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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读后感50字

《国士无双》读书笔记与感悟450字。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中外经典名著就很有必要。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有怎样的格式吗?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国士无双》读书笔记与感悟45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士无双》读书笔记与感悟450字

这本书主要是上下班在地铁上看的,起初只是在微信读书上免费分享领取的,下班回家时在地铁上翻了两页,快到家时竟还觉得意犹未尽,于是这本书消遣了我12天的上下班时间。

国士是指一国中最勇敢﹑有力量的人。勇力冠于全国的人。

国士无双,亦可以理解为天下大乱,那个近代中华的大时代。此国士并非对是主角的释义,而可以理解为一个时代背景,一个时代的定义,那个充满传奇,犹如一幅波澜壮阔的山水画一样,反应了那个时代的恢弘,也反应了时代的现实,客观刻画了在那个时代一个个可歌可泣的传奇人物。

作者通过一个虚构的历史人物的一生完美地把中国近代史从1916年段祺瑞执政到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所有大事件巧妙的串在一起,而且比较公正的还原一个与教科书“不一样”的历史,其中没有歌功颂德,没有粉饰遮掩,我们跟随着主人公,近距离的看着那些历史人物在所处环境中的选择。

通过主人公的视角看到北洋群雄蜂拥而起,有吴佩孚,孙传芳,张作霖这样的军阀;有梁思成,林徽因,刘师培这样的学者,还有杜月笙这样的上海大亨,有光复会兴中会,各种各样的会党的利益角逐,作者用自己深厚的文学功底与历史知识带领我们经历那段动荡的历史。作者:孔庆勋

《国士无双》书籍封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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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一起交流!

《芳华》对我来说有点特别。

首先,我勇于承认,我是看完电影才去看的原著,因此第一印象便是立体的、声光电的。于是,再去看小说时,脑海里便不时浮现出各种人物的造型和身姿,当然这对阅读体验本身来说,固然少了些想象的趣味性,但也因此更加鲜活和丰满了。

最有意思的是,看完电影的第三天,正好被安排去海口出差,还抽空去了芳华小院的拍摄基地。站在篮球场上,看着澄绿的游泳池,以及粉刷着标语、土黄色墙壁的宿舍楼,晒着的洁白衬衫在绳上飘动,有种现实与虚幻折叠的眩晕感,以及仿佛回到过去、身临其境的恍惚情绪。

电影、文本和实地游览的三重体验叠加,无疑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回到小说上来吧,小说的英文名是YouTouchedMe,而并非电影大屏幕上的Youth.豆瓣上有句短评说得特别好,“无论是张艺谋,还是冯小刚,都从严歌苓的文本中拿走了自己想要的,而将反思一带而过”。

因此电影拍出的是冯小刚的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是红色岁月里的青春年华,是怀旧、恋恋不舍。如果没有原著文本珠玉在前,我甚至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只因它的调性是美好的,带上滤镜来看,年轻的女兵们仿佛身处理想主义的大观园,曼妙身姿、一颦一笑,即使口舌之争、小心眼也让人恨不太起来,但仔细想来,男女主角的人生悲剧应该归因于何,是以林丁丁的那一声尖叫作为转折点吗,不知道、不清楚、没有交代。朋友圈里刷屏的内容也是鸡汤文,“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给了他们一个相互依偎的晚年,知足常乐,happyending,听一曲绒花鞠一把泪,那是青春放光华。

小说则不同,当然也有美和梦,比如笔下的宿舍叫红楼,“红楼的二层三层带长廊,长廊上面张着长长的廊檐。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的梦都美,也都大胆。”这么一两句,我看冯导能发挥两小时,也是不容易。

但,小说《芳华》的主题是英雄。

第一章便写起了英雄,主角就是刘峰,诨名“雷又锋”(电影里管他叫活雷锋),外号怎么来的?长号手高强看着刘峰给身有残疾的17岁男孩每天担水,叹道,“怎么就累不死他?Li—u—Feng——我×,整个一雷又锋”。故事里,雷锋背着年迈的大娘是军民鱼水情,是英雄事迹;而《芳华》里,刘峰救的大娘是偷刨公社红苕的落后老百姓,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话。

全篇基调在第一章便已奠定,英雄在这里没有赞歌,英雄在等待一种解构。

而那个年代的英雄是什么?——高、大、全!

主人公必须形象高大、胸怀宽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缺点的形象,总之是一个完人。还记得以前背过的课文吗,“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才是英雄。

在小说里,用叙述者萧穗子的口吻来讲: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这也许就是被冯导拿走青春故事的外壳之后,文本里剩下的反思——英雄该不该有人性的一面?抑或换句话说,英雄该不该有欲望?尤其是,不那么高尚、肉欲层面的欲望?

就像林丁丁被触碰后吓得逃走这一隐藏的含义,“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她内心不能接受的是,干事和参谋爱得,刘峰就是爱不得,“他怎么敢爱我!”

允许我摘录一大段小说里的原文,来解释林丁丁在1977年的纠结。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在那个年代,雷锋也曾发生过被误传谈恋爱的事情。乔安山叙述道,“指导员得知后特别紧张:先进典型出这种事还了得?赶紧让通讯员去叫雷锋。……没想到这次与以往不同,雷锋回来脸上挂着不高兴的表情。……班长就跟我如实道来,后来也记在了日记中,表示绝无此事,现在只想把工作做好。”

这还了得?绝无此事。雷又锋,你呢?

当英雄有了人性的弱点,便自此走下了英雄的神坛。刘峰被组织批斗,被党内严重警告,被下放去伐木,然后上前线,失去了触摸过林丁丁的那条手臂。哦,对,本来不只是手臂,刘峰是想牺牲掉生命,用生命来换取林丁丁在独唱时对他的祭奠,他想重新当上英雄,但并没有成功。在他后半段的生命里,他还有过许多终未能如愿的尝试(那段救风尘如果能成,也可被称为传奇了),但最终以平凡而告终。

这是《芳华》里的第一条主线,用男主的故事串联起来,也是我们能记住的最重要的一次触碰,成为他生命的转折点,让他从英雄到不是英雄。

那第二条主线,自然就是女主何小曼了(电影里改了个名,叫做何小萍)。也许我们想不到,这是另一个英雄的故事,而且恰好相反的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是——从不是英雄到英雄。

家庭关爱的缺失、集体对她的排挤和嘲笑,她乱糟糟的头发、她爱出汗,她还在衬衫里缝上搓澡海绵以向往丰满美好的胸部,故事的前半段没人想到她会是主角,她应该是等待英雄来拯救的弱者,不是灰姑娘和睡美人,还得是偷刨公社红薯的落后老大娘那种。

在这条主线里,我们突然想到,整个故事中还有另外一次重要的触碰,这次触碰并非明线,而是默默地改变了女主的一生,那便是排练事件。

小曼因为爱出汗,男兵都不愿意跟她排练,是刘峰主动走出来,托举着她的腰,让她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唯一善意。但这个除了母亲以外唯一愿意触碰她的人,最终却离开了,抛开了一切荣誉的枷锁(刘峰把那些印了好字的奖状请小曼处理)。而刘峰的离开,让小曼开始“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一种厌倦,渐渐地,厌倦化为悲哀”,所以拒绝了独舞的机会——独舞的自豪感也许不亚于成为一个英雄——从而也被迫离开,去到了野战医院。

然而命运有时真会捉弄人,刘峰想当英雄而不得,小曼却因为救了一个伤兵,被树立为典型,她成了英雄,报告会、少先队员献花、各种荣誉接踵而来,她每天惶恐,不再是自己,英模事迹里写的真是她吗?她产生了极度的怀疑,终于在《再见吧妈妈》的歌声里爆发,她高喊“停!别唱了”,诚恳着低语“我不是战斗英雄,我离英雄差得太远了”,她蓬着黑色蒲公英一样的头发、把发言稿撕成雪片,全身装扮上徽章、光荣花和彩带,然后她找到了内心的平静,露出了“无忧无虑的,亲和善意的天使微笑”。

被阉割的、被塑造出来的英雄事迹,反而让英雄本身产生了深刻的自我怀疑,小曼突然获得了“超我”的完美人格,因此她掺兑着本能的自我,叫嚣着、反抗着,以极端的方式达成了冲突的目的,官方称之——小曼得了精神分裂。

严歌苓用佛洛依德来解释了刘峰的故事,那我们现在再试着用尼采的理论来诠释一下小曼吧。

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提出“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二元对立的美学思想。日神与酒神,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两种形象,分别代表着理性精神和情感力量。日神精神追求理性和秩序,仿佛一个和谐完美的世界,酒神精神却是一种“把生命的全部丰富的对立物都包容在自身之中”的“解放了的精神”,更接近真实本质,也更具有力量。

小曼的战地天使报告会,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在日神精神下塑造和编写的故事,完美无缺,值得歌颂和反复宣讲。然而酒神精神却主导着小曼的内心,或是严歌苓的内心——为什么严歌苓反复的写小曼不卫生的个人习惯、藏起来的馒头、偷来的红毛衣、渴求母爱和触碰——这也正是当下众多创作者追求的,去塑造更为丰富、完整的人性,虽有缺陷,但更像你我身边的人。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相互对立又相互制约,而当强行将酒神精神驱逐出去之后,小曼便发觉自己与充满秩序感的日神精神无法匹配,“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神的战役,输的是小曼。

这两个关于英雄的故事,让我们扼腕叹息。也许读到这里,我们又突然能理解冯导了,为什么电影迟迟过不了审,为什么把小说《芳华》拍成了70年代的《小时代》?

这样,我们不谈英雄,还是来谈爱情吧,永恒的主题,不会存在禁忌。

由于两人过于坎坷的命运,我们忽视了他们俩在两次触碰中,分别产生的爱情。刘峰对林丁丁,至始至终不曾因为触碰事件而有所改变,当穗子掏出林丁丁变胖变秃的照片时,刘峰没有取出老花镜,只是微笑。也许在他心中,仍希望丁丁是那个娇嗲的上海姑娘,在战场上,在和平年代,他都守着初心,像那句诗所说的:

我还是很喜欢你,

像风走了八千里,

不问归期。

而小曼对于刘峰,更是感恩他的挺身而出。

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一定是凄美的,暗示她几十年对他难以启齿的表白: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两颗心,两段情,能互相依偎和理解,但彼此无关。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这是《芳华》的结尾,回忆里带着一丝苍凉,有轻柔的水汽,却不是霾,我很喜欢。作者:夜夜心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300字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300字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生命有了新的理解。就像文中所说的,“一个人出生了,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是啊,一个人出生就等于上帝赐予了你一条生命,至于你该怎么活,怎样好好的利用这条生命给你带来的福利,那就要靠你来决定。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难免会有很多挫折,你应该勇敢的去面对,而不是让它成为你逃避生活的理由。有哪个人的人生道路上会一帆风顺呢?

我们要在一次次磨练中提高对生活的向往,绽放出每个人不同的,独特的美。而不是悲痛草率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来结束这一切。因为你会知道,只要活着,什么都会有希望,什么都会好起来的。

《我与地坛》书籍封面图片

作者:王沛涵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400字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400字

母亲,“我”的母亲是个多么伟大的人啊。她慈爱无私、细心、坚忍。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把他对母亲的爱,怀念;以及母亲对他的爱,写得淋漓尽致。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虽然“我”的双腿瘫痪了,但母亲并没有放弃“我”,而是更加关注关心“我”。面对“我”刚开始接受不了瘫痪的残酷现实,使得悲痛绝望的心情。仍然坚信,有一天“我”会抛开这些烦恼,再次对生活充满向往,让生活的小帆再次扬起来。这让我联想到了,作者写得另一篇文章《秋天的思念》,文中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并没有告诉儿子,而是不断鼓励他去看菊花,让他抛开这些烦恼,来学习菊花傲霜斗寒的精神。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最后一句话,提到的仍然是“我”和妹妹。

愿这位伟大的母亲在天堂幸福,为她现在的儿子骄傲。

作者:王沛涵

《我与地坛》书籍封面图片

《枢纽》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1500字


《枢纽》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1500字

1|诸葛亮的士族绞杀行动

天下三分,终归于晋,这背后其实是士族与寒族的漫长较量,而最终,士族大获全胜。刘备入蜀,一边需要任用李严为代表的蜀中旧贵族从而稳定人心,一边要任用诸葛亮为代表的自家兄弟从而制衡蜀中贵族,李严和诸葛亮之间的主客矛盾,直接导致了诸葛亮借用司马懿之手干掉了原属李严阵营的孟达,造就了“孟达反叛”这一历史奇案。曹操的魏国,士族与寒门之间的斗争更加激烈,世家大族虽然自东汉以来,就垄断官僚系统和宣传舆论,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发展出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但是乱世之中,光有知识,能以德服人是不够的,还需要真正能够做实事的人,于是很多有才能有抱负的寒族人士脱颖而出,这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曹操本人,曹操,知人善任,唯才是举,部下不仅囊括了荀彧为代表的颍川贵族,李典为代表的地方豪强,还包括郭嘉、程昱、满宠等寒门子弟,他的用人观即帮助他战胜了四世三公的袁绍,也威胁到了树大根深的士族。所以,他杀杨修、逼荀彧、诛孔融,但是,最终也没能逆转潮流,曹丕为了称帝,采用“九品中正制”向士族让步,寒族终究还是没落。历史很有意思,曹丕背叛了曹操,向士族妥协,反而是诸葛亮在政治上继承了曹操的传统。

2|彩蛋:司马懿时代的冤冤相报

司马家族、曹氏家族、桓氏家族和诸葛家族之间上百年的恩怨,让人不禁感叹,人世无常,命运轮回,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曹丕称帝后,没过几年就病故了,军政大权交到了曹氏宗亲、司马懿、陈群等托孤重臣的手中,新皇帝曹睿英明神武,却也年纪轻轻,英年早逝,长寿的司马懿,熬死了所有的能压制他的对手。曹氏家族最后与司马懿对决的是远不如父辈的曹爽,曹爽愚蠢得把所有人都推向了司马懿的阵营,于是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结果了曹爽等人,从此司马家大权独揽,最终篡位称帝。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曹爽的谋臣桓范一族虽然被诛,但是却有一人逃脱法网,桓氏家族后来又东山再起,在八王之乱后,终结了司马家族的天下。最有意思的是,诸葛家族,他们在魏蜀吴三国都埋下火种,诸葛亮在蜀汉,诸葛瑾在东吴,诸葛诞在曹魏,却最终助力司马氏问鼎天下。诸葛亮北伐成就了司马懿的军功,诸葛瑾的儿子诸葛恪攻打曹魏,成就了司马师的军功,诸葛诞反叛曹魏,诸葛瞻和诸葛尚死守蜀汉成就了司马昭的军功。这真的应了那句话,敌人不是来灭你的,而是来成就你的。

3|司马家族事业的断崖式下跌

司马氏上台的不正当性最终导致了八王之乱,使司马家族的事业出现断崖式下跌,加之气候的变化,胡人的入侵,社会经济的凋零,士族的堕落,终于天下大乱。衰落的司马氏与士族一同南迁,建立了君权与豪族并立的东晋。穷途陌路的东晋王朝,没有撑过多长时间,就被低层士族推翻,历史又进入皇权走马灯般变换的南朝,南朝的君权正统性不断受到挑战,读书笔记于是,统治者开始扶持佛教对抗儒教。当然,历史不会只呈现悲观的一面,蛮族入侵,导致中原人口大量南迁,加速了江南地区的开发,促进了中华文明的传播,鲜血不会白流,历史总在牺牲和反思中,缓慢进步。

4|五胡乱华的血泪和梦想

记忆中的五胡乱华是汉族人的历史浩劫,看完这一章,才发现,其实历史潮流中的人们根本就没有必要用种族姓氏来区分,每个种族都有苦难中追求幸福生活的原始欲望,也都有着繁华中自甘堕落的丑陋本质。汉族豪族之间的血腥内斗和颓废虚伪,引来外族入侵,入侵的外族为了能够建立稳定的统治,不停得尝试着各种政治建制,无数次的成功失败的努力融合中,域外民族带来的鲜活和勇气,让本土的汉族终于摆脱颓废之风,找到新的努力方向。这确实是一个浸透着血泪和苦难的时代,这当然也是一个充满光荣与梦想的时代。

5|鲜卑人如何为隋唐打下基础

隋唐的开国皇帝,杨坚和李渊,都是北周的臣子,而北周又是鲜卑人创建的北魏分化来的。如此,鲜卑人为隋唐打下基础这个说法就毫无问题了。唐朝推翻隋朝,不过是南北朝纷争的延续和终结。而隋唐帝国的统治者原本就是姻亲关系。历史真是太有意思了。魏孝文帝迁都导致北魏灭亡的故事,说明权利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一劳永逸,各方势力的彼此均衡是最好状态,任何一方打破这种均衡,都会引进新的危机,甚至招致灭亡。作者: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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