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读后感800字
我是花了差不多一周时间读完这本书的,实际躺在书架上有许多时日了。翻看着语言很是洗练幽默,又是一人称,读来竟有些当年读长安和一座城池的畅快,但确乎畅快总是一时的,以为一气读完,但愈发跟随着高兴也浮沉失落起来,总归是想着探究高兴的结局,五福怎么死的就还是看完了,可见文章开头挖一个好坑是多么重要。
如同路遥的人生,只在最最失落处,结局了事,就没有后来,也不需要写后来,这并不是官场小说,也不是武侠,亦非都市。那么多的一群人,诸多的百态,并非只绕了高兴来写。才发现这就是一人称的好处,三人称似乎写了很多人,确是写的一个人。一人称,一个人去看去体会,却写了很多人。
读高兴感觉有自己的影子,局外人看着自作聪明,有时候替着高兴揪心着急。他常自以为,城市中人与乡下人智慧是相同,只是见识不同,这换现在流行的词是叫认知升级。时而聪慧,时而愚钝,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见识和作为怎么就在一个人身上矛盾统一,又详细写了挣钱的难处,花钱的痛快,但自究起来生活却就是如此。
五富死的突然,却并不突然,他是忍苦不避痛的人,小说在文章夹间几次写了他们的身体状态,结合开头的背尸情景,让人每每读到就如看到引路的刀劈树痕般细查起来。五富的结局开始就写出来了,他与高兴挖坑出笨力气,去买了背石头的器件,五富个子高力气却并不顶大,这在小说前面几段有交代。白天出大力气,冻出了疮口,一次狂喝烂醉,最终脑袋爆了血管。
结局处写五富的死,太过于真实,读来真就如自己在面对身边人的逝去,让人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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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中小说的介绍写的并不完整。另外看一分钟读懂高兴 的短视频,却是对不上,3个介绍,却是一个也对不上小说,莫不都是介绍的电影。
另外最后几章作者说人物原型刘高兴说有写他们之间的故事,写了十几万字了。刚刚翻看网页发现已经出版了,就叫《我与平凹》。
《高兴》读后感1000字
书看了一半的时候去了趟西安,剩下的一半花了更多的一些时间才看完。西安从零几年开始就在试图转变《废都》印象,兴建会大唐盛世时候的长安。我试图在的时候嗅出一些特别的东西,我为书里描述的状况也为这些主角们而哀叹。
觉得沉重的不是因为可怜,很赞同那句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智慧是一样的,差别只是经见的多与少。在巅峰时候的长安,360坊也是行行出状元,何况今日,同样也是可以的,只是社会赋予的阶级层次和眼光偏向,一些人一些职业便也越来越边缘。杨绛先生在《隐身衣》里有一句话:身居卑微的人也仿佛这个未具人身的幽灵,会有同样的感受。人家眼里没有你,当然视而不见;心上不理会你,就会瞠目无睹。
我赞同能够用双手正常创造生活的人都不应当被看低。事实上的世界是:没有什么技能的村里人到了城里,能够找寻的工作性质,大抵上决定了只能相对边缘。这里是贾先生写的拾垃圾的群体,真真每个人都有农民本质,就如脚踏土地才有的安心那般实实在在的存在,不管你表露与否。高兴是个特别的人,始终将自己有别于其他的人,但是他确实是有不同的,能够更加慎独,能够主动的去接触和吸收外界的东西,他能够想遇人轻我必定是我没有被她所重之处,试图去改变。最后五富死了反应却令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就是这样啊,毕竟自己见过的世界就是这样了。五富就不一样一些,始终保持最本真最原始的状态,感情也是最朴质的,当然会有粗鄙,但是对有的人来说这就是生活的常态。\\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在这之前,如果是连生存都没办法保证的话,小打小闹的偷也成了正常,甚至更大的犯罪。
书里黄八、胡杏夫妇、孟夷纯、韩大宝、石热闹之类,要说人受教育和生活的环境影响生活的态度是必然。事实上是努力不努力生活在他们这样挣扎的状况里并没有太多变化。
之所以唏嘘还有后面写的一章里那样的思考——\\为什么中国会出现打工的这么一个阶层呢?这个阶层谁来组织谁来管理,他们能被城市接纳融合吗?进城打工真的能使农民富裕吗?没有了劳动力的农村又如何建设呢?\\事实上不分农村城市人,打工不是大多数人的情况么?只不过有的苦力有的脑力,有的在光鲜的阳光下,有的在阴暗的夜幕或者小道里。贫富差距是永远不可能消除的,只是既定阶层与态度的差异。在如今,说到底还是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才是最令我叹惋的地方。
《高兴》读后感1200字
他终于还是孑然一身。
怀揣着对西安城的梦想,清风镇的农民刘高兴和同伴五富远离家乡,来到西安,投靠了同乡“破烂王”韩大宝,做起来这座城市的拾荒者,也就是收破烂的。
主人公刘高兴自觉是个“文化人”,他的衣着,行为,思维方式,处世哲学都不同于一般农村人,他把名字改成刘高兴。他梦见了西安,便认定自己属于那里,他卖过一个肾给城里人,便认定西安城里有另一个他自己,那是他被这个城市接纳的砝码。他买了一双高跟鞋,他带着它去城里寻找爱情。
他跟美发店里打工的孟夷纯相识,相知,他们的爱情虽然有一点浪漫色彩,可那仅有的浪漫是沉重的,当刘高兴得知孟夷纯是一个为了哥哥的命案而不得不出卖肉体的妓女时,刘高兴想到的是去帮助她,保护她。他把收破烂挣得的钱省下来一次次地给他,即使那点钱对高昂的“办案经费”来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大老板韦达是个十足的伪君子,他利用了孟夷纯对他的信任,当孟夷纯出了事情刘高兴去找他时,他却撇清关系,刘高兴一直以为韦达换的是他的肾,到那时他才知道韦达换的是肝,他对这个城市最后的幻想破灭了。
同他一起生活的五富,黄八,杏胡夫妇,都是善良的人。他们卑微,但不绝望,努力生活。他们听刘高兴的,他们虽然生活艰难,可是当刘高兴把孟夷纯的遭遇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却省下钱给孟夷纯捐款。
为了多挣钱给孟夷纯交保证金,刘高兴和五富上了韩大宝的当去挖地沟,结果被拖欠工资,一次大醉之后五富猝死,刘高兴卷着他的尸体要送他回家时被警察发现。书中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也从这里结束。
故事的结尾,刘高兴为了生计,还是去找了韦达。二人在火车站的广场相遇。瑟瑟秋风中,他孤然而立。
作者贾平凹写的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部分纪实,他深入西安城那些鲜为人知的地方,接近这些城市拾荒者,去听他们的故事。书中有很多典型人物。韩大宝等人靠着自己的阴险狡诈在这个城市却有了一席之地,活得滋润。而像五富,黄八这样善良热情的人,却要总是受到生活的折磨,但仍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为了挣钱养家而努力生活。形形色色的人,被纸醉金迷的大都市安排了不同的身份,地位。
整本书故事紧凑,没有拖沓,情节引人入胜。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作者借着这些特殊而又鲜明的不同阶层的人士,发出了对这个时代的思考,质问。主人公刘高兴生活贫困却又丰富的精神世界,正好和城市物质丰富而精神匮乏形成鲜明的对比。
小说的沉重,应该引起的反思就在这里。面对农村,面对农民,我们应该思考怎样才能使他们物质丰富,而面对日益物质化的城市,我们应该关注一天天流失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应该让城市的人不要失去灵魂,美好的向往和追求。
愿我们都能像刘高兴一样,无论生活怎样,都不要丢失一颗善良纯洁的心,以及生活的热情。
《高兴》读后感1400字
最平凡的故事反而是最打动人的。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一开始带着看故事的心态打开这本书再到后来渐渐地被故事吸引。从我自己而言,这的确是个值得一读的故事。
作为故事中的主角高兴,他是一个像城里人的农村人,他有着普通人无法辨识的文化人的气质。有自己的原则担当,在他们这个拾破烂的团体中几乎是一个参谋角色。打架他比不过别人,脑子却转的快,更懂得这个社会的人情世故。也比五富黄八等人更有远见。就像作者所说,以高兴的能力和见识,如若生在城市,那绝对是有大作为的人。他能用自己的办法一次次摆平五富的麻烦和自己的麻烦。可是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拾破烂的,他没办法帮心爱的女人破了哥哥的案子,也没办法把心爱的女人从劳教所赎出来,甚至没办法把五富的尸体像生前答应他的那样送回清风镇去。说到底,他始终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但他从始至终对西安这座城市的爱与执着让我惊讶却又感动。在这个城市发生的种种好事与坏事都不曾影响过他对西安的热爱。
从作者后来的故事中,我突然觉得故事中的五富,黄八,石热闹,韩大宝,良子其实都是高兴。他们只是高兴的某一面而已。
但整个故事中让我时而大笑时而感动得最多的是五富。
他长的不好看,不知道算不算上丑了。有一身蛮力,能吃,有些冲动,脑子不算聪明。几乎是一个典型的形象。在最初的故事中我常常被五富的各种举动逗得大笑。然后又被他的真诚感动。印象很深是有一次他与高兴说到死的事情,说高兴要是死了,他一定把高兴背也要背回清风镇,不让他一个人在外面。那个时候我是打心眼的被五富的真诚打动。在西安城里生活的这段日子,五富偶尔跟高兴闹过脾气,但都化解了。五富是真的敬佩着高兴,高兴是真的对五富负责。
也还记得高兴告诉五富自己为了他放弃了韦达公司的工作,放弃了可以永远留在西安城里的体面工作。这个乡里来的糙汉子哭了,他买了好多好多啤酒,使劲喝,把自己灌醉,说我报答不了你刘高兴什么,我只有让自己难受。我就再一次被五富感动。
他不聪明,他总是想着在家里的老婆,想老婆会哭,吃饭也狼吞虎咽。可是他会为了黄八跟别人拼命,会在自己惹高兴生气的时候默默的煮饭做事。会在得知高兴为他放弃工作时安慰他说你去吧,我可以一个人去拾破烂一个人去街上,我不跟别人吵架,不惹麻烦,也不去看什么热闹。会安安分分的一个人过下去。看到这里我真的很心疼五富。
五富有很多缺点,他只是一个市井小民,他本身与我们是一样的,正因如此,才显得如此可爱。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可爱的,杏胡两口子,黄八五富在这个原本是很悲惨的生活中给我们增添了人情,温暖。
五富他一心一意的跟着高兴,也帮着高兴,他是高兴最好的朋友与陪伴。有时傻傻的,明明自己说着管住嘴不能说,偏偏几次都是自己差点讲出去。
最后的五富就那么突然的死了。他省吃俭用这一辈子一直记着给老婆寄回去。哪怕在打地沟拿不到工钱又苦又累他也没打算回去。最后这样突然的死在咸阳,我还记得他说过我不能死,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老天爷不会让他这么早死。
可是五富的结局却还是凄惨,就连想要回到清风镇的遗愿也没能实现。
最后在医院的那一段让我心里很难受,想哭。高兴说,是我带着他出来的,我背也要背着他回去的时候,我真的心里难受。
至于刘高兴呢,他还是西安城里的人,五富也是,只是换作另一种陪伴。
《高兴》读后感1300字
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早已改变…金钱至上,有钱就是爷,现在人们以金钱物质、权力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为标准~而非看其是否正直善良,往往其人品内在被忽略…这确实需要舆论导向的作用……刘高兴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改变自己生活现状来到城里,吃尽苦头、舍力舍命、只为盖两间房子娶老婆卖了一个肾,还好~怎么也比一些人想买个iphone就不惜卖掉一个肾强百倍……多么悲哀!
这些社会底层人~离乡背井来到大城市,干着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吃着常人不想吃的苦…忍着别人的白眼…有时还会面对常人难以想象的屈辱…可叹!为这些离开了土地在城市里的贫困、卑微、寂寞和受到的种种歧视而痛心、哀叹…
刘高兴和他那个拾破烂的群体,对于我们来说,是别一样的生活,别一样的人生,在所有的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动辄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几百万,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和豪华,或许从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触摸出这个年代城市的不轻易能触摸到的脉搏…
在这个社会大舞台中~穷人有穷人的欢乐,富人有富人的烦恼。或许,活得简单点,知足些,快乐就会无处不在……像刘高兴、五富、黄八这样的小人物,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情趣,刘高兴曾卖血买了个真牛皮钱包乐不合口,时不时地显摆一下。他步行西安城不坐出租车却说:“…大收藏家是用眼睛收藏的。那么,我拥有了这座城,我是用脚步拥有的。”因逛街耽误收破烂他会对五富说:“…你有了这些破烂,我却有了一座城哩!”底层人也有梦想,有抱负……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公安人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为老百姓办事,出了凶杀案抓犯人是你的职责,为什么不去~要抓人却让被害人家属拿吃喝拉撒一切旅差花费?被害人妹妹孟夷纯被逼无奈只好去西安打工当妓女赚钱,赚够几千几万就寄给当地公安局,公安局收到钱才去抓一次说抓不到就搁置了,新旧线索也断了。孟夷纯攒够几千几万再寄,反反复复~无休无止~尽管刘高兴把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收破烂一分一厘攒下的钱几百几百~屡屡续续的给孟夷纯只是杯水车薪,哪里能填满…无底洞!五富会说高兴蠢蛋,后期五富、黄八也加入集资队伍…
“刘高兴,为什么你给孟夷纯送钱,为什么每次送给孟夷纯钱了就得意?你是在孟夷纯困难的时候才觉得你不是个拾破烂的而是个英雄!”…因为刘高兴喜欢~因为爱~所以他才心甘情愿为孟夷纯无偿的付出,尽管是破案遥遥无期…
其实,世上有许多事都被疏忽了,每个人都在呼吸,不呼吸人就死了,可谁在平时留意过自己每时每刻进行着一呼一吸呢,好像从来就没呼吸。 …塔街上寺庙门口刻了~上联:是命也是运也,缓缓而行。下联是:为名乎为利乎,坐坐再去。…能改变的去改变,不能改变的去适应,不能适应的去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
“为什么中国会出现打工的这么一个阶层呢,这是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还是长远的战略政策,这个阶层谁来组织谁来管理,他们能被城市接纳融合吗?进城打工真的就能使农民富裕吗?没有了劳动力的农村又如何建设呢?城市与乡村是逐渐一体化呢还是更加拉大了人群的贫富差距?我不是政府决策人,不懂得治国之道,也不是经济学家有指导社会之术”……只能静默……
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相信很多人都熟知这句经典的台词,它选自于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中女主人公简的那段情感告白。《简爱》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对爱情、生活和社会富有独立自主、积极进取和追求自由平等个性的女性形象。
19世纪的英国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在故事的开始就写明了简的凄凉身世。寄居在姑妈家的她,受尽虐待,饱受约翰里德的蛮横无礼和仆人的歧视,但天生叛逆坚强的她,在残酷的生活中艰难前行,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小说的前半部分着重刻画出了简的孤独、恐惧,但却仍对真情和温暖渴望的生活状况。
在劳渥德义塾的日子,是简最难熬的一段时光。简与她唯一的朋友海伦相依为命。当海伦因传染病即将告别人世,是简毫无畏惧地陪伴着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一个夜晚。简与海伦间生离死别的友谊,简的勇敢和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
当简来到罗切斯特的庄园时,她迎来了那段最美好的人生时光。在那里,她能感受到仆人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的爱意。其中简向罗切斯特表达爱意的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烙印。在19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形象,而简却是贫穷、矮小、低微、其貌不扬,但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的心灵。她并不因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信念让简坚定勇敢地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主动表白自己的爱意。这在当时比较封建并且阶级分化严重的社会中是非常大胆的。至此,相信每个人都会跟我一样希望他们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后来当简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她坚定并理性地选择离开。在这段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灰姑娘童话故事的再度演绎,她蔑视权贵和财富的个性让读者肃然起敬。
如果我们认为勃朗特的这部小说只为向人描绘缠绵炽热的爱情,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简爱》里宣扬最多的是一种崭新的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简没有那份独立,她也许就会跟已有妻子的罗切斯特先生生活在一起,故事也就落入俗套,《简爱》也就不会成为令我们感动落泪的传世经典的小说了。正是简拥有的独立性格、令人心动的魄力,还有她崇尚的尊严才让我和许多读者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一遍遍地品读、思考。尽管我选择不了财富,但我可以选择人生的人生信念让她独立前行,最终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这一幕幕的情节无不让人催人泪下。
相信每个读者在读完《简爱》后都会被简的经历和个性所鼓舞在逆境生活中学会坚强,才能选择幸福,这就是人生的真谛。虽然现在的生活很忙碌、压力非常大,却也充实而美好,有许多人都会面临着夹缝中求生,逆境中成长的生活状况。在逆境之中不要一味地怨天尤人,要多考虑如何去克服和摆脱逆境。逆境中求生能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逆境的考验,才能成为强者。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至理名言曾激励了无数逆境中有志之人;许多名人,如贝多芬、司马迁都是在逆境中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才得以给后人留下了旷世作品。正所谓没有风吹雨打,哪会有成熟的果实;没有刺骨的寒风,哪会有坚韧的松柏!
当我们无缘无故地挨了巴掌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非常钦佩简的这种观点。自尊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简的朋友海伦的观点与简截然不同,而海伦则主张凡事能忍则忍,这样别人就会对你更好一些。她的博大胸怀令人钦佩,但正是她的这种容忍才使得她在逆境中生存只能感叹生命太短暂了。反抗精神是在逆境中生存的支柱,面对恶势力的欺辱,要学会反抗,而不是一味的忍辱偷生,因为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
面对风雨,你是否会期待迎来彩虹?面临困境,你是否还执着你的梦想?简的经历和个性告诉了我们如何坚定自我,追求幸福与快乐。她的精神价值赋予了我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
《高兴死了!!!》读后感1100字
被它吸引是源于封面这一只快乐大笑的浣熊!我还没有看内容,一眼就看到他好吗!虽然没有了生命,却可以如此肆意的大笑,大概也就能直接反映出这是怎样一本书吧——痛,并快乐着。
抑郁症这个特殊的群体,从以往的不被重视,甚至被歧视,到现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因为这个日益明显并且患病人数与日俱增的现象,是十分不容忽视。大概在我们每个人的严重,抑郁症患者,都是郁郁寡欢,失去了勃勃生机的样子,对生活、对感情似乎都提不起力气。没错,一直到看到这本书之前,我的认知还仅限于这一阶段。直到看到这只大笑的浣熊!原来,抑郁症病人只要积极去面对生活,心中有阳光,也能很快乐,像珍妮那样,做个最快乐的抑郁症患者!
这是一本怎么样的书呢,简单来说,可能会被强烈的分为两派,爱它的人,会喜欢他的幽默独特,天马行空;不喜欢的,可能会觉得这就是一本“疯子”的自述,无聊的异想。还好,我喜欢它,因为它让我了解了另一个世界,也让我看到,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作者的抑郁症焦躁症睡眠障碍症无时无刻不在这么着她,然后,最厉害的就是苦中作乐不是吗?当她需要走到大众面前,她不安她失措,然而,她却告诉我们,这没什么大不了,“假装你很擅长”就好了啊!珍妮说,这似乎太简单,却是她唯一能做的,我觉深深地为她感动,这简单吗?这对我们普通人已经很难了,更何况是一个饱受精神疾病折磨的患者。她给自己鼓励,让自己乐观,结果呢?录音顺利完成,我们为她欢呼吧!
亲爱的珍妮,她有一种魔力,她总能看到事物好的一面,她相信总有好运降临,这是多么难得,人活一世,纵使顺风顺水,也难免有挫折,在逆境中给自己鼓励,就算浑身是伤,跌跌撞撞,跟不上现实的步伐,也会是幸运的那一个,因为我们像珍妮一样,虽然有痛苦,但是也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快乐!珍妮把这当作一种特权,她从没避讳过自己疾病,她一次次的从光明走向黑暗,又从黑暗走向了光明,笑声,是一种祝福,愿我们每个乐观善良的人,都能够被祝福!
对抑郁症患者如此,其实对普罗大众又何尝不是?不停的伤害与被伤害,都只是人生中的一瞬,抛开一切,看到事物好的一面,也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感谢每一天的太阳,带给我们无限能量;感谢身边的没一个人,给我们帮助和关心;感谢各种理解和不理解,让我们成长;感谢所有的一切,让我们乐观的笑对每一天,像珍妮告诉我们的那样——“你就是你自己。你比昨天的自己更像你自己,但是还没有明天那么像。请继续努力,你走在正确的轨道上。”
加油,致我们未知的,好玩又疯狂的未来!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恶意》读后感1600字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是在《皮囊》里面《天才文展》那一篇文里的一句话——“和他说话,就如同和一个人在水里纠缠,你拼命想拉着他上去透口气,他却执意拉着你下坠到海底。”日高邦彦的一生都在被不同的人拉着下坠,野野口用特殊的方式暂时成功了,却忘了死尸最终是会浮出水面的。
取名恶意,四分之一的时候就揭露真正的凶手,进而围绕着杀人动机去一层一层剥开人性的洋葱,越接近真相,越觉得背脊发凉。我在阅读的时候格外谨慎,揣着怀疑的态度看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连猫的主人都被我怀疑过是杀人凶手。再到后来,跟着独白书走,以为《萤火虫》和《禁猎地》一样是真实的故事,怀疑日高初美是双重人格的女主,死于日高邦彦的计谋,这个时候邦彦的变态人物形象站定了。紧接着剧情又反转,根据相关的人的口述,联想到《模仿游戏》里图灵的少年时代——校园暴力和唯一关怀产生的对性取向的深远影响,我甚至怀疑过野野口深爱着邦彦而后因为不可得继而杀了初美并毁掉邦彦的一生。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所谓的恶意,不过是一句“我就是看他不爽”罢了,很多人说这叫做没有杀人动机。但没有什么讨厌是无由来的,这里面包藏的是真切的妒忌,妒火熊熊燃烧让自己人性扭曲。或者,这不应该叫做扭曲,而是叫加强,这本书之所以直击人心,就是因为大家或多或少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正直和良知压抑住了妒忌,在是非面前我们做出了相对正确的选择。
野野口和日高邦彦在少年时代都经历过校园暴力,一个选择出淤泥不染,另一个选择同流合污。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你堕落了,而是你堕落的时候你同圈子的人在坚守甚至进步,这种对比带来的落差感才是妒火燃烧的导火索。为什么杀死日高的不是藤尾那群少年混蛋?因为在藤尾那群人的圈子里,干坏事儿是司空见惯的生活常态,来个日高给欺负无非也就是生活再多点乐子罢了。但野野口,自始至终都不属于这个圈子。最初的他,甚至认为日高这种身份的邻居都配不上做他的朋友,自命清高的他落得和日高相同境遇的时候,为了免于皮肉之苦放弃了自己的信念和坚守,一边和藤尾沆瀣一气一边又唾弃自己,直到帮助藤尾强暴邻校女生。那个时候你觉得他最恨的是谁?会是藤尾吗?不,是日高邦彦。这顶巨大的太阳照的肮脏而又污浊的他睁不开眼,一颗恶意的种子开始埋下。
人的适应能力是极强的。如果说一开始,野野口还会有些许的自卑与自责,在后来没有日高邦彦的日子里,他是可以过着平凡而又忙碌的生活的。偏偏这个时候,日高邦彦的名字又进入了他的眼帘。人性最丑恶的一点就是,我可以看见陌生人过的很好,但我见不得自己的亲戚朋友过的比自己好太多,也许他们遇难时你是真的关心的,可他们过的好的时候你却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祝福的。那条日高获文学奖的消息,就像一盆悄悄淋在恶意种子上的水,种子开始发芽了。
最初接触日高的时候,野野口的恶意或许还没有到让日高死于非命身败名裂的地步,那时候野野口眼里的日高,也不过是个名利双收的作家罢了。随着与日高的接触越来越深,发现日高名利双收、家庭美满,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他依旧保持着一颗真挚包容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甚至是一只猫。即使他手里握着对野野口不利的证据,却依然给他机会和平台去实现梦想,野野口越发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是,君子难做,小人却容易的多,野野口的本性就是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一如青少年时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背弃道德,年长的野野口依然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既然得了癌症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山顶了,那就玉石俱焚拉你一起到谷底吧,前提是你还不能跌的比我好看。健康每况愈下和扭曲心理的双重浇灌,让恶意之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加贺还了日高清白,却永远砍不断野野口心里的恶意之树。
你和我的恶意之芽呢?最好还是在襁褓中掐断吧!
《白说》读后感1600字
作者简介:
央视主持人,1968年8月 20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1989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系,主持《新闻周刊》、《感动中国》、《新闻1+1》等节目,以其“轻松、快乐、富有趣味”的主持风格,深受观众喜欢。
1993年,参与创办《东方时空》,并推出了《东方之子》等栏目。1997年主持了香港回归、三峡大坝截流等节目直播。1999年参加了澳门回归直播、国庆五十周年庆典转播。2003年新闻频道创建,他开始主持《中国周刊》(后更名为《新闻周刊》)。
2000年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担任2004和2008年两届奥运火炬手。在其主持生涯中,先后多次荣获“优秀播音员主持”奖,并于2009年荣获“话语主持群星会年度终身成就奖”。
主持风格
喜欢微皱眉头,面部表情凝重,标新立异的修辞,咄咄逼人的口气,专家一样的评论,学者一般的反问,最后提出完全代表自己意愿的希望与思索。机敏和语言犀利是白岩松的优势,他主持的节目深刻而不呆板,活泼而不媚俗,其主持风格自成一派.白岩松也睿智,也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甚至他的语言更美丽,更有诗情画意,但他的藏在一副眼镜后的一双小小的、明亮的目光显然告诉我们:他的思想更深邃,更沉稳。2000年,他在悉尼奥运会的直播,他的即兴直播,甚至超过职业体育频道主持人。朴实的外表,和内心深处的一身正气是对祖国,对人民真诚的爱。决不哗众取宠。真实做人,在做事中踏踏实实做人。
读后小感
初始对白岩松取的这本名感到有些奇怪,怎么会取这样的名字,细细想来,还蛮有趣的,一是与他央视主持人的身份与职业有关;二是与自己的姓氏有关。《白说》是央视资深新闻人白岩松继《幸福了吗》《痛并快乐着》之后的全新作品,出版于2015年,是一部言语中的心灵之路。本书共分为“岁月(活着不是非赢即输)”、“价值(得失不是非有即无)”、“沟通(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态度(进退不是非取即舍)”、“时代(真相不是非此即彼)”五个部分二十余章,绝大多数章节都是他不同场合的演讲集锦,通过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以平等自由的态度,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本书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 域,温暖发声,理性执言,字字珠玑,读完后感觉人生的参悟就在每句话里,颇有收益。
他,他见多识广,博采众长,见解独特,其思辩性、逻辑性、层次性很强,以主持人的身份传播正能量,引领和提升了听众与观众,且善于用目光去观察和沉思整个人类与人性,最终以“思辩”的方式很好呈现出来。作为新闻人,他具有很强的敏锐性与社会责任感,即使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敢说真话讲实话,无论对于古典音乐、体育、阅读等生活话题,还是对于医改、公益等社会和政治话题,白岩松在书中都能大胆说出自己的见解,让我们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这点我们不得不赞。
书中有很多部分让我深受触动,比如读书、音乐、志愿、幸福等,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不要讲一些听起来不错的废话,要一语中的;还有就是人性本善是没错的,只是现实的残酷与无奈导致内心的善良被挤占,被迫给邪恶让了路,还有很多很多直击心灵的话,真是听君一席话,不枉看了这么久啊!
说实话,对于白岩松,孤陋寡闻的自己确实不是很了解,但是在读书这本书之后,自己专门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算是开启我对他了解的第一扇门吧,虽现是初步了解,但是,对于这样大智若愚、风趣幽默、才华横溢、犀利透彻的他,还是充满新奇、好感与崇敬,希望今后可以更深入的了解。
他想说出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想许中国梦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许舆论环境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许个人成长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所以,他的《白说》现出现在你我的眼里,真的很感谢白老的良心之作,方式很新颖,以与人说话或聊天的方式,向我们展开了一个个精彩故事,讲述着生活之理,揭示着现实之困,传递着人性之善,强调着社会之德,播散着新希望与传播着正能量。所以,《白说》不能是白白地说,这样的良心之作,每一个读者都应该持一份尊重,细细品读,并有所收获的。真的很感谢您,白老!
婚姻就像一个金漆的鸟笼,外面的鸟儿想进去,里面的鸟儿想出来
题记
优异易夭折,平庸能长寿。爱情何尝不是如此?
当我看到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亲的时候,我便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天,柏拉图向老师请教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就叫柏拉图去麦田里捡一棵最大最好的麦穗回来,只能捡一棵,而且要不回头地走。结果柏拉图两手空空就回来了,苏格拉底问他为什么,柏拉图解释说:自己在麦田看到很多又大又好的麦穗,而他以为后面还会遇到更大更好的麦穗,所以直到走出麦田也没捡一棵麦穗。苏格拉底告诉柏拉图这就是爱情。柏拉图有一天又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松树林走一次,要不回头地走,在途中要取一棵最好、最适合用来当圣诞树用的松树,但只可以取一次。柏拉图有了上回的教训,充满信心地出去。半天之后,他一身疲惫地拖了一棵看起来直挺、翠绿,却有点稀疏的松树,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好的树材吗?柏拉图回答老师:因为只可以取一棵,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但是觉得适合做圣诞树,所以就拿回来了。这时,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婚姻。虽然它不是最高最绿的,但它做圣诞树蛮合适的,这就够了。
看完钱钟书的《围城》冲淡了内心的很多幻想和憧憬,爱情和婚姻很多时候不能融为一体。故事大概就分成两部分去讲,前一部分讲爱情,后一部分讲婚姻。苏文纨和唐晓芙的出场,就犹如被海风吹动的海水,波涛四起,激情满满,方鸿渐在爱与被爱中难以取舍。爱情终究会枯萎,无论何种原因分离亦或是若干年后化为亲情,最终不会有天若有情天亦老的爱情。激情过后沉淀下的便是厚实的亲情,一份相依相偎的感情,就像左手和右手。相反孙柔嘉的出场没有苏、唐二人的起眼,打个比方,比如甲乙两人并肩而行然后丙也跟上步伐同行可却无人发现更无人在意,孙姑娘就是以这种分量出场却也是最后婚姻的女主人。方鸿渐对孙柔嘉的感情不像对唐晓芙那么的痴心、激烈甚至神魂颠倒,他们从相遇、相识、相知、相交一切的过程都很平淡偶尔会泛起涟漪。孙柔嘉没有苏文纨殷实的家世没有唐晓芙的出众的容貌,仿佛平凡这个词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婚后的生活,时常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而发生口角,双方的脾气都会毫无掩饰的暴露在彼此面前,两个人的家庭也因为两个人的结合再加上市侩的心理而变得不和谐,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的缘故吧。
书中的一个小情节让我记忆犹新故事发生在两人吵架后的冷战时期,方鸿渐在裤兜里找飞机票(又好像是船票,我记不清了)愣是找不着,急的他满头大汗,他想问柔嘉却又顾及颜面没有张口问,这时生闷气躺在床上的柔嘉看到方鸿渐着急的样子,即使心里有再多的委屈,看到丈夫如此着急便也放下自己在彼此心目中那所谓的面子张口问道是不是再找梓梅给的飞机票,票在我这里。我洗衣服时看你口袋里有飞机票就拿出来替你收着了,你看你一天粗心大意,要不是我洗衣服有检查的习惯,可不误了大事。说着便起身给方鸿渐去拿。方鸿渐满是感动的看着柔嘉,两人相视无语。很小的一个细节,却是婚姻多么真实的投射。此后的生活也是在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中度过,可是不管怎么吵,在柔嘉生气难过抹眼泪的时候,方鸿渐大多数时候还是会去哄她的,日子久了,互相了解的更加深刻,有时看着战争的号角就要吹响时,便彼此都退一步,平息心中的怒火,日子就是这样,在争吵中、包容中、体谅与照顾中度过着。
有这样一句话那些可以将婚姻走到最后白头偕老的人,一生基本上都结三次婚。第一次是在酒店里,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和一个所爱的人结婚;第二次是在家里,两人经过几年磨合和对方的习惯结婚;第三次是在家族里与对方的各类亲情结婚。第二次和第三次结婚与第一次相比有很多的不同,没有隆重的婚礼,没有亲朋好友来祝贺,唯一在场的是双方的默契,真正的婚姻往往都发生在最后两次。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漫长的途中,或许会布满荆棘,但只要彼此心中有爱有情,终会弥途芬芳。
广袖罗衣七尺绸,云鬓娥眉玉搔头。揽纱辗转梦千般,鲜见一人花容瘦。不所指千夫唾,可堪锦一夜寒。令赏泥瓦暮春雪,不念金阁伴秋蝉。
我,在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就被吸引住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一睹其芳容。于是千方百计找到了原创。这是一篇以古代为背景的小说,是在华丽得过于炫目的地方埋藏的爱。虽然作者在文中并没有提到,却会让读者在细腻的文笔中聆听爱如雪莲般开放,像泉水潺潺流远的柔软。
什么是王者?他代表了无上的权力,还是最深的寂寞?天下人只会看见最表面的一切,却永远不会了解,身为王者所拥有的,从来都并不真正属于他。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许久没能回过神来。千百年来,对于历代君主世人众说纷纭、言论不一。无人遮住他们的口,可他们在嘶声力竭唾骂的同时,却不知,高处不胜寒。在那外人无限向往的皇宫内,能得到真爱是何等不易。可是,他们不知;可惜,他们不知。苍天有泪,英雄无罪,美人何辜?看是无意却有意的一句话却概括了所有:皇帝,是天下间最有能力自私,却最不能自私的人。
在经历了种种不堪回首的往事之后,时世流年。物事人非的无可奈何,道出了千百年来时光飞逝和人间常情。身为皇者,他拥有这个自私权力,但是否踏出那一步,也只是凭他的意愿罢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幸福是什么?
这是文中围绕得最深的话题,或许也是当今人人追寻的答案。就像文中的主角们一样,明明知道幸福持手可得,却碍与一些虚无的东西而不愿回头。于是他们失去了所有。就连曾经拥有过的,也失去了。还剩下什么呢?躯壳罢了。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为了虚荣,为了权贵,为了欲望,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放弃一次又一次占有幸福的机会。爱,自尊都萎在土里,化灰化尘。
人们在爱中去老,去死。去与失散,在这场拿自己的年华作筹码的赌局中随波逐流,无人幸免。那个脆弱的东西承受不了一丁点儿的谎言和欺骗,也容纳不了丝毫的懒散和不尊重。最基本的,就是相信。相信一个人并不难,尤其这个人是你身边的人。文中的两个人,当他希望他相信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怀疑;当他选择相信他的时候,他却怀疑他的相信。两次抉择,对我们任何一个人来说,区区两次不算什么。因为有太多的后备题够我们去弥补了。可惜不然。一盘棋,走错了一步,就可能全盘覆没,即使想方设法挽回,也要浪费多几倍的棋子勉强挽回。如果赌注是时间呢?一道选择题,让你选择相信或怀疑,对方是你朝夕相处的人,不要有一丝犹豫。你会选择什么?同样抉择的他并不是怀疑,只是在诸多证据面前犹豫了一下。于是他后悔了。赌注是时间,所有人陪着他等了几年,终于等到了下一道选择题,同样的人,同样的赌注,同样的相信与怀疑。他毫不犹豫的相信,换来的却是不屑。看似不屑,更多的却是怀疑。原来几年前的抉择,改变了两个人。
有人说:希望是用来破灭的,爱人是用来欺骗的,朋友是用来出卖的,誓言是用来背叛的。是不是这样,我们就不需要希望,爱人,朋友,誓言了呢?能分清它们的往往并非老成的大人们,而是孩子。正如《侍郎》里的太子,年龄如此小的孩子能拥有的睿智。那是在经历了怎样的童年才配拥有?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时间,在这深宫之中的孩子,却要教一般人成长得更快。从他有记忆开始,每天必须面对的就是看不完的书,习不完的武,不容许有一丝松懈。父亲很疼爱他,却从来没有给他说不的权利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敬仰着他的父亲,理所当然的不想让父亲失望,只有这样,他才能得到父亲满意的目光。
皇上也太辛苦了吧,寝宫不是让人休息的地方吗?可奴婢觉得这里华丽得让人压抑。短短的一句话,倾诉了多少帝王将相的苦痛。天子只是个堂皇的说词罢了,什么九五之尊,不过就是天下人的傀儡。明君就是天下最吃力的苦差。
突然想起以前看大话西游时最后镜头的感觉,仿佛以前经历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到觉醒时早已沧海桑田。流年如歌,我是听着歌看完《侍郎》的。那首歌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狐狸雨》。年少轻狂时的傲气在时光的打磨下早已不见踪影,只余下荒凉。每当我发呆想起以前的事的时候,会觉得很奇怪。我才几岁呢怎么总喜欢想当年?!说到从前,我跟所有同龄孩子一样单纯。没有约束没有顾忌,总是肆无忌惮的大笑大闹。现在偶尔想起觉得像梦境一般,一切一切都很不真实,却又真正的存在过。如果有人突然对你说:你刚刚的样子比较像我认识的你。这样的话你会怎么办?荒谬!什么像不像,这世上只有一个我。会这样回答他吗?是的,这世上只有一个你。可又有两个你:一个过去的你和一个现在的你。所以当有一个对你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也同时意味着,你变了。
再缜密的谎言也有揭穿的时候,再深沉的情感也有空洞的时候。什么也抵挡不了岁月的审判。幸福在这里,又算什么呢?真相有时候是可怕的。在你利用时光的揣摩来看清真相的时候要知道,或许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后你会后悔。善意的谎言总比恶劣的真相好的多。毕竟,仇是一笔账,恨却是一种感觉。谎言会让人恨,恨说谎的人的欺骗;真相会生仇,会多一个两个百个千个敌人。这世上,没有谁会没有懦弱的时候。所以恨,或许比仇更好吧。
人生在世,便犹如一个金石混杂的漏斗,时间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就是一个筛子。若许年,待繁华奢侈尽逝后,总会留下那么几个人,让你终生难忘。这些人就是你生命的转折点,他们不会一下子全部出现,而是一个接一个的成全抑或是败坏你。是爱是恨,都会永记心中。他如此,他亦如此。一个,令人明知不能接近,却依然自取灭亡般一步步靠近。另一个,令人明明想要接近,却怎么也接近不了。这样的两个人,在世人面前扮演着循规蹈矩的爱情故事,却又各自唱着自己的独角戏。是不懂爱么?不,他们懂。所以在失去得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他们终于找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爱是虚空,爱如扑风。在爱面前,无论君王,乞丐,公主,妓女。皆是不分贵贱,部分尊卑,众生平等。人们在爱面前俯首称臣,然后便是人与人之间永恒的交锋,不可避免的互相伤害。世人对这一切都心知肚明,可还是要去爱,并且爱的轰轰烈烈,一往无前。即使头破血流,奄奄一息,亦不肯回头。犹似,飞蛾扑火。倘若,有人倘而皇之指着一个人说:你的爱是不洁。那么这个人可悲的。在这混沌的世间,在这被金钱,权利,欲望充斥的世间,谁又有资格指着谁说,这是不洁。爱没有洁与不洁,对与不对之分。它只有得与未得,爱与不爱之分。孽缘,亦是缘。就像没有一种爱能让所有人幸福。
故事的最后,像童话一样完结了。没有了之前的惊涛骇浪与世态炎凉。人生如歌。那些曾经,怕也没有人能回忆了。
后记:
展目向夜色深处那灯火辉煌之处望去。
突然有一个瞬间,灯下有两个身影那么熟悉。
那两个人走着走着,同时转过脸,笑了起来。好像是幸福的。
当我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还是熙来攘往的人群,刚才的画面已经消失了。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在封建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的臣服者。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兴许会终生获得幸福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会不会在余生重得快活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与周萍私奔海角,从此脱离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地诅咒着他们,那种低低的呜鸣声竟如此深入心底,窃窃回荡。四凤在整部剧里就是一个矛盾中的人物,活得叫人怜悯,死得叫人哀叹。但是对于她的生死,我们还总是不置可否地推断着诸多也许或假设,毕竟那都是作者笔下的命运,任何人的介入都会破坏笔者的初衷。
周萍的死到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由,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近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想说的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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