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