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树读后感】
没有人知道几千条断根压在一层沥青又一层柏油下闷死。不知那棵老树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或沉痛或怅然或叹息?
那些纠缠在一块儿的根相互依偎着,不正是见证者那老树对故土生生世世的依恋么?他做错了什么,他向任何人索取过什么?他唯一做错的,便是日夜挺拔的站立着,付出自己的青春,他坚守着自己的那一片土地,想要极力保存从前的回忆
但是,世人的眼光有色,他们的心中只有眼前利益,被恶俗蒙蔽了双眼。他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跟上所谓的时尚脚步,却往往忽略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当今社会不也是如此?拆除了上海的百年文化遗址,抛弃了那些价值非凡的艺术品,而取而代之的则是高楼大厦,交通枢纽,利益熏心,或许是因为要附和这个时代快速发展,他们要求完美完美,但他们可知道去沉思那样做究竟对不对?对与错,是否已经淹没在人们的口水中?
即使那些天生就美丽的艺术已被泥石砖瓦所填平,那些远逝的快乐已不复存在,然而,当那些建筑师们站在高楼的顶端,放眼望去的是繁荣还是疮痍?他们心中或喜悦或沉痛或怅然或叹息?
就像那棵树一样,那些被深深埋藏了的智慧永远不会被时光的脚步所踏平,绝不会被霓虹灯的喧嚣所惊扰,他们永远存世,只是人们望尘莫及。
我的点评:《那树》描写了一棵古老大树长年造福于人类又最终被人类伐倒的经历,给小作者深深震撼,读后感的字里行间充满对大树命运的痛惜,并能联系现实生活,对为现代都市文明发展的需要而拆除文化遗址的利弊的深层思考,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深重感慨。
台湾作家王鼎钧的散文《那树》,不仅仅是一篇普通的课文。它留给我们无尽的感慨和思考。有的学校因为要赶着中考复习,这篇文章就不教了。这是多大的损失啊!文章仅仅反映了人类的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吗。
【篇二:那树读后感】
树是世袭的土着者,是春泥的效死者。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适者生存,当然跟不上步伐的就会被淘汰,这是现代社会所有人的思想。但是,读了《那树》这篇文章,彻底改变了我的思想,作者利用那棵树各个方面的遭遇从而反映出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不经意间淘汰了许多不该淘汰的东西。
谈回报在夏天的太阳下挺着颈子急走的人,会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阴。茂密的树叶给行人带来凉爽;树上鸟儿欢快的叫声给孩子们带来了快乐;美丽的枝叶给情侣创造了惬意的环境。但是柏油路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房一排一排挨过来人们却嫌那树碍眼,它为人们付出了那么多,无怨无悔,最后人们却在一夜之间结束了它的生命。那树庇阴人类,保护大地,竟被人们因私利砍伐殆尽。
谈对老者本文表面上是写了老树的一生。当然,联系到人类社会,是否是在隐喻现代人对老者缺乏尊敬呢?那树在那里立了那么多年,默默为周围的人们奉献着自己仅有的一点利益,可人们为了发展却毫无留恋将它淘汰掉。从另一个角度想想;父母天天陪着我们把我们养这么大,这么多年默默为我们付出,但现代社会有许多人为了自己的事业,弃自己父母不养的不计其数,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在街头随处可见。
谈创新与传统人们为了发展,却在不经意间丢掉了许多不该丢掉的东西。
发展的确需要创新,但是有一些历史和传统是不可以淘汰的。那棵树并没有影响到道路的修建,人们却将它砍掉。如果人们为了发展经济,把所有的树都砍伐掉,到时候道路四通八达,到处都是铁路。但是,如果有一天发生洪水,泥石流,没有了树木的支撑,我们该怎么办?这与历史潮流的发展不是也一个概念吗?作者由那树悲壮的人生,暗示着工业文明血腥的征服农业文明,也照示着时代潮流对一切传统事物的冲击,人类的建设活动在不断的破坏着自然环境,就连街区百年老树也遭到灭顶之灾。人类是不是应该深思呢?
【篇三:那树读后感作文】
阳光透过树,波光粼粼的洒落在我的手上,呼吸着山间的纯净空气,不由想起了王鼎钧的《那树》,使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无数的人曾从它的身边走过,却不知道它经历了些什么。它曾看过万千的社会,在第一辆车经过它的时候;它曾延伸着它的手臂,在烈日炎炎中荫庇着人群的时候;它曾给人类带来希望,在台风到来却屹立不倒的时候。
那树,生长。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天空是蔚蓝的,它和很多树栽种在一起,这儿总是有很多人类,但是从来没有人伤害它。它也尽心尽力的帮助人类,用自己的根茎叶去回报人类带给它的生命。
那树,长大。它渐渐看到了很多人类的陋习,四周的大树倒下了,天空不再蔚蓝,一根根的烟囱竖立。它从不感到怨恨,它呼吸着人类带来的肮脏空气,改善这受污染的环境,用自己的力量去努力。
那树,苍老。它老了,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它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被人类所砍伐。它从不说话,沉默的走过它生命的尽头,它还一厘米一厘米的伸展着它的手臂,只为了人们那一片清凉。
那树,死去。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在蚂蚁国搬走以后,人类终于找到它的价值让路。它仅在倒地的时候呻吟了一声,那树死去了
在历史这条长流里,它是无数事物的见证者,它为人们在夏日中带来阵阵清凉,它在城市中被沙尘吞没。
那树,没有抱怨,没有怨恨,没有后悔。《那树》这篇文章,深深的让我感动,让我们去感谢那树。
【篇四:那树读后感】
这是一个苍老的灵魂。他坚持着、努力着挺立着,试图不去倒下。他做到了,在强大的台风面前他屹立不动,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没有掉下来;同时,他也没做到,在电锯面前他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是因为人类的力量强大地胜过自然了吗?可是,人类的活动在大自然面前是那么渺孝可笑!
这是一个爱心漫溢的灵魂。他坚持着、努力着想继续给予在烈日下疾走的人们他的凉茶一般的浓荫。他做到了,在夏天人们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荫,他尽力伸展他的臂膀,用厚重的绿荫拥抱树下的人们;可是,他今后再也做不到了,因为蚂蚁们已经来参加树的葬礼了。
这是一个孤独的灵魂。他坚持着、努力着想让别人理解他,理解他的一颗孤独的心。他做到了,在他的躯干中有一群深爱着他和他深爱着的蚂蚁王国,孤独和孤独就因此撞出了火花;可是同时,他也失败了,对于无辜的他,人们的态度是什么呢奇怪、憎恶再加上幸灾乐祸?
对于恶劣的环境,他含笑迎接;对于与他格格不入的人类文明与现代的象征,他沉默地接受;对于那致命的电锯,他咬着牙一声不吭地忍受。自始至终,他从来都没说什么。但是,在寂静的夜晚,你是否听到了那声幽幽的长叹,你又是否嗅到了空气中浓重的辛酸?
树,最大的悲哀就是树自己。
【篇五:那树读后感】
家门口有棵老树。春天,最早在我眼前抹上绿色的总是它。夏天,它用繁茂的枝叶为路人撑出一片阴凉。秋天,落叶掉了一地,踩上去软软的。冬天,失去美丽的它,坚持着,守护着我,风吹雪打都不倒。
我经常站在它绿色的大伞下,用手接住从树隙中掉出来的细碎阳光,轻扣在手掌中,一时间,阳光照进了心底。
然而有一天,树死了。
死因是伐木工人从底部将其锯断。被锯断的两根粗壮的树干已经被捆绑上车,周围有不少围观的人:有人用手量它的宽度;有人摇头感叹;孩子们聚在一起数大树的年轮,来估算该叫它爷爷还是太爷爷,人们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忘了主角。
我轻轻走到老树旁边,听它的遗嘱,听他重重的叹息声。它告诉我了许多我早已忘却的事情。
我忘记了它是用怎样的芬芳,消除我烦躁不安的心情。
我忘记了它是用怎样的心情,陪我等待四季的交替。
我忘记了它是用怎样的温柔,看着我一点点长大。
这时,汽车开动了。于是我的心开始疼,当我看见它就那样一点点从我的视线中变小,除了流眼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我开始夜夜梦见老树,梦见他又回到我身边,对我说,会一直在我左右。可梦总会醒的,尽管我想就这么一直睡着,一直带着老树的伤痛,一直陷在它那光秃秃的树桩里。
我想我们都忘记了,时间是世界上最好的治愈师,再深的伤口,也会收缩闭合。当我渐渐习惯没有老树的时候,我看到了王鼎钧的《那树》。于是,当我每次再经过老树光秃秃的树桩时,就会手足无措的愣在那里,心就会不停的下沉下沉,形成旋涡,将我包围。
我就要一直记着你吗?老树。老树!
【篇六:王鼎钧那树读后感】
那棵树立在那条路边上已经很久很久了。当那路还只是一条泥泞的小径时,它就立在那里;当路上驶过第一辆汽车之前,它就立在那里;当这一带只有稀稀落落几处老式平房时,它就立在那里。
那树有一点佝偻,露出老态,但是坚固稳定,树顶像刚炸开的焰火一样繁密。认识那棵树的人都说:有一年,台风连吹两天两夜,附近的树被吹断,房屋也倒坍了不少,只有那棵树屹立不摇,而且据说,连一片树叶都没有掉下来。这真令人难以置信。可是,据说,当这一带还没有建造新式公寓之前,陆上台风紧急警报声中,总有人到树干上漩涡形的洞里插一柱香呢!
那的确是一株坚固的大树,霉黑潮湿的皮层上,有隆起的筋和纵裂的纹,像生铁铸就的模样。几丈以外的泥土下,还看出有树根的伏脉。在夏天的太阳下挺着颈子急走的人,会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阴,仰脸看千掌千指托住阳光,看指缝间漏下来的碎贡。有时候,的确连树叶也完全静止。
于是鸟来了,鸟叫的时候,几丈外幼稚园里的孩子也在唱歌。
于是情侣止步,夜晚,树下有更黑的黑暗;于是那树,那沉默的树,暗中伸展它的根,加长它所能荫庇的土地,一厘米一厘米地向外。
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别的东西延伸得更快,柏油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房一排一排挨过来。所有原来在地面上自然生长的东西都被铲除,被连根拔起。只有那树被一重又一重死鱼般的灰白色包围,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但树顶仍在雨后滴翠,有新的建筑物衬托,绿得更深沉。公共汽车在树旁插下站牌,让下车的人好在树下从容撑伞。入夜,毛毛细雨比猫步还轻,跌进树叶里汇成敲响路面的点点滴滴,泄漏了秘密,很湿,也很诗意。那树被工头和工务局里的科员端详过计算过无数次,但它依然绿着。
计程车像饥蝗拥来。为什么这儿有一棵树呢?一个司机喃喃。而且是这么老这么大的树。乘客也喃喃。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公共汽车站搬了,搬进候车亭。水果摊搬了,搬到行人能悠闲地停住的地方。幼稚园也要搬,看何处能属于孩子。只有那树屹立不动,连一片叶子也不落下。那一蓬蓬叶子照旧绿,绿得很。
啊,啊,树是没有脚的。树是世袭的土著,是春泥的效死者。树离根,根离土,树即毁灭。它们的传统是引颈受戮,即使是神话作家也不曾说森林逃亡。连一片叶也不逃走,无论风力多大。任凭头上已飘过十万朵云,地上叠过二十万个脚印,任凭在那枝丫间跳跃的鸟族已换了五十代子孙,任凭鸟的子孙已栖息每一座青山。当幼苗长出来,当上帝伸手施洗,上帝曾说:你绿在这里,绿着生,绿着死,死复绿。
这天,一个喝醉了的驾驶者,以60英里的速度,对准树干撞去。于是人死。于是交通专家宣判那树要偿命。于是这一天来了,电锯从树的踝骨咬下去,嚼碎,撒了一圈白森森的骨粉。那树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这次屠杀安排在深夜进行,为了不影响马路上的交通。夜很静,像树的祖先时代,星临万户,天象庄严,可是树没有说什么,上帝也没有。一切预定,一切先有默契,不在多言。与树为邻的一位老太太偏说她听到老树叹息,一声又一声,像严重的哮喘病。伐树的工人什么也没听见,树缓缓倾斜时,他们只发现一件事:本来藏在叶底下的那盏路灯格外明亮,马路豁然开旷,像拓宽了几尺。
尸体的肢解和搬运连夜完成。一个人说:昨天早晨,她扫过这条街,树仍在,住在树干里的蚂蚁大搬家,由树根到马路对面,流成一条细细的黑河。老树是通灵的,它预知被伐,将自己的灾祸先告诉体内的寄生虫。于是弱小而坚韧的民族,决定远征,一如当初它们远征而来。两个星期后,根被挖走了,为了割下这颗生满虬须的大头颅,刽子手贴近它做了个陷阱,切断所有的动脉静脉。时间仍然是在夜间,这一夜无星无月,黑得像一块仙草冰。他们带利斧和十字镐来,带工作灯来,人造的强光把举镐挥斧的影子投射在路面上、在公寓楼的窗帘上,跳跃奔腾如巨无霸。汗水超过了预算数,有人怀疑已死未朽之木还能顽抗,在陷阱未填平之前,车辆改道,几个以违规为乐的摩托车骑士跌进去,抬进医院。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日月光华,周道如砥,已无人知道有过这么一棵树,更没有人知道几千条断根压在一层石子一层沥青又一层柏油下闷死。
读李金华回忆录《印迹》有感
文/杜宝富
近一段时间,我在反复地阅读我县的一位老领导李金华的回忆录《印迹》,并一直被文章中那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和一行行坦诚的文字感染着。
李金华这个名字在无棣县可谓一点儿都不陌生,并且有关他在无棣县执政期间的很多感人事迹都在群众中传为佳话,而李金华本人也给老百姓留下了非常好的口碑。我虽然没有跟他共事过,甚至我都没有见过他本人,只是以前在电视和报纸上常见到他,但多年来有关他的很多事迹我却耳熟能详。因为一是曾有很多和他一起工作过的我的领导、同事和朋友们经常说起他;二是他在我县多年的执政期间所创造的政绩历历在目;三是他是我村(柳堡镇大苟家)的外祖家,我和他的外祖家也是非常友好的老亲加新亲,所以,便经常听到老家的父老乡亲们说起李金华很多令人钦佩的和善亲民、大公无私的为官之道。
作为一名从政一生的党政领导干部,最终能把自己的人生印迹精心梳理,并能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可以说为数不多,而把自己的人生履历总结编辑成册还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更可谓寥寥无几,但李金华做到了,感慨之余,实在是佩服有加!
李金华的这部《印迹》, 我看了多遍,为了看这部书, 我多日来几乎停止了迷恋手机、泡微信的恶习,在夜深人静,全家人都已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仍沉浸在《印迹》那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之中,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而体验着喜、怒、哀、乐的情感。不管是乡镇篇、县令篇、建港篇还是市政府篇,里面叙述的每一个事迹、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真实感人、惊心动魄和催人奋进。所以在我一股脑地看完一遍后,觉得意犹未尽,赶紧又翻回到第一页看第二遍,重温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场景。
《印迹》这篇不骄不躁、朴实无华的回忆录,用写实的手法再现了一位历经40年改革开放的执政者在政界的大风大浪中最现实的历史变迁。李金华用他的《印迹》不仅展示了他一生对工作的执着和对事业的追求,也用他漫漫人生路上所留下的坎坷印迹,见证了家乡40年改革开放的巨变。
看完《印迹》,掩卷沉思,感觉李金华经历的实在是太多,但面对每件事,每一起事端、每一场运动或说每一次革新,他首先想到的都是群众。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正因为他时刻心系百姓和他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他才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也才换来了他当选副县长时,200多名干部群众抬着造福一方的牌匾对他的含泪相送。
读《聂帅元帅回忆录》有感
九天 这里是九哥
从回忆录中看,早期的聂帅是个谨小慎微的人。似乎很害怕承担责任,广州起义前后,他先是对叶挺,后来对邓发,总想把别人推到前面,自己躲在后面发牢骚不出头。
聂帅在叙述广州起义经过时,对徐帅自始至终未予提及,徐当时任工人赤卫队联队长,级别虽不高,但后来大名鼎鼎。聂的做法有违常理,让人感觉聂和徐的关系比较疏远。
聂帅在总结漳州战役时,特别提到主席的指挥特点。从他总结的的这些特点和其它将帅的回忆录看,主席确实是一位杰出的军事战略家和战役指挥家。
王明集团的错误主要是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教条主义是盲目信任和执行斯大林及共产国际的指示,不管是否适合中国国情,一切从苏联利益出发;宗派主义则是党同伐异,对与自己思想观念不同的同志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不过,具体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则有一定偶然性。博古等人不懂军事,如果没有李德这个集教条主义与宗派主义之大成的灾星来苏区,博古在军事上就只能依靠周恩来、朱德、林彪和彭德怀这些人,五次反围剿未必会失败。虽然他们的极左路线还是会对中国革命产生各种破坏作用,但还不至于让中央苏区那么快的丧失掉,从这个角度看,李德对中国革命危害甚大。
王稼祥特别佩服主席,如果没有王,主席能否重新回到中央岗位还很难说,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王稼祥挽救了中国共产党。
突破乌江时,红军分两路强渡,聂帅和林总指挥杨得志团在大乌江渡口,陈光(红二师师长)指挥杨成武红四团在江界渡口。但聂对自己亲自指挥的杨得志团仅作简单介绍,而对另一路杨成武团渡江经过介绍得十分详细,谁亲谁疏一目了然。聂在回忆录中多次提及杨成武,他的亲信似乎就杨成武一个。其实杨成武跟林总关系似乎更好一些,只是现在被掩盖了。
看到山城堡战役前中革军委给三个方面军首长发布的命令,九哥觉得很好笑,因为几乎没什么内容,都是些套话大话口号,空洞得很。所以,延安整风反对党八股,整顿文风很有必要。
平型关战斗后,主席给前方打电报,强调要坚持独立自主游击战。而坚持游击战就要分散兵力,放手发动群众,建立敌后根据地,只有发动群众才能实现全民抗战。如果坚持集中打仗就不可能做群众工作。如果只是集中打仗,就只能和国军一样进行片面抗战了。国军的片面抗战是失败的,华北大片国土沦丧就是证明。共军兵力微少,如果坚持集中打仗,只会把有限的兵力很快拼光。即便不拼光,也得不到大发展,就没有力量建立根据地,华北就会成为日军稳固的后方。不管是从共产党的角度看,还是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看,主席的观点都是正确的。不管是对待国民党还是对待日本人,我军都是以弱抗强,而以弱抗强就需要建立根据地,而建立根据地就要放手发动群众,如果只和日本人硬碰硬的打运动战,和鬼子拼消耗,我军又不能像国民党中央军那样得到补充,结局只能是越打越少,最后被消耗完。抗战初期,这方面很多人都看不透,只有主席看透了,这就是主席眼光高于一般人的地方。当然,这不是说八路军就只能打游击,正如主席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中所说,随着我军实力的逐渐增强,运动战的比例自然会相应增加,甚至适宜的攻坚战也可以打一下,但一定要量力而行。
关于我军抗战时期的编制问题,这部回忆录也很值得参考。吕正操是晋察冀军区下属的冀中军区司令,同时兼八路军三纵司令,这说明纵队就是旅级建制。为开辟冀东成立的,由宋时轮、邓华任司令政委的八路军四纵(华北)也是旅级建制。左权黄克诚指挥的八路军二纵、彭雪枫黄克诚指挥的八路军四纵(华中)、黄克诚指挥的八路军五纵同样是旅级建制。由此可见,彭德怀建立第一纵队,让徐帅指挥115师和山东纵队确实欠考虑。这样做相当于把115师降为团级,要不就是把一纵升为副集团军级,这么大的事不经过中革军委和主席同意,擅自做主,先斩后奏,属于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所以主席不高兴,罗荣桓在山东也拒绝接受徐帅指挥。
聂在回忆录中介绍说,1938年底之后,日军停止了对正面战场的作战,把大批军队向华北转移,华北日军增加到了11个师团,4个独立混成旅团,一个骑兵旅团。这充分说明,是共产党八路军在敌后的抗战,吸引了大批日军,从而减轻了正面战场的压力。
聂在苏联就开始学军事,回国后一直负责军事工作。但他和周恩来一样,一直浮在上面,没有直接带过兵。直到担任一军团政委才开始带兵打仗,但仍只是林总的辅佐。直到开辟晋察冀才算真正独立带兵。但抗战期间他很少打大兵团作战,缺乏指挥大兵团作战的经验,所以解放战争初期打得不好。不过,就红军西征时聂指挥攻打曲子镇一场战斗来看,聂的战术指挥水平还是不错的,全局观也可以。共产党的将领,即便是长期搞政工的,军事水平也不可小觑,绝大多数都是军政双优。
程子华的冀热察部队划给东野,不知是否聂筹划的,因为聂似乎对程子华不满,书中多次流露出来。聂在延安时,程子华曾在晋察冀主持开会批判过聂帅,这让聂耿耿于怀。程子华到到东北后,和林总的关系也不太好,55年授衔时因为身在地方而未获军衔,有点可惜。
聂帅命大:第一次:南昌起义失败后他乘一支小舢板去香港,在海上颠簸了两天一夜,如果有大风浪,他肯定就没命了。第二次,他在顺治省委时曾煤气中毒,差点死掉,侥幸才活过来。第三次,鬼子1941年秋季铁壁合围那次,几次突围才突出去。第四次,城南庄敌机轰炸。
中央苏区时,聂帅是罗荣桓上级,抗战中期,罗担任山东最高领导人,二人开始平级,解放战争初期聂帅战绩不佳导致地位下降,解放后彻底被罗荣桓超过。聂帅对罗荣桓很客气但关系并不密切。罗只效忠主席一个人,跟其他元帅和国家领导人都没有特别亲密的关系,也不拉帮结派,将领中也就谭政、肖华两个心腹。聂长期是罗的上级,看到罗后来超越自己,心里肯定不服气,但也无话可说,因为罗为人正派,处事公正,聂没什么可挑剔之处,所以只能保持彼此尊重的关系。
回忆录中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的内容,应该让那些污蔑抹黑主席时代的无耻之徒或无知之徒好好看看,多了解一些真实的历史,不要再胡说八道,造谣诽谤。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洛克菲勒回忆录》有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洛克菲勒回忆录》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能力越大的人,责任越大。当你拥有的资源(如:权势、金钱等)相当巨大,大到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时候,你所担负的责任相应加大。
在经历了几天的阅读,也颇感此书带来了不少收益,因是所读第一本自传体书籍,很想将其中的颇多感受记录下来,以方便将来的回忆。
戴维小时候及学生时代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到不论多么成功的人来自家庭亲人的影响是如此的巨大,更感到自己母亲的角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母亲自身修养和素质对孩子的影响有可能是一生的。同时也倍感孩子不能太娇惯,培养孩子真正独立自主是每个父母最应该去做的事情,这件事,对社会对孩子个人都是最有意义的。还有一点也是最深刻的就是,学生在求学阶段,真的应该认真汲取知识,有了过硬的知识基础,对将来的职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戴维战争年代的经历,倍感老年的他,能如此镇定的不评论战争的是是非非,简单平叙那个纷乱年代,让读者的我,特别佩服他的那份从容。随他安静的回顾,看着他对这个时代的总结。更加感到人去适应环境的重要性。在新的变化中学到新技能,依赖于自己已经掌握的技能。所以说,在平和安稳的环境中,居安而思危,不是件多余的事情,只有如此,才不会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
接下来讲述的是戴维在大通银行的职业生涯,既是他个人的职业成长过程也是大通银行的这几十年的发展过程。虽从未涉及银行金融业,从他的叙述中,也能深深感到一个国家各方面的经济政策,对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走向有多么大的影响。而一个国家的和平共处原则,对经济的向前促动有多么的重要。由于经济这个话题对我而言,太大,而且自己在这方面确实也不是很精通,不敢针对此话题胡言乱语。就摘抄一小段感觉很有道理的话放在这儿吧。
“但是,正如我已经明白的那样,职责是一种解脱。它迫使你超越自己的极限,迫使你去做一些并非自然而然但又必须完成的事情,因为那些事情是正确的。”
“如果两个庞大而对立的制度通过某种形式愿意在这个星球上并驾齐驱,那么大家都必须了解对方,而这种了解必须超出明显的意识形态这个狭隘的范畴。我们必须了解人民,了解他们的态度,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了解他们创建的社会机制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社会形态。我们需要了解他们的历史,他们的文化,他们的思考和行为模式,我们彼此有哪些共同志向可能是不可调和,但未必是不可忍受的。
贸易可以是实现该目标的载体。于是,我在那次讲话中説,扩大物质商品的贸易,应当走在改善我们与苏联关系的努力最前沿。”
这本书还有相当一部分文笔描述了戴维的国际事务,由于不懂政治,就不写任何感想了。最后想以下列摘抄结束这篇读后感。
“在我87岁的今天,我的生活依然繁忙而充实。我还在四处奔走旅游,为了生意,也是为了享受。”
“随着我的孩子们年岁越来越大,他们每个人都发现了自己乐在其中的特殊兴趣领域,并通过这些兴趣为我们所在的社会作出了贡献。从许多方面来说,我都觉得我最感到骄傲的成就——主要归功于我妻子佩吉的成就——是这6个生龙活虎、聪颖智慧、矢志不移的孩子。……他们已经跟我一样坚强地继承了遗产,运用他们的资源来改善世界,或至少努力改变世界。我为他们每一个人感到无比自豪。”
《希拉里回忆录》读后感
生于上世纪40年代,希拉里在这部传记里面记录了她从出生到入住白宫到离开白宫的经历。
看这本书不是因为自己想成为一个和希拉里一样的有抱负有野心的女人,只是因为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摆得太久了。上一年毕业季从师兄那里拿来的,又是一个毕业季,自己却还没有翻开这本书。
其实自己也想这样一个驰骋在美国政坛的女人有着怎样的经历、怎样的心路历程。
从小看大、三岁看老的中国式说法也是不无道理,希拉里的经历就给了一个很的证明。她从小就对政治很感兴趣,从小就很有想法,这也为她日后参与美国政治奠下了基础。
与其说这本书是写希拉里的,不如说写比尔克林顿如何和希拉里相遇如何当上小石城的市长如何当上美国总统又是怎样离开白宫的。看这本书会给人一个错觉在美国每个人都有机会当上总统,只要你足够坚持足够优秀,奥巴马的上台是不是一个更强有力的证据?克林顿并没有什么政治背景,但是最后能当上美国总统,打破了民主党连续当选的僵局。
我很喜欢希拉里的一句话1972年我和克林顿相遇,30年后我们仍然无话不谈。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是他们日后并肩作战冲入白宫并连任的最好的后盾。这是最感动我的部分。
比尔克林顿当任期间,最注重的是医疗保健的改革,改革之路走得很不顺畅,还影响后来的大选。但是他们在用力尝试,为了能建设一个更好的美国。
希拉里是一个有野心但是也是一个很有情趣的人,她不注重着装,以致成为媒体的笑资。她说她从她妈妈那里遗传到善心,从她爸爸那里遗传到爽朗的笑。在我心里,希拉里是一个可爱可怕的女人。
她说白宫的主人一直在不停地换着,里面的工作人员却还是一样的。那些工作人员看着世事变化,一届届总统的斗转星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事情,白宫的主人在换,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转换,时代的步伐在不停地向前,但是白宫还是一样的伫立,经历着风和雨,成为美国的一个标志。
希拉里作为美国的第一夫人,在白宫里面形成了一个希拉里地盘,她用自己的方式促进丈夫的事业,也实现着自己的抱负。她说,在白宫的8年是她一生中唯一的没有工作的8年。我很欣赏,希拉里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推进美国的进步,用第一夫人的身份发挥自己的作用。我觉得希拉里的做法可以给中国一个启示,我们的国母是不是应该可以多做一些,而不是一个高贵的身份作为一种中国印象。不过中国的传统就认定女人不该干预政治,牝鸡司晨是一种不好的征兆。
希拉里和克林顿有一个女儿,叫切尔西,因为他们怀她的时候正在切尔西唱着歌曲《切尔西》。他们很注重保护女儿的权益和隐私。
希拉里会在回忆录中说,自己做的一切是为了帮助自己的丈夫,同时也是因为她热爱美国的这个国家。她不会强调,她和克林顿做的一切努力是为了美国人民,为了美国这个国家,但是他们做的一切确实是为了人民和国家。我想说的是,他们会把自己的梦想建立改善生活的基础上,他们做的这一切并不只是他们想要服务,更是因为他们想要这样做,这是他们的梦想,从小到大喜欢做的事情向往要做的事情。美国梦是建立在每一个美国人的梦想之上的,这样的梦才更实际,才更有实现的可能性。这是我们中国人应该反思的地方,不用刻意强调,我们有一个大梦,更重要的是实现每一个小梦。
因为希拉里是40年代生的,而乔布斯是50年代生的,他们一样都经历了60到90年代,他们都有自己喜欢的歌手,猫王和迪伦。但是从希拉里那里看到的更多的是政治方面的事件,比如水门事件。而在乔布斯那里看到是更多的是IT业的发展,比如IBM的发展如何。希拉里会说和前几位第一夫人交谈的经过,乔布斯会说自己和比尔盖茨如何斗狠。相同的年代,不同的生活轨迹,但是都在说明一个真理美国梦真的深深扎根在每一个美国人的心里。我知道是我还太狭隘,看的书都逃不过美国的范畴,但是每一本书我都感受美国梦的分量,但是又看不到他们提美国梦的痕迹。可口可乐在全球建立可乐帝国,联邦快递用最快的速度缩短世界的距离,卡尔宏邦将一种中国的野草做成纽崔莱的宏大事业,舒尔茨的咖啡王国争霸全球市场,他们所做的每一份付出都是美国梦的一块基石。
我想我还是不会写读后感,我不会概括文章的内容,只是会说一些自己零零散散的感受,也许是自己看得不够深的原因,没有形成自己的逻辑。我很敬佩希拉里,可是并不喜欢,我觉得我的人生轨迹和她的应该会不同,我没有那么多的野心,没有那么远大的抱负。只想做好自己,开心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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