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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电影绿皮书有感

观电影《芳华》有感:致敬,别样的青春年华。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观电影《芳华》有感:致敬,别样的青春年华,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致敬,别样的青春年华

——观电影《芳华》有感

作者:张辉

2017年的最后一天,我走进了电影院,去看了一直炒得很热的《芳华》,这部影片讲的是70年代发生在部队文工团里的故事,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看这部电影无不是为了重温那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不过,对于离此年代有一定距离的我来说,我关注的并不是它像不像、是不是,而更多的是它带给我的感受。

《芳华》是根据严歌苓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讲述的是在那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部队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在爱情萌发时发生的故事,后来每个人在时代的变革中也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该影片有两处地方让我印象深刻。第一处是何小萍"偷军装".何小萍因为部队名额的问题去文工团晚了,没有领到军装。渴望穿军装的她悄悄地拿走了同宿舍战友林丁丁的军装去照相馆拍了一张照,打算把照片寄给还在劳改的亲生父亲,一是为了让父亲高兴,二是以便父亲出来后还能够认识自己。或许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何小萍要偷偷地拿呢?找林丁丁借一下不就可以了吗?难道真是她的人品有问题吗?随着剧情的一步步推进,我们会发现真正的原因,这与何小萍的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何小萍6岁的时候,父亲被劳改,母亲带着她改了嫁,因为是个"拖油瓶",何小萍在家中一直得不到关爱,继父不喜欢她,弟弟妹妹欺负她,母亲也渐渐疏远她,所以她很自卑。

然而也是因为这种自卑让她养成了倔强的性格,她不会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什么,更不会去求人。如果她开口向林丁丁借军装,必然是一种姿态的降低,这在她看来,或许和她曾经把自己弄病奢求来母亲的怀抱一样,属于"求"来的施舍,所以她不愿意开口。尽管她的这个做法我们并不认同,但也不能说何小萍是坏人,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她,不能真正感同身受。

我喜欢的第二处地方,是何小萍最后在草地上的那一段独舞。何小萍在文工团一直被欺负、被排挤,只有刘峰愿意向她伸出双手,因此,一种温暖的情愫悄悄地在何小萍的心中生根发芽了。

刘峰是文工团里公认的好人,热心助人,多次立功,被称为"活雷锋".然而,正像电影里说的那样,别人接受帮助,时间长了,反而觉得都是应该的。于是,大家对于刘峰的好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感恩与感动,仿佛他就应该是这样的。在刘峰情不自禁拥抱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孩林丁丁时,却被诬告成了"耍流氓".

与现在的人性相同,似乎人的潜意识里总有一种想欺负弱者的冲动,对何小萍是这样,对刘峰也是如此,大家都怀着看热闹的心态看"活雷锋"式的人物如何从天上摔到地上,所以,没有人惋惜、没有人站出来为他说话,甚至,他走时除了何小萍,竟没有一个人来送他。这个时候,何小萍彻底看清楚了这里人性的冷漠和可恶,就像萧穗子旁白中所说的"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珍视善良"一样,何小萍不受重视,得不到爱,所以她更知道这些的可贵。因此,她不愿与这些人在一起,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政委宣布让她去医疗队时,她笑了,那是发自内心的笑,这正是她希望的。

在医疗队,何小萍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之后精神崩溃了。然而,文工团解散前最后的演出唤醒了她的意识,她一个人推开门走了出去,在草地上跳了一段独舞《沂蒙颂》,精彩至极。我喜欢冯导对这一场景的设置,没有让何小萍走上舞台,而是去了空旷无人的草地。在舞台上表演不过是取悦别人,这本来就不是何小萍想要的。终于,在草地上,她做了一回真正的自己,一个完全为了自己的自己……

当繁华落尽、洗净铅华,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可怜人"走到了一起。萧穗子说,在别人的脸上看到的都是岁月的沧桑,他们只有坦然和平静。这何尝不是一种生活的境界呢?能够看开了、放下了、原谅了,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谁的青春不芳华,谁的芳华不青春?

即使有汗水、有泪水,当一切过去,我们再回头看时,是否还能够对生活说一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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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青春年华_红楼梦读后感作文600字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酸,同时也表达出了知音难觅的无可奈何和苦闷。曹雪芹的《红楼梦》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表达了青春的伤痛和无奈。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施闭关锁国政策,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而作者幼时曾体验过荣华富贵的贵族生活,但后来曹家败落,在这样贫穷的环境下,曹雪芹先生写《红楼梦》一书。

《红楼梦》的结尾无疑是悲惨的、凄凉的。有时时常在想,曹雪芹先生为何要将结尾写得如此的让人悲伤,为什么不可以像那些故事一样,有着一个完美的结尾,一个温馨的画面。可后来,我终于明白,故事终究只能是故事。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红楼梦》一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无异于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一对苦命鸳鸯。林黛玉生性多愁善感,只因他从小父母双亡,留她一人寄人篱下。一人的孤独使她变得多愁善感。在薛宝钗和贾宝玉结婚当晚,吐血身亡。临死时只有一个丫鬟在身旁哭泣。她将青春付出,却在封建礼教的逼迫下,晾成悲惨结局。

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春年少,因有着共同的理想志趣和叛逆精神而慢慢发展成爱情。但年少时的叛逆却奠定了悲惨的结局。

我们正处于青春最美的时段,为何要让叛逆阻碍我们前进的历程。爸爸曾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在你学习的时候,你选择了放纵,选择了叛逆。可当你应当放纵自己时,你又能选择什么呢?你能选择学习还是选择继续庸碌一生?当爸爸提出这个问题时,我犹豫了。对啊,在不该放纵的时候放纵了,那在该放纵时你又能干什么呢?

我们当下应该珍惜青春年华,不负青春不留遗憾。

【原创】观《芳华》有感2000字


【原创】 观《芳华》有感2000字

觉心

电影《芳华》向我们展现了,中国上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某部队文工团中一群热血青年充满理想与激情的一段芳香岁月与青春年华。在鲜明的时代符号背景下,主人公们历经了爱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以及战争的洗礼,彰显了这段岁月的绚烂与不朽!

影片中对剧中人物性格的刻画,鲜活细腻而深刻,让观众们都能从碎片化的情节中,触摸到曾经的自己,引发人们对青春、对过往……无尽的思考!

影片的开场,是对文工团一群青年演员练功、表演的场面的特写,一排排挺拔健碩得像小白杨似的身姿里,激荡着让人眩晕的青春气息!如此浪漫炫彩的画面,很难让人想象这群年轻人即将面临的跌宕起伏、命运迥异的人生归宿!

故事围绕,被文工团赋予“活雷锋”称号的刘峰的这条主线展开,辅以何小萍、潇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人物的悲欢离合的命运穿插其中。

故事开始,刘峰奉命为团里接来自农村的新兵何小萍。刘峰的悉心照顾,让身世坎坷的何小萍的深受感动。

质朴的刘峰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地诠释着他特有的善良:没人愿意吃的破了皮的饺子,他抢着吃;没有人愿意干的事情,大家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他,例如,为炊事班撵回出逃的猪;别人的事比自己的事还上心:主动用自己家传的木匠手艺,为即将结婚的战友打造沙发。甚至,把团里奖励他的进修名额拱手相让,放弃了足以改变他前途命运的大好机会!然而,这些雷锋式的光环,并没有为他赢来他渴望已久的爱情!在一次深情的表白之后,情不自禁地抱了林丁丁,遭到了林丁丁的厌恶和嫌弃,为撇清“腐蚀雷锋标兵”的罪名,不惜落井下石夸大揭发他的“罪行”。最终,由于拒不承认自己的“耍流氓”罪名,刘峰被下方到边远地区的伐木连。至此,也埋下了何小萍对林丁丁怨恨的种子。

尽管如此,刘峰也从未表现出对林丁丁的丝毫怨言和对组织的不满,也许,一个善良到骨髓里的人,他的字典里也许根本就没有“仇恨”和“报复”,只有坦然的接受!

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刘峰的善良和无私再度被诠释的淋漓尽致!炮火纷飞,血肉模糊的战场上,身为副连长的刘峰奋不顾身地营救深陷沼泽的战友,右臂被子弹击中,血流如注仍不放弃,最终,由于他的坚守,一个鲜活的生命得以重生!也正由于他的坚守,因失血过多失去了自己的右臂!

战争场面拍摄的血腥惨烈,非常震撼!冯导的用意,也许就是要提醒观众同胞,正是战场上千千万万个士兵们忘我拼搏的坚守和鲜血,铸就了战争的胜利,成就了我们今天安逸和平的生活!铭记历史,不忘初心!战争英雄――永远值得我们敬仰与缅怀!

退伍后的生活,似乎没有因为他是战争英雄,为他多洒一片阳光!妻子跟货车司机跑了,日子过得拮据不堪,然而,命运的多舛并没有让刘峰的善良褪色!面对妻子的背叛和生活的不顺,没有仇恨抱怨,刘峰依然坦然的接受。

故事的女主人公何小萍,六岁时,父亲因政治迫害被抓到农场改造,再也没有见过面,在母亲改嫁之后,不招继父待见的同时,也失去了母爱,成为家里多余的人。童年的不幸经历,造就了她自卑、敏感、内敛的性格。

本以为进了文工团,会让自己的生活焕然一新,没想到,卑微的出身和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还是让她成为了团里的笑柄!相比战友们的冷嘲热讽,热心助人的刘峰就成了她生命中的一缕阳光。当刘峰下放临行时,她是唯一一个为他送行的人 。

父亲的离世,刘峰的离开,让何小萍的心门再度关闭,她不想再和这个令她失望的团体有任何瓜葛,主动要求调到后台服装组。在一次临时充数的慰问演出中,由于装病罢演被团领导识破,被下调到野战医院,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伤员的救治。面对被战场上的炮火烧得面目全非的伤员,脆弱的心灵再次被冲击震颤!单薄的身躯中蕴含着无比的善良和坚韧,对伤员们无微不至的救护,让她荣获了战争英雄的称号。然而,突如其来的荣誉却令她饱受摧残的神经难以适应,住进了神经科!

无常无处不在!从一段轰轰烈烈的红色革命,到几位重要国家领导人的相继逝世,再到改革开放,历史的洪流席卷着中华大地的每个角落!文工团也逃脱不了解散的命运,大家都悄悄地为各自的未来做着不同的打算。告别演出上一曲《沂蒙颂》,让精神失常的何小萍眼神里放出了异样的光芒,一曲润物细无声的独舞,跳动着的是一颗纯净无染的心!

性格开朗,热心阳光的潇穗子,似乎是剧中另一条隐形的主线,舞台上的优美的舞步、游泳池边亭亭玉立的身姿,几乎有关她的镜头都美的无懈可击,犹如一朵芬芳四溢的百合花,装点着这场青春的盛宴!为了挽留心爱的人,毫不犹豫地拿出了妈妈留给自己的金项链,为出车祸的陈灿做了假门牙的底托。尽管,身为高干子弟的陈灿最终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也没有击垮穗子的斗争,如愿地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在穗子的眼里没有穷富之分,不卑不亢,平等以待,为了心爱的人可以奉献一切!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为了理想而默默奋斗着,最终获得了成功!在她身上隐约可看到本部作品的作者――严歌苓的影子!

故事的结局:林丁丁嫁给了华侨出国做了阔太太,郝淑雯嫁给了门当户对下海经商的陈灿,潇穗子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画面最终定格在南方小站的长椅上,刘峰和何小萍这对历经磨难的人相互依偎着!共同的善良,最终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昙花一现,浮游一生,芳华只在一霎那间绽放,握住了便是一生一世,它只为一人而开。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虽然没有陈灿的财大气粗,也没有林丁丁的富贵安逸,但是两人内心的知足平静却是这世间最丰盛的财富!

剧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自己的成长环境,自己独特的性格,不一样的喜好,不一样的取舍!每个人都在因果的百花园中寂然绽放,有红花,有绿叶,有带刺的玫瑰,也有向日葵,青春就这样在无常中绽放和凋零!“愿得韶华刹那,开得满树芳华。”不美好衬托了美好,不圆满成就了圆满!

如幻的人生之旅,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如露亦如电!一切都是合理的存在,都在自性当中!透过岁月的浮华,方能回归清净湛然的本性之中!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 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 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 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 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 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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