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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谎言读后感

《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三少爷的剑》读后感——不得不拿起的剑

艾米

《三少爷的剑》的文风秉承古龙武侠小说一贯的行文风格。古龙用自己的观察,书写一种“人在江湖中,身不由己”的无奈。

《三少爷的剑》讲了一位武林高手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因为厌倦武林争斗,化名“没有用的阿吉”的普通人隐匿在妓院里工作。

然而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三少爷爱上了一户贫苦人家老妈妈的女儿小丽。她同时也是在自己最落魄时救济过自己的苦工大哥的妹妹。故事的第一个包袱构架就是小丽虽然是家里被当作在大户人家做丫头的公主,但她同时也是阿吉工作的妓院的一个受追捧的角。“人在江湖中,身不由己”。小丽虽然也爱上了阿吉,决意从良,回到了自己穷困的家。但是妓院的打手被妓院韩大奶奶幕后老板派来找小丽回妓院。小丽的老母亲在推攘倒在桌边不幸地走了。阿吉在这时才决定用武功对付那批打手。从此,阿吉在小丽老妈妈离世的悲痛中逐一解决幕后老板派来的各大高手。可惜,阿吉虽然不承认自己是三少爷。可是阿吉却被为了证明自己是“天下第一剑”的武林人士的下毒。

故事的第二个包袱构架就是阿吉被因为三少爷退隐也厌倦武林、化名隐居的武林高手燕十三救了。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阿吉在伤好后回小丽家准备迎娶小丽。但是小丽虽然被三少爷的前妻慕容秋荻杀死,但是因爱生恨的慕容秋荻却嫁祸给燕十三。无奈中的无奈,悲痛中的悲痛,无法隐忍的无法隐忍,阿吉再也受不了自己是阿吉了,平凡人阿吉保护不了小丽。阿吉决定复出江湖。阿吉是神剑山庄三少爷。仇恨掩盖了儒雅的三少爷立即召回神剑山庄所有的人脉寻找燕十三。可是当两位武林界的高手对决时,燕十三才知道自己救过的那个中毒之人就是自己曾经苦苦寻找的三少爷,三少爷才知道那位给过自己救命之恩的世外高人就是燕十三。两人相视,就知道这场决斗是武林中人的陷害和安排。三少爷知道不可能是燕十三杀了小丽,可是燕十三却不愿意放弃决斗。燕十三虽然在这时嘲笑命运的安排。因为这时燕十三已经放弃了江湖武林的争斗,可对手是三少爷。杀死三少爷,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剑”。燕十三决绝。三少爷无奈“天下第一剑”对即使心静如水的世外高人也会挑起心魔。这场武林最高对决以三少爷的胜出而流传于江湖中。三少爷就是三少爷,而三少爷这时也对江湖有更深的理解吧!

三少爷的剑是一把不得不拿起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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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爱读诗经》读后感1000字


《做项目,不得不这么干》读后感


《做项目,不得不这么干》读后感

如何做好咨询,是一个一直都在摸索与归纳中的课题,从事业部咨询工作定位来看,做好咨询与做好项目管理有关联但又明显不同。 做好咨询主要从售前、创新、心态、技能、办事方法等方面考虑。

1. 如何看待咨询

咨询在与客户交互过程中,是心态、知识积累、技能的集中爆发时刻,可能前期更长时间的积累只是为了在1h内释放出来,在于客户交互的过程中会出现紧张感,其可能由于对陌生客户不了解怕不知对方是否会刁难、自己对介绍的方案或者产品没有信息或者没有摸透,最终导致交流的过程中因紧张而逻辑混乱。

做一个好的咨询具体过程没有切实的感受,但是目标应该有所感觉,一个好的咨询会给客户带来依赖感、信任感,能够把控与客户的现场交流氛围,若客户本身特别强势或专业丰富,至少在讲解领域赢得对方的尊重。

最好的咨询不是做方案的交流推荐,而是要具备发现潜在事务和规律的能力,形成一种思考事物运转的规律,但一般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在思考深度方面要有自己的良好把握,咨询最终的目的不是跟辩手一样去说服别人,而是能够发现价值洼地,并能付诸实现。

2. 如何成为咨询顾问

如果说成为咨询是一个个人发展的方向及目标,那售前就是一切的基石。售前人员不仅需具备的基本的行业知识、业务知识、技术知识、项目管理知识等,还需具备一定的结构化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讲解能力、文案编写能力以及与销售配合的能力等,在客户面前需要以专家的姿态与专家的语言去回答解决客户诉求。

在明确知识储备范围及能力范围后,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培养一定的知识积累及能力获取的习惯及方法。工作中,多参与,多总结,多沉淀,多固化,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将项目及沟通经历提取总结出方法,将其吸收并融会贯通,运用到今后的咨询工作中;生活中,多看,多听,多问,多思考,丰富自身阅历,使自身价值得到升华。

待自身强大之后,如何应用,如果创新,则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最终表现。想成为一个出色的咨询,需不断推陈出新,永远跟随乃至引领行业的进步与发展脚步。

3. 咨询顾问应该怎样做

(1)如何进行售前支持

要有清晰的规划,明确咨询的方向,要有自身的价值;

界定自己的工作范围,接了工作以后要能够提出问题,能够把控工作;

对于销售、工程、研发保持良好的联动,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意识,群策群力才能较好的完成工作;

加强沟通技巧的掌握以及业务知识的积累,提高咨询工作能力;

邮件制度,咨询对预先方案了解背景、对接人(谁做的?)等,邮件制度、确保工作状况抄送领导;

方案制作:销售对接咨询,销售邮件直接抄送工程、研发,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划分执行。

(2)如何创新

创新与客户需求要紧密相关,在沟通的过程中寻找项目创新方向,针对客户需求进行内容的创新以及项目的包装。

仔细研读客户企业具有纲领性的文件,密切关注客户企业未来的发展动向,紧跟客户市场;

对于新兴热点话题,(例如云计算、物联网、电动汽车),要潜心研究,争取具备一定的硬实力之后,争取各方市场。

(3)保持什么样心态

自信心的建立,永远对困难接受,积极接受挑战;

有责任心,准备的方案要能够保质保量、打动客户引导客户,不单纯为了项目去做工作,对客户负责;

不要忙中出错,有计划,有条理;

遇见事情不要排斥,不要有太大压力;

准确对咨询顾问定位,做好本职工作;

要发挥不要脸的精神,面对各方打击选择一种不在乎的态度,能够保持一个积极的工作心态。

(4)咨询技能

思考能力、会讲敢讲能力,对现场有一定的把控能力,分清主次,与客户交流有具体内容,界面原型、技术实现、展示系统研发,信息化规划项目需要时间做好,积累经验、打动客户;

既能够在一个点上专注、投入其中,同时又能够对外部世界保持开放的心态,接纳不同的视角;既能够对问题做根源思考,又能够从系统的角度做整合解决方案设计。能够跨界思考和探索;

知识库建立,做好知识共享与积累,发挥知识的共享机制;

在工程改造类工作上,与销售、工程的协作,在工作通知上要注意双方领导;

在工作量估算上,客户按照功能点来进行投资估算,做方案要遵循公司整体层面上要有个交互流程;

做方案要尽量贴近客户需求,做细做好,具备快速包装方案的能力:

从知识结构总结起来即:既有专业深度,又有广度;

实践出真知,积累知识,总结分析,归纳,要提要求,要有想法;

前期储备,周密计划,必须规范化;

针对成果的形式,有我们独特的架构体系,框架构建是个依据。

(5)办事方法

咨询顾问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转换心态,重点提供方案,而不是去做具体实施(有目的沟通,要么去推自己的方案,要么去了解客户的需求,在过程中进行客户引导,可学习麦肯锡、SAp相关案例);

咨询要有高度,要有想法,要主动引导客户。

要有结构化的思考。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深究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的观点独到,这样的话逻辑思维清晰,有层次。以此来表达观点和事实来论证你的问题。

要坚持不懈学习。特别是对于公司的咨询顾问来说,管理理念和IT知识都是在不断地发展,怎么在企业发展上占得先机,就需要需要持之不懈的学习。

要聪明的沟通技巧。在日常的沟通中,难免遇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如何做好巧言善辩而又不让客户觉得厌烦,就要尽可能地聪明。

读《芳华》有感:那些我们不得不承认的平凡


那些我们不得不承认的平凡

——读《芳华》有感

文/爱学习的飞哥

‖飞哥有话说,专注于探求大学生学习、读书、生活那些事。

1

我是后知后觉的人,在元旦假期看完了《芳华》电影,就迫不及待看起了这本电影的小说,在我的理解中,小说永远要比影视作品精彩万分。当夕阳西去,手中翻到最后一页,静静的看完。或许是因为自己年轻不再,对于书中描写的芳华逝去更有了自己内心的体会,也越显得心绪宁静。

严歌苓没有把小说写成电影一样,它平铺直叙,娓娓道来,没有一个泪点,没有一声感叹。相对于电影,我更欣赏这种群像白描的写法。看完电影,或许你能得出要珍惜身边人的感悟,但看完小说,我相信你只能感叹“这就是生活”:岁月流逝,刹那芳华,那段在你我心中的青春、美丽,在历史的长河中,在时代大背景下,显得多么的渺小。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在你我每一个人之中, 我们的青春不就是在不断的离别中散场的吗?

有人说,这是一个三角恋引出的悲剧,我却说,这是一个关于爱情与救赎的故事。刘峰爱着林丁丁,而何小曼爱着刘峰。在特定的历史框架下,一次“触摸事件”使刘峰从“雷锋”变成了人民的公敌,电影没有展现的批判大会,在小说中展现无疑,除了何小曼,每个人都对曾经帮助他们的“好人”刘峰选择了背叛,这种背叛,就是刘峰在中越战争中失去了一个手臂,也间接造成了何小曼的精神分裂。

之后,就是人生四十年的人生追忆和自我救赎,就像郝淑雯所说:“为什么我们那时那么容易背叛”。但作者并没有因此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批判那个荒唐的时代,更没有去拷问“在那被压抑的青春时代,那群男男女女又是如何失去人性的美好?” 这是她的高明之处。《芳华》的故事谈不上残忍,在字里行间,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作者对她笔下人物的慈悲:刘峰在最后的生命中,有一个和他一样善良的人陪他走完最后的岁月。

2

刘峰并非圣人,他也会“浅浅一笑”,他也有自己的情欲。或许刘峰心中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差无几的人性,而我只是平凡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时代,每个人在时代中都是一个活生生的真实个体,在小说中写到:“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 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 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当刘峰告白林丁丁的时候,林丁丁感到的是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当发现一个“好人”在惦记你,她选择了背叛。

这怪不得她,当她发现刘峰的善良时,她老了。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刘峰并没有心存恨意,对待那些曾经背叛的人,都总是善意对待。刘峰总让人痛心:他圣洁过,勇敢过,颓废过,也挣扎过,但他始终不变的是一颗“好人”的初心,就连被他压在身下的发廊女,都在他循循善诱的“帮助”和大公无私的“资助”下幡然从良。这注定刘峰是个善良的人,一个好人。

何小曼,一个从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意,也最能珍惜善良,她是唯一一个真正识别刘峰善良的人。拖油瓶“何小曼”来到继父家,是一个“少了一个这个家就好了”的人,到了文工团,则被集体排挤,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只有刘峰一个人对她好,她明知道她的爱的刘峰没法意识到,但毅然决然去爱了。在小说的末尾,陪伴刘峰走完一生的,是小曼,她用她的善良温暖了另一个善良。

3

行文至此,对比下电影《芳华》,老实说,电影比小说煽情,但小说更“润物无声”。尤其电影后半部分,故事情节转折过于突兀,旁白用的过多。比如在小说中,何小曼的母亲是目睹她整个发疯的过程的,她那句“我离英雄差太远”刺痛了多少人的心,而在电影中变成一句淡淡的旁白,以及刘峰提着一篮水果……

小说的主人公最终的命运也与电影不同,女主唱林丁丁以为自己会嫁给首长的儿子,从此荣华富贵;大美人郝淑雯 以为自己会继承父辈给予的好牌,余生幸福安稳;“雷又峰”刘峰以为“雷锋标兵”这个光荣称号至少能让他衣锦还乡;连孤苦的灰姑娘何小曼,不也幻想过成为舞台中央聚光灯下唯一的主角吗?

这或许是个讽刺,当年的仓促一别,再见竟是彼此人生黯然的落幕。

或许这就是我们大部分的人生写照:年少的我们总怀着崇高美好的理想,以为自己再怎么差,也不会活成自己不屑的平凡人,然而,青春总是易逝的,这一场刹那芳华里,有无奈的感慨,也有安宁的释然。在生活的无情打磨下,我们还有多少人记得曾经的初心?

平凡是平凡人的枷锁与现实。

再回首,那些恨不得一夜长大的日子,那些充满稚气爱恨的岁月,那些痛苦得以为无法到达明天的青春,竟是人生中最为芬芳的年华。

于是,我们剩下了回忆。

芳华不过是一切岁月终归平静的温柔。

三少爷的剑(古龙文集)读后感300字(3)篇


一开始燕十三要去赴约,深情肃穆而庄重,他也抱了求死之心。他认为三少爷的剑没有破绽,很明显强中自有强中手,他还做不到知己知彼,也就是他还不够资格赢三少爷。

这时候蹭大咖燕十三的乌鸦来找他挑战,没想到两个人倒是惺惺相惜起来,他们有了一个共同值得挑战的人,也就是三少爷。

江湖把他说的牛逼哄哄,正义凛然,可是他对慕蓉秋荻却是相当的渣,至少孩子都养大的慕容仙子觉得他真特么的坑啊,别人说你事业再成功,可是你却实在伤了我的心啊。

谢家的三少爷不但有柄可以让天下男人丧胆的剑,还有张可以让天下女人动心的嘴啊,怪他太优秀吗?或许江湖会给出答案。

于是燕十三在慕蓉的泄题之下,知道了三少爷的剑之破绽。

然而高手的破绽哪里是破绽,就算有也会被化解。

三少爷去了哪里?

燕十三不是很相信,天下第一剑败了?要败也只能败在他自己手里。

三少爷已经不再是少爷,成了醉汉烂泥阿吉,他不想做一个维护名声高高在上的人,他很羡慕寻常人家的温暖饭食,可是他是江湖选中的人,他的宿命如此,由不得他选。

没用的阿吉却是很有用的,他帮助了弱势群体苗子和娃,对抗恶霸大老板。

他智慧果敢的解决了大老板的几个得力助手,跟大老板周旋,韩大奶奶,哑巴,还有苗子虽然他们做着不喜欢做的事,可是他们还是心存正义和善良,他们真的关心阿吉,阿吉也为他们两肋插刀,还有那个风尘飘摇的金兰花,也是有情有义。虽然是男子为主的戏,英雄戏,可是若少了他们,又何谈铁汉柔情。

各路人马请来的不请自来的准备解决阿吉,可是风流不易为,却被风吹去。慕容的儿子让阿吉怔住了,原来事情还有内情,慕容姑娘成了天尊,大老板和竹叶青是傀儡,江南十剑客原来是要对抗天尊的,而小弟,慕容之子是天尊的人。

是的,他们都是天尊的人,他们想挂了三少爷,却差点全军覆没。

天下武林谁敌手,三少爷名不虚传。

十五年了,她还是那个她,也已经不是那个她。

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剑客,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冷酷、无情。

或许这是他们感情的注脚,三少爷浪子情怀,慕容却是一往情深。

可怜小弟无名无分,三少爷的女人何其多。小弟渴望普通家庭的温暖亦不能得,叛逆的问题少年,曾经一度想要寻死,有人爱他吗?有人关心他吗?谢晓峰什么东西,不过仗着自己功夫了得,勾引一个又一个女人。他以为我娘就是好欺负的?起码我就不是好欺负的。

武林中一向是男人的天下,男人的心肠比女人硬,体力比女人强,武林中的英雄榜上,一向很少有女人。

小弟又笑了,大笑。

或许在武侠的江湖,只有诚心正意,心无旁骛的人,才能练成天下无双的剑法。

——谢晓峰就是这种人。

是也,他辜负柔情,也对不起自己孩子,没有给他名分,伴他成长。这正然成全了他的剑客地位,江湖闻名莫不动容,人人以击败他为目标,他孤单又骄傲,打抱不平的正义凛然。

谢晓峰变了一个人,变成了一个人。因为慕容,因为小弟,会惆怅,也会笑了。

燕十三却不一样,他生怕自己会跟一个人有了感情。

那个骄傲的燕十三,以为天下再无谢晓峰,多年后还是注定高手间必有一决雌雄之日,也唯有绝顶高手配的起这样的决战。

他很快地接着道:“前面的十三剑,只不过是花的根而已,第十四剑,也只不过是些枝叶,一定要等到有了第十五种变化时,鲜花才会开放,他的第十五剑,才是真正的花朵。”

“信心”本身就是种武器,而且是最犀利、最有效的一种。

赫然刺出的十五剑!他就是燕十三。

名剑纵然已消沉,可是如今剑仍在。人呢?

当毒蛇变成毒龙,唯有与之俱焚,燕十三到达了他剑术登峰造极的境界,也完成了自己作为人的最高境界,他追求的剑术绝对不能是伤人无数的剑术,于是他亲自带走了十五剑,终其一生,剑客生涯,达到顶峰,胜负已出,于他足矣。

“对一个女人来说,能知道有个男人真正需要她,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

谁能想到竹叶青和娃娃成了江湖飘摇里互相取暖的一对鸳鸯。

而他跟慕容却不可能在一起了,然而谁又能比他们更了解彼此呢。

或许有一天,还是会见的。

三少爷为求宁静而断指,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想法,做一个普通的人试试。

一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要做个什么样的人?通常都是由他自己决定的。

江湖代有才人出,燕十三走了,三少爷也不再像年轻时候的飞扬,这时候有个后生晚辈谢小荻,这三个字忽然之间就已名满江湖。

年轻人总有年轻人的追求,也总有顿悟的时候,这或许就是这个江湖。

三少爷的剑,最初是因为是古龙的书才看的,也是一时兴趣吧!刚巧竟也出了改编电影,还没来得及看。刚看这本书着实有些提不起兴趣,只觉得文字不够精致,以燕十三为开头寻找谢晓峰,但慢慢看下去竟又开始写谢晓峰的事,由没用的阿吉再到无奈恢复谢晓峰的身份。看来名人也有好处也有坏处,谢晓峰从不骄傲,每次作战必将全力以赴,即使他已是天下第一。而且他的一辈子当真活得不羁,一位真正的侠客吧!但是他也是天生的无情之人,慕容秋荻也恨毒了他。但他自己也是一个孤独之人,无情人又怎能轻易感受到温暖呢!不过也不可不说他真的是极智慧与聪敏,对老苗子和娃娃的安排,铁开诚事件的阴谋(在这里不得不说作者好有才),与燕十三的比剑。虽说这人无情,但其实我不觉得我看得这部分无情,可能是以前的作为吧!与铁开诚的知己共饮千杯少,对小弟的照顾,不侵犯良家妇女,为老苗子救娃娃,怕救他的老翁是燕十三而紧张。谁能说这人不是好人,有血有肉的人。作者也塑造了一个燕十三,他却也是天下第一的剑客,与谢晓峰极相似的,却极力压制自己不让自己动情,他认为情是牵绊。最终终于练出夺命十三剑的第十五变化。却因无法掌控而自杀身亡。但他终于获得内心平静。这可能也是他渴望的归宿。

内心的平静,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若是真的很平静,我想这世间就没有事可以扰人心绪了,便也幸福了吧!不过我们凡人只求通过一些道理,不太钻牛角尖惹得自己不高兴旁人不幸福便好,若一丝烦扰也无,可是为圣人了。但是平常若要安心,我们便要恪守本分不做违心不善之事方可,表面为他人消灾免祸,不过何尝不是求得自己内心一片净土呢!人在做天在看,竹叶青作恶多端,惩罚自有天定,只是时候未到。

古龙先生的小说确实是武侠生活,一剑一人走江湖的洒脱与不羁,但牵绊也不可缺少。

可我还是想说谢晓峰这个人物好丰富。不过为了成全他的武功盖世,作者大大可是牺牲太多高手呀!

书是好书,但过于深奥。直到现在我也不敢肯定的说出谢晓峰为什么要抛弃慕容秋荻,他是爱她的,她也是爱他的,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可总也出门一起幸福的生活。一个爱剑成痴,一个因爱生恨,是造化弄人,命运使然,还是他们都太骄傲,浪子想回头的时候,伊人已不在,再相逢,她是高高在上,心狠手辣的天尊,他是没用的阿吉。

对于名满天下的三少爷,想过平淡的生活也是一种奢侈。

对燕十三而言,那样的结局想必是心满意足的,他实现了与谢晓峰比武的愿望,也救过他的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胜了。如果他们都不在乎失败,也许可以成为知己,但只能死,不能败,就注定要用血来结束那场战斗。

看着三少爷的背影,那种寂寞的感觉越发强烈,是孤独,是疲惫。

三剑客的读后感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亮剑中的几顿饭_我的《亮剑》读后感


亮剑中的几顿饭_我的《亮剑》读后感:

看完《亮剑》,感慨颇多,中国军魂,亮剑精神。从各个角度,各个层次诠注的都有。找角度对于小编来说太难了,我只会从吃货的角度来写,想必在研究“亮剑精神”的文章里,算是独一份了。

一、“聚仙楼”慷慨赴宴。

关键词:英雄惜英雄。

李云龙、楚云飞第一次谋面,楚某也是带着考验和挑衅的味道请李云龙吃“高价饭”。过程如电视上一样,李、楚、孙副官、和尚于敌人丛中亮剑,将气势汹汹的侵略者视为插标卖首,当成乌龟王八蛋,杀了个痛快,从此两人互相以英雄相敬。

二、赵政委收烧鸡。

关键词:剑客侠侣。

这是“聚仙楼”的后续,情节大家都知道。赵刚是李云龙的瞭望哨,有眼光、有血性、有担当,没有他,李云龙只是一介武夫,这顿饭,是侠侣之间的相处之道。

三、李云龙秀芹婚宴。

关键词:战地黄花分外香。

这一次吃饭体现了李云龙和赵刚的分工,淋漓尽致。李云龙说的话堪称经典:结婚就是一男一女睡一被窝了,用一顿饭堵住大家的嘴。赵刚在正直工作方面十分干练,做成了婚事而不是麻烦事。赵刚关键时刻坚持原则,十分称职,救了大家的命,不然,喝完那顿酒,就没有以后了。

四、李赵借酒浇愁。

关键词:默契。

李云龙为和尚报仇被降级,但赵刚从来不越位,默契的一起开展工作,他敏锐的判断了当前形势,也苦恼于李云龙的惹事。两人借酒浇愁,这是男人之间的默契。当然,李云龙偷偷在政委喝大的时候“请示”了见楚云飞的事。

五、楚云飞二请李云龙。

关键词:鸿门宴。

楚两次请李吃饭,一次深入虎穴,一次干脆自摆鸿门宴。楚也预判了国内外形势,真心拉李到自己身边,如果李不同意,就除之。古往今来,煮酒论英雄,概莫如此。

六、伤员李云龙绝食。

关键词:狡黠。

没点儿狡黠和诡异就不是剑道,李云龙在不能动弹的时候,通过不吃饭换来了田雨的照料,从而……多情剑客无情剑,李云龙的形象越发丰满起来。

七、A兵团特训。

关键词:我是特种兵。

丛林生存要先学会生吃,这次李云龙带头,虽说他也是艰难忍住恶心,但他不能只是剑客,他后面还有一群嗷嗷叫的兵,这一顿吃出了责任和担当。

八、请苏联教官吃饭。

关键词:中国特色饭局。

情节是这样的,双方酒桌较劲,由李云龙的警卫员负责斟酒,中方喝的是水,苏方喝的是烈性酒,结果苏联教官几瓶下肚仍然上蹿下跳,还能做出特战动作,中方这时一律改成就,与对方畅饮大醉。这是一场中国特色的饭局,把狡猾、勇敢、豪爽的亮剑精神发挥到了任何地方。

九、赵刚相亲。

关键词:情投意合。

赵刚与冯楠一见面就爱上了,剑客的另一个气质_雄姿英发,通过冯楠的眼睛描绘了出来。“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

十、丁伟鸭腿被抢。

关键词:老哥们儿。

这是晋西北铁三角充满童趣的一次抢食儿事件,亮剑,总应该有三个人背对背,互相照应,生死相托。单打独斗,“手撕鬼子”什么的,根本扯淡。

十一、李家宴请丁伟。

关键词:老骥伏枥。

这段其实为突出李云龙岳父的,田老先生是一位学者,民主人士,眼光尖锐的发现了中苏之间的潜在问题,引起了丁伟的重视然而这时的李云龙不关心正直,老先生的话很重,但却像空气舞剑,少了锐气。

十二、赵刚宴请李云龙。

关键词:他乡遇故知。

李云龙与赵刚,田雨与冯楠,都是故交。几年来各自仗剑走天涯,此时相聚,如同两剑客会师,那份珍重,无可描述。

十三、赵刚宴请李云龙全家。

关键词:仗义执言。

这次又是田墨轩老先生,他发现了执政后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的快速蔓延,作为政协委员,他仗义执言,勇气高过绝大多数人。他和赵刚很投缘,如果年轻几十岁,他就是赵刚,他拥有剑客的精神:不屈不挠。

(话说和尚和秀芹是一路人,赵刚和田雨是一路人,但他们都成了李云龙的人)

十四、半个窝头。

关键词:用生命捍卫。

田老先生给了老K半个窝头,救活了他,而自己选择了死亡。田墨轩先生信奉自由平等,他从不歧视偷窃犯老K,用生命捍卫了自己人人平等的信仰。他也是一个剑客,一个明知无取胜可能仍亮剑在手的英雄。

十五、张妈绝食。

关键词:我可以为你挡一刀。

在饥饿的年代,一个农村来的保姆,为救活军长一家,唯一的办法只有绝食。当我穿上平时都舍不得穿的衣服,决心以身体为你挡一刀,换你一命的时候,我也是剑客。

十六、军长的“忆苦饭”。

关键词:领悟。

这是李云龙的“小把戏”,经历了赵刚、岳父的离去,和社会的动荡,他领悟了。他用忆苦饭来告诉马天生,真实的革命和你的书本你的口号不一样。他现在成了一名老剑客,动不了了,面对冲向自己的自己人,只好象征性的挥动一下佩剑,和先去的那些人一样,用生命捍卫最后的信仰……

作者:李海鹏爱读书

《亮剑》中的“亮剑精神”读后感1000字


《亮剑》中的“亮剑精神”读后感1000字范文: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的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公司、团队、个人从小个体到一个团体,都应该拥有这样的精神,在顺境的时候自强不息,在逆境的时候愈挫愈勇。一个人在面对困难的时候就越能足够的考验你的脊梁。

亮剑精神的实质说穿了就是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一种不屈不挠、奋不顾身、不信邪的精神。“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从公司员工来说:具有亮剑精神的员工能够把工作认真负责的完成,在职场中我们每一点进步都需要勇气作先导这样的人敢拼敢学,有魄力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这样的一个员工在团队中就会发货很大的作业能够感染团队保持甚至发挥更好的战斗力。

亮剑精神在影响着世界上任何一个团队,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单靠个人的力量再强大还是离不开与团队紧密结合。现在的社会各行各业竞争不断愈演愈烈,我们要和对手竞争就要抱成团,这个时候就要提升自己团队的能力,把自己的利益和大家的利益集合在一起,全身心的为壮大这个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当你发现团队能力强了,竞争力强了,公司盈利就多了。每个人都可以使公司有所改变,公司的每一个变化,每一个进步都与个人密切相关。工作的时候要了解清楚自己的使命。团队的竞争力来源于成员的无私奉献精神,重要的领导者于关键时刻起到典范作用。

亮剑精神明知困难迎难而上如果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你就更应该主动去承担,不论事情成败与否,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也会让大家对你产生认同,另外,承担艰巨任务是锻炼自己能力难得的机会,长此以往,你的能力和经验会迅速提升,在完成在和些艰巨任务过程中,你有时会感到很痛苦,但痛苦却会让你变得更成熟。

在刚出来社会的时候,我也遇见这样的事情,工厂安排作业计划的辞职了,我知道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份机遇,我报名参加了计划员的培训然后紧张的

一个公司的建设和发展除了好项目还要有能够把项目实施好的人才。一团队是由个体结合而来,队伍的强大与否不就是这个队伍的硬件设施多么好,而是管理这支队伍的领导懂得,“以人为本,持续改善与创新。”给队伍注入新的思想新的创新力量,公司就会保持焕发战斗力。

我们在工作的的全过程都是在学习的一个过程,学到担当,学会面对。亮剑是敢于胜利的精神。

亮-剑的读后感


亮-剑的读后感(一)

这几天再一次被《亮剑》所吸引。粗略想来,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留在我脑海中较深印象的电视连续剧并不多。一是反映东北某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泄漏引起的恐怖电视连续剧,名字2020已经忘却了。二是前两年的《长征》。再就是眼下地方电视台重播的《亮剑》。究其喜欢的原因,主要是原本就喜欢战争片,更重要的是喜欢《亮剑》中的男人极有男人味,是一群真正的男子汉。

在反扫荡的残酷战斗中,独立团的骑兵连面对数十倍的日寇骑兵联队,宁死不屈,决战到底。在骑兵连长骑兵连,进攻!的呐喊声中,十几个战士几个战士对敌人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直到仅剩下断了左臂的骑兵连长一人。


亮-剑的读后感(二)

首先,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勇气和魄力同样也是成功企业家所具备的。

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在战争年代,两军对峙,双方争夺的是阵地,退一步就等于是把自己的阵地让给了敌人,也等于是把胜利的希望让给了敌人。正因为解放军在敌人面前的勇往直前,毫不退缩,才将鬼子赶出了中国,把国民党赶出了大陆,成为真正的勇者,成为笑到最后的胜利者。同样,在商海中也是这样,商场如战场,战场上争夺的是阵地,商场上争夺的则是市场的占有率,利润最大化。在战场上我们的战士要有亮-剑精神,明知不敌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同样作为商海中弄潮的成功企业家们也应具备这种亮-剑精神,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一块阵地拱手让给我们的竞争对手。对商海弄潮的成功企业家们来说敢不敢是态度问题,能不能才是能力的问题,只要勇往直前不能也会变为可能,犹犹豫豫、唯唯诺诺能也变为不能。

《亮-剑》中孔捷在遇到日本山崎大队的时候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惨败。当他被撤职的时候对李云龙说过这拨鬼子是如何如何的神勇。如果在这个时候李云龙害怕了,失去战斗的勇气的话,何谈后来的全部歼灭山崎大队?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困难的,关键看我们如何去看待困难、正视困难。如果每次遇到困难就躲开,那么永远只能远观胜利,只能在通往胜利的道路上迂回,永远无法站立在胜利的阵地上。 其实企业家所经营的公司企业也是一样,在没有硝烟的战场里也是困难重重。如果企业家们遇到困难就回头的话,那么就会被封锁在四周都是困难的盆地当中,见不到胜利的曙光,也体味不到成功企业家的感受。更进一步讲,其实,有的时候困难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要我们有勇气抽出宝剑,敢于亮-剑拼搏,必能砍开一个缺口,冲出重围。企业经营中,我们认为工作难做的同时,要查找自身的原因。也许正是因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才使困难阻在面前让我们无法前进。所以,能绕开困难的只能算是被动的适应者,只有能克服困难前进的才算是真正的勇者。成功的企业家需要拿出自己的勇气和魄力,才能在商战中披荆斩棘,大有作为。

其次,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大气,一种豪气。同样,大气和豪气也是成功人士,特别是成功企业家所必须具备的。

大气,顾名思义就是不小气,大气者有容人之量,有舍生取义之勇,更有不计较个人得失之度。古语有云: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从古至今的成大事者,没有人是因为算计个人的得失而成为伟人的。他们总是为了一个信念、一个目标去努力,到最终他们得到的东西也都是水到渠成。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是难以做成大事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细枝末节上,而忽视了全局的统筹规划。如果李云龙每打一次仗就计算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钱,会升官几级?那么他不但不会取得一场又一场战争的胜利,恐怕早成为敌人猛烈炮火下的牺牲者。因为计较这些个人利益的得失会让他失去理性的判断能力,更会让他失去一帮为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因为在个人与全局利益的天平上,总是添加个人利益的砝码,天平就会失衡,也会使人的心胸变得狭窄,心胸狭窄的人是不会赢得与他共事者的尊重和肯定的。然而最终李云龙成为了将军,这并不是他苦苦争夺来的,也不是他计较个人得失计较来的,而是他做过这么多事情之后,公道自在人心,自然而然就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东西。


亮-剑的读后感(三)

寒假的一天,我无意之间翻开了《亮-剑》这本书,便聚精会神地读了起来。

读完《亮-剑》后,我感受颇深,不觉为其中的亮-剑精神而翘起了大拇指。

文中讲述了一位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李云龙,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拼搏的人。两个剑客碰到一起,狭路相逢勇者胜,就算是对方是天下第一的剑客,你也要敢于亮-剑,比的不是生死,而是你亮-剑的勇气,你勇往无畏的精神。这是李云龙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身上表现出来的一种军人的性格和气质,我很欣赏他那铁一般的性格。还有他那豪迈的豪爽之情。

二战时中国为什么战胜了无论是在军事武力,还是人力科技方面都比自己强的日本呢?我想,我们大家都能毫不犹豫地说:是军魂!

我们的士兵有着超越一切的毅力。就像作者所说的职业军人李云龙。面对再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便是亮-剑精神,也是中国-军人的军魂。

无论敌人如何之强悍,我们必须亮-剑,而一旦亮-剑,血溅七步,所向披靡。亮-剑精神是种过人的胆略,必胜的气势,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 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保家卫国是军人的使命,遵守命令,为了完成任务,哪怕失去生命也不退缩,这是种怎样的精神啊!一息尚存、战斗不止。令行禁止,没有借口,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执行。狭路相逢勇者胜,兵贵神速。豪气纵横,为民族自由而浴血百战; 铁骨铮铮,为将军尊严而宁折不弯。

我无法想象片中李云龙是个怎样的人,那举手投足,透出的激-情与振奋,让我这个远离军事,远离历史的人不止一次想象着那是怎样一个时代,炮火纷飞,铁血柔情。

这个故事的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

历史已经逝去,但留下了不朽的精神!

看《亮剑》 学亮剑


你可能看到题目就会产生疑问,你也许会问为什么题目中有两个亮剑?第二个指的又是什么呢?其实,第一个亮剑是指一部军事性电视剧《亮剑》,第二个指的是李云龙所说军人应该有的亮剑精神,它是军人的素质,更是一个军队的灵魂。《亮剑》讲述了李云龙在解放战争前后的所作所为。李云龙作战精细、判断准确。

虽然他没有上几天学,大字不识几个,没有任何军事背景,但是他的军事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剧中,李云龙在一次私自作战中获得的军马全被旅长大劫,但视他没有争,而是靠自己的智慧又得到了马,并且还创立了全团第一只骑兵连。在作战中,李云龙靠亮剑精神多次夺得胜利,物质上靠自己攻无不胜,战无不克的精神得到了军区极为优秀的先进武器。看了《亮剑》,让我涌起了中华男儿的热血,找到了炎黄子孙的气魄。

我认为,我们不仅要在军事上体现亮剑精神,还要在生活和学习上体现亮剑精神。亮剑精神,一个让中华千万儿女走入新时期、一个让中国走进新时代的精神、一个让解放战争结束的精神。它弘扬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创造了祖国更美好的未来。

北孟一中姜亦昭

剑魂–观《碧血剑》有感


早就听说金庸先生的《碧血剑》是一部不错的片子,近日江苏台正在热播,小生有幸观上一观。

张纪中先生十分尊重原著。剧中,袁承志一诺千金,重情义,有胆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而今,世人心中只有自己的一己私立,哪里还有别人的位置,袁承志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人们的丑行。袁承志自幼丧失双亲,隐居华山十二年,只为今后能给父母报仇。可见他儿时便已经有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之一孝,这是现在多少所不具备的啊!他们只知向父母索要,熟不知这都是他们的血汗啊!袁承志下山之后碰到了精灵古怪的女孩温青青、十年不见的玩伴安小慧,甚至不惜性命帮小慧抢会丢失的金子,这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友谊并不是今天你对我好,明天你对我好这么简单。后来他与青青行走江湖,青青的任性他只看在里,却不说出来,着只为完成青青的母亲的遗愿好好照顾青青;这,是一份责任。之后,五毒教的教主与其教中决裂,他不顾之前节下的深仇,毅然救了她,这不仅仅是侠义之情,还有个人的修养问题。他的杀父仇人就是明朝的最后一个皇帝崇祯,他原本有一个很好的报酬的机会,可是当时后金谋反,这是没了皇帝只会让天下民不聊生,就因为这个,他甚至击退了谋反的王爷,只是一个人的心胸

温青青的性格虽不是很好,但她对母亲的顺从,袁承志的回报和对江湖上抢劫民财之人的心狠手辣,都表现了她的侠义、她的知恩图报

家国决裂中锻造锋芒,挚爱深情中熔铸剑魂。

亮剑精神_《亮剑》读后感800字


亮剑精神_《亮剑》读后感800字:

都梁的小说《亮剑》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印象,也我看过自这部小说改变的电视剧,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故事讲述了一个胆大心细的八路军战士如何成长为一个高级将领的故事,主人公李云龙如如其名,他精明胆大,面对敌人又狡猾勇敢,在抗日战争中带领人民的军队中级了日本侵略者,打击了他们的校长气焰。而我最为佩服的是:亮剑精神!

在亮剑这本书中,李云龙一开始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一开始他也不觉得读书有多大的益处,但是当新政委赵刚到来之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思想观念,在大学生政委的帮助下学习知识,充实自己的军事素养和人格修养。后来从一个团长升为军长,这是他在战争中获得经验和成长带来的转变,而与国民党友军的斗智斗勇,也展现了他的机智。

当日军进行拉网式扫荡的时候,军队遭遇了重创,但他之后快速重建自己的队伍,也展现了一个优秀军队将领的能力,也为后来攻打县城做足了准备。解放后,他也并没有闲着,而是改变了一贯不服知识分子的性格,向教官请教和学习,在1955年被授予了少将军衔。

读后感.

一只打不倒的军队靠的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当我们的国家面临危难的时候,才会有底气去抗击外辱!

铸剑的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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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的读后感(篇1)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的读后感(篇2)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请愿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平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的读后感(篇3)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铸剑的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的读后感(篇5)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铸剑》中,就刻画了一位舍生取义的人物黑色人。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眉间尺替父复仇的故事。而作为次要人物的黑色人,是在眉间尺去城里准备刺杀大王处处碰壁的时候才出场的。那时的眉间尺,虽然勇气十足,但显得有些莽撞,特别是当他与那些围观的闲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眉间尺显得缺少与看客打交道的经验,有些手足无措。黑色人的出现,其实是帮助眉间尺完成了性情的一次重大转变。眉间尺相信了黑色人的话,以自刎这种悲壮的方式显示自己复仇的决绝之心,同时把复仇的最终任务交给黑色人来完成。

看到这里,感慨万千。重言诺,轻生死。眉间尺为父报仇的信念,巍如泰山,坚如磐石。但同时,我心里却涌起了另一种担忧:黑衣人会不会要拿眉间尺的项上人头讨赏呢?于是我赶忙往下看去。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人头和宝剑拜见王,并让王准备一口金鼎,然后煮开沸水,将眉间尺的头丢进去,随后趁王靠近金鼎观看之际,趁其不备将王的头颅砍入沸水中。眉间尺和王的人头在金鼎的沸水中撕咬。过了一阵子,眉间尺已明显落入下风,被王咬了七处伤,而王只有五处伤;这时王又突然一口咬住尺儿的鼻子不松口。黑色人看势不妙,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头颅也砍入金鼎之中。

我被黑色人的义气深深震撼了

他(黑色人)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就是黑色人,一个始终具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的理想化人物,最重要的是,他的复仇精神是那么强烈,那么彻底。他舍生取义,不辜负眉间尺的期望与重托。他代表了一种侠义精神,一种舍生忘死的高贵品质,这种崇高的境界,让我高山仰止。

重言诺,轻生死,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侠之大者。他是这样微笑着死去的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铸剑的读后感(篇6)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三剑客》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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