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5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上乡土中国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即使同一个人在阅读一本书时,都会有不同的想法,更别说不同的人看同一本书了,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与看法。读后感中我们要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实际情况。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第一次读本书没读完就搁置了,前两天想起,又开始重新读,发现是本不错的书,语言挺朴实的,可能跟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经历有关,很多地方是可以找到共鸣的。
作者旨在回到“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土地是乡村人的命根,中国乡村社区多以村落为单位,所以它的这种可以说格局吧相对城市社区是比较小的,它变化速度也相对较慢。在乡土社会,语言多于文字,教化多于变革,一个打字不识的农民也能成为种地的一把能手,因为他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劳作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像比他年长的人那里得知,这些知识不一定是什么高深的科学原理,都是一代代人在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从伦理道德方面我们也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更注重礼法的。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提到的“差序格局”,这个词描述的形象又生动,“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好像是中国人的传统吧,现在城市也有这样的情形,每个人的圈子其实是比较小的,亲戚朋友,我们能接触到的也就生活工作上的那些人,但中国人的圈子又是相互重叠的,两个不认识没有交集的人经过中间人介绍就认识了,而且中国人喜欢熟人办事,见过一面的一起吃过饭的都是熟人,反正你帮我我帮你,事也办了,人也熟了,这人情相互欠着,以后有机会再还。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明明按照正常程序或在网上自己办的事,还是找熟人,吃饭欠人情。把它当成中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能有点托大,我也没实际调查过,不过就我生活的地方,是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的,而且多是我们上一代人。不过也能理解,他们年轻的时候穷,做生意什么有些都是朋友互相介绍,不像现在什么都是网络化透明化。
最后作者提到为了学好社会,他的老师给他布置了6年的学习计划,我是很佩服的。按说无论学什么基础是要打牢的,这样对以后学习也会有很多帮助。我觉得可以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经历了十几天后,我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充实又复杂,如果说我通过历史书籍了解到的是中国土地上的兴亡盛衰,那么我通过《乡土中国》了解到的就是中国土地下盘根错节的根须网络。
中国人古时对土地有特殊的情感,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中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气’在人们看来是对乡下人的藐视,但费孝通认为,“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的最好证明。乡下人是黏在土地上的,他们生于斯,死于斯,他们直接与土地打交道,在土地中生存发展。但是土地是固定的,人口是增长的,过剩的人口,就得宣泄外出,他们不得不去外面寻找土地生存了。但无论到何处,他们都不会放弃从事土地上的职业——农业。用费孝通的话讲就是“我们的民族确是和土地分不开的了”。“安土重迁”“落叶归根”这份土地情结如树根般牢牢扎在人们思想深处,这种对土地的敬重与依恋,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代代相承。
乡土社会里的人,人人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因此他们不能老是移动,这就使得乡土社会成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熟人的社会,文字甚至语言都是多余的。这里的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他们完全可以靠世代的经验生活下去,所以乡土社会是不易变迁的。
在熟悉的相处中,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于是形成了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这些“礼”是人们从小就熟悉并且早已内化于心的,评判是非的标准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礼,持礼俗的力量在于内心的良心,所以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来衡量自己和他人。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说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了。在乡土社会,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费孝通先生把这种关系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这个圈子可大也可小,它取决于圈子的中心势力。处于这种关系圈中的夫妇感情是十分淡漠的,生育繁衍,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在男女关系上,乡土社会规定男女有别来保证其社会的安稳。总之,乡土社会是靠规矩和礼来治理社会的。
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相对静止的,它的发展进程相对比较慢。当现代社会的事物突然进入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排斥的,如文字下乡,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使文字显得多余;如推行法治,差序格局和礼治阻碍着法治的顺利推行。因此,想要改变乡土社会,就必须改变其社会的性质,这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
初读乡土社会,我感觉生涩难懂,但渐渐品读中,我体会到了费老的感情。我想他一定是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才能写出如此细致真切的著作。在品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变化。今日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几十年前的中国,而是正走在日新月异、奋勇向前的光明大道上。
以上就是我浅读《乡土中国》的感受,我想如果时间充足,我一定要再次细细品读一次《乡土中国》,深入的了解中国社会。
夕阳西下,五六岁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瓢,紧紧的跟在拎着水桶的爷爷后面,舀起一瓢水,浇在绿绿的叶片上,水混合着金色的阳光,缓缓流下。小女孩再蹦蹦跳跳的去舀一瓢水,继续轻轻的浇灌在下一株秧苗上……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篇三:《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从前一直没有想过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但现实生活中却能时刻感受到!
我在十五岁以前一直住在农村,深刻的受到乡土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我的脑袋里随处可见乡土的观念。所以当我来到城市后,我是深刻的感受到两者之间的差别与矛盾。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本书主要由14个小部分组成。主要从各个方面介绍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一下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种种思考。
一关于“忘本”的思考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二关于“文字下乡”的思考
在乡下,文字总是多余的,语言是最好的表情达意的工具,有时呢乡下人也会用到信物等东西!最有意思的就是乡下人的表情。有时候,熟人见了面,不需要任何言语,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ok啦!长者要传授什么独门秘法,口授就行啦。再比如说我自己,我住在农村时一般都不会用到笔和纸,要向邻居办什么事,打声招呼就完事!并且在农村,一字不识的农民一样能种出庄稼,养活家人。只是说在今天的农村不识字意味着你可能要多吃点亏,但若是有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公道,那文盲还是可以有好日子过的!
而在今天的城市里,知识就是一切。文字可以说是无所不在,无处不用。并且我们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我们会挤破头的去竞争,去习得以文字为表征的种种知识。并且在我们习得之后,我们还会“好意”的将它带到乡下,当乡下人不能接受时,我们还要生气的责备他们不识宝!
所有的这些有几个人像费先生那样深思过了,真正的理解其中的缘由呢?还有,我想提出的是文字下乡并不是一股脑的将一大堆书籍,资料带到乡下。而是要根据农村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明智的给与支持。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传授人员进行宣讲,解释。还有,我们可以加大农村的流动性,破坏他们的默契感,使他们自然地借助于文字去表达他们的思想。
三什么是差序格局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地缘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四根深的乡土观念
乡土观念有很多,可以说在一个较为闭塞的农村拥有的所有想法都带有乡土的特色。而今天我特别想说的是孔老夫子所说的“克己复礼”在乡村的广泛应用,还有就是严重的男女有别思想。
在乡村里,就算一个没有读过半天书的孩子也知道我们应当重孝道,懂礼让。他们总会在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中自然而然的将外在的规范内化为自我约束的私人道德观念,并且难以逾越那道自己构筑的围城。特别明显的就是古人总会追求修身,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提高。而这就与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有很大的区别。在团体社会中,他们更注重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不是有形的东西,它可以被飘渺的宗教所取代。在西方,人们更希望无私的,公正的,高水平的团体给他们带来生活的安逸。
再说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的观念。在乡下,不仅是生理上的,心理的差异更大。如果两个男女经常谈笑风生的走在乡下,若那男的又不是那女的的丈夫的话就免不了要受到流言蜚语的攻击了。在这种有点神经紧张的氛围下,农村的男男女女们行事总会显得拘谨小心一些,特别是遇到男女问题时。所以农村的女人总会矜持的多,就算进入的城市他们也会保有这种观念。在此,相对于西方的性开放,乡下人是难以接受的,甚至认为是伤风败俗的!
五以长老为主导的礼制社会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六关于“无讼”的思考
乡下人是害怕进法院、派出所的,在他们心中,打官司就是没有教的好,伤风败俗。打了官司的人总会受到大家的歧视。有什么冲突,他们宁愿选择传统的方法来解决。所以在传统社会里,统治者只要坚持为无政治就可以天下太平了,所有的事情都会依着传统的路子向前走着!但今天的乡村面对着太多的冲击,原来的那套行事原则已经不再适用了。我们需要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但法律在慢慢深入乡村的同时,也给很多乡下人带来了疑惑,感觉法律总在包庇那些违背传统,丢失道德的家伙,使他们怀疑法律的效用,这也就给法制社会的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七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
这个理解的转变可以说是乡土社会向都市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在传统社会了我们依靠欲望就可以得到生活得方案,并且冥冥中我们就遵从了生存的需要。但到了今天,随着科技的发达,知识的增长,我们明白了我们有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都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开始有意识的去追求这些。我们开始有计划的,有区别的去满足我们的需要。
总之,在读完整本书以后,我一直在想今天的中国应该归于哪一类呢?中国从1978年以来,经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阵痛,我们现在仍在经历着这样的时刻,我们参杂着两种社会的特点,我们面对着前所未有的矛盾与冲突。我们有很多人感到诸多的不适应,但我们很少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是我们亲身感受着的,虽然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很明确的说明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只是从我自己的角度,经历去理解《乡土中国》着一本书,也从自己本身的角度去提出我的疑惑,但终究是有所收获的!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和哲理却厚重深远。书中,费孝通先生从土地开始讲起,再到文字,社会关系,性别,权利礼制等,以一推多,层层递进。这本书本就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义,道理深入浅出,配以案例,中西贯通,以小见大。在当代,当我们逐渐告别乡村,远离土地时,传统的华夏农耕社会仿佛离我们愈来愈远,但是数千年“小农经济”孕育下的民族生态仍旧有着自己独特之所在。我们在探讨乡土文化,农耕生活时,总爱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时间轴上去说,用理性的,变化的视角去看待人民和土地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却选择用朴素的横向视角,通过中西方文化,社会差异,社会建构的异同对比,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去追溯华夏民族作为民族的独特性之所在,仿佛打开了新世界,颠覆了我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善于在旧有的成见中找到新的解读。如在“文字下乡”一章中,他谈到文字下乡,说“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在自给自足,安定不变的乡土社会中,群众之间的交往在熟人社会中的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字所起到的载体意义很小,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还论述到,文字是利用外在的象征,借助联想作用,帮助人记忆。“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次,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这里,我联想到“表情包”,在现代社会中,表情包无疑已经成为语言形态的一种,在人们对表情包“编码”到“解码”的过程中,实际已经完成了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当社会的发展扩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距离时,人们意识到文字所传达的情感缺乏时,赋予动态,直面特征的表情包便承接了语言情感传递这一功能,无所谓发出者当时所处的心理状态,表情包所要传达的就是发出者想要对接收者传达的心理状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尊重。文字之于乡土,如同高数之于我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正能使文字在乡土之地大放异彩,就要在乡土中找寻文字存在的价值,好在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从供给层面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也增强了文字在地缘乡土社会的运用。
其次,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一系列篇章中,使我意识到当下乡土社会现实存在的空间虽小,但是千百年乡土社会的影响却是深重的,甚至影响到很多我们没有察觉的领域。关于“家庭”,西方家庭以生育为核心,中式家庭在历史上却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事业组织,二者的功能范畴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主轴在夫妻之间,后者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后者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勾连起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家族的延续依靠稳定的社会结构,夫妇二人之间联结的是两个家族,因此在中国,对于两性关系,我们很难做到和西方一样开放,总是慎之又慎。费孝通先生说“维系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两性关系并不以感情为衡量,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性也被乡土社会所不容许的。这也就导致出现“男女大防”等传统的两性观念的出现。而这一渊源在今日也在影响着人们,男女之间的界限虽然不像旧时乡土社会一样分明,但是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男孩和女孩之间总是羞于有过多的接触,人们普遍会选择在同性之间寻找合适的伙伴,男女之间天然形成两个群体,使得中国传统的情感偏向于同性方面。而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溯源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让情感的砝码低于秩序,从而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事业组织稳定运行。除此之外,“人情”,“亲情”的过分看重是为了稳固家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中国人看重血缘,人情社会,实则是为了在不成文的社会暗示中维护家族的价值。
在文中我感觉最新奇的一处是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和“人治”的解读,放在“乡土生活”这个框架中看问题,仿佛一切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常理解的“法治”和“人治”,前者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后者是统治者高于法律治理国家,即“法管人”和“人管法”的区别。费孝通先生在开头就推翻了“法治”是“法管人”的概念,引申出“人管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把“人治”和“法治”的对立着眼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认为乡土社会中“人治”即“礼治”。礼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工具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依据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从而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这一概念和西方探讨法律渊源时所提到的“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治理模式存在的依据是在社会的运行发展中,社会的变动很小,传统的规则理念在下一代依旧可以被挪用,如四时耕作。“礼治”重过程,“法治”重结果,前者是要在一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固定社会生活把这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传输给他,使其逐渐适应于这个社会的不成文规定,主动迎纳社会的规则,“礼治”的教化意义强于对社会的规范意义。我很喜欢“礼治”这个概念,“法治”是人最低的底线,“礼治”则是人最高的追求。当下我们过于强调法治,而忽略了对人本身观念的塑造,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也有很多“法无禁止不当为”的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在社会进化中所追求的应不仅是物种的延续,应当还有精神的昂扬,固然很多传统理念已经成为旧病沉疴,被当下所鄙弃,但是传统“礼治”理念中对于人性真善美的倡导和追求应当被保留,社会应该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培养起社会对于高尚人性的倡导和尊重。
《乡土中国》整个是围绕“熟人社会”所展开论述的,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小国寡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上层统治阶级统治的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是低下层劳动阶级所呈现的社会关系却是“小国寡民”中的熟人社会,自发规范的形式。在书中,熟人社会的形成依赖于土地,地缘和亲缘让一块土地上的氏族减少流转,代代传承。熟人社会的运转不依靠文字,而是依赖传统。“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则,少变动和流转的宗族社会没有大革新的动力和需要,人们凭借经验处理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千百年流转的社会让人们的朴素欲望和现实需要相契合,人们在适应社会经验中熟悉所处的社会,以经验为圭臬就导致长老统治和无为而治成为乡土社会的选择。为巩固家族的地位,延续“熟人社会”的生态,异性相离,同性偏向化为族群繁衍和稳定提供基石,差序格局——荡波式的传播路径串联起血缘族群里的每一个节点,最终呈现出“人情社会”,“帮亲不帮理”的乡土社会格局。
在两百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受到变革的动荡,水泥森林的普及让我们觉得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乡土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立足今日,以地缘为依据的乡土格局已经被打破,城市的扩张收缩了乡村的空间和居民,土地的流转和整改使许多乡民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地缘社会的缩简,两代以内小家庭的流行,宗族里人群南北四散使血缘社会的联系也不再紧密,传统的“乡规民约”,“长老政治”已经失去了其支撑的土壤。但是,现实的变迁不代表观念的变革,中国人对于血缘亲情的重视,对于种植的执念,对于人情社会的处事原则依旧有着往日的遗风,依旧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
回望过去,才能更好的读懂现在。这本写于新中国黎明前夜的社会学书籍,今天看来,更像是对于历史的祭奠,费孝通先生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结所凝结成的这本著作,有着发人深省的力量,也含着脉脉的乡思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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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知识的载体,蕴藏着无限的可能,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我们该如何学习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有请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如何写”相关内容。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通读《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但初读这书后有太多的感受。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也应该多去读读这方面的书籍,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我们对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书中所说的“乡土中国”,并非指的是中国的乡村或者说中国乡村具有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土地的影响。尽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出现了许多很发达的城市,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但中国社会的文化仍然是乡土性的。一直有种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为什么中国人不太懂的反抗?很多时候,当我们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通过细读此书,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深以为然,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
顺应。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一部分。
通过通读《乡土中国》,我发现: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等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比如,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再如我们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突然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根的,这个根已深深扎在土里,其最本质的内容很难改变,这就好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一一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过境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费老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同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组成中国社会成员最广大的群体就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给我们留下的刻板印象。近几年中国政治提出注重三农问题。农民、农村、农业开始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虽然很多方面大家都在重视三农问题,但真正关注整个乡土风情人文理论性的知识探讨并不多。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呕心沥血之作。它不仅是一本理论性的乡土风情生活著作,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
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其中不乏许多名篇,它们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参考意见。
费孝通教授的一生并不是传奇的一生,但却做出了不朽的成绩。1933年费孝通教授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来在许多大学从事教学、研究的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家,费教授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看来他不仅在文学界和社会界有着非凡的成绩,在政治上也有所作为。
《乡土中国》第一段开篇就给我们谈到了乡土本色这一概念。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农民群众在社会成员中占非常大的一个比例。这样,中国社会在某一特定说法下就是乡土社会,中国社会的性质就带有乡土性。乡土本色似乎是纯朴,自然的代名词。
虽然费孝通先生在20xx年去逝,但他在晚年依然有高的学术成就。晚年的费孝通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费老第一次明确提出的,看法的提出旨在提醒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
然而许多国人却没能明白费老的良苦用心,我们更应该从《乡土风情》的字里行间领悟这个时代所需要我们明白的东西、
“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却有着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有读者在看完费老的《乡土风情》文字风格后,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自然、通俗是费老一贯的叙事风格,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写作的方法。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读后感大全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乡土中国读后感如何写,我们大家肯定都被{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所深刻折服。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和哲理却厚重深远。书中,费孝通先生从土地开始讲起,再到文字,社会关系,性别,权利礼制等,以一推多,层层递进。这本书本就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义,道理深入浅出,配以案例,中西贯通,以小见大。在当代,当我们逐渐告别乡村,远离土地时,传统的华夏农耕社会仿佛离我们愈来愈远,但是数千年“小农经济”孕育下的民族生态仍旧有着自己独特之所在。我们在探讨乡土文化,农耕生活时,总爱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时间轴上去说,用理性的,变化的视角去看待人民和土地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却选择用朴素的横向视角,通过中西方文化,社会差异,社会建构的异同对比,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去追溯华夏民族作为民族的独特性之所在,仿佛打开了新世界,颠覆了我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善于在旧有的成见中找到新的解读。如在“文字下乡”一章中,他谈到文字下乡,说“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在自给自足,安定不变的乡土社会中,群众之间的交往在熟人社会中的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字所起到的载体意义很小,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还论述到,文字是利用外在的象征,借助联想作用,帮助人记忆。“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次,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这里,我联想到“表情包”,在现代社会中,表情包无疑已经成为语言形态的一种,在人们对表情包“编码”到“解码”的过程中,实际已经完成了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当社会的发展扩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距离时,人们意识到文字所传达的情感缺乏时,赋予动态,直面特征的表情包便承接了语言情感传递这一功能,无所谓发出者当时所处的心理状态,表情包所要传达的就是发出者想要对接收者传达的心理状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尊重。文字之于乡土,如同高数之于我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正能使文字在乡土之地大放异彩,就要在乡土中找寻文字存在的价值,好在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从供给层面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也增强了文字在地缘乡土社会的运用。
其次,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一系列篇章中,使我意识到当下乡土社会现实存在的空间虽小,但是千百年乡土社会的影响却是深重的,甚至影响到很多我们没有察觉的领域。关于“家庭”,西方家庭以生育为核心,中式家庭在历史上却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事业组织,二者的功能范畴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主轴在夫妻之间,后者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后者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勾连起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家族的延续依靠稳定的社会结构,夫妇二人之间联结的是两个家族,因此在中国,对于两性关系,我们很难做到和西方一样开放,总是慎之又慎。费孝通先生说“维系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两性关系并不以感情为衡量,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性也被乡土社会所不容许的。这也就导致出现“男女大防”等传统的两性观念的出现。而这一渊源在今日也在影响着人们,男女之间的界限虽然不像旧时乡土社会一样分明,但是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男孩和女孩之间总是羞于有过多的接触,人们普遍会选择在同性之间寻找合适的伙伴,男女之间天然形成两个群体,使得中国传统的情感偏向于同性方面。而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溯源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让情感的砝码低于秩序,从而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事业组织稳定运行。除此之外,“人情”,“亲情”的过分看重是为了稳固家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中国人看重血缘,人情社会,实则是为了在不成文的社会暗示中维护家族的价值。
在文中我感觉最新奇的一处是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和“人治”的解读,放在“乡土生活”这个框架中看问题,仿佛一切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常理解的“法治”和“人治”,前者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后者是统治者高于法律治理国家,即“法管人”和“人管法”的区别。费孝通先生在开头就推翻了“法治”是“法管人”的概念,引申出“人管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把“人治”和“法治”的对立着眼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认为乡土社会中“人治”即“礼治”。礼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工具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依据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从而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这一概念和西方探讨法律渊源时所提到的“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治理模式存在的依据是在社会的运行发展中,社会的变动很小,传统的规则理念在下一代依旧可以被挪用,如四时耕作。“礼治”重过程,“法治”重结果,前者是要在一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固定社会生活把这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传输给他,使其逐渐适应于这个社会的不成文规定,主动迎纳社会的规则,“礼治”的教化意义强于对社会的规范意义。我很喜欢“礼治”这个概念,“法治”是人最低的底线,“礼治”则是人最高的追求。当下我们过于强调法治,而忽略了对人本身观念的塑造,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也有很多“法无禁止不当为”的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在社会进化中所追求的应不仅是物种的延续,应当还有精神的昂扬,固然很多传统理念已经成为旧病沉疴,被当下所鄙弃,但是传统“礼治”理念中对于人性真善美的倡导和追求应当被保留,社会应该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培养起社会对于高尚人性的倡导和尊重。
《乡土中国》整个是围绕“熟人社会”所展开论述的,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小国寡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上层统治阶级统治的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是低下层劳动阶级所呈现的社会关系却是“小国寡民”中的熟人社会,自发规范的形式。在书中,熟人社会的形成依赖于土地,地缘和亲缘让一块土地上的氏族减少流转,代代传承。熟人社会的运转不依靠文字,而是依赖传统。“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则,少变动和流转的宗族社会没有大革新的动力和需要,人们凭借经验处理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千百年流转的社会让人们的朴素欲望和现实需要相契合,人们在适应社会经验中熟悉所处的社会,以经验为圭臬就导致长老统治和无为而治成为乡土社会的选择。为巩固家族的地位,延续“熟人社会”的生态,异性相离,同性偏向化为族群繁衍和稳定提供基石,差序格局——荡波式的传播路径串联起血缘族群里的每一个节点,最终呈现出“人情社会”,“帮亲不帮理”的乡土社会格局。
在两百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受到变革的动荡,水泥森林的普及让我们觉得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乡土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立足今日,以地缘为依据的乡土格局已经被打破,城市的扩张收缩了乡村的空间和居民,土地的流转和整改使许多乡民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地缘社会的缩简,两代以内小家庭的流行,宗族里人群南北四散使血缘社会的联系也不再紧密,传统的“乡规民约”,“长老政治”已经失去了其支撑的土壤。但是,现实的变迁不代表观念的变革,中国人对于血缘亲情的重视,对于种植的执念,对于人情社会的处事原则依旧有着往日的遗风,依旧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
回望过去,才能更好的读懂现在。这本写于新中国黎明前夜的社会学书籍,今天看来,更像是对于历史的祭奠,费孝通先生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结所凝结成的这本著作,有着发人深省的力量,也含着脉脉的乡思情结。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篇三:《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从前一直没有想过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但现实生活中却能时刻感受到!
我在十五岁以前一直住在农村,深刻的受到乡土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我的脑袋里随处可见乡土的观念。所以当我来到城市后,我是深刻的感受到两者之间的差别与矛盾。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本书主要由14个小部分组成。主要从各个方面介绍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一下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种种思考。
一关于“忘本”的思考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二关于“文字下乡”的思考
在乡下,文字总是多余的,语言是最好的表情达意的工具,有时呢乡下人也会用到信物等东西!最有意思的就是乡下人的表情。有时候,熟人见了面,不需要任何言语,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ok啦!长者要传授什么独门秘法,口授就行啦。再比如说我自己,我住在农村时一般都不会用到笔和纸,要向邻居办什么事,打声招呼就完事!并且在农村,一字不识的农民一样能种出庄稼,养活家人。只是说在今天的农村不识字意味着你可能要多吃点亏,但若是有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公道,那文盲还是可以有好日子过的!
而在今天的城市里,知识就是一切。文字可以说是无所不在,无处不用。并且我们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我们会挤破头的去竞争,去习得以文字为表征的种种知识。并且在我们习得之后,我们还会“好意”的将它带到乡下,当乡下人不能接受时,我们还要生气的责备他们不识宝!
所有的这些有几个人像费先生那样深思过了,真正的理解其中的缘由呢?还有,我想提出的是文字下乡并不是一股脑的将一大堆书籍,资料带到乡下。而是要根据农村不同人群的实际需要,明智的给与支持。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传授人员进行宣讲,解释。还有,我们可以加大农村的流动性,破坏他们的默契感,使他们自然地借助于文字去表达他们的思想。
三什么是差序格局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地缘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四根深的乡土观念
乡土观念有很多,可以说在一个较为闭塞的农村拥有的所有想法都带有乡土的特色。而今天我特别想说的是孔老夫子所说的“克己复礼”在乡村的广泛应用,还有就是严重的男女有别思想。
在乡村里,就算一个没有读过半天书的孩子也知道我们应当重孝道,懂礼让。他们总会在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中自然而然的将外在的规范内化为自我约束的私人道德观念,并且难以逾越那道自己构筑的围城。特别明显的就是古人总会追求修身,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提高。而这就与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有很大的区别。在团体社会中,他们更注重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不是有形的东西,它可以被飘渺的宗教所取代。在西方,人们更希望无私的,公正的,高水平的团体给他们带来生活的安逸。
再说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的观念。在乡下,不仅是生理上的,心理的差异更大。如果两个男女经常谈笑风生的走在乡下,若那男的又不是那女的的丈夫的话就免不了要受到流言蜚语的攻击了。在这种有点神经紧张的氛围下,农村的男男女女们行事总会显得拘谨小心一些,特别是遇到男女问题时。所以农村的女人总会矜持的多,就算进入的城市他们也会保有这种观念。在此,相对于西方的性开放,乡下人是难以接受的,甚至认为是伤风败俗的!
五以长老为主导的礼制社会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六关于“无讼”的思考
乡下人是害怕进法院、派出所的,在他们心中,打官司就是没有教的好,伤风败俗。打了官司的人总会受到大家的歧视。有什么冲突,他们宁愿选择传统的方法来解决。所以在传统社会里,统治者只要坚持为无政治就可以天下太平了,所有的事情都会依着传统的路子向前走着!但今天的乡村面对着太多的冲击,原来的那套行事原则已经不再适用了。我们需要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但法律在慢慢深入乡村的同时,也给很多乡下人带来了疑惑,感觉法律总在包庇那些违背传统,丢失道德的家伙,使他们怀疑法律的效用,这也就给法制社会的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阻碍。
七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
这个理解的转变可以说是乡土社会向都市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在传统社会了我们依靠欲望就可以得到生活得方案,并且冥冥中我们就遵从了生存的需要。但到了今天,随着科技的发达,知识的增长,我们明白了我们有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都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开始有意识的去追求这些。我们开始有计划的,有区别的去满足我们的需要。
总之,在读完整本书以后,我一直在想今天的中国应该归于哪一类呢?中国从1978年以来,经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阵痛,我们现在仍在经历着这样的时刻,我们参杂着两种社会的特点,我们面对着前所未有的矛盾与冲突。我们有很多人感到诸多的不适应,但我们很少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是我们亲身感受着的,虽然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很明确的说明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只是从我自己的角度,经历去理解《乡土中国》着一本书,也从自己本身的角度去提出我的疑惑,但终究是有所收获的!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孙子练女兵》是《史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孙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孙子名武,是齐国人,他很会用兵,吴王知道了他的名气,决定召见他。为了试验他的带兵水平,吴王叫来了80位美女当士兵,给孙子的训练加了难度。吴王觉得,如果孙子能把女兵练好,那才是真正的厉害!
孙子首先和那些妇女讲明了规则,并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还摆好了用来惩罚的刑具,才开始他的训练。当孙子发了第一次口令时,妇人们就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特别是两位身为吴王宠妃的队长,笑得比其他妇女还要起劲,就是她们带的头!于是孙子停下来又跟妇人们讲述了一遍规则,当他发第二次口令时,妇人们还是哈哈大笑,一点军人的纪律性也没有。孙子便召集军吏,命令斩两位队长以严明军纪。两位队长可是吴王最宠爱的妃子啊!她们听见要被斩了,吓得目瞪口呆。吴王听见了,也心疼不已。其他妇女更是张口结舌,一点声音也没有。两颗人头落地,孙子重新选了队长,再次发令,队列中没有人敢再出声,妇女们严格遵守了规矩,很快便训练得有模有样了。吴王看到了孙子的领兵才能,让他担任吴国大将,吴国迅速强大了。
正是因为孙子带兵纪律严明,绝不姑息任何违反军纪的人,哪怕是身份特殊的人,才使得吴国的军队战无不胜。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的班级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整顿纪律,所有同学都要遵守班级公约。
我读的《史记》,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这几天,我读一本关于历史记载的书,名叫《史记》。《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记载了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的政治,文化,经济等重要历史。我发现,《史记》,它虽然是记载古代历史的书,但不枯燥,语句十分优美,易懂。
《史记》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史记共有一百二十六卷。分别记述了许许多多惩恶扬善,舍己为人精神的故事。通过查资料,我知道了《史记》包括本纪、世家、列传和书、表,共计一百三十篇,五十万字。
《史记》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很感动。是《五帝本纪大禹制水》的。在尧帝在位时,就经常发生水灾,尧帝就派大禹去治水,大禹接受尧帝交个他的任务后,下决心不解除水患就不回家。大禹在治水时,和老百姓一起开凿大山,并不摆当官架子。在大禹治水的三十年里,多次经过家门,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传说。一次,他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大禹很想进去看一看儿子,可一想到没完成的任务,昂首走过了家门。我真佩服大禹那勤勉不息的精神,为了治好水灾,三次经过家门都不进去。大禹的手指甲都被磨光了,手和脚都长满了茧,走起路来都痛。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是我国历史学,和文史学史上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只言的伟大著作。我想:这么好的一本关于历史记载的书,一定深受读者喜爱吧。事实也如此。
《史记》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们应该都阅读这类的书,了解更多历史记录,故事,增加读历史的认识度。查完资料,知道了那么多以前我不知道的知识,我更加喜欢《史记》这本书了。
《史记》是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创始之作。全书共有五十余万字,作者是西汉的司马迁。他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揭示了历史变化的规律。
在本书中。我有一个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蔺相如。他的机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深明大义令我折服。
战国时期,和氏璧流落赵国,并归赵王所有。不久,秦王在给赵王的信中表示,愿用十五座城池换取和氏璧。这下,赵王可犯了难:换吧,怕这秦国耍赖不给城池;要是不换吧,怕也不成。如果秦国以此事作为把柄与赵国交手,那后者定不是强秦的对手。于是,赵王就召集文武百官商议此事。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缪贤推荐了他的门客蔺相如。蔺相如到达秦国后,秦王在章台接见了他,可秦王一得到和氏璧嘴就咧到了耳根,却一点都不记得他的许诺。蔺相如看到此情此景,计上心来。他谎称玉有瑕疵,于是就拿回了和氏璧假装要指给秦王看。
谁知,蔺相如一拿回和氏璧就说:“大王根本没有交换的诚意,所以我要收回这块玉,如过您要硬抢,那我的头和玉就先撞碎在柱子上!”
秦王担心玉,便把地图上的十五座城池指给蔺相如看。蔺相如又道:“我们赵王为了表示对玉的诚意,特意斋戒了五日,那么您也该表示诚意斋戒五日。”秦王答应后,蔺相如就命人秘密地把玉送走了。
五天后,蔺相如说明玉已回赵国,并对秦王说:“请您派人向赵王要回和氏璧,赵王定是依您。那您先将城池交出来吧!”秦国当然不依,只好就罢。
为了表彰蔺相如不辱使命,完璧归赵,赵王封他为上大夫。为此,大将军廉颇很不服气,他想:“老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才博得此名号。他蔺相如就是个鼠辈,仅凭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赢得了我吗”这件事传进了蔺相如耳里,不知为何,他听后总是避着廉颇。廉颇得意极了。可之后,他又得知蔺相如不是怕他,而是因为他们不能互相矛盾。秦国对赵国之所以有所顾忌,是因为有他们两个在。他们两个要是互相矛盾,那么秦国就能趁虚而入,赵国也就不保了。廉颇为了向蔺相如请罪,于是就赤着上身,绑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谁知,蔺相如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和他成为了知心朋友。
“完璧归赵”、“负荆请罪”都是关于蔺相的故事,在《史记》中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古人云:“以人为鉴,能够明得失;以古为鉴,能够知兴替。”我喜欢这本《史记》,更喜欢学习书里面的故事。
最让我尊敬的人物是卫青。据《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记载:卫青从小生活贫困,但早年不幸的生活却链造了卫青坚强的性格,凭着姐姐卫子夫的得宠,有人认为卫青能官拜太尉大司马全靠他姐姐。但我不那么认为,《史记》称他“善骑射,材力过人,有将帅之材。”他有那么打的成就全靠他自己的努力。元朔元年,前128年卫青率三万骑兵凭着国人的胆识和自信直插匈奴漠北龙庭。龙庭是祭祖的地方,是匈奴的政治中心。卫青这一行为震惊大汉了,卫青之所以会采用如此大胆的战略与他的军事才能分不开。我认为人生有时就应该冒险,有大胆的想法,当然这与自信是分不开,这样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读到了冒险,体会了自信。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也是我们学习的对象。司马迁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因为“李陵事件”而受宫刑。正是司马迁要“究天人之行,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才给了他莫大的自信,正如他所说可那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没有选择轻生,而是隐忍的活下来为的就是实现他一生的梦想——《史记》。在司马迁身上我感悟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但我知道只要心还在就一切都在——我读到了勇气,明白了气节。
《史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它记载的不仅有人物、事件、历史,还有作者的灵魂。《史记》给人生留下思考,让我用心去体会人生。
苏武出使匈奴的第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带兵三万,攻打匈奴,打了个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李广利逃了回来。李广的孙子李陵当时担任骑都尉,带着五千名步兵跟匈奴作战。单于亲自率领三万骑兵把李陵的步兵团团围困住。尽管李陵的箭法十分好,兵士也十分勇敢,五千步兵杀了五六千名匈奴骑兵,但是匈奴兵越来越多,汉军寡不敌众,后面又没救兵,最后只剩了四百多汉兵突围出来。李陵被匈奴逮住,投降了。
李陵投降匈奴的消息震动了朝廷。汉武帝把李陵的母亲和妻儿都下了监狱,并且召集大臣,要他们议一议李陵的罪行。
大臣们都谴责李陵不该贪生怕死,向匈奴投降。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听听他的意见。
司马迁说:“李陵带去的步兵不满五千,他深入到敌人的腹地,打击了几万敌人。他虽然打了败仗,可是杀了这么多的敌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李陵不肯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还想将功赎罪来报答皇上。”
汉武帝听了,认为司马迁这样为李陵辩护,是有意贬低李广利(李广利是汉武帝宠妃的哥哥),勃然大怒,说:“你这样替投降敌人的人强辩,不是存心反对朝廷吗?”他吆喝一声,就把司马迁下了监狱,交给廷尉审问。
审问下来,把司马迁定了罪,应该受腐刑(一种肉刑)。司马迁拿不出钱赎罪,只好受了刑罚,关在监狱里。
司马迁认为受腐刑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他几乎想自杀。但他想到自己有一件极重要的工作没有完成,不应该死。因为当时他正在用全部精力写一部书,这就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历史着作——《史记》。
原来,司马迁的祖上好几辈都担任史官,父亲司马谈也是汉朝的太史令。司马迁十岁的时候,就跟随父亲到了长安,从小就读了不少书籍。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读过了《史记》中关于项羽的部分后,我对项羽有了自己的看法。项羽是一个大英雄。项羽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转瞬的时间就可以杀死敌百个。他用兵很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死地而后生,我很佩服他的胆量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
千古英雄,谁敢如他一般出此狂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一个人人敬佩的大英雄。但有一点项羽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爱文化学习,只爱学武功。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可他没有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没有知识就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我觉得他不善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知人善任,使两个不可以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自己被打的一败涂地。总算有一个谋士范增为效力,可他连范增的才智也给浪费了。
要不执行范增的计划,“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绝好的机会呀,可项羽偏偏痛失良机,要么中人家的计策,要么用人不当,导致范增离开他,在忧愤和疾病中逝世,使自己彻底失去一位谋士。项羽还是一位不善于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一个大英雄。项羽在临死之前说:“天要亡我”,而不从自身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是只会逞匹夫之勇,不能驾驭天下的英雄,到死都不会认识到自身的弱点,知识自欺欺人的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太可悲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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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中国民间故事》。民间故事是广大人民群众以自发形式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一种文学样式,许多故事人们都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牛郎和织女的美丽故事深入人心。每年的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传说每到农历七月初七的这一天夜晚,天各一方的牛郎和织女便会在银河上的鹊桥相会,据说在这天晚上,人们还能在瓜果架下,听到牛郎和织女的脉脉情话呢!
阿凡提是一个机智勇敢、爱憎分明、不畏权贵的智者。国王问阿凡提“智慧从哪儿找到?”阿凡提说“智慧通过艰苦的劳动找到!”国王跟着阿凡提开垦荒地,种上“智慧”,苦苦干了一年。到了秋天,国王收获了粮食,也收获了一条智慧“粮食吃起来容易,种起来难。”我们应该珍惜粮食啊。中国民间故事给了我知识与启发。
当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们躺在妈妈的怀抱里,偎在外婆的膝下,在满天星斗和明亮月光的陪伴下,听她们讲最有趣动听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开启了我们的心田,使我们明白外面的大千世界如此多姿多彩,它满足了我们的好奇心,也点燃了我们寻求知识和美德的心灵火焰。当我们长大成人,走过很多个春夏秋冬,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那些留在我们记忆深处的,往往是最纯真美好的童年时代的点点滴滴。它在我们烦恼时,滋润我们的心田;在我们痛苦时,安抚我们的创伤。而小时候在妈妈、外婆身边听到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些给人温暖和希望的片段。
啊!谁没有听过勇敢坚强、美丽善良的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呢?谁不知道三个又懒又笨的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呢?这些在民间长期流传、陪伴我们一生的故事,教会我们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教导我们勤奋学习、不骄不躁。它们像一泓清澈明净的泉水,无时不在涤荡我们心灵上的灰尘;它们像一个绚丽娇艳的花园,用幽远沁人的花香熏染我们的气质,陶治我们的精神。
这本书为你准备,正是几滴清纯的泉水,几缕曼妙的花香。
《中国民间故事》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最有趣的是《中国民间故事》,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有一个《陶渊明授学》的小故事更是令我深受启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陶渊明归隐田园后,有读书人向他求教学习的妙法,陶渊明告诉他,学习没有妙法,只有笨法。当读书人感到疑惑时,陶渊明又带领读书人到田间观察禾苗,到溪边观察磨刀石,禾苗未见生长,却时时刻刻在生长,磨刀石未见磨损,却分分秒秒在磨损。读书人恍然大悟,完全明白了“勤学则进,辍学则退”的道理,“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合上书本,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那样清晰,都是过去的点点滴滴。记得有一回,我在家背白居易的《琵琶行》,看到那长长的诗句,我心里打起退堂鼓,怎么这么长啊,我可背不下来。我漫不经心地读了几遍,一点没有记住。我问爸爸,这怎么才能背下来啊。爸爸语重心长地说,每一句重复的读,多读几遍,这一句就背下来了,一天背几句,整首诗几天就背下来了。我听了,无奈地读了起来。没想到,几天以后我真的把这首诗背了下来。还有我记得我刚学弹钢琴的时候,我就想迅速地弹奏一首优美的乐曲,可是老师却让我,do,do,do……,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嘴里唱着,脚下打着拍子,一遍又一遍。几年过去了,我的弹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老师依然不忘提醒我,要求我,一定要慢练,只有慢才能快。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读完《中国民间故事》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学习没有捷径,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只有经过一番磨砺,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勤学苦练,才能向成功的道路一步步迈进。
读《中国民间故事》有感
“洞庭波冷晓侵云,日日征帆送远人。几度木兰舟上望,不知元是此花身。”每次读完这首诗后,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子,在对着明月,思念家乡。选自《中国民间故事》这本书中的一章《木兰从军》,叙述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让人为之动容。
女本柔弱,遇战则刚。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当时巾帼英雄的故事。在北朝时期,有一位名叫花木兰的女孩子,因父老弟幼,因此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十年之后,谢绝高官厚禄,恢复女儿身。读完之后,我觉得花木兰真是一位忠孝双全的奇女子。
在这个故事中,花木兰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她说:“以前国家有难,父亲年迈,我才代父从军,为国效力,不求名利,如今国家安定,我愿仍旧勤于纺织,尽我妇女本分。”看完我只想用一句诗句来赞美她: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是啊!在当时那个历史环境中,女子生活是多么的举步维艰,而花木兰却要和其他士兵驰骋疆场,经历腥风血雨,而等她战功赫赫,凯旋而归的时候,皇帝要给她一些奖赏,而她却放弃了荣耀,这里不仅表现出她的淡泊名利,还有更多的是孝敬父母。她真的是女中豪杰,在战场上的英姿飒爽,在家里的文静秀美,让人难以忘怀。
从古至今,花木兰的形象从来都没有暗淡过,而在当今时代,像花木兰这种人物还有很多,于是当今时代,就衍生出许许多多现代版的“花木兰”。就拿其中的一例来说吧。在全民抗疫期间,研发疫苗的女将军——陈薇,她对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她拯救了我们。在新冠病毒传染能力极强的情况下,陈薇院士她毅然决然坚守抗疫一线,更神的是在短短24小时中就自主研发了核酸检测,她不分昼夜攻克难关,终于研发了新冠疫苗。不仅这些,她在xx年的非典,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战胜了非典。像陈薇这样的花木兰,她们身上都具有一些花木兰的精神,比如独立、坚毅、勇敢、无畏、勤劳、孝顺……她们是巾帼英雄,新时代的强盛离不开她们,这就是当今时代的“花木兰”。
作为祖国的花朵,我们要学习“花木兰”的精神,并且把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上,好好学习、端正态度、不怕困难。踏入社会后,为国家做出贡献,为民族做出贡献,成为像花木兰那样为国做贡献的人。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有《阿凡提的故事》、《列那狐的故事》、《非洲民间故事》、《神秘岛》《中国民间故事》等等。我最喜欢《中国民间故事》这本书,这里面的故事丰富多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这些故事有的讲惩恶扬善的,有的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有的讲古人往事的,还有讲刻苦学习的但是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七兄弟》这篇小故事,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篇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身怀绝技的七兄弟找皇帝讲理,然而皇帝却蛮横昏庸,想除掉这七兄弟,最后反而被淹死的故事。七兄弟不仅身怀绝技,聪明过人,而且英勇无畏,一身正气。当不讲理的皇帝欺压他们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屈服权贵,而是运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昏庸的皇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凶残的封建统治者是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的。
其实,在我的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记得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到几个高年级的哥哥欺负我们年级的一位同学,听到他们叫那位同学死肥猪,我毫不犹豫地上前质问那几位哥哥为什么辱骂同学。他们几个恶狠狠地对我说:关你屁事,你也是只死肥猪。我愤怒地握紧拳头,正气凛然地说:你们老师是怎么教你们道德与法制的,不知道欺负同学是不对的吗?没想到他们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挑衅我们,最后我和那位同学说别搭理他们,早点回家,路上注意安全。后来妈妈知道这件事情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当时不害怕你的多管闲事可能会牵连到你自己?我振振有词地说:如果所有人看到这样的事情都选择袖手旁观,那么大家是不是太自私冷漠了?我长得这么高大,他们应该不敢报复我。妈妈说校园欺凌事件确实存在,如果每个人遇到类似的事情,都选择隐忍,那么坏人就会越来越猖狂,欺凌事件也会层出不穷。妈妈说,她不是不赞同我的做法,而是要讲究策略,不然不仅保护不了受欺负的人,还可能让自己也受到伤害。我静下心来想了想,觉得妈妈说的有道理,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我相信我会处理的更好。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我们遇到丑恶现象时,一定不要袖手旁观,要惩恶扬善,承担起社会责任,运用法律武器惩罚坏人。我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善良的人,积极行善,这个世界一定会更加美好。
1、所有璀灿的光芒映照你,所有欢乐的声音都是你,所有温馨的祝愿送给你:花好月圆人长久,情意浓浓闹元宵!祝您元宵节快乐!
2、淑气鸿喜千家乐,彩灯春花万户新。送你一份元宵佐餐,成分:真心、思念、快乐。营养:温馨、幸福。制造商:你的朋友。有效期:一生。
3、元宵夜的灯光的确是温柔而浪漫,但没有你,一切都只是虚设;元宵节的夜晚,虽然只有微弱的烛光,但因有了你,一切变得更浪漫。
4、圆圆的月亮,相聚的情!圆圆的花灯,欢乐的情!圆圆的汤圆,温暖的情!团圆的心愿,岁岁的情!祝元宵节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5、月圆恰似儿时梦,多少往事都随风,元宵祝福我情衷,愿你常乐不落空,伴随着和煦的春风,敲响好运快乐的时钟,幸福常伴不老松,人生得意要成功。
6、正月十五月儿圆,正月十五汤圆甜,短信祝福到身边,祝你事业一年胜一年,好运好事喜连连,小日子过得甜又甜,元宵佳节幸福又团圆。
7、烟火在空中绽放,感动在你我心中荡漾。新春的空气伴着呼吸进入心里,温暖着你我。晶莹的泪光在我的眼中闪烁,元宵节又到了,你眼中是否也跳动着感动的泪花。
8、汤圆粘粘,情谊缠绵;汤圆圆圆,花好月圆;汤圆鼓鼓,齐天洪福;汤圆白白,快乐无邪;汤圆大大,好运呱呱。预祝您元宵节合家团圆,快乐无边!
9、天涯共此时,元宵佳节至。好语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海上升明月,祝福情更切。福星将您照,事业步步高,生活更美妙,日子乐逍遥。祝您元宵节快乐!
10、元宵佳节不送礼,发条短信祝福您,健康快乐常伴您,好运和你不分离,还有让我告诉你,财神已经跟随您,钞票珠宝都给你,幸福人生属于你!元宵快乐!
11、岁月如诗,句句悠扬;友谊如歌,余音绕梁;佳节借吉,恭贺安康;尔汝情谊,亘古绵长!十五元宵节,举杯邀明月;倾心祝福您,吉祥又安泰!
12、祝年年圆满如意,月月事事顺心,日日喜悦无忧,时时高兴欢喜,刻刻充满朝气,月圆人圆花好,事顺业顺家兴!元宵快乐!
13、再美的日子如果没人牵挂也是遗憾!也许祝福只是一种形式,但却能给心灵带来温馨,所以我们都把关心发给彼此,一样的感动,一样的祝福:元宵节快乐!
14、月儿是圆的,心圆事圆家人团团圆圆,汤圆是甜的,情甜意甜爱情甜甜蜜蜜,心意是真的,温馨祝福诚心诚意,祝你事事如意,家人平安吉祥,元宵快乐!
15、远方的你还好吗?遥望一轮明月,心生万分思念,发送一条短信,许下元宵祝愿:愿你好运正当午,金钱不胜数,工作有清闲,幸福乐无边。
16、月亮,元宵,映衬着你的欢笑,正月十五回荡着你的歌调,牛年新春充盈着你的热闹,此时我心久恋着你的美妙。
17、热热闹闹过大年,欢欢喜喜庆团圆。烟花灿烂元宵夜,普天同庆事事圆。愿你财源福源源源不断,良缘喜缘缘缘美满,人圆家圆圆圆满满。
18、月亮就像一首诗,写下温情;花灯就像一幅画,满眼喜庆;元宵就是一首歌,诉说美满;让温情陪伴,喜庆常在,美满永恒,元宵节快乐啊!
19、元宵短信,收到的人春风得意,阅读的人工作顺利,存储的人爱情甜蜜,转发的人大吉大利,删除的人依然好运气,祝你元宵节快乐!
20、彩灯点缀世界的华彩乐章,汤圆包裹甜蜜的团团圆圆。家是大大的同心圆,把我们的心紧紧相牵。一个美好的夜晚,祝你快乐到永远。元宵节快乐!
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记录阅读作品后的想法。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复活》,此时我才深深体会到,为什么会把这部小说列为世界名著了。
小说反映了俄国十七世纪社会的丑恶,道德的沦丧,农民的贫苦。小说的主人翁卡秋莎以被这个肮脏的社会所愚弄,被社会所抛弃的,沦为风尘女子又因一桩命案获罪入狱。序幕逐渐拉开。
本书男主人翁涅赫柳多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正是卡秋莎的陪审员。
庭审结束,涅赫柳多夫知道是自己曾经爱上的卡秋莎,也就因为自己的不负责才使卡秋莎逐渐堕落的,沦落到这个地步,男主人翁认为都是他的责任,其灵魂受到很大的震撼,深深自责并开始行动。
起先是带着赎罪的心情,会见卡秋莎,随着故事情节的逐步展开,通过为卡秋莎的案子奔走活动,真正看到社会的另一面,自己原来忽略其所存在的丑恶的一面。亲眼看到下层劳动人民的困苦,及各级政府官员草菅人命,和社会的肮脏,从而他认为,关在监狱里的不是真正的罪犯,而社会的上的某些人才真正的罪犯。这时男主人翁灵魂的到升华。
本书的价值在于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人民的可怜、无奈。男主人翁就是从中跳出来,了解人间的疾苦,睁眼看这个物欲横流、肮脏不堪的社会,并试图努力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任何一种变革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到到得,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曙光,至少有人站了出来,指出这个社会的弊端所在。
我读此书的感受:随着故事的深入,自己的灵魂也得到升华,越往下看越受鼓舞,精神越振奋。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当我初次看到“复生”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么就复生了?但是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需用心去读,才华体会到作者叫它“复生”的意图。
看完了书,合上册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考虑的方针。这本书的主人公便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发表。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正本仁爱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扔掉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击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双眼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惊惧,并产生了自个无法控制的悔恨心情。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奋斗,抉择“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遭受苦楚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
所以经过多日的思想奋斗,他找回了自个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挽救她,与她成婚。这便是聂赫留朵夫的初次复生,这让他从头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收拾。但是,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简单,这也是给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蜕化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抉择从头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仍是仁爱的。他从头开始记日记,“同自个说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实的纯洁的自个说话”,这是他人生的改动。
学完茨威格笔下的《列夫·托尔斯泰》之后,我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这样一个眼神里带着利剑的大作家会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呢?然后我就特别自然地寻觅到了这本《复活》。
全书大概讲的就是作为陪审员的贵族青年捏赫留朵夫在法庭上认出了收审的女犯玛丝洛娃就是自己十年前的温柔俏丽的初恋情人卡秋莎。为了赎回自己的.罪过,为了将来自己和玛丝洛娃的幸福,捏赫留朵夫开始奔走解救,访问一个又一个法官、将军、省长、市长、国务大臣等等很多人。他四处奔波,目睹了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他从解救玛丝洛娃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上流社会决裂的决心。捏赫留朵夫通过为玛丝洛娃案子的奔走,灵魂苏醒了。
列夫·托尔斯泰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两位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为了一己私欲而触及法律的本质。
小说的结局又像是喜又或者带着悲,但不管怎样,这位大家用他幽默但不失分寸的笔墨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实,只有学会与人为善才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也许也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一个有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不管怎样,读完整本书,我还是有颇多收获的。
我一直认为,一生中曾经破碎的人,一定真正的活过。其实,在生活中,破碎的东西更为真实、深刻。而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们不仅品味到一份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了解了女主人公卡秋莎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帮助和鼓励中从破碎到重新开始生活的一段人生历程。
读过此书之后,或许有人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破碎,但我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体味了人生的种百味。虽然在卡秋莎的记忆中,涅柳多夫给了她把辉煌借给昨日的今朝。但毕竟,是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让她再次重新生活——复活。毕竟,在破碎之后,她真正的活过。
我感动涅柳多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的弥补,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唤醒了一颗孤寂的心。
我喜欢断树残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颓墙;喜欢石阶倾斜玉兰拆裂,也喜欢残月流星云重雾冷……因为当我看见人们为一个凄惨的故事结局而叹息时,我常常遗憾人们没有领悟到惨局背后的种种震撼之音,而在《复活》中,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让每一个世人,在心灵的牧场上,悄悄开始用心放牧身边的一切,让世界充满美好、温馨、活力。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__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__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__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__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__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下面读后感大全给大家分享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我们需要耐心的阅读作品,这样会有更多感触。有时候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想写下来作为读完一本书的佐证,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在寒假的期间,我看了《秘密花园》,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向我们介绍的三个人物,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玛丽,与玛丽相反,人见人爱,活泼健康是的迪肯,极端古怪的柯林。
玛丽出生在印度,老是生病,所以她的头发和面色都暗黄无光。不过她妈妈倒是位姿色出众的女子,一天到晚只顾着参加聚会,与别人寻欢作乐,从来不顾玛丽,之后被她交给了一位奶妈。在奶妈和仆人的百依百顺下,玛丽在六岁时候就成为世界上最暴躁最自私而且霸道的丫头。
柯林是一个极端古怪的小少爷。与玛丽、迪肯平等地交流使他认识了自己性格的缺陷,秘密花园里的活动不仅让他身体恢复,更让他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迪肯是一个人见人爱、活泼健康还拥有一颗爱心的小男孩。迪肯从小成长在生活贫苦的农家,他从小就在大自然的怀抱中玩耍,把荒原上的一切都是作为朋友,他的爱心不仅得到了小动物的信任,也教会了玛丽小姐和柯林小少爷如何拥有一颗爱心。
在《秘密花园》中给我们隐藏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
《秘密花园》,这本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经过了古往今来历史的验证,仍然深受读者的喜爱。这个寒假,我读了这本书,一下子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父母双亡的玛丽在姑父家慢慢地从一个性格怪异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她和迪肯这个男孩一起探索与开发秘密花园,与表哥科林交流,最终让科林重获自信,变得活泼起来……
我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交流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十分重要,只要沟通交流、关爱与重视才能改变一个人。正如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和科林一样,是因为与身边的每一个沟通、互动,感受到来自他们的呵护与怜惜,才逐渐改正不好的习惯。
沟通可以使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密切,沟通可以使人更加了解你,沟通可以使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加以努力从而改变这些恶习。在日常生活中,也只有与人多多沟通,才能知道与了解你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情,才知道如何去应对这些变化。
看着玛丽从怪脾气女孩走向快乐小精灵,我可是有着亲身经历的。回忆起从前,我总是认为自己是最棒的,根本听不进任何人任何批评的话语,然而我慢慢长大了,通过与老师、父母的一次次交流,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我努力尝试着改变,努力尝试着取长补短,学习别人的好方法,好品质,一步步向前走,逐渐改变了我的高傲。
交流是一种轻松的学习,也是一种美好的交际方法。让我们学些通过交流,学着接纳这个世界,学着改变自己。那么,我们将会变得越发幸福与美好。
沿着秘密花园的小径,总会望见葡萄园。
《诗歌的秘密花园》是一本适合初读诗歌的读者的入门诗集。作为对诗歌已有了解的读者,也会在本书对诗的解读中或碰撞或补足。本书一共介绍了15位诗人,每位诗人为一章,每一章起是诗人的代表作,接着是介绍诗人与解读诗歌的文章,雷格的介绍让人过目不忘:介绍卡瓦菲斯时,雷格称他为“诗歌界的卡夫卡”,通过将卡瓦菲斯和卡夫卡的相似之处的总结与对比,让不熟悉卡瓦菲斯的读者立刻会对其有个大致的判断;当介绍弗罗斯特时,雷格提到他是位非常会维护个人声名的人。这种所谓个人的包装与营销,一下打破了读者对诗人的刻板印象,变得生动立体了起来;而讲到博尔赫斯,对只熟悉他的小说,而不知道他还做诗的读者们,雷格用了中国读者熟悉的苏东坡以类比,一下将博尔赫斯集大成者的形象烘托而出……在读者对该诗人、诗歌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后面还有两三首诗再作为阅读扩展,仔细阅读也会发现雷格的用心:或是按着前文介绍的内容的扩展、或是呈现了一个不同的诗人样貌、或是帮助继续深入了解诗人的生平与个人主张……诗歌与雷格前面的内容形成了一种互文的关系,人借诗论诗,诗借人圆满。
同时在诗歌的解读过程中,雷格也同时对关于诗歌的一些永恒的探讨进行了渗透:从最开始就总结出的现代诗的特征、读现代诗所需要的信任,到具体每位诗人处,通过对该诗人诗歌的解读,以具体例子来向读者提炼出现代诗在此反应出的特质,继而到提出,什么是诗歌的现代性?什么是诗歌的根本使命?通过这些问题,让读者在这诗歌的秘密花园中,去探寻自己的答案。
而越看到后,越能感受到十五位诗人如此排序的用心:从对诗歌不熟悉的普通读者最容易产生共鸣的卡瓦菲斯的“此处与彼处”——每个人心中都有的一个“伊萨卡”,和一脉相承却又转为切实生活态度的《城市》,到从瓦雷里那里,真正了解下十四行诗的难度,到里尔克创作所比不可少的孤独,再到艾略特大胆的文体实验文本的“情歌”无“情”,到与前面叶芝一脉相承的奥登……当名家一一上场后,读者对现代诗有了一定的认识后,再奉上阿什贝利的《船屋的日子》,后现代主义的晦涩代表。通过它,雷格说明解读现代诗并不是“本格派推理”,读诗要同情与信任诗人,其实“解读的实质是对灵魂的解放,对想象力的解放。”
而对于诗本身,与诗歌创作的这一过程,诗人们也在作品中反复地探讨:诗是瓦雷里——“丢了酒,却醉了波涛!诗人艰巨而幸福的任务,是埃利蒂斯——“双手捧着太阳而不为它所灼伤,把它像火种般传给后继者”,是布罗茨基的《黑马》——“它在我们中间寻找骑手”,是诗人与诗的相互寻找。
不止诗人与诗在相互寻找,诗与读者也在相互寻找。其实“读懂”诗是个伪命题,很多时候,我们的理解可以让位于感受。毕竟说到底,作文诗首先是关乎人的感受的。也可以通过诗来了解
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它主要讲了失去双亲的英国小女孩玛丽,在收养她的姑父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荒芜已久的神秘花园......让自私暴躁的玛丽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儿,和农家小子迪克恩一起,帮助庄园里病弱孤僻的科林少爷恢复了健康和自信。最终,他们收获了珍贵的友谊,也使那个秘密花园和它的主人都重获新生。
我从这个故事当中体会到了友谊的伟大,它可以将一个脾气暴躁的怪异小男孩儿变成一个会替别人着想的温柔的小绅士。比如孤傲的科林少爷,他每天都要让仆人们哄他开心,要是有人惹他生气,他就会歇斯底里地发脾气。但后来,他在他和玛丽之间的友谊的驱使下,脾气越来越好,他那难缠的病也一天天好转起来。
我还从这本书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点我们要向书中的农家小子迪克恩学习,迪克恩有许多动物伙伴,有全身乌黑的乌鸦煤炭,有小母牛煤灯,有火红的火狐狸上尉,有可爱的小羊,还有一匹小马驹,迪克恩可以交到这么多动物伙伴就是因为他有爱心,他爱护动物,保护动物,我们要学习他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精神。
有些作品就是可以经历时间的磨炼,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印象,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心里满是感动。大多数人可以将这些细细品味作品后的感悟记录下来,怎样才能在读后感里更好的突出自己的感情呢?关于《史记》的读后感如何写的内容均为我们收集和整理的,感谢您的阅读!
最让我尊敬的人物是卫青。据《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记载:卫青从小生活贫困,但早年不幸的生活却链造了卫青坚强的性格,凭着姐姐卫子夫的得宠,有人认为卫青能官拜太尉大司马全靠他姐姐。但我不那么认为,《史记》称他“善骑射,材力过人,有将帅之材。”他有那么打的成就全靠他自己的努力。元朔元年,前128年卫青率三万骑兵凭着国人的胆识和自信直插匈奴漠北龙庭。龙庭是祭祖的地方,是匈奴的政治中心。卫青这一行为震惊大汉了,卫青之所以会采用如此大胆的战略与他的军事才能分不开。我认为人生有时就应该冒险,有大胆的想法,当然这与自信是分不开,这样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读到了冒险,体会了自信。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也是我们学习的对象。司马迁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因为“李陵事件”而受宫刑。正是司马迁要“究天人之行,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才给了他莫大的自信,正如他所说可那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没有选择轻生,而是隐忍的活下来为的就是实现他一生的梦想——《史记》。在司马迁身上我感悟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但我知道只要心还在就一切都在——我读到了勇气,明白了气节。
《史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它记载的不仅有人物、事件、历史,还有作者的灵魂。《史记》给人生留下思考,让我用心去体会人生。
《史记》是二十四史的第一部,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历史书籍。今天我读了《史记》中的《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的名字叫做赵政,他是父亲是秦庄襄王,名字叫做异人,在赵国做人质。在先秦时代,国王会把不喜欢的王子放在国外做人质,很明显异人就是这么一位不受重视的王子。然而命运之神却眷顾着他。有一个大商人吕不韦,将自己的小妾送给异人,并生下了秦始皇。后来吕不韦用自己的金钱讨好秦国王后,帮助异人成为秦国国君,等到赵政十三岁的时候,庄襄王异人死,嬴政成为了秦国的国君。
因为秦国在经历商鞅变法后,国力非常强盛。当时六国大军常常联合起来攻击秦国,秦国都关闭函谷关不出去应战。等到六国有变的时候秦国再分散攻打。有一次燕国太子丹害怕秦国攻打燕国,于是让勇士荆轲去刺杀秦王,在关键时刻,秦王拿出宝剑将荆轲砍伤,后来杀死了荆轲,这件事情以后秦国加紧了对六国的攻占,首先灭亡了韩赵魏三国,后来燕国也被灭,楚国齐国也在后来被灭。秦始皇从此统一六国。然后秦始皇将天下分成三十六郡,并将天下的兵器集中收集,然后铸造了十二个铜人。
秦始皇根据李斯的建议自封为皇帝,秦始皇希望自己的后代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于是规定,秦国的皇帝第二代是秦二世,接下来就是秦三世。没有想到的是秦二世就亡国了。后来秦始皇为了追求长生不老,后来秦始皇病逝于沙丘。
读完《秦始皇本纪》以后,我为秦始皇的一生传奇的经历感到惊奇,一个人要有多么大的魄力才能完成这么伟大的功绩。读完《秦始皇本纪》我觉得人生会经历很多曲折,但是在每个阶段我们都要认真对待。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史记故事》的书,其中最好看的是《尧谨慎取材》 陶地的首领尧年老的时候想挑选一位德才兼备的人来继承帝位,他问大臣们谁可以继承他的帝位,大臣们说:“您的儿子丹朱可以。”尧说:“像丹朱这样的人愚顽、凶恶,不能用。”另一位大臣说共工可以,但尧说共工喜欢说漂亮话,心术不正,也不能用。最后大臣对尧说民间有个年轻人,名叫虞舜,听说不错。
尧立刻说,这个人他听说过。一位大臣说:“全家人都看不起虞舜,虞舜不仅不记仇,反而孝敬老人,友爱兄弟,把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尧听了,暗暗决定由虞舜来继承帝位,为了慎重起见,他决定先考察虞舜的品行。尧让虞舜做了一件事。
尧认为他做的很对,赐给他仓库和一张琴。谁知,虞舜的父亲和弟弟眼红了,就想要害死虞舜。他的父亲借口说仓房屋顶坏了,让他去修补,等他上去以后,他的父亲却把梯子搬走了,在下面点起一堆大火,虞舜用一些东西做了一把伞,从屋顶飘落下来。这样观察了多年,尧认为虞舜很有道德,将他定位帝位继承人。20年后,他将帝位正式传给虞舜。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别人害了他,他不记仇,而是孝敬别人,这个人一定会有巨大的成就。
两千多年前,一为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两千多年里,这部伟大的名著犹如一颗明亮的珍珠,照亮了历史的星空。这位文人就是司马迁,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是一本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时期,近三千多年的历史。《史记》千古流传,位列我国二十四史之首,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故事》取材于《史记》中的最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语言生动活泼、文辞精炼优美、故事精彩绝伦、人物包罗万象,他塑造的人物有着鲜明的个性。又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伟大诗人屈原、壮志未酬的项羽、知错能改的廉颇、以国家利益为重的蔺相如、百战百胜的韩信、卧薪尝胆的勾践......这些人物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受用一辈子。
《史记故事》让我了解中华民族的渊源,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让我们懂得如何做人,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分辨是非的能力。
读这本书仿佛是跟以为文学家讲话,不断增长知识,还享受着无比的快乐。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作者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如对人谦恭有礼、和蔼可亲、孝敬父亲的虞禹;令人尊敬、勤政爱民、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还有那残暴、沉迷于酒色、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而最终丢失了江山的商纣王;“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只为博得美人一笑,点起烽火、不惜一切戏弄诸侯的周幽王;不忘亡国之耻,卧薪尝胆从而最终战胜吴国的越王勾践;知识渊博、见闻深广、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用“发愤以抒情”的方式创作的《离骚》而名垂千古。
读了《史记》之后,我感觉历史与我们仿佛近在咫尺,不再那么遥远了。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淫逸,姑息养奸,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读后感书名是文学历史上一部耀眼的著作,由{作者人名}撰写的。这个时候正是我们动笔将情绪写进读后感的时候,请阅读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编辑的关于伊索寓言的读后感如何写,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我读了古希腊作家写的一本书,叫《伊索寓言》。里面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深受感触的一片故事是“磨坊主、他的儿子和他的馿”。讲的是:磨坊主和他的儿子赶着他们的馿到街上去卖。
没走多久,一个姑娘说为什么不骑着馿走?磨坊主听到这话,就立刻让儿子骑上馿,自己在下面走着。不久,一位老人说:“你个没出息的东西,下来,快让老人家上去歇一歇脚吧!”坊主听了,马上让儿子下来,自己骑了上去。又过了一会儿,几位妇女又议论起来:“你们看看那个好吃懒做的老家伙,怎么忍心让那可怜的孩子走着呢?”磨坊主听到了,就让儿子也上来,一起骑着馿走。快到市场时,一位城市男子大叫到:“那还是不是你们的馿啊!我看还是你们驮着馿走吧。”老人一听,急忙让儿子用绳子捆住馿的四肢和棍子,把馿抬了起来。结果馿一慌,就掉了下来落入水中。父子俩空手而归。
我读完这则故事以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听取别人的意见是可以的,但自己也要有主见,不要让别人的建议打乱了自己的方寸,所以,当我们认准了一件事时,就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要理会旁人会说些什么,不要让别人的言语主宰自己的行动。
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之《农夫的孩子们》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农夫的三个儿子不团结,经常打架。一天,农夫让他们找一捆树枝,让三个儿子轮流折这捆树枝,谁都没有折断。可一把它们分开,一根一根地折,三个儿子却都折断了。农夫对他的三个儿子说:“你们也一样,团结起来就是不可战胜的,要记住,团结就是力量。”听了农夫的话,从此以后,三兄弟不管干什么都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这个故事我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读完了,它虽然短小,但却蕴含着隽永深奥的思想内容,我从中受到了启发,它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由此我联想到上学期我们班组织的一次小组跑步接力赛,那次比赛老师把我们分成了四组,每组十二人。我们小组虽然只有两名男生,但我们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最后取得了小组第一名的胜利。可见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啊!
暑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很值得一看。这本书共有94则寓言,每一则寓言都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其中的寓意都是使人终身受益的告诫。
比如说《金斧银斧》这则寓言吧,读完后让我懂得了“诚实的品质比黄金更珍贵”的道理,我要学习樵夫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论有多贵重 ,也不能随意要的好品质。
比如说《蛇和鹰》这则寓言,读完后让我懂得了“正义的`互助,能有效地击败阴险的敌人”的道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应该要去主动帮助别人,这样在自己遇到困难时,才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再比如说《葡萄园里的珍宝》这则寓言,读完后让我懂得了“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有辛勤的耕耘才有丰硕的成果”的道理,没错,我们的学习就要像这样去努力,长大后才会有成功。
我看的一本《伊索寓言》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老鼠报恩》。
故事主要讲了:在狮子睡觉的时候,一只小老鼠把它吵醒了,狮子生气的要把小老鼠吃掉。小老鼠害怕地说:“只要你放了我,我就一定会报答你。”狮子轻蔑地哈哈大笑,它虽然不信小老鼠的话,但是还是把小老鼠放走了。
过了不久,狮子被一个猎人捕到了。它非常伤心,但没一个朋友来就它。就在它绝望的时候,小老鼠却来了,小老鼠把网住狮子的大网给咬断了,救出了狮子。狮子万分感激,小老鼠说:“你的恩我现在报了。”然后匆匆地走了。
我认为故事中的这个小老鼠是一只懂得感恩的老鼠。我们应该学习它知恩图报的精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你多强大,也不要骄傲自大。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大家要互相学习对方的长处,要弥补自己的短处。大家应该团结起来,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学会感恩。
在我读《伊索寓言》时,我常常感叹,伊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终于明白,他是一个富有智慧、非常睿智的人,正是因为他懂得这些道理,才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出类拔萃的,把他的文学才能发挥到了极点。
在我读这本书完后,我发现了伊索能够从多方面、多角度的看问题,从而他能从不同角度理解一个问题。他是一个非常睿智的人,他在他的寓言里揭示了许多道理。比如《龟兔赛跑》中,他告诉我们当弱小者发愤图强时也能战胜骄傲自大的强者的道理;《农夫与蛇》中阐明了我们不应该去救不道德的、恩将仇报的人;《老鼠开会》说明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出个主意很简单,可是你要想实践起来未必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乌龟与鹰》还使我明白了别人正确的建议比自己的固执己见有用的多,如果只坚持自己错误的想法,最后只会落得一场空……
在这部书中,每一个故事都有他深刻的道理,我们要善于学习、善于理解,这是一本经典的人生教科书,希望同学们有时间都能看看这本书。
古希腊的寓言故事,大多数是在奴隶们中间口头上流传的故事。这与我国古代的寓言故事有所不同,其中非常有趣的,是《伊索寓言》在艺术上广泛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动物们来当故事的主人公,利用它们的性格特点来突出主题,令我印象深刻。
《伊索寓言》中的故事,仅用短短的一小段,就完全突出了人物形象,让我们读者马上就能准确的理解其中的寓意。这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故事,便是那《狐狸和葡萄》:有一天,一只饥饿的狐狸溜进葡萄园找食吃。望着高高的葡萄架,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沉甸甸地挂在藤上。
狐狸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他憋足了劲往上蹿啊蹦啊,可就是够不着。“哼,谁要吃这样的酸葡萄。”狐狸安慰着自己,就走了。这篇故事仅用了九十几个字,便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一些人自欺欺人的丑恶嘴脸: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说不好。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认为葡萄是酸的,而始终没有认识到是自己的能力不足,这只狐狸真是会安慰自己!一些人总能为自己的'无能解嘲,在这篇文章中,那种嫉妒又无可奈何的心态一一被揭露了出来。
这仅仅只是《伊索寓言》中的一小篇,类似这样的有很多,但每篇都把寓意表述得淋漓尽致,篇章较短,并不会让我们读起来枯燥无味,这是我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在每一篇故事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故事中十分严肃的批评和嘲讽。《伊索寓言》是当之无愧的古希腊寓言故事的精品,其中的道理都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走进寓言故事,感受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
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我们动笔写一份读后感可以很好的将自己的想法和书中的情节相结合。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城南旧事如何写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写的一本书,作者通过观察,写了几个童年的故事,我喜欢其中的“惠安馆”和“我们去看海”。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惠安馆”讲述了一个住在英子家胡同最前面的家庭,家里来了一位大学生,过了一段时间他走了,但是他答应回来娶秀贞做老婆。秀贞生了一个小孩,但自从秀贞的妈妈把孩子扔到齐化门之后,秀贞就疯了。最后英子帮助她找回了孩子——也就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但在她们要坐火车去找大学生时,却被火车撞死了。
这表明了黑暗社会对生活在底层的人有极大干扰。“我们看海去”讲述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在破墙后,在那片长着芦苇的空草地上,英子发现了一个男子,他弟弟每次考试都考第一名。在毕业典礼上,他的弟弟代表全校毕业生领毕业证书,但那男子被抓了,因为他是个小偷。表明了旧社会好人坏人很难分清。现在,我们有想买衣服就买衣服,而在旧社会衣服破了要补,买新的很浪费。比如我们现在可以上学,而旧社会有的家庭贫困,供不起孩子上学,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童年时光。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童年是树,树上有我们永恒的记忆,童年是水,虽纯洁却匆匆流去,童年是山,沉默不语却花样繁华!《城南旧事》倾注了那林海音的忧愁、欢乐,对于她来说,最值得回忆的,不是她在新家的时光,而是她难以忘怀的老北京的童年!
也许,童年似水,它匆匆流去,但它不会带走我们的记忆,我们的记忆,好比水中的小石,水流过来了,它就在搜集我们的回忆,所以,童年似乎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
明白世间光阴似箭,我觉得啊,有什么是长生的呢?不,没有,即使是海,它也会有枯的一天,即使是石,它也会有碎的那一天,而今,有林海音这样童年的人少之又少,这是因为林海音懂得回报,而我们只知道埋怨,总是埋怨,美丽的童年当然会对你无情!海枯石烂,到那时,相信我们已经长眠于地下,但童年的美丽,却在世间飘荡,它要给其他人美丽而又可爱的童年!当看到林海音写的:“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而我的童年却一去不返了,但我是多么怀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
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需要自己去追求,去寻觅。所以说,我们很难寻找到,寻找到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兴奋地想:成功了!是的,现在所能得到的幸福,很珍贵很珍贵,我也很重视它。过去美好的记忆,我更眷恋,因为我很喜欢幻想,幻想出童话的境界。
愿我们都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所有对你好的人,因为有了他们的爱,你才真正拥有的生命。(文/佚名)
“我默默的想,慢慢的写,看见东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缓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小学五年级时,《城南旧事》中的第一章故事《冬阳童年骆驼队》作为我们的课文,又一次让我接触了那个可爱的六岁小姑娘——林英子。
从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到像一把汤匙的新帘子胡同,小英子曾居住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还有那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小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一去不返,秀贞生下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着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寻找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读完《惠安馆》,我倒是很同情秀贞跟妞儿的。妞儿?不如说是小桂子。她们母女命运坎坷,命蹇时乖,真让人感到疼惜。和小英子一样我对秀贞和小桂子产生的只有怜悯和同情,觉得她们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可怜。秀贞根本就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被家庭的阻挠和对思康三叔和小桂子的思念的苦命人!!!黑夜里,火车带走的不仅是两个可怜人纯洁的灵魂,更是一份可望不可即的思念……
杂草丛生的草地里,是英子跟厚嘴唇年轻人的相识之地,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被迫去偷东西英子觉得它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认为,对于了解他的人,包括我自己来说,他无疑是一个爱弟弟的好哥哥,但我们却无法阻止那些不知道他真正心声的人去把他看成一个作恶多端的贼!我只知道,他和英子有着一个共同的约定: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份特别的信念!
敢作敢为的新时代女性——兰姨娘,最让我喜欢,因为她的性格最像我的妈妈:温柔美丽,热情大方。
宋妈是最让我同情的人,儿子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了别人,面临着先后失去子女的悲绝痛苦下,宋妈的坚强不得不让我感动……不知何时“黄板牙”的那匹脖子上套了一串小铃铛的驴再把宋妈送回来?
在预习下学期的语文课文时,看到第二篇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不正是《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章吗?在一刹那,活泼可爱的小英子仿佛一下子变得冷静成熟,原来——“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这首老歌就在耳边荡漾。英子是一个活泼、天真、善良,乐于助人的女孩。她帮助疯子秀贞找孩子妞儿,使她们母女重逢。这使我想到了,英子6岁,就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英子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是纯朴的,还是令人难忘的。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英子和惠安跟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但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她们母女重复,还将自己的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做盘缠去寻找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女孩,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
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个纯真洁净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幸福。那才是真正的,无忧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心里感觉就像冬日的暖阳洒在身上,使我感到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才能感到充实感到快乐。
我一向对传记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所有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我们看海去》中,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的约定;《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小英子又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带给了她们母女快乐,减少了她们的烦恼;《驴打滚儿》中,宋妈的顽强精神与她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得肺病而去世了,小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生活,走向社会,走向生活。
《城南旧事》这本书看似平淡,却巧妙地记录了英子的童年,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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