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2019-11-16

《东宫》读后感_2300字。

《东宫》读后感2300字

如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
因为看网剧,所以又重刷了一遍小说。原先一目十行看漏了很多,现下两两对照一番,发现网剧从台词到人设挺忠于原著。小说用女主第一人称,看见小枫一厢情愿看见的东西,那孩子活得糊涂,弄得我也糊里糊涂一带而过了很多很有内涵的情节。比如二皇子李承邺和李酽的兄弟情,毫不犹豫为对方死,那是真爱啊。小说中就一句话,李承鄞告诉小枫李承邺喜欢男人。剧里适时演绎了一段阴谋与爱情,还是来自原著,原著粉应该满意吧。
我也不粉原著,就是本着虐虐更健康的想法,又看演员挺合眼缘,且看看这凄美的爱情故事怎样被再现。然后,我发现,我心疼阿翁铁达尔王,心疼丹蚩第一勇士赫矢,心疼表哥依莫延,心疼被灭族的丹蚩人,在诡计多端又腹黑的顾小五面前,骁勇善战又耿直的丹蚩人,让人心疼。李承鄞(顾小五)不是不可以灭丹蚩,但是怎能喊着“阿翁”,结成兄弟,又娶了人家姑娘,然后就灭了丹蚩了。想都不敢想的恶,男主就顺手作出来了。
这个情节之后,什么情节都没有虐到我了。
曲小枫和李承邺据说是三世虐缘,这样的悲喜纠葛不就是他们自己求得的么,求仁得仁又何怨。
女主曲小枫,西州(小说里是西凉)九公主,她的存在就是表现美好——她长得美还有山泉般清澈的心地;表现自由——像小马驹一般的奔放洒脱的性子,不想去和亲就逃跑,逃去丹蚩王,不想看见李承鄞了,逃跑回西州;表现单纯直率善良——男主是一心一意玩权谋,她是不妄求爱情也不搞宫斗当然也不考虑和亲大义。作为异族公主和亲远嫁,还不得丈夫欢心(当然这个设定是假的,男主作为东宫太子,有事业要谋发展,据说要表演宠爱什么赵良娣,还说这是对女主的保护,唉,人生如戏,太子很有演技,我等不理解也要理解),加之我等观众上帝视角,知道女主惨遭男主灭族(唉,这是最致命的雷,一个什么波斯女巫,一个什么寺的高僧,看见他们的命格都是瑟瑟发抖的),这么悲催的人设,我愣是没觉得小枫惨啊!
为什么?曲小枫是剧里的团宠。
在西州时那就不用说了,到了豊朝,太皇太后就是像是亲祖奶奶,皇帝皇后不像亲爹亲妈那样宠,却比亲爹亲妈更放手,小枫是想怎样就怎样,成日天街上打架、酒肆喝酒、青楼厮混……这女子顽劣堪比纨绔,她居然一直被纵容。阿渡那是她的死忠粉,宫里的两位公主也是主动自愿成了好闺蜜,还有男二(中国好师父顾剑)、男三(忠犬大内侍卫裴照)两个好备胎。并且剧设是铁打的太子妃,流水的太子,李承鄞要是当不上太子,他连爱女主的资格都没有,哪里真的轮得着男主嫌弃女主啊。所以,小枫明明活得一片明媚,她却非要哭着喊着好像很忧伤。
看文看剧都听到一票人说男主渣,又说灭了女主外公家全族,还好意思陪着女主跳什么忘川,不记着自己对女主做过什么好好赎罪,居然大剌剌给忘了,真是又腹黑又渣。全剧最虐心的真的是李承鄞这边厢与人拜天地,那边厢给人灭族捞政治资本,气得我弃剧两天,才梳理好心绪接着被虐。但是,小说或者网剧给李承鄞的人物设定就是江山我是要定了,美人我也是要定了。玩阴谋耍诡计骗着小枫把人丹蚩族给灭了是真心的,爱着小枫也是真的(虽然我也是不明白,一个动机如此不纯的恋爱,也没认识几天,怎么就爱成这样了)。好了,跳忘川这件事其实是女主的玻璃心碎了,去寻死而已,男主跟着往下跳是身体诚实地跟着心走,陪女主殉个情而已。那个“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忧”的说法对小说中的人是个传说,是真是假还未为可知,真也好假也好没人去山崖下边的水里去捞他们的话,他们就是一个死,也成了一个传说。所以大家就别纠结了,男主不是脸皮厚要陪女主忘记自己的恶,而是情不自禁一起去寻死啦。虽然在男主与女主三年前的这次初见故事里,我真不明白,女主好歹傻白甜,就是被男主给骗了,男主明明腹黑心冷,也爱成这样?好吧,只能接受那个宿命论——三世虐缘。
但是,我觉得《东宫》最有意思的,真的是李承鄞这个人物的设定。又腹黑又专情,又冷酷又深情。恋爱该怎么谈,对于古言创作者来说是一个重大课题。没有李承鄞,小枫这样的人物在言情小说言情剧里是俯拾即是,没有创意的恋爱大家都不好意思写了,所以,李承鄞就是作者本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创设的角色。小说里从小枫的视角,看到男主心狠手硬处更多,网剧中陈星旭演得给力,男主的心狠和深情,和谐地在一个人身上融为一体,形象饱满更有说服力。他的深情与冷绝中间根本没有过渡,就是这样才觉得这个人物很迷人。《人间失格》中有这样的话“如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李承鄞天生就是一个帝王,他的热情放在了权谋与天下,但他将同样的热情也交付给一个女子,这猛烈的欢喜,让人悲矜不已。
小枫死了两次,两次都是同样的事情同样的原因,在她那里没有家国天下,只有亲人的爱与亲人的血,作者是偏爱她吗,就让她活到最后也像个孩子,一点也没有成长。
李承鄞失去小枫失去了一半生命,就是一半。剩下血淋淋的一半,带着血淋淋的伤疤,全部交给他热爱的不择手段得来的天下。
李承鄞其实挺像自己的父亲。网剧中那个豊朝皇帝心狠手辣几近六亲不认,纳人家女儿为妃,把人家父亲说杀了就杀了,对高贵妃如此,对自己所谓的真爱明月也是如此。区别是高贵妃完全成为弃子,孩子都不让生就给人弄死了。对明月是杀了别人父亲,还要求继续与他相亲相爱。好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皇帝半夜被噩梦惊醒,发现身侧的明月肚子上一柄长剑,满身是血,一尸两命,明月就是这样狠狠地给了皇帝一记耳光——什么真爱,我不陪你玩了。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庶民一怒,天子风瘫了。这个剧设好给力。
爱就是爱,容不得半点苟且,《东宫》是这样表达的,因为这个再多给一星。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东宫》读后感150字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东宫》读后感 (100字)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编辑推荐:

东宫读后感(集合13篇)


在阅读资料中,我挑选了一篇非常有用的“东宫读后感”,现在欢迎您来阅读本网页的内容。现在我们越来越多的人跳出手机的世界,走向了阅读的大门,在认真品味作者的作品后,我们的内心一定会有所感悟。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实事求是,不能与事实相矛盾。

东宫读后感 篇1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东宫读后感 篇2

读完之后,很久难以沉下心来,很久都没读这种比较虐的古言了。

顾剑作为串联起男主和女主的一个人物,我一度以为小枫回忆里面的顾小五就是顾剑,他说,你在大漠里等了我三天三夜,我因为有事没有到,以及他说,我输了给你,就要做你的丈夫,和顾小五的情节极为相似,若不是顾小五讲的那个故事,我差点就要以为他们是同一个人了,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是小枫的师傅。既然顾剑与顾小五是表亲,他又怎么不知道太子和太子妃?进东宫如进家门的他为什么隔了三年才找到小枫?对小枫到底是对不起还是爱?

还有赵良娣,看了番外,到觉得她是一个聪明、通透的女子,她其实早早便知道李承鄞不是喜欢她,最后也死的干脆,没有所谓的哭闹,可能也是绝望吧,曾经以为的良人,想要与之同心协力,却不想三年来不过是逢场做戏,为人棋子。

再说说裴照吧,一个是女主眼中的裴照,另一个是裴照自己的阐述,他对男主尽心尽力的维护,对女主态度的变化,他最后的那句不会,多少也是守护吧!

小枫这个角色前期感觉不怎么讨喜,就像言情剧里的傻白甜,可能是因为丢失了几年的记忆吧。回忆里的小枫更为真实些,十四五岁的姑娘,天真,无忧无虑,想要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如果说爱上顾小五是本能,爱上李承鄞就是习惯吧,记忆可以忘记,但习惯不能,她的出现就注定了是一个悲剧。

李承鄞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织了一张网,然后自己还钻了进去,如若他不动情,他仍是个好太子,失去记忆的西凉公主,和其他的女子一样,不过是他登上大统的工具罢了。可他偏偏动了情,动了情后又放不下权力,突厥族灭,小枫的母亲被逼死,小枫的父王被逼疯,以及顾剑、绪娘、赵良娣、还有淹死的小雪,他活生生的也淹死了自己的爱情。纵然西凉独大又怎样,纵然独宠又怎样,那一样也回不到曾经了,忘川一跳顾小五死了,城楼那一跃李承鄞也死了,剩下的便是为江山社稷而活着的太子吧,万民敬仰,一人苦涩。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东宫读后感 篇3

我并不怎么看言情小说,是前几天在b站上看到有人解说《东宫》,说是很虐,然后听了《爱殇》,便有来看书。

前面的情节里,无论李承鄞对她怎么不好,她也好委屈,但她却没有将“回西凉”说出口,都在脑子里面想西凉,想她的小红马,阿爹,阿娘,阿翁

东宫读后感 篇4

我的天,看到最后竟是这样的结局,心都要碎了,这也太虐了吧。

电视剧我是没打算看的,只是正好送了这本书,就看看吧,也是跟着潮流,只是真的没想到是这样虐的故事,小枫这个人刚开始看着觉得真的很幼稚,太善良,单纯,起初我真的以为是小甜文,没想到后面竟是这样的,李承鄞真的是个太坏的男主了,从刚开始我就不是很喜欢他,因为看不到一点喜欢女主的感觉,中间看有的人评论说他其实很喜欢她什么的,我是真的感觉不到,因为他对她的好,全都是利用,可是小枫还是傻傻的喜欢他,无论三年前还是三年后。看的比较快,虽然看到一些比较好的句子和古文学内容,但是还是滑过去了,没细看,毕竟看了一遍也不会记得住。

这篇文,我最喜欢的是阿渡,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全心全意的保护小枫,尽管小枫也是善良和温暖的,还很可爱,可是她太喜欢李承鄞了。本来认为裴照也不错,顾剑也还行,可是还是觉得都和李承鄞相关,我就不喜欢了,可能这是唯一一部我讨厌男主以及不太喜欢所有和男主相关的人的小说了吧,尤其是他说阿渡只是一个奴婢的时候,我简直要抓狂了,很生气。另一本东宫里有番外,希望可以让我稍微改变对他们的看法吧。

电视剧应该是改编的蛮多的,刚百度了一下,50多集,而且加了很多内容,好吧,可能是因为太虐心了,怕观众接受不了,也或许是为了情节更多彩丰富吧,总之我是不会看的了,剧情挺伤心的。

东宫读后感 篇5

因为剧的开播过来二刷的,看完就想抽自己,干嘛没事又来找虐。

小枫就像是那投入水中的石子,在李承鄞如死水般的人生里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小枫是李承鄞所有算计中的例外,在他尔虞我诈机关算尽的世界里,她就像是黑暗中的那点微光照在李承鄞的心上。

李承鄞是天生的帝王,他文武双全,有头脑有城府,同时他也是个天生的可怜人,为了生存,为了报仇,隐忍了多年,舍弃了所有,失去了所爱。

小枫是李承鄞这一生的白月光,也许,带着痛苦的回忆死去才是小枫最好的归宿。那么,带着回忆孤独终老就是对李承鄞最残忍的惩罚。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越圆满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回忆里的泪光

路太长怎么补偿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在生长”

东宫读后感 篇6

确认过眼神

原来我竟然想不起来它的下一句是

我遇上对的人

感觉好像错过了什么?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感觉的时候

什么都不会想到吧!

如果是自己很喜欢的人对我说的话,应该能听懂这一句暗示吧!

可惜,他说了好多次,我竟然没懂。

只是当他调皮,爱哼哼爱说这一句

现在终究知道了他的意思(也许根本就是我想多了,他真的就是闹着玩的)

东宫读后感 篇7

番外《太液芙蓉未央柳》中,李承鄞已经成为一个英明伟大的帝王,能征善战,曾四征西域,平定南夷,攻下了大小无数城池,创下万世不拔的基业。曾经他费尽心机想得到的荣誉和权力他都得到了,可是他照样不快乐,脾气一年比一年暴戾。即便坐拥江山,没有小枫陪在他身边,又有什么幸福可言?

他四征西域,平定万邦,却唯独留下了一个西凉。他之所以留下西凉,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寄托,欺骗自己小枫是回西凉了。他那么不愿意追封小枫,事隔二十载,在礼部的一再提醒之下,他才不情不愿下了道诏书,追封小枫为明德皇后。在追封皇后之前和之后,他一次都没有去祭奠过她,是不想承认她已经去世的事实。

李承鄞对女儿朝阳公主的疼爱和慕容沣对孙女静言的疼爱一模一样,都是把对心爱女子的感情投入到了下一代之上,都是替身似的的宠爱。他明明知道朝阳公主不是小枫的女儿,公主也没有半分像是她的模样,小枫已经故去三十年了,可还是在自欺欺人。

朝阳公主的死让他伤心欲绝,一夜白头。他就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一般,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再有丝毫的兴趣。朝阳仿佛带走他生命里的全部活力,他不仅仅头发白了,甚至连心都已经死了。不是朝阳带走了李承鄞的心,而是小枫。或者。更准确地说,小枫的死已经带走了李承鄞的心,但是他一直不肯承认这个事实。而朝阳的死彻底激发了李承鄞心中对小枫过世的悲痛。他把这些年积压的伤心一股脑全部发泄出来了。

裴照入宫来劝解李承鄞,他道出小枫已死的实情,最后,李承鄞像孩子一样哭出来声来,他不得不承认小枫已经不在了。看着李承鄞的后半生如此寂寞,是挺可怜,但这是他咎由自取,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权力的不归路,为了皇位牺牲了感情,无法回头。

看到李承鄞登上皇位却郁郁寡欢,孤寂落寞,还是无法激发我的同情心。因为他根本不值得同情,他的结局都是他自作自受。不管他如何厚待西凉,宠爱朝阳,实际上都弥补不了小枫受过的的痛苦和伤心。而且,即便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为了得到皇位而舍弃感情。小枫,他可以割舍,江山已经刻在他的骨子里,他割舍不去。

我的观点是:你活着的时候他待你好,才是真的好。死了之后,那些虚名有什么用?在爱人活着的时候不好好相待,等她死了再装出一片痴情的模样给谁看?已经去世的爱人又看不见

东宫读后感 篇8

[心碎][心碎][心碎][心碎][心碎][心碎]

相爱相杀,互爱互虐啊!赚足了读者的小心碎与欲罢不能啊!熬夜至此,着实心痛了一阵啊!放下手机,景观河里的轰鸣连绵不绝,震天的呼噜声此起彼伏,还有一阵细细的流水声,是我的臭宝宝又尿了。再来回味,是不是古代版的围城啊?嬉嬉闹闹中暗含腻腻歪歪地幸福了三年,转眼真相大白,原来是早就注定的孽缘,悔不当初地想逃离。也好像是现代婚姻的折射吗?起初大费周折地找个女朋友,看起来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女方任性无理也都甚是可爱,耗费大把彩礼把此女搞定。眼看着结婚了,双方明枪暗箭大打出手,双方损伤巨大,好在婚结了,这事就这么定了。婚后女方像掉进忘川一样不记得之前的种种惨烈,沉浸在自己所想的幸福中,而男方是真忘了,情场事业信马由缰,突然一天东窗事发,世界大战再一次爆发,女方不由想起当年自己出嫁,父母也损失惨重啊!此时男方醒了,我是你多年前深爱着的那个人啊!滚!事已至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后悔当初瞎了眼,永远不想记起你!!!!!

不知作者本尊是怎么想的啊?其实还想了很多模式呢,只是明早还得上班呢!实话说,看完感触良多,受益匪浅!作者红火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东宫读后感 篇9

一直觉得小枫心里是其实喜欢顾剑的,尤其是顾小五出现之前,悲剧发生之前。

可是顾剑本就是一个间谍,一个暗桩,一个埋伏的牵线人,是他亲手拉动了这场阴谋,把小枫推进了火坑,间接造成这场灭族惨剧。这是他永远洗刷不掉的罪孽,却又是他的存在价值和使命。

后来他想竭力挽回,想把小枫从皇宫带走,结果却又为了实现答应小枫的一个承诺,为了救护本与自己无关的阿渡,以身挡箭,被扎成刺猬,死状如一只浑身布满箭羽的白鸟,凄惨至极。

而这指令这场预谋,竟然还是当初那个好兄弟发出的策划的,给人一种宿命似的悲剧色彩。

还有可怜的阿渡。

之前小枫说阿渡敌视太子,有些呆傻,不能说话,却不知道这敌意仇视来自于阿渡帮她记着的铭心刻骨的灭族之恨,呆呆傻傻是遭遇横祸之后护主的最好办法,不能说话或许是因为知道了太多黑暗往事被毒哑。

后来小枫再次从城墙跃下,忠心耿耿的阿渡甘当肉垫以身护主,骨肉尽碎。连这最后一个无辜的人也被卷入,再无任何希望,小枫悲痛欲绝,将割断所有往日情谊的金错刀决绝地插入了自己的心脏。

夕阳之下,沙丘之上,那只痴痴地唱着歌的狐狸,终究没有等到他心爱的姑娘。

沙漠相亲,斩杀白眼狼王,草原盛大婚礼,一百只萤火虫的浪漫,抵不过那场血流成河的灭族之灾。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可这神水能让他们暂时忘记三年前的恩怨情仇,却无法逃避接下来的一辈子。

小枫终究是去了,哪怕是魂归山河破碎的西凉,天性爱自由的她也不愿苟活于这堂皇肮脏的东宫。

而始作俑者李承鄞,坐拥万里江山,空享无边孤单。只有暴戾才能掩饰他内心深处的惶恐,无时无刻不噬骨蚀心的悔痛和罪恶感,将陪伴他了此残生。他的身份和所作所为,注定了他不可能再次为小枫殉情,也不会静守青冢,只能在至高之位绝情弃爱。

这就是东宫,冷情冷血,无情无义。

这大概是典型的匪大后妈风格吧,爱就爱,恨就恨,不容含糊,一分一毫都要记清楚,不痛不快,不死不休。

东宫读后感 篇10

近期,《东宫》网剧热播,舍友鼓动我看这本书,便在闲暇时候看了。

西凉九公主与太子的悲欢离合着实令人唏嘘,故事背景放在古代,权利纠葛,太子虽处高位,却也生活不幸,处处尔虞我诈,稍有不慎,他的母后,父王,便会将他当做弃子,东宫的生活不像寻常人家那样简单。

究竟是权利重要还是爱情重要?在他的头脑里,他终究是选择了权利,在拥有权利之后,他又想拥有爱情,这不是痴心妄想吗?选择早已做好,由不得他去后悔。

站在九公主的角度,弑杀外公全族的人,逼死了她母亲的人,逼疯她父亲的人,是她深爱之人,一切都是她的单纯,不设防,才让有心机之人有机可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她要回西凉,太子怎会放过她,她所有的亲人都成为他权利的牺牲品,就连她自己也是。权谋呵,果真能将一切都把玩在股掌之间吗?能得到的只能是那些荣华富贵,人心却是得不到的。当你失去真心之后,再想追回,早已来不及了。

东宫读后感 篇11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匪我思存的《东宫》让我陷入沉思……

忘川的神水,让你忘记三年,却忘不了一辈子。这是多么的痛苦。假如时光回流,你会如何选择?答案应该还是选择忘川了吧。她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是当今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但却因政治联姻要迎娶异域公主。如果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天下还是自由?有人会说,赢得了天下便拥有了一切。但是倘若真是如此,又怎会有南唐后主的悲剧?输了你赢了天下又如何?古往今来,多少人输在了一个情字?在义与情之间徘徊,最终无奈遗憾终生,到底做错了什么?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因为用情太深。我以三年的遗忘来苟活,而他以三年的遗忘抹杀从前的一切。一开始的顾小五让人觉得他是那么的真诚,但是我们都错了,我们都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他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毁掉一个女子的爱情。冒死取狼王的前颅献给她,只是为了让她愿意接受自己。为了进攻西凉国一举歼灭他们,为了让自己的计划顺利实施下去,他宁愿娶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为妻。但是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觉得他很真诚。他做的一切都在证明他要娶她的决心,但是到故事的最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一切只是为了他的江山。可是最后的最后,我们似乎觉悟了。因为他在西凉的日子里,他不会受到宫中各种条例的约束,不用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喜欢做的事情,渐渐地他接受了小枫。时间会证明一切。时间是最能磨砺人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国家。

爱上小枫的永远只是顾小五,李承鄞喜欢的只是赵良娣。命运弄人,谁知他只是赵良娣手中的一枚棋子。单纯的小枫并不知宫中的险恶。在万恶的后宫之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伴君如伴虎”,你怎知身边人的想法?本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各自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本没有错,要怪就怪自己生不逢时,生错了人家吧。像每一个后宫故事一样,故事离奇曲折,很考验读者的脑力。但是这样很好,巧妙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在思考,思考完了就想马上知道答案,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然而俏皮的作者却一直在吊读者的胃口,看到最后感觉这部小说真的很刺激。我觉得匪我思存写的很好,虽然故事以悲剧结尾,但是却生动感人。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恢复了记忆,李承鄞喜欢小枫,小枫也喜欢李承鄞。说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呢?他们都想起来了,曾经的一切不幸的事全都想起来了。也许这才是故事中最悲剧的部分吧。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便一心一意。否则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良知。在权利的角斗中只有利益,其他的都是浮云,但是当你看透一切之后,便会醒悟:原来自己曾经为之奋斗过一生的东西,活的时候得不到,死后亦带不走。如此孤苦地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的念想,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人宛若像是走肉。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择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样即使没有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只要有心心相印的人一起陪你度过艰难的岁月,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在故事的一开头就给读者埋下伏笔,暗示下面的悲伤情节。倘若阿渡会说话,她跟顾剑之间还会是这样吗?倘若没有顾小五,李承鄞跟小枫之间又会如何?一切悲剧的制造者本无意如此,要怪只怪命运弄人……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它终究不能阻止命运的捉弄。

西凉已经不复存在,亲人已经埋身黄土,你是不是也想念阿娘的温柔,才急迫的想与这黄沙融为一体,想随这关外的风,嗅到家乡熟悉的气味。

东宫读后感 篇12

真心喜欢匪我思存的文风,感觉这本书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但确实非常虐啊……男主李承鄞假扮成顾小五去骗小枫,顾小五和李承鄞的使命就是——逼死所有爱小枫的人。他,噢不,他们逼死了她的族人,她的亲人和她的师父。一个人若是要当皇帝,免不了心硬血冷。李承鄞和东宫,是这世上最沉重的枷锁,她已经背负不起。其实他的师父顾剑接触小枫也是居心不良,但他毕竟后来后悔了,还记得他死前那句“我可……可不能……让你再伤心了……”还有阿渡,她喜欢顾剑,但顾剑喜欢小枫。就因为她哥哥一句话,她忍者深仇大恨在中原陪了小枫三年,一直默默守护小枫。她和小枫一样,都是连哭起来都是笑着对人的傻丫头。最后,她为了保护小枫死了。(小枫从城墙上跳下去,她给小枫做了肉垫)小枫也用她的金错刀自杀了。还好……她们终于回家了……

真心不喜欢男主,不管他是顾小五还是李承鄞,李承鄞陪小枫跳下忘川忘了他是顾小五的那段记忆。最后他想陪小枫跳下城墙,口中说“我……小枫……我是顾小五”但在小枫心里,顾小五早就死了。最后李承鄞怎么样了无从得知,但小枫至少死前不是孤单的,有阿渡陪她呢……也许让他想起就是最好的报复,这也是最好的结局吧。他们并没有分开,只是顾小五去为她抓萤火虫了……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她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她忘记一辈子。

女主曾像只狐狸一样在沙丘上等了顾小五三天三夜,她也老唱起她唯一会的那首狐狸的歌,顾小五和李承鄞还老说她唱的难听。

可惜李承鄞再也听不到小枫唱的那首歌了“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东宫读后感 篇13

世间最美好的是爱情,每个人都拥有追求爱情的权利。然而,不同的人追求爱情的过程也截然不同,身处环境的不同造就了我们行为方式的不同。

世间总有太多无奈,生逢乱世的我们,总是不得不戴上虚伪的面具,将自身至于铁甲的包裹之内,以一副你所厌恶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在《东宫》中,爱情,一种连平凡人都拥有追求资格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却无疑是一种奢侈。面对爱情,明明彼此喜欢,却因想着保护对方而又不得不以另一种为人所厌的方式对待她。明明想着保护对方,殊不知你的每次故作姿态都如利剑般刺人,你的每次刻意远离都如寒冬般让人觉得冰冷。

生于世间,人往往被世俗所同化,为欲望所蒙蔽,对于爱情和权力,贪婪的人希望二者兼收,有野心的人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内心美好的人却希望拥有忠贞不渝的爱情。在《东宫》中,李承鄞无疑是属于前者,既渴望忠贞不渝的爱情,又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剧中,李承勤开局就被定义为受害者,幼年母亲被害而不得不继养在仇人的膝下,为了能够报仇而不得不追求至高的权力。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成为他亵渎爱情的理由,为了拥有竞选太子的资格,他利用了无辜善良的曲小枫,在她的面前杀了她的至亲。

观完整部剧后,纵使我们知道了他自始至终都只爱着曲小枫,我们佩服他坚定不移的同时,却又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做了很多伤害对方的事,即使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却也弥补不了对方惨遭伤害的事实,而他的种种行为,终究换来了最后曲小枫掌刃自尽的结果。

为何美好的爱情总是令人所向往,不正是因为它过程的甘甜吗,如果打着保护对方的旗号,而干着伤害对方的行为,那就已经偏离了爱情的本质,在此,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斯通纳》读后感_2300字


《斯通纳》读后感2300字

首先,这本书的封面是我见过设计最新颖的封面,这个封面是将五部英国文学史上历久弥新的著作上下排列,然后抽取其中的单字母组成了Stoner的名字,名字最后的r,取自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的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

封面的下方有两行小字,第一行是: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就感觉人的一生就是这样的,需要苦苦挣扎,舒心与快乐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的一生,总要去经历很多。

第二行也有这样的小字:

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也许,通过这本小说真的可以了解或者知道点什么。

威廉·斯通纳,一个来自乡下农场的普通男人,青年时代步入大学学习农学,希望有一天可以帮助到父母,却在一堂选修文学课上,因为莎士比亚的一首诗而唤醒了他的兴趣,以此为转折点,最终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他是一个爱书爱阅读的人。

他成为了一位知识分子,他的一生也如很多人那般平淡无奇,但他有教育情怀,学问高超,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坚决捍卫正义与良知,是一位难得的好教师。在放弃奔赴前线之后,他选择继续读博士研究生,这样选择的原因是

一、他认为文化的承袭与国家和平同等珍贵。

二、在他做出选择时,他的朋友告诉他:

斯通纳极看重教师的职业操守。面对懒惰、自大、不学无术且不诚实的学生沃尔克,斯通纳不惜得罪行政领导也不愿意在论文答辩中通融妥协。他说:对他来说,要是当上教师,那将是一场——灾难。显然,一个品行有缺损的人担任教师,可能会功利地对待学生,只受利益驱动而不知敬畏讲台。

他是理想的主人,却也是剧情的奴隶,他在事业上的顺利并不代表在家庭中的顺心,可以这样说,他的婚姻是不幸的,没有一丁点的甜蜜,也没有一丝的期望。不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们的爱情本身就是坟墓伊迪丝是因为想要拜托家庭的束缚而选择和斯通纳在一起,不是真爱斯通纳,这样的初衷必定会出现不完美的结局。

也正是这样失败的婚姻,使他选择了出轨,也只有那样短暂的时光,才滋润了他的一生,以致于他死前的念念不忘。那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使他几乎是决定性地领悟到,自己从未怀着任何亲密或者信任,乃至人类托付的温暖去了解过另一个人。这种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告诉他们,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是分离的,而且事实上也是互相为敌的。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不管你愿不愿意,世界从未停止它以旧换新的脚步。家庭的悲剧在他的女儿身上重演,女儿的意外怀孕,女儿的婚礼,都是女儿为拜托母亲的束缚而选择的路,女儿的丈夫在战争中牺牲,她只能一个人带孩子,回家看望父亲时也会遭到母亲的冷眼冷语,她因为逃离而失去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其他的方法获得自由。

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海德格曾说:“人是走向死亡的存在者”。人活着似乎就是为了死。死亡替生命注入了悲观及恐惧的成分;因此,死亡俨然成为人生中最必要、也是最困难的生命问题。每个人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无可避免地要认真思想死亡的问题。

然而,斯通纳的生命最终还是结束了,无论经历了多少不幸,他都没有力量去改变了,只有一本书陪着他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最喜欢的职业与女儿,都已经成为过去的或者不得不放弃的。或者说,他甚至连一本书都不能带走也许一个人的一生注定平凡,但也要以饱满的热情去拥抱每一天,思考活着的意义所在,作者通过描述一个普通男人的一生,来解释很多人的一生,一个故事,它以不带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

《信》读后感_2300字


《信》读后感2300字

东野圭吾

◆ 第2章

东野圭吾通过《信》告诉了我们关于歧视的两个“真理”:一、歧视是本来存在且威力巨大的;二、歧视是理所当然必需存在的。

◆ 第6章

今后不管是说穷,还是说父母双亡,谁也不会同情的。只要知道是武岛刚志的弟弟,大家都会回避的,不愿意沾上边儿。

◆ 第15章

那个唯一的亲属还在拖后腿,包括这次——直贵想说,又忍住了。

◆ 第18章

别有事没事地来信就好了!这就是强盗杀人犯弟弟的想法。不写回信正是想疏远的意思,你怎么就没有意识到呢?自己写的信,对弟弟来讲,是把他束缚在厌恶的过去的枷锁,怎么就不明白呢!

◆ 第22章

门关上以后,直贵还是那样坐着。一天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来了各种各样的人,又都走了,最终还是独自一人。

只是得到了本应得到的结果,他自言自语道。放弃,对于自己已经习惯了,今后一定还会继续,如此循环往复,这就是自己的人生。

◆ 第26章

我自己的人生啊。我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站到前台来了,就跟乐队不能登上舞台一样,在电器店上班却不能在店里工作。”

◆ 第27章

正是这样。人都有着各种关联,有爱情,有友情,谁也不能擅自将它切断。所以绝对不能认可杀人。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杀也是不好的。所谓自杀,是杀掉自己。即便自己认为可以这样做,他身边的人不一定愿意这样。你哥哥可以说像是自杀一样,他选择了社会性的死亡。但是,他没有考虑留下来的你会因此多么痛苦。靠冲动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包括你现在受到的苦难,都是对你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

“方法只有一个,孜孜不倦地一点一点恢复他与社会的相容性。一根一根地增加与他人联系的线。等形成了以你为中心的像是蜘蛛网一样的联系,就没有人无视你的存在。这样迈出第一步的地方就是这里。”说着,他用手指指着脚下

◆ 第35章 尾声

我是不应该写信的!哥哥认为。

你想错了,哥哥。正因为有了那些信,才有了我的今天。如果没有信大概痛苦会少些,可也没有了人生道路上的奋斗和摸索。

每次看东野圭吾的书都是受益良多。这本堪称东野圭吾集大成的作品,不重推理,却在不断进行对人性的探索和把握。主人公从一次次陷入低谷,慢慢失去自我失去本心到后来幡然醒悟,作者可谓是虐了主角与读者一路才在最后在书中注入爱与希望。

其实整本书的剧情很简单,因为身体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哥哥志刚为了供弟弟读大学,决定铤而走险进入一位富贵老人的家中盗窃,却因为回头拿那一袋弟弟“爱吃的”栗子而被老人发现,极度慌张之下杀害老人后被捕入狱。一夜之间,弟弟直贵从一个优秀的三好学生变成杀人犯的弟弟,同学的冷漠疏远,房东的咄咄逼人,无处着落的生活费让他无所适从,他也由此失去了进入大学的机会。此后,他的工作,他的音乐梦想,他的恋情,皆因哥哥的事情被曝光后而遭遇破灭。他也从一个正直善良,努力拼搏的少年变得圆滑世故,变得怨天尤人,变得不择手段。但是直贵终究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由实子,那个从一开始就喜欢他,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傻姑娘。正是因为这一个傻姑娘,公司的社长注意到了直贵并开导他。而直贵自己也想不到,他的人生因着自己的努力,因着两位贵人的出现,居然真的在一步一步变好。

而“哥哥的信”便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因为哥哥的身份而在人生路上回环曲折的直贵越来越厌恶那一封封每月不断的嗦言碎语的与他而言毫无意义的信。他想逃避过去的一切,他想撕掉“杀人犯弟弟”的标签,可是我们都知道,“你越害怕什么,它就越会发生”。可是直贵不懂,他变得自卑而愤懑,固执地认为这是身边那些歧视他的人的错。

于我而言,第一,尽管我不赞成,我很痛心直贵一步一步变成自己不想要的模样。可是我却能理解直贵,我也忍不住替他感到愤懑不平。直贵是无辜的,杀人的是他的哥哥,大家凭什么疏远他或者是瞧不起他?直至听了社长的话后才恍然大悟。虽然直贵是无辜的,可是他的哥哥毕竟杀了人,所以直贵所受的苦难,便是对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哥哥是判罪入狱就没事了,可是作为家人却平白遭受他人的疏远与歧视。所以犯罪怎么可以说是一个人的事情呢,它不仅仅赔上犯罪者自己的一生,还可以轻易毁掉两个家庭甚至更多。这时候我们所看重的“血脉亲情”,却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曲折万分,甚至终生潦倒。因此永远都不要去做那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指不定哪天你和你最爱的人都会由此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当我看到直贵因为一次次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而遭遇不公正待遇,渐渐失去那一份善良时。我忍不住痛心疾首,去谴责直贵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可是当我又看到许多评论不断地责怪直贵,说他为什么不能保持本心时,我突然醒悟,我们凭什么去指责直贵呢?对于直贵的遭遇,我们很同情,我们很为他不平,颇有几分“感同身受”的意味。可是我们终究不是直贵,他的一切我们都没有遭遇过。我自己也是前不久才想明白,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没有经历过就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因为换你在那个位置上,你未必能做到像他那样。看过一篇文章,不随意评价他人便是最好的修养,人人心中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不要说我们不知道,即便知道,我们也不懂。也因为如此,真正懂直贵的只有由实子,因为有相似的经历,因为不想看着心爱的人也像自己当初一样挣扎痛苦逃避,所以由实子才会自始至终以自己的方式守护着直贵。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倘若都多一份理性和宽容,那么这个社会,是否会变得好一点呢?我最喜欢文中尾声的写一段话“你想错了,哥哥。正因为有了那些信,才有了我的今天。如果没有信大概痛苦会少些,可也没有了人生道路上的奋斗和摸索。”希望同在人生路上探索的我们,终能苦尽甘来。

森林报读后感23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这个寒假,在读了《森林报》后,我再次见到了记忆中的动物朋友,比如:凶残而又贪婪狼、可爱而又温顺的梅花鹿、健壮的狗熊等;当然也再次忆起了我的植物朋友,比如:高大的云杉、矮小的白杨、白桦等。总之,带给我强有力的视觉冲击,让我心情舒畅。

看了《森林报》之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不少知识哦!那些喜欢看童话书的小朋友,也可以买来看一看,因为这套科普书是一套比童话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哦!

森林报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阶段,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森林里发生的一切事情,这些事物在普通的报纸上根本没有说。

森林报这本书是属于科普类的书,里面介绍了森林中的各种有趣的事,除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里面还有更细致的分类,如:“打猎”、“城市新闻”、“无线电通报”、“集体农庄新闻”……

我们常说:“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可是我们可能没有想到,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和我们的生命同样宝贵,为什么世界上会出现一级保护动物,就是因为我们不断的猎杀动物,使动物的数量急剧减少,才会出现这种局面。

我也是第一次醒悟,人类是那样地残忍,我希望更多人醒悟过来!

林里面的动物们十分繁忙,都在为抚育下一代而忙绿着,你看,河榧子幼虫在小河和小溪的底上建起了轻便的小房子;鸟爸爸还要去四处寻找食物给正在孵蛋蛋的鸟妈妈吃呢!

我很喜欢鸟类,因为鸟的父母是最负责、最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它们的孩子也不多,最多的也只有20个,鸟的父母为孩子工作的时间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它们一天的20个小时都在照顾孩子们,可见这些父母对孩子的爱并不亚于我们人类。但我也不是每种鸟都喜欢的,因为有些鸟的父母相当可恶,就拿杜鹃的父母来说吧,它们很懒,懒惰到连窝也不愿意做,索性就把自己的卵产到别的鸟类的窝中,当小杜鹃长大了之后,不仅会十分残忍的把其他兄弟姐妹挤下窝摔死,而且连自己的“父母”也置之不理呢!森林里每天都有讲不完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发现。

每当从我家附近一家公司旁边路过,我都会看一看公司门外的几十棵丁香和春桃,向这些相识几十年的老朋友问好。半月前当我再次路过那家公司,满地都是它们的碧血和残肢。这还不算最糟,许多店铺门前的树木被残害,目地是为了保住店铺的财运,有人在禁猎期对鸟兽大开杀戒。我们必须学习采用疏导的办法,让人们从小熟悉和热爱自然,知道怎样与自然相处。

为此,我们需要大量与动植物有关的自然之书,激发儿童对自然的兴趣和感情。可惜,中国的学者和作家对这个工作做得很不够。当然,我们有《南方草木状》等古籍,可它们并不适合儿童阅读。周建人撰写过《花鸟鱼虫及其它》,陆蠡撰写过一些出色的动物小说,可这样优秀的作品实在太少。在前苏联,却能找到许多适合儿童阅读的自然之书,其中内容最丰富、最贴近儿童的作品,当属比安基的《森林报》。

比安基(1894~1959)是前苏联儿童文学作家和生物学家。1924~1925年,比安基主持《新鲁滨孙》杂志,在该杂志开辟描写森林生活的专栏,这就是《森林报》的雏形。1927年,《森林报》结集出版,到1961年时已再版10次,每次都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森林报》是一部儿童森林百科全书,不但内容有趣,编写方式也极其新颖。全书据月报形式编排,每月一期,共分为春夏秋冬四册,每册书都按照独特的“森林历”编排,把3月21日看做春天的开始。在阅读《森林报》之前,你很难相信,在一年之中,森林里竟会发生那么多激动人心的新闻:

3月,秃鼻乌鸦从南方飞回来,揭开森林之春的序幕。4月,候鸟回归,蝰蛇在太阳下晒日光浴,鼯鼠树叶般地在空中飘飞。5月,动物们在森林里召开音乐会,秧鸡从遥远的非洲徒步返乡。6月,花草开始贮存太阳的生命力,鸟儿忙着筑巢和下蛋。7月,鸟儿开始哺育后代,草莓和黑莓渐渐成熟。8月,幼鸟开始学飞,蜘蛛带着细丝在空中飞翔。9月,候鸟悄然远行,槭树的翅果在风中寻找归宿。10月,西风开始采集树叶,松鼠把蘑菇穿在松树枝上,当做冬天的点心。11月,秋天到来。12月,无数尸体被积雪掩埋。1月,一切都被白雪覆盖。2月,当秃鼻乌鸦再次出现,新年又将从头再来。

森林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故事,当属云杉、白桦与白杨之间的“三国演义”。4月,云杉国派出滑翔机般的种子,让它们空降到一处林间空地,企图占领这片“新大陆”。5月,野草大军侵入这片空地,用草根把多数小云杉在地下活活勒死。此时,白杨国派出白色独脚小伞兵,准备发动奇袭。不久,白桦国的种子也坐着小滑翔机赶过来,参加三国大战。第二年春天,白杨国和桦树国联手对敌,令云杉国大伤元气。后来,白杨国和桦树国开始互相倾轧,这才给了云杉国一线可乘之机。三十年后,三足鼎立的局面彻底形成。一百年后,云杉国凭着悠长的后劲灭掉异国,一统江山。

除了动植物故事,《森林报》中还提供了大量观察和研究自然的方法,同时配上伏·库尔多夫绘制的精美插图,帮助小读者们学习和记忆。为了让读者巩固这些知识,书中附录了许多有趣的问答题。比如:什么昆虫把耳朵生在腿上什么鸟的叫声跟狗差不多青草何时会变成天蓝色癞蛤-蟆冬天吃什么读完这本妙趣横生的自然之书,你不但会从中找到答案,还能拥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懂得热爱自然和生活,为保护自然尽心尽力。

《草房子》读后感_2300字


《草房子》读后感2300字

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生活在油麻地里的一群人交织在一起的生活。从每个人的视角来讲油麻地,讲生活的磨难,生活的馈赠,每个人都像茫茫大海中一只浮游,相互温存,又渺小得可忽略不见。

草房子指的是油麻地的一种特殊建筑,油麻地小学所有建筑都是草房子。用草房子做书名,更多是象征意味。象征那一段童年,那一段历史。人脱不开历史,人在历史中长大,带着历史的印迹。正因为此,曹文轩特别在书后记中声明,虽然写的是过去的事,但是依然能感动现在的孩子,人的内核没有变化。

虽然写的是孩子的事情,成人也会被打动。因为人类普遍对美的追求是不会改变的,而那些能够感动孩子的美的内涵,也能够感动我们,而曾经是孩子的我们也会为我们都曾经有过的那些小心眼、嫉妒、理解、扶持、离别、想念,在阅读时,泪水潸潸。

里面有桑桑欺负秃鹤,把秃鹤逼得在桑桑家打挺的故事,有桑桑和孤儿纸月之间彼此好奇又彼此珍惜的感情,还有大人的故事。不过,大人的故事是以桑桑这个孩子的视角讲出来的。这是桑桑的班主任蒋老师和油麻地的美丽姑娘白雀之间的爱情故事。

从桑桑的视角看去,他们之间总在通过他来传信,后来不传了,白雀要结婚嫁人了,后来又不嫁了,可是蒋老师也结婚了。二人继续像往常一样通过桑桑传信,直到事发。书中没有交代更多细节,比如白雀为什么与蒋老师分手,为什么会考虑镇上的文书。我从桑桑观察到的现象里,看到了情感的微妙变化和现实的考量。桑桑对这一切是不明白的。

我小时候对大人的事情也看不明白,但又总在观察他们,就像桑桑对蒋老师和白雀那样。桑桑的视角又把我再次带回童年。我想起了上学时,很早就住宿了,我们女生楼里一个风姿出众的阿姨,和男生楼里一个很会搭讪女生的男人,刚开始神采焕发地在一起,阿姨总是脸上发光,后来阿姨很少露出笑脸了,男人不再来找她了,阿姨后来很多天都没露面,听说住院了。那时,小小的我们,也把这些事猜来猜去,希望能进入这个世界,一探究竟。

那时,对一切都充满希望,有着朦胧美好的盼望。当真进入成人的世界,再想起小时候看到的现象,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又希望还是不明白好。

除了孩子们的无伤大雅的打闹,成人世界的一隅之外,书中还有一个不太和谐的故事,那是关于秦大奶奶的故事。时代变了,在搞建设搞教育的洪流中,在油麻地必须建小学的蓬勃向上的声音中,有一个哀怨的声音始终在学校上空回荡:“这片地是我的!”为了建学校,地方政府动用了秦大奶奶视为己有的土地。当她出现在学校门口,对孩子们说这句话时,孩子们根本无从理解她走过的苦难岁月、再也直不起来的脊背、满头的白发和无奈的反抗。

现在的故事里融合着过去的故事。然而过去的人在过去的故事里的心情,现在的人却无法知道。油麻地小学在时代洪流中前进,却把过往人的悲伤、盼望,永远地留在了过去。

秦大奶奶的草房子被人扒了以后,她被抬到新家里,又一次次偷偷走回学校,又一次次被人抬离学校。直至最后,人们都厌倦了她。秦大奶奶开始在学校里用草和树枝搭建临时的窝。秦大奶奶是委屈的,但在别人看起来,她不过是个神经病。

时代已经变了,没有人在意她曾经的梦想。而这个梦想始终在心里催促着她,那是她和死去的丈夫两个人年轻时,在田野里望着麦浪,在寒风刺骨的冬天相拥而眠时,让他们心里燃烧热情的梦想。这个梦想关乎土地、麦浪、家。这个意象,让秦大奶奶欲罢不能,一次次与现实死磕。

秦大奶奶的结局是美好的。她在无意间救了一个小学生,这释放出了全村人对她的善意。从此他们的互动方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以说小学生落水事件激发出人们内心中善的一面来。人们选择善还是恶,往往是一念之间。毕竟,我们大部分人不是神,不是魔鬼,我们只是根据情况调整自己的普通人。

这或许也是作者理想化的一面。或许是作者不忍心看到秦大奶奶的结局那么凄凉,于是给她安排了一个热闹温馨的结尾。

这本书也让我偶尔回忆起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候我也有着桑桑不知深浅的恶作剧,有着秃鹤的敏感,有杜小康发自骨子里的自尊,那时候的我看大人的事,就像桑桑看蒋老师和白雀一样,好奇,不明白,又想一探究竟,回家自己冥思苦想,结果什么也想不出来。那时的我想长大。我以为长大不过就是体型变大,殊不知长大意味着把很多东西抛在了身后,再也捡不起来。

在30岁时发生的事情,几乎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情。以前我还是有点文艺,那时我看重美,看重心灵,寻找感觉,忽视现实,以文艺小说里的女主人公自勉,活在美又朦胧的自编自造的世界里,直到被推到生命的悬崖。我发现,自己之所以来到此,竟是拜文艺所赐。那以后,我把个性签名改为“立志做靠谱妞”。我排斥以前喜欢的文艺作家,开始读科普,读法律书,读认知书,脑子里装满了知识和道理,却越发缺少营养,因着贫瘠而不再能感受到以前的细腻心情。

也因这些,读到《草房子》里那些童趣,更加怀念和沉默。长大后,时间催赶着我们往前走,生活一下变得现实尖刻。白云里不再有童话王国,滴下的不再是眼泪,那里不过蓄满了水汽上升形成的水滴;每天睡梦过去,第二天不会是新的,还和昨天一样,没有奇幻,没有惊喜。

生活虽平淡,却也因平稳而感恩。因为长大后发现生活不总是充满善意,第二天还能如常醒来,已可感恩。童话幻想带来的只是一次次失望,世界的粗粝从来不曾有所稍减。

说到童话幻想,《草房子》不应被认为属于此列。更何况,曹文轩在作品中毫不掩饰生命的悲剧元素,人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尽管作者对每个故事都给了一个善意的结尾。然而,在现实中摸爬滚打过的我们看来,童年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都遥远朦胧得像个童话。

《围城》读后感_2300字


《围城》读后感2300字

“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

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更不会事事顺心,既有狂风,也有暴雨。有晴天,有雨天,更有阴天。

读完对生活有种深深的讽刺,深深的感伤的感受。有很多话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

作者写这本书时,时常忧世伤生。我在看时,心情沉重,有种感伤萦绕在心。《围城》读完开始读附录,杨绛先生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时,这种感伤再减少,杨绛先生开始分享作者的小时候到青年,成年后各种调皮,淘气时,在这样的讲述中,感受了到深深的爱意。能够想象到两个人经常在一起讲述自己从小到大的有趣的事情。这副画面太温暖了。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在放弃快乐,该如何是好。

现实中夫妻两个人能够每天交流,不是那种:吃饭了吗,冷吗?这样的话,然后各自看手机,电视,或者一个人去弄孩子,而是心灵上的,精神上的,能够产生共鸣,带来快乐,让心灵满足的交流。在这快节奏,速食爱情时代,我真怀疑现在有还是没有,多还是少,有多少人深受其害。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别人好,自己的家人不好,归根究底就是没有生活到一起,生活到一起看到缺点,也会如此如此。家人生活在一起,什么缺点都可以看到甚至经历,所以才会有嫌弃家人说别人好这一幕出现。这就是人性的弱点。

婚姻生活中要有适当的个人空间。

上多少的学,读多少的书籍,走多少的路,学历有多高,多有钱,口才有多好,还有在年龄上,对自我的限制。这所有所有的外在都是为生活增添精彩,而非主旋律。就像学历高不一定有文化,有文化不一定有修养。年龄也不代表成熟。

我们的生活要如何过,找什么样的人共度余生,家庭要如何打理,婚姻要如何经营,孩子要如何教育,工作要如何用心,父母要如何孝敬,这都是需要思考,需要面对,需要处理的问题。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作者锱铢积累写,我在思考中浮想联翩,在感悟中不能自拔。

讲话是一门艺术,也体现人的情商。言语能表达我们的思想。能讲话真好。我很喜欢在言语上你来我往的那种感觉,特别是跟你频率一致,步调一致,聊起来真的很嗨,永远有说不完的话。特别有趣味。越吵越有味道。有些情况除外。

言为心声:“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可是,言语不仅表现品格,而且有左右品格的力量。人是受自己的言语影响的。往往因一时的情感冲动,就说出自己并不相信的嫉妒、恶意或猜疑的话来;殊不知这话会影响自己的思想。信口开河和出言不逊的批评习惯能使品格受其影响,以致养成莽撞无礼和猜疑不信的性格。

“原来与人相交,竟如战场上的刀光剑影,谁占上风,谁受制于人,不过眨眼工夫。”

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事,言语上的你来我往,各种惊喜,各种惊吓,让生活充满了味道。在经历中让人慢慢增长智慧。无论家庭,还是工作,即使换人,即使换工作,换个环境,学不会这样的生活智慧,换了人还是会离婚,换了工作,换了地方还是各种是非矛盾。

愿我们在生活中经历,在经历中成长,在成长中获得生活的智慧。

于是有人成为英雄,有人沦为乞丐。

这世界风华正茂可别辜负好时光。

《刀锋》读后感_2300字


这是毛姆最后一部小说,一位老人,写尽一生,看尽一生起落,最后写出的文字,却是追随本心。我很怕看老作家的文章,怕里面的“人生智慧”,不晓得是不是很多人都特别期望长辈,尤其是有声望、看起来成功的人士给自己一些建议,避免一些人生的雷区,毕竟成功的人都出了成功学了,失败的人大家躲还来不及。毛姆,穷尽一生,最后写了这样一部书。百度百科上的人生并不是他的人生,是别人眼里的他的人生。作家自己写的一生也不可信,他们没有故意,但确实在总结自己一生时放大或缩小了困境,对幸福显得很珍惜,或真或假的告诉一些人生道理,但我觉得,真正过了不平庸一生的人,与其要告诉你一句他凝结了七十年的人生经验,不如大喊一句:你自己的生活自己过去,过啥样啥样就是最好的。

毛姆这里的追随本心,绝不是所谓去西藏旅游升华自己,也不是放下一切去穷游,拉里是拉里,你是你,我是我。

毛姆或许在这本书里,又过了一生。他知道自己永远过不上这样的生活,也知道他绝大多数的读者过不上,所以他让拉里替我们过了,让我们也跟着拉里走了一遍内心。一本引起你共鸣的书便是值得你看的书,如果有一本书随刻随读都会触动你一些心思,那这本书值得收藏。并非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很多书都可以做到这样,决定你不同时期读来感受不同的原因是你在不断变化,进步或退步,成长或更稚嫩,每一刻的你都在变化。

所以这是书的神奇之处,它把一些擅长描绘心理和场景的文字引出,让你不会忘记,让你时刻温习,让你记得过去的你,甚至期待未来的你。

我很想知道五年和五十年后的我读起这本书来是何滋味,没错,我愿意五十年后还读这本书。

其实不太喜欢把自己写的文字分享给他人,怕看了的人受影响,更怕看了的人无动于衷。我不想写多么优柔造作矫情刻意到以至于让看了的人心伤神碎的文字,我本来不是感情这么充沛的人,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我有很多感情想传达,似乎分享一本书是很好的办法。

说实在的,我很怕有一天我推荐了这本书给朋友,Ta看过之后问我:你是要劝我去穷游或者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吗?

不不不,我从不劝人去找自由,我不自由,但我觉得自由一直在心里,自由是没有定义的,因而是相对的,定义了的自由便不是自由。拉里自由吗?其实也没有,他也是因为内心的执念而去寻找,他被自己的求知欲束缚,如不破解,就会一直痛苦下去,他也可以忽视这一切,也可以过正常如你我的生活,但他就是过了这种看起来“不正常”的生活。

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新闻,一个人,尤其是年轻人,抛弃一切去穷游,去走遍世界,如果这个年轻人没有在路上病死,在异国他乡被欺辱冒犯,是必然会被各路媒体大肆感叹追求自我的,我都会在心里想,这个人真厉害,能在恶劣的环境生存下去,想必生存能力很强,能抛下一切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做这样一件出众的事,是多么了不起。

可是我一点都不会认为这是一件值得敬佩的事。

追随自我是困难的,更难的是束缚自我。

困了就睡,很容易;困了还不要去睡,有点辛苦;困的要死可有无论如何不能睡的理由,撑过来了,英雄;困的如果不睡就会立刻死掉但是有即便死去也不能睡去的理由,倒下了,不是因为睡去了,而是因为忍着不睡而死去了,愚蠢。

想去穷游了放飞自我就去,因为是穷游所以不用做任何物质上的准备,不用先找个一起上路的朋友,不用先攒钱,不用等“将来我有钱有时间了……”那个契机,说出发就出发,可是更难的是,你知道吗?是克制。就像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中提到的薄荷时刻,每一个人都有薄荷时刻,但是因为我们克制住了,所以没有在上课时站起来大吼一句“老子不学了”然后踢翻凳子而去,没有在开会时忽然撕了合同文件痛斥“你们这些尸位素餐的人就是社会的蛀虫”,甚至没有在考试过程中突然撕了卷子,没有在颁奖典礼上怒骂获奖者面瘫演技,没有……一切的一切,这些事情可能对也可能错,我无意评判。有人说我是一个特别有棱角的人,其实每一个都有呀,我们只不过适时的展露给合适的人而已。知道我有棱角的人,你很特别。

如果每一个人都去追随自我,社会是会乱掉的而非天下大同,我可能恰巧变成了反对拉里那一派,其实没有,拉里有很多吸引我的地方,我会十分乐意和他交朋友,毕竟他长的帅身材好声音好听温和又为人着想,他是每一个优秀的典范,唯独他更不羁,我们需要这样的朋友因为我们变不成这样的人。这样有一天可以和别人谈起:

我有一个朋友特6,大半辈子都在漂泊寻找自我……

那他找到自我了么?

没有…有…应当是有的。

那他没找到就一直漂下去?

哈哈哈,他看起来安定了,做了出租车司机有了收入,但是他就是一直在漂,无论有没有找到。

嗯,哪有这么不切合主题的书评,惭愧。

作为一个备战考研的人,我大概是常常处于是否要克制自我的境况,每每困顿,就安慰自己,现在才哪到哪,到了社会上有的是需要忍耐的时刻,现在不过是在积蓄力量,我把阎真书里池大为父亲的古今人物那十二位名人和每个人对应的八个字抄了下来,贴在桌子前,告诉自己,不要太苛求结果,你要努力要付出,得不到是因为不求,求了也得不到是因为妄求,不如试试到底是不是妄求?

其实我是一个极度克制的人,并非鼓励每一个有耐心善良读到此处的人要克制,如果你用心读,其实你会发现我没有鼓励放飞自我也没有鼓励克制,别人选择的生活模式只适合别人。回到开头,我很喜欢听长者讲人生故事,听他们传授人生道理,也会表情凝重的点头表示赞许与实践的决心,但是我更愿意把这些故事和道理放到文字里,让更多的人来欣赏人生的多样与复杂,以及不可复制。

归宿-读后感作文2300字


这本书,我庆幸在我的童年时代就已经读完了。带着油麻地渺茫而飘忽的晨雾,慢慢地弥漫而来,悄悄地飘进了我的心里。落地生根,成了我心中,最为憧憬的彼岸之地。

题记

油麻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心中最纯净的地方。不带杂质,清澈透亮,像是孩童的眼睛,带着笑意,微微的眨着眨着,泛着光亮。弥漫淡淡药香的苦涩气息,挥着羽翼的洁白鸽子掠过蓝色明净的天空,阳光下金黄的草房子泛着愉悦的光芒似曾相识的场景在梦境里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层层叠叠落下来,柔软的负载着我的美梦。我由衷的喜欢这个地方。它是一个归宿,是在我在现实中感到疲惫迷惘的巢穴,能够在我想要歇息片刻时安抚我,拥着我入眠。

为什么它是我心中最为纯净的地方?可能很多人不解。因为它美啊。我不带一丝犹豫的回答。对,就是因为它的美。

油麻地的每个人,都是孩子,最质朴平凡的孩童。好奇与质朴,是他们身上最明显的特质。就好像他们生活的油麻地一样,有一颗柔润,干净的心。其中的孩子们,更是美好的不可思议。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每一个油麻地的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他们都有着一种坚忍不拔的韧性,一种厚实深刻的自尊。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桑桑和杜小康。明明都有着暗地里较劲的念头,却变成了朋友。他们的友谊是模模糊糊的,没有划清的边界,既是对手,也是朋友。对方身上都有让自己深深渴望的东西,所以这种羡慕变成了微微的妒忌。但这种妒忌,是模糊的,像是可以控制的良性肿瘤一样,有着悄悄地刺激之意,在杜小康和桑桑的心底里蔓延出去。没有多余的诋毁与谩骂,只有可望不可得的羡慕。

桑桑是个极具灵气的孩子。每每读到他的描写,我的眼前,就浮现出了一个衣服脏得像泥猴,浑身都是在田地里打滚的尘土,却眼睛干净透亮,大得异常,在还算俊朗的脸上眨巴眨巴的,浑身散发着灵气。莫名让我想起了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他的世界几乎是纯净的,旁人很难猜透他的思想,因为他的内心里只有大爱与大悲。他的内心似乎装的下一切:他的鸽子,高远深蓝的深秋天空;朋友纸月,纸月细嫩白净的手。很多很多的细节,模糊而又清晰的占据了桑桑的脑海。微小的烦恼也不是没有,但一下就被风吹跑了,再也找不回来。桑桑总是心怀全部,敢爱敢恨,纯真勇敢,却又孤独异常。桑桑的孤独总是被无限次数的放大,无边无际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空旷异常。这种奇妙的感觉无时无刻不环绕着桑桑。桑桑有着属于自己的孤傲和自尊,有时还带着些许的虚荣感,他害怕被抛弃,害怕他人不再理会自己,他害怕自己没了价值。所以他也爱出风头,他享受着万众瞩目的快感。但每次出完风头回归生活的无奈,就像是一枚枣核,被嗦干后没了生存的价值,令他孤寂不已。

桑桑也有着成长,他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紧张与窒息,又经历了大病痊愈的痛快与欣慰。他兴许有着一段时间的迷惘与无助,但我更多看到的是桑桑更为饱满的性格他变得更加善良。在特定的环境下,人总会有一定的成长,而桑桑是不幸的,他历经的是垂死的痛苦;万般不幸之下,桑桑也是有幸的,他在最后的最后挺了过来,他怀着一颗更为明净的心看到了更美好的世界。

在我看来,桑桑其实就是幼年的自己。美好且善良,可能有一点无关紧要的小瑕疵,但灵魂却干净透亮。在飞速流逝的日子里跑跑跳跳,在奔跑的旅途里慢慢的成长,有时候会经历令自己不安迷惘的黑暗,但终究会挺过去,蜕变成一个心灵更为完美的自己。随着慢慢的长大,我开始改变,但桑桑的童年时光却不曾老去。他变了吗?无数次的疑问都使我更加确定了答案:他的阅历可能会更加的丰富,他必定也会生老病死,会慢慢不再懂得什么是孩子的眼光。但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灵魂,干净透亮的内核是不会因为岁月而褪色浑浊的,他的善良,他的感动将永远不会改变。我一度为桑桑感到悲伤,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桑桑其实就是自己,其实就是每个人,每个长大了或还未长大的孩子。

爱情其实不分早晚的到来,只是它来的时候,幼年时期的我们,只有擦肩而过的权利。纸月的灵魂没有瑕疵,干净得宛若湖水,好似没有一点世人恶俗的心思,就像她本人一样。她是里面一个颇有意思的人物,话不多,却足以让人体会她的美好。不论是清秀端正的毛笔字,还是话剧中那个拿着碟儿敲起来的小女,体现的都是她不平凡的体现,偏偏她还那样的温柔,灵气,善解人意,她的眼神言语可以融化心,以致,融化了桑桑的心。桑桑自认和她很难说明关系,是似是而非的初恋,也是难得可贵的知己。

爱情其实不分早晚的到来,只是它来的时候,幼年时期的我们,只有擦肩而过的权利。其实这样刚刚好,没有剩下过渡烘托的剧情,没有发展成为恶俗的剧情,没有沦落成世间早恋案例的一对对。单单保留那一份年少时朦胧的喜欢,单单留下回忆的美好。曹文轩的故事让我们看见了一份懵懂的感情,我想这也是一种美好。

还有一个少年,杜小康。对于这个天之骄子,上天并没有多大的怜惜。磨难接踵而至,如同巨石一般打乱了他的红门生活。尽管如此,磨难却并没有打败他,他最为看重的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天之骄子,是不会因为这些挫折而倒下的。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孩童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这个少年,是我一直所梦想成长成的模样,能担当的承担起那些巨大的苦痛,内心该怎样的强大。

曹文轩的文字,是令我感叹的。他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草房子》。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纯真与真实。现代儿童文学过多去渲染与我们少年的世界,自以为的明了却在我们眼中是无稽之谈罢了。不是真实的心灵鸡汤,又如何引起我们的共鸣呢?肤浅的文字描述日常,对于我们刚好需要营养的少年来说不过是糊弄罢了,我们要的成长,可不是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我们要的,是永恒的美。唯有打动无数代的经典,方可感动我们少年的内心。

读《草房子》的头一遍是不爽,纯粹不喜这种文风,但读的次数多了,才慢慢明白了这本书的内涵的美丽。它的实力真的不弱,不论是笔锋还是情感都表达的很好。那片金色的油麻地开始出现在我的内心了。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最后的最后,我想谈谈药寮。它是真正的梦乡,就像它的主人温幼菊一样,安安静静,不带言语上的声响。但你听到了吗,它柔软心窝处的回荡之音,在安抚着桑桑,安抚着油麻地,安抚着你。

这片带着宁静和感动的油麦地里,一幢幢金色的草房子安详而端庄的立着,凝望着远方。过去和未来在这里默默交接,它是我心灵的归宿,美梦的故乡。

东宫读后感2025范文


读了一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想,以下是一则读后感美文,请阅读,vom;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无声告白》读后感_2300字


《无声告白》读后感2300字

今天早上把这本书读完的,从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了“无声告白”多美的名字,但是隐隐约约觉得有着几分绝美和残忍,如今读完整本我依旧喜欢这个名字,但是始终没有弄明白无声告白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是谁,在无声告白?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第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本书故事的核心——莉迪亚死了。可以说全书都在围绕,莉迪亚死前,莉迪亚死后来写。她的死因——莉迪亚的家庭状况,这牵扯到她父亲母亲的故事,她死后家里发生了什么变化——莉迪亚对于整个家庭存在的意义。

如果说莉迪亚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那么她母亲——玛丽琳,父亲——詹姆斯,哥哥——内斯,妹妹——汉娜,以及杰克,无不对主角的树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詹姆斯是一个中国人,他因为这个身份而从小变成一个腼腆、内向的男孩,即使他天资聪颖,但是内心有一个极大的裂缝大到足以影响他整个人生——孤独。詹姆斯父母为了他能更好读书而在学校里工作,那是差强人意的活儿,詹姆斯为此在学校里躲避父母,有因为自己不是白人,与周围同伴们有很大差距而无法融入集体自卑不已。环境因素导致詹姆斯迫切的希望能够与其他人无异,让自己融入集体,也导致他日后对莉迪亚的期望。詹姆斯和莉迪雅的母亲玛丽琳的相遇是校园里,我还记得文中对于詹姆斯发现自己爱上玛丽琳是这么说的“然而,尽管他永远都不会彻底意识到这一点,这正是他爱上她的最初原因,因为她能够完美的融入人群,因为她看上去是那么的普通和自然。”詹姆斯自身的缺陷——难以融入人群,却使他爱上了可以完美融入人群的玛丽琳,我觉得从他们相遇相爱就是错误的开始。既然有了错误的开始,那么就会带来错误的结果。

玛丽琳是一个美国人,有着漂亮的蓝眼睛。她从小受到母亲的束缚,决心不要做一个向她母亲那样的人。玛丽琳的志向是当一名医生,对此有强烈欲望,但是老天喜欢捉弄人,让她一次又一次被迫停下追梦的脚步。第二次尤为严重,她有了两个孩子,却在母亲死后突然觉得家庭主妇不是自己的人生轨迹,对家人不告而别,踏上自己的追梦之旅。殊不知,这次的决定对全家人都是极大的影响。莉迪亚因为母亲的离家出走在内心深处埋下了阴影,以至于之后母亲要她做什么她都会顺从,因为啊,她希望母亲能够高兴,希望母亲一直呆在他们身边。“她告诉自己:她不在乎,因为妈妈会永远等着她,而这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其实,莉迪亚自始至终,爱的并不是科学。”那么,莉迪亚爱的是什么呢?

文中这样说“实际上——虽然母女俩都没有完全意识到——是玛丽琳自己想读这些书,因为圣诞节过后,她有时从莉迪亚那里把书借走。”这是玛丽琳给莉迪亚每一次的圣诞礼物都是书后作者说的。其实何止是玛丽琳,詹姆斯也是如此。同样是圣诞礼物,詹姆斯送给了女儿一本《如何赢得朋友和影响他人》,莉迪亚看到后很失望,但是詹姆斯浑然不觉,“他蓦然停住,把想说的话咽回肚子里:我希望我在你的年纪读到这本书”,这才是他的真正意图,祭奠自己的过去,他那不愿回想起的童年——詹姆斯甚至都没跟玛丽琳说过。无论是玛丽琳还是詹姆斯,他们对于莉迪亚的教育都是强加自己的期望,他们想要莉迪亚做到的都是自己的梦想,自己未完成的梦想。而莉迪亚想要的是什么呢?是母亲永远不离开家,是父母在节日送上同伴们都有的项链、口红,莉迪亚只是一个15岁的小女孩啊,因为家庭,因为父母,因为她是个混血,最终导致悲剧。

最后说说内斯、汉娜和杰克。内斯在我看是比较成功的,他顺利考上哈佛大学,学习成绩都很棒。开始我以为他是很爱护莉迪亚的,然后才发现他竟然推她下水过,这可差点要了莉迪亚的命,所以我想内斯是恨莉迪亚的吧。因为她的存在父母常常忘记他,父母都不关心他的学习,也不支持他热爱的航空和对宇宙的探寻。“即使没有莉迪亚,世界也还是不公平的。他和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的生活,会围着莉迪亚曾经存在过的空间旋转,最终卷入她留下的真空之中。”确实是如此啊,莉迪亚死后,全家人依旧被她影响,一切的生活都围绕着莉迪亚曾经存在过的空间旋转。内斯是莉迪亚后来唯一的精神依靠,但是我想内斯无疑是自私的,他在后来迫切的希望离开家的时候,曾经多次忽视妹妹的求救,那怕仅仅一个眼神也不舍得给出。这也是导致莉迪亚自杀的很大原因。汉娜在家中的存在如同空气,没有人重视,所以她也有了一颗敏锐的心。她注意到莉迪亚的感觉,并在暗处悄悄安慰她,但是可惜莉迪亚并不知道。汉娜注意过所有人都忽视的情况——杰克虔诚的亲吻从内斯身上落下的水珠,因为汉娜从小缺爱,所以她懂得杰克的内心——他爱内斯。说起来两个挺令人同情,都是故事中缺爱的孩子,其实还有内斯也缺少父母关爱,但是他们都活的好好的,而被爱的最深的莉迪亚却死了,这实在是值得推敲一番。汉娜我觉得她也是自私的甚至是冷漠的,在莉迪亚自杀的那晚,她看见了莉迪亚跑出去的身影,但是毫无反应,而且内心计较了一番。对于汉娜和内斯这种相似的冷漠与自私其实是必然的,因为他们的环境——父母的冷漠,詹姆斯和玛丽琳把所有的爱与期望都给予了莉迪亚,而这两个孩子的关注度只是在问莉迪亚时顺便一提,对于汉娜几乎不过问,这直接导致他们扭曲的性格。

这是个悲哀的故事,从莉迪亚奶奶那个辈分就开始对子孙起了影响,而她的父母对于莉迪亚的死起到了更大的以至于决定性的作用。究其根本原因是一个不接受混血的社会,社会如此冷酷,使得玛丽琳与詹姆斯的爱情结晶受到强大压力,当然不光如此,还有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期望毁灭了一个幼小的生灵。孩子终究只是孩子,需要的是爱与关怀,而不是父母自己的欲望和期盼。毕竟,这是时代的悲哀,混血的家庭不仅此一家,父母的压力不仅此唯一。

《巨婴国》读后感_2300字


《巨婴国》读后感2300字

一个巨婴的成长之路
这两天在看巨婴国,按书里说法,我现在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巨婴。
其实我一直是后知后觉的,特别是畅销书,别人都在看的时候,我本身是拒绝的,就像不愿意随波逐流一样。这样的后知后觉不光体现在读书上,后来我发现我在好多事情上都是这样的,但最终还是躲不过去,还是会从了大众。
关于心理学这方面,我一直比较喜欢,是个伪心理学爱好者。不属于任何派别也不坚持任何理论,就是纯粹喜欢。巨婴国这本书还没有看完,看了前面的一部分,看了群里有人在讨论,我个人感觉,里面内容三七开。三分我认可,七分我不服。书里面,对夫妻关系的理解和确立的重要性,我是非常认可的,特别是现在我也结婚了,对这个感悟太深刻,夫妻关系必须是家里的第一关系,直接影响到家庭大环境和幸福指数,这个对孩子的影响也是无与伦比的。还有书中提到的中国式好人这个概念,我也是深有体会,我老爸就是标准的中国式好人,简直一模一样。有这样的一个老爸,可想而知,对我影响是有多么的大。
书中有些理念和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武老师总想把这样的东西,扯到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中,任何事情都想用一个巨婴的概念来解释,太牵强了。这样我读起来就感觉很不舒服,我看到有人实在受不了,半途弃书了。毕竟是作为商业书籍出版的,能引起争论和讨论便是成功。
我相信每个人在青少年时期,对自己都有怀疑,迷茫,沉沦或者堕落,都有好多问题想不通,整不明白,甚至有轻微抑郁或者心理障碍。
在我刚上初一的时候,应该是十二三岁,我陷入了持续好几年的失眠状态,。至今我都印象深刻,晚自习开始的时候,天空就慢慢阴沉下来,我感觉我心里面特别恐惧,因为马上天黑了,回去了,要睡觉了,但是会睡不着,我趴在教室门口的阳台上,默默的留下了眼泪。又怕同学看到,擦干后又和同学嬉皮笑脸一起回到教室上自习课。
晚上是最难熬的时间,我每天晚上都是后半夜凌晨三四点钟才睡着,第二天早上六点多起床骑自行车再去学校,每天早上数学课我都困得打瞌睡,中午也没有什么午睡,晚上继续又是一波失眠。家里人带我去看了中医,说我什么精神衰弱,开了点补脑口服液。可是问题并没有解决,我依然失眠,而且越来越严重了,我感觉我急需去看心理医生,家里人在我的百般折腾下,甚至都有点烦了,他们依然觉得只是失眠而已,拿我没有办法,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当时我知道,自己根本不只是失眠这么简单了,我感到特别的孤独,周围人都帮不了我,慢慢的变得焦虑,抑郁,等等,一切不好的感觉都围绕着我,非常可怕和难受。
在我刚开始失眠的时候,我的家人是陪着我一起睡了一段日子,给了我足够的安全感,给我讲了他年轻时候的事情,应该是有感而发,至今我都记得,他当时告诫我的话,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要想着有轻生这样的念头,这也许是他这辈子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
那段日子,是我至今都不想回忆的,晚上,我一个人起床,坐在门口,想各种问题,当时觉得把人生能想的都想了一遍,而且都想通了,这时候就非常可怕了,一个小小少年参透了人生,而且还被失眠这个问题纠缠的痛苦不堪,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轻生,想到了死,想离开这个世界,这样就不会被失眠所带来的痛苦折磨了。这样的念头,存在了好久,每天晚上自己都在和自己挣扎,痛苦不堪,舍不得就这样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而且怕爸妈伤心,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和自己内心做斗争,这样的情况,若是孤儿无牵无挂,我想我当时多半是半夜走出房门后再也回不去了。
这样的日子断断续续一直陪我度过了整整三年的初中生活,白天没有任何的影响,我和别的同学一样,一起上课吃饭,一起开玩笑玩游戏,一旦天黑,我就开始恐惧,开始害怕,开始焦虑,三年来,我早已被折磨的身心疲惫。
一直到我上了高一,这一年杨利伟都上天了。也许是换了生活环境,我开始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都觉得不是事,都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所有的事和失眠带给我焦虑痛苦比起来我都觉得不可比,都是小菜一碟。然后才慢慢有所改变,有所好转。在这期间我有幸看到了人生第一本关于心理学的书,弗洛伊德的成名代表作梦的解析,然后开始读了一些书,包括一些心理学的书籍。
梦的解析这本书是值得每一个中学生读的心理学书籍,是普通人可以读得懂的,而且会帮你解答很多很多疑惑和不解。我记得当时我非常烦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这样的声音会让我烦躁的睡不着,当时家里的表都被我拿下了电池,我只用电子显示的表,不会发出声音的,类似这样滴答滴答的有规律的声音都会影响我入睡,我看到网上好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所困扰,梦的解析里有过这样的解释,就是因为性的压抑才导致这样的。说实话,我当时看到这样的解释,我是不相信的,因为我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这方面的,怎么可能存在压抑呢。
再后来随着年龄的增大,书也看的多了,我终于搞明白了,我初中三年的问题了,我那时候就是强迫症,从开始的轻微失眠,到后来的标准的强迫症患者,严格来分的话应该是属于强迫症里的强迫思维。失眠本身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由失眠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办。结婚后有一次和家里人偶尔说起我那段时光,我记得当时我一下子就变得激动起来,眼睛里满含泪花,觉得他们永远都体会不到我那个时候身心所承受的痛苦和折磨。
有人说,所有对心理学感兴趣的都是心理上曾经或者现在存在过一定的问题。我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业余的也可以,不为钱不为别的,就是个人爱好,帮人解脱心理上的困惑就像解脱了自己身上的痛苦一样,让人心生向往。若你陷入一个痛苦的魔咒里,不要害怕和恐慌,勇敢的走出来以后,你会发现自己成长进步了好多好多,这种成长是别人教不了你的,只有你自己才能体会感悟到。

《活法》读后感2300字范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稻盛和夫·林慧如译归纳、摘录:人生?工作的结果=思考方式×热情×能力所谓能力,是指才能或智能等先天性的资质;所谓“热情”,是指努力的意愿或热心等后天的努力;思考方式是指哲学、思想、*观等生活的姿态等人格因素,稻盛和夫。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思考方式,因为能力和热情只有0分到100分,但是思考方式可以从负100分到正100分为止。实践出真知,只有不断地,坚决地将自己的意图贯彻到实践中并坚持到底,才能有所得。自燃性的人、可燃性的人、不燃性的人这里所谓的“燃性”,是指对事物的热情。自燃性的人是指,最先对事物开始采取行动,将其活力和能量分给周围人的人。可燃性的人,是指受到自燃性的人或其他已活跃起来的人的影响,能够活跃起来的人。不燃性的人是指,即使从周围受到影响,但也不为所动,反而打击周围人热情或意愿的人。

《活法》一书是一位成功企业家的生活感悟,我觉得作者并没有讲述其成功哲学的意思,而是讲述他对生活本源的认识和感悟。对于我们普通读者来说,我认为这本书的意义在于两点:

一、让处于迷茫中的人找到活着的意义;

二、认识到自身潜在的伟大力量。

如何实现这两点重大改变呢?我觉得这本书的核心在于强调转变思维方式,建立自己的人生哲学。

第一、如何认识每天的生活和工作?

美好的愿望每个人都有,但实现愿望的过程往往是更多的是平凡、单调,甚至是烦恼、挫折。如何客观认识现实和愿望之间的关系,需要我们有一个正确的视角,那就是接受并坚持每天的平淡与平凡,美好的愿望是平淡累积到一定量时的华丽转身。

要相信坚持的力量,因为坚持的力量是呈几何数级增加的。

第二、建立个人人生哲学的重要性?

要成为一个独立思考、有判断力的人,需要建立自己的正确价值观,做好一个社会人和个性自我。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判断力、不盲从的人。

看《人与自然》节目,角马成群结队行进中,当有一只角马遇险受惊奔跑时,其他动物本能地开始奔跑,队伍顿成汪洋之势。尽管这个比喻不甚恰当,但盲从之景以此形容恰如其分。

第三、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我认为:人活着的意义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1.作为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很是不易,要不枉来一世,需要我们活出自己的精彩,我的理解就是化实现自己的价值,化挖掘自己的潜力,更多地领略和感受这个世界,如果能为自己所处的时代记住,那当然是最最成功之人。

2.作为社会人,我们有父母、亲戚、朋友、同事,我们的喜怒哀乐、成功失败影响着周围的人,因此,能成为一个能带给别人积极影响的人,比给社会、他人造成消极影响的人更有意义,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们的工作业绩给企业带来更好发展,企业的发展会给所有员工带来更多的福祉。

每一个人都潜藏着伟大的力量,这一点毋庸置疑,能否把自身潜在的能力挖掘出来,是人与人活的精彩与否的差异所在。如何实现呢?我认为关键在于改变自我,改变自我首先在于改变自己的心态,建立一种积极、正确的心态一定会为你的人生之路助力许多。

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认为应该具备四种心态:

第一、感恩的心态

感恩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首先,感谢今天的平安和健康,这是我们快乐幸福的源泉。

其次,要感谢公司和同事。我们相聚到天润,不仅仅是选择的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更是一个展现自我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要感谢公司、包括公司的领导、同事,因为是由于他们对自己的认可才来到了公司,自己的这个工作平台是由所有的同事搭建起来的,自己的工作成绩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和其他员工的福祉。

第二、简单的心态

大道至简,保持一点点单纯,会活得更轻松,更有质量;努力工作,专心做事,是我们生活的本真、幸福的源泉;有一句话叫做"活在当下",理解了这句话,你会活得更健康些。

第三、敬业

要相信天道酬勤,努力就会有回报,暂时的失败和不成功,是还没有努力到老天爷感动的程度。

第四、空己

做个有职业精神的员工,工作时间内要放空自己,一切以做好工作为依归,工作上不夹杂个人感*彩。如此,才能成为一名合格高效的员工。

第五、利他

现今,大部分的工作需要团队协作才能完成,良好的合作氛围需要利他精神的支撑。经常能够换位思考,过分自爱而不顾及他人往往容易导致失败,提高自己的情商,摒弃狭隘,决定了成功之九十。

三星原董事长李秉哲说:"企业的成败在于员工的素质"。因此,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养成勤思、自省的习惯、培养积极宽容的心态,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企业的成功就为期不远了。

共勉语:

其实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背负着各种各样的十字架,在艰难前行。它也许是我们的学习,也许是我们的工作,也许是我们的情感,也许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正是这些责任和义务,构成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00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00字
他立在空旷又黑暗的码头,茫茫大雾铺天盖地,冷漠的夜色扼得人窒息。远处绿莹莹的一盏灯,明晰了又晦暗,晦暗了又明晰,在他竭尽全力触碰以后,终残酷地陷入无穷尽的晦暗中去。他所向往的美好,或许只是几缕飘渺的绿光,是绿光吸引他前进的曾经。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叙述者尼克的邻居盖茨比是个神秘人物,他家常举行大型豪华聚会,以至于夜夜笙歌,高朋满座,其目的是想引起五年前的恋人黛西的注意。五年前盖茨比是一文不名的军官,在派对上与富家千金黛西一见钟情,坠入爱河。盖茨比参加战争时,黛西嫁给纨绔子弟汤姆,继续过着奢华享受的生活,可盖茨比依然恋恋不忘,想方设法靠近黛西。在尼克的帮助下,盖茨比和黛西旧情复燃。可五年前的黛西不复存在,她甚至开车意外撞死汤姆的情妇后,将罪名推脱给盖茨比。在盖茨比含冤被枪杀后,她也没再出现,不动声色地和汤姆逃离。尼克是故事中的旁观者也是参与者,他目睹整个故事的发展,最终心灰意冷离开世俗;他也为盖茨比和黛西牵线搭桥,最后为盖茨比布置葬礼。这个故事有着泡沫绚丽后破碎的心酸,承载烟花盛开后坠落的失落感。
盖茨比让人扼腕叹息。他为了黛西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逆流而上,在黛西家对面建起豪宅,在烟花盛开的热闹暮色中举杯微笑;他恋恋不忘,不停地追着黛西的脚步,在下雨天买下一花店的花只为博黛西一笑;他愿意等来黛西的一句我从没有爱他就倾其所有带她出走;奋不顾身的爱和执着的等待在那样虚荣浮华的时代显得弥足珍贵。可是令人唏嘘的是,盖茨比没有等来黛西的毅然决然,他的坚贞不渝最后反而成了现实的牺牲品,造就莫大的讽刺。最后黛西在汤姆怀里瑟瑟发抖,龟缩在巨大的冷漠和懦弱中。盖茨比死后门可罗雀的日子里,黛西连表示哀悼的花也没送去,音讯全无,如人间蒸发。她逃离,绝情而又冷酷,避过码头上的绿灯,开始又一段荣华奢靡。
盖茨比本人并不相信电话会响,他也许觉得无所谓。如果我的假想没有错,那么他肯定明白他已经失去了原来那个温暖的世界,已经为怀有一个梦想太久而付出高昂的代价。盖茨比中枪跌入泳池那一刹,也许释然。我似乎能看见他面露微笑,淡蓝色的瞳仁闪烁炽热的光芒。他优雅地后倾,嘴唇翕动,轻唤Daisy, 搅乱受惊的空气。水花四溅,一切随淡红的涟漪轻旋而淡化,轻巧的纹路恰似盖茨比恬淡的笑意。早在去小镇他就对尼克说:黛西的声音里充满金钱。他早已明白他苦守五年的黛西不再是他理想里的黛西,而他爱的,只是那段狂热的时光而已。如果说他真的明白一切,包括他赤诚的爱全都只是一个甜蜜又寓意毁灭的梦想,却依旧守候,那么说他了不起,毋庸置疑。
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加起来也没你高贵。尼克在最后一次见盖茨比的时候说。许多衣着光鲜、耀眼夺目的上层阶级实质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尼克最后见到汤姆,甚至连握手也不屑。而盖茨比这个来路不明的私酒贩子,俗不可耐的暴发户,却让人觉得了不起。我想盖茨比和那些人最大的不同是,他在声色犬马的世界里依旧保持着赤子之心,他在追求绿灯中实现自己忠贞的意义,追求的梦想;而不是惟利是图,沉沦俗世中,功利得一塌糊涂。
盖茨比是了不起,可落得这样可悲可叹的结局,错就错在他以为所有人都像他一样了不起。在那样富人醉心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时代里,他是格格不入的一个。他错在一厢情愿把黛西桎梏了不起这一金笼子里,以为她还是五年前他所认为的黛西,以为她深爱到足可以义无反顾随他浪迹天涯,但是一切都是可悲的他以为。谁道故人心易变,盖茨比追求的黛西,飘渺得像那盏厚雾之间若隐若现的绿灯,雾里看花固然美好,但当雾散了,灯明晰了,反而是残忍了。
黛西注定是盖茨比不能实现的梦,梦强行被堕碎的时候,残忍的玻璃渣划得盖茨比满脸血肉模糊。无限悲凉。而旧人,熠熠在新旅程中,在盖茨比终其一生追求的回忆里,倨傲淡漠的样子,似乎一切都未发生过。她和盖茨比是最极端的两边,她的信仰浅薄,而盖茨比的信仰有血有肉,他死,也是死得其所。
黛西选择最有利的道路,她习惯在金色躯壳里挥霍,当她受到两个男人的逼迫,还会哭着对盖茨比说:对不起,我不能违心说我从不爱他,我以前爱他,但我也爱你。她可能至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爱谁,但不可否认她爱金钱名利,这在她心里排首位。她只是为了享乐这一简单的愿望生活着,人间的痛苦挣扎与她无缘。和盖茨比抛下世俗私奔这样头脑发胀的想法终还是敌不过汤姆给的衣食无忧。她也不是盖茨比想象的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尚女神,她只是容颜倾城,物质至上的庸俗女孩。黛西背负不起盖茨比沉重的守候,她轻飘飘的灵魂随时会从盖茨比遁走,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黛西所象征的,是与盖茨比对立的大部分美国富人,庸庸碌碌,活得光彩却不精彩。
盖茨比已经为怀有一个梦想太久而付出高昂的代价,盖茨比太过理想,而那个社会又现实得容不下他。盖茨比活在自己精心编织的梦里不愿醒来,因此现实的人们高举现实的武器伤害他。盖茨比会后悔自己的结局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的追求,他的坚持,已成为一种简单的信仰,不被世故左右。他的信仰,让他的形象闪亮。(读后感)
夸父逐日和精卫填海的故事家喻户晓。他们所追求的梦想遥不可及,可他们依旧坚持,既然是梦想,为何要质疑?在梦想里能实现精神的寄托和人生价值的升华。追梦的路上一定少不了阻挠和痛苦,可在跌跌撞撞前进的时候,浸满汗水的步伐能让路途飞扬金色的尘土,那便一切无憾。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的更快,把手伸得更长。
我们怀着对过去的眷恋和对未来的期许奋力前进,渴望抓住未来的点点光亮。不管那光是否虚无,依然伸长手臂去触碰,只为了让自己的灵魂在伸手的过程中生长。盖茨比亦如是,他守候的绿光将他的灵魂浸濡,缓缓流淌出温柔的光辉。

本文来源: https://m.hdh765.com/h/4606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