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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

《围城》读后感1600字。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围城》读后感16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婚姻就像一个金漆的鸟笼,外面的鸟儿想进去,里面的鸟儿想出来

题记

优异易夭折,平庸能长寿。爱情何尝不是如此?

当我看到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亲的时候,我便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天,柏拉图向老师请教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就叫柏拉图去麦田里捡一棵最大最好的麦穗回来,只能捡一棵,而且要不回头地走。结果柏拉图两手空空就回来了,苏格拉底问他为什么,柏拉图解释说:自己在麦田看到很多又大又好的麦穗,而他以为后面还会遇到更大更好的麦穗,所以直到走出麦田也没捡一棵麦穗。苏格拉底告诉柏拉图这就是爱情。柏拉图有一天又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松树林走一次,要不回头地走,在途中要取一棵最好、最适合用来当圣诞树用的松树,但只可以取一次。柏拉图有了上回的教训,充满信心地出去。半天之后,他一身疲惫地拖了一棵看起来直挺、翠绿,却有点稀疏的松树,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好的树材吗?柏拉图回答老师:因为只可以取一棵,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但是觉得适合做圣诞树,所以就拿回来了。这时,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婚姻。虽然它不是最高最绿的,但它做圣诞树蛮合适的,这就够了。

看完钱钟书的《围城》冲淡了内心的很多幻想和憧憬,爱情和婚姻很多时候不能融为一体。故事大概就分成两部分去讲,前一部分讲爱情,后一部分讲婚姻。苏文纨和唐晓芙的出场,就犹如被海风吹动的海水,波涛四起,激情满满,方鸿渐在爱与被爱中难以取舍。爱情终究会枯萎,无论何种原因分离亦或是若干年后化为亲情,最终不会有天若有情天亦老的爱情。激情过后沉淀下的便是厚实的亲情,一份相依相偎的感情,就像左手和右手。相反孙柔嘉的出场没有苏、唐二人的起眼,打个比方,比如甲乙两人并肩而行然后丙也跟上步伐同行可却无人发现更无人在意,孙姑娘就是以这种分量出场却也是最后婚姻的女主人。方鸿渐对孙柔嘉的感情不像对唐晓芙那么的痴心、激烈甚至神魂颠倒,他们从相遇、相识、相知、相交一切的过程都很平淡偶尔会泛起涟漪。孙柔嘉没有苏文纨殷实的家世没有唐晓芙的出众的容貌,仿佛平凡这个词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婚后的生活,时常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而发生口角,双方的脾气都会毫无掩饰的暴露在彼此面前,两个人的家庭也因为两个人的结合再加上市侩的心理而变得不和谐,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的缘故吧。

书中的一个小情节让我记忆犹新故事发生在两人吵架后的冷战时期,方鸿渐在裤兜里找飞机票(又好像是船票,我记不清了)愣是找不着,急的他满头大汗,他想问柔嘉却又顾及颜面没有张口问,这时生闷气躺在床上的柔嘉看到方鸿渐着急的样子,即使心里有再多的委屈,看到丈夫如此着急便也放下自己在彼此心目中那所谓的面子张口问道是不是再找梓梅给的飞机票,票在我这里。我洗衣服时看你口袋里有飞机票就拿出来替你收着了,你看你一天粗心大意,要不是我洗衣服有检查的习惯,可不误了大事。说着便起身给方鸿渐去拿。方鸿渐满是感动的看着柔嘉,两人相视无语。很小的一个细节,却是婚姻多么真实的投射。此后的生活也是在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中度过,可是不管怎么吵,在柔嘉生气难过抹眼泪的时候,方鸿渐大多数时候还是会去哄她的,日子久了,互相了解的更加深刻,有时看着战争的号角就要吹响时,便彼此都退一步,平息心中的怒火,日子就是这样,在争吵中、包容中、体谅与照顾中度过着。

有这样一句话那些可以将婚姻走到最后白头偕老的人,一生基本上都结三次婚。第一次是在酒店里,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和一个所爱的人结婚;第二次是在家里,两人经过几年磨合和对方的习惯结婚;第三次是在家族里与对方的各类亲情结婚。第二次和第三次结婚与第一次相比有很多的不同,没有隆重的婚礼,没有亲朋好友来祝贺,唯一在场的是双方的默契,真正的婚姻往往都发生在最后两次。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漫长的途中,或许会布满荆棘,但只要彼此心中有爱有情,终会弥途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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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身陷围城,冲出围城


《围城》读后感:身陷围城,冲出围城

《围城》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小说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陆的一路遭遇,运用戏剧性的讽刺笔调,表现了这群由那个腐败的社会造就的知识分子腐朽、空虚、虚伪的灵魂,描写了他们因缺乏进步的社会理想而导致的精神上的彷徨、苦闷和困窘。

方鸿渐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起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一点做人的尊严。

方鸿渐婚后,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只有赵辛楣说:若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有岂止一声叹息。

人生是围城,学习是围城。

作为学生,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处处都应充满激情与活力。然而模式化教育就像一堵无影的墙,禁锢着我们,束缚着我们。所以千万不能偎依在它的怀抱中,要学会挣脱,冲开这堵无影的墙。那么,才不会成为被层层筛选剩下的畸形心理的学习机器,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钱钟书先生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市井百贪图。钱钟书将自己的语言文采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中,再添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围城》读后感900字——围城人生


《围城》读后感900字——围城人生

钱老钟书的《围城》是我榻侧几前的必备读物。钱老不愧为大家,对人物场景素描式的勾勒,创造性的谐趣语言,不是很连贯性的情节描述。不苛求华丽辞藻的铺陈,寥寥数笔,就把读者溶了进去,跟里面的各色人物一起悲欢嘻怒。

据说有段时间《围城》在台湾被列为禁书,但是我从里面没读出什么政治性的东西来,也没看到有什么言辞对国民政府产生了攻击,或许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太弱的缘故吧。有时反而觉得当时的世风还没沉沦到现在这个样子,就拿方鸿渐办假文凭来说,要从报纸的一角在很不起眼的地方才能找的到联系方式,当今大街小巷墙上地下涂的到处是这样的广告,确实方便了许多。方鸿渐办假文凭之前内心很矛盾,只能找各种理由宽慰自己:“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准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方鸿渐确实还有着知识分子的良心,看到自己假博士的头衔被刊在报纸上,听到被人喊他方博士,他会脸红、心跳加速甚至恼怒。

《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个可悲、可叹、可怜又有些可爱的人物。他出生于一个无锡没落乡绅的家庭,先是在北平读学,后来依仗了准岳丈的资助去英国留洋,最后迫于馕中羞涩无奈回国。实际上在回国的邮船上方鸿渐是迷茫的,他能做什么?文不能治庙堂武不能理关河,只能带着玩世心态随波逐流,所以跟鲍小姐发生的拎不清的关系正是他内心苦闷的写照。方鸿渐的运道是衰的,回来后正赶上中国处于多事之秋刀兵之年,他发现已经没办法融进功利的世态之中了。先是寄准岳丈篱下后被委婉逐出;先是追求唐晓芙后被学友苏文纨棒打鸳鸯。只好在赵辛楣的提携下卷了铺盖去当了个副教授,一连串的打击,方鸿渐心中残存的那一丝自信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钱老用纯白描的手法把一个有些虚伪,有些乖张,有些懦弱的小知识份子形象勾画的淋漓尽致。

方鸿渐后来跟同样沦落天涯而胸中颇有心计的孙柔嘉成立了家庭,然后又以争吵失败告终。方鸿渐彻底失败了,钱老最终没写到主人公的归宿,实际上也没必要了,方鸿渐是张大众脸,他代表着千千万万小知识份子的真实生活:试图改变现实,而又处处碰壁,试图融进世俗,而又不被接纳。

“人生如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只有超脱于世冷眼旁观的而又在性情中之中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语,对人生的概括简约明了,钱老钟书就是这样的人。

读围城_围城读后感


读围城_围城读后感600字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读围城_围城读后感8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解读围城_围城读后感1000字


解读围城_围城读后感1000字:

现实的混沌和光阴的堕落毫无道理地霸占着一切。整片大地明明就是一个毫无人烟的荒唐世界,我更愿意我从来未曾到达这个世界。否则我也不会意识到,我竟然如此无能,难逃这荒芜的心城。

要我做一些什么事情来缅怀一些的内容。那些错失记忆的路早已经一去不复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过去,当然,只不过是或留或去的抉择与无奈。2016年读的围城,先前只看名字以为是一部描写战争的,记得早些年有人拍过一部叫做《十月围城》的片子,就有些先入为主了。可后来再看的时候,我惊愕地意识到,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可细细想来,也就真的都是那么一回事。

我不喜欢看爱情故事,我喜欢历史书。个人的命运终究是身世浮沉雨打萍,时代的变迁才真的是我们理应当掌握的规律。但是,我不得不看。况且这也不是一本爱情故事书,可能有更多的一种人性的内容。被称为是经典的书,总是有着那些和人的本性紧密切合的内容。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的一座城。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也进不来。但是,我们大可以站在城墙之上,和墙外的人,讲述着自己一天中的美好愿望,希冀梦想。

既然是写《围城》的读后感,我还是说一句老实话,我在方渐鸿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尽管,这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当时的我暗暗想,竟然是会有人和我想的很多内容相一致。可现在看来,我便是和郁达夫的《沉沦》中的主角完全一致了。呀呀呀,这样想来,我真的是一个极其病态的人了。我还是尽早休学罢,休得在日后闹出事端来。

但其实,也难言所谓的病态。这一切,都是一种极其痛苦而影响深远的选择罢了。围城的含义,其实不单单是物质的,更多还是在自己的精神之中。读后感

写出这些话的缘故是因为这些天我一直都难以入眠,昨夜竟然是到了近三点钟才昏昏沉沉地睡下。孤独,是一种灼烧的痛。现在的我,害怕极了闲下来。这样当然是一种病,一种极大的病。到晚上其实脑子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做着一些无趣且无聊的事情,也真的是因为难以走出自己的围城。

大多数人所想的努力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勉强自己做不乐意做的事情。他们自己觉得枯燥、无趣、却认为那样做是正确的,是该做的,所以逼自己去做。

我,便是这样的。当然自己的选择,都显得是无可厚非,但是没有一丝丝的快乐可言。同样是一座围城,不愿意放过自己的围城。

但是,我不做这些,我能做什么呢?事实上,绝大多数的话都是极其错误的,听也行,不听也罢。不过是自己的一种畅想,不过是无人理解的悲伤。

想来,不过是在孤独地行进着。活在自己的围城中,捡拾着可怜的自尊,做着荒诞而又真实的梦。作者:孔超飞

人生的围城_《围城》读后感800字


人生的围城_《围城》读后感800字:

好久没有写读后感了,感觉写读后感已经是远在初中的事儿了。遥记得当年学校组织去统一的阅读教室看书(书名好像是叫《情感读本》),每每上完阅读课都要写一篇读后感,也就是从那时,同时也是从那时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写过读后感。

小皮一下,既以上段开个头,也以上段模仿下钱钟书先生的文笔。

其实今天读完《围城》第一感觉就是:啊?这就结束了?这写的是啥?完全没读懂啊!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反正我是感觉故事的结束有些太突然,好像有许多伏笔没有能够写完。比如赵辛楣娶得到底是谁?方鸿渐什么时候能再见唐晓芙?甚至,赵辛楣的妻子是不是就是唐晓芙?这些看似作者埋下的伏笔一个都没有再去进行描写,让我有点怅然若失。

同时,后期主人公方鸿渐结婚后的篇幅我一点感触都没有,如果说有,那就是感觉这些情节都很正常啊,没有给我深的思考,没有给我新的点醒。不过后来想想,这大概是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压根没有人给机会感受那样的生活状态!

综合上面的感受,与其说是读完了《围城》,不如说是读完了杨绛先生的《围城后序》。

杨绛说,钱钟书写《围城》是因为他的痴气,所以整个后序都是围绕钱钟书先生的痴气来议论的。反而是这个后序让我有了想写这篇读后感的动力和思考。

因为这份痴气成就了钱钟书。

好像杨绛就是唐晓芙的原型。后序里杨绛女士也提到过,“唐晓芙也许是作者喜欢的角色,所以不情愿把这个角色安排给方鸿渐”。读后感

唐晓芙是完美的。

当我在读《围城》的时候,有多少次希望方鸿渐能够回头,能够挽回到唐晓芙,能够挽回到那个古灵精怪,时常捉弄男友却心思细腻的女孩。那就像是一层薄纱,在书中的描写让你摸也摸不透,抓也抓不住,挠的你心里直痒,情感千丝万缕。

甚至我也时常会带入自己。

可是就像如读这本书一样,里面的故事情节从甲板上的鲍小姐发展到孙柔嘉,《围城》读完了还有下一本,没有什么会停留,回忆只会让人写出读后感,而自己的故事情节却还没有走下甲板。

《简爱》读后感1600字


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相信很多人都熟知这句经典的台词,它选自于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中女主人公简的那段情感告白。《简爱》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对爱情、生活和社会富有独立自主、积极进取和追求自由平等个性的女性形象。

19世纪的英国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在故事的开始就写明了简的凄凉身世。寄居在姑妈家的她,受尽虐待,饱受约翰里德的蛮横无礼和仆人的歧视,但天生叛逆坚强的她,在残酷的生活中艰难前行,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小说的前半部分着重刻画出了简的孤独、恐惧,但却仍对真情和温暖渴望的生活状况。

在劳渥德义塾的日子,是简最难熬的一段时光。简与她唯一的朋友海伦相依为命。当海伦因传染病即将告别人世,是简毫无畏惧地陪伴着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一个夜晚。简与海伦间生离死别的友谊,简的勇敢和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

当简来到罗切斯特的庄园时,她迎来了那段最美好的人生时光。在那里,她能感受到仆人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的爱意。其中简向罗切斯特表达爱意的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烙印。在19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形象,而简却是贫穷、矮小、低微、其貌不扬,但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的心灵。她并不因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信念让简坚定勇敢地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主动表白自己的爱意。这在当时比较封建并且阶级分化严重的社会中是非常大胆的。至此,相信每个人都会跟我一样希望他们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后来当简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她坚定并理性地选择离开。在这段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灰姑娘童话故事的再度演绎,她蔑视权贵和财富的个性让读者肃然起敬。

如果我们认为勃朗特的这部小说只为向人描绘缠绵炽热的爱情,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简爱》里宣扬最多的是一种崭新的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简没有那份独立,她也许就会跟已有妻子的罗切斯特先生生活在一起,故事也就落入俗套,《简爱》也就不会成为令我们感动落泪的传世经典的小说了。正是简拥有的独立性格、令人心动的魄力,还有她崇尚的尊严才让我和许多读者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一遍遍地品读、思考。尽管我选择不了财富,但我可以选择人生的人生信念让她独立前行,最终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这一幕幕的情节无不让人催人泪下。

相信每个读者在读完《简爱》后都会被简的经历和个性所鼓舞在逆境生活中学会坚强,才能选择幸福,这就是人生的真谛。虽然现在的生活很忙碌、压力非常大,却也充实而美好,有许多人都会面临着夹缝中求生,逆境中成长的生活状况。在逆境之中不要一味地怨天尤人,要多考虑如何去克服和摆脱逆境。逆境中求生能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逆境的考验,才能成为强者。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至理名言曾激励了无数逆境中有志之人;许多名人,如贝多芬、司马迁都是在逆境中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才得以给后人留下了旷世作品。正所谓没有风吹雨打,哪会有成熟的果实;没有刺骨的寒风,哪会有坚韧的松柏!

当我们无缘无故地挨了巴掌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非常钦佩简的这种观点。自尊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简的朋友海伦的观点与简截然不同,而海伦则主张凡事能忍则忍,这样别人就会对你更好一些。她的博大胸怀令人钦佩,但正是她的这种容忍才使得她在逆境中生存只能感叹生命太短暂了。反抗精神是在逆境中生存的支柱,面对恶势力的欺辱,要学会反抗,而不是一味的忍辱偷生,因为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

面对风雨,你是否会期待迎来彩虹?面临困境,你是否还执着你的梦想?简的经历和个性告诉了我们如何坚定自我,追求幸福与快乐。她的精神价值赋予了我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

读《围城》有感_围城读后感2000字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也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题记

对于《围城》,大家都不陌生,但又不是那么容易读懂的一部文学著作,它被认为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被誉为新儒林外史。同时,钱钟书,一位著名的作家,在文学、国故、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本书从描写日落日出开始说起,太阳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透明体,带着醉意,醉醒船舱的睡人,海风吹过,又是一天的开始。这段环境描写,混用了比喻与拟人,整体流畅自然,同时又不带任何矫揉造作的修饰,后又交代这是一年最热的时候,比往年都要热得厉害,是兵戈之象,引出了小说的背景,侧面突出了人物的焦躁不安的情绪。

滚烫的海水尾随着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从印度洋正向中国开来。小说主人公方鸿渐踏上了这条回国的邮船上,从此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

本书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分四个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为第一部分,第五章为第二部分,第六、七章为第三部分,第八、九章则是第四部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方鸿渐旅欧回国,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了一起回国的苏文纨、鲍小姐,同时他喜欢上了有未婚夫的鲍小姐。同时,在几天的相处下,苏文纨对方鸿渐暗生情愫,倾心于他。船靠了岸,之后写了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的生活情景。方鸿渐虽然出国进修,但却是名不副实,买了一张假文凭,靠着岳父岳母在工作上的接济,到了上海。在这个部分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是主要部分。苏文纨的倾心和方鸿渐的另有所欢,演绎了一幕幕半真半假的滑稽戏,暴露了苏文纨官宦小姐的矜持自负、自作多情的陋相,也暴露了方鸿渐纨绔子弟的优柔寡断、不谙世事、玩世不恭的样子。以他俩为主线,作者还写了枉费心思,把方鸿渐当做情敌的赵辛楣。赵辛楣特意设下鸿门宴,让方鸿渐在苏文纨面前出丑,可是天不遂人愿,苏文纨却对上吐下泻的方鸿渐大声同情与怜爱,赵辛楣只好哭丧着脸,看他俩上车走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三闾大学本想请赵辛楣去当政治系主任,可是又放不下苏文纨,只好骗方鸿渐去,好让他俩疏远一些。谁料方鸿渐喜欢的根本不是苏文纨,而是她的表妹唐晓芙,一个头脑乖巧,生得漂亮的女孩。同时,唐晓芙也无情地拒绝了方鸿渐。感觉人生遭到了背叛,苏文纨弃了赵辛楣,与满肚子不老实、自我标榜的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结婚。就这样,不打不相识,赵辛楣与方鸿渐同病相怜,俩人渐成了好友,共赴三闾大学。

到了三闾大学,一场明争暗斗便开始了。校长、各系主任、职员、学生、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疼的的人事纠纷中。职场如战场,有时还不如战场来得痛快,看见敌军便可以杀之,不用顾及谁是谁。阴谋、谣言、诽谤、排挤、攀龙附凤、浅薄猥琐一时间成了三闾大学竞相逐鹿的舞台。还有像李梅亭那样的文人学者的粉墨登场,满口的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各色各样的小人推波助澜,把三闾大学弄得乌烟瘴气,抵消了像方鸿渐这样的可造之才,或像有一技之长的赵辛楣,还有思虑周密,深藏韬略的女中强者孙嘉柔等人的聪明才智,由于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却成了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

最后,在返回上海的途中,方鸿渐和孙嘉柔结了婚。失业,造成了他们婚后不断争吵,再加上婆媳、亲朋等之间的关系,使矛盾激化了,最后又因方鸿渐再次失业,一个新家解体了,他冲出了一个围城,却又来到了一个新的围城入口他打算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谋取职业,这又是一场前途未卜的坎坷不平的道路

钱钟书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每个人物的心理特征拿捏到位,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现实又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

读了《围城》,深有感悟,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方鸿渐是我们在书本上的影子,我们是他现实的映射。

我们走出校园,跳入社会,然后驰骋在职场上,接着面临爱情、家庭、生活一个又一个围城接踵而至,我们开开心心地冲进了围城,却苦苦挣扎在里面,稍有不慎,便永远陷入围城之中。

于梦想而言,每个人都有梦,都在追求梦想,但在追梦的道路上,我们会囿于社会的围城中,渐渐会变得浮躁,开始埋怨生活,停止前进的脚步,最后发现,最初的那颗真挚的心被困在了围城中,有的人在苦苦挣扎,不放过一丝希望,有的人却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走向了深渊。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在围城中,我们应该学会好好保护自己:对人对事,都得拥有一颗理智的心,不随意冤枉、欺骗他人,也不要委曲求全;遇到事情保持冷静,学会变通,多和比自己优秀的人交流,汲取他人的长处,正视自己的不足;培养学习的能力,顺应时代的变化,修炼自我,多看书,少点唉声叹气;爱生活,爱家人,爱自己。其实生活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只要你用心对待,好好生活,其实是可以在围城里来去自如的。

生活即围城_围城读后感1000字


生活即围城_围城读后感1000字:

文:吴英杰;《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具有典型讽刺意味的小说。这也算是我自己认真看的第一部小说。整篇小说以海外归来的方鸿渐为主线,围绕方鸿渐的感情、友情、家庭、事业等展开描述,它就像一面镜子,以幽默诙谐的语言和细节的描述,充分反映了人生百态,映衬出人性的种种美丑。其中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放在今天,何尝不是如此。粗略读了这本书,大体有几点感受。

一、谎言是一座围城,将人牢牢困在其中。

小说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一系列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主人公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的长子,在岳父的资助下留洋读书,因无心学业没有得到博士文凭,但迫于父母和岳父的传统观念压力,花钱买了张假文凭以求蒙混过关,就像小说中写的,这张文凭就像是“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能够遮羞包丑”。然而,这张文凭就像一座围城,把方鸿渐牢牢困在里面,他一直战战兢兢地生活,时常害怕自己的假文凭被揭露,以至于接下来无论是在与苏文纨、唐晓芙的感情交往中,还是在三闾大学任职过程中,都十分被动和懦弱。可见,谎言就像一座围城,从一开始就会把我们牢牢限制在一个狭小空间里,寸步难行。想要突破和挣脱这座围城,就必须要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和勇气,而且,必然会撞得头破血流,伤痕累累。

二、工作是一座围城,城里城外相互仰望。

小说中主人公方鸿渐在三闾大学任教了一段时间,看似体面的工作,但那里面却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终究选择了离开。现实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份体面又稳定的工作,不用风吹日晒,每天

三、生活是一座围城,需要用心装扮经营。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座城,无论工作与生活、亲人与朋友、得到与失去、成长与回忆,等等等等,都是这座城里的一部分,每个人每件事,共同组成城中的风景。我们身在这座城里,无时无刻不在经历着各种无形的压力与束缚。与其一味渴望逃避和冲出围城,不如时刻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脚踏实地,善待生活,享受生活,用心经营城中的每一处风景。

《复活》读后感1600字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恶意》读后感_1600字


《恶意》读后感1600字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是在《皮囊》里面《天才文展》那一篇文里的一句话——“和他说话,就如同和一个人在水里纠缠,你拼命想拉着他上去透口气,他却执意拉着你下坠到海底。”日高邦彦的一生都在被不同的人拉着下坠,野野口用特殊的方式暂时成功了,却忘了死尸最终是会浮出水面的。
取名恶意,四分之一的时候就揭露真正的凶手,进而围绕着杀人动机去一层一层剥开人性的洋葱,越接近真相,越觉得背脊发凉。我在阅读的时候格外谨慎,揣着怀疑的态度看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连猫的主人都被我怀疑过是杀人凶手。再到后来,跟着独白书走,以为《萤火虫》和《禁猎地》一样是真实的故事,怀疑日高初美是双重人格的女主,死于日高邦彦的计谋,这个时候邦彦的变态人物形象站定了。紧接着剧情又反转,根据相关的人的口述,联想到《模仿游戏》里图灵的少年时代——校园暴力和唯一关怀产生的对性取向的深远影响,我甚至怀疑过野野口深爱着邦彦而后因为不可得继而杀了初美并毁掉邦彦的一生。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所谓的恶意,不过是一句“我就是看他不爽”罢了,很多人说这叫做没有杀人动机。但没有什么讨厌是无由来的,这里面包藏的是真切的妒忌,妒火熊熊燃烧让自己人性扭曲。或者,这不应该叫做扭曲,而是叫加强,这本书之所以直击人心,就是因为大家或多或少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正直和良知压抑住了妒忌,在是非面前我们做出了相对正确的选择。
野野口和日高邦彦在少年时代都经历过校园暴力,一个选择出淤泥不染,另一个选择同流合污。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你堕落了,而是你堕落的时候你同圈子的人在坚守甚至进步,这种对比带来的落差感才是妒火燃烧的导火索。为什么杀死日高的不是藤尾那群少年混蛋?因为在藤尾那群人的圈子里,干坏事儿是司空见惯的生活常态,来个日高给欺负无非也就是生活再多点乐子罢了。但野野口,自始至终都不属于这个圈子。最初的他,甚至认为日高这种身份的邻居都配不上做他的朋友,自命清高的他落得和日高相同境遇的时候,为了免于皮肉之苦放弃了自己的信念和坚守,一边和藤尾沆瀣一气一边又唾弃自己,直到帮助藤尾强暴邻校女生。那个时候你觉得他最恨的是谁?会是藤尾吗?不,是日高邦彦。这顶巨大的太阳照的肮脏而又污浊的他睁不开眼,一颗恶意的种子开始埋下。
人的适应能力是极强的。如果说一开始,野野口还会有些许的自卑与自责,在后来没有日高邦彦的日子里,他是可以过着平凡而又忙碌的生活的。偏偏这个时候,日高邦彦的名字又进入了他的眼帘。人性最丑恶的一点就是,我可以看见陌生人过的很好,但我见不得自己的亲戚朋友过的比自己好太多,也许他们遇难时你是真的关心的,可他们过的好的时候你却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祝福的。那条日高获文学奖的消息,就像一盆悄悄淋在恶意种子上的水,种子开始发芽了。
最初接触日高的时候,野野口的恶意或许还没有到让日高死于非命身败名裂的地步,那时候野野口眼里的日高,也不过是个名利双收的作家罢了。随着与日高的接触越来越深,发现日高名利双收、家庭美满,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他依旧保持着一颗真挚包容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甚至是一只猫。即使他手里握着对野野口不利的证据,却依然给他机会和平台去实现梦想,野野口越发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是,君子难做,小人却容易的多,野野口的本性就是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一如青少年时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背弃道德,年长的野野口依然会选择最容易的方式,既然得了癌症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山顶了,那就玉石俱焚拉你一起到谷底吧,前提是你还不能跌的比我好看。健康每况愈下和扭曲心理的双重浇灌,让恶意之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加贺还了日高清白,却永远砍不断野野口心里的恶意之树。
你和我的恶意之芽呢?最好还是在襁褓中掐断吧!

《高兴》读后感_1600字


《高兴》读后感1600字

“满天的星星,你要找哪一颗?”
书中提到了一个数据,在那个年代,西安城里的拾荒者有15万左右!
这是一本描写改革开放初期,一批进城拾荒者生活的故事。
就像贾平凹一贯的作品,讲诉的是农民的故事,表达了他对农民的关注。
贾平凹本身也是农村出身,他的骨子里有着对农民的亲近和怜悯,他深知农民生活的贫困和艰苦,而农民的生活也是他灵感的来源。
《高兴》不单单是一本长篇小说,它更像是一部纪录片,跟随着贾平凹的镜头,这批拾荒者的生活被真实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为了写好这本书,贾平凹不停地钻进西安市里的偏僻的小巷道,与拾荒者同吃同住,收集最真实的素材。
刘高兴是本书的主角,在他心中,来到西安市,他就是西安人,这个城市属于别人,也属于他。他来到城里拾破烂,也同时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肾。他坚信自己的肾被装进了一个西安人的身体。他认为那也是另一个自己。他把肾作为一个寄托,强化着自己和西安城的一种联系,想象着自己的肾是西安的肾,自己似乎也就是纯正的西安人了。
刘高兴把肾给了西安城,在西安的大街小巷奔波穿梭,“西安市的小道小巷,没有他摸不清的”。他有着一种信念,似乎自己了解了西安,西安就会接纳了自己。所以,他的言行举止都要像一个西安人,他的一生都在向西安城寻求存在感和认同感。
他的家乡——商州,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把土地让给了城市,方便城市容纳城市不断膨胀的人口。国家征集了土地修路,发展交通,建立工厂,然而那些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当了半辈子庄稼汉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却看不到前方的谋生之路在哪。
对于农民来说,城市里遍地都是钱,所以他们选择离开农村,进城谋生。他们可以一天一顿饭,天天稀粥糊苞谷,他们可以一年一身衣,鞋子烂得露出黑黑的趾甲,他们为了一斤破烂多收一分钱可以与卖主讨价还价,他们生活在城市里最不起眼的阴暗角落,因为他们对城市的灯光和人群无所适从…然而即使如此,每年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务工者依然只多不少,这是国家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无奈之举,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然而他们是否会被城市接纳?他们真的能挣到钱让家庭富裕起来吗?大量人群涌入城市以后,城市发展拥有了充足低廉的劳动力,城市一天比一天干净整洁,城里人变得越来越自信,那农村怎么办呢?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呢?城市吞并了农村,农村为城市发展让步,而农村人永远融合不了城市,农村人最后失去了家乡,也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像是小说最开头的场景,高兴背着五富的尸体,一心要回到商州,因为五富说过,如果把他在西安火化了,他怕自己寻不到回家的路。商州如此之穷困,但是那个穷困的地方,有五富的家,有他的老婆和孩子,还有他没时间回去收的麦子。
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五富担心麦收的时候,自己老婆一个人没力气,麦子收不及。高兴为了开解他郁闷的心情,带着他来到城郊的麦地里,尽情地在麦地里撒欢了一把,双手捻去了麦壳子,品尝了新麦的滋味。
这群拾荒者把自己的血,泪,汗甚至命都留给了西安城,而西安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有他们存在过。他们永远窝在属于他们的破烂巷,煤矿厂,光鲜华丽的大唐芙蓉园,高楼大厦与他们之间永远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有古老的城墙似乎可以给予他们一丝亲切。就像文中描述的“一盆洋葱头中突然放进了一个土豆”“即使我们穿上最好的衣服,走路使劲昂着头,挺直腰,伸长腿,可依然觉得格格不入。”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伟大的作品,没有华丽堆砌的词藻,没有神圣到不可想象的伟大事迹,它从生活中来,描述着最不引人注目的一群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效应,它唤起了人们对农民工生活和心理的关注。就像是一盏聚光灯,让隐藏在城市角角落落的底层农民工的真实生活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只有具有悲天悯人情怀的作者,才愿意把眼睛往下看,看到那些贫苦人的人生百态。

《白说》读后感_1600字


《白说》读后感1600字

作者简介:

央视主持人,1968年8月 20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1989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系,主持《新闻周刊》、《感动中国》、《新闻1+1》等节目,以其“轻松、快乐、富有趣味”的主持风格,深受观众喜欢。

1993年,参与创办《东方时空》,并推出了《东方之子》等栏目。1997年主持了香港回归、三峡大坝截流等节目直播。1999年参加了澳门回归直播、国庆五十周年庆典转播。2003年新闻频道创建,他开始主持《中国周刊》(后更名为《新闻周刊》)。

2000年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担任2004和2008年两届奥运火炬手。在其主持生涯中,先后多次荣获“优秀播音员主持”奖,并于2009年荣获“话语主持群星会年度终身成就奖”。

主持风格

喜欢微皱眉头,面部表情凝重,标新立异的修辞,咄咄逼人的口气,专家一样的评论,学者一般的反问,最后提出完全代表自己意愿的希望与思索。机敏和语言犀利是白岩松的优势,他主持的节目深刻而不呆板,活泼而不媚俗,其主持风格自成一派.白岩松也睿智,也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甚至他的语言更美丽,更有诗情画意,但他的藏在一副眼镜后的一双小小的、明亮的目光显然告诉我们:他的思想更深邃,更沉稳。2000年,他在悉尼奥运会的直播,他的即兴直播,甚至超过职业体育频道主持人。朴实的外表,和内心深处的一身正气是对祖国,对人民真诚的爱。决不哗众取宠。真实做人,在做事中踏踏实实做人。

读后小感

初始对白岩松取的这本名感到有些奇怪,怎么会取这样的名字,细细想来,还蛮有趣的,一是与他央视主持人的身份与职业有关;二是与自己的姓氏有关。《白说》是央视资深新闻人白岩松继《幸福了吗》《痛并快乐着》之后的全新作品,出版于2015年,是一部言语中的心灵之路。本书共分为“岁月(活着不是非赢即输)”、“价值(得失不是非有即无)”、“沟通(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态度(进退不是非取即舍)”、“时代(真相不是非此即彼)”五个部分二十余章,绝大多数章节都是他不同场合的演讲集锦,通过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以平等自由的态度,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本书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 域,温暖发声,理性执言,字字珠玑,读完后感觉人生的参悟就在每句话里,颇有收益。

他,他见多识广,博采众长,见解独特,其思辩性、逻辑性、层次性很强,以主持人的身份传播正能量,引领和提升了听众与观众,且善于用目光去观察和沉思整个人类与人性,最终以“思辩”的方式很好呈现出来。作为新闻人,他具有很强的敏锐性与社会责任感,即使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敢说真话讲实话,无论对于古典音乐、体育、阅读等生活话题,还是对于医改、公益等社会和政治话题,白岩松在书中都能大胆说出自己的见解,让我们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这点我们不得不赞。

书中有很多部分让我深受触动,比如读书、音乐、志愿、幸福等,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不要讲一些听起来不错的废话,要一语中的;还有就是人性本善是没错的,只是现实的残酷与无奈导致内心的善良被挤占,被迫给邪恶让了路,还有很多很多直击心灵的话,真是听君一席话,不枉看了这么久啊!

说实话,对于白岩松,孤陋寡闻的自己确实不是很了解,但是在读书这本书之后,自己专门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算是开启我对他了解的第一扇门吧,虽现是初步了解,但是,对于这样大智若愚、风趣幽默、才华横溢、犀利透彻的他,还是充满新奇、好感与崇敬,希望今后可以更深入的了解。

他想说出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想许中国梦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许舆论环境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许个人成长一个更好点儿的未来,所以,他的《白说》现出现在你我的眼里,真的很感谢白老的良心之作,方式很新颖,以与人说话或聊天的方式,向我们展开了一个个精彩故事,讲述着生活之理,揭示着现实之困,传递着人性之善,强调着社会之德,播散着新希望与传播着正能量。所以,《白说》不能是白白地说,这样的良心之作,每一个读者都应该持一份尊重,细细品读,并有所收获的。真的很感谢您,白老!

《侍郎》读后感1600字


广袖罗衣七尺绸,云鬓娥眉玉搔头。揽纱辗转梦千般,鲜见一人花容瘦。不所指千夫唾,可堪锦一夜寒。令赏泥瓦暮春雪,不念金阁伴秋蝉。

我,在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就被吸引住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一睹其芳容。于是千方百计找到了原创。这是一篇以古代为背景的小说,是在华丽得过于炫目的地方埋藏的爱。虽然作者在文中并没有提到,却会让读者在细腻的文笔中聆听爱如雪莲般开放,像泉水潺潺流远的柔软。

什么是王者?他代表了无上的权力,还是最深的寂寞?天下人只会看见最表面的一切,却永远不会了解,身为王者所拥有的,从来都并不真正属于他。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许久没能回过神来。千百年来,对于历代君主世人众说纷纭、言论不一。无人遮住他们的口,可他们在嘶声力竭唾骂的同时,却不知,高处不胜寒。在那外人无限向往的皇宫内,能得到真爱是何等不易。可是,他们不知;可惜,他们不知。苍天有泪,英雄无罪,美人何辜?看是无意却有意的一句话却概括了所有:皇帝,是天下间最有能力自私,却最不能自私的人。

在经历了种种不堪回首的往事之后,时世流年。物事人非的无可奈何,道出了千百年来时光飞逝和人间常情。身为皇者,他拥有这个自私权力,但是否踏出那一步,也只是凭他的意愿罢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幸福是什么?

这是文中围绕得最深的话题,或许也是当今人人追寻的答案。就像文中的主角们一样,明明知道幸福持手可得,却碍与一些虚无的东西而不愿回头。于是他们失去了所有。就连曾经拥有过的,也失去了。还剩下什么呢?躯壳罢了。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为了虚荣,为了权贵,为了欲望,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放弃一次又一次占有幸福的机会。爱,自尊都萎在土里,化灰化尘。

人们在爱中去老,去死。去与失散,在这场拿自己的年华作筹码的赌局中随波逐流,无人幸免。那个脆弱的东西承受不了一丁点儿的谎言和欺骗,也容纳不了丝毫的懒散和不尊重。最基本的,就是相信。相信一个人并不难,尤其这个人是你身边的人。文中的两个人,当他希望他相信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怀疑;当他选择相信他的时候,他却怀疑他的相信。两次抉择,对我们任何一个人来说,区区两次不算什么。因为有太多的后备题够我们去弥补了。可惜不然。一盘棋,走错了一步,就可能全盘覆没,即使想方设法挽回,也要浪费多几倍的棋子勉强挽回。如果赌注是时间呢?一道选择题,让你选择相信或怀疑,对方是你朝夕相处的人,不要有一丝犹豫。你会选择什么?同样抉择的他并不是怀疑,只是在诸多证据面前犹豫了一下。于是他后悔了。赌注是时间,所有人陪着他等了几年,终于等到了下一道选择题,同样的人,同样的赌注,同样的相信与怀疑。他毫不犹豫的相信,换来的却是不屑。看似不屑,更多的却是怀疑。原来几年前的抉择,改变了两个人。

有人说:希望是用来破灭的,爱人是用来欺骗的,朋友是用来出卖的,誓言是用来背叛的。是不是这样,我们就不需要希望,爱人,朋友,誓言了呢?能分清它们的往往并非老成的大人们,而是孩子。正如《侍郎》里的太子,年龄如此小的孩子能拥有的睿智。那是在经历了怎样的童年才配拥有?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时间,在这深宫之中的孩子,却要教一般人成长得更快。从他有记忆开始,每天必须面对的就是看不完的书,习不完的武,不容许有一丝松懈。父亲很疼爱他,却从来没有给他说不的权利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敬仰着他的父亲,理所当然的不想让父亲失望,只有这样,他才能得到父亲满意的目光。

皇上也太辛苦了吧,寝宫不是让人休息的地方吗?可奴婢觉得这里华丽得让人压抑。短短的一句话,倾诉了多少帝王将相的苦痛。天子只是个堂皇的说词罢了,什么九五之尊,不过就是天下人的傀儡。明君就是天下最吃力的苦差。

突然想起以前看大话西游时最后镜头的感觉,仿佛以前经历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到觉醒时早已沧海桑田。流年如歌,我是听着歌看完《侍郎》的。那首歌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狐狸雨》。年少轻狂时的傲气在时光的打磨下早已不见踪影,只余下荒凉。每当我发呆想起以前的事的时候,会觉得很奇怪。我才几岁呢怎么总喜欢想当年?!说到从前,我跟所有同龄孩子一样单纯。没有约束没有顾忌,总是肆无忌惮的大笑大闹。现在偶尔想起觉得像梦境一般,一切一切都很不真实,却又真正的存在过。如果有人突然对你说:你刚刚的样子比较像我认识的你。这样的话你会怎么办?荒谬!什么像不像,这世上只有一个我。会这样回答他吗?是的,这世上只有一个你。可又有两个你:一个过去的你和一个现在的你。所以当有一个对你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也同时意味着,你变了。

再缜密的谎言也有揭穿的时候,再深沉的情感也有空洞的时候。什么也抵挡不了岁月的审判。幸福在这里,又算什么呢?真相有时候是可怕的。在你利用时光的揣摩来看清真相的时候要知道,或许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后你会后悔。善意的谎言总比恶劣的真相好的多。毕竟,仇是一笔账,恨却是一种感觉。谎言会让人恨,恨说谎的人的欺骗;真相会生仇,会多一个两个百个千个敌人。这世上,没有谁会没有懦弱的时候。所以恨,或许比仇更好吧。

人生在世,便犹如一个金石混杂的漏斗,时间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就是一个筛子。若许年,待繁华奢侈尽逝后,总会留下那么几个人,让你终生难忘。这些人就是你生命的转折点,他们不会一下子全部出现,而是一个接一个的成全抑或是败坏你。是爱是恨,都会永记心中。他如此,他亦如此。一个,令人明知不能接近,却依然自取灭亡般一步步靠近。另一个,令人明明想要接近,却怎么也接近不了。这样的两个人,在世人面前扮演着循规蹈矩的爱情故事,却又各自唱着自己的独角戏。是不懂爱么?不,他们懂。所以在失去得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时候,他们终于找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爱是虚空,爱如扑风。在爱面前,无论君王,乞丐,公主,妓女。皆是不分贵贱,部分尊卑,众生平等。人们在爱面前俯首称臣,然后便是人与人之间永恒的交锋,不可避免的互相伤害。世人对这一切都心知肚明,可还是要去爱,并且爱的轰轰烈烈,一往无前。即使头破血流,奄奄一息,亦不肯回头。犹似,飞蛾扑火。倘若,有人倘而皇之指着一个人说:你的爱是不洁。那么这个人可悲的。在这混沌的世间,在这被金钱,权利,欲望充斥的世间,谁又有资格指着谁说,这是不洁。爱没有洁与不洁,对与不对之分。它只有得与未得,爱与不爱之分。孽缘,亦是缘。就像没有一种爱能让所有人幸福。

故事的最后,像童话一样完结了。没有了之前的惊涛骇浪与世态炎凉。人生如歌。那些曾经,怕也没有人能回忆了。

后记:

展目向夜色深处那灯火辉煌之处望去。

突然有一个瞬间,灯下有两个身影那么熟悉。

那两个人走着走着,同时转过脸,笑了起来。好像是幸福的。

当我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还是熙来攘往的人群,刚才的画面已经消失了。

雷雨读后感1600字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在封建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的臣服者。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兴许会终生获得幸福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会不会在余生重得快活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与周萍私奔海角,从此脱离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地诅咒着他们,那种低低的呜鸣声竟如此深入心底,窃窃回荡。四凤在整部剧里就是一个矛盾中的人物,活得叫人怜悯,死得叫人哀叹。但是对于她的生死,我们还总是不置可否地推断着诸多也许或假设,毕竟那都是作者笔下的命运,任何人的介入都会破坏笔者的初衷。

周萍的死到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由,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近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想说的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人生》读后感_1600字


《人生》读后感1600字

       似金子般的姑娘

路遥的《人生》前前后后读了两遍,可能是经历多了,或者说看到的多了,读这类书少了以前的冲动,没有表现的那么易怒或者破口大骂。虽然没有像读《平凡的世界》那样哭的不能自己,但内心依旧是阵阵的心酸与无奈。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人们的旁观心理与现实的残忍等等,我都觉得可以接受,毕竟时代背景让我们无可奈何。此书中我只心疼巧珍,这个跟我一样大的姑娘,那么朴实,可以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可以为了心爱的人儿忍痛放手,甚至在被甩以后可以为了对方的前程去下跪求别人,这种伟大,让我震撼,自愧不如!

我读书极少去读推荐序,在我看来,无论推荐的人多么有权威,多么有代表性,都不能影响我的评价,此刻我是读者,这本书的好与坏应该由我来评价。但我喜欢看一本书的封皮,里面的插图,仔细揣摩作者的用意,研究排版结构实在是一份乐趣。《人生》这本书只有淡淡的封面,一两道淡淡的墨水痕在画一个即将升起的太阳就表达人生,实在妙哉!本书分为上下篇,上篇用两条细细且弯曲的线条勾画,在一端画上一个男生(高加林)代表了高加林未来一段时间的人生道路,被迫离开自己喜欢的教学岗位,待家务农,未来如何,他只能苦恼着。下篇同样的场景,只是高加林换成了巧珍,她咋办?喜爱的人儿即将舍弃的她,自己来之不易的爱情即将走到尽头,未来的人生她又将如何度过呢?简简单单的三个场景,一部大作就这样出现了!

接下来我想说说巧珍,至于加林(书中男主,唯一一个让我写书评不想提到的主角,没办法,我很任性,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渣男) 巧珍—高家村刘立本的二女儿,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外貌出众,气质也不错,身材似白杨树一般苗条,为人朴实善良,乖巧懂事,勤劳能干。我想七件事足以代表她让我钦佩——第一件事是在那个愚昧,无知,思想封建的年代,她可以为了自己的爱情主动告白,甚至说自己可以上山劳动,让加林在家呆着,不会让他受苦。在我看来简直就是现在的霸道总裁般的告白,让人如何不心动!就这点来说,就很牛,即使在现在的环境下,极少有姑娘可以做到放下自己的面子,自尊或羞怯去向对方告白。

第二件事加林让他刷牙,她将这句话奉为圣旨,坚决执行,即使不习惯,即使牙齿满腔冒血,即使街坊邻居议论纷纷,她不在乎,她一心只为了那个男人,那个让她着迷的男人。第三件事即使知道加林出去闯荡会抛弃自己,她依旧选择让他出去去实现自己的抱负而不是被困在这个小地方哀叹命运的不公。

第四件事害怕心爱的男人睡不好,要将自己家的狗尾褥子带过去惨遭嫌弃却半声不吭,还将自己分得的红利一大半给了对方。

第五件事被甩时没有问一句为什么,接受结果也不在对方面前留下一滴眼泪,甚者不说对方半点坏话,就这样一个人默默地接受结果,她瘦了,可是她如何不瘦,这个姑娘傻的让人心疼。

第六件事当自己的妈妈和姐姐决定让对方身败名裂时,她跪在自己姐姐身边要求不能那样做,甚至请求姐姐的公公给加林谋一份工作。

第七件事姐姐说她可以选择离婚,重新嫁给加林,巧珍说马栓待我很好,我不能负他,我被伤过,我不能去伤害别人啦。这七件,我坦白来说,我不一定全部做到,我可以最做到分手以后不说对方但这种伟大的行为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昨天读《郑爽的书》,她写到有一天她曾经问当时的男朋友:“爱情在你的生活里占多少? 对方说25%吧。她说在那一刻她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爱情中那么难以自拔啦。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不平等的,她选择百分之百投入,付出的太多,而对方只有25%。感情的磨练让她明白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对方的最爱,他们更在乎自己的事业,社会地位,名誉,爱情大概是排在很后面的东西。对于像巧珍这样的姑娘,付出的太多,收到的反馈少得可怜。对于爱情,我们不应该爱的时候好好爱,分别的时候不留恋吗?为什么要让自己的无知去伤害那个真爱,那个不应该被辜负的人儿。我想用围城结尾的那句话作为我对这本书最后的看法—这段时间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神域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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