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红楼梦读后感1600字

红楼梦读后感1600字

恢复原样读后感1600字。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恢复原样读后感16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这天雾很大,雁群降落在一块沼泽地上。阿凯走向尼尔斯。她决定要送尼尔斯回家看看。


他们开始飞行,很快就降落在佃农豪尔耶尔·尼尔松家围墙后面。在得知尼尔斯父亲有枪后,阿凯决定去海边等待尼尔斯。


当阿凯离开时,尼尔斯叫住了阿凯。尼尔斯告诉阿凯,他现在最大的烦恼是自己不能再变成了人类。但对于今年的旅行从来没有后悔过。


阿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拍了拍尼尔斯,告诉尼尔斯,人类不能把地球独霸,鸟也应该有安身之地,如果人类知道这些就好了。说完这些话,阿凯向尼尔斯说了声明天再见,就飞走了。


尼尔斯见家里没有人,他跑进牛棚,牛棚本来有三头很漂亮的牛,可现在只剩下一只牛了。尼尔斯问奶牛五月玫瑰,他的父母现在怎么样?家里的猫、鹅和鸡怎么样,星星和金百合呢?五月玫瑰听见尼尔斯的声音,先是一愣,赶紧有礼貌而高兴地向尼尔斯打招呼。


五月玫瑰告诉尼尔斯,自从尼尔斯走后,尼尔斯的父母都很伤心。尼尔斯问五月玫瑰,母亲看到马汀飞走了是不是很伤心?五月玫瑰告诉尼尔斯,尼尔斯的母亲总是抱怨尼尔斯从家逃走,还带走了马汀。尼尔斯告诉五月玫瑰,原来母亲是这么想的。父母一定也认为他一夏天都在外面游荡去了。


五月玫瑰继续告诉尼尔斯,尼尔斯的父母一直担心尼尔斯在外面能不能吃饱。


尼尔斯跑到马厩里,看见了那里有一匹好马。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尼尔斯向这匹马问道:“他们都说这里有匹病马,不会是你吧?”


马告诉尼尔斯自己脚上扎了个东西,让他无法走路。尼尔斯听后,在他蹄子上做了个标记。


这时,尼尔斯的父母回来了。尼尔斯听到了父母在谈论。母亲对父亲说,如果把房子卖了,担心尼尔斯回来找不到他们。父亲告诉母亲,可以请新房东告诉尼尔斯他们在哪儿,他们一直在等尼尔斯回来,不管尼尔斯回来变成啥样子,他们都不会责骂他。父母还谈论,他们只关心尼尔斯外出的这段日子里,在外面有没有挨饿受冻?


尼尔斯听到了父母的谈话后,流下感激的泪水。尼尔斯真想立即扑倒在父母的怀里。可是,他担心父母看到自己的样子会更伤心。


这时,阿萨和他的父亲乘坐一辆马车来到了院子里,他们下来马车。阿萨告诉她的父亲不要提起大雁,也不要提起那个小人儿。


阿萨的父亲答应了阿萨的要求。告诉阿萨他只说阿萨找他时候,尼尔斯帮了很大的忙。现在,找到了个铁矿,发了大财,所以来问问能不能为尼尔斯的父母尽一点心意。


阿萨和她的父亲边说边走进了屋里。等他们从屋里出来时,尼尔斯看见了父母满脸笑容,听到了父母一直在嘴里念叨着:“我们的儿子还活着,还做了那么多的好事。我们一定要好好干活,好让他回来的时候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


父亲走进马厩,搬起马蹄,想找出毛病。突然,看见了马蹄上的字,按照字的意思很快拔出了马蹄上的尖东西。


这时,又发生了一件怪事。出走很久的白鹅马汀,来到家附近,带着美羽和他们的六个孩子。因白鹅太高兴了,不小心被关在鹅棚里了。


马 丁节即将来临,父母决定宰了白鹅,拿到市场上去卖。父亲夹着马汀和美羽进了屋子。马汀眼看自己有危险,突然,他像往常一样喊着尼尔斯,快来救救他。


尼尔斯听到马汀的呼救,刚开始很犹豫。后来,尼尔斯回忆起和马汀经历的种种困难,坚定地去敲开了门,告诉父亲不能杀白鹅。


所有人见到了尼尔斯回来了,都惊喜的叫了起来。尼尔斯不明白自己那副怪样子,大家还不觉得奇怪。尼尔斯站在那里,直到母亲拥抱了他,把他拉进屋子,自己才明白过来。


故事中展现了尼尔斯回家后的所见所闻。回家后,尼尔斯知道了自从离开家后,父母一直十分的牵挂和思念他,盼望着他早日归来。因尼尔斯害怕自己的可怕的样子吓到父母,也担心父母看到自己的现在的样子伤心,不敢走出来。但当听到马汀呼救时,他还是鼓起了勇气,勇敢的走了出来保护马汀。尼尔斯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一家人终于幸福的团聚了。故事告诉我们,救人者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好词有:安身之地、拥抱、待遇、坚定、胳膊、市场、宰掉、压抑、温暖、马厩、心意、提起、激动、欢迎、标记、健壮、急切、玫瑰、后悔、启程……


好句有:“尼尔斯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他真想扑到父母的怀里,可是他又担心父母看到自己的样子会更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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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1600字


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相信很多人都熟知这句经典的台词,它选自于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中女主人公简的那段情感告白。《简爱》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对爱情、生活和社会富有独立自主、积极进取和追求自由平等个性的女性形象。

19世纪的英国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在故事的开始就写明了简的凄凉身世。寄居在姑妈家的她,受尽虐待,饱受约翰里德的蛮横无礼和仆人的歧视,但天生叛逆坚强的她,在残酷的生活中艰难前行,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小说的前半部分着重刻画出了简的孤独、恐惧,但却仍对真情和温暖渴望的生活状况。

在劳渥德义塾的日子,是简最难熬的一段时光。简与她唯一的朋友海伦相依为命。当海伦因传染病即将告别人世,是简毫无畏惧地陪伴着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一个夜晚。简与海伦间生离死别的友谊,简的勇敢和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

当简来到罗切斯特的庄园时,她迎来了那段最美好的人生时光。在那里,她能感受到仆人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的爱意。其中简向罗切斯特表达爱意的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烙印。在19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形象,而简却是贫穷、矮小、低微、其貌不扬,但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的心灵。她并不因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信念让简坚定勇敢地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主动表白自己的爱意。这在当时比较封建并且阶级分化严重的社会中是非常大胆的。至此,相信每个人都会跟我一样希望他们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后来当简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她坚定并理性地选择离开。在这段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灰姑娘童话故事的再度演绎,她蔑视权贵和财富的个性让读者肃然起敬。

如果我们认为勃朗特的这部小说只为向人描绘缠绵炽热的爱情,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简爱》里宣扬最多的是一种崭新的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简没有那份独立,她也许就会跟已有妻子的罗切斯特先生生活在一起,故事也就落入俗套,《简爱》也就不会成为令我们感动落泪的传世经典的小说了。正是简拥有的独立性格、令人心动的魄力,还有她崇尚的尊严才让我和许多读者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一遍遍地品读、思考。尽管我选择不了财富,但我可以选择人生的人生信念让她独立前行,最终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这一幕幕的情节无不让人催人泪下。

相信每个读者在读完《简爱》后都会被简的经历和个性所鼓舞在逆境生活中学会坚强,才能选择幸福,这就是人生的真谛。虽然现在的生活很忙碌、压力非常大,却也充实而美好,有许多人都会面临着夹缝中求生,逆境中成长的生活状况。在逆境之中不要一味地怨天尤人,要多考虑如何去克服和摆脱逆境。逆境中求生能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逆境的考验,才能成为强者。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至理名言曾激励了无数逆境中有志之人;许多名人,如贝多芬、司马迁都是在逆境中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才得以给后人留下了旷世作品。正所谓没有风吹雨打,哪会有成熟的果实;没有刺骨的寒风,哪会有坚韧的松柏!

当我们无缘无故地挨了巴掌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非常钦佩简的这种观点。自尊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简的朋友海伦的观点与简截然不同,而海伦则主张凡事能忍则忍,这样别人就会对你更好一些。她的博大胸怀令人钦佩,但正是她的这种容忍才使得她在逆境中生存只能感叹生命太短暂了。反抗精神是在逆境中生存的支柱,面对恶势力的欺辱,要学会反抗,而不是一味的忍辱偷生,因为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

面对风雨,你是否会期待迎来彩虹?面临困境,你是否还执着你的梦想?简的经历和个性告诉了我们如何坚定自我,追求幸福与快乐。她的精神价值赋予了我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

《复活》读后感1600字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恶意》读后感_1600字


《恶意》读后感1600字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是在《皮囊》里面《天才文展》那一篇文里的一句话——“和他说话,就如同和一个人在水里纠缠,你拼命想拉着他上去透口气,他却执意拉着你下坠到海底。”日高邦彦的一生都在被不同的人拉着下坠,野野口用特殊的方式暂时成功了,却忘了死尸最终是会浮出水面的。
取名恶意,四分之一的时候就揭露真正的凶手,进而围绕着杀人动机去一层一层剥开人性的洋葱,越接近真相,越觉得背脊发凉。我在阅读的时候格外谨慎,揣着怀疑的态度看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连猫的主人都被我怀疑过是杀人凶手。再到后来,跟着独白书走,以为《萤火虫》和《禁猎地》一样是真实的故事,怀疑日高初美是双重人格的女主,死于日高邦彦的计谋,这个时候邦彦的变态人物形象站定了。紧接着剧情又反转,根据相关的人的口述,联想到《模仿游戏》里图灵的少年时代——校园暴力和唯一关怀产生的对性取向的深远影响,我甚至怀疑过野野口深爱着邦彦而后因为不可得继而杀了初美并毁掉邦彦的一生。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所谓的恶意,不过是一句“我就是看他不爽”罢了,很多人说这叫做没有杀人动机。但没有什么讨厌是无由来的,这里面包藏的是真切的妒忌,妒火熊熊燃烧让自己人性扭曲。或者,这不应该叫做扭曲,而是叫加强,这本书之所以直击人心,就是因为大家或多或少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正直和良知压抑住了妒忌,在是非面前我们做出了相对正确的选择。
野野口和日高邦彦在少年时代都经历过校园暴力,一个选择出淤泥不染,另一个选择同流合污。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你堕落了,而是你堕落的时候你同圈子的人在坚守甚至进步,这种对比带来的落差感才是妒火燃烧的导火索。为什么杀死日高的不是藤尾那群少年混蛋?因为在藤尾那群人的圈子里,干坏事儿是司空见惯的生活常态,来个日高给欺负无非也就是生活再多点乐子罢了。但野野口,自始至终都不属于这个圈子。最初的他,甚至认为日高这种身份的邻居都配不上做他的朋友,自命清高的他落得和日高相同境遇的时候,为了免于皮肉之苦放弃了自己的信念和坚守,一边和藤尾沆瀣一气一边又唾弃自己,直到帮助藤尾强暴邻校女生。那个时候你觉得他最恨的是谁?会是藤尾吗?不,是日高邦彦。这顶巨大的太阳照的肮脏而又污浊的他睁不开眼,一颗恶意的种子开始埋下。
人的适应能力是极强的。如果说一开始,野野口还会有些许的自卑与自责,在后来没有日高邦彦的日子里,他是可以过着平凡而又忙碌的生活的。偏偏这个时候,日高邦彦的名字又进入了他的眼帘。人性最丑恶的一点就是,我可以看见陌生人过的很好,但我见不得自己的亲戚朋友过的比自己好太多,也许他们遇难时你是真的关心的,可他们过的好的时候你却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祝福的。那条日高获文学奖的消息,就像一盆悄悄淋在恶意种子上的水,种子开始发芽了。
最初接触日高的时候,野野口的恶意或许还没有到让日高死于非命身败名裂的地步,那时候野野口眼里的日高,也不过是个名利双收的作家罢了。随着与日高的接触越来越深,发现日高名利双收、家庭美满,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他依旧保持着一颗真挚包容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甚至是一只猫。即使他手里握着对野野口不利的证据,却依然给他机会和平台去实现梦想,野野口越发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是,君子难做,小人却容易的多,野野口的本性就是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一如青少年时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背弃道德,年长的野野口依然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既然得了癌症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山顶了,那就玉石俱焚拉你一起到谷底吧,前提是你还不能跌的比我好看。健康每况愈下和扭曲心理的双重浇灌,让恶意之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加贺还了日高清白,却永远砍不断野野口心里的恶意之树。
你和我的恶意之芽呢?最好还是在襁褓中掐断吧!

《高兴》读后感_1600字


《高兴》读后感1600字

“满天的星星,你要找哪一颗?”
书中提到了一个数据,在那个年代,西安城里的拾荒者有15万左右!
这是一本描写改革开放初期,一批进城拾荒者生活的故事。
就像贾平凹一贯的作品,讲诉的是农民的故事,表达了他对农民的关注。
贾平凹本身也是农村出身,他的骨子里有着对农民的亲近和怜悯,他深知农民生活的贫困和艰苦,而农民的生活也是他灵感的来源。
《高兴》不单单是一本长篇小说,它更像是一部纪录片,跟随着贾平凹的镜头,这批拾荒者的生活被真实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为了写好这本书,贾平凹不停地钻进西安市里的偏僻的小巷道,与拾荒者同吃同住,收集最真实的素材。
刘高兴是本书的主角,在他心中,来到西安市,他就是西安人,这个城市属于别人,也属于他。他来到城里拾破烂,也同时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肾。他坚信自己的肾被装进了一个西安人的身体。他认为那也是另一个自己。他把肾作为一个寄托,强化着自己和西安城的一种联系,想象着自己的肾是西安的肾,自己似乎也就是纯正的西安人了。
刘高兴把肾给了西安城,在西安的大街小巷奔波穿梭,“西安市的小道小巷,没有他摸不清的”。他有着一种信念,似乎自己了解了西安,西安就会接纳了自己。所以,他的言行举止都要像一个西安人,他的一生都在向西安城寻求存在感和认同感。
他的家乡——商州,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把土地让给了城市,方便城市容纳城市不断膨胀的人口。国家征集了土地修路,发展交通,建立工厂,然而那些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当了半辈子庄稼汉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却看不到前方的谋生之路在哪。
对于农民来说,城市里遍地都是钱,所以他们选择离开农村,进城谋生。他们可以一天一顿饭,天天稀粥糊苞谷,他们可以一年一身衣,鞋子烂得露出黑黑的趾甲,他们为了一斤破烂多收一分钱可以与卖主讨价还价,他们生活在城市里最不起眼的阴暗角落,因为他们对城市的灯光和人群无所适从…然而即使如此,每年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务工者依然只多不少,这是国家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无奈之举,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然而他们是否会被城市接纳?他们真的能挣到钱让家庭富裕起来吗?大量人群涌入城市以后,城市发展拥有了充足低廉的劳动力,城市一天比一天干净整洁,城里人变得越来越自信,那农村怎么办呢?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呢?城市吞并了农村,农村为城市发展让步,而农村人永远融合不了城市,农村人最后失去了家乡,也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像是小说最开头的场景,高兴背着五富的尸体,一心要回到商州,因为五富说过,如果把他在西安火化了,他怕自己寻不到回家的路。商州如此之穷困,但是那个穷困的地方,有五富的家,有他的老婆和孩子,还有他没时间回去收的麦子。
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五富担心麦收的时候,自己老婆一个人没力气,麦子收不及。高兴为了开解他郁闷的心情,带着他来到城郊的麦地里,尽情地在麦地里撒欢了一把,双手捻去了麦壳子,品尝了新麦的滋味。
这群拾荒者把自己的血,泪,汗甚至命都留给了西安城,而西安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有他们存在过。他们永远窝在属于他们的破烂巷,煤矿厂,光鲜华丽的大唐芙蓉园,高楼大厦与他们之间永远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有古老的城墙似乎可以给予他们一丝亲切。就像文中描述的“一盆洋葱头中突然放进了一个土豆”“即使我们穿上最好的衣服,走路使劲昂着头,挺直腰,伸长腿,可依然觉得格格不入。”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伟大的作品,没有华丽堆砌的词藻,没有神圣到不可想象的伟大事迹,它从生活中来,描述着最不引人注目的一群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效应,它唤起了人们对农民工生活和心理的关注。就像是一盏聚光灯,让隐藏在城市角角落落的底层农民工的真实生活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只有具有悲天悯人情怀的作者,才愿意把眼睛往下看,看到那些贫苦人的人生百态。

《白说》读后感_1600字


《白说》读后感1600字

作者简介:

央视主持人,1968年8月 20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1989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系,主持《新闻周刊》、《感动中国》、《新闻1+1》等节目,以其“轻松、快乐、富有趣味”的主持风格,深受观众喜欢。

1993年,参与创办《东方时空》,并推出了《东方之子》等栏目。1997年主持了香港回归、三峡大坝截流等节目直播。1999年参加了澳门回归直播、国庆五十周年庆典转播。2003年新闻频道创建,他开始主持《中国周刊》(后更名为《新闻周刊》)。

2000年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担任2004和2008年两届奥运火炬手。在其主持生涯中,先后多次荣获“优秀播音员主持”奖,并于2009年荣获“话语主持群星会年度终身成就奖”。

主持风格

喜欢微皱眉头,面部表情凝重,标新立异的修辞,咄咄逼人的口气,专家一样的评论,学者一般的反问,最后提出完全代表自己意愿的希望与思索。机敏和语言犀利是白岩松的优势,他主持的节目深刻而不呆板,活泼而不媚俗,其主持风格自成一派.白岩松也睿智,也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甚至他的语言更美丽,更有诗情画意,但他的藏在一副眼镜后的一双小小的、明亮的目光显然告诉我们:他的思想更深邃,更沉稳。2000年,他在悉尼奥运会的直播,他的即兴直播,甚至超过职业体育频道主持人。朴实的外表,和内心深处的一身正气是对祖国,对人民真诚的爱。决不哗众取宠。真实做人,在做事中踏踏实实做人。

读后小感

初始对白岩松取的这本名感到有些奇怪,怎么会取这样的名字,细细想来,还蛮有趣的,一是与他央视主持人的身份与职业有关;二是与自己的姓氏有关。《白说》是央视资深新闻人白岩松继《幸福了吗》《痛并快乐着》之后的全新作品,出版于2015年,是一部言语中的心灵之路。本书共分为“岁月(活着不是非赢即输)”、“价值(得失不是非有即无)”、“沟通(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态度(进退不是非取即舍)”、“时代(真相不是非此即彼)”五个部分二十余章,绝大多数章节都是他不同场合的演讲集锦,通过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以平等自由的态度,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本书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 域,温暖发声,理性执言,字字珠玑,读完后感觉人生的参悟就在每句话里,颇有收益。

他,他见多识广,博采众长,见解独特,其思辩性、逻辑性、层次性很强,以主持人的身份传播正能量,引领和提升了听众与观众,且善于用目光去观察和沉思整个人类与人性,最终以“思辩”的方式很好呈现出来。作为新闻人,他具有很强的敏锐性与社会责任感,即使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敢说真话讲实话,无论对于古典音乐、体育、阅读等生活话题,还是对于医改、公益等社会和政治话题,白岩松在书中都能大胆说出自己的见解,让我们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这点我们不得不赞。

书中有很多部分让我深受触动,比如读书、音乐、志愿、幸福等,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不要讲一些听起来不错的废话,要一语中的;还有就是人性本善是没错的,只是现实的残酷与无奈导致内心的善良被挤占,被迫给邪恶让了路,还有很多很多直击心灵的话,真是听君一席话,不枉看了这么久啊!

说实话,对于白岩松,孤陋寡闻的自己确实不是很了解,但是在读书这本书之后,自己专门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算是开启我对他了解的第一扇门吧,虽现是初步了解,但是,对于这样大智若愚、风趣幽默、才华横溢、犀利透彻的他,还是充满新奇、好感与崇敬,希望今后可以更深入的了解。

他想说出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想许中国梦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许舆论环境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许个人成长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所以,他的《白说》现出现在你我的眼里,真的很感谢白老的良心之作,方式很新颖,以与人说话或聊天的方式,向我们展开了一个个精彩故事,讲述着生活之理,揭示着现实之困,传递着人性之善,强调着社会之德,播散着新希望与传播着正能量。所以,《白说》不能是白白地说,这样的良心之作,每一个读者都应该持一份尊重,细细品读,并有所收获的。真的很感谢您,白老!

《围城》读后感1600字


婚姻就像一个金漆的鸟笼,外面的鸟儿想进去,里面的鸟儿想出来

题记

优异易夭折,平庸能长寿。爱情何尝不是如此?

当我看到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亲的时候,我便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天,柏拉图向老师请教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就叫柏拉图去麦田里捡一棵最大最好的麦穗回来,只能捡一棵,而且要不回头地走。结果柏拉图两手空空就回来了,苏格拉底问他为什么,柏拉图解释说:自己在麦田看到很多又大又好的麦穗,而他以为后面还会遇到更大更好的麦穗,所以直到走出麦田也没捡一棵麦穗。苏格拉底告诉柏拉图这就是爱情。柏拉图有一天又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松树林走一次,要不回头地走,在途中要取一棵最好、最适合用来当圣诞树用的松树,但只可以取一次。柏拉图有了上回的教训,充满信心地出去。半天之后,他一身疲惫地拖了一棵看起来直挺、翠绿,却有点稀疏的松树,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好的树材吗?柏拉图回答老师:因为只可以取一棵,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但是觉得适合做圣诞树,所以就拿回来了。这时,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婚姻。虽然它不是最高最绿的,但它做圣诞树蛮合适的,这就够了。

看完钱钟书的《围城》冲淡了内心的很多幻想和憧憬,爱情和婚姻很多时候不能融为一体。故事大概就分成两部分去讲,前一部分讲爱情,后一部分讲婚姻。苏文纨和唐晓芙的出场,就犹如被海风吹动的海水,波涛四起,激情满满,方鸿渐在爱与被爱中难以取舍。爱情终究会枯萎,无论何种原因分离亦或是若干年后化为亲情,最终不会有天若有情天亦老的爱情。激情过后沉淀下的便是厚实的亲情,一份相依相偎的感情,就像左手和右手。相反孙柔嘉的出场没有苏、唐二人的起眼,打个比方,比如甲乙两人并肩而行然后丙也跟上步伐同行可却无人发现更无人在意,孙姑娘就是以这种分量出场却也是最后婚姻的女主人。方鸿渐对孙柔嘉的感情不像对唐晓芙那么的痴心、激烈甚至神魂颠倒,他们从相遇、相识、相知、相交一切的过程都很平淡偶尔会泛起涟漪。孙柔嘉没有苏文纨殷实的家世没有唐晓芙的出众的容貌,仿佛平凡这个词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婚后的生活,时常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而发生口角,双方的脾气都会毫无掩饰的暴露在彼此面前,两个人的家庭也因为两个人的结合再加上市侩的心理而变得不和谐,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的缘故吧。

书中的一个小情节让我记忆犹新故事发生在两人吵架后的冷战时期,方鸿渐在裤兜里找飞机票(又好像是船票,我记不清了)愣是找不着,急的他满头大汗,他想问柔嘉却又顾及颜面没有张口问,这时生闷气躺在床上的柔嘉看到方鸿渐着急的样子,即使心里有再多的委屈,看到丈夫如此着急便也放下自己在彼此心目中那所谓的面子张口问道是不是再找梓梅给的飞机票,票在我这里。我洗衣服时看你口袋里有飞机票就拿出来替你收着了,你看你一天粗心大意,要不是我洗衣服有检查的习惯,可不误了大事。说着便起身给方鸿渐去拿。方鸿渐满是感动的看着柔嘉,两人相视无语。很小的一个细节,却是婚姻多么真实的投射。此后的生活也是在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中度过,可是不管怎么吵,在柔嘉生气难过抹眼泪的时候,方鸿渐大多数时候还是会去哄她的,日子久了,互相了解的更加深刻,有时看着战争的号角就要吹响时,便彼此都退一步,平息心中的怒火,日子就是这样,在争吵中、包容中、体谅与照顾中度过着。

有这样一句话那些可以将婚姻走到最后白头偕老的人,一生基本上都结三次婚。第一次是在酒店里,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和一个所爱的人结婚;第二次是在家里,两人经过几年磨合和对方的习惯结婚;第三次是在家族里与对方的各类亲情结婚。第二次和第三次结婚与第一次相比有很多的不同,没有隆重的婚礼,没有亲朋好友来祝贺,唯一在场的是双方的默契,真正的婚姻往往都发生在最后两次。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漫长的途中,或许会布满荆棘,但只要彼此心中有爱有情,终会弥途芬芳。

《侍郎》读后感1600字


广袖罗衣七尺绸,云鬓娥眉玉搔头。揽纱辗转梦千般,鲜见一人花容瘦。不所指千夫唾,可堪锦一夜寒。令赏泥瓦暮春雪,不念金阁伴秋蝉。

我,在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就被吸引住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一睹其芳容。于是千方百计找到了原创。这是一篇以古代为背景的小说,是在华丽得过于炫目的地方埋藏的爱。虽然作者在文中并没有提到,却会让读者在细腻的文笔中聆听爱如雪莲般开放,像泉水潺潺流远的柔软。

什么是王者?他代表了无上的权力,还是最深的寂寞?天下人只会看见最表面的一切,却永远不会了解,身为王者所拥有的,从来都并不真正属于他。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许久没能回过神来。千百年来,对于历代君主世人众说纷纭、言论不一。无人遮住他们的口,可他们在嘶声力竭唾骂的同时,却不知,高处不胜寒。在那外人无限向往的皇宫内,能得到真爱是何等不易。可是,他们不知;可惜,他们不知。苍天有泪,英雄无罪,美人何辜?看是无意却有意的一句话却概括了所有:皇帝,是天下间最有能力自私,却最不能自私的人。

在经历了种种不堪回首的往事之后,时世流年。物事人非的无可奈何,道出了千百年来时光飞逝和人间常情。身为皇者,他拥有这个自私权力,但是否踏出那一步,也只是凭他的意愿罢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幸福是什么?

这是文中围绕得最深的话题,或许也是当今人人追寻的答案。就像文中的主角们一样,明明知道幸福持手可得,却碍与一些虚无的东西而不愿回头。于是他们失去了所有。就连曾经拥有过的,也失去了。还剩下什么呢?躯壳罢了。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为了虚荣,为了权贵,为了欲望,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放弃一次又一次占有幸福的机会。爱,自尊都萎在土里,化灰化尘。

人们在爱中去老,去死。去与失散,在这场拿自己的年华作筹码的赌局中随波逐流,无人幸免。那个脆弱的东西承受不了一丁点儿的谎言和欺骗,也容纳不了丝毫的懒散和不尊重。最基本的,就是相信。相信一个人并不难,尤其这个人是你身边的人。文中的两个人,当他希望他相信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怀疑;当他选择相信他的时候,他却怀疑他的相信。两次抉择,对我们任何一个人来说,区区两次不算什么。因为有太多的后备题够我们去弥补了。可惜不然。一盘棋,走错了一步,就可能全盘覆没,即使想方设法挽回,也要浪费多几倍的棋子勉强挽回。如果赌注是时间呢?一道选择题,让你选择相信或怀疑,对方是你朝夕相处的人,不要有一丝犹豫。你会选择什么?同样抉择的他并不是怀疑,只是在诸多证据面前犹豫了一下。于是他后悔了。赌注是时间,所有人陪着他等了几年,终于等到了下一道选择题,同样的人,同样的赌注,同样的相信与怀疑。他毫不犹豫的相信,换来的却是不屑。看似不屑,更多的却是怀疑。原来几年前的抉择,改变了两个人。

有人说:希望是用来破灭的,爱人是用来欺骗的,朋友是用来出卖的,誓言是用来背叛的。是不是这样,我们就不需要希望,爱人,朋友,誓言了呢?能分清它们的往往并非老成的大人们,而是孩子。正如《侍郎》里的太子,年龄如此小的孩子能拥有的睿智。那是在经历了怎样的童年才配拥有?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时间,在这深宫之中的孩子,却要教一般人成长得更快。从他有记忆开始,每天必须面对的就是看不完的书,习不完的武,不容许有一丝松懈。父亲很疼爱他,却从来没有给他说不的权利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敬仰着他的父亲,理所当然的不想让父亲失望,只有这样,他才能得到父亲满意的目光。

皇上也太辛苦了吧,寝宫不是让人休息的地方吗?可奴婢觉得这里华丽得让人压抑。短短的一句话,倾诉了多少帝王将相的苦痛。天子只是个堂皇的说词罢了,什么九五之尊,不过就是天下人的傀儡。明君就是天下最吃力的苦差。

突然想起以前看大话西游时最后镜头的感觉,仿佛以前经历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到觉醒时早已沧海桑田。流年如歌,我是听着歌看完《侍郎》的。那首歌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狐狸雨》。年少轻狂时的傲气在时光的打磨下早已不见踪影,只余下荒凉。每当我发呆想起以前的事的时候,会觉得很奇怪。我才几岁呢怎么总喜欢想当年?!说到从前,我跟所有同龄孩子一样单纯。没有约束没有顾忌,总是肆无忌惮的大笑大闹。现在偶尔想起觉得像梦境一般,一切一切都很不真实,却又真正的存在过。如果有人突然对你说:你刚刚的样子比较像我认识的你。这样的话你会怎么办?荒谬!什么像不像,这世上只有一个我。会这样回答他吗?是的,这世上只有一个你。可又有两个你:一个过去的你和一个现在的你。所以当有一个对你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也同时意味着,你变了。

再缜密的谎言也有揭穿的时候,再深沉的情感也有空洞的时候。什么也抵挡不了岁月的审判。幸福在这里,又算什么呢?真相有时候是可怕的。在你利用时光的揣摩来看清真相的时候要知道,或许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后你会后悔。善意的谎言总比恶劣的真相好的多。毕竟,仇是一笔账,恨却是一种感觉。谎言会让人恨,恨说谎的人的欺骗;真相会生仇,会多一个两个百个千个敌人。这世上,没有谁会没有懦弱的时候。所以恨,或许比仇更好吧。

人生在世,便犹如一个金石混杂的漏斗,时间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就是一个筛子。若许年,待繁华奢侈尽逝后,总会留下那么几个人,让你终生难忘。这些人就是你生命的转折点,他们不会一下子全部出现,而是一个接一个的成全抑或是败坏你。是爱是恨,都会永记心中。他如此,他亦如此。一个,令人明知不能接近,却依然自取灭亡般一步步靠近。另一个,令人明明想要接近,却怎么也接近不了。这样的两个人,在世人面前扮演着循规蹈矩的爱情故事,却又各自唱着自己的独角戏。是不懂爱么?不,他们懂。所以在失去得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他们终于找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爱是虚空,爱如扑风。在爱面前,无论君王,乞丐,公主,妓女。皆是不分贵贱,部分尊卑,众生平等。人们在爱面前俯首称臣,然后便是人与人之间永恒的交锋,不可避免的互相伤害。世人对这一切都心知肚明,可还是要去爱,并且爱的轰轰烈烈,一往无前。即使头破血流,奄奄一息,亦不肯回头。犹似,飞蛾扑火。倘若,有人倘而皇之指着一个人说:你的爱是不洁。那么这个人可悲的。在这混沌的世间,在这被金钱,权利,欲望充斥的世间,谁又有资格指着谁说,这是不洁。爱没有洁与不洁,对与不对之分。它只有得与未得,爱与不爱之分。孽缘,亦是缘。就像没有一种爱能让所有人幸福。

故事的最后,像童话一样完结了。没有了之前的惊涛骇浪与世态炎凉。人生如歌。那些曾经,怕也没有人能回忆了。

后记:

展目向夜色深处那灯火辉煌之处望去。

突然有一个瞬间,灯下有两个身影那么熟悉。

那两个人走着走着,同时转过脸,笑了起来。好像是幸福的。

当我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还是熙来攘往的人群,刚才的画面已经消失了。

雷雨读后感1600字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在封建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的臣服者。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兴许会终生获得幸福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会不会在余生重得快活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与周萍私奔海角,从此脱离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地诅咒着他们,那种低低的呜鸣声竟如此深入心底,窃窃回荡。四凤在整部剧里就是一个矛盾中的人物,活得叫人怜悯,死得叫人哀叹。但是对于她的生死,我们还总是不置可否地推断着诸多也许或假设,毕竟那都是作者笔下的命运,任何人的介入都会破坏笔者的初衷。

周萍的死到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由,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近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想说的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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