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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脚印读后感

《血脚印》读后感。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中外经典名著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我们阅读完一部文学作品时,心中就会产生很多的想法。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血脚印》读后感”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恐怖来自于内心,此系列书,将极大地挑战你的想象力与心理承受力。震撼!激动!期待!欲罢不能!灵异鬼怪穿插缠的爱情,而爱情在恐怖气氛的渲染下,竟是如此柔软与令人心颤。深夜里,在战栗中体验情感的真实与残酷。鬼魅的梦魇,无望的偷窥,离奇的死亡,城市苍老的身体中流淌着一股暗黑的血液。每场相遇都是一场劫难,每段爱恋都等待涅槃重生。 胆小的人,可不要在夜晚拿起《血脚印》,你会因鬼魅的梦魇而无法入眼即使是白天,身边也要有人做伴才行。恐怖小说最大的特点在于第一眼吸引你,让你欲罢不能,《血脚印》就轻易做到了。其实,每个恐怖故事都逃不出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险恶的人心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我轻轻抚摸他缠满纱布的头和手臂,心如刀割,生怕自己稍一失控,就会放声痛哭。多可怕!我险些永远失去我的张结,若是他真的离开我,我又如何能好好活下去?青果劫他一次次进入我的身体,快感降临的时刻我在心中狠狠地说,何安我恨你!我用世上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我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一切灾难。命里的注定,任我们有多大的能量也抗衡不过。
菠幕骤降,洛巧儿回到四号楼时天已经黑透了,她在出版社改了一涎的稿子,早已经忘记了那些有关走廊的忠告,当她的最后一只脚踏上楼梯时,她的眼前前一片漆黑她逡巡着在黑暗中摸索,脚下就是四号楼的走廊,她忽然想起了邻居的话:天黑以后最好不要经过这个走廊。(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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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善良_《金色的脚印》读后感600字


学会善良——《金色的脚印》读后感600字

星期天,我看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金色的脚印》。文章讲的是正太郎帮助狐狸的爸爸妈妈救小狐狸的事。

其中,老狐狸聪明的事令我大开眼界:老狐狸去救小狐狸的时候,狐狸爸爸先叼来一只鸡把狗引开,让狐狸妈妈去给孩子喂奶并救小狐狸,发现咬不断拴小狐狸的铁链后就先走了。两只老狐狸又一次去救小狐狸时,它们在拴小狐狸的下面偷偷地挖洞做了窝,每天趁狗不在家的时候就去咬拴铁链的木桩。你说,狐狸们聪明不聪明?

狐狸们聪明的事很多,但它们更让我欣赏的是懂得知恩图报。

当正太郎知道了小狐狸被安田先生带到了他的牧场这个消息后,他飞快地跑向山那边安田先生的牧场,他要把小狐狸要回来,要让狐狸一家团聚。可不幸的是,路途中,正太郎踩到积雪滑下了悬崖,当正太郎醒来时,却发现是狐狸的爸爸妈妈救了他。看到这,我不禁想到了社会上有些人,他们还不如动物呢。他们不仅不知道感恩,还想方设法陷害救他的人。

比如:前些天,我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有个老人在路边摔倒了,正好路过的一个小伙子看到了,他二话不说,赶紧把老人扶了起来。老人起来后,他不但没有感谢小伙子,还非说是小伙子把他撞倒的,非要小伙子给她看病赔他钱不行。幸好有其他人作证,小伙子才逃过一劫。

看看这位老人,再看看狐狸的爸爸妈妈,我们人类怎么还没有动物知道感恩呢?

从正太郎和老狐狸的身上,我学到了:知恩图报、做事要动脑筋、报答父母、做一个善良的人,等等。我喜欢这本书。

作者:河南省浚县第一实验小学 周倩

阐释苦难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阐释苦难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苦难,像沟壑那样深陷而沉默!

许三观,以卖血娶妻生子养家,一共卖了11次血,度过人生中的一次次坎坷。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余华以白描式的文笔,朴实的语言,勾勒了许三观多难多灾的一生,以及其他活在中国最穷困最动乱年代里最困顿的人群,包括村里的阿方,根龙,小镇上的许玉兰,许玉兰的爹,一乐,二乐,三乐,何小勇,何小勇的老婆,方铁匠,李血头,来喜,来顺。纵观中国上下几千年历史,对于底层民众而言,活着就是苦难,从而也衍生出底层老百姓面对无法掌控的种种磨难的抑或乐观抑或阿Q的精神。

其实,这本书里的苦难还是伴着温情的,文中没有把许三观逼到绝路上的那种人间的恶贯满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你死我活,反而有着许玉兰在文革中被定为破鞋之后,许三观天天送午饭给老婆的亲情,有着许三观被老婆戴了绿帽后仍视一乐为己出的舔犊之情,有着陌生人对许三观在卖血路上的关切之情。这让在苦难中挣扎的人们有了活下去的一丝暖意。就这这一丝暖意,人们没有抗争,逆来顺受着世世代代的困苦。从没去细想,人活着,为什么那么难?为什么世世代代那么难?

只要身上还可交换的,许三观们就去出售它们,以对抗生活对他们的掠夺和碾压。根龙卖血死掉了,阿方卖血把身体败掉了,许三观差点死在的卖血路上。这种直接拿血拿命来交换活着的日子,不知对一个人生命坚韧的赞美?还是生命无常的习惯?其意义又何在?只是为了活着吗?

感觉,无论更迭多少代,许三观们的活着,是万古长夜,尘埃一般,只有苦难永在。许知远在评价余华后期的作品《兄弟》和《十个词里的中国》认为,余华的作品里从未试图做出过追问,“倘若眼前问题重重,到处是欺骗与躁动,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与社会?”

也许,余华只想把中国老百姓苦难的细节,如许三观脸上皱纹的纵横沟壑,平静从容地呈现在日光下,让读者在沟壑中,触摸到人们苦难的锥心,痛感到苦难的亘古和沉默,就像皱纹的沟壑那样深陷,那样沉默,那样习以为常,那样低眉顺眼。作者:国经88路虹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范文欣赏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由余华著作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该书主要讲述了许三观依靠卖血度过人生中的很多困难的故事,在他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居然精神崩溃了。很多网友对这本书都给出了不错的评价,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晚上加上今天的中午和下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主要是许三观这卖血的一生。从他二十多岁碰见阿方和根龙后,就和他俩一起去卖血。第一次卖血挣了35元。那时候的35元就可以娶媳妇,办置家用。可以说是非常大的一笔钱。取了媳妇后,生下了三个儿子。分别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在一乐9岁后,越长越大的一乐长相上越来越像何小勇。在一乐把张铁匠家的儿子打伤祝愿需要掏医药费的时候,一乐的爹的问题就出现了。许三观认定一乐的爹不是他而是何小勇,就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何小勇不给。这场纷争最后以许三观去卖血还了钱为止。

第二次是许三观气不过被别人说做了乌龟冤大头,和丝场的林芬芳睡了一次。这次他本以为不会有人发现。却不知,自己的善心让自己漏出马脚。出于羞愧自责,他用卖血的钱给林芬芳买了很多肉,豆子和茶。亏心事做多了,让林芬芳的男人发现了。才有了第二次的后果。随后,生活背景中,大跃进,人民公社接连而来,为了让饿()了很久的儿子们吃上面条,许三观卖了血。故事的发展,围绕生活继续。儿子们长大了,为了让下乡的二乐早回来,他去卖血。最后的卖血是因为一乐病了,去了上海治疗,不得已,许三观连着从家里出发,卖血卖到了上海去看儿子。文章的最后,是许三观老了。头一回想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想吃的猪肝和黄酒,想去卖血。却被新的血头嘲笑和辱骂。自己的媳妇心疼自己,许玉兰给受打击的许三观买了他想吃的猪肝和黄酒。一家人在对新的血头评价中,文章进入了尾声。

看完这部书,觉得,当时的文革给当时的人的伤害,深到彻骨。许玉兰没有什么问题,就因为人数不够批斗,就把她带走充数,给她挂上了妓女的牌子,让所有人去批斗。这之中,就可以看出,许三观虽然没有多大的文化,但他善良,他用自己的道理给孩子们维护了自己母亲的形象,也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撑起这个家。他做到了一个男人的责任。饥荒,大跃进,儿子生病,他们一家都挺过来了。许三观的故事让人了解了那个时代的情况,让人心疼。小说看似平凡,看似普通,却讲述着一个不平凡的家庭。

读书看社会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此时此刻,整本作品已经读完。心里的感受呢可谓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作者的写作文风依旧如故。文字很朴素,但当我读起的时候却总有一种久违的沉重感。不得不说我深深地被作者的这种文字魅力所折服了。

整部作品里,许三观共成功地卖了十二次血,后面六次卖血,都是是为了给一乐看病。不妨当作一次而论。最后一次,卖血失败,姑且不论。根据每次卖血的目的性不同,我们可以看成是卖血七次。

第一次,只因为同村人对许三观说:身体健康的男人都去卖血了,卖一次血三十五块,抵得上你干地里活半年。身体败掉的人才不去卖血。就这样,为了证明自己身体没有败掉,许三观踏上了第一次卖血的路途。

第二次卖血,是一乐为了替弟弟出头而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给方铁匠的医药费,而进行了第二次卖血。

第三次,则是因为睡了摔断腿住院的林芬芳,为了给她买补品进行了第三次卖血。这一次的卖血的经历,颇具戏剧化了。

第四次卖血的原因让人深刻。大跃进的时候,在吃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粉和的稀粥以后,为了让一家五口吃上好吃的,进行了第四次卖血。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卖血后,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而只给一乐五毛钱买烤红薯吃。理由很简单,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卖血的钱说什么也不能用到外人身上。一乐在吃完红薯依旧饿肚子的情况下,难免会失落哀伤。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不认他,于是在大街上,到处说谁请他吃面条,他就认谁爹。可以看出当时一乐的心理有多无助多伤心。在到处找不到一乐的时候,许三观终于着急了,在邻居墙角找到了他,然后背起一乐走向胜利饭店。看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活着》里福贵背女儿凤霞去收养她的人家时的情景,文字里透露出的都是一种无声的父爱关怀。同时,我也想起了读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朱自清的《背影》,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大乐二乐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许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大乐他们,只为了让他们能够讨好生产队长,以后可以早点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卖血,则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家里,家里只剩两块钱没钱招待好队长。为了二乐,讨好生产队长。进行了第六次卖血,来好生招待生产队长。

自从一乐回乡以后不到一个月,便病倒了,检查出肝炎,须转到上海大医院治疗。于是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这次李血头说什么也不肯收。建议去其他医院卖血。许三观于是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经过六个医院卖了六次。所幸,一乐无碍。许三观喜极而泣。从这点可以看出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绝对不亚于他对两个亲生儿子。这便是第七次卖血事件。

一乐事件过后,一家五口日子便越过越好,一乐二乐三乐各自成家。许三观六十多岁的时候,想起以往卖血的时候,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便朝医院走去,打算再卖一次血。但是这次不一样,以往是卖了血才去吃炒猪肝喝黄酒。这一次刚好相反,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了。可是他实在太老了,老到医院都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哭了,不要他的血了,以后他家再有灾祸该怎么办啊?作者:啃书团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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