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中外经典名著,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当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我们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都看过哪些中外经典名著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例分享]猫城记读后感(111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我和两个朋友乘坐飞机去火星,受到大气干扰,两个朋友不幸遇难,飞机也不知散落到哪里,就在我站在火星的灰土上感到绝望时,被猫城的大地主们发现,大地主们绑架了我,把我放在了船上,我用仅有的一支枪和一盒火柴挣脱了手铐。船很快到了猫城,我被派送到大蝎的迷林,大蝎告诉我,大地主们靠迷林来做生意,迷林全是迷树,迷树上有迷叶,而这小小的迷叶才是真正的值钱东西,迷叶就是猫城的食物,吃一片迷叶,不光提神,还可以抵挡火星的毒气。我的职责,是帮助大蝎看守迷林,大蝎有很多士兵,但在猫城,士兵可以随意抢地主的迷叶,不必守规矩,所以要请外国人,外国人在猫城威望极大,猫人都胆小,都怕外国人要了他们的小命,更何况我有一支枪和一根火柴,只要点一根,放到草丛上,猫城就要被烧个干净了。后来我遇见了大蝎的儿子小蝎,小蝎是那么敷衍,事事敷衍,我路过猫城的学校,看到学生在打人,打的是谁呢?是老师,看到有人在卖文物,是谁呢?是学者,看到有猫人士兵,在干嘛呢?刚刚抢完老百姓的迷叶,街上有人哭喊,是谁呢?是25年没发工资的教员…
我发现了,猫城是如此的肮脏,下流,敷衍。不务正业的皇帝,敷衍的法官,打老师的学生,卖文物的学者,抢迷叶的士兵,穷苦无辜的老百姓被杀死,失去丈夫的公使太太带着八个妇女…
不久,猫城来了“客人”,是小矮人,他们打算拿下猫城,我看到有人在高声哭喊,是谁哪?一看,是猫城的皇帝,士兵也跑的不剩几个。我想:如果一个皇帝都保护不了他的子民,那还算什么?猫城还算什么?就这样,猫城投降了,矮人们在猫城烧杀抢掠,很快,猫人成功完成了他们的灭亡。我又在火星上住了半年,后来碰上了法国的一架飞机,回到了我的故乡中国。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不少“猫城”,人们都不努力,就成了“猫城的子民”,这证明,人们都敷衍沉迷,也许这儿,就是下一个“猫城”。
会看这本书,说起来真的很搞笑,我超喜欢我家的猫,每天都喜欢和它玩并观察它的行为习惯,前两天突发奇想,想找一本有关猫的习性的书来更好的了解猫,结果一搜索看到了老舍先生的《猫城记》。知道老舍先生也喜欢养猫,还以为是一本很活泼很欢乐的猫的故事,谁知道越看越觉得偏题了,原来是讲诉一本社会现实的悲剧小说。整本书看完感觉心情好沉重……
不太了解本书的历史背景,但是从书中感受到了以下几点:书里的猫国人,怕强欺弱,敬畏外国人,欺压自己人,散成一盘沙,没有义气和团结性,而且崇洋媚外,完全没有自我判断对错以及是非能力,只要是外国的东西没有不好的,大到政治策略,改革方案,治国理念,小到一个词语,新奇的穿着打扮,讲话方式等等,只要与自己的不一样的外国的都是好的,大家一致学习模仿;只会一味依赖外国势力寻求保护,挨打了只会退缩,给予对方好处请求停下欺负,从未想过增强自身实力进行反抗,整个国家政治混乱,经济缺乏,社会动荡,人民愚昧无知;资本家守财奴本性一展无疑,只许自己独食不许他人沾半点光,视人命如草芥,肆意剥夺;普通百姓奴性强,不敢反抗任何强权,且愚昧无知,盲目跟风,并且没有任何同情心,麻木不仁,见死不救,更不会帮助别人;这个国家虽然历史悠久,但是思想封建,政府以及一些主要政治大人物一味吃喝玩乐只顾享受,不思建设改革与发展,道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却没有修路,一味愚民坑民,不重教育,亦不注重文化传承以及文物的保护,个人利益至上,只要有外国人愿意出价钱购买,不管价值如何照卖不误;国民,不讲卫生,对于疾病预防没有一点意识,更别说防范未然了,且自私自利,妄自尊大,而且没有礼貌,没有尊严,亦不重教育,所以愚昧无知,麻木不仁,是非不分,且奴性强不懂反抗。所谓学者高傲自大,自以为是,思想与外表一样肮脏不堪,而且见识浅薄,还好面子,没有底线,利益为先,不辨是非,对于文化研究也只是为了迎合上位者的需求,即便是无价之宝的古物照卖不误,只因有较高回扣,真是让人不耻!军队,不是在前方抗战守卫疆土与子民的,哪里安全往哪里退,口口声声喊口号“我们是爱国者!”敌人入侵,视若无睹,反而自己人内斗!这样的猫囯,国不成国,家不成家,人不成人,引用老舍先生的两个词来总结这个社会最合适:“荒唐”!“糊涂”!
看完徒留满地悲伤逆流成河……多么希望远赴猫囯的“我”提前结束了旅程,没有看到它们的灭亡,这样还有幻想……同时好庆幸猫囯只是猫囯,中国还是不一样的!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易中天教授的书,每本细细品读来都意味深长而又不缺乏灵动鲜活,其中。《读城记》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足不出户的人可以从中体会那读万卷书若行万里路的感受,走南闯北的人更需要读它亿遍,来尽情融入新的城市中。
书中共写了七座城市,一开头就是北京城。北京--中国的首都,是政治商业的腹地,也是历史文化的沉淀之地,在这里有名副其实的现代化设施,也有货真价实的人文古迹,特别是胡同和四合院,处处都洋溢着北京人的乡土情结。北京,是一座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又精深,迷人而又神秘的城市。
接着又写了上海滩,相对于北京的沉稳安静,上海是海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与外国文化的交融,使上海成了世界瞩目的大城市。旧上海的迷人,歌厅、舞厅、雪花膏,夜上海使这里成为了许多艺术家的向往与聚居之地。在国人的努力建设下,上海以十分惊人的速度发展,成为冒险家、革命人士所痴迷热衷的港湾,也是全国最大的金融商贸工业和航运中心。
易中天先生把里面一个个地点、一段段时期的景象绘声绘色地记录在书里,使你在书中也能领略到一二分上海的魅力。接着,易中天教授又写了鲜活灵动的广州,魅力温馨的厦门、豪迈奔放的武汉以及意气风发的深圳,为我们展现了各地的自然与社会美景。
记录一个城市,当然少不了记录这个城市的人。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城市的风俗都孕育着不同的人的性格和品质。易中天先生用他那双聪慧的双眼,看透了每一个地方人的善良的一面。北京人有着外强中干的性格、高尚的人格理想和高雅的审美观念,他们热爱生活,坦诚做事,不愧为首都的代表。
上海人有着灵活的头脑和准确的志向与价值观,他们精明、讲究、追求高的生活品味与生活质量,但也不乏一些缺点,算计、小气、自私充斥着他们的灵魂。所以在读易中天先生的作品时,也会反思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特性来做出改善和提高,这也是正是这本书意味深长的所在之处。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汉人的直爽,在书中记叙到一到盛夏之夜,武汉的街头巷尾便摆满了竹床,男赤膊女短裤,睡满一街,成为武汉的一大景观,可见,武汉人的那股子爽朗与坦诚已融入他们的骨子中去。
城市中真的隐藏着许多我们未知晓的有趣故事,如果你想足不出户就遍览全国的风土人情,就去细细品读《读城记》。
“猫人是猫人,与我们不相干,管他悲不悲观”。
故事不长,是半个上午就可以看完的程度;但是故事背后的信息和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意义很值得我们花时间去细品。
这部作品让我感到最为惊艳的不是“我”对猫国社会种种弊病的观察和剖析有多么犀利,反倒是文字中浓烈的代入感:主人公坠机后话剧式的独白、对火星自然环境不厌其烦的描写,来到大蝎的迷林之前,整体的叙事节奏都是比较慢的,我想其目的就是让读者们跟“我”一样,慢慢地适应这个陌生的世界。而在那之后,叙事的节奏就像载着“我”驶在那浑腻蒸热的河上的小船,越行越快:在扑面而来的信息中,读来让人切身感受到猫国社会中的种种精神错乱,以及这个文明和火星天气一样阴郁沉闷的未来。
另一个很值得玩味的点是这部作品中的隐喻。很多分析都认为这部作品旨在揭露并讽刺1932之际中国人民的劣根性;老舍自己本人则有着这么几种说法:
…二姐嫌它太悲观,我告诉她,猫人是猫人,与我们不相干,管它悲观不悲观。(自序)
而在我怎样写《猫城记》一文中,他又如是写道:
自然,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不高明的东西也有些外来的原因。头一个就是对国事的失望,军事与外交种种的失败,使一个有些感情而没有多大见解的人,象我,容易由愤恨而失望。
我个人的解读为,当时的种种荒唐的确促使老舍写下了这部作品,老舍想要抨击对象其实并非是当时中国社会和中国人,而是造成这些荒唐的罪魁祸首——视金钱为“国魂”、轻视教育而且放任民智退化、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而不择手段、所谓“革命人士”举着各种主义的大旗捣乱或是为自己牟利——不得不说,这些都是“打不死的小强”,是从古至今在全世界范围内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永恒问题,如今我们作为“现代人”去看当时的那个时代,恐怕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于是在“我怎样写《猫城记》”中,老舍接着写道:
失望之后,这样的人想规劝,而规劝总是妇人之仁的。一个完全没有思想的人,能在粪堆上找到粮食;一个真有思想的人根本不将就这堆粪。只有半瓶子醋的人想维持这堆粪而去劝告苍蝇:“这儿不卫生!”我吃了亏,因为任著外来的刺激去支配我的“心”,而一时忘了我还有块“脑子”。我居然去劝告苍蝇了!
其实时至今日,这部作品的最大意义不是帮助我们去看猫国社会甚至旧中国社会中的种种怪相,而是为我们的现代社会敲响警钟:不要让低端无脑的娱乐成为现代的“迷叶”、不要让热血的青少年长大成为向社会现实俯首称臣的“大蝎”、不要让改变现状的美好愿景成为追随“马祖大仙”的青年们没头没尾的闹剧……
有意思的是,老舍自己认为《猫城记》是一部失败的作品,因为它“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我有块多么平凡的脑子”;对于书中许多过于露骨的讽刺,老舍本人也认为使本书缺乏艺术价值。这里我想引用一下乌拉圭学者爱德华多·加莱亚诺的一句话:
(政治和艺术)这两者都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地域范围内尽可能地表现自己。政治是种语言,艺术也是种语言…人的正义感和美感像双胞姐妹一样密不可分…将政治与美割裂开来的世界,也正是那个封锁了边界的世界。
这部由“平凡”脑子产生的作品的不平凡之处可能就在于它用艺术将政治现实模糊化,使得其刺眼,但又不至于过于沉重而让读者无法接受。
最后再将书翻到头看“我”被猫人捆起来的那段,这部完成并出版于1932年的作品忽然有了一种神奇的“穿越”感:不知老舍在五十多年前的那场浩劫中受尽屈辱时,有没有想起那些“不光明的把人捉住”,且“总得给人家一种及残酷的肉体上的虐待”的猫人们?倒不如说,正是因为这故事发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背后针对的不是那个那个时代的中国,故事中的批评和警讯才有了一种跨越时间的魔力。
的确,人类总是在犯同样的错误;但是读完再看一遍自序,“猫人是猫人,与我们不相干”的干脆反而让这部作品夹带几分希望:历史还在前进,我们也始终有着自我监督的责任和自我改正的机会。
《猫城记》读后感1500字:老舍先生所著,2017年8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书籍。这本书从内容上包括《猫城记》、《小坡的生日》两篇长篇小说。
第一篇猫城记让人觉得压抑,看完这篇内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十年浩荡里先生会被批斗。先生笔下的“我”和在火星上遇到的猫星人小蝎一样,是以悲观的基调在进行幽默讽刺,其描述下光怪陆离猫星人的事情时,似乎很明显地在映射中国当时那个时代的处境。
具体而言,《猫城记》讲述了坠机在火星的“我”,被猫星人大蝎救,但是这个星球的猫星人已经被一种“迷”的植物,吃得每个人都懒散,士兵不能真正起卫士作用,甚至可能会抢劫迷林。猫星人都怕外国人,所以大蝎请我保护他的迷林。“我”的房东公使太太带着8个小妾,絮絮叨叨,房子被压倒,其他猫人不是救他们,反而抢砖土;大蝎的儿子小蝎似乎是这个国家少有的清醒的人,在小蝎的带领下,“我”见识了为了一片迷叶打架的老学者,说着不知道什么鬼的新学者,学生打死老师等等一系列故事,也亲眼见证猫星人的灭国,凄惨!
用小蝎的话形容,猫星人最大的问题是“糊涂”。我私以为作者,虽然投射当时的中国,但内心是爱之深,责之切,迫切地希望中国能够独立,能够不受外国人欺负,国民能够真正向外来侵略反抗。而这种文风和文体的协作,让作者自己感慨,写到一半已经写不下去。
时至今日,如果老舍先生还活着,看到祖国的繁荣昌盛。我想,他一定会热泪盈眶。文中有几句话,想来,时刻鞭策着我们。一是第54页,“国民失了人格,国便慢慢失了国格。”二是第59页,“环境不好是有恶影响的,可是从另一方面说,环境不好也正是使人们能醒悟的;青年总应当有些血性;可是我们的青年生下来便是半死的。”
第二个故事《小坡的生日》,相较下则暖心烂漫的多。
故事讲述了,在新加坡生活的国人小坡一家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小坡是个小学生,他的妹妹叫仙坡,哥哥叫大坡,他和开国货店的爸爸和妈妈,以及在家里帮佣的陈妈一起生活。他很爱他的妹妹仙坡,有许多暖心的故事细节里面体现着这份爱。他也上学,也逃课,也认真学习,爱为同学们打抱不平,读后感和同学们的打架通常约在后门树林,打完后不论输赢打架都说“完了,对不起呀!”,然后事情就过去了。他还有许多小伙伴,比如南星,比如印度双胞胎兄弟,比如马来姐妹,他经常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玩游戏;比如学校的同学张秃子、英子。有一天,他生日,家里很多菜庆祝,早上爸爸领着他们孩三去看猴,下午又带着他们去看电影。于是那天晚上,小坡做了一个长长的神奇的梦。
我很喜欢这一段:虫儿鸟儿一清早便唱起欢迎新岁的歌儿,唱得比什么音乐都好听。花儿草儿带着清香的露珠欢迎这元旦的朝阳。天上没有一块愁眉不展的黑云,也没有一片无依无靠,孤苦零丁的早霞,只有蓝汪汪的捧着一颗满脸带笑的太阳。阳光下闪动着各色的旗子,各样的彩灯,真成了一个锦绣的世界。(第167页)
在解释为什么写这篇小说时,老舍先生说想写与康拉德不一样的南洋,南洋的开发设若没有中国人行么?在第293页先生说,中国人能忍受最大的苦处,中国人能抵抗一切疾病:毒蟒猛虎所盘踞的荒林被中国人铲平,不毛之地被中国人种满了菜蔬。中国人不怕死,因为他晓得怎样应对环境,怎样活着。中国人不悲观,因为他懂得忍耐而不惜力气。他坐着多么破的船也敢冲风破浪往海处去,赤着脚,空着拳,只凭那口气与那点天赋的聪明,若能在有点好有,他便能在几年之间成为个财主。自然,他也有好多毛病与缺欠,可是南洋之所以为南洋,显然的大部分是中国人的成绩。先生说他也很满意这篇,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我深喜自己还未全失赤子之心——那时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先生还说,“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浅明简确。”
《猫城记》读后感800字范文:相比《骆驼祥子》而言,老舍的《猫城记》更不为人所知,然而此书在国外却享有很高的美誉度,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奉新书友会第六期共读的就是这本《猫城记》,它是老舍先生于1932年创作的一篇科幻类讽刺小说,讲述的是“我”乘坐一架飞往火星的飞机时发生意外,误入“猫城”,开始一段匪夷所思的外星生活……小说通篇以辛辣讽刺的笔墨描写了当时处于内忧外患的中国及国人的生活、心理状态。
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有点看不太懂。但越往后读,便越能觉出书中的韵味来。老舍在书中刻画了一个个生动的猫城人形象。比如“大蝎”,他是猫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他种了一大片“迷林”,而“迷叶”其实是猫国的“国食”,这也就意味着大蝎除了是个商人,读后感其实也是个把控权利与武装力量的军阀政客,他通过种植坑害百姓的东西来赚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正是映射了当时官商一体的社会弊病。“大蝎”的儿子“小蝎”是个出过洋的新派人物,有知识并且也认识到了社会和国家的各种弊端却无力也无心去改变,受外来文化影响讲究“自由联合”与“迷”嬉笑怒骂,却又抛不开传统家庭的经济支撑只能听从安排娶妻生子,于是就成了“坏事不屑做,好事做不了”的“敷衍之人”;带着8个小妾在家为死去的丈夫守节只为了一块“贞节牌坊”的公使太太;入学第一天就毕业、人人都是第一的大学生;被欠薪几十年、不被学生尊重反而被杀害的老师校长……
一个个看似荒诞不经不可思议的人物和故事冲击着我的脑海,透过一段段的文字描写,我能清晰地看见那个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愚蠢的国度,也能对那些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劣根性知晓一二,政府的昏庸无能,官员的腐败堕落、民众的愚昧盲从,社会道德的缺失、教育的形同虚设、年轻人的迷茫与麻木……种种问题交织在一起,最终导致猫国的灰飞烟灭。
老舍先生写这部作品,我想他的初衷也是揭示旧社会的种种陋习,唤醒民众的自我觉醒,渴望国民引以为戒,开拓出一条光明的前行之路。这部作品的写作时间虽然距今已过去几十年,但如今读来,仍感颇为深刻,我想,它能够作为一面镜子,折射出历史的人生百态,更能给现世之人敲响警钟。
在这篇文章中,小编将与“幻城读后感”有关的内容与大家分享,也希望大家可以参考。希望你会喜欢。阅读可以让我们从实践中领略到书籍内在的无穷乐趣,当我们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故事中的情节会深深地打动我们的内心。因此,我们要及时地记录下自己的想法。
《幻城》是我读过的书中很是喜欢的一本。一个魔幻绮丽的,茫茫冰雪帝国,表面看似冰冷,其实不然,内部的人物心中都燃烧着熊熊烈火。一个个充满了生死离别,瞬间即逝的爱的梦幻,不断唤醒我们心中的爱。
文中卡索和他的弟弟樱空释是冰雪帝国的两个王,释三世都是为了哥哥卡索。第一世卡索被囚禁在海王石上,为了卡索的快乐,释变成了霰雪鸟用头把封印卡索的索链撞开。第二世释和卡索成了兄弟,表面与卡索抢王位,实际上释要把所有灵力毫无保留地传给卡索。释为了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自己的一切。第三世释成为自己向往的火族王子,为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他杀了梨落和岗裳,而他最爱的哥哥卡索也在他面前自尽了。
最终,谁也没得到什么,好一个凄美的结局。故事很凄凉,凄凉中有一丝幽美,幽美中有一丝痛楚。后来,故事中又接二连三出现月神,皇柝等人,都是卡索的得力朋友,但卡索开始没有懂得珍惜,失去了他们,才知道只有一个人的生活是多么难熬。这是一场游戏,在虚幻帝国里,可以全是游戏,但在一个个游戏中,又展示出真、善、美,当然还有愚蠢、懦弱与邪恶。作文其实每个人都向往真爱,樱空释与卡索是典型的例子。在释的二世中,卡索误解了释,用冰剑刺穿了他的胸膛。等卡索明白了弟弟一切只是为了自己时,他又惊恐、悲伤、后悔万分,并发疯似的重新踏上了复活释之路,洒下无数汗水。他们用各自的方式热爱彼此!
故事让我知道:人心有恶有善,恶是贪婪,是不珍惜;善是珍惜与善待对方。我们只有珍惜身边亲情、友情、爱情,这个世界才不会出现像《幻城》那样真实的情节。
哥,请你自由吧,卡索是释心中唯一的神。
看完这还不是结局,心里突然好痛。深秋的黄昏,我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红叶残忍地枯萎,手里拿着一个《幻城》。
一次又一次的重读这个突兀的结局,一次又一次的心痛,泪水仿佛被萧瑟的风吹干,无论如何都流不下来:请自由。
不久前,我读了郭敬明的话。刚开始我只是惊讶于他对文字的把握,就像它一样柔软,可以释放,可以关闭。时而奢华虚幻,时而被他感人至深的悲痛打动。在他的话下,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曾经尖叫,哭泣,沉默。
但是打开这本书《幻城》让我想哭。或许文笔还略显稚嫩,或许剧情有些牵强,但几句话,就渲染出一个冰冷的世界。十年的大雪会让人心寒。春寒料峭的时候,树枝最终会开出很多樱花,但会瞬间枯萎,染上猩红的鲜血。
他此时的文笔,没有《小时代》时那么冷酷无情,却又那么美丽苍凉。钢筋混凝土,樱花,雨雪都冷,却又如此不同。一种是冷面,带着讽刺和轻蔑,带着浓重的色彩,画出一个庞大而复杂而物欲横流的世俗,另一种是悲凉,温柔而轻盈,像水墨画
他们的故事太悲惨了。最后所有的恩怨情愫瞬间就过去了,弟弟杀了弟弟,但是弟弟涅槃之后,他也残忍的杀了自己喜欢的弟弟。
是的,他们最后在一起了,但他们只是两根冰冷的骨头,躺在一起,面带微笑,温暖如春。
然而,它们最终会被风雪掩埋。
我从来不喜欢看玄幻小说,纯虚构,虚构,苍白粗糙,结局只是一场很黑暗的战斗,最后以结局告终,或者无中生有的纠结,真相大白。而《幻城》,明知是假,却是真,不可否认。
樱花遍布枝头和人群,却已不在。从他的话里,“樱花”二字随处可见。每当悲伤开始蔓延,一些樱花就会凋谢。
雪是白色的,但杀人后,满眼都是醒目的红色。用他的话说,雪,十年后,永无止境的雪,发生了很多很多。
红莲遍地开花,每到一处,春暖花开。用他的话来说,爱是红莲,但这份爱永远不能成为幸福,因为它是血的颜色。
樱花,雪,红莲,悲伤,悲愤,爱情,可能是——《幻城》。
它的形容词真的很华丽、很修辞!很多的段落我都没去看一眼,我知道那一大段都是在修饰那一件
东西或一个情感或是一件事!一个词汇很少的人从它,书里面你能学到很多,原来这样的事或物也能如此这般的修辞!早看过它的书就不会因为一个六百字的作文而想破脑筋了!而且,这本书里的人物,很多人的感情都有问题!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果有不通意见的纯属巧合,反之在下将不胜荣幸!书归正传,咱们还是说这本书!
那是一个20xx年的某天,这本书呢,很荣幸的上市场了!当我看到,不,是我买到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20xx年的前些天了,我看到上面清楚的写这"第36次"印刷。当时的我很郁闷啊!为什么?很明显:我买了本旧书嘛!让我感到一点点欣慰的是,后面写着:印于20xx年7月,至少这点纸还是新鲜的嘛,嘿嘿,多少找到些自我安慰嘛!
然后,我打开了书的前几页,就更郁闷了,我就发现这里面写的貌似没有幻城什么事嘛,于是,我翻到了最后几页,在此确定了我的想法是对的`!果然,没有什么幻城的迹象!于是我拿起书就往外走,去找书店老板,他卖给我假书!我这个人呐,嘿嘿,就是这么谨慎,我一边走我就翻了下中间部分,于是我愣了一下,就很庆幸的转头回来了!因为我发现中间部分真的就是幻城的内容啊!很惊讶!也很悬啊,我要是找到老板跟他说:你卖的是假书,估计这顿打是肯定挨上了!
好了,我对这本书的内容,进行了我个人的研究和凭论。为了不那么那么那么的修辞,我就概括的说了:首先,全书人物的动作简洁,思想与事情经过简单易懂,故事曲折,说明作者有想象的能力,一般的作家同样的故事也许动作和事情经过的过程会更详细,但是!不一定就有人家写的字多!为什么?因为你不会修辞!
文中,第二大感情就要说是星旧和星轨了。这对亲生兄妹,看过的人都知道,他们的感情,那也是一般情人所不能比拟的,这是兄妹情吗?这是深厚的爱情!在往后因该是月神的感情了,她对姐姐也是一样的痴情一片!到了最后终于见到了她和皇析的那点爱情,但是被作者草率的一写而过了!主角没有爱情太过于虚假了,所以就安排了俩女人,明显她们没有释在卡索心中重要!
而书中所讲述的事情给我的感觉是"草率"。简单的对话,简单的经过,更多的是一些重复说了n遍的回忆,和讲述兄弟俩超越那亲情和爱情的情!
用"他"的话说:有些人因为喜欢而盲目的,从容的按步旧搬,他的东西都是好的不可收拾的一塌糊涂!写的东西就没有"不好"!不过我觉得还是对事别对人!
郭敬明在青年的不是童话的幻城故事中,不断的编织着易逝的梦唤起了我们的爱。一个个从满了生死离别所持续的爱的梦幻都破碎了,是谁撕破的?
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爱的轰轰烈烈,也只是爱,只留下爱过的痕迹。在破破碎碎的梦境里才会有那生生死死的挚爱。一个个不能完整的梦造成一半径趋于穷大的爱圈,就像锁链,虽然环环相扣,但链首和链尾却永远联不起来。根本就找不但那里是开始那里是结束。所以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大圆圈。那时不该有的爱,指挥陷入不断变化生的企盼和死的失望之中,给人留下绝望的悲哀。只有幻雪城中神仙知道。卡索会作为幻雪神山中的神仙吗?——幻雪城中医师的国王都会在那里找到一个位置的,虽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国王——但他可能也许会的。罹天尽,也就是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会不会统治了火族?会不会进入幻雪神山去找颜渊——用一朵樱花所造的他的母亲——寻求隐莲:希望复活他的所爱,就像卡索那样。
强者的力量可以创造这个世界,可维护这个世界却需要不尽的弱者的力量。这是一个不是强者的世界,尽管强者的力量已经强到极大,这个世界就是执掌于她们手中的游戏,她所桌的只是向着她想看到的方向进行。如是而已。这个强者就叫颜渊。她就像上帝,能给人以及托希望的神灵,是没有爱,也没有不爱,所做一切既不为什末,也是为了一切。
弱者就是卡索和樱空释疑给予他们有关的人。樱空释是比卡索强许多的人。他的头发很常,以及他的灵力都比它的哥哥要高。樱空释是爱他的哥哥的,不只是因为他是弟弟,也不只是因为他感到了哥哥的爱。樱空是只是源于一片雪花和一朵樱花除了哥哥他是没有爱的人没有一切爱的理由。父亲只爱哥哥,母亲不知道给了他什末,他是坚强的爱着他的哥哥卡索。卡索是一个幸福的人。他爱人,人也爱他。他可以有一切的理由去爱,也有一切的理由被人去爱,虽然他和樱空释一样的是王子。卡索是一个软弱的主。当他坚强的时候,用兵剑结束了樱空释的生命,他不是一个好哥哥。樱空是释一个坚强的人,爱他的哥哥到死,他的哥哥却不理解。当哥哥知道了他的最后一个梦,他才懂得,弟弟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他的。他发疯的要去复活他的弟弟。可最后,爱他的人一个个留下梦幻的泡沫之后,他却为他所爱的人独自去死了。因为在他眼里根本就没有理由去再见到他弟弟。
爱的软弱,不管当他当王子的时候对对他所爱的女孩子,还是当了王以后对所有的朋友,对已逝的女孩子和弟弟。
强者的游戏不容被打断。卡索的梦已经却永远的绝望了,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命运的轨道是上帝安排好了的,寄以最大的希望却收获最大的失望,神灵是输了还是赢了,颜渊算计是得逞了。
留下了一段不能复活的爱,和又一个寄以生的希望的兄弟会流泪一辈子期盼一个不能在被从来的爱。
既然樱空释只是一个由樱花瓣被神灵幻化的人,那卡索有是怎样的被其他花瓣所异化的人,幻城还没有结束,还有未完的梦。爱却已经结束却留下不能已的爱,让我们去真爱一些,现实中没有幻城,我们也不能不等待身边的爱。
我很诧异与我的这一位同龄人。郭敬明在青年的不是童话的幻城故事中,不断的编织着易逝的梦唤起了我们的爱。一个个从满了生死离别所持续的爱的梦幻都破碎了,是谁撕破的?
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爱的轰轰烈烈,也只是爱,只留下爱过的痕迹。在破破碎碎的梦境里才会有那生生死死的挚爱。一个个不能完整的梦造成一半径趋于穷大的爱圈,就像锁链,虽然环环相扣,但链首和链尾却永远联不起来。根本就找不但那里是开始那里是结束。所以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大圆圈。那时不该有的爱,指挥陷入不断变化生的企盼和死的失望之中,给人留下绝望的悲哀。只有幻雪城中神仙知道。卡索会作为幻雪神山中的神仙吗?——幻雪城中医师的国王都会在那里找到一个位置的,虽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国王——但他可能也许会的。罹天尽,也就是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会不会统治了火族?会不会进入幻雪神山去找颜渊——用一朵樱花所造的他的母亲——寻求隐莲:希望复活他的所爱,就像卡索那样。
强者的力量可以创造这个世界,可维护这个世界却需要不尽的弱者的力量。这是一个不是强者的世界,尽管强者的力量已经强到极大,这个世界就是执掌于她们手中的游戏,她所桌的只是向着她想看到的方向进行。如是而已。这个强者就叫颜渊。她就像上帝,能给人以及托希望的神灵,是没有爱,也没有不爱,所做一切既不为什末,也是为了一切。
爱的软弱,不管当他当王子的时候对对他所爱的女孩子,还是当了王以后对所有的朋友,对已逝的女孩子和弟弟。
强者的游戏不容被打断。卡索的梦已经却永远的绝望了,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命运的轨道是上帝安排好了的,寄以最大的希望却收获最大的失望,神灵是输了还是赢了,颜渊算计是得逞了。
留下了一段不能复活的爱,和又一个寄以生的希望的兄弟会流泪一辈子期盼一个不能在被从来的爱。
既然樱空释只是一个由樱花瓣被神灵幻化的人,那卡索有是怎样的被其他花瓣所异化的人,幻城还没有结束,还有未完的梦。爱却已经结束却留下不能已的爱,让我们去真爱一些,现实中没有幻城,我们也不能不等待身边的爱。
读完《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好干净的文字。我仿佛也看到了,苍蓝色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身上起舞,宁静地微笑……但故事毕竟不是童话,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梦总会醒。卡索,孤寂的王。人与人的隔阂,伙伴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地的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难过灌满了心房。每个人有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相同的执着;每个人有不同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不同的心思,每个人有相同的哀伤。而贯穿全文的,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沉重的爱。
整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樱空释,幻雪帝国的二皇子,卡索的弟弟。从刚开始看到的纯洁得透明的释,到残忍地杀害别人的释,到不惜一切的疯狂的释,到嚣张放肆不可一世的释,到最后还笑着将全部献给他最爱的哥哥的释……我沉默了,什么都不想说什么也说不出,从最开始的喜爱到惊讶到疑惑到愤恨到震撼,释,樱空释,我难过得想哭,可又哭不出来。那么纯洁的孩子,听到哥哥哥说,我这生最热爱的一个是你,另一个是自由。释听到后是多么幸福。哥哥说,释,你就是我的天下。幸福之余释决定要给卡索自由。可是,王会自由吗?不会。于是当父皇将王位传给哥哥,释说,我会比卡索更合适。幻雪帝国里人们灵力的多少是按头发的长短来算的,释的头发比哥哥的长。当然会有反对的人,可释放肆的笑回荡着,我要杀你们,你们又奈我如何?释要王位,不择手段。释可以将所有阻碍的人杀掉,他不在乎,不在乎啊!他要的是王位。为了王位,释可以解犯禁忌,身为冰族皇族而去学习火族法术。卡索心痛地说,释,我没想到你竟然为了王位会变成为这个样子。释说,我有一个心愿,为了它我不牺牲一切。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哥,因为我的头发那么长。确实连卡索的头发都比释短。可是,释说完,卡索的冰剑剌穿了他的胸膛。没有难以置信,没有愤恨,没有后悔。释笑着说,哥,没想到你真的会杀了我。然后释把所有灵力毫无保留地传给卡索,释留下了梦境,他说他曾发誓,他一定要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他的一切,所以他代替卡索成为王,用至高无上的权利给哥哥自由。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只有卡索的快乐是他唯一的信仰。上一世,卡索被囚禁在海巨石上,对一只大鸟说,我想要的只有自由,我想推倒这石头,哪怕跃入海中粉身碎骨也再所不惜。于是,鸟儿悲鸣着撞击着石头,撞开了铁链,囚犯笑着落入海中,鸟撞死在石头上。那只鸟儿是释的前世。我沉默了,红莲代表的是不惜一切的爱。
看了京M .郭的小说《幻城》,感触良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魔雪帝国国王卡索流亡30年来到刀锋雪城时发生的离奇事件。哥哥死后,我明白了幻雪帝国的秘密,去了幻雪山。最终死了。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幻雪帝国二王子小樱空时,卡索的弟弟。他可以为了哥哥的自由放弃一切,甚至可以杀死别人。他有坚定的意志。他赢得王位只是因为他不想他的兄弟被囚禁,失去自由。这个角色让我很感动。当他被哥哥误杀时,他在梦里说:“我只是后悔,没有想到我已经死了,而是我不能给哥哥自由,”
也许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默默守护他的人,就像樱花空时,为你付出一切。请珍惜他,不要在他离开你的时候才意识到他有多重要。
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让你为别人付出一切,它让你坚定地走在坎坷的道路上。如果你没有人爱,你会发现珍惜对方就是快乐,没有人要求你付出的时候,人生只有遗憾…
《幻城》是一本精彩的书。这个故事充满了曲折。它让我懂得爱与被爱,懂得珍惜与守护。
爱身边的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都值得付出!
它的形容词真的很华丽、很修辞!很多的段落我都没去看一眼,我知道那一大段都是在修饰那一件
东西或一个情感或是一件事!一个词汇很少的人从它,书里面你能学到很多,原来这样的事或物也能如此这般的修辞!早看过它的书就不会因为一个六百字的作文而想破脑筋了!而且,这本书里的人物,很多人的感情都有问题!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果有不通意见的纯属巧合,反之在下将不胜荣幸!书归正传,咱们还是说这本书!
那是一个20xx年的某天,这本书呢,很荣幸的上市场了!当我看到,不,是我买到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20xx年的前些天了,我看到上面清楚的写这"第36次"印刷,《幻城》读后感500字。当时的我很郁闷啊!为什么?很明显:我买了本旧书嘛!让我感到一点点欣慰的是,后面写着:印于20xx年7月,至少这点纸还是新鲜的嘛,嘿嘿,多少找到些自我安慰嘛!
然后,我打开了书的前几页,就更郁闷了,我就发现这里面写的貌似没有幻城什么事嘛,于是,我翻到了最后几页,在此确定了我的想法是对的!果然,没有什么幻城的迹象!于是我拿起书就往外走,去找书店老板,他卖给我假书!我这个人呐,嘿嘿,就是这么谨慎,我一边走我就翻了下中间部分,于是我愣了一下,就很庆幸的转头回来了!因为我发现中间部分真的就是幻城的内容啊!很惊讶!也很悬啊,我要是找到老板跟他说:你卖的是假书,估计这顿打是肯定挨上了!
好了,我对这本书的内容,进行了我个人的研究和凭论。为了不那么那么那么的修辞,我就概括的说了:首先,全书人物的动作简洁,思想与事情经过简单易懂,故事曲折,说明作者有想象的能力,一般的作家同样的故事也许动作和事情经过的过程会更详细,但是!不一定就有人家写的字多!为什么?因为你不会修辞!
好,我们说说里面的人,。我发现这里面的人想法根本不是正常人!这也许因为这是作者和我的观点有很大的出入!拿里面的卡索来说,对女人的感情,描写的事情对正本书的比例来说,可算是寥寥无几,就来回的几句话,来回的写,记忆最深的就是:"王,我接你回家。"来回写了几遍!然后再看他对释的感情,这哪儿是兄弟间的感情?那明明是爱情嘛!而且还是一般情人无法达到的境界!真的是前缘、今生、来世啊!还吻他的眉毛,还躺在怀里,还为他遮挡飘雪!俩大男人恶不恶心啊?但是,在作者眼里,兄弟间这样动作和情感是最完美的!以至于成为主角的情感!写兄弟清深的作者有的是,真是各具自己的特色啊!
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冰雪神山上幻城就像冰雕玉砌的水晶宫,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全部信仰。
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焰之城,一边是幻雪帝国。来自幻想。放荡不羁,天马行空,一切物象,一切场景,都是梦里的。这样的梦境,像一个无限的悲剧,却也略显慈悲的预言。
我的名字叫卡索,陪我一起长大的是我的弟弟樱空释,我们两个是幻雪帝国唯一仅存的两个幻术师。后来,他微笑的倒在了我的怀里,幻化成了一片红莲。樱花落下,遍地红莲。我玄幻的拥立在漫天飞舞的樱花中,被扬起的及地白发和白袍翩翩的舞动,英俊的脸庞镌刻着深深的忧伤,雪白而空洞的瞳仁中,只有彼此。在我350岁的时候,我终于成为幻雪城的王……最后,我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很幸福。在最后的时候,我见到了所有我想见的人。悲哀的是我一次也没有喊出对方的名字,没能坚守到最后的最后……我心有不甘。可是,等不及的又何止他一个?谁知等来的是柳暗花明还是万劫不复?几百年的孤寂,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著,已经够了……
世事难料,纠缠不清的情与恨,究竟是谁的错,努力打破囚禁的枷锁,为此,我付出了血的代价。像一场哭笑不得的闹剧。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尽管我们都没有错。在苍蓝色的天空下,总有这么一群人在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身上起舞,宁静的微笑……但故事毕竟不是童话,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梦,可梦总会醒。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的的不择手段,一边读一边想,铺天盖地的无助灌满了心房。似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但却都有相同的执著,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但却都付出了相同的代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思想,但每个人的眼里都充满了哀伤,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或许人生有无尽的无可奈何,所以总会有困扰,或许有人说这是命运,但我却说这是不可推脱的责任,让人深陷其中。
矗立在人生的彼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无休止的飘落,一层又一层的张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残红消逝的瞬间,我体悟人生的真谛。
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休止的付出。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由郭敬明写的《幻城》。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冰雪帝国里国王的长子卡索是一名幻术师。他和他的弟弟樱空释是幻雪帝国唯一仅存的两个幻术师。在卡索的帝国疆域上居住着很多很多的种族,例如幻术师、占星师、巫乐族、巫医族等等。他和弟弟樱空释曾经因为幻雪帝国战火接连不断而流亡凡世30年。冰族幻术的灵力是用头发的长短来衡量,卡索和弟弟从小就天赋很高。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为了完成自己这一生最大的梦想——让哥哥重获自由,而苦练火族的幻术。最后,卡索因不知道弟弟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帮他获得自由,亲手杀死了弟弟樱空释。知晓真相后的卡索追悔莫及。在得知幻雪神山里的神——渊祭,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隐莲,卡索不顾大臣们的反对,与片风(风族精灵,善风系召唤术)、月神(冰族,从小掘弃白魔法,专攻黑魔法,善暗杀)、皇柝(巫医族,从小掘弃黑魔法,专攻白魔法。善疗伤,巫医族的王)、辽溅(冰族,剑士,善进攻,原东方护法辽雀之子)、潮涯(巫乐族,善巫乐,继承上古神器无音琴,巫乐族的王)和星轨(冰族,占星师,真实身份为擅长暗杀的西方护法)踏上了艰险的、几乎是有去无回的寻找隐莲的路途。在见到渊祭之前,他们首先要战胜大祭司封天以及东方(青龙)护法侵刃司战斗,北方(白虎)护法星昼司占星,南方(朱雀)护法蝶澈司巫乐,西方(玄武)护法星轨司暗杀。
最后,经历了千磨万击的卡索见到了渊祭,也成功复活了自己的弟弟,只不过,自己的弟弟已成为了火族的王子罹天烬。两人相见时,为时已晚,卡索已经自杀,罹天烬瞬间找回了自己的记忆,但看见哥哥自杀,悲伤过度,吐血身亡。
在这本小说里,兄弟两人因为一次误会,被分离到两个世界。卡索原本能重获自由的的唯一希望再次破灭。这一别,就是来世,也只是在战场上以敌对的身份再次的,短暂的相见。这让我意识到有些人,只要错过,就再也无法重新相见……
神异的人物、神秘的法术、神奇的情节,想说的实在太多,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幻城》一书的精彩,就赶快开启属于你的《幻城》之旅吧!
我是在电脑前看完《幻城》的。虽然书是没有辐射的,而我眼睛已经不能在三楼看清楼下的人了,可似乎是习惯了这样罢。
我是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看《幻城》的。当我看完的时候,我忘了耳麦里还响着音乐,只是觉得喉咙很痛,像被烧过一样,然后,眼睛有点湿了,我知道自己又想哭了突然才发现音乐已跳到了一首很吵的、我很讨厌的,于是,我拔掉耳麦,大吸了一口气,没让眼泪在网吧里掉下来
凄美的结局,让我有种淡淡的悲哀。卡索终究还是没有自由,虽然曾付出那么多去追求,然而禁锢他的,却是他自己,是他禁锢了自己的心。但,他却还是最幸福的人,王,我接您回家。哥,你应该自由的飞翔。我每次看到这两句话时,就会感到屏幕在模糊。只要有这两句话中的一句,就是最幸福的,他却两句都拥有了。
我想,《幻城》所有出现的人都是幸福的。释、梨落、岚裳、潮涯、蝶澈、月神、皇柝、星轨、星旧因为他们都拥有爱,固执的爱、强烈的爱、稳藏的爱虽然所有的爱都没有最美的结局
爱的《幻城》中只有一个人是最可悲的,渊祭,最高处的神。但她是寂寞的,还要用无尽的时间来面对这无尽的寂寞。她除了一个叫做整个世界的玩具什么都没有。她可以去玩弄别人的感情,却永远都不能拥有,只是无限的寂寞
所以,我可怜一切站在高处的寂寞者!
大家一定都很喜欢读想象类小说,可是,如果作者没有好的文笔,如果文章太长了就会显得杂乱不实,而《幻城》却给人以别样的感觉。
《幻城》是一个充满魔力,幻术,占星术冰雪帝国,是我们目力所及的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人拥有长到脚踝的头发,白色的血液……
作者用抒情的笔触描述了卡索(主人公)的故事。
卡索在冰雪帝国不但尝尽了人间冷暖,因为血统不纯正而无法做王妃的梨落,无论是前世、今世、还是来世都为卡索的自由努力的弟弟樱空释……
凡世30年,刃雪城大冒险……在这个魔幻的幻雪王国里,每个人都可以活上千年,而作者刻画的故事虽然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是淋漓尽致,不紊不乱。故事情节非常惊险,就像很多铁环一样一环扣一环。读了前面就想往下看,真是引人入胜。而其中的人物故事一波三折,语言非常优美,不仅让我们充分感受与体会到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还让我们明白了一些做人与万物运作规律的道理。
据作者序言所说,因为生活单调与乏味,所以写了部小说,把它作为自己少年岁月的见证。
我觉得《幻城》虽然是玄幻,人人都知道它是假的,但当你拿起来读的时候,你就会被里面的另类的气氛和真诚的情感所打动了。
因为,爱,永远都是最值得歌颂的主题!
第一次读郭敬明的《幻城》,大概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自己还在读书,还在学校啊!或许是涉世未深的缘故,我觉得那时候读起来真的很无味极了。
前几天,同事搬家过来,偶尔看见了《幻城》,闲来无事拿来重读,感觉完全变了,和以前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了啊,或许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变多了的原因吧!突然觉得其实幻城里面就是另外一个现实的世界和社会,而郭敬明只是将它虚化掉了而已。
“卡索,幻雪城最伟大的王,也是最落寞的一个王,因为他有爱,懂得感情,所以他注定了要落寞。”只是我自己的理解。卡索好比我们尘世中的每一个人,我们都彷徨落寞着,只因为我们心中有爱,所以在等待中期许着很多美好的事情的到来或者更加确切的说就是等待着命运的到来发生。
我们也有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都有欲罢不能的时候,我们的奔波,也只是因为有动力去前进,知道世界某个角落里有一个人,一群人期待着我们的成功,那个人或者那一群人就是我们最爱的人,像幻城中的樱空释为了卡索,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还有蝶澈、星轨、梨落、岚裳,他们都是为了爱而努力活着的人,就连卡索也是,星旧同样是。
然而确实有一天,那些我们爱的人突然不明的离开我们的视线,我们彷徨了,落寞了,失去了以前辉煌的面容,只剩下一个躯壳而已,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只能活在过去的回忆里,同样爱我们的人也是一样。
当我们寻着脚步走回来,重新来过的时候,我们又为了爱彼此,而彼此的再次错过。
这可能就是生活吧!我们总是为了彼此付出的时候,而相互错过,然后只剩下等待轮回,期待新的牵手!
“雪白晶莹的血液从他的胸膛流出来,在落满雪花的地面上蔓延开来,所过之处,迅速地开满了如火焰一般的红莲。大雪从天而降,落满了我和释的一身。”在这冰雪之城――幻城中,兄弟之间那不惜一切的爱,那擎天撼地的亲情给人心灵深深的震撼,朋友之间不可破灭的友情和支离破碎的爱情,使冰雪之城又充满了温暖的真情。
作者郭敬明的文字中处处流溢着凄美和伤感。樱空释、卡索、梨落、岚裳、蝶澈……故事中的每一个人之间,都流淌出人间最美好、最纯真的感情:樱空释为了哥哥卡索不惜生命做出的一切事、哥哥又为了弟弟能够重新活在世上历尽了艰辛与磨难;星旧、潮涯等人宁死也要为他们的朋友尽力……书中的温情太多太多,像一种牵挂,让读者觉得心生一种莫名的酸楚。
读了这本书,我也读懂了世上的一切。什么是恶,什么是善;什么是忠心,什么是叛逆;什么是真情,什么是虚伪……更让我震撼的是其中的情感,它让我体会到了虽是战争,但是人与人之间依然有情,依然有温暖,依然有牵挂和抱负。无论身为何处,真情总是围绕在身边。毕竟,人间还是情最珍贵。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友谊、亲情和真情,不要让失望和愧疚充满了各自的心灵。
每当清晨的阳光升起,我会为它感慨;每当花朵凋零,我会想起《幻城》中卡索死去的一幕;每当鸟叫,我会想起霰雪鸟为了给被囚禁的人自由而付出的代价;每当樱花流逝,我便会想起书中流露出的真情。真情,可以感动天地,可以创造奇迹,更可以温暖人类的心灵。它是善良的化身,是美丽的化身,是感动每一个人心灵的力量!
【篇一:读《读城记》有感】
易中天教授的书,每本细细品读来都意味深长而又不缺乏灵动鲜活,其中《读城记》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足不出户的人可以细细品读,走南闯北的人更需要读他几遍,来尽情融入新的城市中。
《读城记》中共写了七座城市,易中天打头就开始写北京城。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更是历史文化积淀之地,在这里有名副其实的现代化,有货真价实的人文古迹,特别是胡同和四合院,处处都溢出北京人的乡土情结。北京是一座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有精深,迷人而又神秘的城市。接着他又写了上海滩,之所以称之为滩,是因为他依靠着黄浦江,最重要的是因为它开放,在旧社会,上海作为中国最繁华的地区,有着迷人的魅力和惊人的潜力。在国人的努力建设下以十分惊人的速度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国际化大城市。上海既是冒险家,革命人士所痴迷热衷的港湾,也是全国最大的金融、商贸、工业和航运中心,更是文化精英和艺术家所积聚的地方。易中天先生把里面一个个地点,一段段时期的景象绘声绘色地记录在书里使你在书中也能领略到一二分上海的魅力。接着,易中天教授又写了鲜活灵动的广州,魅力温馨的厦门,豪迈奔放的武汉以及意气风发的深圳,为我们展现了各地的自然与社会美景。
记录一个城市,当然少不了记录这个城市的人。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城市的风俗都孕育着不同人的性格和品质。易中天先生利用他那双智慧的双眼看透了每一个地方人的善良的一面。北京人有着外强中干的性格,高尚的人格理想和高雅的审美观念。他们热爱生活,坦诚做事,不愧为首都人的代表。上海人有着灵活的头脑和准确的志向与价值观,他们精明,讲究,追求高的生活品味与生活质量,但也不乏一些缺点,算计、小气、自私充斥着他们的灵魂。所以在读者品读易中天先生的作品时,也会反思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特性来做出改善和提高,这也正是这本书意味深长的所在之处。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汉人的直爽。在书中记叙到:一到盛夏之夜,武汉的街头巷尾,便摆满了竹床,男赤膊女短裤,睡满一街,成为武汉的一大景观。可见,武汉人的那股子爽朗与坦诚已经融入了他们的骨子中去。我也在努力学习像武汉人一样用坦诚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达观开朗的继续我的人生。
城市中真的隐藏着许多我们并未知晓的有趣故事,如果你想足不出户而遍览全国,就去细细品读这《读城记》。
【篇二:读城记读后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话我是信的,我想江南养不出安塞腰鼓,山东也供不出妈祖。但看时代流转,一个城市养一方人,倒是有趣的紧。
几环高价,就能区分出一个不同的人群,强烈的认同感使他们成为一个整体。易中天用理性的分析,感性的人文来诠释一个个城市。放慢脚步看看旁边的人,才恍然间有一种:啊,好像是这么回事的感觉。
要说情绪最波动的时候还是读自己的城的感觉,一条条读,一条条往自己身上比对,对上了纠结、对不上气恼,气自己也气易中天:你到底认识几个上海人是这样的,我从三姑搜索到六婆完全对不上号啊。尤其是上海男人那一段、气结:我爹可男人了,在外叱咤风云,在家温和体贴,络腮胡子一脸还硬生生一副儒商气质,去你的娘娘腔,去你的小白脸,我爸把我妈和我养的可水灵了,你们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边腹诽,一边又去翻了龙应台的《啊,上海男人》。
文中男人低声下气到可悲,材料大多道听途说,夸张到让人觉得是挖苦。这态度好像不端正啊?我想这大概是大多数上海男人群起而攻之的首要原因吧。我眼中的上海男性,我觉得,爱他们的老婆,可以为她们做牛做马得劳累,但不会如文中践踏自己的尊严;他们可以拎一条带鱼,但不会把自己整成豆芽菜;他们不屑于大男子主义,但不会满足于小女子情怀。大男子主义我们家族中是一句挖苦,标配的还有一对白眼。只有傻瓜才会将性别视作为什么可供自豪和自居不凡的东西世界上不就是除了男便是女的两种性别?
当然气完还得继续读,读完了又发笑:易中天说的是大部分人眼中的上海人,我一个个体,若是与上海人一模一样,那才是一种悲哀吧。毕竟作为一个个体,我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为其他人眼中那个上海人气急,我的朋友们知道我先是我再是上海人便足矣,其他的,确实,关你什么事即可堵了他们的嘴。
读城记,读的是大多数同类们身上都有的一股气,这是一个同类的证明,与出身无关,举手投足间的气,暴露了我们的城市。
但那又如何,在什么什么人之前,我先是我自己。
【篇三:《读城记》读后感作文】
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人与人的差异,也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同城市的人就像城市里涌动的血液,不同的血液为白纸一般的城市注入它特有的活力与性格。久而久之,城市都像人一样,有着自己的背景文化、家庭出身、性格特点等等。每到一个城市,就像在和一个个性色彩鲜明的人在对话。当然,因为种种原因,不一定所有的人都一定要通过亲身体验才能与不同的城市进行对话,其实书也是个窗口。在易中天的《读城记》里,我借助书这个平台,与各个易中天眼中的城市对了次话。
第一个和我交谈的是北京,一个可爱的双面的北京。在易中天的笔下,北京是个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城市。奇怪吧?我也奇怪。也许只有城市才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说它老呢?因为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的首都,在岁月这坛老酒的沉淀过后,它便有了像老人一样的威严,不言而喻的威严。老人,总是历经沧桑的。经历了中国无数次变革之后的中国,现在记忆力还剩下点儿什么吧?是的,不过那些完整的并不多,也只有天坛、故宫、长城等了。那剩下的支离破碎的呢?它们呀,散落到记忆深处去了,散落到北京人儿的性格里去了,也散落到快要消逝的老北京文化里去了。不过似乎一直没破碎的,是北京人的豪爽,是北京人的不修边幅,是北京人的大气,是北京人的礼貌。不过已经破碎的,是过去的封建思想,是过去的帝王统治。是啊!作为一个人,总有些记忆要被抹去,总有些记忆要增添进来。于是,这样一来又有了一个与老中国紧紧相扣的新中国。汽车、飞机、地铁等都融入了北京的生活,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人人的生活幸福美满。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新中国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飞跃。在这里,我要对易中天先生说的北京人为了追求大气豪放的效果而弄得衣衫褴褛胡子拉喳,身上贴着假胸毛,胳肢窝火臭等进行质疑。因为我也去过北京。也许是因为北京的读城记是易中天很久以前写的吧!我在北京所看见的北京人和其他地方人一样,出门也会把自己打扮得光鲜靓丽。不过有一点儿倒是真的,就是北京人还是那么热情随便。我和妈妈在北京时,遇上了妈妈的一个朋友,请我们吃了北京烤鸭后就热情地哎,我送你们去宾馆吧!,到了宾馆以后就我干脆不回去啦!跟我老公打个电话,今天晚上我就住这儿啦!
第二个与我交谈的是上海。我就住在上海,与上海交谈得也不少,所以读起书来也倍感亲切。令我感兴趣的是这样两个话题:小乐惠活法和上海男人。第一个话题说是小家子气,实际上就是精明。上海人的精明不是远近皆知?一看这个:不合算!一看那个:不合算!手头上的钱都计算着用。关于这点嘛,我对大人倒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作为孩子的我倒能对孩子的精明发表一下本人的看法。说实话,对于我们来说,精明倒并不是那种要省钱之类的,就纯属好玩儿,也算是另一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游戏规则这样的东西。同学们在小卖部里买东西吃都要实惠的,每次都要在里面呆上很长时间进行货物对比。小卖部的老板嫌我们烦,每次把钱刚一交到老板手里就说:等等!你看好哦!我这包零食没拆,我要换成那包!当然咯,也只有小卖部才经得起这样一番折腾。不过呢,往往都是挑了又挑的零食买到手,夹在手臂中间不肯吃,说是很贵不舍得吃。,到头来一到家还准备跟谁分享一下的时候却发现零食早弄丢了,这么戏剧性的情节恐怕也只有发生在咱们身上了。再有一个就是上海男人。上海男人总给人的印象是怕老婆的主儿。关于这点儿我也有点儿小想法。实际上我们都说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的,可是为什么每次我们说起老婆怕丈夫都不以为然可是一旦丈夫怕老婆我们都大呼小叫认为是不可理喻甚至把它当作笑柄呢?上海男人对老婆百依百顺难道不是他为自己的另一半能过上好的生活而做出的努力吗?这样的做法也毕竟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啊!再说了,我们也不能以偏盖全啊!现在,上海的夫妻之间大多不也都平等了吗?我个人同易中天的想法一样,男人的力量首先在于人格,人格的力量又在于一团正气。当然咯,上海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非常现代、非常商业化。确实,上海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由鳞次栉比的大楼组成的外滩,一个又高科技就成的上海;而那些上海曾经有过的风土人情,也快要在现代的脚步声中消逝。
下一个与我谈话的广州真是个怪人,有嘛吃嘛,完全是吃遍天下无敌手嘛!真是恐怖!不过那儿的方言倒是挺有趣儿的。你猜吾该晒和湿湿碎什么意思?哦,难住你了吧?竟然是谢谢和不用谢!
成都嘛是快乐的天堂。茶馆泡泡,火锅吃吃,岂不美哉?书中我还看到了他们发明的讽刺文革时期没什么电影可看的段子,从里面不难看出成都人说话的哲学:中国电影,新闻简报;越南电影,飞机大炮;朝鲜电影,哭哭笑笑;罗马尼亚,搂搂抱抱;阿尔巴尼亚,莫名其妙;日本电影,内部买票。
武汉就是凶了点儿,不过他直率的性格倒是挺可爱。
深圳挺有趣儿,应该属于混血儿吧!
厦门呢,是个温馨的地方,鼓浪屿的张三疯奶茶铺千万不要错过哦!
读城真有趣儿!通过书来读城更有趣儿!你通过书这个窗口读完了城,某天还可以再打开窗口会会老朋友,接着与他聊。今天你读城了吗?
【篇四:《读城记》读后感】
城市和人一样,也是有个性的。有的粗犷,有的秀美,有的豪雄,有的温情。比如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的。因此,就像喜欢品评人物一样,人们也喜欢议论城市。城市文化往往被看成是一个谁都可以插上一嘴的话题
这,便是易中天先生写的《读城记》的卷首语。我想,从这一大段(还并未摘录完)的文字中,人们便可把此书所讲的内容知道得十有八九了,是的,这就是一本专门为城市而写的书。这本收中介绍了中国七个主要城市,具有特点的城市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之类,令人读之回味,越读越想读,也越读越爱读。那独到的见解,灵动的语言,以及那颇有深度的眼光,都得以令人惊叹源来,城市也可以这样读啊!
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讲的那样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读城,其实对许多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的确,说起城市,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话要讲。也确实是这样的,对于中国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感受。也确实,每到一个城市,去打探一下它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品尝一下那里的吃食,在街面上逛街,学几句方言民谚歇后语之类,好好鼓品味、品读一下这个城市,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再来看看这本书的另一个闪光之处便是易中天先生对那七个城市的独特评价了。首先自然是北京城了。他评说:北京是城。北京城很大很大。北京城大得你不知何读起。是的,北京最大的特点就是大,大得让人找不着北,也大得让人平白觉得它多添了几分威严和霸气。而上海,则是有着非凡的气派的城市。广州,拥有着特殊的活力,广州很活很活。文广州的活力让人惊异。接着是厦门,厦门不仅是最温馨的城市,而且它很美很美,厦门岛的美丽举世闻名,令人惊异。然后是成都、武汉、深圳每一个城市似乎都拥有着一种其他城市所没有的色彩,就像世界上的很多花都不尽相同一样吧
其实,总而言之,中国的城市极其可读,中国可读的城市又是何其之多,读城就像读人一样,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个性,深厚的底蕴,丰富的内涵。如果你有条件,通读天下城市。当然,也不妨读读这本《读城记》。
【篇五:读城记读后感】
听说易中天,是因为在学生中流传《品三国》;认识易中天,是通过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走进易中天,实在是无法抵御作品的诱惑。于是,在硬着头皮读完《品三国》后,开始捧起他的又一部力作《读城记》,从此便沉浸其中。
我是六年级的《品德与社会》专职老师,在长期的教学中,我深深知道,学生对于真实的渴求,有时候,育人无需大道理,只要你和学生同频共振,大家的共鸣还是很多的。正因为如此,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学生,我认为,不管小小年纪的他们是否能真正像易中天一样解读我们生活的城市以及熟悉和不熟悉的城市,我坚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懂的,甚至于我还开玩笑说,这也是素读。以下就是我的读书心得,当然,我也曾和学生热烈讨论过。
城市和人一样,也是有个性的。有的粗犷,有的秀美,有的豪雄,有的温情。比如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朗。城市文化往往被看成是一个谁都可以插上一嘴的话题,就像看完一部电影后谁都可以发表一番议论一样。中国的城市极其可读,中国可读的城市又是何其之多!
在易中天的《读城记》里,我和学生借助书这个平台,与易中天眼中的各个城市对了次话。
首先当然是北京,一个可爱的双面的北京。在易中天的笔下,北京是个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城市。为什么说它老呢?因为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的首都,在岁月这坛老酒的沉淀过后,它便有了像老人一样的威严,不言而喻的威严。老人,总是历经沧桑的。经历了中国无数次变革之后的中国,现在记忆力还剩下点儿什么吧?是的,不过那些完整的并不多,也只有天坛、故宫、长城等了。那剩下的支离破碎的呢?它们呀,散落到记忆深处去了,散落到北京人儿的性格里去了,也散落到快要消逝的老北京文化里去了。不过似乎一直没破碎的,是北京人的豪爽,是北京人的不修边幅,是北京人的大气,是北京人的礼貌。不过已经破碎的,是过去的封建思想,是过去的帝王统治。是啊!作为一个人,总有些记忆要被抹去,总有些记忆要增添进来。于是,这样一来又有了一个与老中国紧紧相扣的新中国。汽车、飞机、地铁等都融入了北京的生活,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人人的生活幸福美满。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新中国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飞跃。早在20年前,我就到过北京,在登上长城的一刹那,胸中涌起的是那样强烈的自豪和骄傲,我相信这样的感觉人人都有。
第二个是上海。张家港就在上海边上,由于我和学生与上海接触得也不少,所以读起书来也倍感亲切。令我们感兴趣的是这样两个话题:小乐惠活法和上海男人。第一个话题说是小家子气,实际上就是精明。上海人的精明不是远近皆知?一看这个:不合算!一看那个:不合算!手头上的钱都计算着用。关于这点嘛,学生们说了,精明倒并不是那种要省钱之类的,就纯属好玩儿,也算是另一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游戏规则这样的东西。现在孩子们在小卖部里买东西吃都要实惠的,每次都要在里面呆上很长时间进行货物对比。小卖部的老板嫌他们烦,每次把钱刚一交到老板手里就说:等等!你看好哦!我这包零食没拆,我要换成那包!总之,上海的风土人情最为经典。
还有广州、成都、武汉、深圳、厦门等等。
我和学生都觉得,读城真有趣儿!通过书来读城更有趣儿!你通过书这个窗口读完了城,某天还可以再打开窗口会会老朋友,接着与他聊。特别是孩子们的Q友有的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地区,这本书因此成了我们之间更为牢固的联系纽带。
两周,我们都读完了这本书。我们经历了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即便你不能完全理解,也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一定会在什么时候,在那个你自己也不曾注意的一瞬间,就表现出来了。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人与人的差异,也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同城市的人就像城市里涌动的血液,不同的血液为白纸一般的城市注入它特有的活力与性格。久而久之,城市都像人一样,有着自己的背景文化、家庭出身、性格特点等等。每到一个城市,就像在和一个个性色彩鲜明的人在对话。当然,因为种种原因,不一定所有的人都一定要通过亲身体验才能与不同的城市进行对话,其实书也是个窗口。
那么,我们继续读书吧,读可读之书。我们一定要记住:腹有诗书气自华,因为腹内的诗书会成为你的底蕴,让你美得耐看,美得持久弥新,让你美丽一生。
【篇六:《读城记》读后感】
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前言。
的确,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魅力,都有它经久不衰的缘由,经过一个城市,可以打探到它的历史沿革,建筑文物,风土人情,品尝当地的吃食,学几句方言民谚歇后语,与之长身笑迎。真是春天到洛阳看牡丹,秋天到北京看红叶,冬天到哈尔滨晒太阳,而夏季到台北看雨,既然有孟庭苇的盛情邀请,何不潇洒走一回?只可惜身边少了一样,就只好到易中天教授的书中去领略他们的与众不同,感受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灿烂。
走过北京城,来到上海滩,踏进广州市,游过厦门岛,迈进成都府,跨过武汉三镇,伴着春天的故事,歌唱深圳特区。感受大气醇和的北京,开阔雅致的上海,美丽温馨的厦门,洒脱闲适的成都,生猛鲜活的广州,豪爽硬朗的武汉,真是详尽,历史、地理、人文、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城市面貌、甚至人的性格等都描绘得活灵活现、酣畅淋漓!我想,能这样写城市其实真的很难很难,正如作者自己所云:原谅我所做的,原本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读城不易,说城也难。不但不易清,而且一不小心,没准就得罪了谁谁谁。如果真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也要请这些城市的人海涵。因为对于本书所写的这些城市而言,我都是一个外地人。外地人的感觉总多少有些隔膜的,尽管外地人也有外地人的优势,不在庐山之中,也许反倒看得庐山的真面目。不得不佩服易中天教授的学术精神。
一本流传千古的诗就是一首久唱不衰的歌,一本充满文化魅力的书,同样演绎了经典的曲目,但愿北京人的大气、平和;上海人的精明、理性强;广州人的拼搏精神;厦门人的豪爽、大方;成都人的悠闲安逸;武汉人的韧性、有蛮劲儿;深圳人的年轻有为能为我们演绎更精彩的时代之曲。
想了解书中精彩最好还是亲自一睹为快,本人愿意将书与你分享,与人玫瑰,手留余香。愿书香伴随你我!
【篇七:《读城记》读后感】
看了易中天教授的几本书。其中我觉得《读城记》是一本饶有趣味的书。走南闯北的人不妨一读,足不出户的人更可以细读。走南闯北的人读它,因为自己对某个城市已经有了印象,再听听易教授的说法,不禁津津乐道、忍俊不禁;足不出户的人读它,等于跟着易教授去旅游,长了见识,见了世面。
一、城市的魅力
《读城记》共写了七个城市,从目录的标题上看,对各个城市的总结就很到位。
易教授把北京称作为北京城。所谓城,就是古代的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北京曾经是辽燕京、金中都、元大都和明清的京城。北京更是新中国的首都,是一个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文化、教育、体育、信息等各种中心于一身的全功能城市。北京是名副其实的城。是城就有城墙,有城墙就有城门。北京的气派是大,有容乃大。而且大气,是王者之气。北京的胡同特多,而且起的名都透着一股乡土情结的亲切感。例如:米市胡同、酱坊胡同、盐店胡同、豆芽菜胡同、狗尾巴胡同等等。北京是一座古老而又鲜活、博大而又精深、高远而又亲切、迷人而又难解的城市,北京是全国人民心中向往的首都。
上海则称为上海滩。什么是滩?滩没有圈子,是一个开放的格局。是滩,就很开阔,没有边际,气度非凡,海纳百川。上海自1843年开埠以来,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国际化大都市。旧社会,上海滩的名声不好,被称作十里洋场、冒险家的乐园,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场所,但上海又是工人阶级最多最集中的城市。上海是全国最大的金融、商贸、工业和航运中心,又是文化精英和艺术大师群英荟萃的地方。上海是中西两大文化浪潮冲击积淀的产物。上海一旦崛起,全世界都将刮目相看。
广州称作广州市。如果古都是城,那么商埠便是市。专门用来做交易买卖的地方,叫作市。广州商街林立,生猛鲜活,广州的活力让人惊异。
厦门是个岛。厦门岛的美丽闻名遐迩,百样仙姿、千般奇景、万种柔情。
成都是府,而且是天府之国。这里一马平川、良田万顷、草木常青、渠水长流。物产之丰富,生活之便利,更是首屈一指,号称锦城。
武汉为镇,武汉三镇。它有三座城镇组成武昌、汉口、汉阳。武汉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两江交汇、三镇雄峙、九省通衢的地方,这里交通便捷、人文荟萃,具有特殊的优势。
深圳的称呼很特别,称作深圳特区。二十多年前,一位伟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于是产生了一个春天的故事。深圳很年轻,它充满着青春气息。
北京大气醇和,上海开阔雅致,广州生猛鲜活,厦门美丽温馨,成都悠闲洒脱,武汉豪爽硬朗,深圳朝气蓬勃,本书为我们展现出一幅灿烂辉煌的城市画卷。
二、人群的风采
读城,其实读的是人。一方山水养一方人。
北京人可贵的,是他们的贵族精神。所谓贵族精神,指的是一种高尚的人格理想、高贵的精神气质和高雅的审美情趣。贵族精神其实无关门第和血统,也无关身份和地位。贵族精神多半是在优势的文化教育环境中熏陶出来的。北京是中国最大最高贵的城市,北京人当然会有贵族精神。北京人有大气也有霸气。霸气中又充满着官气和痞气。北京人幽默诙谐,会说话,会侃大山。有一则笑话:北京的一个小伙子因为交通犯规,被警察扣住不放,情急无奈之中,竟冒出这么一句话:您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结果围观者哄堂大笑,警察也只好放人。
上海人精明,做任何一件事情,划算不划算,是上海人决定自己行为的价值取向。上海是个对外窗口,因此上海人在生活中时时处处讲究遵守法则。很多外地人都认为,上海出台的各项政策,是最为合理、平等和具有操作性的。这也是上海最有希望的特点所在。上海人的生活质量是比较高的,上海市民在生活中讲究小乐惠。上海人爱说一句话:关侬啥事体,这是一种滩涂意识,是个体独立人格的不可入和自由意志的不可犯。上海的人实在太多,所以上海人的活动空间很挤(比如说住房),其实上海人的很多毛病(比如说小气、自私、惟我优越感、谈恋爱非得逛马路都是被逼出来的。
北京人把所有的外地人都当作下级,而上海人则都称外地人为乡下人。这种情况现在已有所改变。
成都人爱摆龙门阵。摆,也就是铺开来说的意思。于是,摆龙门阵,非得上茶馆不可。有句老话,叫作:北京衙门多,上海洋行多,广州店铺多,成都茶馆多。在成都人看来,赚钱固然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更不是生活的目的。应该抓紧时间享受生活,而不是抓紧时间赚钱。钱嘛,够用就行了,享受生活则没有够,因为那要到生命结束的一天。成都的女娃娃嘴巴工夫好。你不留神踩了她的脚,她会说:咦,怪事,你是三只脚咋个?牛都过得倒你过不倒?她要是踩了你的脚,也有说法:挤啥子挤啥子,进火葬场还要排队转轮子的么,瓜不兮兮的,出得倒门出不倒门?你说是和她吵还是不和她吵呢?就连气候也影响着人的脾气和秉性。武汉的天气冬天奇冷夏天奇热,武汉人性格中就有了几分韧劲和蛮劲,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一到盛夏之夜,武汉的街头巷尾,便摆满了竹床,男赤膊女短裤,睡满一街,成为武汉的一大景观。武汉人敢骂、敢哭,还敢打人。在生命的劲歌里,武汉人坦诚、直爽、可爱、达观。
深圳是全国惟一一座没有方言的城市。深圳有两大特点,一是这个城市的人都很年轻,二是他们都讲普通话。
三、文化的传承
易中天教授在书中写道,读城,说到底是读的文化。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异,说到底,也就是文化的差异。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方式。说得白一点,就是活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不同的城市也有不同的活法。这些活法,就构成了文化。读城,也就读人,读文化。
从历史和地域两个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大略可以分为北方文化和南方文化两大系统。北方文化又称中原文化,细说则有齐鲁文化、燕赵文化、秦晋文化等。再往远说,还应该包括西域文化、蒙古文化。南方文化则包括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岭南文化、滇黔文化和闽台文化等。上海,则是海派文化。其中,影响最大者,则是中原、荆楚、吴越、巴蜀这四大文化,它们气质不同,风格各异,精神有别,既对峙冲突,又渗透交融。
弘扬民族文化至关重要。要继承和借鉴各个城市的文化遗产,就要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廓清历史文化发展的脉络,赋予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取其精华、剔其糟粕,鉴往而知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借鉴和吸收外来文化,会使一个城市充满活力。只有敢于并善于大胆地吸收外来文化成果,才能使城市保持蓬勃生机。如果拒绝与其他文明交流,拒绝接受外来的有益东西,结果只能是停滞和落后。
【篇八:读城记读后感】
易中天把广州定义为:怪异的城市,即使是广州引以为傲的吃,也是有其怪异之处。
《读城记》之广州市,第三部分广州是个大市场有言:广州不但是一个买东西的地方,也是一个吃东西的地方,要不然怎么说食在广州中国是一个饮食文化极为发达的国家,全国各地都有好吃的东西,并非只有广州才是食的天堂。事实上,除食在广州外,也还有吃在成都、吃在扬州等说法。但在我看来,成都、扬州等和广州相比,还要略逊一筹。这不仅因为广州的菜肴和点心内容丰富、品种繁多、做工精美、品味极高;也不仅因为广州人什么都吃,草原吃羊,海滨吃蟹,广州人吃崩了自然界;还因为只有广州,才二十四小时都在吃。
这让身为传统广州人的我,深有共鸣。
偶尔路过北京路,心血来潮想去吃一碗传统的云吞面。
可惜当我穿街过巷,走到那个曾经熟悉的位置之时,却发现人去楼空,取而代之仅有一家连锁云吞面店,满大街都是一样的门面,一样的气味,于是一直记不住名字。
旧爱已去,不复存在。物是人非,却能够成为真正的新欢么?
广州的云吞是一绝,某种程度上,是老城市的招牌之一。
有道是:食在广州。云吞面,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传统的广州云吞面,由三个部分构成:
汤。猪骨,大地鱼,虾子,慢火熬制,缺一不可。有别于时下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日式拉面的猪骨浓汤,白嫩如牛奶温和,云吞面汤满溢着缥缈的香气,清澈却不失浓郁,锅盖未掀,香已四溢,引来邻里街坊的称赞。
云吞。在别的地方,云吞或者会被称为馄饨,抄手,只是云吞于我而言,却是无可取代的名称。不同于北方缠绵厚重的饺子皮,云吞皮薄如蝉翼,爽口滑溜,甚至有人用之替代腐竹去煮糖水。传统的馅料,应该是精肉包一点肥肉。精肉味道浓郁,配以一点肥肉的香气四溢,在云吞皮包裹的小小世界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云吞必须现煮,水要沸腾,云吞如果鲜活的金鱼,在锅中自由翻滚。时限也是一门学问,短一分,封口处会硬得难以下咽,长一分,又会因为表皮破损而流失味道。
面。一般是店家自制的竹升面。长长的擀面杖,有力的双臂,一次次的添加面粉。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取代它的地位。粗犷豪放的刀削面不行,温和细软的日本拉面不行,同出老城一门的沙河粉也不行。只有它才是云吞的完美情人,是汤的最爱,为你演绎什么是珠联璧合。
这些并非最好的元素。有人或许会用简单的猪骨汤和鸡汤替代大地鱼汤;云吞在香港的发展,也在馅料中添加了虾仁等海味;面已经可以流水线生产,店家不必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但是,传统元素组合出来的特定味道,还有随之带来的回忆,却是无可替代。
老字号,家家户户有着独特的味道,哪怕只是些许的不同,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分辨。或许也是因为从小到大一直在吃,能够辨别出十数年来,味道的细微分别与变化;新式的云吞面店却不同,尽管有着精致的造型,上好的材料,流水线生产以及上餐的速度,但是,永远都是一样的味道。
然后,老字号一旦改头换面,一旦推倒重建,一切都会不复存在。传统的招牌产品高成本,高耗时,低消费,如果推出新产品,没有说服力,做得不好相当于自毁招牌。那么,他们如何与流水线生产的,价格与洋快餐平起平坐的连锁店呢?
老字号,并非一成不变。他们也会扩充店面,添加设备。他们的价格也会随之提升,只是滞后于物价的上涨幅度。他们依然蜷缩在旧城,不为人知的角落,却能够通过媒体的力量,一传十十传百。他们坚持的是,安稳,平淡,充满回忆的街道,满怀人情味的旧街坊,以及慕名前来,满足离去的人们,偶尔带来一细新鲜感与活力。迁徙不适合他们,他们离不开老城的回忆和人情味。
老字号的存在,终究是依存于城市的文化底蕴。何不尝试把老字号看作是一种传统的文化与城市标志,而不是纯粹的商业角度呢?
书单上的书有很多,但唯有《城记》简单的两个字吸引我的眼球,在图与字中体会一座城市的前世今生。《城记》的出现便是以北京为例说明中国城市空间发展的不足。
曾看过文章说共产党打北京城,事先请相关人员在地图标明文物古迹位置,禁止炮轰北京城。当时已经作出巷战夺城的准备。最后幸好傅作义投降,和平解放北京。唯一受炮轰的地方乃傅作义通知共产党狙击国民党派出的接应高层将领逃离的飞机停靠区域,受损害的祈年殿之后也被修复完整。
后来看余世维的演讲,说到开国大典之际国民党飞机原预定将轰炸天安门。后蒋介石思考再三,最后一句我不能作中华民族的罪人,而临时放弃轰炸。虽事实真伪尚可推敲,但毕竟国民党的确没去轰炸北京城,而当时国民党还是有此制空能力的。一直到朝鲜战争时期,毛主席指示国家机关需呈分散状分布,也是考虑到避免被集中轰炸。《城记》对共产党找人圈地图一事有详细记载。所找之人,即是梁思成。梁当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引孟子的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来表达自己的激动心情。但最可笑、最可悲的竟是,北京城这么一个历史文化宝库,历经异族统治、战乱多年的幸存者,没毁在日本鬼子手里、没毁在国共炮火之中,竟然是毁在其所迎的王师的城建过程中。
天翻地覆慨而慷,谁能想到,1949年虽然是中国历史上风起云涌的一年,但是这只是即将到来的,翻天覆地变迁之前的小小序曲呢?
后来梁思成与陈占祥提出的北京城规划方案未获通过,退而求其次的A、B两方案也未能实施。反是让北京成为生产城市、工业城市的最高指示顺利执行,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建筑精品被推翻。时至今日,紫禁城已淹没在钢筋石块中,北京城的伟大怕且只存在于书中那百幅旧照片中了。
梁先生诚恳地对彭真说,五十年后,历史将证明我是对的,五十年过去了,是非对错一目了然,可是此时谁对谁错又能怎样,斯人远去,大错已铸,今天我们只能在一张张发黄的影像中怀念那远去的帝都风貌,所有的曾经都成为历史。
我一直以为,历史不应该是仅仅通过看书,更需要实际的感受,比如走在南京德胜门城墙上,抚摸那苔痕深绿的砖头的时候,想到这是郑成功当年北伐失败的地方,会让人感触更深,这比一本历史书来的直观多了。
所以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欧洲那些名人故居保存完好的时候,不由得心生感慨,你不到雅典卫城、罗马竞技场,能体会到希腊罗马么?
可惜那些急于除旧出新的急先锋不如此想,也许他们站的角度更高,吊诡的是,除旧图新的急先锋吴晗、彭真及其北京市政府在文化大革命中第一个被打倒,他们自己也成为了旧的象征。
伟大的时代总有伟大的建筑,天安门广场及其周边的建筑,经历了20世纪后半叶那些一次一次的历史事件之后,已经成为今天的中国象征,很少有人会去怀念那个封建时代的小广场,包括我在内。确实,单从大国风格来看,天安门广场所代表的一系列建筑确实成功,梁思成的异地行政中心说也许确实力有未逮,但是,我们今天在城建过程中,不应重复前人的错误,一座城市,不能光看GDp和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和滚滚车流,城市也是一个有机生命体,一味追求曼哈顿式的恐龙城市,不应该是中国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号上。
建国后,为了追求共产主义和工业化象征,旧城成为了封建象征,城墙在意气风发的建设者手中变为平地。近些年来,为了追求GDp和不能告人的灰色收入,旧城成了官员和开发商的绊脚石,定海古城、一处处民居,纷纷在开发商的脚步下化为废墟。
97年天津的一位教授提出北京的交通将瘫痪,当时北京的官员非常不屑。看看现在,不是瘫痪是什么。但北京的官员认为不是,瘫痪的定义是可以解释的。而且现在北京每个月净增3、4万辆汽车,楼越来越高,人口越来越密,造成交通瘫痪程度越来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要谈北京真正的文化和建筑美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现实的情况是北京新的城市保护政策已经出台。孤立的划出若干保护区,完全无视建筑群的整体和城市规划的系统性。《城记》里记载的梁思成后半生所保护、所呼吁的北京就这样被保护起来了。以后这些孤立的保护区外面就可以大张旗鼓的开发开发再开发,高耸入云,实现对封建建筑的打压之势。
《城记》是对沉重历史的记载,是对现实无力的呐喊,是对麻木人群的隔靴搔痒,是对即将逝去的美丽的怀旧。真正关心这些的人,大都是些人微言轻的草民,并无力改变些什么,但还是在想,如果那些古建筑,少拆除一些,城墙能保留一些,该有多好。但一个现实是,北京将注定毁灭有价值和古老的文化,代以各种丑陋的所谓现代化的建筑,因为这是中国人口政策、城市规划及执行水平、环境变迁、原始市场经济的掠夺性积累、官僚作风等等的综合作用的必然,就象巴比伦注定要毁灭一样。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实用!猫读后感74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好书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们的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最爱读的是老舍的《猫》,他笔下的猫真是惟妙惟肖。
有一次,猫在老舍的作文纸上留下了几朵小梅花,可是老舍却一点也不生气;猫的耳朵很灵,只要听见老鼠稍有动静,就尽职地屏息凝神,宁愿多等,也要把老鼠捉住;它们不但古怪而且很调皮,它们总是在院子里追逐嬉戏,还把花草搞的零零落落的;它们太淘气了,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玩地津津有味,玩地可疯了,不知要摔多少跟头,它们就是这么生机勃勃,活泼可爱!
老舍在日常生活中捕捉到了猫的每一处细节,观察甚是入微,将猫的特性以及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刻画得栩栩如生。连猫在洞口前捉老鼠的神态,是怎样地呼吸都观察得仔仔细细。以后在日常生活中,我也将处处留心观察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仔细观察,用心体会,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和某个同学一起出画板报。在画板报上有一朵花竟然少画了一片花瓣,她发现了之后立马补画,画的时候还在那边反反复复地修改,在那一刻,仿佛她的一切都在这画板报中。从此以后,我把她当作了学习的好榜样,决定做一个细心,一丝不苟的人。
读老舍的《猫》让我获益匪浅,欲要看究竟,处处细留心。对微小事物的更要仔细观察。
读老舍《猫》后感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
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
“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老舍的《猫》写于1959年。在《猫》这篇文章里,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在老舍的眼里小猫就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是那牙牙学语,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对一切充满着好奇,那么淘气可爱,喜欢玩耍,回家就大摇大摆地在那光亮的地板上留下那稚嫩的小脚印,很简单很普通的东西都可以玩上一整天,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充满着朝气,令人忍不住怜爱。
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虽然短小,但内容具体,描写生动,构思精巧,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通俗流畅的语言,表现了猫的性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喜爱之情,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的优秀的范文。猫虽然在日常中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小动物,然而在作者老舍先生的笔下却显得那么生动活泼,那么惹人喜爱。这正说明了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美好的事物。如何让学生学会热爱生活,学会用心去感受,去发现美,欣赏美,并创造美成了本课的最终目标。老舍的许多散文,文字优美、浅近、动人,文中不但洋溢着作者细腻的情感而且散发着明媚的气息。这样的文章虽不是诗,但有着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音律。在语言上,老舍语言的通俗易懂与幽默风趣,把文学和儿童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在他们的心灵上,那笔下调皮、耍赖、可爱的小猫,成为他们感受生活、认识母语文字之美的开始。可见,老舍先生的作品首先是因为语言的通俗易懂,而且琅琅上口易于朗诵,特别适合在小学阶段通过诵读锻炼学生对语言的敏感力和感悟力。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兔和猫》是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里面用大黑猫和白兔的故事反映出旧社会强者对弱者的欺凌。
故事是这样的:夏天,三太太买了一对白兔,这对白兔不久生了小兔子,而一只大黑猫却在不知不觉中把小兔子吃了,这是因为大家没有听到狗的吠声。不久,大家早已沉浸在新的喜悦中,将死去的兔子忘却了。
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鸽子、狗、苍蝇,世界上的一花一木都是有生命的。它们也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价值,自己的生与死,欢与悲,所以鲁迅先生才把每个花草树木的生命扩大来写。
从那儿以后,鲁迅先生就非常讨厌猫了,他在众多作品中都提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批猫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鲁迅先生对那些欺凌弱者的强者很厌恶,而我也不例外。有次,我放学回家,那时很晚,有两个三四年级的小男孩,在欺负一个二年级瘦小的孩子。而两个小男孩(欺负者)的家长却在两旁看热闹,自己聊自己的。我很后悔,当时没去帮那小男孩,但同时又很犹豫,因为他们家长在旁边,我怕自己上前阻挡时,他们家长会对我说:“你干嘛呀!他们只是闹着玩的。”
时至今日,社会上仍有会有些人在欺凌弱小,而这些弱小应该要反抗,告诉家长。
《猫城七日》读后感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实用!《昆虫记》读后感实用版(8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昆虫记》,八上的必读书籍,本来以为读完它仅仅是一项任务,没有想到读着读着,我竟已把读它,当成了一种乐趣。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这本《昆虫记》,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法布尔为了观察昆虫捕食过程,趴着,或蹲着,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的样子;仿佛看到他在屋里踱步,就为了寻找实验材料而着急的样子。他是真的热爱昆虫,他把它们都当成了人。昆虫们是他的朋友,邻居,是“伟大”“文明修身”的;唯独不是躺在解剖台上,死气沉沉的“试验品”,所以他笔下的昆虫大多活泼可爱,生动鲜活。
实不相瞒,在这众多被法布尔拎出来描写的昆虫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腹狼蛛。
彼时刚看完《黑腹狼蛛》这一章。这种狼蛛似乎极其关心、照顾自己的子女,若包裹子女的“包袱”掉下,它会发疯似地冲上去,将其抱入怀中;子女出生后,两百多只小狼蛛趴在母亲的身上,让母亲背着出去,整个场面极其温馨。我按捺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搜了搜图片。但是,搜完我就后悔了。
母蛛那一双大而眼神锋利的眼睛会看得你内心发毛,它身上密密麻麻的小狼蛛,更是会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恐惧到怀疑人生。法布尔怎么能忍的?
因为他对昆虫的热爱,对研究昆虫这项事业严谨认真、锲而不舍的精神,对吗?
又是暑假读书时……
潘老师笑眯眯地走上讲台,拿着书目单,在黑板上写着:《昆虫记》《寂静的春天》《唐山大地震》……
看到《昆虫记》,我的心情就不好了!小学,老师推荐我看过,里头都是那些另我讨厌的小昆虫,有狼蛛、黄蜂、松毛虫……
妈妈劝我说:“这本书多看几遍,对你初中科学有好处的。”
我反驳道:“早着呢!”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怀着求知的心态去阅读着……
这是昆虫的王国。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歌唱得蝈蝈……
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螳螂在饥饿时会吃自己的同伴;螳螂的眼睛在白天时是透明的,在晚上就变成不透明的;小条纹蝴蝶是利用嗅觉来找到异性的;大孔雀蝶求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喜欢爬在树上、趴在地上观察昆虫,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我,东爬西爬的,好不开心!可现在因繁重的学业而早就淡忘了这种快乐,而这本书又让我重温往日的快乐!
当我被《昆虫记》所吸引时,我似乎就在那个伊甸园中,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的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为下一次实验做准备。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读书,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不过“多读书,读好书,每次读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得出最值的结论。
我有许多书:《小公主》,《城南旧事》,《漂亮女孩夏林果》……但这些书我觉得很一般,只有《昆虫记》才是我真正的乐园。
《昆虫记》,我的乐园。一翻开它,里面的小昆虫争先恐后地往我面前挤,生怕我看不见它们似的。
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那美丽的孔雀蛾。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脖子上面有一个白色的小领结。孔雀蛾的翅膀上还有一圈灰白色的花边,多么漂亮啊!孔雀蛾虽然非常美丽,人见人爱,但它的生命却是那么的短暂。它只有两三天的生命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它会拼命的找异性。有些孔雀蛾还没有找到就死去了。所以,美丽的孔雀蛾总是很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每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一只只孔雀蛾好似从书中飞了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对我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魅力。这难道不会让我快乐吗?
其次进入我眼帘的是狼蛛。虽然它很凶残,但我对它还是有着好感。狼蛛长有两颗毒牙,里面含有剧毒,被它咬到的人会马上失去知觉。如果是麻雀,老鼠这些小动物被它咬到就会死去。狼蛛虽然凶残,可它却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狼蛛妈妈在产卵之前会用吐出来的丝织成一个网,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织好后,狼蛛妈妈会用最好的丝做成一个小碗,产完卵之后就做一个盖子把小碗盖住,这样就好似一个小球。狼蛛妈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这个小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狼蛛妈妈都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小宝宝。狼蛛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爱真是无处不在。这不就像我的妈妈爱我一样吗?我的妈妈一天到晚对我呵护备至,嘘寒问暖,把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这不就是爱吗?
《昆虫记》里面让我快乐的故事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你从我读《昆虫记》的故事里感受到了快乐,那么请别再犹豫,快来和我一起在昆虫的世界里遨游吧!《昆虫记》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这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的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立刻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它向我们用生动有趣的的语言表达了上百种昆虫的生活以及习性,让我们能更加深刻的了解各种各样的昆虫。
走进这里,放下一切行囊,带上一颗质朴纯真的心,看遍万物生长,日月沧桑。
与其说《昆虫记》是科学界的语言瑰宝,不如说它是文学界里的一朵奇葩。与其他科学书籍不同,《昆虫记》并不像学术论著一般枯燥乏味,全书行美优美,犹以拟人手法见长,堪称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举一例子,法布尔对绿色蝈蝈如此赞美:“全身呈浅绿色,另有两条白色丝带缀在身体两侧;它的身材得天独厚,修长匀称,大大的双翼薄似轻纱,是蚱蜢类昆虫最优雅的。”栩栩如生的描写,使绿色蝈蝈这一形象跃然纸上,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一位青衣女子向我款款走来。法布尔更是这样描写丛林音乐会:“角鹄表演着忧伤的独唱,铃蟾用钟声演奏着奏鸣曲,意大利蟋蟀弹拨着小提琴的琴弦,绿蝈蝈儿仿佛在敲击着一个小小的三角铁。”在他的笔下,动物们俨然成为了音乐家,/创新作文/动人的乐音从字里行间飘出,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沉醉于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昆虫记》吸引我的不仅只有妙趣横生的语言,还有法布尔对生命真挚的热爱和极高的敬佩。可以说,这部作品的感性基调以及动力,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一种对生存的清醒认识;一种对生活的深厚感情。法布尔热爱生命,所以他赞美胡蜂蜂房的精美,钦佩螳螂筑巢的智慧。法布尔尊重生命,所以才为蝉正名,指责蚂蚁的贪婪法布尔珍爱生命,所以他能从蟋蟀的琴音中感受到生命的悸动,废寝忘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为亲眼目者小虫儿拥抱这个世界的第一刻。
这是昆虫世界里的诗和远方,法布尔用他那朴实无华的语言歌颂了生命的美好,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了人类认知世界的新音。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这本书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
走进这里,怀揣一颗崇高生命的心灵,与虫为友,倾听大自然的呼吸。
有一本书,它真实地记录了活泼可爱的小昆虫生活。
有一本书,它浩浩十卷,凝结了作者一生的心血。
有一本书,它是人间的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宝藏。
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撰写的《昆虫记》。《昆虫记》介绍了非常丰富和细致入微的昆虫世界。昆虫怎样捕捉猎物,怎样生卵,怎样筑窝以及生长过程也都包含在内,让我不得不感慨自然界的神奇与瑰丽。同时作者还将昆虫世界与自己的人生相融合,用社会的眼光来看待昆虫世界,甚至每只小虫子。
闭上眼,凶残的螳螂、可怕的朗格多克蝎、为爱而生的大孔雀蝶等各具特色的小虫子便一个个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夏天里的蝉。
蝉,是一种热爱生活的`昆虫。你知道吗?蝉在昏暗的地下要生活四年,尽管它在地下生活的时间很长,然而,在阳光中放声高歌的欢愉生活却只有五星期。之前我曾因为蝉的喧闹“统治”而大发牢骚,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们要学会理解它们、接纳它们、甚至喜欢它们。尽量不要讨厌它们,四年掘土的努力,它才得以拥抱阳光,才得以长出能与鸟儿相媲美的透明翅膀,才得以脱下灰尘扑扑带着泥点的“苦工”衣服,穿上嫩绿的鲜亮衣服。所以,让我们静下来聆听这对蝉来说来之不易的《生命欢颂曲》吧!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今天,我匆匆忙忙地跑进书店,高兴地买到了我盼望已久的《昆虫记》。我拿着它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地打开,立刻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仿佛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萤的捕食过程、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我不禁叹服他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
合上《昆虫记》,细细“咀嚼”。我明白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我体会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小小的昆虫蕴含着大学问。我要向法布尔学习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了解万物的奇妙!将来当个科学家!
著名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是一部科学巨作,作者把毕生研究昆虫的结果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将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小虫的生活习性写得趣味无限,读完之后,我不禁想要大抒感慨。
其实,最令我佩服的不是那些可爱的小虫子,而是创造这本奇迹的法布尔。1823年出生于法国南部的法布尔,时年十九岁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1849年,法布尔被任命为科西嘉岛阿雅克肖的物理教师,他被那里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物种所吸引,点燃了他研究动植物的激情。他一面努力教书,一面利用课余时间作动植物的研究。
看到这里,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法布尔肯定是个天才。其实,出入学堂的法布尔并不比我们普通学生强多少,他学习26个字母的时间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多几倍。他没有天生聪敏的头脑,但他有格外强烈的求知欲望。还在读小学的.法布尔在那时就已显现出了对大自然的喜爱——小法布尔经常跑到乡间野外,回来时蜗牛、贝壳、蘑菇或其他植物、虫子。
10岁的法布尔随家人移居到罗德茨市,家境贫寒的他为了交学费,不得不外出打工谋生,致使中学时代无法正常读书。勤学好问的他抓紧一切时间自学,努力不在班里落下来。
法布尔他还曾经说过:“如果遇到难题,不要轻易去求人家帮助,首先自己应该坚韧地研究下去,战胜困难。如果随便求助人家,自己没有钻研精神,那么,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你仍旧没有解决的能力……”正是这样的思想,带着他走向了巨大的成功。我应当学习他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多加思考,而不是一遇到问题就向旁人求助。
我们将永远记得科学巨著《昆虫记》,我们也将不会忘记创造这部奇迹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我很诧异与我的这一位同龄人。郭敬明在青年的不是童话的幻城故事中,不断的编织着易逝的梦唤起了我们的爱。一个个从满了生死离别所持续的爱的梦幻都破碎了,是谁撕破的?
强者的力量能够创造这个世界,可维护这个世界却需要不尽的弱者的力量。这是一个不是强者的世界,尽管强者的力量已经强到极大,这个世界就是执掌于她们手中的游戏,她所桌的只是向着她想看到的方向进行。如是而已。这个强者就叫颜渊。她就像上帝,能给人以及托期望的神灵,是没有爱,也没有不爱,所做一切既不为什末,也是为了一切。
弱者就是卡索和樱空释疑给予他们有关的人。樱空释是比卡索强许多的人。他的头发很常,以及他的灵力都比它的哥哥要高。樱空释是爱他的哥哥的,不只是因为他是弟弟,也不只是因为他感到了哥哥的爱。樱空是只是源于一片雪花和一朵樱花除了哥哥他是没有爱的人没有一切爱的理由。父亲只爱哥哥,母亲不明白给了他什末,他是坚强的爱着他的哥哥卡索。卡索是一个幸福的人。他爱人,人也爱他。他能够有一切的理由去爱,也有一切的理由被人去爱,虽然他和樱空释一样的是王子。卡索是一个软弱的主。当他坚强的时候,用兵剑结束了樱空释的生命,他不是一个好哥哥。樱空是释一个坚强的人,爱他的哥哥到死,他的哥哥却不理解。当哥哥明白了他的最后一个梦,他才懂得,弟弟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他的。他发疯的要去复活他的弟弟。可最后,爱他的人一个个留下梦幻的泡沫之后,他却为他所爱的人独自去死了。因为在他眼里根本就没有理由去再见到他弟弟。
爱的软弱,不管当他当王子的时候对对他所爱的女孩子,还是当了王以后对所有的朋友,对已逝的女孩子和弟弟。
强者的游戏不容被打断。卡索的梦已经却永远的绝望了,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命运的轨道是上帝安排好了的,寄以最大的期望却收获最大的失望,神灵是输了还是赢了,颜渊算计是得逞了。
留下了一段不能复活的爱,和又一个寄以生的期望的兄弟会流泪一辈子期盼一个不能在被从来的爱。
既然樱空释只是一个由樱花瓣被神灵幻化的人,那卡索有是怎样的被其他花瓣所异化的人,幻城还没有结束,还有未完的梦。爱却已经结束却留下不能已的爱,让我们去真爱一些,现实中没有幻城,我们也不能不等待身边的爱。
寻猫奇遇记读后感(一)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看了【寻猫奇遇记】这本书。里面虽然用了日记的写法,但情节毫不枯燥,十分生动有趣。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莉生活在海边小镇斯拉伯顿的农场里,她的生活原本和战争毫无关系,直到有一天,她们接到撤离的通知全体村民必须毫无保留地撤出村庄。很快这里成了盟军准备向法国发起进攻的演习地点。但是莉莉最一爱一的一只猫却没有和全家人一起离开,而是选择留在了村里。莉莉为了找到这只猫,不顾后果地闯入禁地。最终莉莉终于如愿以偿地找到了她心一爱一的猫。
莉莉在坚持探索的情况下才得到了回报,我们也可以像她一样坚持不懈地去探索。我们普通人虽然做不到探索,但是我们也可以做任何事都坚持不懈。坚持不懈是成功的起点,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遇到困难不应该退缩,而是要迎面挺上去。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与它抗争,就一定会成功。
看了【寻猫奇遇记】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我们应该向莉莉学习。
寻猫奇遇记读后感(二)
小时候很喜欢读儿童文学,现在也是。在试读活动中看到【寻猫奇遇记】的内容简介,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没有申请到试读就在网上买了一本,呵呵。
收到书的那天正好是周末,下午一个人静静地在暖暖的屋子里把这本书读完了。
真是一本好书啊,我总觉得莉莉特里金沙一直到老都是一个独特而可一爱一的长不大的小女孩,在她的灵魂里,那个天真有一爱一,好奇勇敢的小女孩一直都在,这也是我最喜欢她的原因。
故事虽然发生在二战时的英国小镇,但阅读中的那种亲切感却总是随着灵魂的共鸣扑面而来。我想可能是我和莉莉一样的有着那种丰富而敏一感的内心世界吧。
我也很惊讶自己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被感动的哭了好几次。
在读到在一妈一一妈一的劝说不愿离开的爷爷时,爷爷说的话:要是人们都知道,要是他们见过我曾目睹过的一切,他们就永远不会把年青人送到战场了!永远都不会!已经经历过战争的爷爷又一次面对战争该有多么的无奈和悲哀,这种心情甚至连愤怒都无法表达。在菲尔德女士和爷爷谈话的那部分,我看到一名教师和一个老兵他们对自己故土浓烈的热一爱一反衬在残酷的战争背景下,令人感动着又温暖着。除了莉莉,我最喜欢的就是艾迪了。本来一陽一光一样的大男孩艾迪在莉莉第二次闯禁区被抓住时用沉默取代了笑容,那是怎样一种一爱一啊。在哈里牺牲后,艾迪说出了为了自一由为和最后为了友情而战争的话,这不光打动了莉莉,也深深感动了我。而最感动我的是莉莉搬回农场后在房间的墙上发现艾迪留下寻找提普斯的字迹。那种温暖的一爱一的感觉总是会和你童年的秘密产生奇妙的共鸣。
这是一本可以透出丝丝温暖融化内心冰冷角落的小说。
寻猫奇遇记读后感(三)
人最重要的莫过于生命,其次无不是心灵。这是以一个12岁女孩为中心来展开的故事:小女孩莉莉和爷爷、一妈一一妈一生活在一起,他们都很快乐,莉莉还有一只叫提普斯的猫。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二战,莉莉的爸爸是一位士兵。
有一天,盟军为了对抗法国,要在莉莉家的农场演戏,爷爷死活都不肯搬走,后来一经过莉莉的女老师一番劝解才答应。
这时莉莉的猫提普斯走失了,莉莉心急寻找,这时遇上了美国兵艾迪、哈利,他俩立刻帮莉莉找回了猫,成为了好友。
在莉莉身边有亲情,还有友情。
有一个小朋友转到了莉莉的班级,一开始两个不熟悉,后来两人因为共同学习中成为了好友。
意想不到的是哈利在演练中死了。莉莉一爱一上了艾迪,可艾迪离去了,她只好把这份感情埋藏在心里。
60年后,艾迪回来纪念哈利,见到了莉莉,两人把一生的友情升华为一爱一情。
这本书可以净化心灵,也有许多让我回味的地方,猫也许就是他们的连结线吧。
《寻猫奇遇记》读后感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看了《寻猫奇遇记》这本书。里面虽然用了日记的写法,但情节毫不枯燥,十分生动有趣。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莉生活在海边小镇斯拉伯顿的农场里,她的生活原本和战争毫无关系,直到有一天,她们接到撤离的通知全体村民必须毫无保留地撤出村庄。很快这里成了盟军准备向法国发起进攻的演习地点。但是莉莉最爱的一只猫却没有和全家人一起离开,而是选择留在了村里。莉莉为了找到这只猫,不顾后果地闯入禁地。最终莉莉终于如愿以偿地找到了她心爱的猫。
莉莉在坚持探索的情况下才得到了回报,我们也可以像她一样坚持不懈地去探索。我们普通人虽然做不到探索,但是我们也可以做任何事都坚持不懈。坚持不懈是成功的起点,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遇到困难不应该退缩,而是要迎面挺上去。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与它抗争,就一定会成功。
看了《寻猫奇遇记》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我们应该向莉莉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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