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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读后感书评范文大全。

博览群书是好的,博览好电影也是我们提倡的,我们的思维和事情情节一起跳跃,欣赏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观后感。在写观后感作文过程中,纷繁杂乱的思维可以被很好地梳理。从哪些角度写好一篇观后感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香水读后感书评范文大全,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香水》是一部由德国作家帕聚斯金德著作的小说,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格雷诺耶天生与众不同,他没有自己的气味。他从出生就是被人抛弃,压迫,利用。他以自我为中心,并且仇视人类。所以他执着于自己的气味,存在的意义。

林夕先生说: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那就是我执。当一人孤独奔跑,想去追回那已逝去的美丽时,最终也只能摇摇头笑着停下来。只因时光不停留,能停的只有自己的脚步。世界太大,人生太长,总有不如意。有些事物无法得到,只能自己放弃,否则就会落入偏执的地狱。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之亦然。作者仇恨人类的心理同样来自这个支离破碎的社会。多少人拼命劳动以求生存。人与人之间只剩剥削和冷漠。从未有人温柔待他。

高中时候觉得占有欲坏,X和D关系再好自己也要大度的在一旁看着傻笑,渐渐反和两人都疏远了。

寒假看《包法利夫人》,才发现没有占有欲的人,注定会失去别人。比如包法利,妻子夜夜不着家,木知木觉,妻子和好几个男性交往甚密,依旧乐呵呵不吃醋。他要是发一顿火,也许后来就什么都不会发生,因为爱玛出轨只是因为空虚无聊而已,你把自己的重压上去,让她觉得自己被爱,被狠狠地需要,她就知足了。

格雷诺耶却是走了相反的一极。这个世界上没人在乎他。而且,而且,对他这样的嗅觉天才来说,没有气味的自己就是个黑洞,根本不配存在。所以他要制香水,只为了迷倒众生。刑场上的那一刻,他才发现众人的爱是针对那二十六个少女的体香,而不是自己,反而之前众人的恨是针对自己,他因为恨而存在。最后格雷诺耶被迷狂的人吃掉了,他终于被需要了。

两天看完原著紧接着就看了电影,看完书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想什么,因为对这个故事的评价非黑即白,我不太敢做出选择。

电影的场景和人物都非常还原原著,很多台词都是和书里一模一样的,主人公和两个少女都非常有代入感。但仍然能感到电影在表达上的限制,并且限制非常大。为了将情节讲清楚它必须加入多余的动作和举动,而这个故事,又恰恰是围绕最无形的东西,气味。所以,书中大量描述的格雷诺耶对气味的敏感以及()痴迷都无法通过直观画面展现出来,我觉得这很遗憾。

就像阿乙说的,不能把文学的国土割让给电影,受它摆布,因为它永远无法表现那涌动的意识。

返回书里,说实话,读的过程中,自己并没有对格雷诺耶产生恐惧或者憎恨,作者写得非常精妙,他把格雷诺耶写成了一个天才,一个对气味无比敏感、并能辨认和记忆所有气味的世间仅有的天才。当他一步步学会提取和保存气味时,突然被击倒了他闻不到自己的气味。而他也意识到,自己没有气味,就是零,就是无,这么多年他都像从不存在一样生存,没有人能看见他、感受到他。这是令人绝望的。然后他离开山洞,进入城市。在这里他用新的方法制作香水,他首先为自己设计了人的气味,这些气味使他终于被人们视为存在,人们开始看见他了。而在记忆深处,他依然向往少女的香气,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她杀了26个少女,制作每位少女味道的香水。当他将香水最终完成的时候,也被捕了,处以死刑。行刑那天,他仅仅使用了一滴香水,就让所有人心神颠倒,失去了理智。

他看到了香水的力量,这力量使所有人对他顶礼膜拜。人们爱他,可他却憎恨所有人,人们无法对他的憎恨、他的内心做出回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依然是无,自己依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香气。

人们爱的不是他,只是那香气。

最后他绝望地回到巴黎,一口气将香水用尽,然后被野蛮人吃的一干二尽。他就这样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他出生的地方,就像他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

所以这本书的重点并不在格雷诺耶杀害了26个少女上(事实上作者也只用小部分写了这件事),而是格雷诺耶这个人发现自己的才能、而最终失去自己的过程。他本是绝无仅有的天才,他分辨出所有气味,却无法拥有自己的气味,从而失去自己的存在。人们无法应答他,目光穿过他的面庞和身体停在他身后的空间里,他憎恨人们,人们却不能也憎恨他。

最终他就像这香水一样,挥发干净后,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香水》,1985年德国作家聚斯金德的作品。是一部揭露人性,布满了人生哲理的小说。同名改编电影2006年率先在德国上映,随后席卷全球票房、吃硬各大电影奖项。无论电影还是小说,让人品味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它没有浩瀚的篇幅,作者用了巴尔扎克式的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笔调,一开头就开门见山地把主人公格雷诺耶请了出来,主人公1738年7月出生在臭气熏天的宰鱼摊旁,他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弃在臭鱼摊旁烂鱼肚肠垃圾堆里,他的哭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也把弃婴的母亲送上了断头台。婴幼儿时代举目无亲,因为身体没有任何气味,不得公立乳母待见、吓退了胆小的僧侣,被贱卖给依靠收养孤儿获得救济金的养母;八岁那年又被养母卖给制革匠像牲畜一样干活;第一次杀害少女并摄取其香味,才意识到自己为何而生,然后毛遂自荐为巴黎香水制造商重振家业,在学会了行业运作规则和专业提取技术后,主人公觉得年纪轻轻就已获得了如此伟岸的成就并再无任何能够超越自我的可能,于是徒步南方,在荒山野岭独自过了七年的穴居生活;突然有一天又茅塞顿开,觉得生命不能就此惘度,便野人下山在当时法国的香水之都当伙计,期间为了制造出绝世迷香,残忍的杀害了25名美丽的少女,以取得她们的体味用作终极香水的主料,后来东窗事发,被判死刑却因绝世女体香水的神奇功效使他死里逃生,次年返回巴黎他出生的地方,却被饥饿的人分尸吃掉。

在作家笔下,格雷诺耶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多次奇迹般地活下来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扁虱那样容易满足,它安静地停在树上,靠着它在几年前所获得的一小滴血维持生活。他天生地先天不足,相貌丑陋、凶恶,有强烈的复仇意识;他身上没气味,却天生具有灵敏的鼻子,能够识别世上的一切气味。他杀害少女制造他想要的迷人的香水,供自己使用。仅仅一滴香水就使刑场上包括行刑者在内的所有人神魂颠倒,把他当作救世主,也因为一滴神奇的香水,使他被众人千刀万剐分尸而死,这个仇视人类,梦想在气味王国里成为主宰的格雷诺耶最终从地面上消失,不剩一根头发。

小说的历史背景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思潮汹涌澎湃的前十年,到波拿巴家族历史上最引以为豪的传人征服欧洲前夕,吉伦特派执政并疯狂迫害反对派和保皇党人士的时期。一个身份卑微的匠人,由于天生具有的素质,成为一时的谈资和民众心目中的传奇。反映了当时时代变迁的洪流下普通人试图改变命运却最终泯然众生的悲惨轮回。

格雷诺耶的坚持,甚至是为了理想而秉持的固执,与那个时代吃人的环境不无干系。他逆反,是因为渴望融入主流被人接受;他超脱,是因为他看透现实心如止水;他激进,为了理想,是因为出于禽兽的本能,出于本性的直觉。他的一生为我们做出注解:人性起码需要被理解,其次才能考虑宽容。

两百多年前,时尚之都的一隅,浑身上下孑然无味的弃婴,用上帝的怜悯赐予的天赋,扰乱了资产阶级革命前的半个世纪。一个香水匠人的传奇,好比无数颗星辰划破天际,默默然影响了后世关于时尚的定位。

十八世纪中叶塞纳河畔的夏季,茉莉花香伴随着沉重的花味弥漫整座古城之际,城堡的墨色砖瓦间透露出既高尚又下流的香味,使凡人魂牵梦萦;令上帝顾此失彼.那个年轻人,用唇齿以上的鼻息之力,造就了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奇迹。

他在乎的是气息,而痴狂的人们,在乎的是他身体里散发出的别于那个年代的爱和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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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影评


香水影评(一)

天使与魔鬼的差别往往只在一瞬间, 米兰·昆德拉在《笑忘录》中描述过两种笑——“天使的笑”和“魔鬼的笑”。笑最初属于魔鬼的领域,而天使看到魔鬼的笑,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同样以笑回之,这样,天使和魔鬼就互相面对着,他们张开嘴巴,发出差不多的声音,但是各自通过这声音所表达却是相反的事情。

《香水》在我看来也是在探讨天使与魔鬼之间的区别。如果当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放在了你面前,这时,创造他的人是天使还是魔鬼又有什么区别呢?

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像魔鬼一样地诞生在肮脏的鱼市,又像魔鬼一样地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将他的母亲送上了绞刑架,按传统的理解,这是一个受到诅咒的孩子,凡是与他有过接触的人都难逃一死。很长一段时间里,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都是独自一人孤独地享受着常人无法闻到的气味。气味——是他唯一的追求。

当他看到贵夫人把香水涂在手腕玩弄时,他依旧是对气味感到好奇,然而他随后闻到了一种奇特无比的气味,这种气味改变了他的命运。那气味来自一个卖水果的女孩,他尾随她到街角,他发现原来少女的身体才是世界上最香的东西。为了得到这种香味,同时也是出于恐惧,他意外地杀死了这个卖水果的少女,面对少女的尸体,他没有任何的恐惧,他只是贪婪地嗅着那具尸体,瞬间他明白他之所以能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他背负着一项使命——制造出世界上最迷人的香水。

他拜师学艺,用有别于传统的香水制造手法取得了香水制造商的信任,他开始学习保存气味,但是他的心灵是扭曲的,他努力地想保存的尽是一些无法保存的气味,比方说把猫放在炉子里蒸馏。他的师傅对此倍感无奈,告诉他唯一能保存这些东西气味的方法不在他这里。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于是告别香水制造商,决定只身前往格拉斯学习那种神奇的技术。

为了能保存少女身体的气味,他花钱找妓女做实验,在妓女得知他这种荒唐的想法并予以拒绝的刹那,他杀死了她。为了保存香味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实验取得成功后他也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谋杀,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完成他那个魔鬼的使命(这个使命好比是一项宿命)——制造出世界上最迷人的香水。毕竟杀死一个少女达到他的目的比说服一个少女来达到他的目的要简单得多。

12瓶满载着少女的体香的精油,承载着12条无辜的生命。死亡的恐惧笼罩了整个城市,亲人的哭泣回荡在每一条小巷。但是这一切对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在他看来那12条生命只是履行了她们自己的职责,她们的生命是为了他的香水而生的。

最终的那瓶香水终于被合成了,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被捕了,作为死刑犯的他在上刑场的那一刻将那瓶融合了12条生命的香水抹在了手腕上,看守他的狱警臣服了,他们觉得眼前的这个囚犯是一个天使,是不应该遭受死刑待遇的。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穿着华丽的礼服,做着马车来到了刑场,他挥一挥抹了香水的手帕,刽子手摘下面罩高喊“他是无辜的”,他再次挥动手帕,香味让所有的人疯狂,称呼他为天使。这是一种可以征服世界的香水。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感情在被第12个被孩女子的父亲跪在他面前称呼他为:"MY SON ”的时候终于发生了变化,他眼睛看着那一片被欲望燃烧丧失理智的男女,耳中听着:"my son,forgive me"的道歉,他觉醒了。

影片的结局是值得探讨的,在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回到鱼市时他意识到他手中掌握的这种威力比金钱、恐惧或死亡更强大,可以激发人们的爱慕之心,所向披靡,只有一件事是香水做不到的,它无法使他如常人一般爱与被爱。所以他想:“那就让它见鬼去吧。”在随后的场面里导演所使用的一种手法叫做“电影谎言”:在巴黎的鱼市,他把所有的香水从头淋下,然后走进人臭气冲天的人群中,彻底地消失了。我们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消失了,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被人群给撕碎了。我们可以理解为他死了,为自己犯下的罪恶付出了代价,也可以理解为他消失了,就像一个魔鬼完成了自己的宿命。所谓“电影谎言”就是指没有直接交代出来的镜头,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去想像,但那终究是想像而不是事实。这种手法用在这里真的十分巧妙。

电影是一种影像,通过影像来传达味觉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事情,《香水》这部电影在味觉的传递上是十分成功的。开头用了大量的镜头拍摄肮脏的鱼市,这些镜头全部都是细节描写,伴随着这些细节描写的是大量的旁白,文字与影像完美的结合让观众很直接地感受到了那种恶臭,至少在看那些镜头的时候我是真的反胃了。在香味的表现上有一个镜头值得一提,那就是达斯丁·霍夫曼饰演的香水制造商在闻了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帮他调制的“爱神”香水时,瞬间进入了鸟语花香的背景之中,还有美女前来亲吻。虽然力度不及对鱼市气味的描绘,但是效果也不可小觑。毕竟臭味大家都闻到过,感受经画面一点便可以直接涌上来,然而这种神奇的香水却始终与直观的感受是有着一定距离的。

此外,在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谋杀手法上,镜头处理得是比较神圣的,犹如一种仪式,抹油——包裹——刮油——剪发。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得缓慢,这种慢动作增加了这个人物的宿命感,就好比天使附身一般。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在人世间完成的是一种从魔鬼转变为天使,又从天使转化为魔鬼的鬼魅过程。

魔鬼与天使是如此的难以界定。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虽然能闻到所有的气味,但是唯独他自己是没有气味的,他造出最迷人的香水是对美好事物的一种追求,但是他的手段是残酷的,是不可饶恕的,这个形象时而像一个魔鬼,时而又像一个天使。

他同时掌握着两种笑:“魔鬼的笑”与“天使的笑”。制造香水时的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与杀害杀女时的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面对面地看着对方,他们张开嘴巴,发出差不多的声音,但是各自通过这声音所表达却是相反的事情。

香水影评(二)

也许先入为主吧,看电影时很难做到不与小说对比。总的来说,基本忠于原着,因为时间固有的约束性,在完成整体概述的同时,人物的刻画难免流于苍白,但不影响影像中所折射出的另一种唯美的气质。其风格依然承袭了《恶之花》所流传下来的腐烂芬芳的味道,以丑恶反衬高尚,以肮脏彰显纯美。其中形而上的是结局带来的反思,现在的影视作品越来越频繁地陷入这种沉思:当原罪只是出于本能,我们如何用道德的标尺来评判它。

当影片开场的时候,千万人聚集在一起,高声呼喊着对格雷诺耶的惩罚,这是一次集体性的谋杀,一个全世界的阴谋。嫉恶如仇,对恶魔的痛斥,这所有的一切也许也仅仅是一个表现。影片的后来将会给观众们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格雷诺耶的世界是没有善良的,母亲生下他的第一反应是要将他掐死,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的那种善良,最后因为低贱而死去。修道院的嬷嬷为了能将格雷诺耶卖出而死去,善良的宗教已然沦丧。皮革老板因为压榨格雷诺耶然后再谋求钱财而死去,同样也没有善良,只有贪婪与残暴。

格雷诺耶根本是一个死神。在他的童年中,凡是与他有过接触的人都会死去,但这些人都缺失了一种爱,更重要的是,这些人都是因为低贱的社会地位而将爱缺失的。于是,格雷诺耶的童年最大的问题不是他具有天赋异禀的嗅觉,而是那个肮脏污秽丑陋的没有爱的世界。

但格雷诺耶渴望爱,这是所有人在缺失后的一种必然反应,但很不幸,由于童年过度的爱的缺失,令格雷诺耶根本无法寻找到爱的正确表现方式,于是,当第一次对爱充满了渴望的时候,他用一种过度的爱去扼杀爱的来临。

拥有玫瑰红发色的卖杏女孩的死亡是一个意外,由于格雷诺耶对爱的木讷,由于格雷诺耶生活的环境注定他无法对爱产生一种正常的表达方式,于是意外产生了。但这是爱的初次品味,足以令这种爱的滋味刻骨铭心,然后便是一个寻爱的过程。没有经历过爱的人寻找爱的感觉,那么,他只能通过一种畸型的方式去寻求。香水,爱的体现,但香水同样也是爱的物化异化。爱被亵渎了!

老香水师同样也是贪婪的,他虽然教会了格雷诺耶许多保留香味的方法,但他同样也没有爱,更没有教会格雷诺耶保留爱的方法,于是格雷诺耶寻爱的过程受到了挫折,他必须离开老香水师,寻找到真正的保存爱的方式,但爱能够保存下来吗?

格雷诺耶离开的时候,上百个配方伴随着老香水师而同样的死去,其实有关香水的一切都不重要,因为老香水师并没有理解让对香水的定义,在老人的眼中,香水是纯粹的物质,而不是有关爱有关精神领域中的渴望。所以,恶魔再次夺走了一个没有理解爱是什么的人的生命。

格雷诺耶是恶魔,一个寻求爱的真谛的恶魔,但格雷诺耶也不明白爱到底是什么?

前往香水之都的道路上有一个山洞,里面没有一点气味,这是一个奇异的地方,格雷诺耶于是安静地睡去了。对于格雷诺耶来说,世间万物,物质的,精神的都可以用气味来解释,唯独这个地方没有气味,什么都没有。这个平静的场所令格雷诺耶远离了世界,远离了巴黎那所有的物化,他在这里得到了一种超脱。但他真的能够解脱吗?

没有,睡梦唤起了格雷诺耶的意识,他原本可以将一切都看淡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完全了解这个世界,他虽然可以嗅出所有的气味来,但爱的气味始终没有亲近过他,甚至自己由于没有体悟到爱的气味而感受不到了自己的存在。他发现自己是一个没有气味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格雷诺耶终于没有走上大悟大彻的境地,终于还是被世俗的气息所迷恋着,他不甘心自己的觉悟之中还具有某种缺失。

从山洞中出来,格雷诺耶终于开始了自己的恶魔生涯,也许这是一个救世的生涯,他带着一种使命感去寻找那份爱,那份爱的气息。

用少女的体味作为香水的原料,对爱的求索势必会发展到一种极端的行为。于是,格雷诺耶开始了杀人的行动。这个时候,香水本身对他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那种对爱的疯狂的残忍的索取。一个个少女,一个个没有物质化的少女被格雷诺耶留下了,那是纯真的爱,但也是极度可怕的爱,一种能够让所有人都迷恋的爱。

萝丝是格雷诺耶心中的爱的化身,是香水之都最美丽的爱。当十二瓶香水最终集合而成的时候,第十三瓶一定要从萝丝身上摄取。十三,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因为在一些被教会排斥在外的说法中,耶酥的第十三个门徒是抹大拉的玛利亚,更有说法是耶酥的妻子就是这个女人。所以,萝丝显然在充当最后一个献身者时暗含了格雷诺耶的最终所爱。这与格雷诺耶多次暗中窥视萝丝是相当吻合的,更主要的是,萝丝一直在反对着物化的爱。但畸型的对爱的求索以及低贱与高尚的差距令格雷诺耶无法象正常人一样表达出这种爱意来。当所有观众为萝丝的死而感到悲哀的时候,事实上,格雷诺耶却是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萝丝的爱,他需要萝丝,不仅仅是配方的摄取,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依恋。

完成了对萝丝体味的摄取,格雷诺耶终于被送上了绞刑架,于是,故事回到了开头那一幕,所有人都叫嚣着杀死这个恶魔。但这个时候,格雷诺耶取出了自己的香水。他别无所长,他毕生的心血就是手中握着的这一小瓶香水,他却用它征服了这个世界。他被押上断头台,万民的呼声由唾骂转为乞求。行刑的刽子手,甚至连萝丝的父亲也跪在地上乞求他的宽恕。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广场上所有的人在这魔法般的香味中失去了自制力,他们撕毁了道貌岸然的衣冠,情不自禁地浪荡起来,男女男女都开始赤裸的释放欲望,从贩夫走卒到天主教皇,整个广场陷入疯狂的群交,犹如神话中的宙斯导演的罗马圆形大剧场的那一场狂欢。而这里的宙斯就是十恶不赦的格雷诺耶。

一次道德的审判大会就这样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浮世绘所摧毁,这是一个多么讽刺的过程。他坦然地走了。或许虚伪的道德始终不配审判单纯的念头吧。尽管它面目可憎,穷凶极恶。

宗教意义上的救世主来到了现实之中,所有人为了这种爱的香水而发狂,所有人都臣伏于爱的体会中,是仇恨被化解还是这个世界本身就缺失爱?虽然萝丝的父亲以父爱的执着对这种已被恶魔化的爱做过抵抗,但那同样是无力的。而面对着为爱而疯狂的人们,格雷诺耶的眼角流下泪水,在这个瞬间,他似乎明白了爱到底是什么。

爱到底是什么呢?爱是不能被物化的,爱不是香水所能够替代的。格雷诺耶找到了爱的本质,找到了自我对爱的理解,却真正地失去了爱本身。香水成了他得不到爱最大的障碍,正是那种天性中的异禀令他无法承受爱,一直妄想摆脱爱的物化,却没有想到自己生下来就已经具有了物化后的爱。物化的不是爱,而是自己,这是一个可怕的结论。

于是,神奇的香水对于格雷诺耶已经根本没有意义了,他根本没有设想自己成为一个救世主,成为一个可以操控整个世界的人。他突然回想起初见那玫瑰红发色女孩的场景,他甚至幻想他没有杀死她,他希望他能够亲吻她能把温暖和爱带给她,可是一切回不去了,什么都没有了,有了这香水,又能如何,得到了天下,又怎样?于是,他回到了出生地,那个肮脏丑陋的地方,那个充满了难闻气味的地方,正是这个地方让他物化的,也正是这个地方将他的爱物化的。

格雷诺耶将所有香水都倒在了自己身上,看着那些低贱的得不到爱的人将自己慢慢地分食残噬,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解脱,低贱的人也应该在低贱的地方死去,高尚的人却不应该存在于香水之中。格雷诺耶的香水根本改变不了什么,那只是暂时的爱的体现,于是,当疯狂的爱被低贱吞噬以后,低贱的强大便表现了出来。巴黎街头依旧充斥着流浪汉,妓女和臭鱼烂虾的味道。

现实总是残忍的,有许多我们不愿面对的结局。当伤害只是必需,我们如何接受既定的归宿。

香水影评(三)

近期看了这部法、美、德、西班牙合拍的电影《香水》,改编自德国作家帕特里克。聚斯金德名作《香水谋杀案》。这是我看了介绍就很期待的一部电影。

写影感是一次自我认知的完成,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这样才有意思。我认为看电影不需要跟着外界评论的思路走,这样不会有自己的理解和感悟。所以在看一部喜欢的电影前,我往往先不去看剧情介绍和别人的影评,以空白的脑袋去面对这部电影,慢慢摸索,一点一点的形成自己的细微感受……过后再看别人的影评。

《香水》这部电影是一部手法大胆独特,有些被神话了,但又很深邃的一部电影。影片开始就对格雷诺耶出生后所具有的嗅觉呈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画面,在日常语言里无法自圆其说的东西。格雷诺耶是个嗅觉天才,他为了收集少女的体香——这种据说是世界上最令人无法抗拒的香水,为此他杀了无数少女。被捕后全城的老老少少都对他恨之入骨,法院判决用最残酷的刑罚慢慢折磨他……但,当格雷诺耶站在刑台上把罪恶香水洒向空中,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所有民众都臣服在他脚下,疯狂地互相亲吻,人们对他膜拜。

电影在此时被放慢,一切都被逆转,仅仅因为他手中的香水!然而就在这时,就在他的香水征服一切之时,当格雷诺耶站在刑台上,以高者姿态看着底下痴狂的群众,他流泪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滴泪。他出生时被抛弃在污浊的鱼肆,几十年不会笑不会哭,那些女孩子只是他保留香气的工具,而他自己身上却没有一点气味!当知道这一点时他歇斯底里,因为他认为人存在的精华就是气味,没有气味意味着他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他在刑台上留下了生平第一滴泪,同时想起了他第一个杀死的少女,在想像中他和那少女的相处发生了变化,而这变化正预示着他意识到爱与被爱的重要性,不懂爱,不会爱,他只能是个制造和保留香水的工具!他又一次想起了那个黄杏姑娘。看来,他真正想要保存的只是她的体香。因为,她正是他的灵魂的另一半。

这部电影最强烈的印象是格雷诺耶制作香水时聚精会神的表情,他的神情是这部电影最大的亮点。他的凝神,可以让我们忘了他的罪,也忘了他的香水。其实,他的罪和香,都是奇迹和隐喻,他在凝神中参证,开启了一个通道,指向爱、智慧和真理。

光影作品更多是视听的快速冲击,它再现拍摄者对原作的理解。因为两者之间无法彼此抵补的区别,小说是一瓶香水,电影是永远的寻香人。

香水影评(四)

这部影片我看了三遍终于明白了一点点东西。《香水》是一部讽刺着人性的虚伪对抗着固守的伦理,揭示了18C、19C法国巴黎的污秽气氛和揭示人性的一部非常有人生哲理的作品,批判现实。我觉得是一部很值得去观看的电影即使看一遍很难看明白表达的是什么,但是从中你会有一种感触。

主人公格雷诺耶出生在一个贫民区中,一出生就被恶毒的母亲丢在了烂鱼肠的垃圾堆中,后来是格雷诺耶自己的哭声救了自己一命,但是他的母亲却被他的哭声送上了断头台。这个长的丑陋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的格雷诺耶有着非常灵敏的鼻子,对香味异常的敏感,而且热衷于香水,对香水的调配有找极高的天赋。在一天晚上对一个少女身上的体香着了迷之后,在疯狂的满足自己嗅觉需要的情况下却把少女误杀了,与此同时也为接下来的故事埋下了伏笔。他在香水制造商那里学到了许多蒸馏香水的方法也同样为香水制造商提供了许多的配置方法,使香水制造商的生意越来越好。为了找到传说中那种奇妙的香水,他离开了香水制造商,开始了自己的寻找香料之旅。在几经周折下,格雷诺耶渐渐的意识到神奇香水制造的原料大概是什么,于是就开始去尝试用少女的身体去提取他们身上的体香,并把得到的东西进行蒸馏,蒸馏出不同少女的十三种精油,用精油进行提炼出那种神奇的香水。在他提炼出香水的同时他也被捕了,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用奇特的香水救了自己一命,当所有的人闻到这种香味时由愤怒转到兴奋,他们陶醉在香味中,相互抚摸,除掉衣衫……这种超现实主义的镜头真是让我不可以思议,让人有了长宽的想像空间。最后格雷诺耶回到了自己出身的贫民区,把香水撒在了自己的身上,让疯狂被吸引的人用热情吃掉了他,格雷诺耶带着香水回到了没有养自己的贫民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寂静无声的夜,多么悲壮的故事!

影片有用了许多超现实主义的镜头,我觉得也只有像这样的影片用这样的镜头才是最佳匹配的,很有冲击力。影片故事结构严谨,没有一处是在说关于社会现实问题的,但处处都在批判现实,导演把自己内心的想法通通表达给了自己观众。同样是用了平行式蒙太奇的剪辑手法,可是剧情就是精彩,百看不厌。我觉得跟格雷诺耶的表演也有很大的关系,看上去痴痴的表情,还有那不顾一切的着迷某种东西充满渴望的双眼,还有他瘦弱的身体,并把那种不畏伦理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看来演员的演技在影片中也是举足轻重的。

这部关于批判现实的影片,是很值得去看去感受的。

球状闪电读后感书评大全


《球状闪电》是一部由刘慈欣著作的小说,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看书时同事过来说:咦?闪电球。我暗自笑她鄙薄。

读毕发现,球状闪电就是闪电球;书中那些光怪陆离不可思议的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最近读了许多现代物理书。如《时间的形状》是讲相对论,《上帝掷骰子吗》是讲量子物理。这本《球状闪电》是由量子物理引申出的一个具体事物我现在有些怀疑能不能把球状闪电叫做一个事物。作为一个新闻学出身的人来说,我实在无力区分书中所讲一切的真假。而以《三体》大销爆火的刘慈欣也应该是因此而骤得大名。是的,大多数人都被他天马行空汪洋恣肆的想象力给吓住了。

刘慈欣在科幻小说界有如鹤立鸡群,因为他的科幻是以前沿物理学为事实依据的(或许有人称之为民科)。有相当大的部分内容可以当作科普来看,而当我沉浸在故事里时,很难区分那些东西是否真的存在于现实中。因为一切都太合理了,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但是刘慈欣作为一个大龄直男,对于女人和爱情的描写就显得非常呆板和生硬了。这在本书以及《三体》中都能感觉到。还有很多角色写着写着突然就没了,然后快写完了突然想起还有这么一个人,赶紧添几笔把人物结局交代了。仓促。

虽然本书是一本小说,但是它的思想性却远远重于它的故事性。

这本书被人引用最多的是一句关于幸福人生的话:幸福的人生并不难,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这简直可以当做追求幸福的座右铭了。但是本书的主人公似乎没有很好的以身作则。当书中主角目睹自己的父母被球状闪电诡异攻击的惨状后,立志要追寻球状闪电的真相。但好几次都因为自己的恐惧想要放弃。懦弱的性格毁了这个角色,不过好在人物不是重点。

还有关于生命与科学之间价值的探讨。书中的科学大牛丁仪在面对一项可能伤害数人生命的科学实验遭到主人公良心的追问与谴责时说到:我无所谓,我所研究的东西,尺度要么在十的负三十次方厘米以下,要么在一百亿光年以上,地球和人类都微不足道。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生命这种物质运动形式与其他的物质运动相比并没有更高的含义,从生命中你找不到新的物理规律,一个人的死与一块冰的消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科学技术的发展创新莫不如是。而这个追问也完美体现出了主人公的懦弱。

主人公的恐惧其实就是妇人之仁。由于球状闪电具有超强的攻击力,所以军方想借此研发出新式武器。于是主人公圣母婊发作,说什么坚决要为人类造福而不做战争的鹰犬。一块铁是剑是犁,关键在于用它的人。不肯做战争的鹰犬的主人公离开球状闪电研发组投身到龙卷风的预测上。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探测龙卷风的原理被敌对势力掌握进而成了制造龙卷风的手段,而这也导致他的朋友在战斗中阵亡。

与男主的懦弱相反,同是失去至亲,女主却向着另一条路进发了。她执迷于各种强大的武器,想要让当初在战争中杀死自己母亲的人死在自己研发的武器下。结果走火入魔,差点把全世界瞬间拉回到农业时代。女主的父亲曾经开到她,说父母都是军人,战场杀敌是职责所在。女主给了职责一个注脚:能让人们互相厮杀而不记恨的东西。想想还真是恰当,讽刺味道十足!

其实关于量子物理,本身就让人们难以置信。你看它就存在,不看就不存在的说法实在是唯心主义,以至于很多物理学家,哪怕是发现量子物理的物理学家都站在了它的反面。可是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就是因为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便所人都不信,量子物理的法则依然在那里。死而复生、瞬间移动、平行时空一个个神话般的故事就像日升月落般在我们身边上演,可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呢?人类科学在20世纪就揭开了新的篇章,而近一百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向前走多远。

最后,球状闪电很有意思,量子物理很有意思。这本书。故事不重要,思想才重要。

讲了一个悲剧(鬼)故事。基本就是球状闪电打中的人变成了量子态的鬼。但并不是个鬼故事,所以不用担心

林云,一心复仇,反社会,最终自以为得到了解脱(照片里和在核电站里的小朋友一起)。战争使她过于的偏执,以至于虽然她母亲死于战争,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陈博士,放任自己的研究成果被用于战争。有暗示因为他的观察才导致了父母被闪电打中。显然也是个悲剧人物

丁仪,没什么特点

对女性的描写有点直男癌了,比如林云的香水啊,最后还给陈博士留玫瑰啊,出现在丁仪的照片里

对于量子态 坍缩什么的应该表达的还算可以,但是宏电子之类的就有点扯了。话说这个小说也提点了一下类似核威慑的概念就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可以和敌人同归于尽,算是make sense.

浅浅的讨论了一下战争,武器,科学之间的关系,我自己的想法是战争当然是不好的,但是除非生活在一个乌托邦(幻想的)美好世界里战争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科学被用作生产武器也是不可避免地。但是,如果因此而不发展科学显然是错误的。我觉得做到自己问心无愧就可以了。就像林云的出发点是坏的(想要复仇),所以我觉得就没有办法原谅她(我读的也没有很仔细,不记得她有没有寻求原谅了)。陈博士,因为他看到球状闪电的时候是不知道的,不知者无罪,所以父母被打中其实也怪不了他。

暴力美学与科技文明的完美融合。

迷上林云将军了。我觉得大刘的女性角色都有一种过分的理智和浪漫,这使那些女人过度理想、充满诗意并且一点也不真实。林云将军却很情绪化、很偏激、杀伐决断。虽然也是科技浪漫贯穿全篇,但因为林云对武器和战争像毒品般的痴迷程度,这层浪漫变得充斥着战争的尘血,变得有一丝理性主义,还有一点上上个世纪舍身奉命的英雄主义。

而且不愧是《三体》前传,不仅给了丁仪这货一段疯狂的罗曼蒂克,还交代了第二面壁者的面壁计划武器系统,并且还通过坍缩态提前把三体这个超级观察者引出场了。

结尾的蓝色量子玫瑰真是浪漫到极致啊。谁说大刘不懂女性,我反正死心塌地了。

不过,我还是希望在此生再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一次蓝色玫瑰,据丁仪说,从量子力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死亡过程就是由一个强观察者变为弱观察者再变为非观察者的过程,当我变成弱观察者时,玫瑰的概率云向毁灭态的坍缩速度就会慢一些,我就有希望看到它。

当我走到人生的尽头,当我在弥留之际最后一次睁开眼睛,那时我所有的知性和记忆都消失在过去的深渊中,又回到童年纯真的感觉和梦幻之中,那就是量子玫瑰向我微笑的时候。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人类苦于渺小而毁于自大;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乘科幻之翼,我们脱离卑微琐碎的庸常生活,又以更宏大广阔的视野反思自身。刘慈欣的《球状闪电》就以不长的篇幅折射出多重光芒: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瑰丽隽永的理想主义和大气磅礴的史诗风格,令我沉醉,也带我飞翔。

科幻之翼

《球状闪电》的创作缘起是刘慈欣亲眼目睹了球状闪电,并在同年阅读了两本克拉克的科幻小说,奠定了他的科幻理念:科幻的真正魅力在于创造一个想象中的事物或世界。刘慈欣创造了球状闪电,这种过去和现在都不存在,在未来也不太可能存在的事物反而有很强的吸引力。

书中有一段话至少出现了两次,我们都是凡人,虽然我们用超过凡人的努力去探寻,可我们还是凡人,只能在基础理论提供的框架中进行推演,不可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就像步入没有空气的虚空一样,但在这个框架中,我们什么也推演不出来,球状闪电俨然成了一个谜,大量的数学推演和实验都无法破解它,吸引了许多人献出生命但世上总有一些超越凡俗的人,能把所有人都想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这大概就是想象力高于知识的体现:知识是枯燥的、呆板的,而想象力是灵动的、有穿透力的;想象是灵魂,而知识只是作者构架和描述自己的想象的工具。通过常识、通过知识,我们读者去理解作者的科学想象,领略又一个世界,并触及作者的精神和思想,以此反思生活,观照内心。

朝闻道

《球状闪电》的开篇就抛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美妙人生的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东西。 人生苦短,尤其是在热爱的事物面前,我们与朝生暮死的蜉蝣并无二致。 我迷上了画画,虽然知道自己成不了梵高,这正是书中一个个为球状闪电着迷、献身的凡人的写照,有时你飞到了头,却发现还不如中间掉下来。理想主义的献身很可悲,但因热爱到极致,为之燃烧生命亦无悔。

这大概就是刘慈欣本人奉为圭臬的信念。据说刘慈欣曾因右肋下方剧痛怀疑自己得了肝癌,过于内敛的他没去医院也没跟任何人说,而是咬牙忍痛创作了《球状闪电》,作为遗作。小说写完后去检查了才知道只是小病。我想,刘慈欣为写作、为科幻倾注了心血,更寄托了灵魂。朝闻道,夕死可矣,用生命追求所爱,也不失为一种终极的幸福。

华枝春满

如果说刘慈欣对生的思考有一些苦涩,那么他对死亡的思考反而有一点甜味,仿佛那是无限的圆满、心灵的归宿。非常喜欢结尾的想象,那不仅是对开头和书中一些灵异现象的温暖的解释,更有一种悠远的禅意,带着科学的美感。笔迹、香气、蓝玫瑰存在着一个世界,在你观察时坍缩,你无法真切感受,但它存在,是一种慰藉、一种希望我以后再也没有看到蓝色玫瑰,但知道它在那里就够了,它是一朵我只能用心来看的花。

刘慈欣从量子力学的角度比喻,人的死亡过程就是由一个强观察者变成弱观察者再变为非观察者的过程,变成弱观察者时,玫瑰的概率云向毁灭态的坍缩速度就会慢一些,就有希望()看到它;走到人生的尽头,所有的知性和记忆都消失在过去的深渊中,又回到童年纯真的感觉和梦幻之中,便能见量子玫瑰的微笑。这种无知无觉又自由自在的状态,也许无限趋近于弘一法师华枝春满,天心月圆的形容吧。

读完《球状闪电》,爱因斯坦的名言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作为一个凡人,从某种角度而言,生活就是日复一日的重复,这种重复像钟摆的机械运动,缺乏源自内心的动力。可是当我们乘着科幻之翼,抽离了现实世界,反思并展望,才发现,生命即使渺小,亦有可为,死亡虽然可怖,但也圆满。

菊与刀读后感书评大全


《菊与刀》是一部由美国作家鲁思本尼迪克特著作的书籍,该书主要讲述了日本的刀文化,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不谈对日本人的仇视,也不谈日本泡沫经济

后的衰落。

我们谈一谈尊严两个字。

尊严(Sanctity):用有道翻译的时候注释说:圣洁,神圣不可侵犯。在新华字典中的注解是权力和人格被尊重。

我觉得日本这个能拿刨腹自尽来证明自己的民族,肯定适应于第一种解释。 说老实话,我欣赏那种已经被饿到头脑发昏,却还能叼着牙签,揉着肚子,说吃的好饱、或者被别人痛揍了一顿以后还说我并没有被动挨打,我只不过把敌人吸引过来了而已。 别误会,不是欣赏那个被人痛揍了一顿却还叼着牙签的武士。 是底下那群具有包容心、懂得尊重、懂得不去侵犯别人的尊严,给予鼓励,给予信任的日本群众。

还记得有一个说偷不叫偷而叫窃、茴香豆有四种写法的孔乙己吗?在我们以仁为一切检验标准的中国、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也许在破落的寺庙里郁郁逝去是他唯一的归宿了吧。但我不觉得孔乙己是可悲的,也不觉得他是读书读到呆板的人,反而我觉得他是一个有仪式感的人。让我觉得可悲的,是那些杀死孔乙己灵魂的讥笑者。 当一个人圣洁、不可侵犯的尊严被一群人掖揄嘲弄的在脚底下肆意践踏之后再还给他,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但没有办法,毕竟中国历经了五千年的封建时代,封建制度最擅长的就是把群众愚化。毕竟群众又不需要思考什么。正如古斯塔夫?庞勒在《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群众随时准备推翻弱者,但是对强权俯首称臣。 讥笑是他们最好的武器,懦弱是他们最好的保护伞。

所以,开学第一课我已经想好给学校里的小屁孩上什么了。虽然改变观念很难,但最可怕的不是难以去改变,最可怕的是作为师长而不自知。谁都不想看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在讥笑声中耷拢下了脑袋,而沉默。

我很佩服日本民族能把享受肉体和精神上的乐趣与现实生活划分的如此泾渭分明。对,而且不是那种通过从小的训练得到的那种自我约束。 鲁恩?本尼迪克特有在书中提到美国从小培养自我约束能力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的美国民众。

日本民众好像是在自我约束中找到了乐趣,文中有一个和中国民众对比的范例,我觉得很生动形象。与中国人不同,他们不会把自己迷恋的女人纳为小妾,他们觉得如果那么做了,便是把生活中本应隔开的两个领域混淆在了一起。

他们坚决的遵从开始一种享受,就会放弃另一种。所以也就不会在一种行为转向另一种的过程中付出很沉重的心理代价。

这样也就很好解释二战后日本为什么会没有因为战争失利而受到很沉重的影响,继而快速发展。

日本民族不是《小王子》里王子遇到的那个会因为喝酒而让他感到愧疚,但为了消除那份愧疚继续喝酒的醉鬼。

我喜欢鲁恩?本尼迪克特在开篇用的那一大段排比。 也不知道是不是译者的功劳。

极度好战又极度温和、

极度黩武又极度爱美、

极度粗鲁傲慢而又极度彬彬有礼、

极度死板而又极度灵活、

极度恭顺而又极度讨厌被使唤、

极度忠诚而又极度反叛、

极度勇敢而又极度胆小、

极度保守而又极度喜欢新事物、

像极了一个心中有只猛虎却在角落细嗅刚盛开蔷薇的武士。

家人对日本民族与国家感兴趣,正巧就在书店看到了这本被很多人奉为圭臬的日本文化书。虽然时代久远,不妨拿来看看。读此书,尤其作为中国人,应该认清一些事实。作者是被美国政府委托研究其二战中的对手,故本书自然会有政府白皮书的感觉。而作为交战国,作者不可能到日本本土研究,日本文化也并非作者的专攻。加之本书著于七十年前,不论是日美文化,还是社会学观点,都与今日大不一样。这些原因,让今天的我们,就像拿着一把大洋彼岸的古西洋镜,去看我们的比邻。如果能够有这样的宽容与思辨性,便会发现,此书确实切中要害地展现了这个国家文化中的特色。

各就其位的世界观,义务与义理的差别,与耻感文化,是本书对日本文化概括出来的三大特色。相比文中其他对于人情与家庭关系的分析,这三点对于日本文化的观察可谓鞭辟入里。与此同时,虽然作者多次强调这些特点日本文化的独特性,作为国人,很难不从中看到我们这个民族,身边人,乃至自己的影子。礼与位的描述不但巩固了我对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的认识,也联想到寄宿大阪时主人家难以察觉的家庭观念与表现。而义理这一概念的描述,重铸了我对去年看《德川家康》中家康重义理的观念的认识;义理与义务的泾渭分明,令人对很多日本文化中的张扬的矛盾性茅塞顿开。耻感文化,则令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哪怕它是深埋在现代道德荣誉观与多年美国教育背后。对于耻感文化的客观存在,应该同时承认其益处弊端,然而结合自身,不能不让我对它多一分警惕。

评价:4,这一日本文化研究的经典虽然有其局限,但是绝对有其过人之处。相比前半段,后半段内容对于今日日本似乎借鉴意义不大了。

惊叹于本尼迪克特没有去过日本,但从大量日本书籍、史料中,透过表象,深入其内,以内部视角对日本风俗、德行、文化、信仰加以理解与剖析,为读者了解异文化价值提供了生动、鲜活的行为呈现,其鞭辟入里的分析,以论据证明论点,为我们打开了初步了解日本的大门,是一本具有启迪性、反思性的好书!

最为欣赏的是日本人自我负责的精神美德。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对自己的体锈负责。这一比喻把身体比做刀,正如配刀人要负责保持刀的闪亮,每个人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必须承认并接受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自然后果,无论是因为自身的弱点、缺乏韧性还是徒劳无功。在日本的意义上,刀不再是攻击性的象征,而是理想中自我负责的人的比喻。

战败后的日本人以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接受了失败,正确认识到曾经军事强国的政策是导致失败的直接原因,既然错了,马上改弦易张,正视现实,开始了自治与自救图强。

日本吸收了中国的古代文化,其行为处处可见与中国雷同之处,但日本文化又完全区别于中国。他们在对待婴儿采取最大程度的自由与纵容,婴儿期一过,限制就渐渐多了起来,各种规矩、要求束缚了人的自由与自主,而当日本人进入老年后,又几乎可以像孩子一样不受廉耻的约束。

这种育儿方式及人民培养机制,造就了日本人典型的双重性性格,使他们既非常礼貌周到却又粗野蛮横;其民众冥顽不化却又能迅速适应最激进的创新;日本人本性柔弱却不喜欢顺从上级指挥;他们忠诚慷慨却又阴险奸诈,睚眦必报;他们英勇却又怯懦;他们的行为多半为了面子却又有着真正的良心;他们军纪如铁,士兵又时常不服管教甚至无视军令;这个民族积极地学习西方新知识,同时却又狂热地守旧。

《菊与刀》使我最大的收获是,任何个人、组织、国家的行为皆由其文化背景、自然生态、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等等诸多方面的文化习性所养成,其文明程度及劣根性表现亦由内部积累所产生。一定要暂时摒弃自己的行为依据,尽量避免以己度人,深入其内,了解其人的思维和情绪习惯及表现出来的形式,才能客观、公正与智慧!

日本人的世界观是横向的,分为不同的世界,不通过整体个性评判同伴,会明确指出一个人行为的不足之处,会明确告诉他在哪个特殊领域违反了准则。

日本人拥有毫无精神负担地转变自己行为的能力。

日本人使用真诚的一个基本含义就是,热情地遵循日本道德准则和日本精神所指引的道路。真诚这个词常用来赞扬不追逐私利的人。

日本人对感观享乐宽容,喜欢洗热水澡,喜欢睡觉。

日本人强调羞耻感,刀不是进攻的象征,是理想和勇于自我负责的比喻。

日本人把遵循等级制度视为体面,讲究各得其所。

日本人小心翼翼,怕附上恩情债,执意洗刷污名。

现在的日本人把军国主义视为已熄灭的光。他们还讲注视,军国主义在世界其他国家是否也已失败。倘若没有,日本恐怕会重新燃起其好战的热情,并表明日本将能大显身手;如果军国主义在其他国家也失败了,日本则将证明,它深切地汲取了教训,即帝国主义的侵略企图绝不是走向荣誉的道路。

描写的日本不适合现在的日本了,有些传统和守旧,不像是现代生活的道德观;对比的中国也不适用现在的中国,没有那么多仁义道德。

??豆瓣为什么这么难用了,换行空格都这么费劲。

话剧《香水》观后感


话剧《香水》观后感

4月17日晚,我去宁波逸夫剧院观看了由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演出的话剧《香水》。剧情既浪漫又纠结,看似简单又深含哲理。

着名影视明星童蕾出演女主角,刘鹏、徐漫和一名外国人分别出演另外三个角色,这么两对男女组成的一台戏,居然把当今年轻人的爱情、婚姻故事演绎得跌宕起伏。从观众的笑声中、掌声中、悄悄的评论中,你能感受到观众的反响是良好的,这让人感到舞台艺术的“高深莫测”、意味深长。

这部话剧的主创者也许是针对当前年轻人对婚恋这个大问题的迷茫、轻率等严重现象的一个思考,试图作一些正面引导,其创作思想有现实基础,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能否得到大多数观众的认同。

从大门内外两辆奥迪轿车和两位美丽的汽车模特和大大的广告牌上“中基奥迪之夜”来看,这出戏是完全商业运作模式。我观察了一下,演员只四人,布景很简单,其投入是很低的。观众席楼下的上座率约有80%,楼上后四排基本没人,我分析后四排是没卖,楼上的上座率约是30%,在当前话剧不很景气的状况下,能有这样的成绩是相当成功了。

祝贺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演出的话剧《香水》取得良好成绩!

异类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异类》是()一部由加拿大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书中讲述了作者通过对一些成功人士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关于成功的方法。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请认清现实,成功除了个人的不懈努力外,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

《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看书名会误以为这本书要揭示某项成功秘籍,可能是我太笨,没有get到任何一个 只要这么做你就能成功 的观点,相反,第一感觉,这是一本反成功学的书。因为书的本意只是换个角度审视成功背后的规律,但这些规律大部分是天注定,根本不可能通过个人努力来改变。

举个例子,你能改变自己的出生年月、家庭、社会环境吗?不可能?很不幸,那恰恰是影响你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

影响成功的5个要素

本书开篇就以加拿大冰球队选拔为例,那些天才球星们,大多出生于1-3月,因为这个国家的冰球队员招募年龄是按每年1月1日划分的,所以同年1月出生的孩子要6月以后出生的要多了半年的发育期,他们总日常训练中会有一些微弱的体能优势,从而让教练更关注他们,得到更多训练和指导机会,球技得到进一步提升,又进一步获得关注,如此反复:优势 = 机会 = 更好的优势 = 更好的机会。

所以,一个人一开始的势能,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微弱优势,让他在每次决绝种胜出,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进一步把他塑造得更强。

就好比在中国小学入学年龄是9月1日前,那么理论上来说生日是9月1日后的孩子只能等到次年(真实年纪7岁时)入学,相比于班里大部分6岁的儿童来说,他的智力、体能都会更突出,从而成绩会更好,好成绩会得到老师更多关注,从而有更多提高自我的机会,与班里其他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公司也一样,刚入职时,比别人多一点点的势能,是你日后更高成就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家庭因素主要有两方面,先天遗传(智力)和后天培养。

智力优势是有极限的,并非越高越好,和身高一样,女孩喜欢高个子男孩那2米怎么样?恐怕没几个女孩能接受吧。所以高智商是优势,但太高了并不一定有用。诺贝尔奖得主并非都是天才,相反他们智力水平不如天才,但是在人际关系、想象力、创造力、思维跳跃方面要更突出,而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才是获得成果的关键。

所以,能够比大部分人聪明,这就足够了,非要比所有人都聪明,其实对成功的意义不大。同时,有一个聪明的脑袋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你生在一个糟糕的家庭,这颗智慧大脑很可能就此埋没。

良好富裕的家庭环境,在孩子的教育上更倾向于协同培养,深度参与到孩子的教育成长当中,从孩子的身体到心理全面培育。相反,贫穷家庭,家长对待孩子基本是高度一致的散养,认为教育就是校方的事情,他们工作太忙了,没空关注孩子的成长。这种环境下的孩子,会变得封闭,表现欲不强。所以一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心智成长,他的家庭如何栽培,几乎取到决定性的作用。

书中讲了一个天才陨落的故事,一个智商190的天才儿童(爱因斯坦160),从小活在母亲改嫁(4次)、家暴、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环境下,上学、打工、社会体制的遭遇都对他的成长极为不利。他从小就不能获得自我表达的机会,长大了便不能很好的融入社会,终日守着农场,碌碌无为,而他自己也习惯了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机遇分为两种:偶然的运气和时代的机会。

偶然的运气包括关键时刻贵人相助、名额刚好多处一个而且给了你、一次意外致使你更好的完成某事等等,个别人在特殊时刻遇上的好事。

而时代的机会包括某个行业的崛起、国家高速发展、某种体制改革等等,在特殊年代特殊地点出生的人所遇上的好事。

机遇对于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成功的企业家背后,其实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历史契机,而不单单是他们回忆中的那些艰苦岁月。

文化影响可能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个成功因素,因为它太习以为常了。 就像犹太人会经商,江浙沪人更懂得做生意,这是民族/地区文化影响的典型。一个人生来看到,同学、朋友、亲戚等都在从事类似活动,而从小被灌输的道德价值观等也会迫使他走向类似的道路。在这些人眼里,走南闯北才是天经地义的,我在家乡朝九晚五反而被当作不务正业。

再如,为什么中国学生数学更好,因为中文对数字的发音更简短 6 0 8 5 7 3 6 ,随便7个数字对应中文是7个发音,而英语的话前两个数字就占了6个发音,能比么?再有, 3/5 这个数,中文念五分之三,而英文念做三个五分之一??。所以数学方面,美国学生先天就弱于中国。

另外,中国常年稻米耕种的历史,让这个国家乃至整个亚洲圈,都认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互帮互助等勤劳、和睦相处的文化思想。在农耕时代,中国农民每年的劳作时间差不多是西方游牧民族的三倍。所以到西方的亚洲留学生只需要正常作息,就能让老外感叹:他们太用功了!老外眼里亚洲学生几乎就等于好学生。

10000小时定律,当你专注在某个行业或领域持续实践一万小时以上,你就会成为该行业的专家。但需要注意一点,这里的勤奋更多来自于实践者自身的兴趣,驱使他全情投入。

比尔盖茨、甲壳虫乐队、冰球队明星球员、著名律师,在他们成名之前,务必要明白,他们早就通过超乎常人的苛刻,把自己打造成了该领域的专家。

书中还说了个有趣的例子,很多音乐家们,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天才。但实际情况是,那些天才音乐家背后往往是一个相对富裕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让他们在成年后都不用工作,专注练习音乐。总之,相比于二流音乐家而言,一流的才子其实是因为他们的练习时间要比常人多太多了。

综上

比尔盖茨、马化腾、马云这些巨头的成功背后,他们的艰难岁月、吃苦耐劳这些毋庸置疑,但没有他们的中产家庭、学校经历、公司或者一系列从业经历,没有那一个个机缘巧合,一次次雪中送炭,如果计算机时代早或晚到来几年,情况将完全不同。

这里所说的不成功,并非一无是处,其实现在很多企业内,80后几乎都是中坚力量,担任中高层角色。这里的不成功是指,80后这一代人内几乎没出现什么著名的、数一数二的行业领军人物或企业家。

从如今火热的互联网行业来看,不论BAT还是排名前十的企业中,80后创始人能占几席?更有意思的是,行业巨头们几乎都属于65-75年之间,尤其是70前后。为什么?

其实异类这本书揭示了背后的奥秘,95年中国互联网兴起,2000年互联网井喷,2010年移动互联网爆发。然后95年的他们还在上中学,2000年的他们还在上大学,2010年的他们发现市场造就被巨头瓜分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是80后。

东霓读后感书评范文


《东霓》是一部由笛安著作的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形容去描述我看完书的感觉。但是打完这这字之后,这种感觉出现了,就是,我喜欢雪,所以我会去触碰它,可是我碰到他的瞬间它就化了,然后和着雪下的泥垢得意的粘在我的手上,我用力甩,却只能拉下一道更长的黑。

这是我第一次读完一本书,没有喜欢谁,也没有讨厌谁。奇怪却又不奇怪,因为他们每个都是人,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品质的载体。所以当东霓回忆起小时候自己嫉妒仇恨般的折磨西决的时候,我没有多瞧不起她。这不就是人么?见不得谁比自己好,一旦身边有个人拥有了大部分自己往而不得的东西,就巴不得哪天有一场灾难他彻底碾碎,然后自欺欺人的同情感慨。我突然想到以前有个老师对着我们说,你们别好朋友好朋友整天挂在嘴边亲亲密密的聊个没完,某天对方突然发迹优秀过你,那个在心里下诅咒画圈圈的人就是你。所以,有那点说闲话的时间不如好好学习

东霓啊热情勇敢自私势力连自己的孩子都会利用来达成拥有金钱的途径。

西决啊温和沉静总是一副把自己的利益搁置一边他人优先的的模样。

一个自私自利,一个道貌岸然。

一个敢爱敢恨,一个温厚良善。

这不就是人?只不过,我一个读惯了江湖侠义儿女情长的人,突然有点适应不了这样一下透析人心。人心总不是一个能直视的东西。再玲珑剔透的心也有细碎灰尘,这不就是人无完人。

自我主义的瞧不起处处和善的,处处和善的看不起自我主义的。总是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有自己的态度。每个人必经都是个体,活法不同。

我们天生会善良会同情会友好也会仇恨会嫉妒会冷漠,只不过,这些特性在你的生长环境和周遭的生活里有的被释放了成了你鲜明的个性,有的被压制了可能在你的品行里只能郁郁终生。活成什么样的人还是得靠自己选择。就像是出轨,争论不休的问题下有这样的回复有钱了,谁还不想要更好的女人,男人一辈子不就是图钱和女人。所以再美的爱情,在低语的少年和浅笑的少女沉沉坠入历史以后,柴米油盐折磨着两个当初决心爱一辈子的灵魂。女孩感叹:原来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男孩感叹:当初拼死拼活追回家的红玫瑰,久了也就是墙上的蚊子血罢了。

所以,出轨。

然后再理直气壮的告诉众人,她(他)是我久违了的爱情,是我一直期盼的着的激情。

都是什么屁话。

变心是本性,忠诚是选择。

你是人,自私,可是,你是人,自律。

当你忠诚的发誓说要无论疾病终老都要爱对方一辈子的诺言,在你厌烦了只面对一个人的生活想刺激浪漫满足自己虚荣的欲望的时候分文不值。

所以不要说什么诱惑,抵抗不住的才是诱惑,能抵抗住的哪里存在诱惑?只不过选择不同,最终导致的行为让你本身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变的泾渭分明。从此这个人就被这样的品行定型,迎来诟病。

所以,做什么样的人都是自己选择,什么样的因果也都自己受着。要我说,与其自己选择,不如走一条更好的路,适合自己的,也对得起别人的。

这本书是握在高三的时候看的 如今时间过得很快 已经快有7年的时间

时间过得很快 当时初读还记得是最小说上每期连载 因为之前看过西决 这个连载的作品 更让我期待 以女性的身份去描述 感觉把人物的性格刻画的更饱满

不记得所有的片段了 只是有很多细碎的片段 让我能回忆起来

还记得微信之前把朋友圈删光过 如今残留的前几张就有一句是东霓里的话

带着玫瑰上战场

每个作品都不是尽善尽美的 但是这本书是当初我看了好几遍 还借出去给同学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书

它代表着我青春青涩时候的记忆

一个关于我年少时候的回忆

笛安得第一部小说,莫名觉得与小四的笔风有点像,矫情,喜欢用很激烈的场面去描述一些根本可以避免的事情,这种为了矛盾而激烈的文笔本就不是我的最爱。

有人说成长就是表面风平浪静,内心波涛汹涌。

而东霓,明显不是一个成年人。

东霓特别像中学时期的我们,一样的偏执,骄傲,自以为很聪明其实很蠢。

可是我们还能活的温暖些,更开心些。

东霓没有,这个拥有很多东西的人仿佛是一个乞丐,从内心深处就是贫穷的。

拥有的东西都要亲手一点点的毁掉,然后变成一个人在舔伤口。这种小学生的行为,真的不想接受。

总觉得一个经历很多事情的人,应该是睿智的。生存还是毁灭?这两种选择都太极端了,应该还有个中间态,叫做默不作声的生活。

劲爆的冲突场面是读起来很爽,之后什么都没有剩下,就像是为了一时的舒坦就炸毁了一座大厦,之后想想为什么这样做,没什么原因,只是想要这样做而已。淡薄的逻辑感~

似乎每个人都能激起东霓的厌恶与嫌弃,别人的一句有意无意的话都能伤害到你。东霓总是能找到人去安慰自己,譬如三叔、三婶、西决。甚至是雪碧。

东霓羡慕南音,上帝给了她太多的东西,甚至在得知三叔的病情好转之后的那种不畅快的感觉。尼玛。都让我感觉这是一个可怕的人,她太善妒,进攻力又强。每个场面都是由她先开始开枪,然后手榴弹、机关枪扫射,坦克上场。等大家都半死不活了,东霓开始后悔了。真的是很幼稚~

如果身边真的有这样的一个人,真的会过的很艰难~

最近得来空闲,翻了翻笛安的书。

前些年看过她的《西决》,还曾觉得她的书带有现实主义的味道,和某四矫情造作的词藻堆砌略有不同。近来看,笛安的价值观是病态的,同类打着青春文学旗号的作品也是病态的。

笛安笔下塑造的每个三十岁以上的人物 都不约而同地有着十五岁的情商和八岁的讨嫌。不仅脱离现实,更是达到幻想主义的最高境界来自意乱情迷少女的极致意淫主义(不存在的,只是一种形容)。看完《我的大叔》里那对沉默的夫妻、再伤心难过也要忍着眼泪 只对孩子们笑的老母亲。既然懂你眼神里的悲哀,我绝不打扰你、不多过问、不戳穿、不伤害。对比笛安笔下因为愤怒而耍泼的东霓、揭穿弟弟不是亲生的 只是因为自己在气头上这样的三观,我希望和谐社会为避免青少年效仿,请勿再宣扬了。

很想总结一下东霓的三观:我很不幸可是问题不在我,是我命不好,是我身边的傻子太多了。我有家暴且想掐死我的父母,妹妹偷我文件背叛我,老公强奸我让我生娃所以娃有病。但是我才不反思自己呢,我要继续我行我素,想打谁就打谁,想骂就骂咯。还有我的傻弟弟是不会抛下我的,就算我虐他虐他再虐他,他也只会冲我笑。

现实生活中,正常家庭里的正常成年人是不会这么做的,也不会轻易对家人放狠话。别人怎么样伤害我、我怎么样伤害别人都无所谓。我不会碰我的家人伤疤,你也不要碰。这是底线。

综上,我只想说,笛安啊,你真不像个有着正经三观的八零后。

其实这并不是一本很容易读下去的小说。

但这仍然是一部好的小说,有意思,能让人思考。

不过我想,人之所以那么累,大概就是想要索取的太多,想要付出的太少吧。东霓,看起来咄咄逼人,什么都想要,实际上,她只是因为自身一无所有,为自己的无能所感到愤怒吧。

东霓不是没有感情,而是一个太过于追求感情的人。

其实三叔和三婶,并不是一个有爱的家庭,起码不是她心中的爱,她自己的爸爸妈妈那样为了爱一个人一直纠缠,和歇斯底里,才是浓烈的爱,可是世界上,大家眼中生活的好的,往往是那些知道生活的种种不如人意,但还是坚持着活下去的人,如三叔三婶,如陈嫣。其实真正不适合这样家庭的人,应该是陈嫣,因为她是真正只想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一切并努力争取的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陈嫣和三叔三婶很多,但是西决和东霓很少。

因为西决所爱的,恰是东霓这样鲜活浓烈充满悲剧色彩的女烈士,他们的生活是由具体的人,和具体的情感组成的,而陈嫣他们的世界就是单纯的生活本身。所以,得不到心中的感情寄托,东霓会崩溃,但是即使没有西决,陈嫣会有小叔,没有小叔,她也会找另一个儒雅温和的男子共度一生,在他们的眼中,只是换了一个生活的同伴而已,不痛不痒。

这个世界,由于西决东霓这样的人存在,才有了温暖,但是这个世界,充满了陈嫣这样的普通人才变得热闹。

你们的灵魂,是东霓,还是陈嫣呢?

白说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白说》是一部由白岩松著作的书籍,相信很多网友都对白岩松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作者在书中主要通过对与公众的交流的总结来反映了作者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读者的心灵净化有着启迪作用。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去年双十一淘来的书,今年才打开看,这么好的书,有迟看了一年的遗憾。

每一本书打开看时,都觉得我与它相遇太晚了。没在最美的年华遇到它,遇到它成就了我最好的岁月。与书的相遇总有这样遇见情人般的感觉。

《白说》是白岩松的演讲稿汇编。之前看过的《看见》,是柴静采访汇编。他们都是新闻人,都是媒体人,他们都曾在央视工作,所以他们有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层面,一样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对人文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所以他们集结成书,和他们的名气一样成了畅销书。演讲稿的特点就是比较能振奋人心,传播正能量。这本书也不例外,很多观念思想都是非常大众,接地气的。而且与时俱进。值得一读。

全书归类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方面,表述了作者的一些观念和看法。

作者说,幸福就象黄金,没有完全的纯度,只有无限接近纯度。是人,人无完人,就没有完美的幸福。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事事如意,一帆丰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经历点波折。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心境非常糟糕。干什么都静不下心来,烦燥、焦虑、悲伤。常听的一首歌词里有一句就是:心若平静,才会快乐。深有体会。而白岩松在这本书中也是这样写得。我相信,无论谁,不平静,都不会幸福。所以,只有静下心来,你可能喝出茶的滋味,才能品出酒的醇香,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才能尝出食物的美味,才能听出音乐的优美。只有静下心来,你才能热爱生活,才能真正的感觉到幸福所在。

有一种情趣是有闲、有钱才可以培养出来的。如我们常说的小资情调,那得要多钱和时间去营造氛围。如果光有钱,没有时间去感受。也是没有的,如果有的是时间,而没有钱那也是不可能有小资情调的。我身边就有大把有钱人,整天忙得不知道享受一下生活的。我有时都觉得他们赚那么多钱完全没有意义。我的邻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在守着店,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赚了钱干什么?都没有时间去花。只能给银行创收。

所以我觉得人生是该做一点没用的事儿。比如读诗没用,但是读诗可以让人更透彻的理解人生。读书似乎也没用,谁的书又是白读的呢?

作者说:有更多的闲,是一个人与一个社会进步与健康的标志。特别赞同。

通常,我们都说喜欢读什么书,不喜欢读什么书。然而作者却说,读书要包容,读你不喜欢读的书,才是打开自己的思路,才能拓展自己的思维。

他这是对学生来说的,学生当然不能偏课了,要广泛的接受和吸纳知识。不过,对于成年人,就没有这么多要求了,俗话说,术业有专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总是要研究一个方面的知识体系。

作者说:歌词容不下的人生况味都在音乐里。

以前我只听歌,从来不听音乐。后来,所有的歌都不想听的时候,就开始听音乐了。刚开始会在看书和喝茶的时候放音乐来听,充耳不闻要。根本就可以两不干扰。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在听音乐的时候不能专心的看书了,连喝茶都喝不出滋味了。我的思想会被音乐带走。会跑毛。才明白,原来以前是听不懂,或者是音乐没有引起我的思想共鸣。而现在无论什么音乐放一段,我都只能专心听。

女儿画画的时候一直都是戴着耳机听音乐的。当我发现我被音乐带走思想之后。我坚持再不支持女儿绘画的时候听音乐。难怪她的画一直没有大长进呢,原来()是音乐分心了。她没有动用脑子构思绘画,只少是专注度不够。

所以音乐也是一种信仰。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来源于观察力,如果一个人对生活对事物缺乏观察力,就不会发现细节问题,没有细节就没有说服力。也不能感动别人。

而我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细节,比如一朵花如何写出它的细节处,我就写不出来。更写不出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

作者写得是传媒人,但是,细节对于写作的人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细节描写的文章读起来就非常有吸引力。

因为本书作者是媒体人,自然都是以媒体人的一面为出发点的,多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对于新媒体写作者也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一本演讲稿汇集。而且有些观点已经有人拿来写新媒体公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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