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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2023-03-25

最新故乡读后感800字。

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 ”。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相信不少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我们可以将心中的有关感想用文字记录下来。敬请参阅本文!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走千千万万条路,但只有一条路,是人人都会走的路——故乡的路。无论走得多远,总会在某一时刻想到心头牵绊的故乡,忆起记忆深处的家。

什么是故乡?《诗经·小雅·采薇》中这么记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汉乐府民歌《悲歌》中这么抒写:“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唐代诗人王维这么表达:“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如是故乡,从古至今,虽表达的文笔不同,可那种对故乡的思慕之情,却是一样的。但有一部分人的故乡,却又承载着不同的情感与寄托,那就是作家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白话就是一片故土滋养着一方心灵,我对这句话以往没有多少感触,但是读过《文学的故乡访谈录》之后便深感赞同。

像是山东高育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莫言又在此间滋养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丰乳肥臀》、《蛙》等明世之作;再有四川阿坝藏区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阿来在这儿写出了《旧年的血迹》、《月光里的银匠》、《尘埃落定》、《空山》、《尘埃落定》等精彩文集。

但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阿来的嘉绒藏区、毕飞宇的苏北水乡,亦或是贾平凹的商州乡村、迟子建的冰雪北国、刘震云的延津世界,都有不用的文学定义,作文处于不同的地缘,作家们的风格和风骨各自独妙,与其说作家选择了土地,不如说土地选择了作家。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有他们故乡的痕迹,他们将自己故乡的山河草木、四季变迁,记录在一部部作品中,可以说,故乡,是作家创作的原点。《文学的故乡访谈录》共记录了6位当代文学巨匠的故乡,每一位文学作家的故乡,都有着不一样的寄托,也有着不一样的风骨和节气。

因是故乡矗立在冰雪北国,雪野、白桦林,当冬季冰封了黑龙江和松花江,迟子建说:“我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感觉山里每一粒雪花都在向我诉说

因是故乡盛开在山原,草地、森林、当故乡随着大地变迁改变地貌、植被,阿来说:“整个川西北高原——如果我不能说是整个藏区的话,我都把它看成是我的故乡”。

因是故乡隐藏于山势连绵的秦岭,山脉、河流,连绵不绝,贾平凹说“一条龙脉,横亘在那里,提携了长江黄河,统领着北方南方”。

因是故事停泊在汹涌奔腾的黄河边,黄沙、平原,一望无际,刘震云“故乡在我脑子里的整体印象,是黑压压的一片繁重和杂乱”。

因是故乡坐落在苏北盈盈的河网内,随风飘荡的菜花、随波逐流的水花,所以毕飞宇自称没有故乡,但他又说“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称作我的故乡”。

你看,这些中国版图上的一处风景,便是当代文学版图里的一块支撑,也是作家们生活过的故乡,是故乡的文学表达方式。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读了鲁迅的《故乡》,我印象最深的是纯朴、善良的少年闰土。

鲁讯先生笔下的闰土是一个非常纯朴、见多识广的小孩,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闰土是闰月出生,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叫他闰土。

闰土知道的很多,读完《故乡》。我知道下雪时,扫出空地,用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可以捉住好多鸟雀,什么角鸡、稻允、鹁鸪等。我知道了夏天去海边捡贝壳,红的绿的都有,还有观音手和鬼见怕。我还知道了西瓜的天敌是獾猪、刺猬、猹,猹是很伶俐的,皮毛油一般滑,夜里要取胡叉看西瓜。西瓜有这般危险经历,先前我只知它在店里卖罢了。我还知道沙地里还有好多跳鱼儿青蛙似的跳。

少年闰土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说也说不完。知识广博的闰土,我将牢牢记住,记好他。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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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


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当我们心中生发出各种想法时,不妨在阅读作品后写一份读后感,读后感是不是就是把每个人对这本书的特殊感受表达出来?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1

鲁迅回故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自己的母亲和侄子;鲁迅离乡,是因为故乡的人和事。

豆腐西施杨二嫂,说话时的尖利,顺手牵羊的贪婪,骨子里头的势利;中年闰土的寡言少语,辛苦麻木……还有那些没有写进去的人和事,是不是也类同呢?

教高中语文的刘老师说,鲁迅的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广大农民在夹缝里的生存的真实状态,面对残酷的剥削,生活的艰难拮据;传统封建思想的等级观念,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小说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沉思着,试图磨练一双犀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洞察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人间的冷暖。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4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6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最新《故乡》读后感 篇7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读后感800字一: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800字二:读《故乡》有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800字三:《故乡》——读后感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读后感故乡800字模板


我们常常从阅读当中启迪心灵,开拓眼界。在读了作品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文学才华,是时候根据内心情感写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了,怎样写作品读后感才能一眼抓住读者的眼球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现在向你推荐读后感故乡,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读后感故乡(篇1)

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

读后感故乡(篇2)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读后感故乡(篇3)

《魅力泉州》这本书介绍了新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物、自然景观以及泉州现在的经济、贸易。当读到泉港这一部分,我的思绪翩翩,热血沸腾,因为我是一个地道道道的泉州泉港人。

泉州泉港是我的故乡,更是一片充满浓浓闽南风情,让人沸腾震撼的热土。闽南韵,总关故乡情。我为闽南石化新城——泉港喝彩。

早在商周时期,这里就有先民在此刀耕火种。不信?那蚁山商周文化遗址可以为证!还有历代人文荟萃,先贤们留下了许多弥足可贵的遗踪。自北宋太子兴国六年至今,这里人文鼎盛,英才辈出。在千百年来古族文化,中原文化,海外文化长期交融和源远流长的妈祖文化的熏陶下,形成了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泉港人文。

看吧,元太祖后裔蒙古族出姓传奇,山腰“七星街”历史名臣良吏的故事,香气扑鼻的泉州小吃——海蛎煎,福建最美海岛乡村——惠屿岛,酷似古代大臣手持朝笏,称为“五笏朝天”的石笏公园,“红砖古大厝、闽南小故宫”之称的“皇宫起”,惟妙惟肖的布袋戏,提线木偶表演。听吧,“南音”“北管”……闽南风韵,总关故乡情,说也说不完,看也看不腻。用心体味,细心寻觅,我们读懂了泉州泉港的发展进步和灿烂的闽南文化交相辉映,和谐美好。

“泉”有奔涌不息之意,“港”有海纳百川之怀。泉与港的合称,彰显着这方人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包容并蓄,重乡崇祖,爱拼敢赢的闽南精神。这是爸爸和我一起品读《魅力泉州》这本书后告诉我的一番话,现在仍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这是每个闽南人都必定会唱的一首闽南励志歌,这首歌突出了闽南人的精神——爱拼才会赢!爱拼,敢赢!作为小学生,不怕失败了重来!我骄傲,因为我是闽南人,一个爱拼敢赢的泉州泉港人!

读后感故乡(篇4)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读后感故乡(篇5)

今天我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是著名的古文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篝火、捉知了、故乡的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却始终比不上“我”心中的月亮。作者住在朗润园,那里“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作者还是见月思乡,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

“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怅惘,有留念,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让人非常的`感动。

故乡读后感800字(优选范文)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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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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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最早听到刘老师说读鲁迅先生的《故乡》时候,我竟一点也想不起内容,等看完了才发现,原来闰土,豆腐西施这些只记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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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个晚上看了两遍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记得当时老师让背诵的经典段落。几十年过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读《故乡》,看到的不再是对闰土月夜下刺猹的细节描写,不再是学习用“圆规”来形容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用词生动形象,也不再是为了总结升华绞尽脑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再读《故乡》,心中首先升起一丝悲凉与无奈。

因为家庭的原因,7岁那年我们从母亲的家乡西安举家迁到千里之外的父亲的家乡江苏,一个西一个东,一个农村,一个县城。我的童年留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留下了我模糊又单纯的幼年和童年,一个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满希望的少年。此后多年,在北方读了大学,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个城市的时间似乎都差不多,曾经有那么一瞬,在机场看着起落忙碌的飞机,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夕阳西下的太平机场,安静,忙碌,没有离愁别绪,没有归心似箭,两地于我,都是驿站。”

这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带孩子旅游匆忙路过,当然也没有机会去到小时候的家,听母亲说,已经拆迁了。

再没有小时候的一起钻麦地打滚,一起爬树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纸灯笼满村转悠;再没有门口那一声悠长的“甑糕”后,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兴奋。

这些年,那些小伙伴们的样子早已模糊不清,隐约听母亲几次回来告诉我,有的进了城通过打拼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的留在了村里,早早结婚生子,为生计劳碌奔命,仿佛成了新时代的闰土。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所有的记忆都在当年和小伙伴那无足轻重的告别中,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后每年回江苏看望父母,回一次,家乡变化一次,直到现在,变得已经完全找不到当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楼也拆迁了,县城所有的建筑几乎翻新了一遍,比起当年那个半城半乡的地方,如今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县城展现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来的小学旁边,那里原来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还记得当年放学路上的小树林,记得放学后趴在木材市场的圆木上一起写作业,记得暑假在收割完庄稼地地里拣麦穗。伙伴们也都各自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队,一路也有人陪伴。

当坐上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飞向了远方。鲁迅先生没有不舍是因为心中憋闷,觉得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而我,当时大抵是对未来有更多的憧憬,想寻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当年不懂得希望是什么,机械地在老师的引导下勉强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随着众多人踏出来的路循规蹈矩的走出了县城,来到了大城市。

当年的希望就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当这些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对自己一度没有了鲁迅先生所谓的“手制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当有了孩子,我却也像鲁迅先生所说,不愿意他以后“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在不断的辗转跌撞中,忽然明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路都没有走好,又怎能指导别人的路?

人到中年,犹如又一次站在了一个人生路口,当我开始停下来思考,朦胧中,眼前又浮现了那个夕阳西下安静又忙碌的机场。

于我而言,心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希望也就在哪里。

《故乡》这本书名字,你听上去可能有点陌生,但《故乡》的主人公闰土,你一定熟悉,语文课本中的《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就是从《故乡》里截取的片段。《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看上去非常美好,还掺杂着童真,那《故乡》岂不是也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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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反而相反,《故乡》整本书主要情感是凄凉的,掺着旧社会的险恶的,他讲了“我”(鲁迅)回到故乡搬家,与儿时伙伴闰土重逢,与儿时的杨二嫂相见的故事,篇幅虽短,但却让人回味无穷。

我最敬佩的是鲁迅先生高超的环境与外貌描写,文中有一段环境描写是这样的“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荒村,没有一些活气”,从阴晦,冷风,呜呜,缝隙,苍黄,横着,荒村,等平平无常的词,组进一个句子中,得到了一个奇妙的效果,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坐在船内,从缝隙往外一望故乡一片荒凉。我心禁不住与鲁迅一同悲凉起来。

短短一个环境描写像一个钩子,将我的心紧紧抓住,让我骤一惊的是,原来环境描写也是可以表达感情的,这更让我对鲁迅产生敬仰!

我最喜欢的还是鲁迅先生的外貌描写,例如这句:“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我们便熟识了”。作者抓住闰土这人物的主要特点,从紫色的圆脸,看出闰土的健康;从小毡帽,明晃晃的银项圈看出乡下人独有的朴实,从他见人怕羞只是不怕我,看出闰土热情友好......,短短几句话,一个健康,可爱的乡下孩子,生灵活现在纸尖,让人不得不喜欢,这样有趣好玩的外貌环境描写在文中还很多,建议你同我一样,拿起书,细细读!细细品!

课文《少年闰土》最后一句“我也曾送闰土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其实鲁迅还是有和闰土见面的,只不过少年闰土早就变成了中年闰土罢了。而这次见面记录在《故乡》中。

当鲁迅等着要见闰土时,闰土并没有马上出现,先出场的是杨二嫂,这位杨二嫂年轻的时候叫“豆腐西施”,是一位皮肤很白,很美丽的青春少年,而且性格娴静。但是三十年过去了,现在的杨二嫂变了一个瘸脚伶仃,毫不在意形象冷冰冰的女人,原文中把她比作“圆规”实在合适不过了。

她性格变了,变得尖刻,世俗,贪婪。杨二嫂来到鲁迅家,是想白白要走他们的家具。鲁迅告诉她,家具是拿来卖的,杨二嫂很生气,说鲁迅有三房姨太,出门八抬大轿,这么有钱却如此小气。临走时,她还顺手牵羊,拿走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当然,杨二嫂这些话是道听途说的假话,当时的鲁迅只是教育局的小人物,没有啥权势,可有可无,怎么可能那么阔呢?

再说闰土,昔日的英雄少年早就变成饱经风霜的中国农民,昔日哥弟称呼的伙伴,竟分明且恭敬地叫我“老爷”......是什么让美好的“豆腐西施”变成了“圆规”一样的杨二嫂呢?是什么让儿时的小英雄变成了一个苦难深重的农民呢?

是生活的压力,是整个旧社会的环境。那个时代是动荡和混乱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权,但地主阶级,封建残余,军阀给普通农民造成的伤害很深。老百姓完全没有选择生活和创造生活的权利。面对整个环境的沉重,离别的伤感和故乡的人翻天覆地的变化,给文章蒙上了厚厚的压抑,但又因为有了一个有希望的结尾,《故乡》的颜色就变了,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儿子水生,简直就是三十年前父辈故事的重演,宏儿和水生的友谊,像黑暗中的一把火。照亮了我们的希望。

鲁迅最后一段很重要的议论,他觉得社会如此黑暗,自己却对未来抱有希望,这跟闰土把希望寄托于神灵,是一样的无奈和无助,但是,人还是要怀抱希望的,就像在记忆中,总是会有深蓝暗夜的天空挂着金黄的圆月,这样的月光,就能支撑我们去面对现实的黑暗!

我想我能记住鲁迅先生这句充满正能量的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在我们迷茫无助时,要想起这句话,寻找方向,在我们遇到挫折,困难时,要想起这句话,面对它,击败它:在我们受到指骂时,我们要想起这句话......是的,即使希望可能很渺茫,但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我在《故乡》这本书中收获了鲁迅现实高超的环境及外貌描写,还有鲁迅先生坚强不屈,怀有希望的品质。这本书篇幅虽短,但却让人回味无穷!读了这本书,我不仅写作水平得到了提升,还收获了一个可贵的精神。

你想知道水生和宏儿怎样成为朋友的呢?你想知道杨二嫂后面还会回来吗?快和我一起拿起《故乡》这本好书,寻找答案,得到写作,人生双重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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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月读后感【篇1】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心底的一轮明月,亦是心灵的归属和依托。随着时间的飞逝和年龄上的成熟,家似乎离我们愈来愈远。每个人的心底深处都会有一个最温和的地方,那里就是我们心中的故乡。

年幼时的季羡林住在山东西北部的大平原上,这里便是他心念的故乡。他的故乡里面没有山,年幼之时的季先生不知山为何物,未曾真正见过大山的他,体会不到苏轼所描写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的磅礴气势。季羡林先生在故乡的时间只有六年,此后的季先生一直身处他乡,在外漂泊。这六年对于漫长的人生这六年的时光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六年的时光对季羡林先生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和留念,而那个回不去的故乡促成了季羡林先生梦寐不忘的求索。

在离家后的四十年里,季羡林先生在济南十年、北京四年、济南一年,然后在欧洲漂泊了将近十一年,最后又重回北京。在外面的这四十年期间他走过了三十多个国家,即使如此季先生认为最遥远的路还是回家的路。季羡林借景抒情,通过月亮来寄托他对故乡的思念,这也便是对月是故乡明最真实的写照。在异乡的四十多年里,季先生也见过了许多地方的月亮,见过了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的月亮,平沙无垠的非洲沙漠的月亮,碧波万顷的大海上的月亮,屹立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季羡林先生用美妙绝伦和异常喜欢来评价这些见过的月亮,但是在他的心里无论这些广阔世界里的大月亮有多么美妙,只要一看到它们,他就会立刻想到在他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的和倒映在水中的那个小月亮;无论外面的月亮多么明亮,都远远比不上他心爱的小月亮;无论离开故乡的距离有多么远、时间多么长,他的心一直忘不掉故乡和故乡的月亮;而家乡的苇坑、坑边的场院、古柳下的篝火与家门前的月亮也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垂暮之年时的季先生居住在朗润园的燕园胜地,那里茂林修竹,绿水环山还点缀着几座土山,季先生用绝美这样词来赞美燕园的风景,但无论外面的风光与山水多么的壮丽,季羡林的心里装着的永远都是故乡的小村庄。同他修养的老朋友来看望之时,看到这般风光之后,也会不禁感慨地说:你既已经居住在了这么好的地方,为何还要回到庐山去呢!每当看到这样的良辰美景,季羡林都会想念故乡苇坑里的那轮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也已经成为了季先生的常态。

少年期待远方,成年思念故乡。无论我们未来身在何处,无论离家多远,心里牵挂着的永远都是故乡和家人。季羡林在《月是故乡明》里的情景描写让我身临其境,孩童时的他每天都盼望着黄昏,躺在场院的地上数天上的星星,在古柳下点篝火乐此不疲。季先生便是把对家乡的思念写到了极致。

月是故乡明。季先生忘不了故乡的月亮,我们也忘不了家乡的大山与荒漠,家乡的一草一木皆是如此。

故乡月读后感【篇2】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我独坐沙滩上,仰望苍穹。广袤的夜空如一挂蓝色的丝绒帷幕,衬托着月的皎洁,星的闪烁。今夜的月也比平时分外的圆,如一轮银盘嵌在天幕之上。久违了,这月明、月圆之夜。

我不知何人初见月,亦不知这月何年初照人。千百年来,月一直是美好的象征。诗仙太白曾举杯邀明月,文豪东坡也曾把酒问青天。亿万年来,万古的风尘湮没不了她的圣洁,千秋的轮回改变不了她的模样。在华夏儿女心中,月就是团圆,就是安宁,就是祥和。一百年来,侵略者的炮声震碎了月的圆满,玷污了月的圣洁。圆明园冲天的烈火,石头城下的一纸条约,卢沟桥畔的一声枪响,夺去了我们仰望明月的家园,也使我们清醒,深深领略到故乡的美好!明月千里,照着凄厉的海啸;漫卷的台风,卷着异国侵略者的铁蹄!月如无恨月常圆,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猛烈的炮声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连绵的战火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当她眼睁睁地看着儿女从母亲怀中被掳走,从此咫尺却似天涯!故乡的月啊,心痛得失去了皎洁的容颜,从此,再不见月明之夜。

“往事只堪哀”,那是后主的懦弱。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历来是坚韧顽强的。面对着侵略者的野蛮行径,受辱的华夏儿女勇敢地站起来了!月照在前线,那里有八路军英勇杀敌的热血;月照在后方,那里有老百姓推车支前的谷粮;月照在青纱帐,那里有游击队员矫健的身影;月照在西柏坡,那里有司令员彻夜不熄的灯光……神州大地全民皆兵,只为赶走无耻的侵略者,让故乡的月重焕皎洁的华光!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英雄的中华儿女赶走了侵略者,可分离多年的孩子仍不能回到母亲的怀抱。谁说明月不谙离恨苦?多少人对月祈祷重逢的日子快些到来,多少人对月忆起故乡的美好!血浓于水的亲情让母亲和儿女都深切体会到故乡明月的美好,企盼着能有一天重逢在故乡皎洁的圆月下。月,载不动这沉沉的乡情,她瘦了。可她坚信母子终会有团聚的一天,她殷切盼望着!

母亲企盼的目光燃烧了几个世纪,终于盼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百年的梦就要圆了,纵观千年的月将要更亮了。离别多年的母子重逢在故乡的明月下,感叹着“月是故乡明”!

离别的三个儿女已有两个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可是他们的兄弟却仍在外漂泊。是你与母亲分别得太久忘了回家的路,还是被异乡的灯红酒绿所迷惑,忘记了故乡那皎洁的明月?你可知道,血脉相连的母亲心里记挂着你,手足情深的弟兄们呼唤着你,故乡的明月等待着你啊!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默默守候着最后一个儿女归来的讯息!海上升明月,百年待此时。我望着江畔一轮明月,抚今思昔,感慨万分。故乡圆满的明月曾是萦绕在多少人心头美好的梦,如今,梦已实现了大半。我们大陆千千万万华夏儿女,都遥望着海峡的那边,企盼着,何时月更明、更圆。

故乡月读后感【篇3】

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季羡林对故乡浓浓的思念之情。

季老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这漂泊的四十多年里,季老曾到过将近三十个国家,他看过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月亮,那些高山上的月亮、大海上的月亮、非洲大沙漠的月亮都非常美丽绝伦,但是在他心中,不管离家多少万里,他都不忘自己家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成为他经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我不知不觉地想起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内蒙古。那里每家的房前都有瓜藤,瓜藤上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瓜,还有一大片玉米地。穿过树林,走过沙地,就到了大河。大河里的水时而多、时而少。水少时我们就去趟河玩,抓鱼,泼水,游泳,玩沙泥,真快活!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再也见不到故乡那样的美景,我多么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么想念那条大河!

季老在月亮中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微苦中有甜美。作者忘不了家乡的月亮,我忘不了家乡的大河。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最好的,我心飞向故乡。

故乡月读后感【篇4】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月读后感【篇5】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故乡月读后感【篇6】

从该文中,笔者又一次确切地认同文如其人和言为心声这一定义的颠扑不破,放之四海而皆准。

孟晚舟的文中,充满发自肺腑的感恩之情:没有强大的祖国,就没有我今天的自由......正是那一抹炫丽的中国红,燃起我心中的信念之火,照亮我人生的至暗时刻,引领我回家的漫长路途。

该文描写孟晚舟归心似箭的心情,也显得非常真实而又细腻:舷窗外一片漆黑,机翼上的航行灯闪烁不停,在寂静的夜空中,这些许的微光显得格外温暖。此刻,我正飞越北极上空 ,向着家的方向前行,马上就要投入伟大祖国母亲的怀抱,阔别三年的祖国已在天涯咫尺。

尤其是文中的 近乡情更怯,不觉间泪水已模糊了双眼 此句,所表达出的越走近故乡,心里就越是胆怯的忐忑心情。而且其中饱含的诗情画意,令人禁不住立即联想到唐朝诗人宋之问的五绝诗《渡汉江》:岭外音书绝,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该文中的 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此句,是引用的苏格兰哲学家,评论家、讽刺作家、历史学家托马斯卡莱尔的经典语录,孟晚舟应是试图用它来形容此时此刻自己的真实体会。

接下来这一段发自内心的独白,简直就算得上是一首或伤情而又或励志的美诗:一次次坠入深渊,又一次次闯入暗夜,曾让我辗转难眠,更让我刻骨铭心。泪水抱怨化解不了愁苦,伤春悲秋翻越不过泥泞,与其困顿挣扎,不如心向阳光,冲出阴霾。

无数次奔跑,无数次跌倒,唯有此次让我倍感坚强;无数次出发,无数次归家,唯有此次让我热泪盈眶。万家灯火总有一盏给我温暖,浩瀚星河总有一予我希望,感动于心,感激于情。这也是诗!它更加映衬出孟晚舟不仅是杰出的商人,同时也是文学功底深厚的文化人。

行文至此,应该停笔。倘若续写下去,或将招致极左们的捧杀之棍打,抑或将被扛精们扛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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