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华》观后感
文/汐颜曰
和朋友在这个寂寥的冬夜去看了《你好,之华》,观众不足十位,很适合安静地欣赏。一部平淡温情、波澜不惊又带着少许遗憾的文艺片,就像手里那杯渐渐喝至寡淡的红茶,温度却刚刚好。
名为《你好,之华》,但故事的主线却是以之南而展开。主角仿佛不是之华,亦不是死去的姐姐或者年少时的暗恋对象,侄女和女儿仿佛也不在中心点的位置,更不用说其它人。或者应该说,每一个人都像主角,但又不是。
没有能猜到下一幕的标准的流程剧情,也没有激烈的冲突和主线。但总有某些吸引人的点始终贯穿着。我以为我会不耐烦,却渐渐看得更专注。
姐姐之南的悲剧,在于他被胡歌饰演的张超当猎物捕获了。张超,家境不好,又想当明星,典型的眼高手低,沦落到在大学食堂打工。看到之南这么出色又美貌的女性,顿生占有欲,要把她抢过来报复生活对他的所谓不公。他不爱之南,只是想捕获一个猎物。偏偏从小优秀的之南,像绝大对数的中国女性一样,她所受的教育里,没有如何防止坠落和被捕获这一课。而且乖乖女,最容易通过爱上坏男孩来释放自己被压抑的天性。
一旦和这种猎手生了孩子,被捕获的女性人生就无限下跌了。一次次被家暴,最终抑郁自杀。
唯一让我想落泪的一幕,是之南的女儿对妈妈的前男友尹川说:如果你是我爸爸就好了,以前日子过得很苦,但我总想,那个以妈妈的名字写书的人,总有一天会来带我们走的。
其实之南是有机会止损重新开始的。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有发现走错路之后,立刻离开止损,重走另一条路的决绝与勇气。最终,自己丢掉了性命,也让一儿一女那么年幼就成了孤儿。
只是结束时片中每个出场角色都好像褪去了负面的情绪,各自笔直的前进了。就连逝去的之南也鲜活起来,虽然在这影片里,她一开始就从世间败退谢幕。但剧终时她唯一留下的东西,仍然是曾为命运斗士的期望之证。
这片子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每一个人心底都有一片坚不可摧的圣域。然后各自为了这片不可侵犯之处而探求、而尝试着去努力。就好比之华的婆婆,一个已经老态龙钟的老奶奶,还会用英文跟人交流修道院与凡尔赛宫。还会不小心遗落下口红。
想起以前跟好友聊过的:每个人自幼都抑制不住的以为自己应该被上天青眼有加,特殊对待,然后终有一天要从梦境中清醒。重新面对自己存在如蝼蚁这个事实。
或早,或晚。
但蝼蚁亦有浩瀚的爱和尖利的恨,心底亦有万壑千岩,在这一点上,被上天宠爱的或被背弃的,都将十分平等。然后,在认知自己可笑的微渺之后,变成方寸间的舞者。每天重复着汲汲营营的求生,然后从磨砺道路的间隙里搜寻着缥缈微光,用来修补维护自己的圣域。在心底焚起弥天大火,持续燃烧着不肯平庸不愿磨灭的骄傲,持续着与卑污的世界战斗终生。
贯穿全剧的,是那些信件,不管是情书还是问候,都是用书信交流。我很羡慕那些还喜欢写信的人,也羡慕还能见到情书的人,心理年龄越来越大的我,反而更喜欢这种老旧的生活方式。在这个信息超载的时代中,看到用邮寄信件的方式来进行沟通,便想起木心的《从前慢》:从前车马很慢,邮件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尽管,那些些无处安放的小心思,平静又寡淡。但于当事人而言,那就是一场盛大的波澜。整部影片的铺陈,更像是特意让我们站在旁观视角。不需要共情,也不必难过。就默然的,接受着我们生命中每一个人的潦草而过。
就像故事的最后,我们不管得没得到想要的,活没活成喜欢的样子,都学会顺其自然得过且过了。毕竟啊,像张超说的:人生不是你随便扒拉扒拉就能写清楚的。
被拒绝的经久痛苦,放不下的无尽折磨,所托非人的致命代价,不仅是在电影里,不是在听别人的故事,这明明是自己的故事。可我仍相信书信里传达的爱,哪怕最终仍是无缘,哪怕需要漫长的等待,哪怕心仪的人竟从来就没有收到!哪怕多年后,只换来晚辈的泪水,只剩下满满的记忆与空空的信笺。
散场后,与友在街边吃馄饨,不约而同慨叹,周迅真的开始老了,你看她的鱼尾纹双下巴都出来了,已不是那个精致的周公子了。可是忽而又想,除了她,谁能更合格的去演绎中年之华呢?她曾经鲜活精灵,但不能驾驭沉重和松弛,现在她年龄够了,能载重了,也够松弛了,这是她最好的时代。也是我和你的。我这样对朋友说。
我们都曾经想要活成最好的样子,却忘了接受现在的样子。生活固然不尽人意,却仍要匍匐前行。如此,看似稀松平常的日子也有了它的意义。我们需要这样的夜晚,需要一些暖来填充这个冷寂的冬夜在与好友看过一场貌似无味的剧之后,我还能熬一个夜写一篇影评。在经年之后,在我耄耋之年记忆力严重衰退之后,我仍会念念不忘:噢!那一晚,我与她看过这场剧,它是冬夜里浅浅的温润又柔和的一束光,告诉我:
我们爱过的人,终不负众望。
初识余华的《活着》是在大概十多岁的时候,那时偶然间翻到了这样一个悲情的故事,一个重复死亡的故事,十多岁的年纪怎么也无法理解其中平平淡淡叙述出的活着的真谛,只是为故事中一家人的遭遇感到无尽的悲伤,悲伤之余也就逐渐淡忘了这个故事。再次与其相遇发生在学术人生,书籍共享活动中,在看到它的一瞬间,福贵和那头名叫福贵的老牛就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迫不及待地找到它,细细品读。
《活着》是一本薄薄的书,通篇不过五万余字,故事虽然让人无尽悲痛,叙述却是平淡地出奇,余华用平静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老人与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讲述了福贵平凡却坎坷的人生:年轻时的福贵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地主家少爷,败光家产的他气死了自己的父亲,给母亲买药时被抓了壮丁,辗转两年经历了几番生死终于回到家中,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聋哑,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穷苦但是总算都在一起。然而命运并不眷顾福贵,小儿子有庆被抽血而死,接着女儿凤霞难产送命,妻子家珍在病了几年之后离他而去,偏头女婿二喜和小外孙苦根成了福贵唯一的依靠,可是不久女婿被水泥板夹死了,苦根跟着福贵艰难过活。噩梦仍然没有结束,苦根生病时,福贵心疼他煮了一锅豆给他,结果饥饿的苦根由于吃了过多的豆撑死了。到了这里,所有人都以为福贵活不下去了,七个最亲的人都离他而去,剩下他形单影只地活着。但是,福贵埋葬了他挚爱的家人后,又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攒够了答应苦根买牛的钱,买回了一头即将被屠杀的老牛,村里人都说老牛买亏了,过不了两三年就要死去,福贵依然把它当作亲人,两个生命默默相守,十几年过去了,老牛仍然陪伴着福贵。福贵吆喝起来:二喜,有 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呵。但作者看到水田里只有一头牛,便问这牛究竟有多少名字。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
我相信,是亲情给了福贵活着的勇气,在他败光家产的时候,在他被困在战场的时候,在他一次次失去亲人的时候,因为他活着,能给活着的亲人带来希望,能给死去的亲人以安慰,亲情已然内化成福贵坚强活着的信仰。福贵与亲人之间朴实无华、温暖内敛的亲情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充实和升华,最终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福贵最后的亲人将是他自己,即使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仍然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对福贵来说,善待生命就是善待死去的亲人。
活着是一种幸福,不为别的,就只为活着本身,因为总有一些人,他们或者是我们的亲人,或者是陌生人,他们需要我们为他们而活着,为了看未来更精彩的世界,为了看世间一切的美好,更为了创造更多的美好。余华透过福贵的眼神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只要活着,任何苦难任何悲痛在鲜活的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是的,活着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是足够的理由了,有关于生命的所有词汇在脑海中汇集,在心灵深处极力地搜寻,最终只发现这两个字安然于纸上,柔和地带着微笑。
生命可敬又脆弱,敬畏生命,善待人生,好好地活着,跟自己的命运一起活着,跟亲情一起活着,跟自己一起活着。
今天我读了《白雀—艾地》,《白雀》讲了,她的爸爸看不上蒋一轮老师,耽误了好多事情。艾地主要讲了秦大奶奶为了救乔乔,跳入水中,被救活了,第二次为了南瓜,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我喜欢秦大奶奶因为她善良,她怕自己的牲畜打扰到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上课,所以卖掉了。
我想对市政府说:“你不应该把秦大奶奶赶出这块地,她虽然在这块地里,但并没有打扰油麻地的学生上课。就算这里是小学,她不愿意走,你也不能让人把她抬走吧,你看!后来她不但没有打扰孩子们上课,还保护着油麻地小学的菜园子呢,并且还给了孩子们无穷的乐趣和快乐。”
我觉得秦大奶奶做的也不对,她虽然没有子孙,但是也要为有子孙的人们着想,你如果住市政府给你提前盖的房子,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就可以多一片活动的地方,不过你之后做的事让我很满意,如果你提前跟市镇府说一下你不会捣乱小学的秩序,市政府一定不会赶你走的。
在这件事上,大家都应该互相谦让。
读完整篇,才知那谜面其实逶迤在那里许久了,只待最终的那一只青花杯灿然一地的碎裂,还不算,加上一句没有根源却着实无可厚非的理由,谢秋娘的一个转身,又是一个世界关在了背后。
潘向黎的小说不似散文,心机重重,园林的设置,却机关暗设,在山穷水尽处能够坐看云起,别人或者写到穷处便柳暗花明了,她的人物往往自己不肯罢休,不罢休也不是非要高潮迭起,搅得四下不宁的,反而内敛到出人意料,到起处反倒收了,收得无迹可求滴水不漏,然而那潜在的意韵却如水中投石般地氤氲,一点点地扩散,纹路清晰却波澜不惊的这番功夫,时时教我们心下惊异。小说是世故于散文的,不然不会有红尘滚滚白水青菜柴米油盐,然而这一篇写的是红尘佳肴美人,却隔着写,写得并不那么原汁原味扑面而来,而是如调味酒一般,丝丝入味,教你读时也需保持着一种距离,这距离要求你细细品味而绝不可狼吞虎咽。
一切的节律宛若谢秋娘这个人。
这个人总也不老。
这个人有没有年轻过,许多人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她这个样子好像有许多年了。
十多年过去,原来那些娇艳的黯淡了,婀娜的走样了,谢秋娘才晚开的秋海棠一式盛开了。这些不过是常规的铺垫,直到这样一节文字闪现出来
秋海棠经了露水月色,形状不改,颜色可是越发受看了。这也罢了,偏这枝秋海棠像涂了蜡,时光的水珠和流言的尘埃都不能在上面停留,世道的变迁,人事的沉浮,都与她不相干。
这才对了。但是这个埋伏打得深。深到有些幽怨的地步。
偏是这个任谁人都与自己无干的女子开着的是个热闹的场子,世故的狼烟聚在四围,而俗世的纷扰也总能教她对付得老到,她低调而寂寞,有一些清高自赏,却能同时将个三教九流新贵旧知打发得熨帖,她游刃有余地穿梭于一个个大起大落的人生与大开大阖的命运间,却能一派从容,这番常在海边走也能不湿鞋的定力,岂止一个孤傲了得。小说有两个细节,不能不品,两个细节都与一种器皿有关:杯子。一个是张局长啜碧螺春的玻璃杯,前些天还是落难了,你可以收留我呵与你把我们想得太没人心了的对答,隔几日一个丢官入狱死缓,一个叫伙计拿了杯子头也不回地吩咐扔出去。如果说这里的情感还大约包含有对一个贪官的鄙视的话,那么,另一个杯子,韩定初用来沏铁观音的青花缠枝杯,它的碎裂却大有深意,前几日还默然相对两情相悦心有灵犀,到末了人没了,也只是一天盘点停业,这个杯子被从清理器皿的小伙子手中传递过来,接过它的人像收藏家鉴赏一件藏品,然后,是打碎,对也许是有意打碎它的人来讲倒踏实。小说于此收束,收束到一地碎片,收束到满屋诧异,还不算,它要写出那么辣辣的一句,在人们泥塑木雕般傻在那里时,惟有谢秋娘转身道:我去看看今天的大闸蟹正不正宗,明天这一桌可是老吃客。人物完成,大幕轰然落下,然而那幕虽落得急,却无声响。恰如谢秋娘的转身,极尽寂寥,却华丽示人,于伤情处教人看不到一丝怅然。
读《刘良华之教师专业成长》读后感
文/陈婷芳
一口气翻完了刘良华的《教师专业成长》,刘良华是我在华师时很喜欢的一个老师,那时候听他的课总是很认真做笔记,那段时间在单位书架上翻到刘老师的书,一口气翻完了,当时很兴奋,当时没时间写读书心得,现在难得有点时间了,又忘记了书中讲了什么,那股激动的情绪已经消失啦。
下面我讲一下这本书打动我的几点。
一、做老师,要有主动精神。
做老师的,最可怕的,不是工作量太大,也不是跟家长闹不愉快。最可怕的是:重复,看不到希望,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控制感。
刘良华指出:老师要做生涯设计规划,不要在一个圈子里长久地、默默无闻地、重复性地、机械地待下去,必须改变、转换。精神出差最好的方式是读书,让视野变得更加开阔。
任何人要生存,他都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去主动地生长。没有人能够帮助他,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
二、做老师,要有生活情趣
刘良华说:过有情趣地生活最难,有时候,智慧会对生活情趣造成破坏。比如:《西游记》里地唐僧和孙悟空又没情趣又无聊,猪八戒最有情趣。一个不宽容地老师会把学生逼疯。
三、教师行动研究
书中讲到:教师的行动研究具体包括三个要素:第一,教师学习;第二,教师行动;第三,教师发表。阅读就是精神的出差,文化的出轨。
读完这本书,我还是有感触的,我想我为什么选择做老师呢,可能也是阴差阳错吧,但是我已经在这岗位做了七年了。应该不太会转行了,因为毕竟隔行如隔山,换一行业从零开始自己也很心虚,难不成还有精神体力和90后,00后赛跑?老师这份工作很稳定,也是寒暑假期,对我,要陪伴父母,寒暑假要照顾孩子,这算是对家庭很好的工作啦。可是:老师真不是好当的,必须投入很多、付出很多,压力也很大,这份工资并不好拿,我怎又才能应付到退休呢?
我想,确实是要有主动精神,主动求变,有时候求变并不是为了向上走,即使在原有岗位上做,也是要求变的,因为社会是在发展和变化的,长江后浪推前浪,自己也要主动进行自我推动。闾丘露薇在《行走中的玫瑰》讲到:人的职场压力是与专业能力成反比的,越不专业,压力越大。
我想我还是要利用零碎时间,学会复盘,把职场需要的技能打磨和提升,坚持阅读,在行动中反思,并且写一写文章争取发表。加油!
白门柳·第二部
生动而且翔实地描绘出崇祯死后仅仅一年余时间里,大明王朝末年的党派纷争和混乱朝局的纷乱画面。刻画出以史可法为代表的能臣义士衷心戮力地为挽救颓废国势而做出的努力;刻画出以阮大铖为核心的乱臣奸佞不择手地为报复私仇而做出的勾当;更刻画出热血青年士子和慷慨能臣欲救国复兴无门、难遏历史洪流的万般无奈!更验证了不同的人的或丑恶或美好的真实面貌和内心世界。
终于,昏君乱臣仓皇逃窜,机巧之辈臣服于敌,热血士子飘蓬而散。
在虚伪的官宦场、飘蓬的乱世中、无奈的世道上,这些不同立场与不同选择的人,在新的世界里,又又各种不同命运?
白门柳(第二部):秋露危城 读后感 第(2)篇非常棒的一本历史小说。都说“明亡于党争”,读完此书,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读此书过程中,“反对教条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等等耳熟能详的句子不断从脑海中浮现。这些看似平常的道理,却并非人人都能明白,否则明朝也不会那么快土崩瓦解。也许这就是我党所谓的“思想先进性”吧。
对于以君子自居的东林党人,以现代眼光看就是一群思想僵化、自以为是的书呆子。书生意气是好事,但太多的傲慢自负,太多的想当然,太多的墨守成规彻底击垮了东林党。思想之腐朽落后,简直比马士英之流还要有害。
此书的景物描写是一大亮点,常常随笔点染,意境全出,是作者得力之处。故事构思常常出奇,文思巧妙,故事勾挂连环,烘托掩映之处甚多,偶尔居然能看到红楼梦的影子,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
第二部以崇祯殉国到弘光逃跑为主线,叙写了东林党、复社是怎样的失势,奸逆是怎样的上位,南明是怎样的混乱,看上去像是一个王朝,实则就是一盘散沙,各路兵马不听从指挥,奸臣当道,腐败滋生,官兵烧杀抢掠,浑然一副乱世之像,唯独苦以黄宗羲、陈贞慧、冒襄等为代表的复社名士,他们关心大明王朝的兴衰,以各自的方式希望能够再造大明之中兴,然而他们又怎么挡得住历史的车轮,悲也悲也。他们的忠与诚在与那些只为加官进爵而趋炎附势的小人面前,那些因个人利益而不惜出卖国家利益的奸臣面前又是那样的令人钦佩。忠诚是一个人的品质,无关乎外界坏境亦无关乎男女有别,就说柳如是,在当时虽说是一阶女流,却也宁为大明鬼,不做清国人,暂且不谈值不值、该不该,就是这样的行为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深秋降临了,瑟瑟的秋风让我发抖,马路上,公园里,商场里都有着一丝丝冬天降临的意思。人们把薄薄的秋装换成了毛衣,商店里的冷气换成了暖气,人们无不为冬天的降临做准备。虽然这几天很冷,但人们的御寒意识太强了,我有一次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孩子带着帽子,围着围巾,全身穿得快变成圆球了,而旁边的奶奶还不停地说:“今天天冷,来,多穿点。”只见小孩一脸不情愿。这个奶奶虽然爱子心急,但也要看天气呀;还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女的穿着裙子,连丝袜,上身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嘴唇都冻得发紫了,可还不觉得冷。这就是我舅舅常说的:“‘只要风度,不要温度’冻死你。”这几天天气不断转冷,同学们也要根据天气变化,添加,以免感冒。
秋读后感
六五班 崔轩博
《秋》
湖波上,
荡着红叶一片,
如一叶扁舟,
上面坐着秋天。
-----沙白
这首诗的大意是:秋天到了,一片红叶飘到了湖面上,轻轻的荡来荡去。这片红叶仿佛一只小船,给人们带来了浓浓的秋意。
《秋》的作者简介:沙白,原名李涛,笔名鲁氓。江苏如皋人,大学肄业。1949年参加工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名诗集有:《杏花春雨江南》《大江东去》《砾石集》等。
我读到"荡着红叶一片"时,想到了在漫画上看到一句美妙的话:"树叶的飘落,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我想都有。风看了一片美丽的红叶子,出于自私,将它带走了。带到路上,又带到了湖面上。而大树,明年就会长出新叶子了,所以掉了一片叶子无所谓。而那片树叶,就是"红叶一片".而风在所要之时,树也很大方地把树叶给了它。
那片红叶,掉在湖中,在湖里飘呀飘,荡呀荡,当它跑到湖中心时,正巧这位诗人在湖边散步,他看到了被人无视的东西----那片红叶。他突发灵感,随即作出了这首小诗。而这首诗最厉害的一点就是:这首诗只有一句。
我想:白沙爷爷写了《秋》,那秋应该有姐妹篇。我想它的姐妹篇是《春》《夏》《冬》。我也编了一首诗:
《春》
一朵花,
落在草丛中,
如一只白鹤,
飞过一片田地。
----崔轩博
而我觉得,我还不及大诗人沙白爷爷。这首诗真让我难忘,令我赞叹!而让我最难忘的就是这首诗的点睛之笔:最后半句。这是一个比喻句。将红叶比作扁舟,是一个奇特的比喻句。而这片红叶,也是最先落下的一片。它是一个勇敢的领头哥!而它也成了诗人沙白的灵感。
美妙的红叶!美妙的秋天!
读《秋》有感
金风送爽,秋风习习,落叶如一只只蝴蝶悠然而又潇洒地从空中飘落下来。
金黄的叶子飞舞到房屋上,屋顶戴上了一顶黄色的小花帽;
金黄的叶子来到了马路上,给道路穿了一件小棉袄;
金黄的叶子轻轻的飘到了坐在池塘边看书的男孩身上,又随风飞舞到湖水中,如蜻蜓点水般在湖面上画了一圈涟漪;男孩合上书,微笑着看着这一幕,又在心中默念一首奇丽的小诗:湖波上,荡着红叶一片,如一叶扁舟,上面坐着秋天……
忽然,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站起身对水中的叶子说:"叶子,你可以飘荡在水中,去寻找落水的小蚂蚁,你也可以加快速度去找这条河的源头!"只见叶子轻轻一摆,好像听懂男孩的话,快速向西飘去……男孩离开这里,秋天悄悄的跟在他身后。
男孩继续向前走去,寻找他眼中的秋,只见前面有一片果园,男孩快步跑过去,大声说:"转眼,你们都已经换上金色的秋装了, 叶子披在你们的身上就像上帝赐给你们的圣衣;
这时,轻风吹来,一阵清香扑鼻,举目一望,啊,是菊花开了,在蓝天的映衬下,小山坡上的菊花显得格外娇艳,男孩不仅赞叹道:"菊花你的意志这么坚强,也只有这高傲的冷风才配的上你,"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最后男孩来到小树林里,弯腰捡起一片金黄的银杏叶,像珍宝一样握在手中,把秋带回家…
秋又跟着男孩来到他的家里,只见,男孩将金黄的叶子轻轻的夹到精美的日记本中,"我将永远记住这个秋天"男孩微笑着说。秋天在男孩的屋里散下一片秋的种子,然后悄然离去……
世纪先锋学校 六(5)班 丁悦然 2015.11.20
秋的读后感(一)
读完一本书,无论如何都有冲动写一篇读书心得,那种感觉是很棒的。
《秋》的情节安排明显比《春》紧凑许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潮迭起。现在想来,《春》更像是一个过渡,花了大笔墨讲淑英觉醒到出走的过程。没想到的是,读《家》时最喜欢的觉慧,随着《家》的完结,竟再也没出现过,当起了隐形人。倒是觉民的个性越来越鲜活,淑华也越来越讨人喜欢。
巴金在序中提到自己写《秋》写哭了,本打算安排觉新自杀,拆开觉民和琴,让觉民被捕。但是,温暖的友情让他放弃了灰色结局。确实,结局不坏,在觉新给觉慧和淑英的两封信中平静又意味深长地结束了。那两封信又读得我小小感动。
刚读罢卖公馆分家的高潮,一面叹惋一个大家庭的没落一面期待着觉新等兄妹的新生活,作者却让故事戛然而止。亲爱的读者,你们应该想到,生命本身就是不会完的。那些有着丰富的(充实的)生命力的人会活得长久,而且能够做出许多许多的事情来。其实关于搬家之后的一些近况,在觉新的信中作出了简单的交代。读《秋》正读得酣畅淋漓之时,却被作者突如其来的尾声搞得意犹未尽。这种感觉就像,心情激动精神紧张地看完《秋》,抬头看看窗外,风轻云淡,谁曾想到昨日大雨瓢泼。还沉浸在淑华觉民一场场目无尊长的抨击中,读来大快人心!还无奈着淑贞的跳井、枚表弟的病逝,又想起瑞珏、梅、蕙等一个个年轻生命被封建礼教摧残致死,真有点愤愤不平。当觉新终于说出我办不到的时候,着实欣慰了下!
现在的我和觉新差不多一个岁数了,我想若是再早些年看《春》《秋》,心情会更激动吧!读《家》的时候比觉民觉慧小一点,也正好在一个叛逆期,于是当时对觉慧敢于反抗的精神非常欣赏。读罢《秋》,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觉新了同时也唤醒了曾经那个叛逆、愤世嫉俗,有梦想有实际行动去追求梦想的那个我。虽然现在的我也是带点叛逆,厌世恶俗的,却已不再那么锋芒毕露了。至于梦想么,渐渐沦为幻想了
一向对美食敏感的我,也留意了《秋》里面的吃食。凉拌蜇皮,椒麻鸡,火腿,皮蛋,粽子,盐蛋,多角形的小块点心蒸蒸糕,猪油米花糖,绿豆夹沙饼以及冰粉儿。小说也因为有这些食物的出场显得更饱满更细致更亲切。最后觉新在信里提到搬出老家后,他们早睡早起。十点钟开早饭,四点钟开午饭,另外吃早点消夜,都是在外面去买。原来他们一日四餐呐。
其实《秋》并不像秋这个意象给人感觉阴郁萧索。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分家之后的日子虽然清静,我却怀念起了觉新他们兄妹几个在老宅里嬉笑打闹的那些美好回忆。
美好的与不美好的,通通随着老宅的完结,成了永久的记忆。
巴金的《秋》他的名着《激流三部曲》之三,也是终结篇。现在也是一个秋天,读了这部书之后,让我对这个秋天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的脑海里总是时不时冒出天凉好个秋这五个字2020。我一直觉得秋天本该是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硕果累累的季节,是一个充满喜悦和欢乐的季节,虽然有些小忧伤,但也是淡淡的浅浅的。可是说心里话,在阅读过程中,我却总感觉心里很憋闷,有几次不得不放下书,走到外面透口气,可能是太过入戏了。
读完后,我昨晚一夜无眠,有很多话是不吐不快。高家大少爷觉新的窝囊、懦弱、作辑主义让人气不打一处来。他以为抱着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这样的愚蠢念头,别人就会谅解他,感激他;他以为他的唯唯诺诺可以讨好身边所有人,可是他真的大错特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退缩,一次又一次的充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得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和感恩,相反换来的是别人的鄙视和愤懑。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别人又怎么能把你当回事呢?面对别人的故意刁难不是去反驳而是默默承受,时间长了,别人不自觉中就把你当成软的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堂堂高家大少爷,在整个公馆人的眼里也许连一个丫环都不如。
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固然与那个陈旧的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有关,还有他遭遇的太多灾难共同造成他那个样子。可是同样一母所生,又在一个公馆里长大的其他兄弟姐妹为什么遇事态度和他截然相反呢?二弟高觉民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他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对未来充满希望,虽然有时过于偏激,但总比逆来顺受强百倍。三妹淑华敢说敢作,天不怕地不怕,按自己的想法活着,虽然也因此遭到不少人的为难,可也没见到她少一根毫毛。所以高新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罪魁祸首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做人没有个性和自己的原则。
每次面对那些所谓的长辈们的羞辱选择忍气吞声,以为像鸵鸟那样遇到危险把头埋在沙子里面就可以躲过这一劫。结果呢?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不是说善良不好,但是无原则的善良就是对坏人的姑奸养息,对恶势力的推波助澜。退一步也许会海阔天空,可是一味的退避就是自寻死路。人就是这样,你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必在沉默中灭亡。 那些陈旧制度和吃人礼教就真的那么可怕吗?那些道貌岸然的长辈就真的值得去尊敬吗?鲁迅笔下的旧礼教吃人真的在《秋》中出现了。
丫环倩儿生病了,主人不是去请大夫来救治,而是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最后活活病死。倩儿死后连入土为安的待遇都没能得到,只落下一个被席包裹扔落荒外的下场。四小姐淑贞最为可怜,她善良、敏感而又懦弱可怜。每次她父母吵架,她都不可避免地充当她们的出气筒,无辜被辱骂和殴打。身边那么多人同情她,可是面对她孤独的求救,他们只是礼节性的安慰她,许下的诺言却一直没有人去兑现。指望那些兄弟姐妹们来搭救的希望破灭了,无奈之下,她选择了跳井来结束她年轻的生命。觉新有善良、觉民有信仰、淑华有胆量、琴有细心,但是都有什么用。他们都没有真正的伸手去拉他们的妹妹一把,我感觉他们是那么的冷漠。每个人都只关心他们自己的事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派头,让人作呕。
我在阅读时真的好恨那个人吃人的时代,也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倩儿、淑贞还有很多人的宝贵生命就这样被那可恶的旧礼教吞噬了。看起来,吃人礼教还真的满吓人的。难怪每次别人规劝觉新不要害怕,要起来反抗时,他总是念念叨叨: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我的处境有多可怕,想以此来搪塞和逃避。其实那些旧的制度和礼教并没有那么可怕,它们就像毛主席当年的豪言一切反对派都是纸老虎,你一打它就倒。可惜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下,觉新还没有那样的觉悟。他遭遇的苦难太多了,一次一次眼睁睁看见自己心爱的人被剥夺生命,而自己却无法救助她们。也许是对自己太失望了,他变的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哀莫过于心死。他如僵尸般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悲观厌世。
他带着有色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难怪在他眼里,秋天的天空是灰蒙蒙的,到处是秋风扫落叶般的萧瑟凄凉。可在有信仰和追求的觉民眼里秋天却是另番景象,而且他坚信:秋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看来环境一样,心境如果不同,那他所看的世界也必定迥然不同。合上书本后,我脑海里总是拂不去对高觉新这个大少爷的厌恶和愤怒。他的唯唯诺诺和老好人面目不仅害苦了周围人,更重要的是害了他自己。他天真得自以为自己多吃点苦,多遭点罪,就可以换来别人的谅解和同情,就可以挽救那个已经摇摇欲坠的高家大梁。他以为别人会明白的良苦用心,他打碎牙齿吞在自己肚里,就可以换来所有人的满意。也许他到死都不不明白,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多么的可悲。你可以在某一时刻让所有得人满意,你也可以在所有时刻让某一些人满意,但是你永远不能在所有时刻让所有的人满意。你如果太在意别人,必然就会迷失自己。幸好巴金老人在结尾让觉新也反抗了一回,顶天立地的当了一次男子汉。也总算让我们松了一口气,不然非得被这个高家大少爷憋死不可。
原来人被逼到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反抗的,正验证了那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觉新的爆发警告了所有不把他当一回事的人们:不要欺人太甚,逼急了我也不是好惹的。觉新的反抗不仅让自己心情舒畅了一番,也让我们这些读者看到了他可爱的一面。在《秋》序言里,巴金告诉我们,本来他安排的结局是:高觉新自杀,高觉民被捕入狱,那样太悲剧了。所以他善意的修改成:觉新和翠环走到了一起,觉民和琴也有情人终成眷属,算是迎合了中国人的大团圆结局。
《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命运,做人不能没有个性和原则,按自己的想法去活,外在的阻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最重要一点是,你只有先自救,别人才可能救你。就像《国际歌》里所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弈秋读后感(一)
文/李佩琳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秋弈】: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文章的意思是:弈秋是当时诸侯列国都知晓的下棋高手,由于弈秋棋术高明,当时就有很多年青人想拜他为师。弈秋收下了两个学生。一个学生诚心学艺,听先生讲课从不敢怠慢,十分专心。在弈秋讲棋时,他心不在焉,探头探脑地朝窗外看,想着天鹅什么时候才能飞来。如果飞来了好张弓搭箭射两下试试。两个学生同在学棋,同拜一个师,但前一个人学有所成,后面一个人未能领悟棋艺。
老师是全国最好的,两个学生的智商也是样的,可是一个好,一个不好,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他们的学习态度不一样。同样在听课学习,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而且还要去学会怎么样才能细细琢磨其中的道理,自然学习的效果就好。而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天鹅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老师讲课时喜欢开小差的,总想着别的事情,这样自然就学不好,所以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这样看来,学习要想取得好成绩,不仅要有好的智商、好的老师,更重要的是要端正学习态度,专心致志。上课时胡思乱想,听讲三心二意,纵使有很好的智商,有全国最好的老师,也是学不好的。
玖完这篇文章,我的脸一阵阵发红发烫。我不就是弈秋那个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的学生吗?我在上课时,也常常是思援弓缴而射之:老师在上面讲课,我的脑海里却在思索别的东西,有时想下课后要到哪去玩,有时想要找什么好吃的,有时在玩一弄手上的文具等,三心二意,根本就没有认真。而每每考试下来,成绩不好,父母责备时,我却以老师没讲题目太难等等理由为借口,推诿搪塞,根本没有意识到成绩不好的原因是自己不专心听讲。现在想来,很是惭愧。
我现在很好的学习环境,有最优秀的老师,父母对我的学习成长也倾尽心血,我今后一定要克服三心二意的坏一毛一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力争取得最优异的成绩。
弈秋读后感(二)
玖罢【孟子?弈秋】颇有感触。二人学弈,其一人专心致志;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其结果可想而知。其实,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质深刻的道理:做任何事都要专心致志,否则一无所成。
迄今为止唯一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有一次在进行提炼镭元素的研究时,她的同学在她身后垒起十多张椅子她竟毫不觉察。做事到如此专心的地步,令人称叹。可以说,居里夫人的成功也许有许多因素,但专心致志不能不说是她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北宋大文学家欧一陽一修写作诗文有许多是在三上:马上、枕上、厕上思考成熟的。南宋著名学问家朱熹治学要求自己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现代著名美学家朱光潜要求自己三此主义:此身、此时、此地。这里三上三到三此主义,都有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一心一意,集中一精一力,也就是专心致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他们没有此种专心致志的品德,能成为大学问家吗?
那么,怎样才能专心致志呢?我以为,首先要热一爱一这项事业。非此,无动力,更谈不上专心致志。运动员在训练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跌打滚爬,几多汗水几多伤。没有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炽一热的一爱一,是很难一心一意做到底的,更谈不上站在世界冠军的领奖台上。其次,还要有不怕挫折、锲而不舍的一精一神。贝多芬成了音乐家后,失去了听觉,但他却扼住命运的咽喉,锲而不舍,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创作,被誉为一代乐圣。如果没有此种对音乐和旋律的专心致志,也许早已躺在安乐椅上坐享其成了。
今天,我们所置身的世界五彩斑斓,我们所生活的环境诱一惑颇多,我们做任何事都要热一爱一这项事业,都有要有不怕挫折、锲而不舍的一精一神。我们唯有专心致志,才能成功。
奕秋读后感(一)
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2020叫《奕秋》大概的意思是:奕秋,是全国下棋最好的人,他收了两个徒弟,一个徒弟很专心听讲,另一个徒弟一边听课,一边想着去射对面的大雁,结果下棋的时候总也比不过第一个徒弟。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事,或是听课时不能三心二意,心不在焉,而且应该专心致志,深深思考,用心领会,认真把握要领,才能学好学透,弄懂学的新知识,才能学到好的成绩。
平时老师讲的作文,非常深刻,只要有一点没听,那就是一半不会,不知要领何在,一顿乱写,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哪还能进步呢?
《奕秋》的故事,启发了我们,要想牢固掌握新知识,要全神贯注听课,只怕有心人,攻到自然成,只要付出许多,自然有所收获。
我学过不少篇课文,从这些课文中,我认识了舍己救人的蒙古猎人海力布,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淳朴、憨厚的少年闰土,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学弈》一课中所讲的故事。
这篇课文主要讲全国最会下棋的弈秋同时教两个人下棋。但是他们的学习态度却不同:一个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而另一个人却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然是与同伴一起学,但却心不在焉。同时学棋,三心二意的人永远不如专心的人学得好。这个短小的故事,给了我多少启迪呀!
其实,我以前就是一个干什么事都不专心的人,常常是干这件事还想着另一件事。有时候,心里像长了毛刺,总不能脚踏实地地学习,生活中的我得到了许多教训。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睡醒觉,赶紧写起老师布置的作文来。但却一边写一边用眼睛瞧着桌上的小闹钟,一看到了三点十分,便啪的一下放下手中的笔,伸手拿过收音机,迅速拨到交通频道,顿时传出播音员阿姨悦耳的声音:下面请听蔡依林的《消失的城堡》嗬,太棒了!我哪能错过这样的良机,顺手将作文扔到一边,抱起收音机就听起来了。听,她优美的声音:记忆飞走了我要孤单的思考真的很好再也不需要,消失的城堡我被陶醉了,还学着唱。忽然妈妈推门进来,见我唱的如此入迷,就说:做功课的时候,又听音乐,能把功课做好吗?我一吐舌头,冲妈妈做了个鬼脸,(.org)抓起笔就又匆匆忙忙地写起作文来。心里却嫌妈妈来的不是时候。
第二天,老师指着作文本说:你读读作文,连句子都不通!我一看,觉得作文中的话好像在哪听过。怎么连歌曲里的记忆飞走了都写在作文里面啦?哎,都是我自己学习不踏实呀!这样做多么像《学弈》中那个三心二意学下棋的人哪!他一边学下棋,一边想射下天鹅;我一边写作文一边想听歌曲,不专心致志,没有毅力,怎么能学到本领呢?我要向《学弈》故事中专心致志学下棋的人学习,做什么事都要一心一意,培养自己顽强的毅力,勤勤恳恳学本领,将来才能为祖国做贡献,否则便会一事无成。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全国最会下棋的奕秋同时教两个人下棋。但是他们的学习态度不同:一个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而另个人却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缴而射之。虽是与同伴一起在学,但却心不在焉。同时学棋,三心二意的人永远不如专心的人学得好。这个短小的故事,给了我多少启迪啊!其实,我以前就是一个学习上不太专心的人,常常是干这件事还想着另外一件事,有时候,心里像长了毛刺似的,总不能脚踏实地的学习,生活中的我得到了许多教训。着名画家达。芬奇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碍。这句话说得真是淋漓尽致啊!那个三心二意的人是不如别人聪明吗?当然不是,因为他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刻苦学习的精神。
我要向《学奕》中专心致志下棋的人学习,做什么事都要一心一意,培养自己顽强的毅力。
凌霄阁中功无分,乾坤鼎内药未成。更拟与君共遨游,且来同饮醉此生。宋词者,古之圣品也。继宋以来历代文人墨客莫不称颂。笔者才疏学浅,妄以一笔试江山,评点几贤。
一、竹杖芒鞋应波折,虽困浅滩又奈何。惊天动地皆抖擞,一文慷慨万古歌。
东方甲乙木,青龙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昔日潜龙困渊,不得施展,一遇风雨便昊天。红颜家国两行泪,忠肝侠胆,一声长啸,声震九天。手握笔锋,君临天下,所到之处,群英俯首,凌霄阁中排第一,一蓑烟雨唯苏轼。,龙,雷者也。浩然正气,凛冽侠胆。雄文一出,乾坤挪移。君不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动魄遇挫不折,遇悲不伤。虽困于浅滩,以逍遥之姿面对。因为他坚信,怀揣着豁达,终有一日可济沧海。
二、鞠躬尽瘁问君王,可知苍黎釜中汤?是非功过两纷扰,忠心千载风清扬。
西方庚辛金,白虎者,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身居庙堂忧其远,位处江湖忧其君。平生未雨绸缪,谋定后动,一声号召,群雄助阵。鞠躬尽瘁,倾尽心血谋改革。权贵盛怒的淫威,不曾让他心意转变,他苦苦支撑着欲倾圮的天。凌霄阁中排第二,逆天改日王文公。虎,风者也,四方祥瑞,泽惠苍黎。惊天一逆,天下震动。君不见: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著。秋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为苍生,九死未悔,为黎庶,志向不改。我以我血荐轩辕,倘若能救万民于水火,就算是死,又如何?
三、临风把盏夜未央,不利于行道阻茫。鬓斑难顾奈我何,天若作文弛我我偏张。
南方丙丁火,凤凰者。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侠义自居,仗三尺剑,理不平事,立不世功。小己愁而大国难,统帅神州豪杰,破敌之魂。所攻之处,无不降服。怎奈英雄报国无门,拔剑向天,一腔热血,化为壮烈词章。凌霄阁中排第三,怒剑狂歌辛弃疾。凰,火者也,刚直壮烈,傲然不屈,草木化灰,浴火重生。君不见:夜半狂歌悲风起,听铮铮,阵马檐间铁,南共北,正分裂。
我命由我不由天,扼住命运的喉咙,才有九天揽月之机。再苦再难,又能如何,烈火重生,永不放弃,一切焚尽,必将新的开始。
四、世人皆为名禄忧,我独谈笑看吴钩。烟花巷陌拂剑走,痛饮一樽花间游。
北方壬癸水,玄武者,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一袭白衣,片尘不染。一樽清酒,我独坦荡。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且恁偎红倚翠,对酒当歌。烟花巷陌,一醉疏狂。望极春愁,危楼之上,凡水井处,皆有高歌之声。凌霄阁中排第四,三变柳七天下知。武,水者也,莫弱于之,莫胜于之。夫唯不争,故天尤之。君不见: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坦荡无争,一路前行。世事本是一场大梦,成败不应放在心上。当心神不宁,为烦恼所困,且不妨退一步,放下,自会轻松自如。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再回首,多少蓬莱旧事,烟霭重重。凌霄四梦,给我几多感慨。如今风流数少年,我辈少年拂剑去,怒马鲜衣承社稷。他日功成重回首,再次高歌少年游。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好文分享: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之五”,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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