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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莱依》读书笔记。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好狗莱依》读书笔记”,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好狗莱依》读书笔记

有的作家擅长通过刻画人物来反映现实的人性,而有的作家喜欢通过动物来折射人性,俄罗斯的作家比安基就是后一种作家,看似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种种,而故事背后却常常发人深省。

《好狗莱依》讲述了一个拥有狼血统的狗如何忠于自己主人的故事,故事中的我的爸爸是个猎人,有一次救了另外一个猎人,被救的人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决定送给他一条莱卡狗,父亲选择了莱依,对他训练有方,从不打骂责备,长大后,莱依帮助爸爸打过很多猎,也成功脱险了好多次,但是爸爸在一次意外中去世,莱依和祖母相依为命,并帮助祖母度过了艰难的冬日,找到了“我”,祖母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把我托付给莱依照顾,我与莱依整天为伴,莱依也肩负起了看护“我”的责任,吃糖和火柴事件尤其让我意识到了莱依不仅仅是狼狗那么简单,它似乎充满了人性,但一次歹徒事件彻底改变了莱依的性情,以前它总是生活在信任与被信任、充满友爱的环境,而这个环境一旦被破坏,以前的所有美好也被带走。简单的一个故事,折射了人性的“丑恶”,或许在狼狗莱依眼里,只有两元对立的观念,但是在人群中,这种单纯的情感却被复杂化了。作者写的这个故事,温馨中却有点伤感,似乎在感叹消失了的一些美好。

《山雀的日历》、《橘黄颈子》、《万里海征记》涉及的动物更多,但是同样有着《好狗莱依》中的人性关怀,《山雀的日历》通过月份记录了山雀的生活,因为城市的存在和发展,原本快乐的森林也没有了他的栖身之处,不过幸好有个有爱心的小姑娘帮她布置了新家,森林中的隐身大盗也被猎人打死了,可是现实中人类却是实实在在的非隐身大盗,他们明目张胆可以掠夺所有鸟类的生命;《橘黄颈子》讲述的也是类似的故事,人类和动物界的捕猎高手一样,扼杀了一些动物的生命,橘黄颈子收留了一些鸟类的“孤儿”并教授他们生存的本领,他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在“恶劣的条件”下生存;《万里海征记》则是讲述了一只被放生的母雁,经历了人类和天敌的几次追捕,利用自己的智慧和运气顺利逃生,并繁衍生子的故事。

这些故事看似写了动物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但是信息含量却很大,既是一部科普故事,更是一部人性与生命的故事,孩子在其中会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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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晋灵公好狗》有感600字


“晋灵公好狗”,这本无错。帝王君主也是人,人都有七情六欲,也会有钟爱的东西,但他错非于此,错就错在溺爱。他过分宠爱了狗,使得这狗狗仗人势,“狗假人威”,肆无忌惮,终断送了晋灵公的王命。主人命休矣,贱狗何聊生了。

这让我想到不久前看到一本美文。作者说自己很喜欢摆弄些花花草草,施肥松土一样不落。可那些花儿不给面子,无奈 “红颜薄命”。一天他养了盆文竹,却也出现了这种状况。他去请教隔壁专家爷爷,老人说了一句话:“别宠坏它们。”别宠坏了你的喜好。

也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感情太复杂了,听说名牌大学里的学生很多是学习机器,满脑子只有语数英科,文史地,整个读书机器,连基本的家务都不会做,纯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小书生。这大概是喜好太少。

喜爱无错,过分无益,缺少亦不好。

《马丁·依登》读后感1600字


在寒冷的冬天读这本书只觉得有股勃勃的活力,透过依登强健的脖子,凸起的血管,活力四射的本体迎面而来,旺盛的生命力在字里行间不断踊跃。马丁依登,这个年轻的水手,天才的作家,自愿的苦役犯,他身上带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他作为一出传奇剧和悲剧的双重主演,在文学史上保留了自己孤独的身影。马丁依登为什么要死? 这是读完小说后的唯一疑问,这个问题看来杰克伦敦自己也无法回答,他最后也死于自杀。
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努力后得到的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值得为之付出一切的东西? 这个世界到底是美多一点还是丑多一点? 马丁依登认为靠写作赚取金钱合情合理,最好金钱的数量取决于作品的质量这似乎是所有作家的天真的梦想,但是后来他发现根本行不通时,不由不妥协了,以写一些无聊的投众所好的东西糊口度日,但他内心深处仍坚信自己的才华终究能被世界看清。
可是世界认同他的方式却给了他最沉重的一击同一个依登,同样是他写的文章,同样的阅读的人,为什么在他成名前和成名后截然相反? 答案再简单不过了。因为之前他是个默默无闻的穷小子,之后他成了腰缠万贯的著名作家。
在阶级社会,一个人的重要程度取决于他的身份和地位,其他诸如才干、品德等最后总要归结到前两点上,这些都是因,前面的才是果,而所有的看法都只对结果有效。
成了才的才是英雄,败的人一钱不值,这就是现实。现实如今不再是个中性色彩的词,也具有某种含义。
现实一点,就是指抛弃梦想与完美,妥协,融进周围的环境与大众保持一致。
现实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金钱,现实的金钱就是推动一切的力量,这是现实的男男女女共同认知的唯一真理,在这个真理面前,依登却问道为什么?
如果真善美是人类追求的东西,为什么人们不赋予它们应有的价值? 如果不是,那人类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神圣已经成了某种可以批发零售的装饰物,神的光辉且已黯淡了下来,世界的支柱不再依靠上帝的意志,人类在挣脱所有的羁绊后却发觉自己一无所依、一无所有,个体在理性群体的骚动喧嚣中微不足道,这是一个流沙般纷乱的世界,在它面前脆弱的被撞得粉碎,坚强的被慢慢磨损,清醒注定是一种痛苦。
站在奔腾的浪峰间的依登不能回头,也不愿逐流,他的死就成了某种必然,说是逃避也好,抵抗也好,他终于在宁静的海底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今人再看马丁依登的故事未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合情理。如果杰克伦敦稍微把故事的方向扭转一下,好莱坞也许又有了一部经典的浪漫爱情故事片,可以肯定要比依登的小说更加成功,大众可以舒口气,慢慢地把整本书看完,叹息也罢,热泪盈眶也罢,总之所有世人都可以皆大欢喜。
生活对依登也处处留有余地,碰到的人大多是热心的好人,女朋友出身资产阶级却真心喜欢他既然他只是个穷小子,那她喜欢的就只能是他这个人了,而且他只要答应在女友父亲手下做事,那未来的一切就顺顺利利。
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在少不更事时渴望改变世界的雄心有多少就是这样被安抚了下来而且实事求是地说,这样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可以稳稳当当和和气气,世界也许就此可以清净一点。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分为两个阶段:理想和理想破灭,所谓的实现理想实在是句空洞的话,能够实现的理想翻译过来不过是种愿望而已。
像市民一样生活,像上帝一样思考,如果上帝的思考妨碍了市民的生活怎么办? 这可真是个棘手的问题,从哲学家们的争风吃醋的历史就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可马丁依登却没有费力去解这个结,也没有轻松地把它抛到一旁,他一刀便斩断了自己和现实间的联系既然你们是这么平庸、无知的东西,我不和你们为伍吧!
我们没有这样的决绝和力量,因为我是平庸无知的,但是在某些一闪即逝的时刻,我们会想到曾经有这样的一人用怎样的勇气和热情去生活,想起这些不平凡的人忍受痛苦,去找寻永恒持久的东西,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身躯投进深渊,我们应该永远仰望他们在云端的身影,如果人类还有希望,那他们无疑就是那一点不灭的光芒。
向马丁依登致敬。向杰克伦敦致敬。

情豹布哈依读后感:像布哈依一样有担当


情豹布哈依读后感:像布哈依一样有担当

◎太仓市浮桥中心小学四(3)班 沈种

《情豹布哈依》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先生的作品。它讲述了公豹布哈依和母豹香格莉的遭遇。最让我感动的是香格莉怀孕了,可无辜的它却受到了象群的攻击。布哈依为了保护它的妻子和孩子,与大象展开最激烈的战斗,被大象踩断了脊背,踢下了山崖。最后,它失去了半条生命——后腿残废,永远成了一头废豹。

为了救妻子和孩子,布哈依面对庞大的象群,毫不退缩,主动出击。它躲过了大象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即使象群把它逼到了悬崖,也没有求饶。这真是一头勇敢的豹!

当妻子和孩子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布哈依没有惊慌失措,反而抓住机会去咬死了两头小象,把正在攻击香格莉的公象引了过来,成功地让妻子和孩子脱离了险境。这真是一头镇定而又聪明的豹啊!

在生死关头,布哈依想到的不是自己,却是妻子和孩子。后来它成了废豹,为了使它的孩子能健康成长,它宁愿放下尊严退出家庭,让另一头公豹代替它的位置。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又和一头野猪同归于尽,为的只是让妻子和孩子能饱餐一段时间。这真是一头有责任心和爱心的豹啊!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情豹布哈依》读后感600字


布哈依是一头五岁龄的公豹,外出寻食的它回到大肚子石洞时,发现一群脾气暴躁的象群出现在洞前,而他的妻子香格莉正怀着豹仔在洞中。为了妻儿能够安然无恙地摆脱险境,布哈依费力拼搏在象群中,最后身负重伤,下肢不能动弹了,成了一只残豹。当天夜晚,受了惊吓的香格莉提前分娩了,产下了四只毛茸茸的小豹崽。

它们夫妻互相依赖过了几个月的安慰日子,但现实是残酷的,感情再美丽,也无法使沉重的生活变得轻松些。这天另外一只正在青春期的公豹胆大地闯了进来,想和香格莉成为夫妻。此时的布哈依已成残豹,他觉得自己是个拖累,再也担任不起这个家的责任。于是,他为了妻儿,割舍绵绵亲情,放下雄性的尊严,让位给了另一只公豹。

而香格莉怎能舍得布哈依离开啊?她把那只公豹赶出了石洞。布哈依为了妻儿能够有更强大的公豹照顾,他依然决然地拖着残废之躯,与野猪同归于尽,把食物和安宁留在身后....

看完这本书,我已震撼。这是多么美丽动人的爱与情的故事啊!我不禁为了布哈依舍身为妻儿的情怀深深地感动!对于母豹香格莉,布哈依的爱真是情深意浓,她会永远地、深深地记在心里!对于小豹崽们,布哈依的父爱更是如山!父母对孩子的爱感天地、泣鬼神!人类如此,动物也是如此啊!

《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600字)


布哈依是一头五岁龄的公豹,外出寻食的它回到大肚子石洞时,发现一群脾气暴躁的象群出现在洞前,而他的妻子香格莉正怀着豹仔在洞中。为了妻儿能够安然无恙地摆脱险境,布哈依费力拼搏在象群中,最后身负重伤,下肢不能动弹了,成了一只残豹。当天夜晚,受了惊吓的香格莉提前分娩了,产下了四只毛茸茸的小豹崽。

它们夫妻互相依赖过了几个月的安慰日子,但现实是残酷的,感情再美丽,也无法使沉重的生活变得轻松些。这天另外一只正在青春期的公豹胆大地闯了进来,想和香格莉成为夫妻。此时的布哈依已成残豹,他觉得自己是个拖累,再也担任不起这个家的责任。于是,他为了妻儿,割舍绵绵亲情,放下雄性的尊严,让位给了另一只公豹。

而香格莉怎能舍得布哈依离开啊?她把那只公豹赶出了石洞。布哈依为了妻儿能够有更强大的公豹照顾,他依然决然地拖着残废之躯,与野猪同归于尽,把食物和安宁留在身后....

看完这本书,我已震撼。这是多么美丽动人的爱与情的故事啊!我不禁为了布哈依舍身为妻儿的情怀深深地感动!对于母豹香格莉,布哈依的爱真是情深意浓,她会永远地、深深地记在心里!对于小豹崽们,布哈依的父爱更是如山!父母对孩子的爱感天地、泣鬼神!人类如此,动物也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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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篇一: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在我小小的书架上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叫《再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中最精彩的非《情豹布哈依》莫数了!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豹子布哈依是一头正处于发情期的豹子,一天它看见一头母豹被一只老虎追着便救了她,她就是香格莉。他们成了夫妻,生活很幸福。不久香格莉肚子大了起来。可好景不长,布哈依捕猎回来发现一群大象想杀害妻子。布哈依为了妻子的安全,闪电般扑向母象腹下的幼象。公象听到了母象的求救,只好放下香格莉扑向布哈依。布哈依冒出一个念头,当公象的长鼻抽向他的时候,他奋身一跃,踩着象鼻越过了公象。可他没想到的是,这头公象的后面还跟着一头大公象。只听啪的一声,公象的长鼻把他拍了下来,如柱子一般的大脚也踩了上去。布哈依清楚地听见,自己腰下部分骨头断裂的声音。他的疼痛已经变得麻木,没等公象再次踩下来,他就连滚带爬地滚到了悬崖边,身子一倾滚了下去。象群知趣地走开了。而布哈依自己却下半身完全瘫痪,不能捕猎,而只能靠妻子捡腐肉吃。家人吃不饱,布哈依感到很难过。它为了让妻子和小豹仔的幸福,最后选择了与公猪同归于尽,为家人们留下了最后的食物。

我们常常在赞美母爱时却把父爱遗忘,看过《情豹布哈依》的人都知道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不分上下。

【篇二: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激情动物小说《情豹布哈依》。

布哈依是一头聪明、强壮的年轻公豹,它与它的妻子香格莉即将拥有一个可爱的小宝宝,就遇到了象群的威胁。为了保护母豹和它肚子里的幼崽,布哈依在明知没有胜算的情况下,不顾生命危险去和强大的象群搏斗,用它的机智、勇敢保住了母豹和幼崽,自己却不能再奔跑、捕食。香格莉为了布哈依拒绝其他健壮的公豹,身体虚弱仍努力捕食。最后布哈依还是与一头公猪同归于尽了,因为它想这头公猪足够香格莉和幼崽吃了。

动物界的生存环境是很残酷的,但它们之间的感情是这么的真挚、不离不弃,就像爸爸妈妈爱护我们一样。我们都应该对身边的亲人、同学、朋友伸出友爱的手,让我们的人类世界充满真诚的爱!

【篇三:情豹布哈依读后感作文】

这几天我一直在家看沈石溪爷爷的作品:《情豹布哈依》,不知道你们对沈石溪的作品了解有多深,不过今天,我要介绍这本有史以来令我最感动的一篇故事!就让我郑重的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布哈依是一头5岁的公豹,生活在的红盈江峡谷亚热带丛林里的金钱豹。这天它外出寻食后回到自己的窝大肚子石洞前,发现一群脾气暴躁的象群堵住洞门,一看就是遭了秧,惹恼了大象们。可万分没想到自己亲爱的妻子香格莉此时还藏在洞内,香格莉可是怀着豹崽呢。为了让母子能够平平安安的摆脱险境,布哈依只有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布哈依被象群打伤,最后身负重伤,下肢无法动弹,成为一只残豹。就在当天夜晚,收了惊吓的香格莉提前分娩了,产下了4只小豹崽。

虽然他们夫妻过上了安详地生活,可使食物却不能缺少。布哈依已经是头残豹了,再也不能找食物了,更无法保护香格莉和孩子们。因为没有足够的奶水,死了一只小豹崽。不哈已不能忍受让自己妻子冒生命危险保护她,此时这有一个办法,让对面的一只公豹来养活香格莉和豹崽们。布哈依觉得是个拖累,再也担任不起这个家的责任。于是,他为了妻儿,割舍绵绵亲情,放下雄性的尊严,让位给了另一只公豹。二香格莉并不能忍受这种痛苦,他把那只公豹赶出洞,布哈依为了妻子能被保护,他依然拖着足迹残废之躯,与野猪同归已尽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这里的布哈依是一只多么高尚的公豹!这种为爱情现身的,才叫真的爱情!

【篇四: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情豹布哈依》这本书非常感人:公豹布哈依为了救他的妻子香格莉,被一群大象踩断了脊骨而掉落悬崖,尾巴被大象扔下的石块削断了,他成了一只废豹,不能出去捕猎,而他的妻子没有抛弃他,而是出去捕猎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为了香格莉和他们孩子的生活,布哈依甚至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允许其他公豹进入他们的家庭。但是香格莉捕猎的能力有限,不能维持他们家的生活,甚至丢掉性命,布哈依不想连累他,就自己爬出石洞,去和公野猪同归于尽,为他的妻子准备了丰盛的婚宴,还为孩子们准备了一笔可观的食物。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其实动物们也很有爱心,布哈依和妻子香格莉没有因为对方有困难而相互抛弃,而是互相想着对方,要是布哈依不管妻子香格莉的话,香格莉就会被象群踩死,要是香格莉不管受伤的布哈依的话,布哈依就会被饿死。动物都知道互相关爱,何况我们人类了呢?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哪还会有战争、哪还会有杀戮、哪还会有贫穷和饥饿,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篇五: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情豹哈布依》,这是一本讲的是动物激情的小说,讲的是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

故事讲的是:豹子布哈依是一头青春年少的豹子,有一天它看见一头母豹被一只老虎追赶着,便救了她,她就是香格莉。后来他们成了夫妻,幸福的生活在大肚子石洞里。

不久香格莉有了小豹崽,找食物的事只能由布哈依去了,一天布哈依捕猎回来发现一群大象在攻击香格莉,他便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与公象搏斗,不幸的是公象用它的长鼻子把他推了下去,并用柱子般的大脚踩到布哈依的身上,布哈依的骨头断裂了,滚下了悬崖,结果布哈依下半身完全瘫痪,不能捕猎了,也不可能再站起来了。

香格莉不仅要照顾豹崽,还要照顾布哈依,还要捕猎,结果一头豹崽饿死了。

布哈依感到非常难过,就让布哈依让香格莉和另一只公豹结了婚,并用尽它最后力气为香格莉和豹崽杀死了公野猪,让香格莉和豹崽有肉吃,自己与野猪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布哈依,它是一只勇敢、伟大、慈祥的公豹,它为了救妻子,不顾自己有生命危险,这种对家庭的家,让我深受感动,动物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算是凶猛的豹子,也有对待母豹和豹崽温柔的一面,就算是付出生命,也毫不犹豫。

【篇六: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看完这篇文章,我发现对凶猛的豹类来说,也处处存在着危险,敌人也很多;而且,凶残的豹类也有他们温柔的一面,它们之间的感情是那么纯洁高尚,为了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公豹布哈依从老虎嘴里救出了母豹香格莉,香格莉很感激也很欣赏布哈依就嫁给了他。它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布哈依每次捕到食物都留给香格莉先吃,香格莉也很关心体贴布哈依。

有一天,捕猎回来的布哈依看见一群大象在他们家门口围成了一堵厚厚的墙,它们还用鼻子吸起尘土往洞里喷去,布哈依实在不忍心看着怀孕的香格莉受苦,就想办法救她,突然想起刚才看到山上的那群母象和小象,他就上山把小象咬死了几个,于是,母象开始呼喊公象回来救命。布哈依和象群周旋了好一会儿,直到看见香格莉逃出来,这时,布哈依想撤出来,已经来不及了,象群挡住了唯一的出路,排成厚厚的一层一层的象墙,象群把他赶到悬崖的边缘,布哈依勇敢的越过一层层包围,可没想到被一头母象踩断了骨头,滚下了悬崖,大象们不甘心还往下面扔石头,布哈依没死,却残废了。

布哈依没法照顾家人,为了小豹崽们可以健康的成长,他让香格莉把别的公豹请进他家,只希望能给自己几根骨头活命就行,但请来的公豹把他赶走了,香格莉不想失去他,就把后来的公豹赶走了。为了一家人生存,香格莉不得不去农家抓动物吃,布哈依不想让妻子冒险,也不想看到妻子伤心,就和野猪同归于尽了,不仅给孩子们一顿美餐,还留给他们一笔活期存款母猪和小猪崽们。

布哈依死了,但他对家人的付出使他和香格莉的爱情任谁都不能中断。

【篇七: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金钱豹生性高傲,号称职业的杀手!但它们还是一种家庭观念很重的动物。这两天在家看沈石溪爷爷的《情豹布哈依》,心里有好多话想给大家说说。

布哈依是一头五岁龄的公豹,外出寻食的它回到大肚子石洞时,发现一群脾气暴躁的象群出现在洞前,而他的妻子香格莉正怀着豹仔在洞中。为了妻儿能够安然无恙地摆脱险境,布哈依费力拼搏在象群中,最后身负重伤,下肢不能动弹了,成了一只残豹。当天夜晚,受了惊吓的香格莉提前分娩了,产下了四只毛茸茸的小豹崽。

它们夫妻互相依赖过了几个月的安慰日子,但现实是残酷的,感情再美丽,也无法使沉重的生活变得轻松些。这天另外一只正在青春期的公豹胆大地闯了进来,想和香格莉成为夫妻。此时的布哈依已成残豹,他觉得自己是个拖累,再也担任不起这个家的责任。于是,他为了妻儿,割舍绵绵亲情,放下雄性的尊严,让位给了另一只公豹。

而香格莉怎能舍得布哈依离开啊?她把那只公豹赶出了石洞。布哈依为了妻儿能够有更强大的公豹照顾,他依然决然地拖着残废之躯,与野猪同归于尽,把食物和安宁留在身后

看完这本书,我已震撼。这是多么美丽动人的爱与情的故事啊!我不禁为了布哈依舍身为妻儿的情怀深深地感动!对于母豹香格莉,布哈依的爱真是情深意浓,她会永远地、深深地记在心里!对于小豹崽们,布哈依的父爱更是如山!父母对孩子的爱感天地、泣鬼神!人类如此,动物也是如此啊!

【篇八: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我一口气读完了《情豹布哈依》。掩上书本,闭上眼睛,书中的文字激活了我每一个细胞,我被浓浓的爱所包围着,感受到了爱那种强大的力量。

这个故事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故事的主人公布哈依是一只年轻的流浪在外的金钱雄豹。有一次,它遇见一只孟加拉虎在追逐一只年轻的母豹,这只母豹名叫香格莉。布哈依也没有多考虑就跑过去救母豹。说来也巧,本来是追逐香格莉的孟加拉虎成了布哈依和香格莉的红娘,香格莉对布哈依的这次出手相救十分感谢,它们结成配偶。很快,他们有了爱情结晶。香格莉不能外出打猎了,布哈依就出去打猎。有一次正当布哈依叼着猎物回家的时候,看见一群象正虎视眈眈的欺负它的爱妻。为了救自己的爱人布哈依则要对付一群象。也许是布哈依它没有及时闪开,被一头母象踩断了尾巴和背脊,布哈依再也站不起来了。它的背脊被踩断,从腰部到两条后腿都失去知觉,麻木了,布哈依只好用两条前爪往前爬,爬回洞去。过了几个月,布哈依的伤势已经痊愈,可它变成了一只站不起来的废豹。它这个样子,不但自己不能出去打猎,还麻烦香格莉出去打猎。香格莉刚刚生完小宝贝没多久,还没有完全恢复体力。在填饱肚子的问题上,更是令布哈依伤透了脑筋。它自己已经废掉了,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反正最终都得死。可香格莉吃不饱,香格莉吃不饱搞得小宝贝们也吃不饱,这真是恶性循环呀。布哈依明白,它成了累赘,它如果不死,香格莉是绝对会有危险的。它必须让香格莉找到令一只雄金钱豹,这样让它们结成配偶。有了雄豹的照顾,香格莉会安全许多,小宝贝们也会好起来。终于布哈依轻轻爬出洞,他去找野猪,这头公野猪也作为送给香格莉最后的礼物了。想着想着,布哈依已经来到了野猪洞。他对准野猪的喉咙咬去,只听咔嚓细微的声音,野猪和布哈依一起离开了世界

这个故事好感人啊!动物们之间的思想与感情,真的和我们人类相差不了多少。布哈依知道自己成了家庭累赘,就宁愿去死,也不想连累家庭成员,它真是只善良、勇敢、一心为家庭着想的了不起的豹。读了这个故事,我很受感动。布哈依为了妻子和孩子付出了生命。

看完这篇文章,我发现对凶猛的豹类来说,也处处存在着危险,敌人也很多;而且,凶残的豹类也有他们温柔的一面,它们之间的感情是那么纯洁高尚,为了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

不仅母爱伟大,父爱同样伟大。就像父亲曾经在我泄气时鼓励我;在我伤心时安慰我;在我痛苦时帮助我。同时爸爸也像布哈依一样爱我们的家庭。看了这篇文章我终于知道了爸爸并不是我眼中的坏爸爸,而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在为家庭着想的好爸爸。今年暑假天气特别炎热,不仅气温高而且热得时间长,也恰恰在今年暑假,我们的新家进行了装璜。爸爸顶着炎炎烈日,买材料来回奔波,每当我看到爸爸那汗湿的衣裳、晒得通红的皮肤,我的心不知有多疼。爸爸不正像文中的布哈依一样吗?是为了我才买的高价学区房、是为了我明年能舒心的住在新房里才不顾自己的呀!爸爸把对我的爱深深刻在他的行动里。其实你为家庭所付出一切,我和妈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多少次你睡熟了,我把毛巾被搭在你身上;多少次你一进门,我便端上清凉的绿豆汤

我想,文中那三只小豹子一定知道他们拥有世上最好的爸爸和妈妈,一定会快快长大。而我也深深地明白,我是多么的幸福,我也无时无刻不被父母的爱所包围着,我也要快快长大,学好本领,回报他们。

《晚宴》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2000字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围城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2000字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己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己能力,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爱情。如此种种,给自己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己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助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己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知道,似乎一切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通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但是性格决定命运,他希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己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爱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爱情蓝图,追到爱情就希望为爱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曾经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后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责任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但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但是,毕竟校园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后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爱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只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爱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希望自己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好,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爱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爱情变成一种责任,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美好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爱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可以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后来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后,她放弃了那段爱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况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因此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书名《围城》似乎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就像生活在一座座围城当中,生活的围城、工作的围城、婚姻的围城、甚至在当下,具体可以说有人是活在房子的围城、车子的围城。生活就像是在兜圈子,找一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结果发现这边的风景不是最美的,逃出一个笼子进入另一个笼子中,继续把自己关着,不断的循环,乐此不疲。许多人也正是由于有了像方渐鸿那样的一点虚荣,一点良心,为做大人物而处处做小人,让生活将自己圈起来,疲惫不堪。

也许对很多大学生来说,大学生活一开始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惊喜,因为冲破高考的铜墙铁壁才能够的道德美好轻松的大学生活,确实有些来之不易后的珍惜。所以为了急于证明自己或者说表现自己,就盲目加入很多社团,最后只能让社团活动把自己紧紧绑住,深夜挑灯奋斗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所谓的工作,有时间安心学习似乎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想当初,很热血很拼命地参加面试,一轮一轮下来,成就感欺骗了自己,最后挤进了以为自己可以大展身手的殿堂,最后发现自己也不过是始终要按照上一级领导的指示办事的干事。当能发出想孤单一会都抽不出时间的感慨时,已经无法逃离,只能在这个圈子中寻找让自己少一些迷失的东西。

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写出我们看不到,或者说不愿正视的社会现实。我们从出生就生活在了各种各样的围城当中,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同学之间有友谊与竞争,家人之间有亲情还有压力,社会上有着光明和黑暗。无论如何,我们始终都生活在这样那样的围城中。有时候,我们无法逃离的时候,就得选择在这里用一种让自己让自己活得快乐的方式去生活,才能让自己在那些无法逾越的围城中活出自己的色彩。才让自己拥有与别人更多的不同,更多的快乐。

《围城》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800字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不明白看《围城》有什么益处,书中所塑造的各个人物,方鸿渐、孙柔嘉、赵辛楣、苏文纨------除了唐晓芙尚有一点可爱之处外,其他人全部都该一棍子打死的,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这样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到配角到跑龙套的角色,几乎没有一个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的,读来何用?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恐怖片段就是一个胖女人在给孩子抓虱子,钱先生把她的手指比喻成五条香肠,阅罢在下头皮发麻,顿时深切体会到洗头的重要,不知这是否正是钱先生对我们的循循善诱?如果说许多人喜欢钱先生就是因为我前面提到的语言的犀利,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现在的韩寒是挺成功的,至少几本书销量都能过百万,但他学习钱先生偏偏走样,以致那些先读韩寒再读钱钟书的少男少女们懵懂地将钱先生的刻薄引申为幽默更延长成搞笑,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边城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1000字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着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用人物象征和心理分析的方法,透视《边城》的深层文化隐喻,可以发现沈从文先生对湘西苗族文化的形象思维图腾和他对苗/汉、中/西文化冲突的思考与隐忧。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着名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以《边城》等作品享誉文坛,蜚声海外。

沈从文生于湖南凤凰一个旧军官家庭,后因家境转入困顿,刚刚小学毕业、年龄还不满十五岁时,即厕身行伍,到人世间去学习生存。其后数年间,他随当地军阀部队辗转于湘、川、黔边境及沅水流域各地。

三十年代初,沈从文在创作的同时,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并以其在文坛的广泛影响,被视为京派作家年轻一代的领袖。一九四九年以后,由于历史的误会,改行从事古代文物研究,并先后出版《明锦》(与人合作)、《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等古代文物图案集及学术论文集。一九六四年,受周恩来之嘱,着手编着《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填补了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

沈从文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沈从文先生的文学作品《边城》、《湘西》、《从文自传》等,在国内外有重大的影响。他的作品被译成日本、美国、英国、前苏联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出版,并被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选进大学课本,两度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候选人。

沈从文1988年5月,因心脏病突发,在其北京寓所逝世。故居于1991年被列为省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拨款进行了整修。故居现陈列有沈老的遗墨、遗稿、遗物和遗像,成为凤凰最吸引人的人文景观之一,每天来瞻仰者络绎不绝。

《辛弃疾》读书笔记_关于辛弃疾读书笔记


以前只知道辛弃疾的豪放,而读他的词,我不禁愕然,以武起事,竟然是壮志未酬的苦闷与悲愤成就了文学的他。而这对他来说,又会是怎样一种辛酸?

有人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的,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不是用墨来写的,而是蘸着血和泪写成的。我坐在桌边沉思:对于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领来说,这也是一种生命的悲哀。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的,是他栏杆拍遍的一脸惆怅。

这也是历史的悲哀!如此强烈的爱国之心一次次被昏晕的朝廷和奸佞的小人淬火。

历史的车轮继续向前行驶,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强大而迅速发展的祖国。在大学这座象牙塔里面,拿着笔我会想:要是让辛弃疾看到,是否会让他羡慕不已呢我们也在走一条携笔从戎的道路。作为一名国防生,我无需以一方面的人生悲剧来换取另一方面的光彩;我有我的追求,我要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豪壮;将军本色是诗人,我也要有文人宽广的胸襟;我会实现我的理想,时过境迁,辛弃疾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千百年来,中国文人报国无门与龟因无路的徘徊也一去不复返了。

我曾为辛弃疾的深深的爱国之情所感动,面对着祖国,可能我们仅仅是大海中的一粒小水滴,但正是这一滴滴小水滴的积累,才有了大海的波涛汹涌。同样,祖国的发展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投入,好男儿志在四方,我们欣赏沙场秋点兵的辛弃疾,献身祖国的国防,我们无悔!

我又仿佛看到了辛弃疾,但这次一头白发的他一改以往的忧伤,对着我脸上出现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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