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贤文上说: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知己。
寒假我读了第一本***小说红岩。封面上的那两个大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
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它描写了众多***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作者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在白公馆敌人用肉体上的折磨,丝毫动摇不了***者的的斗志;而在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A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
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朴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读到这里,我不免被祥子那种百折不挠,坚持不懈,为了梦想而奋斗的精神所打动,也不由的对他产生一种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的怜悯之情。
继续读下去:不久后,祥子与虎妞被迫结合,可是虎妞却因为难产而死,祥子不得不把他心爱的车子卖掉,用来安葬虎妞。他的愿望在经历多次的挫折与坎坷后,终于完全破灭。而小福子心中早已隐藏着对祥子的感情,可是穷困却不能使他们结合。祥子对小福子说:你等着,等我混好了就来接你!然而,生活的煎熬,使小福子再不能等待了。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去接她时,只见到树杈上挂着她上吊的绳套
这时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永远烙下了。祥子开始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到这些,我的心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心酸顿时涌上心头,同时又有一丝失望,甚至还带着丝丝的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继续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朴实,憨厚,坚持不懈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令人发指的事。但是他自己却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漫漫人生,就像一班列车,每个人都是车上的乘客。沿途的风景,不断变化,有时是美丽的原野,有时则是荒无人烟的沙漠。有人看到原野,便心头一震,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向往;有人只看到荒漠,便一直哀伤、颓唐下去;有人对这两者都曾欣赏,便懂得了坚强,便有了直面不幸的勇气。而书,则是这趟旅程中的另一番风景,它虽不一定有美丽的画面,却有着睿智的思想。
我喜欢书,因为书给予我启
迪。我看过一本书,它封面上的那一大朵向日葵,是那样的灿烂,
那样的美丽,这本书叫做青少
年心灵日光浴。这是一位教育过无数学生的退休教师,总结了他多年的教育经验潜心写下的。
书中没有抽象空洞的泛泛说 教,而有着一个个发人深思的哲理故事,一句句启开我们心扉的感人话语。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一个新的主题,而围绕着这一个个主题,作者都有机地组合了几个精心挑选的故事,这就不仅使行文极为生动有趣,而且
将道理说得十分清楚明白,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之所在。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轻松地阅读过后,立马会感到长久郁积的心结瞬间解开,顿时会觉得明媚灿烂的阳光刹那注入心田。纵使风雨再次袭来,有这本阳光宝典为我们引路,我们也将不再彷徨,不再怯懦,因为我们已经认清了前进的方向,已经具有了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精神力量。
这是一本饱含真情的书,这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认真读完它以后,我终于懂得了这样的道理:人,要像花一样绽放,就像那春天的兰花,夏日的荷花,秋时的菊花,冬季的梅花,都要各为一时之秀,尽显自己的美丽芬芳。人,还要像黄山绝壁松那样笑傲苍穹,在坚石里生长,在烈日下挺立,在风雨中抬头,在悬崖峭壁上一展风采。
愿每个青少年都拥有这本青少年心灵日光浴,因为它能洗涤我们的心灵, 帮助我们早日叩开成功的大门!
遗憾当时没有细心发现,其实有一条线系在我和幸福之间。题记
有一个小女孩,她有着一对大耳朵,鼻梁两旁却生着撒芝麻般的雀斑,但她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她有一个大耳朵爸爸的呵护,还有会魔法百变外婆的精心照料,她就是雀斑我的雀斑会跳舞里面的主人公。某一天,雀斑在报刊上发现一位名为阿拉蕾的女孩子在寻找最佳男主角的活动,阿拉蕾实在是一位充满魅力的小仙女啊!她拥有无数的漂亮宝贝,一大堆神奇的玩具,还有好多好多奇妙又好吃且健康的零食,这些实在是太吸引雀斑了。活泼精灵的雀斑决定与百变外婆强强联手,当一回红娘,促成爸爸和阿拉蕾的美妙姻缘。雀斑是一条纽带,把帅爸爸和神奇的阿拉蕾公主牵到了一起,为我们上演了一套幸福快乐的生活闹剧。
读了我的雀斑会跳舞,我从心底里蓦地涌出这样一个想法:如果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雀斑那该多好啊!不过,瞬间转念一想,我本来就很幸福啊,何必羡慕人家呢?不信大家跟我来看看:我和雀斑的擂台赛。
擂台一:大耳朵爸爸 VS 大肚子爸爸
雀斑遗传了爸爸的一大特点大耳朵,大耳朵爸爸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拥有六年以上收集时间的爱好,众多的知心好友,个儿又有一米八,真是绝对符合阿拉蕾公主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可是,有点遗憾的是,他啊,还不够我爸爸优秀。我爸爸,虽然个子只有一米七多,但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却是那么的高大。打我有记忆以来,爸爸的肚子就是他给我的第一大印象。那时候,在幼儿园门口,只要一见到爸爸,我总会第一时间跑去抱住爸爸,抱住他的大肚子,而爸爸呢,就会高高的把我抱起来,放在他宽实的肩膀上,咱们就哼着快乐的歌儿回温馨的小窝去了。记得小时候,我曾经抱着爸爸的大肚子,敲啊敲,然后仰起头,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问道:爸爸,你这么大的肚子里究竟装着什么东西啊?爸爸就会和蔼地笑笑,说:这里面啊,装有好多的墨水啦,还有一个写满你最喜欢吃的食物的食谱!然后对我调皮地眨了眨眼睛,作出好好吃的表情,我口水都72ca直流三千尺了!我就会要求爸爸露两手。呵呵,我家里的大厨师不是妈妈,而是爸爸。每逢有什么重大节日,爸爸就会有用武之地了。而我呢,当然就可以大饱眼福、口福啦!
爸爸还是一位老师,古诗文都是他的强项,无论我遇到什么问题,爸爸总能很好地帮我解决,唐诗宋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好崇拜他哦!我立志,我长大后要成为一个比爸爸还要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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