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一本书,可以奠定一种品质;有一个故事,同样也能触动人心。
我在寒假里,看了一篇叫《疯娘》的文章。故事讲述了23年前,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年轻女子流落到村庄里,“奶奶”为给家族“续上香火”,让“父亲”把她娶回了家。但“母亲”生下“我”后,“奶奶”便狠狠地把她赶走了。可没想到正当“我”6岁那年,离家出走的“母亲”居然回来了!我望着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我”显得十分失望,对她十分冷淡。可谁知在“我”高考时,“母亲”竟为“我”摘野桃而坠入山崖,望着倒在血泊的“母亲”,“我”不禁失声痛哭。其中也蕴含了母爱的伟大,特别是生命被死神骤然逼紧时,更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壮观”!母爱,她不求回报,只求子女长大后,能记得这个把他抚养成人的家,常看她就行了。一种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这是一篇让人催人泪下的故事!是母亲在大雪山上,她咬破手指喂婴儿,自己却成了一尊永久的雕像;洪水来临,她手举幼儿,自己却消失在水中;地震时,她将孩子紧护在怀中,自己却永远闭上了眼睛......
其实,并不只是奉献了生命才能显出母爱的伟大,在我们生边处处可感受到爱的存在!
当我们生病时,母亲总会在床头望着我们,抚摸着我们的额头,眼中充满了心痛;当我们想要某样东时,母亲总会在第一时间为我们买来,希望能看到我们开心的笑容;当我们考试没考好而失落时,母亲总会不停地安慰我们,期待我们破涕为笑;当我们取得优异成绩时,母亲总会在一旁露出欣慰的笑容,心中的喜悦远胜于我们......母亲的一言一行都渗透着对子女的爱!
记得有一件事,我仍历历在目!
有一次数学考试,我考得十分不理想。回到家,我把试卷交给妈妈,转身就走开了,泪花大滴大滴地往下落。不知何时,妈妈出现在我身旁,慈爱地摸着我的头说“嵘嵘,你知道这一次错在哪儿吗?”我含着眼泪,咬着嘴唇,摇了摇头。妈妈笑了笑说:“你考试不能只能想得高分,要用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每一次考试,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当时的我感到一股暖流流过全身,心中似二月的春风一般温暖!泪花又一次落在了桌上,可这是被母爱感动的泪。它溅起了无数的泪花,变成了爱的结晶,是妈妈在我心里播下了希望的种子。啊!母亲的爱是一本深奥的书,需要我们敞开心扉,感真悟;母亲的爱是一杯甘醇的酒,需要我们屏息凝神细心品味。母亲对儿女的爱,就像天对地的爱,当我们“酷热”时,母亲就“飘”起一朵“白云”“遮”住“太阳”;当我们“干涸”时,母亲就会“下”起一场“大雨”滋润我们......
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那是天地间一种最无私,最无悔,最宽容,最仁慈,最圣洁的爱-------母爱!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喜羊羊与灰太狼
我相信每个孩子都很爱看电视吧,你们爱看什么呢?我呢最喜欢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也许大家都知道这部动画片很幼稚,但是这部动画片也很有很多好看之处,就让我跟大家讨论一个我对喜羊羊灰太狼的看法吧。
这部动画片非常搞笑,而最重要的是,这部动画片的每只羊都有自己的优点和强壮,有的四肢发达,有的美貌如花,有的绝顶聪明,这里的每只羊都很,都有珍贵的友谊。
动画片中的灰太狼,是一个反派角色,经常和红太狼千方百计的抓住小羊,而且吃掉,可每一次都被喜羊羊他们就走,他们这种不离不弃的精神,令我很感动。
喜羊羊这部动画片的主要角色,他很勇敢,机智坚强,乐观,对朋友不离不弃,面对任何事情都很冷静,所以每次都能识破灰太狼的诡计,让灰太狼无法靠近小羊们,但美中不足的是,喜羊羊是慢羊羊的助手,孟洋洋做事说话都特别慢,喜羊羊都等不及,慢羊羊的第一句话刚从嘴里边冒出,喜羊羊想都不想就去做,因此导致了一些悲剧,懒羊羊被灰太狼抓回,狼堡,美羊羊却被灰太狼放入羊锅中,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喜羊羊是一个急性子。
懒羊羊同样是跟大家在大肥羊学校学习,可是因为好吃懒做,经常被灰太狼抓住,可又因为它能吃,经常把阳锅里煮羊的汤水喝掉,接着羊背着杨哥出去,经常把困在身上的布丁游泳圈吃掉,带着伙伴从狼堡跑出去。
美羊羊,美羊羊,就是因为长得美而得名,她不仅长得美,心灵也美,是羊羊运动会体操的冠军,同时还是营养学家,美容师,模特,服装师,小医生,只要与美丽有关的东西,他都样样精通,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这部动画片非常好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东湄小学朱玲丽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昨天下午,我看了三个小时的课外书,我的眼睛盯在一篇文章的题目上不动了。文章的题目叫《疯娘》,作者是三恒绩,我就开始细读这个故事。
23年前,一个女子来到了“我们”的村,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疯子。父亲已35岁了,手因绞断截肢。看到女子还有几分长相,就结了婚,生了“我”。家里有了娘常揭不开锅,于是准备把她撵走。后来真撵走了娘。娘一走就是5年,6岁那天,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脏兮兮的球,讨好的给我,还叫着:“小树球……球……”我扭头就走,这娘我不要了。记得小时候,我被人家欺负,疯娘一下子把欺负我的小孩举到头顶,然后摔进水池。后来我上大学了,我娘不幸从树上摔下深涧,手里还握着一个为我准备的野鲜桃。
这篇文章我读了几遍,每次读都会看出眼泪。这年头,让人流泪的东西越来越少。不是因为我的心变得坚硬了,而是情感太多。要么是胡编乱造,要么是滥情,要么是为写而写,难以激起共鸣。一个疯妈妈能在山路上来回走三年,就为了能给孩子送吃的,她心中有妈妈的情怀。只有涉及孩子,她才会清醒。一个疯子,她唯一的灵魂在于她是一位母亲。
疯娘攀上峭崖摘鲜桃,失去了性命,她是疯癫的,但与伟大母亲一样,毫无保留地给了孩子整个世界。
一个疯子,一个母亲,不惜用生命去换来孩子的开心,在意义上,疯与不疯有何区别?这时她是混沌的,但一触及母性,她会比任何人都要清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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