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最初的欧亚大陆文明 (p55页)
1.文明的特征:城市中心,国家权力机构,艺术、科学的专业划分,阶级的产生,权贵和平民阶层。
2.文明产生的原因:人口急剧增长是直接原因。生产力的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了文明的产生。
3.文明带来的必然后果:不平等出现,阶级的产生。
古典文明产生于公元前3500年至1500年,公元前3500年,最早的文明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苏美尔,相当于今天伊拉克的南部地区。
中华文明是四大古文明中最晚的一个,起源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那个时候正好是中国的夏商朝代。为什么中国人一直以古文明而骄傲,而其他三个古巴比伦、古希腊、古印度,似乎没有这般强烈。对印度人的态度不是很了解,这个需要以后来讨论。
易中天的一个视频演讲中,他提到中华人都有一个遥远的中华梦,似乎认为中华民族曾经是世界历史上最强大的民族,现在虽然落后了,依然想复兴昔日的民族之光,以至于沉浸于往昔而难以自拔吧。
原始部落的平等关系,大多建立在血亲关系上,文明产生后人与人关系变成了纳贡的关系。权贵阶层,拥有几乎所有土地财富资源,农民比部落时期要更加辛苦的劳作才能勉强度日。
在俄国沙皇统治时期,贵族在乡间别墅,配有300~800个仆人,这些仆人可以被任意出售,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广告牌:本人有意出售桌布,还有两个受过训练的女孩和一个农夫。在中国引以为荣的强大汉朝,公元一世纪,一位观察家写道:一个农民的双腿像烧过的碳棒,后背结满了盐痂,皮肤像锥紫都刺不穿的皮革,拖着扭曲的脚掌蹒跚前行。
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巨大差异,即便到今天也存在,1984年12月,英国卫生部在报告中称:在几乎所有年龄段的人群中,以一个体力劳动者为户主的家庭成员,平均身高要明显低于,非体力劳动者家庭的成员。
在两性关系上的不平等,由于劳动强度的大大增加,妇女已无法承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被迫待在家里主持内政,从而与社会逐步脱节,变成不重要的地位。
在男尊女卑的数千年历史中,也偶尔产生了几位非凡的女性,比如古埃及女王克里奥佩特拉迷倒了罗马的凯撒和安东尼,阿斯帕西娅迷住了希腊的伯里克利,拜占庭帝国第1位女王艾琳皇后,唐朝的武则天,中国第1位真正意义上的女皇。虽然他们在历史上留下了显赫的名声,但对女性的地位并没有改善多少。直到20世纪下半叶,女性的地位才得到明显的改变。这种不平等地位的改善,随着社会生产力和技术的进步,似乎越来越明显,而在人口持续增长和文明深度发展的今天,是否会打破文明产生时带来的不平等,还是有待观察的。
我们希望深度文明,能够重新带给我们平等从而打破文明的魔咒。
下面是公元3000年前,埃及一位父亲送儿子上学时说的话:
学习写字要用心,学会了,什么重活都可以甩得远远的,还能当名气很大的官,书吏是不用干体力活的,却能指挥别人。
我亲眼见过在炉边干活的金属制造工,10个手指就像鳄鱼爪子,身上的臭味比鱼卵还难闻。种田的,一年四季只有一套衣服,嗓子粗哑的像老鸦叫,10个手指从来不得闲,两条胳膊让风吹得干瘦如柴。他休息的地方是烂泥地。
用心学习吧儿子,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和学习相比的,在校学习一天,得到的好处一辈子也享用不尽。
而在当下,我们依然还是要像3000年前的这位父亲说的话去做。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全球通史之历史对今天的启示读后感1500字
人性的本质是什么?此为历史等社会人文学科热点讨论的问题。在《全球通史》中作者提到1971年,全世界都已经发现了塔萨代人。这一感到惊奇和兴奋的发现对于解释上述问题有帮助。书中讲到塔萨代人的相处。他们过着几乎完全相同的生活。他们根本就没有武器。战争这样的十词语与他们毫无关系。其自从与外界接触后,他们采用了菠萝刀。但是他们拒绝使用矛和弓箭,因为他们不能运用这些武器。他们具有平等的观念。在群体中,所有成员中分配自己采集来的所有食物。塔萨代人的这种生活真实性,有人表示怀疑,有人提供辩护。不幸的是,所有的塔萨代人在已经知道的同时。人们又在新几内亚发现了另一个有30人的小群体,即分途人,这个部落的人都是凶暴的武士,他们不断的用弓箭进行战斗。历史上类似的矛盾现象,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间也出现过。科曼奇人和阿帕契人将他们的孩子培养成战士,但另外一拨人去培养他们孩子过和平的生活。而且至今仍存在这样培养人的状况。
上述情况对我们认识人性的本质究竟有着怎样的启示呢?历史记载表明,人类生来既不爱好和平,也不喜欢战争,既不倾向合作,也不倾向侵略,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他们的基因,而是他们所处的社会教给他们的行事方法。
心理学家阿尔伯特单独就这一问题专门进行过研究。他得出结论说,人性是一种巨大的潜在性或因社会影响而具有多种表现形式,侵略性不是人类与与生俱来的或不可变更的特性,而是一种鼓励侵略的社会环境的产物,“人性”问题,对我们大家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科技的发展,战争变的更加致命,同时也更频繁。在包括人类历史大部分时期的旧石器时代战争并不多见。小型的食物采集者群体只能占用那么大的地盘,占领相邻部落的地盘,对他们来说并无多大用处,事实上,他们很可能在战争中失去一切。因为那时全球的人类少得可怜。血腥的战争极可能毁灭整个人类。小猴子只需要完全依赖父母一年就可以独立生活。而人类需要长达六到八年的年时间。族群中的合作体系能给能给小孩提供必要的食物和保护。从而,更好的保证他们在漫长的依赖期中盛传生存。简而言之,在旧石器时代的几百万年中,乐意合作的血亲社会之所以能占上风就因为,他们十分适合人类智这个物种的生存。随着农业革命的到来,所有这一切都起了变化。
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人口不断增加,村庄拓展成城镇。从而,拥有巨大宫殿和庙宇,以及多年来的财富的帝国,由于此时可以争夺的东西时在太多了,战争变得越来越频繁,也愈来愈多。但是,到了近代之时,大屠杀却已变得很普遍。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共有840万军事人员和130万平民死亡,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的军事人员和平民分别增加到1690万人和3430万人。如果第三次世界大战发生的话,伤亡人员肯定还会有更加惊人的增加。有来自30个国家的科学家组成的国际科学联盟理事会于1985年9月报告称核武器攻击造成的冲击波和辐射效应会直接夺走几亿人的生命,但是全世界50亿人中,有10亿到40亿人将死于饥荒。这种饥荒其起因于冬季核爆炸。核爆炸产生的黑色蘑菇云形成的巨大云层会遮盖地球。从而使全球的植物得不到热量和阳光。历史给予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就是核战争并非不可避免,因为战争的发生不是由于“人性”,而是由于人类社会的缘故,而人类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类社会重新构建,以下是人类学家阿舍利蒙塔古就人性问题得出的结论要点,毋庸置疑,我们生来就具有吸引所赋予的,做出各种行为的潜能,但这些潜能变成实际能力的方式,则取决于我们所受的训练,取决于学习,我们真正继承的是塑造和完善自身的能力,使自己不成为奴隶,而成为命运的主宰。人在社会中成长,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成长成熟之时,也是人成长和成熟之时。
作者:陈金淮安区林集中学
《回归》读书笔记3000字
这几天花了一个上午时间,努力把《回归》的前奏看完,关于这本书的重读,仍然觉得前奏太长有点琐碎。
索尼娅与詹姆斯的婚姻,如果不是因为舞蹈,以及在西班牙遇到了米格尔为之讲述过去的故事,或许也可以这样沉闷乏味的予以维持,但是索尼娅因为和闺蜜学习舞蹈的原因,来到了西班牙,在米格尔的追述中,逐渐看到了一个完整的母亲少女时代的形象,并爱上了这个有生命力的国家,于是,索尼娅从婚姻中出走,开始在西班牙的崭新生活。而这个生活,被作者定义为“回归”。当翻看完100多页的前奏部分,来到拉米雷斯一家的故事中,我才开始从沉闷的氛围中走出来,走进一个充满战乱、生死离别的时代。
西班牙于1936年陷入战乱。弗朗哥政变之后,拉米雷斯的一家,也卷入了这个时代漩涡中。梅赛德丝是拉米雷斯家最小的女儿,她从小显示出惊人的舞蹈天赋。她有三个哥哥:大哥安东尼奥,二哥伊格纳西奥,三哥埃米利奥。她的父母孔查和巴勃罗是一家咖啡馆的主人。
战前的几个月,是梅赛德丝最美好的时光,她遇见了一生中深爱的吉普赛吉他手贾维尔,然而,在战争中,谁也不能躲避动乱带来的灾难和命运。
战争爆发后,拉米雷斯家里充满政治分歧,由于伊格纳西奥透露了埃米利奥同性恋倾向,导致了埃米利奥被捕最后死在狱中。而伊格纳西奥,这个骄傲勇敢的斗牛士,也由于支持弗朗哥政权,被共和派人士暗杀在街头。
而梅赛德丝与贾维尔也失散了。短短几个月时间,拉米雷斯一家经历了失去伊格纳西奥和埃米利奥的悲痛。梅德塞丝在巨大的悲痛和无望中,踏上了寻找贾维尔的道路。
这是一个战争主题的悲伤故事,战争是如此阴郁、恐惧。在故事中,格拉纳达的阿尔罕布拉宫、迷宫一般的格拉纳达街道、激荡节奏感极强的弗拉明戈舞蹈、热爱歌舞的吉普赛人都荡漾着异国情调。但更让人思考的是战争中人民的苦难和不幸。
动乱中是怎样的?在梅德赛丝去寻找贾维尔的路途中,她遇到了帮助她的老人,然而却不敢跟他透露丝毫,动乱中,人与人之间充满猜忌,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告发者。
整座城市遭到飞机炮弹袭击,孩子、妇女都被屠杀。拉米雷斯家的女主人孔查,因为偷听共和派的电台,被国民军搜索房间时搜到了证据,最后巴勃罗替妻子入狱。
安东尼奥参加了民兵,最后被捕,参加新统治者重建城市的劳动中,可也在孔查即将来探望他之前,因病逝世。
书的第三部开头,梅德赛丝问米格尔:“可这么多不幸怎么会降临到同一个家庭?”
米格尔答道:“并不是只有拉米雷斯一家有这种遭遇。这不是罕见。一点也不。每一个共和派家庭都遭受了这样的痛苦。”
这就是战争。充满着绝望、恐慌。不止共和派家庭,无数无辜的家庭,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遭受到战争的残害。梅德赛丝与贾维尔的爱情如此绝望。
最后,梅德赛丝离开了她的出生地来到了英格兰,遇见了索尼娅的父亲,从此再也没有回到西班牙。
米格尔讲述完后,索尼娅在最终终于意识到,故事中的梅德赛丝就是自己的母亲,而她成为拉米雷斯经营生意的继承人,米格尔邀请她来西班牙继承家产,这成为了她摆脱沉闷婚姻的一个契机。索尼娅回到家中,詹姆斯对她下了最后通牒,舞蹈与家庭,只能m.i1766.com选择其一。索尼娅几乎没有犹豫的选择了舞蹈。她的父亲将母亲的舞鞋传给了她。她热爱舞蹈,在更深入的了解到舞蹈的内涵之后,她更是如同生命一般热爱它。
全书对人物描写都比较节制,比如引言中1937年,格拉纳达,语言对白都极为简洁。
“对不起,安东尼奥。”她轻轻地说,坚定地凝视着他的眼睛,“我不能停止。我根本无法停止。”
“但那很不安全。亲爱的,那很不安全。”
然而,读完后却禁不住涌起深沉的情感,联想到毕加索的《格尔尼卡》。在这个阴郁的天气中,让我陷入一种悲怆的思绪中。
还有几个小细节引起我的注意,一个是索尼娅在告别婚姻之时,“有一件衣服让索尼娅犹豫了一会儿,她在伦敦上流区一家香槟吧里举行订婚派对时穿过它,那是件又轻又薄的雪纺绸裙,当时詹姆斯买来令她一定穿上。它并不完全属于她,却和那段幸福的日子息息相关。”这让我感觉到,其实这段婚姻,这是因为长达7年了双方有些疲惫而显得沉闷乏味,实际上还是有幸福时光的。詹姆斯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男人,如果从现实角度来看,索尼娅的出走对婚姻来说实际上有些不负责任。她并没有讲清楚她出走的意义。
还有一段,描写农民离开西班牙接受法国士兵检查时,捏着一把西班牙的泥土,让我感慨万分。
有一个女士,就是伊格纳西奥的情妇,最后暗中救了巴勃罗。总觉得这个女人也比较传奇,如果写出来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还有教堂在西班牙内战中对统治者的阿谀谄媚,对人民的压榨造成人们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痛苦。诸如此类的细节,在看完后都历历在目。作者:小栈
学而时习之——《论语》读书笔记3000字:
文:看淡秋水;“学而时习之”是《论语》的开篇第一章,也是初中古文启蒙教育的篇目。原文如下: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在读初中的时候,记得当时的翻译是这样的:
对学过的知识经常复习,不也是很愉悦的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是很开心的吗?别人不了解我,而我却不生气,不也是有修养的君子么?
目前网上认同这种翻译的大概占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可见这是一个通用版本。
我个人认为,作为古文的启蒙教育,这样翻译也大致上说得过去,因为毕竟不是做学术研究,同时也照顾到了初中阶段教育的需要。但是,如果稍微深入一点的去分析,就会发现,这样的翻译是不准确的。
一、要准确翻译古文,首先应了解作者的思想特征
在“学而时习之”中,“学”是学习,这个没有争议。但是,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学”的内容是有特指的。
在没有特指的情况下,学的内容包括我们希望了解的所有未知知识以及我们没有掌握但是想掌握的所有技术,它既包括学习政治理论、文化艺术修养,也包括学习工农商学兵等各行各业的技能、才艺等等。
但是,孔子所说的“学”的内容范围要小得多,主要是指西周时期的诗、书、礼、乐等传统典籍,也就是学习帮助君主或者诸侯管理国家的理论、策略和方法。
孔子思想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有等级的仁爱观念和“入世”。有等级的仁爱思想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入世”是他对社会的态度。这两个特征贯穿于孔子的整个思想体系。
由于孔子非常强调人是有社会等级的,所以他很轻视对一般的生活技能的掌握,认为这不是“君子”该去掌握的事情。比如,在《论语·子罕》中,他说:
吾少贱也,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意思是说:我少年的时候非常低贱,所以掌握了许多卑贱的技艺。真正的君子会有这么多的技艺吗?不会的。
他又说:“吾不试,故艺。”(同上)我没有当官,所以才学会了这些技能。他把生活技能等称为“鄙事”,认为这不是一个君子该去掌握的事情,也不是一个“当官”的人该去做的事情。孔子从来不认为自己掌握了这些技能是多么高兴的事情,相反,他认为他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去学的。
所以在这里,这个“学”不能宽泛地理解成学习一般的书本知识,或者是学习生活、生产技能。
二、翻译要联系上下文的意思
在《说文解字》中,“习”的本意是鸟儿频繁试飞。所谓的频繁试飞,是指雏鸟刚刚练习飞翔的行为。这个试飞行为的本身,包含了实践的意思。小鸟站在窝里无论翅膀煽动得如何优美,如果不离开自己的鸟窝去真正地实践飞行的技巧,也是检验不了自己到底能不能飞得好、飞得高的。
前面我们说了,孔子“学”的内容主要是指帮助君主或者诸侯管理国家的理论、策略和方法。那么,在这里如果把“习”字翻译成温习或者复习,就不是很准确。
在孔子眼里,一个人如果把学到的治国理政的本领施展出来了,才是一件愉悦的事情。所以,在这里“习”字应该是实践的意思,而不是“温习”或者“复习”。
三、在翻译过程中要注意区别字义的不同
汉字经过不断的发展,其含义和用法既有继承也有区别。比如,“有朋自远方来”中的“朋”字,现在我们一般都把“朋”翻译成带有普遍意义的朋友。但是在古代,“朋”跟“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是经常连用而已。《易·兑》中说:“君子以朋友讲习。”虽然这里是朋友连用,但是它的“朋”是“同学”的意思。孔颖达疏:“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同门为朋”,即跟从同一个老师学习的人称为“朋”;“同志为友”,即是说志同道合的人才能称为“友”。
还有一些字,虽然表达的是同一种状态,但是在程度上却不一样。比如“不亦说乎”中的“说”和“不亦乐乎”中的“乐”。“说”通“悦”,是内心愉悦的意思。“乐”的意思是开心、快乐。两个字虽然都是说愉悦、开心、高兴,但是表达快乐的程度和状态都是不一样的。
内心很愉快,但是不表现出来,被称为“悦”。
有特别让自己高兴的事情,整个人已经控制不住地喜形于色,甚至是手舞足蹈了,被称为“乐”。
(pS:“学而时习之”中的“时”字,网上有人说在周秦的时候,它是“在一定的时候”或者“在适当的时候”的意思,作副词用。但是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时”的解释是“时常”。《说文解字》中,对“学而时习之”中的“时”的解释,也是时常、经常。另外,我在《古文观止》中也没有发现“时”字特指“在一定的时候”或者“在适当的时候”的说法。比如,《左传·子产坏晋馆垣(襄公三十一年)》中,“时”字就有“诛求无时(时间。无时,指没有确定的时间)”、“以来会时(按时)事”、“未知见时(时间)”、“其暴露,则恐燥湿之不时(定时)而朽蠹”、“司空以时(平时)平易道路,圬人以时(按时)螟馆宫室”等用法,其意义跟现在差不多,并没有特指。所以,个人觉得,在这里“时”字解释成“时常”或者“经常”是正确用法。)
四、翻译要符合常理
把“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翻译成“对学过的知识经常温习不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吗?”看似通顺,其实并不符合常理。一个人之所以要反复去复习已经学过的知识,要么是他已经把学过的知识忘记了,要么是以前就没有学透,没有理解清楚。而这个反复的过程,并没有什么让人值得开心愉悦的。因为,一次就记住或者弄懂一个知识,远比需要花时间反复复习才搞懂要开心得多。
可能有人会说,孔子的意思是说“温故而知新”,通过反复复习以前学过的知识,并经过思考,得到新的领悟,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当然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但是,在“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中,有关于思考的提示吗?或者说根据文意能找到关于思考被省略的依据吗?都没有。这句话讲了四个状态:学(学习)、时(经常,时常)、习(实践)、悦(愉悦),并没有说关于思考的事情。假如说有通过思考得到了新的领悟而让人愉悦的意思的话,那么这句话的翻译应该是这样的:“对学过的知识经常复习,(并通过思考得出新的领悟)不也是很愉悦的吗?”
在古文翻译中,补出原文中无需说明而故意省略的内容,这是可以的。比如,在“人不知而不愠”中,“人不知”后面是省略了宾语“我”的,翻译的时候就补出来:“别人不了解(我)……”。
但是,对“学而时习之……”这句话的翻译,大家都没有补充“通过思考得出新的领悟”,这不是大家疏忽,而是原文中本来就没有这样的意思在里面。
既然不是|“温故而知新”,那么,单纯的、反复的去复习已经学过的知识,还觉得非常愉快,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不符合常理的。
还有,把“朋”字理解成普通的“朋友”的意思以后,翻译成“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是很开心的吗?”也并不是普遍成立的事情。对好客的人来说,有朋友来确实开心,但是对不好客、不喜欢被打扰的人来说,是否真正开心就未必。另外,朋友的关系是有亲疏、厚薄之分的。好朋友、知己过来了,自然会发自内心的高兴,但是如果仅仅是点头之交的普通朋友来了,或许会客气的接待,但是未必会达到“喜形于色”、“手舞足蹈”的程度。
五、全文翻译
如果把孔子的这段话翻译成“对学过的知识经常复习……有朋友从远方来……别人不了解我而我却不生气……”给人的感觉是在分别讲学习的方式、对待朋友的态度和成为君子的一个标准,而这三件事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要说有,就是孔子告诉了我们三个不同的生活常识而已。
所以,我觉得孔子的这段话应该这样翻译:
学到本领后能时常进行社会实践,不也是很愉悦的吗?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是很开心的吗?别人不了解(我)而(我)却不生气,不正是君子的作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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