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沈从文童年生活里的一个片段。童年的沈从文并不是一个“乖孩子”,最擅长的恐怕就是编谎逃学。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从文自传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从文自传读后感【1】
《从文自传》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些有关沈从文生平经历的自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沈从文儿时的顽皮、逃课、以及那段军旅生活。从这一部分可以看出沈从文儿时那种不安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好奇心对他以后的写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尔后半部分则是写沈从文为自己的创作集写的序、题记等谈论文学的文字。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前半部分那些有趣的经历,但知识有限,所以不能对《从文自传》提出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心总的为一种新的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的人是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的来,却不需要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来”、“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在《从文自传》中还有多我喜欢的句子、段落,例如写湘西边城的风景,凤凰城的吊脚楼,具有特色的民间风俗等,在这我不一一陈述。观其沈从文的一生,可以说他既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湘西边城,一脉清波赋予了他对美的认识与思考,使他感情流动而不凝固,所以在沈从文的小说中,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大自然本色的描写,似乎像是世外桃源,从没污染过。但是,也因为时代的因素,使沈从文经历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他颠沛流离的生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再次归队,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他的心似乎被什么弄柔和了,一生中仅有的柔和,就像沈从文自己说的:”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于是,沈从文又重新活过来了。从从文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学会了怎样去更加坦然的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与艰辛,人生再苦也不过如此。
历史的长河会冲洗掉尘埃,而留下的是那些沉甸甸的鹅卵石,在星河中熠熠生辉。而沈从文,就是那么一位文学巨匠,一个时代的巨匠,不管社会怎么变迁,我想他那独特的作品总会在星空中闪出光亮,永不熄灭。
从文自传读后感【2】
刚开始翻开沈从文的自传时,第一感觉不像是一般的自传。若不说它是一本自传的话,我倒觉得那更像是一本记载着风俗人情、世故变迁的画册。
”我到这街上来来去去,看这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乐又如何忧愁,我也就仿佛得到了一点生活意义。“人生不尽是乏味的,即便是穿梭在人山人海之中,但我们依然可以经历一场又一场唯美的邂逅。那些之于我们新奇的人和事,那些之于世间日月星辰中的点点滴滴,借着淡淡的墨香从薄纸上渐渐晕开,那般亲切真实。沈从文用自己最朴素的笔调,勾勒出了自己记忆中的城: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去逃学了;生病无可奈何必须待在家里躺在病榻上;稍稍有些年纪从军,在一路上却明白了什么叫沧桑……在他捧着一本小书在读的时候,无意中脑子里又翻开了另一本大书——那些可爱的大自然所给予了他和别人不一样的体会。他亲身走过了那一段叫”人生“的路,兜兜转转从城里走到城外,最后又从现在的城回到了以前的城,来来去去,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此时,我和他一样,正捧着小书试图窥探另一本大书里的世界。在那个大书的世界里,我跟着他的脚步,忽的看透了大自然的美妙可爱,又明白了各种各样人情世故,心坎里更是懂了世间冷暖流转,一叶知秋。
一切就像他自己所自白的那样,他是一个读书人,然而又不如其他读书人那般规矩。他不似许多只会受旁征博引掉书袋的读书人,不像他们那样只懂得从各种发黄的书籍中摘取前人意见。在自己怀里的那本”小书“里,他看到的何止井底之蛙所看见的那一方窄小天地?大书里的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广袤无垠的宇宙,而身处在这个”宇宙“之中的他,心里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直都惊喜地张望着四周一切新奇,用孩童固有的敏锐感知着四时消长,并怀着一颗赤子之心,用温柔的目光静静地看着在这世间与自己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从热闹到冷寂,从生到死,从过去到相继成为历史的现在。一切就如同山涧小溪那般缓缓流淌,泛出淡淡的水纹,即便这是多平凡的一瞬间,一个画面,都让人心中无尽地感动。
他从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世间万物的爱,就算人间剧目纷呈,自己在当中一路走来又不知道受了多少磨砺和摧折,但他的信念依然。我多想像他一样,永远怀着这样的心情对视这个世间,无论路如何遥远如何曲折,我都能始终怀着柔和的心情哭着笑着看淡这一切,然后,更加珍惜自己身边的每一点一滴,将其视若珍宝。
这样,多好。
从小书到大书,从自己到整个世界,从平凡到不平凡,这,就是沈从文的人生之书。
从文自传读后感【3】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
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从文自传读后感【4】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从文自传读后感(一)
昨天,网购的《从文自传》来了。书到时翻看了一下,觉得图大字2020小,版本并不十分理想,但毕竟是我渴读的书,携了回家。
晚饭后,唤女儿洗碗,我自捧起此书读了起来。这一读,不忍释手,从客厅读到床上,一口气读到差不多凌晨一点,读罢方歇了这一口气,洗漱就枕。
我习惯从文字2020里认识作者。我以往从书里、从图片里得知的沈从文的形象,是温文尔雅的,是内向略带羞涩的,料不到他年幼时是这样的顽皮有趣,年少时的阅历是如此的丰富多彩。这一回,我从这书里得出另一个沈从文的印象,那是一个爱逃学贪玩,对世上一切有深切兴趣的天真的孩子,一个勇敢的兵士与天然的对人世充满好奇心的诗人。
沈从文生长于风云变幻的二十世纪,他生命历程的前二十年在辛亥革命前后,正是中国社会激烈动荡之始。他自幼年起便看惯了民间的各种风情,包括生民们无因被杀头,作为军队里的书记员,他亲历过种种血腥场面,也结识了很多纯朴的、富于血性与传奇的底层人物,在湘西那个穷乡僻壤,历史的行进并不比城市慢,甚至较城市更为残酷,更充斥着剑影刀光。年幼的沈从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成长起来,在大时代变动的风云中,由最初逃学的顽童长成为渴求知识的青年,转而决心离开湘西,走向一个新世界。这是《从文自传》大略的内容。
湘西秀丽的山水,滋育了沈从文温润的性情;湘西人的纯朴与狡猾,鲁莽与勇猛又滋养了他单纯坚韧的个性。沈从文是那个时代的诗人,他经历着、欣赏着,学习着生活与人生这部大书,若即若离,若喜若悲。最后,那些在他心头铭刻的形象便一个个从他的笔底跳出来,鲜活生动我觉得,文学家从来不是培育出来的,而是天才,是天生的时代之纪录者,文化之传播者。沈从文便是最典型的例子。他小学毕业,年纪轻轻,便受徐志摩与胡适之欣赏,成为大学讲师;他自学成材,却成为现代着名的作家、文体学家、历史文物研究家,我想文学大家这个桂冠也将永远会戴在他的头上,他的作品是十分宝贵的中国人的精神财富。
沈从文的作品好在哪里?散淡?韵味无穷?诗意含蕴?远不止这些!他的作品是当时中国历史的散章,里面有画意诗情,有人情世态,有活动的声色香味,有无言之美!你能从中感受那个时代的气息脉动,能感知那段历史当中人的气魄情味。他行文的风格清淡平和,文字2020简约素朴,却意韵深长,这正是文学的至高境界,现代作家中能有此境界者着实不多。
要真正读懂一个作家的作品,最好的办法是得了解其作家本人,了解其生长的时代背景、地理环境与成长过程,因为作家本人的成长与气质必然浸染了环境所赋予的种种影响。
我也曾去过湘西,到过沈从文的故乡凤凰。虽然只是一二日游,但当地的民风之彪悍,湘西人之匪气给我留下极不好的印象,或者现在的湘西早已不复是沈从文当年的湘西?不过,这与沈从文书中所写之湘西也是有相符之处的,特别是《从文自传》中对湘西人的匪气有相当篇幅的描述,只是他用的不是匪气这个词,他小说许多形象也是颇有匪气,这匪气,必然是因地理环境而造就的吧?只不过沈从文自己,却是异类。
看完这本书,我兴起了将沈从文所有文字2020都看一遍的想头。网上一查,《沈从文全集》着实太贵。看来,最好的办法,是去图书馆办证借阅了。
从文自传读后感(二)很喜欢沈老的文字2020,佩服大师运用文字2020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平,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org)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从文自传读后感(三)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近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平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2020,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平曾平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听蒋勋讲沈从文,说他的自传如何好,一时好奇,便找来读。
小时候学《边城》,只记得那爷爷唤“翠翠”,“翠翠”。名字好比一抹山的颜色,小姑娘个性单纯得很。往后读《湘行散记》,看那旅途艰险如何被他轻松带过,反倒是人物和山水描写得生动。
对有的作者我是一下子便喜欢,对沈从文的文字反倒是后知后觉。听别人说他好,听得多了,便好奇自己到底哪里错过了,再回头看,渐渐才发现他文字的独特风格。
这本自传从他幼年时讲起,贯穿整个青年时期,以他到达北京并在小旅店的簿子上写下“沈从文年二十岁学生湖南凤凰县人”为止,这也是他真正从文的始端。
作品篇幅不算长,然而字极精炼。在第一篇《我所生长的地方》里,有譬如这样的句子:
“不过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产、经济的情形下面,成为那个城市枯荣的因缘,这一个地方,却以另外一个意义无所依附而独立存在”。看得透彻。
“兵皆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皆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有如写史。
还有“地方东南四十里接近大河,一道河流肥沃了平衍的两岸,多米,多橘柚。”仿佛一笔勾勒就出神韵,好看得很。
蒋勋曾特意提及沈从文写自己如何逃学,后者则自己解释“当我学会了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毫无兴味可言了。”他认为智慧应当是从直接的生活上而得来的,而不是来自书本。他好奇新鲜的事物,幼时生活在水边,自认一派清波对他“流动而不凝固”的感情有深刻影响。他形容自己的性格“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实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
《自传》里记录了他童年如何顽劣,青年时期则从戎,见识不少。他记录所历经的年代,杀戮是如何的寻常。看似对于数字不敏感,实则精细地记录着,令人震惊。他描写人物,寥寥几笔便刻画其特点。他也记录自己的成长,在后来的年月里,逐渐接触书本、报纸,学得新的知识。文字成了他的长处,他作书记,写得一手好字。
沈从文写作与别人的不同处在于不加道德判断的描述。他忠实地观看和记叙,不为主观偏见而掣肘。人性的复杂在他的文字里显现得多。他对于自己的态度也明了:
“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我深为这一句话而感动。
总有人要磨掉棱角体悟人生,拥有天真方能拥有慈悲。
李开复祖籍四川,1961年出生于台湾,11岁留学美国。
他曾先后在苹果、SGI、微软、谷歌等公司担任要职。1998年亲手创办微软中国研究院。2000年就任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成为比尔.盖茨的七位高层智囊之一。2005年,加入谷歌公司,任全球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裁。
如其说我佩服他的天才、他的成功,倒不如说,我崇拜他的为人。感动于他宽容待人的高尚品质,佩服他对工作严谨的态度,欣赏他宽松和谐的管理方式。
小时候,他和所有同龄孩子没有二样,聪明调皮。害怕妈妈惩罚,他偷改过试卷上的分数。想学做生意,偷过父亲的钱。生意没有做成,又偷偷把钱藏在父亲不能发现的墙缝里。为了证实邻居撒谎,偷偷放掉邻居家鱼塘的水,就是为了数清塘里到底有多少条鱼。他还经常变着花样整蛊同龄的外甥、、、、、、
因为,他是母亲的幺儿,他的母亲对他很宠爱,对他的教育方式很宽松。一般错误,别人来告状,母亲是一笑了之,还认为他很聪明,能想出这样的点子来。但母亲在对他的学习上和做人诚信上,是非常苛刻和严谨的。有时候还动手打他。可以看出他的母亲,是一个有远见的家长。正因为有母亲的教育,使他养成了,对学习、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在任何时候讲诚信的品质。他能做到,不忘恩人的点滴帮助,淡化落井下石的小人的过错。
尽管对于很多人来说,他是一个令人羡慕的成功者,一个在很多最酷的高科技公司工作过的天才。对于许多中国大学生来说,他是一个精神导师和引领人生方向的人。但他也有普通人的一面。他有作为普通人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不为人知的痛苦和困惑。
比如,他刚到美国时,由于语言不通,上课象听天书一样,一句也不懂。他只好天天上课睡觉。而美国的老师是从来也不干预学生的,任其自由发展。后来,他在嫂子的督促下,刻苦学习英语,过了语言关,才能正常听课学习。设想一下,假如他不尽快攻克语言关,一直上课睡觉,那么,就不会有现在这个改变世界的李开复,而是一个嬉皮士的李开复了。
比如,在苹果,在SGI时期,除了收获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外,也由于自己的错误决定,导致100个员工失业。他曾经陷于忧郁情绪,深深的自责,不得不进行心理辅导。在他写这本书时,也敢于写自己的过错,而不是一味地粉饰自己。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真诚的一面。
他在从微软跳槽到谷歌时,微软为了留住他这个难得的人才,曾经兴师动众地状告他。他经历了一场大难临头般的世纪官司。曾经欣赏他的比尔.盖茨对他冷漠不理。曾经共同奋斗过的同事,成为诬陷围攻他的敌手。他亲手扶持过的学生和同事,写信祝贺微软成功给开复抹黑我能感觉到那次诉讼对他的打击之沉重。被冤枉的痛苦,四面楚歌的压力,要有多坚强,才能承受得起啊!
现在,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已经在他的心里轻轻放下。
如今大家看到的,依然是一个温和儒雅快乐的开复。
正是在这种外人难以想象的工作压力之下,他的那种坚毅和成熟,散发出更加迷人的光芒。
所谓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有多少财富,有多高的职位,而是取决于内心的一种状态。一个快乐的人,经常被认为,是一个最富有的人。
这本书总结成一句话:成功,并没有绝对的意义。成功,就是做最好的自己,并把最好的你呈现出来,不要埋没了自己。
《李开复自传》读后感1500字
这几天,放了暑假,我读了李开复自传--《世界因你不同》。
一、李开复的简历
李开复出身在台北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议员,母亲也受到良好的教育。大哥在美国读大学后在美国的大学里任教,李开复在中学时跟着哥哥到美国读书,并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卡耐基梅隆大学读大学和博士。博士毕业后留校任副教授,两年后加盟了苹果公司后升迁为副总裁,之后又先后在微软和GOOGLE公司担任高管,2009年离职并创办创新工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二、李开复成功的原因
李开复可能是全球华人中最著名的IT业知名专家。其原因之一是他先后在如日中天的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GOOGLE公司担任高管;其二是他从微软公司转投GOOGLE公司的那场官司,微软公司和GOOGLE公司为了他,不惜撕破脸皮,不惜人财物力,大打出手;其三是他在微软中国研究院和GOOGLE中国担任了最高领导,并致力于中国IT人才的培养,深受中国人的熟识和尊重、喜爱。
通过阅读李开复的自传,我觉得李开复为什么能成为IT业一名著名的专家、经理人,得益于以下原因:
1、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些我们可以从他的简历中看得出来。
2、优秀的自身素质。李开复自小聪明,经常做恶作剧,并在大学二年级时取得了桥牌大师头衔。
3、美国大学教育的优越性。大学一年级时李开复读的是法律系,与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曾是同学,后来他发现不适合继续读下去,大三时改读了计算机专业,获得了出色的成绩。大学毕业后,到卡耐基梅隆大学读博士,学院院长告诉他,博士论文就应该代表了在某一狭窄领域的权威。还有,博士生的淘汰制度也是美国研究生教育高的一个缩影。
4、导师的支持至关重要。导师的负责、正直、理解成全了李开复,尽管李开复的研究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偏离了导师课题的范围,导师不但同意他的想法,还每年从自己的研究经费里拿出了几十万美元来支持李开复用统计学的方法来研究语音识别。这需要何等的气魄和胸怀?!
5、家人的支持和理解。21岁的李开复就成家人,之后的他,安心地做他的研究,处理他的业务,家庭的事务都几乎不需要他的操心。特别是他从微软公司转投GOOGLE公司的那场官司中心疲力竭的时候,家人一如既住地支持给了他很大的鼓励。
三、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1、让我了解了美国的大学教育,初步知道了为什么美国大学能培养出来了这么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2、让我了解了IT业这些年(1980-)的历史。作为一位计算机教师,也算与IT业有关的人,对IT业的发展历史也有必要熟识。本文从李开复的角度,谈起苹果公司的辉煌到没落,到IBM公司和微软公司的兴起,再到GOOGLE公司的由弱至强,重现和展示了IT技术从重视硬件到重视软件,再到重视互联网的发展历程。
因此,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看!
《李开复自传》读后感1500字
李开复经典名言:
你愿意写一堆像废纸一样的学术论文,还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世界呢?
帮助他人实现他们的梦想,是唯一比实现自己的梦想更有意义的事情。
每一个选择的背后,都藏着一个新的世界,当一个机遇来临,只要正确评估自己的潜能,融入对人生的理解,就能获得这片新的世界。
当心中的声音足够强烈的时候,选择就不该有丝毫的迟疑。
一个有思想的人不能描述自己的思想,他就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人。
世界会因我而不同吗?
读《世界因你而不同李开复自传》有感
李开复,一个让中国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名字,一个在全世界的网络事业中成就非常成就的人,一个在二十余岁就取得非常成绩的人在他的头上闪耀着各种各样的光环苹果、微软、谷歌世界最顶级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公司都曾经有过他的身影,而且是很高层的那种。
很早就听过这个名字,知道是一位金融、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当时真正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是一个意外。在我向我们学校的一位老师推荐了杨树亚的《思辨着行走》这本语文教学论著之后,她带着一本书来说以书会友,而这本书就是《世界因你而不同李开复自传》。说实话,最近我已经很少看人物传记了,不知道是现在的人物都不怎样呢?还是自己和时代脱节了,最近买的一本自传是通用公司的前CEO《杰克~韦尔奇自传》,这也是五年前的事情了。没想到《李开复自传》就摆在我的面前。
当这本书第一眼映入眼帘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世界因你而不同这几个字。我太喜欢这几个字了,因为我常常就在想我的教育事业就是在人的影响,如果我能尽我的能力,多影响一个教师,多影响一个学生,就是给这样世界带来了一些微笑的帮助,而后面的文字也正印证了我的想法
李开复先生说:当世界有你,没你,它们的不同最大化,就是一个人活着的意义。多么有成就的话语啊!
由于书的页数较多,字数也多,所以我习惯地也是迫不及待地翻了一下相关的目录。突然发现在目录中有更多的字眼在打动着我。
你愿意写一堆像废纸一样的学术论文,还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世界呢?
帮助他人实现他们的梦想,是唯一比实现自己的梦想更有意义的事情。
每一个选择的背后,都藏着一个新的世界,当一个机遇来临,只要正确评估自己的潜能,融入对人生的理解,就能获得这片新的世界。
当心中的声音足够强烈的时候,选择就不该有丝毫的迟疑。
文里面的金在中大概是最幸福的人了。郑允浩爱他。藏着匿着十几年不说。却帮他复习功课。记着他的大小事情。郑允浩的身上总是带着绿茶香气。那种让金在中安心的味道。他的独占欲强烈。因为一些事情和金在中冷战。心里却还是放不下他。他恨金在中。恨他一声不响的走远。一走就是五年的等待。可他发现无论再怎么恨。金在中伤他再深。只要他回来。回到自己身边来。就一切安好。
他们爱得很辛苦。只是兜兜转转还是遇见了对方。从学前班到一辈子。郑允浩终是那个陪金在中度过一生的人。金在中伤了朴有天辜负了沈昌珉。最终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错过郑允浩。
如果说允浩的爱是汹涌的大海。那朴有天的爱就是包容一切的天空。他对金在中的爱很深刻。也最让人心疼。他是位合格的绅士。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的优雅。眉目中弯起的星光。自己独特的哀伤格调。也是个好恋人。为了金在中丢掉了公务。为了他舍齐了咖啡喝起了可乐。只是他爱错了人。那个让金在中打来心房的人。一开始就不是他。
他住在海边。拉开窗帘就能看见幽深的大海。他画了很多的画。喝浓郁的咖啡。然后从苦中品尝出甘甜来。他说苦的尽头就是甜,因为心麻木了。这样的他好像本就注定了要用悲伤收尾。
他去结婚了。有了儿子。后来又离婚了。放了那个女人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又遇见了在中。那个和允浩分开了的在中。他们在一起了。他知道在中不是他的,他等着有一天在中离他而去。只是在这之前,他想贪婪的幸福一阵。他画里的主角开始都变成了在中。各种各样的金在中。有一张他和在中穿着黑西装站在教堂里宣誓。他知道那是个梦。
再往后一些的时候。他老了。被时光带走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希望金在中是朴有天的。希望朴有天移情别恋然后找个人好好生活。
后来我知道我错了。他是朴有天。所以也只爱着那么一个。往后那么多年。也再没有忘记过。
只是我一直觉得金在中对朴有天是动过心的。只是动心不是喜欢。喜欢了也不是爱。他曾经那么迷恋朴有天身上的那股香水味。只是最后还是选择了爱的郑允浩。
朴有天曾经说过愿意陪金在中喝一辈子的可乐。现在只愿他一切安好。从不承诺的他给了金在中一辈子的承诺。却换不来一句应答。
这文还写了珉秀。本来是我很雷的cp。却也在这文里让我狠狠的心酸了一把。
沈昌珉在文里面属于乖张拔扈的类型。俊秀属于允在两人的见证者。也不是省油的灯。只是两人没有太多的交集。金俊秀到最后都没告诉昌珉自己喜欢他。沈昌珉到最后也不知道有人曾经深爱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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