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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读后感300字

《三少爷的剑》读后感3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三少爷的剑》读后感3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看完了《三少爷的剑》。

有些事不懂,也不必懂,就像三年来,都有人帮我充黄钻,我不晓得为啥子要给我充,但是我不需要知道,反正我没出钱。

三少爷就是古龙小说里的剑神谢晓峰,一个注定孤独的人,就因为他是天下无敌,人见人爱的谢晓峰。他有两个姐姐,两个哥哥,大姐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和新郎官一起遭暗杀了,二女儿悄悄的跟书童绞起了,然后又被许配给别个,结果得了抑郁症也死了,大的哥生下来就是个SB,还小的时候就死了,二的那个哥为了跟大姐和大姐夫报仇,也死了,就剩了这个三少爷,这个三少爷也离家出走了,跑到不正规的娱乐会所里去打工了,说是外面的女人多很了,每个女人都爱他得要死,也恨他得要死。那个家就只剩下这几个儿女的老爸和老妈两个人了,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了的时候,就变得很淡然了,所以他们二老就呆在神剑山庄里,一边等着三儿子回来,一边等死。

三少爷说过很多很经典的话,比如说,出去消费就要舍得花钱,有时候你省下了几块钱,但是在别人眼里你就会变得一文不值了。一个人活着,要花钱吃饭,花钱生活,花钱养家,然后再去花更多的钱去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太累了,太无法理解了,所以有些事根本就不用去弄懂为啥子。

三少爷有过朋友,有过情人,有过儿子,但是好像都跟没有差不多。曾经有个妹妹很喜欢他,最后却嫁给了一个间接害死她妈和她哥,逼她去卖,最后被整瞎了,整残废了的坏人,为啥子安?说的是:因为只有在他身旁,我才会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女人,他既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会看不起我,更不会抛弃我,只有在他身边,我才会觉得安全幸福,因为我知道他需要我,对一个女人来说,能知道有个男人真正需要她,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所以你不管说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他。我还是不懂,这个男人不是需要你,而是任何一个愿意照顾他的女人他都需要。只要她自己觉得幸福就好,也许真的要什么都不懂才会幸福。

抽了个空,又写了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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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


《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

艾米

《三少爷的剑》的文风秉承古龙武侠小说一贯的行文风格。古龙用自己的观察,书写一种“人在江湖中,身不由己”的无奈。

《三少爷的剑》讲了一位武林高手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因为厌倦武林争斗,化名“没有用的阿吉”的普通人隐匿在妓院里工作。

然而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三少爷爱上了一户贫苦人家老妈妈的女儿小丽。她同时也是在自己最落魄时救济过自己的苦工大哥的妹妹。故事的第一个包袱构架就是小丽虽然是家里被当作在大户人家做丫头的公主,但她同时也是阿吉工作的妓院的一个受追捧的角。“人在江湖中,身不由己”。小丽虽然也爱上了阿吉,决意从良,回到了自己穷困的家。但是妓院的打手被妓院韩大奶奶幕后老板派来找小丽回妓院。小丽的老母亲在推攘倒在桌边不幸地走了。阿吉在这时才决定用武功对付那批打手。从此,阿吉在小丽老妈妈离世的悲痛中逐一解决幕后老板派来的各大高手。可惜,阿吉虽然不承认自己是三少爷。可是阿吉却被为了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剑”的武林人士的下毒。

故事的第二个包袱构架就是阿吉被因为三少爷退隐也厌倦武林、化名隐居的武林高手燕十三救了。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阿吉在伤好后回小丽家准备迎娶小丽。但是小丽虽然被三少爷的前妻慕容秋荻杀死,但是因爱生恨的慕容秋荻却嫁祸给燕十三。无奈中的无奈,悲痛中的悲痛,无法隐忍的无法隐忍,阿吉再也受不了自己是阿吉了,平凡人阿吉保护不了小丽。阿吉决定复出江湖。阿吉是神剑山庄三少爷。仇恨掩盖了儒雅的三少爷立即召回神剑山庄所有的人脉寻找燕十三。可是当两位武林界的高手对决时,燕十三才知道自己救过的那个中毒之人就是自己曾经苦苦寻找的三少爷,三少爷才知道那位给过自己救命之恩的世外高人就是燕十三。两人相视,就知道这场决斗是武林中人的陷害和安排。三少爷知道不可能是燕十三杀了小丽,可是燕十三却不愿意放弃决斗。燕十三虽然在这时嘲笑命运的安排。因为这时燕十三已经放弃了江湖武林的争斗,可对手是三少爷。杀死三少爷,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剑”。燕十三决绝。三少爷无奈“天下第一剑”对即使心静如水的世外高人也会挑起心魔。这场武林最高对决以三少爷的胜出而流传于江湖中。三少爷就是三少爷,而三少爷这时也对江湖有更深的理解吧!

三少爷的剑是一把不得不拿起的剑!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300字


【第1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第2篇】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这本书太好看了!

【第3篇】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 校园三剑客的 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第4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第5篇】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读《三剑客》有感300字


我读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名字叫做《三剑客》。

《三剑客》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大仲马,大仲马是一名非常有名的作家,他写的这本《三剑客》是我国读者非常熟悉的天才巨著。

本书体现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即经历了战与火的战争洗礼,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代价去拯救的侠义与忠诚。

本书讲的是法国路易十三国王与红衣主教黎舍留之间各蓄死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拉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结。

主要讲达德尼昂从一的小青年怎样成长为火枪营副统领的故事;达德尼昂和朋友一起共度难关的故事;他们四个是怎样消灭魔鬼米莱迪的。

三剑客的读后感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亮剑小说读后感300字


【第1篇】

这两天看了《亮剑》的小说版,感觉和电视版相差很大,在电视办理只是着重描写了李云龙在抗战和解放战争值得战斗史,可是小说后半部的文革史却没有涉及到,看完小说后对李云龙的结局感到悲哀,一个将军,一个曾经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浴血奋战的将军在一个动乱的社会下自杀身亡,还有赵刚,在那种环境下在反思他参加革命到底应不应该。他所追求的理想破灭的时候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

自从电视剧那些风光的李云龙在一片荣誉中谢幕,往后各种运动接踵而来,老李在激动、迷茫、疑惑、反击后,终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逼而死,他的老战友--李刚在运动一开始,就已经被逼而死,愤怒啊!一个个为共和国、为了民族的自由问题(李刚的奋斗目标),吃饭问题(老李的奋斗目标)相继死在自己人的手里,何等可悲?

当最后,对岸的楚云飞在得知自己的老对手,自己的老朋友死去的时候。我想故事中的楚云飞是何等的伤心,我看到这时。我也哭了……

这不仅仅是一个将军的可悲,是一个国家的可悲,更是一个民族的可悲……

【第2篇】

这两天,是一口气读完了都梁写的长篇小说《亮剑》。

引起我读《亮剑》的,是改编自该小说的电视剧《亮剑》拍得极其成功,使我有读原著的念头。

读完后,不得不说的是,小说和电视剧,有着巨大的差别。据我所知,电视剧是拍到战争结束就完了。而小说,则是一连写到“文革”----这谁也无法忽略的十年浩劫。电视剧给人的感觉是以李云龙的颇具传奇色彩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来衬托出人民解放军的神勇,来彰显人民解放军的伟大。你会觉得,李云龙简直就是天生的英雄,有着完美的一生。

但原著是怎么的结局呢?李云龙以自杀结束了自己传奇的一生。从战争期间的名动一时,到和平年代的安逸幸福与光环笼罩,到文革期间的迷茫愤怒宁死不屈,李云龙的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在命运的波涛里浮浮沉沉。真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感慨。

但无论是小说和电视剧,在表现我们伟大的人民解放军的军魂这一点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因为,李云龙的性格灵魂,都贯穿、统治了他的一生,无论是战争岁月还是和平年代,他都一如既往用实践甚至是生命的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军人。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300字2024


【第1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第2篇】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习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这本书太好看了!

【第3篇】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 校园三剑客的 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第4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第5篇】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少爷小姐要争气读后感


导语:《刘墉家书:少爷小姐要争气》不单是作家刘墉写给儿子、女儿的信,也是写给每一位师长和孩子的家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少爷小姐要争气》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少爷小姐要争气读后感作文【1】

《少爷小姐要争气》是刘墉为教育子女而写的一本书。书中通过写给女儿的一封封家书讲述了为人处事的道理。然而作家刘墉并非意味深长地讲述枯燥乏味的大道理,由书中,我看到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与一颗充满爱的心。

亲切的文字,朴实的语言,刘墉通过切身经历及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小事体现了他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对教育独到的见解。如《谈处世》一文中,他由女儿露白一事向女儿讲述如何看待钱财,举一例:同样的钱,你可以把它看得很大,也可以把它看得很小。相同的钱,分别站在富人与穷人的角度看,便会有截然不同的价值,再站在节约的人与奢侈的人两种角度看,又会充满不一样的意义。由此刘墉便用他独特的观念教育子女如何处世。

再如《谈困境》,文章里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多么有把握的事,都得再确定一下。许多严重的错误,都是在想当然的情况下造成的。虽然文中讲述的是女儿参加表演前家人未看清地址造成麻烦一事,但从这件事中,他的思考却让我懂得了:生活中即便是再平常的事情,我们都应保持一定的警惕,再三确定,以免为自己造成麻烦。诸如此类的文章还有《谈生死》,《谈病痛》,《谈挫折》等,刘墉善于以小见大,在这些平凡的小事中我看到了一颗关爱子女,热爱生活的心。

看了刘墉的文字,我感受到他每时每刻对生活的思考,同时,他的思考也引发了我内心的思考。如,《谈读书》一文中,刘墉告诉儿女,读书的意义并不单在于学富五车,满腹经纶,更为重要的是,平日要善于整理并分类,以学以致用,得以活学。当我读完这一文章时,我对读书的意义便有了更深层的领悟。

《少爷小姐要争气》一书不单由那篇篇文章教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从作者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一颗会观察生活的心,懂得了学会观察生活。

少爷小姐要争气读后感作文【2】

今天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刘墉的《少爷小姐要争气》,读完了刘墉的作品后,感觉想是吃了一碗丰盛的大餐似得,饱饱的。

小姐要超越,少爷要争气!这就是刘墉写这本书所想告诉我们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他对子女的期望,和从一些细微的小事上交给他们处事,对人的很多人生经验。

很多读者称刘墉为庸爸,我觉得这个名字取得倒是很亲切。我认为庸爸是一个很有现代气息的人,因为我是年轻人,我觉得很多话,庸爸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如什么星座,学习啦,这些都是我们最热门的困难,此外还有各种我们青年人遇到的困难、问题等都有详细讲述。并且针对这些一共谈了二十八个方面,而且每个方面都是从他们生活的角度去写,从生活的细微细节叫我们一些经验与知识。

比如庸爸写的《谈生死》,我觉得这篇文章对我启发很大。我最喜欢的就是爷爷奶奶。小时候,爸妈外出打工,爷爷奶奶抚养我长大。我心里对他们充满感激,我不希望他们会去屎,我希望他们永远留在人世间,当然也是因为这样的心里,以至于我在室友说起他们的爷爷奶奶去世时的模样,我也会伤心的流下眼泪。。。但是,庸爸教我,我们的一生都在不断的相聚和别离中,这种生死别离,会是我们受一次震撼,感受这种痛,但却可以让我们更坚强,坚强的能够承受父母有一天逝去的打击,这也许就是人生的一课,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种生死别离看得淡了、轻了吧。

以前,自己总是觉得长大有什么好的,只会给自己加重负担,加重责任罢了,以前的我总是抗拒长大,宁愿永远躲在那个美好的梦里不愿醒来。但现在,我仿佛已经适应了长大,而读了这本书更加明显的意识到,我必须面对长大,因为人总有那么一刻,要承担妻家庭的重任。我也就更加懂得珍惜身边的没义务,珍惜爸爸妈妈给我带来的一切。可以说,这本书让我成长不少,尤其是《谈学习》与《谈取舍》这两篇文章我受益匪浅。

关于学习,庸爸提出的主旨就是读书最好,有梦相随。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我总以为只要一直学习,一直学习,就可以把成绩提高上去,但是我想我错了。。。读书是要劳逸结合才最好,死读书是不行的,当然庸爸还教会我们要整理数据,就像仓库里的东西一样,不能只把东西放到仓库里而不动,也要学会分类,还要活学活用。关于取舍,谁都不能样样拿第一看到这个标题,就说到我心坎里了,因为我感同身受。每次我考出来的成绩总有那么几科好,也总有几科差,我也要求自己每门科考的好,但总是做不到。庸爸也有这样的经历,他说既然时间有限,精力有限,你不能什么都学,什么都好,成长是学习取舍的一个过程,只有找到世上的事有些办得到,有些办不到,不可能样样拿第一,学会取舍,这样我们就长大了。

一直以为自己成熟了,但看完这本书才发现我还是比较幼稚的,我要学会取舍。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很多前所未闻的经验,在未来发展的科技时代,原来女生也可以不再娇弱。因为只要手指一点,谁都一样。所以未来的我会更成熟。所以小姐不要娇气,努力一点,就会超越男生,那么少爷更要努力,当今社会的我们,不管男女都要学会长大,成为祖国最优秀的人才。

少爷小姐要争气读后感作文【3】

己也算是刘墉的铁杆书迷了,第一次接触他的书应该在小学,其实他的书更多的是讲述他如何教育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但很多时候真的如同自己的父亲教导自己一样,每次看了都是各种感触。

每个小孩都是从调皮、不懂事到慢慢懂事、成熟,只是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事情,都说经历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年轻时多经历些风雨对于成长有很大帮助,只是每次身在其中不免会出现迷茫、懊恼、苦闷的负面情绪,而并不是每位父母都会像刘墉一样善于表达自己,而这也是国外父母跟中国父母的区别,在外国,父母会直接与小孩面对面交谈,如同朋友一样,你不高兴或伤心难过直接给你一个拥抱或询问发生什么事,而国内父母很多时候他们都不善于言谈,自己儿女伤心烦恼时他们只是在心中默默的为你祈祷、为你担忧、为你着急;有所成就时也只是在心中默默的替你高心。这跟中国的国情还是很有关的,中国人素来传统、保守,觉得有什么都应该埋藏在心里默默承担,其实人与人更多的应该是交流,只有交流才能知道对方想的是什么,这样才能更加增进感情。做错了事,你要说错了,并且耐心的讲解如何改进;事情做好了,就应该及时表扬、赞许!当父辈传统的固有思维遇上接受西方开放式教育的我们时,很多时候都会有碰撞摩擦出现,这时需要大家相互理解,只是很多时候一出现问题大家就习惯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而不是退一步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而矛盾就这样产生了。

所以人要多多沟通多多交流,大家互相把自己的想法讲述出来,这样才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剑客的读后感700字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三剑客》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读《校园三剑客:致命病毒》有感300字


地球已经被严重破坏,在未来世界,没有了阳光,用的阳光是人造阳光,最后,出现了--——致命病毒,世界上就有了致命病毒。

未来有一只小猴子,叫“吱吱”,是实验致命病毒的母体,只要碰了它的人或动物,在七十二小时之内死亡,于是,未来的一个女孩“连娜”用时光机来的来的21世纪,因为母体吱吱座时光机去了21世纪,所以,她也去找了,后来,连娜碰到了校园三剑客,他们一起去找吱吱,吃了防病毒的药,去找吱吱了,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吱吱,知道了病毒怕紫外线,救了所以人。

原来,未来用了阳光隔离罩,并且。发明了人造阳光,后来,就没有紫外线,最后,就有了致命病毒。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保护地球,地球给了我们这么无私的提供很多的东西,我们都不珍惜,还猎杀动物,然后有了致命病毒,以后,我们一定要保护地球。

三剑客读后感


三剑客读后感(一)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二)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2020,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三)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2020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 ,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的读后感10篇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想法。写好一篇读书感是对读过的文章的的一种印象的加深,以下内容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三剑客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2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4

《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读后感4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鹏叔叔写的《校园三剑客—超时空少女》,里面的内容非常好看。这本书写了一次地铁事故,使芳芳具有了穿越时空的能力。她用这种能力和张小开高超的电脑技术,以及杨歌的瞬间转移能力阻止了一场大地震,拯救了一个城市。

此书以小孩子拯救大世界为主题,重点写出了他们的勇敢,不畏艰险,用智慧和团队力量拯救了所有人。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游泳。教练让我憋气,我很害怕,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泳池里的水好难喝啊,我一下子就没了信心,不想学了。教练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在认真的学,就坚持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体会到了游泳的乐趣。以后遇到困难也要勇敢的面对,才能取得进步。

掩卷沉思,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退缩,积极向上,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5

《三剑客》应该有许多人看过,写了达德尼昂和三剑客之间的友谊,既经历了血与火的战争,也体现在当朋友珍爱的女子遭劫后,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去拯救的狭义与忠诚。

其中,达德尼昂接受父亲的三件礼物是故事的开端,也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引诱你走出下步,一口气把它吃完。

达德尼昂与三位火枪手在二小时之内认识的,都是与他们结了怨。后来,又因为种种事情,使他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同时喜欢过一个人,又放弃了她,他们总是互相谦让,要好的不得了。

有一件事,使我记忆深刻,那就是让达德尼昂帮助王后送东西的那一段,他们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信送给白金汉,当他把坠饰奉还时,却发现少了两颗钻石,后来找人重造了两颗钻石。

他们所经历的坎坷,实在是太难过了。他们那坚持不懈,要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6

自从我读了《校园三剑客》以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拯救未来世界。

里面讲的是一万年后的地球,人类惨遭机器人的蹂躏。在机器人伯爵的凶残命令下,不计其数的无人轰炸机如蝗虫般铺天盖地而至;那些曾经让人类引以为傲的摩天大楼如同面粉做的一样纷纷坍塌;像公共汽车一样大的的蟑螂、老鼠,以及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基因怪物也趁火打劫,疯狂袭击落单的人类而这些都是人类乱扔垃圾所造成的结果。

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乘坐时光飞船而来的校园三剑客大为震撼!他们三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被一群像高速列车一般袭来的变异毛毛虫所追赶躲进地下后的三人竟偶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洞穴。而在这神秘的洞穴中竟然沉睡着一位王子,他是地球人在这世上的最后希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人类继续乱扔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终将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遭受灭顶之灾。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7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9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__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__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__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三剑客的读后感 篇10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读《校园三剑客之变身少年》有感300字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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