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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我们上高中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中外经典名著。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最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0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并不是马上决定要去看的。
世界上的书那么多,我想看的书也太多了。
光是站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我都觉得自己特别无知。
每逛一回都要记下些书目,然后放进阅读清单中。但如今信息来源如此丰富,永远会有新书目添进来,新的类型,新的主题,新的风格可能是看过的书中提及、达人推荐、榜单排名等等。
所以,我觉得,有时候选择看一本书也是要靠缘分的。
这本书,不知道都是在哪里听过多次它的名字.
可能是浏览网页时看过,可能是看过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后描写过,也可能是英语小说赏析课上老师提及过,总之,它给我留下了印象,也列入书单中,但一直没有打算要去看。
上一周,无意看到了高晓松在谈到他写的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时的一番话,又是提及了这本书,内容是这样的: 这两个概念立刻勾起了我的兴趣。
于是,缘分到了,我去借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情节可以形容为一个证券经济人,人到中年突然想要画画,然后抛妻弃子,最终到达了一个远离文明社会的小岛寻找灵感,最终去世前画出了他追求的作品。
读书,总应该获得点什么,这次,我获得了几个疑问: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
对于书中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争议性还是特别大的。
就从我目前在网络看到的各种观点评价来说,有人是赞扬他,认为他非常有勇气,能够抛下舒适的生活去追求梦想,这一点非常人所能做到;有人认为他就是个人渣,毫无责任感,也有人结合了不同的角度说他是个人渣,但也是个伟大的人渣。
对于这样一个人,以我的学识并不足以去很好地评价他,已经有足够多的人在剖析他了,光是这些文字我都看不过来。
我有的只是对他的好奇罢了,这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完全摸不透。
我能感觉到,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对他也是十分好奇的。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抛妻弃子,性格大变,完全不顾人情世故,执意要去画画。叙述者不止一次形容他像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是被魔鬼给控制住了。
刚开始的阅读,我还能很好地顺着叙述者的心理描写读下去,疑问一个人的性格为何前后转变如此巨大,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
书读完,书中看似给了答案,叙述者也好像不知不觉中已经明白了,但我仍旧非常困惑。斯
特里克兰德第一次提他抛下一切的原因是这样说道: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只是强调自己必须得画画,之后他再也没有明确谈过了这一点了。叙述者我在看了斯
特里克兰德的画后的内心活动是:
他的这些画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是他为了表现某一精神境界所做的惊人的努力。他好像已经抓到宇宙的灵魂,一定要把它表现出来不可。
但我仍旧不清楚他的追求是什么
我不知道你在追求什么不可思议的涅槃。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追寻的是真理同自由。
最后在一位船长口中总算有了一点明确答案,他认为自己和斯特里克兰德都在共同追求的是美:
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美,是多么虚无的一个概念啊,也是多么常见的一个概念,人人都能理解,但是要真的问起来,好像又难以说清楚。
所以,书中看似给了答案,却也总是用一些没有形态的话来描写,让人无法想象出来。
书中一位画家戴尔克关于美有说过这么一段话: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来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想要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所经历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要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我大二时有一门名为《美学美育》的课,可根据课程需要,匆匆地读过朱光潜的《谈美》。但我觉得课程的内容已经被我忘光来的大半,我已经说不出什么是美了。
所以,我想重新读一遍《谈美》了。()
爱情中的男女关系
对于爱是什么,我很喜欢借叙述者之口所说的一段话: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要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
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却不会有人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
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事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
但是斯特里克兰德对于爱情完全没有兴趣,每次提到女人,他总是非常厌恶。
以下是出自思特里克兰德的言论:
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
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
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小事,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地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是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而叙述者我说过:
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我看到许多人说这些描写女人的话非常犀利、真实,总之是将之奉为经典。
女性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不认同。
世界上的人只能分为男人女人吗,然后根据部分女人的表现,给所有女性贴上这种狭隘嫉妒心强把爱情当生活虚荣这类标签,在我看来这种分法比用十二星座来界定性格还不准。
一个人一旦在乎对方了,必定会产生一点占有欲。
但毕竟,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觉得爱情束缚了自己追求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而在普通爱情中,想要拥有对方是过错吗?
书中女性的地位
我觉得在这本书中,对女性的描写好像太为刻薄了。
与主人公有过感情发展的有三个女人:原配妻子阿美,画家戴尔克的妻子勃朗什,土著姑娘爱塔。
以现代眼光来看,阿美应该是一个被赞扬的角色,被抛弃后知道挽回无果,便毅然不再找寻丈夫,自己开始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工作赚钱,独自抚养大了两个孩子。但隐隐约约,我总觉得通过叙述者的眼光来看,阿美和她培养出来的孩子到时蒙上了一层文明的虚伪色彩,我不解。
而勃朗什好似有种受虐倾向,明知主人公厌恶爱情、只顾自我追求理想的性格,却还是要抛弃丈夫跟着他,并用手段想网罗住他,注定是个悲剧收场。
土著姑娘爱塔,并无过多笔墨描写,我看到有人形容她是妓女加保姆,细想好似也是,她能满足主人公欲望,能照顾他,但又不干扰不控制他,让他自己追求想要的东西。
最开始他想要跟着主人公时,他说我可要打你的,她回:你不打我我怎样知道你爱我呢?所以她大概也有受虐倾向吧。
看的我也是十分不解。
以上,就是我对《月亮和六便士》真实的读后感。
可能是时代背景不同,可能是文化差异的隔阂,可能是文字翻译的距离,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很高的评价,满是疑惑。
倒是希望能有人给我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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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500字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500字: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作者:安琪和萝拉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00字


个性强烈,惹人讨厌又招人喜欢,强烈要求自我表达,要证明自己的价值,你永远都搞不懂艺术家的生活。很有故事性和画面感的记叙描写,很过瘾。主人公原型是高更。这版翻译有些小瑕疵,但整体不错。

你会永远记得你初次感受到的这个世界的恶意,只不过麦克尤恩总是能用一种诙谐的方式把黑暗带出来,好像彼时还有着阳光洒落四周。

凌晨四点,作拨通沙罗的电话,对她说我是真的喜欢你,打心底想得到你。一切过去的痛苦、疑惑、误会甚至是残酷的被孤立,都可以在当下努力追逐爱的那一刻化解,但“并不是一切都消失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在一个人的周末,打扫完卫生,收了三件快递,做了饭,准备下周末的考试,听了Atlas:SpaceII,读完了这册单行本。喜欢,是因为它让我隐约看到了我自己。

细腻真挚中略带一丝自虐的爱恋,即使你并不为同性erectio,仍会被感动。三岛桑70年自尽之后便流出他生前书信,他坦承这部作品是对他"亲身体验的忠实详述",自己有无法"朝一般常态的方向走感到苦恼",此前他一直对外强调此书是虚构。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最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整本书其实就是介绍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的生平,如果不是读了书前面的序,我想我也不会知道这本书书名的含义,每个人都有梦想,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谁又敢洒脱的抛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的梦想,特别是艺术这样虚幻的梦想,而且艺术家一般活着的时候是贫困潦倒,死后无人知晓,除非是世所罕见的天才才能流名千古,但是,这世上又有几个天才呢。书中的主人公在我看来是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或者说追求美的道路上。

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是选择美好理想的代表_月亮,还是臣服于现实,弯腰捡起脚边的六便士。我们中国自古倡导中庸之道,理想和现实,不必一定做个选择题,我想,在享受现实生活的同时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说,追求美是人类的天性。

书中另一个让我感觉强烈的地方,就是超脱物质享受,沉醉于精神世界,感觉有点类似修行。想起一句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经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不过我想作者想传达的意思,是说: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太过复杂,太过精致,反而没有原始粗犷的美。就像一个人,吃了太多精致的食物,非但不会健康,还可能会生病。

精神也是一样吧,我们被各种精致的东西包围,让自己活得很体面,吃精致的食物,欣赏了太多加工的精致美景,精神也会生病的吧。

想起古希腊的一个神,只要身体接触土地便可以获取力量,它的母亲是大地之母,很多时候,我们不开心,是因为内心的不踏实,脚下穿着鞋,踩着的是水泥地,与原始的土地隔离了,活在一座座冰冷的钢铁森林中。返璞归真,放飞自我,寻求精神的解放,追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作者:潇筱雨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800字


《月亮和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生平为素材,除了高更的生平经历外,毛姆还赋予斯特里更为鲜明饱满更富有争议的人格。书中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月亮是什么,六便士又是什么?刘瑜先生在《送你一颗子弹》中有一句非常巧妙的话:月亮是艺术和理想,六便士是世俗价值观和欲念,这部作品就是讲述了这样一个生活和艺术,梦想与现实的故事。

小说讲的是一位家庭美满、事业如日中天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步入中年后人生之路陡然一转,决绝地告别自己的事业、家庭和所有一切,流浪巴黎学画作画的故事。斯特里在异国他乡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但他并不是很在意,认为只要能满足基本需求就足够了。他生了一场大病,德克把他接到身边悉心照顾,他痊愈后抢走了恩人德克的妻子布兰奇,把这个本来温馨美满的家庭拆得七零八落之后又毫无留念地抛弃了布兰奇,致使她最后无法接受吞食草酸自杀。斯特里最后选择远离文明社会到与世隔绝的一个太平洋小岛上专心绘画,他与岛上的女子阿塔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震惊后世的杰作。但他在临死前,却嘱咐妻子把他的尸体和壁画一起用一把火烧掉,和自己的心血一起化为尘土。

这不是一个非常传统的诗与远方的故事,斯特里是真的不把功名利禄和外界的评判放在眼里,他在这份旷世奇作完成的过程中就得到了满足,之后会不会被世人看见,能不能得到赞誉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他的伟大在于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并且再也没有为六便士低过头。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是哪样就是哪样,人不仅要活着,还要生活。专心抬头追着月亮走也好,认真低下头捡地上的六便士也罢,边捡着六便士边抽空抬头看一眼月亮也好,你要有认清自我的勇气,也要给予自己去追寻真实所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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