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11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阅读《乡土中国》,缘起于加入了“金融支持乡村建设”课题组,在主委的建议下,学习先贤的著作研究,启发和开阔思路。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发展不均衡,乡村的发展也各具特色,加之平时接触乡村并不频繁,如何才能总结出乡村建设的共性,从金融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参与课题之初,我感到束手无策,研读之后,似乎看到一点方向。
阅读过程中,我了解到费孝通先生的生平,以及与他同时代的潘光旦先生等民盟高级知识分子,不禁对他们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治学的顽强精神和人格魅力肃然起敬。
回首眺望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土地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演进息息相关。有如埋藏着黄金般的相思,土地在中国人的生命中扮演着无与伦比的重要角色。无论从时间更迭还是空间聚集来看,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
世代相传、囿于土地的乡民,以自发聚集起来的“村落”为单位,遵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规律,植物般在土地里生了根,“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他的儿女一般”,对这个社会的人和事都熟悉到不假思索的程度。这样的熟悉社会,自然而然的孕育出符合其特征的规矩,譬如礼治秩序。
有人说,西洋(我理解书中指美国)是“法治”的社会,中国是“人治”的社会,作者认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根源不在“人”和“法”上,而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以及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并不是“无法”,而是以“礼治”为主。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代代相传的约定俗称。在人口流动和土地资源变动都有限的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是传统,越是经过前人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言必尧舜”成了最好的生活保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成了教育后辈的常用语,人们对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于是,在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的前提下,礼治秩序使人服膺。
如果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那么,差序格局就是是中国社会的核心。这也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出的精髓思想。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的范围很模糊。“阖第光临”,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包括些什么人,像《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宝琴、岫烟,凡是算得上亲戚,都包容得下。可是一抄家,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家庭范围可以很小,也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所谓“差序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将与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按照亲疏远近像水波纹般一圈一圈推出去,所产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这与西洋(美国)所注重的个人主义下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是不同的方向。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乡土社会是攀关系、讲交情,势必赋予了乡土社会的道德和家族观念。
第一次读本书没读完就搁置了,前两天想起,又开始重新读,发现是本不错的书,语言挺朴实的,可能跟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经历有关,很多地方是可以找到共鸣的。
作者旨在回到“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土地是乡村人的命根,中国乡村社区多以村落为单位,所以它的这种可以说格局吧相对城市社区是比较小的,它变化速度也相对较慢。在乡土社会,语言多于文字,教化多于变革,一个打字不识的农民也能成为种地的一把能手,因为他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劳作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像比他年长的人那里得知,这些知识不一定是什么高深的科学原理,都是一代代人在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从伦理道德方面我们也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更注重礼法的。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提到的“差序格局”,这个词描述的形象又生动,“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好像是中国人的传统吧,现在城市也有这样的情形,每个人的圈子其实是比较小的,亲戚朋友,我们能接触到的也就生活工作上的那些人,但中国人的圈子又是相互重叠的,两个不认识没有交集的人经过中间人介绍就认识了,而且中国人喜欢熟人办事,见过一面的一起吃过饭的都是熟人,反正你帮我我帮你,事也办了,人也熟了,这人情相互欠着,以后有机会再还。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明明按照正常程序或在网上自己办的事,还是找熟人,吃饭欠人情。把它当成中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能有点托大,我也没实际调查过,不过就我生活的地方,是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的,而且多是我们上一代人。不过也能理解,他们年轻的时候穷,做生意什么有些都是朋友互相介绍,不像现在什么都是网络化透明化。
最后作者提到为了学好社会,他的老师给他布置了6年的学习计划,我是很佩服的。按说无论学什么基础是要打牢的,这样对以后学习也会有很多帮助。我觉得可以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夕阳西下,五六岁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瓢,紧紧的跟在拎着水桶的爷爷后面,舀起一瓢水,浇在绿绿的叶片上,水混合着金色的阳光,缓缓流下。小女孩再蹦蹦跳跳的去舀一瓢水,继续轻轻的浇灌在下一株秧苗上……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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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第一次读本书没读完就搁置了,前两天想起,又开始重新读,发现是本不错的书,语言挺朴实的,可能跟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经历有关,很多地方是可以找到共鸣的。
作者旨在回到“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土地是乡村人的命根,中国乡村社区多以村落为单位,所以它的这种可以说格局吧相对城市社区是比较小的,它变化速度也相对较慢。在乡土社会,语言多于文字,教化多于变革,一个打字不识的农民也能成为种地的一把能手,因为他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劳作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像比他年长的人那里得知,这些知识不一定是什么高深的科学原理,都是一代代人在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从伦理道德方面我们也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更注重礼法的。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提到的“差序格局”,这个词描述的形象又生动,“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好像是中国人的传统吧,现在城市也有这样的情形,每个人的圈子其实是比较小的,亲戚朋友,我们能接触到的也就生活工作上的那些人,但中国人的圈子又是相互重叠的,两个不认识没有交集的人经过中间人介绍就认识了,而且中国人喜欢熟人办事,见过一面的一起吃过饭的都是熟人,反正你帮我我帮你,事也办了,人也熟了,这人情相互欠着,以后有机会再还。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明明按照正常程序或在网上自己办的事,还是找熟人,吃饭欠人情。把它当成中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能有点托大,我也没实际调查过,不过就我生活的地方,是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的,而且多是我们上一代人。不过也能理解,他们年轻的时候穷,做生意什么有些都是朋友互相介绍,不像现在什么都是网络化透明化。
最后作者提到为了学好社会,他的老师给他布置了6年的学习计划,我是很佩服的。按说无论学什么基础是要打牢的,这样对以后学习也会有很多帮助。我觉得可以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经历了十几天后,我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充实又复杂,如果说我通过历史书籍了解到的是中国土地上的兴亡盛衰,那么我通过《乡土中国》了解到的就是中国土地下盘根错节的根须网络。
中国人古时对土地有特殊的情感,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中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气’在人们看来是对乡下人的藐视,但费孝通认为,“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的最好证明。乡下人是黏在土地上的,他们生于斯,死于斯,他们直接与土地打交道,在土地中生存发展。但是土地是固定的,人口是增长的,过剩的人口,就得宣泄外出,他们不得不去外面寻找土地生存了。但无论到何处,他们都不会放弃从事土地上的职业——农业。用费孝通的话讲就是“我们的民族确是和土地分不开的了”。“安土重迁”“落叶归根”这份土地情结如树根般牢牢扎在人们思想深处,这种对土地的敬重与依恋,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代代相承。
乡土社会里的人,人人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因此他们不能老是移动,这就使得乡土社会成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熟人的社会,文字甚至语言都是多余的。这里的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他们完全可以靠世代的经验生活下去,所以乡土社会是不易变迁的。
在熟悉的相处中,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于是形成了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这些“礼”是人们从小就熟悉并且早已内化于心的,评判是非的标准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礼,持礼俗的力量在于内心的良心,所以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来衡量自己和他人。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说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了。在乡土社会,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费孝通先生把这种关系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这个圈子可大也可小,它取决于圈子的中心势力。处于这种关系圈中的夫妇感情是十分淡漠的,生育繁衍,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在男女关系上,乡土社会规定男女有别来保证其社会的安稳。总之,乡土社会是靠规矩和礼来治理社会的。
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相对静止的,它的发展进程相对比较慢。当现代社会的事物突然进入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排斥的,如文字下乡,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使文字显得多余;如推行法治,差序格局和礼治阻碍着法治的顺利推行。因此,想要改变乡土社会,就必须改变其社会的性质,这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
初读乡土社会,我感觉生涩难懂,但渐渐品读中,我体会到了费老的感情。我想他一定是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才能写出如此细致真切的著作。在品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变化。今日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几十年前的中国,而是正走在日新月异、奋勇向前的光明大道上。
以上就是我浅读《乡土中国》的感受,我想如果时间充足,我一定要再次细细品读一次《乡土中国》,深入的了解中国社会。
夕阳西下,五六岁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瓢,紧紧的跟在拎着水桶的爷爷后面,舀起一瓢水,浇在绿绿的叶片上,水混合着金色的阳光,缓缓流下。小女孩再蹦蹦跳跳的去舀一瓢水,继续轻轻的浇灌在下一株秧苗上……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篇三:《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从前一直没有想过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但现实生活中却能时刻感受到!
我在十五岁以前一直住在农村,深刻的受到乡土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我的脑袋里随处可见乡土的观念。所以当我来到城市后,我是深刻的感受到两者之间的差别与矛盾。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本书主要由14个小部分组成。主要从各个方面介绍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一下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种种思考。
一关于“忘本”的思考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二关于“文字下乡”的思考
在乡下,文字总是多余的,语言是最好的表情达意的工具,有时呢乡下人也会用到信物等东西!最有意思的就是乡下人的表情。有时候,熟人见了面,不需要任何言语,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ok啦!长者要传授什么独门秘法,口授就行啦。再比如说我自己,我住在农村时一般都不会用到笔和纸,要向邻居办什么事,打声招呼就完事!并且在农村,一字不识的农民一样能种出庄稼,养活家人。只是说在今天的农村不识字意味着你可能要多吃点亏,但若是有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公道,那文盲还是可以有好日子过的!
而在今天的城市里,知识就是一切。文字可以说是无所不在,无处不用。并且我们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我们会挤破头的去竞争,去习得以文字为表征的种种知识。并且在我们习得之后,我们还会“好意”的将它带到乡下,当乡下人不能接受时,我们还要生气的责备他们不识宝!
所有的这些有几个人像费先生那样深思过了,真正的理解其中的缘由呢?还有,我想提出的是文字下乡并不是一股脑的将一大堆书籍,资料带到乡下。而是要根据农村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明智的给与支持。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传授人员进行宣讲,解释。还有,我们可以加大农村的流动性,破坏他们的默契感,使他们自然地借助于文字去表达他们的思想。
三什么是差序格局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地缘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四根深的乡土观念
乡土观念有很多,可以说在一个较为闭塞的农村拥有的所有想法都带有乡土的特色。而今天我特别想说的是孔老夫子所说的“克己复礼”在乡村的广泛应用,还有就是严重的男女有别思想。
在乡村里,就算一个没有读过半天书的孩子也知道我们应当重孝道,懂礼让。他们总会在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中自然而然的将外在的规范内化为自我约束的私人道德观念,并且难以逾越那道自己构筑的围城。特别明显的就是古人总会追求修身,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提高。而这就与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有很大的区别。在团体社会中,他们更注重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不是有形的东西,它可以被飘渺的宗教所取代。在西方,人们更希望无私的,公正的,高水平的团体给他们带来生活的安逸。
再说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的观念。在乡下,不仅是生理上的,心理的差异更大。如果两个男女经常谈笑风生的走在乡下,若那男的又不是那女的的丈夫的话就免不了要受到流言蜚语的攻击了。在这种有点神经紧张的氛围下,农村的男男女女们行事总会显得拘谨小心一些,特别是遇到男女问题时。所以农村的女人总会矜持的多,就算进入的城市他们也会保有这种观念。在此,相对于西方的性开放,乡下人是难以接受的,甚至认为是伤风败俗的!
五以长老为主导的礼制社会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六关于“无讼”的思考
乡下人是害怕进法院、派出所的,在他们心中,打官司就是没有教的好,伤风败俗。打了官司的人总会受到大家的歧视。有什么冲突,他们宁愿选择传统的方法来解决。所以在传统社会里,统治者只要坚持为无政治就可以天下太平了,所有的事情都会依着传统的路子向前走着!但今天的乡村面对着太多的冲击,原来的那套行事原则已经不再适用了。我们需要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但法律在慢慢深入乡村的同时,也给很多乡下人带来了疑惑,感觉法律总在包庇那些违背传统,丢失道德的家伙,使他们怀疑法律的效用,这也就给法制社会的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七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
这个理解的转变可以说是乡土社会向都市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在传统社会了我们依靠欲望就可以得到生活得方案,并且冥冥中我们就遵从了生存的需要。但到了今天,随着科技的发达,知识的增长,我们明白了我们有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都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开始有意识的去追求这些。我们开始有计划的,有区别的去满足我们的需要。
总之,在读完整本书以后,我一直在想今天的中国应该归于哪一类呢?中国从1978年以来,经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阵痛,我们现在仍在经历着这样的时刻,我们参杂着两种社会的特点,我们面对着前所未有的矛盾与冲突。我们有很多人感到诸多的不适应,但我们很少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是我们亲身感受着的,虽然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很明确的说明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只是从我自己的角度,经历去理解《乡土中国》着一本书,也从自己本身的角度去提出我的疑惑,但终究是有所收获的!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和哲理却厚重深远。书中,费孝通先生从土地开始讲起,再到文字,社会关系,性别,权利礼制等,以一推多,层层递进。这本书本就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义,道理深入浅出,配以案例,中西贯通,以小见大。在当代,当我们逐渐告别乡村,远离土地时,传统的华夏农耕社会仿佛离我们愈来愈远,但是数千年“小农经济”孕育下的民族生态仍旧有着自己独特之所在。我们在探讨乡土文化,农耕生活时,总爱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时间轴上去说,用理性的,变化的视角去看待人民和土地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却选择用朴素的横向视角,通过中西方文化,社会差异,社会建构的异同对比,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去追溯华夏民族作为民族的独特性之所在,仿佛打开了新世界,颠覆了我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善于在旧有的成见中找到新的解读。如在“文字下乡”一章中,他谈到文字下乡,说“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在自给自足,安定不变的乡土社会中,群众之间的交往在熟人社会中的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字所起到的载体意义很小,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还论述到,文字是利用外在的象征,借助联想作用,帮助人记忆。“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次,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这里,我联想到“表情包”,在现代社会中,表情包无疑已经成为语言形态的一种,在人们对表情包“编码”到“解码”的过程中,实际已经完成了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当社会的发展扩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距离时,人们意识到文字所传达的情感缺乏时,赋予动态,直面特征的表情包便承接了语言情感传递这一功能,无所谓发出者当时所处的心理状态,表情包所要传达的就是发出者想要对接收者传达的心理状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尊重。文字之于乡土,如同高数之于我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正能使文字在乡土之地大放异彩,就要在乡土中找寻文字存在的价值,好在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从供给层面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也增强了文字在地缘乡土社会的运用。
其次,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一系列篇章中,使我意识到当下乡土社会现实存在的空间虽小,但是千百年乡土社会的影响却是深重的,甚至影响到很多我们没有察觉的领域。关于“家庭”,西方家庭以生育为核心,中式家庭在历史上却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事业组织,二者的功能范畴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主轴在夫妻之间,后者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后者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勾连起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家族的延续依靠稳定的社会结构,夫妇二人之间联结的是两个家族,因此在中国,对于两性关系,我们很难做到和西方一样开放,总是慎之又慎。费孝通先生说“维系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两性关系并不以感情为衡量,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性也被乡土社会所不容许的。这也就导致出现“男女大防”等传统的两性观念的出现。而这一渊源在今日也在影响着人们,男女之间的界限虽然不像旧时乡土社会一样分明,但是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男孩和女孩之间总是羞于有过多的接触,人们普遍会选择在同性之间寻找合适的伙伴,男女之间天然形成两个群体,使得中国传统的情感偏向于同性方面。而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溯源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让情感的砝码低于秩序,从而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事业组织稳定运行。除此之外,“人情”,“亲情”的过分看重是为了稳固家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中国人看重血缘,人情社会,实则是为了在不成文的社会暗示中维护家族的价值。
在文中我感觉最新奇的一处是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和“人治”的解读,放在“乡土生活”这个框架中看问题,仿佛一切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常理解的“法治”和“人治”,前者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后者是统治者高于法律治理国家,即“法管人”和“人管法”的区别。费孝通先生在开头就推翻了“法治”是“法管人”的概念,引申出“人管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把“人治”和“法治”的对立着眼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认为乡土社会中“人治”即“礼治”。礼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工具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依据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从而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这一概念和西方探讨法律渊源时所提到的“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治理模式存在的依据是在社会的运行发展中,社会的变动很小,传统的规则理念在下一代依旧可以被挪用,如四时耕作。“礼治”重过程,“法治”重结果,前者是要在一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固定社会生活把这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传输给他,使其逐渐适应于这个社会的不成文规定,主动迎纳社会的规则,“礼治”的教化意义强于对社会的规范意义。我很喜欢“礼治”这个概念,“法治”是人最低的底线,“礼治”则是人最高的追求。当下我们过于强调法治,而忽略了对人本身观念的塑造,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也有很多“法无禁止不当为”的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在社会进化中所追求的应不仅是物种的延续,应当还有精神的昂扬,固然很多传统理念已经成为旧病沉疴,被当下所鄙弃,但是传统“礼治”理念中对于人性真善美的倡导和追求应当被保留,社会应该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培养起社会对于高尚人性的倡导和尊重。
《乡土中国》整个是围绕“熟人社会”所展开论述的,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小国寡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上层统治阶级统治的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是低下层劳动阶级所呈现的社会关系却是“小国寡民”中的熟人社会,自发规范的形式。在书中,熟人社会的形成依赖于土地,地缘和亲缘让一块土地上的氏族减少流转,代代传承。熟人社会的运转不依靠文字,而是依赖传统。“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则,少变动和流转的宗族社会没有大革新的动力和需要,人们凭借经验处理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千百年流转的社会让人们的朴素欲望和现实需要相契合,人们在适应社会经验中熟悉所处的社会,以经验为圭臬就导致长老统治和无为而治成为乡土社会的选择。为巩固家族的地位,延续“熟人社会”的生态,异性相离,同性偏向化为族群繁衍和稳定提供基石,差序格局——荡波式的传播路径串联起血缘族群里的每一个节点,最终呈现出“人情社会”,“帮亲不帮理”的乡土社会格局。
在两百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受到变革的动荡,水泥森林的普及让我们觉得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乡土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立足今日,以地缘为依据的乡土格局已经被打破,城市的扩张收缩了乡村的空间和居民,土地的流转和整改使许多乡民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地缘社会的缩简,两代以内小家庭的流行,宗族里人群南北四散使血缘社会的联系也不再紧密,传统的“乡规民约”,“长老政治”已经失去了其支撑的土壤。但是,现实的变迁不代表观念的变革,中国人对于血缘亲情的重视,对于种植的执念,对于人情社会的处事原则依旧有着往日的遗风,依旧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
回望过去,才能更好的读懂现在。这本写于新中国黎明前夜的社会学书籍,今天看来,更像是对于历史的祭奠,费孝通先生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结所凝结成的这本著作,有着发人深省的力量,也含着脉脉的乡思情结。
读书能使我们静下心来,褪去浮躁,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我们可以通过一篇读后感,记录下来更有价值的人生道理。基于网友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我怀着对社会学的极大热情看了这本昂贵的《乡土中国》。看完之后,我感触很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地方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这一问题的一种尝试性回答。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个特殊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叙述:乡土色彩、书写下乡、重写下乡、不同秩序格局、维护私德、亲情、男女之别、礼治、无讼、无为政治、尊长统治、地缘血缘、名实分离、从欲到需等。生动而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我们将分别阐述关于“地球”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很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轻蔑,但这种土气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含义是指土壤。
农村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农村最常见的谋生方式。诚然,在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于用土气、土气的举止看不上乡下人。但只有以种地为生的人才明白土壤的价值,土壤是他们的命根子,是高贵的象征,是朴素的感觉,是回归自然的踏实和沉重。我们的民族离不开土壤,光荣的历史就是从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土壤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什么不应该尊重故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风土人情和现代社会“我们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需要多说吗?”这种话是我们形成的地方习俗,却成了现代社会的障碍。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并不知道个人的所有细节,所以要搞清楚。乡土社会是从熟悉中获得信任,现代社会是要签一个字,签了字才能形成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我觉得这很明显。当我们走出故土,来到大城市北京,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我们会欣然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同意了,却没有遵守。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不熟悉,还是要笑得满脸都是。所以,我们会被人欺骗,被人伤害,被人说成愚蠢。然而,真的很蠢吗?只是我们的本土习惯已经不适合这个现代社会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进程不断被记录下来。回顾上个世纪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很多名字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者的楷模,几十年来在学术生涯中一直为之奋斗,毕生致力于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可以说,他的作品是平等的,他的知识是深刻的;而他的代表作《乡土中国》影响深远,堪称经典。它仍然有益于年轻一代的学者,引导他们探索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探索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是我第一次看《乡土中国》,我会看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次都能有收获!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一本好书往往塑造着一个人的气质和谈吐,作品这本书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收获。关于作品的读后感还迟迟无法动笔吗?经过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推出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如何写。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曲。书中主要写了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英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现了一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考科学们考科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倒,返回法国,他们登上了一艘“鹦螺号”,驱逐返航被怪物,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
书中的其他几个人各有特色。如“我”知识渊博,性情平和,康塞尔忠心耿耿。理性,冷静;鱼叉手脾气最暴躁等等。书中仅仅围绕这几个生物,成就了洋洋洒洒的长篇巨著。十分长。这本书的可读性可不止表现在这一方面,它还表现在这一方面,它还表现在故事情书曲折紧张,扑朔迷离,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作者丰富的知识和神奇思想力十分令人惊叹。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和我们要机智勇敢,果断做事,不畏强权,巧妙布局,要像船长一样,为他人着想,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四年级学习的课文也是关于这一类的,哈尔威船长不为自己,只为他人,机智勇敢,做事果断,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先让妇女和小孩先走,男人在后面跟上”这一句话让我们体会到了哈尔威船长尊老爱幼的精神,今我十分敬佩,我们要学习那种精神。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著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著、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三年级:姚琪琦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买来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本想在这个寒假里匆匆了事,可是刚看到第一章,就已经对它爱不释手了。
“大海的深处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奥秘呢?”这个问题引发了人们无限的遐想。《海底两万里》带领我们揭开海洋的神秘。该书讲述的是主人公阿龙纳斯乘着尼摩船长的“鹦鹉螺”号在海洋冒险。他们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纵横海底两万里,其中领略了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红海等的种种奇观。又遭遇了同鲨鱼搏斗、大章鱼袭击、冰山封路等许多险情,最后阿龙纳斯死里逃生,把他所知道的隐藏在海底深处的秘密公布于世。
“鹦鹉螺”号上的尼摩船长充满了神秘色彩,他知识渊博、性格阴僻、心地善良却又怀有某种仇恨,他逃避人类、深居海底、为人正义、胆识过人,每次都能带领“鹦鹉螺”号化险为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作者不仅学识渊博,还拥有非常丰富的想象力。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奇妙的海底之旅,更是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科学探险。正是因为拥有无穷无尽的想象,才会创造现实,作者笔下“鹦鹉螺”号,不正是现在的潜水艇吗?
《海底两万里》,使我们对美丽的大海更加充满憧憬。小说丰富的科学、文化、地理知识更是令我受益匪浅!
我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讲的是1866年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被请追捕一只被断定为独脚金的“怪物”,但是不幸落水,它掉到了“怪物”的身上才发现,这是一艘潜水艇。潜水艇是在一个孤岛上做的,非常坚固,利用海洋发电。他与船长一起旅行。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到了大西洋,看到了很多罕见的海底生物。还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
这本书打动我的不光是故事内容,还有优美段落1我急忙走到玻璃隔离板面前,观看,只见珊瑚礁石的基地盖满了菌生植物,管状植物,清翠花草,石竹花草,在他们的下面,还有成千上万十分可爱的鱼······诺第留斯号几乎一直在水下潜行,偶然浮到水面上来换一次气,嵌板也是自动打开,自动关闭。他也不再在航海地图上记录万位,我们不知道我们到底身在何处。这段不但写的好,而且还有可以欣赏的地方。这里从侧面反映了尼摩船长在报仇后丧失了生命目标。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一个坚持不懈的道理:就是他们在南极下行驶的时候,结果因为冰层加厚,人们只能出去挖冰,可是他们挖了六米之后,冰层又增加了。船上要没空气了,工人们快速的挖着。终于挖到一米了,潜水艇一撞,到水面了,甲板打开,人们都跑到甲板上呼吸空气。
这本书充满了幻想,同学们请你们也来看看吧!
沉迷于弯曲生动的故事情节,沉醉于奥秘幽静的海底森林,信服于天马行空的幻想才调。翻开《海底两万里》就好像潜入海底去探究不知道的海洋与生物,在一次次的险阻奋斗中,阅尽人世的存亡聚散。全书错综复杂的情节有许多:停滞、土人进犯、同鲨鱼奋斗、冰水封路,章鱼突击等,让人骑虎难下。
尼摩船长由于国家和家庭的消灭,对人类社会有极大的气愤,执着的想要复仇。他因此在海上周游与世隔绝。但他是一直在精心策划复仇的,从“大屠杀”这一节中能够看出。尼摩船长对自己的船员非常关爱、情同手足。在许多的故事情节中,我对尼摩一行同章鱼群奋斗这一情节深有感触,“鹦鹉螺号”行驰在巴哈马群岛邻近时遇上了一群20英尺长的巨型章鱼群,有四五万磅重,有三个心脏!尼摩船长当即决议与章鱼群肉搏一在它们强烈的进犯下。一行人勇敢杀鱼,但有一个船员不幸被章鱼卷走,尼摩船长所以舍生忘死拼尽全力救助他,孤身跳上章鱼抡起斧子砍它。最终在一阵含糊的墨汁里,船员被吞没了,泪水含糊了尼摩船长的双眼,他的目光定格在断送他火伴生命的海面,悲伤而失望。
故事情节好事多磨,扣人心弦,看到这儿我也忍不住叹了口气,多么勇敢的`战土、多么光辉的献身!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爱心阅读,从心开始。
——题记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一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是泛泛之交,或是惺惺相惜的难求知音。人类创造者历史长河又被其悄然淹没。文字,这片记载着人类成长历程的沃土,值得我们驻足;名著,这些参天大树,更值得我们为之倾倒……
《海底两万里》是我最近阅读的一本外国经典名著。它问世于1870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但还是散发着迷人的吸引力。她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一部分。故事是由一个“海怪”出现引起的,围绕着阿龙纳斯和他的同伴在这个“海怪”身体内的生活和奇幻的海底之旅的所见所闻展开。1866年,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其应邀参加追捕。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她的仆人康塞尔和捕鲸叉手尼德·兰三人,发现这个“海怪”是一艘勾结奇妙的潜艇,叫做“鹦鹉螺号”它的主人叫做尼摩。阿龙纳斯及其同伴在尼摩的带领下,开始了环球海底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他们充分领略了大海的魅力,看到了行行色色的海底生物。最后阿龙纳斯知道尼摩船长心中巨大的仇恨和残忍,离开了“鹦鹉螺号”,结束了他们的海底航行。
尼摩,是一个拉丁文名字,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是读者所看到的,却是一个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凡尔纳的想象并不是凭空遐想,而是凡尔纳有根据的假设,所以当我们阅读这本书时,会有很真实的感触。不会觉得虚无缥缈。对于青少年更是拓展了我的思维领域,是十分值得一看的佳作。
一本好书受益终生。读完这本书,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能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用勇敢制成的帆去迎接一切风雨,直到梦想的彼岸。让我们走进文学的时代,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湿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
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感触颇深。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诺第留斯”号的种种经历。他们先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最后进入大西洋。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和海中的奇异现象。还经历了野人的袭击、鲨鱼的攻击、被困冰山下、章鱼的袭击等种种险情。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他的文章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读起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我印象最深的是遭遇大章鱼,开始他们遇见许多大章鱼,他们就浮出了水面,一大群人拿着锄头朝大章鱼的脚和手砍去,最后大章鱼把船上的一名水手给扔进海里。故事情节曲折紧张、扑朔迷离。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的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等七大洋,欣赏到了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值得一看!
今天,我看了《海底两万里》中的第15章“海底森林”,里面新奇的东西把我吸引住了。
在去海底森林的路上船长发出暂时休息的命令,于是他们四人(船长、水手、教授、康塞尔(教授的仆人))就打起了盹儿。
教授醒来后,发现船长已经醒了,于是,他就开始伸展自己的四肢。突然,他们发现有一个东西在斜眼看着他们,原来是一只高1 米的海蜘蛛正准备往他们身上扑来。这时,水手醒来了,他一枪就把海蜘蛛打死了。于是,他们就继续前进了。
到了海底森林,那里的景色令我大吃一惊,那里的树都是笔直的,而且没有伸出去的枝桠。如果你用力去掰它们的话,只要你一松手,它就会返弹回来。他们四个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一堵墙,原来这就是海洋的边界,过了这条边界,就是陆地了。于是,他们就开始返回了。
走着走着,忽然,船长开了一枪,一个小东西在不远处倒了下来,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水獭。然而就在这时,一只鸟从水面划过,船长眼疾手快一枪就把它打死了,原来,这鸟是一只信天翁。走着走着,船长突然一下子把教授扑倒了,一开始,教授以为这是一个对他的突然袭击,可是当他看到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后才明白,原来在不远处有一条鲨鱼,幸好鲨鱼的视力差,没有看到他。
回到潜艇后,他们四个人都很累,就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了。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潜入海底环游世界的科幻小说。它情节惊险、想象奇特、大胆,既使我们了解到大量真实的海洋动物、海底地理地质构造等科学知识,又启迪我们扩大视野,带领我们大胆地幻想未来,创造性地思索未来,作品还告诫我们在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还应防止被坏人危害人类自身的行为,要热爱海洋生物,谴责滥捕观念。
作品想象多彩,行文缜密、细腻,情节古怪离奇,语言生动有趣,故事生动幽默,融知识性、趣味性与创造性为一体,既给我以美学享受,又给我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作者还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尼摩船长,他博学、冷静、沉着而机智,外表似乎是“心如死灰”与世隔绝的隐士,实则为内心炽热,自由并时刻关注世界政治风云的科学战士。如忠实、镇静的仆人康塞尔;性格固执、暴躁而又很有胆识蝗鱼叉手尼德兰等,都刻画得很成功。
作品以其自然科学预言式的假设,启发着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特别是那艘诺第留斯号,它诞生在真正的潜艇发明之前,让读者如痴如迷,事实上也给后来的工程师在制造真正的实用潜艇时以有益的启发。小说激发了我们,尤其是青少年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开启了我们探索自然、学习科学知识的极大兴趣。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在这个暑假里,我又借助《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力量走上了新的一节阶梯,现在想起这本书时,里面的情节我仍历历在目,仿佛我就是里面的那个博物学家,在神秘莫测的大海里寻找和探索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个故事讲的是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参与了一个消灭怪物的活动,那个让人觉得可怕、在海上作怪的怪物竟是个潜水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阿罗纳克斯登上了潜水艇,不然却被潜艇艇长给俘虏了,阿罗纳克斯没办法,只能跟着艇长周游海底,《海底两万里》讲的就是他们在海里的游记,阿罗纳克斯和艇长一起战胜很多困难,最后他终于从潜水艇里出来了。
对于书中描写的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的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我非常地敬佩,在生活中,我也有过同样的例子:在写作业时,发现了一道我不会做的题目,那道题是标出“瞠目结舌”这个词语的拼音,可是“瞠”这个字我不会读,更别说是拼音了。我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来想,我想了一会儿,难道这个字念“táng”?我在心中想着,还是不能确认,我只好去问爸爸,可爸爸也不太确认,我只好去请教字典老师,我先用拼音查字法,查“táng”,结果没有查到。我并没有放弃,我接着用部首查字法,结果终于找到了,原来这个字念“chēng”。
看了《海底两万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有困难,不要逃避,要迎风前进、逆流而上,过程虽会痛苦,但结局总是会圆满的。
这是一本关于海底旅行的故事,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的知识。
这本书是通过对海上怪物的描写写出了神奇的海底世界。这里有海底墓场、海底森林、珍珠世界‥‥这本书能让我们从中体会到海底世界的美丽和丰富。每一章都有很惊险的场面。其中“可怜的采珠人,令我非常同情,采珠人潜到水底后,迅速跪下,将随手抓到的小纹贝都塞到口袋里,随即又拉着绳子浮上水面。他就这样潜入水下又浮上来,大约三十秒完成一次,每次大约只能摸到几个珠贝,而且这些贝里大多数都没有珍珠,只有少数才会有。
第九章写的是红海的故事,十四世纪的一位编年史家认为“红海”是以色列人通过这里后才得名的,当时,法老的军队在以色列人后面穷追不舍,以色列的领袖摩西对大海说:“以示奇迹,让海水化为红色,称它为红海,别无它名”。大海听到了摩西的声音,于是就掀起巨浪把法老的军队淹没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如果你认真地去读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我想你也会喜欢它。通过读说本书我知道了大海的神奇和奥妙,我对尼摩船长十分敬佩,我应学习他对大海的热爱,将来我要成为一名海洋探险家,长大以后好为人类做出更多的贡献。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老人与海读后感如何写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人与海鸥》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不少教益。
这篇文章记叙了一位老人每年冬天都风雨无阻地到翠湖之畔去喂海鸥,他视海鸥为儿女,给它们取名字、喂饼干,照顾伤病的海鸥。久而久之,海鸥与老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然而有一天,老人去世了。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旋转,连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儿女”的故事。表现了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感情。
我在课后了解“海鸥老人”吴庆恒身前孤身一人,每年冬天飞抵昆明的红嘴鸥是他唯一的寄托。老人每月三百零八元的退休工资有一半以上都用来给海鸥买吃的,为此,他平时几乎舍不得花钱坐公共汽车。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老人毫不怜惜地卖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还经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唯一的奢侈品就是两毛钱一包的金沙江香烟。老人去世以后,在一位热心市民的倡议下,昆明《都市时报》报社、翠湖公园、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带头捐款,并出资为海鸥老人建塑,铭刻人鸥的深情。
在喂海鸥的人群中很容易认那位老人。他背已经驼了,穿一身褪色的过时布衣,背一个褪色的蓝布包,连装鸟食的大塑料袋也用得褪了色。”我们从“褪色”这个词语可以看出这是一位十分俭朴的老人。可就是这样一位勤俭的老人,却用自己不多的退休工资给海鸥买食物,天天步行二十余里去喂海鸥。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该这样,欺悔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的行径,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老人与海》。这本书是美国的作家海明威的作品。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有一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已经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了。在这84天里,有一个小男孩跟着他一起学习,可是小男孩的父母觉得老人倒了血霉,让孩子上了另一条船。孤独的老人没有放弃,他还是每天出海捕鱼。有一天,他终于捕上了一条比船还大的大马林鱼,可是大鱼把他带到了大海深处,老人在海上克服重重困难,与大鱼奋战了三天三夜,终于杀死了大鱼。由于大马林鱼的血腥味,让鲨鱼闻到了,它们成群结队地都来抢着吃大马林鱼,读后感《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用尽了全力与鲨鱼搏斗,但当老人回到岸边时,大马林鱼只剩下鱼骨了。我读完了这个故事非常受感动,尤其喜欢老人说的一句话“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可以被打败”。是啊,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乐观、勇敢、坚强,永不放弃,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困难打败。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一百分,当时特别伤心失望,当我想放弃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这个故事,想起了坚强的老人。
于是我打起精神,上课认真听讲,天天复习,终于我又考了一百分。我想,我们每一个人在学习和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当你想放弃的时候就想想乐观、勇敢,坚强的老人吧!
有一位年近六十岁的老渔夫,他在一片深海中正钓着鱼,虽然已经捕捉到了许多,但他想要钓更大的鱼。他在途中发现一头比他的船大数十倍的马林鱼,他一直不肯放弃,后来因为马林鱼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饥饿的鲨鱼,但老人坚持不懈,与鲨鱼展开了激烈的厮杀,他既要保护马林鱼,又要和鲨鱼搏斗,最终鲨鱼逃走了,而马林鱼只剩下了一条长长的鱼骨。
其实老人并没有失败,而是胜利了。俗话说:“你可以被敌人毁灭,但不能被敌人打败。”虽然老人没有成功捕获马林鱼,但他的坚强不屈、顽强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学习中,我们大多数同学通常都会在挫折和困难中抬不起头。在背诵课文时,我们很难记住课文的每一个字,就像一块啃不下的肉骨头一样难。但我们只要和《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样,不惧挫折、坚持到底就一定会成功!
不论有多大困难,不论有多难的事,不论有多少挫折与不幸,不论……我也要像《老人与海》里的渔夫一样去勇敢面对生活中的不幸,用勇气战胜重重危机,我们肯定都能逆光飞翔。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霜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这是我刚接触到《老人与海》时的感觉。可是,当我继续看完这本书时,我却有了种说不出感觉,是震撼?失望?亦或是刻骨铭心?是因为老人的顽强让我震撼?还是老人在与鲨鱼搏斗后扔是空手而归,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和满身伤而失望?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感受到了一种坚强的信念,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桑迪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人出海打渔,在一无所获的四十八天之后捞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也没听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过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向限度的挑战,超越他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这样的人,不论他们的挑战是成功或失败,他们都是我们最敬重的英雄。
因为他带给我们人类最高贵的自信!
记得一位伟人曾经说过:“只有精神的胜利才能使我们感动,为其悲壮而落泪。”
《老人与海》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人圣地亚哥是古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渔夫,他有一位忘年交,小男孩马洛林。由于运气原因,他连续84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孩子也因为父母的原因离开了老人,去了另一条渔船。但他仍然坚信下一次自己总会钓到一条了不得的大鱼。的确,他成功了。在费尽千辛万苦,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他终于凭借着惊人的毅力打败了大鱼,钓上了一条长达十八英尺,比他渔船还大的马林鱼。但命运之神似乎仍没有眷顾对方,在他用尽全力,花费了两天两夜捕获到这条大鱼,正准备返航时,鱼的鲜血散发出血腥味却又引来了成群结队的鲨鱼。在精疲力竭赶走了全部鲨鱼之后,他才发现那条十八英尺的大鱼已经被撕咬得只剩下一条脊骨……
费尽周折,却只带回一具残骸,历尽艰辛,却只留下了一身的伤。但尽管这样,老人仍然与孩子相约一起去打鱼。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这是一种多么值得人敬佩的精神啊!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感官上的刺激,但更多的则是反思。敢问在我们这些从小娇生惯养的00后可曾有这样的精神?作业稍多,便叫苦连天;受点挫折,便萎靡不振;甚至有许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写到这里,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感到深深的惭愧,不禁扪心自问:这种本应该长久留存下去的优良品质去哪了?海明威笔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圣地亚哥却让我感受到了这种永不腐朽的品质。
现在中学生阅读的普遍是一些所谓的“青少年流行读物”,那些真正的名著却堆在家中的书柜里无人问津。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儿童呼吁:那些“少年读物”无法带给你任何东西。有空,多去翻翻那些名作,那是世界几千年文化积累的精华!其它只是转瞬即逝的风景,只有那些经典之作才是经久不衰的!
文章里写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里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受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就像老人一样的坚强、自信。
在我们这个家里,靠我妈来维持,每天很早起床,做饭、干活,然后晚上11点睡觉,平时妈妈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作为家里的补贴与生活费、我的教育费。而且每天早上运动,来保持充沛的精力。今年我又得了肾炎,但我的妈妈还是微笑的对我说:“没事的,会治好”。为了让我过上与平常孩子的生活,每天都陪我。这么多年来,妈妈毫无怨言。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打败”。这是圣地亚哥对人们的真实忠告!
一个古怪的老头,钓一条鱼,直到天昏地老,海枯石烂。
这就是读《老人与海》到一半然后两眼昏花所发出的感慨。此后,这本薄薄的书就被我扔在书架最偏僻的角落,落了一片灰灰的尘。我是一个极度缺乏毅力的女孩,若能把一件持续了半个月的事情延续到一年半载,那是奇迹。
在今天被动的翻开这本书之前,可怜的老人与海就像雕塑一般充当一个显示我“学富五车”的工具。我一点也不了解它,也不愿意去了解它。
蓦地,突然发现那些讲述如何坚强勇敢的书籍要不就是被强制性的送给人家,要不就是卖给了捡破烂的。那些色彩斑斓的,浮若尘丝的奇书异卷反而夺得了一大片疆域。只有这本孤独的老人与海,孤独地在封闭的世界中不停息地自导自演一部相同的戏。翻开柔韧的纸页,赫然见到“我要和它斗到死。”着实让我惊心。
纵使老人顽固不化、愚蠢木钝,但他的坚持赢过了波塞东的嚣张。
转而想到了自己,从小学画画不到一年,放弃了;想当律师,不到半年,丧气了;想当作家,不到三个月,泄气了。曾经许下那么多豪言壮志,就在绝壁前灰飞烟灭。毕竟是年轻。啊,好奇而善变。这是对自己的安慰。
并不是没有坚持过,但那种枯燥与永无止境的等待是一枚细针,足以穿破一个鼓鼓的气球。于是曾经那么多次,承受不住坚持换来的失败,躲在瀑布里哭泣。
纵使老人身处险境,但他的生存信念驱走了死神的垂顾。
听说除了教徒们,人是没有太多信仰的。时间在句子后面划上了一个巨大的叉子。
假期里读了一些书,最喜欢的还是《老人与海》这本书。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名为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他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成失败者,连跟随他的小男孩也被家人叫走了。可他坚持不懈,终于在一次出海打鱼时,有一条超过自已渔般数倍的大马林鱼上钩了。由于一个人再加上年龄的关系,老人无法制服这条大鱼,但他却始终不放弃,一直坚持跟大鱼的斗争。当最终把大鱼制服后,却引来凶残的鲨鱼,这群可恶的家伙疯狂的吞噬着大鱼的肉。老人很累,手痛不行,他还是顽强的`同鲨鱼作斗争,最后连仅有船浆也打断了,而鱼也只剩下一副骨架和一个鱼头了。当老人精疲力尽把大鱼骨架带回码头后,老人也病到了。
我的心深深的被老人这种坚持不懈,顽强斗争的精神打动了。老人虽然没有带回完整的大鱼,但他是精神上的胜利者。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是选择逃避,还是毫不退让,迎难而上。老人为我做出了榜样。
做为一个小学生,学习上有时会遇到各种难题,总想放下去玩会儿。但看了这本书,看看老人在面对困难时,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我觉得很惭愧。我一定会像老人一样,做个坚强,勇敢的孩子。
《老人与海》这本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上面画着一片宽无边际的大海,海面上漂着一艘孤零零的小船,小船里坐着一个戴着帽子的老人,只有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中,与老人作伴。那究竟会发生什么事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位老人驾驶者自己的小船,在出海打鱼的路上,他遇到了一条非常大的鱼。老人就跟着这条鱼,已经过了一天一夜了,大鱼还是没有停下来,但是老人已经下定了决心想:我一定要把这条鱼钓上来,让不服气的那些人看看,一定要让他们心服口服才行。就这样,最后大鱼终于被老人钓上来了。老人就开始返航,在回去的路上,他遇到了很多的的鲨鱼,把那条大鱼吃的只剩下一点了。还好,没等吃完,老人就从海上回来了,岸上的渔夫,看到老人打到了如此大的一条鱼,都为老人喝彩,老人心里高兴极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习老人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才能干好一切事情!
每本名著字里面都包含着许多道理,平凡无奇的文字中透露出的发人深省的思考。读完《老人与海》,我一直回味在故事中,虽然故事很短,但是折射出老人面对极限的那种坦然,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古巴的老渔夫海上捕鱼的故事,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终于第85天捕获了一条大鱼,花了三天三夜才把大鱼绑在船上,但是途中却被鲨鱼啃食剩下鱼骨架,回到家老人烹食了鱼骨架,故事内容平淡无奇。
我想我如果是那位老人的话,我完全做不到向他那样,他让人学会如何坚持,如何面对挫折,面对人生。八十多天一无所获,我会怀疑的大海里面到底还有没有鱼?打鱼方式是不是过时了?可能我等不了八十多天,就已经放弃了,老人这种坚持值得让人脱帽致敬。面对挫折,没有埋怨,没有诅咒,没有怀疑,而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他一生都以打渔为生,我想他已经征服了大海。我们现代社会的有些人遇到一点不如意就开始怨天尤人,怨这怨那,整天散播负能量。人生从来都不是充满了荆棘的,充满着挫折、坎坷和不不公,在面对它们的时候,我们要么放弃,要么妥协,要么继续坚持,挺起胸膛踏过去。我想从《老人与海》的故事中,我们能学习到后者。
坚持到最后,我们可能也得到的也只是那个“鱼骨架”,但是我觉得人生享受的是这个过程,最后的结果不是那么重要,不是么?老了的时候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后悔,而是满脸写着骄傲,我想这是每个人都希望的样子。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击败!--题记
近期,我读了《老人与海》,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他先后创作了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和《永别了,武器》都蜚声世界文坛,代表作《老人与海》获得了诺贝尔奖。本书讲了一位古巴渔夫独自出海捕鱼,钓到了一只马林鱼,回港途中遇上了鲨鱼,一场恶战后,鲨鱼死了,但它们也把老人的大鱼吃得只剩下一具骨架,老人疲倦地回了港。我合上书,渔夫圣地亚哥的顽强和毅力已深深打动了我,他对生活有着美好的希望,他有时甚至感谢磨难,因为磨难,让他的生活更精彩!
老人与鲨鱼搏斗的情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信心满满地与鲨鱼拼搏,老人正手拿鱼叉,神情凝重地盯着鲨鱼,使劲一叉,一条鲨鱼干掉了,接着,老人又杀死了几条鲨鱼,老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杀了鲨鱼群。文中,老人与孩子关系的描述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老人四次大喴“要是孩子在,就好了!”在和大鱼拼搏时,老人大喊,他的信心,就可以加倍,并且,可以将大鱼很快拉上来,老人一个人在船上休息时大喊,可以让老人不寂寞,可以老人希望和安慰。啊!圣地亚哥,你靠自己的努力而胜利了!我佩服你!
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本文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优秀的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感受到文字转换成精神粮食。正是学知识关键时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就非常重要。记录感受也同样重要。
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 命运在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 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
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 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 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
每隔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她一定会打电话回来,叮嘱我要听爸爸的话,还要我汇报学习情况。老爸在岸上拿着小麻雀,游了二个小时左右,我们要回家之时,就在爸爸把弟弟接上来时,一不小心滑倒了,手中的麻雀被压着了,我们当时以为小麻雀死了呢,就在那里小麻雀突然挣开了眼睛,身子动了动,我们高兴得几乎快要蹦了起来,真的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哈利是一个巫师,可他自己一点也不知道,有一次,哈利的家来了一个人——海格,它是霍格沃茨的狩猎场看守,来让哈利参加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第二天,海格把哈利带进了对角巷,去古灵阁到了哈利父亲的金库,拿了一口袋钱,有金加隆,银西可和青铜纳特,哈利买齐了上学用具。海格还给哈利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徽,是一只白色的漂亮猫头鹰,哈利便开始上学了。在上学过程中,哈利发现了自己会骑飞天扫帚,并能很好地掌握,还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魔法石他在重重困难中脱身,破坏了伏地魔的阴谋。
哈利波特的校长邓不利多是一位魔法精英,但也有爱,是他用爱让哈利突破重重困难最终获得成功的。其实爱,无处不在。
今天,我和外婆一起去中山电影院电影《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尽管已经是第三遍了,但还是满载信心。进了影厅,看见里面人山人海,电影开始了,先是最近电影的预告,之后,一个极大的华纳电影公司的标志从稀稀拉拉的云层中浮现出来。电影开始的。“哈利波特开始了自己在霍格华兹魔法学校第五年的学习生活。
然而,平静的生活很快被伏地魔的频频袭击所打破,出于恐惧,整个巫师社会矢口否认这一事实。魔法部部长福吉担心德高望重的校长邓布利多有意谎称伏地魔复活,是为了破坏自己的权威进而取代自己的位置,因此委派一位新的抵御黑魔法的教师监视学校的一举一动。
面对威胁一切的黑暗力量,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罗恩的帮助下,与一小群“邓不利多之军”开始了秘密会晤,开始了自己的行动!”经过了两个小时的观看,我为哈利波特的勇敢和机智而受到启发,为伏地魔的邪恶而愤怒,为作者J.K.罗琳的想象力而钦佩。我也算一个哈利波特迷了,我十分期待六,七两部电影和第七部的中文版书。我十分期待以后的哈利波特新的旅程!
成长就是一场远航,过程中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当你迷失、困惑、失落时,有璀璨星辰指引,终能劈波斩浪,到达彼岸。——题记
如果你的敌人面目狰狞、力量强大,令人闻风丧胆,惶惶不安,你是否有勇气站在他面前?哈利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身后有朋友的陪伴、师长的引领。
他们面对面相视,自由地交谈,坦诚而纯真。这就是朋友的安慰,尽管据说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威廉﹒佩恩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不只父母,朋友也是。在决战之时,哈利前去与伏地魔大战,赫敏、罗恩、纳威与哈利同时战斗,尽管毒蛇巨大无比,但他们没有退缩,三人轮番上阵也要坚持到最后。“哈利,我们一定会战斗到最后的。”纳威的话简单却充满力量,直击人心,令人动容。这是并肩作战的信念。赫敏手中拿着毒牙,嘴角轻微抽搐,紧张害怕,却没有停下向前的脚步,用力掷下毒牙向蛇头扎去,这是患难与共的决心。
对于平凡世界中的我们,生死攸关的险境或许很少遇到,但令人烦恼、伤心的困难却常常不期而至。这时,朋友的出现,虽无患难见真情那般令人动容,但他们的鼓励也会伴随左右,催人奋进。
我就有过这样的体验。在一次重要的考试中,我出现了很大的纰漏,伤心之际,微信上突然跳出了朋友一条接一条发来的安慰、鼓励我的信息,她的鼓励使我相信自己一定能重新站立起来。在我最孤独、最弱小的时刻,是她站在了我的身旁,抚慰了我的心灵,这是携手同行的力量。
在那里,心灵是受你的指引,走向那不断放宽的思想与行为——进入那自由的天国。
——泰戈尔
面对频频质疑,他只说:“这是邓布利多教授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信任他,我了解他,所以我非做不可。”是什么支持着哈利一直毫不动摇地走下去?没错,是师长的引领。邓布利多很早以前就告诉他:“如果你已经做了选择,那就坚持它,不论困难与艰辛。”这句话融入了他的精神,贯穿了他的生活,形成了他现在的处事方式。引领着他的正是几年前就进入他大脑的精神力量,这样的力量使他把邓布利多的交待视作使命,并坚持不懈的去寻找,坚定不移地去战斗,永不放弃。
身边平凡的老师们,或许不能让每个学生刻骨铭心,却尽他们所能将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教导我们,使我们的学识变得广博,引领我们走向更宽阔的远方。成长的路上,朋友的陪伴令人温暖,老师的指引则使我们明确方向,坚定目标。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
当哈利得知自己无法幸存,必须面对死亡时,内心也有过焦灼,也充满了恐惧。但当他真正站在伏地魔面前,等待死亡时,他的肩膀沉了下来,气息均匀了,那一刻,他闭上了眼睛,真正做到了充满勇气地、平静地面对死亡。这样冷静从容地走向自己的毁灭,需要一种非凡的勇气,哈利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他躺在地板上,葬礼的鼓声在他内心咚咚敲响。他面临的不仅是生命的终结,还有伏地魔恶毒咒语的折磨,所有的痛苦完全只能由自己承受。但也是那一刻,他顿悟了向死而生的真谛,具备了自我牺牲的勇气。这份勇气来源于他对自己使命的确信,来自于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正是这份勇气使他战胜了强大的伏地魔,赢得了胜利。
当我们明确了自己的使命,我们就要用勇气加持,以达成使命。
疫情期间,因为对学习的渴望,有人在凌晨微弱的晨曦中爬上山顶找信号上网课;因为对生命的热爱,有人冒着生命危险上一线救治病人;出于对社区安全的责任,有人在半夜的漆黑中守护一方百姓。他们都是充满勇气的人,他们的勇气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朋友的陪伴,让我们多了一份战胜挫折的勇敢;师长的引领,让我们明晰前进的方向;内心的勇气,让我们在逐梦的路上更加坚定无所畏惧!汲取成长的力量,让自己在挫折、信念与爱中淬炼成更好的自己!
当然,这面镜子的魔力不仅在于它的美丽和风格,更在于它的魔力——它能让我们看到内心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真相。人们在镜子前花费时间,沉迷于他们所看到的,甚至被逼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真实的还是可能的。
如果有这样一面镜子,你就不能帮忙找一下吗?但麻瓜也有自己的魔镜。爱钱的人喜欢玩垄断,那些想要成为英雄神的伟大的英雄,和那些想要主宰宇宙只是上网和玩《星际争霸》之类的游戏在线,有些甚至只是想玩一个家庭只要你想要,你可以得到它。这是麻瓜发明的。它没有输给厄里斯魔镜的效果,所以他们喜欢它。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句话:“如果你有一天碰巧看到它,你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沉溺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生活是没有用的。请记住。在第二部分,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本魔法日记。50年前,它属于一个名叫汤姆·里德尔的老大哥。他不仅有力量,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像世界上所有的小女孩一样信任他。但我从没想过日记里的汤姆·里德尔是伏地魔!于是金妮成了伏地魔的囚徒,不自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么成为伏地魔的囚徒的呢?“他的日记!我已经写了一年了,他一直给我回信。“上帝,听着,多么可怕的事情。聊天会带来灾难!
一个人继续写,另一个人继续写。你能想象伏地魔的日记有多熟悉吗?有很多像金妮一样善良的女孩,她们总是很敏感,喜欢和她们认为值得信任的人交谈。他们用自己的理想和想象把自己的真情献给他们所建设的人。每一天,当他们不跟那个人说话,他们感到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是想把书中韦斯莱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永远不要相信对你毫无益处的事情,除非你看到了它隐藏的内心!”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跟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者才能打开它,释放里面的恐怖,让它净化学校,消灭所有不值得学习魔法的人——麻瓜的孩子和那些继承者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想想一些关于碾压恶魔和希特勒的观点。也许有一天下午他们会一起聊天喝茶。他们都以自己一半的血统为荣,以另一半的血统为耻。他们都认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肖之人,尤其是那些血管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了一种创造世界的方法——“净化”。当然,他们都是一样的肮脏和无耻。他们都是杀人凶手。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的血是高贵的,也没有人的血是卑微的。有时你不得不佩服罗恩的“经典名言”:“这太疯狂了。现在大多数巫师是混血儿。如果我们不与麻瓜通婚,我们就会灭绝。“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老色狼。”想出这个纯血统的废话。即使没有报酬,我也不会去上他的大学。说实话,如果我是被树枝帽子塞进斯莱特林的,我就会一声不吭地坐火车回家。”
然而,仍然有一些斯莱特林学生,他们坚持自己的疯狂言论,在世界各地掀起波澜。你总会听到他们令人作呕的声音,看到他们无耻的外表。
我只是想说,没有人有权利因为血而享有特权,没有人有权利因为血而伤害他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跟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从一开始,卢平教授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独特的印象:穿着一件非常破旧的巫师袍,修补了几个地方。他又累又病。他看起来很年轻,但他浅棕色的头发夹杂着白色的头发。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病人,念着咒语,赶走了浑身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好老师。他教哈利如何召唤守护神。每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都会让你感动:快乐、快乐、温和、冷静、放松和随意,但卢平教授是狼人!他在满月时变成了狼。由于这个原因,他几乎不能上学。当他成年后,他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他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诚实的人不会因为不幸而被社会所信任甚至接受。
这个暑假我读了《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和第二本,去到了英国哈利波特的拍摄地,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哈利波特魔法学校的神奇,随着书中故事情节的深入,越来越喜欢哈利波特和他的小伙伴们。
哈利波特是一名优秀的年轻巫师,从小就没有了父母,和他的阿姨一家住在一起,他们对他一直不友好,后来,哈利波特来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并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是笨手笨脚的罗恩.韦斯莱,另一个是骄傲自大的赫敏.格兰杰,罗恩,来自于一个贫穷的家庭,家里有6个兄弟姐妹,他常被德拉科.马福尔嘲笑,认为他不适合做一个纯血统巫师。赫敏,出生在麻瓜家庭,他是一个好学生,咒语高手,被许多人称为“泥巴种”。
这种嘲笑和讽刺成了他们的烦恼,但只要他们在一起,总能互相帮助,在对方遇到困难和排斥的时候为对方挺身而出,拼尽自己所有的力量为对方脱险,他们就是这样的三个难兄难弟。
羡慕他们三个人之间的那种默契,为了不让坏人抢走磨法石,他们凭着勇敢和智慧,最后赢得了同学的掌声和教授的认肯,哈利有时总是一意孤行,自己去战斗,可是在这个时候他的朋友罗恩和赫敏总是说“你需要我们,哈利”。
这样的友谊让我羡慕,他们时刻相信着彼此,在《哈利波特与密室》里,当很多人怀疑哈利是石化人的坏人,但他的朋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不管别人怎么去诋毁他,他们都坚信自己的朋友是清白的。
在我的生命中,我也希望拥有这样的朋友,相互信任,相互帮助,无论遇到怎样的挫折和困境,会因为有他们的陪伴而变得阳光明媚。
我看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电影。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一岁的小哈利失去了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母家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十一岁那年,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来到了魔法学校学习魔法,最后成为一个优秀的魔法师,战胜了恶魔。
我很喜欢哈利,他是一个勇敢机智的'小男孩。他追求正义和真理,有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在漆黑的夜晚,他独自一人穿上隐形衣,来到阴森可饰的图书馆寻找厄里斯魔镜,还发现了魔镜里的秘密。在幽黑寂静、充满危险的禁林里,他和好朋友一起守林,凭着智慧和勇敢顺利地完在了任务,安全无恙地走出了禁林。他不畏艰难寻找魔法石,虽然希望就像大海捞针一样渺茫,可他始终不放弃,最终找到了魔法石。他敢与杀害自己父母的恶魔作斗争,在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而是奋力搏斗,不怕牺牲,最后战胜了恶魔,毁掉了魔法石,拯救了整个魔法界。在哈利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在正义和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永远是胜者。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人,这个社会才会不断地进步。
看了电影,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的人生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了波折,但我们不能向困难屈服,要像哈利一样,学会勇敢和坚强。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克服任何困难,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哈利波特》这部电影中,虚构变成了现实,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一个棕黑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大的眼镜。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一点,念出咒语,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
他是谁?他就是机智勇敢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他还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赫敏和罗恩,他们整天形影不离。 我很敬佩这部作品的作者——罗琳,她竟拥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块石块,我永远都不能把它想象成钻石。当我看完罗琳阿姨《哈利波特》的全部著作时,我走火入魔,每天念着咒语,期盼着魔法到我身上来。 但是,这些魔法只是罗琳阿姨的幻想,罗琳阿姨的想象。不过,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当然得有不寻常的危险。并且,危险还是时刻存在地哩!只要相信自己,不再恶势力面前低头、屈服,甚至是恶魔,也有可能战胜。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毕竟正义总是胜过邪念的嘛! 每到惊险关头时,我总是把心绷得紧紧地,似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他们安全时,才松了一口气。我每次都被他的勇敢所感动,被他的精神所震撼,为他们捏了一把冷汗。
然而,另我最折服的大概是他们之间的友谊了吧!电影中,罗恩为了救赫敏和哈利,差一点丢了自己的性命。尽管他们有时吵吵嘴,闹点儿矛盾,这也很正常。但并不影响他们的友谊,甚至,更加深厚了! 其次,哈利的勇气,哈利的胆量,哈利的善良,这就让我对他更加佩服了,甚至达到喜爱。
总之,《哈利波特》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词形容:神奇。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学生,的确很惭愧,对中国的四大名著很不熟悉,只有一点小小的认识,名著也看很少,所以说要写读书笔记,真的有点难,到如今,我真正看过的是JK·罗林的《哈利波特》,而且是从头根到尾,从1至6部,都看过两三次,它紧张的节奏,感人的情节,和那些激励人前进的句子,都让我“无法自拔”。《哈利波特》,是很畅销的一本小说。
故事中有欢笑有悲伤,不但让我们看到是非善恶,更让我们体会到勇气和友谊的力量。哈利、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是三个重要的人物,每一本书大体上叙述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生活一年期间发生的故事。他在这所学校学习魔法、制造魔药,哈利也学会了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魔法上的、社会上的、感情上的。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和邪恶的对抗不断激烈和明显化,一些人物面临着重要的选择,人性的阴影也被展现出来。
在哈利的身上我看见面对事情的勇气。那种执著的精神让人敬佩!虽然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很坎坷。但他并没有因此意志消沉。反而更加努力!我很佩服他!!在第六部中,受人尊敬爱戴的邓不列多校长离开了,被卑鄙的斯内甫所杀,他为了世界的正义和秩序,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很震惊,无法想象他走后哈里以后的生活学习会变得怎么样,原本在第四部时哈里教父布莱克的斯已经让我很难过,为什么好人总不能答应那些邪恶的黑魔头呢?小天狼星的死让哈失去了他唯一的亲人,而邓不利多的死,则让他失去了整片天空啊!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头,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十分的聪明,也十分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忙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终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我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期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向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十分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齐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应对强敌,不断战胜自我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能够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七年过去了,“哈利波特"这个故事终于告一段路。七年,那是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一个男孩的成长史……这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哈利波特"圈粉无数,至今人们还坚信,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座富丽堂皇的城堡,叫霍格沃茨,那里有许多巫师正在挥舞魔杖……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使“友谊"、“爱"这几个词受到了升华。这就非常有必要说说斯内普教授一—我们敬爱的老院长。他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主线人物。他从小生活在自己封闭,阴郁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疼爱没有朋友关心,直到莉莉岀现,莉莉一下子闯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他们一同进入霍格沃茨,可一个在格兰芬多,一个在斯莱特林。长大后,斯内普迷恋黑魔法,加入了食死徒,而莉莉与丈夫詹姆加入了反伏地魔的凤凰社。但当他得知莉莉将要因为自己偷听的预言被伏地魔杀害后,他苦苦哀求邓布利多教授并答应为他做任何事作为代价。斯内普信守了诺言,他为了这个沉重的代价守候了十八年,他从此忠于邓布利多,时时冒着生命危险,为他做间谍,周旋于伏地魔了食死徒中,就是为了一个理由———莉莉。后来彼得作为赤胆忠心咒的保密人背判了莉莉一家,莉莉为了保护哈利,牺牲了,斯内普无法接受噩耗,抱着莉莉的尸体竭斯底里地哭喊,也毅然接受了保护莉莉的儿子———哈利的使命。在接下来几年里他一次次被人指责、怀疑、误解。但是因为莉莉和对邓布利多的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那个秘密。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老魔杖,让纳吉尼杀死了斯内普,毒牙刺进了他的脖子,他倒了下去,弥留之际,他看见了突然出现的哈利,他赶紧把隐藏了二十九年的秘密一股脑儿丢给了哈利,他已顾不上哈利是否能接受,他已没有时间,所能做的,就是看着这双酷似莉莉的绿色眼镜死去。在第七册的尾声中,哈利对他三个孩子中唯一继承了莉莉的眼睛的儿子说:“阿不思?西弗勒斯,我们用了两代校长的名字给你起名。他们中的一个就是斯莱特林,而他大概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勇敢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哈利了,他,故事的主人公,人们所说的救世英雄,他珍惜友谊和爱,最终也因为拥有伏地魔一辈子也不会理解的爱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与为了他而死的人——父母、小天狼星和卢平一起来到伏地魔面前。然而伏地魔又一次失策了,他的死咒仅仅摧毁了哈利身上残留的灵魂碎片。哈利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早已使他有了选择死亡的权利。他没死,他杀死了伏地魔,或者可以说,是伏地魔杀死了自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五十多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走过了十七年漫长而饱经苦难的峥嵘岁月,当然了,功劳不是哈利一人的,少不了智慧的赫敏,忠诚的罗恩,睿智的邓布利多教授,等等。
这个爱与勇气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它虽然看起来不真实,很多人喜欢把它与童话划上等号,但我不这么认为,它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它就像当今人类社会的缩影,有失去至亲的痛苦,有残酷的战争,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始终不缺乏爱与希望,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我想,这些早已足够说明为什么《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有上百万粉丝了,感谢罗琳阿姨,我们亲爱的作者,为我们营造了这样一个奇幻美妙的世界让我对“死亡、“爱”、“友谊”有了更深厚的认识与理解。那个关于“大难不死的男孩”如何成长,并利用爱与勇气战胜邪恶的故事,将在巫师界和麻瓜界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直到它被拓刻在布满灰尘的历史中,变成童话,化作传奇……
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给大家分享《步履不停》读后感如何写,作品这本好书总能触碰到我们的心灵。我们可以通过撰写读后感的方式把阅读后的感想记录下来,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直到我真的搞清楚的时候,我的人生已经往后翻了好几页,再也无法回头挽救什么。长大之后才发现,父母不可能永远都像以前一样。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我们之中有太多人不明白,也包括曾经的“我”。
又到了一年之中不得不回家的日子。“我”与妻子,和她的儿子一起坐在列车上,商量着这次拒绝父母留宿的托词。不是不想念,也有许久日子没有看望他们了,只是一想到即将面对的是什么,带着新婚妻子的我,内心不免忐忑。然而,仅仅几年之后,自己是无比后悔今天的所作所为。
“我”,已步入中年,却刚与一位带着男孩的女子结婚;甚至于回家那天,还未收到新工作的面试通知。这就是是枝裕和笔下的男主角,与同样碌碌无为的我们在无数瞬间重合。不知是否可称为近乡情怯,我们和“我”一样,在归家时,内心都隐藏了一些不确定,甚至于害怕面对自己的双亲。也许是期末成绩,也许是曾多次向他们索要生活费,也有可能是忧于父母的唠叨。
即使没有书中的那些巧合,在现实生活中仍有这么多足以让我们害怕的存在。“我”是害怕的,所以忐忑地度过了这一天。连临走之际,也都未曾与他们好好告别。生活是残酷的,你再想告别时,他却告诉你,已经来不及了。
父母在我们成长时,也迅速衰老着。从夹杂着银丝,到两鬓斑白。在这快速的衰老面前,我们也只能手足无措地面对着同样手足无措的双亲。或许过去内心还隐藏着儿时的怨怼,可你也知道,在这么多年的幸福生活后,它们早已随风而去。在这各自余尽的日子里,我们所能做的是,珍惜以后每一次的相聚,做好每一次的告别。
不要爱的太迟,有些心意,不可等某个日子;不要爱的太迟,有些告别,不能留给下一次。步履不停,错失太易,请,在余生放慢些脚步吧。
【《步履不停》读后感】
《步履不停》读后感(共2篇)如果还不能满足你的要求,请在搜索更多其他《步履不停》读后感范文。
停课不停学的感想
散步读后感
读后感步骤
《散步》读后感
散步读后感
“人生啊,真是难捉摸……”
人生路上有那么多来不及,可我们依旧步履不停地一直往前,没有退路亦没有回头路:
如果有“如果”,“父亲”在“大哥”出事那天依然不会丢下食物中毒的病患;
如果有“如果”,“母亲”那天也依然不会拦住只是出门散散步的“大哥”;
如果有“如果”,良多依然不会听从“父亲”的托梦,而在28号那天赶回去……
就是因为没有“如果”,那么多“缺憾”与“来不及”组成的,才是人生!
我们在读这类书的时候,往往会很自己说:要珍惜眼前的生活,珍惜眼前人,不要错过,不要给自己留遗憾!其实呢?你的人生依然还是会照旧过下去,除非可以带着记忆再穿越一次,回到过往,回到此后令你遗憾的那个时间节点,否则所有的一切还是那一切!你的性格不变,环境不变,周遭一切不变,你依然是那个你,并,永远是那个你!
但是啊,或者总得满怀希望呀,步履不停,且行且珍惜,愿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拼尽力气去好好生活,不要留太大的遗憾,给自己!
要花足够的时间观察眼前的东西才行。
首先安利一首歌“BLUE LIGHT 横滨”,小说名字《步履不停》便是出自这首歌。故事中敏子奶奶也特别表达了对这首歌的喜爱,听了电影中哼唱的片段后,特别上网搜了全曲欣赏。发现邓丽君翻唱的众多日本歌曲中也有这首歌。
小说通过良多九月回横山老家为主线,借由良多的思绪将回忆和现实来回穿插,虽然来回的改变场景在阅读上使人晕眩,但是依然不妨碍在温情和悲伤间、矛盾和误解中不断演化的人生。
步履不停,人生的道路永不停下,行走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失去了许多。在良多失去了父母的懊恼中结束了故事。唯一能够留下的只是母亲嘱咐去看牙医的叮咛和在天空中蹁跹起舞的黄色蝴蝶。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人世间最常见也最无法弥补的遗憾。当我们开始明白为人父母的爱和心酸时,我们可以陪伴父母的时间可能已经很少了,甚至于可能都没有了。诚然此类劝解我们孝顺父母的文章在网路上数不胜数,但是是枝裕和通过温和平凡的故事展示古典式的哀愁,潜移默化中安利给我们,是一般的网路文无法比拟的。日本人自带物哀体质的多愁善感把我们引入平实温馨的氛围中。
造成良多的遗憾的原因是在于良多自小和父母之间产生的隔阂。良多是次子,次子在所有故事中总是扮演最悲情最孤独的那个。没有长子那样作为第一个降临家庭的孩子的瞩目——倘若故事中还有幼子想来更悲剧——如同《请回答1988》中的德善,在多年的压抑和心酸后终于在一次爆发出来,相比较于德善情绪鲜明地呈现,更为隐忍的日本人约莫很少会这样直抒心灵深处的困窘和难过。当父母将所有的注意力倾覆在大哥身上,俨然优秀得像故事中别人家的孩子的大哥,良多只能默默选择疏远整个家庭,多少可以咀嚼出一点失落来。
良多的悲剧是在于隔阂和相互之间的不理解。现实总大多数情况更多的是,我们总觉自己是夺天地之造化独一无二,时常会有父母古板的思想跟不上潮流的我的感触。时代的鸿沟造就了两代人的难以理解,但是不管父母的爱再怎么自以为是,还是无法用掩盖其爱的本质。有时在多年后回忆,父母建议我们做的选择才是比较合适的;当然有时候父母的确跟不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是也不妨碍我们倾听一下父母的心思。电影《奇迹男孩》中布朗老师在第一节课时教授班级里的同学一句箴言:正确和善良之间,请选择善良。觉得很适作为形式准则。
电影中场景的布置洋溢出来的夏日气息简直和我心目中日本夏末的海边小镇一模一样,是的,在海边必须是小镇,大城市不行,嘈杂的人群会打扰到惬意之神;小村落也不行,所有人都为了生存少了些许闲暇;一定要是小镇,碧蓝的海滩和连绵的矮房依靠着小山丘,海风摇曳着树影,四散而去蝉的声音。电影通过正叙的方式跳入眼帘,使得整个影片在家庭温情和日式乡间生活的惬意尤为突出,尽管最后父母和孩子别离的场面配上旁白显得格外心酸,但是依然不能掩盖整部片子是在很好吃的清雅风度下播放完的。
是枝裕和的作品总共就看了《小偷家族》和《步履不停》,但是不管是电影还是小说,总会在平凡日常中推出一件件艺术品般的日式小食。都是渗出好吃的作品。
那只黄色的蝴蝶,就算在冬天也不会死去,它们的蛹在第二年又会重新绽放出美丽的蝴蝶。
细腻与缓慢的镜头总能反映出生活中最为真切的一面,其中的独白便如流水一般悄无声息的进入观赏者的心里。《步履不停》作为日本的影视,和“松子”类似,以它独有的风格----平常的笔触,看似波澜不惊,只是简单的阐述、刻画而已,却是生活最原本的模样。
喜欢里面的一句台词,“那只黄色的蝴蝶,就算在冬天也不会死去,它们的蛹在第二年又会重新绽放出美丽的蝴蝶。”
黄蝴蝶并非是单纯的黄蝴蝶,它无非是一种执念,一个藏在心底无法放下的心结。
我们总郁结于过去,过去的人或过去的事,一旦成了记忆的突触,每一次的回想,都会被无形的放大。
于是,充斥于生活中的所有都成了一种苦楚。
别的人想要去靠近,去表达自己的心意,便会成为一种视而不见。
有些人在时间的长河中停下了脚步,但时间并未因为他的驻足停留而停止运转,恰如片名一样。
心中结下的郁,停留在过往,就算脚步再匆匆,心也无法逃脱。
在剧中的良多爸爸总偏袒着他的大儿子,即使已经去世,他每天徒步去海边,并不是恋海,而是想看见他儿子能够从那边向他招手......
良多想被父亲认可,良多母亲想真正走进丈夫的心里......似乎每个人对过往都怀着恨意,却又不想说出来,藏在心里成了秘密。
当秘密被锁进了心里,虽然大家在努力营造美好的气氛,但总会给人以一种格格不入感。
小孩子的天真烂漫,在树荫下细数阳光,总是会让人觉得大人的世界里充满了讽刺感。
唯有当故人已逝,身处在当时那人的处境之时,才感受到别人的难处。
只是,故人已不在。
直到后来,一句她以前说过的话,他的一个喜好,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从你的口里说出,那一刻,你可能会感觉很熟悉,却总也想不到是在哪听过,恰如那只从眼前飞过的黄蝴蝶一样。
在梦里,看见到了那只蝴蝶,一直飞到了童年。醒来,眼角有淡淡的泪痕。总有些触手可及的爱,开不了口,终成遗憾。
写家庭,怀念父亲,母亲,回忆童年类似这样的小说有很多很多,但是能够脱颖而出却不简单。
看到前面的一百来页,觉得就很奇怪,为什么要叫步履不停呢?我相信别人写文章肯定不像我这样随便的吧!越到后面才是越来越明白,原来这就是母亲所喜爱的一首歌里面的一句歌词啊!
当一家人在一起的这一天,母亲翻出了旧日的CD。从歌声中所有人的记忆似乎回到父母亲年轻的时候,母亲去车站等待父亲的过程中作为儿子的我第一次听到看到母亲陶醉的样子,那是不一样的母亲,有着光芒,或许又是一种落寞……无限延长在儿子的心中。
文中总是有很多的回忆与对未来的情况的说明,像最后一次这样的话,而往往是这样的看似不经意间补充的短短几个字往往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冲击着读者的心灵与头脑,使全文隐藏着淡淡的.忧伤,让那看似欢乐的一天里,其实悲伤盘旋在每个人的头上,久久不下……
优秀的大儿子为救他人而死去,使父母亲永远不能忘怀,以至于对被儿子救起的人施以心灵的酷刑。
我想时间在小说中是充满了魔力的,一切都是在他的掌握之中,每个人的情绪因此而波动,开心,忧伤……
我始终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才能提笔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这样的笔触又如何去把握呢?
真的是困惑我啊!
人总是在行走,步履不停,停下来的那一刻是什么时候呢?或许死后,我想死应该分两种:一种是精神上的,一种是身体上的。
记得有人说过人的一生有三次死亡:第一次是身体的死亡,第二人次是人们对她的遗忘的死亡,第三次是亲人,朋友对她的遗忘的死亡。就先说这么多吧!!
天气好好的早上,一切都是这么美好!
生而为人我们都是第一次,第一次做子女,第一次做兄弟姐妹,第一次做妻子丈夫,我们很多时候都搞不清楚应该怎么去做,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我们从小到大没有被好好教育要怎么处理亲密关系,有些人从一开始就知道,而有些人天生笨拙。等自己想起来去学习的时候又为时已晚,回过头来好像都做错了。亚洲文化里家庭的感情往往含蓄而压抑,爱却不知道表达的方式,生活的又在慢慢磨砺着性情和爱,对父母心里总是有很多愧疚,我想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和我一样茫然吧。一直想找人问问别人家的家庭关系,但似乎这又是个很不容易开口,即便问了也不是能毫无保留来探讨的问题。
时间步履不停,但人到中年的无力让自己常常检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做对。最近的学习课题是心理学以及人际关系,虽然原来的初衷已经不需要我再学了,但想想也许能让自己对人生有新的认识。结束一段付出很多的关系有很多疼痛,就像清空自己,把骨骼归骨骼,血肉归血肉。但以前常常有后悔觉得当时如果自己再主动一些,如果再努力一点,如果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也许结果就会不同。这次,至少我尽力了,没有后悔。至于结果,不是所有努力都有结果。
“一茶一饭的淡香,触动每个家庭深潜的秘密。”是枝裕和的`作品《步履不停》,像是一杯值得人们去慢慢品味的茶,让我们在生活的细水长流中感悟人生百味。没有轰轰烈烈的场景描写,也没有荡气回肠的震撼故事,但简单文字里潜藏的润物细无声的真情却让人久久难以忘怀。读完此书最大的感受就是:我们应当珍惜当下,对自己的父母多些关爱和宽容.
在读书的一度时间里,我们的情绪随着书中人物的情感变化而变化。
“在母亲倒下的时候,良多并没能赶到她的身边,这也是他在之后的岁月里一直遗憾的事情。不完美似乎是生活的常态,因为那一点来不及,他对母亲一直难以忘怀,比起生前的疏离,这反而成了他情感中保留的最坦诚的思念。”
合上书本,存留下书中的感动与思想碰撞,回归自己的学习工作日常。
“然后想起母亲,可能会哭,也可,能会笑吧。”
珍惜有时是高过人性的克制与理智,有时却不过是事后的自我警醒。
回忆像棱镜,一道往事之光穿过,被分的五彩斑斓,人们往往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两种颜色,明媚的、晦暗的、不安的、不满的……显色的介质是我们的心。
用一天中的碎片时间看完了这个故事,读完最后一句时,脑子里想起张老板歌中这一句:
“我拥有的都是侥幸啊,我失去的,都是人生。”
平和温柔的笔触以及层层的插叙掩饰不了这本书主题之严肃——生死,尤其是与我们休戚相关的亲人的生死,不可谓不是个沉重的主题。哥哥的在一次见义勇为义举中意外离世,我在哥哥的十五年忌日时带着新婚妻子由香里和她的.“拖油瓶”儿子淳史回乡下家里扫墓是故事的开头,回乡一天的经历则构成了文章主线。
岁月的流淌并没有带走重重阴霾,反倒随着家庭成员年龄的增长,家中的微妙平衡也在一点点被打破。父亲的白大褂无人继承,他本人也因为年老体衰不能再继续经营诊所,“叫他老师的人又少了一个”;母亲失去了最优秀最疼爱的儿子,十几年来用道德绑架被大哥救下的孩子获得内心舒快;小儿子也即“我”本人失去了顶住家长压力的大哥,从是自己所热爱的事业时白徒增一份愧疚,忌日与失业同时降临的巧合更加深了一份窘迫;最后反倒是小时候遭遇重男轻女对待的姐姐受影响最小,“看一眼她嫁的人就知道她以后想过什么生活”,并且可以在父母剑拔弩张的气氛中插科打诨,制造一片开心的空气。除此之外,十岁的少年淳史也是值得一提的人物。在大多数人享受父母之爱的年纪,他已经历丧父之痛;在众人为一只宠物兔子写信寄托哀思的时候,他表现出了一种置身事外的漠然。谁又可以指责他呢?毕竟,“哀伤的深度和年龄是无关的。他所失去的不是我能轻易理解的。”
人生就是不断的失去,时间终将带我们找到谅解的出口。
良多带着新婚的妻和子,回乡看望父母,祭拜亡兄。每年只有在大哥忌日,一家人才会团聚一起,似在分享生活,实则小心翼翼维护着心中的悲伤与回忆。是枝裕和的书很有个人特色,对于生活小细节的描写极具感染力,平淡祥和的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一样,闲聊,散步,吃饭,洗澡。这本书的基调带着点灰,日常的一举一动,欲言又止,无不体现出家中存在的隔阂和无解的冲突,还是更喜欢他的《如父如子》。四星推荐。好像同名电影拍的很不错,有时间可以看看。
书中的相聚是唯一一次人数较为齐全的聚会,后来几年人数不齐,数年后父母也相继离世。但在父母眼中,大哥去世后,再没有完整的家了。书中每个人都带着各自的灰,父亲和母亲将对于大哥去世的执拗和愤怒发泄在间接导致他死亡的良雄上;良多压抑着一直生活在大哥光环下的不满。“人生路上,步履不停,总有那么一点来不及。”父母相继离世后,良多开始慢慢回忆起他们的好,曾经的不可理喻渐渐淡化,但很多事情再也来不及。
1、蝴蝶被海风吹着,与其说它在翩翩飞舞,不如说它是为了不被吹走而拼命拍打着翅膀。
2、震慑我的不是蝴蝶的诞生,而是蛹的死亡。我因为被一群死亡包围而感到恐惧。
3、人生总会犯下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无法挽回的过错。
4、人生,总有那么一点来不及。那就是我失去父亲还有母亲之后,我最真实的感受。
最初是听了一首《步履不停》的歌,听了一年多,不知道有多少个晚上陪我入眠,大概是我听过最多了一首,后来找了电影,觉得就是讲了很平凡的一家人的一天啊。这两天看完书才明白里面的感动和窝心。感觉日本和中国的情感文化很相近,内敛,所有的爱都是默默无闻,悄无声息的。突然就想到了一个姐姐婚礼的日子,我当伴娘,夜里下了很大的雪,我去她家的时候很早,天都是黑黑的,从小区门口到她家门口的那条路已经被扫的干干净净,瞬间被感动,我一去就和她说这件事,不然这忙碌又激动的一天,她可能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件事。
就像文中的一家人,不善言辞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就假装不在意的关心和想方设法的找话题,母亲一遍遍的嘱咐儿子要定期检查牙齿,可能练习画了无数张画,然后给儿子寄了最满意的一张,不论什么时候都还是想在家里给儿子留一间房子。
想起龙应台的一段话,“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也不必了。”这是很多家庭的缩影。步履不停,过好今天,珍惜身边人!
是枝裕和说:“因为我想要写一个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故事……一个什么事都没发生,但却很有趣的故事。”
《步履不停》娓娓道來的就是这样平静、缓缓、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故事,却又像生命的哀伤,静默而漫长。故事很平凡,讲述了横山家的次子良多在大哥纯平的忌日携曾为寡妇、带有孩子的妻子返家滞留一日的日常生活。电影开场的镜头里就是奶奶琐碎的唠叨、忙碌热闹的厨房、细细的家长里短,而后的镜头里也不过是一家人在饭桌天南地北的聊天与细小的摩擦埋怨。光圈里的图景柔软细腻,一个一个镜头如一条平静的河流,缓缓流动。
可生活哪会如人所愿。平静的河流里暗流涌动,微笑的阴影里累累伤痕。《步履不停》里的静静的笑容、阳光,洒在我身上时,却只觉悲哀浸透心脏,如月亮的火焰般寒冷。只觉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好似捕风。
横山家的长子因救落水儿童早逝,化作了横山家的黄蝴蝶,飞在每个人微笑的阴影里。而后寡言的医生父亲因无人接替诊所与次子不合,倔犟的父子俩也因此再没好好的谈过心。被纯平用生命救起来的孩子长大后却平庸落俗,只道歉自己还活着。良多与父亲约定的足球赛也再没去看……最后父亲死了,不多久母亲也走了,她最终也没坐上次子买的车。
如此种种平淡如水的一一道来,却又像尖锐的利刃,无声划破心脏,找不到伤口,却感血流如注。
人生路上步履不停,和解、陪伴总是慢死亡一步。一切来的都那么慢,一切离去的又都那么快。想说声道歉都来不及。我们只得泪如泉涌却步履不停。谁又能逃得掉过去呢?大家都是水中的樱。
但,生而蜘蛛,就须结网;生而为人,步履不停。纵使樱花朝开夕凋,默然转瞬逝,但也会有那么顷刻迷醉青空。人呢?难道就因害怕、看透,天天念着生而为人我很抱歉?道歉自己还活着?这样的人生太过阴郁苟且。记得《步履不停》里带着儿子改嫁的母亲对儿子说:“他(继父)会缓慢而坚定地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如影评所言:“这恐怕就是一代一代向死而生,生活百般复杂和磨难,人们却步履不停的彼此支撑”。纵然会有慢半拍的错过让人心碎,也会有无人理解的狼狈让人凄怜。但我们要走下去,为尚未出生的人,为在路上蹒跚的人,为死去的人。一代一代这么步履不停的走下去。这就是生而为人的责任,这才是生而为人的勇气。
人生路上步履不停,我去你留,两个秋,还须珍重,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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