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浮士德有感1000字
读浮士德有感1000字 读目送有感1000字 2019-10-29
读《如梦年华》有感1000字。
读《如梦年华》有感1000字
马永杰
这本书是去淮海店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的。随手翻看了一下,立刻被深深的吸引住了。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本书在店里,翻看目录,便有了答案。第17位作者,正是淮海店的顾客董萍孝。这就不难理解了,她是来店里做服务的时候带给大家阅读的。在征得店长和员工的同意下,把这本书拿回来,看完后感触颇深。
说是一本书,其实是《老年文艺》杂志的增刊合集,作者全是上海老龄大学的学员,都是为了写作这个兴趣爱好而来的,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后,刻苦练习的成果。因为是普通学员的习作,反而更显得真实,通俗易懂。在专业老师的指导和改正下,自然流畅,别有一番风味。全书27位作者69篇文章,每篇都是写作者从自身出发,通过自己的眼光,思索,体会而来的对人生和生活方方面面的叙述。共同的特点都是老年人,但是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既有北大高材生,也有初中刚毕业就上山下乡的老三届,既有身边的家长里短的老阿姨,也有游离世界各地的老克腊。此书不是张爱玲描述的风情万种的老上海,也没有程乃珊笔下的风花雪月,有的是今夕对比,他们这一代老年人历经前半生难忘岁月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对我们现代这个国家的信心和祝福。总之,全书处处充满了正能量。
让人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到这个城市的普罗大众,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处处是光鲜亮丽,摩登时髦。也有着太多的无奈与辛酸。就像作者赵苏青写的《"牛棚"里的朋友》一篇,1973年的大年三十,不到十岁的她和姐姐到崇明去看被关押在牛棚的父亲,一群被关押的人中,遇见扣着"历史反革命"帽子的顾阿姨,吃饭的时候问"顾阿姨,侬这么漂亮怎么没人要你呢?",被爸爸以吃饭还堵不上你的嘴责骂后,晚上和姐姐,顾阿姨挤在一个房间睡觉,临睡前又忍不住问了,还说:"你真倒霉".过了半晌,顾阿姨悠悠的说"哎,这就是我的命呀".半世飘零的顾阿姨,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但是也有洋溢着人性真情的感人故事,例如陈采菊的《我的"姆妈"》,作者是插队到外地的知青,等终于返城时父母已经去世了,没有投靠的亲人,只能借房子住,房东是一位好心的婆婆,把她当女儿看待,并且阿婆主动帮她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把户口迁回到上海,挂到她们家名下。"姆妈"90岁的时候,作者在外地出差,等回来时已经去世了。成为她心头永远的痛。也有另外一位作者写的,好福气的孙家阿婆,年逾九旬被诊断为肠癌,住院期间,一家6个子女悉心照料,最后安然的离去。百善孝为先,并没有因为曾经是十里洋场,而被冲刷掉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秀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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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对已逝生活的回忆是我们短暂人生里可以把握住的东西。它只属于我们自己,绝不会有人来偷,来抢。所以,面对回忆时我们获得了在直面仓促的现实和遥望不可预知的的未来时所不能得到的一种平静。

对已逝生活的回忆是我们短暂人生里可以把握住的东西。它只属于我们自己,绝不会有人来偷,来抢。所以,面对回忆时我们获得了在直面仓促的现实和遥望不可预知的的未来时所不能得到的一种平静。
我有时候想象,回忆或许是时间在浩瀚宇宙里经过时遗落在人间的礼物。
时间是刮在某个人生命里的风,它带来了每一个人生命里的一切,。
它还想带走一切。
而人类用全部的文明所能抓住的,不过是一点灰烬,一些叶子,它们从时间远去的指缝间向四面八方飘落,无穷无尽地飘落下来,覆盖了整个地球,这就是我们的文明。
文明就是我们的整个记忆,整个人类的集体记忆。我们永不会忘记,她从时间的指缝中怎样落下来,她从整个人类面向天空的仰望中怎样落下来,她怎样落在我们的纸笔和文字里。
多么渺小,又多么辉煌。
而我想,刮在每一个人生命中的大风,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总有一些东西是只属于你自己的。她在我们文字记录的文明之外。
文字和图画记录不了她,没有别的人能拥有她,她只在每一个人的内在的世界里。
她是的。
所以,遗忘是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
遗忘之外,我们一无所有。
而一个关于遗忘的故事,一定是你所不忍猝读的。
它讲述着,在与时间的抗争里,我们终于失败。
《追忆似水年华》在我看来正是这样一种纠结。
它讲述着普鲁斯特一个人与时间的战争。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会有一种被淹没,被覆盖的窒息感。他来自普鲁斯特不厌其烦的描述,和那些细致到纤毫可见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普鲁斯特一生多病,时时面对死亡的威胁,所以现代人普遍的时间焦虑在他身上几乎成为一种神经质。
他奇特的一生在逼仄的现实与已逝的过去之间不断交织往来,即使是一件在当时毫无意义的小事,当它成为回忆并且幸运地在某个时刻进入现实,他也会用一种极度重视的眼光去打量它。
我说过,回忆是美的,它具有一种温柔的品质,和安稳的力量。
可是我也许错了。美也是一种毁灭的力量。回忆的确曾逃过时间的虏获,可是他仍然是不安定的,如果我们不注意,他随时会从我们的记忆中再次逃逸,永恒消失。他仍然是我们焦虑的根源。你可以想象,普鲁斯特面对一件已逝的事情突然再一次降临时的心情,我想那一定不是满足,也不是安慰,他像看着一个深爱的人突然出现在幽深的黑暗之渊,她很近,近到你可以清晰地看清她的眉眼,可是她又离你很远,她随时可能再一次滑落深渊进入永恒的黑暗。
那就是遗忘,它残酷得接近了永恒。
普鲁斯特一生都在拒绝遗忘。
那是一种伟大的拒绝。
它源于在时间伟大而人类渺小之间却依然保持的人类尊严。
如梦令 读书有感
日落西山夜幕,
灯光闪烁如故。
抛开电视机,
还是乔丹最酷。
看书,看书,
管他堤岸何处。
读《我的小狗》(如梦初醒)有感
陈敬羽
我读完了(如梦初醒)这一章故事,体会到了乔恩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
乔恩的继父是个职业画家,既温柔又和善,他自己的儿子死后,和乔恩的母亲结婚了,结婚后为了寄托死去的儿子的哀思,将所有的爱都给了乔恩,对待乔恩你就像对待亲儿子那样,他对孩子的培养,主张“放养”型,任其孩子自由发展,妈妈也疼爱有佳,每当他从噩梦中醒来,她的妈妈总是把她搂在胸口上,轻声安抚,她的妈妈总是温柔可亲,不像一般的妈妈那样,对孩子大呼小叫。每当他闯祸时,也不对他大惊小怪,相反,他对姐姐和保姆却不大友好乔恩聪明能干乖巧懂事,不像其他男孩子那样淘气,遇事有自己的主见,家人的爱包围着他,他的世界温柔美丽,自由,完美无缺,他就像一株小树那样,向着阳光,无忧无虑的恣意生长的。
当他的父母去爱尔兰度假,乔恩没有了它们的陪伴,由他姐姐照顾的日子是开心的日子,但是他特别想妈妈,紧紧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头枕着妈妈的臂肘,妈妈轻抚着他的头,妈妈的嘴唇轻轻的触碰着他的鼻子。
她在妈妈温暖的气息的包围中,乔恩深深地沉到睡眠里去了,窗外的月夜宁静祥和,再没有什么来惊扰她,不安分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明天将是一个新的开始。
乔恩是多么的幸福啊!他有爸爸妈妈姐姐的细心关爱,我也有父亲,姐姐细心的照顾,我多么想和乔恩一样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自由自在的生活。我相信,我和父亲姐姐将来一定会生活的特开心快乐,比乔恩还幸福!
年华有效,你无效_读年华是无效信有感1500字
那些有效的生命中美好而又温暖的事情永远存在无效的年华里。题记

须臾,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我遇见了《年华是无效信》。那些酸楚感的两个女孩之间的心事雕刻在略黄的纸张上,扎根在乖戾的心房上,然后软化了随风散走。传说中友谊像两朵花,以最美的姿态展开花瓣,但在名叫宁遥的的高中女生心里,在她每时每刻都与好友王子杨在一起的时候,却藏着异常强烈而真实的厌恶感。如同气味强烈的酒精,向内心不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宁遥,王子杨之间亦敌亦友勾心斗角的故事或许让人困惑,但却在那些勾心斗角的岁月里,在那些彼此依靠的年华里,在那些谁都离不开谁的时光里,让我们都懂得了爱。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孤单的孩子不再孤单,懂得了原谅。
你到底在想什么。
什么?王子杨挽着满脸乱飞的发丝,回过头来问。
有话就直接说吧。
王子杨后退了一步,离开风势猛烈的地方。
你认为我就没有怨言吗?
怨言?
被自己的朋友讨厌,我就不会有怨言吗?
你说什么还是重复着一个意思,虽然内心某个狭窄的角落,好像已经被照亮了。
王子杨垂着眼帘,再抬起眼睛结果宁遥的视线时,情绪已经激动起来:
我早就知道的啊早就知道了啊!
不知道该做什么回应。
宁遥侧过脸去,好像直接能看见体育仓库的墙似的,你的笔迹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
你说那天突然狠狠的打了个寒战。
宁遥,你知不知道我那天看见你写的那样的句子,心里是什么想法终于到了无法遏止的悲伤的地步,水珠延长的痕迹,飞快的从下颚边掉下去。
一眼就能认出的笔迹,可我该说什么好?我说不了什么。
宁遥你怎么能忘记呢,你的哪个方面我会不熟悉?
像是熟悉自己一样的熟悉。
所以墙上的字,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知道,除了你不可能是第二个人。
你那么讨厌我么。
她们有着在青春年华里很令人羡慕的友情,而她们却选择总是彼此伤害,磨不平身上的棱角。说来实在矛盾。宁遥可以在好朋友生日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挑选礼物;她也可以把朋友的书烧成灰烬,她可以在有人欺负朋友的时候替她出头;却又总在墙上写下王子杨该死。一个是怀着庆幸的恶毒;另一个则怀着刻骨的哀伤。因为友谊,一个只能怀着歉疚;另一个只能默默的忍耐。宁遥她嫉妒王子杨,做过很多不可理喻的事情。他们的友谊是一场心计,充满着暗算与矛盾,因为有妒忌和恨意,所以会做出失去理智的事情。同时也因为做过这些,所以会内疚,会想补偿她。所以就是忍不住喜欢宁遥,即使他做过再多的坏事;却又忍不住讨厌王子杨,即使他默默地去承受朋友的咒骂。可能是性格使然吧。友情的本质本身就不是像一张白纸,谁都会犯错,她们都应该有着被原谅的权利。当离开愚蠢无知的年华以后,我们还留着那年月里彼此肮脏龌龊的小秘密,无论如何她们一起走过了属于她们六年的年华,还会走过那些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的年华。
之所以有共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渺小的我们都是宁遥,也总是羡慕甚至忍不住去嫉妒王子杨。而年轻的我们以自己为中心,从而去伤害他人,因为我们也只能伤害离我们最近的人。世界上再好的姐妹。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想狠狠的扇对方一巴掌这种想法。也是不足为奇的吧。我的身边也有王子杨。因为太过优秀像太阳的光芒,灼烧我的眼睛。我忍不住要去嫉妒他甚至做出一些没有理智的事情,也许就是因为太过于亲近,也许是因为是太过好的朋友,也许是因为她的好已经与我的世界融为一体,所以才记住那些令人讨厌的部分,从而忽略那片更广阔更亲近的空间。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永远是那么的完美的友谊,实际上怎么会没有一点淤青呢?可终究我们依然是好朋友,由着一段段小插曲而组成起来的年少时光,携手并肩走过。或许在这个名为青春的画卷上残留着一些不太光彩的污迹,但这就是我们的年华,只属于我们的青春的友谊。相比这个跌宕起伏的故事,相比这个故事给我带来的畅快或是失落。年华是无效信这五个字背后象征着的力量,远远不止它傲人的销售量。远远不止。因为,有一种意义,要比这些更重要。那些都是生命中温暖而又美好的事情。
从落落琐碎温暖的文字中我明白似水年华,友谊似水。即使看不见,虽然看不见,那些美好而温暖的事情记录在我们的年华里。时间会带我们苍老,但年华里的每一个笔迹却依旧安详的躺着,深处鲜草的腥绿色的气息,不管那是好的还是坏的。年华无效,你有效。
平凡如梦,淡而甘醇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平凡如梦,淡而甘醇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廖展胜
夜里,在这静得仿佛时间凝固的房间里,我闭上了这本书,一时思想如絮烦杂,想起来了未来,想起来了曾经, 一切都朴实如初,一切却又飘渺如梦,我深有感触的同时却心如刀割, 感悟追梦的脚步永远如此真实,感触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能幸运地最美好的人,却不幸地遭遇生离死别。
这本书,在年轻人读来,总是让人热血沸腾,为其恢宏的气势和振奋人心的寻梦之旅所震撼,为其甜美中内含苦涩的纯真爱情所心存惋惜,总是让人想死未来的美好,总是让人想去追寻自己的人生——那一场热血又飘渺的梦。在中年人读来总是满目回忆,那是对曾经筚路蓝缕中的满足的追忆,对曾经的年少轻狂的怀念,对曾经以坚强地踏上追梦之旅,无畏风雨飘淋的不悔,也会想起最初的,最纯真的美好,这时,他们总会满足而惬意的憨笑, 因为在记忆里一切都是如此,未曾有半分改变,总是沉浸在这场朴实却又美好,从未被世俗却又足够平凡的梦。
一本书,叙写了人一生,描述了一世界,它不仅仅向我表达了陆瑶对人生的感悟,这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倾诉,言心之平凡,生之平凡,这是一个灵魂与灵魂交流的过程,牵萦我心畔,激起思想涟漪,荡去, 又拨回,一切显得空荡迷离,却又曼妙空寂……
从读这本书起,我便一直在读孙少平这个人,读他的心,从幼稚到成熟,从天真到深奥,我见证了他的成长,也见证了他是如何坚强地活在世上,也见证了他与田晓霞那凄美而真挚的爱恋。细细想来,从校园结友到后来因为同样热爱,所以一起前行的经历,从校园艰苦的生活到工地上的挥汗拼搏,从与田晓霞一起短暂却美好的相处时光,到她奋不顾身地纵身一跃刹那, 一幕幕如在眼前,铭于心间,幸福如此,沉重如此。
孙少平的人生,是独特的,可却象征着平凡的本质:生于平凡,归于平凡。无论是谁,无论他拥有什么,到人生的尽头时,总是要回归大地,归于尘埃的,赤裸而来,赤裸而去,唯一曾来过世上的痕迹,便是人生时的精神与意志。
人生来平凡,应接受平凡,但绝不能甘于平庸,就像孙少平不顾一切地走出去一样,不屈命运,由自己来掌控未来,以生活的艰辛铸就内心强大,以无畏拼搏铸就精神自强,在磨难中寻梦,在磨难中砺心,在磨难中享受进步……
曾有人说过,如果世界太喧哗,如果人情太冗杂,那就放下一切,只需要在追梦路上惟愿心安就好。如果人生如梦,我愿沉醉梦中,享受人情的寒冷与温暖,享受生活的困苦与甘甜。在这个世上,温暖与寒冷并存,甘甜与困苦同在,正因如此,人生才会有柳暗花明的欣喜,雨后飞虹的惬意,才会有人生低里安然待花开的别致意境,这个世界,一切如此平凡却如此多彩,一切如此平凡却又淡雅安然……
读《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有感
那个仰望天空的孩子,与我同在。题记
独饮一杯清茶,在茶叶看似没有规律的浮沉之后,翻开了泛黄的书页,开始了一段思想之旅。
扬花,纪念了作者与朋友的一些事,作者希望他的朋友都能快乐,都能在他们各自所在的城市,安静而满足地穿行,而不是一脸张皇地站在十字路口,遗失了所有的方向。这让我想起了小学时的那些回忆,那时的我们虽不像郭敬明他们一般面临人生的抉择,可是当初懵懂的我们也为自己的梦想怀疑过,迷茫过。我觉得生命中的一些珍贵的东西已经被我遗落在某个血色的黄昏,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到那张翻黄的地图,我曾经记得那张地图上面路途彼此交错,可是我现在的面前,为什么只有一条长满荆棘的独木桥这是他的话,看到这句,心莫然地触动了,现在的我,何尝不是这般,小学时宏伟的理想,到了初中才发现这条路好难走,仿佛走错一步,便是万丈深渊。所以只能努力地前行。
一个仰望天空的小孩,让我影响深刻。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赫然发现,他与我,是如此的相似。生活中,我很爱笑,仿佛笑容是一直挂在我嘴角的。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本能的想到,我只能用笑容来掩饰我的难过,我的悲伤。可是久而久之,我还是需要发泄,这时,我便很好地选择了与郭敬明同样的方法,仰望天空。因为我觉得只要仰望天空,我才能意识到,我还能大自然融为一体,我还能自由地在这块土地上做我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这才是真实的我,我想。
在人生的岔路口上,他听着心灵破碎的声音,忍受着疼痛,放弃了自己依赖的文字。没错,人都是要长大的,也许,因为长大,就要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放弃自己的梦。什么叫梦?因为它不能实现,所以叫做梦!这句残酷而又现实的话,让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我才知道,读书是现实,而那些虚无缥缈的,只能是梦!
其实,我觉得,我和他一样,都是迷茫的孩子。但是,我们都还在努力的抬头寻找梦想的灯火,等待着奇迹。直到今天,我还相信着:有一天,奇迹会来的,会来的
《草样年华》读随记_小说读后感1000字
是偶然在教室一角得以阅览的,厚厚的一本,并不光是《草样年华》,随之的还有《梦里花落知多少》、《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草样年华》说的是一个青年的大学生活,文笔很好,极有韩寒的那种粗狂豪迈,更有郭敬明的那种细腻,读中有乐亦有悲,有苦逼亦有甜蜜,怎么说呢,写出了大学生的心声。里面很多搞笑的比喻,粗俗而又不失文雅,很直接的透视生活,透视人心的那种情感。很多并不恰当的词语却用的恰到好处。
当我看到尾声的时候,给我的感触很深。他说,那时候对社会的一切都不满,认为别人都傻比,只有自己聪明。失去梦想失去一切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也是傻比中的一员。我想到了自己,真感谢自己啊,没有自暴自弃,比作者早学会了忍耐,早学会了麻木。是啊,多少比自己牛逼的人物都改变不了社会现状,自己却在叨叨不停,不傻吗?社会多大,自己多大,改变不了社会,只能改变自己。就像歌中唱的那样,我们都像山坡滚落的石子,在不知不觉中磨掉了尖角,受到打击不再在襁褓中之后,才会懂得世界其实很大,二逼也有很多,才会懂得,自己也是二逼,而且是众多二逼中最二逼的一个。
其实二逼也没什么不好的,二逼也可以很优秀、很可爱,甚至是牛逼的。
作者他说的对,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是以青春,是以最好年华为代价的。
记忆总是美好的,好到让人流泪,好到让人终生难忘,你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回到当初的那个年龄。长大了,就是长大了;老了,就是老了,没什么好掩饰的,不必再回忆,你当年再牛逼,又有谁承认呢?
世事就那样,梦想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也只是想的,无法改变的现实,支离破碎的梦想,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你会发现,有些人是注定要离开你的,有些事你是注定失败的,你雄心再大,也不可能与世界为敌。
所有的名言警句,只不过是人们一种理想状态罢了,去做,才是现实;去坚持,才是成功。一个懒字,可以杀死多少人。
所有的漂泊,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漂泊;所有的流浪,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流浪。可这一天,有多远?
我们总是这样。
怀着一份美好的期待,然后无所事事的等着幸福来敲门,把自己放在最高的地方,俯视那些在自己心中被认为是二逼的人,认为他们是垃圾,做什么都不可能做的比自己好。当他们成功的时候安慰自己,说自己还可以做的比他们好,永远做着自欺欺人的梦。
我们总是这样。
明明只想学会如何去爱,可是后来才知道,爱不容易学会,恨却可以无师自通。
我们总是这样。
年少轻狂,血气方刚,一点小事便大动干戈,容不得眼睛里进一点沙,只知道拳头可以解决一切。
青春那么急促,转眼便来不及道别。
对这本书中的爱情,我只想说一句,我们总是在最美的年纪里,遇到最美的爱情。
狗血的结局,但我还是喜欢。草样的年华里,真真正正的长大了,真真正正的学到了点东西,看透了点人生。
年华,草样,杂乱,又生。
读《十七岁的青葱年华》有感
读《十七岁的青葱年华》有感

奉新二中初一熊晧宸
一曲歌,一首诗,一个梦,这就是青春。
题记
冬日暖阳,时光静谧。倚靠柔软的藤椅,邂逅《十七岁的青葱年华》,细碎的阳光跌落在书页间。手捧一杯香茗,轻呡一口,清甜的茶香使我沉醉于书中
细细品味此书,初识青葱年华滋味,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当看到龙冰被孙二毛一伙绑架,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当乐天派小米用她那独有的柳氏腔调反驳猪花的取笑,我忍俊不禁;当励志的陈小露深夜拾荒被发现后,三个女孩非但没嘲笑,而一起跳进了垃圾斗,画面定格在此,心中不免盈满感动。
十七岁,正值青葱年华,行走在自然风景里,行走在街头巷道中,行走在爱的温馨里,我们或快乐,或激动,或徘徊,百般滋味。
张正浩,颜值爆表,因此成为女生们关注的焦点。父母的离异使他在性格上发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了一种渴望父爱,排斥母爱的心理,对母亲不冷不热的态度,十分厌烦,却又不得不依赖。而对于父亲,从金钱上不断试探,毫无效果,最后只能以叛逆出格的行为引起父亲的注意盼望见上父亲一面。青春是苦涩的,他曾天真地认为自己的报复计划正顺利地实施,却没料到自己也陷得太深,迟迟狠不下心,最后计划落空,他却因此进一步了解了父爱。少年的心是矛盾的,青春啊,是个神奇的魔术师!十七岁的孩子啊,总是被青春捉弄!
书中有个人物,他虽不引人注目,却又不可或缺。他是高二(15)班班主任李强生,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充满了青春活力,但在这群十七岁的孩子们面前,却又显得有些脆弱。为了摸清龙冰消费的来源,无奈地与他一起吞云吐雾,不料却被龙冰母亲误解,遭到校方的指责。但他毫不在意,毅然来到监狱找到了龙冰的父亲,用父爱重重地敲击了龙冰这面鼓,使得龙冰走回了青春的正途。这便是师生间那份纯朴的情感。
青春的美不张扬。行走在青春明媚的阳光里,默默地把窄路走宽,自己的旋律自己唱,总会有阻挡带着探索出发,在青春路上,就有一片绝妙的风景!
《似水年华》读后感1000字
题记: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传说,所有掉进这条河的东西,不管是落叶、虫尸或鸟羽,都化成了石头,累积成河床。假如我能将我的心撕成碎片,投入湍急的流水之中。那么,我的痛苦和渴望就能了结,而我,终能将一切遗忘……
这是第二次看《似水年华》。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画面,熟悉的话语,一年前的回忆,感觉又通通那么强烈地浮现在眼前,不可抑制。安静,温暖,伴随着昏暗的灯光,每周六的深夜,在完成那一大堆关系着高考的作业后,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地融化自己。
英是个独特的女子,当她走下黑色的小车,踏在乌镇冰凉的小巷上时,就注定了一场刻骨的迷茫。现代与古朴的撞击,心灵交汇的震撼。阳光照耀,映射出夹杂在空气中尘土,打在书院的屋子里。英抽出了那本厚厚的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书,就这样,四目相对。忘却,空白,颤动!她抽出的不是书,而是一段永恒的爱恋。一个永远不会重复去一个地方的英,却莫名地打破了自己的生活。第二次到乌镇——桥头,白色衣服的文和黑色衣服的英,遇见了。缘分吗?长长的巷子,文拉起她的手,在时间与空间中奔跑,希望能冲脱一切,冲脱那隔着的山与水。第三次,在那间二傻说住着经常搬走人的房子的走廊,回头,微笑,心跳不止。“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你知道。”一个瞬间,一个眼神,一个呼吸,一个坚定,一个忘却。一段纠扯不清的感情,是爱还是习惯,还是习惯的爱?十几年的习惯,瞬间产生的爱,你选择什么?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在你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开始,而在你准备好的时候却结束了。
台北的婚纱店里,英换上芙送给她的婚纱。芙问:“一个女人什么时候最幸福?”“不知道。”“是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心里最爱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近旁。”
终于,还是选择了。也许是两年后吧,当文和英再次相见,都已经明白。在台北,有那个坚实的雄,会为她在黄昏前拉好窗帘,打开灯:会让她每次旅行回家时看到一束白色的花:会为她忍着眼泪切洋葱。包容,习惯,依赖,眷恋。在乌镇,有每天偷吃酒酿的默默,有永远奔跑着的默默,有对着复读机说“文哥,我喜欢你”的默默,有醉倒哭倒在台阶上的默默,有执著着等待答案的默默。等等等等……等什么?没有人能说得上。齐叔等了一辈子,在书院的门口期待。也许,等到后面,连自己要等什么都忘了,只是一种习惯。有时候,就是还活在过去,不愿醒来。因为过去的美好能够支撑一辈子。劲说是女人让男人学会成长。英和默默也说:爱上一个男人,是会让女人成长的,可是,让彼此成长的两个人却往往不能在一起。等到一切变得太沉重/无奈选择了放弃/看年华似水流/仿佛生命也跟着流走。似水年华,年华似水。有些东西只能用来回忆,只能是一种证明,对逝去的青春的回忆,对曾经的爱情的证明。沉醉在黄昏里,水乡。逢缘双桥,爱情之塔,蓝印花布,姑嫂饼,还有那墙壁石版上的刻子,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就像那句:黄昏是一天之中最美的时候,是白天与黑夜短暂的交替,那种令人迷恋而又绝望的美。令人陶醉。
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我脑海中不断地闪现。那绕人心扉的旋律一遍遍地在脑海中响起。黄磊说,看过《似水年华》的人,年纪小一点的会幻想,有一点年纪的就开始回忆。总以为自己会幻想很多,对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现在发现,自己是在回忆。回忆一年前的许多,人和事。是自己老了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经历,因为选择,因为放弃,所以在长大。这一年,是我成长最快的一年。换了个地方,从一个南方小城来到这个中庸的城市。依然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似水年华》,依然是在卸下一天的忙碌之后静静享受。可是,心境却不能用“依然”来形容。但是,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年,第一次看《似水年华》,我花了整整5个月的时间看这部只有23集的电视剧。我经历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一年后的今天,我在一个美丽的校园,等待着樱花的绽放。静静地生活。
不会忘记那句美丽的话:情书一定要寄,一定要邮票,要邮戳,要放进邮筒的瞬间。还有聂鲁达的诗: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我们曾醉在水乡,任年华似水。清晰如一盏灯,单纯如一扇门。在我的记忆深处,日子就像墙角那一张蛛网在乌镇晃晃悠悠……
《豆蔻年华》读后感1000字
我的书架里放置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豆蔻年华》,作者用优美的文笔描绘出了一幅幅豆蔻年华少女的画,让我看的如痴如醉。
本书主讲一个住在南角乡的女孩儿姚小禾,她的成绩优异,幸运的考上了南京市里的一所名牌高中金陵中学。但她的好朋友山妹子却因为没考好连县中也没进,她的家人不让她继续读书了。姚小禾也为这件事感到不愉快,她为山妹子不幸而感到悲伤。到了城里以后,她结识了一个大方活泼的女孩,叫曹咪咪。曹咪咪不但没有歧视姚小禾是山里人,还帮她走过了刚入城里的不适应。但有另一个女孩张娣因为嫉妒姚小禾成绩好,长得俊,做出了一些令姚小禾不舒服的事,但最终在班主任下雨老师的指导下,解开了心结,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关于下雨老师的。下雨老师原名夏雨,他的感情问题备受中学生们的关注。他的女友原是大学同学,是一个即会和他谈弗洛伊德又会烧黄花鱼的实干派女青年,但最后她嫌他是个教书匠待遇低不干了。后来,在Z字形自行车计划的帮助下,他结识了导演鲁曼。两人相识并相爱,但结果是不完美的,鲁曼选择去了美国深造,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未完待续。
让我影响最深的片段是姚小禾与曹咪咪闹变扭。这件事情是因为姚小禾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在一次小考中超越的英语课代表曹咪咪。姚小禾在拿到试卷后的第一反应是问曹咪咪的成绩。但曹咪咪觉得反感极了,便给姚小禾就留下了一个冷冷的背影,不但如此还与和姚小禾关系不好的张娣做出一副友好样,表示从此和姚小禾绝交,和张娣做朋友。其实曹咪咪很讨厌张娣的装腔作势,她和张娣好不过是气气姚小禾罢了。姚小禾觉得她没做错什么,反倒是曹咪咪要向她道歉求和。而曹咪咪觉得姚小禾应该千方百计的来搭话。这样一来,两个人闹得关系更僵了。好在最后,姚小禾与曹咪咪互相吐露心声,最终和解。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生活。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她很要强,每件事情都要比我好才肯甘心,我觉得她是我的好闺蜜就让让她罢了。有几次妈妈看到我的成绩下滑,便给我报了一个补习班,那个补习班的效果很好,我的成绩一下上去了。她看到我比她好后,很不甘心,问我有没有报补习班。我不想什么事都告诉她,就说了没有。但她不知道从哪得来的消息,竟然知道了我报了补习班。然后就认为我欺骗了她,一下子和我闹僵了,还和别人说各种我的坏话。我一下子生气了,放学我找到她,对她说:我报不报补习班是我的自由,就算我比你好也是我努力的结果,你为什么非要我比你差,我们来个公平竞争不行吗?她也来气了,一下子又说了我很多。这一来,我是真的和她绝交了。
《豆蔻年华》让我了解到了友谊的真谛,让我明白了看人不能只看片面,要全面。一本好书如一位良师,会给你的心灵补充能量!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一)

《追忆似水年华》的兴起,标志着法国传统小说的中介和现代小说的兴起,因此马塞尔·普鲁斯特也被称为不世出的法国作家。《追忆似水年华》是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穷尽一生所著的一个鸿篇巨制。它运用叙述性的语言为广大读者营造了一个又一个堪称完美的意境,作品的文字灵动,艺术技巧高超,对于生命的体察细致入微,人物形象塑造堪称经典,甚至还有全新的写作模式——裂变式描写,这些都是构成这部传世不朽之作的必要元素,缺一不可。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近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二)
终于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掩卷的刹那,时间会停留么?而我心中为你奔涌着的情感却无法停息,如水的节奏在寒冷的冰层下继续潜流着,带着散漫的心意用文字为你编织一件件暖衣……多想用简短浓郁的诗歌为你而舞,可我害怕它如火的猝然,不,我要小心的将情感缓缓地衍生在你的时间里,不让你有丝毫的负重感,轻松上阵,在你的梦想之路上英姿飒爽,只希望我为你编织的暖衣能在你的胸怀留下一点点瘙痒和温情……普鲁斯特用晚年的寂寞写就了一部伟大的充满诗意般的作品,他是在时间抗衡,同时用在留住那些美好的时光,重现生命华美的篇章。而我却想和你一起飞翔时间的前站,用追忆的目光细细记录下一寸又一寸的光阴,为我们共有的暗潮建造一座崖岸,让每一个月满之夜,任我们欢愉的潮水尽情的拍打戏耍……整部书是一个无比宽广的花园,而其中的每一节文字都是一个精妙的角落,随意翻到哪一页,都能找到你所赞叹不已的精妙文字。这就是本书的奇妙所在,浩瀚之中不失之于细节,天马行空而自有节奏。
这样的书,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次读起,都会有新的收获,体会到新的精妙之处,这就是经典的魅力。
看到书名时便想起很多,那些人和事一股脑儿堆积眼前,形形色色,分辨不清。这本书是我喜欢的,正在读的,永读不完,它太长,又有意思,你也别想着摸清它轮廓。里面的故事像穿越多年发生在身边,不由自主把周围人纷纷对号入座。记起《小王子》里的话"那时太小,还不懂得如何去爱她",又讲到"我不知道我怎样才能走进他心里,不知何时才追上他的思绪,再一次和他一起向前走",而哈姆雷特临终前对挚友说,我死了,你还活着,把我仇恨的缘由让那些不知的人知晓,并且他又重复一遍,你若真的爱我,就在这严酷尘间,将我的事情传扬。当我再把已知的回忆,光怪陆离的故事,同引人深思的话相联系,我发现这种感情如黄沾所描绘的少年故事"你爱谈天我爱笑,又带一点惘,那是我们落魄美丽的天堂".这种纯粹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述"悲剧主人公之所以陷入厄运,不是他们为非作恶,而是他们犯了错误".往往,这种错误是心智所致,是必然,而且这种错误让我们在成长过后回首,不至于惊呼少年时一无所有。想起我们在追忆,却永远赶不上它的脚步,不明白它在说些什么,却每次都在想着自己的事,跟着故事片断的发展,奇妙的组成了关于只属于自己的似水年华。不知道,要用多久,去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三)
什么我会选择这本书来读呢?也许是因为那六个字,那深深嵌进我内心深处的逝去的年华,教我无法转移视线。这本书我其实并没有读完,所以这篇文章可以暂且算为它的"读中感".普鲁斯特睿智的思想在我头脑中不断反射和共振,让我的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两个词:"时间"和"回忆".
《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追忆逝水年华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它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着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在小说中,叙述者"我"的生活经历并不占全书的主要篇幅。这种回忆表现的东西是"自我",是人的内心世界,是人的精神生活。这种表现大量采用了"自由联想"方式,一物诱发一物,一环引出一环,形成作品意识联想自由流畅的态势,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基本特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意识流小说的先驱,并宣告了"意识流小说"文学流派的形成。
作者通过故事套故事,故事与故事交叉重叠的方法,描写了众多的人物事件,展示了一幅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图景。这里有姿色迷人,谈吐高雅而又无聊庸俗的盖尔芒夫人,有道德堕落,行为仇恶的变性人渣琉斯男爵,有纵情声色的浪荡公子斯万等等。此外,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于上流社会有关联的作家,艺术家,他们大都生前落魄失意,而作品却永世长存。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下层的劳动者。《追忆逝水年华》这部长篇巨著通过上千个人物的活动,冷静,真实,细致地再现了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俗,人情世态。
普鲁斯特用他的笔将他心中无限的忧郁用时间当线,用回忆作针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我翻阅着,深思着,听到了岁月里属于我们的心跳声。
名著读后感:读《纯真年华》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几乎可以说是偶然,说实话,这本书的作者,只记得是三个人,具体是谁,我已经淡忘了,。但对于我们这些纯真的少年来说,这本书确实值得读一读。
初见它时,它的封面曾经一度让我赞叹不绝,淡黄色的底色,一株高大的桃树上花团锦簇,书下花雨纷飞,一个金黄色头发的红裙女孩正如痴如醉地陶醉在这花香中,整个封面就是一幅唯美的图画,古老而又鲜活,古老的是那略微泛黄的带有陈旧厚重感的纸质,鲜活的是那满树桃花所带来的生机与芬芳。
有人说过读散文或校园小说就象在喝一杯过于清淡的普洱茶既古怪又无趣,喜欢这种文章的人是另类。可我觉得这只是代表了一小部分人的观点,如果一定要让这句话成立,那我宁愿成为另类中的一分子。刚开始,我读散文小说就如同看机械公式化的数学书,但到我把这本《纯真年华》的第一篇读完时,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品味,什么叫沉醉。当读到秦文君的《四弟的绿色庄园》中父母和我又一次乘上火车而四弟追逐着车子飞奔和哭喊时,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飞奔进厨房,紧紧抱住了妈妈,就像找到了一件丢失多年的宝贝,一刻也不肯松开而当我又读到孙卫卫的《女生也很酷》中孙卫卫全家在高谈阔论养什么狗好时,孙卫卫父亲的一句话后来不管男的女的都叫赛虎,赛虎二世、赛虎三世,我爸爸说他一直养到五世,然后就到城里上学了,好象现在家里养的是赛虎十世,将来肯定要养十一世,让它万古长青下去。这句话总让我觉得象狗狗王国的登基大典时牧师说的话似的,因此我曾多次被逗的捧腹大笑,当读到《三个人的小屋》时,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沉重,爱的沉重!当看见《深海鱼流泪》中苏苏失去了一条腿时,我自己的双腿也仿佛麻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秦文君的《我家老郑》这篇文章时,同样也在学习绘画的我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或许我的父亲也和老郑一样,也曾经有过当画家的梦想?或许,我的父亲也是和老郑出于同一个原因让子女完成自己未竟的心愿才让我学画的?那一刻,我的眼前模糊了,父亲与老郑的影子忽然重叠在了一起,现实与想象不断融合又不断分开
这本书一共收录了8位作家的作品,16篇文章,文章篇幅虽然不长,但却让我体验了8种人生观,成长了8次,感受了8种不同的写作风格。带着些许伤感色彩的林彦,清新淡雅的饶雪漫,有着浓郁农村特色的徐鲁,欢快活泼的秦文君,幽默诙谐的孙卫卫在这些或长或短的故事里,我和主人公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经历了8次旅行,也许正如饶雪漫所说:等着我们去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不能沉醉在一种辉煌或一种痛苦中,如意或不如意的种种如果可以不留痕迹,就让它如一池飞雁已过的清潭般宁静美好,让开朗和无所牵挂的心情陪伴我们过全新的日子。人生也许就像书中所描写的那些故事一样世事无常,但有一点不会改变,只要你用心浇灌生命的大树,就一定能让它绽放出最美的花朵。谢谢你,《纯真年华》,感谢你给了我一片清新的天空,一片花香四溢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