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的贞操》读后感1500字
对于一本书的了解我觉得首先源自对一个作者的了解,什么样的作者会写出什么样的书,就像什么样的人会去做什么样的事。芥川龙之介,在正当壮年时选择了自杀,他在遗留下来的一篇文章叫《给老朋友的信》中说自杀者也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自杀。我们的行为都含有复杂的动机,但是,我却感到了模模糊糊的不安,为什么我对未来只有模糊的不安呢或许因为他看不到未来,他的生日是3月1日,双鱼座,双鱼座的人,内向害羞,有着浓厚的艺术气息。柔情似水,浪漫多情,天真烂漫,会有许多梦幻般的想法,只是有时显得不切实际。少年体弱多病,然而脑袋很大,非常聪明,家族是武士阶层,门风高尚,10岁创办杂志,35岁服毒自杀,现在日本文坛最重要文学奖之一芥川赏因他命名,历史是他最喜欢的学科,他希望将来作个历史学家。所以他的很多文章可能从历史角度出发。这篇文章作于他的创作中后期。1922年大正时代的末期。
故事的开始,明治元年,1868年,这一年的1月3日,明治维新经过前期的准备后正式开始,改革派明治对阵封建派幕府。故事中一个淋得落汤鸡似的乞儿。他把包着烂头巾的脑袋先探进来,侧耳打量一会这空屋内的动静,四周带战争空气的没有人的空厨房里,进来一个带枪的乞儿这应该是明治维新戊辰战争的中后期,幕府节节败退,这个乞丐从当时的情况上来看应该属于幕府这边的一个乞丐,并且和女佣阿富是认识的,但是这个乞丐有枪,说明他不是一般的乞丐,很有可能是明治方的卧底。他在这里是为了接应即将到来的明治大军,提供敌方情报的。只是在等待的过程中遇到了回来拿猫的佣人阿富。
当老新让阿富脱光躺那里,文中:你那么爱猫儿吗? 可是大花,大花多可爱呀 阿富暧昧地回答。在这一带,你是出名忠于主人的,倘把猫打死了,你觉得对不起主人么也许你这样想吧。幕府虽然被打败了,但是他们有绝对的武士般忠诚,哪怕是为了一只猫,奉献贞操也不算什么。而老新为什么不碰阿富的身体,是源自使一种使命,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虽然有欲望一面,但是他懂得克制。
村上新三郎,源氏门中的繁光①,今天得好好干一杯了。 这句话的意思,表示这个名叫村上新三郎的乞丐老新,出身源氏门阀。源氏别说乞丐,这个门阀里的人不仅仅是简单的富家子弟而已..源氏是始于平安时代(N久前了,和故事发生的1868年可是相差N多,大概是800~1000年前吧)的皇室赐姓..是在日本史上执政数百年的大姓氏..开创日本幕府时代的正是源氏.德川源氏,虽然同属源氏,奈何分支不同,意见难免会有相左,这可能是导致其作间谍的原因。(读后感)
文中提及经过了二十年岁月,当然已显出一点老相,水灵灵的眼睛,却还跟过去一样。她是在明治四五年间,同古河屋老板政兵卫的外甥,现在这丈夫结婚的。那时丈夫在横滨,现在在银座某街开一家小钟表店。最后一段马车过后,丈夫又从人流中回过头来望望阿富,阿富一见丈夫的脸,又微微一笑,心里觉得安静了。说明当时的幕府女佣在打败仗之后顺从了明治政府,和丈夫一起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现在生活很好,很幸福。
今天老新的身分已经大非昔比,帽子上一簇鸵鸟毛,镶着绣金的边,大大小小的勋章和各种荣誉的标志,挂满胸膛,可是花白胡子的紫脸膛,还是过去在街上要饭的那一张。源氏子孙,长得一副乞丐样,但是明治维新战功显赫,现在也成为新时代的大官。
总体来说这篇文章芥川龙之介更多的是对明治维新之后,资本主义逐渐发展并且得到人们认同的一个时期,他写这篇文章的时代,大正时代,特别是前期,被誉为前所未有的盛世,但他在末期看到了一些他不想看到的未来,因为1921年大正退位,裕仁接位,而裕仁是给整个亚洲带来浩劫的一个人,在大正末期也出现了诸如关东大地震等很多这样的天灾人祸,他期待这样一个盛世能够持续下去。
他在监狱中服刑的时候,最初是关在罗本岛总集中营的一个锌皮房里,做采石灰的工作。他白天打石头,将采石场采的大石块碎成石料,有时他还得从冰冷的海水里捞取海带,因为他是要犯,这样受罪的工作只有让他这样的人来做。
每天早晨,他都要排队到采石场里,然后,被解开脚镣,下到一个很大的石灰石田地,用尖镐和铁锨挖掘石灰石。石灰石田地里灰尘漫天,细碎的石硝不时飞到眼里,或者被小石块飞溅到他的额头上,留下血痕斑斑。他的心情灰暗到了极点,脾气也越来越粗暴,愤怒、抱怨、仇恨经常折磨着他,很快,他发现,他与周围许多犯人没有什么两样了。
有一天,他浑身疲惫地躺在锌皮房里,却怎么也睡不着,他想,他再这样下去,其实是已经宣布投降,那些把他送到监狱里的人不正是希望把他变成这个样子吗?要不了多久,在这个地方他的灵魂就会被瓦解,那样,肉体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要在监狱里活下去,就必须找到在日常生活中感到满足和自豪的办法,监狱剥夺了你的自由、捆绑了你的身体,这当然是人生中最悲惨的事情,可是你找到办法让灵魂飞得更远,惩罚不就失去了它的效用?
他忽然醒悟了。
他原本要求监狱当局允许他在院子里开辟一个花园,后来,想了想,他把要求降低了,改为开辟一个菜园子,他想,这样的要求监狱当局也许更容易通过。但是,监狱当局还是毫无理由拒绝了他。他没有放弃,继续提出自己的要求,终于,几年后,监狱当局被他执着的纠缠搞得头疼不堪,最终总算同意了,让他在采石场的墙根处开垦了一片狭长的小块土地,去搞他的小菜园子。
采石场的院子是用废渣垫起来的,里面的土地非常干旱,而且还有很多石块,为了开辟菜园子,他必须把大量的石块挖出来,使植物有生长的空间。每天,在石料场挖完石灰石后,别人都累得躺在锌皮房里动都不想动一下,而他,却又拖着疲惫的身子在院子里挖石头,清理那片狭长土地上的废渣和石块。和他在一个监区的人都不理解,嘲笑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矿工,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而他,只是埋头苦干。
很快,那片狭长的小菜园子就绿色满园了,在灰尘漫天,色调单一的采石场里,特别瞩目。种植蔬菜虽然累,但他很欣慰,因为,在这片狭长的菜园子里种植蔬菜,是他在监狱里为数不多的自己能说了算的事情之一。他学习各种种植技术和施肥技术,观察植物的生长,然后照料植物,最后是收获。他像一个园丁一样,在播种与观察中,不但收获了蔬菜,也收获了思想,净化了灵魂。他知道,种子下地了,他必须要对每一粒种子负责,就像是一个领导人,必须对他所培育的东西担负起责任,他必须关心自己的工作,要驱赶敌人,要保留可以保留的东西、除掉不应保留的东西。
在罗本岛上他被关了18年,然后,又被转移到另外一个监狱,这个叫纳尔逊曼德拉的男人,在他的一生中,从43岁起他一共坐了27年的监狱,27年的监狱生涯中他备受迫害和折磨;27年的监狱生涯是他由壮年变成了一个蹒跚老人;27年的监狱生涯还应该是一个混凝土的世界,可是,在这个混凝土的世界里,他却找到了逃避周围单调乏味的方式,找到了接近阳光的方式。27年的监禁生涯,并没有让曼德拉变成一个脾气暴躁,对生活,对人生充满怨恨的人,相反,却使学会了如何处理自己的苦难和痛苦,学会了感恩与宽容,坦荡与豁达,学会了如何把脊梁一直挺直,头颅一直高贵地昂着。
谁会想到荆棘会编成王冠?谁会相信奇异的梦想会变成现实?谁又敢说,一个人确实能行神迹确实能改变这个世界?如今,罗本岛已经被人们改名叫做曼德拉岛,但曼德拉岛集中营采石场墙根处那片狭长的小菜园,已经随着历史被人们忽视和忘记了,但我相信,无论什么时候,曼德拉不会忘记,因为,他在决心开垦那片狭长的小菜园子时,已经开始在他的心灵种植了一片花园。
感情际遇和旧时光——《最好的我们》读后感1500字: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奔四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谨以此纪念下逝去的时光,和这个泛着一丝寒气的春天的雨夜。
对于一个行走在奔四大道上的人来说,青春文学是绝无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凡事总是有但是----却被这本描述青春岁月的小说触动了。文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给人情感共鸣,我如是给自己解释,无论什么领域,文学就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窗外淅沥的雨声中,回忆起十四年前的那段高中岁月,里面出现的一张张面孔,熟悉又陌生,明明是到嘴边的名字就是叫不出来。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南街村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感情,有着很多种面相,耿耿和余淮、贝塔和张平徐延亮、韩叙和简单、淮南和洛枳……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小说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里其他的感情也很感人和写实,送别贝塔那段朋友的情谊唤起人很多隐于记忆里的温暖;耿耿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击中了很多人的心,这种感觉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再到同学们,甚至是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平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平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人生角色一步一步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源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多种因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虽然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里做到最好的自己,但是,因为遇到了最好的你,才让自己慢慢的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作者: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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