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小巷》读后感800字
今年四月份的时候,我迷上了一部迪士尼儿童剧——《Girl meets world》。剧中的两个小主角,一个叫Riley,一个叫Maya。在那一段时间里,Riley的乖巧玲珑与Maya的古灵精怪,一度成为我无法忘记的甜蜜的梦。可惜的是据说那部剧再也不会再有第四季了。
我有时会想:当Maya与Riley长大后,她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这本书里,我大概找到了答案。
70年代,80年代,90年代,千禧年。40年的时间,记录了两个女孩成长为女人的过程中那经历了磕磕碰碰却忠贞不渝的友谊。70年代的她们,正是《GMW》中Maya和Riley的年纪,最天真,最可爱。如果把那一章扩充开来,应该就是一部《GMW》吧。对于这部剧,我不去说太多,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自行去观看;到了80年代,小女孩们生活的旋律中,渐渐加入了爱情的音调,两个人的友谊也开始经历考验。但是,爱情只是她们生活的调味剂,友谊才是不变的主题;90年代, 当事业和家庭不能两全的时候,性格不同的两个人选择了不同的方向。谁的选择更好?谁知道呢;千禧年,选择了两条不同道路的人,在各自的路上都遇到了挫折和困惑,两人间的矛盾也愈演愈烈。当友情终归通过了考验,一切却都已经落幕了。
凯蒂的死让我没有料到——大概是作者觉得这样的结局更能催泪?看到凯蒂最后向塔莉托付自己家庭的时候,有没有人跟我一样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塔莉取代凯蒂成为玛拉的妈妈,强尼的夫人,一切看上去……毫不违和?这样的想法虽然对凯蒂太不公平,强尼也不会同意,但也许正是凯蒂最希望成为的那样吧?
总而言之,这本书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没能看到《GMW》后续剧情的遗憾。伴随凯蒂的死亡,一个故事结束了,新的故事终将会被书写。作为这本书的续作,我还是很期盼《再见,萤火虫小巷》的。然而,书币不够购买了,只能厚下脸皮,请求哪位买了这本书的书友能赠与我(。・ω・。)
8月5日,于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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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适合青年人阅读的作品,让我产生了很多新颖的想法,读后感的观点和感受要一致,不能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大学》读后感范文分享”由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刚刚看了弟弟的日志“我的悲惨大学”,让我哭笑不得,同时也有诸多感概,不得不说的是那的确是一个艰苦的开始,很多很多我都了解,但你要知道你的此时的任务,是为美好的明天搭桥铺路,为以后的人生添砖加瓦,所以请你忍一忍,坚持一下,为了辛苦赚钱供你上大学的爸爸,为了劳心劳力为你操心的妈妈,也为了我这个望你成龙的姐姐,还有那个为你放弃梦想而来上海的“雪”,请你不要辜负这些最爱你的人。
人的一生都要经过许许多多的曲折与不顺,就把每一次不顺都当作是上天给你的考验与磨练,然后去战胜它。我了解你此时的心情,对于一个及其陌生的地方,有太多的不适应与不习惯,万事开头难,这就是你大学生涯的开始,过段时间也许你会发现大学生活没有你想象的中么糟糕,你会慢慢发现它的美好、乐趣以及它给你带来的收益,请用珍惜与感恩的心来看待这一切,你会发现一切都和你之前所看到的不一样了,任何事物都是双面性的,就看你有哪一面的心情去看待,结果就会截然不同了。
好了,不说了,不然你又要嫌我罗嗦了,替每一个爱你的人照顾好自己,珍重!
高尔基的一部自传小说《我的大学》,他的《人生三部曲之一》,真实地描述着他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从一个年少无知的天真想法,也许在别人眼里是那么地幼稚,但这正正表现了高尔基精神上的高度。他用他尖锐的笔触描述着黑暗的社会,来表达自己心中对这个社会的不满,正如他笔下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无惧无畏,为着自己心中高尚的目标迈进。而如今在当今相对和平的年代生活的我们,在我们眼里,上大学早已经不是一件稀罕的事了。丰衣足食的我们不必为我们的生存而烦恼,不用为上学高昂的学费而奔波,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人觉得上学时那么痛苦的事,父母对我们的付出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可在高尔基的那个师弟,上学是一件那么奢侈的事,他们也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的追求,对他们来说上大学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可是他们却不得不为自己的生活而烦恼,为自己高昂的学费而烦恼,因此他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必须先走上社会,读者我们还未曾触摸的社会大学。
可是社会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在当时,他厌恶者俄国社会的丑恶与黑暗,却一直探索者生活的道路。在革命者的引领下,追求着自己目标。
《我的大学》里,高尔基笔下的主人公阿廖沙,十六岁满怀着上大学的梦想,告别家乡和亲人,严酷的现实生活使他上大学的美好愿望顿时化为泡影,因为他必须直面人生,必须首先为生存而受雇去干活。于是喀山的贫民窟、穷街陋巷和轮船码头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头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在《我的大学》中反映的思想也正表达了当时俄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在黑暗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理想,像阿廖沙一样的知识分子想上大学的梦已成泡影。会想到我们自身,在充满和平的知识殿堂,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被棉袄包裹的我们更需要有革命的精神来支撑我们的理想,实现我们的大学梦,这是我们一代一代的使命,让我们的大学有它的存在——《我的大学》。
因为有些准备,所以知道了最后的最后,作者并不没有进入大学。开始时对于题目会感觉困惑,但随着内容的深入,我知道了原来作者将自己人生中的苦难比喻成了大学。立意很新颖
作者全篇写了自己各个年龄段的生活,文章语言朴素,却表现出了作者对那一段苦难的记忆犹新。通过描写许多的心灵波动,生动的展现了一个孩子的内心情感世界的前后变化。很难想象一个仅有十几岁的孩子会将人情冷暖看得如此透彻。年幼的作者因为爸爸的患病成了“过节的老鼠”没有了玩伴,找人谩骂。或许重那时就已经注定了“萍”字的漂泊生活。命运的玩笑并没有就此停止。半夜叩窗到家庭暴力,再到逃亡。期间展现的并不仅仅是法律的疏漏。还有赵家人的冷漠,文章对人走茶凉有了更好的诠释。“美英”和“红英”是这篇文章中众多的对比之一。“美英”、父母领养的孩子。平时互不往来,只因为嫁人的时候没有得到麦箱而长生怨恨,最后更是帮杨东启抢走麦箱。对于养父的灵牌被扔熟视无睹。又在养父办丧事时痛哭。这前后的反差就成了嘲讽中的嘲讽。而“红英”并没有因为长时间的不往来使亲情淡漠掉。虽然并没有因此收留“美萍”却还是再后来给了她很多照顾。还有“陌生人”和“亲人”的对比,小小的孩子眼中噙满着的泪水又有多少人能读懂?
上天的恶趣味,还是没有停留。时间一直在改变着所有。母亲从温柔贤淑到泼辣彪悍。“我”从柔弱学生女变成蛮横的采石女。世态炎凉,有多少是可以预知的?过早的对外面世界产生向往。试问:一个青年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去背负“私奔、离家”这个污名?
我很喜欢全文的第三大章,他以一个外来妹的眼光去剖析上海。包括了上海白领的鄙夷,饭店老板的非礼,同机床打工妹的德惨死等等。都激发了他的好胜心,自强心......
“萍”即使是已经落脚在了上海还同样是辗转于各处的房屋寻找住所。
在一切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之后。天使终于眷顾了这位女子。多年来的热爱文学。使它拥有了高于常人的文学功底。又因为身世的原因更使他拥有多于常人的经历。文学、成了他事业的跳板。或许有人会觉得结果太过顺利,与之前的种种坎坷并不相符。可是经历了风雨后又怎么能不是彩虹?没有重重的偶然,又怎么会有必然的结果?所以一切在我看来都很合理。
只是在第四大章中,我看到了太多感谢的话。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我总是能体味出一种奉承的味道。感谢很多在进入“知音”之后给予她帮助的人或许并没有错,可是一而再再而三呢?在本人结合当时作者发表该书的背景。此时仍在做编辑一职,并没有达到那种晚年写回忆录的必要。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表达这一意思吧|————奉承上级
总体看此书应该算是一篇励志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话:“世界上有很多大学生出身的编辑、记者、作家。但是,世界上又有几个只读到小学毕业、砸过石头、端过盘子、做过流水缝纫工的编辑、记者、以及作家呢?我要做那一个,做绝无仅有的那一个!文凭是别人的财富,而苦难就是我的财富,是我的大学。”我非常喜欢这段话,很有感染力。听完后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所以我谨以此段话作为该读后感的结束语吧。
在我们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我们是否想过《我的大学》生活?在我的大学,是否也会像童年那样“风调雨顺”呢……让我们一起走近作者的大学生活吧,让我们一起感受进一步的人间生活。 在第一篇,就讲了“我”是如何为了填饱肚子,到码头当搬运工的事情,同样也“相信”自己上大学是件美梦。但是,人不通过自己的拼搏,怎么能达到对岸?光想着天上掉下来馅饼的事情,也许会被你碰到一次,可是以后会吗,这种事情会永恒么?所以,第一章短文就教给了我:人间是现实的,大人赚钱也是不容易的。
有些人,一天能吃饱,也是件很难的事情呢!因为这样,我们就要珍惜他人给予我们的一切。不要想当然,自己认为该怎样就怎样,这是不对的……看,光是从第一篇,就知道这么多,之后的那几篇,更是让我受益匪浅,仿佛钻进了作者的心灵,看到了他在向世界发出的痛苦呻吟。当然,在他迷茫不清的时候,也有过几个好心人帮助过他,成为路标,成为“支撑的柱子”,让他不再迷茫,不再在人间、大学、甚至是生活,感到迷茫。作者也在书里一再的感谢,让我们也同时感到了一种用语言无法表达的感激之情…… 这本书,也是我最好的指路标,也是大家的良师益友,阅读这本书,你会知道真正的做人道理,让我们重新回到最纯洁、最无瑕的时候……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这句话最适合形容俄国作家高尔基了,我读了他写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不但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用心的`人,而且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人,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精神。
高尔基是俄国著名作家,《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主人翁就是他自己,写的真感人,读了他的文章,我的心砰砰直跳,为他捏一把汗;他经历的苦难历历在目,我为他祈祷,为他祝福,他的命太苦了!
这本书主要写作者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他不怕苦难,不怕吃苦,酷爱学习,最后,成为一个伟大的文学家!
高尔基幼年时父亲去世,妈妈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十一岁开始自食其力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他尝到了生活的种种艰辛和苦难,他没有掉一滴眼泪,他咬紧牙,默默地度过每一天。
那一天,父亲倒在地板上,一身白衣,光着脚,快乐的眼睛紧紧闭上了,母亲跪在地板上,眼泪不停地从眼中涌出,妈妈的头发凌乱,不停地号哭着,不一会,妈妈晕倒了,在黑暗中,小弟弟诞生了,不久,小弟弟也死了,包着白布,外面缠着红色的带子,躺在轮船船舱的小桌子上,看到这里,我的泪“啪啪”的滴在书上,泪水把书都粘在一起了,我在想:作者的命真苦呀!先没了爸爸,弟弟刚出生也死了,妈妈像个木头人,怎么过呀!
后来的生活更苦了,妈妈把他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不喜欢他,还打他,妈妈失踪了,舅舅也不喜欢他,也打他,村里的孩子们也都欺负他,他的生活就像过街老鼠,度日如年!他没有害怕困难。十六岁时,他只身一人出去,进入“社会大学”继续生活,学习!
他来到人世间,尝到人世间的种种苦难,他立志:一定要让自己好起来,一定坚持自己的意念,永不放弃!
再次深深的读了他的文章,我的意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坚信: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到底,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羊脂球》读后感”。
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不知从哪里入手?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一篇好的读后感常常会帮助读者更好的进行阅读反思。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的"《羊脂球》读后感范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羊脂球》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一个故事,从这个故事中,它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我也对可怜的妓女羊脂球同情,并也厌恶那为了自己的利益的伪君子。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马车里坐着妓女羊脂球和一些伪君子,开始,大家都不喜欢这个小妓女,对她十分冷漠。直到大家肚子饿了的时候,羊脂球把自己带的食物都一个一个的分给了大家,大家风卷残云的把那一篮的食物都不开始讨厌她,而是喜欢她。
几天之后,马车被拦截住了,一个布鲁军官希望羊脂球和他过上一夜,可是羊脂球拒绝了,然而伪君子看到后,放弃了他们所谓的什么的爱国情怀,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生存,他们千方百计的让羊脂球同意,最后他们坐着马车离开了,而羊脂球留了下来,她想起了那一篮的食物,泪水夺眶而出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主人公羊脂球在那些伪君子的恳求下同意留下来,她那种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那些伪君子为了自己的利益,抛弃了羊脂球。我们可以知道那些上层的人不一定是正直的,而那些下层社会的人,往往都是正直的,勇敢的无畏的。
我今后要学习羊脂球这种为了别人的精神,要多帮助身边的人。
最近,书香弥漫在教室的每个角落。我也不例外,读起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羊脂球》。
故事发生在英法大战期间,一些富人家为了躲避战争而乘马车逃走了。在路上,马车被扣留,原因是一位当地的军官看上了美丽的羊脂球,要与她过夜,不然就不放他们走。那些所谓朋友的人好说歹说,用羊脂球的尊严换来了他们的自由。回家的路上,羊脂球一直放声大哭。
是啊,那些朋友竟如此自私,虽说羊脂球是个妓女,可她也有尊严,不能就这样被弄得不清不白了。特别是鸟老板,他是个贪财、胆小的懦夫,一遇到危险的事,就会躲在最后;一碰到机会,就会推销他的酒;一弄到食物,他也是第一个吃的。这样的人,为何还有那么多人与他为友,难道又是那个字钱?鸟老板这个伪君子,只会用钱讨好别人,而不像羊脂球那样踏踏实实做人。
在当今社会上,因为科技飞速发展、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一些原来老实的干部,如今也耍起了小聪明。他们中有些人为了升职,不断为上级领导送钱、送礼,最后目的是为了什么贪污!大把大把的钱在他们眼里就如在路上捡石子那么容易,而那些真正干活的人却吃不饱、住不好,甚至连命都不保。
如今,做什么事都得开后门,可我觉得那样获得的成就不干净,应该尝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熟果,而不是尝别人为你摘的生果。
所以,我要以自己的努力去考好的初中、高中、大学,用双手创造今后的幸福!
《羊脂球》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
小说描绘了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马车被普鲁军官扣留,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她,否则就不让马车透过。羊脂球出于爱国之心拒绝了,但车上的乘客为了自己的私利,逼她为了大家牺牲自己,羊脂球为了大家作出了退步。可第二天早上,马车出发时车上的乘客又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他说话。当初他们牺牲她之后又把他当做一件十分肮脏的废物,丢在一边,对她十分无情无义!
在《羊脂球》当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文章运用了超多的人物对话。透过对话,把各个阶层不一样品性的人物栩栩如生地展此刻了读者的面前。而我在此小说中最喜爱的人物还是羊脂球,她虽然是一名妓女,但她有爱国之心,奉献精神,为了大家甘愿牺牲自己。而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那些所谓的贵族资产阶级们,平日里道貌岸然,骨子里却是自私,虚伪和无耻。这些人在通篇的对话中被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出来,这一种写作手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读世界文学名著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羊脂球》,让我有一种看了一遍再想多看几遍的强烈愿望。名为《羊脂球》,实际上里面有28篇短篇小说,“羊脂球”只是其中的一篇。
是小说总有情节、人物、场景的细致描写。看第一篇“港口”,里面写到了一个哥哥在法国港口城市马赛邂逅其妹妹的遭遇,此时的妹妹由于生活的无奈已经成为了一个妓女。小说的高潮部分发生在后面,通过两人的对话,男的终于发现坐在他大腿上的竟然是自己的亲妹妹。痛苦、懊恼、绝望此时一瞬间袭击着哥哥的全身,他在地上打滚,哭闹,和他一起来的其他几个水手以为他疯了,于是几个人一起架着他,把他送到他原来的房间里——一个他和妹妹已经呆过的房间内······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语言紧凑,通过人物语言、动作、神态的细致描绘,深刻揭示了法国社会形形色色人物的真实面目。有人的贪婪和自私,有人的冷漠和清高,也有人的吝啬和奸诈等等,基本上囊括了几乎人的所有“原始”特征。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在他的作品中也都能得到体现,贵族、军人、官僚、商人、公务员、农民、流浪汉,甚至妓女、乞丐等,基本囊括了所有的社会成员。通过对形形色色不同人的互不相同的内心世界的深刻揭露,为我们勾画出了一幅法国十九世纪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是在看一幅反映法国现实生活真实情况的画,就是在看发生在我们周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本教科书。
我在中学阶段在中学语文课本上曾经读到过莫泊桑写的两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以及“项链”。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今天再读这两篇短篇小说,我不仅没有感到因为以前已经读过了,那就一晃而过的想法,相反今天当我再一次读这两篇短篇小说时,我再一次被文章中所描绘的故事情节打动了。打动我的不仅有故事情节,还有莫泊桑在作品中所显示出来的那种高超的描写手法。尤其是看“我的叔叔于勒”,当大家知道于勒有可能发大财时,全家人把他捧上了天。母亲说:“只要你们的于勒叔叔一回来,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他可真是个好心人!”可到后来当知道于勒只是船上的一个穷困潦倒的靠卖牡蛎为生的人时,一家人的态度马上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母亲突然暴怒起来,说:“这个浑蛋会发财,那才怪事呢,他迟早会再来找上我们!你们达尔朗什家能出什么大人物!”看看!这就是人,这就是人性。什么亲情、友爱、良知、宽容在这一帮子人面前犹如垃圾一般,不值一分钱。再重温“项链”,夫妻两人辛辛苦苦为还债,吃了不少苦头,过了十年终于把债还了。有一次当妻子和以前借给她项链的好友碰头、聊天时,才明白原来当初好友借给他们的那根项链竟然是一个假项链。“噢!上帝!不得了啦!我可怜的瓦蒂尔切!那是一串伪造的啊,最多也就值五百法郎!上帝!······”友情在哪里?真诚在哪里?关爱在哪里?原来都在空气中,那么虚无,那么飘渺。
需要指出的是,莫泊桑很少在作品中发表自己的评论,他只通过对人物语言、动作的细致描写以及故事本身的前后因果关系来让读者自己来作评判,这就是一切大师写作的高明所在。怪不得过去了那么多年,当我们重温莫泊桑的作品时,依然会有一种历久弥新的感觉,这也是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的魅力所在。
《羊脂球》最后一篇短篇小说名叫“皮埃罗”,皮埃罗实际上只是一只小狗的名称。但作者就通过这样一只小狗,把两个女人的吝啬心态刻画得惟妙惟肖,读来不禁要为作者如此精巧的结构布局而拍案叫绝。
优秀的文学作品因为其不朽的魅力而永远被世人称道,莫泊桑的《羊脂球》短篇小说集就是这样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在时间的洗礼下,依然闪耀着它不朽的光芒!
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一岁时失去了父母,他在姨夫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非常痛苦的日子。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的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波特拳脚相加。哈利波特的”房间“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去一个他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最后,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为了阻止双面人得到魔法石,哈利波特全力战斗,结果打败了伏地魔。
读了这本书,我被书里面的奇幻魔法深深地吸引了,尤其是哈利波特骑着飞天扫帚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力,我也想着有一天能像哈利波特一样坐着宇宙飞船在太空中遨游,和外星人和睦相处,共建美好地球。文中的哈利波特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他的坚强和勇敢。小时候的痛苦和磨难造就了他面对困难坚强不屈的性格,特别是在?双面人?这个章节里,他竭尽全力保护魔法石,勇敢地跟伏地魔搏斗。他的精神特别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一样会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这些困难和挑战有时候就像哈利波特的敌人伏地魔一样强大,但是只要我们勇敢地面对,想尽千方百计去克服它,就一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祝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读《哈利波特》有感1000字:
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斯内普因为爱莉莉,一直以来都默默地冒着生命危险给邓布利多做密探,为了莉莉守护着哈利;马尔福的母亲纳西莎为了能潜入城堡寻找儿子,向伏地魔撒谎说哈利已经死了而一旦当你落魄,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愿意请你喝杯牛奶就已经谢天谢地了。真正的友情是雪中送炭,虚假的友情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像他们三人那样的友情简直少而又少,这样的知音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哈利波特系列同时也映射出了过去的一些和政治、种族等相关的问题。比如书中关于家养小精灵的描写。
家养小精灵是一种魔法生物,它们无条件地为主人工作,无条件地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它们接受惩罚和鞭打,一代接着一代。而巫师们也普遍虐待家养小精灵,不把它们当成生命。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就是因为虐待家养小精灵克利切而遭到它的背叛,被贝拉特里克斯杀死。巫师虐待家养小精灵就好比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白人虐待黑人一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不给任何报酬地让黑人为他们工作,最后就有人像小天狼星那样自食其果。
此外,巫师也有种族歧视,纯血统巫师歧视麻瓜出身的人,称他们为泥巴种。而其实呢,根本没有什么纯血统,只不过他们将血统不纯正的人从家谱里删去了。巫师中的种族歧视像极了无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但是,无色人种并没有什么理由沾沾自喜、趾高气扬、高高在上,就像纯血统巫师的血统并不存正,他们也只是凡人罢了。
哈利波特系列里不仅有对优秀品质的刻画与褒扬,对人性的领悟和诠释,更有对生命的感悟和热爱,是一套值得读百遍的书!
噗噗噗,一只洁白的雪枭停在了霍格沃茨的窗口上,从它深邃的眼睛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名垂魔法史册的巫师—————harry potter!
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于是,备受欺凌的苦难日子就地开始。但是,暴风雨的冲刷永远是为了体现雨后彩虹的光艳四射!所以,哈利的童年生活就像那暴风雨一般,洗刷着一切,为他的成功铺下了道路。
哈利波特,一个孩童心中魔法的代名词,正义的化身,伟大的形象!!!他的存活是曲折的,学业是曲折的,恋情时曲折的,人生更是曲折的!若用他的一生来与我们的一生相对比,我们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尽管他是虚构的,但是,在他这样一个存不存在已无意义的人来说,仔细检查自己衣服有没有穿反无疑是最好的羞愧动作!
记住,永远不要认为人生是无趣的!有空的时候,沐一缕阳光,享一份自然之气,闻一闻书香,在魔法的世界里玩乐:上一堂变形课,克隆一个自己;上一堂神奇生物课,了解各种神奇生物;上一堂魔药课,用坩埚以及各种药材制作出福灵剂,让自己幸运一整天。
其实,这本书的魔力还不仅在此,只要是他的读者,都会成为剧中的一个人物,与剧中人一起成长,一起欢笑,一起忧伤,一起经历惊心动魄,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虽然代替不了他,但却能从点滴中长大,做我心目中的他。
读《哈利波特》有感1500字:
“哈利·波特”系列是我最喜爱的小说之一。它讲述了哈利·波特在成长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勇气与爱一次次与黑魔头伏地魔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哈利波特》向读者展示了许多优秀的品格,不论是四个学院所代表的勇敢、智慧、友爱、正直,还是哈利、罗恩和赫敏那种天长地久的友情,它们无不体现着这套书的核心,开始和结束——爱。
爱,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东西,但它绝对是天下最美好的。当一个人缺乏爱的时候,最耀眼的光仿佛都黯然失色,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做出什么。伏地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伏地魔的父亲抛弃了他的母亲,而母亲生下他之后就死了,只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从来没有人给予他爱。他很孤独,进而变得邪恶,迷恋权利,鄙视爱和一切美好事物。汤姆的人性开始扭曲,他给自己进行了许多次危险的变形,让自己英俊的外貌不复存在;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不平凡”的名字——伏地魔。从此,他由一个英俊的霸变成了史上最邪恶的黑巫师。
但是伏地魔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自己最鄙视的东西击败。
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波特为救儿子而死,爱的印记就在哈利身上,伏地魔触碰不了他;斯内普因为爱莉莉,一直以来都默默地冒着生命危险给邓布利多做密探,为了莉莉守护着哈利;马尔福的母亲纳西莎为了能潜入城堡寻找儿子,向伏地魔撒谎说哈利已经死了……爱,是伏地魔永远不能理解的。
上文简单讲述了极度缺乏爱的伏地魔,接下来我们再来讲讲拥有爱的哈利波特。
虽然哈利没有了父母,姨妈姨父和表哥又对他冷嘲热讽,每天欺负他,但是哈利至少还有个家。他到霍格沃茨上学后,两个最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给了他来自友情的温暖,罗恩一家更是给了他家的感觉。校长邓布利多、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父亲的朋友卢平等也给予了他像父亲一样的关怀与爱。在他们的守望护下,哈利波特肩负着使命,一步步成长为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
可以说,哈利和伏地魔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有没有得到爱,决定了他们拥有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这一系列书里,还贯穿着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友谊。如果哈利身边没有罗恩和赫敏,他就不可能在霍格沃茨待下去,更不可能与最邪恶的巫师战斗并取得胜利。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纳威的一句“我们和你一起去,哈利”,以及在寻找魂器之前罗恩和赫敏坚定的话语更是见证了他们牢不可破的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像这样的友情呢?往往当你有权有势时,成百上千的人都跑来和你称兄道弟;而一旦当你落魄,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愿意请你喝杯牛奶就已经谢天谢地了。真正的友情是雪中送炭,虚假的友情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像他们三人那样的友情简直少而又少,这样的知音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哈利波特”系列同时也映射出了过去的一些和政治、种族等相关的问题。比如书中关于家养小精灵的描写。
家养小精灵是一种魔法生物,它们无条件地为主人工作,无条件地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它们接受惩罚和鞭打,一代接着一代。而巫师们也普遍虐待家养小精灵,不把它们当成生命。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就是因为虐待家养小精灵克利切而遭到它的背叛,被贝拉特里克斯杀死。巫师虐待家养小精灵就好比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白人虐待黑人一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不给任何报酬地让黑人为他们工作,最后就有人像小天狼星那样自食其果。
此外,巫师也有种族歧视,纯血统巫师歧视麻瓜出身的人,称他们为“泥巴种”。而其实呢,根本没有什么“纯血统”,只不过他们将血统不纯正的人从家谱里删去了。巫师中的种族歧视像极了“无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但是,“无色人种”并没有什么理由沾沾自喜、趾高气扬、高高在上,就像“纯血统”巫师的血统并不存正,他们也只是凡人罢了。
“哈利波特”系列里不仅有对优秀品质的刻画与褒扬,对人性的领悟和诠释,更有对生命的感悟和热爱,是一套值得读百遍的书!
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感觉收获了许多。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共有7本,讲的是一个叫哈利的小男孩在魔法学校上学时经历种种快乐与磨难,最终战胜伏地魔的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一个跟哈利一样大的小男孩,名叫德拉科·马尔福。我一开始对他的印象十分不好,因为他的祖祖辈辈都被分到了斯莱特林学院,从那学院里出来的巫师后来都变邪恶了,而他也不例外,他是学校里的小霸王。不过,当他被家族的人逼着去杀害校长时,我对他的看法发生了改变。他浑身都在颤抖,脸色苍白。我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也是个可怜人啊!竟然还有这么脆弱的一面,往常那个小霸王的形象早已荡然无存。此时的他,必须在家族与真理之间做出选择。这个情节让我印象十分深刻。
在生活中,我也有过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比如:我正在写作业时,听到我的朋友们在外面嬉笑打闹的声音。这时候,我就要在写作业和出去玩之间做出选择了。我的脑海分别出现了两个声音,第一个对我说:“先去玩一会儿吧,回来再写也来得及。”第二个声音则说:“还是先写作业吧,毕竟玩是次要的。”这句话把原本准备下楼的我,一下子拉回了现实。
我明白了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冲动,冷静下来认真思考之后再做选择,而且要分清主次。
《哈利·波特》是一本科幻小说,十分感人,看了这本书,我从中感受到了许多启示。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哈利自幼父母双亡,住在他姨妈家。之后因为明白了自我是巫师前往魔法学校学习。在通往优秀魔法师的道路上哈利认识了两位知心朋友——赫敏和罗恩。哈利从魔法学校里的猎场看守人——海格那里明白了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于是,他为了给父母报仇在许多教师的指导下,不断努力,不断提高。把父母的事放在心里,夜以继日地学习。最终,父母的爱和教师同学的鼓励成了他的力量,战胜了伏地魔。
哈利没有用对父母的思念虚度一生,而是把思念变成动力和毅力,不断提高。他发誓要为父母报仇。他的毅力最终彻底打败了伏地魔。我认为哈利是个伟大的人,他勇敢应对了父母死亡的现实,带着所有人对他的期望和爱活了下来。
我懂得了最糟糕的并不是双亡,而是没有勇气。人的生命仅有一次,无论你生活多么艰苦也必须要勇敢地应对人生的困难与痛苦。无论发生什么事,你肯定也会以自我的方式勇敢地应对困难的吧!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他一头棕色头发,鼻梁上挂着一副坏到不能再坏的眼镜,手持一根不可思议的魔杖,轻轻一挥,就可以使许多神奇的事情发生。他是谁?他就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十一岁的哈利.波特,从小被阿姨一家人当成怪胎,经常的满屋子躲避表哥达力的追打,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神秘的信,将他带入这个充满神奇魔法的巫师世界。在霍格华兹学校学魔法,还可以接触到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阿不思。不利多并得到他的亲自指导。在求学期间哈利结识了许多朋友还意外的得到了一件隐身衣和一把光轮2000(光轮2000是当时最好的、速度最快的飞天扫帚)。哈利.波特用这把扫帚为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魁地奇球杯”。哈利.波特在霍格华兹的冒险经历,就此开始了。
在我看来,不仅哈利.波特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和小伙伴们团结协作精神也值得我们借鉴。不管是在哈利.波特还是小伙伴需要帮助的时候,对方都会及时的出现并一同对抗恶势力,所以才有了一次次战胜伏地魔的经典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邪不压正!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更需要集体间的团队协助精神!
在当前,这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下,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积极在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利用假期的期间我将之前买的叫做《萤火虫小巷》的这本书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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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生是一段孤独旅程,但我遇见了你。你不是我,却又像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了,单这句话深深的感染了我。书中的塔莉与凯蒂,她们一个是美丽叛逆,一个是乖巧可爱,两个人在冥冥之中在没有萤火虫的小巷中相遇了,从此开始了属于她们两个人的世界,属于两个人的友情。
从那一年14岁,她们开始经历青春期、叛逆期直到最后拥有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书中的塔莉长大后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新闻主播,而凯蒂却成为了三个孩子的母亲。和曾经一样,她们依旧拥有迥异的人生轨迹,但在彼此心里都明了“你不是我,却又像世上的另一个我。”我想塔莉与凯蒂真的很幸运很幸运,在年少时遇到了自己一生的朋友,一生的知己,在她们成长中,她们经历过快乐、误会、吵架、和好。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旧能向对方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
读完这本书,最深刻的体会便是友情的伟大,我渴望拥有这样的友情,无论我变成怎么样,都可以在你面前保持最真实的自我。因为你是世界上另一个我,你填补我生命中的遗憾、空缺。
同时这本书具有强烈的青春期的色彩,凯蒂在青春期对妈妈很坏,并且也会发脾气摔门。而在三十年后她的女儿也到了青春期时,那一系列的行为都报复到她身上了。“你要等上三十年才能听到女儿的道歉”,“不过至少还有一件好事,她还不晓得道歉的时候,你就明白她知错了”。
这使我想起了十三四岁得我,以前我也经常跟老妈吵架,每次吵架都能把我气哭,那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年代,会固执地坚持自己是对的,会在生气的时候飙狠话,后来才明白那就叫青春期,而家人之间的狠话往往是最伤人的。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塔莉,因为她所到达的高度,是好多人都无法到达的。因为她的执着,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也许你还在为眼前的问题烦恼时,他人便已经在想办法了;当你还在抱怨今天天气不好时,他人早已出发前行;而当你还在睡懒觉时,他人早已经奋斗了好久。而我,也会努力,像塔莉一样,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去付出自己应该付出的一切。(张淼)
她从小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她的母亲把她生下后,就把她扔给了外婆,自己在外鬼混,好在外公外婆很宠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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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0岁那年,母亲时隔6年后第二次来看她,那天正是妈妈生日,她激动地把自己做的手工项链送给妈妈,可妈妈却毫不在意,那天妈妈喝醉了。
妈妈执意要带她走,外婆也阻挡不了,她和妈妈上了几个不三不四人的车上,妈妈根本不顾及她的感受,抽烟和朋友聊天。
后来妈妈带她下车,加入了一群游行的队伍,这些人拥挤不堪,她和妈妈走丢了,被警察送回了外婆家,妈妈即便没有找她,她也没有恨妈妈,反而自责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十一岁生日时,她渴望妈妈能回来给她过生日,可妈妈依然没有回来,为了下次妈妈回来让她开心,她搜集生活中值得纪念的东西,写下来,保存下来,等着给妈妈看,直到她14岁。
也许是攒够了对妈妈的失望,也许是她进入了青春期,她厌倦了记录,也似乎不在乎妈妈了,她尽量不去想她,她告诉大家,她妈妈出意外过世了。
放下心中的包袱,她自由了,她开始打扮自己,标新立异,她学会了抽烟,她本来漂亮,因此成了初中人气最高的女生,但她表面风光,内心还是寂寞的。
初二时,妈妈又把她接走了,带她到了一个乡下陌生的地方,和对面邻居家的女孩成了同学。邻居是一家四囗,家庭和睦温馨,是她渴望的家庭。
她漂亮又会打扮,而且与众不同,在新学校她又成了最亮的那一个,成为瞩目焦点,人人都愿意和她做朋友。
邻居的女孩就没她幸运了,她没有朋友,妈妈也多次劝她多交朋友,她对新搬来的女孩充满好奇,她想和她做朋友,又没有勇气。
这一天,邻居太太做了好吃的让女儿送过去,她的妈妈很失态,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妈妈吸大麻,她撒了个谎,说她妈妈得了癌症,两个女孩就这样有了第一次接触。
到了新学校,她成了争抢约会的对象,那一天足球队最帅的男生约她参加派对,她是初中部唯一一个被邀请的女生。那天,她打扮性感去约会,妈妈只是告诉她晚上回来别吵醒她。
那一晚,她被逼着喝了酒,失去了自己的第一次,那个男孩强迫了她,她为她的爱玩付出了代价。
她伤心独自回家,看到了对面邻居家的女孩,那个女孩发现了她的异常,她以为她为妈妈得病的事伤心,她拥抱了她,这个拥抱给了她倾诉的愿望。
她告诉邻居女孩她受侵犯的事儿,这成了她们之间的秘密,那晚拉进了她们的距离,她们成了好朋友。
她教那个女孩化妆,帮那个女孩染头发,带她做一些出格的事情,这是那个女孩之前妈妈不让做的事情。
那个女孩以为妈妈会说她,但她没有,只是告诉她做之前要和她说一声,在她的指导下,那个女孩也变得漂亮了,自信了,也成为了酷女生。
邻居太太发现了她的一些恶习,告诫女儿和她在一起时小心些,别给自己惹麻烦,那个女孩忍不住告诉她妈妈得癌症的事。
邻居太太对她产生了同情,但在一次给她们母女送饭时,意外发现她妈妈吸食大麻,她认为她欺骗了自己的女儿,枉费她每天替她妈妈祈祷的真心。
她说她不会伤害她的女儿,她以为邻居太太会讨厌她,会让女儿远离她,她没想到得到的却是理解。
邻居太太告诉她“你的妈妈是怎样的人、过怎样的生活,并不代表你也一样,你可以自己选择,而且不必感到可耻,可是,你必须拥有远大的梦想。”
邻居太太的信任给了她无限动力,让她脱胎换骨,重新找回了自信,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这是美国作家克莉丝汀·汉娜的小说《营火虫小巷》的开头部分,女主人公塔莉是不幸的,摊上那么一个不着调的母亲,但她又是幸运的,遇上了明事理的邻居太太,一句良言三冬暖,如果没有邻居太太的理解和鼓励,也许她就是那条街上的小混混,而不可能成为出色的记者。
反观我们自己,如果我们的女儿遇到像主人公那样的朋友,作为家长,我们会怎么做?会避之千里,还是去理解包容她?我想我自己也许真做不到像邻居太太那样豁达,你呢?
《萤火虫小巷》是美国作家克莉丝汀.汉娜的作品。它讲述了两个小女孩塔莉和凯蒂的成长故事,她们经历了嫉妒、愤怒、伤害、怨恨,最终重归于好。虽然她们是一生的好朋友,但她们的生活境遇和命运却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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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小巷》里凯蒂和塔莉的第一次相遇是在班车站。塔莉的美丽深深吸引了凯蒂,“她美呆了!”塔莉长得很高,一头红色的长卷发,脸长得像摩洛哥公主卡罗琳,打扮的就更没话说了。第二次见面是源于凯蒂的母亲想让她结交更多的朋友,让她送盘菜去新来的邻居家。结果开门的是一个打扮奇怪却很美的女人,没想到塔莉从走廊出现了,她姿态潇洒,一把抓住凯蒂到了厨房,塔莉说那是她母亲,暂时叫白云,得了癌症。当凯蒂回家的时候,就帮塔莉祈祷她母亲的病快好。这次事件,让彼此都产生了好感。第三次相遇是高中生帕特邀请塔莉去一个高中生派对,想让塔莉来当他的女伴。尽管当时塔莉只是一个初中生,但她还是同意了。在派对上帕特对塔莉做了难以置信的事情。这些事情让塔莉受到了深深的打击。她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派对外的草坪上。碰巧凯蒂在散步的时候看到了塔莉,毫不犹豫地走向了草坪。当凯蒂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就开始安慰塔莉。这也是塔莉有史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别人带给她的温暖。就这样她们成为了好朋友,漫长的友谊就此开始。
塔莉,一个美丽、聪明、自由的少女。但她一直渴望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一直希望有人可以真正为她负责,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为她挺身而出。她特别羡慕她的好友凯蒂所拥有的完整家庭。
凯蒂,一个看起来懂礼貌的乖乖女,一个看起来拥有美满家庭的少女,却因为不想受母亲的拘束和管教,特别羡慕塔莉的自由。(她的家庭成员有父亲母亲,外公外婆和一个弟弟。等长大后,又跟一个男人结婚,并生了两男一女。)
她们都互相羡慕,但是她们从来没有想过羡慕的那个人是不是也有不为人知的地方?还有,自己有没有值得别人去来羡慕的地方?
塔莉自由是因为她的母亲抛弃了她,她从小就跟外婆住在一起,就算后来她和母亲住在一起了,但她的母亲却对她一点也不负责,塔莉想干什么她都不会管。塔莉从小就缺少母爱父爱。塔莉都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父亲,可能她的父亲在得知有了塔莉之后就跑了吧。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心疼她的,对她负责的只有外婆和外公,但是他们却在塔莉最需要安慰和支持的时候离开了人世。当然,塔莉也有值得别人去羡慕的地方,比如长得很漂亮,很自由不会被拘束。
凯蒂只是看似有个幸福温馨的家庭,但是她的母亲管束她确实有些严格,整天限制她的行动自由,总是用比较善意的方式催着凯蒂交朋友,交到了之后又嫌弃,接受塔莉也只是因为女儿只有这一个朋友了。长大了之后,凯蒂还生了一个叛逆的女儿。当然凯蒂也是有优点的,那就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虽然母亲老是多管闲事,但是她还是对凯蒂很负责的。比起凯蒂的母亲,她的爸爸更了解凯蒂的心情也更相信和支持凯蒂。凯蒂还有一个弟弟,虽然有些烦人,但可能有的时候可以缓解她的不开心吧。总体来讲还是挺幸福的。
其实我们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明明自己也拥有很多但还是会去羡慕别人。永远都不会想到其实别人也会羡慕你。但塔莉和凯蒂有一点是值得让别人羡慕的。那就是她们的友情。从打开这本书开始,我就一直在想我的一位朋友。我们从一个夏令营开始认识。当时,夏令营的那些小孩我都不认识,而且难以沟通。因为大部分都是外国小孩。虽然我懂英文,但按照常理,不都是外国小孩一起玩,中国小孩一起玩吗?我试着交一个朋友,但结果可想而知,她给我介绍了一个中国小孩。之后,在夏令营我就失去了交朋友的信心和期待。就在这个时候,我想,不一定就得交一个女生朋友吧。也不是不可以跟男生玩。于是,我就看到了一个混血的男生。他长得特别好看。但因为不爱跟人说话所以也跟其他人处不来。我就想,这不就是跟我一样的处境吗?后来,因为一次小组活动,其他人都找到了一个伙伴来做这个活动,就我和那个男生除外。所以老师就把我们俩分到一组了。当时真的特别尴尬,其他人都是女跟女,男跟男。就我们这组特别。渐渐的,我们就习惯了这种分组。我和那个男生也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快的。一转眼暑假就过完了,我得回中国,他也得回美国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他,或者永远都不会遇见了。就算遇见了,他还能记得我吗?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就想,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吧。希望他也能交到新的好朋友。其实我真的很羡慕萤火虫姐妹花的友情。她们在一起三十年。尽管凯蒂在中途因为癌症而去世,但是她们彼此之间深厚的友情从来没有变过。读过这本书的人应该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萤火虫小巷没有萤火虫?因为她们的友情就像萤火虫闪烁的微光一样。虽然很微弱,但也足以温暖彼此一生。
——“她知道,只要说“我需要你”,好朋友就永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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