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枪挑紫金冠读后感800字

枪挑紫金冠读后感800字

枪挑小梁王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枪挑小梁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岳飞是北宋时的河南人。在岳飞七岁时,他的母亲给他几分银子,让岳飞去买纸和笔,学习读书写字。但是岳飞却折了几根柳枝,挖了很多沙子回来。原来他是用树枝当笔,在沙子上写字,这样就可以把钱省下来了。

后来,岳飞拜了周侗为义父。岳飞跟他学习了很多知识,还学会了功夫。他参加科举考试,又考中了举人。大家都很佩服岳飞,愿意和他交朋友。岳飞结识了更多的好汉,大家一起去考武状元,遇到了大坏人小梁王。

小梁王也想当武状元,还想用钱买通考官。作文岳飞和小梁王先比试写文章,岳飞赢了。然后他们俩进行比武,还写了生死文书,接着来到校场比试,岳飞起先是不还手,小梁王不停的挥刀砍向岳飞,最后岳飞只是轻轻一挑,就结束了小梁王的性命。

一个人要能文能武,才是最棒的。现在的我们也要能文能武。文就是让我们学习知识,用知识发明创造;武就是让我们坚持锻炼,身强体壮。我们不但要学习好,也要体育好!我也要做最棒的!

我要努力!我要坚持!我要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到最高点再张开翅膀往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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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绝地枪王》读后感


说起抗日战争的电视剧,我看过许多,比如:枪花,枪火,英雄使命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就是《绝地枪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抗日时期,一位生活在丛林里的萨满猎人逐渐成长为一位令鬼子闻风丧胆的枪王。

日本鬼子实在是太可恶了,不但不守承诺,还炮轰了白家村,使白家村前面的空地变成了万人坑,遍地尸首惨不忍睹!还用我们几十万人来做实验品,利用完之后就直接灭口,他们太惨忍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用所有的纸都诉说不完他们的罪恶。好在我们中华人民没有丝毫的畏惧,他们英勇顽强,不畏牺牲,他们具有坚决抗日的斗争精神。

虽然剧中的傅兰身上流着一半日本人的血,还做了对不起共产党的事,可她不也是中国人吗?只要是中国人,我们就要团结一致,永不放弃,想一想,那些牺牲过的人: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济南惨案等等。死了多少的人啊!

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是那些抗日英雄,如果没有那些人,我们现在不会那么幸福,所以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断魂枪》读后感


《断魂枪》读后感


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文章从这样一个看似模糊,其实非常清晰的镜头开始,这是一个冷却了的江湖的故事。神枪沙子龙听着快枪的响彻,火车汽笛的呜咽,终于明白自己的镖局已不再适应时代了,于是只好撤换招牌,养养楼鸽,看看《封神》,就连身上的肉也放松了。可就在无聊的生活中,他的大伙计王三胜在土地庙卖艺栽了跟头,被一个干巴老者接连将枪打落在地。这老者姓孙,为了学得沙子龙的绝学“五虎断魂枪”,尽力展示自己的武功功底,想会会神枪沙子龙,却没想到沙子龙见了孙武者,即不论武也不授艺,甚至连句江湖“硬话”都未吐露出口。气得王三胜从此再也不吹捧沙老师某时某地一拳砸倒一条牛的壮举。孙老者也在“不传”的肯定回答中“拉腿就走”,连茶也不肯喝一口。到了夜深人静,沙子龙关好院门,一起把六十四枪刺下来,手握凉滑枪身,仰望夜幕,微微一笑:“不传,不传”。这个故事中的人物个个性格鲜明,使人脑中有种强烈的画面冲击,本以为还有所谓的“之后”“然后”,没想到刚刚开头的精彩,却才夜色的凄凉中嘎然而止,真叫人心有不甘。
老舍先生的这篇《断魂枪》创作于近代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殖民地社会的历史阶段。老舍先生出身在贫寒的满族家庭,从小熟悉城市底层社会,他结交的朋友中有拉牛的,练拳的,卖唱的,其中有许多职业拳师,象太极门的,形意门的,查拳门的,扑虎门的等等。这就是为什么老舍先生笔下的江湖人物是如此的栩栩如生,血肉丰满,让人看了以后就好像活在那个鲜明的时代人物身边,好像自己也是崇拜“神枪沙”的武林中人。
沙子龙“利落,短瘦,硬棒,两眼明的像霜夜的大星”。二十年来,他那套“五虎短魂枪”,在西北的荒林野店出尽风头,从未遇见过对手,即使没有详细的描写那传奇的江湖故事,但也可以想到当年他是如何的叱咤风云。可是,当帝国主义的大炮轰开中国的大门,火车驶向中国大地,快枪取代了大刀的时候,物质的存在早已决定了一个人的意识。神枪沙的性格也完全转变了:“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从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了。”苍天弄人,武林高手成了客栈老板,他对自己的未来似乎已经绝望。对孙老者客气接待,管吃喝还送盘缠,有着江湖中人的那股义气劲儿,但是关于比武授艺却铁了心,坚决不传。想必他在大半辈子的浪迹江湖中,虽然身上受过伤,甚至在死亡线上徘徊过,但依旧勇于在刀光剑影中挺身向前。现在,却真正看到了事实生活的残酷,这种生命的戏虐让精神的沙子龙也干枯了,宁愿让自己的绝学伴着自己进棺材。
血雨腥风早已是过去,五虎断魂枪也只是上一时代的古董了。这种时代文化的逝去,代表了什么?
在短短五千字的描写中,一切都非常明显。火车代替了马帮,快枪代替了神枪,封建帝国的黄金时代已经如春水一般,东流逝去了。沙子龙握紧凉滑的枪杆,一枪斩断了自己的情思,不愧是“断魂”之枪。他的精明就在于用生命的惊变体会到什么是伤一代的残物。月色的凄凉告诉他,放开自己心中的一份情结,也就是对时代的一种报答了。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一)

读完《阿挑历险记》以后,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挑食会造成什么后果。

这篇文章里说阿挑是个挑食的小男孩。第一次,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他就变成了鱼。

他本想从窗户跳出去玩的,可是一只猫把他叨走了。他就在喊救命啊!正好被农夫听见了,好心的农夫就把他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他又变回了小男孩。可是,他还是什么都不吃,只吃鸡肉,他就变成了一只鸡。

他一直走啊走。正巧,被一只饿得肚子咕咕叫的狼盯上了。阿挑一直跑啊跑,躲到了山洞里。晚上,一群野兽在叫。他很害怕,就叫救命啊!救命啊!这正好被猎人听见了,好心的猎人把他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阿挑以变回小男孩了。可是,他还什么菜都不吃,只吃猪肉人,他就变成了一头小黑猪。

他一直走啊走,走到了沙漠。阿挑又累又饿,快要倒下的时候,阿挑正好看见一位牧人骑着骆驼向这边过来。阿挑就大声喊救命啊!救命啊!牧人听到声音后就立刻赶了过去。好心的牧人把他送回了家。

回到家后,阿挑什么菜都吃,终于变成了又高又壮的小男孩。

朋友们,挑食会使我们营养不良,长不高,长不好,没精神,没力气,智力低。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挑食。我们要好好吸取阿挑的教训,要成为健康的祖国花朵。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二)

樊发稼爷爷写的《阿挑历险记》这本书里有许多关于小动物的故事,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小朋友们明白:动物、大自然和生命是多么的重要。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小猴比比请大夫》这篇故事。第一,用了许多好词好句;第二,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大人小孩都喜欢;第四,这篇故事又似励志故事,又似童话故事,又似寓言,三合一,我很欣赏。

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个山羊公公爱看书,也爱给小动物们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有一天,小猴比比听说山羊公公生病了,连忙猴急猴急的跑到猩猩大夫那儿去。一路上,他的胳膊被荆棘划破了,他无动于束,继续赶路;路边长满了比比最爱吃的红果子,他哪有心思采来吃啊!最后,他到了猩猩大夫家,他却不在。他去熊大夫家,也没熊。后来比比只好背了一大筐山羊公公最爱吃的嫩青草回去送给他。结果回去一看,山羊公公不好好的坐在那儿给大伙儿讲故事吗!

熊大夫和猩猩大夫也笑眯眯的坐在那儿听故事哩!比比一问小鹿玲玲才知道,原来是故事里面的山羊公公生病了呀!然后,玲玲把两位大夫请过来听故事了。

所以我们遇到事情要三思而后行。

但是比比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为了别人的事情,不顾自身;和如此关心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精神已经很难得了。

我要向比比学习,积极的帮助有需要的人,为超越自我迈进一步。故事中,虽然比比的胳膊被荆棘划破了,但他没有泄气,正如牛顿说的:跌倒了,爬起来这就是成功。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三)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枪锋》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枪锋》。这本书很好看,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如果没看过,那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枪锋是一名战士的代号,在军区雪豹特种大队,最优秀的狙击手。枪锋因为救战友雪狼而负伤,而后被淘汰出局,并吓到最基层连队当一名炊事班战士,枪锋是烈士的后代,本来可以享受到“关系”的照顾,但枪锋却从最基层的连队做起,种菜,偷偷训练,帮助战友,他依靠自己,用脚步丈量出自己的军旅奋斗历程。他从最底层的炊事班一员到最后折取军事比武佳冠,夺得国际军事大赛,然后回到了曾经的雪豹大队,完成了一名受伤特种兵重新锻造自我的传奇故事。

战友雪狼一直在雪豹大队等枪锋回来,因为枪锋救他负伤被淘汰,雪狼一直心存歉疚,面对集体和个人,雪狼和枪锋计较量又配合,等枪锋再次回到雪豹大队执行任务遇到危险,雪狼却挺身而出。

在围剿毒品犯罪团伙时,枪锋奉命进入边境线,任务完成的第二天,枪锋从人们视线当中神秘消失,而等待他出现的除了战友,还有和他共同执行过任务的一名年轻女干警……

听了我的介绍后,是不是也想看这本书呢?

读《断魂枪》有感


读《断魂枪》有感(一):英 雄 悲 歌

2014级汉语言文学专业 姜 营

小说将故事背景放在晚清,以"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这样一个看似模糊,却已经十分清晰的社会状况拉开序幕。在帝国主义的火枪利炮中,"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在这样的社会中,有一位名震西北,"没遇见过敌手"的"五虎断魂枪"的传承者———"神枪沙子龙".

昔日"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的沙子龙,没遇见过敌手,威震西北,可以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而这条枪与这套枪法,陪了他二十多年的时间,使他获得了"神枪沙子龙"的称号,这早已不同于一般的兵器,断魂枪有着自己的尊严,而这种尊严是体现在"野店荒林的威风"里,离开了这个,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是在"国术还没有被革命家与教育家所提倡"的时代中,断魂枪没必要传了,同时也无人可传。

断魂枪应该传给谁呢?是那些学了点武艺,就打着沙子龙徒弟的旗号,摆场子,出风头的一介武夫?如果传给了他们,断魂枪就只不过是赚掌声,得银子的花拳绣腿而已。这对于一个"夜晚要将断魂枪拿起"这样一个爱枪如命的人,他又如何舍得如此糟践呢!

孙老者,诚心求艺,但却不知武术有何用处,如果要传给他,他有断魂枪的"童子功"吗?在"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中,他又如何将断魂枪发扬光大呢?断魂枪的尊严又将如何继续保持呢?正是基于这样清醒的认识,沙子龙才会成为"撤换招牌,养养楼鸽,看看 《封神》,就连身上的肉也放松了"的清闲人。

但是"夜深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而在这叹声和微笑中,包含了对社会的无奈和绝望,又体现出一个英雄对于尊严的坚守和对于社会的反抗。

小说中的题记"生命是闹着玩的,事事显出如此,从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了。"这是沙子龙的无奈和绝望,也是他的坚守和自尊。

读《断魂枪》有感(二)

末路英雄,魂断长枪

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以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了。

-------题记

除了这篇《断魂枪》是清明放假回家读的,这一段时间读的文章都是在学校看完的,所以对这篇文章记忆犹新。记得那天天有点阴,我就站在书店把这一篇不算很长的小说一口气读完了。读完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心里很压抑,而且还有点悲凉,那时还没有考虑到上升至传统文化的高度,只是单纯的为沙子龙悲哀,为他那套在社会上已经没有用的,也即将失传的"五虎断魂枪"悲哀。

悲哀过后细细品味,曾经"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的沙子龙,在火车代替马帮,快枪代替神枪,炮声,镖旗,钢刀,口马逐渐消失的时代,把镖局改成了客栈,把身上的肉也放了。因为他明白在这样一个时代,曾经属于"他的世界已经被狂风吹走"了,行走于荒林野店里的豪放的事业一去不复返,江湖不再。

再留着镖局也是一种摆设,所以沙子龙作了最理智的判断,做出了最坚决的行动,为了不传给别人这套没用的枪法,他放了身上的肉,整天白天躺在床上看《封神榜》。可人们看到的只是沙子龙白天的情形,却不知在深夜他锁上大门,对着天上的群星一气刺出六十四枪的无奈。难道他不想让自己的枪法传下去吗?想,肯定想。可是在他心里已经认定这套枪法现在是无用的,既然是无用之功,当然无需留传下去。

不传绝学,不传后人,只在苍月下摸一把滑亮的枪。顺流而行,可至千里;若逆流而上,死守镖局,必将惨淡经营,无处立命,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生存智慧沙子龙做到了,而且做的坚决果断。可沙子龙走了一辈子镖,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下呢,他身上仍然有着一股义气。在外自称是他徒弟的人若在金钱上有困难,他都会慷慨解囊,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但就是有一条,不传枪法。

读完之后我也会有疑问,为什么沙子龙不去像别人一样把耍枪当做一种赚钱的手段,也就是在街上卖艺?后来看到他两次在群星下耍枪才顿悟,尽管在当今他的枪法没有用,但是这套枪曾经给他带来过无上的荣耀,他不容许任何人玷污它。或许沙子龙正是考虑到若把这套枪法传给别人,那些人保不定就会在大街上卖艺,做给那些围观的百姓看,顺便赚上几个钱,够每一天的吃饭钱。沙子龙是绝对不能容忍这曾经带给他威名和荣誉的"断魂枪"沦落到这种境地的,与其让它成为逗乐的玩意,倒不如让它和自己一起进棺材。

所以在孙老者两次用略带命令的口吻告诉沙子龙:"教给我那套枪。"后,沙子龙才说出:"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起入棺材。"看到这儿心里泛起一阵阵的悲凉,沙子龙这个末路英雄,还是免不了这样悲剧的结局。

沙子龙无疑是清醒的,他认识到了现状,但却无能为力,由现实这么发展下去,而孙老者则还存在于自己的幻想的世界中不肯出来。他深藏不露的性格和沙子龙比较相似,但他靠着坚持,为学习传统的武林绝技而风尘仆仆地奔走江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大梦未醒或者是一个本该醒来却不愿醒来的沙子龙的形象。他悲壮的努力中终究是无果的,他也注定和沙子龙一样是一个末路英雄。

也许在那个年代还有很多像沙子龙一样的末路英雄,他们有的放弃了,有的在坚守,那些传统的记忆也随着那个时代的消逝而销声匿迹了。那些挣扎在传统边缘的文化,最终是不是都得落得和断魂枪一样的下场,我不得而知。但单看这一枪就知道情形不容乐观。老舍先生写下这一篇《断魂枪》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一种现状希望唤起人们的意识。不知道别人读完是怎么想的,但我确实是有把那支枪和那套枪找回来的冲动,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一篇小说。

断魂枪,断魂枪,到底是断了沙子龙的魂,也断了这支枪自己的魂,没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只能独自站在墙角,等着自己老去。

我想沙子龙最终也明白了生命是闹着玩的,他就这样被命运戏弄了,明明这枪给他带来无上的荣光,到头来却还是一无所有,还是都得放下,回到原点。但不同的是,至少沙子龙在进棺材的时候,有那条枪和那套枪法陪着他,谁也带不走。

这不是在用断魂枪来给沙子龙殉葬,而是在用沙子龙给断魂枪殉葬。

老舍《断魂枪》读后感800字


电视热播剧《借枪》观后感


热播剧《借枪》观后感

九月

看完热播剧《借枪》,感觉新鲜热辣,就像刚从鸡屁股里掉下来的鸡蛋一样还冒着热气,所以得趁着这股熏得自己头脑发热的热气还没有烟消云散的当儿说上几句。

总的来说,这不是演绎得最好的谍战片,没有《潜伏》那样引人入胜,但是它独树一帜令人耳目一新,完全没有东施效颦的感觉。故事情节平淡无奇,都是走国民党共产党日本鬼子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穿插渗透的旧路线,开头中间也没有太多的出彩之处,完全没有当初观看《暗算》的新鲜感觉,但是结尾峰回路转,风云迭变,美不胜收,可谓是全剧的高潮部分,这也许就是平中见奇吧。

正如某网站宣传的那样:这是史上最贫的间谍,也是史上最囧的谍战。剧中的灵魂人物雄阔海,言行举止,喜怒哀乐,处处透出无厘头,台词的确很贫,这些贫都是逼出来的:身份必须保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是这种无厘头完全不同于周星驰式的无厘头,所以看过之后使人一句台词也记不住,而周星驰的台词,处处精彩处处经典处处是名句。之所以说是很囧的谍战,是因为几乎每一次砍头行动,都以共产党的失败牺牲告终,领导人于挺虽然勇猛,但是谋略总是不够,每一次行动都是匆匆上演,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看到最后才知道是为熊阔海的出场埋下伏笔,都是为了成就熊阔海机智勇敢的英雄形象。

为何叫做《借枪》?剧中的主线就是借枪来完成砍头行动,也许叫做《砍头行动》更为贴切吧?但是,既然叫做《借枪》,就必然有其独特的用意:一则是因为砍头行动过于血腥,也过于直白了点,用作片名就使人没有了想象的余地:二是借枪的含义在于可以暗示共产党在当时处境非常艰难,连杀一个人武器都得向别人借,和当时得到美国支援的国民党,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此作为后人的观众应当珍惜先人用生命换来的幸福。

剧情很贴近生活,人物形象也亲切可信,集缺点和优点于一体。你看,美女裴艳玲,市侩贪财冒着屋主的名义来收房租,铜臭味十足:百无一用是书生,国民党的天津方面负责人杨小菊,每当他满腹经纶谈谈不绝地高谈阔论背诵唐诗宋词的时候,便令人忍俊不住哈哈大笑;还有那个靠出租枪来吃饭的老满,来天津的初衷就是为了吃狗不理肉包子和见见外国娘们~~~~~~甚至连熊阔海的老婆周书真,这个当年名扬天津的艺人,家长里短,都不得不直面金钱。难能可贵的是,最后这些人在熊阔海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下,都走上了正当的道路,该干嘛干嘛去了。

和很多以革命为题材的电视剧一样,《借枪》也能够给抗战时期国民党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价:抗日战争胜利是全体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的结果,更是国共两党合作的结果。

所以,《借枪》虽然不是一部十全十美的谍战片,但是如果你喜欢这一类题材的影片,那就是很值得一看的,特别是喜欢《蜗居》中宋思明的扮演者张嘉译的,就更加得看了,因为熊阔海就是由他来演绎的呀!

学习挑山山工的好品质::::::::——读《挑山工》有感


《挑山工》这篇课文描写了一位朴实的挑山工和“我”谈话,“我”从中受到启发的事。冯骥才叔叔用真实的语句描写了挑山工,写得活灵活现。仿佛挑山工真的在眼前。我也到泰山去过,也见过挑山工,怎么就没想起来以《挑山工》为题目写一篇作文呢?
《挑山工》这篇课文歌颂了挑山工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他不仅是一位挑山工,他还是一位“教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每当我体会到这点的时候,总觉得很羞愧,他只是一个挑山工,都有着这样的品质。而我是在教室享受教师的教导,我比他的条件好多了,还不备有这样的品格,羞愧!羞愧!原来,我整天说要学好习,期末考试要双科第一,于是便努力起来,第二天,就又忘得一干二净了。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样学习这种精神。
昔日,老师让我语系课文,我总是完成一半就行了。第二天,老师提问我,我当然只答了一半,老师说我“半瓶子醋”我想,老师的批评是应该的,都怪我,不脚踏实地的干。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学习这种精神。
总之,《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改进了许多许多......让我完善了许多许多......同学们,你说呢?

学习挑山山工的好品质 ——读《挑山工》有感


《挑山工》这篇课文描写了一位朴实的挑山工和“我”谈话,“我”从中受到启发的事。冯骥才叔叔用真实的语句描写了挑山工,写得活灵活现。仿佛挑山工真的在眼前。我也到泰山去过,也见过挑山工,怎么就没想起来以《挑山工》为题目写一篇作文呢?《挑山工》这篇课文歌颂了挑山工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他不仅是一位挑山工,他还是一位“教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每当我体会到这点的时候,总觉得很羞愧,他只是一个挑山工,都有着这样的品质。而我是在教室享受教师的教导,我比他的条件好多了,还不备有这样的品格,羞愧!羞愧!原来,我整天说要学好习,期末考试要双科第一,于是便努力起来,第二天,就又忘得一干二净了。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样学习这种精神。昔日,老师让我语系课文,我总是完成一半就行了。第二天,老师提问我,我当然只答了一半,老师说我“半瓶子醋”我想,老师的批评是应该的,都怪我,不脚踏实地的干。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学习这种精神。总之,《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改进了许多许多......让我完善了许多许多......同学们,你说呢?

学习挑山山工的好品质——读《挑山工》有感



《挑山工》这篇课文描写了一位朴实的挑山工和“我”谈话,“我”从中受到启发的事。冯骥才叔叔用真实的语句描写了挑山工,写得活灵活现。仿佛挑山工真的在眼前。我也到泰山去过,也见过挑山工,怎么就没想起来以《挑山工》为题目写一篇作文呢?
《挑山工》这篇课文歌颂了挑山工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他不仅是一位挑山工,他还是一位“教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每当我体会到这点的时候,总觉得很羞愧,他只是一个挑山工,都有着这样的品质。而我是在教室享受教师的教导,我比他的条件好多了,还不备有这样的品格,羞愧!羞愧!原来,我整天说要学好习,期末考试要双科第一,于是便努力起来,第二天,就又忘得一干二净了。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样学习这种精神。
昔日,老师让我语系课文,我总是完成一半就行了。第二天,老师提问我,我当然只答了一半,老师说我“半瓶子醋”我想,老师的批评是应该的,都怪我,不脚踏实地的干。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学习这种精神。
总之,《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改进了许多许多......让我完善了许多许多......同学们,你说呢?

狼王残梦———狼王梦读后感


丁悦
夕阳西下,一只孤独的母狼潜伏在一片扇形岩石后。它叫紫岚。狼毛是珍贵的深紫色,美艳绝伦。
狼通常是不会潜伏的,紫岚之所以潜伏,是因为她已经临近分娩,无力去追寻肥美的大型食草动物。那么,为何她身边没有一只大公狼呢?说来话长:
这只大公狼的名字叫黑桑。
黑桑的皮毛漆黑发亮,肌肉发达,头脑聪慧。同时也有争夺王位的狼子野心。可惜……在一次围猎中被野猪顶死。
而紫岚腹中的狼崽正是黑桑的遗腹子。
紫岚想要完成黑桑的遗愿,想要让一只狼崽登上狼王宝座。
紫岚在一个风雨之夜生下了三公一母四只小狼。
可世事不如“狼意”。长子黑仔被雕吃掉,次子蓝魂儿死于捕兽夹。三子双毛,在王位争夺中投降,被狼群撕碎……最后,紫岚为了狼孙的安全,与雕同归于尽……
纵观紫岚的一生,犹伟大,犹可笑。
犹伟大,是指她的呕心沥血,为了孩子能登上王座,竭尽全力。
犹可笑,是指她认为,改造一只狼很容易。只要激发愤怒,稍加培养便可成功,却听见了双毛战栗的低嚎。
其实,紫岚很可怜,她一次次精心培育狼子,却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怜天下父母心,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但好像紫岚实在太着急了,把黑仔愚昧天真,初生牛犊不怕虎当成一代狼杰的苗头……
紫岚的生命之梦,犹如四个美丽而脆弱的肥皂泡:
第一个泡泡是狼后梦。她梦想着黑桑成为狼王,自己晋位为后。却被一只野猪拱破了泡泡。
第二个泡泡,是黑仔。黑仔长得极像黑桑,这让紫岚心怀快乐。因为过渡的溺爱,黑仔天不怕地不怕。锋利的雕爪刺破了小小的泡泡。
第三个泡泡,是蓝魂儿。天资极高,却因缺乏经验……冰冷的铁夹夹碎了五光十色。
第四个泡泡,是双毛。紫岚用了很长时间来洗去双毛的奴性,却……狼群争咬着泡泡。
借着夕阳的最后余晖,看清那残缺不全,凄美无比的狼王残梦……
紫岚啊,你不知道啊……
真正的狼王,会经过时间的积累“狼脉”,在揭竿而起时,不至于众叛亲离;
真正的狼王,会有不寻常的隐忍,忍常狼不可忍,得常狼不可得;
真正的狼王,有勇有谋,自然威信十足……
狼亦此,人亦如此!

《鸽王与鹰王》读后感900字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中外动物小说《鸽王与鹰王》。此书的作者就是《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此书大部分体现出了悲剧的气氛,有退役军犬黄狐为了主人和战士们的安全,奋不顾身的去蹚雷,最后英勇牺牲;有为了鸽群后代的安全,指挥鸽群与鹰王斗争的鸽王,战争结束后便悄然隐去;有为了自由,宁愿选择死亡的野马飞毛腿;还有在滑雪场苦苦等待主十几年的雪橇犬哈克,但有人要收养它时,却遭遇事故死了这些场景让人悲愤不已,义愤填膺。

这本书不仅赞扬了这些动物们的高贵品质,也批判了故事中那些阴暗,险恶的人。比如胖企鹅、杰谷斯、刁婶、灰脸大叔、司机这些人作者对他们及轻描淡写,也写出了他们的阴险。胖企鹅对哈克又踢又打;杰谷斯卑鄙的把山猫从老猎人的身边带走,他还是个虐待动物的人;刁婶还四处传播皮姆咬人的谣言,让检疫站的人将他带走了

其中也有许多感人的场面,例如小白狗皮姆,它是白化品种,可能属于劣等,自然得不到品族证明书了。但它是一只漂亮的,讨人喜欢的小狗,它很聪明很善解人意,对主人也很忠心耿耿。它和它的主人伊凡伊凡内奇生活在一起,伊凡伊凡内奇经常带它出去打猎,生火过得很幸福。

可是伊凡伊凡内奇突然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叫皮姆在家等他回来。皮姆就一连等了十几天,都没见主人回来。这十几天的事物都是斯捷潘诺芙娜给它送来的。皮姆很担心主人的安全,就离开家去找主人。皮姆来到了一家医院,可是医院的人把它赶了出来,皮姆就在门口等它的主人经过。在这一期间,它得到了许多人的同情和帮助,也遭到了许多人的虐待。

一天皮姆被一个公共汽车司机卖给了一个农夫,这个农夫是个好人,一路上他都称皮姆是老弟。皮姆也很信任他,就在农夫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在农夫家,皮姆有了另一个名字黑耳朵。皮姆帮助农夫放羊,管理家畜,农夫和他的家人都很喜欢它。可是皮姆遭到了克利姆的虐待,离开了这里,又重新去找它的主人。皮姆历经艰难困苦,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小镇。遭到了刁婶的陷害,被检疫站的人灌进了铁笼里。皮姆用牙死要铁皮,两只前爪满是血,牙床被铁皮的破边剐豁了。但它的主人伊凡伊凡内奇找到它时,皮姆已经停止了呼吸。第二天,伊凡伊凡内奇和帮助过皮姆的人一起将皮姆埋葬在他们经常打猎的森林里。

这本书谢了动物,动物与人之间所发生的感人故事,也批判了那些险恶和贪图利益的人。让人受益匪浅。

《鸽王与鹰王》读后感300字


今天,妈妈给我买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鸽王与鹰王》,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这本书,如饥似渴地把它细细的品读。

书中讲述了动物与动物、动物与人之间发生的真挚感人的故事,使我深深沉浸在那一份份动物们所幻化出的爱的奇迹之中。

当我读到《鸽王与鹰王》这篇文章时,不禁感慨:退休军犬黄狐为了将哨所中的战士们开僻出一条安全的道路,黄狐不顾自己会粉身碎骨,纵身一跃,冲进满是地雷的雷区,最后它的生命倒在雷区的尽头。这一幕,让我不觉泪珠滑落,悄然落落在书上。我不禁扪心自问,是什么能让它做出如此的举动?为什么要把活下去的机会给黑狗?这不像求生的本能啊?这就是爱的力量,如此的珍贵。

我也想找寻自己生活中爱的力量。模糊的眼前,竟出现我蹒跚学步的情景。清晨,我总能一坐到餐桌前便吃到早已做好的早餐,夜晚灯下急急书写的我,常不经意地发现书桌前多了一杯暖暖的牛奶。原来爱就在自己的身边。

狼王读后感


狼王读后感(一)

《狼王》是一本给坚强勇敢的男孩的书。讲述的是一个叫柯勒的小狼在充满生机又时刻隐藏着危险的大草原中经历了少年时代的挫折,在困境中顽强成长为一个拥有绝顶智慧的狼王的故事。

柯勒的成长被作者凌岚赋予了人性化的内涵,在它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死亡、弱肉强食,困难和挫折,还看到了顽强、努力和永不放弃。在这个成长过程中我们还看到了许多感人而励志的情节,人生的真理。如柯勒在遇到雪崩频临死亡又意外生还时的感悟:是奇迹吗?是上苍的垂怜吗?不是,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意外和巧合,没有天生的幸运儿,也没有倒霉鬼。柯勒所获得一切都是它自己争取来的。又如柯勒虽然羡慕金雕能够自由飞在蓝天上,却也切切实实地明白能拥有那样矫健的身手,能够自由地翱翔在蓝天上,需要付出什么样的惨烈的代价。

作者像男孩们展现了一个永不放弃的精神。激励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要勇于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子汉。

狼王读后感(二)

《狼王》,掀开扉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雄壮的公狼对着月亮仰天长嚍的画面。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幼狼柯勒的成长历程。在寒冷的冬季,幼狼柯勒在父母双亡后,又目睹了同胞兄弟饥寒交迫而死,决定离开出生的小树林,到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去生活。他碰到了狼王卡斯梅的狼群,并加入了这个大家庭。可是因为年小休弱,它被大家排挤,它又萌生了出走的念头。它出走的途中,掉进冰窟,遇上雪崩,都通过奋力自救奇迹般生还。(.org)经过一次次生死,柯勒逐渐成长为一只具备狼王优秀品质的年轻公狼,又回到狼群。卡斯梅意识到了他对自己地位的威胁,他向柯勒发起了挑战。柯勒没有应战,真到族群里的公狼沙尼亚杀害了卡斯梅一家,柯勒才打败沙尼亚,做了狼王。

柯勒有什么当狼王的品质呢?为什么他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因为柯勒隐忍,在什么时候隐退忍呢?在小时候,族群中其他狼欺负他时,他隐忍。长大后再回到族群,尽管自己有了向卡斯梅挑战的实力,他仍不张扬,这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柯勒还坚强勇敢,他为了救出同伴,敢于向比自己大几倍的洞熊挑战,这是一种勇敢。他在自己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不懈,永不放弃,逃过一次次劫难,这是一种坚强,柯勒还善良,富有智慧,不畏强敌这些品质足以当一个优秀的狼王了。可是他为什么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因为柯勒已经经历了几次生死考验,狼群的稳定和祥和是他所希望的,他不去追逐那些虚夸浮躁的东西,之后打败沙尼亚做狼王,也是为卡斯梅报仇,让狼群能有更好的未来。我应该学习柯勒的优秀品质,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上坚强勇敢沉稳地面对困难挑战,永不放弃的精神。

狼王读后感(三)

狼王》,掀开扉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雄壮的公狼对着月亮仰天长嚍的画面。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幼狼柯勒的成长历程。在寒冷的冬季,幼狼柯勒在父母双亡后,又目睹了同胞兄弟饥寒交迫而死,决定离开出生的小树林,到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去生活。他碰到了狼王卡斯梅的狼群,并加入了这个大家庭。可是因为年小休弱,它被大家排挤,它又萌生了出走的念头。它出走的途中,掉进冰窟,遇上雪崩,都通过奋力自救奇迹般生还。经过一次次生死,柯勒逐渐成长为一只具备狼王优秀品质的年轻公狼,又回到狼群。卡斯梅意识到了他对自己地位的威胁,他向柯勒发起了挑战。柯勒没有应战,真到族群里的公狼沙尼亚杀害了卡斯梅一家,柯勒才打败沙尼亚,做了狼王。

柯勒有什么当狼王的品质呢?为什么他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因为柯勒隐忍,在什么时候隐退忍呢?在小时候,族群中其他狼欺负他时,他隐忍。长大后再回到族群,尽管自己有了向卡斯梅挑战的实力,他仍不张扬,这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柯勒还坚强勇敢,他为了救出同伴,敢于向比自己大几倍的洞熊挑战,这是一种勇敢。他在自己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不懈,永不放弃,逃过一次次劫难,这是一种坚强,柯勒还善良,富有智慧,不畏强敌这些品质足以当一个优秀的狼王了。可是他为什么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因为柯勒已经经历了几次生死考验,狼群的稳定和祥和是他所希望的,他不去追逐那些虚夸浮躁的东西,之后打败沙尼亚做狼王,也是为卡斯梅报仇,让狼群能有更好的未来。我应该学习柯勒的优秀品质,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上坚强勇敢沉稳地面对困难挑战,永不放弃的精神

鸟王读后感


鸟王读后感

捧读王长元先生新作《鸟王》,就被书中诸多篇什吸引。阅读那一篇篇故事,似乎在与左邻右舍聊起家长里短。虽然文字表面是冷的,但文字所表达的深意却是暖暖地,让读者看罢,一种无穷的深意悠然铺满心底。

书中的人物都是市井小人物,每一个人物的表达都代表同命运同层次的人群,这些边缘化的小人物内心世界,都被作者入木三分地表现出来。作者娓娓道来地从小人物入笔,借助小人物的为人处世之道,表达小人物的心里变化,从而挖掘人性中的真善美。

《拐子和牛》中以杀牛为业的拐子,在杀母牛时目睹到了母牛含泪的拜托,从而触动人性深处的良知,于是对老母牛扔下的小牛犊儿像亲生儿子一样善待《黄猫》中的黄猫屡屡惹祸,主人无奈之下怀揣黄猫乘火车去他乡将其遗弃,而这个极具灵性的黄猫在数日后,千里归家,用死亡的方式与主人告别《上海女人》因一根小油条而引起争执,从早到午,最后高个女人退步了,给矮个女人换了一根油条,一场风波才算平息《李大膏药》中老李最初喜欢买膏药是为多看几眼二香的小白牙和甜甜的笑,当被药铺先生发现后,把药方给了老李,然而膏药对老李而言并没有带来人生向上的转变,而是让老李生出坑蒙拐骗的想法,用沥青当膏药卖给病人,最后被绳之以法看罢这篇文字时,明白作者力求用文字拯救徘徊在迷茫中的人物,同时也在告诉人们多行不义必自毙。《蓝布棉袍》写王四从一位汉子那骗到一匹马后,汉子被当做骗子,在王四闲逛时发现汉子被五花大绑地绑在木轱辘上游街时,心绪杂乱地脱下蓝布棉袍递给警察作者借助王四骗马后的故事,挽救蒙尘和失望的人性,从而让人性中一丝丝美好在无奈中闪光。

其实,我们都是市井中的小人物。作者文中的某人某事,也许都是我们亲历,而作者客观地就事论事后,却告诉读者很多道理。《父亲的期望》中写一个父亲对孩子的期望,当期望成真后,父亲又多出许多无奈,纠结的矛盾贯穿整个篇幅,环环扣住读者心弦。这般期望是诸多父母的期望,这种纠结也是带着期望的父母必然经历的纠结。故事在无奈和叹息中结尾,却给读者留下许多思索。《提酒》中的人物小夏,偶然参加了某局董局长要陪市长去欧洲考察的饭局,局里大小头目因之摆宴来给领导饯行,一个个振振有词、妙语连珠的提酒,提醒着小夏要抓住这难得的时机也露一手。他好不容易偷偷打手机从朋友处淘弄来了那两句诗: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相信这诗送给给董局长,该是并不浅薄的绝妙逢迎;可万万没有料到,还没有等他敬酒,这两句诗竟然被办公室主任抢先用上了!让小夏脑袋像挨了棒子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在我们身边常见,小夏的尴尬也是很多的人尴尬,是一种社会常态。作者通过对这样的小人物描写,来鞭挞官场中种种的恶德与丑行,也在揭露世风中的恶俗。《数楼》中的二皮陪父亲来城里看病,看啥都稀奇,当他看到香格里拉大楼时,很震惊,决定数数楼高,回村后用以炫耀,这时,便被疤瘌脸戏弄骗去三十元后,还心存侥幸,感觉自己挺聪明,并想让父亲也听到这个喜讯。这个小人物虽有些阿Q,但让读者感受东北人性格的直爽和大多人的心地善良。作者关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这些小人物大多都被边缘化,在写每一个小人物时,他都在试图打开人物心灵门户,把套在人物灵魂上的精神枷锁展露给读者。

在《鸟王》中邂逅小人物,如同对着镜子端详自己,每篇文字都与内心许多的念头契合,许多描写都是身边的事身边的人。其实,放眼世界处处都有小人物,处处都有自己的影子。

世界属于小人物,而小人物所经历的事却是世界的大主题。没有小人物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个世界就会索然无味,也不会丰富多彩;没有小人物的情感纠结,就没有世界的五彩缤纷。作家王长元正是用冷峻的笔锋写出小人物世界的色彩纷呈,也写出这些小人物的酸甜苦辣、沉浮荣誉,每一篇作品都很精短,但其中的寓意极为深刻,从这部《鸟王》,我们看到了中国乡土短篇小说未来的希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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