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

胡炜

不知道有多少朋友看过这本书、或知道这本书的名字,我是在看《永恒的边缘》一书时,书中提到在斯大林的苏联时代,《杀死一只知更鸟》和《日瓦戈医生》都是禁书,出于好奇,当时就在kindle上购买了这两本书,因为我很想知道什么样的书会成为禁书,可是直到看完了,我也还是没有搞明白。

全书分两大部分,以生活在美国一个小镇上的八九岁的小女孩的视角展开,时间是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后,但种族歧视依然强烈,她有一个大她几岁的哥哥,她的父亲是小镇里的律师,他们一家是白人,但小镇上也住了很多黑人。第一部分一直是讲这个镇上有一家人,屋里住着一位怪人,从来不出门,只是传闻他晚上天黑后会出来,一群小屁孩很好奇,很想知道这个怪人长什么样,可是又非常害怕,不敢靠近这栋房子,更不敢走进去,想方设法用各种法子窥探,都没能成功。

然后进入到全书的第二部分,镇上有一个白人无赖,一家人住在垃圾场边上,靠领救济生活,家里有七八个小孩,这个无赖诬陷一个黑人青年强奸了他的大女儿,法庭指定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律师为这个黑人辩护。许多白人开始来找这位律师的麻烦,不允许他为黑人辩护,认为他同情黑人,他的两个孩子在学校也因此被别的小孩瞧不起甚至谩骂,但律师一直没有放弃,顶着各种压力坚持去做这件事情。

最后通过法庭辩护、指正,大家明明知道这个黑人是被冤枉的、是无辜的,可是陪审团还是判定黑人有罪。律师没有放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并且让这个黑人青年对未来要充满信心,和他一起努力。可是黑人青年绝望了,在监狱里试图越狱,被预警开枪击毙。同时,那个白人渣滓公开侮辱律师,并扬言要杀了他,找各种办法报复法官、警长。

最后把黑手伸向了警长的两个孩子,小镇上有一个集体的聚会活动,有一个演出,小姑娘要穿上道具扮演“腊肉”,他的哥哥陪她去,晚上回家时,在路上遇到了袭击,她的哥哥断了肋骨,她因为穿着道具服而幸免,但是后来发现道具服上留下了很多锋利的刀口。报复他们的那个白人渣滓被刀刺死在大槐树下,警长判定说是他自己绊倒在自己拿的刀上死掉的,但事实是那个从一开始就非常神秘从不出门、从未露面的怪人保护两个孩子,把那个渣滓杀死了。但警长不愿意牵连这个从不露面的怪人,坚持要律师同意他的判断和结论。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这样一本书在那个年代的苏联怎么就成了一本禁书呢?至于这本书的名字,小女孩的叔叔给她和她的哥哥买了两把气枪作为圣诞礼物,他们的父亲告诉他们可以用气枪去打任何鸟,但是不要打知更鸟,因为“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园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仓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在书中,那个被种族歧视杀死的黑人就是知更鸟,杀死他的白人就是在犯罪。“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律师认为:“这个世界上最让我厌恶的事情,莫过于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单纯无知欺骗他们。休要自欺欺人——这些行为一天一天积累起来,我们早晚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个白人只要对黑人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多么富有,也不管他出身多么高贵,这个白人就是人渣。”“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从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就是律师一直在坚持的原因。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两个小孩刚开始不了解他们的父亲,看见父亲每天回到家里就是读书看报,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才知道他们的父亲当年竟然是小镇上的神枪手,可是他后来从来不拿枪,因为在他看来“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同时,他告诉自己的孩子:“我想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一名评论家这样解释小说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纪,《杀死一只知更鸟》大概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书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则塑造了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小说形象。”

这部小说于1961年被改编成电影,1962年12月12月25日,影片在美国上映并或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1963年,格利高里·派克凭借该片获得第35届奥斯卡奖最佳男主角奖。作家哈珀·李(1926—2016.2.19)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

看完我的这些介绍,即使不看这本书,或许你会去看看这部电影?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延伸阅读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长驻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长驻

三明二中 高二(4)班 刘靖豪

"如果你用枪打鸟,那么一定记住不要打死知更鸟,因为它只是在那唱歌,给人带来欢乐。"

全书以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小镇梅科姆为背景,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白人无赖尤厄尔诬陷,他被控强奸了尤厄尔的女儿。为维护正义,白人律师芬奇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一个黑人打这均认定会失败的案子。他相信,没有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肤色承担不公。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个白人帮助一个黑人无疑是骇人听闻的。在面对大环境的黑暗时,多数人堕入到"平庸之恶"中,少数人选择了沉默,而阿帝克斯。芬奇却一定要站出来发声、抗议,他说"如果我不这么做,我今后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我教导孩子的时候他们就不必听我的了。"原来,在黑暗面前,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问一问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投票迫害汤姆的人是有罪的,沉默观看的人也是有罪的。在芬奇看来,沉默等同于对黑暗的认可,这又何曾不构成一种迫害?

小说并非只局限于种族歧视这一个矛盾点上,借由阿帝克斯。芬奇之口,作者告诉了我们消除一切不平等的武器,除了良心,还有法律和观念。在法庭上,芬奇说到:"有些人天真地认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人更聪明些,有些人更强壮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有一种机制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愚人平等于爱因斯坦,那就是法律。"这位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有追求正义的必要,更有追求正义的可能,这种可能存于大泽乡"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中,存在于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一个梦想"的高呼中,更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历史已无数次证明,黑暗是一时的,人们向往光明的心却是永恒的。

在故事的结尾,汤姆。罗宾逊因不堪忍受而逃狱,最终死于枪下,"知更鸟"终究没能被保护。但在读者的心中这只"知更鸟"已然长驻,并在人生的路上不时发出动人的歌声。

文章为三明二中高二(4)班同学原创。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600字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5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小说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这部小说里,知更鸟是一个象征,许多人都像,一只知更鸟一样,被世俗、被种族歧视等扼杀。

知更鸟,它只是哼唱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也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瓜果蔬菜,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它虽然是小说,但是内容里却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了教育问题,民主问题,种族问题……

这部小说对知更鸟的着笔不多,今天只有两处提到了知更鸟。

第一处,就是叔叔给杰姆买了一把猎枪,杰姆想用猎枪试试手的时候,他的律师爸爸说了一番话:“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第二处……

孩子们本来也都像知更鸟一样,无忧无虑,但是种族歧视和世俗的眼光,把他们的天性,慢慢的,磨灭,扼杀了。主人公斯库特,有着男孩子个性的女孩,不拘小节,但是,在世俗的眼光下,她是一个没“家教”的孩子,在社会环境的压迫下,她不得不向世俗屈服,改变性格,做起所谓的淑女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中,世俗,种族歧视,蒙蔽了成人的双眼,遮住了成人的良心,是非不分,把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莫迪小姐

全书从琼.露易丝.斯库特.芬奇这个小女孩的视角出发,带领我们探寻梅科姆镇的大千世界。我想作者这样安排是因为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美好的,没有被世俗污染,看待事情总是从简单的真善美出发,基于好奇心去探索未知,不会刻意歪曲,可以说这种最初的人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客观公平。

一件明白的不能再明白的黑白事件却引起了一场关于人性问题的拷问。控方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状告黑人小伙汤姆.鲁宾逊强奸自己,而当辩方律师阿迪克斯将真相呈现在众人面前时,许多人却假装看不见,听不懂。为什么这些人选择相信谎言,或者说维护谎言?很显然,是偏见,是歧视战胜了人性的真善美。多少年来树立的白人尊贵,黑人卑贱的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让白人集团产生了一种种族优越感,认为黑人只配做自己的奴隶,厨娘,恣意剥夺了黑人的人权。可怜的是,黑人集团在这种强大却无理的环境压迫下产生了一种种族自卑感,自己给自己贴上了下等人的标签,在一定程度上自我放弃了属于自己的人权。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交锋中,邪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多么可悲啊!

以阿迪克斯为代表的正义集团,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况下,据理力争,竭尽全力想唤醒人们心中沉睡的正义,维护法庭最后一丝带着公平的尊严,却最终敌不过以鲍勃.尤厄尔为代表的邪恶集团。勇敢就是,在你还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不得不说,阿迪克斯是勇敢的,他在赌,赌注是他和两个孩子的命,以及芬奇家族的荣誉。虽然他赌输了,幸运的是他和孩子们都还是安全的,反而夺取了道德的高地,赢得了多数人发自内心的尊敬。突然想起了美剧《我们这一天》里有一集,兰德尔带着父亲威廉去超市买衣服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们进店以后门卫会换一个站姿,以便更好的监视他们在店里的行为,在结算的时候,收费员会让他出示身份证。呵,多么可笑,号称以民主治国的第一强国美国,在当今物质经济高速发展的21世纪,却依然无法彻底摆脱偏见和歧视的阴霾。很难说这是制度的失败,因为至少黑人也有选举权,但不可否认,制度是人制定的,至于建立制度是以白人居多,还是黑人居多还是一样多,我们不得而知。

所幸,在我们生活的国度里种族歧视的存在感并不强,但是,种族歧视的另一个孪生兄弟性别歧视却依然存在。想起了清华最年轻博导颜宁在《开讲啦》节目中说的一段话:其实我并不喜欢别人称我为女科学家,为什么要加个女字呢,科学家就行了嘛。是啊,男女平等我们说了多少年了,毋庸置疑,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到现在,人们的精神文明有了很大进步,女性地位有所抬升,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还是会习惯性的给女性贴上类似女司机的标签。所以,我们应该反思,我们为什么会这么想,而又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在杰姆看到父亲输了官司,邪恶压倒正义后,发出了感叹:我认为世界上有四类人,一种是阿迪克斯和我们这类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那类人,一种是尤厄尔那类人,还有一种是黑人。看得出来,杰姆的信念有所动摇。而妹妹斯库特的一句话: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类人,那就是人。却道出了最简单的事实。是啊,众生平等,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标签人!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阿迪克斯真是一位了不起的父亲,也是他两个孩子了不起的启蒙老师。在孩子们面前,他总是表现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言传身教。他不会强行灌输给孩子们什么思想,更不会暴力教学,他总是引导他们去寻找人间的真善美,让他们自己去领悟生活中的善与恶,培养他们独立看待问题的思维。当然,做错了事也要接收惩罚并道歉,他没有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强调严格管教,而是在尽量不干扰孩子们的情况下任其自由发展,一旦发现不对劲的苗头,就耐心给他们讲道理,说出事情的对与错,让他们判断,而且更多的时候,他总是自己用实际行动做好表率。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一段。孩子也一样,我们有时候不知道他们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我们只能陪伴他们成长,教会他们做人做事,但我们决不能干涉他们,不能让他们按着你的想法来活,这是失败的教育。阿迪克斯和《我们这一天》里的父亲杰克都属于那种伟大的父亲,他们的伟大之处不在于他们自己有多完美,而在于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堪称完美。我想,每个做父亲的人和将会做父亲的人都应该向他们学习,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我以为,父母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方式就是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孩子的优秀榜样。

至于书中知更鸟的化身,我想应该是所有具有一颗真善美的心灵的人儿吧。是决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和良心,敢于向邪恶发起正义的斗争的阿迪克斯先生;是会同情黑人汤姆,喜爱黑佣卡波妮,为保护父亲而勇敢的和沃尔特.坎宁安们说理,和侄子打架的斯库特;是会因父亲输了正义的官司而难过,始终支持父亲做正确的事的杰姆;是知道黑人汤姆难逃一劫后留下眼泪的迪尔;是善良纯朴,用心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是母亲胜似母亲的教导斯库特和杰姆正确的为人处世的卡波妮小姐;是即使遭遇父亲的残酷对待而性格孤僻却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生命危险时挺身相救的阿瑟.拉德利先生;是不随波逐流,不传播八卦谣言,坚守内心正义阵地的莫迪小姐;是单纯的想给别人帮忙而身陷囹圄的善良的汤姆......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林肯和马丁路德金们只能唤醒人们心中的正义感,而要消灭歧视,实现平等却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为什么种族歧视到现在依然还存在?我想是在教育上出了问题,只有阻断种族歧视思想一代又一代在教育方面的传播,方可还众人一个平等相处的天下。倘若有一天我们的孩子问我们:为什么有些人的皮肤是黑色的,有些人的皮肤是白色的,而我们的皮肤是黄色的?我们只需回答:世界因多彩而美丽,他们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00字(优质范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小女孩斯科特的视角,以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梅科姆镇为背景,是一部关于成长教育的优秀书籍。这本书,在平等,尊重,勇敢,克制、尽职和善良等方面给人诸多启示,同时也给人树立了阿迪克斯这一光辉形象。非常建议大家都来读一读这本书,去感悟,去践行。

读后感大全提供很多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人人生而平等。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但是我们可以定性自己的品德和灵魂。在那个种族歧视的年代,阿迪克斯平等对待自己的厨娘卡波妮,极力为年轻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在开庭之前保护汤姆的安全,虽然这些做法,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但同时也赢得了敬佩和爱戴,在种族歧视的墙上打开了一丝裂缝。

当杰姆、斯科特和迪尔想方设法让阿瑟·拉德利从隐居的房子中出来的时候,阿迪克斯让他们不要打扰阿瑟,尊重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当阿瑟·拉德利救了杰姆和斯科特并将杰姆送回家的时候,阿迪克斯考虑到阿瑟一直处于隐居状态,不愿与人交往,让其顺其自然地站着,待在光影暗淡的环境中。在书中,阿迪克斯告诫杰姆和斯科特,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考虑,“你必须穿上别人的鞋子,并且走来走去,才能了解别人的想法”。只有当我们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发现世界的不同,才能真正地尊重他人。

当杰姆一气之下对老博杜斯太太的山茶花大打出手后,阿迪克斯让杰姆以为博杜斯太太念书的方式赔礼道歉,并在杰姆和斯科特对博杜斯太太口流涎水感到不适的时候,阿迪克斯告诉他们,博杜斯太太患病,需要用吗啡才能抑制,但为了离世前走得干净,拼尽全力戒掉吗啡,这就是一种勇敢。勇敢就是明知道会失败,仍然义无反顾走下去。

阿迪达斯因为为汤姆辩护而屡遭人非难,但他都默默承受,只是请求杰姆和斯科特在面对别的小孩因此对他谩骂时,高昂着头,不要理会,他的教诲,颇有孔子克己复礼的意味。遭人攻击时,反击是最自然的反应,但要克制住,对理性的要求非常高,但这正是我们区别其他动物的地方。

深究起来,其实阿迪克斯并不是自告奋勇为汤姆·鲁滨逊辩护的,在种族歧视甚行的阿拉巴马州,为一个黑人辩护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这是人性使然,阿迪克斯也有怯懦的时候,不过这丝毫不影响他的道德光辉。一旦接受任命,他就竭尽所能,以一己之力,让人性在其中反复拉锯,使得此案审判的时间大大延长。尽职,是一个社会人最高的品德之一,阿迪克斯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一路走来,我们会遇到很多偏见,就如同书中的阿瑟一样,他长期隐居,使得小孩子对他充满好奇感,小孩子纯洁如同白纸,尚且好奇,历经风雨的大人就更不必赘言了。然而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善良,他给杰姆、斯科特兄妹雕塑肖像,送糖果和怀表等礼物,在杰姆和斯科特遇到危险时出手相救,他的特立独行,并不影响他善良处事。阿瑟如此,汤姆和他的黑人兄弟姐妹不也如此吗?汤姆同情马耶拉不停地劳作而无人帮忙,主动帮她做事。汤姆被马耶拉诬陷后,他的黑人兄弟姐妹为他募捐。当阿迪克斯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失败后,黑人仍然感激地送来一大堆食物,凡此种种,无不体现善良盈满人间。虽然种族歧视还笼罩在亚拉巴马的天空,相信在这种环境长大下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是阳光的。

真的很感激作者塑造了阿迪克斯这样一个人物,为我们树立起了一个道德和行为的典范。当我们遇到非难,遇到偏见,遇到变故时,能宠辱不惊,泰然处之。为人父母,更要以阿迪克斯为榜样,以身作则,当好孩子的第一个老师,让爱,正确地表达,这是父母能给予孩子的最好的财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广西师大陈彦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我自去年11月加入小芳老师读书群以来,读完的第六本小说。虽然我在群里表现平平,打卡不是很积极,自己觉得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在这个浮躁喧嚣的年代,能够和一群素未谋面、但兴趣相投的朋友一起读书、思考,真是件幸福的事情。觉得自己也算是一名读书人了。

这部小说是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获得过普策利等多项大奖,它的作者HarperLee也享誉文坛。小说的头两章是对故事的背景、以及即将出场的各色人物的交代,复杂的人物关系加上作者诙谐幽默的笔调让我读得云里雾里的,有些晕。索性重读了第一、二章,并对人物关系列了一个表,才弄清楚。小说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以小镇上的知名律师Atticus女儿Scout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美国1930年代阿拉巴马州Mayb小镇的一起黑人强奸白人妇女案件。围绕这条主线,作者还穿插介绍了当时美国南方公立学校教育体制、小镇上白人和黑人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宗教信仰等风土人情。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如同一幅宏大的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画卷。迫于时间关系,我仅谈谈自己在阅读过程中,触动心灵的人物事件。

可能是与自身经历有关,我对MayellaEwells这个人物给予了特别的关心。她是小说中的一个反派。由于她的引诱和指控,无辜善良的黑人TomRobinson被起诉和枪杀。我一方面痛恨她的愚昧和邪恶,另一方面又对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境遇表示深深的同情。Mayella的父亲BobEwells是小镇上臭名远扬的游手好闲的恶棍。母亲早逝,作为长女的她,要帮着父亲照顾家里一大群孩子。她的家住在小镇垃圾场附近。父亲Bob好逸恶劳,长年靠领救济过活,偶尔还会去森林里打些野味,但是这些钱全被他换酒买醉去了。Ewells家的孩子不上学,每天都会去拾荒,从垃圾堆里捡些破铜烂铁来换钱。

小说里讲到,没人愿意和Ewells家的孩子玩,白人不跟他们玩,黑人也不跟他们玩,这家人在小镇上非常孤立。Mayella19岁半,没有上过什么学,没有一个朋友,但是从作者的描述来看,她内心还是渴望美好的事物,例如,她非常悉心地照料着几盆小花,每天给它们浇水。她所诬陷的黑人Tom可能是唯一一个对她友善的人。Tom每天经过她家门口,对她尊重有礼,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出于同情,他也会尽力而为。可以说,比起经常殴打她的父亲和对她漠不关心的兄弟们,Tom对她好太多了。Tom本该成为Mayella积极向善的外因和动力,但是大概是因为家庭环境太恶劣,而她本人又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愚昧无知,又出于性的冲动,她想要引诱Tom。而这一幕被Bob撞见,在父亲一顿暴打下,为了少挨一些皮肉之苦,她编造故事,嫁祸于Tom。在法庭辩论上,Mayella对Attitus的几句日常寒暄的敬语居然严重不适应,认为Atticus是在羞辱她,这说明在生活中,她从未被尊重过。她的人生是残缺不全的。法庭上Atticus据理力证Tom的清白无辜。虽然全镇居民心里都明白Tom是被诬陷的,都厌恶Ewells父女的为人,但是在那个年代,撼动人们心中白人优越论的思想还是非常困难的。绝望的Tom等不及上诉,他在越狱时被枪杀。小说的结尾,BobEwells搬起石头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本来想要暗害Atticus的一双儿女,反而自己死掉了。正如小镇警官所说,这个男人不值得人痛惜,一命抵一命。虽然,小说对Mayella的结局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预料,如果有一天她的人性得以唤醒,她的一生也将在悔恨与自责中度过。

最后,小说的细节描写也是相当出神入化,因为时间关系,我未能摘抄,多有遗憾,下一本书我定当认真体味小说中的语言美,认真做好打卡。再次感谢林老师的辛勤付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一:《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篇二:《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篇三:《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作文】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槃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篇四:《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篇五: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我读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它给我的感觉像是随着三个孩子的书在夏天的夜晚流浪: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会在周围的黑暗。

我想谈谈几个形象的故事,首先,阿提卡斯雀。他是史葛和吉姆的父亲,一个律师,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和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射手。他的第一个妻子过世了。他有许多幽默感和正义。他是少数人在镇mescan谁犯下种族平等。当汤姆鲁滨孙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妇女,他是在他的坚决防御。因此,他的家人成为事人们发泄他们的愤怒。他有坚定的信念和智慧。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利益。在小说中,他是体现道德。

简路易斯史葛雀:小说中的叙述者。她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女孩,非常聪明。她的心总是认为镇上的人都好。但汤姆鲁滨孙的情况对她的一些信仰。但最后她能够有一个更成熟的视觉发现并欣赏他人的善心没有忽视他们的邪-恶。

一个美国杰姆雀:史葛的哥哥。他经常与他的妹妹在童年。他很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小说中,他是她的妹妹最好的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摔断了手保护他的妹妹。在小说中,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年轻男子。汤姆鲁滨孙案件的审理了他的bliefs深。

亚瑟布拉德: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但也是最重要的人在小说。他在家呆了。在吉姆和史葛的童年,他被视为恐怖的代名词。但他总是留下一些小礼物给孩子们。他救了吉姆和史葛当他们麻烦。他很善良。汤姆鲁滨孙:一个诚实的黑色。他被诬告犯有强奸。他最后被射死当他是逃避。他象征着天真和邪-恶会被吞噬。

尤厄尔:他是一个贫穷的白人在镇上,他也是个酒鬼。他错误地指控强奸他女儿的汤姆鲁滨孙。他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庭。

作者用鸟的标志。它是一个天真无辜的。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是一个故事,毁灭无辜的无辜。吉姆,汤姆鲁滨孙,莳萝,raymoud先生,mayella尤厄尔都是模仿。

当fasing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总是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是永远等着你在角落里跳出来给你一个惊喜,或在你的心中的痛。

也许生活没有目标而持续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更邪-恶的世界。

【篇六:《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篇七:《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平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平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篇八: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如果让我说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我想说我像是和杰姆,斯库特在夏日的梅科姆镇游荡,四周一片黑暗,完全找不到方向。刚开始读时,我倒觉得它像是孩子之间的游戏,一个孩子提出一个稀奇古怪的要求,然后再调皮地问自己的同伴敢不敢这样做,无论是接近怪人拉德利,还是更为重要的为黑人的自主权而奋斗和努力,亦或是让杰姆懂得爱护关心自己的妹妹,让所有的孩子在痛苦和自省中面对成长,接受蜕变。故事中的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在故事的结尾也掷地有声的告诉我们答案:我敢!

每一次成长都是黑暗中的一跃

对于成长,比较官方的说法是成长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懂事,能够让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提高,而我却觉得这些都是成长的表面现象,更为深厚的含义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的缺点,正视自己的缺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并且要清醒地知道这个世界有善也有恶,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们能够去理解和面对这个世界种种的不公。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斯库特。在这本书中我能够看到她成长蜕变的轨迹,从刚开始的桀骜不驯到最后的乖巧听话,从刚开始会误解女佣卡波妮,到最后能理解支持卡波妮,她保留了自己身上孩童应具有的幼稚和天真,又学会了女孩子应有的端庄和稳重。而最具代表性的是中间有一个阶段斯科特以说脏话来赢得别人的关注,但是我觉得斯库特有一个好爸爸,能够洞悉她的一切心理,只有阿蒂克斯自己知道,斯库特说脏话只是为了赢得别人的在意和关注,仅此而已,但可悲的是,随着要把坏习惯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在中国得到家长的普遍支持,有多少家长在面对孩子的小恶习时是选择打骂,而不是帮助孩子进行成长。孩子的心往往更加脆弱和敏感,他们理解的世界是单纯而无暇的,在很多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在绝望和迷茫时,他们都是无知的孩童,生活总是大于我们的理解,它会在不经意间给我一个拥抱亦或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但对于正在慢慢成长的我来说,成长没那么励志,但它绝对痛苦,因为你要知道它将会把以前那个有着诸多缺点的你揉碎再重新塑造。

我只是不甘于屈服

在本书中,唯一让我感觉很难过的是第二次冤案的发生,我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美国当时的种族斗争之激烈,其实在那场官司之前,阿蒂克斯其实心里很清楚,这场官司打不赢,最后造成汤姆的冤死,我不想借此来抨击美国的种族歧视,因为美国还是有那么多为黑人的权利做斗争的白人,而且如今种族歧视在美国也不再如往日一般严重,美国的黑人也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以正确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只是很想对受到过不公的所有的公民说: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今天你可能失去的是很小的权力,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更多的时候,我们要想起帕克斯,一位美国的女裁缝,她强烈反抗公车上的种族隔离,因而被警方逮捕,但是她的被捕引起了长达385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最后,联邦最高法院禁止了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被尊为民权运动之母,在她的葬礼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而那场声势浩大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的组织者就是杰出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马丁说过《论公民的不服从》是给他启发的一篇文章,如果非要来解释美国的种族歧视,我只想用独立宣言中的一句话来告诉所有对自己不自信,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却忍气吞声的民众,还有那些自负的土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很多黑人参与斗争,即使这场斗争影响再大,但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他们不可能赢得声明,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所以我想向阿蒂克斯一样为了黑人争取权利的所有美国人民表示致敬。我希望杀死一只知更鸟(用法律伤害无辜的人)这样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我希望若干年后,如果有人问我: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郝劲松这样回答:我想要法治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即使问题在复杂,我们都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我们要靠为自己权利所做的斗争里赢得尊重。

导师点评:在这篇习作之前,笔者刚刚看到《中国青年报》官方微博称:超八成京城中学生认同民主太重要,我想,如果小作者被列在统计之列,也一定是那五分之四中最坚定的投票者。一名初二的学生就能主动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以追求社会公义为主旨的经典名著,本来就难能可贵,而当小作者在文末提到马丁。路德。金,提到郝劲松,就更让人精神亢奋了,正是因为你的如斯担当,我们的社会进步才会更有保障,也更有希望。

这篇文章,让人见识了一个有思想有内涵、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都比较强的小作者。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篇书评的小说文本只是作者发表个人见解的一个载体、是一个说理的通道,小作者关注的只是小说的情节和思想,而对文本的语言和叙事风格几乎没有评述,当然没有孰对孰错之分,这也是一种写作书评的方式。

只不过写作书评和写作其他文章一样,都应该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中心,在这一点上,小作者是做到了,但缺陷在于,并没有从习作的标题上面加以体现。再者,书评也必须要注意一个可读性的问题,如果用挑剔一点的眼光来看,这篇文章多少是有点干瘪的,也就是说,那种让人一气呵成读下去的有理有据、环环相扣的力量还不是很足,试想一下,如果一篇习作没有那种引人入胜的效果,你的行文观点,又怎么能做到让人诚服、让人接受?刘瑜的《观念的水位》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民主和自由的观点在她的笔下娓娓道来、让人信服,或许小作者本身也有在看这本书。另外,如果想从书评的趣味性方面有所提升,还可以看看黄昱宁的《梦见舒伯特的狗》,能做到让人看着书评笑出声来,也足见黄昱宁的写作魅力。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札记
何伟亮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 主要讲述了斯库特·芬奇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蒂克斯等一众的生活经历。在书中,主人公们的故事,由两桩冤案缘起,由两次判决结束。


在小说中,温暖的人情处处可见。乐观的孤儿男孩迪儿;对兄妹包容、关心的莫迪小姐;脾气很坏,却拥有自己正直善良的另一面的杜博斯太太;温暖他人,不断努力的卡波尼;虔诚正直的赛克斯牧师;刀子嘴豆腐心的亚历山德拉姑姑;正直和蔼的泰勒法官……让斯库特·芬奇从一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小女汉子成长为一名沉稳、乐观的女孩。爱的力量温暖人心,让这个处于灰暗时间的故事,拥有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可任由多亮丽的色彩,终究了遮蔽不了世间的残酷和无奈。在这时期的美国,不仅经济萧条,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同样严重。即使废除了将黑人当成奴隶,但是也不可能真正消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而冤案,由此而起。作为律师的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而阿蒂克斯的正直和平等,却成为了悲剧的开始。


有的孩子因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而嘲笑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一群人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幸好阿蒂克斯的冷静和斯库特、杰姆和迪儿突然出现才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在法庭上,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绝望的汤姆也越狱被杀......这一连串的悲剧,让我的内心十分悲伤。汤姆的悲剧,不是因为阿蒂克斯,不是因为泰勒法官,也不是因为证据的不足,却仅仅是因为人们内心的歧视而选择漠视了真相和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世道,让白人们养成了“宁可错放一个白人,不可放走一个黑人”病态心理。世道沧桑呀!

而阿蒂克斯在舆论漩涡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与正直令我肃然起敬。他在面对别人的羞辱,仍保持着君子的彬彬有礼;对于别人的冒犯,他也全部都原谅了,并教育孩子们说:“不管事情到了多么难堪的地步,他们依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依然是我们的家园。”他是一名放下了猎枪的“枪手”,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在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主人公斯库特·芬奇成长为大写的人的奥秘。


最后,当杰姆和斯库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阿瑟·拉德利——这位人们口中的怪人救出了孩子们。泰特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蒂克斯进行辩论,最终阿蒂克斯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这让这场结束全部事情的案件,获得了一个和平的结局。对于所有人来说,这是不幸,人世间的不幸;对于镇上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温暖人情,残酷世道。牺牲了一只可怜的知更鸟——汤姆·鲁滨逊,却没有换来任何其他人的同情和觉醒。也许,像阿蒂克斯这样不打知更鸟的猎人,还只是是第一个……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这种善意很动人


这种善意很动人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小天妈

昨晚读完这本书后,仔细一咂摸,觉得真的好。首先好在书的题目,刚开始我是不知作者为什么要以此为题的,也不甚明白它的意思,知更鸟在文中出现的次数,也并不是特别多。但是读完后,你会觉得这题目真有意思。知更鸟寓意美好,这只只会唱歌的鸟,与人无害,而杀死知更鸟就是去扼杀美好,是不被人原谅的,是一件丑恶的事。《杀死一只知更鸟》的题目既有一种淡淡的悲伤和忧愁,毕竟善良的黑人汤姆最终败诉而死在监狱中,但同时也有一种坚定的宣扬,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去保护善意,人生而平等,不要歧视黑人。

除了题目精彩,作品独特的视角也让人拍案叫绝。小说本来讲述的是一个重大的题材,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现象。主要事件是白人尤厄尔家庭诬告黑人汤姆强奸,而主人公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这时整个梅科姆镇人的各色表现。但作者却选择了一个孩童的视角来观察这件事,小说中的"我"斯库特,是阿蒂克斯的小女儿,正是天真纯洁的年纪,她的观察和记述,让小说既真实又有趣,既能透过许多细节去挖掘成人世界的复杂,这些现实背后的善意,这些现实背后的深刻。真的,这种视角会留下许多让你深思的东西,让你越想越觉得有意思,越想越觉得作者写得棒。真是一个"四两拨千斤"的好视角。

整个小时既有一种深刻的现实悲剧,黑人与白人之间,从来没有白人与黑人打官司,黑人能赢的。这种社会现实渗透在字里行间。虽然小说中的黑人都那么勤劳善良。如:"我"家的厨娘,出事的汤姆,送东西的各种黑人,但他们总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公正。这种种族歧视深入骨血、渗透生活,有时让人不寒而栗。但小说中又有一种善意的温情,且不说阿蒂克斯在法庭上那精彩的陈词,孩子们杰姆、迪儿们的眼泪,莫迪小姐、警官、法官,大家看似漫不经意的,有时有点漠不关心的,但大伙儿的心底却是善意的。那个招汤姆妻子工的白人,包括"我"的姑姑,怪人阿瑟等,大伙儿虽无奈去改变大环境,但都学会去尊敬他人,包括黑人,这些人都会心存善良,这种善意终会成为一种气候,鼓舞人心。

作为一位妈妈,这本书还有一个很吸引我的地方,就是阿蒂克斯对两个孩子的教育让我动心。比如,珍重孩子的天性,在这个前提下,还要让他们认识社会的复杂,还要保留内心的天真和善意。这一点,我觉得非常的难,也非常的好。孩子们无论什么问题,他总是正面而认真的回答,是的,如果孩子们从父亲这里都得不到最好的答案,他们还从哪里能得到正确的答案呢。我很喜欢他们父子三人那种温情、那种善意。他们真的很动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第1篇】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黑人汤姆善良朴实、乐于助人,却被诬告为强奸犯。律师阿迪克斯不顾外界的舆论压力,积极地为汤姆辩护。就在真相即将大白时,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偏见以及出于本能的不信任,汤姆最终被判处死刑。汤姆对再次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靠自己获得自由,却在此过程中被白人看守击毙,至死也未能看见公正与自由。

小叔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老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这话不完全正确,但也有它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发展。而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完全称得上是“好爸爸”的典范。每当孩子们心中有疑问,他都会耐心一一解答,每当他给孩子们近乎完美的答案时,我的敬佩之情都油然而生。也正是因为阿迪克斯的教育,在汤姆被判处有罪时,在其他百余人都欢呼雀跃时,只有阿迪克斯的孩子为黑人汤姆而不平,哭泣。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对民主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人人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偏见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赶紧将其丢弃,重新找回那个没有偏见、文明和谐的社会吧!

【第2篇】

《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是老师推荐要看的,起初我也不想看,但到后来看同学们课间都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也控制不住这本书的好奇,也就买回来看看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哈珀·李,是一个美国作家。1960年她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令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在这本书中,我喜欢上了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本书主要讲了尤厄尔、伯里斯、阿蒂克斯、卡罗琳等几个家庭的教育方式。

我还是比较喜欢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家长们比较理解孩子,给他充分的空间和自由,不像一些家长只知道让他们的孩子学习,给他们施加了很多压力。而阿蒂克斯家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他们做的比较成功的。

比如说我,前几年我妈和我爸都特别重视成绩,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几乎都喘不过气儿来,但是最近他们变化很大,也给了我放松的时间,有些时候会和我们探讨怎样学习,最近成绩也提高了一点,他们现在经常夸奖我,鼓励我,让我变得更加有自信。我相信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的。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让我学到了现在以及将来怎么做,更让我体会到了做父母的辛苦,让我更孝顺他们,也让我更理解将来我自己的孩子。

【第3篇】

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最终我们看到了一个美满的结局,那就是在美国,无论什么肤色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很吸引人的一部小说,读起来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题目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只有很少的文字提到了这种生物,有种隐喻的意思。

里面以一个小姑娘的视角来讲述自己的日常,重现了她生活那个年代,那种环境下不同人的生活,以及存在的歧视问题。

开篇就讲到自己的邻居怪人拉德利先生,小孩子有种对未知事物强烈的好奇心,大人们越是避而不谈,再加上自己听到的传闻,越是感到神秘加好奇,越想一探究竟。在孩子眼中那个怪人叔叔是个具有魔幻色彩的人物,因为从没见过,所以有掺杂着自己想象的恐怖。

用大人的眼光看,他只是个不愿与人交流,不愿被打扰的普通人罢了。大人的世界看似一切简单,却也有着孩子理解不了的逻辑。

第一视角的小姑娘叫斯库特,他有个一起玩耍的哥哥杰姆,和一个作为律师的父亲阿蒂克斯。阿蒂克斯代理了一桩强奸案,镇上的大多数白人以及他们的白人亲戚都觉得阿蒂克斯在做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只因他要替一个黑人被告辩护。

尽管原告的证词存在诸多漏洞,依然能很自信地在法庭上叙述。只因被告是个黑人,他们从不认为白人会对他们的证词怀疑。在当时的法庭上,白人从没败给过黑人。

原告是个领社会救济金酗酒的无赖,被告是个正直善良的黑人小伙子,尽管从各方证词中每个人心中都知道被告是无辜的,可最后还是被判处了死刑,最终因想越狱而被击毙。这个结果使得杰姆和斯库特很困惑,父亲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还会见到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比较愿意相信阿蒂克斯说的:只有下等的白人才会歧视黑人。心理的下等。

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中也涉及到很多日常生活接触到或未接触的人,他们是否如大家传闻的那样被厌恶,只有真正了解后才能知道。只有穿上别人的鞋子,才能了解他们走过的路。不要随意评论别人,生活中的大多数人是好人。

生活中盲目地从众心理很可怕,不管什么时候要有自己的思考。作者:菜菜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5000字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然而现实情况时,对那些不符合大众标准的人或事,我们却常常以异样的眼光去看待,不只在心里贬低、指责,更是在语言或行为上,去抨击大众所看不惯的事情。很多时候,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不正常”“不应该”的,就被默认为是错的,不光鲜的,不应该在太阳底下的。当越来越多的人站到所谓“正义”“正确”的那一端的时候,即便在道义讲上是伪善的、错误的事,都被美化、被许可了。

有时,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加入到一场看似“正义”的“对决”中,因为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早已说明:群体是盲目且极端的。人们不愿意去理解“异类”,作为少数人的“异类”,往往不被社会所接纳。然而在这样的“猎杀”中,有些人却成了那股没来由的偏见的牺牲品。

那么,面对“异类”,我们是否应该排斥呢?《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或许有答案。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同年获得普利策奖。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代南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上。全篇以孩童斯库特的视角展开,第一部分讲述在梅科姆镇,有一个怪人拉德利,他们家离群索居,整日关门闭户,跟镇上所有人都不来往,以至于镇上关于拉德利的诡异传闻越来越多,而所有人,尤其是孩子,他们甚至害怕踏入拉德利家的院门;第二部分,主要讲述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被指正犯了强奸罪的黑人汤姆(其实是被诬陷)做辩护。全书通过揭露社会的黑暗,腐朽的传统,来讨论在旧传统思想下,何为善恶、何为正义。

知更鸟象征着什么,以及书中有几只“知更鸟”?

斯库特和杰姆的父亲,阿迪克斯曾对他们兄妹说过一句话: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只是衷心地唱歌给我们听,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

知更鸟不会毁坏庄稼,不会伤害任何物种,它们只会给人们奉献好听的歌儿。知更鸟在这里象征的,是无辜和善良的人们。

在这本书中,有两只知更鸟:

阿瑟·拉德利:

在梅科姆镇,阿瑟·拉德利仿佛是一个幽灵般的存在。在几乎所有小镇居民的眼中,拉德利是那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跑出来做各种坏事的“怪人”:梅科姆镇所有偷鸡摸狗的事准是拉德利干的;拉德利会生吃老鼠;拉德利脸上长着长长的疤痕;拉德利后院的胡桃树有毒,要是吃了会死人;甚至有小镇居民说过,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拉德利在窗户上偷窥……

那个因为做错事被父亲关在家里15年的拉德利,在小镇居民眼中是一个“怪人”,然而做出这样的结论只是因为:拉德利家跟小镇其他居民不一样,他们从不跟其他人打交道,他们家总是门窗紧闭。

斯库特一开始也和其他人一样,认为拉德利就是这样恐怖的人,可后来她们一家才发现,原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把口香糖、怀表、肥皂雕刻的娃娃等小礼物放在树洞里,送给斯库特兄妹,也是他在小镇救火的慌乱中,悄悄为斯库特披上毛毯,更是他在斯库特兄妹遭遇尤厄尔袭击时,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他们。

拉德利或许知道镇上的人如何看待他这个“怪人“。他是被众人抨击和排斥的受害者,然而他却一直秉持着自己的善良,奉献着自己的爱心。

汤姆·鲁滨逊:

他是一个黑人,可是他却是个诚实正直,一直勤勤恳恳的黑人,但他却被诬陷强奸了白人马耶拉·尤厄尔。

镇上所有的人都相信汤姆强奸马耶拉是事实,仅仅因为汤姆是个黑人。所以当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时,镇上的人都来指责阿迪克斯,说他为“黑鬼“辩护。

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黑人汤姆知道马耶拉·尤厄尔一直受父亲尤厄尔虐待,出于同情,他总是会帮马耶拉做一些砍柴、烧水的粗活,马耶拉渐渐对汤姆生出了情愫,有一天,她突然抱住汤姆并吻了他。不幸的是,这一幕被马耶拉的父亲,老尤厄尔看到了。

作为白人,尤厄尔觉得女儿这么做简直是奇耻大辱。因为在当时,美国南部尤其种族歧视严重。这一点,我们在电影《绿皮书》中也能体会到。为了挽回“尊严“,老尤厄尔教唆女儿马耶拉诬告汤姆强奸了她。

尽管作为律师,阿迪克斯已经用证据证明汤姆被诬陷,然而最终,汤姆还是被陪审团认定有罪,因为他是黑人。不再相信法律汤姆决定越狱,然而最终被射杀。

假设当初,汤姆没有因为同情,没有因着善良而帮助马耶拉,或许他就不会招来这样的祸事。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为什么大多数人会排斥“异类”?

人们总喜欢跟风,随大流,认同那些大部分人认同的观点,并做出大部分人都在做的行为。

前段时间,一个“王晶晶遭遇校园霸凌“的话题上了热搜。原来,10年前,那个叫王晶晶的女孩,一夜之间成了高中同学口中的:炫富女、整容女。起因只是因为有两个同学打碎了王晶晶的杯子,她的同桌开玩笑地说了一句:“王晶晶这个杯子要三百万,你们惨了居然给打碎了。”而这句话,成了王晶晶此后十年噩梦的导火索。

有人开始对她进行人身攻击:“衣服很土”“长得太丑了”“装酷,手机用的只是一两百块的老人机”。

而紧接着,更夸张的传言一个又一个地扑面而来:王晶晶整容了,王晶晶男女关系混乱、交了不少男朋友。有人直接动手打她。在全校学生的眼中,她是最不要脸的人。王晶晶本是尖子生,然而因此,她的成绩一路下滑,最后不得不辍学。

复读后她考了专科,后来她结婚生子,本以为生活可以平静下来。然而一切,并没有结束。那些人持续十年私信骂她,在网上爆她的“黑料”,她开网店,有人就故意去刷差评,想让她无法生活……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当初只是有一两个人,四五个,或者十来个人在骂王晶晶,怎么后来会导致成千上万,甚至被全网攻击的对象呢?为什么当年,王晶晶所在的高中,她班上的同学,甚至整个高中的同学,都毫不迟疑地、坚决地站在她的对立面,充当正义者,去审判她,去惩罚她呢?

或者说,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和王晶晶成为朋友,愿意相信她并不是大多数人说的那样?

这,其实就是因为心理学上的趋同心理。趋同心理也叫遵从性,指的是,个体希望与群体中多数意见保持一致,避免因孤立而遭受群体制裁的心理。简单来说,人们会产生趋同心理是因为害怕:你不合群,你就是“异类”。

假设当年有人站在王晶晶那一边,那么那个人或许也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在他们看来,真相并不重要,被辱骂、被伤害,倒不如站在“正义”的那一方,毕竟群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即便再不正义的事,当群体一起去做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正义”了。

正如100多年前,古斯塔夫·勒庞所说: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书中对待“知更鸟”的人物类型有几种?

大体来说,有这么三种:

1、随从大众,反对“异类”,杀死“知更鸟”

这是梅科姆镇大部分居民,都属于这一阵营。比如,当他们去恶意揣测阿瑟·拉德利,甚至有人编造谎言,只为了让拉德利的形象越来越接近“恶魔”的形象;比如,当他们义正言辞坚决认为该判黑人汤姆·鲁滨逊死刑,而不在乎他是否犯了强奸罪。

而这些人的做法,无疑是斯库特父亲阿迪克斯口中所说的“杀死知更鸟”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无异于是猎杀无辜“知更鸟”们的刽子手。

2、客观看待问题,有自己的主见

代表人物:莫迪小姐。作为一个在梅科姆镇活了七八十年的白人,莫迪小姐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习惯于对别人的事指指点点,甚至恶意诋毁。

当斯库特问莫迪小姐关于拉德利的事情时,莫迪小姐直接说,那些都是别人乱编造的,她说,小时候的拉德利是个很有礼貌的孩子,至于被他父亲关在家里之后的事她就不知道了,言外之意是:她不知道的事,就不下结论,不去评判。

(阿迪克斯也可以归为这一类,因为他也不止一次告诫斯库特和杰姆,不要嘲笑和诋毁拉德利,不要恶意对待镇上的任何人)

3、守护“知更鸟”

代表人物:阿迪克斯。当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犯强奸白人女孩马耶拉的罪后,没有一个人敢站在汤姆这边,即便他们知道,汤姆或许是无辜的。然而阿迪克斯却站出来为汤姆辩护,虽然因此,他被镇上的人攻击,他被划出了“大部分人”的阵营。

因为他知道汤姆无罪。他告诉自己的孩子: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因为为汤姆辩护是对的,是遵从良心的,是真正的正义,所以不管结局如何,他都要去做,他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勇士,而只是单纯地去做,去拼,去保护无辜的“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什么现实意义:

1、用包容的心态去看别人、看世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会与其他人完全相同。有些人在性格、生活方式等方面可能异于常人,但如果他的做法并没有干扰到别人,那么请不要用异常的眼光把他划分为“异类”,请尊重他的选择,尊重差异,因为他们只是单纯地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生活,尽管,那是你所不能理解的方式。

2、培养批判性思维。这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也是一个信息充斥的时代,我们每天都能接收到铺天盖地的信息,但很多时候我们却没有判断问题的能力,而是跟从大多数人的看法,好像大多人认为是对的,那就一定是对的。然而这样的做法,在有可能掩盖真相的同时,还会极大可能地伤害到无辜的人。比方说,网络暴力。有时候人们因为正义感,而去人肉搜索那些在大多数人看来不道德的、犯错的人,然而后来却发现:人肉错了。可举报的举报,谩骂攻击的谩骂攻击,即便最后那些无辜的人被道歉,但伤害终究是造成了。所以,对待问题的时候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才能尽量减少犯错,以及给别人造成困扰。不要对未经查证的事下结论,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

3、作为父母,应当用正确的三观引导孩子,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如何对待别人,如何处理问题的态度和行为,将会影响到孩子将来的思想和做法。

就像阿迪克斯一样。首先,作为斯库特和杰姆的父亲,他并没有把“父亲”的形象放在高于孩子的位置,而是和孩子处于平等地位,孩子有疑问,他会耐心解答,孩子有烦心事,他不会去责骂,而是首先和孩子谈心,问清楚原因。比方说当斯库特不想去上学时,他会先倾听,然后帮助斯库特分析问题,以及给出相应的可靠的解决方案。其次,阿迪克斯一直秉持着自己的善良和正义,这给孩子树立了优秀的榜样。阿迪克斯帮黑人汤姆辩护,因为他知道,汤姆·鲁宾逊无罪,尽管被全镇的白人指责不应该为“黑鬼”辩护,但在阿迪克斯看来,为无罪的人辩护,这是他作为律师该做的事,他要遵从自己的良心。

4、拥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别人口中的“异类”,我们会因为别人的偏见而成为被排斥的对象。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但往往事与愿违。大部分的抑郁症患者,就是因为长期不被理解,没有人倾听他们的内心,慢慢地,他们会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以至于会做出极端的行为。然而如果自己心理强大,便没有什么能够伤害到你。没有人能代替你去生活,也没有人能替你承受重担,所以撇弃那些流言蜚语,活出自己,过你想过的人生。

每个人在人世间都是一场艰难的爬行,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异类”,只是每一个人都选择自己喜欢的、适合自己的方式存在。愿我们历经沧桑,依旧能保持一颗善良、纯全的心,不屈从于世俗,不随波逐流,不做任意指点他人生活的批评者,让自己成为知更鸟,去守护知更鸟,而不是成为杀死知更鸟的刽子手。

喜欢《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