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学期,我们学习了爱国诗人陆游的绝笔诗——《示儿》。读完这首诗我感受到了真正的爱国情怀。
陆游在临死前明白了一个道理,死去元知万事空,可他唯一遗憾的是但悲不见九州同。于是他临死前嘱咐儿子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读完整首诗,我仿佛看到了身患重病的陆游躺在床上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写了《示儿》的情景。短短四句诗表达他那炽热的爱国情怀。
古今中外有多少爱国人士的事迹让我感动。如詹天佑,他是我国杰出爱国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这是第一条完全有我国的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詹天佑在主持修筑京张铁路的铁路过程中,不怕帝国主义的要挟嘲笑,不怕工程中的千难万险,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还有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他在美国时,一刻也没有忘记祖国,回国后为我国运载火箭和导弹的研制及发射做出卓越的贡献。
肖邦在异国他乡都不忘自己的祖国,他把亡国的痛苦和对祖国的前途忧虑,全部倾注在自己的音乐创作之中他常常勉励自己要工作、工作,再工作。他常常把自己关在幽暗的房间里,点上一支蜡烛彻夜地作曲弹琴。为了祖国也为了生计,他四处奔波,疲劳加上忧愤使肖邦的肺结核病又复发了。弥留之际他嘱咐姐姐把他心脏带回祖国。
《冬夜读书示子聿》是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写的,全诗只有短短28个字,通俗易懂,却蕴含着许多深邃的求知道理。
诗的第一句古人学问无遗力,告诉我们古人做学问是不遗余力的,读着读着,这让我想到了《凿壁偷光》这个故事西汉有一个人名叫匡衡,小时候家中十分贫穷,买不起油灯,便把邻居家的墙壁凿了个洞,借着邻居家的烛光读书。第二句少壮工夫老始成告诉人们只要打下坚实的基础,积累丰富的经验,到了一定程度后便自然有所成就。诺贝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小时候看到工人们在荒山野岭用铁锤砸石头,便想,有什么东西能一下子把大山劈开呢?于是,他便把兴趣放在炸药上。为了研究炸药,他好几次将自己的实验室化为灰烬最后终于成功了。
诗的最后两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是说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终究还是有限的,要深切地了解必须亲自实践才行。这使我想起了赵括。战国时,有一位赵国大将叫赵括,他从小饱读兵书,谈起用兵的道理来头头是道。又一次,赵括统率着四十万兵士抗秦,不想他应缺乏实战经验,中了秦国埋伏,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读书示必须的,书本上的东西的确很迷人,但如果只是读死书,便不会有多大成效,反而会像赵括一样成为万人笑柄。
若是想拥有真正知识,就必须仔细观察,亲身体会,在书本知识上打好基础,再去现实生活中实践一下,便能受益非浅。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实验小学城中校区六年级陈基朝
六年级:陈基朝
读《龙族》有感
李可阳
这是一个绝对浩翰缥缈的世界。
无论多少次打开这个世界,我总会忘记了呼吸。
这个世界,名为龙族。
《龙族》讲的是龙与少年的故事,每一本,都有万千滋味自在其中。主人公路明非与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屠龙,也一直在成长,这也是《龙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我一直很敬佩作者江南,他在书中表达的情感已经数不胜数,能控制一个如此庞大的故事,真的是非常厉害。友情、爱情、亲情、责任都在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说那名为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是个衰小孩,衰了至少18年,在进入卡塞学院之前,他什么也没拥有,每天坐在寂寞的天台上,静静地看着城市葳蕤的灯光。似乎也没人在乎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隐隐作痛。这么说来我也是个衰小孩,很懦弱很看不起自己,却无能为力。我或许没有路明非那么衰,但我很喜欢和他一样发呆,思考着许多漫无边际又透露着悲伤的事,总是不承认自己的孤独。
但在《龙族》里,路明非真的变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勇敢,不顾一切的勇敢。他命令自己不要死,身后是欲望的刀枪。我想在那一刻他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走投无路的凶狠。于是他长大了。
成长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明非在每个故事里,都付出了四分之一的生命,为了保护他真正在乎的人,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但不得不说前面几次都是小魔鬼路呜泽的功劳,而这次,路明非真正地挺身而出,拥有了那种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处淬炼出来的勇敢。
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有狮子般的眼神,很怂的样子只是为了掩盖这种锋芒。说得真好。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任何动物入侵它的领地的,一旦触及领地的界线,狮子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人的喉咙,路明非的领地是他在乎的朋友。
除了路明非,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有绘梨衣和源稚生。
绘梨衣是我的怨念之一。她是一只小怪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但她很爱路明非,总是觉得世界很温柔。
但最后她死了,从一开始她的结局已经注定。世界很残酷,路明非并不爱她,就算后来路明非舍弃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杀了杀死绘梨衣的白王,一切早已无法挽回。
但我仍然记得她和路明非相处的七天,一场充满温情、阳光的盛大逃亡。
源稚生是正义的朋友,也是孤独的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他或许是这本书里最负责任的人了,他身为大家长的责任让他在最后一刻慷慨赴死,与弟弟相拥长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
这是走投无路的正义呐。
话说回来,《龙族》里有太多的走投无路,但正是这些走投无路,激发了人物们被逼到尽头的勇敢。
他们无路可退,才会去反抗命运。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有勇气去反抗,只需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地脱变成和被固定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样子。
《龙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还有爱情。《龙族》里的爱情很复杂,但决不是言情小说的庸俗。到最后,只剩下感动。
我还特别喜欢《龙族》里的景物描写。很温柔很细腻,美得让人落下泪来。抛开综迷复杂的情节,景色永远都是最让人动容的。就像路明非和绘梨衣最后的旅行和分别,大片大片的夕阳和倒影似乎从书页里涌了出来。
还有他们开着车迎着阳光盛大逃亡的那一段。我想起江南曾写过他驾车从圣路易斯到美国的最南端西岬,跨越了十五个纬度。那一刻江南和朋友们像电光一样,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废弃的车,但他不怕,因为他正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名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他们成功地突出雪地,朋友打电话问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骄傲地说他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想想看真是美好。
因为世界永不足够。
江南说《龙族》表达的,就是这种对世界与未来的渴望。
龙与少年愈行愈远。
我真的很爱《龙族》。我多么希望我能成为那个少年,推开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属于龙的国度。
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后来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伤心,我觉得痛苦应该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接受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直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接受,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伤心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己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接受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美好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但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接受。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现在,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一定是这样的想法。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五年级:赫菁
示儿读后感(一)
《示儿》这首诗,我开始并不在意,但是我又看了一下《示儿》的作者陆游写的诗的主题:主要为坚持抗金,反对议和,收复中原的意见。我又仔细的读了一遍
死去元知万事空
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
家祭无忘告乃翁
多么盼望祖国胜利的人哪,即使即将死去也要让家人在收复中原的时候,在家祭上告诉他,如此的人,如果我是皇上,定会把封为军师,可惜,我并不是一位皇帝。
刚开始读这首诗的时候,我只是想复读机一样的背,但是现在我看了这首诗之后,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陆游是个幸运的人,他并没有受到皇上的重视,使他免去了奸人的嫉妒、陷害。当年岳飞就是坚持抗金,受到奸人的陷害、莫须有才在风波亭中被勒死,死的的时候,狂风大作,飞沙走石!
《示儿》这首诗真是妙
示儿读后感(二)
每每读起宋代着名爱国诗人陆游的绝笔诗《示儿》,我的心里总是心潮澎湃,感慨万分。短短四句话,却强烈地表达了陆游那炽热的爱国情怀。
这首古诗主要写了陆游对收复失地、洗雪国耻、重新统一祖国的无比渴望。全诗28个字2020,字2020字2020珠玑,发自诗人肺腑,真挚感人。家祭无忘告乃翁写出了陆游在弥留之际,却还依然为祖国的安危、建设着想,表现出他执着而强烈的爱国热忱,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可以看出诗人豁达的生死观,他并不怕死,只是为不能看到支离破碎的国家重新统一而悲伤,可见陆游是一个十分爱国的诗人。
古往今来,像陆游这样的爱国人士还有很多。明朝郑和七下西洋,为我国航海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经济来往;宋代岳飞,儿时母亲就在他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字2020,他牢记心头,最后为抗击金兵作出了巨大贡献;解放战争时代,黄继光在十分危险的情况下,舍身炸碉堡,刘胡兰不怕牺牲、英勇就义,毛泽东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俗话说得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先人们都这么爱国,何况我们这些后来人呢?如果没有这些爱国人士,哪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牢记他们的丰功伟绩,因为他们的存在,祖国才变得繁荣富强。是他们让我们的国家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贫穷走向富裕、从黑暗走向光明,让中国成为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者。我们这一代孩子生长在这么优越的环境里,一定要向爱国志士们学习,勤奋学好每一门功课,争取长大后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多做贡献!
示儿读后感(三)
这个学期,我们学习了爱国诗人陆游的绝笔诗《示儿》。读完这首诗我感受到了真正的爱国情怀。
陆游在临死前明白了一个道理,死去元知万事空,可他唯一遗憾的是但悲不见九州同。于是他临死前嘱咐儿子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读完整首诗,我仿佛看到了身患重病的陆游躺在床上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写了《示儿》的情景。短短四句诗表达他那炽热的爱国情怀。
古今中外有多少爱国人士的事迹让我感动。如詹天佑,他是我国杰出爱国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这是第一条完全有我国的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詹天佑在主持修筑京张铁路的铁路过程中,不怕帝国主义的要挟嘲笑,不怕工程中的千难万险,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还有我国着名科学家钱学森。他在美国时,一刻也没有忘记祖国,回国后为我国运载火箭和导弹的研制及发射做出卓越的贡献。
肖邦在异国他乡都不忘自己的祖国,他把亡国的痛苦和对祖国的前途忧虑,全部倾注在自己的音乐创作之中他常常勉励自己要工作、工作,再工作。他常常把自己关在幽暗的房间里,点上一支蜡烛彻夜地作曲弹琴。为了祖国也为了生计,他四处奔波,疲劳加上忧愤使肖邦的肺结核病又复发了。弥留之际他嘱咐姐姐把他心脏带回祖国。
俗话说的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先人们都那么爱国,何况我们这些后人呢?我一定像爱国志士们学习,勤奋学好每一门功课,争取长大后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多做贡献。
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一部电影叫《驯龙记》,很巧合,我暑期阅读的这本书也叫《驯龙记》。电影《驯龙记》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与龙的故事,那里面人与龙和谐共处的场景令人十分羡慕。而书本《驯龙记》则更加离奇,竟是一对父子孵化“恐龙”的故事。尽管是虚幻的故事,却映射着现实的光芒。
故事中,儿子孔龙和爸爸孔大龙尽管有着不同的性格,却有着同样的喜好:研究一切关于恐龙的事物——恐龙生活的年代,恐龙的种类,恐龙的食性,甚至各种恐龙居住的地方。他们对恐龙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与兴趣,总是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见见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恐龙,这样的梦想似乎太遥不可及。但孔大龙父子有他们的办法。他们将从各种途径搜集来的恐龙化石粉末及各种中药放在水中,再将一个个鸟蛋、乌龟蛋等放进去。因为他们相信,恐龙是鸟类爬行类的祖先。最后竟真的以这种看似不可能的方法孵出了恐龙,只不过“恐龙”很小。
读完全书,最吸引我的不是他如何如何孵出了恐龙,也不是他有多么的热爱恐龙,而是他们父子对于创新与兴趣的诠释。
他们是一对普通的父子,爸爸是名会计,儿子只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他们对于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并不只有不停地了解而已,而是自己发掘有关恐龙孵化的秘密。也许他们折腾了许久的“孵化恐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名人效益或利益,最终仅仅是成为了动物园中的三只新宠。他们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于恐龙的探索欲和未知的事,但他们的创新确实给他们带去了自身的满足感。
回望我们,又有几人敢如此大胆地进行所谓“孵化恐龙”的行动。对于有兴趣、好奇的事物,我们所做到的也不过是查找前人的总结,却不想想自己又有什么独到的见解。新事物的诞生永远都有两个条件:一是兴趣,很多人都已做到。二是创新,以自身思考融入兴趣,以自身的行动创造属于我们的新事物。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
可惜的是,我们往往在童年时期充满着这样的创新,却在年复一年的吸收知识的过程中悄然磨灭了,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已习惯于接受,习惯于原有的经验,习惯于前人的失败而再惧怕我们自己的思考了吗?我们不应如此,我们所要做的,是创造更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事物。
【篇一:多面人】
最近,我读了《变色龙》这篇小说。这部小说很好地展现出了俄国沙皇的黑暗统治下军官的无耻,让我感触颇深。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喜欢作威作福的人。他在赫留金等普通市民面前趾高气扬,俨然是一位长官。说话的口气更是十分傲慢,他那一喝一问中也透露着他的跋扈与不可一世。我觉得契诃夫真是把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写活了,我也体会到了奥楚蔑洛夫那耀武扬威之卑鄙。再看看他的四句喝问,把狗咬人这一普通事当做案件,不难发现他小题大做,总趁机耍威风的性格。他让我从心底里讨厌他,他在这里就是一个咄咄逼人,骄傲于世的军官。
同时奥楚蔑洛夫也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他在听说好像是席加浩夫将军家的狗后,马上变得惴惴不安,却若无其事地否定自己的话。接着极力维护狗没咬人的事,而刚才的判断被扔在了一旁。他在长官的面前畏首畏尾、阿谀奉承,一点儿也不敢反抗。面对上级的狗,他自然也十分尊敬。一旦狗是上级的,身价倍增。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实在是太恶劣了。而这种行为又延续到了今天,下级对领导是出手大方不在乎钱,就是为了讨领导的欢心。这种行为必须改变。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多面人,他的行为让我感到恶心随着狗的主人之变化,赫留金在他口中从受害者变成敲诈者,又敲诈者变成受害人,之后又成了猪崽子。奥楚蔑洛夫的变来变去、反复无常让我十分厌恶一个人竟然会这么无耻!一会儿是貌似公正的法官,一会儿又成了上级的庇护者,一会儿为受害人辩护,一会儿又为上级开脱。他不是一个公正的人,就是一颗墙头草哪边风一大,便向另边倒。谁势力大,他就向着谁,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蛀虫,必须铲除!
读了《变色龙》这部小说使我警醒,它告诉我一个人不要变化无常,不然必会招人厌恶。
【篇二:变中不变形】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
他变形了。
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
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篇三:读《变色龙》有感作文】
变色龙是一种动物,它可以从根据周围的环境来改变自己自身的颜色,保护自己,这篇小说也是这个意思,小说的内容最为丰富,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成为小说表现的对象。这是一篇特别具有讽刺性的文章,而且也特别受欢迎,爸爸曾告诉我你上学的时候就有这篇文章,可见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这篇小说讲的是什么呢?讲的是首饰匠赫留金在路上被狗咬了一口,警官奥楚蔑洛夫来解决这件狗咬人事件,经过六次办案五次变色,解决了这个案子,第一次定为狗主人的全责,要狗主人交赔偿费,而第二次周围的人说这只狗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这时奥楚蔑洛夫改变了断定的案子,说赫留金想借此事赚取一些赔偿费,有人说这是狗杂种,将军家的狗全是打猎狗,巡警说也有可能是将军家的狗,又有一跟人说是野狗傻杀了吧最后确认是将军家哥哥的狗,奥楚蔑洛夫将将军哥哥的狗大嘉赞扬表扬狗伶俐,而骂赫留金早晚收拾他。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只要将我们的本职做好,就可以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不能活在虚伪的世界里,如果我们太虚伪的话,我们将一个朋友都没有,也不会信任任何人,我们必须做回朴实的自己,将成为一个特别的开始。当时社会欺下趋炎附势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外强中干,装腔作势的人很多,宪兵的横行使人民的财产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做好最朴实。但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文风朴素却能一语击中要害的写作技巧,避免用华丽的词藻堆砌出一篇空洞的文章。
【篇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初读《变形计》,就觉得迷茫,但在第二次读的时候,便相应有了一些感悟。
不得不说,我并不喜欢这部小说,甚至达到了厌恶的程度。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作文《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尤其写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
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对于这篇小说,我并不感兴趣,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想把它写出来,也许这其中的道理,我并未完全明白,但我相信,随着我的成长,我会懂得更多。
【篇五:读《变色龙》有感】
人生在世不能虚伪的度过一生。因为那只是没有脑子的行尸走肉在盲目的寻找方向。
题记
在生活中人的虚伪似乎成了势力的代名词。如果你会讨好他人你就会被大人物重用,反之你只会做不会说,就会让人误解你对领导不尊重。这种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例如:在一个大公司,有的人为了自己有一个好的职位,从而调查领导的喜好,投其所好为他办许多他喜欢的事情,而大部分的领导也会欣然接受,自然而然他就会受到重用,可是这样的社会风气不正是我们嗤之以鼻的吗?但为什么这种事情从古至今不断上演呢?
在《变色龙》这本书中,主人公奥楚蔑洛夫的变不正是这种虚伪的代表吗?大人物的狗比人还高贵,贫民连狗都不如,这种人与当今社会趋炎附势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人生在世要有骨气才可以生存下去,一个人连做人的骨气都失去,还谈什么成功、还谈什么名利。为了社会的进步,每一个人都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去危害他人,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国家不是由一个人组成,而是由千千万万个人组成。在这个大家庭中,大家都为别人考虑,都想着别人的利益,才能在这个大家庭中受到尊重、爱戴,而不是做一个虚伪、自私的行尸走肉。
你就是你自己,不一样的自己。
我认为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就是对贿赂、献殷勤、拍马屁这些行为不懈同流合污,做好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当今社会这样的现象时时处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有正确的判断力,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但自己不支持,而且还要影响身边的人去抵制。
人的尊严就需要自己去维护,做一个虚伪的人,尊严就会被踩在脚下,做一个用尊严的人你的精神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拥有尊严。做一个有骨气、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为了成功而不断奋斗!
【篇六:读《变色龙》有感】
19世纪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短篇小说《变色龙》集中反映了处于沙皇亚历三大三世的黑暗统治之下的俄国社会的丑恶现实。
故事的开端在早晨,在市场的广场上发生了狗咬人的案子。警官奥楚蔑洛夫听闻后急忙赶来处理案子。第一次他不知道狗的主人,便决定严惩这只狗;第二次他从人群中听到是席加洛夫将军的狗,便又开始为狗开脱;第三次他因巡警的一番话又觉得不是将军家的狗,就贬低这只狗;第四次觉得是将军家的狗,又不断地称赞这只狗,当将军的厨师说这不是他家的狗,奥楚蔑洛夫又决定将狗弄死;但当厨师又说是将军哥哥的狗时,他又开始不断地大加称赞,并且说这是一条伶俐的狗。
六次断案,五次变色,小说通过对看风使舵、趋炎附势、谄上欺下的警官奥楚蔑洛夫这个沙皇忠实走狗的刻画,揭露了沙皇专制统治的黑暗腐败,也揭示了小市民阶层麻木、庸俗、愚昧的社会弊病。
本文从语言和细节处开始描写,刻画细致入微。从披上大衣再到脱下大衣,形象地表现了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当面对的是一些普通百姓时,他变得专横跋扈、作威作福;当面对达官贵人或有关的人甚至是狗时,语言中又处处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
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而在现在,有些政府官员就像是变色龙一样,看见比自己职位低的人就处处压榨,而看见比自己职位高的人就开始百般献媚,甚至不惜花钱去送礼,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风气,必须改变。
变色龙,变的是人物的性格,不变的是真正的本性。作文
【篇七:读《变色龙》有感】
奥楚蔑洛夫华丽的大衣,却修饰不了污浊的灵魂。
心灵之窗早已蒙上了厚厚的尘埃,皮囊下跳动的心随着权势的腐蚀,慢慢地失去了活力,只是机械般终日复始的重复一个旋律,早已萎缩的心却因为眼前的功利才涌现出一股活力。
当听说那狗身位显赫时,奥楚蔑洛夫脸上涌现的媚笑将眉毛挤成了山,一道道都诠释着虚伪,那积堆成的肉勾勒出的一条条深沟,也被肮脏的思想沾满,弯腰形成的佝偻状,极其不雅的姿态,丑陋不堪。
当听说那狗身位显赫时,奥楚蔑洛夫脸上涌现的威严,眼角闪烁着得意,严重充斥着欲望,盈满了眼眶,溢在地上淌成一片,处处弥漫着铜臭味,令人呕吐。口中扬出得粗鲁,狂傲塑造了一个嚣张跋扈的形象,在人民心中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却不知,耸起的眉毛好似破工厂上冉冉升起的黑烟,洁白的牙齿也镀上了一抹铜光,和铜钱一样的颜色,肆意的挥手似的倾洒庸俗的粉尘,落在人间,从此,这方净土不再美好,只有残余的泥土香在无力的诉说苦衷。
我早晚要收拾你。余音围绕在耳畔,化作片片残损的瓦砾,溅了一地的悲哀。
奥楚蔑洛夫,看似潇洒的背影却让人悲哀,在他的眼里,只有无边无际的欲望。亲情,友情,爱情,却不达眼底,在他身边,只有笑僵的眼角和无边无际的点头哈腰,陪伴他的只有永远也捂不热的铜钱,泛着黯然的光泽。
这种人,可悲,可耻,可恨,可怜。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人性的光辉,他们是旧时代的产物,他们是沙皇统治社会的缩影,他们是落后封建的牺牲品。
现实,让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早晨对着太阳,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漫步在某个林间小道,任凭清风抚摸耳畔,让风儿带走你的忧愁,留下丝丝清凉;遇到熟人,毫不吝啬的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你会发现,他的眉梢多了几分喜悦;遇到不知所措的人,毫不犹豫的走上前去,对着他说:你好!需要帮助吗?那将会给别人送去了一场及时雨,也为自己心田洒下了一片雨露,让叫爱心的种子发芽
带着爱上路,让自己可以快乐真实的活在世界上,发挥我们的价值,让蓝天,白云,青草,大海来见证这轮生命的活力。下次的轮回中,我还要那么自在的活着
【篇八:读《变色龙》有感】
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艺术代表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些人。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这篇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然而,与此同时,远在东方的中国,同样是在黑暗政府统治下,为何却没有一篇独具一格别出新意的文章?确实,中国的文章往往十分优雅,或是豪迈,或是清秀,然却从来没见过跳出边边框框的文章。唐诗自是固定的格式,必须得多么整齐,宋词却又出来了词牌名,虽然不是长方形了,却还是按照固定的格式来写,读起来固然朗朗上口,却经常不得其意,读好几遍也不明白它的意思,必须要结合当时的背景,和诗人的经历,才能读出来。如此一来,种种诗诗词也只有文人墨客能够看懂了。到了清朝,终于有了一些短篇文章,可注重的依旧还是作者的文采,总是在意字词用的恰当与否,殊不知有时候一个精彩的情节,比一字一句更加重要,更能突出这种种情怀。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类文章都是充满了儒家学术,着重于文墨的深厚功底,追逐与用最恰当的字词来表达心境,能看懂的,也就只有那些文学书生,充分表现了儒家礼不下庶人。故此,具有容易理解,情节精彩的短篇小说始终没有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而《变色龙》也只有西方作家能写得出来。
文章由一则报道引起:2006年12月4日《新闻晨报》报道,中国形象标志将来可能不再是龙,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公共关系学会副会长吴友富教授领衔,重新构建和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形象品牌这一重要研究已正式被列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这些专家认为:龙的英文Dragon,在西方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充满霸气和攻击性的庞然大物。龙的形象往往让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了解甚少的外国人片面地产生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联想。
我和作者一样,强烈反驳这种观点。
正如作者所说:某些专家对本土文化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热爱,的确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可谓物质大国。早在远古时代,就有关于龙的传说,在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就发掘了骑龙上天的神话,那时那些所谓的经济强国云游何方?谁晓得!人们只晓得五千年前,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他就是中国,他承载着来自宇宙的基因,背负着中华儿女的希翼,在飞翔。
如今,我们在传统文化教育上确实存在缺失,在普及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更是没有与时俱进的新元素,这就需要我们再接再厉,而不是像那些所谓的专家一样在认识上出现障碍,一叶障目,去推翻几千年来传承的文化――简直是谬论,难道还让类似于韩国抢注端午节事件再次发生吗?
单凭一个英语单词Dragon,能说明什么?这也只能说明它的中文的翻译是龙,仅此而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乎?不可!同样,他有国言论更不可指导中国人民热爱的风向标。龙代表了中国人的勇气和智慧,象征着尊贵和吉祥,怎么可以随便听别国的言论,就去改变?难道中国的传统文化的优劣标准要由外国人来评判?
龙图腾在无声的哭泣,看着他的传人走到今天,它仿佛在哀其不幸。龙不容改变,更不能脱离我们,我为是龙的传人而骄傲,更为那些所谓的专家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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