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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读后感

东宫读后感

2023-05-20

东宫读后感(集合13篇)。

在阅读资料中,我挑选了一篇非常有用的“东宫读后感”,现在欢迎您来阅读本网页的内容。现在我们越来越多的人跳出手机的世界,走向了阅读的大门,在认真品味作者的作品后,我们的内心一定会有所感悟。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实事求是,不能与事实相矛盾。

东宫读后感 篇1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东宫读后感 篇2

读完之后,很久难以沉下心来,很久都没读这种比较虐的古言了。

顾剑作为串联起男主和女主的一个人物,我一度以为小枫回忆里面的顾小五就是顾剑,他说,你在大漠里等了我三天三夜,我因为有事没有到,以及他说,我输了给你,就要做你的丈夫,和顾小五的情节极为相似,若不是顾小五讲的那个故事,我差点就要以为他们是同一个人了,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是小枫的师傅。既然顾剑与顾小五是表亲,他又怎么不知道太子和太子妃?进东宫如进家门的他为什么隔了三年才找到小枫?对小枫到底是对不起还是爱?

还有赵良娣,看了番外,到觉得她是一个聪明、通透的女子,她其实早早便知道李承鄞不是喜欢她,最后也死的干脆,没有所谓的哭闹,可能也是绝望吧,曾经以为的良人,想要与之同心协力,却不想三年来不过是逢场做戏,为人棋子。

再说说裴照吧,一个是女主眼中的裴照,另一个是裴照自己的阐述,他对男主尽心尽力的维护,对女主态度的变化,他最后的那句不会,多少也是守护吧!

小枫这个角色前期感觉不怎么讨喜,就像言情剧里的傻白甜,可能是因为丢失了几年的记忆吧。回忆里的小枫更为真实些,十四五岁的姑娘,天真,无忧无虑,想要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如果说爱上顾小五是本能,爱上李承鄞就是习惯吧,记忆可以忘记,但习惯不能,她的出现就注定了是一个悲剧。

李承鄞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织了一张网,然后自己还钻了进去,如若他不动情,他仍是个好太子,失去记忆的西凉公主,和其他的女子一样,不过是他登上大统的工具罢了。可他偏偏动了情,动了情后又放不下权力,突厥族灭,小枫的母亲被逼死,小枫的父王被逼疯,以及顾剑、绪娘、赵良娣、还有淹死的小雪,他活生生的也淹死了自己的爱情。纵然西凉独大又怎样,纵然独宠又怎样,那一样也回不到曾经了,忘川一跳顾小五死了,城楼那一跃李承鄞也死了,剩下的便是为江山社稷而活着的太子吧,万民敬仰,一人苦涩。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东宫读后感 篇3

我并不怎么看言情小说,是前几天在b站上看到有人解说《东宫》,说是很虐,然后听了《爱殇》,便有来看书。

前面的情节里,无论李承鄞对她怎么不好,她也好委屈,但她却没有将“回西凉”说出口,都在脑子里面想西凉,想她的小红马,阿爹,阿娘,阿翁

东宫读后感 篇4

我的天,看到最后竟是这样的结局,心都要碎了,这也太虐了吧。

电视剧我是没打算看的,只是正好送了这本书,就看看吧,也是跟着潮流,只是真的没想到是这样虐的故事,小枫这个人刚开始看着觉得真的很幼稚,太善良,单纯,起初我真的以为是小甜文,没想到后面竟是这样的,李承鄞真的是个太坏的男主了,从刚开始我就不是很喜欢他,因为看不到一点喜欢女主的感觉,中间看有的人评论说他其实很喜欢她什么的,我是真的感觉不到,因为他对她的好,全都是利用,可是小枫还是傻傻的喜欢他,无论三年前还是三年后。看的比较快,虽然看到一些比较好的句子和古文学内容,但是还是滑过去了,没细看,毕竟看了一遍也不会记得住。

这篇文,我最喜欢的是阿渡,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全心全意的保护小枫,尽管小枫也是善良和温暖的,还很可爱,可是她太喜欢李承鄞了。本来认为裴照也不错,顾剑也还行,可是还是觉得都和李承鄞相关,我就不喜欢了,可能这是唯一一部我讨厌男主以及不太喜欢所有和男主相关的人的小说了吧,尤其是他说阿渡只是一个奴婢的时候,我简直要抓狂了,很生气。另一本东宫里有番外,希望可以让我稍微改变对他们的看法吧。

电视剧应该是改编的蛮多的,刚百度了一下,50多集,而且加了很多内容,好吧,可能是因为太虐心了,怕观众接受不了,也或许是为了情节更多彩丰富吧,总之我是不会看的了,剧情挺伤心的。

东宫读后感 篇5

因为剧的开播过来二刷的,看完就想抽自己,干嘛没事又来找虐。

小枫就像是那投入水中的石子,在李承鄞如死水般的人生里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小枫是李承鄞所有算计中的例外,在他尔虞我诈机关算尽的世界里,她就像是黑暗中的那点微光照在李承鄞的心上。

李承鄞是天生的帝王,他文武双全,有头脑有城府,同时他也是个天生的可怜人,为了生存,为了报仇,隐忍了多年,舍弃了所有,失去了所爱。

小枫是李承鄞这一生的白月光,也许,带着痛苦的回忆死去才是小枫最好的归宿。那么,带着回忆孤独终老就是对李承鄞最残忍的惩罚。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

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

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越圆满越觉得孤单

擦不干回忆里的泪光

路太长怎么补偿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在生长”

东宫读后感 篇6

确认过眼神

原来我竟然想不起来它的下一句是

我遇上对的人

感觉好像错过了什么?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感觉的时候

什么都不会想到吧!

如果是自己很喜欢的人对我说的话,应该能听懂这一句暗示吧!

可惜,他说了好多次,我竟然没懂。

只是当他调皮,爱哼哼爱说这一句

现在终究知道了他的意思(也许根本就是我想多了,他真的就是闹着玩的)

东宫读后感 篇7

番外《太液芙蓉未央柳》中,李承鄞已经成为一个英明伟大的帝王,能征善战,曾四征西域,平定南夷,攻下了大小无数城池,创下万世不拔的基业。曾经他费尽心机想得到的荣誉和权力他都得到了,可是他照样不快乐,脾气一年比一年暴戾。即便坐拥江山,没有小枫陪在他身边,又有什么幸福可言?

他四征西域,平定万邦,却唯独留下了一个西凉。他之所以留下西凉,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寄托,欺骗自己小枫是回西凉了。他那么不愿意追封小枫,事隔二十载,在礼部的一再提醒之下,他才不情不愿下了道诏书,追封小枫为明德皇后。在追封皇后之前和之后,他一次都没有去祭奠过她,是不想承认她已经去世的事实。

李承鄞对女儿朝阳公主的疼爱和慕容沣对孙女静言的疼爱一模一样,都是把对心爱女子的感情投入到了下一代之上,都是替身似的的宠爱。他明明知道朝阳公主不是小枫的女儿,公主也没有半分像是她的模样,小枫已经故去三十年了,可还是在自欺欺人。

朝阳公主的死让他伤心欲绝,一夜白头。他就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一般,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再有丝毫的兴趣。朝阳仿佛带走他生命里的全部活力,他不仅仅头发白了,甚至连心都已经死了。不是朝阳带走了李承鄞的心,而是小枫。或者。更准确地说,小枫的死已经带走了李承鄞的心,但是他一直不肯承认这个事实。而朝阳的死彻底激发了李承鄞心中对小枫过世的悲痛。他把这些年积压的伤心一股脑全部发泄出来了。

裴照入宫来劝解李承鄞,他道出小枫已死的实情,最后,李承鄞像孩子一样哭出来声来,他不得不承认小枫已经不在了。看着李承鄞的后半生如此寂寞,是挺可怜,但这是他咎由自取,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权力的不归路,为了皇位牺牲了感情,无法回头。

看到李承鄞登上皇位却郁郁寡欢,孤寂落寞,还是无法激发我的同情心。因为他根本不值得同情,他的结局都是他自作自受。不管他如何厚待西凉,宠爱朝阳,实际上都弥补不了小枫受过的的痛苦和伤心。而且,即便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为了得到皇位而舍弃感情。小枫,他可以割舍,江山已经刻在他的骨子里,他割舍不去。

我的观点是:你活着的时候他待你好,才是真的好。死了之后,那些虚名有什么用?在爱人活着的时候不好好相待,等她死了再装出一片痴情的模样给谁看?已经去世的爱人又看不见

东宫读后感 篇8

[心碎][心碎][心碎][心碎][心碎][心碎]

相爱相杀,互爱互虐啊!赚足了读者的小心碎与欲罢不能啊!熬夜至此,着实心痛了一阵啊!放下手机,景观河里的轰鸣连绵不绝,震天的呼噜声此起彼伏,还有一阵细细的流水声,是我的臭宝宝又尿了。再来回味,是不是古代版的围城啊?嬉嬉闹闹中暗含腻腻歪歪地幸福了三年,转眼真相大白,原来是早就注定的孽缘,悔不当初地想逃离。也好像是现代婚姻的折射吗?起初大费周折地找个女朋友,看起来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女方任性无理也都甚是可爱,耗费大把彩礼把此女搞定。眼看着结婚了,双方明枪暗箭大打出手,双方损伤巨大,好在婚结了,这事就这么定了。婚后女方像掉进忘川一样不记得之前的种种惨烈,沉浸在自己所想的幸福中,而男方是真忘了,情场事业信马由缰,突然一天东窗事发,世界大战再一次爆发,女方不由想起当年自己出嫁,父母也损失惨重啊!此时男方醒了,我是你多年前深爱着的那个人啊!滚!事已至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后悔当初瞎了眼,永远不想记起你!!!!!

不知作者本尊是怎么想的啊?其实还想了很多模式呢,只是明早还得上班呢!实话说,看完感触良多,受益匪浅!作者红火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东宫读后感 篇9

一直觉得小枫心里是其实喜欢顾剑的,尤其是顾小五出现之前,悲剧发生之前。

可是顾剑本就是一个间谍,一个暗桩,一个埋伏的牵线人,是他亲手拉动了这场阴谋,把小枫推进了火坑,间接造成这场灭族惨剧。这是他永远洗刷不掉的罪孽,却又是他的存在价值和使命。

后来他想竭力挽回,想把小枫从皇宫带走,结果却又为了实现答应小枫的一个承诺,为了救护本与自己无关的阿渡,以身挡箭,被扎成刺猬,死状如一只浑身布满箭羽的白鸟,凄惨至极。

而这指令这场预谋,竟然还是当初那个好兄弟发出的策划的,给人一种宿命似的悲剧色彩。

还有可怜的阿渡。

之前小枫说阿渡敌视太子,有些呆傻,不能说话,却不知道这敌意仇视来自于阿渡帮她记着的铭心刻骨的灭族之恨,呆呆傻傻是遭遇横祸之后护主的最好办法,不能说话或许是因为知道了太多黑暗往事被毒哑。

后来小枫再次从城墙跃下,忠心耿耿的阿渡甘当肉垫以身护主,骨肉尽碎。连这最后一个无辜的人也被卷入,再无任何希望,小枫悲痛欲绝,将割断所有往日情谊的金错刀决绝地插入了自己的心脏。

夕阳之下,沙丘之上,那只痴痴地唱着歌的狐狸,终究没有等到他心爱的姑娘。

沙漠相亲,斩杀白眼狼王,草原盛大婚礼,一百只萤火虫的浪漫,抵不过那场血流成河的灭族之灾。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可这神水能让他们暂时忘记三年前的恩怨情仇,却无法逃避接下来的一辈子。

小枫终究是去了,哪怕是魂归山河破碎的西凉,天性爱自由的她也不愿苟活于这堂皇肮脏的东宫。

而始作俑者李承鄞,坐拥万里江山,空享无边孤单。只有暴戾才能掩饰他内心深处的惶恐,无时无刻不噬骨蚀心的悔痛和罪恶感,将陪伴他了此残生。他的身份和所作所为,注定了他不可能再次为小枫殉情,也不会静守青冢,只能在至高之位绝情弃爱。

这就是东宫,冷情冷血,无情无义。

这大概是典型的匪大后妈风格吧,爱就爱,恨就恨,不容含糊,一分一毫都要记清楚,不痛不快,不死不休。

东宫读后感 篇10

近期,《东宫》网剧热播,舍友鼓动我看这本书,便在闲暇时候看了。

西凉九公主与太子的悲欢离合着实令人唏嘘,故事背景放在古代,权利纠葛,太子虽处高位,却也生活不幸,处处尔虞我诈,稍有不慎,他的母后,父王,便会将他当做弃子,东宫的生活不像寻常人家那样简单。

究竟是权利重要还是爱情重要?在他的头脑里,他终究是选择了权利,在拥有权利之后,他又想拥有爱情,这不是痴心妄想吗?选择早已做好,由不得他去后悔。

站在九公主的角度,弑杀外公全族的人,逼死了她母亲的人,逼疯她父亲的人,是她深爱之人,一切都是她的单纯,不设防,才让有心机之人有机可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她要回西凉,太子怎会放过她,她所有的亲人都成为他权利的牺牲品,就连她自己也是。权谋呵,果真能将一切都把玩在股掌之间吗?能得到的只能是那些荣华富贵,人心却是得不到的。当你失去真心之后,再想追回,早已来不及了。

东宫读后感 篇11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匪我思存的《东宫》让我陷入沉思……

忘川的神水,让你忘记三年,却忘不了一辈子。这是多么的痛苦。假如时光回流,你会如何选择?答案应该还是选择忘川了吧。她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是当今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但却因政治联姻要迎娶异域公主。如果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天下还是自由?有人会说,赢得了天下便拥有了一切。但是倘若真是如此,又怎会有南唐后主的悲剧?输了你赢了天下又如何?古往今来,多少人输在了一个情字?在义与情之间徘徊,最终无奈遗憾终生,到底做错了什么?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因为用情太深。我以三年的遗忘来苟活,而他以三年的遗忘抹杀从前的一切。一开始的顾小五让人觉得他是那么的真诚,但是我们都错了,我们都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他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毁掉一个女子的爱情。冒死取狼王的前颅献给她,只是为了让她愿意接受自己。为了进攻西凉国一举歼灭他们,为了让自己的计划顺利实施下去,他宁愿娶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为妻。但是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觉得他很真诚。他做的一切都在证明他要娶她的决心,但是到故事的最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一切只是为了他的江山。可是最后的最后,我们似乎觉悟了。因为他在西凉的日子里,他不会受到宫中各种条例的约束,不用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喜欢做的事情,渐渐地他接受了小枫。时间会证明一切。时间是最能磨砺人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国家。

爱上小枫的永远只是顾小五,李承鄞喜欢的只是赵良娣。命运弄人,谁知他只是赵良娣手中的一枚棋子。单纯的小枫并不知宫中的险恶。在万恶的后宫之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伴君如伴虎”,你怎知身边人的想法?本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各自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本没有错,要怪就怪自己生不逢时,生错了人家吧。像每一个后宫故事一样,故事离奇曲折,很考验读者的脑力。但是这样很好,巧妙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在思考,思考完了就想马上知道答案,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然而俏皮的作者却一直在吊读者的胃口,看到最后感觉这部小说真的很刺激。我觉得匪我思存写的很好,虽然故事以悲剧结尾,但是却生动感人。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恢复了记忆,李承鄞喜欢小枫,小枫也喜欢李承鄞。说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呢?他们都想起来了,曾经的一切不幸的事全都想起来了。也许这才是故事中最悲剧的部分吧。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便一心一意。否则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良知。在权利的角斗中只有利益,其他的都是浮云,但是当你看透一切之后,便会醒悟:原来自己曾经为之奋斗过一生的东西,活的时候得不到,死后亦带不走。如此孤苦地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的念想,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人宛若像是走肉。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择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样即使没有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只要有心心相印的人一起陪你度过艰难的岁月,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在故事的一开头就给读者埋下伏笔,暗示下面的悲伤情节。倘若阿渡会说话,她跟顾剑之间还会是这样吗?倘若没有顾小五,李承鄞跟小枫之间又会如何?一切悲剧的制造者本无意如此,要怪只怪命运弄人……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它终究不能阻止命运的捉弄。

西凉已经不复存在,亲人已经埋身黄土,你是不是也想念阿娘的温柔,才急迫的想与这黄沙融为一体,想随这关外的风,嗅到家乡熟悉的气味。

东宫读后感 篇12

真心喜欢匪我思存的文风,感觉这本书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但确实非常虐啊……男主李承鄞假扮成顾小五去骗小枫,顾小五和李承鄞的使命就是——逼死所有爱小枫的人。他,噢不,他们逼死了她的族人,她的亲人和她的师父。一个人若是要当皇帝,免不了心硬血冷。李承鄞和东宫,是这世上最沉重的枷锁,她已经背负不起。其实他的师父顾剑接触小枫也是居心不良,但他毕竟后来后悔了,还记得他死前那句“我可……可不能……让你再伤心了……”还有阿渡,她喜欢顾剑,但顾剑喜欢小枫。就因为她哥哥一句话,她忍者深仇大恨在中原陪了小枫三年,一直默默守护小枫。她和小枫一样,都是连哭起来都是笑着对人的傻丫头。最后,她为了保护小枫死了。(小枫从城墙上跳下去,她给小枫做了肉垫)小枫也用她的金错刀自杀了。还好……她们终于回家了……

真心不喜欢男主,不管他是顾小五还是李承鄞,李承鄞陪小枫跳下忘川忘了他是顾小五的那段记忆。最后他想陪小枫跳下城墙,口中说“我……小枫……我是顾小五”但在小枫心里,顾小五早就死了。最后李承鄞怎么样了无从得知,但小枫至少死前不是孤单的,有阿渡陪她呢……也许让他想起就是最好的报复,这也是最好的结局吧。他们并没有分开,只是顾小五去为她抓萤火虫了……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她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她忘记一辈子。

女主曾像只狐狸一样在沙丘上等了顾小五三天三夜,她也老唱起她唯一会的那首狐狸的歌,顾小五和李承鄞还老说她唱的难听。

可惜李承鄞再也听不到小枫唱的那首歌了“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东宫读后感 篇13

世间最美好的是爱情,每个人都拥有追求爱情的权利。然而,不同的人追求爱情的过程也截然不同,身处环境的不同造就了我们行为方式的不同。

世间总有太多无奈,生逢乱世的我们,总是不得不戴上虚伪的面具,将自身至于铁甲的包裹之内,以一副你所厌恶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在《东宫》中,爱情,一种连平凡人都拥有追求资格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却无疑是一种奢侈。面对爱情,明明彼此喜欢,却因想着保护对方而又不得不以另一种为人所厌的方式对待她。明明想着保护对方,殊不知你的每次故作姿态都如利剑般刺人,你的每次刻意远离都如寒冬般让人觉得冰冷。

生于世间,人往往被世俗所同化,为欲望所蒙蔽,对于爱情和权力,贪婪的人希望二者兼收,有野心的人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内心美好的人却希望拥有忠贞不渝的爱情。在《东宫》中,李承鄞无疑是属于前者,既渴望忠贞不渝的爱情,又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剧中,李承勤开局就被定义为受害者,幼年母亲被害而不得不继养在仇人的膝下,为了能够报仇而不得不追求至高的权力。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成为他亵渎爱情的理由,为了拥有竞选太子的资格,他利用了无辜善良的曲小枫,在她的面前杀了她的至亲。

观完整部剧后,纵使我们知道了他自始至终都只爱着曲小枫,我们佩服他坚定不移的同时,却又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做了很多伤害对方的事,即使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却也弥补不了对方惨遭伤害的事实,而他的种种行为,终究换来了最后曲小枫掌刃自尽的结果。

为何美好的爱情总是令人所向往,不正是因为它过程的甘甜吗,如果打着保护对方的旗号,而干着伤害对方的行为,那就已经偏离了爱情的本质,在此,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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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读后感150字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东宫》读后感 (100字)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编辑推荐:

《东宫》读后感_2300字


《东宫》读后感2300字

如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
因为看网剧,所以又重刷了一遍小说。原先一目十行看漏了很多,现下两两对照一番,发现网剧从台词到人设挺忠于原著。小说用女主第一人称,看见小枫一厢情愿看见的东西,那孩子活得糊涂,弄得我也糊里糊涂一带而过了很多很有内涵的情节。比如二皇子李承邺和李酽的兄弟情,毫不犹豫为对方死,那是真爱啊。小说中就一句话,李承鄞告诉小枫李承邺喜欢男人。剧里适时演绎了一段阴谋与爱情,还是来自原著,原著粉应该满意吧。
我也不粉原著,就是本着虐虐更健康的想法,又看演员挺合眼缘,且看看这凄美的爱情故事怎样被再现。然后,我发现,我心疼阿翁铁达尔王,心疼丹蚩第一勇士赫矢,心疼表哥依莫延,心疼被灭族的丹蚩人,在诡计多端又腹黑的顾小五面前,骁勇善战又耿直的丹蚩人,让人心疼。李承鄞(顾小五)不是不可以灭丹蚩,但是怎能喊着“阿翁”,结成兄弟,又娶了人家姑娘,然后就灭了丹蚩了。想都不敢想的恶,男主就顺手作出来了。
这个情节之后,什么情节都没有虐到我了。
曲小枫和李承邺据说是三世虐缘,这样的悲喜纠葛不就是他们自己求得的么,求仁得仁又何怨。
女主曲小枫,西州(小说里是西凉)九公主,她的存在就是表现美好——她长得美还有山泉般清澈的心地;表现自由——像小马驹一般的奔放洒脱的性子,不想去和亲就逃跑,逃去丹蚩王,不想看见李承鄞了,逃跑回西州;表现单纯直率善良——男主是一心一意玩权谋,她是不妄求爱情也不搞宫斗当然也不考虑和亲大义。作为异族公主和亲远嫁,还不得丈夫欢心(当然这个设定是假的,男主作为东宫太子,有事业要谋发展,据说要表演宠爱什么赵良娣,还说这是对女主的保护,唉,人生如戏,太子很有演技,我等不理解也要理解),加之我等观众上帝视角,知道女主惨遭男主灭族(唉,这是最致命的雷,一个什么波斯女巫,一个什么寺的高僧,看见他们的命格都是瑟瑟发抖的),这么悲催的人设,我愣是没觉得小枫惨啊!
为什么?曲小枫是剧里的团宠。
在西州时那就不用说了,到了豊朝,太皇太后就是像是亲祖奶奶,皇帝皇后不像亲爹亲妈那样宠,却比亲爹亲妈更放手,小枫是想怎样就怎样,成日天街上打架、酒肆喝酒、青楼厮混……这女子顽劣堪比纨绔,她居然一直被纵容。阿渡那是她的死忠粉,宫里的两位公主也是主动自愿成了好闺蜜,还有男二(中国好师父顾剑)、男三(忠犬大内侍卫裴照)两个好备胎。并且剧设是铁打的太子妃,流水的太子,李承鄞要是当不上太子,他连爱女主的资格都没有,哪里真的轮得着男主嫌弃女主啊。所以,小枫明明活得一片明媚,她却非要哭着喊着好像很忧伤。
看文看剧都听到一票人说男主渣,又说灭了女主外公家全族,还好意思陪着女主跳什么忘川,不记着自己对女主做过什么好好赎罪,居然大剌剌给忘了,真是又腹黑又渣。全剧最虐心的真的是李承鄞这边厢与人拜天地,那边厢给人灭族捞政治资本,气得我弃剧两天,才梳理好心绪接着被虐。但是,小说或者网剧给李承鄞的人物设定就是江山我是要定了,美人我也是要定了。玩阴谋耍诡计骗着小枫把人丹蚩族给灭了是真心的,爱着小枫也是真的(虽然我也是不明白,一个动机如此不纯的恋爱,也没认识几天,怎么就爱成这样了)。好了,跳忘川这件事其实是女主的玻璃心碎了,去寻死而已,男主跟着往下跳是身体诚实地跟着心走,陪女主殉个情而已。那个“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忧”的说法对小说中的人是个传说,是真是假还未为可知,真也好假也好没人去山崖下边的水里去捞他们的话,他们就是一个死,也成了一个传说。所以大家就别纠结了,男主不是脸皮厚要陪女主忘记自己的恶,而是情不自禁一起去寻死啦。虽然在男主与女主三年前的这次初见故事里,我真不明白,女主好歹傻白甜,就是被男主给骗了,男主明明腹黑心冷,也爱成这样?好吧,只能接受那个宿命论——三世虐缘。
但是,我觉得《东宫》最有意思的,真的是李承鄞这个人物的设定。又腹黑又专情,又冷酷又深情。恋爱该怎么谈,对于古言创作者来说是一个重大课题。没有李承鄞,小枫这样的人物在言情小说言情剧里是俯拾即是,没有创意的恋爱大家都不好意思写了,所以,李承鄞就是作者本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创设的角色。小说里从小枫的视角,看到男主心狠手硬处更多,网剧中陈星旭演得给力,男主的心狠和深情,和谐地在一个人身上融为一体,形象饱满更有说服力。他的深情与冷绝中间根本没有过渡,就是这样才觉得这个人物很迷人。《人间失格》中有这样的话“如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李承鄞天生就是一个帝王,他的热情放在了权谋与天下,但他将同样的热情也交付给一个女子,这猛烈的欢喜,让人悲矜不已。
小枫死了两次,两次都是同样的事情同样的原因,在她那里没有家国天下,只有亲人的爱与亲人的血,作者是偏爱她吗,就让她活到最后也像个孩子,一点也没有成长。
李承鄞失去小枫失去了一半生命,就是一半。剩下血淋淋的一半,带着血淋淋的伤疤,全部交给他热爱的不择手段得来的天下。
李承鄞其实挺像自己的父亲。网剧中那个豊朝皇帝心狠手辣几近六亲不认,纳人家女儿为妃,把人家父亲说杀了就杀了,对高贵妃如此,对自己所谓的真爱明月也是如此。区别是高贵妃完全成为弃子,孩子都不让生就给人弄死了。对明月是杀了别人父亲,还要求继续与他相亲相爱。好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皇帝半夜被噩梦惊醒,发现身侧的明月肚子上一柄长剑,满身是血,一尸两命,明月就是这样狠狠地给了皇帝一记耳光——什么真爱,我不陪你玩了。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庶民一怒,天子风瘫了。这个剧设好给力。
爱就是爱,容不得半点苟且,《东宫》是这样表达的,因为这个再多给一星。

东宫读后感2024范文


读了一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想,以下是一则读后感美文,请阅读,vom;

最近想被虐一下,因此找了虐心小说来看,《东宫》是网上推荐的最虐心小说之一,花了两天时间把书看完,好久没有这样看完一整本书啦。

历史背景什么的就不去考究它啦,因为这只是小说,也就是虚构的。

观其情节,还是有点特别的,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猜到后面或前面的发生的事,我差点就以为李承鄞(这个字怎样念我还真不知道)不是男主呢。第一人称的写法也很特别,至少我看完了也不知道女主的名字是什么。

还是挺虐心的,女主不断被最爱的人利用,身边的亲人,好友都因为女主而牺牲,但也庆幸女主有那么多肯为了她而牺牲的人。再而庆幸的是,男主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只是在男主心中,女主不是第一位而已。有了家仇大恨,爱情其实什么也不是。也只能说女主太单纯吧,如果不是那么单纯也不会那么被虐啦。开始的斗气还是挺欢乐的,一切的过渡还是挺自然的,回到回忆中去,又从回忆中回来。

恐惧读后感13篇


今天推荐一篇网络文章介绍的是“恐惧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在看完作品之后感到受益匪浅,忽然懂得了更多道理。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如何从小的感悟着手撰写作品读后感呢?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恐惧读后感 篇1

莹莹是一位很优秀的姑娘,香港大学毕业后,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深得领导赏识。

可是,这样优秀的人,却时常怀疑自己的能力。她和男友是高中同学,相识相恋多年。这份感情,让她有一种行走在蛋壳上的感觉。相恋之初,两人的感情很好。男友称她才华横溢,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可是后来,男友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声音轻了他说像蚊子声音,声音大了他又说莹莹在发脾气,声音不高不低,他会说敷衍,质问她是不是想分手。

前一刻还表现得柔情蜜意,下一刻恨不得撕成碎片;刚刚赞美她优秀,转眼大吼大叫,说她卑鄙,是祸根。

男友一面说着很爱很爱她,一面用自杀来胁迫她。她不明白,一个聪明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会表现得如此不可理喻。可怕的是,她逐渐接受了他眼中的现实,不能信任自己,成为一个低自尊者。后来,心理医生告诉她,并不是她有问题,而是她男友有问题,她男友的行为是典型的边缘性人格障碍特征。

恐惧读后感 篇2

“非黑即白”的思维,让边缘性人格者总在极端完美和贬低之间切换。由于没有界限感,边缘性人格者沉浸在随时被抛弃的恐惧中,他们会采取控制、恐吓、折磨等手段,寻找存在感。

莹莹男友有一个不幸的童年,莹莹对男友有一种想要救赎的感觉,也许自己忍着他、满足他,就能够治愈他内心的创伤。可是,边缘性人格障碍是一种病,并不是言语就能治愈的,想不想改变、要不要改变,取决于她男友。

而男友过度的批评和责备,会跨过一般人的底线,变成言语虐待。情感虐待会直击一个人的内心,就像洗脑似的,一点一点消磨掉受害者的自信心、自我价值感、自我认知,受害人会变得负疚,陷入情感困境,最后接受边缘性人格者的思想和感觉,觉得自己就是他人口中那样的人。

这种亲密关系,如同乘坐过山车。在赞美声中,攀上令人目眩的高峰;再突然地,令人绝望地跌下深谷,饱受打击;然后曲折地、不合逻辑地循环反复,急停之后,是空寂、沉默、平淡地结束。

可是,带来的伤害也是巨大的,孤立、低自尊、恐惧(包括对未知的恐惧,对未来的恐惧),会影响着受害者以后的生活。庆幸的是,虽然莹莹无法改变男友人格障碍本身,但她有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这段亲密关系。

在书中,作者提供了几种技巧:1.照顾自己;2.摆脱情绪困扰;3.用倾听去沟通;4,用爱设置界限;5.强化正确行为。

卡里·纪伯伦在《先知》中写到:神殿里的柱子,也是分立在两旁;橡树和松柏,也不在彼此的荫中生长。边缘性人格障碍者需要他们的朋友和家人保持稳定而清晰的态度,不排斥他们,也不压抑他们。他们需要你能够让他们照顾自己,不要越俎代庖。帮助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先照顾好你自己。

尊重自己的选择,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认识自己的处境,设置界限,磨炼技巧。如果莹莹想留在男友身边,必要时也要为自己进行心理咨询,以确保不会在陪伴中失去自我。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自己不是神,弥补并不是你的责任,要下决心去过自己的生活。

设置和维护界限是非常重要的。界限就像一枚鸡蛋的蛋壳一样,塑造出你的样子,保护你。个人界限不是控制或改变他人的行为。界限与他人无关,只与你自己有关,与你需要如何关爱自己有关。具有健全情感界限的人能够理解和尊重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他们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独特性。界限能够帮你界定自己是谁,界限为你的生活带来秩序,界限能让你感到安全,健全的界限会促进亲密感而不是羁绊。

安妮·凯瑟琳在《界限:我始你终》一书中表示,“说‘不’的权利能够强化情感界限。说‘是’的自由也会强化对情感的尊重,对差异的接受和对表达的许可。”

关于如何设置和维持界限,在书中作者给出了非常详细的介绍。

恐惧读后感 篇3

恐惧,大概是人类最早体会到的情感。当婴儿呱呱落地,从漆黑的子宫来到这个明亮的世界,本能地嚎啕大哭,那就是恐惧。尽管如此,我们对恐惧本身还是了解得太少。在弗里茨的《直面内心的恐惧》的一书中,他为我们开启了一扇了解恐惧的窗户。

断断续续看完此书,我觉得收获很大。而且,这本书跟我们所学的人格心理学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在书中,弗里茨介绍了4种类型的人格:害怕把自己交出去--分裂人格、害怕做自己--忧郁人格、害怕改变--强迫人格、害怕既定的规律--歇斯底里人格。

其实人在不同的时间段表现的是不同的人格,也包括这4种人格。如果某一种人格过于强烈,那么可能就会导致疾病,只有把握每一种的度,在多重人格中保持一个恰当的平衡,才能取得内心世界的和谐。

《直面内心的恐惧》这本书在叙述四种关于生命的病症时,也逐一讨论了健康的人的片面人格,以及轻微、严重或极端严重的心灵创伤。本书以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知识与经验的理论为基础,来介绍四种人格的典型特质,不采取宿命论或下断语的方式来进行论述,而是从人的特质或性情着手,来对恐惧进行深刻的论述,使之通俗易懂。

在书中,恐惧与畏惧这两个词反复出现,但我没有严格区分其词义,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有人说害怕死亡,而畏惧死亡也说得通,其中并无太大的异同。通常我们认为“畏惧”是指特定、具体的东西,而“害怕”则指非特定的对象,比较不理性,虽然敬畏上帝与害怕上帝有所区别,但也不是每次都言之成理、斩钉截铁。因此,恐惧、害怕、畏惧、忧惧等都是同一个意思。

在这本书中还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即一个人的人格的形成和自己的童年时光有很大的关系。就是一个人的童年对人的影响是很深远的,特别是父母对自己的影响,可能自己没有察觉,但是它却时时刻刻影响着自己。要想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除了要把好的教育给孩子外,自己也需要做孩子的榜样,这会潜移默化孩子的人格,长远地影响孩子。

恐惧读后感 篇4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读后感3000字!

生活中,每个人的内心都或多或少有过恐惧。明明渴望一份爱情,可当爱情降临时,又会去抗拒它、怀疑它;明明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却处处怀疑自己的能力……

这份让人无所适从、孤立无援的恐惧来自何方呢?直到我遇到了《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摆脱来自亲人的负能量》(以下简称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这本书,才知道了答案。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是由美国著名边缘性人格障碍专家兰迪·克莱格和心理治疗师保罗·梅森两人合著的。兰迪·克莱格还著有《与内心的恐惧对话:实战攻略》和《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家庭实用指南》。

《与内心的恐惧对话》是一本写给边缘性人格障碍者的亲人、朋友及其他受到影响的人疗愈之书。让我们了解恐惧的根源,从而找出治愈创伤的方法。

恐惧读后感 篇5

正如译者所说:《与内心的恐惧对话》不是一本心灵鸡汤,也不是情绪发泄和控诉,而是一步一步、切切实实地教给你很多切实可行的、实用的、专业又科学的方法,让你能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局限和困境来自何处。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来处——“你从哪里来”,自然知道“将往何处去”。

每个人都有权保有自己的观点、思想和感受。无论好坏、对错,它们都是自己的组成部分。

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看法,别人也可以不同意你的看法。我们的目的,不是控制他人的行为,而是坚定地做自己,从内心开始改变。

当一个人的力量不是来自外部赋予,而是来自于自己的内心深处时,那它就会是最强大、最无法动摇的能量。

可以说,《与内心的恐惧对话》达到了它的目的,这本书将帮助非边缘性人格者建立起内在能量,以摆脱来自亲人的负能量,从而获得重生。

恐惧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绝佳拍档》之“同桌恐惧症”。

这本书是讲马一左、马一右和他们同班同学的故事。马一左是哥哥,马一右是弟弟,他们是双胞胎,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要在一起。他们的同班同学有:安大壮、余多多、沙莉莉、童铁弟、米小小,他们在一起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马一左和马一右一起对付高年级的男生胡子原,一起跟踪大侯老师,一起给女生米小小挑选生日礼物,一起和小乔老师以及她的男朋友去“沙沙冰”里吃冰激凌。就算是写作文,他们也会不约而同地提到对方……

马一左和马一右虽然是双胞胎兄弟,但我觉得他们的性格差异很大,马一左比较冷静但胆小,马一右比较活泼胆子大,如果马一左的性格和马一右的性格加起来,不就十全十美了吗?就像我和表妹,我较冷静但胆小,表妹比较活泼胆子大想法多。所以,我应该从表妹身上多学习她的优点,克服自己的性格弱点。

恐惧读后感 篇7

内容简介:任何人都逃避不了恐惧。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与恐惧共存。本书将与你分享恐惧专家的10大秘诀,发掘和利用恐惧的力量。通过对100多位世界名人的采访,《与恐惧共舞》将为你揭开驾驭恐惧的秘诀,助你化恐惧为优势。无论你的目标是赚更多的钱,变得更加自信,改善人际关系,还是简单的想在一场篮球赛中打得更好,这些秘诀都将助你一一实现。

与恐惧共舞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正在看《与恐惧共舞》,原来每个人都有内心深处的恐惧,是逃避还是正视它,这是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也都是我们最脆弱的地方,一旦战胜了这些恐惧,我们会变得无比强大,恐惧的另一面也是推动我们的力量,不要害怕恐惧,要敢于面对!

与恐惧共舞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把恐惧消化掉,就变成了勇敢的营养。——周德东

恐惧读后感 篇8

当我拿着这本书,看到书的封面时,我的血液似乎凝固了。这本书是科幻书吗?世界上真的有魔血吗?

那它又是什么样子呢?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中描写的魔血是一瓶淡绿色的液体,它的功能是能使事物快速增长。但是它有有效期,若超过有效期,那么它就失效了。书中的茸茸球是一只仓鼠。它由安提拉老师供养。茸茸球不小心吃了魔血,突然间变得无比巨大,而且它还会对其他的人和事物造成很大的危害。为了拯救学校和人们,学生伊凡就想方设法控制这只仓鼠,但是需要成功闯过关,而且每一关都有生命危险。

尽管如此,伊凡还是沉着冷静,勇敢地去闯每一关。最后,他终于成功了,既拯救了学校,也挽救了人们的性命。读完这本书,我被主人公伊凡深深地感动了,同时也非常敬佩他。伊凡一身正气,面对困难,他不退缩,不放弃,做事坚持,有始有终。作为小学生,我觉着自己也该向伊凡学习。学习他迎难而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更要学习他善恶分明、冒死救助他人的优秀品质。

恐惧读后感 篇9

通常,我们会随着时间推移,在不同的环境中,通过不同的人,感受到一个持续统一的自我,而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却无法体验到这种自我的连续性。

可是,边缘性人格障碍者就像金鱼的记忆只有7秒一样,也只有短期记忆。他们一会儿觉得自己很漂亮,一会儿觉得自己很丑;一会觉得自己有价值,一会又觉得自己没有价值,活着没有意义。

他们缺乏对自己基本的认知,也缺乏对他人的统一认知。所以,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边缘性人格障碍者都很难设置与恪守个人边界。

他们认为,完美的亲密关系不应该有任何边界,要么完全融为一体,要么就完全孤独一人。一个没有边界的人生是很恐怖的,他们感觉不到自己是谁,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这种内心空虚的恐惧感时刻浸蚀着他们,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带来的结果是疯狂反击。

对内,他们可能做出自残行为;对外,他们可能失控而冲动的愤怒、批评与指责别人。几乎所有的非边缘性人格者都表示,他们在生活中总能感受到边缘性人格者的情感勒索。

恐惧读后感 篇10

宿命绝望,但生命欢愉!

这是这个月看的第三本欧文亚隆了,对他的思想和生平熟悉了很多,所以看这本小册子就轻松快速很多。感觉亚隆很像一位很会写论文的学者,他一生接待的来访、阅读的书籍、做的个人体验和自己的思考就是科研学者做的一批实验数据,每次从这批数据中挖掘一个方面,像写一篇论文来写一本书,当然是更为通识性的论文。加上亚隆本人非常擅长讲故事,很会说话,所以阅读时也非常顺畅,结构也一点都不艰深晦涩。

亚隆一直秉承的是存在主义,这也是他写作这么多书的原因。看到一些评论说对本书很失望是因为亚隆说到的解决方式对ta很不适合。我想这可能只是存在主义跟你不对付而已,但亚隆本人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写作,阐述他自己的思想和原理,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给人类知识宝库增添了很多智慧的。

虽然亚隆的思想并非原创,来源是尼采等一批存在主义哲学家,但他结合一生的心理咨询经验融汇成一种新的存在主义心理治疗观点,也确实弥补了一些不足。就像他在书里所说,很多治疗师在遇到生死问题时都会回避,因为“不要去挠还不痒的地方”,还有他们自己可能也无法面对这个问题。但亚隆提出,死亡虽然像骄阳一样无法直视,可是直面死亡反而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活着。所以本书从哲学、案例、亚隆的人生经历和给咨询师的建议出发,立体阐述了我们可以怎样解决“我们该如何面对死亡”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当然,我会有这么正面的观点,也是因为存在主义的思想触碰到我个人的思考。从小我就觉得,既然人终有一死,那么活着所做的一切有什么意义呢。不论短暂的时光多么幸福,人生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啊,因为每个人的终点都是永恒的黑暗。包括我也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很多影视作品把永生设定为一种诅咒。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可以永生,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应该就都不是问题了。实际上,一切对自己不够成功、不够有钱、不够漂亮、不够美好等等的焦虑,背后的原因不都是“我应该怎样怎样”,再背后是因为我们会在七八十岁死去,因此应该在二三十岁结婚,因此应该在十六七岁取得好成绩,等等,这样倒推来活的。倒计时的钟一直在走,就算我们不去想,它也左右着我们的行为。但是如果这个存在的期限被无限拉长,我们是不是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利益得失,都可以去追求对个人而言最期望的生活状态。那么存在主义的观点就是,我们可以这样做,即便我们终有一死。

写到这里,我想了想,如果我很快要死,我能否用这种思想得到慰藉呢?答案是现在还不能。因为我还没有做到完全的自我实现。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的人生就是已有的人生的无限重复,那么我还有挺多想要改变的。所以呢,我希望能够带着对死亡这种宿命的接纳,去尽量不要后悔,尽量充分活出自我地度过剩下的日子。希望如此吧。

恐惧读后感 篇11

【直面内心的恐惧】这本书在叙述四种关于生命的病症时,也逐一讨论健康的`人的片面人格,以及轻微、严重、极端严重的心灵创伤。人的一性一格气质是讨论时的一个要素,我也把重点放在我们的成长背景上。

本书以一精一神分析、心理治疗的知识与经验的理论为基础,来介绍四种人格的典型特质,不采取宿命论或骤下断语的方式,而是从人的特质或一性一情着手;一性一情与生俱来,难以扭转,只有安之若素。

因此,我之所以是我,并不是因为身一体构造使然,而是因为我对这世界与人生有一定的看法,一定的行为举止,而这源于我的生命历程;人格由此铸成,并且拥有特质。其中不可逆的是我天生的一性一情、童年环境、父母亲与老师的个一性一、社会与社会规范,这些在某种程度上塑造出我这个人。书中阐述的人格,若先天因教养者忽视和缺乏良好的示范,致使人格受影响、被压抑,都可以借由后来的发展来补缀,使我们的人格趋于完整或成熟,磨光磨亮我们的生命。

恐惧与畏惧这两个词在本书中反复出现,但我没有严格区分其词义,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而且我也认为一定要做区分的话,恐怕并不容易。有人说害怕死亡,而畏惧死亡也说得通,其中并无太大的异同。通常我们认为“畏惧”是指特定、具体的东西,“害怕”则指非特定的对象,比较不理一性一,虽然敬畏上帝与害怕上帝有所区别,但也不是每次都言之成理、斩钉截铁。因此,恐惧、害怕、畏惧、忧惧等都是同一个意思。

这本书是为每一个人而写的,目的在于帮助大家多了解自己与别人,同时要告诉读者童年这个阶段有多么重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重新唤一起大家重视感觉机能,我想,我们可以从感觉中学到很多东西。

恐惧读后感 篇12

当我看到德国心理学家弗里茨-李曼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顿觉眼前一亮,勾起了我心底的好奇,“恐惧”自然是让人恐惧的,到底怎样才能直面恐惧。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天体运行的自传与公转、向心力与离心力的四个特征类比人的四个成长动力。“自传”:我们要做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人,肯定自我的存在,与其他人有所区别,个性如假包换,无人能取而代之。“公转”:我们对这个世界、生活与周遭的人敞开心扉,与人交往,也与很另类的人交流。广义说来,就是兴冲冲地活着。“向心力”,即万有引力,也就是我们对永恒的向往。“离心力”。我们随时准备改变自己,肯定所有的变革与新发展;抛掉熟悉的东西,把传统与习俗扔到脑后;才到手的东西,立刻与之告别,一切都是过渡与过站。

恐惧属于生命的一部分,你我都在劫难逃,它以不同的面貌伴随着我们,从诞生直至死亡。我想,恐惧大概是人类最早体会到的情感。当婴儿从母亲黑漆漆的肚子来到这个明亮的世界,本能地大哭,那是恐惧。虽然我们都体会过恐惧,有人害怕置身人群之中,有人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会感到惊慌,有人会看到毛毛虫就心惊肉跳,也有人惧怕独自一人的黑夜。但我们对恐惧本身了解得太少,这本书把所有的恐惧归纳为四种原型:害怕把自己交出去——分裂人格,害怕做自己——忧郁人格,害怕改变——强迫人格,害怕既定的规律——歇斯底里人格。作者认为所有的恐惧都是由这四种原型衍生出来的,这四种恐惧原型同时也对应着四种对人类息息相关、互补也互为矛盾的动力:保持自我与孤绝疏离,把自己交出去以及归属感;追求永恒与安全,以及追求多变与风险。恐惧与我们如影随行,正是因为我们身处无解的对立情景中。性情与环境,家庭与社会,都有可能成为培养恐惧的温床。

每一个人的恐惧与人格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影响他们的一部分是遗传,另一部分则是后天的成长环境以及人生经历,其中童年的比重不可忽视。所以,我们害怕的,别人往往难以感同身受;他人视为理所当然者,在我们却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如果我们能多了解别人一点,就会比较宽容,骄傲与自大就不复存在。书中对四种恐惧原型以及对应人格进行了描述。分裂人格——在分裂人格者看来,生活的上上之策就是戴着一顶童话中的魔帽,终其一生隐形于帽子下面。忧郁人格——像鸵鸟一样,他把头埋藏在生命深渊的沙子里,虔诚地相信对方是一个大好人。强迫人格——他们害怕新鲜的事物和新奇的经验,风险、改变和消逝是他们最大的恐惧。歇斯底里人格——他翘首以待新鲜感,不断追求刺激、新奇的印象与惊险,随时臣服于外在的引诱与内心的呼唤。

“毕竟我们每个人的过往都有一个模糊地带,有些人对早年的坎坷心存感激,将之转化为助力,因此成就斐然,难道不该更同情且包容那些没有这么幸运的人吗?”如果我们有勇气一探心田上郁黯角落的究竟,那些伪装矫饰与浮夸将变得一文不值;褪却硬壳,豁然开朗,坦荡荡无所惧,人生才不虚此行。直面内心的恐惧,才能过的坦然,人生也才会更有趣。如果有一个人理清了自己为什么害怕交出自己,因而对生命与周遭的人敞开心灵,有勇气让个性自由发展,主宰自己的生活,然后不再因缺乏安全感而害怕,接着接受了生命事物终将消逝的事实,活得有声有色又有意义,接受世界上以及生活中的规范与法律,知道既定事实毋需回避,但不因此而惧怕自由被剥夺。那么,他在直面内心的恐惧。

恐惧读后感 篇13

迎难而上,战胜恐惧

——读《深夜,那盏灯》有感

我看过的文章很多很多,但唯独有一篇文章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便是《深夜,那盏灯》。

文章大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在一年春天里,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被轧断了腿,造成粉碎性骨折,于是他住进医院,整天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一天,他的姐姐来看望他,指着一栋楼房,黑黢黢的楼房中有一个亮着灯的窗子。“里面住着一个全身瘫痪的姑娘,与她的盲人母亲相依为命。”作者的姐姐通过这件事告诉作者,哪怕是遭遇了巨大的磨难,也要学会跨过布满荆棘的道路,振作起来,像那位乐观的姑娘一样苦中作乐,勇敢地面对以后的道路。可有谁知道,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那位瘫痪的姑娘为了救一位落水的儿童,把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

原来,作者的姐姐为了让他在挫折中振作起来,对他讲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没有残疾的姑娘,也没有盲人母亲,她只是希望作者能早些懂得,哪怕是遭遇了不幸,觉得人生没有了希望,也要化悲伤为力量,变得坚强、勇敢,生活总是充满阳光的。

如作者的姐姐所说,人生之中总会遇到许多的风风雨雨,每当我们处于困境的时候,若是知难而退,放大痛苦,就会永远被生活踩在脚下。面对挫折与失败,应当鼓起勇气去面对,把它当成微不足道的浪花,要记住,恐惧会使小水花变成惊涛骇浪。

背书读后感13篇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篇名为“背书读后感”的文章,其中提到,阅读能够促进人们独立思考,丰富人们的内心世界,作品就像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如果我们阅读作品中的精华内容,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相信对我们都会有所帮助!

背书读后感(篇1)

通过读朱自清所写的《背影》让我知道了,父爱也同样伟大。

作者通过写外祖母去世,父亲为祖母奔丧,生意在这个时候亏了,父亲不得已去借钱,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后写父亲为安排“我”上车,与别人谈价。安排好后,父亲看到火车道的另一面有卖橘子,由于身体肥胖,下的时候要探下身去。作者禁不住的流泪了......

我先看了题目,是《背影》,我想了想,背影有什么奇特。在这篇文章中几乎没有华丽的语句,但是,我想流泪。虽然题目不是很特别,语句不是很华丽,但是,它却很煽情,煽出一种伟大的父爱。

从父亲的形态、动作可以体会到父爱,正如朱自清所写:“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作者的父亲为他买橘子的辛苦,足以证明,父爱是伟大的!

当父亲已经年迈,离大去之期不远时,用颤抖的手为作者写平安信。

父爱是伟大的,在最后时刻也不让儿子担心,也许父爱有时也会为你指点迷津。

背书读后感(篇2)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读这篇散文,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父母关心子女、子女关心父母,我们关心别人,别人关心我们,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不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吗?

背书读后感(篇3)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终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择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一定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每次读这篇文章总是忽略写作技巧,思路构思之类的专业性的鉴赏方式,因为我总觉得字里行间的情感是不需要这些来限制的。好的文章就是能够以情动人,能够引起人的思考。我们是时候去学会珍惜了,是时候体会他人的爱,然后去爱别人。父母的爱是世间最伟大的爱,却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接受太多爱的我们,似乎对于他们的关心已经麻木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事。他们给了我们全部的爱,但我们却对这全部视而不见。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愿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以前的我总是觉得爸爸不爱我,后来在爸爸为我感冒而担心,为我难过而焦急,我才知道我一直都错了。没有哪个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但在我们和父母闹别扭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想起来呢?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背书读后感(篇4)

初读《背影》一文,还是在去年的暑假。

一位父亲,在送儿子外出读书坐火车时,亲自为儿子捡定座位,虽知儿子已在北京来往过两三次,却还是不厌其烦地反复拜托一个熟识的茶房多多照应儿子,还艰难的穿过铁路,蹒跚地走到月台,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来朱红的橘子。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当儿子看到父亲的背影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他发现在他长大的同时,父亲也老了。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同样的背影。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背书读后感(篇5)

这篇散文,简单朴素,风格平易自然,却感人至深,激起读者共鸣。作者怀着真挚的感情,以行踪为线索,抓住瞬间的生活感受,紧扣父亲的背影,叙事抒情。

从语言方面品析:

第一、用词精当。文中用词进行推敲,斟酌过,例如送行一段,“父亲一位事忙,本已说好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熟识表明是靠得住的,再三嘱咐,说明反复交代。有些语言表现力很强,内容丰富。例如,“蹒跚”一词挺关键,连走平路都难,上下月台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语言简洁。文中四处描写了父亲送儿子是的话语,言简意赅。“不要紧,他们去不好”,八儿子旅途平安当成大事,任何人区都比不上“我”去。“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这点事我能办,你看好行李。父亲的关怀无微不至。“进去吧,里面没人”。这说明父亲担心的首先是儿子,以怕丢东西为由催儿子早点做好位置,自己好放心离去。

感人至深,真情流露。文中四次写到“我”流泪,第一次流泪是因为作者怀着沉重的心情,从北京赶到徐州跟父亲一起奔伤,见到满园狼藉,不禁潸然泪下。第二次流泪,因为感动,父亲老态龙钟的样子为我买橘子。第三次流泪,是惆怅落泪,父亲的背影消失在人群当中。第四次流泪,是伤心落泪,思念父亲。

聚焦特写镜头,布局独具匠心。作者用“背影”作为题目,突出了背影。开头一段就说“:我最不能忘记的师他的背影。”引人入胜。背影的特写镜头,写了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整个形体的动作,刻画形象生动。作者又捕捉到另一个背影,分手后,贮望着离去的父亲。“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在找不着了,我变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此刻作者心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拿斧子情深,想到父亲的至亲至爱,想到自己先前的自以为是,想到父亲的命运,想到父亲的前程吧,真是百感交集。这一次对背影逝去的追忆,包含无尽的牵挂。末段回忆往事,回顾这些年父子关系,最后又落脚到背影上来,首尾呼应。“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像一尊塑像似的矗立起来,完成了形象的定格。

突出背影,是这篇散文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可见,写人记事,应该选择最动情的一件事,些最动人的一件事又要突出最动人的瞬间。

背书读后感(篇6)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麽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麽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背书读后感(篇7)

《背影》是朱自清誉满文坛的代表作,叙写的是一些朴实而生动的感情细节。《背影》也是篇首点明题旨:“我和父亲不相见已有两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在叙事中,融进了真挚的情感。在通常的情况下,要表现人物的感情,往往要写这个人的正面,写他的表情、眼神等,唯恐给人印象不直接。但在这篇作品里,作者却不写父亲正面的形象而写了父亲的背影,切合人物特定的关系和场合。孩子大了,尤其是男子,他虽然很爱自己的父亲,但这种爱比较含蓄,不那么外露。在离别的时候,明知父亲很哀伤,他不会特地从正面去细致观察父亲的表情,只会在父亲转过身去时,表面装着毫不经意,而实际上是很注意地从侧面或背后去看父亲,而且也只有这时才好意思看仔细。所以,作者以背影为中心来写,正是他抒情真实的地方。

文章围绕“背影”对各种材料进行适当的剪裁布局。首先是由远及近,回叙父子奔丧时的相聚,细数父爱的种种表现,定下深情怀念的基调。接下来写父亲“终于不放心”,亲自“送我上车”的情景,初步揭示了父对子的挚爱之情。这些简练的叙述,为即将推到面前的“背影”作了必要的铺垫和蓄势。再接着对父亲买橘子的“背影”集中描写渲染,一方面描写父亲行动的艰难,真切地表现父对子的深情关怀。另一方面突出“我”的动情,表现了父对子的感激思念。最后概述父亲老境的凄凉颓唐及始终惦念儿孙的厚爱。并通过读信时的心境描写,让“背影”第四次出现,首尾呼应,感情回荡。

在第三次提到背影,是描写父亲离开车站时,说“父亲的背影混入来往的人里”,只虚带一句,文字很简单,但父亲那么眷恋儿子,至此也只是黯然分别悄然离去的悲酸惆怅,感情也就包蕴在其中了。文章的最后,又一次地让父亲的背影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映现——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由生离的悲伤发展到死别的预感,感情愈是深沉真挚。

作者将自己的真挚情感与叙事结合起来,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情”与“事”交融。通过一系列的典型生活细节,抒写自己的衷情,真切自然而不空泛。其生活细节自然而然地成为感人的'“抒情细节”。

朱自清偏重于叙事的散文感情委婉细腻、诚挚、真切,有别于周作人的恬淡,有别于俞平伯的缠绵,也有别于徐志摩的矫饰,“另有一种真挚清幽的神态”。正是因为他在抒情与叙事结合中追求着一种“真挚”的特色。

背书读后感(篇8)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

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朱自清的文字似乎正具有这样的力量,它将我们带入一个极其平常的事件中,却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印象中,我的父母也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帮助,给我温暖。迷惘时,父母为我指点迷津,让我不要灰心;难过时,父母会小心翼翼地安慰我,为我抚平创伤;开心时,他们会和我一起笑,和我分享喜悦。可有事,父母的所走所谓却总是得不到我的理解:天凉了,父母让我加些衣服,我却执意不肯,认为它们多此一举,却忘了是谁在我感冒时为我递上热水和药片;每次考试前,父母都会帮我复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可我总是嫌它们烦,每次都带着情绪听他们讲完,却在获得好成绩后,沾沾自喜地向爸爸妈妈炫耀,接受他们赞许的目光。我和那时的朱自清不正一样吗?我们总是自认为聪明,总是对父母的关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啊!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报答他们,而万万不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

因此,我们要学会理解,学会感恩。学会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一个背影,让我们学会了如此之多……

背书读后感(篇9)

《背书》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背书》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我”在中学读书时喜欢早起,因为那时没有手表,所以睡醒以后就不敢再睡,就来到墙角溜猪的地方背书。到了冬天,在那里背书时,“我”的手、脚、耳朵都冻麻了,两只脚溃烂成疮,袜子与脚粘在了一起,还是坚持背书。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作者在中学时是多么用功呀!如果是我的话,根本不会起那么早去看书的。我现在有着良好的环境,有着充足的时间,却并没有珍惜,没有去背诵课文,只有老师布置了背诵作业,我才会不情愿地去做,差别真是太大了!

这时,我想起鲁迅先生小时候的故事: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励给他一枚金质的奖章。他立马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是用这种方法驱寒读书,最后成为了一名文学家。

“如却如磋,如琢如磨。”玉要经过打磨才可以成为玉器,人也一样,在学习上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枯燥,才能学有所成。这样将来才有可能成为大器,为国家,甚至为全世界出一份力。

背书读后感(篇10)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泪流满面。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的作品中蕴含着悲伤。父亲失业,奶奶走了,家里赤字,我不得不出去谋生。

在火车站,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爬上爬下。那个又胖又老的身影无泪烙进了我的心里。

真正让他感动的不是买橘子,而是父子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作品中,他的父亲是那么的高大肥胖。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感恩。

孟郊母亲的离别“她缝得小心,补得彻底,怕回来晚”。孟母的《昨日孟母,选择一个邻居》。孩子不学,打破机器表达”的教学方针。韩的母亲“一个白头母亲捂着门哭,衬衫袖子破了不止一次”的悲伤,被她父亲今天在朱自清《背影》辛辛苦苦给孩子买橘子所关注。自古以来,哪些孩子不享受父母的爱,哪些父母不爱孩子?越普通越厉害。

父母生活中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们眼里是不必要的行为。

忘记父母出门前吩咐带指南针时的不屑。迷路后焦虑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考前把父母的劝诫都忘了,你只是敷衍了事。取得好成绩后,我骄傲地炫耀。

忘了天冷了,父母给自己加衣服,坚持不用。一个病后急于给自己送水和药人。

我们想要学生的感激不是言语,而是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背书读后感(篇11)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文章中,最打动我的就是朱自清的《背影》,在那寥寥几百字中,我读出了朱自清对父亲深深的爱和他对父亲的思念。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令人刻骨铭心,不能忘却。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父爱似山,我终于理解了这句话。

背书读后感(篇12)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读《背影》有感。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背书读后感(篇13)

一向以来,《背影》这部作品总是让人感动万分,虽然早在初中《背影》就作为课文被学习研讨过,但不可否认经典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每读《背影》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愫,正应验了“常读常新”这句老话。

记得初中刚读时,我曾为作品中父亲做的这些细琐只事感到不解,为什么要将这些平凡至极的事写入文章。此刻,我才渐渐懂得了作者那自认“聪明”背后真正的内涵。

出行之日,父亲本是不准备送“我”的但终因放心不下,还是亲自过来送,并托付茶房好好地照应“我”。对此“我”的看法是——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并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我么唉,我此刻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平时父母细致到点的安排常让我觉得有些迂,甚至在别人面前觉得难为情。不理解父母这时候怎样不懂了呢还是自我聪明,赶紧摆脱,觉得会让人留下笑柄的。但渐渐地我发此刻那些身经世事的作家笔下,与我同样的经历,却是全然不一样的看法。随着一年年地成长,我才更加明白,这是一种少有的也是极其珍贵的亲情。或许父母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幼稚”、“完全用不着”,但那份融于其中的无限的关心、无尽的爱袒,却是仅有深品才能体验,才能了解那份来自亲情的苦心。

其实自我并不聪明,真正智慧的是我们父母,他们不惜以自我能做到的一切方式,灌注爱在孩子这片原野上,身处肥沃土地的我们竟然自作聪明,把善意的初衷看成累赘,多么得不该啊!看到过一本书上总结人一生各阶段对父亲的看法,很经典,大概意思如下:很小的时候,总是依靠于父亲,因为他在孩子眼里的强大与万能;上了学,渐渐地为父亲严厉态度与苛刻要求感到不满,开始出现抵触心理;二十多岁,有了一点生活经历就觉得能够闯遍天下,在新潮的社会中,父亲的老话显得更不中听了,就是要逆其道而行;人近中年,看遍了人情冷暖,细细嚼味,原先父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最终发现,父亲教给孩子的都是自我一生中吃的教训、苦头以及难能可贵

的经验。那份爱是不忍我们经历他曾受到的苦的别有用心,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的好与伟大。

《背影》中,最让人感动的饿情节莫过于父亲买橘子的一幕(原文略),让人揪心又动心——

这样感人的画面让无数人动容,真的仅有买橘子这么件小事吗不,远远不止。父亲艰难地前往,又是如何努力地回来,努力地装作简便催促儿子上车,这其中既有一位长辈的关爱与奉献,又有一位父亲独有的深沉与含蓄。肥胖的背影蹒跚前行,即使是在人来人往的铁道口,这一幕也必须会让儿子今生今世不会忘怀,不忍任之飘入过去历史的浮尘中。

小小的橘子因为沾上了父亲的气息,变得格外甘甜起来,尽管日后父亲待他渐渐不一样往日,但“我”惦记着只是父亲的好,惦记着父亲对儿子完美的初衷。文章结尾段——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我的脑中缓慢插放着蒙太奇式的画面,不禁泪欲夺眶。

如此真切感人的情节在朱自清其他作品中也多有体现,在《给亡妇》中,作者深切怀念那个一向只挂念孩子与丈夫的爱妻,件件琐碎的小事却道出了平凡夫妻间真挚的感情。《哀韦杰三君》中韦杰三的“忧郁、悲苦、坚忍、温雅”最足以“引人深大之思和切至之情”。

品读朱自清的文章,我不仅仅感受到他笔下个个生动人物的气息,更感受到了他自我人性的美丽光辉:善感的心灵,一颗勇于肩负职责的心!

母亲读后感13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母亲读后感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母亲读后感 篇1

最初接触《为奴隶的母亲》是几年以前的一次观影过程。那时候并没有学专业,只是单纯地为春宝娘的悲惨命运而扼腕叹息。后来研读中国电影史时,发现这部片子进军了国际影坛,女主角何琳还获得了艾美奖最佳女演员,这是亚洲女星第一次获此殊荣。

这都使我对这部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看一下柔石的原着,也想看下电影与原着之间的差别、两种艺术形式如何转换且各自不同的艺术价值与魅力。

令我惊讶的是原着并没有电影版明显而尖锐的戏剧冲突与对白,更多的是一种娓娓道来。但又不能说它平淡,其中的内容实在骇人听闻,引发思考。再仔细看其中的一些言语竟有鲁迅的味道,看来柔石也很受鲁迅影响。虽然那个年代已经相去久远,但我还是一度很喜欢鲁迅、老舍、曹禺、沈从文、钱钟书、张爱玲、孙犁等等现代作家的文字、笔风与味道。从柔石的字里行间恍惚间似乎瞥见了鲁迅的现代主义风格,这种鞭辟入里,深刻揭露社会现实的作品在当代文学中是鲜见的,我想这不能单单推脱于现在的社会环境的发展,物质条件的充足。更多的应该从写作者自身来考虑。当然,现今读者群中有很多一部分人心态的浮躁、希望逃避压力与现实,轻松与快速阅读以获得愉悦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说了一些题外话,还是回到这部作品上。柔石用不长的篇幅向我们勾勒出了一幅旧中国社会的图景,蒙昧的人物群像、其中最具意味且突出的自然是春宝娘这一人物形象。她的可悲既是由于封建社会阶级压迫与典妻制度,周围蒙昧的人们的虐待于压迫,也是有其自身不知反抗、逆来顺受、愚昧无知的缘故。她把这一切都归结于苦命与倒霉,而这件荒诞的事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司空见惯、十分正常的事、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人们的精神状态。显然,春宝娘的个体命运并非偶然与孤立。同样的借故事来呼吁唤醒和疗救国民、变革封建制度,在《祝福》、《药》中都可以找到。

从这些作品中我们看到了整个旧中国愚昧无知的国民的群像与可悲而不自知的状态与命运。而从《为奴隶的母亲》里,我则更为深刻地感受到旧中国女性悲惨至极的命运。春宝娘固然可悲,而她的女儿呢?连生命的权利也被剥夺,且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亲手烫死的。这已不仅仅是一个麻木可解释的,而完全是一种泯灭人性的行为。不过即便她能活下来又如何呢,重蹈她母亲的覆辙吗?

现在再读《为奴隶的母亲》可以从中瞥见当时的社会现实,但是在重男轻女仍然存在,职业性别歧视,还有与春宝娘如出一辙的现代代孕妈妈的今天,我们还能嘲笑当时人们的愚昧吗?或许我们应该更深入地去阅读与思索,而非浅尝辄止,从这些经典中我们觅得的不仅是故事、道理、感悟,还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结尾,柔石写到死一般的长夜无限地拖延,这个长夜是春宝娘抱着春宝睡觉的黑夜;是愚昧国民的精神写照;是充满阶级压迫与封建制度存在的旧中国的象征,也是春宝娘等旧中国女性的悲惨命运的指代。这些暗夜中的女性在自己悲惨的命运中徒劳地喘息与哀叹,终究没有觅得照亮前路的亮光。而我希望,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能有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沉浸在暗夜中,自信且自由地掌握自身命运,清晰地明了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为之努力,渐行渐远

母亲读后感 篇2

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问号。为什么要藏起母亲的秘密?藏起母亲的什么秘密?于是,我便带着这些问号去读了这篇文章。

它讲的是作者的母亲生病了,他姥姥听了很着急,于是便从老家赶来。由于作者的妈妈因生病变的很不想吃饭,于是他姥姥给女儿包了她最喜欢吃的芹菜饺子。有一天作者发现妈妈的床底下有一大袋芹菜饺子,原来妈妈还是吃不下东西,但为了不让姥姥担心,就把饺子放在了床底下。

我的眼角湿润了,我顿时被一股浓浓的母爱气息包围着,这些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是一个灰色的下午,我发高烧,躺在家里。妈妈听说以后,不顾眼前繁忙的工作,赶紧从公司赶来。那时我很难受,一直沉着脸,妈妈一边不停地哄我,一边想办法让我降温。突然妈妈跑出了房间,我用尽力气喊:妈妈,你去哪儿?!妈妈没有回答我。我急坏了,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这时,妈妈跑进来,手里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本书,我仔细一看,那本书是植物大战僵尸。啊,我知道了,她是想跟我玩植物大战僵尸,让我忘记痛苦静静静,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

母亲读后感 篇3

做了二十年教师,一直觉得自己懂教育,可拜读了王华东的《发现母亲》后,我如坐针毡,因为我又发现了自己的浅薄。一般会被认为,《发现母亲》是一本讲早期教育的书,倒不如说它是讲全面教育的书,作者以理想主义的热情,发现了母亲的伟大作用--“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和命运”,或者说:“左右国民命运的是母亲的育”,“母亲,只有母亲,才是创造历史的正直动力”。多年来,我一直关注着学校教育,《发现母亲》让我找到了那些学校教育顽疾难以治愈的症结----家庭教育的薄弱。

《发现母亲》让我对家庭教育又有了更深的理解。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这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全国上下从教材到教育理念,从教育方法到教育设备等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教育的确在改变,而且已初见成效。但是,受王华东老师的启发,我认为我们的教育改革,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那就是家庭教育。我们不妨做个试验,把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学习生涯中的老师换一换(可以换换班级)也就是换成同时代的其他教师,我想结局一般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为同样环境下,社会对教师的要求都是统一的,老师的素质虽有高低之分,但是相差不会很大,每位老师最低标准也要拥有教师资格证。而如果把一个刚生下来的孩子送到一个不同环境的家庭里去养育,孩子将来的结局肯定会与亲生姐弟大相径庭。我们都能看到,从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几个孩子都有惊人的相似,除了遗传素质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后天接受了相同家庭教育的影响。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有各级的政治机构、专业机构在引领,有众多的家长和监督部门在监督,这些都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质量。可家庭教育呢,有哪个专业机构和部门在监督评价检查每个家庭的教育情况呢?父母教育水平提升只是一种自发行为,其家庭教育的效果自然相差悬殊。所以,我国的家庭教育的水平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人的素质的提升。在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下,人才才能大批地涌现,教育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否则,再好的学校教育也像一个跷脚走路的残疾人,它永远难以发挥出速度和水平!《发现母亲》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用他自序中的话:“愿天下人共读之,不仅仅是读这本书,甚至就不是读这本书--而是读父亲、母亲这样的大书,而是读做人、做高尚的人这样的大书。因此,不仅愿天下人共读之,更愿天下人共勉之、共行之。”教师要做母亲。自从有了学校组织,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百姓就逐渐把学校教育神化了,特别是父母,把学校教育当作孩子成长成才的必然方式。

《发现母亲》用理论和实践证明:母亲才是孩子教育的源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地,学校教育不是教育的源头。学校教育不是孩子教育的源头,但学校教育是学生成长关键时期。所以教师要像母亲,教师要做母亲。班级教育从前苏联兴起以来,世界上盛行学校班级教育,这是教育普及的结果。于是,教育者的研究逐渐转入班级教育的狭小范围,教育家以及教育实践者过多地关注的是整体、是全体,造成了对学生个体注意的冷漠。随着研究的回归,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学生个性成长的要求。今天我们大力倡导好实施对学生个体、个性的研究,以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那么我们的教师必须学会首先做母亲,即使你不是母亲也应该从母亲的育儿那里来学教育的技术好方法,历练母爱襟怀和母爱的艺术。像母亲那样对孩子,以此为基础的教育首先已经成功了一半,因为教师的爱更可能解开学生的生命密码,学生会像相信母亲一样依恋、热爱教师。我们是做教师的,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学生当成是我们的孩子般的来爱护、教育。读了此书,有3点很值得共享。铃木镇一认为要改掉坏习惯是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便是培养正确的习惯以超越它。确实是,一个坏习惯是很难改正的,他是学生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特别是坏习惯往往有它优越舒适的特性,很难让学生一次改正,但我们可以给学生一个过程,经常的在孩子的耳边提醒,以督促他们形成好习惯,超越坏习惯,我想经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孩子也许就能体会到自己的成功与进步了。家校结合的方法:冷静的帮助孩子分析自己的错误,启发孩子理解老师的心情,指出老师是关心和爱护他的,老师虽然生气,只要他认真改正错误,老师就会欢迎,同时,母亲要把孩子改正错误的决心转告老师,让老师对孩子不抱成见。对孩子的进步充满信心。

书中倡导的好:教育应该同孩子一道成长!教师是教育的执行者之一,我们也该一道成长了,给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更给身边的孩子做个榜样我也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教育方面的一些理论。比如知识与智力的关系:智力同知识并不是完全不同的,知识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智力是获得知识的能力。比如水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在老师讲解水的知识时,孩子们接受到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认识快,理解快,记得牢,有的接受慢,理解浅,记得少,明显地表现出智力的差异。即使记住了,在实际中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大不一样,文彦博运用它去树洞取球,司马光运用它去砸缸救人,曹冲运用它去称象的重量。对水的认识属于知识,而掌握和运用这种知识的能力才是智力。知识和智力虽是不同的.范畴,但相互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等必要条件,而智力的发展又能促进一个人对知识的掌握。智力的核心是思维能力,而智力则是质的问题,知识是量的问题。学生的智力教育不在于获取知识的多少,而在于发展孩子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考习惯。尽管获取知识也是一种结果,但绝非是目的。如果把知识和智力的理论运用到语文教学中,那就不只关注知识的积累多少,更要关注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是否发展了智力。举例来说,我在引导学生背诵精彩句段和古诗词时,往往我注重的是学生记住了多少古诗词。今天看来,如果记住了古诗词,不会运用,那等于储存了垃圾,因此,重要的是教师要引导学生在背诵古诗词的过程中,关注学生是否学会了积累和运用,这才是教育目的。为此,我在引导学生记忆和背诵古诗词时,应该创设多种情景,让学生表达已积累的古诗词,同时,还要学会运用已经背诵的古诗词来自己创作诗词。这样,就会使积累和创作相结合,更好地发展学生的能力,提高写作水平。当然,明了了这个道理,在语文教学中,都要建立一种发展学生智力的理念。学习生字,教学目的不光是记住生字词,更重要的是学会自己认字、解字、记字;理解课文内容,不光是要会读,还要在读的过程中去思考,联系生活实际,读出问题,读出自己。只要心中有“高度”,学生也就一定能达到这个“高度”!

母亲读后感 篇4

今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母亲的存折》。

有一位母亲的记忆力逐渐下降,为了方便记忆。这位母亲便将家里所有人穿的衣服的尺寸和他们喜欢的食物都记在了一本存折上。你们没听错确实是一张存折,是一本存折上面没有记录着家里的存款,而是记录了家里的每一个人穿的衣服的号码和他们最喜欢吃的食物。

听到这里,我的心怦然一震,心想:这位母亲的记忆里虽然衰退了,但是她对子女们的爱依然永久不衰。啊!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不正像这个母亲一样吗?我们的母亲为了我们无私奉献着,永远都不觉得辛苦。

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无比爱无际的大海;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夏日里那凉爽的风;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是在下雨天为我们遮挡雨水的雨伞;母亲对我的爱就好比冬天里那温暖的炉火,照亮我们的心灵总之,母亲为我们付出的太多了。

母亲读后感 篇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母亲的力量》,十分感人,看完后泪流雨下,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这个故事,希望大家也会明白那母亲是多么伟大!

有那么一天,生活在山上的部落,向山下的部落发动了侵略,他们不但抢去了大量的财物,还把一户人家的孩子绑架了,知道了这些消息,酋长马上派出了战士去找回孩子,但战士们找了很久也找不到,正要返回时,看到了孩子的母亲从山上走下来,背回了孩子,战士们纳闷了:连我们也找不到孩子,甚至连路也不知道,你区区一个平常妇人怎么会知道?那位妇人却平静的说:因为那不是你们的孩子

啊!母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他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是为了孩子都会义无反顾的、坚强的走下去。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是多么的勇敢,为他各方面危险和困难。

母亲读后感 篇6

《母亲的故事》这本书,我读了许多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了!

这个故事讲了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从死神的受里抢回死去的孩子,读《母亲的故事》有感作文。在雪地里唱歌;抱起又冰又尖的刺;失去了迷人的双眼;失去了一头美丽的金发。最后,当母亲看到孩子在那很幸福,很快乐。就求死神把孩子带到幸福的天国去。从中我知道了:每一位母亲为救自己的孩子,宁愿牺牲一切,甚至是生命。

对于母亲的爱,我是真正有体会的。一天深夜,我发高烧了,快到四十度了。那天正巧不在家,而且还下着像冰雹一样的大雨。妈妈连忙把我背起来,把雨伞拿上就急急忙忙跑往医院了!我在路上冷得发抖。妈妈慢慢地把我放在大树下,脱下外衣,连忙披在我的身上,把我报起继续跑。我们到了医院,妈妈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汗像断了线的珠子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衣服已经滴水了!我的衣服还一点都没有湿!妈妈扶着板凳休息了好大一会,才气喘吁吁地说:“宝贝,呆会打针时要是痛就报着我,可别哭出来,这样你可就变小了!”听了这句话,我眼前的一切东西都变模糊了!

是啊!母爱可真伟大!以后我一定要多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让妈妈多有一些休息的时间。我还要好好学习,让妈妈少操一份心!

母亲读后感 篇7

《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的权利。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捍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从文学技巧的角度看,《母亲》以一个母亲的改变为脉络描写振奋人心的革命。这使得小说更贴近读者,使读者感受更真实,更深刻。这一做法有着相当大的效果,它使小说情节更紧凑、引人入胜,并使革命显得更人性化。

记得小说的最后一幕。母亲在人群中呼喊着散发传单,向人们演说。宪兵扑上去毒打母亲。不屈的母亲高呼:

“复活的灵魂——是杀不死的!”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发现母亲》是教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王东华用十年的时间写出的一部关于母亲与教育的书籍。

“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是天才的母亲”,“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这两句话贯穿了全书的中心,是作者最有价值的发现。

放假之前朋友说:“我给你推荐一本书,这本书对我们做教育工作的尤其是女性有很大的教育性和指导性,书名是《发现母亲》。

寒假期间认真阅读了此书,《发现母亲》不止是从一般意义上论述了母亲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影响,而是从文化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现代社会演进过程中,母亲角色的悄然变易、社会观念对母性的支配以及教育制度对母性的重塑。在这本书中,作者不但号召人们关心母亲,更要给为人之母营造做母亲的环境,让每一个母亲都成为孩子成材的推动摇篮之人。

阅读之后细细回味,书中提到的每位杰出的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母亲,他们都是在母亲的启蒙和引领下走向了成功。如:孟母、岳母等等这些伟大的母亲成就了儿子的辉煌。所以王东华教授提出“上帝之所以先造出男人,并不是因为男人比女人优越,而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好造,上帝先造出男人这个试验品后才去造女人。当上帝把女人造出来后,上帝造人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它把这一任务交给了女人!母亲的工作正是上帝的工作!”“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的手中!” 也就是说:母亲不仅可以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母亲还可以通过培育子女完成对人类的贡献,是世界未来的创造者。

有那位女性能比她的工作更忙,以至于不能照顾孩子。如果因为工作而放弃对孩子的教育是最错误的选择,你的工作可以由更多的人去做,但孩子因此被毁掉的一生却是永远没有人能弥补的,对于母亲工作孩子应该兼顾,如果不行,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孩子。即然生下孩子就要为孩子负责,也是为国家负责,把一个合格的人送进社会是比自己工作更重要的事。

做一个好母亲并不只是生下孩子给孩子喂饱这么简单,母亲不能只是用手把孩子捧起,更要用心把孩子捧起来。母亲喂给孩子的不仅仅是奶水更应该用自己的精神素养喂养孩子幼小的心灵。因此母亲要有足够的自我认识,知道自己肩负的是怎样重要的便命。

母亲读后感 篇8

为了信仰,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而奋不顾身;母爱的力量,总是如海一般,给人以超乎寻常的动力,一切困难,在最原始的永恒的母爱面前都微乎其微。

在乱世中,一位平凡的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理解真理的含义,理解俄国的未来。是啊,任何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都会对命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难时,走投无路,昏暗的统治更是让她绝望,最后,她终于坚定了信念,靠自己,靠一腔热血,一个妇女竟会有热血男儿一样的报国理想,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必须推翻当时的残暴阶级的统治。让新的光明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站在人民的高度上,才能有如此的认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情势所逼。倘若不是士兵们的不由分说,那么无情,又怎会使得一个薄弱的女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革命的队伍?这场景使我想起了《水浒传》中,众多英雄被逼上梁山的事,要不是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要不是及时的觉悟,不知又会有多少无辜的性命,死于不白之中。那种巾帼英雄的气概,重情重义,不正是那个年代所缺的吗?

如果没有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多么朴实的豪情!

多么肺腑的呼喊!

我使得的母亲不辞辛苦的奔走街头的动力,就是信念。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著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

是,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衣食无忧的社会里,肯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明知会死,也不顾一切的扑上去,视死如归的人,也许已经淹没在繁冗的霓虹灯光中,所以,我感动于文中母亲如海般广阔无边的爱。

母亲读后感 篇9

我终生一生没世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养我的生身母亲,而另一个却是我宏大的15亿人都领有的故国母亲。我从未失去过这任何一名母亲,而季羡林爷爷却得到了他的生身母亲,还写了一篇感想的作文:《怀恋母亲》。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羡林读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进攻。他很思念生身母亲。过后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觉得到了本身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留念着本身的祖国母亲,从未断过。这类留念之情,始终随同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过后,季爷爷到外国留学,第一次离开了祖国母亲的怀抱,是以极为思念,是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祖国母亲与生身母亲频来入梦。季爷爷写了一篇叫《寻梦》的散文以来告白他对两位的怀念与酷好。我是家中的小珍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家人每天围着咱们转圈,享尽了全家人的宠爱,而我呢,不单不知恩图报,还满口诉苦这个不好,那个厌恶。我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我应当珍爱此刻家人带给咱们的爱,并要试着去回报,可能是为阿妈洗碗,为老爸捶背,考个好成绩……不要等到老了的时候,像季爷爷那样构成为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可惜,所以,请朋友们,和我一块儿好好珍惜陪伴在家人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为咱们而自豪,因我们而骄傲。

母亲读后感 篇10

如果说当时那种黑暗的社会就犹如一块沉重的幕布笼罩在整个中国上空,但至少我们还有双手可以让我们一起掀起这块幕布,去追寻光明。但可悲的是,有些人沉浸于黑暗中太久了,却反而失去了追寻光明的能力。或许世界上最悲哀便是有些原本可以做到的事,却没有做到;原本可以让自己自救的行为却没有让自己得到救赎。

主人公悲剧式的命运说明麻木、自小的纲常理论已经使他们在潜意识里被物化了。如果一个人自己甘愿被无形的枷锁束缚,甘愿将自己关闭在一个自我构建的牢狱中,那么他自己只能成为一个可悲的奴隶。小说中的母亲善良、温顺,可是却缺乏一种敢于抗争的精神。当她被自己的丈夫看作一件物品,看作一个奴隶,把她卖给秀才家时,尽管她内心痛苦、不愿,可是她只是默默地、发痴似地,带着颤音小心翼翼地问了几句,就对丈夫的要求顺从了,却没有一句反抗的话。甚至当她生下的第二个孩子因为是女婴,被丈夫用热水活活烫死,她也不敢有多少怨言,只是“剜了心一般地昏过去了”。

也许,我们会说是春宝娘太善良了,然而这善良的背后,是一种甘愿忍受痛苦的心酸,()是一种甘愿屈从于当时封建制度的妥协。可是我不禁在想,她为什么不去大胆地冲破这一切,为自己的权力去进行一次抗争,却甘愿做一个心灵被束缚的奴隶呢?

这是一个被中国传统封建观念和自身思想所束缚的母亲,她就像一个身上背负者沉重锁链的奴隶,终将在劳苦中耗尽自己的心力,默默地死去。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地走出内心中的那个囹圄,勇敢地去追寻自由与独立的天堂,就像罗曼?罗兰说过的那样:“多快乐呵,独立不羁,完全自主!多快乐呵,摆脱了他人的束缚,摆脱了往事的纠缠,摆脱所爱所憎的面目的骚扰!多快乐呵,生活而不为生活所俘虏,做着自己的主人!”

母亲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故事。

故事中的小女孩因发生车祸昏迷不醒,女孩的爸爸手足无措地坐在病床前,神色凄楚地看着女儿痛苦地挣扎,不知该如何帮助女儿,只是不停地哀求医生救救她的女儿。医生对他说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该用的药都用了,病人有时候也是要自救的,能不能活下来,要看他对这个世界是否充满生的渴望,也要看她的造化。护士记起女孩在昏迷中不时地喊着妈妈,于是问女孩的爸爸为什么不叫她妈妈来?当她听孩子的爸爸说他们离婚很久了,找不到她时,只是皱眉头,就默默地坐下来,轻轻握住女孩凉凉的手柔声说:女儿乖,妈妈在,妈妈在。女孩的爸爸抬起头,吃惊地看看护士,他没想到年轻的护士竟然担任起了女孩妈妈的角色。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位护士像一位真正的妈妈那样,一有空就守在女孩病床前,握着她的手,跟她说话、讲故事、轻轻地唱歌直到那女孩完全醒过来。医生说:她能苏醒是个奇迹。

从这篇文中看出,年轻的护士是多么的善良、多么的有爱心。当她知道昏迷不醒的小女孩需要母爱来唤醒的时候,竟然不顾还是一个姑娘的身分当起了她的妈妈,经过不但地努力最终于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使她苏醒了过来。这个故事在体现了年轻护士医德高尚、善良无私的同时也体现了母爱的力量伟大。

母亲读后感 篇12

她使我感动。

为了孩子们能上学,她竟敢挑战极限运动马拉松。仅仅是年龄方面,她都处于劣势,更何况是至关重要的训练和营养供给呢。这位肯尼亚的农妇切默季尔,看似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妇,但是,她却做了农妇永远做不到的事。

她的汗水所挥洒过的土地,一定都被她这种不甘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打动。在那两小时三十九分零九秒中,她奋力挥动双臂,一马当先跑在队伍前列,一路跑来,有如神助,她奇迹般夺得了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的桂冠。这突如其来的黑马,也让全场吃了一惊吧。

我所赞赏的`,不是她夺得7000英镑奖金的实力,而是她那种敢于和命运作斗争的宝贵品质。她本来知道自己在高手如云的马拉松赛场上是站不住脚的,是敌不过那些训练有素的职业选手的,但是,母爱创造了这个奇迹。我们无法想象,瘦弱的切默季尔在崎岖的山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承受的。不管是在身体上,还是意志上。

她是体育界的一个奇迹。她的脸孔沧桑,饱经风霜,却坚毅无比;她的眼睛疲惫,暗淡无光,却倔强坚定;她的身份卑微,毫不起眼,却创造奇迹!曾经,她就是一名农妇,现在,她依然是一名农妇,但是,是用母爱创造了奇迹的农妇。不管她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我们看见的只有穿越纯净光环的母爱,平凡而又伟大。

在她奔跑的过程中,也许曾动摇,曾怯懦,却一次次从失败中爬起,倔强地坚持下来。可以这么说,孩子是她奔跑的动力,那一双双求知的大眼睛多少次让她湿润眼眸。这位奔跑的母亲告诉我们,只要把对孩子的爱化为前进的动力,永不言弃,一定可以创造奇迹!

感谢母亲!感谢一直在我们背后默默付出的母亲!

母亲读后感 篇13

“母亲最会吃亏。她的泪会往心中落。”

“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了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望着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眼泪不停在眼中打转,老舍《我的母亲》一文将我深深感动,他将我的心引痛了。老舍在文中用最朴实、最平淡的语言对其母亲的追忆触动了我对母爱的那根弦。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忍着疼痛笑了。在孩提时代,母亲是我们的主宰:饭是母亲喂的,衣服是母亲教我们怎么穿的,名字是母亲教我们写的。唐代一位叫孟郊的诗人写了这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诗不但说明了母亲对儿女的恩情,还歌颂了母亲的伟大。是的,母亲是万能的,母亲是伟大的。

然而,在我们一天天长大的过程里,却忽略掉了她的存在。

长大后,都渴望自由的我们,身上多了一双翅膀,飞得更高更远了,也越来越沉溺于自己的圈子。我们在这个恰到好处的年龄恰如其分的用一个正当的理由“青春万岁!”忘记了母亲的存在。在职高校园里已接近一学期,每次回家,嘴里虽然甜甜的喊着一声“妈!”但后面都会迫不及待的加上“我这月的生活费没了!”真可笑,真寒碜,环保得连一句问候,一句关心的话都省去。我可怜的母亲,她的'青春给予了我,岁月吞噬了她的花容月貌,然后得到的却是女儿对她不停的压榨。

“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母亲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是啊!母亲是我们的根,有母亲我们便是宝,没有母亲我们便是草。

请记住:我们是母亲的命,母亲是我们的命!

边城读后感13篇


在繁多的资料中,读后感大全小编发现一篇特别有用的“边城读后感”。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不仅要读书,还要读透书。我看完这本作品,感觉到了世界万变不离其宗。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抓住机会,及时记录自己内心的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边城读后感 篇1

一直是抽不出时间来写读书笔记,也算得是忙里偷闲,这种闲适其实正好是印证了今天要介绍的一本书----《边城》。

第一次读沈从文的这本书是在初中那年,苏教版语文课本上有着一篇名叫《端午日》的课文,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下一篇就是《本命年的回想》。

现在想来,恍惚间如同昨日,我还坐在教室中,看着书上那些让人感到亲切的字体。听着老师的领读,鼻间都是书的香气。

初中的语文课本实在是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去瞅上那么一眼。一般我都是吃着饭的时候看书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的一种下饭的宝贝。

《端午日》其实就是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看完的,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实还是在于沈从文对自己家乡的端午节的描写,我先前还偷偷在黑板上用粉笔描摹过这篇课文的插图。

后来再读的时候,就是高二那年寒假在家。百无聊赖的下载了一本边城的电子书,用了一个上午,十分开心地读完了。当时临近春节,外面的地上都是积雪,但是阳光很大。

也许是在和寒风相抗,冬天的家中温暖的气氛愈加浓烈起来,昏昏沉沉之中,我居然是真的看到了翠翠,看到了赛龙舟,看到了唱情歌。

一直认为的最好的心境,不是避开车水马龙,而是在窗前看着街道上熙来攘往的车辆,埋头是另一个世界,抬头又回到了现实之中,在这两个世界中不断切换,似乎也是一种乐趣。

诚然,读《边城》之时,我凭借着的一种想法,无外乎就是这样子。

最近一次完整地读《边城》就是在去年的这个时间。大学的课本《中国近代文学作品赏析》被我用一周的时间读完了,不过在当时我一直是流连在上一个小说世界中无法自拔,也就很难放空自己的心来看《边城》了,想来也是有些遗憾的。

《边城》之于中国传统的爱情,依旧是存在着很多的可借鉴之处的,起码里面的翠翠、大老和二老之间都是十分单纯的一种爱情观念。

就好像是木心说的那样,

人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我们大可以想一想,如果翠翠有了微信,那么就不会是像早先那样存在着自己的那一份善良或者可爱了。当然,没有什么如果。

这本书主要的内容还是在于对于书中的那些人物的情感塑造和爱情米描写,沈从文早年间的经历丰富,写出来的很多东西都是带着自己的那份独特体悟的。

《边城》也只是因为自己给小姨子的一个"讲故事"的承诺。但是这篇小说,却造就了一个美丽的凤凰古城。

文字的魅力在这里,却也不仅仅是在这里。这些作家们勾勒着很多的青春美好,书写着无数的世态炎凉。

思来想去,仍旧还是心有期待。

边城读后感 篇2

“一方风水养育一方人”,边城是一座质朴的城,潺潺流水,细细涓流,没有一丝杂乱与喧哗,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也一样的纯净质朴,人们的内心一片祥和。作者的行文也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就是这样不华丽又平淡的文字,让人惊艳,从文章的开篇就深深地吸引到我。作者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文章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如此真情实意,引人入胜。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这是《边城》给我们呈现的最初画面,不经意间便引人入胜。小说中那清澈见底的河流,那旁山依水的小城,那河街上的吊脚楼,那攀引缆索的渡船,那关系茶峒“风水”的白塔,那深翠逼人的竹篁中鸟雀的交递鸣叫……这些富有地方色彩的景物,都自然而又清丽,优美如画让人如入梦境,无不给人美的享受,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沈从文先生描绘了一个美丽而温馨的“边城”世界,这里的人性皆真,皆善、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换发的人性美、人情美营造了这个世界。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沈从文先生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这群纯净质朴的人中,沉迷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也不动气……”。短短几个字就清晰塑造了大山养育下天真善良、温柔清纯的少女形象。翠翠就像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对傩送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但最后却留人一个让人唏嘘的结尾。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这样的爱情以一个不似结局的结局收尾,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却又那么细腻,引人入胜,让人唏嘘又让人回味。

《边城》这本书是我多年以来最喜欢的,总能在喧嚣的日子里想起《边城》中的那份纯净质朴,怀念那秀美的景色,回味那淳厚的民风,唏嘘那份细腻的爱情,还有感叹那细腻平淡的文字下透露着的哀婉。

边城读后感 篇3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感人。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读后感 篇4

早在高中时,就接触过沈先生的《边城》。那时的我浮躁而稚嫩,甚至还不知道里面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凤凰古城,也读不出其中的韵味,更没有对它产生任何自己的想法,仅仅把它当一篇普通的课文,糊弄过去了。现在把《边城》通篇读下来,我读出了沈先生会湘西风情的钟爱,读出了当地的人们纯朴赤诚,读出了故事淡淡的忧伤。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边城读后感 篇5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读后感 篇6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鸦片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边城读后感 篇7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边城读后感 篇8

《边城》叙述的是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与“淡淡的凄凉”。

小说叙述了女主人公翠翠的一段朦胧而了无结局的感情。可是感情却不是小说要表现的全部。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士兵的私生子,父母都认为这是不道德的,更是无望的感情自我惩罚而先后离开人世。翠翠自打出生,她的生活就仅有爷爷,渡船,黄狗。

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淡化了翠翠与爷爷孤独清贫的生活,却尽量展现他们与自然与乡人的和谐关系。这也是那艰苦生活中的一种美。

然而作者在为我们描绘着人与自然相处得相融、优美和谐时,却无法不体味到爷爷与翠翠这一老一小单纯生活中的孤单与悲凉。“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栲下,看天空被夕阳染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是一种少女春情初萌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

翠翠感情的杯具,并不具有戏剧性,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不见,就像生活中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爷爷的木讷与犹豫,源于没有“碾坊”的自卑与善良人的自尊,而船总顺顺对爷爷的误解,无意中揭示了一个深邃的哲学命题——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翠翠与大老,二老还未展开就仓促结束的感情,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与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

而他们却是那样的完美。二老为了纯真的感情,宁愿放弃一座碾房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大老则宁愿牺牲自我的幸福,期望成全弟弟的感情,他们都胸怀宽广,光明磊落。

而这般对乡情世态的叙写,对乡土的感情,对生命的爱,总是令人忧愁。这是一种梦想的“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然而它们却不仅仅是“优美”,也有人在命运的面前的无助与无奈的忧伤。

边城读后感 篇9

夜幕降临,避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宁静中,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品尝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想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而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情节简单优美。湘西山城茶洞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宝和诺送,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爱是诺送,那天明白三角爱的真相,知道不能勉强,主动退出竞争,在陈州,忘记一切,但不幸死亡,虽然诺送仍然爱翠翠,但哥哥死了,让他沮丧,误解老船夫,也痛苦地离家去桃园。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化,等待,等待那个可能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诠释生活,诗意诠释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了完美,翠翠无限期的等待显示出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时代造成的。她和诺派可以完全结合起来,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不幸的是,他们错过了,留下了很长的遗憾。

现在谁会放弃他们的爱呢?在当今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完美的爱是我们想要追求的。在《边城》中,诺为了亲情放弃了爱情。亲情很重要,但为了亲情放弃爱情也很可悲。崔不知道天宝因为得不到她的爱而忧郁地离开了水,不知道诺送因为得不到她的爱,也不知道祖父突然去世是因为他的幸福思考和疲惫。后来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解释后,她才如梦初醒,真让人为她感到遗憾和难过。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如何?给人留下了悬念。诺最后回来了吗?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吗?我忍不住陷入了幻想,希望他们的爱人能结婚。看过《边城》,我又怀疑了世界上完美的爱情,对人性有了更多的了解,却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应该为之奋斗。如果我不能得到它,遗憾了。

边城是如此健康纯洁,充满了淡淡的悲伤和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悲剧。

边城读后感 篇10

《边城》,一个令人动容伤感的故事。神往怀古朴素的小镇,没有污染,远离喧哗,安静得令人可忘掉自己的呼吸。小镇有一条明澈明晰的溪,哺育了一方苗家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溪边坐落的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这家里有爷爷、翠翠还有一只黄狗。翠翠是孤雏,爸爸妈妈双双殉情而死,在那个并不吝命的年代,逝世能够只为情仅为义。生与死只是发觉的决择,只是苦了爷爷和这个被天然养大、被天然雕刻的女子。《边城》中的翠翠,敬而远之,飘忽不定,郁闷感伤的美,似乎是陈旧神话的女神。想必沈从文先生在写书时也着实是偏心她的,“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暴的工作,从不忧愁,从不动气。”爷爷很心爱翠翠。爷爷与孙女彼此依存那般无法舍弃。老船夫淳朴仁慈,守信朴素,重义轻利。在极俭的日子中,两人彼此忐忑不安、照顾。老船夫有时在大石头上睡着了,人在彼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动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误事。这样简略高兴的日子,是多么美丽的啊!

只可惜,凡美丽的都不简单长存。

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的意外逝去,导致顺顺认为是爷爷的差错。爷爷因孙女的婚事急得“发了疯”。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质朴淳朴的白叟,因受了巨大的波折和冲击,静静地脱离了他最心爱的翠翠。又是一场大雨,冲走了渡船,轰倒了白塔,爷爷死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整个故事轰然闭幕,只剩翠翠孤身一人守着渡头,企盼着滩送的归来。

山城仍旧清翠欲滴,可人已逝。爱的人呢,或许明日回来,或许永久不会回来了!

知道凤凰古城的人,不知是否都因于《边城》,但不去凤凰古城的人,好像是永久也无法了解《边城》的。作为凡尘中人,咱们的确应对月夜的凤凰古城的流光溢彩抱一份梦想,有朝一日亲自历之。

边城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书还是在我上高中那个阶段,或许是因为时间久了的原因,现在已经记不得是在哪本语文课本中了,只记得翠翠,天保和傩送几位主人公的名字了。

《边城》是可以说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了。《边城》给我所展现出来的画面就像是:遥远的边城小镇中,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一条船。女孩叫翠翠,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在这座小塔下,在这个边城小镇中,在这户人家里发生了许许多多关于爱情与亲情的故事。

《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故事从翠翠和祖父老船夫在河边撑船开始,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个时代,包办婚姻仍是主流,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和翠翠的自由恋爱难以达成。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而翠翠心里爱着的却是傩送,当大老天保发现这个实情后,自觉不能勉强,因此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了辰州,好忘却这里的一切,却在中途不幸遇难。

傩送心里虽仍深爱着翠翠,但是哥哥的死也让自己十分的压抑,和老船夫之间又有深深的误会,也离家去了别处,只留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等待着那个也许回来,也许不会回来的人。

结局也好也不好,我是希望二老会回来陪伴翠翠的,但其中各种变故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二老是不会回来的,大老的身故,二老的离去,祖父的离世,翠翠似乎还没明白什么,故事便已经结束,独留读者思考回味。

世上的缘分似乎皆有定数,要来推之不去,要走也挽不回。

边城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读《边城》是在初中时,那时我对于沈老先生这篇小说是没什么感觉的,就单纯地认为文中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描写异常细致,仅此而已。

如今的我重新拾起这篇小说,感悟油然而生。的确,作者很用心的描写了一个“世外桃源式”的乡村社会,朴素的乡风,淳朴的人们就像无数的DNA,组成了一个如此大好的边城。是啊,如此优美的环境,迷人的乡土习俗,清新的乡土气息,谁不想去?而沈老先生却说:“我主意不在引导读者去那儿旅行,却想借那儿一个小城小市中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的人和事牵连到一起时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一水,一舟,一老头,一女孩,一切尽是那样的惬意和美不胜收,然而这种野性原始的美却不是沈老先生所追求的,他所要给我们的是“爱”,一种纯粹的千姿百态的爱,。我一直在想,沈老先生所说的“爱”究竟是什么呢?是翠翠的母亲和军官的纠缠不清?是翠翠对二老傩送的痴情?是大老天保对翠翠的喜欢?是厚道的祖父对翠翠的疼爱?还是所有人对于边城山水的大爱?或许是沈老先生内心深处的记忆里那一点点叫做纯洁的东西罢。

在作者笔下,边城的人们仿佛是没有任何烦恼的,正如他所说,中国其他地方正在如何不幸挣扎中的情形,似乎还不曾为这边城人民所感到。边城的人们善良有责任感,热情好客,种种好的元素似乎都集聚在了这小小的边城,或许这一切都是沈老的臆想,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也许边城不富裕,没有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都市生活,你可以说它穷,它一无所有。但是,边城的人们很幸福,们它沐浴在爱中。它们很富有,它们从不缺少爱。

有这样的一个地方,一条干净的河;有一个这样的地方,一群纯洁的人。

边城读后感 篇13

读《边城》,你可以感受水乡小镇立于尘嚣之外的意韵之美,可以了解淳朴厚道的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习俗礼仪,可以观赏一个犹如世外桃源的典雅之乡。在《边城》中,令我最深受感触的还是主人公翠翠浪漫但曲折的情路历程。

翠翠是川湘交界的边境小城茶峒中一位摆渡船的老船夫的孙女,祖孙二人负责将岸边的过客由河的这岸渡到河的那岸。茶峒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同时爱上了翠翠,而翠翠只钟情于二老。两兄弟相约用唱歌的方式争取翠翠的心,哥哥自知自己并非弟弟对手后便退出,后来却淹水而死。顺顺要二老迎娶另一个姑娘,但二老的心却仍钟于翠翠,后赌气随船远行。祖父察觉此事于雷夜中去世,独留翠翠一人等着二老归来。

在茶峒这个小城中,人们依山而生,傍水而活。小城处处是山青水秀、莺鸣鸟啼、如诗如画的优美景色。书中所描写的句子令读者读后仿佛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如“秋天溪水清个透亮,活活地流,许多小虾子脚攀着一棵草,在浅水里游荡,有时又躬着个身子一弹,远远地弹去,好像很快乐”,短短一两句话,便把茶峒的自然和谐之美,一一体现在读者面前。也许正是如此开阔豁朗的一方山水孕育了坦诚直爽的男儿和温柔甜美的女子。翠翠便是这一方山水所孕育出的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这是书本对翠翠的第一次描写,也是我对翠翠的第一印象。她和祖父一起在水边长大,在渡船中平凡生活。她就像一张白纸,洁白得无暇,又如一块未经雕饰的玉,周身都是青春的气息,似有无限的可能。她天真无邪、自然淳朴、活泼善良,犹如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鹿,这样一位女子怎能不惹人怜爱。

在我认为,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理应在爱情上也能获得一个完满的结果,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情窦初开的翠翠对爱情有着美好的向往,无比地憧憬恋人带给自己的惊喜。她是喜爱唱歌的,无疑傩送二老的歌声带给了她更大的满足。但令人唏嘘的是,最后的结局竟是要翠翠一人独自等着二老,仿佛进入一个深洞,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出去的地方。

当我读完《边城》结局的时候,突然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席卷着我的心脏。我为翠翠的敢爱敢恨感到敬佩,因她的天真无邪感到快乐,最后却因为她的爱而不得感到惋惜。我曾试想过翠翠和傩送二老的许多结局,最后才发现原来沈从文这个开放式的、未点明的结局才是最容易抓住读者内心,让读者产生共鸣,令读者读来“言有尽而意无穷”。

纵观全书沈从文对翠翠心路历程和情感变化的拿捏,都显得恰到好处与分寸适当。翠翠与祖父相依为命,一起渡他人过河的生活令我们体会到亲情的可贵。翠翠与城里其他人的交谈,又让我们领会这一边境小城所特有的淳朴民风与习俗。而傩送二老对翠翠所唱的歌,所做的事更让我们明白一个年青人对一个女孩所付出的真心是如此纯粹。

两位男子追求一位女子的故事放在今天看似是非常俗套,网上也有不少此种类型的低俗作品令人不堪入目。而沈从文在创作时,非但没有使故事情节落入俗套,相反的,沈从文将故事放在一个意境优美,山水丰饶的边境小城中,用细腻清新的文笔描绘点点滴滴,一个故事被逐渐填满,还带上了它特有的.韵味与出彩。在故事中,年青人的心是热烈而纯粹的,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碳火,火红且炙热;姑娘们的心是感性且纯净的,她们对爱情忠贞不渝,对爱人不用二心。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古朴清新的小城,真挚善良的人们,热闹淳朴的民风佐以沈从文清新脱俗的文笔、不加修饰的描述才使《边城》有如此高的成就与地位,才让它的读者来了一批又一批,且常读常新。每次的阅读都是一次收获宝藏的过程,每次的捧阅都是一次涤荡心灵的历程。

也许写作也是如此,有的题材“淡妆浓抹总相宜”,有的故事需要来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有的真情不需要点缀装饰,只需要你真实表达、真情流露,到最后也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尽显你的出类拔萃。也许未来的我们也可以为翠翠续写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美好,了结当年心中的那份缺憾和不甘,增添一个大团圆结局。

我爱《边城》细腻的文笔,爱这古朴的小镇,当然更爱翠翠的真性情。在我心中,她爱的人在明天等着她,她最终也会走向通往幸福的道路。

金锁记读后感13篇


这篇文章将帮助大家深入分析“金锁记读后感”从不同的角度和面向进行探讨。阅读传记的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伟人们的伟大光辉。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榜样,读完之后,仍然沉浸在思考中,为其中的博大和伟大理念所感动。写一份读后感能够整理和总结这些想法,供大家参考,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锁记读后感(篇1)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凤箫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九老太爷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季泽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了。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篇2)

1、这些年了,他带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

2、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 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 但是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3、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纸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后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

4、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5、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6、长安悄悄的走下楼来,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

7、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

8、不大的一棵树,稀稀朗朗的梧桐叶在太阳里摇着像金的铃铛。

9、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街上小贩遥遥摇着拨浪鼓,那瞢腾的“不愣登……不愣登”里面有着无数老去的孩子们的回忆。

10、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是忍受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11、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着太阳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12、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13、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磁上的冰纹。长安静静的跟在他后面送了出来,她的藏青长袖旗袍上有着淡黄的雏菊。她两手交握着,脸上显出稀有的柔和。

14、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15、七巧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一阵热风来了,把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脸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淌着眼泪。

16、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裤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17、七巧过世以后,长安和长白分了家搬出来住。七巧的女儿是不难解决她自己的问题的,谣言说她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停在摊子跟前,他为她买了一双吊袜带。也许她用的是她自己的钱,可是无论如何是由男子的袋里掏出来的。……当然这不过是谣言。

18、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19、她再年轻些也不过是一棵娇嫩的雪里红。

20、茶给喝下去了,沉重地往腔子里流,一颗心便在热茶里扑通扑通跳。

21、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

22、半夜里她爬下床来,伸手到窗外试试,漆黑的,是下了雨么?没有雨点。她从枕头边摸出一只口琴,半蹲半坐在地上,偷偷吹了起来。犹疑地,longlongago的细小的调子在庞大的夜里袅袅漾开,不能让人听见了。为了竭力按捺着,那呜呜的口琴忽断忽续,如同婴儿的哭泣。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星,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长安又吹起口琴。“告诉我那故事,往日我最心爱的那故事,许久以前,许久以前……”

23、风从窗子里进来,对面挂着的回文雕漆长镜被吹得摇摇晃晃,磕托磕托敲着墙。七巧双手按住了镜子。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为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

24、一阵风过,窗帘上的绒球与绒球之间露出白色的寒天,屋子里暖热的黑暗给打上了一排小洞。

25、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读后感(篇3)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情欲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变态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金锁记读后感(篇4)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篇5)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十分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生命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我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感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感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最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我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我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发奋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刻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潜质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发奋去领悟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篇6)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金锁记读后感(篇7)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乃储积智慧之不灭明灯。书--人类发出的最美妙的声音!

趁着暑假还未结束,我在新华书店挑选了好几本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本书——《金锁记》(《怨女》)。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这本书 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悲惨一生。这个女人就是曹七巧,原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后来却被她一心想要攀附大户人家的大哥卖给了姜家,做了二少爷的姨太太。可她的丈夫却有软骨症,根本满足不了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被爱需要。再加上旁人对她的冷嘲热讽,老太太对她的利诱,季泽对她的欺骗,妯娌对她的轻蔑和下人对她的冷漠都硬生生地将她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疯子”。至此伤害到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成了牺牲者。

曹七巧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原本活泼辣妹的人随着身边的环境变化成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人。可怜的七巧,做了一个怨女!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身边的环境可以改变人性,和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金锁记读后感(篇8)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金锁记读后感(篇9)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金锁记读后感(篇10)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金锁记读后感(篇11)

文\芦荻

看完《金锁记》,一声叹息。不,几声叹息。

为七巧叹息。她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手臂瘦到可以把腕上玉镯一直推到腋下,然而她曾经有着怎样浑圆的胳膊,怎样青春而张扬的笑容啊。只因误入豪门,便把此生误。她临终之时,有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张爱玲的小说里,没有提到七巧是自愿还是被迫嫁到姜家的,我猜还是自愿的多。一个麻油店铺的女儿家,终于不用天天站柜台卖麻油,可以进到姜家做太太,哪怕是给一个病弱不堪的半残疾的人做太太。在年轻的她的眼里,大约先生出嫁入豪门的欣喜吧?只是她不知道,这一生从此不再一样,不是一个她期待的前路光明的人生,而是人性被压抑被扭曲的悲哀的人生。她以为是用自己的青春,而其实是用一生,换来了足以让后半生衣食无忧的财富。然而,她并没有无忧,而是始终处于惶惶然的状态。分家独立门户之后,三少爷季泽前来造访,她马上警觉到是为了她的钱来,于是心中残存的一点柔情都被恼恨的烈火焚烧掉,她变成了一只满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向季泽,也彻底毁灭了自己生命中唯一的一份爱。自此她简直开始了自我毁灭的过程。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为长安叹息。那个傻孩子啊,当初好容易离开家庭来到学校里,几个月下来脸色都红润了几分,身体也丰满了一点,何苦就要为脸面所拘,因为母亲要去大闹学堂,一定不肯再去上学?假如你知道因为这一个当时看似不那么重要的决定,从此开始命运完全无法掌控,最终孑孓一生,你还会那么顾忌你一个孩子的颜面么?你完全活在了母亲的阴影之下,为什么就不懂得去抗争,最终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安排?看到你跟世舫有了那样一个温情脉脉的开始,真是为你高兴,你也终于感觉到这份爱的力量,于是努力变得更好你不再跟母亲吵,你努力地戒烟,你只想做一个世舫眼里最温良贞淑的中国古典女子。哪里知道,你的母亲竟然亲手斩断了你的前路,让你无路可逃,于是,你彻底缴械,让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一味地黯淡了下去,再也照不进一丝阳光。暗夜里,那口琴的旋律幽幽地响起,那是你心底对于爱的渴望和诉说。然而,你生命中所有的音乐终于渺不可闻,随着世舫离去的脚步而归于沉寂。包括你的人生,还未开始,已经看到了最终的结局。

为芝寿叹息。这个袁家的善良女儿,怎会料到嫁给长白,不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而是厄运的开始?竟然还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了婆婆的侮辱。她只是长得不那么好看罢了,而在七巧这个恶婆婆眼里,竟然那么不堪,说得出那么刻薄的语言。那语言穿透薄薄的门帘,似一把冰冷的刀,让她不寒而栗。这个性情憨厚的女子,却只是一味地忍着,却不料婆婆竟然变本加厉,让芝寿羞愧到恨不能一死。她没有勇气上吊,却最终在那个有着惨白的月亮的夜晚,一步步走向了她的不归路。

小说当然是描述的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唯有如此,才能带给读者强烈的震撼,才会引发我们的诸多思考。是以直到今天我们读来,还感觉到小说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意义。

于家庭教育的意义。多少父母假以爱的名义,为孩子安排了自以为正确的人生道路?你真的以为,你为孩子所做的选择就是他要的吗?爱,绝不是控制和占有,而是需要适度的放手。不然,你的爱也是一副金制的枷锁。你自己扛枷前行,不堪重负,你的孩子也会被你戴上一副这样的枷锁,陪着你一起承受生命之重。

于当代择偶观的意义。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非诚勿扰节目上,那个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女孩?如果她看过《金锁记》,是否还能说得出这样的话?回头再设想一下七巧的人生,假如当时她嫁给肉铺的朝禄,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生一群活泼泼的孩子,无论以后经营肉铺还是麻油店,过一种普通人的人生,就一定不好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七巧一定后悔过,不然,不会在脑海里闪现出那些年轻时的片段。那么多生动的生活场景,都是曾经年轻而美好的她拥有过的,为什么她那时不懂得珍惜?她曾经有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金钱可以带来的。恰恰是这些足够她锦衣玉食的财富,变成了一道困住她一生的枷锁。如果没有这枷锁,她就可以放心地爱季泽,哪怕只是在心里想着,也可以让那些细细的喜悦温暖孤苦的后半生。如果没有这枷锁,世舫走近早已变成剩女的长安,她只有替女儿高兴才是,又何必去担心世舫另有所图,所以横加拦阻?

假如一切可以重来,七巧会做怎样的选择,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结论。而人生,却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金锁记读后感(篇12)

我庆幸在看这本书之间读了张爱铃的另一部作品《小团圆》,了解了她的身世,这让我轻松地理解了她笔下的众多悲伤的人物。张爱玲出生在富庶的大家庭,但家庭关系非常的不美满,这导致她自己的婚姻及一辈子的生活都不美满。她看到了更多的人生丑态,并用她灵动的心灵和充满智慧的笔触记录下来了。

我个人非常喜欢《传奇》这本书,因为张爱玲的文笔太生动,太犀利。她仿佛是一位雕刻大师,用灵动的语言刻画出一个又一个立体而丰满的人物,另人难忘。

《金锁记》里的七巧,为了钱嫁入豪门。她心里爱的是自己的小叔子,可是自己却每天与瘫在床上的活死尸丈夫厮守。她心里充满了怨恨,为了金钱她赔进了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心巧的心里由爱生怨,由怨生恨,并且将这种恨转嫁到自己女儿的身上。“我没有了幸福,其他人也不能有。”这个其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女儿。她变得尖酸怪谑,不可理喻。她贬低嘲笑女儿的爱情,并挑拔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在旧时代婚姻关系里被压迫的女人成为一个牺牲品,凄凉悲哀的活着。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地老天荒,书里的故事其实很现实,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人能享受爱情,那是一件奢侈品。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你我,过真实的日子。

《苿莉香片》里的传庆,陷在自己母亲的爱情故事里,在生父和继母的责难下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他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因为没有人爱他。《第一炉香》中的薇龙,那么卑微地爱着一个不值得自己爱的人,并在梁太太的安排下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挣钱养着自己的男人。这种变态的爱情是那个变态的社会的产物。

《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娶了“纯情”的大家闺秀愫西,她却在新婚之夜从家里跑了出来,告罗杰欺负侮辱她。这样一场戏反复了几遍,一个正常的男人罗杰却要被纯情少女愫西逼疯了。早知当初,罗杰还不如找一个坏女人。在那个缺乏正常性教育的家庭和年代,罗杰成为了又一个牺牲品。

《心经》里的小姑娘小寒,一直爱着自己的父亲,她与母亲争宠,还与父亲的情人争高下。她用尽各种手段想独占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爱人,但是她失败了。这种变态的爱情在那个变态的年代应该也算正常吧!

张爱玲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与她的成长经历和环境有关,她是唯一的,没有人再能和她媲美。

金锁记读后感(篇1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一样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杯具,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终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样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完美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终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我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我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我,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仅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我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终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

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仅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本事。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明白吗?他明白,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终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明白,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终的最终,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我,当时的自我欢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我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我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我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齐,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我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我的命运从来都是自我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论语读后感13篇


经过大量搜集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了论语读后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想必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我们应该仔细分析作品内容,并撰写成一篇读后感,读后感该怎么写才好?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论语读后感【篇1】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在讨论问题时产生了分歧,在讨论的过程中我已经论证了是他错了,可他却还要与我争执,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瞧不起他,甚至不想跟他玩了。可我突然想到了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又想到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不过是这一个看法与我不同而已,他还有那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呢,我又怎么能轻视他呢?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论语读后感【篇2】

《论语》是我国的“天纵之圣”——孔丘,及其弟子的言行而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是儒家学派的经典之作,给华夏等地区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在《论语》中,我最喜欢孔夫子的一句话:“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孔子作为我国具有重大贡献的教育家,他之所以认为“温故而知新”是一个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是因为他觉得只有不断温习所学过的知识,从而获得新知识。这一学习方法不仅在封建时代有其价值,在今天也有不可否认的适应性,在教育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的新知识、新学问往往都是在过去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的意思是在温习旧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当老师了。我记得老师常常教导我们:温故而知新,那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复习旧知识的重要性。在能力范围以内,只要广泛阅读书籍,反复思考其中的涵义,对已经了解的知识,也要定期地进行巩固复习,就能有与第一次阅读时不同的心得、领悟。并且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学习旧知识中隐藏的新知识。从而,开拓自己的视野,开拓人类知识的领域,让生活中充满知识的存在。像这样融会新旧、贯通古今才可以称为真正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从中,我懂得了,只有不断地温习旧知识,才能从中领悟到新知识。只有把旧知识弄懂了,才能理解就只是中隐藏的新知识。只要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成为老师也不难了。

只有多学习《论语》才能从中学习孔子交给世人的学习、道德、礼仪、做人之道。《论语》给予了我一种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让我明白了学习新知识固然重要,可巩固旧知识也不能忘记,只要多多巩固旧知识,才能从中得到新知识。

论语读后感【篇3】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一定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快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起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起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快乐。别人不理解自己,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该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可以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可以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现在,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积极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论语读后感【篇4】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论语读后感【篇5】

关于论语的读后感700字精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论语的读后感700字精选,欢迎阅读与收藏。

于丹教授在她谈《论语》心得时,开篇就讲到: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于丹教授明确地阐述自己的心得:"《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

我最欣赏的,就是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这种简单,快乐的感悟。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母体文化。中华民族尊崇皇天后土,以大地为母亲,所以形成了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主体,以平和敦厚为特征的民族传统文化。我们知道,西方国家以宗教立国,中国长期以儒学立国。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不管多少岁月的风霜雨露,多少朝代的更迭变迁,都没有改变道儒文化在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两千年的农耕文明也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我们都坚信:明天是正直人的世界!

我喜爱伺茶,每每在茶的面前,我会感到一切都变得平和美好。品味人生,忧患生命是茶道与儒家的共同主题。有人品茶"茶可雅志,茶可行道",有人品茶"茶烟一塌拥书眠",道心文趣兼备。过去儒士不能一日无茶,其文也不能不常以茶为喻,我感悟到,这种闲适人生就是儒士茶人的品茗追求吧!于丹教授理解《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子并以此来影响着他的弟子。"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温暖的,快乐的生活?我理解为:平和。

茶是个和气的性子,与谁都合得来。柴门也进得,侯门也进得,不卑不亢,不做宠物状。所以,和柴米油盐酱醋过日子的时候,也能与琴棋书画诗酒共发雅性,且在那个浪漫天地里,还担任着缺一不可的角色。只是就像一个艺术天赋极高的人一样,绚烂之后归于平淡,自己不评说,只待旁人去品味罢了。在儒家的眼中,和是中,和是度,和是宜,和是当。和是一切恰倒好处,无过亦无不及。平和,是儒家思想的根本,是中庸之道。平和下来,会使人"怡","怡"者,正是和悦,愉快之意。在茶道讲求的要让身心"怡"的过程中,就又与《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教授语)不谋而合了。

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之心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论语读后感【篇6】

曾经有个别员工跟我提出:国家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企业也提出要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如果员工违反了制度,是不是说就可以不按制度考核呢?也就是讲构建和谐文化和强调制度的执行刚性和严肃性;这两方面是否矛盾呢?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想借用孔子的一个弟子,---"有子"的一段有关"礼"和"和"之间辩证关系的论述来阐释我的观点。他说:"礼之用,和为贵。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

礼,这里是指礼制,和,这里是指仁爱、和谐。他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强调礼制等级规则的运用,必须辅之以"和",必须有仁爱贯穿于规则管理的始终,没有"仁爱"的管理,所有的规则规章就是冰冷的,无情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各项规则,各项管理指标,全都冰冷执行,一定会有行不通的地方。

话又说回来,不要制度,不要规则,不要管理指标,不要管理程序,是否就一定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呢?有子也是反对的。"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和谐很重要,一味夸大的追求和谐,不用制度规则予以约束,也是很危险而行不通的". 那么,作为管理人员如何理解和运用规则与和谐的关系呢?

我看过一篇《管理者的致命诱惑》文章,其中讲到:"希望自己受员工的欢迎,这是人之常情;但对于管理者这却是危险的,管理者必须是‘孤独’的。""受人欢迎"是追求一种和谐的境界,对管理者来说,"不以礼节之"是很危险的,当管理指标不能达到但又必须完成这些指标时,管理者在这些平时是兄弟朋友的下属面前则显得踌躇不前,不能临之以威。因此这样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是束手无策,随之懈怠松劲,降低管理标准,久而久之,企业则在一团和气声中走向衰败。"和"固然重要,没有"礼"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礼"是规则,规则需要有"度","和"是仁爱,仁爱也需要有"度","礼"的"度"用"和"去衡量,"和"的"度"用"礼"去限制。一个企业的管理,既要有"礼"的冰冷强硬,又要有"和"的慈善仁和;既要有"礼"的规则规范,又要有"和"的柔和;刚柔并举,"礼""和"并用,

执行规则的最高的境界是"罚而不怨",惩罚却不使员工怨恨,运用仁爱最高的境界是"和而不流",和谐却不同流合污。

论语读后感【篇7】

一提到《论语》,我们第一反应想到的肯定是大圣人孔子,他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语》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孔子的教育思想有很多,比如,孔子主张有教无类,认为每个人都能接受教育,并创办了私学。他还提倡因材施教,主张根据每个人的天赋、兴趣进行不同的教育,强调学生自我思考。此外,他还提倡启发式教学,主张老师应该启发学生自己思考,而不是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将所有知识灌输给学生。作为老师,我们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论语》的教育思想可谓是人类一笔宝贵的财富,在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如今的教学方式也是这些教育思想的体现。在教育活动中只有遵循这些理念与原则,才能促使教学的高效。

论语读后感【篇8】

在学习班里,同初一预备班的学哥学姐们读到了初一上册的课本,其中,《论语》这篇文章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起初,我看不懂这奇怪的古文,看不懂那极其深奥、奇怪的文字。后来,教文言文28年的那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其中的大意,让我们读三遍,然后,背下来,我觉得非常容易,比死记硬背强多了。最后,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下面,我选了几则论语,分享给大家。

论语之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大意是:学习之后按一定的时间复习,不也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到来,不也很快乐吗?所以我觉得,人生,好比一块面包,你已经把一块面包吃完了,不一定你的一生就过完了,你可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更好吃,更有用处的东西,不是吗?

论语之二: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大意是:我每日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是不是尽心尽力了呢?跟朋友交往是不是真诚?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读到这篇论语的时候,我觉得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很任性,不会反省自己。我应该学会检讨,学会反省自己,同学们你们也应该行动了!

论语之三:子曰:岁寒,然后之松柏之后凋也。大意:碰上寒冷的冬天,才知道松柏最后凋谢。读了这篇论语。我知道人的知识是无穷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想出一个创意。

以上几句中,有好几句是孔子先生写的,他名丘,字仲尼,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是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读了上面几句论语,我感觉自己又增长了一些知识,又懂了几分道理。

论语读后感【篇9】

近日,课业之余,或睡前静卧,或周日赋闲,随意而安,清茶相伴,读先生之《论语别裁》。

今之吾辈,对国学望而生畏,恐与古文晦涩难懂有关;对国学望而生厌,也许皆以“之乎者也,迂腐守旧”观之。今聆听先生娓娓而谈,古今逸事,人生家国,信手拈来,以微言释大义,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论语别裁》顾书名知其意,此书是南怀瑾先生对儒学经典著作《论语》基于其自我理解之上作出的一种新解,故称“别裁”。这种新解当然不是对于经典的离经叛道,也不是对经典的势利功用,而是南怀瑾先生基于其毕生致力于国学研究及“通古今融中西”之功的学识升华。它使我们以一种新的思维去解读这一本中国人必读的儒家思想经典,并从中获取养分,受到启迪。

这本别裁里的思想是教我们如何读《论语》。虽然时代不同,见解不同,且不评孰对孰错,一本文言《论语》拿来,就要有自己的见解。这里教我们的读法就是“以经解经释名言”。

如果象孔孟后世一些人一样,将《论语》一段、一句分开,不把论语二十篇当作一个整体融会贯通来看,就很有可能误解孔孟语录的本意。比如“无友不如己者”一句,如照他们的解释,交朋友不要交到不如自己的,那不是太势利了!还什么圣人呢?但我们联系上下文,“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以及后面的“三人行必有吾师”等句,我们是否应理解为,前面要人自重,后面要人不要看不起任何人,不要认为任何一个人不如自己。现实就是,人各有所长,学人长处避其短处,当如是。

《论语》是一本语录集,一句一句可以当作名言来看。又看似一段一段没有体系,其实它是经过孔子弟子们精心编排的,是首尾相连不可分割、支解的。另外,以经解经可以是本经的首尾前后相解,也可以它经来旁通此经,如用佛经解论语,也有相通。

我们要知道从前的先贤圣者做学问是以人格修养为观察点,与现代人着重看有没有价值而学习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不能以现代的标尺衡量先辈们的观点,因出发点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究竟谁对谁错谁强谁弱还很难说,还要看今后的变化。

另外,随着历史的演变,社会的发展,时代的不同,相同的词句,意义上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要注意的,否则很容易误解。比如,“自然”一词,现在大家都以物理的大自然为概念,但在《老子》中有“道法自然”一句,这时的“自然”就不是物理的大自然了,应为“本自当然如此”之意,是说“道”效法自己的意思。

所以南先生对论语的别裁自然会招来一些学者的非议。人情见得多了,而又不困于人情,仍有所依持是非分明,说出话来往往就成了智慧。至于是不是《论语》本来面目,有什么打紧?只要参照其他平实严谨的本子就行了。南先生也只是借着《论语》来说事儿,还说得特别有趣、妥帖。读书嘛,管他谁对谁错,要读出自我才有味道。

《论语别裁》使我们感到《论语》并不神秘,它不过是一部关于人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文献而已。就好比我们学习驾驶,第一步就是要背诵交通规则,以便能够顺利驾车。路有多种,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乡间小路有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立交桥等等,各种各样的路况,需要不同的操控方法。人生呢?有多重身份,有多重职责,有多重的行为选择;人和人之间又有多重差别,所以人生世上犹如汽车行驶路上,不同情况不同的操控选择。经历不等于经验,经历是曾经做过的事情,经验是在做过的事情以后,总结出来的一些东西。所以,经历是经验的前提条件,但是经验未必是经历的必然结果,要使经历有价值,提升到经验,我们不但要实践地“学”,还要随时随地地总结、反思,就是“习”,即我们要“学而时习之”。

今天,我们学习《论语别裁》,可能未必都能理解。但是,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都是一种境界,我想这也应该是《论语》的价值和意义。

南先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注解《论语》。当时,先生即对现行的教育导向和制度进行了无情批判。先生言:今之教育,最大的失误,在于教育的功利性。一味强调职业教育或技术教育,学生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张文凭,寻得一个饭碗,而对青年的人文教育,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视而不见。其最终的后果就是整个社会的人文缺失、精神泯灭、信仰不在,在这个物质的天堂、人文的沙漠里,和谐何从谈起?!这是先生的忧患意识,他也曾在书中说到“一个国家的科技落后了,可以很快迎头赶上;一个国家的经济衰落了,也能补救;惟独一个国家的文化不复存在了,也就意味着亡国后,这个国家不可能复活了。”

这个世界,人是决定性力量。若是人文尽失、精神泯灭、信仰不在,这个世界何能不乱?!所以,《论语》跨越几千年、传承至今,而且必将继续延续,以其人性的光辉照耀着人类前进的历程!

论语读后感【篇10】

从一年级起,我们每天就在悠扬的音乐声中进行20分钟的国学诵读,从《论语》、《弟子规》、《三字经》到《千字文》,我们在经典中浸润心灵,在音乐中培养习惯。《论语》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的内容广泛,记载了孔子关于政治、哲学、教育、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的言论。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和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我最喜欢的两句话。就拿我们这个四十多人的班集体来说吧,我们班有的人是跑步健将,有的人是绘画能手,还有的人是数学专家、英语博士、折纸大师大家各有各的特长,只有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才能共同提高。还有一次,语文姚老师给我们讲解习题,其中有一道题我认为讲得不对,在经过查资料核实后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向姚老师指出了错误,没想到姚老师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在全班表扬了我。姚老师的年龄比我们大那么多,知识也比我们渊博得多,可她却勇于在全班同学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件事情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尊敬长辈,爱护同学,还有老师,因为这里面孔子写的特别好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还有,巧言令色,鲜亦仁。等

总之这本论语我一定要坚持背下来,那样做什么事就不会小鸡肚肠、埋怨别人了。

《论语》需要我精心拜读、细细品味、慢慢感悟。

论语读后感4

《论语》,大家都知道,是孔子弟子编录的孔子的经典语录,这部曾被誉为治国之本的《论语》,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今天还能启发我们的心智吗?还能对我们今天的心灵产生触动吗?最近读了北京师范大学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感触颇多,于丹教授结合其深厚的古典修养,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从中国人的宇宙观、心灵观、处世之道、交友之道、人格修养之道、理想和人生观等七个方面,从独特的个性视角出发来解读《论语》。

大家别以为,孔夫子的《论语》高不可及,现在我们必须得仰望它。这个世界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这就是于丹教授《论语心得》给我们的启迪。全书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以智慧诠释人生,以人生诠释人性,以人性安顿人心。穿越两千多年的时间隧道,体悟经典的平凡智慧。相比易中天的《品三国》更好一些,她的语言没有易中天那样幽默,但绝对值得思考。

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是从天地人之道说起的。从盘古开天地这种变化最终达到的一个境界,叫做“神于天,圣于地”,她说:这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就是我们的天和地。有了这样一个大的宇宙观,再将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朋友之道娓娓道来,全方位地解读了孔子及论语的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人、普通人及现代社会的需要。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论语读后感【篇11】

云游书海,翻阅古籍,经典无处不有,中华文化之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令世人惊叹不已,儒学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影响着世代炎黄子孙,读其《论语》,渗透人生真谛,学会处事原则。

读《论语》,懂待人接客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句流传自今的名句从小就教导着我们要善对朋友,礼貌待人,人生在世,朋友是我们最不可缺少的,正是因为有了朋友,我们的生活才不会那么单调,我们的生命才不会那么枯燥,而与朋友相处,我们又应该做到什么呢?就如《论语》所道,我们应该以热情乐观的态度去对待朋友,这样,友情才会更加珍贵,朋友才会伴你一生。读了《论语》,让我以后会以更真诚的态度去对待朋友,让我更珍惜那些来之不易的友情。

读《论语》,知生活智慧

《论语》道:圣人千虑,心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再伟大的人物考虑问题,都会有不周全的地方,然而再笨的人思考问题,也可能会想出一引起有益的意见,就如契诃夫所说:大狗叫,小狗也叫,小狗不应该因为大狗的存在而不敢叫,在生活,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某些方面不如他人,就放弃自己,就夫去自信,即使我们没有别人聪明,我们也应该勇敢地面对每一个问题,不怕愚昧,只要勇气。像贝多芬一样,即使双耳失聪,也用心灵谱写奇迹;像爱迪生一样,即使失败多次,也用智慧带来光明;像海伦凯特一样,即使身体残疾,也用毅力战胜病魔,永远的相信自我,超越自我,就一定可以做到。

读《论语》,解学习人生

学习乃人生之大事,而方法又是学习的心脏,《论语》就告诉了我们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学习要思考才会得以升华,才能从中提取珍宝,我们要把学习和思考结合在一起,才是学习最高的境界,学习不只是学习,而是给予我们一个思考的大舞台,展现的大世界,所以,结学与思两者融为一体,是《论语》给予我的,也是告诉天下每一位学者的。

小小《论语》,给予我人生大大的智慧,收录着的不只是经典,更是精神与灵魂的结合体,读《论语》,感世间百态,悟人生真谛。

论语读后感【篇12】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论语》了。尤其是那些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目标的读书人,都曾将此书奉为经典。就连外国人也曾赞扬孔子和《论语》。如,在1988年,七十五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发表感言:“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二千五百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而现代日本企业家的精神导师涩泽荣一也曾说过:“要把现代企业建立在算盘和《论语》的基础上。”可见,《论语》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在生活中,《论语》这本书无时无刻地提醒我。例如,我在和别人交朋友时,它就说:“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它提醒我要与正直的人交朋友,与诚信的人交朋友,或者与见闻学识广博的人交朋友,不要和虚伪、阿谀奉承、喜欢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还有,我学习中不深入思考的时候,它会告诫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这本书如同我生活的老师,时刻提醒和纠正我的错误行为,它就像我的人生坐标,时刻指引我前进。

朋友们,《论语》是祖先留给我们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要珍惜它。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亲密伙伴,我们要学习它,运用它。

让《论语》这部千古绝唱继续在中华大地上唱响吧!

论语读后感【篇13】

孔子是中华民族思想情操的缔造者,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播者,孔子开创的儒学、经学、易学、几千年来终究成为了中华思想的文化主流,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出事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的伟大巨著。是孔子及其弟子的名言汇集。《论语》中的许多名言已成为千年名言,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树产生了不朽的影响。难怪前贤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正是:“一句名言一锤音,撞响寰宇铿锵听;哲人虽己乘鹤去,千古不朽震古今。”

当翻开《论语》,开篇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名言便吸引了我,这么熟悉!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原先对读古书的一些担心随之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感,这一句我读过,那一句我初中的时候曾经背过,原来我们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出自《论语》。

合上书,静静地回味,一句话始终不能让我忘怀,这一句话始终激励着我。那就是曾子说的一句名言。曾子曰:“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每天反省自己,为别人做事尽心竭力了吗?与朋友交往诚实吗?老师传授的学业温习了吗?看了这几条,似乎自己做的还不错。但是我作为企业的一员,而且已到了三十而立之年。我是不是该每天问自己,我今天学习了吗?我今天的工作认真的完成了吗?“反思”是现今较为时髦的一个词语,学生时代要反思,步入社会要反思,进入工作岗位更加需要反思,每行每业都强调反思,原来这么时髦的词语也出自《论语》。

“我今天读书了吗?我今天学习了吗?”这句话让我汗颜,作为烟草的一员,我们每天都强调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但问问自己,我自己每天读书了吗?我没有做到,我发现自己现在读书很功利,需要什么了,赶紧找书,翻看电脑。《论语》不是教育我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吗?自己为什么不能保持每天学习的良好习惯呢?原先总是有很多理由,工作忙,事情多啊,总喊着:怎一个累字了得!“总是说:“不是我 不想学习,是自己没有时间学习,是自己读不进去!”读着《论语》,细细反思,真实感悟颇多,人都到了永远忙碌的地步,怎么还有回首来路的心情和处世不惊的心态,怎么可能细细欣赏教育之河中激起的朵朵浪花,去采摘教育之树结出的一个个果实呢?所以,我告诉自己,每天都要有阅读的时间,要有思考的时间,阅读,会让我们归于平静,与伟人、名人对话;思考,会让我们穿越岁月的迷雾,锻炼敏锐的智慧。

静静的读着,静静的思考着,也静静的收获着。20xx年,我给自己定下了读书的目标,我一定要好好的为自己充电,为了使自己将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中,我为自己制定了读书的“四不要”:不要等有时间才阅读学习,见缝插针,想读就读;不要等到要用了,要检查了才去学习阅读,任何地方都可以阅读学习;不要盲目的阅读,急功近利,立竿见影是妄想,永远不要嫌自己读得太晚,只要有行动,就会有收获。

新年的读书行动,就让我从认真读《论语》开始吧!“吾日三省乎吾身!”牢记计划,牢记读书,付诸行动!

光明读后感(范文13篇)


我们整理了光明读后感,并分享给您,感谢您的浏览。读书能使人开拓眼界,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情节让我有很深的感触。写读后感切忌面面俱到。

光明读后感【篇1】

暑假生活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枯燥无味的,但对于某些人来讲是丰富多彩的,如果你觉的暑假是枯燥无味的话不妨寻找一些乐子,比如说读书,让暑假生活更加有趣。

“对于中学生来说,暑假就应该多读书,多思考,开拓你的思维。”我在一本作文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是马克吐温说的。

19世纪有两位传奇人物,一位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我不由得想起,我之前买了一本海伦凯勒的书,里面写的都是她成长的历程。我也很想知道,海伦凯勒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要有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去遨游。

读过之后才知道,原来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具有盲聋哑三种生理缺陷,但是她却没有向命运低头,反而更加努力,在她十九个月时,她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是在她的生命中遇见了莎莉文老师,她跟着莎莉文老师开始学习、认字,接触到知识后,她发现自己找到了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她不但克服了语言的障碍,还学会了说话,她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大学前的学业,考入美国最高学府哈佛大学,而且克服心理的障碍,为了帮助残疾人还做了演讲。这种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真让人佩服,这种乐观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本书里,海伦凯勒热爱生活,勇于探索,珍爱友情爱家人也爱自己的老师,在受到许多关怀和帮助之后,她又把爱心传递下去,帮助那些残疾人,希望那些残疾人能向她一样热爱生活,不再自生自灭。海伦凯勒也热爱读书,尽管自己看不见字,也要想尽办法来读书。并对许多文学作品视如珍宝,还喜欢收藏许多作品。就如书中说到: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说的就是知识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能看到到人类有史以来活动的音符,否则就会不懂得人类生命的乐曲。她用实际行动证明,知识就是力量,知识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她用知识创造了多少人间奇迹,她身上有许多我们学习的地方。

生活中许多人也会有许多缺陷,但你如果不在意这些缺陷的话,那你就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人。也许你在生活中遇到非常困难的问题的话,那你就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坚强,勇敢的面对,那么乌云总是会被驱散,正义必定会战胜邪恶。

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让我明白了,身为一个健康的人,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大的幸福,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何不幸福呢?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珍惜你现在健康的生活,海伦凯勒对我们说,请善待你的眼睛吧,我们还要用它不断探索世界,大胆尝试,发现生命中更多的美好。

光明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的故事。她本来是个平常的小女孩,却因为一场病,成了一位双目失明的聋哑孩子。变得经常发脾气,后来在家庭教师沙利文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学会了和其他同学一样的阅读和识字,成功地从哈佛大学毕业。成了世界闻名的教育家、文学家,她一生共十四部著作,其中就有大家很熟悉《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等。

看了海伦凯勒的故事,她是一个残疾的孩子,却能用自己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不懈地学习,学习了比健康人更多的知识,多么了不起啊!

想到我自己,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无忧无虑地学习,每天背着书包去学校,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每天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却不好好珍惜,每次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退缩。和海伦.凯勒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自在啊!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寻找光明”。这是海伦.凯勒的一句名言。她会一直给我坚持和勇气!

光明读后感【篇3】

天上的繁星,看似遥不可及,只要心存希望,星星也可以住进生活里。

——题记

如果没有视觉,我们将看不到任何事物,感受不到黑夜与光明之间奇妙的变换,认识不到大自然里雄伟的高山、奔腾的河流、娇美的花草、可爱的动物,甚至自己的模样,那生活将会怎样?

如果没有听觉,人们将听不到鸟儿喳喳的叫声,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掠过风铃时清脆的叮叮声,它好像在吸引人们去听春天花开的声音,万物呼吸的声音……可是人们没有听觉,甚至听不到心灵的呼唤,那生活又会怎样?

如果不能说话,情感将与谁交流?情绪将如何宣泄?世界安静的可怕,那生活将会怎样?如果一个人既没有视觉,又没有听觉和说话的能力,生活又会是怎样?

答案是——坚强而美丽地活着!

海伦凯勒,一个伟大、充满正能量的女性。

她在六个月时因一场大病,失聪、失明、不能说话。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痛苦。她变得暴躁、任性,过着孤独的生活。上天似乎在同情这个小女孩儿,给她送来了莎莉文老师,她在海伦凯勒黑暗的屋子里打开了一扇扇窗,明亮的光一缕缕照进她的心里,让她开始接受这安静的生活。每一缕阳光的照射都有独一无二的意义,它们让海伦凯勒学会了善良、平静、坚强……正因为有了这一缕缕阳光,每一片树叶才都凸显出茎脉,就像一条条山脊坚定地伫立在心灵深处,扎根,发芽,开花,结果,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与自身的努力下,海伦凯勒考上了哈佛大学,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五种语言,成为一个奇迹。这看似光明的人生,坚强的外表,却隐藏着她无声的泪水,汗水,隐藏着她无数次的倒下又站立,倒下又站立……她一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她的心里住着希望,所以她才能无畏的奔跑。

在黑暗中有北斗星指明方向,在树林里有年轮引导旅途,海伦凯勒的自身经历,就像我心灵的指路明灯,给我力量、让我坚强,他告诉我们,人生总有挫折,能战胜挫折的是自己,能打败自己的还是自己,只要给自己希望,并为此坚持,一切都会变成人生路上的鸟语花香。

海伦凯勒是一个把生活活成奇迹的人,世界给她的是黑暗与孤独,但她给世界带来了光明与希望。心存梦想,那就摘颗星星来作生活的希望。

光明读后感【篇4】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

从这句话中,我知道了人生有两面,一面是光明,一面是阴影。人生中的不幸和波折是很难避免的,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一切都会变得不同。就像我们看到一片树叶的两面,汲取阳光的那一面,就会让你感到生机盎然,背朝阳光的那一面,就会让你感到死气沉沉。

世界上的光明和阴影,你会喜欢哪个?你肯定会说:光明。其实你这样理解是错误的。世界上如果只有光明,没有阴影,人们就会觉得很单调,而且事情做的还是一模一样。

如果只有阴影,那样世界就会没有生气,而且还会自相残杀,因为这些人不明白生活的美好,他们的世界是黑暗的。“善良”、“美丽”这些词语,在黑暗的世界里,会是一些肮脏的话,他们会把这些词语用在骂人上,而这些“坏蛋”、“肮脏”这些词语他们回觉得很好。

所以我们的世界一定要有光明和阴影,这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的,我们举起双手,共建美好家园。

光明读后感【篇5】

我早就听说过美国盲聋哑著名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事迹,一直以为海伦的书不过是宣传励志的千篇一律的调调,所以即使在大学里与室友比赛看谁每周读的书多时,也没有选读她写的书。

昨天晚上,我才随女儿一同阅读了海伦讲述自身经历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仅仅看了两、三小节,就被海伦奇特的叙述方式和透满阳光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字里行间看不出海伦的半点哀怨,却处处感受到了她心灵深处的愉悦和开朗。海伦就好像是个健全人在记述亲眼看到、亲耳听见的事务,使我疑惑小说的主人公叙述的好像是她失聪以前的事,促使我不断翻看封面背后的海伦简历和开头部分介绍的失聪时间来验证她当时确实已经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话了。这些文字带给我的是从未有过的震撼:率真的执笔和彻入心灵的乐观。使我在工作、家务、责任和义务的周旋中倍感疲惫的心顿感一阵清爽的冲击。

这是一本对孩子和家长都非常有益的书。想想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冲击下,对于如何把握自己,如何协助孩子把握人生道路,这不失为一个开卷有益的经典。也许,后面的文字会给我更多的惊喜,我期待着。

光明读后感【篇6】

岁月绵延不绝,历史的年轮中总有一些近乎巧合般相似的伟人。正如荷马失明后,著述巨作《荷马史诗》;左丘明失明后,编纂《左氏春秋传》。陈寅恪这个上世纪平凡而又伟大的史学家,在倾心研究成果的同时更传递了一种追求光明的感动,供后人在盲目和迷茫时不致丢失心中一份纯净的沃土。

陈寅恪的一生仿佛都在追求光明,少年远渡西洋,渴望通过知识的光明打破晚清腐蚀的云烟;中年兢兢业业于教育事业上,寻找光明的继承人又将光明传给下一代,无愧活字典与教授中的教授的美誉;晚年呕心沥血创作《柳如是别传》,为历史奉献一份光明,让曾经湮灭与尘埃中的小人物也能赋有一份独属于自己的光明。

或许大家会有疑惑,一个在流亡中甘愿放弃复明希望的人怎能称得上一生在追求光明?但我想真正的光明不只在双眸更是在心间,正是陈寅恪失明与人格澄净光明看似矛盾却碰撞出壮烈的美。

失明前,陈寅恪先生常紧闭双眼,他在追求光明。我想他是不想看见那个满目疮痍且国民如此愚钝的中国,他出淤泥而不染,如五柳先生归隐脱俗,不受世上污浊风气的污染,坚守在自己热爱的民族史学当中,保持内心一泓清泉,更让中国学说不忘民族之地位,他凭一己之力,让民族力量源源不断,在不忘初心中,他追求到了光明,追求到了个人与国家不忘本而图复兴的光明。

失明后,陈寅恪先生却极力睁大眼睛,他在追求光明。他依然目光如炬,他倔强与坚决的神情似乎在宣告他是一个可以看见光明的人。他不败、不馁,那让人肃然起敬的坚决让我感觉到一个学术家的执着。他乐观不悲悯,严谨而不苟且,即使眼前的世界是黑暗的,但他也寻觅到了内心的光明,并创造了纯粹、光明的史学世界,更是将光明传播给了每个富有希望的中华青年。陈寅格,你是光明的使者,你是光明的代名词,你是垂范后世中国的光明典范。

臧克家曾讴歌鲁迅: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今天我要借用其句,以拙劣的改编抒发对陈寅格先生的赞扬:有的人眼明,他已经失明;有的人失明,他还光明!独立精神,自由意志,坚持自我,实事求是,踽踽独行,这是您--陈寅恪的理想与目标,也是您一生的真实写照。您无愧于光明的大师!

光明读后感【篇7】

我们的童年都是金色的,散发着太阳的香气息,回忆自己绚丽多彩的童年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扬起笑脸。童年,像一首诗,低吟着我们的天真;童年,像一首歌,歌唱着我们的活泼。我们的童年都是美好的,但是海伦.凯特却没那么幸运,她是一个又聋又哑的孩子,她的童年始终生活在一片阴暗而寂静的世界里。要想说话、写字几乎是不可能的的.事,但是海伦.凯特却做到了,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她不仅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而且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获得人生伟大的成就。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哈佛大学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可是海伦.凯特一个聋哑人她却做到了,想想我们作为一个健全的人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海伦.凯特在这本书中说道:“我常想,要是每个人都在成年早期突然失明失聪几天,也许是件好事。漆黑会让人更珍惜光明;寂静则能让人明白声音是多么的美妙……”是啊,生活中的困难对于我们每个人的成长来说不一定是件坏事,我们只要正确的面对困难,不畏困难才能战胜它,取得成功。海伦.凯特在寂静中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她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书写出自己不朽是人生。

每个人的人生旅途难免会有崎岖和坎坷,在崎岖和坎坷面前,我们要像海伦.凯乐学习,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坚韧不拔是性格,克服一切困难。海伦是不平凡的,她用微笑来迎接每一天,她乐观、自信、自强,

苦难是人生最好是试金石,往往希望就躲在绝望的背后。每个人的成功都是用汗水和泪水浇灌出来的艳丽花朵。我们要像海伦.凯特学习,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努力使自己成为一朵怒放的小花,来点缀世界。

光明读后感【篇8】

初中時去圖書館,看到有這麼一本江南的武俠小說,隨便翻了一下,被結尾震動。現在看完全本,我要說……我還是喜歡最後葉羽和師父的那段,以及中間借夢境說的幾段回憶,那才是江南真正要寫的東西,其餘不過是鋪墊。

後記又提到了eva,還有人和神的關係。他在太多作品裡說這個了,《蝴蝶風暴》、《九州捭闔錄》、《荊棘王座》……好巧不巧,這個20xx年的作品他還在懷疑人是否能弒神,20xx年左右的捭闔錄就直接寫神死了。也不失為一種進步。這當中的巧合又適合無數冒學家江學家九州學家去研究了,我就算了。

魏枯雪和師父掌教和師父看得人嚎啕。把自己當武器也把別人當武器。“一個人,太寂寞了。”透過紙頁散發出來的昆侖山月照山莊那比冰還冷的寒氣,好似能將人凍住。

“我讓你成為天下第一,你為我殺死光明皇帝,這是我們的交易。”方懺軒殺不死葉羽,只能讓他去做。那個時候他已經養了他幾年了。早已經想好。“只是想活下去。”如此而已。

最後謝童在泉州城奔跑,她想找到人,可是所有人都離開了她。沒有了,這就是末日。“死不可怕的,就像睡著了……可是一個人,太寂寞了。”只是為了一句話。

光明读后感【篇9】

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一个既真实又感人的故事。我从作者海伦·凯勒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21岁之前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海伦·凯勒是一个因一岁半发高烧而变成又聋、又哑、又盲的女孩儿,但不幸没有使她消沉。她在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凭借自己的坚韧与用心体会,通过刻苦的学习,后来变成了一个通晓五种语言而且知识渊博的学者。她付出了比正常人要多的多的努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我看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深深地意识到: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不在于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坚强的毅力。以前人们总是以困难多、条件差等作为不成功的理由,从而他们不能成功。我觉得,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就会成功。海伦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在这儿,我也要感谢海伦,她又让我明白了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生道理。

光明读后感【篇10】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特写的,记述了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的故事。

海伦.凯勒出身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从小失去光明和听力,在父母的溺爱下,她任性自私,喜欢计较,是个报复心强的“小暴君”。但是,在安妮.莎莉老师的教育下,在书的哺育下,她一天天安详博大,懂得了爱的奉献,生命变得强大而富有价值。

身体上的残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盲聋哑了,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残缺。正如罗福夫人所说的那样:“人类的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不会忘记,凯勒小姐虽然有着与我们沟通的障碍,但是我们应当像她一样有着志不残的精神!”

有些聋哑人认为自己没用了,对别人没有帮助了,每天只享受吃、喝,他们认为上帝对他们不公平,但却从来没有想过去拼搏,去努力!我们每天都应该怀着友善,朝气和感激的心情,不要每天只想着抱怨和生气!

人类的精神远远超过了时空的限制,无论在什么时代,爱和勇气都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所以,让我们每天充满乐趣和意义。不管多伤心,不管多难受,不管肉体受到多大的伤害,都应该保持一颗愉快的心。让我们一起把海伦.凯勒的这种精神传播下去吧!

光明读后感【篇1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是写了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在生命的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对有光、有声、有语的生活的渴望,她哪怕有三天光明,她都那样的珍惜,不让一分一秒从她身边流过,她是那么坚强,这让我敬佩。

如果我和海伦·凯勒一比较,我无地自容,我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有些小事还需要爸妈来帮忙,洗衣服,叠被子,打扫卫生,这都让爸妈来做,我成了家里的小皇帝,爸妈事事让着我,依着我,如果我和海伦·凯勒一样的命运的人,我会成什么样,我无法想象,所以我要向她学习,学习自己干自己能做的事,不让爸爸妈妈替我操心,不让他们再为我疲惫,让我自己来。

海伦·凯勒让我知道了我身上的缺点,我要努力改正,为我加油吧,我要向他们学习,使自己更棒更有出息。

光明读后感【篇12】

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

海伦凯勒,本来也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女生,六个月就能咿咿呀呀的说出“你好”之类的词句。有一天还清晰的说出“茶,茶,茶”。但是好景不长,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疾病完全夺去了这美好的一切,她失去了听觉和视觉。在这个无光无声的世界里,她仍然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还写了十四本书,并走遍各地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因此得到了很多嘉奖。

马克吐温说:“海伦凯勒和拿破仑是十九世纪两个奇人。”

海伦凯勒是不幸的,但她却敢于和命运进行斗争接受挑战,使生命充满了活力、信心与希望。虽然生活在无光无声的世界里,但是却创造出奇迹。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

海伦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希望长久的看着自己的老师,然后再去看朋友、家人;第二天我要将怀着敬畏之心去看看我生活的地方,看看人类的进步;第三天我要把时间花在这个工作着的世界上。

晚上我们在不开灯的情况下会走的不顺利,下楼梯时动作变得小心翼翼,扶着栏杆或者扶着墙,如果一个不当心踩空,恐怕会摔个四脚朝天。在玩捉迷藏游戏时,我们被蒙上眼睛,看不到东西,可以听到伙伴们的笑声叫声,我们每走一步都是一小步,一小步的往前挪。晚上我自己把灯关了上床睡觉时,十分害怕黑暗。不敢想象海伦却要面对黑暗的时间要比我长的多,听也听不到,生活的肯定要比我们苦,那将是怎样一个生活,想想都可怕。

所以,我们每天理所当然的看到日出日落时,当我们拥有一个健康而快乐的身体时,请珍惜眼前。

光明读后感【篇13】

这本书是由英国知名盲聋文学家海伦凯勒叙事自身自立自强拼搏的个人传记。她生活在黑暗之中却为大家产生了无尽的光明,塑造了与运势努力的楷模。她的精神十分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培训!

她生活在―个无音、无光、无奈的暗黑世界里,却只需三天時间的光明。你们了解她想做什么事情吗?第一天,想看看使她的性命越来越有使用价值的人;第二天想看看光的变幻无常和日出;第三天想探寻与科学研究美好事物。她以一个视障的真实身份假定自身可以有三天時间,见到那么多种多样的全球,可能去做那些事儿:包含看一看为自己锦上添花的人,及其去感受大自然、品位全球!

她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都能这般顽强,叫我,毫无疑问会舍弃自身,乃至有可能会作出自尽一类的恐怖袭击。我和她对比,实属是千虑一得,我看起来是那麼不堪、那麼敏感!

从学习上看来,她就远远地胜于于我。自身太缺乏她那类明显的求真冲动;缺乏那类坚持不懈的精神。数学课是要我更为头痛的一门课,每一次一提到数学暑假作业,我也恨不能钻到地穴里去!只需碰到难题的难题,便会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到龟壳里。

我始终忘不掉那一天――

由于一些事儿耽搁了数学教学,造成了数学题不容易做,直至把工作报上去的那一瞬间,我突然体会到,数学暑假作业的恐怖,它预兆着,我将会老师打手心挨训。不可置否,恐怖的時刻来临了,当教师在全体同学眼前严肃认真的喊着自己的名字,我确实被吓傻了。然后我也叫成上前往,狠狠地的批了一顿以后,我放弃了数学课,此后,我的数学课考试成绩一溜烟的落了出来。

自打看过这本书,我对数学课修复了自信心:一个人体有缺陷的人,都能这般热爱学习,可是我是四肢完善的人,怎么可以随意不成功?我务必勤奋,决不放弃!

坚信如今持续的勤奋,会使我一生都获益,给油!

《窃》读后感合集13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窃》读后感合集13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窃》读后感【篇1】

读完《窃读记》一文,大脑里定格于一副画面:林海音家里很贫穷,所以只能偷偷摸摸地读书。她喜欢在顾客多的书店读书,也喜欢在下雨天读书,因为这样她便能看更多的书。她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为了躲避老板,她必须小心翼翼地读书。到了晚上,饭店飘来了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因为没钱买书而只能在书店偷偷看书的故事。其中严厉的书店老板和体贴的店员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店员没有责怪,没有令人尴尬的言语,有的只是对一个爱读书孩子温暖的照顾。最值得称道的是,我感动于作者对阅读的挚爱,以至于站上两个多钟头,换好几个书店,都算不了什么。以至于“我”读完一本好书,会“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以至于会“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

我非常欣赏林海音读书的那种精神,因为她可以为了读书而忍受许多痛苦。为了读书,她得到处躲避书店的老板;为了读书,她得四处奔波寻找自己喜欢的书;为了读书,她愿意在书店里站两个多钟头;为了读书,她宁愿忍饥挨饿去书店窃书读。林海音这种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第九自然段最后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咽了下去。这句话用“咽了一口唾沫”这样一个动作写出了作者尽管腿又酸又麻,已饿得饥肠辘辘,却在这两个多钟头内学到了很多东西。这真像一次精神上的盛宴!窃读记的读后感林海音为了读书可以忍受一切痛苦,但我只知道吃喝玩乐。家中爸爸妈妈为我买回的书几乎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但我认真去读的却没有几本,甚至有几本从未翻过的书在书架里放久了已经被我扔进了垃圾桶里。这样的我怎能与林海音相比呢?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就像一排高高的阶梯,你读书读得越多,你就爬得越高,我相信当你爬到顶端之时,就是你成功之日!

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像钥匙一样打开知识的宝库。朋友们,读书吧,它会让你受益匪浅!

《窃》读后感【篇2】

上课了,第一课是《窃读记》,我一看题目,就产生怀疑:难道作者是小偷?仔细阅读后,我知道了:这个“窃”字在文中并不表示偷,而是表现出作者对书的热情。“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快乐是因为我完全投入了剧情中,那句怕呢?哦,我知道了,作者是因为怕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继续往下读,我的问题又来了,“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作者为什么要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呢?我想,她一定是想,这样可以在书店看书吧!书,你让我们这些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在你身上汲取营养,从而走上成功之路。

书,你是宝贵的!我又从“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用。”看出作者虽然腰酸背痛,但这些小事不能阻挡学然后而不足的作者。“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我总觉得智慧怎么能吞下去呢?原来这个“吞”不代表吃,而是作者在心里“吞”下了书中所有的智慧,才舍不得地把书放回书架。书,你值得让我们为你而自豪!“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写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是我总。”为了多读一点书,脚都站麻木了,但是“我”从书中学到知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所以“我”却又是那样地轻松。““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对,我们的生活吃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每天必须要吃的,但是读书也不能缺少。只有读书,才能补充知识上的饥饿。读书,虽然不能填饱肚子,但读书也是对我们有很大的好处的。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窃》读后感【篇3】

“快去读书!”妈妈叫我,而我却坐在电视机前看着电视。突然,我想起了林海音,想起了她的《窃读记》。

林海音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克服了饥饿和腿酸的困难,和要伪装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读书。而拥有丰富资源的我们,却浪费光阴,浪费资源。

父母为了让儿女学习好,想方设法,费尽心机。就说我妈妈吧!为了让我阅读有益的课外书,她去书店花一百元为我办了张图书卡,让我去读课外书。而我却辜负了妈妈的一片苦心,我借的书不是有用的书,而是漫画书。即使有时借历史书、四大名著,我也只是囫囵吞枣,那些人物的名称、特点全不记得,只记得搞笑的情节罢了。有时借书长期不还,还要被罚款。

林海音她是想方设法的和书交朋友,吮吸书里的智慧,而我即使有最好的书,也不去读。学习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古人读书不易,但他们却热爱读书;而现代人读书容易,却无人读书。

有一句话说:“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我们要珍惜少年时光,努力学习。

《窃》读后感【篇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天,我读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窃读记》,读后,我被文中那位小女孩的那种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家里很穷,买不起书,所以便常常到书店读书,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她能够透过读书获得更多的智慧与知识;惧怕的是她只看书不买书怕被老板发现被赶去。为了不让老板发现,她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她是那位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再想想我自我,生长在一个充满爱的家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家里的书多得像一座小山,而我却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完美时光,不爱看书。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可爱的小狗》,我记得抓耳挠腮,也想不出该写点什么,我记得跑去问爸爸,爸爸说:以前叫你多看书你不爱看,此刻没东西可写了吧?我回到房间,爬上书柜,随手拿了一本《少儿优秀作文选》

就坐下来看,忽然,我眼前一亮,看见许多篇,描述动物的作文,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脑子里不像之前那样没东西可写了,我迅速拿起笔,把记在脑子里的东西统统写了下去,不到一个小时,一篇作文就写好了。我立刻拿去给爸爸看,爸爸仔细地看了一遍说:嗯,写的不错,你刚刚不是说没资料可写吗?此刻怎样又来灵感了呢?我笑着说:我此刻明白看书有多么重要了。所以我刚才看了作文,就明白该怎样写了。俗话说:书读百遍不嫌多,遍遍都有新收获。我要学习文中作者爱看书的完美品质。让我们永远记住: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窃读记》一文,从文中我感受到林海音小时候是那么热爱读书啊!

这篇课文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穷没钱买书,只能放学后匆匆赶到书店和借下雨天读书的两个场景。表现了她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起我刚上三年级的时候,都不那么爱读书。每次写完作业,就说:“我写完作业了,我出去玩了。”要不就是:“我今天的作业只有抄的,没什么读的。”爸爸妈妈因工作忙没时间看管我,再加上我的成绩还可以,就没怎么约束我。这样一直到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我以前的做法其实是错的,再加上我的理解能力在逐步提高,对读书才有了兴趣。现在我每天至少要读两篇文章过过瘾。甚至有时候连妈妈要我帮忙,只要我手上有书,就什么都懒得理。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我走到半路的时候,看到了一家挤满人的书店,我心想:我最喜欢看的那本书,找了好多家书店都没买到,这家书店会有吗?于是我决定要进去碰碰运气。我用吃奶的力气才挤进来,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眼睛急切地寻找。啊!找到了,终于找到了!真的是那本书,幸好我及时赶到,要不然就要被人买走了。买吧,不买就没机会了。可是买了书,就没钱买菜了。怎么办呢?我犹豫了很久,最好我决定买回去。于是我把妈妈给我买菜的钱给了老板,拿回心爱的书。

我兴高采烈地回家去,已经完全忘了我此行的目的。回到家,妈妈问我:“菜买到了吗?”菜?对了,我是要去买菜,我小声地说:“没买。”妈妈生气地说:“那钱呢?”我急忙说:“我在半路上看到了一家书店,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书,所以就把买菜的钱买了书。”妈妈听我这样一说,只好轻声说:“爱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这样,做事不能三心二意,应该一心一意地去做一件事,懂吗?”说完,妈妈只好自己去买菜了。我却早溜进房间,去看我刚买的书啰。

每个人都应该喜欢读书,只要细心地品味,你就会觉得书中有股神奇的力量在吸引着你。这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窃》读后感【篇6】

今天下午,我们全班同学和熊老师一起在教室里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让我感受颇深。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名叫林含英的小女孩因为家里很贫穷,买不起书,只能每天放学后偷偷到书店去窃读,又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将她赶走而担忧害怕的心情让我很震撼。读了这篇课文,她那种刻苦读书不怕累,不怕苦的精神令我敬佩,也让我感到很羞愧,想想我与林含英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现在我们的条件是那么的优越 ,想要什么,父母就会无条件的给我们买什么,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应有尽有,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每个星期日,妈妈都会带我去书店买上几本对我学习有帮助的书,可我从来都没有认认真真,完完整整的把每本书读完,而是对一些课外漫画书和小说非常感兴趣,曾无数次的借买书的名义偷偷的看漫画书和一些小说,所以也就经常遭到妈妈的指责,心里对妈妈也有些埋怨,还当面理直气壮的对妈妈说:为什么我就不能看我喜欢的书?妈妈曾无数次的劝告我,要读书就要读有益身心健康的书,读对学习有帮助的书,才能有好的成绩。

而我却从来没把妈妈的放在心里,总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记得开学前,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一些学习上的用品,我转来转去又看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课外漫画小说《生肖守护神》,想着妈妈也不会同意给我买,就毫不犹豫的拿起书悄悄的躲在一个角落里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妈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个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我抬起头看见一脸愤怒的妈妈才惊醒,糟了,又要挨骂了!想起这件事我就惭愧啊,和林含英比起来我是多么的幸福,可我却不知道珍惜。不过,我已暗下决心,向林含英学习,学习她那种爱读书,读好书的好习惯。

正如林含英所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会把这种快乐和惧怕都用到学习上来,不再沉迷于漫画和小说里。

文章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国文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细细咀嚼这句话的含义,吃饭能让我们长身体,而读书能让我们长知识,长学问,可见吃饭和读书都一样重要啊!

《窃》读后感【篇7】

前天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教了我们《窃读记》一课,这篇课文让我记忆深刻。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是讲的作者林海音每天放学后便马不停蹄的奔向书店去看书。到了书店后,她便忙打开书,像一匹恶狼,贪婪的读着。每次,英子姐姐都站得腰酸背痛,所以音子姐姐经常会用一条腿支撑着或是靠着书架。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也和音子姐姐一样是一个书迷,可谓是爱书如命。例如有一次中午,我在自己房间看书,爸爸喊我出去吃饭,我顺口答应了一声便继续看起书来,不一会儿,就将吃饭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爸爸等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进屋问我:"舒婷,'马上'是多久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放下书出去吃饭。

我晚上睡觉之前不看会书是不会睡觉的,经常是爸爸妈妈催上好几遍才依依不舍地关灯睡觉。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吃完饭后便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到了睡觉的时间,爸爸让我早点睡,我说:"你们先睡,我随后就睡。"爸爸答应了,我便又继续钻进了书中。忽然,爸爸睡眼朦胧地走到我房中,对我说:"婷婷,你怎么还没睡呢?你自己看看什么时间了!"我一看表,竟然已经快到十二点了。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想:英子姐姐虽然和我一样爱看书,但她的环境比我艰苦得多,她都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何况是我呢?所以我一定要加倍努力,以后也写出像英子姐姐一样好看的作品来。

《窃》读后感【篇8】

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认识了一位读书时如饥似渴的女孩,她就是台湾着名女作家林海音。她成功的道路上铺满了厚厚的书籍。

掩卷沉思,林海音的身影又出现在我的眼前。当时她的家庭不是很富裕,满足不了她对读书,对知识的渴望,所以,林海音只能去书店窃读。她每天一放学,连书包也来不及放下,就直奔书店废寝忘食的窃读。林海音在“窃读”的时候,不仅要经历腰酸腿麻的考验,还要想办法防止自己在“窃读”时被老板发现赶出书店。即使被赶出了这家书店,她也会立刻跑去另一家书店继续读书,这一切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啊!可林海音都做到了,并且坚持下来,她的精神多么值得学习呀!林海音还很盼望下雨,雨越大她就越高兴,因为一下雨她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她为了读书,淋再多的雨、走再多泥泞的路也不在乎。这又是多么令人敬佩啊!由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老师说的一句话:人这一生不仅是靠吃饭长大的,还要靠读书长大的。是的,林海音读书给我的启示值得我细细品味。

和林海音相比我有着十分优越的读书条件。爸爸妈妈非常希望我能多读书,因此给我买了许多种类不同的书籍供我阅读。可面对满世界的书,我却缺乏林海音那种读书如饥似渴的精神,读书对我来说是可读可不读的,几天不读书也不会想它;书对于我来说是娱乐用品,有时间了,无聊了,就翻书看看,且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谁在旁边做什么事情,我立刻丢下书跑去凑热闹。我读书大多是走马观花,所有精力都没有被故事中情节所吸引,合上书,那些优美的词句都似过眼烟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林海音能走向成功的道路,靠的不就是多读书吗?她能成功,我也能!今后,要向林海音学习,在书的世界中遨游,做个多读书,读好书的人。

《窃》读后感【篇9】

开学初,我学了林海音的《窃读记》。今天,我也要写写我的窃读经历。

在一天晚上,天上打着轰隆隆的雷,我吓得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雷挺止了它的怒吼。反正那时候才两点,叫我马上入睡是不可能的。

就在这时,我看见床边有两本书。我拿起第一本书,正好这本书包了书皮。一打开书,发出了声音,就把妈妈吵醒了。

妈妈醒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妈妈看我偷偷摸摸的样子,觉得有点怀疑,于是就过来查个一清二楚。

“这么晚还看书,你是不是不想要你的眼睛了……”书,被老妈给没收了。

我闭上眼睛,心想,这该死的书皮,都是你害了我。害怕我继续看书的老妈,把灯关了。我猜想,老妈会这么想:灯都关了,看你还怎么看书!

灯关了怎么看书?哈哈,这可难不倒我!我找了个借口,去房间拿手机。待确定爸爸妈妈已经深深入睡得了。我便又捧起书来,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书。

我开始暗喜: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你老娘再怎么英明,也斗不过睿智的我。

这就是,我那有惊无险的“窃读”经历。

《窃》读后感【篇10】

我6岁的时候就和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什么《安徒生童话》呀,《课堂内外》呀,甚至连《小蝌蚪找妈妈》都百看不厌,不过一向光明正大地读书的我,也有窃读的时候。

莹莹,都和你说多少遍了,不要看漫画书,怎么又看?哎,怎么每次偷看《知音漫客》都会被老妈发现?不过那些漫画情节也实在太好看了。听到了没有?妈妈又督促起来,快把漫画书放回去。书架里那么多书,你怎么偏偏选中那一本?怎么啦?漫画书也是书!我理直气壮地反驳道。你快放回去,你说漫画书有什么好看的?知识有那科技书,作文书丰富吗。哼哼,你不仁,别怪我不义,窃读记划开始。

喂,莹莹,赶快开门啊,我快憋不住了,你都待了3个小时了?姐姐在卫生间门口叫到。哦,快了,剩下3页了。糟糕,漏馅了。正好这句话让妈妈听见了,没办法,只好灰不溜秋的给姐姐开门。

我不甘心,有设计出第2计。每当睡觉的时候,就找来一个手电筒,躲在被窝里一边读一边听有没有脚步声。一有动静就马上关手电,书塞到枕头下,倒头装睡。这一计虽然成功了,但第2天总起不了床。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每当读完书,我总会想起林海音写《窃读记》中的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后感【篇11】

《窃读记》这篇课文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它记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小作者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她喜欢在顾客多的书店中读书,因为那样容易把自己隐藏起来,而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另外她还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去书店读书,因为那样她就可以利用下雨这个充足的理由留在书店里继续读书了;当隔壁的饭店飘来屡屡饭菜的清香时,小作者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她还要忍受着巨大的诱惑继续留在书店读书。

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有很多感触,我不禁把自己和文章中的小作者进行比较。每年的暑假、寒假和节假日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天津市图书大厦选购书籍,而我却总是在图书的海洋里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每当看到适合自己的书籍时,妈妈就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回家,但是回家后,这些书往往又被我束之高阁,遗忘在书架上。从这一点来说,我与小作者又有多大的差距呀!

自从学习了这篇课文后,我下决心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用《窃读记》精神鞭策自己,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学习成绩稳步提高。

《窃》读后感【篇12】

从小到大,我都很厌烦读书。自从学了《窃读记》一文后,似乎有一股神奇的魔力,指引着我向读书的方向走去。

以前,我总是玩,浪费了我的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下定决心要把时间补回来,经过长时间的见缝插针的学习我现在成了一个小书虫。我不断的看书,知识也不断的增长,我有一个目标每天都要超越自己。当别人缓慢而平坦走在知识的海洋中时,我必须用力去跑,因为我要超越我的目标,超越我的梦想。

书好像是精神的食粮,每当你精神不好时,贪婪地读上一页书,便感觉到心情无比舒畅;书又好像是精神的营养,一天不读就等于一天没有吸取营养,便一天没有力气,一天没有没有精神;读书就像机动车加油一样,没有油怎么能开得快、开得远呢,怎样能遨游世界呢

我曾记着毛泽东说过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我要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向着老师对我的期盼勇敢飞翔。

《窃》读后感【篇13】

最近,我读了《窃读记》一文,从文中我感受到作者林海音对于小时候是那么我们热爱学生读书啊!

这篇课文告诉林海音小时候,因为没有钱买书,他只能放学后冲到书店,下雨天看书。 这表明了她对阅读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想起了我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每次我做完作业,我就说”我做完作业了,我出去玩了”或者”我今天才抄完作业,没什么好看的”我父母因为工作没时间照顾我,而且我小时候成绩也不错。直到我读了《秘密之书》这篇文章,我才意识到我所做的是错误的,我的理解力正在提高,所以我开始对阅读感兴趣。现在我每天至少要读两篇文章。有时甚至我妈妈也向我求助,只要我手里拿着一本书,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当我走到半路,看到拥挤的书店,我心想:我喜欢的书来读的最多,未发现很多书店买的,书店都会有吗?所以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正在写一吃奶的力气挤进去,在这本书的眼睛急切地寻找丰富多彩的行。什么!找到了,终于找到了!真的那本书,幸好我及时赶到,否则有被买走。买吧,不买就没机会。但买了一本书,我没钱买食物。怎么做?我犹豫了很久,我决定买回来的最好的。所以我把我妈给我买食物的钱的老板,收回本心爱的书。

我兴高采烈地回家去,已经可以完全没有忘了我此行的目的。回到家,妈妈他们问我:“菜买到问题了吗?”菜?对了,我是要去解决买菜,我小声地说:“没买。”妈妈非常生气地说:“那钱呢?”我急忙说:“我在半路上看到了中国一家网络书店,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书,所以我们就把一个买菜的钱买了书。”妈妈总是听我设计这样学生一说,只好通过轻声说:“爱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因为这样,做事方法不能三心二意,应该团结一心想要一意地去做任何一件事,懂吗?”说完,妈妈工作只好选择自己去买菜了。我却早溜进房间,去看我刚买的书啰。

每个人都应该享受阅读的乐趣,只要细心口味,你会觉得这本书的魔力,吸引你拥有的股份。这是真正的“黄金书的房子,预定一个美丽的女人。”

桂花雨读后感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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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雨读后感【篇1】

“纷纷飘落的桂花,纷纷坠落的柳叶,肮脏的长腿二鬼,遭人们歧视的婉灵,桂花树下阵阵的欢乐声,跳动的火苗上,一缕缕的轻烟……”这个有着优美文笔的故事的作者是曹文轩,讲述了雀芹家有一棵桂花树,每年孩子们都来摇花,但婉灵因为她是私生女的原因而不被邀请摇花,而被人歧视;孩子们都不跟她玩,她就迷上了荒野,还喜欢上了玩火,最终她却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全村人向她道歉,不在对她歧视了。

令我最深刻的画面是婉灵玩火的场面,因为一旦失火,后果就不堪设想。同时也表明了婉灵的孤独,从而喜欢上了热闹的火。我建议她最好不要玩火,可以养一群鸭子。鸭子也一样的热闹,养大了又可以家里减轻负担。

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封建思想完全可以毁掉一个人。封建思想影响了孩子们之间的友谊。有一次婉灵在荒野玩时,雀芹本来想和婉灵玩的,因为怕被其他孩子说,从而失去孩子们的友谊,就只好装模作样像是没想跟婉灵玩的意图。

还有鲁迅写的《祝福》里面的祥林嫂,她也是因为封建思想导致冻死在街头,只因为她不幸先后失去了两位丈夫。在封建思想中,一个女人失去了两位丈夫,就是她的命不好,把所有的错都怪在这个女人身上,祥林嫂就是这样一个明显的例子。

读完这本书,我懂了封建思想真是要不得,害人害己。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多少封建思想了,但身边还是有许多像婉灵那样需要帮助的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努力帮助他们,而不是去孤立、打击他们。如果发现我们真的犯了错,就应该努力去弥补,不要让我们的错误成为我们的遗憾。

桂花雨读后感【篇2】

今天,我从语文书中读到了一篇思乡的课文,让我想起了许多往事。

课文中追忆了作者记忆中最美好的故乡印象。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前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我家门前的桂花,小小的,躲在绿叶后面,我似乎从没注意过它。我心生疑问,桂花这既小,又不显眼,作者怎么会注意它呢?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不显眼却为自己精彩的人或物,如:依米花。依米花在悬崖上开花,它开花不是让别人欣赏它,赞叹它,别人没有看见它时,它依然开花,它开花是为了自己而精彩。我小时候故乡也不太引人注意,从来没有外地人来,所以清静。

“我喊着,啊!真像下雨,好香的雨啊!”看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作者小时候也那么天真呀。我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傻事,那天,我跟在姐姐后面玩,忽然,我摔倒了,隔着10米的距离,我开始怪姐姐:“呜呜,姐姐把我推倒了,不理姐姐了。”童年的我真是顽童,天真!

“桂花摇落以后,挑去小枝小叶,收在铁盒子里,可以加在茶叶里泡茶,过年时还可以做年糕。”今天吃饭时,我问外公:“年糕都是桂花瓣做成的吗?”说着,我拿起一块年糕闻了闻,咦?没味?外公“咯咯咯”地笑了,我一脸懵懂地眨眨眼,看着外公,我不禁想起了故乡綦江的美味,向日葵里,瓜子的原滋原味,自己摘叶子拦馅儿做成的棕子,自己晒花生炒了吃的脆花生……。那时,外婆总是把花生放在簸箕里,然后放在阳光下曝晒。

故乡的桂花又开了,什么时候才能再摇一次桂花,闻一次桂花香呢?

桂花雨读后感【篇3】

上星期,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课文的名字是《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对故乡完美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是啊,桂花不像月季、牡丹那样炫耀自我的花朵,它只是凭借自身浓郁的香气来美化人们的生活。这让我联想到社会上有些人能说会道,但缺乏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精神,做一点事情就自以为了不起,整天像蝉一样叫。而有些人,虽然不善于言谈,却一心关注事业,苦干、实干,成为有用的人。《桂花雨》这篇文章中所揭示的哲理就是提醒我们不要做华而不实的人,而要做一个不图名利、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虽然没见到过桂花,可是我在书上看到过桂花。桂花也称木犀。属于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状椭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生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花,特香,你们听懂了吗?你们喜欢桂花吗?

桂花的香气香飘十里,异常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景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咏岩桂》亭亭岩下桂,岁晚独芬芳。叶密千层绿,花开万点黄。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必须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桂花雨读后感【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我在书架前徘徊,一眼便望见了那本崭新的《桂花雨》。小心翼翼的翻开书页,流连忘返的世界在我面前光彩夺目。

《桂花雨》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本书以桂花雨这个故事为首讲述了8篇儿童故事:桂花雨、灰娃的高地、雪柿子、麦子的嚎叫、一只叫凤的鸽子、阿雏、野风车、疲惫的小号。本书以孩子为中心,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朴素但却又让人感动不已的故事。

我翻开了书中的《阿雏》,阿雏在一次去看戏的路上失去了双亲,阿雏的父母与大狗的父亲一起落水,识水性的大狗父亲不但没救阿雏的父母,还把这件事成为了日后的谈资。我溢起了几丝愤怒,更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村民们的冷酷无情。阿雏开始对全村人产生了憎恨与厌恶,他变本加厉地恶作剧,甚至还被赶出了学校。我心里五味杂陈,可怜,厌恶,更多的是愤怒。每一个孩子都是生性善良的,如果村民们不这样谴责他的父母,阿雏也不会像这样顽劣;如果每个人都给阿雏一点爱,阿雏的生活也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阿雏的憎恨开始转移到大狗的身上,阿雏和大狗坐着船飘到了遥远的芦苇荡上,荒无人烟。阿雏承担起了一切责任,搭帐篷,找食物,最后还把自己的衣服给了大狗穿。最后为了抓捕一只野鸭,下水一去不复返。看到这个故事的最后,我不禁泪光闪闪。虽然阿雏调皮捣蛋,但他更是一个内心善良,坚强勇敢的人!他的所作所为,正是他内心的善良柔情的指使。他几乎是所有人们最讨厌的对象,但他的善良与坚强,在那最后关头如清泉般从心里溢出。如果村民们给予阿雏一点爱与呵护,阿雏便不会这样调皮,这件事更只会是想象。爱能使一个人绽放最美好的自己;爱能使一个人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看完《阿雏》,我的脑海里涌出了那一段回忆:五年级时,我的数学成绩突然下降了,妈妈便每天晚上帮我补习数学。但我很固执,总认为妈妈说的是错误的,坚持自己的说法。一天晚上,妈妈再次与我意见不和,我气愤极了,一把抓起作业,跑回房间关上了门。第二天当我打开数学课本时,一张纸飘了出来,落在地板上。我立马认出了妈妈的笔迹,上面工整地写满了数学公式与妈妈的方法。背面写着几行字:女儿,妈妈不是不认可你的方法,而是这道题有更好的方法,妈妈怎么会害你呢?我心头一颤,妈妈工作那么累,还要熬夜帮我写公式,为了我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我看见了爱,无形的爱,一直笼罩在我身边。没有哪一个母亲会害自己的孩子,我想:尝试一下妈妈的方法吧,错了也没关系。在上数学课时,老师点到了我上台解一道题目,我毫不犹豫的使用了妈妈的方法。在我做完后,老师的眼里闪出惊喜的目光。他大声宣布:“这是一种新方法,把复杂的公式简化了,大家可以尝试一下这种新方法。”说完便向大家讲解我的方法。我感动不已,在漫漫长夜中,面对我的愤怒斥责,妈妈没有以相同的方式来回报我。而是默默地给予我力量与爱。回到家后,我开始接纳母亲的方法,把两种方法贯穿融合。而母亲也一直默默的支持着我。终于我的数学成绩提高了。我心里清楚,这是爱的力量。从拒绝到接纳,从固执到变通,这是爱让人发生的改变,这是爱的力量。

再想想阿雏,他从小就未曾拥有过爱与呵护,缺失的爱让他变得偏执顽劣。因为父母的死成为了村民们的谈资,让他激起了对村民们的愤怒与憎恨;因为社会的冷酷,才让他的行为越来越恶劣,最终害了自己。人心生来就是纯洁的,而爱就是心外的一层保护罩。保护罩缺失了,自然会被世俗所玷污;而拥有着自爱仁爱的人心,自然会变得清高,美丽。

爱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使人心里绽放最纯真的色彩;爱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使人心里迸发最伟大的情感。是啊,爱这个时代如钻石般宝贵的东西,爱是每个人心里最纯洁的美丽。如果每个人都对身边的事物给予一点爱,这个世界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桂花雨读后感【篇5】

迎接生命的春天——《桂花雨》读后感600字:

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桂花雨》,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的故事。因为她的身世,所有人都远离她、鄙薄她,一年一度的“摇桂花”,她也只敢在洗净双脚后,仍躲在草丛后孤独地望向那棵人声鼎沸的桂花树。

她脾性温顺,却过于内向,不敢与人接触。原本,因为她可爱便有人与她戏耍,但也是寥寥无几。过后,不知怎的,班上渐渐传开了一些她的不好的传言。众口烁金,传言不断,原本愿意和她玩的朋友都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每次活动,总是看见她一个人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眼里写满了向往,但又或许是习惯了,她可以一个人静默地待到下课。在学校里只能看到她一如既往的沉默。

可婉灵永不放弃,终于迎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春天。她一个人救了一场大火,救了全村的信仰——那棵桂花树,改变了全村人对她的看法。但她努力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并不会被完全的视而不见。渐渐地会有人为她的遭遇打抱不平,对她的态度也并不会再像过去一样恶劣。她始终是班里的一员,唯有所有人的细心浇灌,才能让她的荒漠逢春。

人人都需要被关爱,只有对身边的人多些关爱和包容,自己也就能沉浸在充满爱和快乐的世界里。比起奚落别人的缺点,赞扬别人能让彼此得到快乐,何乐而不为呢?对身边的人伸出援手,自己便也不用怕会有爬不起来的那天。读后感·同在一个屋檐下,需要的是互相扶持着成长。我们也可以为她的结局圈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作品点评:《桂花雨》是中国首位国际安徒生奖得主曹文轩的作品,小作者通过阅读《桂花雨》,不但看到了一个纯朴的乡村世界,还通过《桂花雨》看到了人性的转变。“人之初,性本善”这份善良的唤醒让我感动,它展现了炎黄子孙优良的传统文化,懂得了莫忘初心。

桂花雨读后感【篇6】

只有桂花香暗飘过——《桂花雨》读后感1000字:

喜欢琦君,源于课文《桂花雨》。这篇连名字都散发着香气的散文,携着淡淡的乡愁,不经意间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下来,竟觉得不甚过瘾,反反复复,又读了几遍之后,对《桂花雨》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全年,整个村子都浸在桂花的香气里。”

一个“浸”字,形象地写出了“桂子花开,十里飘香”的意境。桂花不仅花开时香,晾干了泡茶、做饼也同样香气弥漫。桂花,永远香在人们的心里。它的香,已不受季节的束缚,香甜四季,也香甜了人们的生活。“全年”“整个村子”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巧妙地描述了桂花给人们、家乡的快乐。字里行间,桂花的香气始终萦绕于字里行间,思乡的情怀也如桂花香一样萦绕于心头。

母亲说:“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事实上又是什么情形呢?我们不妨看一看课文中的这些句子:——杭州有一处小山,全是桂花树,花开时那才是香飘十里。

那么,家乡院子里的桂花又是什么样呢?——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显然,从香气上看,是没有区别的,甚至小山上因为树多,更显得浓郁。那,为什么母亲要这样说呢?母亲这句朴素的话,与“月是故乡明”如出一辙。

母亲每年都闻着桂花的香气,关注桂花,收获桂花,体验着馈赠桂花的快乐,吃着桂花做的食品,喝着桂花茶。桂花,已浸润在她的生活中的角角落落,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家乡院子里的这棵桂花树是独一无二的,是母亲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还会有什么可以替代它呢?桂花是没有区别的,然而母亲不是在用鼻子区分,是在用“心”来缅怀桂花相伴的岁月,那是无可替代的味道。

于是,我又想起了在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还有那摇落的阵阵桂花雨。抚摸着这个“又”字,仿佛看到了作者不止一次地想起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只是这次母亲的话使她又一次想起。

淡淡的一句话,却传递出了作者对故乡桂花的深深怀念。家乡的桂花,是跟作者童年的快乐连在一起的,那种“摇花乐”和“桂花雨”已融入了她的生命,成为她幸福童年的最美好、最耐人回味的记忆。这恐怕是作者难忘家乡桂花的真正原因。读后感·小时候,故乡是哺育自己成长的地方;长大了,故乡是每个人心底深处的美好。这份美好的回忆在每个人多少次梦境中被描绘得越来越清晰,勾勒得越来越完美。

祖父今年九十一岁了。我一直努力想要忽略他老人家已是耄耋之年的事实,总希望他老人家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的老军人的形象,可是,终究岁月的齿轮还是把时光带到了他人生的暮年。

前段时间老人家摔了一跤,骨折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赶回老家,看着祖父默默地坐在家门口的背影,忽然之间我就落泪了。记忆中的祖父是会撑着伞带着年幼的、不愿睡午觉的我,去买饼干的。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端着奶奶刚煮好的鸡汤,领着我和哥哥妹妹一起解馋的……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用那个我印象中很大其实很小的木盆,给我和妹妹洗澡,然后用花露水帮我们驱蚊子的……而今,这些时光仿佛黑白影片,都成了祖父在夕阳下的剪影,成为了过往,成为了眼前这位身形佝偻的老人。

往事如梦,几番花开在心底,回首时无情也无雨。摇桂花的快乐和童年的笑声,浓缩在琦君的笔下,我们每个人对故乡的回忆,也定格在一张张老照片里。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桂花雨读后感【篇7】

婉灵一向被大家排挤,最终为什么能参加摇花——这件不是仪式却充满仪式感的事情了呢?这还得从一场火说起。

婉灵之所以会被邀请摇花,是因为同样被排挤的长腿二鬼放火想烧了桂花树,被婉灵发现了,当婉灵救火快撑不住的时候,大人们才赶了过来,最终将大火扑灭,保住了桂花树。

经过这件事,村民们才醒悟过来:原先这个微不足道,甚至有点奇怪的小女孩,内心竟是如此地纯净!

可是,没多久,婉灵要走了,十几二十几个孩子,把她追了回来。好报来了:允许婉灵摇花!

经过这,我明白了:无论外表多丑陋的人,内心也能够是纯净的。有纯净心的人,就有完美的回报。这让我想起了一则伊索寓言:

一只蚂蚁想喝水,结果自己没喝到,倒先溺了水。一只鸟救了它,可当鸟回到树上时,一个猎人轻手轻脚地走到鸟背后,想用捕鸟胶粘住它。蚂蚁迅速追上来,狠狠地咬了猎人一口。猎人一下慌了神,蚂蚁趁机提醒鸟快逃走。

这则寓言很好地说明了好人有好报这个道理。虽然我年龄小,没有经历过,但我相信,现实生活中必须发生过这种事情。

所以,人要拥有一颗纯净的心,并且不要以貌取人。

桂花雨读后感【篇8】

今日,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桂花雨》。

《桂花雨》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浓浓的思乡情和对故乡完美的回忆。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喜欢上了桂花。桂花的香味真是迷人。俗话说“桂子花开,十里飘香”,那股迷人的香气直往人心里钻。不信?到了八月份,你能够去县政府广场转一转,总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香味。桂花还不与繁花斗艳,有一种谦让的品质,更让我喜欢。

桂花树的样貌笨笨的,它没有野菊娇小可爱的模样;它没有玫瑰万紫千红的.颜色;也没有玉兰引人注目的美貌;更没有腊梅顶天立地的气节。可在万花之中,作者却还忘不了桂花,因为桂花是她童年时代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所以桂花雨一向埋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虽小,但永不磨灭。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母亲常常说:“外地的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子里的金桂。”字字都饱含着母亲对家乡的热爱与怀念之情。难怪诗人李白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是啊,金家银家,不如自我的穷家,金窝银窝,不如自我家的狗窝。谁能不爱自我的家乡呢?

桂花雨读后感【篇9】

只有桂花香暗飘过——《桂花雨》读后感800字:

喜欢琦君,源于课文《桂花雨》。这篇连名字都散发着香气的散文,携着淡淡的乡愁,不经意间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下来,竟觉得不甚过瘾,反反复复,又读了几遍之后,对《桂花雨》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长大了,故乡是每个人心底深处的美好。这份美好的回忆在每个人多少次梦境中被描绘得越来越清晰,勾勒得越来越完美。

祖父今年九十一岁了。我一直努力想要忽略他老人家已是耄耋之年的事实,总希望他老人家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的老军人的形象,可是,终究岁月的齿轮还是把时光带到了他人生的暮年。

前段时间老人家摔了一跤,骨折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赶回老家,看着祖父默默地坐在家门口的背影,忽然之间我就落泪了。记忆中的祖父是会撑着伞带着年幼的、不愿睡午觉的我,去买饼干的。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端着奶奶刚煮好的鸡汤,领着我和哥哥妹妹一起解馋的……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用那个我印象中很大其实很小的木盆,给我和妹妹洗澡,然后用花露水帮我们驱蚊子的……而今,这些时光仿佛黑白影片,都成了祖父在夕阳下的剪影,成为了过往,成为了眼前这位身形佝偻的老人。

往事如梦,几番花开在心底,回首时无情也无雨。摇桂花的快乐和童年的笑声,浓缩在琦君的笔下,我们每个人对故乡的回忆,也定格在一张张老照片里。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桂花雨读后感【篇10】

正如戏剧大师莎士比亚说的:“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婉灵的善良、纯真和坚强深深感动了我,她就是曹文轩伯伯笔下《桂花雨》中的小主人公。

《桂花雨》讲述的是:婉灵因为身世遭到村里人的歧视和疏远。善良的外婆给了她全部的爱,也让婉灵长成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婉灵不顾一切去救火,保护大家喜爱的桂花树。尽管遭受误会和委屈,但最终误会解开,婉灵得到了大家的道歉和挽留,也得到了她渴望的来自同龄人的友谊。

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会让我们自我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更完美。这让我想到了以往在语文书上学到过的一篇文章《“这条小鱼在乎”》。一场暴风雨过后,成千上万条小鱼被卷到一个海滩上,一个小男孩在捡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一位先生看见了对他说:“你救可是来的。也没有谁在乎。”小男孩说:“我明白,但起码我救的那条在乎。”我觉得这个小男孩也很善良,虽然他不能够救所有的小鱼,但他靠着自我的努力救了很多小鱼。在生活中,也许我们也做不了很多的大事,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也能帮忙很多人。

此刻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内心深处的最纯真的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多一些善良,多一些理解,世界会变得更完美。

桂花雨读后感【篇11】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曹文轩说故事-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见过桂花,是在我们小区的公园里。桂花也称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特香。每年中秋节前后就开了,到时你只要一进小区的大门,就能闻到桂花的香味。

桂花的香气飘香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事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桂花》:独占三秋压众芳,何夸橘绿与橙黄。自从分下月中秋,果若飘来天际香。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桂花雨读后感【篇12】

今日,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桂花雨》,作者很巧妙地运用借物喻景这个修辞手法抒发了对家乡的感情。文中的每一个字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一读起来就舍不得放下,文中的资料使人荡气回肠,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大家都明白,中秋节前后是桂花盛开的季节。作者琦君的故乡的家里,有一棵枝繁叶茂的桂花树,八月,她家的桂花开得异常旺盛,仰头望去,那点点黄花,有如天空中那点点繁星。她们家里的这棵桂花树的香味,不说是十里飘香,也足以将前后几十户人家全部浸在香气里了。可是,八月也是个台风多发的季节,风一吹来,枯萎了枝叶和花瓣的还好,没有枯萎的花瓣被吹下来,落入泥土之中,就再也没有以前的新鲜的味道了。这天,妈妈正盘算着收获这些桂花,“如果不刮台风,我就能够收几箩筐。送一箩给胡家老爷爷,送一箩给毛家老奶奶,他们两家糕饼做得多。”这时,她抬头一看,天上乌云密布,就明白要刮台风了。于是,她立刻招呼大家摇桂花了!这下可把琦君乐坏了,因为,这是她童年里最欢乐了的一件事。

之后,作者琦君搬到杭州读中学时,那里漫山遍野都是桂花树,那才真是香飘十里。作者每一天都要去那里赏花,回家时,总要给母亲带满满一袋子桂花。可母亲总是说:“那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那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这句话,令我陶醉不已,回味无穷,并不是母亲觉得两处的桂花不太一样,而是向我们展示了母亲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家乡院子里的那棵桂花树,倾注了全部心血,已经成为她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这正是这篇文章使我们激动不已之所在。

桂花雨读后感【篇13】

正如戏剧大师莎士比亚说的:“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婉灵的善良、纯真和坚强深深感动了我,她就是曹文轩伯伯笔下《桂花雨》中的小主人公。

《桂花雨》讲述的是:婉灵因为身世遭到村里人的歧视和疏远。善良的外婆给了她全部的爱,也让婉灵长成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婉灵不顾一切去救火,保护大家喜爱的桂花树。尽管遭受误会和委屈,但最终误会解开,婉灵得到了大家的道歉和挽留,也得到了她渴望的来自同龄人的友谊。

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会让我们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更美好。这让我想到了曾经在语文书上学到过的一篇文章《“这条小鱼在乎”》。一场暴风雨过后,成千上万条小鱼被卷到一个海滩上,一个小男孩在捡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一位先生看见了对他说:“你救不过来的。也没有谁在乎。”小男孩说:“我知道,但起码我救的那条在乎。”我觉得这个小男孩也很善良,虽然他不能够救所有的小鱼,但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救了很多小鱼。在生活中,也许我们也做不了很多的大事,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也能帮助很多人。

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内心深处的最纯真的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多一些善良,多一些理解,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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