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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

《孔乙己》读书笔记(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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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有所提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让我们感叹作者精彩绝伦的布局。简单的介绍你所看的书或是课文是什么内容,看后写总体感受。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1)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2)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3)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杯具的必然性。

经过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述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经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4)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5)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6)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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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推荐】《孔乙己》的读书笔记汇总(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孔乙己》的读书笔记【篇一】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孔乙己》的读书笔记【篇二】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的读书笔记【篇三】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的读书笔记【篇四】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孔乙己》的读书笔记【篇五】

鲁迅的笔下,活跃着一个迂腐寒酸的文人——孔乙己。人们笑了他几十年,也感慨了他几十年。

人们有时不免仰天长叹:“科举制度究竟残害了多少人?有多少孔乙己似的悲剧?”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谁都想:挨过十年寒窗,有朝一日能够扬眉吐气,光宗耀祖。科举制给人们带来了升官的希望,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的挣扎。曾记否,古时的范进,从年轻考到白发,屡考不中,屡败屡战,偶然成名后喜极而疯,又是多么不正常而又正常的事。继而,又出现了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之人---孔乙己。”他在心底种满了功名的野草,经周边的风雨吹打,愈加疯长了。对于他的爱慕虚荣,迂腐可笑,世人总是鄙视奚落,哪有人体谅他内心的悲苦。虽然封建社会这样的多余人不只他一个,但在孔乙己身上都可观出他们的影子。孔乙己是他们的浓缩,孔乙己的悲剧是对科举无声的抗议。

偏偏,孔乙己不知自己的处境、地位,奢求那些可望不可及的地位,常想着能够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将死尚不觉悟。目光高高在上的他不愿沦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也不可能成为丁举人这样的幸运儿,只有当一个怪异的科举弃儿。他没有想到,自己所热衷的科举在蚕食着他的思想,蚕食着他的躯体。

大概,他算是一个科举狂吧。不愿放下架子,不愿脱下那唯一的长衫,不愿失去“自己是读书人”的信念。

《孔乙己》的读书笔记【篇六】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精选


今天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了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阅读作品之后,能深刻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不足。那么这时我们更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我们对作品主题的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1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评语:作者构思十分巧妙,以细腻的笔触让人再次感受到那个不平等的年代,领会到知识分子的悲哀。作者结尾处既有感而发,又警策自己。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2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3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4

《孔乙己》是由中国最具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5

鲁迅的笔下,活跃着一个迂腐寒酸的文人——孔乙己。人们笑了他几十年,也感慨了他几十年。

人们有时不免仰天长叹:“科举制度究竟残害了多少人?有多少孔乙己似的悲剧?”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谁都想:挨过十年寒窗,有朝一日能够扬眉吐气,光宗耀祖。科举制给人们带来了升官的希望,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的挣扎。曾记否,古时的范进,从年轻考到白发,屡考不中,屡败屡战,偶然成名后喜极而疯,又是多么不正常而又正常的事。继而,又出现了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之人---孔乙己。”他在心底种满了功名的野草,经周边的风雨吹打,愈加疯长了。对于他的爱慕虚荣,迂腐可笑,世人总是鄙视奚落,哪有人体谅他内心的悲苦。虽然封建社会这样的多余人不只他一个,但在孔乙己身上都可观出他们的影子。孔乙己是他们的浓缩,孔乙己的悲剧是对科举无声的抗议。

偏偏,孔乙己不知自己的处境、地位,奢求那些可望不可及的地位,常想着能够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将死尚不觉悟。目光高高在上的他不愿沦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也不可能成为丁举人这样的幸运儿,只有当一个怪异的科举弃儿。他没有想到,自己所热衷的科举在蚕食着他的思想,蚕食着他的躯体。

大概,他算是一个科举狂吧。不愿放下架子,不愿脱下那唯一的长衫,不愿失去“自己是读书人”的信念。

孔乙己读书笔记


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二十多年前当自己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就已经拜读了。当时只是觉得可笑。老师说,文章是批判科举制度的,似懂非懂。今天,重读此文,却别有一番滋味。

孔乙己可怜。读过书却没有进学,连谋生的技能都没有掌握一点。好歹字写得不错,就替人抄书:可是生性好吃懒做,于是,好不容易弄到的差事也丢了。就这样,可怜兮兮,凄凄惨惨,苟活于世。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读过书的人,心大都特别敏感。然而,孔乙己却当别论。因为他常常受人嘲笑,遭人侮辱,他的心早已麻木了。不过,孔乙己却始终牢牢地坚守着一个名份——读书人。在读书成为剥削阶级特权的时代,读过书,的确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在他的身边,有那么多目不识丁的短衣帮,而这一点,难道还不是一件足以令人倍感自豪的事?在惨淡的社会生活中,一个人如能找到一点点值得荣耀的亮色,一件可以让自己在众人中间大大露脸的事,这,又是多么宝贵的“财富”?!于是,这可怜的名分,就成了他心灵的支柱。

孔乙己好累。为了炫耀自己这可怜的名份,为了重拾自己这可怜的尊严,为了在这充满鄙夷的冷冰冰的世界上找到一种可以存活的理由和勇气,他说着过时的话,穿着过时的衣裳,还不得不背负起没有进学的痛苦和侮辱,哪怕声名狼藉,哪怕劣迹斑斑,哪怕自欺欺人。

孔乙己,一个守护心灵支柱的可怜虫。

今天,读书早已失去了它历史的光环。可是,又有谁能够少了那根支撑心灵大厦的支柱呢?

今天的社会上,很多腰包鼓起来就腆着肚皮傲视他人的人是多起来了。其所恃者,钱也。许多小有成绩就固步自封只是一味地享受着过时荣光的人也是多起来了。其所恃者,功也。当然,众多的掌握了一技之长或数技之长的人,虽然低调得多,但“凭手艺吃饭,我怵谁?的傲气还是时时流露在言语声气里的。更别说,那些弄得一官半职,就时时炫示与人,傲视群小的在位者又何尝少了那份见人就想让人知道我是某某经理,我是某某局长的心理期待呢?要知道,中国可是官本位文化盛行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为官作老爷的思想可并没有因为我们步入二十一世纪而完全肃清。所以,一旦手握权柄,不怒而威。别说人家不看书,别说人家能力不强,人家的眼光和自信心不知壮大到了何种地步!而其所恃者,无非权也。

可是,在寂静的长夜,当卸下白日里那些裹在身上的虚浮的财富、权力、名分、功绩的时候,空虚的心灵有何尝不让我们痛苦地战栗?多少人因心灵空虚而醉生梦死?多少人为追寻刺激而恣意地挥霍金钱?多少人在无聊的游戏中奢侈地抛洒着生命?多少人渴望在推杯换盏中寻得真正的友谊?

是的,几乎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那么一点点精神上的支柱。于是,名份、权利、才能、功绩,子女……世上的很多东西都可以做为灵魂的支柱。当然,每个人所依恃的都不应该是蔑视他人的工具和理由。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事沧海桑田,倘若把支柱树立在松动的沙堆上,所谓支柱就会因为时光的风尘腐蚀而面目全非。这也是许多人至中年或晚年的人们在某一天突然从梦中醒来,却发现无所事事、满目潇然,内心一下子恐慌不已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因此,每一个有思想的人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我们现有的支柱长出根发出芽来,就像一棵树,紧紧地吸附于大地,源源不断地从地心汲取力量。

这个办法其实不难发现,它便是人不应该仅仅地为自己或某一小团体活着,而是为了要让大多数人更好地活着。这样,我们心中的那棵树就因为能从地心源源不断地获取养份而变得日益强大。

孔乙己的精神支柱连同他的腿被丁举人的棍棒打折了;在经济大潮中,我们心灵中的支柱会不会因社会的风尘而湮没或者被腐蚀掉了呢?

也许,许多嘲笑孔乙己的人说他的自尊中包含了过多的虚荣,可是,谁的自尊里就没有一点虚荣?不要苛责于人,我们每个人要做的不是去嘲笑别人,尤其是那些带着明显瑕疵的可笑又可怜的人,我们最急迫的事情应该是想一想如何让自己心中的那棵心树生根发芽,不断强大!

掩卷沉思,可怜兮兮的孔乙己似乎又从书卷中向我走来。……


《孔乙己》读书笔记合集


读书可以帮助我们思考自己的人生,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容易浮想联翩。我们每个人在读过这本书后都会有所感受。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敬请您阅读本文!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1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2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3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4

一曲悲歌有笑声。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直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后来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5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6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 篇7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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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搜索和整理,我们为大家呈上背影读书笔记精选,通过品读作者的作品我产生了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1

每当我读《背影》时,总会被这一段朴素自然,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所打动,从作者笔端流淌出来的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和一份沉甸甸的爱,它将我拉回到了两年前。

还记得两年前冬天的那个下午,天空飘着细密的、牛毛似的小雨,本来爷爷去金坛体检,约好不能来接我。放学后,夹着冰冷细雨的寒风吹得我不停地打着寒颤,我蜷缩着身子,用羽绒服的帽子紧紧地裹住头正准备向公交车站跑去。这时远处跑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爷爷?!爷爷大口喘着粗气,腋下夹着雨伞,寒风吹着他花白稀疏的头发,鼓起他厚厚的羽绒服,冰冷的细雨淋着他冻得发紫的脸颊,臃肿的衣物让他看起来跑地很吃力。我欣喜的大喊:爷爷!爷爷用颤抖的双手从他的羽绒服里面拿出一个用手套包裹地密不透风的袋子,里面是一个包子,爷爷笑眯眯地递给我说:快吃吧。

因为没有戴手套,爷爷的双手冻地不停地发抖,但包子却因为得到了保温,像刚出笼一样热气腾腾的。我不禁眼睛一酸,背过身去,假装吃包子,偷偷擦去忍不住的泪水。爷爷告诉我,因为下雨,他担心我没带伞,所以他一体检完就马上赶回常州,因为打不到车,又急着来接我,就跑了过来。后来爷爷在我五年级时就回老家了,因为学习越来越紧张,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回老家去看他,似乎这份浓浓的情也慢慢地淡了。但每当我读到《背影》时,便会忆起那个冬天的下午,便会唤起我心灵中最脆弱的一隅。

虽然时空不同,虽然场景不一,虽然背景不然,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这一份相同的爱呢?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2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靑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3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4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潸然泪下。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笔下却含有伤感之情。父亲失业,祖母又离去,家底又亏空,只得外出谋生。

火车站上,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而爬上爬下,肥胖、年老的身影烙入我心里,不经泪下。

真正感动他的不是这次买橘子,而是其中包含的父子亲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笔下,父亲原本有些肥胖、臃肿的身姿是那样高大。给予我们不仅是要感动,而是会感恩。

孟郊母亲的“临行密密缝,竟恐迟迟归”的离别不舍。孟母的“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抒”的教子方针。韩母“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伤心不舍,一直到今天朱自清《背影》中父亲吃力为儿买橘的关心。从古至今,哪个孩子不享父母之爱,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越是平凡,越是有令人俯首的震撼力。

父母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爱,在我们眼里却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

忘记父母在自己外出前吩咐带上指南针时的不屑。在迷路后,焦急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忘记父母考前种种叮嘱,自己只是敷衍了事。在取得好成绩后,得意的炫耀着。

忘记天冷时,父母为自己添衣,自己执意不用。生病后匆忙为自己送水递药身影。

我们所要学习的感恩,并不是口头上的言语,更多是要付出的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5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没有言语、没有表情,仅有最朴实的动作,写出了一位父亲在儿子去外地读书临上车前,放下最要紧的事情亲自送儿子上车,多次叮嘱茶房照顾好孩子,有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橘子。在人们眼中留下了一个忙碌的身影,这个背影深深感动了儿子和我们。

那时候正是一家人最困难的时候:祖母的去世,父亲失去工作,他没有落泪,但当他看见父亲的背影时却留下了眼泪。唯有父亲那坚强有力的话在耳边响起:天无绝人之路。即使是天崩地裂父亲也能够用肩膀撑起一片天。

“他用手攀着上头,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当儿子看到父亲这样疲惫的身影时,才发现坚硬的外表下那颗温柔的心。

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这样一个属于自我的“背影”。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一个冬天放学异常晚,天又黑的很快,站在校门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姥爷,回到家又一个熟悉的身影闪动在厨房里——那是我的姥姥。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6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名著》读书笔记(精选6篇)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名著》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名著》读书笔记【篇1】

再说说黛玉,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

《名著》读书笔记【篇2】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经典,我最先被书名所吸引。《小王子》虽然是一部童话,但其中却蕴含着令人受益终生的真理。他告诉我们要时刻拥有一颗天真纯洁的童心,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世间是非。

书中小王子生活在一颗编号为B-612的小行星上,小王子是那里的唯一居民。小王子生活的中心就是那朵美丽动人的玫瑰花,然而,不久小王子便看透了玫瑰花—她虚荣、骄傲,疑心重还喜欢说谎。这令小王子十分失望,于是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在宇宙中长途旅行,途中他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点灯人、地理学家和狐狸,也见到了人世间种种的虚伪、愚蠢、妄自尊大,最后来到了地球上的撒哈拉大沙漠,小王子在此遇到了作为飞行员的作者,与作者成为了至交。书中,小王子是天真无邪、希望、爱和埋没在我们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虽然小王子在旅途中认识了不少人,但他从没有停止过对玫瑰的思念。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十分悲伤,他非常怀念与小王子共度的时光。为纪念小王子,作者写了这部童话小说。

《小王子》有别于一般的童话作品,作者用孩子般的眼睛观察与解读着成人世界的种种现象。流浪中,小王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迷失了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于人们心间。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以及还吃有一颗童心的大人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从它们身上我学会了要更多的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气馁,要勇敢而坚强的去面对。

《名著》读书笔记【篇3】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之后,它的故事情节还经常在我脑海浮现。

《鲁宾孙漂流记》讲述了出生于中资产阶级家庭的鲁宾孙不顾海上的风险及父亲的反对三次出海经商,在巴西建立了种植园。不安分的天性促使他将种植园托付给友人,从巴西再度搭上商船前往非洲。途中商船遭遇飓风,触礁沉没,船上人员悉数遇难,仅鲁宾孙一人幸存。他漂流到南美洲海上的一个荒岛,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气,利用破船上残留的一切物质及工具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工具,缝制衣服,并多次伐木做舟,试图回到大陆。一次,他从一群吃人的土著人手中解救了一个野人,并且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宾孙教他说英语,向他传播基-督教义,使“星期五”成为他忠实的仆人及朋友。后来他们帮助一个被叛变的水手抛弃的船长,巧施计谋,夺回了船只。鲁宾孙终于结束了他为期28年的与世隔绝的生活,重返故土。

读过《鲁宾孙漂流记》我读到了鲁宾孙的永不满足、永不安生及永不相信命运,他是个永不言败的行动者,他能将自己的思维活动付诸于实际行动,这是作为年轻人的我们所缺少的,现今,许多年轻人只会空谈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而付出的行动少之又少。鲁宾孙的父亲常用知足常乐的哲学教育他,要他满足现状,不要出海,可是鲁宾孙的心中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左右着他,使他勇于开拓,决意抛开安逸的生活出海闯天下。鲁宾孙的开拓进取的精神是当代年轻人所没有的,是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的,

想到“知足常乐“我想到了自己,我经常以“知足常乐”来自我安慰,读过《鲁宾孙漂流记》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鲁宾孙的精神与意志也使我坚定了以己之长补己之短的决心。

鲁宾孙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没有怨天尤人,坐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利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花费很多精力与时间,但是他有耐心有毅力,从不放弃,鲁宾孙的无限勇气与坚韧不拔的实干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鲁宾孙的这种对于目标的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是值得称颂的。

鲁宾孙在外漂泊多年。历经磨难,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最终完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从鲁宾孙的人生经历中我体会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真正内涵,;鲁宾孙的人生是充满探险与挑战的人生,鲁宾孙的人生是勇于挑战的人生,从鲁宾孙的身上我看到了人类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看到了他勇于向自己的目标前进的战斗力。

生命的可贵在于坚持不懈地向自己的目标努力,也许在通向成功的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艰辛与困苦,象鲁宾孙一样,会有惊涛骇浪,甚至是飓风,更或许有失去生命的危险,遇到艰辛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度过这一段前方有成功的喜悦在等待勇于探索的人们!

《名著》读书笔记【篇4】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即使家财万贯,也舍不得花费一分钱;而现在的人纵使有一毛钱,他也会装着有家财万贯。不过别误会,我这里并不是夸葛朗台低调,而是说现在有些人的虚伪。巴尔扎克因《欧也妮葛朗台》而出名,如果我也塑造一位与葛朗台相反的人,那么我应该也会出名吧!

在许多人心目中,“葛朗台”就是吝啬鬼的代名词。通过与其兄弟——一位巴黎商业巨头的财产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他富可敌国,然而他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毫。其居住场所之简陋,饭食之节俭无疑会让每个人感到吃惊。我在阅读时总会问自己:他只得这么做吗?财产又带不到他们所谓的天堂里去。他有这么多的财产起码也要过一位中产阶级的生活吧。起码要用其中的一些钱为自己的家人提供一定的条件吧!虽然有钱不一定就会幸福。平时吝啬一些也就算了,自己的侄子遇难了,这时候就应该帮些忙吧,可他没有。我觉得他一生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他临死前竟然还想着钱——在神父为他念弥撒时,他竟然夺神父的金十字架。而他的吝啬给亲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夫人的死与他有莫大的干系,图尔的变心也是他提供了很大的条件。因为一个“钱”字,他过得何其辛苦。

然而欧也妮小姐是伟大的。起初,她善良纯洁:后来她在自己的生活中虽然很吝啬,但她把钱花在了公共建设以及穷人身上了。

葛朗台死了,他的女儿只在私人生活上继承了他的吝啬,然而欧也妮没有子女,受他影响大的人不存在。葛朗台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如今,与他相反的人的队伍却逐渐壮大了起来,我暂且叫这些人为“反葛朗台”。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她们渴望财富,地位与荣耀。有些人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但别人却不知道他的深度,这样的人也往往能成就大事。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她们不仅在财富上表现出来强烈的虚荣心,还刻意“提高”自己的地位。徒劳的增加自己的“闪光点”,最后只会落到被别人厌弃的地步。这样的人便是“反葛朗台”了。

“ 葛朗台”可怜,“反葛朗台”更可怜.......

《名著》读书笔记【篇5】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十分爱看,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携带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齐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拯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齐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我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不听话和冒险的,我期望大伙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一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漂亮,生活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大家为自我的童年,自我的生活,打下好的基础,让大家一齐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名著》读书笔记【篇6】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xx。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xx。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观音菩萨见孙悟空神通广大,推荐玉帝外甥,显圣二郎真君杨戬去拿孙悟空。二郎神与梅山六兄弟到花果山,与悟空赌斗变化,大战三百回合不分高下。李天王趁花果山后方空虚,放火烧山,孙悟空无心恋战,被二郎神与其兄弟围困,被太上老君偷袭,另外被哮天犬咬了一下,于是被擒拿。

悟空被擒,到斩妖台问斩。因先前偷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成金刚不坏之身,所以任何死刑均无效,最后被太上老君带到兜率宫冶炼,反而练成火眼金睛,于是蹬倒火炉,开始大闹天宫,打到灵霄宝殿,佑圣真君遣王灵官与三十六员雷将围困孙悟空,正在争斗时,如来佛祖出现,将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五行山,又说两界山)下五百年(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字)。

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所救,拜其为师,踏上西天取经之路。收服猪八戒,沙僧与白龙马,做为师弟,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两番被唐僧误会而赶走,不过最后仍然回来,终于大功告成,封为斗战圣佛。

鲁迅孔乙己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我最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这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童生”身上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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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孔乙己首次出现时的情形。第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是个没什么钱的人,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臭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们乍一看孔乙己的故事,可能会哈哈一笑,笑孔乙己那臭架子以及他那性格。但是,当我们仔细去品读这篇小说,会感到一种心酸。孔乙己这个当时的弱者,被封建文化和迂腐的科举制度所迫害,成了别人眼中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见到了他,谁都忍不住笑话他,开他的玩笑。孔乙己一面是悲惨的遭遇,一面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以乐写哀,更令人体会到封建文化那“吃人”的面目和孔乙己的悲哀。

孔乙己这个人,和范进有几分相像。他们都是穷苦读书人,除了所谓的“舞文弄墨”以外什么都不会,还放不下心中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只不过范进最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当了官罢了。从根上说,鲁迅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和吴敬梓是一样的。

“哎,你们听说了没,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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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真惨呢,哈哈!瞧,说曹操曹操就到。”

那些衣冠禽兽一摇一晃地走出酒店,跟着孔乙己,恶心恶气地吼:“嘿,老窝囊,爬过来!”

孔乙己双腿已废,用枯瘦无力的手支撑身体,缓缓爬行。他肮脏的辫子中隐约能看到虱子,指甲里藏满泥垢,黑乎乎的脸像被刀子削过,眼中透出迷惘的光。

他没有爬过去,只是继续匍匐,对周围的人们充耳不闻,充眼不见,装作一副憨样,苦笑时便露出两排黄牙……

近些天,孔乙己总被人们侮辱,轻者以偷窃致残废之事耻笑他,他也无力辩解,只是反复地摇头;重者大步流星地到他跟前,拿脚踹他,仿若他就是这尘世最卑微的那个人。

他见多了令人作呕的畜牲,过够了无人问津的生活。恍然觉悟时,终无法转头。

“呵,岂不悲矣?”他沙哑地嘶吼着,“悲兮,悲兮!”未待功成名就,肉体已残;未享荣华富贵,性命难保;未能威风一时,声名已毁。

他是无家可归的老废物,自己在渺无人烟的地方餐风饮露。他心中自然有对这世道的怨恨,但怨人不如怨己,他理应落得如此下场。老树在垂暮之年挣扎,渴望能在夕阳中安享余生。却逃不过自然界规律,求之不得,怀恨离世。正如孔乙己,只能做这个世道的牺牲品……

一天晌午过后,有人在茅屋后发现了孔乙己的尸体——眼睛空洞,嘴却张开,似在哀声呻吟,脸部的骨头凸现出来。身体处的皮肉已无,只有成百上千条蛆虫蠕动,苍蝇在尸体上落脚,止不住地轰鸣,恶臭味便逐渐散发……

那天,酒店里的伙计没有见过孔乙己,第二天,他也没见到孔乙己,第三天,他没有发现孔乙己的踪迹。

孔乙己不会再来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1000字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有关孔乙己读书笔记通用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的过程就是大量感触和思考涌现的过程,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有关孔乙己读书笔记通用”,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1)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2)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3)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4)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官老爷也不会怎么为难他。

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

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若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源大开、鸡犬升天。

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打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

读书人的“摇身一变”,在科举的时代是屡见不鲜。甚至在今天,这种现象仍远未绝灭。令人愤怒的“变异”意味着读书人很多书是白读了,这样的悲剧值得我们深思……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5)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6)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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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1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中国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

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

“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2

“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

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3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4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5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6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因此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一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能够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刻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能够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超多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一样,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个性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这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潜质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之后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潜质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此刻群众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述了超多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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