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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诗集读后感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模板合集(8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顾城远和近读后感模板合集(8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1

很早就买过顾城的诗集,印象里的是人应该是执着于“黑暗的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朦胧诗人。他就像一个纯粹的艺术家,将心中那些倏忽而至的意象与色彩转化为飘忽、绚丽的诗句,童话般明媚,还带着些许忧伤。我始终记着形容他的那句话:“当代仅有的唯灵浪漫主义诗人”,说的很矫情,却又很妥帖。

大众印象里的顾城总是戴着一顶用裤腿改造成的帽子,为什么呢?按照他的解释,是为了避免尘世污染了他的思想。因为他的灵魂告诉我们,他的诗歌告诉我们,他眼中的世界总会蒙上一层层薄薄的灰尘,而他的高洁却是与生俱来的。拿顶帽子,让他远离了世界,也亲近了世界。

记忆外的顾城——《走了一万一千里路》(顾城着)

这是一本用来纪念的书。每首诗旁都影印着顾城手抄的诗稿,上面还会有些他随性画下的图案,许多诗后都附上了顾城姐姐的解注,或是校正词句,或是描述弟弟写作时的心情、背景,这些都很好地勾勒出了记忆的味道。

这本新的诗集带给我的却是另一面的顾城,一个写着古体诗和寓言叙事诗的顾城。他的不少古体诗会让人有惊讶之感,比如“才高凌天庭,狂歌万世行。自嫌天地小,却到山海空。”)“词若清泉酒,命如黄花消。尘世葬千回,诗魂总轻飘。”。再细细读来,发现写作的时间大多在他的少年时。开始大量写朦胧诗后,古体诗变得少了,却依然断断续续写着,和他晚期的现代诗一样,有一种澄清的悟性。

书的后半部是他的寓言诗,会给人另一种惊喜。在手抄诗集的扉页上有这样一段话,“讽刺多有点荒诞,于一时一事,及至真荒诞,便成大讽刺,已不是对某些不合存在的事,而是对存在本身了。”话说得很透彻,用在他自己的寓言诗上是再恰当不过了。这些诗写得非常生动有趣,想象丰富又鞭辟入里,处处透着诗人敏锐的才情和孩子般单纯的视野与顽皮。

这本诗集帮助我们还原一个完整的顾城,一个朦胧诗外的顾城。

一位当代诗歌史上的“童话诗人”!

顾城在《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中宣布自己是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我任性”、这一句描述了他的一生,任由自己的想法,固执地编制自己的梦,这是顾城的执着,也是他的魅力。在纷繁、肮脏的成人世界里,顾城情愿“闭上眼,世界就与我无关了”。他甘愿守住的是自己心中的世界,他要“集合起星星、紫云英和蝈蝈的队伍,向着没有污染的远方出发”。顾城认为“诗是理想之树上,闪耀的雨滴”,他要用“心中的纯银,铸一把钥匙,去开启天国的门”,去表现“纯净的美”。这种诗观,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之上:现实世界的不可弥合的分-裂,不和-谐的痛苦将在诗观中得到解决,以实现人的心灵的“绝对自由”。这追求在未经涉世的孩子的眼中和未经人类涉足的大自然中流露出来。《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采用儿童视角,在儿童的理想里改造着成人世界。顾城此诗里的孩童形象如清新的风,敲击着成人世界的污尘。他在用稚气的理想拯救天地,他要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悲凉又崇高,非常圣洁。这很有力量,一语洞悉了大世界的斑驳。而用孩子般的梦想,诉说这一切更具震撼,比成人的呐喊更振耳发聩。北岛呐喊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时,顾城却在执着的画着“笨拙的自由”,他让小河快乐,让“长满淡淡的茸毛的丘陵相爱”,让“每一阵静静的春天的激动/都成为一朵小花的生日”,他没有诅咒黑暗,而是把自由和光明搬进诗中,就像一场暴风雨后,一切都非常平静,世间甚至没有一星尘埃飘动,受了洗礼般,世界变得干净,心也不染风尘。在一群污七八糟的人寰世界里,会出现一个非常无辜的小孩子。德国作家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小天使,他帮助陷入绝望的音乐家莱维屈恩创作出辉煌的音乐。这个小天使是希望,是一个亮点来平衡这个世界当中所有人的罪。顾城用未涉世的孩童的眼和心灵感受着成人世界,构建着自己的童话家园。在国外接受采访时,他曾专门对“童话”作过解释,他特别强调这个“童”是李贽“童心说”的“童”,指未被污染的本心,而不是指儿童幼稚的心,因此,他的诗中住着“不会流泪的眼睛”,“天空和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淡绿的夜晚和苹果”,它们拥有“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的时刻。

顾城的诗,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正如这首《一代人》,短短的两行诗句,却清晰地勾画了一群探索者的坚定形象。我暗叹诗人独特的想象,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仅仅是十几个字,字里行间却还有着看似简单实为复杂的意象。在顾城的诗作中,人们总能找到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在决定写这篇文章前,有意在网上查阅过顾城诗的表达特点概括地说顾城诗歌的意象世界常用的表现手法:首先是象征隐喻法;第二是抽象变形法;第三是通感法;第四是物象叠合法;第五是物人转换法;第六是因意取象法;第七是省略跳跃法。

说实话,这么多复杂的表现手法,我并不了解许多,但顾城的诗歌确实是看了不少,就简单总结一下感受吧。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2

远和近可以不是简单的距离,假若你想的话,远和近亦可以是一种回忆和风景。时间远了,记忆却可以在那些过去的画面重现在你脑海。

7岁的我。坐在教室里,我的左右有我的伙伴,我的前后有我的同学,我的老师笔直地站在讲台上,她的头发高高地盘在头上,手臂轻摇,清脆的嗓音从她的喉咙底发出来,听那是我们在高声地唱歌,唱着想长大的歌。

12岁的我。教室里原来整齐的桌子,被排成左右两排,观众席中间正前排是评委席,黑板上画的是张扬的画,挂着彩色的气球。我呢,和我的同伴,正对着那五位评判唱着我们的歌,还有些稚嫩的我们的声音,原来却可以配合得这样好。那是我们在唱,唱着我们的梦想。

17岁的我。明亮的灯光,一瞬间却变成了黑暗,原来是停电了,全班一阵哗然,而没有了灯光的讲台却是我们最好的舞台。是的,我们唱着歌,唱着青春的那些伤感,唱着回忆,唱那些过往的点点滴滴。

时间流逝着,无所谓是近或是远,远的是近的,近的亦是远的,因为7岁的我,12岁的我,一直到17岁的我,那些画面依旧如此清晰。风景近了,又远了,可他却依然在那里,因为心也在那里。

我的小学不算奢华,也不算破败,不管风吹还是日晒,她依旧坐落在那里。曾经,我是离她很近很近,近到可以听到她微弱的呼吸;如今,即使我们隔着如此遥远的距离,我的情却依然在那里。那些嬉笑打闹的画面,那一片嫩绿的草地,那一块清澈的池塘,这些记忆怎么可能从心里抛掉?

我的初中也没有多棒,她也依旧在那座山下,历经风吹雨打,而从我走出她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的情,我的回忆还留在那里。她离我很远,却又很近,至少曾经无数个夜晚跑过的那些跑道,至今依然震撼着我的心灵。

距离远了或近了,风景却依旧在,最远的可以是最近的,最近的也可能是最远的,因为我的小学和初中,依然在那里。

远和近,或许不该被衡量,假若你想,远的可以成为近的,近的亦可变成远的。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3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泰戈尔的诗歌描述的那么真切。

妈妈爱我。早上,每天清晨起来为我准备早饭。换着花样的来做:葱油饼,鸡蛋糕。油条豆浆水果捞。不知道妈妈上辈子是不是厨师的料,反正做什么我都爱吃。她经常这样说:”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反正在妈妈的照顾下,我身体壮得像头牛。

晚饭妈妈要求我只能只八分饱,开始的时候我饿,趁妈妈不注意,经常偷东西吃。被发现了,经常是要听上半个小时的教育课。我有对付妈妈的办法:”听不走心“。在妈妈的唠叨声中,想着自己的游戏的场景。反正妈妈也抓不着证据。

最亲的妈妈,不知道从哪一天成了我身边最远的人。这个远妈妈不知道。她每天忙碌着她的忙碌,我从不买她的好。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我反感妈妈对我的教育方法。于是,每天放学故意晚回家,拖拉作业。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没有机会在多留作业。总之,我绞尽脑汁和妈妈对抗着。这样的结果,我的学习没有了妈妈的督促,成绩一落千丈。被老师找家长。妈妈站在老师面前,看着像个可怜的”孩子“。被老师教育着。看到这个场景,我忽然觉得这样很对不起妈妈。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妈妈身边,而妈妈却不知道孩子的心里。世界上最近的距离,是妈妈孩子心灵在一起。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4

远和近/顾城

“你

一会看我

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相信大家对这句诗都耳熟能详,它几乎成为整个中国新诗的代表口号,这句诗来自诗歌《一代人》,写这首诗的人叫顾城。顾城是个感觉至上的诗人,他以灵魂去感受,用心去观察,以灵魂也为灵魂浅唱低吟的诗人,是纯粹的性灵的写作。他的诗歌安静、舒缓、抑郁、沉着,又不缺少生气和活力。南京师范大学何言宏教授说,“顾城以其孩子般的诗思和语体构造了一个诗的天国,这样的天国,正因为其高于世界,而又面向着人类,所以在实际上,又与我们的尘世存在着紧张。”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今天要分享的是顾城一首简短的小诗,也是我最喜欢他的一首诗—《远和近》。这首诗构思极其简单,只一个“我”、“你“和“云”。诗歌通过两种对不同的客体看的体验,将这极简单的三个意向紧密构筑成一个多维度的精神立体。诗句简隽,情感集中。清晰地展现了两种看的姿态—看“云”和看“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一个是“我”,一个是“云”,在距离上,哪一个远,哪一个近?答案是显然的,可是“你”看的姿态却与这自然的距离恰恰相反,看“云”时很近,看“我”时很远。

顾城以这种逆反式的对比来表达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虽然彼此就在身边,但是情感疏远,态度冷漠,距离虽近,却比不上对那远在天边的云更为亲切,而在更深一个层面上,即使在亲密的人之间,也存在着远和近的问题,那是人与人的心灵的距离。自然界中的距离,再遥远,也是有个度量的,可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有时是远不可测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人,注定是孤独的,更何况是那些追求完美和永恒的心灵的人呢?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5

这么远,那么近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所有爱情故事里的男配角都是值得同情的。为什么?因为他们的作用基本都是陪衬,对比,过渡,等等等等。结局无非就是功成身退,黯然离去,更惨的就是身败名裂。有的男配未必没有男主出色,结果呢,女主觉得你实在太厉害了上山下海无所不能,你根本不需要我啊!多无辜,有能耐也不是错啊!惹的众多读者为其大鸣不平,觉得女主真是瞎了眼。当然,陈耀不属于这种。他属于不招人爱的那种,因为他是先离开的那个,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背叛了他和肖颖之间的爱情,他先爱上了别人——或者说,他以为他自己爱上了别人。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没有时间长短。所以不能在这一点上苛责他,毕竟年轻的肖颖在那种情形下的确比较像是他的负担(当然这姑娘现在也还被宠的有点傻傻的呢)。热恋的时候即使是负担,那也是甜蜜的负担。可是考虑到这俩人在一起的时间真的是很长了,那种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阶段早已经过去了,更多实际的问题就会浮上表面,这个时候,陈耀表现得更加现实——其实现实本没有错,现在很多男孩子二十好几还吊儿郎当的完全不想以后的事,让人觉得难以托付啊——如果只是现实,只是吵吵架或者认真的和肖颖讲讲道理,倒的确很好,既能让肖颖感觉到他在为将来做打算,又能帮助他的小姑娘成长……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6

生离我们很远,死离我们很近。

我们常常听到的一句话是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啊!我们的一生中,无数次在抱怨时间过得慢,无数次将时间消磨于无形,甚至消磨得没有了一点时间观念。要知道,生命经不起空耗,它就在这无数次的抱怨与消磨中溜过,不会给你任何反悔的机会。接下来,就只需为生命划上一个句号了,并且,这个句号不是完美的。

善离我们很远,恶离我们很近。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一句教人如何做个有德之人的古语,它的意思想必都懂,然而现实社会中,反其道而行之的却大有人在。我们应该明白,有时候,为善与作恶只在一念之间。虽说人之初,性本善,但也无法否认后天的习性更重要。若人人都善小而不为,恶小而为之,那恶离我们有多近,善离我们有多远?

乐离我们很远,苦离我们很近。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给我们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经典名句,一般人,我们难以达到那种境界,但至少我们可以不以物喜,不以物悲,这不同样也是一种人生的豁达与开怀么?面对同样的半杯水,说还有半杯水的人,他的生活是幸福的;说只有半杯水了的人,则他不会体会到什么叫知足常乐。若每次都是只有半杯水了,那乐对其而言,便成了一个反比例函数。

爱离我们很远,恨离我们很近。

有首歌唱道:爱恨情愁都付于一笑中。一种多么看得开、超尘脱俗的态度啊!一个人心中应该多装点爱,把恨一点点埋葬。要知道爱恨只在一念间,若是偏离了爱的圆形轨道,便会向恨的领地做加速直线运动。那么,爱还有多近,恨还有多远?

成功离我们很远,失败离我们很近。

常言道:失败是成功之母。成功的快乐是只有在经历了失败之后才能真正感受得完全的。但是成功和失败,有时就像黑夜和白天,相隔一瞬间。要是错过了那个一瞬间,那成功离我们的距离就有可能会有1光年,甚至更远,而失败却与我们零距离接触。

和平离我们很远,战争离我们很近。

在诺贝尔奖中,有个诺贝尔和平奖,却从来没听过什么战争奖,想必,战争不是个受人欢迎的家伙。现在和平吗?看起来似乎很和平,因为我们每天都生活得很好啊,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而实际上,无处不潜伏着战争的危机。现今中国的焦点问题之一台湾问题。台湾这个曾是祖国的漂亮的孩子,为何迟迟回不到母亲的怀抱?是他不想家吗?不!绝不是!我只是想知道,对于台湾问题,如果某些不觉悟的人群仍一意孤行,某些心怀鬼胎的势力继续怂恿和撑腰并变本加厉的话,战争离我们还有多远?

决定远与近的距离,有时并不一定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一个念头,一句话,甚至是一举手一投足都可以引起其相互易位。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7

朋友,值得信赖的好少好少,当与之达成共识,能够坦诚的时候,之间的距离几乎零.

,当之间开始伪装,开始虚荣,开始互相猜疑的时候,之间的距离却变得好远好远,大于一光年.

我与我的朋友,的,时近时远,之间的故事,就诞生了.

我对她的印象,文静、俊秀、天资好,苗条的身材,婀娜多姿的舞蹈,令人沉浸,令人陶醉。

在我心目中,她真的就像金银花一样,一样圣洁,一样高贵,一样美丽。

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有意识地靠近她面向和她交朋友,后来,我竟真的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上了初中以后,我再也和她了,的每片段都成了回忆,每一份温馨也只是属于的一点点记忆。

当我重新认识她的时候,她变了,变了好多好多,变得我不认识了。

和一帮乱七八糟的人在一起,刘海用发胶粘着,头法剪成了刺猬头,穿着长到膝盖的T恤衫,还有一条补丁式的牛仔裤。

与她的谈话中,我感觉到了好多好多的陌生,从她嘴里,竟也不时地吐出不三不四的话来。

那一夜,我失眠了。失去好朋友而失眠。

金银花上已有抹不去的污点,我跟她,也地结束了之间的故事。也,渐渐疏远了……

之后,我同样开始交新的朋友,可是害怕背叛,害怕不坦诚,我和现在的好朋友一直着的距离,并非事都愿意说。

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真心把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她曾经说过,可是她真的是想的吗?

她像一只刺猬,性格那么尖锐,浑身长满了刺,随时都有把我刺伤。

,这也许知识她武装的工具,也许是害怕被伤害,也许只是她的虚荣心罢了吧!

哎,知己难寻,这真是地球人的一大悲哀,为之间非要呢?

远和近,差别真的好大好大,也许这人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吧!

顾城远和近读后感 篇8

空间的距离,时间的距离,并不是心的距离。相隔再远,只要情相牵,意相连,心就会贴的很近;相隔再近,只要情意不通,感官不敏,心就会飞得很远很远。所以说,远和近,自在人心。

面对自己喜爱的东西,人们往往忘记了时间,抛却了空间,心向往之。一件古玩,历经千年风雨,径直砸入收藏家心湖,泛起阵阵惊喜的涟漪;一段文字,饱含深意,偶尔驻足有心者眼前,便从那双清澈眸子里,照见了自己的价值。时间不是距离,空间不是距离,只要两心相依,他,甘愿跨越千年,独啜寂寞,只为捧起心爱古器,细细摩挲;他,甘愿劳神苦思,上下求索,只为拾起精妙文字中细雨闲话的情趣。再远的距离,也抵不过心脉相通的感应。爱在心中,可将千山万水缩入尺幅;情留心头,走马流年弹指间。

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人们往往漫不经心,以无所谓的态度对之。有位姑娘和恋人一起看云,他们坐在一起,肩并肩,手挽手,可是姑娘依然觉得“他看我时很远,他看云时很近”。原因在哪里呢?原因很清楚,谁都明白,这位男子的心并不在姑娘身上。他宁愿把心抛到天上去跟着云彩游荡也不愿意把它寄托在姑娘身上。心是自由的,它总是在寻找着最具吸引力的契合点。没有这个契合点,就算挨得再近,就算天天腻在一起,也碰撞不出情感的火花。灵魂找不到依托,纵使相逢也不识,近在咫尺却仿佛隔了千山万水,远在天涯。

有人认为,远就是远,像空间会拉开思念,时间会淡化怀念。风吹雨淋,冰雪交融,所有一切,都经不起客观残酷的考验。再美的东西,也会随历史淹没于时间的洪流,只有近处的东西,才能最终走入人心里,守得云开见月明。殊不知,残酷的考验奈何不了坚强的心。在一颗爱憎分明、冰晶清透的心面前,它只能节节败退。距离只是一把剔除杂念的刀,将你最重要的东西来显现。只要喜欢,再远也是近;没有感觉,再近也是远。是远还是近,全是你自己的心说了算。

远和近,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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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到台湾——这么近,那么远》读后感


《从北京到台湾——这么近,那么远》读后感

这本书的开头那封写给爸爸的信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是一封无法投递的信,因为作者的爸爸在七年前就已经去世,这本书是作者记载七年前为自己定下目标,与爸爸做的一个约定,文中说,我曾不惜一切代价,忍辱负重地向前走,终于完成了我们之间的这个生死秘密之约。这样的开篇比较煽情,人因为一个愿望而努力了七年终于实现了,但可以与之分享的人却不在了。生活中,我们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到来,但有此书作证,是自己“小小梦想”的实现,以及对曾经约定的一个交代。
这本书里面的图片比较多,是一篇游记,边走边看、边写边拍的,因年少时偶尔看到“士林夜市”四个字,就萌发了想去看一看的想法,当文中写道,真的来到这里,我的心里好像没有那种“心终于放下来”的感觉。或许,这个梦想的种子已经变得好大好大,好美好美了吧……其实这种让偶然的想法去实现,和我的秉性有一点相似,我就是这样想到哪里做到哪里的人,也可以说是一种“小任性”吧,我不会在乎一些常人眼光下的惯例,所以,每次去旅游的时候,我从不跟团,不喜欢那种受约束的感觉,也不会因为别人说什么必去的地方而去,而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自己查询路线,也许去的地方并不是当地的游览胜地,但却是我想要去看一看的地方,比如去北京我去了清华北大校园走一走,感受一次全国顶级高校的书卷氛围。去上海我去了上海音乐学院看一看,在那里感受被音乐熏陶的气氛。去广州我逛遍了街上的所有书店,看书买书,那时候网购还不流行。去西安我去遍了各大博物馆,因为那时候女儿对历史产生了兴趣,她说最喜欢的是“陕西历史博物馆”,而我那时对书法有点好感,所以我喜欢的是“碑林博物馆”。不炫耀不盲从,只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就像人们所说低调的人,行走在尘世间,眼神是喜悦的,身体是谦恭的,心底是平和的。
本书的作者自己在网上查询路线,定好住宿,然后就做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背包客上路了,这对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来说是一件非常勇敢,也非常酷的事情,在十一天旅途中她也有过害怕、生病、受伤,搭过货车、黑车。本来旅游是来感受风光的美好,但作者却在哪里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在机场遇到贴心帮助的大叔,沙发客主人婉、小y,在阿里山遇到投缘的阿黑哥、西子湾遇到完美的地陪大叔以及一些同住民宿的人们,他们给作者带来的不同的视野和帮助,这种感动超过了风景和小吃带给她的影响,这些人都是偶然的相遇,以后也不会有交集,但那段美好的相遇却总能温暖人心。
最有意思的是作者去101大厦拍照,因为是一个人,她只能让旁边的游客帮忙拍照,她分别让香港人、马来西亚人、韩国人、印度人帮她在同一个位置拍了四张照片,但都不满意,因为他们拍的照片非常一致,就是很大的地面,突出景点而人却成了配角,也可以说根本看不到人,后来作者又找了个韩国人帮忙拍,结果他拍出的地面更大。看到这里,觉得有点搞笑,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惯例,喜欢在某一景点标志性建筑物拍照,一定是要把人显现出来,好证明自己来过这里,有的人甚至还会破坏公物写个到此一游才觉得不枉此行,而看看别人,旅游却实实在在是来看风景的,所以拍照更多的是关注景物的完整,这就是不同。
文中提到去《海角七号》阿嘉的家,参观时看到了一个唐氏综合症的孩子,她会娴熟的摆弄各种各样游客的相机,帮客人摆pose、拍照,别人离开的时候她还会说一句“我叫某某,你还会来吗?”这个孩子也许永远也无法正常工作,但这部电影选择了她的家,却能够让一个特殊的女孩在生命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价值所在,真的是一种幸运。本书的最后几页有一张“花莲民宿当天住客的大合影”,这张照片比文字更加吸引人,我看到了每个人脸上的朝气和喜悦,也看到了作者脸上洋溢着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愉悦,为自己勇敢的决定而笃定的那种自信。
我们的一生也许走不完那么多地方,但是我们可以从别人的文字中,感受到他人的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感受,一个更浩瀚也更丰富的世界,我慢慢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并且乐此不彼。

志远读后感合集7篇


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先从哪个方面着手去撰写吗?阅读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作品产生强烈的阅读欲望,有新意的读后感是有见解,有感情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志远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志远读后感 篇1

作为教育教学工作者,冯志远为了教育事业,为了学生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四十年如一日,默默的为学生耕耘着......

一串串悦耳的驼铃声把一个年仅28岁的上海年轻人带到了宁夏一所位于沙漠边缘的中学支教。这个年轻人就是冯志远!然而有谁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来自大城市的年轻人,从此以后就把他的满腔热情和毕生精力都奉献在这荒凉的沙漠中……艰苦的工作条件是我们难以想像的,但是冯志远却在这里整整工作了42个年头!把他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宁夏的教育事业!

尤其令人感叹的是冯志远由于长期在恶劣的条件下工作,眼睛严重受损,最后双目失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冯老师仍然让学生搀扶着,坚持给学生上课!

42年,在人生的长河中只是弹指一挥间,但是对于一个人来说,42年就是一个人的大半生!冯志远把他的一生都献给宁夏的教育事业,献给了西部的孩子们!在他的心目中,宁夏的学生就是最重要的!

年界70的冯志远由于身体原因不得不离开讲台,离开他工作了大半辈子的宁夏。大街上满是送行的人群!

好久没有感动过了!这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冯志远》却深深的感动了我!

冯志远是一个很平凡的教师,在三尺讲台上默默耕耘了四十多年,不求任何回报,不求任何名利。有人告诉我像冯志远这样的人在如今的西部有很多!我想:正是由于有千千万万像冯志远一样的老师,才支撑起西部教育的一片天空!

看过影片,我又看了看有关冯志远的相关的报道,冯志远老师作为一名从上海来宁夏支援教育事业的教师,几十年如一日,把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乃至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宁夏,奉献给了他所执着热爱的教育事业。在他双目失明无法走上三尺讲台之后,仍然坚持在学生们的搀扶下为学生授课,直至患血栓瘫痪在床不能起身,还时时惦记着他的学生,他的讲台。冯志远所教过的学生有一万多人,可谓桃李满天下。但他对自己的生活却没有半点奢求,从来没有因为职级待遇向组织上伸过手,这种忠于教育事业,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爱生如子执着追求的精神,使他成为“20xx第二届中国十大老年新闻人物”、20xx第三届“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xx年度“感动宁夏”十大人物。

看罢影片和相关报道,除了感动,还有些许惭愧!我也是一名教师,为自己一遇到困难就有畏难情绪而惭愧,为工作稍微多点就喊累惭愧……冯志远像盏明灯,他告诉我什么叫奉献,什么叫献身教育事业,什么叫真正的教师!

志远读后感 篇2

“同学们,我就要离开你们了,我讲了一辈子课,今天却不知所措。我愧对我的爱人,愧对我的孩子,更愧对你们,因为我再没有能力把我的知识传授给你们……”

前几天,我看了电影《冯志远》。1958年,从东北师范大学毕业分配到上海工作仅仅5年的冯志远,辞别新婚妻子来到宁夏支援教育事业。他几十年如一日,把青春年华献给了教育事业。冯志远支教整整42载,他顾不上视力的恶化,起早贪黑为孩子们备课,批改作业,直到失明,依然凭着记忆为孩子们讲课。他共教过1万多名学生。退休后的近十年时间里,失明的他每天义务为孩子们辅导功课,直到身患脑血栓,不得不离开大西北,离开割舍不下的孩子们……这是以自己的行动表现出真诚的情感、真挚的爱。这是他对孩子的爱,对教育事业的爱,对人民的爱,对社会的爱,对祖国的爱。冯志远是一个平凡的教师,但他却做着不平凡的事。他的事迹使我更感觉到,教师岗位是一种辛劳,一种付出,也是一种收获、一种享受。

教师是一个岗位、一种职业,但更是一种责任。冯志远从教47年却从未评过职称,他不计个人得失,一心只为教育。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靠的是什么?是一种清醒的责任意识。冯志远的事迹,感染人,鞭策人,激励人。作为冯志远那样的合格的教育工作者,是我考虑问题的特定视角和对自己的基本定位。虽然,我不是老师,但驾校也算是一片教育沃土,所以,我也会在自己平凡的教育岗位上,像冯志远老师那样爱岗敬业、不断前进,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将自己真诚的感情奉献给我的学员,力争为自己招来的每一位学员做好全方位的跟踪服务工作,拉近与学员的距离,实现与学员情感上的交流,真诚地做好学员的良师益友。

志远读后感 篇3

公共事业局组织我们全区教师去滨海一中观看电影《冯志远》,心想就是一部普通电影。可是看完之后却被这部电影深深的打动了。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诗句顿时涌上心头 ,心中的思绪随之飘动。

1958年的冬天,28岁的冯志远听从祖国的召唤,他毅然放弃了大上海安逸舒适的生活,来到西北边陲宁夏支教。20xx年夏天,71岁的冯志远离开了宁夏。谁也没有想到,在西部的土地上扎得如此之深,42年啊!充满了他对教育事业的执著和对学生的挚爱。

上《海燕》一课,声情并茂的朗读把学生带到具体的情景中去,课堂上激情飞扬,把自己融化到教学的情境中。冯老师总是鼓励学生,善于发现学生闪光点。

冯志远早年就被确诊为视网膜色素变性,俗称“夜盲症”,据说这种病目前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千万不能用眼过度。可冯志远每天都起早贪黑地备课、批改作业,以至他双眼的视力每况愈下,最终导致双目彻底失明了。这没有影响到他进入学校,拄着一根细细的竹竿艰难的走上讲台。双目失明的冯老师饱含激情的朗诵,真是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最好体现 。见此情景,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漆黑的日子里,冯志远的内心是明亮的。

病榻之上的冯志远依旧不忘教育事业不忘学生,说:“如果现在还让我当老师,我依然愿意。虽然我看不见学生,下不了床,但我还能说话,我可以为学生们讲讲历史,讲讲做人的道理。”冯志远的精神感动着每一个人,激励着每一个老师。

志远读后感 篇4

我是大雁口中的一粒草籽,从遥远的江南飘落到这片生长着红枸杞的地方。澎湃的黄河涛声激荡着我的情怀,肥沃的黄土地是我的第二故乡。上苍给了我这份崇高的职业,我从此走上了三尺讲台。我的身边亮起了一颗颗会眨眼睛的星星,我的心就在这纯洁的时空里游弋。我愿做一束照亮童心的烛光。

看完这部感人肺腑的电影,大漠红烛冯志远的高大形象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中。每每看着班里一颗颗会眨眼睛的星星,我眼前总会浮现出他的身影。我钦佩他的博学多才、他的谈吐非凡、他的刚正不阿、他的卓越奉献……

无独有偶,正值青春的他第一次走进鸣沙课堂的那一瞬间,我几乎分不清他是冯志远还是我前阵子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两位老师:一位是南京行知小学校长杨瑞清;一位是教育学家李振村的启蒙老师。这三者都毅然放弃了优厚的物质生活条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在偏远落后的小村庄从教,而且一干就是一辈子。这是一种怎样的境界?这需要鼓足多大的勇气?这会承受怎样的压力?红烛的亮度可能不同,但是红烛的高度绝对相同。

红烛,只燃烧在需要它的地方!当被问及为什么不回上海时冯志远说,上海不需要我这样的老师。上海真的不需要他这样的老师吗?不,任何地方都需要,但是宁夏更需要他的支援!他带给宁夏孩子的不仅仅是别开生面的语文、历史、地理、俄语知识,也不仅仅是做人的道理树人的学问,而是他无愧于心的高尚师魂!

印象最深的是他给孩子们上高尔基的《海燕》,用简陋的风琴、蓝布、铁板就营造出了一个激昂万分、振奋人心的课堂教学氛围,让从未见过大海的孩子们身临其境地体会感受,更用自己顽强勇敢的意志亲身诠释了“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真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是他的真实写照。

他的学生是幸福的,因为红烛照亮了他们前行的路;他的家人是幸福的,因为拥有一位如此伟大高尚的亲人;他自己也是幸福的,因为在三尺讲台上,他挥洒的青春汗水浇灌出了桃李满天下……

志远读后感 篇5

上周三,我和学生观看了电影,被片中主人公那崇高的人格深深的折服,感动。我想,同样作为教育教学工作者,冯志远为了教育事业,为了学生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四十二年如一日,默默的为学生耕耘着……冯志远,一位支教宁夏42载,倾心教化万人而淡泊一生的师者,用对祖国、对事业、对学生的大爱,凝铸成高尚的师魂,如一方坚而不脆、拙然如璞的贺兰石,在岁月风沙的磨砺中,执著地守护着心中那片希望的绿洲。

在冯老师的身上,我看到了教师的光荣,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只是一味地埋怨学生,而自己真正又为学生做了什么? 同冯老师相比,我们缺失的是真正的爱,是对所有孩子的爱。我们如果像冯老师那样,多份对教育事业的执着,像冯老师那样多一份对学生的真爱,也许我们的学困生就会减少,我们的课堂就会妙趣横生,我们的学生就会变得更加可爱。与冯老师相比,我们做的太少太少了,使我找到了自己今后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方向。虽不能像冯老师那样,将毕生经历投入到教学中,但会以极大的热情,去感染学生,教育学生,最终能找到自己生命的真谛……

志远读后感 篇6

什么样的老师是好老师?电影《冯志远》就是最好的诠释。具有四十七年教龄的教师冯志远是那么的朴实、简单。那份教师崇高的职业精神,让无数观众为之感动。

影片一开始,退休了的冯老师望着陪伴他教师生涯的沙漏。沙子通过细细瓶颈下落,而他的眼神里则充满着对往日岁月的渴望。年轻时候的冯志远,只身一人来到了偏远沙漠地区的鸣沙中学执教,前途就如同茫茫无际的沙漠,看不见一点指向。由于各种原因,学校辍学的学生增多,可为了孩子们的未来,冯老师选择的是劝导家长,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让孩子上学。不负众望,冯老师教导下的孩子们日益进步,也和学生们打成一片。当得知学生抱怨语文课无聊,就创造条件,进行课堂表演。他们所表演的课文《海燕》在高声朗诵和富有冲击力的音乐下,更显气势磅礴,也赋予了冯老师海燕般无畏勇敢精神。可惜受到上级领导的指示,冯志远要调到别处任教。不舍老师的学生手捧蜡烛,夹道送别充满泪水、不忍离去的冯志远。

由于先天性的疾病,冯志远的眼睛在教书三十多年后彻底失明。可是,他不顾学校领导的劝告,坚持在课堂上继续他一直钟爱的职业。最终,公开课《岳阳楼记》声情并茂的朗诵感到了所有在场的师生,与其说是朗诵课文,不如说是道出自己多年教学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缘由。冯志远这一“生命不息,教书不止”的精神鼓舞了学校全体师生,校长还专门为他订制了黑板,让他板书时不会“重字”。学生当然也懂得了关心,每次老师的饭碗总会有更多的咸菜。可是,身子始终还是撑不住,在坚持任教四十七年后,他离开了熟悉的学校,离开了让他自豪无比的教书讲台。

在影片中,冯志远并没有多少在讲台教学的职业镜头,更多的是与学生之间的互助与理解,甚至在失明后帮助困难的学生卖红枣。老师固然可以教会我们知识,但是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更多课本上没有的,受益终身的道理。冯志远是一个以身作则的老师,他用自己的行动感化了所有的学生,让他们懂得感恩,懂得回报,还懂得更多,更多……教师,就是应该具有这样的职业操守。无论在讲台上、讲台下,教师更应该学会潜移默化地教导学生,而这些受到影响的品德、思想不是任何知识可以弥补的。

可惜的是,面对一个真实而且不错的题材,编导并没有花太多的心思对电影进行更多的创新改造,与所有先进性教育电影一样平庸,只是讲了一个故事,加上说了一点道理。希望日后能看到更为优秀的教师题材影片。希望有更多的优秀电影展现在观众面前。

志远读后感 篇7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感恩这个世界赋予我们的一切。拥有感恩的心,才会拥有快乐,拥抱幸福。

假期中观看了《感恩与志远》,这个短片中有一段在开学前夕各个不同岗位的人们为我们的开学所做的准备,这段影片不时的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老师们早早来到学校,将一本本新书整齐的分发到每位同学的课桌上,在黑板上写下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新学期鼓舞加油;食堂里的叔叔阿姨们,天蒙蒙亮就来到学校,清洗厨房和用餐餐具只为我们能吃上一顿干净可口的午餐;保安叔叔也是大清早就穿上制服,认真仔细地巡视校园,为我们的人身安全排除隐患,尽心尽责的为我们保驾护航;保洁阿姨早已把校园打扫的焕然一新,教室里早已窗明几净,一切只为迎接我们的到来;爸爸妈妈为我们煮了丰盛的晚餐,为即将踏入学堂的我们加油鼓励!这些人都在默默地为我们付出。

看着看着,我仿佛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们校园中那些默默无闻的人的身影,正是这些人,让我们有了快乐的校园生活,,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懂得回报。每天早晨,走入校园,对保安叔叔一声问候,一个灿烂的微笑,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上课时,认真听讲,写作业时,字迹端正,考试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就是对老师最好的回报;中午在食堂里吃饭的时候,认真排队,吃饭时不和同学说话,认认真真地把碗里的饭菜都吃干净,就是对他们最好的赞扬和回报;回到家里,跟爸爸妈妈说说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聊聊学习中的乐趣,爸爸妈妈脸上就会洋溢出喜悦的表情,心里暖洋洋的。感恩就是如此简单,只要我们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喜爱他人,给他人一个真挚的微笑,就是最好的回报。

感谢大地哺育了生命,感谢母亲赋予我生命我们的生活是多姿多彩,也是充满荆棘的,是困难与希望并存的。生活中所谓的许多的不快乐,正是由于我们还没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觉得我们所拥有的都是应该的,而我们未得到的一切,就好像世界欠了我们一样。但是只要我们拥有一颗感恩的心,那么整个世界都是我们自己的。

《中国食辣史》读后感2000字-既近又远的辣椒


辣椒,一种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食物。有人对它爱不停嘴,没有它就觉得食之无味,无辣不欢;有人对它避之唯恐不及,觉得吃了就会导致一身病痛。但是,无论是哪个区域的人,都不可忽略的一个事实是:中国,是一个吃辣大国,就笔者身边的亲朋好友,笔者实地了解到的一些省份,都会面临一个看似随意实则却是无比挑战的一个问题:你,吃不吃辣?

因此,笔者对于辣椒的兴趣油然而生,这种兴趣不是笔者从不吃辣椒到吃辣椒的转变,而是对于辣椒的历史、每个区域吃辣椒的原因、辣椒的变迁这些因素的兴趣。刚好,笔者偶然读到《中国食辣史》这本书,解答了笔者心中的一些问题。在此,笔者把读后感汇聚成文,以此做一个系统的梳理。

一、中国作为辣椒食用的第一个省

辣椒是舶来品,明末时候从美洲传入中国,一开始是作为观赏植物栽培,食用价值一直到康熙年间才被人所知,第一个吃辣椒的省份是贵州(康熙六十年《思州府志》载:海椒(辣椒),俗名辣火,土苗用以代盐),思州,即今贵州酉水流域。这条记载传递了两条信息:一是辣椒的食用是代盐的无奈之举,贵州是南方地区最为缺盐的省份,本省既不产盐,交通也极为不便,导致盐价太高,辣椒的种植条件优良,不用占太多地,不挑气候、土壤,因此是代替食盐下饭的最好调味副食;二是辣椒食用起源于当地的土家族、苗族。从贵州开始,尔后遍布川、渝、云、赣、湘、鄂等地区。

除了贵州,陕西也是辣椒食用的一个重要地区。西北地区原本不吃辣,但是在同治年间,四川地区培育出了适合在温带地区种植的辣椒新品种线椒,这种辣椒突破了秦岭的天然阻隔,在关中地区广泛种植,从而成为了陕西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陕西以前,接受辣椒的省份大多以米食为主,从陕西开始,接受辣椒的省份也波及到面食。与南方不同的是,南方食用辣椒以辣椒酱为主,而北方则以辣椒粉为主,尤其体现在以陕西为起点的西北地区。从陕西开始,吃辣风气开始遍及新疆、青海、甘肃、西藏一带。

二、对辣椒的几点澄清

辣不是味觉,是痛觉,人的味觉有甜酸苦咸,唯独没有辣,很多人说能吃辣,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表达自己能承受这种痛觉;

很多人认为一个地区的人爱吃辣椒是因为该地区日照不足,雾气大,这

个理由其实并不充分,因为世界其他地区(例如北欧、加拿大)有同等条件,但当地人并不爱吃辣椒,相反,很多日照充足地区(例如墨西哥、印度、东南亚),当地人反而爱吃辣椒,印度辣椒产量更是全球第一,所以,一个地区的人爱吃辣椒的原因,更多应该从经济成本和习惯去探讨;

在中国,不同地区的人对是否吃辣椒有一套自以为是中医的理论,广东人认为吃辣椒上火,川渝地区认为吃辣椒祛湿。湿气本身就是一个很难定义的词语,中医所说的湿邪分为外湿、內湿。外湿指的是一个人久居湿地,或当地湿度较大,就这个定义来说,那以秦岭-淮河为界的南方地区实际上全部都可归为湿度大;內湿指的是脾胃湿气重,辣椒反而不能用了。实际上,人们只不过利用中医理论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心安理得地想用自己喜好食物的理由罢了,在享用美食之余还可以慰藉心灵,认为自己做了对健康有好处的事情,只要吃辣或不吃辣的行为持续下去,我们就会不停叠加想象在这一行为之中,这就叫显性文化定式。

三、辣椒的阶级属性与当代变迁

饮食习惯与阶级密不可分,按照阶级属性来说,中国的菜式可分为官府菜江湖菜庶民菜。官府菜是指上层贵族享用的菜式,也可以称作宫廷菜,这类菜式不分区域,用的材料,烹调的程序方式都差不多,讲究不重口味,也不能太淡口味,用的材料都是最容易取得的材料,在这类菜式之中,辣椒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即使如曾国藩爱吃辣椒,他也只能吩咐下人在自己单独就餐时食用,宴请宾客是绝对不能有辣椒的;庶民菜则与官府菜刚好相反,庶民们要的正是辣椒的刺激、火热,能够盖住食品劣质的味道,因此辣椒才是庶民菜的首选;最值得一提的是江湖菜,如今常说的四大菜系八大菜系,便是指江湖菜,江湖菜其实是不上庙堂的,带有借鉴下层劳苦大众的风味(重庆火锅其实就是来自于20世纪初码头纤夫的食物,他们从事体力劳动,能量消耗很大,可是又吃不起精肉,因此只能吃些不太新鲜的肉类,需要用比较浓烈的作料盖过食材的本味,所以才有了麻辣烫毛血旺红油火锅等菜式)。江湖菜盛行的背景是民国初年至抗日战争以前城市人口的激增,但即便如此,当时平民饮食风尚仍然接近于官府菜,很多饭馆口味不推崇过分刺激。真正使得江湖菜风靡全国,并且口味以辣为主,实际上是八十年代以后,由于变革导致原有的阶级饮食文化结构破碎,才发生了辣味在吃辣区域内的从农村向城市的扩散。

从1978年至今,中国发生了当代全球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剧增到2016年的56.10%,这样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饮食文化自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急速成长的大型城市之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受到辣味饮食的冲击,移民的年龄结构、消费能力和社交需求,符合辣味菜肴在移民中的盛行。移民创造了辣味菜肴的消费市场,创造了城市辣味饮食文化。辣椒的食用属性也符合这种城市辣味饮食文化:第一,辣椒可以掩盖由现代物流带来的冰冻事物的不良味道和口感,可以最大限度利用食材;辣椒可以刺激唾液分泌,可以促使消费者更快吃下更多的食物,有利于餐馆的盈利;辣味还可以很方便地和其他味道搭配起来,形成独特的香料配方,从而建立企业的调味秘方(海底捞、麻辣英雄等品牌即是如此)。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合集8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大林和小林》有感合集8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1】

读了这本书,我的印象中又多了一篇有趣的童话。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有一顿能吃七十二头牛,一百头猪,六头象,一千二百个鸡蛋,三万只公鸡的四四格,我读完简介,猜四四格肯定不是人,是怪物才能吃这么多的东西呢!

在第十三章《两种赛跑》里,五个小时三十分才跑了五米,如果你问是人吗?我一定会回答:不是,是乌龟蜗牛才这么慢吞吞的哩。

国王的法律可真奇怪,被别人拾到了就是别人的东西,太不公平了!

耳朵掉了,鼻子掉了,我以为会长出来,没想到,居然被给安上了,天下哪有这样的怪事,把我逗得直笑,一晚上也没睡着觉呢!

他们虽然都是穷苦出家,但想法却不同,小林说富翁不好,大林却渴望当富翁,然而,他们根据自己的想法做了不同的职业,小林被狗先生皮皮拾去了,又被拍卖掉了,去了四四格的家学做金钢钻,后来,又和乔乔跟中麦伯伯学开火车,当上了一名真正的火车司机;大林却当了叭哈的儿子,改名为唧唧,整天不用做任何一点事,事都有二百个听差去做,方便极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命运就像一台天平。天平就想努力的那一方去斜,小林凭着自己的勇气改变了自己的厄运,过上了平安的生活;大林却因为走捷径找了个富有的爸爸,贪慕荣华富贵而丧失了自己的性命。所以我们一定要向小林学习。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2】

寒假期间,我读了《大林和小林》这本书。它主要讲了大林和小林兄弟俩从小因为爸爸妈妈分开了,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小林被鳄鱼姐姐卖给了四四格当仆人做事。小林为了获得自由和工人们一起打败了四四格,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当上了火车司机。而大林跟着狐狸整天吃喝玩乐,变得越来越胖,最后来到了一个宝岛上守着财宝坐吃山空,活活的被饿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向小林学习,学习他刻苦劳动,学习他坚持不懈克服种种困难勇于前进的精神。

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明白了如果整天吃喝玩乐,即使拥有再多的财富,不去劳动,最终还是会饿死的。我们只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才能一直拥有快乐的生活!现如今,我们还是小学生,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学习去创造美好的未来!亲爱的同学们,你们也可以和我一样读读这本书,说不定受益会更多呢!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3】

今年的寒假,我看了一本著名的作家张天翼出品的《大林和小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可怜的兄弟俩,在他们十岁那年就城了孤儿,因为在路上遇到了怪物,逃跑时走散了,并从此过上了两种不一样的生活。说来也怪,大林和小林虽然是双胞胎,但他们的性格却完全不同,大林好吃懒做,成了一个大富翁的儿子,他爸爸让大林和自己一样胖,他爸爸的仆人就喂他吃很多,后来成了个大胖子,小林就到了一个店里打工,可是,他的老板要把他们变成鸡蛋吃了,于是他们就逃了出去,小林的老板就吧小林那天遇到的怪物叫了过来,要把他们吃了,有些跑得慢就被怪物吃了,小林又找个份开火车的工作,帮助了很多人,忽然,有一天他们兄弟俩相遇,可是却没有认出对方来,后来,大林不幸掉到了海里,漂到了一座金子岛上,最后饿死在了这座岛上,而小林却勇敢的活了下去。

我看了这本书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希望大家记住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生命、感情、时间和幸福。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4】

今天,我用了一天时间把张天翼著作的《大林和小林》又读了一遍。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得大林和小林兄弟两人失散,弟弟小林被狗绅士皮皮“捡”,卖给了四四格。四四格强迫小林每天给他做金刚钻,还把其他做工的孩子变成了鸡蛋吃掉,小林每天都生活在劳累与惶恐之中……哥哥大林遇到了一位“天使”,被送给富翁叭哈当了儿子,天天游手好闲,什么事也不用做。大林在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结婚的路上,他们乘坐的火车被怪物推进了大海里,大林被鲸鱼吞进了肚子,脱险后又辗转来到富翁岛上,但他却被饿死在这个富裕的地方、、、、、大林和小林最终也没能够重逢,只有小林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真正的快乐!

这是一个富有梦幻色彩的故事,它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想象和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简直让我爱不释手,让我感受到了其积极向上的教育意义,让我明白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不要总想不劳而获,否则自己将会失去一切!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5】

读完《大林和小林》后,我为他们心痛流泪,他们原本是兄弟,只因父母去世后他们孤苦伶仃成了孤儿。又因他们认识事情、处理事情的方式不一样,其结果迥然不同。

大林为了成为富翁,想法做了富人的干儿子。富人死了之后,大林又因为太贪财,舍不得离开与世隔绝的富翁岛,守着他的一堆财宝,活活饿死。而小林被一个狗绅士卖给了四四格做奴隶。在奴隶的生活中,一直没有放弃坚强的生活信念,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摆脱了奴隶的身份,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幸福地生活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贫穷还是富有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不管穷人还是富人,都要有坚强的生活信心和战胜困难的勇气,只有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得到快乐,才能得到幸福;同时也要明白知足常乐的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拥有了金钱,并不等于拥有了快乐。只有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6】

读了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去创造幸福,做一个爱帮助别人,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大林和小林是对双胞胎,在他们十岁的时候,父母就不幸去世了,而我们正过着丰富多彩,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们刚埋葬完父母,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这是多么悲惨的遭遇,真令人辛酸啊!可带出来的米很快吃完了,大林便说:我将来要做一个有钱人,赚大钱,发大财,吃好穿好睡好。后来,大林真成了一个富翁,一个首富胖子的干儿子,叭哈给大林取了一个名字叫唧唧。唧唧整天什么事也不做,除了吃喝就是睡大觉,睡觉还打呼噜,最可恶的是欺负穷人。饮食起居都由那两百个听差替他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听差帮他打开嘴,帮他上下搬动咀嚼要我说,这一点小事都要别人替你做,你长脑子长手长脚干什么用?活着干什么?叭哈和唧唧经常欺负老百姓。但是人是会反抗的。结果首富叭哈也就是大林认的首富干爹被自己欺压的百姓砸死,而唧唧――也就是大林,他被困富翁岛再也起不来了。而小林则相反,一个人总得干活。大林和小林走散后,小林靠着善良和机智,辛勤劳作终于成为一名火车司机书中有等等奇思异想,有特别有趣的人,如:大胃王四四格,一顿饭要吃72头牛,6头大象,100头猪,1200个鸡蛋。大肚子叭哈,肚子大得像座山。国王很爱哭,爱哭鬼。偷东西的王子等等。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不管遇到多少挫折,都要像小林那样坚持自己的理想,正如他所说一个人总的干活。不要像大林那样,不知满足,好吃懒做。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7】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400字

《大林和小林》是张天翼写的名著之一。此书内容幽默,情节曲折,剧情扑朔迷离,是我最爱看的书之一。

本文主要讲述了从前有一对老两口子,在晚年时生了两个小孩。他们喜出望外,给他们取了两个名字。大的叫大林,小的叫小林。但生下他们不久,老两口就去世了。为了打工赚钱,大林和小林不得不离开家乡。可在打工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为了不让怪物吃掉,他们俩分开跑了。从那时起,他俩就再也没见面了。小林因为善良勤恳,帮穷人们干活,最后被抓了起来。后来穷人们造反,小林才被放了出来。而大林在包包法官的帮助下,成了富翁。但由于贪财愚蠢,他最终被饿死在富翁岛上。

小林是个善良的小孩。他勤勤恳恳,一直为穷人开火车。但后来和国王发生了冲突,结果被关进了大牢,这一举动使得穷人们非常生气,举兵造反,这才把小林放了出来。大林是个贪财的人。成富翁后大林越来越懒,做任何事都要听差帮他做。最后被困在富翁岛上,活活饿死。

读完这本书,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做人就要像小林一样,勤勤恳恳的学习,长大后干出一番大事业。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400字

我读了《大林和小林》这本书后,思绪万千。大林和小林生出来以后,他们的父母就去世了。后来,有一个怪物要抓他们俩,于是,他们分头跑,怪物就谁也抓不到。当然,他们的命运也截然不同喽!

小林跑了二十里路,被一个狗绅士捡到了,狗绅士让小林去打工,小林干了几天后,他发现管理人四格格会把工人变成鸡蛋吃了,于是他就一个叫乔乔的小姑娘逃跑了。在逃跑的过程中,乔乔的鼻子掉了,找着,找着,发现一座房子上面写着:谁掉了鼻子,快来拿。小林看见了,连忙带着乔乔来到那里,主人不仅把鼻子还给了乔乔,还收留了他们,从此小林过上了快乐的生活,真是双喜临门啊!

而大林呢,听了一个叫包包的人的介绍,给世界第一大富翁当了儿子,他以为钱是万能的。不幸的是,有一次大林的仆人怪物在开火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车开到河里去了,结果他就淹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想我宁愿过小林这种平凡的生活,也不愿意过大林这种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生活。

我认为幸福生活是用自己的双手艰苦奋斗而得来的。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400字

寒假里,我读了张天翼的童话《大林和小林》。

故事主要讲了:大林和小林出自穷苦人家,在父母双亡后,开始出外谋生。他俩无意吵醒了一个正在路边睡觉的大妖怪,被大妖怪追。他俩跑散了。小林跑累了,在一棵大树下打起盹来,旁边走来猎狗皮皮和狐狸平平,他俩在比:看谁捡到的东西最奇怪,这时皮皮看到了小林,他的说话声吵醒小林,说小林属于他的,小林不服,于是他们带小林去找国王评理,结果小林归皮皮所有,后来皮皮把小林卖了,小林经过了许多磨难,开起了给穷人送粮食的火车。

再看大林,他和小林跑散后,心想:自己要是能变成富翁多好啊!这时又遇上了猎狗皮皮,皮皮满足了他的愿望,给一个胖富翁叭哈当了儿子,改名叫唧唧。胖富翁叭哈把他送到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学校,后来胖富翁死了,他继承了家产。有一次他做火车去给国王送东西时火车掉入了海里,他爬到了一个富翁岛上,那个岛上除了黄金什么都没有。最后他被活活的饿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他们俩虽然都出自贫苦人家,但性格却不一样,小林是一个肯吃苦的人,虽然经历了许多坎坷,但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而大林一心想当大富翁,太贪得无厌,最终却被金钱太多无处花,而活活被饿死。

我现在是一个小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要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去创造财富。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大林和小林》这个故事,认识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大林和小林,他们俩是双胞胎兄弟,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已经很老了,家里也很贫困,在父母死去了之后,两人选择了不同的谋生道路。大林当了富翁叭哈的儿子,改名为唧唧。他整天好吃懒做,有两百个听差伺候他,有问题也让听差帮他想,根本不用动脑筋。渐渐地,一下子让他想起来什么都很难。而且他非常自私,只想着自己,不顾他人。他也越变越胖,最后死在了富翁岛上。小林呢!他在资本家四四格那里做童工,他勤奋努力,勇敢正直,遇到不公平的事,和伙伴们一起反抗,成了有出息的好孩子。

读了这些,让我感受到,我们可不要像大林那样,虽然他成了有钱人,但他非常懒惰,自私自利。最终一事无成。如果我是个有钱人,我会帮助有困难的人,和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多做对社会有用的事。我更加喜欢小林,因为他不羡慕有钱人,自己爱劳动,他身怀正义,勇敢坚强,正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我觉得自己一开始也有点像大林。看了《大林和小林》这个故事,让我受到很大启发,明白了只有靠劳动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勇敢正直才能成为一名有作为的人。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400字

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大林和小林》的书,这本书让我每个晚上一直都在看,爱不释手。

里面的内容是:大林和小林是一对可怜的双胞胎兄弟,在他们十岁时父母就去世了,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到外面去谋生,可是他们刚出门不久就碰上了一个怪物,怪物想吃掉他们,为了躲避怪物,两兄弟分开了,之后谁也没有找到谁。过了不久,皮皮把小林捡走了,卖到了四格格那里做了童工,四格格十分可恶,小林在那儿受尽了虐待,但他还是坚强地活着。在小伙伴们的帮助下,最后,他们把四格格变成了鸡蛋,克服了重重困难后,小林来到了钟麦伯伯家,后来,他成了一名火车司机。自两兄弟分开后,大林遇到了包包,在包包的帮助下,大林成了富翁的儿子从此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因为他什么都不学,什么都不做,只知道吃,结果变成了一个大胖子,跟乌龟蜗牛比赛跑步也只得了第三名。大林不仅好吃懒做还十分贪财最后有富翁岛守着金子活活饿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钱不是万能的,只有劳动才可以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我们要向小林学习他坚持不懈克服种种困难勇于前进,我们要用自已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

读《大林和小林》有感【篇8】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

这本书讲的是一对兄弟的故事,大林和小林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在他们十岁的时侯,父母就相继去世了,兄弟俩便相依为命。有一天,他们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怪物,他们俩一个向东跑,一个向西跑,结果走散了,失散的兄弟俩有着不同的结果。

大林一直想当有钱人,后来遇到了狐狸包包,包包问大林当富翁吗?大林连做梦都想,于是包包让大林去做哈叭的儿子,大林爽快地答应了。

当了大少爷后,大林改名叫唧唧,他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几乎没动过脑筋,所有的事情都靠当差帮他记,所以,越来越胖,自已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就连自已的亲弟弟小林,也是觉得名字熟悉,想不起是什么关系。后来唧唧在蜜蜂和蚂蚁的帮助下,来到了富翁岛,富翁岛上除了遍地的金子什么都没有,大林在那里不久就饿死了。

可是小林的命运截然不同,他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卖给了四四格做苦工,每天不停地干活还得挨打,而且四四格还能把人变成鸡蛋吃掉。一天,小林救了乔乔,为了救了更多的同伴,小林先后打死了四个四四格,结果第三四四格又出现了,小林他们只好跑了,但只有小林和乔乔逃出来,为了找鼻子他们到了中麦的家,好心的中麦爸爸便教他们开火车,最后小林当了一名火车司机,靠自已的辛勤劳动而努力生活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勤劳和善良才能有未来,懒惰和贪婪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最新]乞丐王子韩剧模板合集8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最新]乞丐王子韩剧模板合集8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乞丐王子韩剧 篇1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几本故事书,其中包括一本漫画系列《乞丐王子》,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男孩,命运却大不相同,虽然面貌十分相似,一位是尊贵的王子,一位竟是三餐不继的乞丐!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我先从王子说起吧: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但当他变成乞丐汤姆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在没有变回王子前,他是怎样生活的我不说你们也会想到吧!

再说乞丐变成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幸好汤姆是个有上进心的男孩,他会利用时间向神父学习读书、写字,汤姆心地善良、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

《乞丐王子》的故事,传颂着许多永恒的美好价值:正直、诚实、勇气,以及困境中不失去梦想的信念。这本书还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乞丐王子韩剧 篇2

最近这一段时间一直坚持看中央8台的晚间海外剧场《乞丐王子》,该片具备了韩剧的一贯特长:冗长煽情。虽然每晚最后一节看完的时间是00:34,但我还是深深的被它的剧情所吸引,不惜牺牲我的休息时间。

该片讲述了四兄弟从富家子弟一夜之间变成乞丐,再从乞丐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逐步过上富裕美满的生活的故事。片中有一人我比较佩服,即四兄弟的爸爸的小妾,星星的妈妈。她娴熟、温柔、体贴人。星星妈妈和四兄弟的爸爸一起10多年了,他爸爸每次出差回去第一个想去的地方就是星星家,因为星星妈做了一手好饭菜,这点我想任何人都有感触,好的饭菜就是很吸引人,尤其在吃腻了外面的饭菜后特想吃家里人做的可口饭菜。

星星妈妈经营的保龄球馆也生意兴隆,我想不是任何人都有能力经营的,即使有人给你钱开业,这需要管理能力和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星星妈妈还对四兄弟情深谊重,不管以前四兄弟怎么对待她,当他们生活有困难是还是向他们伸出了援助的手,还抚养了襁褓中的始俊;星星妈最好的一点就是抚养了星星这么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天使,星星爸爸能在晚年有这么一个唯一的女儿,并一直很疼爱她,每次烦心的时候一见星星,所有烦恼全都抛之于九霄云外,这和星星妈妈的教育方法有很大关系。另外,星星妈妈对始俊妈妈也算尽了一个做姐姐的责任。总之,星星妈妈是一个塑造得很成功的典型韩国女性,活着的目的是让身边的人过得幸福!这种女性在任何国家都是很受欢迎的,也是我作为一个女性所崇拜的对象,人做到这个份上足也!

乞丐王子韩剧 篇3

最近迷上了央视8套的一部韩剧《乞丐王子》,《乞丐王子》讲的是兄弟4人从家道殷实到一无所有后所经历的人生转折,4个哥哥照顾着同父异母的弟弟,然后各自经历着艰难的爱情和事业起伏,很多观众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剧中的大哥始光自家道中落后,又因自己患病,虽然很爱女友蔷薇,但为了女友的幸福毅然选择放弃,让人心生敬意。而贤珠作为家中的新媳妇,结婚后把兄弟们通通喊到家中居住并和大家和睦相处,更让观众对其心生喜爱。

蔷薇,这个花一样脆弱又纯净的小女子,有着蔷薇花那样的美丽外表,也有蔷薇花那样坚韧的刺,与花茎般傲然挺立的坚强。倔强的想念,让这个小女人变得勇敢,愿为他付出一切。

蔷薇的执着与爱,也令始光既感激又心疼,他也清楚地知道两人面临的难题。虽然真的喜欢她爱她,时光却不愿让心爱的女孩跟着自己受苦,硬着心肠看她落泪,心头却也在滴血。

蔷薇早就知道这份爱情会遭遇多少阻碍,但当她从始光的前妻那里获得两人即将复合的消息,明白无法再继续坚持下去时,她终于落下眼泪。一直坚强的蔷薇,几时曾见过她这样的哭泣?只是默默的垂泪,便叫人心伤,而这一场宣泄,又是否真能尽释她胸中的苦楚?

蔷薇的美更多是发自内心的,还有外表的淡淡的表情很喜欢,尤其是在与始光结婚前那种淡淡的表情,让人看了就心生怜爱。我个人较喜欢蔷薇的美,有点着迷的感觉,尤其她不顾家里人的反对一定要跟自己深爱的吕始光在一起,这种女生现实中几乎是不多见的,人美丽、可爱、个性直率,敢爱,这种女生也是许多男生心中的理想选择。那种美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抵抗的,而她的心又那么专一,真的是很难得。戏里也怪始光大哥真是有点狠心了,这么好的女孩子在面前不应该错过,否则真是终身的遗憾。世上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两个相爱的人不能走到一起。

爱情,爱情当你不慎错过的时候,只能让你后悔莫及泪流满面;爱情,爱情必须真心诚意,才能让你感觉安心可以依靠剧中蔷薇在车中最爱听的一首歌《爱呢爱啊》,让很多观众常常陶醉其中。这首优美的韩文歌曲,配合着始光和蔷薇真挚温暖的爱情,在观众心目中有一种永恒的画面感,总会异常感动。

韩剧《乞丐王子》在简单的剧情中,挖掘出了人性中最真、最纯的东西。这也让某些习惯了国产武侠剧善与恶直来直去较量的观众,看到这样以小镜头来发现真感情的电视剧,必然会感到耳目一新,进而备受感染。

这部韩剧对韩国的饮食文化和中药情有独钟,对普通百姓的家庭生活描述也特别擅长。每天看剧中女主角蔷薇的父母拌嘴也挺有意思的。虽然没有惊天动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却非常贴近百姓生活,而且崇尚传统礼教、因果报应。

乞丐王子韩剧 篇4

经典童话:乞丐王子

有一位王子厌倦了宫里锦衣玉食的生活,不愿意呆在宫里做王子,他经常跟国王吵架,并且吵得越来越凶,最后国王把王子赶出了王宫,一文钱也没有的王子成了一个乞丐。

乞丐王子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不再有仆人的前呼后拥,有时连街上的流浪狗都跟他过去,一只疯狂的狗竟然把王子的裤子撕开了,就连他的屁股上也被撕了一个大口子,王子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用一根草绳把破洞扎了起来。饿得实在太难受的时候,他跟一条狗抢馒头吃,即使这样他也不愿意呆在皇宫里做王子,他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路上乞丐王子遇到了一位老乞丐,老乞丐的胡子都够到了脚面上。

老乞丐告诉王子他已经活了一千多岁,走过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见过无数的稀奇古怪的事,每天他都会给王子讲一个很有趣的故事。王子告诉老乞丐他是一位王子,老乞丐听了王子的话哈哈大笑,说:我活了一千多岁,从来没听说过有人不愿意在王宫里当王子,却要当一个乞丐,那个人不是天下最蠢的傻瓜吗?

乞丐王子和老乞丐结成了一老一少的好伙伴,一路上他们过得很快乐,讨到一个馒头的时候,王子会把大半分给老乞丐吃。在破庙里,王子会让老乞丐睡在稻草上,而他躺在地面上就睡着了。

一天老乞丐要死了,他告诉乞丐王子他没有什么可以留给他,只有一个破口袋,里面有一个要饭的破碗,最后老乞丐让王子相信他真的活了一千多岁,他喜欢当乞丐,老乞丐在幸福中死去了。乞丐王子把老乞丐送给他的破袋子系在了腰上,他又开始了他的乞丐生活。

接下来的几天,乞丐王子只讨到了一点吃的,躺在四处露风的破庙里,他已经饿得两眼昏花,端着老乞丐留给他的破碗,他的眼前出现了幻觉,看到了碗里有一只肥肥的鸡腿、勾着汁的红烧肉,还有白白的米饭,乞丐王子忍不住端起碗狠狠地吃了一大口。乞丐王子发现自己真的吃到了鸡腿,这不是幻觉,他心里想的东西都在碗里,他用手三下两下就把碗里的东西吃光了。

乞丐王子说:要是能再吃点心就更好了。碗里又出现了香喷喷的糕点,他还想吃点水果,出了皇宫这么久了,他都忘了水果的味道,刚想完红红的火龙果装满了一碗,王子吃得饱饱的,他躺下睡着了。临睡前他想要是像皇宫一样暖和就好了,他腰里的破口袋打开了嘴,它向王子吹着暖暖的风,像夏天的风一样温暖,王子睡得很香,睡得死死的乞丐王子不知道是老乞丐的口袋让他睡得那么温暖。

第二天一早起来,乞丐王子一点也没感觉到冷,他想起昨天晚上的事,觉的像一场梦一样,为了证实昨晚的事情是真的,他说:破碗呀破碗,如果昨天晚上真的不是做梦的话,给我几个馒头吧。果然几个馒头跳到了破碗里,乞丐王子相信了昨天晚上的事不是梦,他太高兴了以后再也不用挨饿了。

乞丐王子韩剧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王子与乞丐》,文中主要讲了平民窟中的小男孩——汤姆阴差阳错的与英国王子爱德华六世互换了身份。使爱德华以汤姆的身份在民间走了一趟,在民间走时,先被白金汉宫的门卫教训,然后被市民扔石子,被孤儿院的小孩追赶。逃到汤姆家中时被汤姆父亲殴骂,老牧师安德鲁因为为爱德华挡下了木棒的打击结果死了。爱德华只好与汤姆一家四处逃难,路上遇到武士麦尔斯,索性被救。王子深深了解了民间疾苦,汤姆也体会到了统治一个国家的艰辛。

这个故事里隐含着人人平等的观念,而且告诉我们如果想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就必须要接受教育,必须做无愧于良心的事,还要有勇气。

不同的人身份可以不同,要紧的是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只有这样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要有爱心。

乞丐王子韩剧 篇6

我看过一本书叫《王子与乞丐》,这本书是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个故事发生在16世纪的英国,在一堆垃圾旁边出生了一个孩子,孩子的出生都没人正眼瞧过。同时在皇宫里也有一个王子出生,皇宫贵族们为此狂欢了几天几夜。十年后,他们都已经长大了,名叫汤姆的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乞丐,另一个孩子成为了王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相遇了,他们惊讶地发现双方长相竟然完全一样,所以他们成为好兄弟。王子想体验汤姆的生活,汤姆也想感觉王子的辉煌生活,所以他们决定交换身份,体验彼此的生活。

汤姆的父亲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喝醉酒以后就打汤姆。汤姆成为了假王子以后,取消了一些野蛮的暴力惩罚,解除了一些无辜囚犯,得到人民的支持。加冕仪式的时候,真王子突然出现,汤姆说:“这才是真正的王子”,王子后来留汤姆在身边,帮助他治理国家的事。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喜欢汤姆这个角色,因为他善良、诚实和正直,当无辜囚犯被判处刑法时候,他挺身而出营救他们,当众人侮辱王子的时候,他站起来,澄清王子的身份。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人一定要有一颗仁慈的心。

乞丐王子韩剧 篇7

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王子与乞丐》,故事中两个主人公的曲折经历,令我深有感慨。

一座城市中同时降生了两个婴儿,而面对他们的命运却如此不同,一个生来就是王子,一个注定要成乞丐。可是命运偏偏和他们开了个玩笑,阴差阳错地让他们相遇,让他们长得如此相似,又让他们彼此互换了衣服。于是,两个人都过上了一段与以往不同的生活。经过曲折的经历,最终两个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个故事,我得到了很多启示:

首先,一个人出生的家庭不一定能决定这个人将来的生活。一个人长大后过什么样的生活是要靠自己的不断努力的;

其次,一个人无论贫穷和富裕,都应该坚持做一个诚实的人;

最后,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最后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看了《王子与乞丐》的故事,我更加珍惜现在我的幸福生活,同时,我会向故事里的小王子学习,学习他不怕困难、坚持不懈最终达到目标的精神,在学习上取得好成绩。

乞丐王子韩剧 篇8

我很喜欢马克˙吐温的作品,像是汤姆历险记、顽童历险记、跳蛙..等,都充满了幽默趣味。当我发现乞丐王子也是马克˙吐温的作品时,就迫不及待的拿起来阅读,但这却和我以前看过的作品截然不同。

看完这本故事书让我感觉很伤心,虽然长相接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少年则是在大 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少年的命运却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像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像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还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的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有暴力的家庭,酗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幸好汤姆是个有上进心的小孩,他会利用时间去向 神父学习读书、写字,也看了很多书籍,汤姆也非常善良,当他知道为他伴读的小孩会因他不认真而受到处罚,他就会努力学习来帮助这个伴读男孩。

每个人都想成为一名众人仰望的王子,但更重要的要像乞丐王子中的两名主角一样,去了解别人的生活,而且努力帮助他们。我们应该用体贴及关怀的心多注意周遭的人,并伸出双手去帮助有困难的朋友,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一个受到许多人喜爱与尊敬的人了。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合集8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在阅读了匆匆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那么该要如何写好匆匆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1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后,我感到时间是多么宝贵,来去是如此的匆匆。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最深刻: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从这句话我感受到,时间是有限的,不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意义的事,虚度年华,最后两手空空地离开。

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我做到了吗?每到周末的早晨,我总是赖在床上迟迟不愿起来,早晨最宝贵的锻炼时间就被我浪费了。起床后,又总顾着玩,不想坐到书桌前提起笔写作业,总是想过一会再写吧,时间多得是,但时间不会因为我而停下,不知不觉中,天就黑了。唉,时间怎么去得那么快想要抓住时间,那只有一个办法:和时间赛跑。本来计划用上午小部分时间做语文作业,下午小部分时间做数学作业的,就把上午玩的时间用来做数学,腾出下午的时间就可以阅读有益的课外书。既可以增长更多的课外知识,又不让时间白白浪费掉。不仅在学习上要和时间赛跑,在生活上也要如此。学会和时间赛跑,就会感到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乐趣,充满了意义。其实,时间并不是要匆匆地离开,而是你自己让它从手中溜走了。虽然我们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跑快一步,如果加把劲,有时可以快好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用途却很大很大。

看着西下的太阳,我想:虽然我不能把今天的太阳留住,但我可以让它停留的时间更长些。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2

朱自清的《匆匆》,围绕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学完整篇课文,我内心感触良多,不禁写下了一篇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3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著名散文《匆匆》,使我深受启发。

《匆匆》主要讲了作者朱自清对时间的感叹,感叹时间来得匆匆,去的匆匆,同时也让我们珍惜时间,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让它白白流失。

当读完这篇文章时,我突然感觉到时间是多么重要,我们平时在虚度光阴的时候,根本就忽视了时间的存在,如果我们把吸毒看作是一种慢性自杀的话,那么浪费时间也就等于一种愚昧无知的慢性自杀!

想到这里时,我突然回想起一句名人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意思是时间就像金钱一样宝贵,但是金钱永远买回不了时间。这使我想到日常生活中,我常常打发时间,没有合理的安排时间,有多少宝贵时间从我手里白白流走呀!这些来之不易的时间被我白白浪费了,我感到无比的羞愧和脸红。

从古到今,有许多名人都懂得抓住时间,把握时间。在生活中,你看看那个学习好的同学不是懂得抓住时间的?相反,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天天虚度光阴,只知道上网,打游戏,无聊的虚度光阴,与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相比,他们损失了多少宝贵的财富呀!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4

《匆匆》这篇散文告诉我们。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是啊,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两张照片时,都会有这种感觉。一张照片是我三岁时吃面条的美照,照片中的我眼神熠熠发光,脸蛋肥圆,下巴上占着绿色的面条里的菜叶,眼前一只蓝色翠边的花碗格外显眼;另外一张照片上显眼的还是那只相同的蓝色花碗,依然是我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面条,只是这时的我已经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微笑着。看着长大的自己,感觉时间过的真快啊!过去的时间真的不再回来了。哎!现在真想知道自己躺在摇篮里是什么感觉,真想知道像宝宝一样被妈妈抱起来是什么感觉!可是,这些时间都已经悄悄溜走了。

我在吃饭时,时间匆忙地逃走了。吃完饭,我去看电视,时间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飞到了一个谁也找不见它的地方了啊!

时间啊,你能告诉我,你飞去哪里了?为什么你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不回答我,但我知道,我们不能让时间停止,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浪费时间,好好的利用时间。当我们做了这件事,就不要再去同时做别的事情,而且我们还要把所做的事情努力做好。这样,我们就能抓紧时间了。

让我们把每一分钟的时间都变成更有意义的吧!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5

读过匆匆这篇散文,仿佛有千言万语闷在心头。却说不出口。

来的都要来,去的也都去。一件事发生后又来啦一件事。时间也随着这么的事一分一秒流失。这世上为什么要有时间这个限制!令人空虚三千七百三十多天就这么默默的流失,也不知道流在那里,如一滴水滴在大海再也找不到那么的一滴相同的水。在这三千多天里只带给家庭的一些温暖,与同学的快乐与悲伤……在这时间里人人求名求利。要这么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我们来这个世界是干什么的?来这里要到哪里去?为什么会来这里?是来享乐的吗?那为什么又有人生九苦一份乐?来受苦的吗?谁那么没事干。

三国演义开头词:“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堵上,看惯秋月春风。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6

当一个人静静的坐下来,去思考一个问题,时间去哪了?所有人都珍惜时光吗?

就如朱自清所言的,“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水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日子过得像大海的水流一样快,像针尖上的一滴水那么渺小。

“时光飞逝,光阴似箭。”现在的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想想当初在学校、在家里……浪费的那些时光。“日子从水盆里过去,日子从饭碗里过去,甚至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表示除了日常生活中的不经意让时光流逝并且节奏很快。

俗话说得好“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别说时光非常短暂,只要你去努力了,也就感觉到十分漫长,既然过去了,什么也别想获得了!

我劝大家珍惜时光,不要白走一遭。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7

在预习课文中,我无意读到朱自清先生写的《匆匆》,刚开始,我只是觉的文章写得很好,我又读一遍,才发觉得文章写得是关于时间的,读了之后,我一直在想文中的一句话: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返呢?

我又把课文多读了几遍之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原来,日子在我们洗手的时候溜走了,吃饭的时候溜走了,默默的时候溜走了,睡觉的时候也溜走了。我觉得时间在每一个人的人生里,都有不同的价值和意义,有的人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如果你浪费了,你的人生就没有了色彩,如果你好好的珍惜了,时间就会在你的身后结下硕果累累,使你的人生从此变得五彩缤纷。

我觉得时间是非常公正的,它从来不给人多施舍一秒,也从来不给人多慷慨一秒,它是用金子银子也不能买回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它,不能让它们就这样无缘无故的从我们身边溜走,我的小学阶段快走完了,我要更加抓紧时间去复习,把握小学最后一段的美好时光。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去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少年吧!

 

阅读匆匆的收获和感受 篇8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朱自清的散文——《匆匆》,给我很大的启示。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自从1919年5月那次“五四运动”后,朱自清开始了写作,用文笔拯救国人的心灵。他的散文成就很高,写景抒情,委婉细致,意境清新幽雅,语言质朴而有风采。

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珍惜时间”,把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来去匆匆描写“如一滴水落在海里。”提醒人们珍惜青春,珍惜时间,因为时间一去不复返。正如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说的那样,时间很宝贵,就是再多的金子也买不走它。

时间是最伟大的,它毫不自私,它给予每一个人每天的时间都是二十四小时,如果人们整天浑浑噩噩,它给予人们的时间就不是二十四小时了。比如朱自清,他认为自己没有珍惜时间而显出无奈和惋惜,但是他写《匆匆》时,才二十多岁,并且已从清华大学毕业,和俞伯平一起办了诗刊,这已经是很大的成就了。

我们已过去了四千多日子,我们是否在虚度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如果我们现在不努力,以后老了再来后悔,那不为时已晚了吗?趁我们正值青春年少,朝气蓬勃,好好珍惜时间吧,利用好时间每天给予我们的二十四小时,利用“碎片时间”来做更多的事情,时间就会为我们效劳,让我们利用短暂的时间来创造更大的价值,岂不是更好?

让我们好好珍惜宝贵的时间,做一个尽全力的自己,这样我们才不会后悔。让我们努力拥有一个多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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