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优质读后感)。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在我们上高中后,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库。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会不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优质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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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读后感)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疯娘》(精选优质读后感)


一本书,可以奠定一种品质;有一个故事,同样也能触动人心。

我在寒假里,看了一篇叫《疯娘》的文章。故事讲述了23年前,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年轻女子流落到村庄里,“奶奶”为给家族“续上香火”,让“父亲”把她娶回了家。但“母亲”生下“我”后,“奶奶”便狠狠地把她赶走了。可没想到正当“我”6岁那年,离家出走的“母亲”居然回来了!我望着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我”显得十分失望,对她十分冷淡。可谁知在“我”高考时,“母亲”竟为“我”摘野桃而坠入山崖,望着倒在血泊的“母亲”,“我”不禁失声痛哭。其中也蕴含了母爱的伟大,特别是生命被死神骤然逼紧时,更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壮观”!母爱,她不求回报,只求子女长大后,能记得这个把他抚养成人的家,常看她就行了。一种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这是一篇让人催人泪下的故事!是母亲在大雪山上,她咬破手指喂婴儿,自己却成了一尊永久的雕像;洪水来临,她手举幼儿,自己却消失在水中;地震时,她将孩子紧护在怀中,自己却永远闭上了眼睛......

其实,并不只是奉献了生命才能显出母爱的伟大,在我们生边处处可感受到爱的存在!

当我们生病时,母亲总会在床头望着我们,抚摸着我们的额头,眼中充满了心痛;当我们想要某样东时,母亲总会在第一时间为我们买来,希望能看到我们开心的笑容;当我们考试没考好而失落时,母亲总会不停地安慰我们,期待我们破涕为笑;当我们取得优异成绩时,母亲总会在一旁露出欣慰的笑容,心中的喜悦远胜于我们......母亲的一言一行都渗透着对子女的爱!

记得有一件事,我仍历历在目!

有一次数学考试,我考得十分不理想。回到家,我把试卷交给妈妈,转身就走开了,泪花大滴大滴地往下落。不知何时,妈妈出现在我身旁,慈爱地摸着我的头说“嵘嵘,你知道这一次错在哪儿吗?”我含着眼泪,咬着嘴唇,摇了摇头。妈妈笑了笑说:“你考试不能只能想得高分,要用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每一次考试,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当时的我感到一股暖流流过全身,心中似二月的春风一般温暖!泪花又一次落在了桌上,可这是被母爱感动的泪。它溅起了无数的泪花,变成了爱的结晶,是妈妈在我心里播下了希望的种子。啊!母亲的爱是一本深奥的书,需要我们敞开心扉,感真悟;母亲的爱是一杯甘醇的酒,需要我们屏息凝神细心品味。母亲对儿女的爱,就像天对地的爱,当我们“酷热”时,母亲就“飘”起一朵“白云”“遮”住“太阳”;当我们“干涸”时,母亲就会“下”起一场“大雨”滋润我们......

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那是天地间一种最无私,最无悔,最宽容,最仁慈,最圣洁的爱-------母爱!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精选优质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品读了一本书,名叫《吃狼奶的羊》。读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思绪的浪花不停地翻滚着。

《吃狼奶的羊》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母狼乌云飞被雪崩夺去了孩子,而她却偶然养育了一只小羊羔,但被狼群发现,经过一番波折,小羊羔流火云成为了狼群中的一员。寒冷的冬天,流火云离群出走,认识了同龄公羊小黑角,成为红石岩山羊群中的一员,并带领羊群勇敢的抗击豺狼虎豹。虽然流火云最终被嫉妒她的羊群头羊害死,而他英勇抗击豺狼虎豹的传奇却被留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弱小的生命,努力拼搏,一样可以变得强大。弱者并不是永远的弱者,在努力的锻炼下,终有一天会变成强者,努力拼搏,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好。古往今来,弱者通过努力蜕变成强者的事例比比皆是。例如古代伟大的孔子,他幼年丧父,被伙伴们所嘲笑,而他并没有放弃,刻苦读书,把串书的牛筋都翻断了,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文学家与思想家。再比如领袖毛泽东,他出身贫寒,无钱买书,于是走十几里路去亲戚家借书,白天放牛,晚上读书。这也使他有着伟大的抱负,最终成为受人民爱戴的国家主席。连领袖毛主席都能做到,何况我们这些普通的人呢!由此可见,努力拼搏,努力改善自身的缺点,努力改善自己的环境,才会成为强者,才会成为最后的成功者。我又联想到了我自己,平时我并不喜欢运动,体育成绩有时不太好,还特别惧怕仰卧起坐,自从我读过这本书后,我想我会弥补自身体育方面的不足,加强运动,努力锻炼,只要坚持不懈,最终会成为一名“运动健将”。

拼搏奋斗,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把困难当成前进的动力,才能成为最终的胜者。这就是《吃狼奶的羊》给我的启示。

《疯娘》(优质范文)


昨天下午,我看了三个小时的课外书,我的眼睛盯在一篇文章的题目上不动了。文章的题目叫《疯娘》,作者是三恒绩,我就开始细读这个故事。

23年前,一个女子来到了“我们”的村,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疯子。父亲已35岁了,手因绞断截肢。看到女子还有几分长相,就结了婚,生了“我”。家里有了娘常揭不开锅,于是准备把她撵走。后来真撵走了娘。娘一走就是5年,6岁那天,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脏兮兮的球,讨好的给我,还叫着:“小树球……球……”我扭头就走,这娘我不要了。记得小时候,我被人家欺负,疯娘一下子把欺负我的小孩举到头顶,然后摔进水池。后来我上大学了,我娘不幸从树上摔下深涧,手里还握着一个为我准备的野鲜桃。

这篇文章我读了几遍,每次读都会看出眼泪。这年头,让人流泪的东西越来越少。不是因为我的心变得坚硬了,而是情感太多。要么是胡编乱造,要么是滥情,要么是为写而写,难以激起共鸣。一个疯妈妈能在山路上来回走三年,就为了能给孩子送吃的,她心中有妈妈的情怀。只有涉及孩子,她才会清醒。一个疯子,她唯一的灵魂在于她是一位母亲。

疯娘攀上峭崖摘鲜桃,失去了性命,她是疯癫的,但与伟大母亲一样,毫无保留地给了孩子整个世界。

一个疯子,一个母亲,不惜用生命去换来孩子的开心,在意义上,疯与不疯有何区别?这时她是混沌的,但一触及母性,她会比任何人都要清澈明亮。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优质范文)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读《疯娘》有感(读后感参考)


母爱时时刻刻都发生在我们身旁,读《疯娘》一文让我黯然泪下,我为疯娘的不幸,为疯娘的爱。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熟知父母。疯娘不疯,纵然她神志不清,20公里羊肠山路娘牢牢记住,风雨无阻。疯娘不疯,纵然她受尽凌辱,也不顾自身安危去摘儿子最喜欢吃的桃子而失足摔下悬崖。儿子悲痛,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跟着落泪。儿子也考上了湖北大学。疯娘不疯,疯娘的爱是人性的光辉。

母爱之恩与江河同流,与日月同辉。有一个母亲用自己的双手接住了楼上掉下来的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自己的右手粉碎性骨折,她的就是大爱,不仅爱自己的儿女,还爱天底下所有的人。有一位母亲生下了三胞胎,三个女儿以及自己都很美丽,可上帝就那么狠心让她患上了绝症,不久将离开人世了,她拍下了以后女儿结婚时对她们的祝福,生怕当时没有母亲的陪伴而孤独。母爱是人间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马路上一位英俊的男子牵着自己瘦小的老母亲过节过街,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柔和的春风中,女儿喂母亲水果,母亲笑着说不用,你先吃。回家路途中,儿子帮母亲拿包,行李,右一包左一包,头上满头大汗,但他不觉得累。

人生短暂而漫长的征途上,给你快乐的也许是你的朋友,让你进步的也许是你的事业,但使你温暖的必定是你的母亲,母亲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人,是永远的阳光地带。

读了《疯娘》,每一个人都会被这无言的母爱所感动。让我们用自己的心在生活中去寻找母爱,并珍惜现在的这默默无闻伟大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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