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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500字

《卓别林自传》读后感2200字。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中外经典书籍。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看过几本中外经典名著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卓别林自传》读后感2200字,感谢您的参阅。

《卓别林自传》的中译本封面上,贴上了太多的装饰性词砖:一个流浪汉,一个绅士,一个诗人,一个梦想者,在卓别林自传五个字上面,还有一个烫金副题:一生想过浪漫生活。综观卓别林的一生,你会发现,这些词砖,是不够全面的,甚至是可笑的卓别林更重要的是一个斗士,他一生想过的生活,自由远在浪漫之上 。
对于关心电影史的电影爱好者来说,查理卓别林在电影史上的开拓性成就,不用看《卓别林自传》也能如数家珍。自传的价值在于,它让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卓别林对电影的贡献,更多的是好莱坞这个电影帝国的兴衰史。1913年卓别林进人好莱坞,也是好莱坞电影的草创之时,到1952年,卓别林经历了好莱坞的全盛年代,直至其衰微时期,他前后一共演了80余部电影。
说卓别林是一个斗士,那是因为他的一生用自己的行动和作品,跟各种各样的敌人作斗争。20世纪20年代的《淘金记》是跟贫穷的斗争;30年代的《摩登时代》是跟扭曲人性的工业文明的斗争 40年代登峰造极的《大独裁者》是跟猖狂一时连欧美强国都害怕的狂魔希特勒的斗争所以,1954年,卓别林在日内瓦被授予1953年度国际和平奖,这也是对他的斗士精神的肯定。他的生活不乏浪漫,但自由的生活才是他孜孜追求的目标。为了自由,他可以放弃在好莱坞的事业,甚至终生不人美国国籍;为了自由,他不顾纳粹分子的恫吓和电影审查机关的警告,坚持冒险拍了反法西斯的电影《大独裁者》,电影最后的一大段演讲,正是卓别林追求自由的心声,也是全人类追求民主自由的宣言:我们现在受到苦难,只是因为那些害怕人类进步的人在即将消逝之前发泄他们的怨毒,满足他们的贪婪。这些人的仇恨会消逝的,独裁者会死亡的,他们从人民那里夺去的权力会重新回到人民手中,只要我们不怕死,自由是永远不会消失的。这几句话话说得多么透彻,多么雄伟。这部电影不仅在20世纪40年代世界人民反对法西斯主义的斗争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他的这篇演说词将永远是宣扬真理的号角,是慑服一切专制独裁者的判词。戏里的丑角气实际是一位英雄,是一位战士,真正可笑的小丑是到头来被人民判了罪、永远被人民唾弃的独裁者。
更可贵的是,卓别林在叙述自己不平凡的一生中,并没有刻意为自己涂脂抹粉他对自己跟好莱坞众多女明星的私密交往,对自己在爱情婚姻中的随意性甚至不负责任毫不避讳,但我们看了,仍会觉得这些个人生活的细节,并不影响一个大师的伟大。(本文选自)
我常常在想,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娱乐化的社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样一个看似多样化的社会其实却也有着单调性的危险,因为贯穿于其中的只是一种思维方式:把一切严肃和不严肃的事物都在调侃中娱乐化,因为只有娱乐化的东西才是有市场的,于是我们整天在银幕、电视机和现实生活中看到的都是娱乐化的欢笑、娱乐化的眼泪、娱乐化的整个生活。当然这种说法有些绝对,而且,我们面临的想要成为单调思维方式的还不仅仅是娱乐思维这一种。但是当一种思维方式成为主流,从而用这种思维方式把我们生活单调化的危险却常常存在。而有时候,这种单调社会还具有强烈的对人的侵犯性。
查理卓别林就曾经是一种单调社会的受害者。
在卓别林的自传中,他这样描述他同路易阿拉贡、让保罗萨特和毕加索三个当时大名鼎鼎的左派会面后的感受:听了哈里 (卓别林的律师)的话,我也几乎相信,只要是同阿拉贡、毕加索和萨特聚会一次,就无异于是阴谋推翻西方民主制度。
查理卓别林在回答朋友问他为什么会招致美国人的反感时,似乎很清楚原因。他说:我最大的罪过当时是,现在仍旧是:因为我这个人是不肯与人同流合污的。于是这样,艺术家就开罪了他所说的特权爱国者。
一种思维方式的贯穿,从而造成了一个社会的单调。无论这种思维方式的来源和名目多么堂皇,单调后的社会总会给一些不愿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来思考的人造成伤害。第一位在古巴找到正在打游击的卡斯特罗的《纽约时报》记者最终被迫离开《纽约时报》,主编、也是他的好朋友卡特利齐给出的原因是,由于他和卡斯特罗过于接近,所以可能无法保证报道的中立。其实真正的原因问一问那时候被迫离开BBC和《时代》的记者,就可能知晓:因为人们无法同那位强大参议员已经贯穿了整个社会的单调思维相抗衡,这个社会已经很单调。就好像奥本海姆本人是不是同苏联有联系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和卓别林一样没有这样思考;二战时居住在美国的 日裔美国人还有没有同日本的联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时候的美国社会已经被一种简单的爱国思维支配。
所以无论是《一九八四》,还是《美丽新世界》,做出的其实都是一种类型的预言。奥威尔和赫青黎也是一个类型 的预言家:他们都预言了一种单调思维方式主宰的单调社会是何等可怕。
查理卓别林的童年相当不幸。一位单身广母亲试图把两个幼子抚养长大的故事总是充满 各种悲惨的情节。但是卓别林成为一位出色的丑角演员的梦想却是在这样一个不幸家庭中培养起来的。事后他如我们所知的那样取得成功。从他的自传来看,应该说卓别林从来就不是一个复杂的人,他所关心的也许只是电影和通过电影来谋取利润,甚至他的曾经颇受争议的私生活在我们今天看来也实在很平常。他也像所有平常人一样,喜欢炫耀自己同知名人物的关系,毕竟在卓别林的时代几乎所有人,从政治领袖到知名作家都会喜欢认识卓别林。而这种既伟大又简单的人往往容易被单调社会所伤害:当卓别林在日本访问的时候,日本激进团体黑龙会曾经希望借助刺杀卓别林来挑起日美争端,这时候没有人会考虑他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当美国记者和部分公众或者说特权爱国者向卓别林发难时,也没有人考虑他曾经带给美国人多少欢笑。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从来没有人会考虑他们必须为单调社会做出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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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800字


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富兰克林晚年时生活富足,颇为自己的一生而骄傲,开始对儿子以书信的形式讲述自己的身世,文字朴实无华,不尚修饰,看起来并不像父亲教训儿子。这就是著名的《富兰克林自传》,被称作美国文学的开卷之作 。
作为开国元勋,富兰克林当然是大人物,何况他的头像印在面值100美元的钞票上,我历来对大人物怀有恭敬,本以为大人物要谈大问题在中国连小人物也在谈大问题,所以我以为富兰克林一定是要谈谈大问题的,人类、世界、宇宙且不说,至少要谈谈美国的前途吧。很惭愧,读完全书,我发现自己想错了。富兰克林无意于深奥的哲学探讨,更无高深的道德劝诫,书中谈的都是琐事,从如何创业到如何省钱、早餐吃面包合算还是喝啤酒合算。
如今书店里自传、回忆录成灾,传主无非是想炫耀自己与众不同,而富兰克林从来都觉得自己是普通人虽然他一点也不普通。他是发明家、科学家、美洲最成功的报纸老板、印刷商人、国务活动家、外交家,很少有人像他这么一身兼有许多种才能。看惯了眼下流行的自吹自擂的自传、回忆录,就觉得富兰克林的可爱可亲。该书的英文版序言说:在那些仪表庄重、令人钦佩的元勋当中,他(富兰克林)是惟一不需要我们以严肃的神情去注视的一位。美国人既企盼英雄辈出,同时又对他们带有几分猜疑。他们仰慕华盛顿,尊敬杰斐逊,给林肯增添了几分传奇色彩,只有富兰克林一人他们可以按照他本来的面目去看待,而且也只有富兰克林一人确确实实是普通美国人当中的一分子。
反观美国开国几百年的历史,美国人对整体改造社会的理想最不感兴趣。对比其他国家的乌托邦实验,愈发觉得美国人民是幸运的。世界上最不乌托邦的民族恐怕就是美国人了,脚踏实地、讲究实际、注重物质利益、尊重他人的精神世界,这一切都体现在富兰克林身上。但如果据此而判定他是不关心社会的人,那就大错而特错了,没有人像富兰克林那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他曾经改善街道照明、创办世界上第一个会员制图书馆、创办医院和学校、组建消防队和火灾保险公司等,致力于自我完善而又关心社会进步,这种难得的品质贯穿于富兰克林的一生。
富兰克林本人的经历就是一部典型的个人奋斗史,从一个印刷作坊的学徒到印刷厂老板,从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变成大名鼎鼎的开国元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大家所说的美国梦,只是觉得成为开国元勋之后的富兰克林仍然那么可爱,从他告诫年轻人花钱时的斤斤计较,你看得出他仍是当年的那个波士顿穷小子。富人喜欢他,因为他比他们还要富;穷人喜欢他,因为他发了财也没有忘记穷人。最喜欢富兰克林的人可能就是牧师们了。牧师喜欢他,因为他们能放心地拿富兰克林的例子证明爱上帝是好的和有用的,证明美德是好的和有用的。实际上这也是富兰克林写这本自传的主要意图。他想证明使穷人致富的品质是诚实、正直、节俭和勤劳,他说:对于每一个希望在尘世间生活幸福的人来说,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符合他自己的利益的。从这样的思路出发,我早该让年轻人明白最能使穷人致富的品格就是诚实和正直。
我相信他的证明,并且打算按照他的话去做,但对这番道理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表示怀疑。在当前中国,渴望财富与对财富的仇视似乎是并存的,我们爱金钱胜过爱其他一切,但是由于许多种原因,尚未拥有金钱的人对已经拥有金钱的人仇恨到了诅咒的地步。如果你想说服大家美德是有益的,而恶是有害的,不管它披着什么样的道德外衣。有听众是你的造化,没有听众则是非常自然的。
在我看来,《富兰克林自传》里最重要的问题是探讨了道德和财富的关系。无论在哪种制度、哪种文化背景下,财富与道德的矛盾都是最深刻的矛盾。当一个社会只剩下发财的欲望而不探讨发财的手段,这个社会就是出了问题。当整个社会底层普遍仇视富人,这个社会也是有问题的。经常看见义愤填膺的学者在批评资本和消费,不能说这种批评没有道理,奢华、浮夸在东方和西方都一样应当受到谴责。但是,放过掠夺和社会不公不论,却大批而特批金钱和消费,显然是本末倒置了。笔者虽然是中国的穷人之一,也瞧不起乱花钱的土财主,但并不认为他们犯了不可饶恕的罪恶。如何花钱是个人权利,通过什么手段挣钱才是真正的问题。
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如此描述富兰克林:他从天空抓到雷电,从专制统治者手中夺回权力。富兰克林的存在意义,早已经超越了他那个年代,超越了他84岁的肉体生命。
富兰克林无疑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早的典型。他勤奋自学,热心公益活动;他有虔诚的宗教信仰,有崇高的道德情操;他更是美国精神实用主义的信奉者。这样的富兰克林,其实不只是不凡而已,在某种象征意义上而言,他已经是平凡的美国人血液里普遍流着的祖先遗脉。

《罗素自传》读后感1000字


《罗素自传》第一卷描述了伯特兰罗素从1872年至1914年的人生,这段岁月只占他98岁人生的一砚分之一。然而,在此期间他已到达智力与学问的巅峰1900年7月,罗素接触了皮亚诺的方法。9月,他决定开始写作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数学原理》。一直到1910年,罗素都在紧张的脑力重负之下度过。
英国的谚语说:三代养一个贵族无论从智识、风度、影响力来说,罗素都是最了不起的贵族也许他并不愿意被称为贵族。罗素说:我得自于罗素家族的是害羞、敏感和形而上学,而得自于斯坦利家族的是活力、健康和好兴致。他是一个在5岁就开始思考宗教问题的孩子,11岁的罗素在哥哥的指导下开始学习欧几里德几何学,他对这门学问的第一印象是:像初恋一样令人陶醉,我从来没有想到世界上有如此美妙的东西。你若知道他的家族100年来都在关心些什么,就不会觉得这孩子是什么天才了。
1913年,罗素认识了著名的文学家约瑟夫康拉德。自1890年进人剑桥大学以后,20世纪的大人物们一一与他碰面,他迷醉于彼此间智力的欢愉。他这种爱情一般的智力恋爱,贯穿一生。在剑桥第一周,他与同学桑格的交谈是这样开始的:我看见你有德雷帕的《欧洲心智的发展》,这本书很好。他说:你是我遇见的人当中,第一个知道这本书的。半小时后,他们成为终生密友。桑格后来成为著名的法学家、经济学家。
好友西奥多,后来是数位财政大臣的私人秘书,使他们每一个人都转向自由贸易,34岁时意外去世。而西奥多的哥哥克朗普顿在学院的楼梯处冲罗素背诵布莱克的诗句,感动得罗素目眩神迷。同学中还有后来的哲学家麦克塔格特、穆尔,前者让罗素成为黑格尔主义者,后者让罗素摆脱黑格尔。还有嗜书如命的鲍勃特里维廉。稍迟一些,还有著名的凯恩斯,罗素说同这位智力超一流的人辩论,自己像是一个冒着生命危险的傻瓜。
像所有大学生一样,罗素对老师们的授课并不在乎,更看重同学间的脑力激荡。在剑桥,从1820年起就存在一个秘密协会,每年发展一两人,每周六聚会,讨论任何东西,没有禁忌,没有限制。
罗素对剑桥的价值是如此定义的: 我在剑桥得到惟一具有真正价值的思维习惯是智力上的真诚,它不仅在我的朋友中,在我的老师中也肯定存在,我不记得有任何一位老师被学生指正错误后会怀恨在心。
罗素的知识谱系存在于他生活的任何一个层面,他的爱情、他的闲散、他的无聊、他的书信、他的学生、他的游历、他的情人……其中可以找出无数影响世界进程的人,族繁不及备载,如果继续用列举法来划定罗素的知识疆界,这篇文章会变成名人索引。稍稍了解罗素的家族知识传承这条纵轴、剑桥大学知识对话高度这条横轴,就足以知道罗素的坐标为什么那么显眼。
罗素身后,有众神喧哗。罗素想不成为罗素,都不可能。
读完《罗素自传》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来抚慰自己的失落,因为我们身后空空荡荡,更不幸的是,有时候站满了伪先知,败坏了我们原本脆弱的智力真诚。能艰难挣扎到欣赏、赞叹罗素的高度,已经对得起自己的知识背景,我这样说服我自己。

《甘地自传》读后感1400字


甘地在很多人心中是个谜。这几天连续翻阅了《甘地自传》,这个谜好像解开了,但不尽然。谁能说谁能真正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呢,更何况是甘地的内心世界。读甘地的自传心情很复杂,一会儿觉得自己跟他很接近到那是我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里集结的宗教情绪与他的合拍和亲切;一会儿又觉得距离他那么遥远书中展示的印度与中国的文化历史差距几乎使我震撼。
书本中的印度给我一种集中的印象:宗教的虔诚和民族的屈辱。这些也都集中体现在甘地身上。这两点是甘地之所以最后成为圣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也想到,在印度这个地方出现甘地和特雷莎修女都不是偶然的,这是个纯粹的民族。
他的自传实际上更像是一本《忏悔录》,比卢梭的自责丝毫不差。甘地在书中尽量公开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我记不得为什么一看到甘地的自传就买了回来,其实我买过很多书都是和这本自传一样的命运:让它长卧书架落满灰尘。那天我突然把它抽了出来,为了让我有兴趣,我挑选那些最吸引我的部分。我一直知道甘地曾经禁欲,并且彻底禁绝性欲,所以我要看他的思想根源。我随手翻到父亲去世与我的双重羞辱这一节。其实我可以把这本书称作是节欲的甘地,讲述他的各种节欲,不仅仅是节制性欲。
甘地13岁童婚,据说他很快就使用了丈夫的权利。在17岁的时候他已经做父亲,陷于情欲甚至使甘地的学业受到影响。16岁那年,深爱父亲、一贯孝顺的甘地正在妻子身上欢愉的时刻,父亲撒手人寰。在父亲病危的时候,他从父亲的病榻旁走开回到床上5分钟就有人突然跑来告诉他父亲去世的噩耗。甘地后来一生都在反对童婚。
甘地一家都是极度虔诚的印度教徒。节制自己在各方面的欲望其实是他们一家甚至是全印度教民的习惯。当我发现这一事实的时候几乎不敢相信: 他们的宗教竟然要求素食,吃肉是大逆不道的。中年以后甘地发誓连牛奶也不沾,彻底素食。当甘地的妻儿病危的时候,医生建议必须进食牛肉茶汁以补充体力抗衡,甘地作为可以主宰他们命运的父亲和丈夫他断然拒绝,而病人也都和甘地一样。不过上帝屡次最后救助了甘地使他的家人都转危为安。到老年甘地甚至禁止食盐。
甘地的非暴力其实是其宗教信仰的延伸。不杀生,当然必须非暴力。这并非一项明显的政治策略。年轻时甘地在南非曾经长期生活,在那里作为一个普通的印度人受到白人的极度屈辱时,比如白人平白无故给他几个耳光,他也绝不还手。不过,这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习惯,同时是一种性格:甘地是个极其羞怯内向的人。作为律师第一次上法庭他甚至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不得不退庭把代理费还给当事人。这样一个人很难想像会使用暴力。
甘地的一次又一次绝食这样看来也很自然。他们的宗教本来就有各种的绝食习惯,他母亲就经常绝食。比较宽泛的绝食是不吃主食,再严谨的绝食连蔬菜也不吃,极端的绝食只是喝水。甘地在32岁开始与恩爱的妻子分居之后,为了减少性欲甚至牛奶和蔬菜也禁绝了,只是吃水果与于果。最终甘地的节欲成功是在36岁。甘地说:克服情欲一点也不比用武力征服世界来得容易。让我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严格的人,在对待别人时的宽容和谅解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这一点来自于他的善良和博爱。他的高尚人格不仅建立在智慧之上,也建立在意志的壮观城堡上。
甘地的一切行为几乎都可以在自传中找到明确的答案。这是我喜欢这本质朴老书的一个原因。在这本书中我寻找到一个澄明节制的世界。与其说甘地的人生是政治实践的,如说是生命实践的。甘地 自己给这本书的另外一个名字是:真理的实践。
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做到洁身自好已经不容易了,节欲在今天提起来就像一个黑色幽默。欲望的无限膨胀与生命的内敛纯洁渐渐在我这里有些区别:有信仰的人是幸福和值得尊敬的。

《从文自传》读后感2500字


沈从文开篇即形容凤凰说我应当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我读到的感觉,当真就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随着他不紧不慢的叙述他的故乡,一座边远、偏僻的苗疆小城便凸现在眼前,作者叙述得越详细,我们感觉到的陌生感便越强烈。因为你发现你所处的完全是一个未知的世界,人民蛮悍不驯,却又妩媚可爱,在他们默认的规则里,生活得井井有条,由沈从文笔下道来,实在是兴味盎然。
你发现那里是真正的乡土生活,不是从四方的天空下寻找些花花草草的田园,沈从文用极丰富的素材描绘了一个好奇心极佳的农家子弟眼中的乡下。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田园,是野小子眼中充满乐趣的田园。不是乡下的外来人跑马观花对田野的一点感触,而是土生土长与乡土融合的自然流露。只有心花怒放,没有多愁善感。那里有那么多新鲜多彩的生活,被沈从文用鲜活的语言描写得兴味盎然,好像你也身临其境一般。
就算革命来了,沈从文叙述也不慌不忙,一个几岁的小东西,哪管什么立场不立场,他只记得表哥答应给带的花公鸡,只记得叔父红着脸磨刀的情景,十分有趣!书中一些直白血腥场景的描写,我不知道在其他的现代作家那里能不能读到,当我读到此处的时候,我当真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们读辛亥革命只知道孙中山、黄兴,只知道情意绵绵的《与妻书》,何曾知道这些鲜血淋淋的现场?而这些鲜血,又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儿童口中道出,更是显得那么真实与残酷。我越发感觉到这个作家的不同了。
沈从文终于还是忍不住在文章 中表达了他的爱憎,他说:我那时已经可以自由出门,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每当人已杀过赶不及看那一砍时,便与其他小孩比赛眼力,一二三四计数那一片死尸的数目。或者又跟随了犯人,到天王庙看他们掷笠。看那些乡下人,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笠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着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到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份颓丧那份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也影响到我一生对于滥用权力的特别厌恶。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他说这些,我无法明白,我糊里糊涂、胆战心惊地跟着作者的叙事,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哪里去。直到读到最后,才反应过来,这些早年的经历,对于作者后来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有多么大的影响。
革命过去了,小顽童忘掉了革命,继续他的单纯、快乐的乡间生活。我简直叹服小家伙的永不疲倦的好奇心,他似乎时时刻刻要用这些新鲜景色事物来喂养他的灵魂才行。凡脚步能及的地方,小家伙都想把那一寸地方走到;凡眼光能及的东西,他都要把那东西深印在脑子里。他的脚板不停歇,如一阵风,把我们带到了凤凰城的每一个角落。在乡间快乐生活的背景里,作者点睛式地描写了几位人物。一个老战兵,样样来得懂得,并且无一事不精明在行,为人活泼而充满趣味,人是卑微的人,生活却自在而充满尊严,流动而不凝固,有古时游侠的影子。一个打铁师傅,勇敢豪爽,无所顾忌。一位姓曾的朋友,读书不多,办事却十分在行,军人风味的勇敢,爽直,有一次,给了镇关西一个教训。一个大王,本是种田良民,后来做了土匪大王,两只手毙过两百个左右的敌人,在监狱里和女匪密谋重新落草,后来却因事被诱捕杀死。这些人物都是湘西平常人物,莫不勇敢、直率,而又充满趣味,这些人或许另一方面就是个恶棍,但是作者有意隐去了此节,只从这人的勇敢、无所畏惧出发,挖掘背后的生命意识和坚实强悍的灵魂,其实正是为了抒写作者心目中的人生理想模式。我读了这些,仿佛受了感染,也要坚强起来了。
当那个对万物好奇的小顽童渐渐长成了少年,既多读了些书,把感情弄柔和了许多,接近自然时感觉也稍稍不同了。加之人又长大了一点,也间或有些不安于现实的打算,为一些过去了的或未来的东西所苦恼。对周围五光十色的生活熟悉的同时,他开始思考一个目的,一件事业,适合自己去做。
碰巧的是,这时沈从文进人了报馆,那正是五四后的几年,各种外来的新思想一下开拓了湘西小蛮子的视野。五四运动,本来是以思想启蒙的新文化运动开头的,到后来却因为内忧外患,逐渐把重心转到了罢工、罢课的救亡运动去了。沈从文从小即目睹了所谓革命 的现场 . 又从军数年. 对于 以革命 的名义滥用权力与暴力对无辜人民造很明显他对于呐喊革命口号毫无兴趣,而是继承时时刻刻为人生现象 自然现象所神往倾心的性格,一接触五四的新思想,即开始转而为新的人生智慧光辉而倾心了。读到这时我似乎才理解到作者的苦心,前面占用大量篇幅的乡间生活的描述,正是活生生说明了作者沈从文时时为人生现象自然现象所神往倾心的性格,而没有这种性格,便不会受到新文化的感召后,即转而对新的人生智慧光辉而倾心了。
为了读过些新书,知识同权力相比,我愿意得到智慧,放下权力。我明白人人活到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现在的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且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 . 为 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这是沈从文离湘前的想法,有这样思想的作家,应当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作家。
这就是我最初读到的沈从文,粗糙、古怪、坚硬、新鲜,和后来评论家口中的沈从文大不相同。他在另一篇文章里形容胡也频说:我觉得,这个人假若是死了,他的精神雄强处,比目下许多据说活着的人,还更像一个活人。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使我们像一个活人,是些什么事,这是我们应当了解的。沈从文便是这样一个永远歌颂强悍的精神的人。这种歌颂在《从文自传》里处处可以见到,我为我一开始即读到《从文自传》感到幸运。或许我达不到沈从文所说的那种精神强悍,但是我始终把它记在心里,在我最沮丧的日子里,我便把《从文自传》拿出来读,以给我信心。我热爱沈从文,便是为此。
我临动身时有一块七毛钱,那豪放不羁的表弟却有二十块钱。但七百里航程还只走过八分之一时,我们所有的钱却已完全花光了。把钱花光后我们依然有说有笑,各人躺在在温暖软和的棉军服上面,说粗野的故事,喝寒冷的北风,让船儿慢慢拉去,到应吃饭时,便用极厉害的辣椒在火中烧焦蘸盐下饭。这也可以用来形容我初次阅读《从文自传》的心情,快乐而有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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