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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我在放寒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写的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
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 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
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在人间》是高尔基著名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自行谋生的经历,真实地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有吃有穿,什么都不要操心,只要学习就行,而那时高尔基却没有钱上学,过着艰苦的日子,还要给别人打工,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使高尔基来得轮船上,使他饱受了很多的生活苦累,我的热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掉下来,像一颗颗亮晶晶的水珠,它浸透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使我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高尔基的年代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意识到: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我向来不羞于我来自这个世界属于这个世界壮大于这个世界,说透了就是吮吸着这个世界的气氛感应着这个世界的气场生长的一族。
这本书是陈忠实的散文集。
读完后给自己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漕渠三月三”,特别喜欢这篇散文中的一段文字:“农历三月三日逢着庙会的漕渠村,展示着一个纯粹属于农民的世界。 漕渠村的正街和各条小巷,现在都拥挤着农民。南北走向的公路与通往漕渠村的大路正好构成一个“丁”字,从公路的南面和北面,骑车的步行的男人女人源源不断拥入漕渠村。绝大多数尤其是中年以上的农民,几乎没有任何修饰,与拥挤着的同类在街巷里拥挤。在这里,没有谁会在乎衣服上的泥巴和皱褶,没有谁会讥笑一个中老年人脸上的皱纹、蓬乱的头发和荒芜的胡须。女人们总是要讲究一些的,中老年女人大都换上了一身说不上时髦却干净熨帖的衣裤。偶尔可见描了眉涂了唇甚至在黑发上染出几绺黄发的女孩子,尽管努力模仿城市新潮女孩的妆饰打扮,结果仍然让人觉得还是乡村女孩......他们如鱼得水,他们坦荡自在,他们构成他们自己的世界。”
希望我们都可以在这活泼的人间走得愈加活泼。
《人间至味》是"资深吃货"汪曾祺先生的经典美食散文集,书中收录《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38篇不同时期的经典名作以及汪老私房文人画。
这本书每篇文字比较简短,文字生动有趣,感觉他描述的食物或莱品虽然都是生活中随处可得的,但都异常的美味。书中不仅介绍了食物,在介绍食物的同时还有很多穿插的小故事,很有生活气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他家乡的部分。南方的生活我很是想体验一下。
《人间至味》表现了汪曾祺先生对美食的眷恋,除了舌尖与味蕾的痛快,笔下也如行云流水,将其对美食的记忆刻录进时光的书本里,分享所有他不能忘怀的人间滋味。
所有的吃食,在他的笔下,都是人间的至味。就像书中所说"一花一叶皆有情,一茶一饭过一生。深深呼吸,缓缓前行,慢慢品下一口暖心的酒,只有懂生活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这是本读来能让人视觉、嗅觉、味觉与情怀同时灵敏起来的书。在这富有滋味的文字里,仿佛能让人看到汪老坐在你面前用筷子戳出那流油的鸭蛋,耸动着鼻尖闭眼嗅空气中糖炒栗子那甜香气息的模样,又或是拿着冒着流油的手把肉在北方的寒冬里大快朵颐,酣畅淋漓间呼出的白气总能让人感叹∶生之乐趣。
一盏茶,一酥碟,一本书,能体味出这至真至美的人间滋味者,汪曾祺先生可算一个。若你也有一副好胃口,有一双好眼睛,有一颗至纯的心,请去尝尽世间美味,看尽人世山水,爱尽人间温情,切莫辜负了这快意人生。
正如书中所说“好的人生,就是吃遍八方美食,活得自在有趣。”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
在他只有几岁时,父母双亡,只剩下外祖父和外祖母来养他,直到他十一岁时,外祖父将他赶出了家门,走投无路的他只好自食其力,去鞋铺当学徒,去船上当洗碗工,去圣像作坊当杂工,去当监工
他的东家和许多低俗下流的小市民们常常仗着阿廖沙穷困、年幼,常常讥讽他,欺负他。但这并没有影响了他卷不离手的习惯,总想着书中纯洁朴素的生活,可是,书中的生活与现实中的差的太远,每个夜晚都在看书。他经常会想起玛尔戈王后、外祖父、外祖母等有学问的人,他十分渴望可以上学,阿廖沙是一位求知欲渴的人。他不顾他人的讥讽,自己自学,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阿廖沙这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学习精神,我们大家必须学习好,这样就可以保卫我们的祖国,使我们的祖国强大起来,这样,我们再也不会被别的国家欺负。
现在的社会已经稳定,生活也越来越好,每个国家都在成长,我们必须学习高尔基的学习作风: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样才可以学到真正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奠定基础。
这本书原来讲的是京剧相关,它和小说的关系,它本身,和京剧相关的人。掩卷不知一百多页的书讲了什么。
首当其冲是言语表达,京剧有自己的三三四还是二二三节奏,自己的韵律。主题表达一般偏向教育,尤其是后来的所谓样板戏。“中国还有句话说‘话到嘴边留半句’。点题的话,想明说你要忍着,留着,别把它说出来,像《红楼梦》中尤三姐说的”‘提着影戏人儿上场,好歹别戳破这层纸儿。(37)“这里讲的是诗文的话不能全说。汪说,”我们应该锻炼自己的语感、韵律感、音乐感(47)“。“要使表达的情绪有节奏(55)”。
然后记得的是他说的这些梨园的人。讲起张君秋,说他的嗓子“甜,圆,宽,润。(92)”他很会“做戏”,“慢板、二六、流水、、每一句的表情都非常细腻,眼神、手势,很有分寸,很美,又很含蓄(93)。”他还说一个角很潇洒,戏里大世界,世界小戏台。唱戏者与生活无法分开。最为不同的是那个动荡的十年这些人锁遭受的一些事情,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所无法想象的。正如汪所说,一本书、一出戏就应当告诉年轻人那个时代而不是都用英雄人物来教化人什么东西。
第三个事情是京剧改革,万象更新。汪探究其死板的理由。“只能说,京剧的格律是一个历史的、人为的现象,是习惯,是约定俗成,没有一定的道理。它大概是来源于说唱文字,这样的格律有两个缺点,一是宜于叙事而拙于抒情(旧戏唱词往往有第三人称的痕迹);二是死板少变化。唱词格律的简陋、死板,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京剧艺术的凝固性。(129)”摇滚从一开始的蓝调到现在的电音和R&B就证明了每一项艺术都可以进行改变。汪建议京剧改头换面从唱词、思想性、故事性三方面迎合年轻人和当今的社会。
所以我感觉散文离不开人、物、环境这三,再加上你要说得出这些东西的具体名称。比如京剧的唱戏和台步、乐器。读汪的书,就是能激发对生活的热爱。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同时他也非常的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人。他热爱读书从柳德米拉开始,最重要的发展是从斯穆雷开始,把他引向书的世界。裁剪师傅的太太和玛尔戈皇后都是让他热衷于读书的重要人物。
其中最关键与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穆雷,虽然他没有一张好看的面孔,态度也不亲和,但却很有知识。正是在他的劝导与教育下,才让他知道了书的可贵,才让他识别了好书与不值得一读的书。他曾为了感谢斯穆雷为他买了一本《一名士兵搭救彼得大帝的传说》,但斯穆雷却非常生气,说这本书写的不好,后来我也发现这本书的确写的不好,说明了他的欣赏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向玛尔戈皇后要的东西是书,使他愈来愈爱看书。
同时这本书的封皮对我的印象很深,我相信那个身材高大的人一定是斯穆雷,因为他带着一顶厨师帽,也是本书配角中最关键的人物,另外一个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手捧书望着斯穆雷。
最后他去了喀山,暗中希望或许在那找个地方学习。可见他对学习的期望,是那么的强烈。
在秋天阴沉的日子里,你不仅见不到,而且感觉不到太阳,你会把太阳忘掉。在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里,我在森林里不止一次地迷路。一旦离开那大路,你就会找不到羊肠小道,最后找累了,就只能咬紧牙关,沿着密林,笔直的走去,踏着腐烂的枯树,绕过沼泽地里高低不平的土墩,相信总会走上一条大道的。
我感觉上面一段,就是他在整本书里所经历过的,最后一句话则表现他坚毅的决心,与以后的结果走上了光明的大道,作了铺垫。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了不信上帝与信上帝的人。写了各路各色的人。而在那时很多人只信教,而不读书。我想着一点,一定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的进步。我也明白,他是多么的爱学习,为了看书眼睛都快肿得睁不开了,为了读书还埃过暴打,但丝毫未能打动他坚定不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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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该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因此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可以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可以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最好可以多了解人间。
在人间里,高尔基可以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非常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么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可以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一篇优质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什么样子?也许"有关在人间读书心得如何写"就是你要找的,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高尔基是苏联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但他长大后的成就和小时候的童年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高尔基一共写了三部自传体小说。我读的《在人间》则是其中的第二部,这本小说记录了高尔基1871年——1884年的学徒生活。高尔基小时候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从小就和外祖母、外祖父生活。然而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也并不幸福,外祖父常年不在家,全家就靠外祖母的一点退休金度日。所以高尔基小时候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读后感:
由于家境过于贫寒,外祖母不得不把年幼的高尔基送入她妹妹家当学徒。但是因为外祖母的妹妹对高尔基非常刻薄,所以高尔基不得不离家出走。在此之后,高尔基又在船上当洗碗工、在圣徒坊当过学徒。在人生的道路上,高尔基历尽坎坷但他仍不屈服。在工作之余还不断阅读大量优秀文学作品。正是在童年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磨难,才使高尔基有了坚强的毅力。而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使高尔基开拓了视野,使他开始对文学产生兴趣,从而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虽然也有一些坎坷经历,但比起高尔基的童年却算不了什么。有些人遇到了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了而不像高尔基坚强面对。我们的生活虽有许多不如意,但是只要有毅力就一定可以克服。而且我们还要多多阅读优秀文秀作品这样才能开拓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有人说大量阅读优秀文秀作品可以使人受益匪浅,他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我们从中悟出人生的哲理。
所以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做事要有毅力、阅读大量的文秀作品。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汪曾祺先生的热爱美食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吃到过、记录下来,美味的余韵尚存,有一股诗意的烟火气。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而中国美食在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特色。特色小吃的味道有时不仅仅是味蕾的享受,更是记忆中回忆的美好味道。记忆就是这样奇怪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藏在一口回忆的味道里。回忆的味道融入到食材中,每一次吃过以前儿时、读书时的特色美味,味道就像刻录的光盘,一分一秒的掠过,由味蕾转存至脑海,回忆与感慨涌上心头,心中暖洋洋的,让自己更加充满斗志的迎接着每天的到来。
书中一篇讲到过桥米线,是昆明菜的代表作,这家米线一是汤好,汤面一层鸡油,看似毫无热气,而汤温在一百度以上。二是片料讲究,鸡片、鱼片、腰片、火腿片,都切得极薄,而又完整无残缺,推入汤碗,即时便熟,不生不老,恰到好处。汤是米线的灵魂,美味吃到了人的心里面,体味着美食感触很深,让自己更加有动力去奋斗,去创造生活的美好。在美味中体验生活,活着其实就是一种心态的表现,人生有度,过则为患,我们都是平凡的人,不是为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但是也要做不负此生的凡人。努力的活着不是为了表现自己,而是为了更有意义的活着,让生命更加充实,没有什么捷径也没有什么诀窍,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使生命从量变到质变。生活不是赌博,自己也不是先知,未来皆有可能,细细想想人生处处都有难题,无论你是狼狈的摔倒,还是圆滑的变道,都不会改变命运。
食物的滋味是酸甜苦辣,生活也是各有滋味,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谁都逃脱不过。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精神领地,为自己留一方静谧、思考的净土。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走法,不同的道路也有不同的风景,选择不同但是各有各的精彩,境由心造,相由心生,要懂得任何经历都是财富,要实现梦想,就要一直往前走,把握当下,珍惜现在。
有这么一个男孩,他的命运是如此的悲哀——他的童年经历了丧父,丧母,外祖父破产的沉重打击。他就是俄国大作家高尔基。高尔基只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叫阿列克塞。而"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
随着凶狠的外祖父破产,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阿列克塞年仅11岁就走向了社会,来到了他所描绘的"人间"。他在外四处流浪,到处找工作来养活自己,他做过仆人,洗碗工,学徒工,监工……也正是他艰苦的生活,使他在生活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阿列克塞在船上做洗碗工时,遇到了一个叫斯穆雷伊的厨师,他不停地借书给他看,斯穆雷伊叫阿列克塞以后不管怎样都要读书,学好知识,拯救祖国。阿列克塞从此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后来,他想尽一切办法到处借书。坚持阅读各种书籍,丰富的生活阅历,扩展了他的视野。在非常贫困的生活环境中,阿列克塞下定决心要跨进校门专心学习。于是,他不顾其他人的阻止,奔赴喀山,考进了喀山大学,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学习课堂。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触就是高尔基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仍然手不释卷,坚持学习。真让人敬佩。是的,书是知识的源泉,是生活中的营养品,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勤学习、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幸运的年代,没有战乱纷扰、饥寒交迫的年代;我们享受着亲情友情爱情,追逐着各自的理想,尽情的挥洒各自的特长;然而,这种美好的生活不仅使欲望膨胀,还带着一种病毒——使人变得麻木。
感染了麻木的人很少思考,而思考对一个人来说却十分重要。思考不仅能确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对学习工作也大有帮助,还可以帮助记忆。(我想这就是为何我们很难记起童年发生的趣事吧。)当我们渐渐学会享受物质,忽视了精神世界的经营,人变得麻木不堪,如何享受生活?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失去母亲以后,从童年走向人间,起初他在一家鞋店当学徒,而后又在亲戚那当仆人,受尽欺负,直到有一天逃了出去,在一艘船上当了洗碗的伙计,在那儿他遇到了友好的斯穆雷和司炉雅科夫,他们引起了他的兴趣。而后又在一家圣像店里当学徒,认识形形色色的人和他们各自的遭遇。最后又回到亲戚的工地当管事,结识了忠厚的老者奥西普,他令阿廖沙想起了斯穆雷和司炉。期间他迷恋看书,看书成了他最大的爱好,他的第二个爱好是与人交谈。他目睹了社会底层的阴暗面,受尽生活的艰难与不公的待遇,因此他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高尔基自述:“我还刚刚满十五岁,但有时觉得自己已成了中年人。因为我经历了各种的事情,读了各种的书,常常为各种的问题烦恼,好象从内部膨胀起来,增加了重量。”“但是书愈读得多,就愈觉得不愿去过那种一般人所过的在我看来毫无意味、毫无必要的生活。”
15岁的少年,却能像中年人一般懂事,这是多么难以想象,我想正是苦难的生活造成了高尔基——这位著名作家深沉的思想。而我们在15岁时还像一张空白的纸一样单纯,直到18岁成年还要依赖父母,甚至直到大学毕业,这种显而易见的“幼稚”可见我们思想的浅薄。比起书中的阿廖沙,在工作之余阅读大量书籍,让我这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汗颜,四大名著尚未能读全,比起没有受过教育的.阿廖沙,我也只是多懂些数学,西洋语而已。而丰富的生活经验,深沉的思想是我暂时无法学到的。
当然,无须羡慕阿廖沙,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幸运的,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环境。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可憎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她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的家业破产,无法教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委屈。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籍,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一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新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的太远了,我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关心,爱护我,是“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也不主动,对此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了光明。我的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向阿廖沙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想多彩的阳光,让我走向繁华似景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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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去写一份心得体会。从心得体会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理解与感受。您知道写心得体会从什么部分开始下笔比较合适呢?有请阅读编辑为你编辑的在人间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在人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文学璀璨星河之中最为灿烂的一颗。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19世纪俄国的社会状态,从一个小男孩阿廖沙的视角,来反映出人民对自由强烈的渴望和对幸福安宁生活的向往。
当我轻轻合上最后一页书,小主人公阿廖沙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怜悯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家境贫穷,幼年丧父,寡居的母亲没有能力抚养他,不得不把他送到外公家过活。
童年时期的阿廖沙仅仅上过三年学,不幸的事情再次发生了,母亲也离开了这个人世。这个只有十岁的男孩不得不用自己瘦弱的身躯独自打拼,在险恶的社会环境中挣扎着活下去。他前后当过洗碗工、佣人、搬运工等等,生活是何等艰辛?
与其他同龄人不同的是,阿廖沙非常热爱读书。书籍,仿佛是一道光,照亮了他前行的路;书籍,仿佛是一把火,点燃了他心中的希望。书籍,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与陪伴。那些苦闷的日子,因为书,阿廖沙硬是过成了节日。工作之余,每天他都让自己陶醉在书的世界里。
最让人敬佩又感动的是黑夜中他自制油灯与书作伴,周围人们的愚昧和打压并不曾影响到他对书的热情。他对书,仿佛就像蝴蝶对花朵那般痴迷。
反观我们自己,虽有一个良好的读书条件,甚至拥有学习各种才艺的条件,却不自觉、自律,十几岁的阿廖沙能同许多著名人士、知识分子打交道,我们却面对着考卷心痛、叹息!为什么会这样呢?
阿廖沙哦,你充满着苦难与不幸,可你也充满着坚强与自信,尊严与勇敢,正直与抗争,善良与博爱,勤奋与好学!
你那勇往直前的信念,将引导我日后的学习、工作与生活。
纳兰性德,原名成德,字容若,号楞枷山人,他是清代前叶的满族词人,虽出身贵族,却给人以惆怅的感觉,正如他自己所言“我是人间惆怅客”。他虽为皇帝御前侍卫,但这对他来说只不过是空有头衔罢了,他意不在谋权,亦不在谋势,他的追求是做一个来去自如的闲人。
梁启超曾说过,“容若小词,直追后主(即李煜)”,这一观点,绝大多数人是赞同的,大抵是因为李后主之词多忧愁,后主“忧”是对故国的叹惋,是对“朱颜改”的叹惋,而容若的叹是对其妻的叹。不仅如此,两人在风节上也十分相似,李后主虽遭国灭,却不曾对北宋新君奴颜婢膝,没有唱过一句对新朝的称赞之词,而《虞美人》则是对故国思念的最佳体现;而容若则是以雄伟气势,写出边塞生活,如《长相思》:“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这支小令不仅写出了边塞风光,也写出了将士们的男儿之风,更是抒发了自己的故国之叹。
纳兰词风一惯以“愁”灌溉,而愁的真正原因,就在于其妻卢氏以及与他一同“分享”成长中喜与乐的女子谢娘。谢娘是他的“初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那初见时的美好,定格在心中,只可惜这份感情不被上天眷顾,后因谢娘受命被召入宫做嫔妃而夭折。之后,其父纳兰明珠则令容若奉父母之命完成了与卢氏这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起初容若对这个陌生女子,不闻不问,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卢氏不仅端庄淑德、善解人意,而且十分乐于与人沟通。于是日久生情,两人就这样真正的相爱了。但无人想到的结局却是卢氏在替他生下长子之后,便离开人世,这就给容若带来了莫大的打击。第一次青梅竹马的离开已令他伤心不已,当他从悲伤与失落中走出来时,其妻的离世,又使他陷入了无尽的深渊……
“近来无限伤心事,谁与话长更,从教分付,绿窗红泪,早雁初莺。当时领略,自尽断送,总负多情,忽疑君到,漆灯风飐,痴数春星。”(《青衫湿》)此词正是他对亡妻的无尽思念的至真体现。“近来无限伤心事”是因卢氏的离去而令他伤心不已,而“忽疑君到”,可见他内心尚不能接受卢氏离世的现实,以至于出现幻觉,幻想着卢氏依旧与自己生活在一起,而这也只有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思念至深时,才可能出现的情景,大有苏轼之遗风,那“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情感跃然纸上。这就是纳兰词无处不在的散发着“愁”的原因。
读纳兰之词,品人生五味,品纳兰之风,读人生百态。
打开书柜,一排排的书映入眼帘,很多我都读过了,在书柜的最后一排角落里,放着一本不起眼的书,它的名字叫《人间词话》。
书中作者创新性地提出了“境界”说。他认为,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第二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第三境界。借用宋词名句,以抽象为具体,用传统的词话形式和思维逻辑道出艺术的本质特征,甚至人生至理,可谓匠心别具,独出机杼。
这本书除了写诗词,还写到了对人生、理想,充满了警醒与启示,作者一生最注重的是“真”,比如他的脾气秉性,他说过,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之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也。只有具备“真”的艺术境界,文学才能“与哲学有同一性质,其所欲解者皆宇宙人生根本之问题。”
著名翻译家傅雷说过:“中国有史以来,“人间词话”是最好的文学批评,开发性灵,此书等于一把金钥匙。”静夜里,月色如水,虫声唧唧,翻开“人间词话”,字字珠玑,读来受益匪浅。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在小说,作者不只是再现了形形色色的小市民和他们的生活习俗、道德观念和精神境界,而且塑造了一系列体现劳动人民智慧才能的人物形象,广泛深刻地再现了广大下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思想情结,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阿瘳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看完《在人间》挺难受的,也想说些什么。
“王祎哲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男孩子成绩挺好的,人很成熟稳重。”
这是纪录片的开始,新东方老师对施暴者的评价。这个评价在后来事情真相浮出后被渐渐推翻。
人世间的苦难是以渺小的躯体与力量对抗大的权力,但人世间的伟大也正在于此。这世界上不公义的事情太多了,欺骗善、不作为、趁机牟利,这些太多太多的黑色力量的存在,需要我们去做些什么,无论我们从事什么。李阿姨在派出所与学校之间来回奔波的画面们太让人感到无力了,她的话语言行与眼泪也太让人心疼了。她希望派出所能给她回复,派出所的人回答“我们只是小民警,我们听上面的”,阿姨说“你们可不是小民警,你们是人民警察”。看吧,正义什么时候能勇敢一些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画面。第一个是阿姨蹲下身子去拍泥土上一株孤独的草,那株草就像阿姨一样一个人孤独的但是有力量的与一些恶抗争着,或许在未来,会有玫瑰在那里盛开。第二个是阿姨终于去到女儿的宿舍整理遗物,那只布偶熊,我想象着上面有阿姨女儿的温度,阿姨就这么抱着熊出去好像这样能觉得女儿还活着。第三个是阿姨在黑夜里点着火可能在烧着女儿的遗物,火光点亮了黑夜,真的真的显得非常充满希望。
最后最后,我真诚的呼吁朋友们关注一下这个事件,有条件的可以去参加公益放映。用我们仅有的微薄的力量去给这件事给主创人员给阿姨带去一点点温暖与力量。
请让更多人相信:天堂是可以等的,人间也是值得的。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主要写了有一个儿童,与他父母生活,有一天他的父亲去世了,于是他去了外祖父那里生活,没先到刚刚出生的弟弟死了......
主人公的生活很不好,他的生活很不好是因为天天都吵吵闹闹的,外祖父等人都不喜欢他,除了外祖母和妈妈以外。
少年高尔基离开外祖父的家到外面去谋生的经历。高尔基在鞋店当过学徒,在亲戚家干过杂活,在轮船上做过洗碗工,在圣像作坊学过艺,在市场当过监工,等等。
这些人在不同程度上使高尔基朦朦胧胧地产生了对革命的`神圣事业的向往,并影响了他的生活态度和人生道路。此外,高尔基在克拉斯诺维多沃村的人生经历,使他对农民和农村
的生活状况有了直观的了解,这在另一个层面丰富了他的人生阅历和他的大学”生活。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知道了人身有很多困难要你自己战胜它
《在人间》是继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讲述了阿列克谢离开令他痛苦的家庭,在社会上打工的故事。在社会中,他明白了什么?又同情了什么?一切从书中揭晓。
阿列克谢在一家名叫:“时尚鞋店”的店里工作时,见到店员一见到女顾客,就满面笑容,内心充满邪念,非常恭敬的令人厌恶的举动而恶心。人人平等,为什么一见到女的就图谋不诡呢?还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店长对离开的女顾客乱骂,这让阿列克谢内心非常震惊。不止一次,人们轻视着女性。我不禁想:“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要看不起部分人,女的也是人啊!既然是人就要和谐相处,美好的大千世界由我们一起共享,“相煎何太急”。男人们如此行为,真的是让我厌恶至及。
在书中,人们喜欢看不公平的事。对较弱的一方往往以冷朝热讽相对,还有良心吗!在别人有难时,我们应该去帮助,而不是各种形式的打击,一个个说要美好的生活,要国泰民安。可是哪个人为之行动。“说到不如做到”,“言出必行。”想要美好的家园,不靠众人的努力,怎么不会难以实行呢。
《在人间》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个邪恶之人,一件件不公平之事,以及——一个黑暗的世界。引起了我的怒诉,让我的心智到了更高的层次。
《至味人生》从妈妈的味道开始,从贫乏的年代开始,从童年的酱就是菜本尊开始。过年的粘糕腊肉。山西的面条、饸饹、拨鱼儿、剔尖儿以及过年的饺子。菜汤拌米饭,一切不能拌饭的`菜,都是耍流氓。安庆的炒米。不同地域羊肉汤的争论。中国的魔蛋,吓坏老外。一碗蛋花汤一辈子味蕾的记忆。各地特色豆腐干。年夜饭,七个碟子八个碗,爆米花。吃荠菜。弯腰青大萝卜。延吉冷面。无腾斋小馆文人特色,琴棋书画配紫姜黑鱼的麻到打颤。风生水起的双井桥的四川仁火锅。京都苏氏牛肉面的饭馆。甘家口柴氏牛肉面。北京白塔寺涮羊肉。专奔‘一道菜’。白菜苔红菜苔,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重庆小面。特色菜口味菜的区别,特色菜名字美,口味菜中吃。洋快餐汉堡包。虾和螺狮壳。江北水煮鱼。郭兴兰的北京卤煮。翠清湘菜。老祖宗手艺北京爆肚。1900-1999年代标志菜。北京小吃……
作者一路吃来一路写着,于食物和人、食物和家、食物和乡愁的记录,中国美食的精深博大。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生活中许多事情在发生变化,我们的想法也随之发生变化,此时我们不妨按照心里所想去写一份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对当前的学习有更深入的了解,基于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整理一篇《在人间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向来不羞于我来自这个世界属于这个世界壮大于这个世界,说透了就是吮吸着这个世界的气氛感应着这个世界的气场生长的一族。
这本书是陈忠实的散文集。
读完后给自己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漕渠三月三”,特别喜欢这篇散文中的一段文字:“农历三月三日逢着庙会的漕渠村,展示着一个纯粹属于农民的世界。 漕渠村的正街和各条小巷,现在都拥挤着农民。南北走向的公路与通往漕渠村的大路正好构成一个“丁”字,从公路的南面和北面,骑车的步行的男人女人源源不断拥入漕渠村。绝大多数尤其是中年以上的农民,几乎没有任何修饰,与拥挤着的同类在街巷里拥挤。在这里,没有谁会在乎衣服上的泥巴和皱褶,没有谁会讥笑一个中老年人脸上的皱纹、蓬乱的头发和荒芜的胡须。女人们总是要讲究一些的,中老年女人大都换上了一身说不上时髦却干净熨帖的衣裤。偶尔可见描了眉涂了唇甚至在黑发上染出几绺黄发的女孩子,尽管努力模仿城市新潮女孩的妆饰打扮,结果仍然让人觉得还是乡村女孩......他们如鱼得水,他们坦荡自在,他们构成他们自己的世界。”
希望我们都可以在这活泼的人间走得愈加活泼。
蒙蒙细雨,沙沙滴下,像一根根透明的银针,从天上掉下来,装点千山万壑,又似璀璨的珍珠,纷纷而落,镶嵌着绿野大地。在阴天总有种失落感觉,心情也随之下沉,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世界。
我总在窗前捧起一本书,千丝万缕,思考生命。最近,我在读老舍的《烟火人间》,颇有感触。
这本书里有许多生动的人物,有的命运坎坷,有的待人朴实……
他们各有各的生活和职责。全书包括爱情、婚姻、北漂生活、婆媳关系等,文章语言生动幽默,深深地吸引了我。
重读经典,回首往昔。我感到经典作品的魅力。让我们从经典出发,千百年来,一代代中国人从浸润着书香的童年走来,怀揣着中华文化永恒的印记和诗书特有的气质走向世界。
我们的时代难道不需要经典了吗?
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经》流露出古代先贤的智慧。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诗经》里写出了爱情的美好。
从先秦诸子那里,我领悟到了许多。为人处世,君子之道,我从那里找到了答案。
或许有人问:那么久远的思想文化,现在还管用吗?其实,思想家们一直影响着我们。比如什么是人生?什么是永恒?因为这些都永恒的问题,它们是属于全人类。每当我们想起经典文化,我们便知道什么是答案,它们永远不会变。
重读经典,我们仿佛走过了历史的长河,经历了许多重大事件。经典重读也是人类认识自我的一种方式,是人立身的根基,而有了根基的人才能立足社会。
每读一本经典,便是将生命重新领悟一遍,《烟火人间》也是如此。一个人的民族身份需要与其经典的滋养,让我们去领悟和培养一个民族深沉的情感。
当今社会科技迅速发展,人们感到财富带来困惑压抑的时候,那就让我们重读经典吧。
《人间真情》这本主题丛书,篇篇美文抒发着人间情感的美好,章章文美颂扬着人们所追求的真善。如:《合欢树》《海啸来临前》》《会上楼的牛仔裤》等。其中让我过目难忘的是《一瓶矿泉水》。
在无数位作家的笔下,在天然灾害的环境下给予最关键时刻的帮助的文章可谓是数不胜数!曾经我就学过一篇课文《地震中的阿曼达》,这是一篇在地震中阿曼达父子相互信任,成功脱险共渡难关的课文。
《一瓶矿泉水》同样也是叙述在学校里突然发生地震的文章。
在地震这种天然灾害面前,总有一部分人是幸运的,可是也总有一部分是不幸运的。无论是谁,都想争做那一部分幸运的人,也终究有一部分是不幸运的。“我”和“我”的同学辉一起压在了废墟中,做了那不幸运的人,“我”想让他快一点儿爬出去,自己也能快一点爬出去,可是辉的腿却被压住了,出不去了,只能等待救援。在地震中一个人不吃饭没问题,但不能不喝水。
“我”和辉已经在地下待了三天三夜,一个人三天三夜不喝水任谁都会难以忍受,就在这个时候,辉给“了我”一瓶矿泉水,对“我”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啊!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仅有的一瓶矿泉水,辉为了让“我”珍惜这瓶水,也为了让“我”安心喝,就骗“我”一个人只有一瓶水。又过了许多个小时,救援人员来了,成功将“我”救了上去。
可是辉却因为没有水喝而渴死了。在记者采访的时候,“我”才得知当场只有一瓶矿泉水,当时“我”的心蓦然一震,非常伤心。为了我,辉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虽然不能舍己救人,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一件小事,如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个座,帮助同学递一个小东西等。这些生活琐事,尽管是举手之劳,但对别人有帮助,我们就应该去做,让这个社会大家庭因为有了自己更充满人情味,充满暖意。
《人间至味》是"资深吃货"汪曾祺先生的经典美食散文集,书中收录《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38篇不同时期的经典名作以及汪老私房文人画。
这本书每篇文字比较简短,文字生动有趣,感觉他描述的食物或莱品虽然都是生活中随处可得的,但都异常的美味。书中不仅介绍了食物,在介绍食物的同时还有很多穿插的小故事,很有生活气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他家乡的部分。南方的生活我很是想体验一下。
《人间至味》表现了汪曾祺先生对美食的眷恋,除了舌尖与味蕾的痛快,笔下也如行云流水,将其对美食的记忆刻录进时光的书本里,分享所有他不能忘怀的人间滋味。
所有的吃食,在他的笔下,都是人间的至味。就像书中所说"一花一叶皆有情,一茶一饭过一生。深深呼吸,缓缓前行,慢慢品下一口暖心的酒,只有懂生活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这是本读来能让人视觉、嗅觉、味觉与情怀同时灵敏起来的书。在这富有滋味的文字里,仿佛能让人看到汪老坐在你面前用筷子戳出那流油的鸭蛋,耸动着鼻尖闭眼嗅空气中糖炒栗子那甜香气息的模样,又或是拿着冒着流油的手把肉在北方的寒冬里大快朵颐,酣畅淋漓间呼出的白气总能让人感叹∶生之乐趣。
一盏茶,一酥碟,一本书,能体味出这至真至美的人间滋味者,汪曾祺先生可算一个。若你也有一副好胃口,有一双好眼睛,有一颗至纯的心,请去尝尽世间美味,看尽人世山水,爱尽人间温情,切莫辜负了这快意人生。
正如书中所说“好的人生,就是吃遍八方美食,活得自在有趣。”
在生活中我们会受到不同事物的影响,有所改变,此时是很好的写作时机。经常写心得体会会使大家受益匪浅。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金锁记读书心得,敬请参阅本文!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__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平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鸦片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多数人活着,其实也都无外乎追求某种自我的满足,而普遍的一种认知更多集中体现在对于欲望的一种满足,物欲和情欲就首当其冲。
但是,就因为人在不断追求着这种欲望的满足,某种程度上也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畸形人生。事实上,人的内心都是不健全的,尽管我们也没有那种比较统一并且被广泛认可的标准来判定。
不过,按照我们的种群个性,不合群的家伙,多半都是不健全的。由此,在《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其实就不是一个健全的人。
正因为曹七巧具备着这种不健全的性格,在文章开始的时候小丫头才敢议论自己的这位二奶奶,并且还是用一种极其轻蔑并夹杂着不屑的口吻,殊不知,她们也都从属于女性这个大的阵营之中。
曹七巧的人物形象其实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来表现的,主要分为两个时期,即分家前后的地位变化。
造成这种人性扭曲悲剧的原因无外乎也就是三种
首先是物欲。曹七巧嫁到姜家来,在他哥哥的心中和自己的心中,其实都是一种物化的女性交易。
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物化的交易,使得姜家的人和娘家的人对于这位看似不合规矩的角色存在着一种比较大距离感,曹七巧在自己的夫家和娘家其实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温暖,物欲其实就是一种很强大的隔栏。
姜家对于曹七巧这种女性物欲,以及曹家哥哥对于自己的妹妹换取的金钱物欲,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曹七巧的第一重人物悲剧。
除去曹七巧个人命运这一点,再有的就是在姜长安和姜长白身上停留着的一种物欲束缚,这样直接间接地导致了两个人的新的悲剧。
其次是情欲。如果是按照时间的叙述过程,曹七巧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得到过很多的人的爱,按照文中的话来说的话,曹七巧的手腕也曾洁白。
但是,伴随着黄金枷锁的出现,曹七巧的这种未曾被开发的情欲转变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恋爱观念,更加确切地说,是一种畸形的情欲观念。
这种欲望体现在对于姜季泽的撩拨之中,张爱玲对于这其中的分寸把控是很好的,曹七巧撩拨姜季泽的每一句话都是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也都是一句话。她抖动着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一种对于情欲的渴望。
其实,还有的就是对于自己儿子的那种情欲。在姜长白结婚之后,曹七巧对于自己儿子的夫妻生活也是有一种窥探的,这不仅仅是一种把控欲,其实也还是一种畸形的情欲观。
这种畸形的情欲观念,也间接造成了长安的恋爱悲剧。
最后,就是老生常谈的女权意识。中国的女权意识其实是在压抑了数千年之后的一种苏醒之后的强烈反弹,这个反弹的节点就集中表现在两个时代之间的跌宕交替时期。
曹七巧面对的更多的是一种十分残酷的封建压迫,同时在这其中蕴含着的那种反抗也就好似石沉大海一般,失去了原有的那种光泽。
曹七巧受到的这种黄金枷锁束缚也被她原原本本放到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按照张爱玲的结尾处所说,三十年之前之如三十年之后,这样的故事也一直是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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