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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奇迹男孩有感2000字

【原创】观《芳华》有感2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原创】观《芳华》有感2000字,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原创】 观《芳华》有感2000字

觉心

电影《芳华》向我们展现了,中国上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某部队文工团中一群热血青年充满理想与激情的一段芳香岁月与青春年华。在鲜明的时代符号背景下,主人公们历经了爱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以及战争的洗礼,彰显了这段岁月的绚烂与不朽!

影片中对剧中人物性格的刻画,鲜活细腻而深刻,让观众们都能从碎片化的情节中,触摸到曾经的自己,引发人们对青春、对过往……无尽的思考!

影片的开场,是对文工团一群青年演员练功、表演的场面的特写,一排排挺拔健碩得像小白杨似的身姿里,激荡着让人眩晕的青春气息!如此浪漫炫彩的画面,很难让人想象这群年轻人即将面临的跌宕起伏、命运迥异的人生归宿!

故事围绕,被文工团赋予“活雷锋”称号的刘峰的这条主线展开,辅以何小萍、潇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人物的悲欢离合的命运穿插其中。

故事开始,刘峰奉命为团里接来自农村的新兵何小萍。刘峰的悉心照顾,让身世坎坷的何小萍的深受感动。

质朴的刘峰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地诠释着他特有的善良:没人愿意吃的破了皮的饺子,他抢着吃;没有人愿意干的事情,大家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他,例如,为炊事班撵回出逃的猪;别人的事比自己的事还上心:主动用自己家传的木匠手艺,为即将结婚的战友打造沙发。甚至,把团里奖励他的进修名额拱手相让,放弃了足以改变他前途命运的大好机会!然而,这些雷锋式的光环,并没有为他赢来他渴望已久的爱情!在一次深情的表白之后,情不自禁地抱了林丁丁,遭到了林丁丁的厌恶和嫌弃,为撇清“腐蚀雷锋标兵”的罪名,不惜落井下石夸大揭发他的“罪行”。最终,由于拒不承认自己的“耍流氓”罪名,刘峰被下方到边远地区的伐木连。至此,也埋下了何小萍对林丁丁怨恨的种子。

尽管如此,刘峰也从未表现出对林丁丁的丝毫怨言和对组织的不满,也许,一个善良到骨髓里的人,他的字典里也许根本就没有“仇恨”和“报复”,只有坦然的接受!

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刘峰的善良和无私再度被诠释的淋漓尽致!炮火纷飞,血肉模糊的战场上,身为副连长的刘峰奋不顾身地营救深陷沼泽的战友,右臂被子弹击中,血流如注仍不放弃,最终,由于他的坚守,一个鲜活的生命得以重生!也正由于他的坚守,因失血过多失去了自己的右臂!

战争场面拍摄的血腥惨烈,非常震撼!冯导的用意,也许就是要提醒观众同胞,正是战场上千千万万个士兵们忘我拼搏的坚守和鲜血,铸就了战争的胜利,成就了我们今天安逸和平的生活!铭记历史,不忘初心!战争英雄――永远值得我们敬仰与缅怀!

退伍后的生活,似乎没有因为他是战争英雄,为他多洒一片阳光!妻子跟货车司机跑了,日子过得拮据不堪,然而,命运的多舛并没有让刘峰的善良褪色!面对妻子的背叛和生活的不顺,没有仇恨抱怨,刘峰依然坦然的接受。

故事的女主人公何小萍,六岁时,父亲因政治迫害被抓到农场改造,再也没有见过面,在母亲改嫁之后,不招继父待见的同时,也失去了母爱,成为家里多余的人。童年的不幸经历,造就了她自卑、敏感、内敛的性格。

本以为进了文工团,会让自己的生活焕然一新,没想到,卑微的出身和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还是让她成为了团里的笑柄!相比战友们的冷嘲热讽,热心助人的刘峰就成了她生命中的一缕阳光。当刘峰下放临行时,她是唯一一个为他送行的人 。

父亲的离世,刘峰的离开,让何小萍的心门再度关闭,她不想再和这个令她失望的团体有任何瓜葛,主动要求调到后台服装组。在一次临时充数的慰问演出中,由于装病罢演被团领导识破,被下调到野战医院,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伤员的救治。面对被战场上的炮火烧得面目全非的伤员,脆弱的心灵再次被冲击震颤!单薄的身躯中蕴含着无比的善良和坚韧,对伤员们无微不至的救护,让她荣获了战争英雄的称号。然而,突如其来的荣誉却令她饱受摧残的神经难以适应,住进了神经科!

无常无处不在!从一段轰轰烈烈的红色革命,到几位重要国家领导人的相继逝世,再到改革开放,历史的洪流席卷着中华大地的每个角落!文工团也逃脱不了解散的命运,大家都悄悄地为各自的未来做着不同的打算。告别演出上一曲《沂蒙颂》,让精神失常的何小萍眼神里放出了异样的光芒,一曲润物细无声的独舞,跳动着的是一颗纯净无染的心!

性格开朗,热心阳光的潇穗子,似乎是剧中另一条隐形的主线,舞台上的优美的舞步、游泳池边亭亭玉立的身姿,几乎有关她的镜头都美的无懈可击,犹如一朵芬芳四溢的百合花,装点着这场青春的盛宴!为了挽留心爱的人,毫不犹豫地拿出了妈妈留给自己的金项链,为出车祸的陈灿做了假门牙的底托。尽管,身为高干子弟的陈灿最终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也没有击垮穗子的斗争,如愿地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在穗子的眼里没有穷富之分,不卑不亢,平等以待,为了心爱的人可以奉献一切!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为了理想而默默奋斗着,最终获得了成功!在她身上隐约可看到本部作品的作者――严歌苓的影子!

故事的结局:林丁丁嫁给了华侨出国做了阔太太,郝淑雯嫁给了门当户对下海经商的陈灿,潇穗子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画面最终定格在南方小站的长椅上,刘峰和何小萍这对历经磨难的人相互依偎着!共同的善良,最终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昙花一现,浮游一生,芳华只在一霎那间绽放,握住了便是一生一世,它只为一人而开。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虽然没有陈灿的财大气粗,也没有林丁丁的富贵安逸,但是两人内心的知足平静却是这世间最丰盛的财富!

剧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自己的成长环境,自己独特的性格,不一样的喜好,不一样的取舍!每个人都在因果的百花园中寂然绽放,有红花,有绿叶,有带刺的玫瑰,也有向日葵,青春就这样在无常中绽放和凋零!“愿得韶华刹那,开得满树芳华。”不美好衬托了美好,不圆满成就了圆满!

如幻的人生之旅,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如露亦如电!一切都是合理的存在,都在自性当中!透过岁月的浮华,方能回归清净湛然的本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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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理想——《芳华》读后感2000字


生存与理想——《芳华》读后感2000字: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读书笔记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死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读《狼图腾》有感(原创)


读《狼图腾》有感一

看完了《狼图腾》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想起党员的学习地党校。在追求的过程中,人就需要不断的完善,不断的充实,才能有一个鼓舞,我的学习地是什么?在书中,在平凡的世界里,在自己的积累的思考中。不需要镜子也能知道自己的模样,知道自己目前最需要的是干什么?那些高远的理想只能放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或者酒喝多了的时候,畅想一番。做自己所做的,实际的,贮存自己的心智,我想,目前的我,这样做,是明智的,也是唯一的。

现在年轻人的崇拜,挑起了市场经济,迷乱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温度,也恍惚了自己的心情,于是或成为钱的奴隶,或成为网的俘虏,游戏的牺牲品。当然有许多优秀的年轻人除外。青春不再的时候,再幡然醒悟。糊涂的季节出现糊涂也是正常,但美好的人生却会走偏。我不反对人生要经历教训,但我不会希望每一次经验的获得都要付出人生的种种宝贵。

看那些心动的文字,让思维穿越时空,眼界豁然开朗,也算是站起来的我的一种改变。让我的信仰日趋完善,心理变得坚强,纵横驰骋在自己的心田。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面敬献,而狼的运行程序,始终不得而知。但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的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话的升华。

读《狼图腾》有感二

狼图腾这本书起初是老公和孩子读的,经常听他们说如何如何感人,我就随手拿来看了看,没想到立刻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虽然已经读过很长时间了,但书中的情节始终震撼着我,鼓舞着我。

这本书是作者姜戒用了三十多年时间写成的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书中故事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狼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是凶猛残暴的动物,每当在动物园、在电视上看到狼,我就有种畏惧心理。毕竟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的幼年时代。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狼的狡黠与智慧,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

狼能利用熟悉的草原躲避敌人的攻击,捕获猎物,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狼能借白毛风的势力全歼军马群。我觉得我们人类能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比如工作中我们要像狼熟悉草原一样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了解本行业的行情以及客户的信息,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故事的结局有些伤感,美丽的草原消失了,狼群消失了。读到最后我跟孩子都哭了,不知道是为草原狼还是为我们人类自己。

如果我们人类也能像草原狼那样团结奋斗,顽强拼搏,我们的民族何愁不能振兴,我们的国家何愁不能发达!

观电影《冰雪奇缘》有感2000字


一切都冻住了。湖面、轮船、城堡,还有安娜。就在刚刚,她为姐姐挡住了汉斯致命的一剑,在那冰冷无情的剑梢还没有碰到她的指尖,安娜已变成一尊冰冷冷,没有一丝生机的冰雕。变成冰雕的安娜,纯洁而透明,在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中,闪着晶莹的光芒。阳光不敢在她身上跳舞,它怕自己的浮躁弄脏了这层圣洁的光辉。风也静悄悄的,它不敢吹拂那位少女的冷峻脸庞。雪停了,阳光又从云罅中钻出来,一切显得恬静而又柔和。安娜的眼睛,宛然一块剔透的碧玉,不杂丝毫尘滓。冷面清明的雪在那双美丽的宝石前也黯然失色。一切都静极了,静极了……

在艾莎逃离了埃文戴尔后,安娜执意去寻找她。在村民克斯托夫的帮助下,安娜找到了冰雪城堡,见到了艾莎。安娜劝姐姐和她一起回埃文戴尔,一起拯救埃文戴尔失落的夏天。但艾莎根本控制不了因她而起的风雪,在烦躁中又一次误伤了安娜,并制造了一个雪怪将安娜一行人全部带离了冰雪城堡。但安娜在遭受了冰雪魔法的袭击后,身体越来越糟。她的头发白了一缕又一缕,身体也虚弱不堪。见多识广的地精告诉安娜,只有“一个出自真爱的举动”才能改变她。否则,等待安娜的是变成冰人直至死亡。安娜虚弱极了,她的头发慢慢全变白了,手指也结了冰霜,很快就会如地精所说变成冰人。安娜首先想到了男友汉斯,在村民克斯托夫和驯鹿小斯的带领下又一次回到了埃文戴尔。但满怀信心的安娜把事情想得太简单,当她告诉汉斯自己需要一个真爱之举才能消融被艾莎冻结的心时,汉斯的脸色突然变了,他狞笑着将房间里所有的取暖物全部关掉,本就虚弱的安娜更是冻得浑身哆嗦,如梦初醒的安娜才明白汉斯并不是真心爱她,只是利用她保住自己在南方群岛国家的地位。奸计得逞的汉斯将安娜锁在房间后扬长而去。幸好安娜在路上认识的雪人雪宝及时发现了安娜,并将安娜带离了城堡。这时候的埃文戴尔,已完全湮没在风雪中,暴风雪肆意在这座被风雪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国家内翻滚,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巨大的白色漩涡。这时已经折回北山的克斯托夫发现埃文戴尔卷起了漫天的暴风雪,担心安娜安危的他又一次奔向了埃文戴尔。而安娜此时也明白克斯托夫才真正的爱她。就当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暴风雪停了,猛地回头的安娜发现汉斯正举剑一步步朝跌倒在地上的艾莎逼去。安娜猛地一惊,她回头再次留恋地看了看从远处奔来的克斯托夫,坚定地朝艾莎跑去,挡下了那伸来的宝剑。剑慢慢地逼向她,当冰冷的剑梢触碰到她的指尖,安娜变成了一尊冰雕。反应过来的艾莎紧紧搂住她,泣不成声。她的泪水打在了安娜的身上。奇迹出现了,安娜身上那层冰很快褪去,转眼又活生生地站在了艾莎面前。原来一个真爱之举,真的能消融冻结的心!

最让我深有感触的是艾莎问安娜:“你为了救我而牺牲了你自己?”语气中满是感动与不可置信。安娜笑了笑,眼中满盛着一个孩子特有的明媚:“因为我爱你呀!”

是啊,因为我爱你,所有为了你我不惜失去所有。多么简单的理由啊!安娜为了寻找姐姐不顾众人阻劝,夜深上山。在山上,她的衣裳被冰水打湿,和克斯托夫被野狼追赶,甚至克斯托夫那辆刚付清贷款的雪橇也掉入深渊。当安娜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冰雪城堡,找到了艾莎,艾莎封闭自己,又一次伤害了安娜,并且让雪怪将他们全都扔出了冰雪城堡。但安娜并不因此减轻她对艾莎的爱,甚至她生命垂危时依旧选择挡在艾莎的前面。安娜这个女孩,她坚持、不服输的性格使她从不轻易向命运低头。她一旦认准的目标,不管沿途多么险恶艰难,她也一定去完成。安娜似乎生来就有这样的信念:不管沿途多么险恶艰难,我也一定可以完成。凭着这种不屈不挠的信念,安娜找到了姐姐,找回了埃文戴尔湮灭了的夏天,也得到了几个可以陪伴一生的知己朋友。

我们是否也有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我们是否能在已经选择好的人生路上不怕寂寞坚持下来。很多人小时候也曾梦想当科学家、歌唱家什么的,也曾想象自己站在舞台上,接受众多赞美和鲜花。他们也曾尝试过,也曾努力过,但为何最终却碌碌无为呢?因为他们没有坚持。古人说得好:成功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组成。我们要想成功,“坚持”二字一定要时刻挂脑海。虽然,我们或许没有那1%的灵感,但我相信只要坚持努力,像滴水穿石那样,成功便不会离我们太远。而我们不坚持不努力,即使有那1%的灵感,也会像“伤仲永”这个故事中叫仲永的天才儿童一样,最终湮灭在时光的大海中。

安娜之所以能找到艾莎,找回埃文戴尔的夏天,还因为有朋友们的帮助。克斯托夫和小斯将她带到了北山,雪宝将安娜从锁住她的房间内解救出来。要是没有朋友们的帮助,安娜有信念也不能找回姐姐和埃文戴尔的夏天。有一阵时间,我一直在想安娜究竟有什么魅力让她的朋友们无私地为她奉献?看了三遍《冰雪奇缘》,我终于确定了那神奇魅力的名字:信任。安娜对任何人都没有戒备之心,她对每一个人都充满信任,安娜的朋友看到对方信任自己,能不小心翼翼呵护这份来之不易的信任吗?所以他们才无条件愿意为安娜奉献自己。而艾莎,从小封闭过早成熟的她对任何人都存着戒备之心,不愿对任何人吐露肺腑之言。她把世界拒之门外,世界也必定将她拒之门外。而我们,只要我们对朋友家人付出一片真情真心,对方也会报以我们笑容与那最为珍贵的信任,失落的信任一定会重新回到我们心中。

观《空天猎》有感2000字


观《空天猎》有感2000字

作者:查满娟

亲爱的兰英老师早上好!各位育心家人们早上好!非常高兴在这样一个美丽的清晨与大家相约在语音平台,一起学习成长。

感恩语音组给我这次分享的机会,而且是这个打响第一炮的机会!

10月2日那天,铜烨提到要去看空军题材的《空天猎》这部新出来的电影,所以我早早地买了三张电影票准备去赶下午场。难得这次铜烨爸放国庆长假,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亲子时光。

电影全方位展示了我国空军飞行员在现实生活中的工作内容与现代空军的作战形式。

他们的工作时刻充满挑战,其中不乏与国外侦察部队的较量,与恶劣的自然环境的较量,与恐怖分子的较量。

他们的生命常常处在生死边缘,他们为了守卫国家、守卫人民而战。舍小家,为大家,他们的内心有着坚定的信仰。

影片开头,主人公吴迪(李晨饰)驾驶战斗机执行一项驱离国外侦察机的任务。吴迪用高超的飞行技术让对手甘拜下风,迅速逃离。

主人公亚莉(范冰冰饰)、巴图、高原和吴迪几人都是各部队有勇有谋的出色飞行员,他们通过层层严格的考核加入了霸天狼这一神秘的顶级空军团队。

随后,吴迪原来的僚机飞行员浩辰在马布国卷入了一场恐怖主义的阴谋之中,中国工作人员均被恐怖分子所劫持,马布国军方无力扭转局面,急需中国军方前往救援。

时间紧迫而任务艰巨,要到境外与恐怖分子的武装力量展开恶战,并要确保人质安全回国,唯有霸天狼才能迎战。

霸天狼队长凌海峰与吴迪两人驾驶战机深入敌方腹地,被敌方两台雷达发现。

凌海峰的战机受损,眼部伤势严重,只能返航。吴迪怀着沉重的心情充当凌队的眼睛,领着战友残破的战机返航。

经历过第一次的失败后,救援时间更为紧迫,吴迪的内心倍受煎熬。

他化悲愤为力量,一个人在房间苦思冥想,凭着第一次的飞行经验重新制定飞行计划,利用两个雷达扫描空档30秒的时间超低空飞行以躲避雷达追踪。

尽管这样有很大的风险,但已是最好方案。

就这样,抱着必胜的信心,吴迪又一次出征,顺利躲过第一个雷达的搜索,当第二个雷达发现吴迪的战机时,敌人措手不及,观察雷达动态的小兵说了句:“他象个幽灵一样就突然出现在雷达上了。”

到达战区后,地面救援人员下了飞机密切配合,一边共同摧毁了敌方的武器装备,一边也找到人质的位置。

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与恐怖分子激烈抗衡,流血牺牲是在所难免,所幸的是所有人质都已经全部上了救援机。

亚莉带着一飞机从惊恐情绪中慢慢平息下来的同胞准备回国时,一辆不明战机腾空而起。

战机的驾驶者原来是恐怖主义的头目,他因为之前是马布国的空军所以骗过了不明情况的霸天狼队员得以逃脱,并图谋击落救援机,让中国军方功亏一篑。

在紧要关头,吴迪战机上的弹药已经耗尽,吴迪决定与敌人同归于尽,直接撞毁敌人战机……

大家心中都明白发生了什么,在空军指挥中心的长官流泪了,浩辰流泪了。

救援机上的人员安全到达机场后,亚莉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这一刻,亚莉压抑的情绪才得以释放,她与吴迪是同学也是战友还是恋人,回忆往昔,泪流满面。

我当时看得也是泪湿眼眶。不过,电影的最后,情节反转,一架尾部冒着黑烟的战机回到了大屏幕上!

一个团圆的结局,英雄吴迪回来了!吴迪就是“无敌”!

影片看完,带给我许多感触:

第一,影片中霸天狼团队中的成员都各有所长,精诚合作,都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那种团队的精气神是非常振奋人心的。

这股凝聚力与我们兰心之家家人们的向心力何等相似,正是这股正能量推动着我们团队不断发展壮大。

记得暑假内蒙游学的时候,有位别的团队的家人也说到我们团队的凝聚力让她印象非常深刻。

这种凝聚力源自团队领导人的出色引领,团队成员的紧密跟随。从《易经》的角度来看,其实也就是乾坤配合的力量。

而另一个重要的点就是,影片中的主人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仰,也有勇往直前不畏艰难的精神。因为他们有着同样的目标与追求,有着同样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有着同样的保家卫国的情怀。

都说“不忘初心,方得终始”,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

元亨利贞,贞者事之干也,这些道理,经典中都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们。经典来源于生活,而生活需要经典精神去领航。

第二:珍惜我们的安定生活。这是个美好的和平时代,我们之所以能安居乐业,是因为有人在浴血奋战,经历生死考验,抛开个人情感,只因为家国情怀。

第三:身为中国人是多么的幸运。影片中可以看到一个大国拥有的各种先进的空军装备。近期中央电视台也一直在播放《强军》纪录片,强国必强军。

我们祖国的军队正在加强建设,以法治军,各种军事改革也在力求锻造一支强大的有实力的军队。

《强军》中有句话我印象很深:军队只有两种状态,就是战争和准备战争。

是什么让我们的习近平总书记有底气说“对任何人、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进行的分裂国家活动,13亿中国人民,整个中华民族决不会答应”?我觉得也是因为祖国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国庆期间还看到一则新闻:明星古巨基和妻子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亲历枪击案,平时国外的动乱新闻也是此起彼伏,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我的感受就是:风景这边独好,有一种安全叫“在中国”。

第四:在我们所感受的和平背后,实际一直是暗流涌动,我们炎黄子孙仍要自强不息,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与中国的崛起努力进取,为强国梦去奋斗。

自强不息的精神, 胸怀大志的情怀,从哪里来?这些都得从文化教育中着手去培养。

一个国家的文化绝对是一种软实力。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是有力量的,我们中华民族能屹立于世界东方几千年不倒,靠的就是其中生生不息的力量。

历史上多次的外族文化的入侵都没有让中华文明消失,而是中华文明以其博大的胸怀去同化了外族文化。

如此悠久有生命力的文化靠什么去传承?要靠圣贤经典。

经典的学习是大势所趋。经典中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无所不包。经典给人以精神的指引,智慧的启迪。

现在国家提倡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的节奏也已经非常明显,此时不学,更待何时?

育心经典已经走在时代的前列,正本清源,让“旧时王谢堂前燕”也能飞入寻常百姓家,并且为大家提供了学习经典的正确方法,建立了完善的学习成长平台。

庆幸自己当初有这份缘,这份选择,这份跟随的决心。

孩子从小学习经典,现在已经打下了道德根基,建立了与众不同的思维模式,有着大的胸怀格局,有着爱国主义情怀。

铜烨最近做了张“我爱祖国”的手抄报,最后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我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感恩大家的聆听与互动!感恩兰英老师建立的平台,感恩育心经典!

观《阿甘正传》有感2000字


晚上我们一家人吃饭中,我突然说起了马老师让我们看的几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叫我第一名》、《义犬八公的故事》等等。然后我就开始发恼骚,老师又让我们自己找一篇电影看看,于是我就开始找姐姐求助。我问姐姐:姐姐你们那时候老师有没有让你们看什么电影?有啊,你说的这些我都看过,还有的就是《阿甘正传》,其他的都忘了姐姐说。

到了第二天,起床我打开电脑就开始搜“阿甘正传”。这部影片一开始就有一片羽毛到处飘,我想这肯定暗含着什么。它主要讲的是一个智商没有到80的小孩,而且走路也不怎么敏捷,还带了一个铁架子,走起路来一点都不方便,有时还会被一个台阶绊着走不了路,后来他的母亲送他去上高等学校,但是学校的校长却不同意这么一个低智商的孩子来上他的这种高等学府,尽管它的母亲死缠乱打,小孩阿甘也只能被送入特殊学院,但即使在特殊学院里,也没有人愿意跟他玩,这让我想起了火影忍者中的小时候的鸣人,他从小就被人看成邪恶的象征,以致他非常孤独,导致他到处恶作剧来引起村名对他的注意。可是这是人自身要乐观的情况下,而阿甘却非常闷,除了妈妈以外他谁都不愿意倾诉心事。

在一次上学上巴士的过程中,所有的孩子都不愿意和阿甘坐,所以他就站着,但旁边有一个小女孩的旁边有一个空位,小女孩让他坐下来,她的名字就叫做珍妮,后来阿甘与整所学校的人都不和,只有珍妮愿意和她一起玩,有一次有几个阿甘的同学拿沙包扔阿甘,而珍妮让阿甘赶紧跑,谁知他跑啊跑,跑啊跑,他脚上的铁架子掉了,可是他还是像穿着了铁架子似得飞奔起来,他突然发现他可以跑起来了,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走跑跑了。

后来,他长大了,当他与珍妮走在一起时,那些童年时的“追杀”依然没有结束,珍妮还是像往常一样,说:“阿甘,快跑,快跑”常年的追杀,也让阿甘的跑步速度非常快,以至于他跑的时候,跑到别人的棒球训练厂里面去了,他比球员跑的都快,这一幕所有人都看见了,包括总裁,于是总裁当场就看上了阿甘的跑步,后来总裁派人截住阿甘,让他参加棒球大赛,总裁将最后冲刺的机会留给了阿甘,当棒球大赛开始时,阿甘不负众望,冲破敌人的重重阻拦,来到了终点,结果阿甘所在的球队最终赢得了胜利,就此阿甘出名了,成为国家级球员。但这不是他的命运,他阴差阳错之下去参了军,而且以优越的成绩毕了业,在一次去越南战斗时,他的部队中了埋伏,于是他想起了他的好朋友珍妮所说过的话: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赶紧跑。于是我不禁笑了起来,他真是逗。但是就因为这样,他逃了一劫,于是他又发现自己的战友巴博还在战场里,于是他又冲回去去救战友,可途中总是遇见一些不认得的人,可他凭着一颗善良的心将它们一个又一个奔回安全地带,他又抱了一个回来,可是这位长官说:我已经把这里的情况报给了空袭部队,马上这里就会被夷为平地,可是这阻止不了他的决心,他还是冲进了森林,他寻找了一会,找到了巴博,他的肚子上中了一枪已经快不行了,而且空中已经飞来了战斗机,阿甘抱着巴博冲向了外面,幸好阿甘的跑步速度非常快,在最后一颗炸弹之后,他冲了出来。后来,因为阿甘这一事件,阿甘再一次出名,被总统授予了勋章,轮到他讲话的时候,此时从席下出来了一个身影,顿时阿甘呆滞了一会,于是他手舞足蹈的冲向了那里,原来那人就是他小时候的玩伴珍妮。于是他们一起到珍妮演出的地点去了,在那里,人人都对阿甘很客气,但阿甘看珍妮演戏时被一个男士打了一巴掌,阿甘奋不顾身冲上去将那位男士打的地上爬也爬不起来,后来珍妮拉着她生气地走了。

若干年后阿甘离开了军队,他用他那上亿的资产,买了一艘渔船,日复一日,他曾经的残疾长官来到了他的面前,他高兴地将渔船抛弃了,游到了长官旁边,后来他与长官一起钓虾子,可是他们从来没钓到过一只虾子,可是在有一天,他们看到了希望,他们的网子里装满了虾子,后来他们天天钓,阿甘成为了富豪,但当他们坐在船上时,突然有一则新闻报导他的妈妈快去世了,于是他想都不想,跳出了船,游到岸上,他一直跑一直跑,终于到家了,外面一排记者媒体,他推开他们直接进去了。妈妈告诉他:我得了癌症,于是不久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也无心再掉虾了,他想完成他妈妈的遗嘱,他建造了许多建筑来帮助那些穷苦的孩子,后来他还亲自帮助他们除草。

自从母亲去世后,他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找到珍妮,有一天他幻想着珍妮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院子里,可是一会就消失了。可是第二天,珍妮真的来了,他们两人兴奋不已,于是他们生活了一段时间,珍妮又离他而去了,我在想珍妮为什么会这样呢?她明明想和阿甘在一起,可又要离开。于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阿甘全国跑步的事情被珍妮在电视上看到了,寄了一封信给阿甘,让他来找自己,不久他来到了珍妮所在的城市,他到了珍妮的家,他们刚刚重逢,门铃就响了,原来是珍妮的小宝贝,一开始阿甘有些意外,可又灰头丧气了,可当珍妮说这孩子是自己的的时候,他首先就问:他有没有跟自己一样是个幼稚儿?珍妮摇头说:“他是班上最聪明的孩子”阿甘这才松了口气。然后珍妮告诉他:我似乎得了一种怪病,医生都对他愁眉莫展。于是阿甘说:嫁给我好吗?就这样真你跟他回到了那个大大的别墅里面,举办了一个大大的婚礼。但是不久珍妮也去世了。阿甘带着他的儿子去上学,他坐在树墩上,又有一片羽毛飘啊飘,我想着这就是阿甘所说的人一生中都是偶然,在空中飘啊飘。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原创:读《野蛮生长》有感1000字


原创:读《野蛮生长》有感1000字

文/通号中心通号三部通号七车间通信网管工班 刘志伟

随着冷空气的消散,深圳又开始恢复大好天气,趁着休息日,蜗居在深云的我得空出去放松心情,去深圳图书馆惬意的看看书,以此来给机械式工作和生活的自己补充彩色的能量。进入图书馆,就直奔中国文学区去,狩猎自己的美食,作为一个刚入社会的打工仔,我特别渴望获得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成功人士他们自己的一些视野,来满足自己那颗好奇而蓬勃的心脏。在偶然中,我发现了这本被誉为“商业界的思想家”冯仑先生的著作《野蛮生长》。

《野蛮生长》作者冯仑先生1991年创建万通。现任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董事。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商业界成功大佬,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成功而迷失自我,没有在物欲横飞的时代里冲昏心念,一直坚守初心,是一位有能力有势力有地位也颇负思想的企业家。在书中,他以一位成功人士创业回忆录的视角叙述了中国商业界的发展与未来,阐述了自己对原罪的理解,并且对当代年轻人提出很多宝贵建议。

冯仑先生认为“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是,一个人要想成功,第一要做专业的事;第二要坚持长时间的去做,不要动摇。第一点要做到,很难,越是聪明的人,可做的事越是多。第二点更难,机会那么多,时局时刻变化,一条道走到黑,太容易被认为傻。”我认为这个适用于商业界创业之路的自我总结,同样可以适套在深铁工作的自己身上,我渴望成功,也认识到要一步一步踏实学习专业知识才能获得成功,但是青年们都有一种蓬勃到近乎膨胀的成功欲,会使得自己难以坚守本心、浮躁飘然。书中的冯仑先生同样经历过这种年龄,他在年轻时就事业有成,深陷膨胀扩张的心态中,疯狂扩张,野蛮生长,导致公司发展链供应不足,内部产生裂痕,好在他悬崖勒马、壮士断腕,忍痛割爱收缩产业,沉淀万通公司的底蕴,积极探索内心的“原罪”,最终才能一条路走到黑,走出光明的未来。

书中的创业经跌宕起伏,能一直坚守本心的冯仑先生,用叙述自己亲身经历及自我总结给了初入社会的我很大的启迪,将自己那颗蓬勃喷张的心脏锁起来,埋在心底,用沉稳踏实的心态去培育,不骄不躁,等候自然生长,才能不犯错误、不出事故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守正出奇,以正合,以奇胜,这才是对“我的岗位无差错,我的岗位请放心”最好的阐述和最佳的展现。

老子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将自己的“野蛮”抑制住,才能顺利的“生长”;才能将机械式的工作时刻保持两纪一化;追梦少年才能有梦可追、有梦能追!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当芳华落尽时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

柯月霞

2018年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今天推荐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 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懂得刘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时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时,急急地在铺满一地的死人堆里寻找他,在他身患绝症时默默守在他身边,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电影给了两人完满的结局,其实他俩最终有否成眷属并不重要,我觉得他们的爱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当芳华落尽,有你陪在我身边,平静地过好剩下的每一个日子,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完满?!

2018、2、6

柯月霞,笔名六月雨荷,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爱阅读,爱旅游,渴望凭着文字,与你,与世界自如地交流。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优雅》、《一杯茶的幸福》、《最美的时光在路上》,厦门女作家合集《遇见》。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大鹏

上月18日晚上,我独自一人走进了电影院,去看那部一时间风靡全国的文艺片《芳华》。两个小时电影,一个接一个鲜活的人物、不同的场景和事件、符合那个时代的气息和画面,让我印象深刻,深有感慨。在看完电影后,我也随即发了朋友圈,表达我的情感和感受。

朋友圈发了一条还不够,第二天晚上又发了一条,对电影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拥抱那一幕难以忘怀:"这个拥抱等了二十年。看着小萍温柔地依偎在刘峰怀里,脸上那幸福的笑容,刘峰望向远方,用那左手紧紧地揽着小萍,不愿再放开……"虽然电影只看了一遍,但大部分情节都还记在脑子里。看完电影后去回想整部电影,无疑男女主人公分别是刘峰和何小萍。刘峰是学雷锋标兵,是文工团里的好人模范。食堂里的菜有很多煮烂的饺子皮,别人不愿吃,他自己吃;帮炊事班抓猪;时常给各种灯具、器件修修补补;炊事班马班长结婚,他不余遗力帮着弄了一对沙发;把进修、晋升的机会让给其他人;不嫌弃何小萍,主动和她练习舞蹈动作等等。然而这么一个好人,却并没有得到多好的待见,他喜欢林丁丁,那晚情不自禁拥抱了她,但林丁丁强烈反对,同时被文工团里其他人看见,而被处理下放到连队。何小萍从进入文工团开始就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等等被团里其她女性歧视和嘲笑,后来连团里的男同胞也看不起她。而只有刘峰不嫌弃何小萍体味重,并且知道她的不易,很帮她。当刘峰被下放到连队之后,何小萍对文工团彻底死了心,去到高原军区表演时故意装作发烧,然后被调去医院当护士。她也一直在追随和寻找刘峰。电影后半部分场景、事件和年份切换比较多,最后结束在拥抱的那个画面。

这样的结尾很温情、很美好,而且电影的画面很精致,那些人物个个也很漂亮,以致于我在思考这部电影想表达的内涵的时候常常会受到一些影响,搞不明白背后想表达的内容,莫名的感觉。但自从看了严歌苓《芳华》原著之后,才发现原来原著作者所写的更深刻、更复杂,电影把许多人物故事以及原著的内涵都简单化了,而且许多情节、桥段也并非如此。电影是带有冯小刚自己的理解,并且割掉了许多东西。

在《芳华》电影轰动全国之后,大家都掀起了对像刘峰这种"中国式好人"的一番讨论,讨论分成两派,一派是要学习和推崇像刘峰这样的好人,另一派是绝对不要做刘峰,否则结局就像刘峰这样,好人被人欺,什么官位、财富也没有。我并不想过多讨论究竟要不要做好人这个问题,但我想说在原著里让我感到十分震惊的事情。刘峰实际上为文工团这些女子做了很多事情,并且嘴巴很严实,没有透露她们的秘密。主要有两件事情,第一件是郝淑雯勾引萧穗子的纸上男朋友,并有段时间夜夜跑去和他上床,最后一天晚上在一阵翻云覆雨之后郝淑雯轻手轻脚下来,却被刘峰撞见,而刘峰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打报告,只是一番习惯的善良说教;第二件是林丁丁骂文工团强主任叫"强奸主任",这事被主任知道,到文工团里一个一个询问,主任要刘峰这个标兵做榜样,供出是谁做的事,但他一直咬紧牙关,什么都没说,而那时林丁丁还在害怕当中。可是后来,刘峰出了"触摸事件",郝淑雯让林丁丁不要供出刘峰,但林丁丁还是供出来了。在批斗大会上,这些曾经被刘峰帮助过许多次的人,却像疯子一样,开口大骂、越骂越厉害,郝淑雯、林丁丁还有炊事团马团长等等,唯独何小曼、萧穗子没有。人性在那一刻,竟变得如此荒唐、黑暗,反而觉得很正义。用原著里郝淑雯的话来说:"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刘峰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善良,即使后来经历的林丁丁的背叛之后,下连队去了越战前线,严重受伤的时候遇到了送弹药的驾驶员,驾驶员想开车把他送到包扎所,但刘峰在生命至危的时刻还是默默给驾驶员指了去部队某团的路。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林丁丁事件之后,感觉人生无意义,一心想求死。后来退役转业去了海南,遇到了发廊小姐,也是无怨无悔地养了她两年,希望她走上正路,虽然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何小萍,在原著中叫何小曼。电影里的设定是她的父亲活着但因为斗争而被关押,但在原著里可以看到何小曼更复杂的身世。小曼的父亲在她四岁的时候因受不了众人的政治迫害而吞药自杀,当时连她的母亲也站出来指责父亲。而后小曼跟随母亲嫁到了继父家,连保姆都看不起她。母亲在新家里低声下气,对小曼也是冷冰冰的语气,只有那么一次她发烧的时候才感觉到母亲的爱,当她的弟弟妹妹出生之后,在家里就更没有地位了,连弟弟妹妹也嫌弃她。她每次吃的都是夹剩下的烂菜,偶尔吃点好的都会被保姆盯着。所以当母亲夹给她大块肉的时候总是先把它藏在碗底,等到最后大家都散去的时候再吃,零食也是偷偷藏起来,慢慢吃,身上穿的也都是缝缝补补过的。小曼从小就这样被嫌弃,甚至她自己都嫌弃自己。终于有了个机会,文工团来上海招生,被舞蹈教员杨老师看中,获得了进入文工团的资格,离开了那个让她心寒的家。

记忆中在电影里,突出小曼和团里其他成员矛盾的情节主要有几个: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和舞蹈事件。第一个军装照事件是虚构的,第二个乳罩事件电影里刻画地不错,第三个舞蹈事件也灵活再现了。"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咱俩练几遍,下次排练就走熟了".文工团男队员这么多,只有刘峰不嫌弃小曼,不觉得小曼"馊".而当他把小曼高举,也就是在那一刻,小曼爱上了他。当他因触摸事件而被下方连队的前一天晚上,小曼并不顾其他人的看法,直接去他宿舍,为他送行。当时书里的一句话被原封不动地搬上了荧幕:"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小曼其实结过婚,正好是在越战前线的时候,但是结完婚的第二年丈夫就牺牲了,而她知道这个消息还是在丈夫去世的一年之后,因为当时她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她得了精神分裂症,曾经的她从来不招人待见,也习惯了孤独、唾弃和冷漠,然而突然她却成为了英雄、楷模,她救人的事迹被大肆宣传,她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掌声和鲜花,连她的母亲对她的态度也不一样了,还亲自前来看她。但是这样的转变太过虚幻、太过强烈,她想起她的父亲也曾是这样被一群人围着、追着,又想起刘峰在经历荣誉之后被一堆人辱骂,差距太大,她受不了,觉得现在的她不是她自己,因此精神崩溃。原著书写的这个故事回答了我对电影的疑问,当我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很难受,不是滋味。小曼真的太苦了!

刘峰也是那么苦,断了右手,退役后辗转生活,娶了个老婆,却跟人家跑了,有个女儿。到海南贩卖盗版书,好不容易有个女人过日子,但最后还是分开了。步入老年,女儿逐渐长大,也有侄子照顾,却不幸患上了肠癌,需要不断化疗,但最终还是因癌去世。唯一让我觉得温暖的,是小曼陪他走了人生最后一段路。

刘峰最后的追悼会也很简单,就三个人,小曼、萧穗子还有刘峰的女儿刘倩。最后要提一下书里其她两个重要人物,林丁丁和郝淑雯。此时我想起书里提到的一句话,"丁丁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当儿媳。"我本来以为就如电影那样,只有那个摄影干事追她,但事实是追她的有两个人,除了摄影干事,还有个内科医生,而且是丁丁默许他俩同时追的。她柜子里有两只表,是两个人分别送的。这一点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她还同时享受着刘峰对她默默的殷勤,呵呵。郝淑雯是军人世家出身,但她干的坏事也不少,勾引萧穗子男朋友,并让他去揭发萧穗子。而萧穗子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她应该是作者的化身。林、郝、萧三人的婚姻生活都经历了失败,尤其以林丁丁的最为曲折,连续两次的婚姻都失败了。

整篇读后感写完了,此时的天外正在经历着月全食,温度是那么地冷,感觉我的咳嗽好了一些,也可能是太专注于写文章而忘记了咳嗽。

人生不易,请珍惜善良的人!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刘峰带给小曼的温暖。善良的人总是这样,很少锦上添花,却总是雪中送炭。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3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300字

我想一个人应该是老了,才会想写一本《芳华》这样的书来。当然老并不是件坏事,杜拉斯老了写《情人》,白居易老了写“老来无所忆,唯不忘相思”——大概人真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更容易想起那些纯真的事情,也更愿意将些曾经的蠢事当作纯真来想。

严歌苓并不老,百度起她的照片来还是那么好看,可能她只是自愿进入那片回忆和自我反思的深地。

陈丹青曾经在访谈中提道:中国人是最不讲原则的,这是中国人最不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最好的地方。他嘲讽的是我们的实用价值观。他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和写《芳华》的严歌苓差不多。也许人有了垂垂老矣的生理,才会忍不住地为自己的心理担忧:还有多少话没说出来为他人所知?还有多少人没被自己细细回忆一遍?

记得严歌苓似乎说过,这是她写得最真诚的一本书,很多人见了这句,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这是严老师最好的书呀!是吗?当然不是。如果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真诚,那不屈和毁灭又算什么?善良和美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严歌苓,活着离开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有过反思,王小波有过,冯骥才有过,陈丹青当然也有。王得到的教训是:“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冯说:“忏悔是人性中的复苏,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良机,但被我们错过了。”“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十倍的力量也无从挽回。”至于陈老师,他一向比较豪放,他说的是:“中国人的信仰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重要。”

是啊,活不下去的留下成为证据,活下去的离开成为见证。

只是,不论多少人后来参与过这些反思,真正的施暴者是不会再次到场的。时间虽然抹不去在场的痕迹,但它确实抹去了当初的细节,这也是历史能够任人涂抹的原因。所以今天中学的教材轻轻勾去了汉匈之间的你死我活,这一笔勾销,意味着人们再也不用像鲁迅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不用像先生那样,到死也落得个极没风度。

可惜我们的这个社会不是人,它也没有什么反省的能力,社会既不会因为对不起什么而去懊悔,更不会因为毁灭过什么就去自寻短见。当年我这么想,到了现在还只能这么想。时代是永远高居于个体之上的城墙,而他们,只是砌成这堵哭墙的每一小块岩石。

他们哭过了,人们也以为他们哭过了,那么,再不会有什么声音和响动来惊扰我们。只有流传下来的艺术能够教给我们很多。但这艺术是有限的,有限的艺术教不会我们善恶和自明,它只能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不平等的。

这规则就像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生命其实只是一场随机应变的适者生存,而已。在这人间,顺从太阳才是永恒的真理。万物生长靠太阳。

如果说《芳华》使我们有什么触动,那应该不是作者的反思。尽管作者一次又一次地任由自己深入到人性的恶之腹地,怀疑与嫉妒,孤独与暴虐,种种被克制的力量强行打开来所涉及的每一个人物的心性。

然而在我看来,也许这种解析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揭发,是几十年后,人们又一次回到批斗现场,做了又一次看似深刻实则无关痛痒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举自我能给一个沉默的世界带来什么?也许我太愚钝,还看不大出来;也许要尼采那样的人才敢指出: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和Shark不同,我一直觉得思想性是艺术的第一性,美与悲伤紧随其后。然而即使是美的毁灭,也不应该仅限于外界对她的摧残,还应该有她内部的崩溃与枯萎。骆一禾在论海子时提到,光在大质量客体处弯曲——时间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美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可即使是巨大的美,也要作用在时间之下,也要经得起弯曲和变化。

我们曾寄思想以厚望,而思想其实是形而上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一旦作用在形而下的人性之上,能开出的花就很难让人直视。也许只有人之将终,其言才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乞讨,偷窃,拐卖,厮杀……看到命运不断将我们这个整体中的某一部分降到更低的层次,又使他们仰望,和我们面面相对;看到一群女人笑着经过戴假肢的人,在这毫无顾忌的笑声里有她们对落难者的同情,也有对明天如何变得更好的规划。这便是生活。

或许书中的刘锋就如民国时的梁济那样,获得了一种“世界正在往好里去”的信心,反而有了从容赴死的勇气。

记得有一天,Shark突然对我们说,他感觉中国作家和国外差距很大,我表示同意:散文随笔还好,小说差距明显。他将中国的小说比成故事会,这当然是一时愤慨。后来我们谈到人性与深度。每次讨论到人性,我们总是忍不住将人和性拆成两个部件。这样的恶趣味能使我们尤为高兴。

我说严歌苓的编剧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所以可以想象,当这本《芳华》从文字的想象变成视觉的感触,它给人们的感动必定会更多。当神圣的爱情终于食上了人间烟火,就像我们听到羡慕的血肉之躯在暗夜里,终于因为生活的不如意发出了长声叹息。

然而在书中,那种叙述的角度,叙述的方法,以及其他东西早就限制了一个男人的内心世界,这种限制不仅使本该真实的陈述变得虚幻,也断绝了另一个女人爱上其他事物的后路。两个只能为爱而存在的人在一篇小说中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他们可能还不如我们现实里一个叫丁丁的心机婊那费尽心机的一生。

可刘峰那么好,小曼那么好。他们成长为好人的根——“多么丰富繁杂,多么细密曲折,埋在怎样深和广的黑暗秘密中,想一想就觉得无望梳理清晰。”

所谓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

昨天听小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但他每天都要抱她几次。想了想,觉得这也很好。住在江西的小蔷将凋落下来的叶子收集起来,储在玻璃瓶里,每年一罐。她不能想象花叶的腐烂,也就不愿留心接下来的气候与风云。

人与人之间,那空出来的地方,就像一个人离开后所留下来的空荡和寂静。

这没有办法。你阻止了一个人内心的破碎与冲动,也就阻止了一部小说在其思想上可能达到的高度。

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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