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1000字作文:
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青少年时期的福贵,因较好的家境而染上了吃喝嫖赌的陋习,最终败光了家产,100余亩田地,房屋,输给了龙二,他的父亲因此气极而猝死。
好在,她的母亲,妻子并没有嫌弃他,通过这些年的折腾,福贵心中或许有些愧疚与悔意,而生活还要继续。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福贵从龙二手里租种了五亩地。就在他感觉生活又有了希望时,却不料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我掩上书,猜测下面故事的结果,会是什么呢?文章一如我想象的一般向前逶迤而去。果然,等他从国民党那里逃出时,他的母亲因为没日没夜地想他,而又死去。
小说的故事情节依然向前发展。然后,他的儿子因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亡。我再也没有心思读下去了,这一连串的打击,让我这个读者已经不忍直视,想着,福贵该如何逃出命运的魑魅魍魉呢?
好吧,先睡去,明天再看,但如何睡得着?福贵生活中那些酸的,苦的,辣的,咸的气味在我居住的小房间里扭扭捏捏地交缠在一起,发出一股酸涩的,似食物发酵一般的气息,呛人口鼻,我几乎窒息了,不行,我得开窗透透气!
打开床头的小台灯,拉开窗帘,阳台外面的世界几乎只有路灯在亮着,对面的楼房在黑暗中静默着,仿佛一个巨人。远处建设路的华灯连成一片,宛如长长的银河,空气似乎清新了一些。我再次上床,翻到要看的页码,此时,那种恐惧的图腾又一次摄住了我的魂魄:女婿工伤致死,外孙吃豆噎死。至此,本该一个其乐融融的八口之家,现在只剩的福贵一人了。
我战战兢兢合上小说,眼前似乎一片浩大的荒漠,寸草不生,泛着夺人性命的颜色,看不到丁点儿的希望。小说的最后,福贵在跨越从国民党到后毛泽东时期后,他孑然一身时,便买来一头老得不能再老的牛,也取名福贵,他们相依相偎在一起。
路,还是要走的;田,也还是要耕的。在一天傍晚耕完一块地后,老人牛和渐渐远去,空中传来福贵的歌声,如风一样飘荡: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余华的小说《活着》,可以说是一首粗粝的史诗,亦或是一只难以下咽的,用糠皮蒸就的馒头,它喇着嗓子,咀嚼好久,都难以下咽。作者:知非
读安徒生童话有感1000字
篇一:读安徒生童话有感
高艺洋
《安徒生童话》的作者是丹麦著名童话小说家安徒生。提起《安徒生童话》,就不禁会使人想起一位母亲倚着床头,搂着身边四五岁的小宝贝,讲着美丽动听的睡前故事的场景。是这样的,童话是孩子们的天使,那些看似不太可能的美丽的想象激起了孩子们美好的遐想,一个又一个可爱又形象的童话人物是孩子们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
这本《安徒生童话》我小的时候就听妈妈讲过。稍大一点后,我就自己去读了,里面确实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故事,比如说《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皇帝的新装》《豌豆上的公主》,也有许多比较悲凉的故事,如《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雪女王》等等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当时读我只是普普通通读一遍,被故事中的情节所吸引,为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所揪心。我喜欢《安徒生童话》,书中的故事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加充实,使我的想象力也变得更加丰富。现在的我长大了,再读《安徒生通话》,我有了新的认识,有了新的收获。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对它进行了赏析。首先我觉得这个题目起的很有意思,直接用人物的名字来命名,"小"和"大"的对比,使人们不禁联想起他们的形象会怎样,想象着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激发起读者的好奇心,使读者迫不及待地去阅读,去了解。
读文章时,我不禁发出一阵阵的感叹:故事怎么这么长啊?难道事情到了这种地步还能发展下去吗?可是我又被内容深深地吸引着,翻了一页又一页。读完了以后我还仍旧沉醉在小克劳斯的智慧里。故事是这样的:很久以前一个村子里住了两个同名的人,村民们用他们拥有马的多少来区分他俩,大克劳斯的马多,可小克劳斯只有一只马。大克劳斯总是把马借给小克劳斯,可因为一次矛盾,大克劳斯把小克劳斯的马打死了。小克劳斯只好去卖死去的马的皮,结果巧妙地用马皮换了一斗金币,回来后他利用智慧巧妙地惩罚了贪心的大克劳斯,使他硬生生打死了自己心爱的马们,还让他受到了人们的指责。大克劳斯又因贪心,看小克劳斯用他死去的祖母换了那么多钱,并且厚葬,就亲手把自己的祖母给杀了去换钱……如此多的内容作者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这两个人物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讽刺了人类的劣根性:贪图小便宜、脾气暴躁、不通过大脑思考、屡教不改等等,让读者们领悟到了道理,明白了该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文章不乏趣味性地刻画了一个聪明的小伙子:孝敬老人、惩治恶霸、聪明机智、能言善辩,他是智慧和善良的化身,让人油然而生敬佩之情。这个故事又和所有的童话一样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恶人死了,好人活下来了,世界美好了,生活幸福了。这样的童话让孩子读了从小就有一个做好人的信念;让青年人读了矫正自己的行为,提醒自己走正确的道路;中年人读了,懂得了怎样去教育孩子;老人读了,愉快了心情,又体会到了返老还童的乐趣。
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轻松的、充满韵味的、富含哲理的、充满想象力的童话故事的作用实在太多了。这使我不得不向安徒生先生竖起大拇指,他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有着美丽的语言,有着一颗热爱生活的童心,有清晰的思路,有一脑袋的哲理。我佩服你,安徒生,如果我也能像你一样写出这么多美好的童话故事,那该多好呀!
像《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一样精彩的故事书中还有许多许多,我多想一直沉浸在那个美好的童话世界里呀!
篇二:读《安徒生童话》有感
叶毅西
前不久我又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仍使我受到很大的教益。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有一座铜像冒出水面。它告诉人们这就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一个象征。但它既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某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呢?谁也猜不出来。也没有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鱼尾,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所写的一篇童话的主人公。
"海的女儿"生活在海里。她可以在那深蓝色的海底世界自由自在地度过三百年的泡沫,结束她无忧无滤的一生。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好几倍,但她却是一个低级生物,没有人类所特有的那双可以在陆地上行走的腿和脚。
"不灭的灵魂".为了获得这个灵魂,进入生命的较高级的境界,她放弃了无忧无滤的生活,忍受着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一双美丽的人腿后所带来的巨大痛苦,而热恋一个人间的王子,希望通过和他的爱情能分得一份人类的灵魂。但这个王子最后同一个人间女子结了婚。她的希望破灭了。如果她想仍然成为"海的女儿"继续度过她那无忧无滤的三百年的岁月,就得在那王子结婚的早上,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可以灰复成鱼尾,她就能再度回到海底世界,回到她的家人中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己投进海里,化为泡沫……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生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我为她的死感到惋惜。
童年,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的童年生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妈妈就为我备好早餐;中午,我刚放学回家,一盘盘美味佳肴便在我眼前:晚上,我非要看一会儿电视才去睡觉。然儿。卖火柴中的小女孩却像一叶浮在茫茫大海中的小船,被无情的惊涛骇浪吞没了……
还有 《老路灯,《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和《拇指姑娘》中的拇指姑娘等等都具有优良品质:勤劳,勇敢,坚强的毅力,牺牲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决心,我相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一定能走向光明,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丑小鸭变天鹅不就是个例子吗?
读完这本耐人寻味的童话故事我开始明白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不经一番寒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呢?世事的起伏本来是波浪式的,人们要能够趁着高潮一往无前,一定会达到光辉的顶点!
篇三:读《安徒生童话》有感
周汉唐
《丑小鸭》、《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都出于那本世界儿童的枕边书,享誉全球的《安徒生童话》。
读小王子有感1000字:
《小王子》是由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著。他曾在空军服过兵役,是一名飞行员。他一生钟爱飞行,作品也以飞行为主,将自己对飞行的体验融入作品中,虽没有华丽的语言,却又发人深省。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独特的精神世界。
《小王子》就是这么一部朴实无华的童话,没有过多华丽的语言,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却给人带来了无比的快乐,淡淡的忧伤,满满的感动。作者运用了象征手法介绍了每个人物的特色。
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小王子》这本书大概讲了些什么吧!小王子(一个来自宇宙的神秘可爱的小男孩,他住在被命名为b612的小星球上,是那个小星球上唯一的居民),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喜欢笑,一直惦记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一朵骄傲自负的花,他对小王子的爱使小王子无法忍受离家出走。但又不时的惦记着),他在撒哈拉沙漠中与“我”(飞行员,从小就爱幻想,充满丰富的想象力,是有童心和童真的人)相遇,二人成了朋友。
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在各个星球中的旅行;他遇见过霸道的国王(小王子拜访的第一个小星球上仅有的居民,声称自己统治一切,但只徒有虚名)、爱慕虚荣的人(小王子拜访的第二个星球上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自命为全宇宙的偶像)、忧郁的酒鬼(小王子遇到的第三个人,是一个为了忘记自己羞愧而喝酒,为喝酒而感到羞愧,自相矛盾的人)、忙得不可开交的商人(遇到的第四个人,为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忙的顾不上抬头,一个特别滑稽的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遇到的第五个人,是有着无私奉献精神的人)、足不出户的地理学家(遇到的第六个人,一个不知道哪儿有海洋、江河、城市、山脉和沙漠,仅靠道听途说才知道这些事的所谓的地理学家)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经历了一些伤心和失落后遇到了一只等待“爱与被爱”的狐狸(是智慧和爱的化身),从狐狸那里领悟到了生命的本质,明白了爱的真谛,知道要用心灵去感知世界。读后感
小王子相继去到了六个星球,见到了六个不同性格的人,通过和他们的对话,使小王子感到他们身上都有稀奇古怪的地方。直到来到地球,直到遇到了狐狸,狐狸让他驯养自己以后,懂得了爱的真谛。然后他想起了爱着他的玫瑰花。当他懂得了这个道理的时候,不得不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眼睛是看不见的,应该用我们的心去寻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揣着一颗善良的心去看这个世界,感受这个世界。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珍惜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一切。作者:刘赫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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