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四大名著之一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读后感

记读后感之一。

苏轼曾说过:“好书不厌读百回,熟读课思子自知。”在我们在读一本中外经典名著时,会从中感受到与我们以往认知中不同的东西。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对于你来说什么样的书籍才是值得我们阅读的?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记读后感之一,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前段时间看了不少书,主要是一些名人的传记。但是由于有点忙,所以也没有时间好好写一下读后感。这两天终于又开始清闲起来了,今天心情不错,于是决定写一点读书后的体会。读书虽然不能增长人的财富,但是可以改变人对财富的看法。三十岁之前更是读书的黄金时期,有最多的时间,不抓紧时间多读一些好书,简直就是对生命的亵渎。
这段时间看的书主要有这些:《乔布斯传》、《马云传》、《风流本色-成龙传》、《天皇巨星的心路历程-刘德华传》、姚明的《我的世界我的梦》、季羡林的《留德十年》。乔布斯和马云分别是IT界的神一样的人物了,他们改变了世界。成龙和刘德华是娱乐圈的天王级别,姚明则是来自中国而成功走向世界的世界篮球巨星,季羡林是国学大师。读名人特别是成功人士的传记,其实他们如何成功的过程并不是最重要的,他们失败的过程以及如何面对失败才是最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如果我把这几本书做一个评级,一共5颗星,我对成龙、刘德华和姚明这三本书给三颗星。乔布斯传和马云传给四颗星,季羡林的留德十年给五颗星。
成龙,刘德华,姚明
《风流本色》只看标题就知道这本书主要写的什么内容了,成龙大哥在香港电影史上留下了很多独具风格、难以模仿的精彩动作片,他的地位也很高,大哥级别的人物。没怎么读过书,从小就开始习武,然后进入社会开始拍电影。丰富的阅历和社会资源,让他无论走在哪里,都是美女环绕,众星捧月。而成龙大哥风流的性格,大家也都早已有所耳闻,所以无论他和谁产生绯闻都已经不算什么新奇的事了。爱江山也爱美人,成龙大哥风流本色的特点其实也和小时候他父亲的教导有关系,当年他爸给他定下了三条戒律:第一不准吸毒,第二不准加入黑色会,第三不准赌博。这三条规矩成龙大哥当做传家之宝经常拿出来说,但是从来没有说不可以沾花惹草,龙爸爸从来就不反对他多交一些红颜知己。所以后来,成龙在婚后,经常爆出绯闻,最轰动的是和吴绩莉的那次,成龙后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了那句名言:我犯了世界上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有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先例在前,成龙大哥的坦诚布公自然也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原谅。《风流本色》这本书无非就是围绕这些花边绯闻而来,甚至还能够还原某些具体细节,非常八卦,符合香港小报杂志的风格。
《天皇巨星的星路历程-刘德华传》这是一本从刘德华小时候开始,一直讲述他到之后成名的全过程记录。刘德华绝对是工作勤奋的代言词,他在香港娱乐圈辛勤工作几十年,在电视剧、电影、歌曲各个领域,留下的作品和获得奖项,按数量来说绝对是第一名。刘德华也是我的偶像,可能正是由于对他太熟悉,所以这本书没有太多的惊喜,上面写的大部分故事其实也都略知一二。刘德华在小时候成绩就不是很好,他当时的信念就是,第一名只有一个,不必每个人都争着当第一名,而只要做自己的最好就行了。这个理念其实也成为了他一生的写照,每个领域都有最具天赋的人,唱歌有张国荣、张学友,他们都有极高的天赋和好嗓子,演戏有周润发、梁朝伟,他们的演技更是娴熟、自然。刘德华在刚开始唱歌时,受到了广泛的批评。演戏也是,总是在演自己,金像奖评比也总是会输给梁朝伟。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放弃,他只是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唱功和演技。最后刘德华的刘氏唱腔成了独具一格,每个人都喜欢听,大家也都爱模仿,但是也没有人能和他唱的完全一样好听,他的演技也在逐渐提高,自从靠电影《暗战》取得第一次影帝后,终于有人开始承认他的演技了,然后凭借《无间道》也获得了金像奖影帝。就凭借他这么多年的勤奋和努力,这个奖项其实在粉丝心里面早就属于刘德华。
和前面两本书不同,《我的世界我的梦》是姚明自己用第一人称写的自传。主要是由于最近我们公司的大会上,姚明作为特邀嘉宾将出席并发表主题演讲,正好手里有这本书,所以在开会前一天晚上,赶紧囫囵吞枣地快速地把这本书过了一遍,算是提前做一下预习。姚明是来自中国,但是在世界篮球水平最顶尖的美国NBA打球并获得辉煌成就的巨星。在我的印象里面,他的个子很高,憨厚的形象,但是很聪明,在美国接受记者采访总是会幽默风趣的回答问题。他是一个善良、勤奋、聪明的人,我想这也是全世界都喜欢姚明的原因。他的自传主要从小时候开始如何接触篮球,如何进入国家队,如何进入NBA打球的整个经历。语言很朴实,过程也写的很详细。看的出来他把这本书的一部分读者也归为了外国人,在书里对中国的传统经常会做一些简单介绍,他也希望通过这本书能让老外多了解一些中国。可惜我本人对篮球不是很感兴趣,对中国也还不陌生,所以大部分内容对我而言比较枯燥无味。在我们公司的大会上,在第二天上午,姚明是被安排在最后一个压轴出场来做演讲的,主会场可以容纳3000个观众,当然是座无虚席,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早早到场就是为了一睹姚明的风采。可惜之前我们的CEO和首席技术官在做演讲时不小心又超时了,姚明比预定时间要晚了将近半小时。他穿着西装领带,神采奕奕的从后台迈向讲台,他的讲座还是专门定制的,很高很高。演讲的主题是《青年-教育-未来》,他事先准备了演讲稿,是照着稿子读的,前面主要是讲述了他的篮球奋斗历程。后面由于我下午有讲座需要准备,所以不得不提前离开,没有听完他的演讲。他的精神是靠奋斗来努力改变世界,让世界变的更美好,其实这个精神和我们公司的文化精神也是完全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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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故事读书笔记之一语误国的战国四君子平原君


历史故事读书笔记之一语误国的战国四君子“平原君”!

平原君是赵国人。赢姓赵氏,名胜。远古时期,既有姓,又有氏,姓氏一分为二。“姓”是大的氏族部落的总体称谓;“氏”是一个姓所分出的小氏族的标志。赢姓赵氏源起于西周的造父,他是皋陶的十世孙。舜帝时期,皋陶曾担任掌管刑法的“理官”。为人一生正直清明,被后人尊为“上古四圣”之一。

造父是历史上著名的善御者(皇帝车夫),他经常调教良驹献给当时君王周穆王,一次同周穆王西行至昆仑山见到西王母,乐而忘返。恰逢当时徐国徐偃王造反。在此关键时刻,造文驾载周穆王日行千里,迅速回到京城镐京,及时发兵打败了徐偃王,平定叛乱。由于造父驾车技术娴熟,周穆王便把赵城(今山西洪洞) 封赐于他,赵姓由此而来。几十年后的周孝王时期,造父的侄孙非子,不仅精通驾驭之术,而且懂得豢养技巧,因此被周孝王封于秦地(今甘肃天水),成为秦国开国元君。到周幽王时期,造父的第七世孙叔带来到晋国侍奉晋文候,自叔带后,晋国的赵氏家族日益兴旺,最终导致“三家分晋”,赵氏独处一国,其余两国分别为“韩国”和“魏国” 。

赵武灵王时,他的小儿子赵胜——文中主人公平原君。史载:“平原君相赵惠文王及孝成王,法相,复位”(《平原君虞卿列传》)。所以,他同赵惠文王是兄弟,是赵孝成王的叔叔。由此可见,赵氏家族是东周战国时期宗室大族,平原君赵胜一生捕佐惠王及孝成王,那,又为何说他一语误国呢?

事情是这样的,赵孝成王四年(公元前262年),秦国攻取了上党(今山西长治)、野王(今河南沁阳)。他的作战方略是先将韩国交通要道,边陲安塞封死。于是韩国郡守欲将冯亭上党郡割让给赵国、希望联合赵国攻打秦国。史载:“赵豹出,王召平原君与赵禹而告之。对曰:‘发百万之军而攻,逾岁未得一城,今坐受城市邑十七,此大利,不可失也。’王曰:善。乃赵胜受地”《史记 赵世家》。此时没有经过认真思考整个事件的平原君赵胜,稀里糊源涂地听取了赵孝成王和赵禹的建议,随即答应接受上党十七城。殊不知,正是这十七邑的接收,却断送了赵国四十万兵士的性命,史称“长平之战”。第二年,秦发兵围攻邯郸,虽经平原君与其他国家诸多努力,秦国退兵。然而长平之战,已使赵国元气大伤,再也没有与秦国抗衡的力量。所以,太史公在为平元君做列传时,最后评价为:“平原君,翩翩浊世之佳公子也,然未睹大体。”以此说明,平原君不识大体。没有聪慧的头脑,没有大局观念,不能及时预测事态的发展,因此有了太史公对此的评价。所才说平原君的一语误国,导致赵国苟延残喘,频临危险边缘。

纵观当今社会,多少有志之士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待遇,空有抱负,难以施展才华。而那些善于察言观色,溜须拍屁的,没有能力的人却青云直上,占据要位,挖空心思搞特权、霸权,懒政,怠政,从不为民众办实事。有所作为的,想为民众办点实事,却是阻力重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通过一系列举措,有力地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问题,现在,我们的祖国,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就此祝愿祖国和谐富强,繁荣昌盛。

人的一生,有功亦有过。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仍旧是一叶浮萍,随着滚滚波涛、时而逆流,时而旋转,而那些浪花,便是后人们的评论,或者,亦说亦云吧。

虽然平原君赵胜的决策将赵国置于万劫不复之地,但他仍然有许多值得赞扬的事迹。只不过,那些事迹,在那个战乱纷起的时代,被人们忘记了,但并不代表不曾有过。那些值得赞扬和肯定的事情,历史将永远铭记。

作者:二月风文学社 路小锋

[精品范文]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710字)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们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中外经典名著,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中外经典名著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品范文]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71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的一段故事,认识了一个奇怪的虫子叫圣甲虫。

它属于一种食粪虫,身材小巧玲珑胖乎乎的,乌黑油量。圣甲虫头部像戴了一个帽子,而且身上散发出一种微微的香气。最好笑的是它的食物竟然是动物的粪便!看完书我才明白:原来马、牛、羊等动物的粪便中仍留有许多未消化的残留东西,圣甲虫就把这些残留东西加以利用,慢慢吸收里面的营养,直到最后把营养颗粒消化掉为止。

而且,圣甲虫一旦把粪球运进地窖中,就日夜不停地吃着。并且后面还不断地排泄。排泄物像一条黑色细线,如同鞋匠的细腊绳!哈哈,好玩吧!

圣甲虫真是一个有趣的虫子!它虽然成天与粪便打交道,但却赢得了一个美名----大地的清洁工!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2】

今天抽时间将第一卷中的精彩段落摘录了下来,因为对着显示屏摘录文章实在是有些难度,而我又力求尽善尽美,完全翻版原文,所以很是劳累。

昆虫记第一卷充满睿智的言论的重点在于通过一系列或简单或复杂或精悍或宏大的实验反映出本能与智慧的区别,通过这种区别,反射出本能的真实含义。

法布尔在怀疑返祖性、行为选择、生存竞争的同时,有选择地接受其中的部分理论,而使用这些正确的部分去攻击荒谬的大部分,使得达尔文也被反驳的无可奈何,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大意和想当然。

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并不以乱世为其背景,也不以另一个权威为依托当时的法布尔一直为生计问题犯愁,在一个和平而又愚昧的时代担当教师这一神圣的职务,并没有多大的前途;他的名声当时也并不响亮,只不过是植物学、昆虫学中的山野草民而已。

这种真正的由灵魂而生的人文精神,难道不是我们现在最为缺失和渴望的吗?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3】

静谧的夜晚,书房里紫色的台灯发出柔和而明亮的光芒,此刻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聚精会神地阅读着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当我细细的品读《昆虫记》时,我陶醉了,原来昆虫的世界有着无穷的奥秘!由此我知道了一些昆虫的常识和生活习性:蝗虫喜欢在阳光下面弹奏音乐,它们弹奏乐曲时是将自己的腿不停地抬 高和放低,形成一种颤动来发出声音。天牛幼虫的时候没有视觉也没有嗅觉,甚至没有味觉,他们要在里树干里面度过三年的童年时光,它们在没有任何感觉能力的环境下成长着,并且要靠自己的智慧准备长大后如何逃生。

继续 阅读发现还有更多精彩的内容,原来圆网蛛非常聪明,物理知识学得很好。它拉出来的丝很有对称感,整个网络蛛丝纵横交错,像一张有规则的太阳图案,可以承载住较大的重量。并且整个蜘蛛大网都有黏性,凭着这种独特的工具,圆网蛛可以待在网中点,坐等食物上网。

再 往下阅读,我知道蟋蟀在建造自己家园的能力上是超群的,并且它们有明朗而高昂的歌喉,夏天的夜晚,旷野的草地上经常能听到蟋蟀用那饱满而热情的歌声呼朋引伴,寻找自己生活的另一半。听 ,蝉老兄正在树枝上尽情的高唱呢!原来蝉为了能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竟然要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可,蝉这位“歌唱家”为了自己的歌声更美妙动听,硬是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可就是胸部的这块响板,占据了相当大的体积,让它的生命器官压缩到最狭小的角落,看到蝉为了歌唱做出这种牺牲,我心灵被这可爱的小精灵给感动了。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景况,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展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身临其境一般,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读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原来昆虫的世界也和人类的世界一样,有着很多 共同的地方。它们有自己的灵魂,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爱恨情仇。它们为了出生,获得食物、摆脱危险、反抗天敌、繁衍后代而与冷酷的大自然做顽强斗争。我从内心敬畏这些有灵性的小生灵!从它们身上我学会了要更多的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气馁,要勇敢而坚强的去面对。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4】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作者写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观察我,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只对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事仔细观察,才能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有的童年令人回味无穷,有的童年想想就会笑,有的想想就会哭最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觉得高尔基的童年确实很悲惨。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着的特点和优点。

《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6】

反映了18世纪有产阶级的虚伪,舅母里德尔太太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的行为只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在实质行为上,她与她的儿女,都是自私而冷酷的,甚至可以说是残酷的。

简爱从小就具有叛逆的天性,观察锐利而口无遮拦,因而对喜欢用温情脉脉面纱掩盖其血腥本质的资产阶级来说,这个孩子的存在如眼中钉一样可恶。

当然,简爱已经成书超过200年,简爱虽然在当时及很长一段时间具有选进性和领导意义。不过如果今日,仍把一个只具有叛逆精神和信口开河孩子作为妇女解放的形象,未免太过过时。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7】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察看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废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察看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过细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呀?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过细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察看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宣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保持不懈地察看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置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8】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但我认为前提是必须情投意合,而这本书并没有华丽的词语,也没有过多的装点,却令我喜爱,它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法布尔,法布尔是著名的昆虫学家和文学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被人世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的维吉尔”而称来自于《昆虫记》,这么一听亦是不朽的著作。

但上述对法布尔的评价只是刻板的百度标准式答案,可以说只是作者的介绍,我对他的评价是:细心的一面,在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也正是因为如此,读者如同身临其境。了解并融入这本书,我第一反应觉得很无趣,疑惑怎么会有人写虫子好奇他会怎样描写他们?法布尔写了。而且用了许多幽默风趣的语言,把昆虫写的生动有活力。

法布尔等待人民改变态度的同时,开辟了让他肆无忌惮的荒石园,这是不毛之地,有时让他劳神伤心,但却孜孜不倦。这时便实现了他的愿望,对昆虫不会开膛破肚,而是高淡阔论,对于法布尔说是一块风水宝地,因为他不探究死亡,他在蔚蓝的天空下工作。

法布尔写出蝉的形象,具体有力的说明蝉的传说,根本是,表达了法布尔对这些谣言的厌恶,轻蔑对蝉的同情,对于那些不观察,不思考的人的反感。在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仿佛有活力了些,善于伪装的枯叶蝶让人们惊叹不止,人们通过观察动物的生活习惯和生理结构,有了很多的发明创造。他对昆虫多么的热爱,他就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的热爱大自然的榜样。其实,一个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就像法布尔一样热爱昆虫,所以他有毅力写下《昆虫记》,可见,他非常有决心了。

法布尔的这本书揭开了昆虫世界的神秘面纱,同时还将昆虫生活与人类社会巧妙的联合在一起,成为社会与文学文明完美的典范,正是如此,我们要多读这样的好书,把读书的精神发扬光大!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篇9】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自从在课本中对《昆虫记》有所领略后,我便在家中翻箱倒柜的寻找,可究竟还是没找到,但我没有放弃。终于到了周末,我欣喜地骑上自行车在奔流不息的马路上驰骋,不久后便到了新华书店。我急忙往二楼飞奔,到了昆虫小说部分,我的眼睛飞速扫荡着摆满小说的书架,但又是那么个情况——没有。于是便去询问管理员,管理员称: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昆虫记》卖的异常火爆,都被学生们买完了,我这仅剩一本有一点瑕疵的书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给你推荐。我立刻就答应了,到手之后,我便捧着不肯撒手,往椅子一边一坐,可这一坐便是一下午。

想必大家对蝉不陌生吧!但你知道蝉的寿命吗?以往人们所见的蝉都是成虫之后的,很少有人知道蝉的寿命。通过《昆虫记》我知道了蝉的寿命大概4至5年,而许多时间都是在地下生活,仅仅有两个星期是在地面上的。它们从地下挖到地面后,先是蜕皮,然后长翅,最后变成为我们所看到的蝉,它们在树上汲取树汁,产下卵后随后便离开了。看似短暂的一生,却做了我们一辈子的事。

《昆虫记》是著名昆虫家法布尔所作,他曾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圣莱昂的一户农家。当时年幼的他已被乡间的蝴蝶与萤火虫这些可爱的昆虫所吸引。法布尔半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业士学位、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喜爱古罗马作家贺拉斯和诗人维吉尔的作品。他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材,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

一本看似极为普通的书,但它记录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法布尔这种勇敢、不屈不挠、持之以恒、坚强不屈的精神怎能不令我们学习呢?

利未记读后感


利未记读后感(一)

我们花了二十七天的时间,读完了利未记。老实说我以前很不喜欢读这卷书,每次读到这里不是直接跳过,就是一目十行,读完了头脑中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但在上一次跟着读经群一起读圣经,在Adam Shao传道的带领之下,我第一次认真的读,才真正地感受到这卷书的宝贵。利未记中许多之前自己看为新约已经废去、与我无关的内容,就发出那样的亮光来,深深地吸引、感动我,让我真正得以明白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在写分享的时候,总希望将自己从圣经经文及查经参考书中所读到的感动,全部分享出来,所以写得很长,但愿读的人没有被这卷难读的书、这么难读的分享吓倒,而能够看到这经文中美好又宝贵的丰富来。主啊,求你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我们知道旧约中的律法原是“影儿”,却反映出本物的真像来,那本物的真像就是基督。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利未记先讲到如何让人藉着献祭除罪,在新约主基督为我们在十架上成就了救恩,让人因信就得以称义;而利未记后半部分讲到神颁布的圣洁条例,人若遵行就得以在神面前活。今天我们靠着基督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藉着圣灵成圣,随时得享与神同在的福气,这些全是神宝贵的恩典!

利未记讲到献祭的四种动物:牛、羊、斑鸠或是鸽子,这些都是驯良顺服的动物。我们看到这些祭牲是预表基督。

“祂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徒8:32)”主耶稣在教导门徒时也讲到鸽子的驯良(太10:16)。

公牛很健壮,能够完成工作,使命必达;公山羊,步履稳健,不会左摇右摆,偏离正道,一步都不差。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将死的瞬间,仍在寻找拯救失丧的灵魂,拯救了与祂同钉十架却并悔改了的强盗(路23:43)。在十字架上,祂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就,经上的话必要应验在祂身上,就说:“我渴了(约19:28)”,直到祂说“成了(约19:30)”,我们的主完成祂的使命,所行的道路丝毫不偏离神的旨意,完全的献上,惟愿神的旨意成全。

斑鸠和鸽子,柔和敏感驯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祈求神饶恕因属灵无知、不认识耶稣是基督,并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的人,这是何等的温柔良善!“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在巨大的痛苦之中,祂仍顾念祂的母亲马利亚心中的伤痛,将母亲托付给自己最爱的门徒约翰(约19:26-27)。这份对母亲的关顾与孝顺,给为人儿女的所有人立下何等的榜样啊!

用作献祭的无瑕疵的祭牲,虽然无罪,却代替有罪的人献上为祭;主耶稣虽是无瑕无疵、全然无罪的,却背负世人所有的罪孽过犯,被钉在十字架上,且在十字架被圣洁、公义的神离弃,为的是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祂在十字架上痛苦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祂本是圣洁的神,却为我们成为罪,这是何等样的恩典啊!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最后一句话是:“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 这让我们看到燔祭的完全献上。“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10:5-10)” 基督来,就是为把自己全然献上给神,为人作了赎罪祭,除去我们的罪,让我们脱离罪的辖制,得以自由,成为圣洁,回到神的面前来。被罪辖制的人,没有自由不犯罪,没有自由成为圣洁。我们这些蒙神的恩典,被主重价买来的,岂不应当遵行神的话,活出圣洁来,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吗?这实在是理所当然的啊! 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我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圣经实在是宝贵的。“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 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诗119:103)”利未记虽然难读、难懂,却是何等宝贵甘甜!主啊,求你开广我们的心,我们就往你命令的道路上直奔(诗119:32);愿你吸引我们,我们就快跑跟随!(歌1:4)愿所有的颂赞、荣耀、尊贵、权柄、能力都归给你,因为唯有你是配得的! 感谢主!阿们! 阿们!

作者介绍

侧耳倾听(Christine Han)于2000年10月8日在多伦多城北华人基督教会受洗信主,之后转会至多伦多北约国语宣道会聚会至03年回国。目前在广州参加东山堂及林献羔牧师家庭教会的聚会的姊妹。

利未记读后感(二)

许多人读圣经常常会觉得旧约看不懂,尤其是读到利未记,各样的祭物让人觉得枯燥,各样的律法让人不解,对待事物,皮肤病等处理与今天全然不同,我们需要了解背景,这群以色列人被带出了埃及,要有按照上帝的启示来敬拜过圣洁的生活,与过去埃及文化和将来迦南地都要分别出来,与我们今天的文化截然不同,这次读利未记这卷书没有之前那么枯燥,反倒是有很多收获和亮光。

有位牧师说过从一个犹太人的角度来思考,这是神的律法,如果你不知道这卷书,很可能你会失去你的财产甚至生命,就像我来到新加坡,如果不懂的交通规则与中国相反,那么我很快就违背了交通法,这个国家上班很严肃,不能打瞌睡,不能玩微信,工作要求极为认真严肃,与国内很多有冲突,如果不了解这些恐怕会遭受很多处罚。所以我们基督徒务必要了解神国度的律法。

为什么律法中会那么严格?干犯神和一些条例甚至要被处死?为什么有那么多奇怪的生活洁净要求?比如安息日,各种婚姻以外的性,乱伦等?答案一方面就是神的圣洁,神又是烈火,威严神圣干犯不得。当初以色列人走出埃及,文化习俗各方面受到埃及异教文化的影响,将来去的迦南地偶像巫术文化盛行,乱伦性犯罪盛行,神要百姓分别出来,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礼仪,饮食上的圣洁(利未记16),敬拜神上面的礼仪都表明神要他的百姓分别为圣,过圣洁的生活。(个人觉得单是饮食就已经非常高明,饮食文化保持自身习俗是很难和其他民族融合的)

从建立律法初期,有些案例是杀一儆百,要让百姓明白神的律法干犯不得,就像建立教会初期,彼得也惩罚亚拿尼亚那对欺瞒圣灵的夫妻,我们需要了解当时的情况和背景,明白早期来说这些很重要,为了保护神的百姓,建立对神制度的敬畏,忠心,遵行等非常重要,所以神容不得那些干犯神的人,但神同时也赐下怜悯,虽然很多死刑(20章),但实行的过程中很多怜悯和饶恕,并不是完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模式。神强调的是爱神,并爱人(19),善待仇敌,邻舍等。在以后我们看到耶稣来到时,对待这些有了新的解释,对待麻风病人和血漏妇人以及各样病症的边缘人,重新阐释了人们对神权柄和大能的认识。

读后感(一)


·读后感(一)

最近我在“肯”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十分的有趣,接下来就有我给大家讲一讲我读完的感受吧!

小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

离开了熟悉的地方,来到了陌生的环境,使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没有退缩,而是用努力和真诚溶入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太多太多回忆的故乡。 ·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勇于去迎接每一次的挑战。我们应该向小蟋蟀柴斯特学习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

这一本书到处都充满着友爱,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中听的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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