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600字 ·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读后感)。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我们会发现,喜欢读书的人,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这就是读书的重要性。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读后感)"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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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优质读后感)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疯娘(精选读后感)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读《雪》有感(精选读后感)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鲁迅之笔,永远那样风情万种,耐人寻味,我用心揣摩,思绪万千……

这篇咏雪散文,歌咏着雪的孤独与安静,那些呵着紫芽姜般的孩子,不亦乐乎地塑罗汉,世界突然更安静,雪,在落,纷纷扬扬地在落……结尾,这个敲响心声的结尾,竟这样唱:“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我猛地合上书本,情不自禁地紧闭眼睛,心里“咯噔――”直跳,“金豆”转眼就要顺流而下,滴落尘世。

不是么?雪承载着坚强的内核不惧易化,在空中飞腾,绽放生命,而人畏畏缩缩,躲在“泥泞”的角落里,像只老鼠,见了“猫”就跑,丢下一切,不管不顾……不是么?雪拥有圣洁隽永的灵魂,一颗小小的“冰心”,透视着一个“明媚的春天”,而人,还镜子面前自卖自夸,毫没察觉到自己的污浊,仍在执迷不悟中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不是么?残酷黑暗的夜中,雪的生命依旧持续着,如同“夜空是另一个世界,星星是它的子民,谁也不排挤谁,彼此密密地挨近”,而人,选择了属于“狗”的自由不知廉耻地活着,凭谁问?祖国衰矣,尚能走矣?又有谁迷迷糊糊问:“何谓真魂?”我凭心应也:“不逆寡者,不雄成者,不谟士者,是谓雪魂”……

愿《雪》历久弥新,愿《雪》撒满人间,永驻心间。

在这喧嚣的人海上,与其做一朵温室里的牡丹,还不如做一片――死掉的雨――雨的精魂――雪,有愿以悔,不以牙还牙。泥土中,不亢不卑,生活中,仰起脸来。既然选择了远方,便要顾得风雨兼程。

雪虽不能言,我却许三友!

这片《雪》读来趣味无穷,令我回味无穷!

是的,这是发自肺腑的心得,是无数共鸣的心声,是心声中的一股清流!

读《呐喊》有感(精选读后感)


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在寒假里,我读了《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短篇小说合集,其中收录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药》等十四篇小说。这些小说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一直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在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有强烈的爱国思想,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智慧才干,是我们的骄傲!

在这么多的小说中,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讲的是一个“狂人”的故事,他觉得谁都要吃了他,杀害他:出门发现赵贵翁的眼色很怪,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自己就觉得他们要谋害他;女人打她儿子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觉得女人想咬死他;无意间听到狼子村佃户对大哥说,他们村里一个大恶人被大家打死了,几个人挖出他的心肝来炒着吃,看到大哥不住的点头,便想到了“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越来越相信大哥和他们一伙要来吃自己;大哥带来的医生叫他多休息,他认为医生要把他养肥,可以多吃点肉;后来又觉得妹妹是被大哥杀害的。最后,他鼓起勇气发出呐喊:“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其实,我觉得文中的“狂人”,就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害怕和抵抗他们人吃人的惯例。

所谓的人吃人,也就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残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当然,在古代也常有人吃人肉的事。可见封建社会有多么可怕。记得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可见鲁迅先生多么的不容易,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已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只为走出黑暗,走向光明。

这就是不屈的中华精神!

读《简爱》有感(精选读后感)


【第1篇】

沉静于大地的阴霾,蛰伏于寒冷的冬季,四月的芬芳唤醒着沉睡的灵魂,在无边黑暗后找寻到未来的光明。朴实无华的种子,黑暗的世界,造就美丽与坚强并进的心灵。——题记

迷惑在进行,反抗在进行,寻找也在进行。她豆寇年华就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遭受着表姐姨妈表哥的辱骂,身无朋友相伴,体无衣物相扮。都说,艰苦的遭遇与困难,会摧残一个人的的内心,让人自暴自弃,怨天尤人,可曾想,简爱,这个名不见经传、出生平凡的的她,而是自力更生,将别人对她的嘲笑与侮辱看作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与鼓舞,作为自己前进的方向与动力,这些行为换回了简爱内心无限的强大信心和坚强不屈、矢志不渝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简爱的故事绝非灰姑娘的翻版那样简单。一次又一次的对话,一次次的猜测与怀疑,一次次的眼神碰撞与心灵邂逅,真情与考验,罗切斯特发现,在这个人浮于事的世上,一位普通家庭教师竟然言谈举止如此落落大方、说话行为有礼有节,在罗切斯特的庄园中,她既没有因为自己的地位与身份而哑口无言,羞羞答答,而是通过这个机会勇于倾诉自己灵魂深处的精神,敢于表达与交流。简爱虽然个子矮小,相貌平庸,但她小小的身躯骨子里竟隐藏着常人无所具备的自尊自强与自信自勇。不知不觉中,罗切斯特与简爱便坠入了爱河。然而,厄运再一次向简爱袭来,原来,罗切斯特已有妻室,但这位女子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罗切斯特想让简爱代替妻子,但是,这是一种欺骗,简爱的自尊心又一次驱使她远离,她毅然离开那里,来到传教士家并与传教士结为兄妹。经过一个又一个冬季,心灵的呼唤,让简爱断然拒绝了传教士的爱情,准备与罗切斯特久别重逢,当她来到罗切斯特故居时,目瞪口呆。荒原里满目苍夷,原来,罗切斯特为了解救发疯点火的妻子,双目失明,单腿残疾。简爱在阔别已久的花园与罗切斯特重聚,当两人相遇之时,罗切斯特已失去了往日的英俊潇洒。而简爱如同清新的茉莉,一如既往保持着她的天真活力,她对罗切斯特无怨无悔,在简爱的照料下,罗切斯特重新找回了往日的活力,并有了他们的孩子,天下有情人终有眷属。

合闭书目,屏息凝视,心生感慨,简爱,这位谜一般的女性,在金钱面前,获得叔叔的遗产后,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坚信,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欲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自始至终只钟爱于一人,无论那人由曾经的无限辉煌转为残败堕落,由家财万贯转为家徒四壁,她从来没有被别人的花天酒地、财家子弟威逼利诱,迷失自我,她始终不离不弃,我想,这便是人间真爱吧。在当今社会里,有许多人为了图谋别人家里的优越条件与财富,结果挥霍一空,人财两空,失去了青春,失去了幸福。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人生与人生是没有可比性的,我们人生怎么样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感受。你一辈子都在感受抱怨,那你的一生就是抱怨的一生;你一辈子都在感受感动,那你的一生就是感动的一生;你一辈子都立志改变与这个社会,那你的一生就是斗士的一生。其实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是出身豪门,都是要靠自己的。你要相信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希望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这故事不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童话没有一点人间疾苦,这故事是“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真心了么?不,你错了,当我们穿过坟墓来到上帝面前,我跟你一样有灵魂!”

简爱,平凡简单的爱。

简爱,温暖幸福的爱。

简爱,尊严自信的爱。

她叫简爱。

【第2篇】

《简爱》一出版就轰动了英国文坛,它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勃朗特一家三姐妹家境贫寒,都是英国文坛著名作家,她们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夏洛蒂·勃朗特有着和《简爱》这本书主人公相同的经历:出身贫穷,在有钱人家做家庭教师维持生计。她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精神,在十九世纪的英国,那个歧视妇女的时代,硬是用她的汗水和心血敲开文学殿堂的大门,虽然她只活了39岁,但是她依然是我最敬佩的作家。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接着一遍又一遍的读,简直爱不释手。《简爱》这本书可以说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本书以主人公自述回忆往事:描述了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寄养在舅妈家,遭到舅妈一家人的虐待,但是简?爱有着顽强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后来被送到冷酷而艰苦的寄宿学校,终于长成为一个勇敢坚强的女子。18岁那年,她在罗切斯特的庄园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她长相并不美丽,而且个性独立,但是,她却赢得了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后来,简?爱遭受爱情变故与打击,历经生活的磨难,终于和一直爱恋着她的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获得了幸福。

我最欣赏《简爱》中简?爱在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对白,简爱虽然是一位家庭教师,但她不卑不亢的话语依然让我震撼:“你以为我穷,不漂亮,就没有感情吗?如果上帝赐给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于离开我的!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的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的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我暗想:就是当时罗切斯特先生也会被简?爱独立高贵的言行所折服吧!的确是这样的,人永远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多么富贵,都和常人一样,都要经历生老病死;无论你多么聪明,都会和常人一样,随着年龄的增大,记忆力逐渐衰退。无论你多么美丽,都会和常人一样,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暗淡无光……人都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的灵魂和心都是一样的。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身处逆境中她依然选择了坚强面对,在逆境中她从来没有灰心过。每一个人都是由弱小,经过后天的学习、奋斗才具备一定的能力,才变的强大。不要因为弱小而不敢与人竞争,弱者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要相信弱者不弱,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不灰心,用坚强的毅力不断进取、认真对待,发挥自己的优势,终有一天,你的努力会弥补了你的不足,就能获得别人也许苦苦求索也无法得到的东西。是简?爱让我学会了坚强地面对生活的挫折,要做一个拥有坚强毅力的人。这也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值得每个人去读。

【第3篇】

昂首,向日葵——读《简爱》有感

简·爱,她相貌平庸、出身贫穷,却坚信人人平等。

《简·爱》塑造了一个生而不幸、历尽艰辛、敢于奋力抗争和顽强追求的倔强少女。她面对冷漠的表姐们,狠毒的舅妈,野蛮的表哥和拥有巨大财产的罗切斯特先生,并没有选择屈服,而是顽强勇敢地与恶势力抗衡,勇敢地表现自己的独自人格,最终才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

《简·爱》里有一个小人物很不起眼的,却令我印象十分深刻,她就是海伦·彭斯。幼时的简·爱与海伦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海伦,面对别人的欺压,却总是去包容、理解他人。我记得海伦说过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仇恨就像一盏灯,我们并不需要像飞蛾一样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被弹开后再锲而不舍地扑上去,那样只会伤害到自己。于是,在不公平面前,海伦·彭斯选择逆来顺受。当看到海伦因为生病而去世时的那一章时,我和简·爱一样,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为一个善良的人离去了而失落悲伤。这虽然只是书中的情节,我却感觉那么地真实。

与海伦·彭斯不同的是,简·爱选择了与一切抗争。简·爱懂得反驳、回击伤害她的人,想要引用一下简·爱在书中说过的一句话,“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简·爱说的话就正好反映了社会最底层最想表达的愿望,那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卑贱、高低之分,人人都是平等的。

罗切斯特,这个正直、善良的先生。他对待简·爱,总是那么的温和。才赢得了简·爱——这个倔强女孩的爱情。他们俩就像是彼此生活中的阳光,照亮了两人的心灵。虽然,简曾离开过他。

故事的结局还算幸福圆满。虽然没有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公主最后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那样的结局——罗切斯特先生的庄园被烧毁了,他的眼睛也失明了,成为了一名残疾人,但却换回了简·爱的爱情。我想那是值得的,罗切斯特先生也一定那么想。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脑海中浮现的是简·爱的背影:挺直,坚韧,宛如生命力最旺盛的一朵向日葵……

【第4篇】

利用假期我阅读了《简爱》这本著作,感慨颇多。简爱就是一个战士,追求着内心的一切……

简爱追求着自尊自主。叛逆反抗。在盖茨黑德府的时候,面对表哥表姐以及舅母的蔑视与压迫,她一开始选择了隐忍,但愤懑不平早已在心里萌芽。终于有一次------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于表哥肆无忌惮的辱打,仅仅十岁的简爱再也抑制不住,她选择了反击------她不仅用言语诉说着她所受的一切委屈与悲愤,并且用她瘦弱的身躯和微薄的力量抵挡着表哥约翰的欺凌。哪怕后来她被里德舅妈关进红房子,哪怕她受到了难以抚平的内心的创伤,但简爱这次漂亮的还击体现了她的尊严。也许在大人的眼中简爱就是这样一个叛逆反抗的女孩,但我却为她的自尊自主而拍手称快!

简爱追求着精神上的自由与平等。在简爱那个年代,人们阶级思想严重至极,自然婚姻也讲究门当户对------这种思想在人们心里扎了根。但简爱是一个例外,当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自己的主人后,她没有选择卑微地掩藏起这份感情,也没有选择潇洒地转头离开,她选择了坚守!在地位如此悬殊的情况下,简爱勇于去爱,她坚信精神上人人平等。一个贫穷的家庭教师斗胆爱上一个上流人物,这太过于荒谬,无异于灰姑娘与王子,几乎不可能结果。但简爱却不这么认为,在感情问题上她不卑不亢,她始终认为精神上人人平等,所以她敢于和罗切斯特说:“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在同你的灵魂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是啊,本来就如此!多么坚毅的女子,多么有力的话语!罗切斯特也正是因为简爱不懈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与平等,感到自惭形秽,也深深地欣赏着简爱!

简爱追求炽热的。真正意义上完整的感情。她能勇敢地追求与罗切斯特的感情,也能毫不犹豫地离开她。在知道罗切斯特已经有了妻子之后,她没有不顾一切地继续争取这段感情,也没有圣母般地原谅他,她选择了转身离开。在她看来,感情一定要是炽热的,所以她在面对帅气的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理智的拒绝了;在她看来,感情也一定要是完整的,没有其他人,就只有他和她,所以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一切,甚至为了救他的妻子而失明时,简爱又毅然回到他身边。

几百年了,《简爱》这部小说仍然没有褪色,简爱这个人物形象仍然没有被磨灭,这是因为简爱所象征的是自主的。伟大的女性形象,“在精神上人人平等”,不管是贵族还是乞丐,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现在,联合国有许多女权大使,如艾玛·沃森,“沙漠之花”毕莉丝·迪里等等,我想她们也是简爱精神的延续!

简爱就是一个战士,追求着内心的一切!

【第5篇】

这两周我看完了《简爱》这本书,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简·爱从小在舅妈家的可怜遭遇,但她却依然很坚强地去面对生活。

我看见了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许多人欺负,和上帝对她的种种不公平……看完了这些,我由衷地问自己:“如果我是简我能像她一样坚持么?”我相信我自己不会。从小我的生活环境太好了。一出生便是在爸爸妈妈的宝贝下长大,被视为他们的掌上明珠,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在后来看完了她在学校的表现,我总会想:“简好厉害!”,她经历了这么多上帝对她的不公,但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上帝,无论在多么艰苦的环境下,她始终保持着乐观的心态。我认为简·爱就像是一个结合体,一个机智,坚定,执着的混合体。她使我明白了坚持的道理:我们从小在大人们为我们精心铺好的道路上,偶尔大人们漏掉了一些小石头,而这些小石头便成为了我们生活中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困难,但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中的孩子们,一碰到些困难,就大叫大人们来帮忙,从来没考虑过自己解决,那么难道等我们长大了,生活上那些“大石头”还要让父母来解决吗,当然不!大人们爱我们,所以在小时候给我们留下的石头很少,如今我们长大了,怎么还能厚着脸皮继续让父母来帮忙吗?只要自己还有点感情的话,就不会这么做,世上哪一位名人不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石头”下成长的,当然,是每一位!

在当今社会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学会一点,那就是坚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面对什么,都必须积极乐观地去面对,坚定的走完生活道路!

读《活着》有感(精选读后感)


读《活着》有感我们为什么活着?这一直是人们在生命过程中不断思考的问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余华给出的答案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初读《活着》是在高中,浅薄的人生阅历让我有点不明自这句话的意思。那时的我是为了余华所说的“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认为我活着的理由是寄托在那些我还没有完成的梦想上的,我想环游世界,我想考个好的大学,大学毕业想找个好工作,工作以后有高薪,有房有车养活得起自己,还能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就是我那时浅显地活着可以说我是为了梦想或是物质而活着。现在再读《活着》,我有了更多的阅历,对我们为什么活着有了一点微薄的认识,也有了一些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经验。在患抑郁症的那段时间,空气仿佛都是灰暗的,每个夜晚都格外难熬,总是在想着要怎么死去才好。脑海中好像分裂出第二个我,对着那个黑暗的我说:好好活着,求你。那时候人生中最卑微的愿望对我来说,就是好好活着,多渺小。我对比书中的福贵,我觉得我没有他那么大的勇气。有人问我:“你觉得你应该活到多少岁?”我说,四五十岁左右吧。别人惊讶为什么我活得这么短,其实是我没有勇气去从容的面对逐渐衰老下去的自己,没办法接受自己有一天会接受别人的照顾直到死去,我甚至无法想象到那天。《活着》中,人们大多数看到的是福贵人生经历的坎坷,妻子儿女一个个离他而去,最后仅剩一只老黄牛陪伴在身边。诚然,我们的一生都在面对离别,家人朋友都会一个个离你而去,高亚麟说“父母是我们与死神之间的一道墙”,只有当一个人真正与死神接触时,才懂得生命的可贵。与死神直面接触还是在高中,曾经在一个班级的同学因为癌症去世,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仿佛亲眼见到一朵花的凋零,就好像你昨天才见过这个人,还和他打了招呼,今天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活着是需要勇气的,我想象如果我自己就是福贵,在面对这么多离别时,我定是痛苦的,但是我要带着这些永远不能抹平的痛苦生活一辈子,我觉得我做不到。《活着》中还反映了那个历史时期社会的黑暗,儿子有庆献血被抽死,福贵被抓壮......这些黑暗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人口买卖、地下卖血。事物在对立统一中存在,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当我讶然于当时社会的黑暗时,我庆幸我还好好活着并且顺顺当当地活了这么多年,我对每一条活着的生命有肃然起敬。“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势,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小说是生活的缩影,福贵的身上是很多人人生的映射,活着并不轻松,但是请你向着光亮的那方,好好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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