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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的爱情章节读后感

诠释爱情的真谛_《1980年代的爱情》读后感400字。

俗话说:“良书即益友,今明永如斯。”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中外经典名著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当我们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可能也会改变我们对事物以往的看法。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对于你来说什么样的书籍才是值得我们阅读的?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诠释爱情的真谛_《1980年代的爱情》读后感4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诠释爱情的真谛_《1980年代的爱情》读后感400字:

爱情是什么?恐怕很难用只言片语说清,但爱情绝不是只有一种模样,1980年的爱情就跟现在的爱情不一样。

这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悟,爱情身为一种美好的情感,却因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给相爱的人完全不同的感受。美好的爱情是极难得的,在野夫那个年代,爱情是一种奢侈品。不不!一点也不奢侈,相反,它应该是最廉价的东西,廉价到其他任何事都比爱情重要。

这是那个时代给爱情的烙印。常常听人说一句话:我从来不关心正直,因为那离我很远。可从野夫的书里,所有人的命运都和正直息息相关,何况是一点小小的个人情感。那种本该幸福的人生,被某种外力生生扭曲的痛苦是我们这代人体会不到的,或许将来还会体会到,这都不好说。书里也能看到野夫的克制和释然,对命运的无常已经看透,便不在纠结,说多了也只能成为又一本禁书。

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如果你问他们爱情是什么?其中很多人大概都会说:爱,就是放弃。那这个时代的爱情又是什么呢?高高在上的房价又斩断了多少情愫?作者:辛巴吼吼

《1980年代的爱情》书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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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朴爱情_《边城》读后感400字


淳朴的爱情_《边城》读后感4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相信大家都知道这句话,书本是无声的老师,悄悄地引领我们走向知识的灯塔。今天,我就要推荐一本好书《边城》。

《边城》是由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编写的,文中主要描写了二十世纪30年代在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发生的一段爱情故事,凸显了人性的善良和心灵的纯净。文中的主人公翠翠是一个天真善良、活泼可爱的少女,是“爱”与”美“的化身。

书中描写了女主人公翠翠与船总的二少爷傩送邂逅,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的翠翠,于是兄弟俩用歌唱的方式求婚。哥哥天保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结果不幸意外遇难。傩送觉得哥哥的死有自己的责任,抛下了翠翠远走他乡。

翠翠的外公为翠翠的婚事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了翠翠孤独的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也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就是《边城》给我讲述的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作者:周钰凯

一本爱情编年史_《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一本有完整时间轴的爱情编年史——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心得体会

“一本有完整时间轴的爱情编年史”,刚合上书页,我这样归纳道。

从情窦初开时的相遇,到费尽心机的接近,第一次通信时明明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却躲在厕所里紧张得浑身发抖,一直到最后“一生一世”,六十年的爱情长跑让人动容。然而,除了感动之外,费尔明娜私定终生后突然又反悔让我读时感到讶异,阿里萨后来拥有的众多情人也让我吃惊。

可是细细琢磨,是啊,并非所的爱情都如卡西莫多,如果说《巴黎圣母院》适合二十岁追求爱情的年轻人看,本书更适合我这样,已过而已,迈向不惑的人来品味吧。

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爱,当然是爱,那他对别人就不曾有爱意吗?那些曾让他反复想起的女人们,那些陪他度过最困难时间的女人,那默默牺牲自己只为了成就他事业的女人,那在半夜三点只凭暗号就为他开门,听他倾诉的女人,甚至那为了他自杀,让他终于与一辈子的夙望在一起的时候,仍然关上门好好痛苦了一场的女人。

难道不是爱么?

“死亡唯一的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那么,为了阿里萨自杀的阿美利加,大概并不觉得痛苦吧。

阿里萨是不幸的,他在自己所追求的幸福门外,等待了将近一辈子。阿里萨是幸福的,这一辈子,有那么多女人慷慨地给予他爱,不求回报。阿里萨是宽容的,尽管费尔明娜如此对他,他的爱却始终如一。阿里萨是残忍的,他在等待一个残忍的人时,又残忍地让多少人白白等了他?

反观费尔明娜,一生的经历则寡淡得近乎愚蠢。她轻易地相信了青春所带来的冲动,私定终生却没有细想过阿里萨为了找到她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于是又同样轻易地因为他的外貌而轻视他,几乎一瞬间便抛弃了他。因为吃惊与嫉妒而迅速的嫁给了乌尔比诺,明知是“浮华而已”却仍旧买回一堆看过即忘的破烂,任由它们占满了人居住的空间。尽管阿里萨最终俘获了她的心,却并不是被他一辈子的坚守所打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最最幸运的,毫不费力就赢得了全城最具声望的男人的心,同时又获得了阿里萨一辈子的爱:一辈子以德报怨的爱。尽管,她到最后也未曾学会爱,说什么“如果一定要做那见不得人的事,那就做吧”,七十二岁高龄了说脱掉上衣的话阿里萨“不会喜欢的”,拜托,那个男人爱了你一世,难道渴望的只是你的身体吗?肤浅,傻瓜。

为什么同样是人,对爱的感知,一辈子的收获与付出,相差能如此之大呢?书中有一句话,“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我倒不愿意采用这句简单又毫无根据的妄论。阿里萨的爱与被爱,源于他母亲的敏感与多情。妈妈对他的鼓励与安慰,一直以来充满爱的培养,使他在母亲过世后仍会到她房间里寻求心灵的平静。母亲鼓励他爱她,不是为了她家的地位,更不是为了财产,只是简单的:因为他爱。

同样是单亲家庭,反观费尔明娜的父亲,他一心只希望女儿嫁入豪门,为此不惜一路无言带她外出几年,与亲戚大吐苦水。犯罪行径败露之后一个人死在故乡,他的女儿呢?甚至没有想过为了父亲回去一趟。

所以,爱情怎么会是本能呢?爱情是果实,成长的经历中所获得的爱便是土壤。爱情是光明,而太阳则是它的源泉。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孩子,才有能力感知爱,散播爱吧。作者:长沙市直青年读书社 谢健

于连式的爱情_《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式的爱情_《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法国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第一人_司汤达的代表作。书中讲述的是一位出身低微,备受藐视,但骨子里却甚是高傲,一心要冲破阶级的束缚,爬上社会顶端的年轻人于连索莱尔可悲的、短暂的一生。

于连出生在法国小城维里埃的一个木匠家庭,一家人在杜河边经营着一家锯木厂。于连看起来有点羸弱,不像两位哥哥那样长得膀阔腰圆,能干力气活。他喜欢看书,喜欢沉思,但是,不识字的父亲却不能容忍他爱读书不爱干活。于连脸色有点苍白,父亲就认为他活不长,也担心他会成为家庭负担。父亲厌恶他,打骂他,他的两位哥哥亦是如此。于连从小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卑微的出身更是被人瞧不起。他恨父亲、恨哥哥们,对这个不公平的社会怀着深刻的仇恨。他孱弱的外表下裹着一颗巨大的野心,那就是有朝一日一定要飞黄腾达,就算死一千遍也在所不惜!

“红与黑”代表的就是于连通往飞黄腾达的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条是穿上红色的军服,在拿破仑手下当一名少将,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另一条是披上黑袍当一名教士甚至是主教,从而晋升上流社会。

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从小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崇拜一位退伍的老军医,老军医也很喜欢他,甚至付钱给他父亲让于连到他那学习历史和拉丁文。退伍老军医对战争的描述,让于连呼吸到了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他对拿破仑崇拜不已,并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穿上红色战袍,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的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青年想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死了。此时的于连意识到只有通过教会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他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凭着自己惊人的记忆力,把一部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维里埃市长德·莱纳决定聘请他当家庭教师。

于连虽然出身低微,但他心高气傲,有着一颗像玻璃似的自尊心,稍有不慎就会碰破碎它。于连宁可放弃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也不愿意沦落到和市长家的仆人一起吃饭的地步。市长夫人初次见他,想确认一下于连是否真的懂拉丁文,便弱弱地问了一句“您真的会拉丁文吗?”这一句话就刺伤了于连的自尊心。后来市长夫人怜悯内衣不够穿,便想瞒着丈夫给点钱让他买内衣,没想到却遭到于连愤怒的拒绝。而正是他那与常人不一样的自尊,让他获得了两次不寻常的爱情。

第一次爱情是和市长夫人-德·莱纳夫人的爱情。

于连到市长德·莱纳家当家庭教师那年还不到19岁。在市长漂亮花园中,他遇到了年轻貌美高贵的德·莱纳夫人。夫人的高贵美丽吸引了于连,而于连的年轻、腼腆、干净、对孩子和蔼的态度,使夫人对于连有了好感。德·莱纳夫人十六岁嫁给市长,有生以来,连与爱情多少有点相似的感情都从未体验过,也从未见过。她对于连这颗高尚而骄傲的心灵充满了同情,从中得到了美妙的、洋溢着新鲜事物的魅力的快乐,并慢慢地爱上了于连。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椴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莱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莱纳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莱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莱纳尔夫人,他想:“我尤其应该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万一我发了迹,有人耻笑我当过低贱的家庭教师,我可以说是爱情把我推向了这个位置。”看着德·莱纳市长,于连甚至想:“这家伙占尽了财富带来的种种好处,若正好当着他的面占有她妻子的手,不是嘲笑他的一种方式吗?对,我一定要这么做,他曾经对我表示出那么大的轻蔑。”在于连的追求下,他们相爱了,对于连来说,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一个如此不幸、如此遭人蔑视的可怜虫,而她,一个如此高贵、如此美丽的女人。得到德·莱纳夫人的爱,于连的虚荣心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他们双双沉醉在甜蜜的爱情中。德·莱纳夫人还帮助于连当上了仪仗队队员,让于连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风头。不想这却招来了上流社会的流言蜚语,垂涎于德·莱纳夫人美貌却碰的一鼻子灰的乞丐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趁机写了一封匿名信给市长揭发他们的关系。市长为了自己的名誉和夫人继承她姑妈的一大笔遗产,选择了只怀疑而不证实。但于连再也不能留在市长家了。关心于连的神父便让于连到贝藏松的神学院里进修。在神学院里,于连悄悄地跟自己说:“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于连聪明,勤奋,记忆力超人,爱思考,成绩也就遥遥领先。神学院长彼拉神甫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不久于连的出色表现遭来妒忌与排斥,于连堕入了忧郁之中。后来,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了,于连觉得继续呆在神学院没有意义了,彼得神甫把于连介绍给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莱纳尔夫人感情还是有一点真挚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则完全是出于个人利益所驱。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全是些上流社会的达官贵人,但在于连眼里,他们只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德·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小姐非常漂亮,身材出众,但生性清高傲慢,她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她的行为难以被旁人理解。于连开始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于连比小姐更高傲。他对玛蒂尔德小姐爱理不理,但正是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冷漠,让玛蒂尔德小姐对他产生了兴趣。于连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便接受了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进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她很快就后悔了。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蒂尔德小姐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微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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