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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我在放寒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写的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
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 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
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在人间》是高尔基著名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自行谋生的经历,真实地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有吃有穿,什么都不要操心,只要学习就行,而那时高尔基却没有钱上学,过着艰苦的日子,还要给别人打工,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使高尔基来得轮船上,使他饱受了很多的生活苦累,我的热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掉下来,像一颗颗亮晶晶的水珠,它浸透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使我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高尔基的年代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意识到: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我向来不羞于我来自这个世界属于这个世界壮大于这个世界,说透了就是吮吸着这个世界的气氛感应着这个世界的气场生长的一族。
这本书是陈忠实的散文集。
读完后给自己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漕渠三月三”,特别喜欢这篇散文中的一段文字:“农历三月三日逢着庙会的漕渠村,展示着一个纯粹属于农民的世界。 漕渠村的正街和各条小巷,现在都拥挤着农民。南北走向的公路与通往漕渠村的大路正好构成一个“丁”字,从公路的南面和北面,骑车的步行的男人女人源源不断拥入漕渠村。绝大多数尤其是中年以上的农民,几乎没有任何修饰,与拥挤着的同类在街巷里拥挤。在这里,没有谁会在乎衣服上的泥巴和皱褶,没有谁会讥笑一个中老年人脸上的皱纹、蓬乱的头发和荒芜的胡须。女人们总是要讲究一些的,中老年女人大都换上了一身说不上时髦却干净熨帖的衣裤。偶尔可见描了眉涂了唇甚至在黑发上染出几绺黄发的女孩子,尽管努力模仿城市新潮女孩的妆饰打扮,结果仍然让人觉得还是乡村女孩......他们如鱼得水,他们坦荡自在,他们构成他们自己的世界。”
希望我们都可以在这活泼的人间走得愈加活泼。
《人间至味》是"资深吃货"汪曾祺先生的经典美食散文集,书中收录《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38篇不同时期的经典名作以及汪老私房文人画。
这本书每篇文字比较简短,文字生动有趣,感觉他描述的食物或莱品虽然都是生活中随处可得的,但都异常的美味。书中不仅介绍了食物,在介绍食物的同时还有很多穿插的小故事,很有生活气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他家乡的部分。南方的生活我很是想体验一下。
《人间至味》表现了汪曾祺先生对美食的眷恋,除了舌尖与味蕾的痛快,笔下也如行云流水,将其对美食的记忆刻录进时光的书本里,分享所有他不能忘怀的人间滋味。
所有的吃食,在他的笔下,都是人间的至味。就像书中所说"一花一叶皆有情,一茶一饭过一生。深深呼吸,缓缓前行,慢慢品下一口暖心的酒,只有懂生活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这是本读来能让人视觉、嗅觉、味觉与情怀同时灵敏起来的书。在这富有滋味的文字里,仿佛能让人看到汪老坐在你面前用筷子戳出那流油的鸭蛋,耸动着鼻尖闭眼嗅空气中糖炒栗子那甜香气息的模样,又或是拿着冒着流油的手把肉在北方的寒冬里大快朵颐,酣畅淋漓间呼出的白气总能让人感叹∶生之乐趣。
一盏茶,一酥碟,一本书,能体味出这至真至美的人间滋味者,汪曾祺先生可算一个。若你也有一副好胃口,有一双好眼睛,有一颗至纯的心,请去尝尽世间美味,看尽人世山水,爱尽人间温情,切莫辜负了这快意人生。
正如书中所说“好的人生,就是吃遍八方美食,活得自在有趣。”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
在他只有几岁时,父母双亡,只剩下外祖父和外祖母来养他,直到他十一岁时,外祖父将他赶出了家门,走投无路的他只好自食其力,去鞋铺当学徒,去船上当洗碗工,去圣像作坊当杂工,去当监工
他的东家和许多低俗下流的小市民们常常仗着阿廖沙穷困、年幼,常常讥讽他,欺负他。但这并没有影响了他卷不离手的习惯,总想着书中纯洁朴素的生活,可是,书中的生活与现实中的差的太远,每个夜晚都在看书。他经常会想起玛尔戈王后、外祖父、外祖母等有学问的人,他十分渴望可以上学,阿廖沙是一位求知欲渴的人。他不顾他人的讥讽,自己自学,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阿廖沙这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学习精神,我们大家必须学习好,这样就可以保卫我们的祖国,使我们的祖国强大起来,这样,我们再也不会被别的国家欺负。
现在的社会已经稳定,生活也越来越好,每个国家都在成长,我们必须学习高尔基的学习作风: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样才可以学到真正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奠定基础。
这本书原来讲的是京剧相关,它和小说的关系,它本身,和京剧相关的人。掩卷不知一百多页的书讲了什么。
首当其冲是言语表达,京剧有自己的三三四还是二二三节奏,自己的韵律。主题表达一般偏向教育,尤其是后来的所谓样板戏。“中国还有句话说‘话到嘴边留半句’。点题的话,想明说你要忍着,留着,别把它说出来,像《红楼梦》中尤三姐说的”‘提着影戏人儿上场,好歹别戳破这层纸儿。(37)“这里讲的是诗文的话不能全说。汪说,”我们应该锻炼自己的语感、韵律感、音乐感(47)“。“要使表达的情绪有节奏(55)”。
然后记得的是他说的这些梨园的人。讲起张君秋,说他的嗓子“甜,圆,宽,润。(92)”他很会“做戏”,“慢板、二六、流水、、每一句的表情都非常细腻,眼神、手势,很有分寸,很美,又很含蓄(93)。”他还说一个角很潇洒,戏里大世界,世界小戏台。唱戏者与生活无法分开。最为不同的是那个动荡的十年这些人锁遭受的一些事情,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所无法想象的。正如汪所说,一本书、一出戏就应当告诉年轻人那个时代而不是都用英雄人物来教化人什么东西。
第三个事情是京剧改革,万象更新。汪探究其死板的理由。“只能说,京剧的格律是一个历史的、人为的现象,是习惯,是约定俗成,没有一定的道理。它大概是来源于说唱文字,这样的格律有两个缺点,一是宜于叙事而拙于抒情(旧戏唱词往往有第三人称的痕迹);二是死板少变化。唱词格律的简陋、死板,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京剧艺术的凝固性。(129)”摇滚从一开始的蓝调到现在的电音和R&B就证明了每一项艺术都可以进行改变。汪建议京剧改头换面从唱词、思想性、故事性三方面迎合年轻人和当今的社会。
所以我感觉散文离不开人、物、环境这三,再加上你要说得出这些东西的具体名称。比如京剧的唱戏和台步、乐器。读汪的书,就是能激发对生活的热爱。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同时他也非常的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人。他热爱读书从柳德米拉开始,最重要的发展是从斯穆雷开始,把他引向书的世界。裁剪师傅的太太和玛尔戈皇后都是让他热衷于读书的重要人物。
其中最关键与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穆雷,虽然他没有一张好看的面孔,态度也不亲和,但却很有知识。正是在他的劝导与教育下,才让他知道了书的可贵,才让他识别了好书与不值得一读的书。他曾为了感谢斯穆雷为他买了一本《一名士兵搭救彼得大帝的传说》,但斯穆雷却非常生气,说这本书写的不好,后来我也发现这本书的确写的不好,说明了他的欣赏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向玛尔戈皇后要的东西是书,使他愈来愈爱看书。
同时这本书的封皮对我的印象很深,我相信那个身材高大的人一定是斯穆雷,因为他带着一顶厨师帽,也是本书配角中最关键的人物,另外一个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手捧书望着斯穆雷。
最后他去了喀山,暗中希望或许在那找个地方学习。可见他对学习的期望,是那么的强烈。
在秋天阴沉的日子里,你不仅见不到,而且感觉不到太阳,你会把太阳忘掉。在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里,我在森林里不止一次地迷路。一旦离开那大路,你就会找不到羊肠小道,最后找累了,就只能咬紧牙关,沿着密林,笔直的走去,踏着腐烂的枯树,绕过沼泽地里高低不平的土墩,相信总会走上一条大道的。
我感觉上面一段,就是他在整本书里所经历过的,最后一句话则表现他坚毅的决心,与以后的结果走上了光明的大道,作了铺垫。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了不信上帝与信上帝的人。写了各路各色的人。而在那时很多人只信教,而不读书。我想着一点,一定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的进步。我也明白,他是多么的爱学习,为了看书眼睛都快肿得睁不开了,为了读书还埃过暴打,但丝毫未能打动他坚定不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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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该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因此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可以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可以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最好可以多了解人间。
在人间里,高尔基可以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非常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么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可以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一篇优质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什么样子?也许"有关在人间读书心得如何写"就是你要找的,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高尔基是苏联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但他长大后的成就和小时候的童年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高尔基一共写了三部自传体小说。我读的《在人间》则是其中的第二部,这本小说记录了高尔基1871年——1884年的学徒生活。高尔基小时候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从小就和外祖母、外祖父生活。然而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也并不幸福,外祖父常年不在家,全家就靠外祖母的一点退休金度日。所以高尔基小时候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读后感:
由于家境过于贫寒,外祖母不得不把年幼的高尔基送入她妹妹家当学徒。但是因为外祖母的妹妹对高尔基非常刻薄,所以高尔基不得不离家出走。在此之后,高尔基又在船上当洗碗工、在圣徒坊当过学徒。在人生的道路上,高尔基历尽坎坷但他仍不屈服。在工作之余还不断阅读大量优秀文学作品。正是在童年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磨难,才使高尔基有了坚强的毅力。而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使高尔基开拓了视野,使他开始对文学产生兴趣,从而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虽然也有一些坎坷经历,但比起高尔基的童年却算不了什么。有些人遇到了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了而不像高尔基坚强面对。我们的生活虽有许多不如意,但是只要有毅力就一定可以克服。而且我们还要多多阅读优秀文秀作品这样才能开拓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有人说大量阅读优秀文秀作品可以使人受益匪浅,他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我们从中悟出人生的哲理。
所以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做事要有毅力、阅读大量的文秀作品。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汪曾祺先生的热爱美食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吃到过、记录下来,美味的余韵尚存,有一股诗意的烟火气。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而中国美食在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特色。特色小吃的味道有时不仅仅是味蕾的享受,更是记忆中回忆的美好味道。记忆就是这样奇怪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藏在一口回忆的味道里。回忆的味道融入到食材中,每一次吃过以前儿时、读书时的特色美味,味道就像刻录的光盘,一分一秒的掠过,由味蕾转存至脑海,回忆与感慨涌上心头,心中暖洋洋的,让自己更加充满斗志的迎接着每天的到来。
书中一篇讲到过桥米线,是昆明菜的代表作,这家米线一是汤好,汤面一层鸡油,看似毫无热气,而汤温在一百度以上。二是片料讲究,鸡片、鱼片、腰片、火腿片,都切得极薄,而又完整无残缺,推入汤碗,即时便熟,不生不老,恰到好处。汤是米线的灵魂,美味吃到了人的心里面,体味着美食感触很深,让自己更加有动力去奋斗,去创造生活的美好。在美味中体验生活,活着其实就是一种心态的表现,人生有度,过则为患,我们都是平凡的人,不是为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但是也要做不负此生的凡人。努力的活着不是为了表现自己,而是为了更有意义的活着,让生命更加充实,没有什么捷径也没有什么诀窍,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使生命从量变到质变。生活不是赌博,自己也不是先知,未来皆有可能,细细想想人生处处都有难题,无论你是狼狈的摔倒,还是圆滑的变道,都不会改变命运。
食物的滋味是酸甜苦辣,生活也是各有滋味,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谁都逃脱不过。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精神领地,为自己留一方静谧、思考的净土。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走法,不同的道路也有不同的风景,选择不同但是各有各的精彩,境由心造,相由心生,要懂得任何经历都是财富,要实现梦想,就要一直往前走,把握当下,珍惜现在。
有这么一个男孩,他的命运是如此的悲哀——他的童年经历了丧父,丧母,外祖父破产的沉重打击。他就是俄国大作家高尔基。高尔基只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叫阿列克塞。而"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
随着凶狠的外祖父破产,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阿列克塞年仅11岁就走向了社会,来到了他所描绘的"人间"。他在外四处流浪,到处找工作来养活自己,他做过仆人,洗碗工,学徒工,监工……也正是他艰苦的生活,使他在生活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阿列克塞在船上做洗碗工时,遇到了一个叫斯穆雷伊的厨师,他不停地借书给他看,斯穆雷伊叫阿列克塞以后不管怎样都要读书,学好知识,拯救祖国。阿列克塞从此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后来,他想尽一切办法到处借书。坚持阅读各种书籍,丰富的生活阅历,扩展了他的视野。在非常贫困的生活环境中,阿列克塞下定决心要跨进校门专心学习。于是,他不顾其他人的阻止,奔赴喀山,考进了喀山大学,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学习课堂。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触就是高尔基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仍然手不释卷,坚持学习。真让人敬佩。是的,书是知识的源泉,是生活中的营养品,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勤学习、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幸运的年代,没有战乱纷扰、饥寒交迫的年代;我们享受着亲情友情爱情,追逐着各自的理想,尽情的挥洒各自的特长;然而,这种美好的生活不仅使欲望膨胀,还带着一种病毒——使人变得麻木。
感染了麻木的人很少思考,而思考对一个人来说却十分重要。思考不仅能确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对学习工作也大有帮助,还可以帮助记忆。(我想这就是为何我们很难记起童年发生的趣事吧。)当我们渐渐学会享受物质,忽视了精神世界的经营,人变得麻木不堪,如何享受生活?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失去母亲以后,从童年走向人间,起初他在一家鞋店当学徒,而后又在亲戚那当仆人,受尽欺负,直到有一天逃了出去,在一艘船上当了洗碗的伙计,在那儿他遇到了友好的斯穆雷和司炉雅科夫,他们引起了他的兴趣。而后又在一家圣像店里当学徒,认识形形色色的人和他们各自的遭遇。最后又回到亲戚的工地当管事,结识了忠厚的老者奥西普,他令阿廖沙想起了斯穆雷和司炉。期间他迷恋看书,看书成了他最大的爱好,他的第二个爱好是与人交谈。他目睹了社会底层的阴暗面,受尽生活的艰难与不公的待遇,因此他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高尔基自述:“我还刚刚满十五岁,但有时觉得自己已成了中年人。因为我经历了各种的事情,读了各种的书,常常为各种的问题烦恼,好象从内部膨胀起来,增加了重量。”“但是书愈读得多,就愈觉得不愿去过那种一般人所过的在我看来毫无意味、毫无必要的生活。”
15岁的少年,却能像中年人一般懂事,这是多么难以想象,我想正是苦难的生活造成了高尔基——这位著名作家深沉的思想。而我们在15岁时还像一张空白的纸一样单纯,直到18岁成年还要依赖父母,甚至直到大学毕业,这种显而易见的“幼稚”可见我们思想的浅薄。比起书中的阿廖沙,在工作之余阅读大量书籍,让我这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汗颜,四大名著尚未能读全,比起没有受过教育的.阿廖沙,我也只是多懂些数学,西洋语而已。而丰富的生活经验,深沉的思想是我暂时无法学到的。
当然,无须羡慕阿廖沙,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幸运的,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环境。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可憎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她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的家业破产,无法教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委屈。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籍,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一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新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的太远了,我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关心,爱护我,是“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也不主动,对此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了光明。我的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向阿廖沙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想多彩的阳光,让我走向繁华似景的征程。
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毕业典礼时。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我们应该怎样去写好一篇经典的感言呢?请阅读由编辑为你编辑的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大家常说如此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只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收获,也代表了文静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收获。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被人感到内心的震惊。本文刚开始的哈姆雷特是纯真无邪、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将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爸爸的暴死、妈妈的改嫁,让他感觉所有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恰在此时,爸爸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哈姆雷特凭借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不是应当担起重任。最后,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我的感情,放弃了许很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所有根据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去世了国王。他虽然未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达成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由于自我的抉择而走得
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由于这样,他能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付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年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存活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领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常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没有办法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像哈姆雷特如此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的的英雄。文中有很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非常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考虑。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样作为“灵长”的大家,为何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何污染给予大家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大家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大家只不过少数,多数的大家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
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的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大家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很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年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大家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雷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雷特的延宕。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卡尔?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雷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雷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雷特的忧郁。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雷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的文艺思潮。
哈姆雷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选择和告别。
呱呱落地时,告别的是母亲温暖的子宫;异地求学时,告别的是无比熟悉的家乡;坚守正义时,告别的是人性的丑陋与邪恶。当哈姆雷特举起了想要复仇 的剑时,他便与过去的天真纯洁做了彻底的告别。
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在彷徨和无奈中选择了独自前行,也为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当生命被仇恨裹挟,当命运遭遇背叛,当他善良单纯的灵魂在幽暗的宫殿里受尽煎熬时,哈姆雷特选择找回真相,选择不顾一切,选择殊死斗争。在杀父仇人面前,哈姆雷特是清醒的;在屈辱生存和复仇的夹缝中,他也是清醒的。
他也曾是天真少年。在“这个上帝创造出的世界”面前,哈姆雷特没有任何心机,灵魂一尘不染。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悲痛到怀疑人生,所以当叔叔在宫廷里摆上盛大的婚礼时,他会身着黑色丧服,似鬼魅般出现在一片暖色调的喧嚣中。在见到父王鬼魂后,他得知了真相,又在戏中戏中证实了叔叔的罪大恶极,如此沉重的打击更加加剧了他对宫廷乃至整个社会的失望和迷惘。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他的愤怒使他扬起了手中的利剑,但人性的善良让他又倍感彷徨。是复仇,还是去谅解?他似乎没有做出选择。
这样一个被罪恶充满的世界里,让他这样一个自身也不能免于罪的人去复仇,是不可能实现所谓正义的,哪怕只是世俗意义上的正义。虽然他知道,出于荣誉和伦理,他必须复仇。一再显现的鬼魂也不允许他无限拖延下去,但他心里从未把杀死克劳迪亚的行为与正义联系起来,甚至对复仇的使命感到恐惧和憎恶。复仇是无法逃避的命运,却是无意义的。无论选择哪一种,一切都不会再回归从前。活着是一种痛苦,但对死亡又怀着绝对的畏惧,这个无法逃避的难题背后,使更多难解的隐喻。由于他找不到一种坚定的正义信念支撑自己,才导致他对未来的看法变得极度悲观,最终还是在毒剑和毒酒的刺痛下做了最后的抉择。
皇后乔特鲁德的悲剧性在于她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身不由己。老国王被暗杀她本无罪,作为女人,她面临着两种抉择,在被黑暗包围的宫闱中孤独守寡,随时有被陷害的危险;或是寻找新的依靠,重新在象牙塔顶尖站稳脚跟。而作为一个母亲,为保儿子哈姆雷特周全和他的王位继承权,她就只有一个选择——在男性社会里委曲求全百般迁就。她对哈姆雷特的柔情是真挚的,她真切地希望儿子能留在自己身边,她为儿子的突然疯癫而心急如焚。当克劳狄斯劝她放下毒酒时,她却从容地说:“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这句带着悔恨与对儿子歉意的回答不禁让人有些心疼。柔弱而勇敢的皇后,面对哈姆雷特的斥责和侮辱,面对自身的道德空虚,无言以对的背后是难以启齿的悔恨。她的人生不是在决定自己的喜或悲,而是在无数种不幸中,被动地选择了一种阐述的方式。
奥菲丽娅的选择最让人惋惜,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社会地位的不均,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庸品。她们没有自我,没有理性,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尽管奥菲丽娅和哈姆雷特彼此深爱,但她从来都没有做出过自由选择。任何事情都要汇报给父亲和哥哥,还要听从父亲安排来欺骗心爱的人。这个未经风霜的少女受不住情人的疯和父亲的死这一连串打击,于是也含着痛和遗憾回归了大自然,带着诗意死去。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选择的游戏。一群对抗命运的人,始终逃不过命运的铁拳,没有什么能够被改变,这种发自内心的嘲讽般的无奈,依存于所有人身上,也许这才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之处,只有当死神的阳光投射在他们冰凉的尸体上,那一刻,便是真正的理想和解脱。
命运既可以让你拥有阳光般的温柔,也能够使你像魔鬼一样狰狞可怖。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清自己,看清脚下,做好选择,过好余生。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随着网络的发达,感言可以说是随处可见,感言让每一次微笑都更加灿烂。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颁奖典礼时,就可以发表一些感言,说出自己的心声,怎么写出一篇优秀的感言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有用的资料:红与黑读书心得,供您参考,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红与黑读后感-名著读后感800字
《红与黑》是法国是法国一部反映法国封建王朝复辟的社会状态的长篇小说。对于这部小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认为这是一部政治性小说,有人说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但是在我看来,它是一部反映人性的“人学”。因此对于题名《红与黑》的解读,我也是从“人性”的角度去理解的。
红与黑是两种色调完全相对的色彩,红色热烈,激情,温暖;黑色孤寂,冷漠,暗沉。如果这两种颜色分别代表着人性中的某一种,那么对于于连来说,红色则是“爱情”,黑色则是“野心”。这两种东西在他身上矛盾地存在着。
于连一心想成为上流社会的贵族,想变得富有。当他有机会成为市长家里的家庭教师时,他觉得这是自己向上爬的机会。但是他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市长夫人,这种感情可以说是真诚的,但是却充满着征服欲,在他心里,能征服一个贵族夫人是可以满足虚荣心的,可是,他心里的野心很快就战胜了这种爱情,他要为自己赢得财富与地位,不甘心就这样一辈子只能是个木匠的儿子。于是,他进入神学院学习,希望通过教会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他看到年轻的主教时,便觉得世界上的财富与权力都那么垂手可得。他梦想着成为未来的主教。
此外,他还有一段“爱情”,与玛特尔小姐的交往。但是,这一次他的爱情完全是为野心服务的,他为了得到通往上流社会的通行证,不择手段地追求玛特尔小姐,因为她能给他带来社会的好地位。他最终也得到了一个显赫的地位。但是,当红色与黑色混为一体时,两种颜色会变成另一种颜色——悲剧。很快,他就失去了一切,他用野心构筑的一切土崩瓦解,而他那被欲望玷污的爱情观,使他最终失去了真挚的爱情。
“红”与“黑”,“爱情”与“野心”,人性里热烈鲜明的情感输给了暗冷扭曲的欲望,不得不说是造成于连悲剧结局的内在原因。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Over
类似的小说,我喜欢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视角放在改革开放初期,两者都对农民的子女的前途进行了探讨,前者的解决途径是读书当老师,后者的解决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诚实的品格得到贵人赏识(孙少平从农民变成了工人),二是找一个好对象(孙兰香嫁给省委书记的儿子)。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奋斗是值得推崇的品质,但是,如何奋斗才能解决问题,方向在哪里却很难得到一个答案。
于连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当家庭教师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工资,而是跟谁一起吃饭,他不愿意被当做下人。但于连又是一个虚伪的人,他对瑞纳夫人的爱始于自己过分的自尊心得到侮辱,当代话语来说,用借女人上位说于连也不为过。
但是,于连又是一个阶级意识强烈的人,他知道自己是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认同自己所处的低位,这让他感受到侮辱。他所处的环境是被上层社会所看不上,下层社会间内卷严重(神学院的生活)。他的奋斗可以说在一开始就错了,如果他选择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后的审判就不应该说出批判社会阶层的话语,如果他选择做一个平权者,就不应该走上这样一路往上爬的道路,试图挤入上层社会。
于连也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在巴黎,信奉共和的于连却站在了公爵的一方,也显示其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可以放弃自己的信仰。
于连错就错在这种矛盾,有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语言和行为,却有着平权的内心世界,这种矛盾在最后的审判时爆发,于连就作为了这样的一个牺牲品而成为一个经典人物。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文学史上的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于连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的梦想多番转折,在我看来,他与德*瑞纳夫人是心灵之爱,两个人在一起像是初恋
那么美好,无所顾忌。可这个社会不允许这种感情的发生,德*瑞纳夫人为了让于连安全,让自己的孩子安全,最终被迫与于连分开。于连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文中语言多次说明马蒂尔德
把自己带入到伟大人物中,誓要一场生死之恋,而于连也很清楚她与德*瑞那夫人的不同,他只是嫉妒,嫉妒一个比他差的人还能和玛蒂尔德小姐(如此美貌、出身和财富)都很好的绝佳女子在一起罢了。于连刚
刚开始也十分清醒,明白自己不是爱马蒂尔德小姐,但是因为她代表自己的前途,也就是想和自己的理想目标人物拿破仑学习靠女人上位,他只是爱上了她背后的东西,如果不是德*瑞纳夫人来监狱看他,就不会
唤起他内心的最纯的感情。我想他是觉得我既然背叛了我们之间的感情,那么就让我像拿破仑一样死去吧!让我留下一个好名声,反正我的一切都破碎了,我也不想要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又伤了最心爱的
女人,德*瑞那夫人,我还有什么脸活在世上,亲人背叛我,利欲熏心,孩子有他们照顾,不想耽误马蒂尔德小姐的未来,想让她重组家庭。最后结局证明德*瑞娜夫人和于连是真爱,他遵守了和于连的约定,没有
自杀,怕他伤心,三天后她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她不能求同生,但求同死,真真令人敬佩。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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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的确,人的一生中读书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只有从书中才能了解历史,才会思考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才会懂得一个个富有哲学的道理……,书带给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这几天我正在阅读一本名叫《红日》的经典著作。
《红日》这本书讲的是中国的那段不朽的革命历史,描写的是孟良崮战役的同志们怎样英勇地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该书描写生动有趣,栩栩如生,字字透露真情,句句感悟道理。作者通过对人物的细致刻画,让我体会到每个人独特的形象,真可谓是一本经典的历史记载,读完令人回味无穷。
本书共分十六个篇章,在这么多的章节中,我最喜欢第二章节,它主要描写军长沈振新,通过对这个的人物塑造,我眼前顿时浮现出一位做事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军长,看到了一个为他人着想,和蔼可亲的领导人物。军长沈振新通过对俘虏的审问,对工作人员的亲切慰问,以及对死去战友的怀念,通过这些可以看出他的军长人格。相比之下,他与其他官员大不一样,其他官员自以为是,而他身先士卒,时时照顾奔波在一线的战友,对战友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战士感到心中一股暖流温暖着全身。他是一位顶天立地,拥有独特人格魅力的男子汉,我们应当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领导风范,学习他具备的党员的闪光点,对人和蔼的态度,更加学习他的舍己救人,舍生忘死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将激励着我走得更远,更久!
联系我们的生活实际,想想以前的红军战士、共产党员、孟良崮战役的战士们的无私奉献,他们用鲜血染红一面面五星红旗,唤醒了广大人民,唤起了沉睡千年的东方雄狮!终于,中国重新屹立在了世界的东方。此时,我们这些少先队员们是不是应该更加坚定地沿着他们的足迹走下去?是的,目标就在自己的脚下,胜利就在不远的前方。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正是有了确切的奋斗目标和持久以恒的精神才取得成功的!我们更加应该站起来,举起拳头,高声大喊:“奋斗吧!中国男儿!”,我们更加应该用100%的自信与辛勤的汗水,建设更美好的中国。我相信,未来属于我们!
高山在脚下,红日在前方,向着胜利的目标前进吧!我想,在红日万丈光芒的照耀下,中国人民一定会焕发出更加夺目和耀眼的光辉!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十分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此刻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期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民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那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明白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我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十分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明白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日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当为他们感到骄傲!
《红日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只要你一看,就会泪流满面。
《红日亭》中的阿国,他虽然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被教育好了以后,不仅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还很有爱心,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他,学会报答父母,助人为乐。《红日亭》虽然在表面上看它是一个助人为乐的慈善机构和光明机构,帮助他人,又深受人民的喜爱,但是,在我看来,《红日亭》代表着希望,代表着一个人的善恶与好坏,也代表着自己的未来与前途,更代表着感恩之心。
我们做人呀!不仅要有诚信,有道德,更要怀有感恩之心,要胸怀大志,有错就改,其实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可能这就是公平公正吧,社会不会偏向于任何一个人,你努力了,就会成功,有收获,但是你不努力,总是半途而废的话,那你永远是失败者。
只有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不仅要感恩,还要努力,就像《红日亭》中的阿国一样,他会改正不足,也会感恩。
这就是感人的《红日亭》啦!但愿大家好好学习阿国!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后胜利。
在这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但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来是一个很坏的人,但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接受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想想我自己,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后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队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企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19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打败了敌军。可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对他的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张灵甫,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使许多老百姓不得安宁,知道了和平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因为战争牺牲了许多人,知道了战争的残酷性。
在此,我呼吁人们,不要站争,要和平!如果世界到处都没有站争的硝烟,那世界也许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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