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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

有关孔乙己读书笔记如何写。

感谢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整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阅读作品后,我们都对作者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要怎么样去写作品的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1】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2】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凄凉。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3】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4】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5】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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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与黑读书笔记如何写


读后感大全小编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红与黑读书笔记。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在阅读了作品后,感到身临其境,如一幅画,优雅的笔触渲染着泼墨之洒脱。书写读后感是我们记录这种心得的一种好的方法。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

《红与黑》读书笔记

踩着女人上位的男人——于连

巴纳夫曾说:“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

在《红与黑》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充满激情而又冷静,可是依然掩盖不了他的虚伪和自卑。“他笨拙地做出微笑的样子,却更暴露出申请的虚假,他本来就一副无赖相,这下反而欲盖弥彰”,第一次会面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那份清高而显出的虚伪。特别是面对权势的时候,他的那满腔热情仿佛就是付诸于此,无奈于地位的低下,使他受到了一次次的打击!机智的他选择另外一条看似聪明的路,那就是踩着女人上位的,这样的方式使他的野心能得到暂时的满足,却怎么也逃脱不了那个黑暗社会的“淘汰”。

会面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他还是值得我们去称赞,至少那时的他是纯洁的,心跳动着还是年轻的颗心“于连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目光中流露出极端的轻蔑,于连对有钱人的极端仇恨也快爆发了。”殊不知,最后他为了变成那个曾经自己那么鄙视的有钱人而糟蹋了自己的那份真心。“他一点儿也不想强制自己再去演一场虚伪的戏”,可是他为什么在离开了德莱纳夫人之后又勉强自己去爱一个他并不爱的女人呢。先后的矛盾,显得他摇摆不动的真心,以及想搏上位也只能踩着的阴谋。“这就是一种过度文明造成的不幸啊!”在他的眼里,爱情不过就是“爱情就常常不过是一种最令人厌烦的责任罢了”,而在他的心里,爱情连个屁都不是!

他的爱情仍然是一种野心,那是一种占有的喜悦,他,一个如此不幸、如此遭人蔑视的可怜虫。他装作很爱马蒂尔德,那也只是为了更有把握地骗取侯爵的信任罢了,从而获得自己所一直期望能得到的物质上的满足而已。实际上,他也是最终没有使自己的野心得到实现,因为此时他的野心早已随着社会而改变了,再也不是当时那颗单纯地回报社会的心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在人们称为生活的这片自私自利的沙漠里,人人为自己”。

于连他唯一的胜利果实就是得到了德莱纳夫人真心的爱情,可是他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一切都显得来不及了。作为外省人的于连,他对什么都恨。别人有太多的做作,而和他对比,他还远远不够格的,更加嘲讽的是傻瓜们把他也看成了一个傻瓜。他贫穷而又贪婪,靠着比伪君子答尔丢夫还要彻头彻尾的虚伪,通过诱惑一个软弱而不幸的女人,试图获取上等的社会地位,出人头地,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无论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去伤害另一个的心灵来铸造自己的幸福之路,这样的人是可耻的。不仅亵渎了人性,还背叛了自己的纯真的内心,这同样也是可怕的。灵魂的出窍无非也是如此罢了,没有人性又何谈人呢!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2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400字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了《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候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4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6

先来简单叙述一下红与黑小说的剧情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小儿子,因会背诵圣经和懂拉丁语,被虚荣的市长请回家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接着于连和市长夫人有了感情的发展,之后被揭发,于连被迫辞职去了贝桑松的神学院进修,后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在巴黎,德-拉莫尔侯爵的私人 秘书,因出色的表现被侯爵重用。期间也和侯爵女人产生了感情,也有了孩子,此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于连回到韦里安的教堂,想一枪结束市长夫人的性命,哪料枪伤只是轻微伤了市长夫人,自己也因此进入监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认为他的确是一个高洁的、在大事上有思想见解的人。他鄙视贵族中、教会中那些虚伪恶心的人们,他觉得和他们一起呆上一秒他都会窒息。从一开始他只是被生活推着前进当上了家庭教师,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那么美丽的女人,他是彻底被这一种美丽本身所吸引,所以不顾世俗的道德和市长夫人 好上了。至于他爱上莫拉蒂尔,也可能只是觉得她本身是足够美丽的一位女皇,但后面我发现,他想得到的是政府这种骄傲本身,因为莫拉蒂尔在和他的一次相好之后就不再理他了,于连倍感无语,这是失败和屈辱的表现,所以他便采取计谋从新让这个女人有足够的勇气不顾世俗的道德自降一级与于连相爱。直至最后于连本可以不死,但他却没有想活下去的愿望,尽管他只有22岁,我现在还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当时的他只想享受和登-勒那尔夫人在一起的快乐。出生于社会底层的他有那么多次机会飞黄腾达,他却因自己心里那一点小小的虚荣心而摧毁了,这时社会环境对他的`戕害。

小说不仅塑造了于连、拉莫蒂尔小姐、登-勒那尔夫人三个形象,他也间接的描述了这个社会的一些病态。放映了19世纪初法国的社会风气和面貌。其次小说中提及的贵族和教会文化可以去了解一下。

最后引用一句作者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如何写


如何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读了作品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篇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篇3】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书笔记【篇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篇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有关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如何写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1

1. 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

2. 世上的事情本来没有善恶,都是各人的思想把它们分别出来的。

3. 没有思想的言语永远不会上升天界。

4. 虽是疯话,倒也有些道理。

5. 我负疚的灵魂惴揣惊惶,琐琐细事也像预兆灾殃;罪恶是这样充满了疑猜,越小心越容易流露鬼胎。

6. 不过是做作出来的悲哀,只有表面,没有真心。

7. I could be bounded in a nutshell and count myself a king of infinite space。

8. “当然,你想好了,要不你不会这么做的。”

9. 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情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10. 大人物的疯狂是不能听其自然的。

11. 而“顾虑”能使我们本来辉煌之心志变得黯然无光,像个病夫。再之,这些更能坏大事,乱大谋,使它们失去魄力。

12. 这世上从未有我存在。

13. 你倘然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

14. Whether it'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15. 不要只因一次挫败,就放弃你原来决心想达到的目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2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给自己的叔叔,哈姆雷特无法接受这所谓为了减少悲伤而办的喜事。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死亡的真相时,他心里应该是很痛苦的吧,自己的母亲竟然是那样不堪的人,而叔父成了他杀父夺母的大仇人。因此他决定复仇,他所选的办法是很通俗的装疯。为了复仇,他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失去了深爱人;为了复仇,他冷酷的对待性格柔弱的母亲。他内心的那些善良呢?他内心的那些柔情呢?他内心的那些正义呢?在仇恨中,他丧失了这一切。他在真理和仇恨中挣扎,在仇恨中燃烧,在仇恨中呐喊:“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深深的震撼着我们的灵魂。他喊出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敢出口的,但在内心深处都曾思考过的对生命的怀疑。

无法理解哈姆雷特的做法,或许是无法设身处地地进入到情节里,我并不赞同他的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过于优柔寡断,若非如此,有些人的死是不必要的。他很勇敢,但有常人所有的缺点他也拥有了。过于谨慎,不断的在杀与不杀间徘徊,思索着他认为最佳的方法,全副精力的在做决定,而错过了时机,这或许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

虽然,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矛盾的是双重的,但是在我心中,哈姆雷特依然是那个才智过人,内心深处的善良不曾泯灭的高贵的王子!对于那些奉命想从他口中套出他癫狂的真相的所谓同学,他采取的是智斗,用亦真亦假的话混乱他们的视听。对于爱情,我无法评价他起初对奥菲利娅的感情是否出自肺腑,但至少我认为那并非作假,只是他身上背负的仇恨不允许他去爱吧。奥菲利亚是个令人同情的人,她的悲剧可以说是莫名其妙的。父亲不明不白的去世,连丧葬也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她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悲伤,导致精神错乱,她的美丽,高贵,优雅成了泡影,最终失去了生命。这些不必要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它却发生了,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悲所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3

很难说这样的结果是否是一个悲剧。但至少,上场人物死亡率是颇高的。皇室成员更是死的一个不剩。御前大臣一家也全部罹难。

可是,我认为,这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该死的理由。国王的弑兄,王后的不忠,大臣的谄媚就不用说了,典型的该死。

大臣之子勒替斯,在与哈姆雷特比武前,在自己的剑上涂毒,与国王密谋杀害哈姆雷特,即使他有为自己的父亲、妹妹复仇的权力,但是没有做到光明磊落,甚至可以说十分卑鄙。

大臣之女莪菲莉霞,在自己的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后疯掉了。最后投湖自尽。在对待自己的感情上,她似乎完全受到自己父亲的摆布,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想法,是个毫无主意和胆识的蠢女人。

最后是哈姆雷特。虽然,印象中似乎不择手段的报仇在正义一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公平。为了迷惑国王,实现自己报仇的计划,他不惜牺牲莪菲莉霞的感情,不惜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所谓怨有头债有主,上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下一代。然而他却如此行为,令我不齿。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4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5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6

一边欣赏《王子复仇记》的电影一边在揣测莎翁著此书时的心情,这伟大得无与伦比的作家想要将哈姆雷特定位成什么形象。一直认为莎翁的爱情悲喜剧有古希腊戏剧的遗风,且相比起他著名的四大悲剧毫不逊色。其人物对白诙谐俏皮,情节跌宕起伏,最主要是人物个性鲜明,角色多元复杂,还有各种丰富的人物关系。但这也只是一己之见,毕竟《哈姆雷特》是公认的最经典的悲剧,而“生存还是毁灭”这句话又经典得家喻户晓。所以,我必须静默下来用心体会作者在主人公身上倾注的情感和寄望。

我似乎看到的是一个往日吊儿郎当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吃喝玩乐,闲暇时候追逐美丽的姑娘,赠送她昂贵的首饰,诉说着甜蜜的情话。如果不是父王的早逝,母亲的改嫁,他似乎打算永远沉沦下去,和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有的王侯贵族一样。然而我也并不欣赏自他父亲病逝后他过度的哀伤,过于无助和软弱,甚至有点儿做作。虽然并不能站在后人的角度去评价他,但是,过于伤痛毕竟无济于事,作为父亲的独子或许有所作为比自顾自怜更有用。他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男子形象,过于阴柔寡断。在他接受父亲亡灵的点拨之后,他开始着手于复仇,但行为又过于外露张扬,不够沉着冷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必须承认的是,戏剧的夸张有利于突显人物的个性,表现矛盾冲突的激化,但这里哈姆雷特的形象似乎不是一种被赞扬的形象,反而是一种无情的揭露,一个饱食糜烂奢华生活的,心智发育不健全的人。他偏执、敏感、脆弱、暴戾,有一点自傲,又不乏自卑,尽管行为自我,仍难掩任性的稚气。其实这整一部戏剧放在当时那个时代是很合适的,只是一部关于人类诞生就随之产生的争权篡位的故事,由一千多年前的人来主演。体现出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单纯、乏味、极端,和王室继承制下披着民主外衣的残酷、上层社会人情冷淡、形式化交际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哈姆雷特的缺点不是一个人的缺点,也不是一群人的劣性,而是一个时代的弊端。心志单纯而迟钝的先王,狡诈却不懂掩饰的叔叔,愚蠢而无主见的皇后,天真却悲剧的奥菲利亚,他们共同造就了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真实的哈姆雷特。

再想,哈姆雷特的产生只是为了代表一种悲剧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莎翁或许是想借哈姆雷特的不幸与悲哀表达那个时代一种被囚禁、被束缚的统治生活下的人,而后来复仇的过程应该是为了抒发心中愤懑以及不曾做过却梦想去做的推翻统治、打倒压迫的情绪吧!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我却觉得那只是人的一种本能,而莎翁想塑造的正是一个在恶劣、腐朽的环境中残存天性、爆发本能的悲剧人物吧!他的悲剧,是整个时代的悲剧;他的复仇,是一个时代的颠覆;他的死亡,是一个时代的毁灭,是本能天性被残酷谋杀的过程!

当哈姆雷特为“生与死”烦恼的时候,也正是那个时代沉重的叹息。那样迟缓而直白的情感,是西方人的个性,相比之下东方人就机灵狡诈的多了。所以东方没有哈姆雷特,有的是武侠盛行,那是我们中国人心中理想的救世主;却又有皇帝高高在上,居安思危却无甚作为,这便是我们中国皇室的男一种悲剧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7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

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8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这部悲剧中,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得以充分体现。施咸荣先生说:“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提倡人道,反对中古神道,把人比作天神,歌颂人的伟大力量,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自己的理想。”哈姆雷特成了人文主义者理想的代表人物,剧中他与克劳狄斯的冲突真实地反映了人文主义思想与英国现实社会的尖锐矛盾。戏剧一开头,莎士比亚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丹麦发生宫廷政变,老国王被害,王位被野心家和阴谋家克劳狄斯 窃取;在新王的统治下,社会黑暗、政治腐败、外敌压境、民 怨 沸腾,窃取得来的王位岌岌可危。他的宫廷成了当时英国封建阶层混乱时代的写照。

在第一幕的结尾,老王的鬼魂给他“显灵”之后,哈姆雷特就惊叹:“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担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句台词是解开哈姆雷特性格的钥匙。从一开始他就把为父复仇和改造现实的任务结合在了一起。哈姆雷特本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他本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迫使他不得不通过装疯卖傻来替父报仇。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哈姆雷特敢于针锋相对地展开斗争,他先后识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 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以其人之道还 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讲一一毒剑和毒酒还 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在这部剧作中,到处都渗透着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观念,体现出莎士比亚对人性的高尚和爱情的力量的坚定信念。

哈姆雷特才能超众,决心要扭转乾坤,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他总是郁郁不乐,优柔寡断。他曾多次问自己:“除了我倒霉的我之外,谁能改变这“混乱颠倒的时代”?”这就是人文主义者哈姆雷特改造社会的世界观。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过分相信自己,虽然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他们,始终处于孤立的地步,这就注定了他与黑暗势力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莎士比亚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①在人物塑造上,莎士比亚致力于通过人物内心矛盾冲突的描写来揭示人性的深层,他由古典的命运悲剧进人到了现代的性格悲剧,或者说把一个简单的复仇故事,深化成了一个复杂的性格悲剧、心理悲剧,显示出更为深刻的人性思考的容量。②善于运用内心独白将隐藏在人物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欲望等多层次展示出来。如:“生存还 是毁灭”“人是万物的灵长”、波洛涅斯 给儿子的临别赠言,墓地谈话和对白等六处富于哲理、文辞警辟的独白,文学史上流传不衰。③多层次的情节线索,和生动复杂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④成功的对比手法。这尤其表现在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如老王与新王,哈姆雷特、雷欧提斯 、福丁布拉斯 ,霍拉旭、罗森格兰兹、吉尔登斯 吞、奥菲利亚等。⑤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结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9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杯具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感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明白。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终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我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梦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样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齐思考,期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10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段话是莎士比亚《哈姆莱特》中最经典的那段话的一部分,也是我对全书印象最深,感触最大的一部分,这虽然是哈姆莱特在特定的环境背景下对他自己的拷问,却也是所有人类普遍面临的人生抉择。《哈姆莱特》这部剧本描写了哈姆莱特这位丹麦王子的命运,同时也影射出了人类在命运面前共有的彷徨和选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哈姆莱特。

父亲离世,母亲改嫁,叔父是杀父仇人,哈姆莱特脆弱的肩膀上担负起复仇的重任。“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莱特面对令人绝望的真相,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出路,在两难问题里做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混乱时代里努力重建价值的体系与起支撑作用的精神大厦。他疯狂,他绝望,他对生命存在的价值已失去了兴趣,他认为命运已预先注定了死生,随时准备好了脱身而去。这些都是他软弱的表现,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

哈姆莱特是不完美的,他的抉择常常充满着非理性因素,是冲动之下的表现。比如他在激怒中刺死了被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他这种不理性的抉择表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冲动、盲目、不计后果,然而正是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让哈姆莱特显得更加真实,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使我们可以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不完美的哈姆莱特对感情却是极其地珍视,他为了躲避国王的迫害,不得已要装疯卖傻,可是他却无法抑制住对爱人奥菲利娅的思念,热烈的爱让他不忍看到奥菲利娅因自己的疯癫而痛苦,于是他冒着受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情诗:“你可以疑心星星是火把;你可以疑心太阳会转移;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话;可是我的爱永远没有改变。”以这首诗来表达自己爱的愁怀。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哈姆莱特身上的闪光点:重情重义。

生活在充满风险的混沌世界里,一系列变故接踵而来,打破了理想,击碎了美好,让哈姆莱特清醒了过来,他看到了现实的丑陋,他变得冷静,凭着为父亲复仇的意念投入到现实斗争中去。他对现实的罪恶认识得越深刻,他那纯净的内心就越痛苦,他面临的每一个抉择都不容易,艰难地选择,努力做到他认为对的。除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再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善恶的世界里,哈姆莱特不再害怕死生的预兆,勇敢地作出了选择,然后坦然接受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哈姆莱特的悲剧来自于他对命运的抉择,而这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他本是丹麦尊贵的王子,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寻找那个鬼魂探寻父王死去的真相,安心地等待着继承王位,在无知无畏无忧无虑中享受荣华富贵。但哈姆莱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在得知真相后,他做出的抉择改变了他和其他一些人的最终命运,他的思想和经验促使他一次次做出他认为是正确的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他在对自己的反省和拷问下选择了“毁灭”,他不愿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他选择了斗争,选择了挺身反抗这人世无涯的苦难,哪怕最终走向死亡,走向毁灭,他也没有为自己的选择感到遗憾。这位曾经忧郁的王子最终完成了沉重的复仇使命,踏进了永久的宁静之中。

《哈姆莱特》这部作品除了从文学的视角来看之外,还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著名的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就从精神分析方面剖析了哈姆莱特的内心世界,探索了其复仇道路上软弱行为背后的心理根源,让我们对哈姆莱特有了更深的了解。弗洛伊德认为哈姆莱特复仇过程中的种种“懦弱”举动与弑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情结”有关。《哈姆莱特》这部戏剧的基础是哈姆莱特在完成指定由他完成的复仇任务时的犹豫不决,但是剧本中并没有提到他犹豫的原因或动机,很多人都做了企图解释它们的尝试,却不能产生一个结果。歌德提出了一种观点:哈姆莱特代表一种人的典型,他们的行动力量被过分发达的智力麻痹了,思想苍白使他们病入膏肓。还有一种观点是:剧作家试图描绘出一个病理学上的优柔寡断的性格,可能属于神经衰弱一类。但是,弗洛伊德提醒我们可以根据戏剧的情节发现与那些观点不符的情形,那就是哈姆莱特根本不是代表一个没有任何行动能力的人。我们在两个场合看到了他的行动:第一次是一怒之下,用剑刺穿了挂毯后面的窃听者;另一次,他怀着文艺复兴时期王子的全部冷酷,在预谋甚至使用诡计的情况下,让两个设计谋害他的朝臣去送死。究竟是什么阻碍着他去完成他父亲的鬼魂吩咐给他的任务呢?答案告诉我们这个任务有一个特殊的性质。哈姆莱特可以做任何事情,就是不能对杀死他父亲,篡夺王位并娶了他母亲的人进行报复,这个人向他展示了他自己童年时代被压抑的愿望的实现,即“俄狄浦斯情结”的弑父娶母的愿望。因为这个原因,在他心里驱使他复仇的敌意,就被自我谴责和良心的顾虑所代替了,它们告诉他,他其实并不比他要惩罚的罪犯好多少,所以哈姆莱特总是在复仇的道路上犹豫不决。

戏剧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复仇故事,其中还告诉了我们一些做人的道理,为人处世的法则,更有不少经典的语句让人印象深刻。以下是我在阅读的时候摘抄的几句喜欢的句子:“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有礼貌,可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身名狼藉。”“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盖一颗魔鬼般的内心。”最后,引用书中的一段序言作为结尾:“谁为自己的或别人的灾难而沉思、而忧郁;谁目睹邪恶如芒在背,身受忧郁如疽附骨;谁只有思想而无行动,越精于思想,越疏于行动,以致一点行动的力量为思想吞噬殆尽;谁眼见白昼的日照为自己胸中升起的怀疑浓雾所遮蔽,前面只剩下白茫茫一片;谁痛感宇宙无垠而个人渺小空虚,最后宁愿将自身向人世孤注一掷——谁就是真正的哈姆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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