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他毕业于伊顿公学,从那里学会了什么是真正的英格兰精神,什么是自由。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北印度,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誓,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2岁,他破除万难、流尽汗水,加入世界上最卓越、神秘而勇猛的组织英国空军特勤队,成为SAS中骄傲的一员。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上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他是贝尔格里尔斯,他的名字如今已家喻户晓,他是户外探险世界的王者,男人中的男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过: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我们一定要记住这句话。
其中有这样一篇让我看到了主角贝克的善良和勇敢,那就是第三章中的邮轮上的老虎。这几句话中让我更了解贝克。男子心有不甘地又往前走了一步,但贝尔已经跑了过去,挡在了他的面前。读了这一句,让我发现了他的勇敢。
不要骚扰它!,不要骚扰它!男子盯着贝克,你疯了吗,孩子?这条蛇攻击了那个人!在疏忽元和男子交谈的时候,贝克转过头看了蟒蛇一眼,它已经快速地向水边游过去。贝克看着蟒蛇消失的地方,默默地为他祝福。这几句中体现了贝克的善良,对待野生动物依然不会伤害它。
我十分欣赏这本书里贝克说的几句话:对一个毫无准备的人来说会在瞬间被吞没,消息得无影无踪。然而,对于准备好了的人来说,那可就完全不一样了。一个准备好的人,他不会奢求从大自然身上得到什么。要尊重无法掌控的力量,也要学会利用可以掌控的。格里尔斯说过: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从《荒野求生》这本书里,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要勇于探险,善待每一个人,即使是动物也要善待它们,贝克的境界,我们都要好好学习,学习他的优点,记住贝尔.格里斯尔说的话,它会激励我们一生,学会在逆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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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荒野的狮王》这本书,是由十个小故事组成,海豹葩普曲折的经历、驼鹿王的英勇气概、灰狼王的狡黠和仁慈、灰熊的无畏和勇敢、章鱼的郁闷和不甘、孤狼的自由和快乐、狐狸与貂的两败俱伤、白头鹰和猎人间的温情,具有王者风范的狮子,组成了荒野中众多的动物肖像。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美洲狮,文章里面讲到:有一天早晨,美洲狮起床,它听到黑熊沉重的脚步声,美洲狮是黑熊的天敌,它们一见面就打架,结果两只落入深崖摔死了。美洲豹留下了两只小狮子宝宝。有一个猎人看见了狮子宝宝,把小狮子带走,一只被送进动物园,另一只被送进了马戏团。被送进马戏团的小狮子比以前更听话,它每次表演都很出色,受到观众的喜爱,它的主人为它骄傲。小狮子在每次训练中都很认真,很努力,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它不断努力的精神换来优秀成果。小狮子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但是它很坚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轻易放弃,最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很佩服小狮子的坚强、努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这本书里,这些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有自己语言和感情,像人类一样聪明、勇敢,它们表现出的英雄气概让我们肃然起敬。作者笔下的这些动物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有它们的生存之道。我在阅读过程中,不仅能从中学到许多与动物有关的科普知识,而且能够培养和锻炼坚毅、勇敢、团结、协作的个人品格,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题目:《荒野狼》读书笔记——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作者:江苏省姜堰中学 高二(17)班 徐沐子
后桌的同学在看黑塞的书,看到“赫尔曼·黑塞”几个熟悉又陌生的字,内心竟激起几圈久久不曾漾溢的波澜。像遇到了多年前的老同学,一眼便认出来,内心惊喜着,却又不敢上前打招呼,生怕对方认不出自己的尴尬。一整天,我都不停地在草稿纸上写着“黑塞”,或深或浅地,似乎想要渗透什么。
回到家,便急匆匆地奔向书房,在书橱的最上面一排找到了那几本依旧完臻如初的书,整整齐齐地码放着,甚至有些神圣、敬仰的意味。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的确是一种“信仰”吧,是一种高不可攀的高度,或者更加准确地说是一种梦魇。记得那是初中的时候,去书店看到阅读推荐的专栏里有黑塞的一系列作品,便心血来潮一下都买了。千万不要以为我是什么思想哲学、人性灵魂的狂热探知者,其实当时真正吸引我的是那几个书名:《彷徨少年时》《乡愁》《荒野狼》《流浪者之歌》-----孤独毕竟是读者乐不可支的话题。可直到我打开了第一页,甚至读了几行字,我便知道自己是彻彻底底错了。“像每天都要过去那样,那一天也过去了。我总是使用自己的、内向的生活技术度过一天,一点一点度过。”这是《荒野狼》的开头,每一个字都很浅显,拼凑在一起却怎么看也不对。不知是译本的缘故,还是写作语言本身的风格,情绪甚至已经被感染,而理性却仍旧不知所措。
后来每天晚上睡前我总习惯在桌前看黑塞的作品,就像给不能自行进食的人生生地注射着营养液。摊开书一字一字读,一行一行读。我不记得妈妈是什么时候来帮我关上台灯,催促我上床睡觉,第二天起床甚至也不记得昨天看到哪里。只记得书桌上台灯的白光照在书页上的亮度和投下的阴影。
为什么这么认真地执拗呢?说真的,那时候我真的读不懂黑塞的书。睡前刚看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问自己到底读了什么,想想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可是,读书笔记一方面却不服气,觉得只要坚持下去,陌生字句的含义总有一天会在眼前豁然开朗;另一方面又是好奇,像是在捉迷藏,那读不懂的字句间,偏偏有种奇特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一直想看下去。
与其说这样是在读书,不如说是在月夜星辉的陪伴里,享受一种遥远而不可解的事物相联系的感受,享受一种无人问津、无人同行的悲怆。像在月球上真空的状态,书中的剧情卖力地演出着,却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像默片播放般,只能无力地生生吞下。
很长一段时间,我记得我读过黑塞,却没有能力将它其中的内容吸收进去。我知道等到自己的阅读能力更强,理解能力更加成熟时,我需要重读黑塞。
就这样重新打开书的封面,没有老友相见时的兴奋,更像是初见时的生涩,彼此试探、找寻着。心中隐隐闪着一丝遗憾:当真还是不认识它了。
只是随意翻翻,翻到了这样的句子:“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找出被允许的和被禁止的事……有些人疏于思考,懒得为自己的行为把关,他只要不违反别人规定的禁令就行了,因为这样他可以活得很轻松。还有些人在心目中有一套自己的法则,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吓了一跳,这分明就是我自己的信念啊!再翻再读,我更惊讶了:书中的情节内容我很陌生,猜不出接下来会是什么,然而书中的那些道理,关于光明与黑暗的世界,关于个人的选择,我却都再熟悉不过。
当年,我真的没有读懂黑塞吗?还是一字一句实际上已经进入我的大脑,潜移默化着我的思想与感受?还是我的人生轨迹本身就与之如此契合,以致我过去读不懂它们,仍不愿放弃?
窗外的星星安静地望着我,万籁俱寂,没有人回答我。我也不能。不过,我能确信的是,少年时代最大的珍宝之一,就是善感的心,随时吸收,随时感应,哪怕理智还在挣扎的边缘,对于那些看似陌生、疏远的东西,也不要轻易拒绝。生命拥有比我们所想象的更大空间,可以容纳更多不同的事物,容纳那些不知不觉中的后知后觉。就如曾经那些读不懂的书,那些参不透的人。
【简评】读书是一个觉解的过程,有如参禅,没有过程,就没有灵光一现,天机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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