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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生命读书笔记

2023-03-08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700字(合集6篇)。

每个人对作品这本书都有各自的见解。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新的认知,栏目小编特别编辑了“生命读书笔记精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篇1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篇2

生命,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世界万物皆有生命。可是上帝的.创造总不是那么完美,甚至有些残酷,假如在这些有缺陷的人濒临绝境时拉他们一把,那么生命将会延续,生命将会走向光明。

读完《再塑生命》这篇课文时,我深深被震撼了。莎莉文老师无私的爱心和凯伦那坚强的性格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明白,要以乐观面对生活,以微笑面对生命,以爱面对世界。

凯伦的遭遇很悲惨,她必须要比正常人承受更多的痛苦,于是,她慢慢走向自卑,愤怒……她渴望被爱,渴望光明,而这个光明的使者就是莎莉文老师,她用无私的爱拯救了凯伦,让她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生命的幸福,让他的生命获得新生,莎莉文老师帮凯伦再塑生命。

读后,我深思:假如人人都像莎莉文老师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啊!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有差距,现实中的弱肉强食现象十分明显,弱者注定要被强者淘汰,欺凌。这是竞争也就无可厚非了,但是,对于一些没有竞争能力,但又很无助甚至不能自顾的弱者,我们是否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也许我们奉献的爱心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些弱者来说,却能带给他们暖和,甚至能拯救他们,这就是生命的本质。有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可见,爱的力量有多强大!

朋友,假如你已经沉浸在爱的海洋中,被爱所包围,那么恭喜你,你是幸福的。那么将你的爱心奉献出去,让别人也能感受到

爱的漂亮,把爱的种子撒遍大江南北,让爱布满人间!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篇3

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望,最终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应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应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此刻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篇4

今天学了第五课《再塑生命》,作者是海伦凯勒,也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了。

以前我并不知具体,只知道她的一部著作《假日给我三天光明》,从而知道她是个盲人。学了这一课,才了解到她不仅是盲人,还是聋哑人,但正是这“不幸”的残疾人“幸运”地进入了哈佛大学。我们不盲、不聋、不哑,我们都是健全的人,那么我们一个如何创造自己的价值?

我们身边的“富二代”多得是,他们可以不用功,将来或许可以子承父业,但那并不是靠自己创造的价值。我们可以暂且把心所属的一切放下,但我们绝对不能把生命放下。海伦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我们可以庆幸自己有健康的身体,我们可以庆幸能如此轻松地接受教育,我们可以庆幸自己有这么多条件还创造自己美丽的未来,但是为什么不做?海伦即使身残,但靠着坚志也让自己的生命如此有价值。可以不想这些,但贫困山区里关于孩子学习生活的视频也看不少了,那种条件下,和我们拥有的条件真实不敢相提并论,甚至有些孩子根本上不起学。他们渴望上学,渴求知识,他们会羡慕我们。然而他们不必太羡慕,因为在我们这种环境的人,大部分都没有把握住这种美好生活。

在我身边,有那么多同学都在抱怨学习生活,很令人厌。他们为何不用心去感受,当你学到知识时,那种不可名状的微妙的感受。心态不同,接受了同样的教育,为何命运不同?不是因为你不幸运,而是因为你没有珍惜。正如海伦所说:“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生命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就更能现出生命的价值。”因为你觉得自己时间还很长,所以愈是不珍惜。

总结的只是,珍惜一切,你所拥有的,这样,在最后那一刻,你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这一生走一趟,值!”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篇5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生命读书笔记精选 篇6

今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曾怀着极为震惊的心情,读完了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的传奇经历和超常拼搏精神把我彻底感动了,我要向你们推荐阅读。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从1906年发表以来,长达百年之久,始终为国内外文学界所肯定,并深深感动着许多读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这个人”的生动形象。

《热爱生命》写的是一名淘金者的传奇经历。他无名无性,人们只能用“这个人”称呼他。在美国19世纪掀起的去阿拉斯加淘金大潮的影响下,他也加入其中,并采集到了一些金子和金粉。不料在返回途中,他却遇上了右脚腕被扭伤、同伴弃他而去、寒冷、断粮和狼欲吞噬等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和痛苦,近20天,靠吃浆果、灯心草、小松鸡、小鲦鱼、野草、驯鹿骨和水等维持生命。到了最后,两条御寒的毛毯用尽,捕猎的枪丢了,猎刀也不见了,只剩下罗盘、几根火柴和一个白色铁罐。但是他拖着鲜血淋淋的双脚,即使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但还是挣扎着前进。最后别捕鲸船“白德福”号上的科考人员救起。“这个人”可称得上是一名铁打钢铸的汉子,他的事迹惊天动地,他的精神可歌可泣!

读了《热爱生命》,你会知道是什么让“这个人”勇敢面对,你会知道应该如何跨越人生旅途中的大小刊刻,你更会知道怎样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除此,你在书中,还可以积累大量的成语,学到许多的细节描写,对提高写作水平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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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读书笔记范文通用6篇


下面的内容主题为生命读书笔记范文,是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我们人生中看过许多不同的书,每读一本书我们就感受到了作者的所思所想,每读一本书我们会有自己的体会。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

生命读书笔记范文(篇1)

所谓“再塑生命”,顾名思义就是“重新塑造生命或是重新获得生命。”但这篇文章却讲述了海伦 。 凯勒进入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之后,一位令她终生难忘,让她重生的老师,走进了她的世界,这位老师便是安妮 。 莎莉文。

海伦 。 凯勒生活在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中。她开始变得焦躁、愤怒和迷惘,像一条没有指南针也不能探测的大船,在茫茫大雾中航行。无助和恐惧将小海伦包围了,正当她渴望光明时,一位将改变她一生的老师到来了。安妮 。 莎莉文老师耐心地教导着她,让海伦 。 凯勒觉得她的`身上充满了光明、希望、快乐和自由。她唤醒了海伦 。 凯勒的灵魂,使海伦对求知的欲望油然而生。海伦 。 凯勒的成功也离不开她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有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都是在孜孜不倦的学习中度过的;几十个春夏秋冬,她一刻都没有停止对知识的渴求。

不论一个人有多么大的缺陷,后天的努力总是可以弥补的。海伦 。 凯勒对知识的渴求,对世间万物的渴求就像植物渴求甘霖一样。她对知识的渴求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才造就她最终的成功。

能得到像莎莉文一样的好老师固然重要,但要像海伦 。 凯勒那样好学,坚持才是真正重要的。如果有了海伦 。 凯勒的精神, 会有什么事能难得了我们呢?心中有着对未来的憧憬,从现在开始就为此付出努力,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成功,即使没有得到想要的成功,但至少我努力过,我为我的理想奋斗过,这就是成功!

生命读书笔记范文(篇2)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生命读书笔记范文(篇3)

读完这篇文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主人公海伦——凯勒从小就在一个无光,无声的世界里生活了很多年,我不知道是敬佩她,还是同情她。不过,她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生命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就像花一样有阳光和水分就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长。人也一样,自己寻找快乐,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

海伦——凯勒也是如此,即使生活在一个无光,无声的世界里,但是,她对生活的热爱却丝毫没有变过,积极学习。

只要拥有一样的对生活的热爱,再大的缺点也会变得渺小起来。

海伦——凯勒知道自己跟其他正常人的起跑线不一样,因此,她比其他人更勤奋,更努力,完成了许多正常人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这个世界虽然是残酷的,但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位置”,其实,上帝关上我们面前的门的同时,必定会在另一个地方为我们开一扇窗。只要我们心怀梦想,努力寻找希望,我们一定可以找到那一扇窗。

人的外表不会决定人的一生,只有心中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才能让自己永远笑对生活——。

生命读书笔记范文(篇4)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生命读书笔记范文(篇5)

今天老师布置的阅读是第五单元的课文,读完后,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同学们应该知道贝多芬吧,贝多芬虽然耳朵失聪了,双目失明了,但是他仍然创造出了一首家喻户晓的一首曲子,是命运交响曲。海伦·凯勒虽然是盲人,但是她却出了很多著名的书。20___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蔓延开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这是生命与疾病的抗争。在充满生命危险的病区里,那些可亲可敬的白衣战士,面对病魔,前赴后继,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千百个病人的康复,谱写了一曲曲生命之歌。邓练贤、王晶、李晓红·····这些闪光的名字的后面,都有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树,砍断枝条后还能再长;草,烧了还能再长。悬崖上的一棵松树茁壮的成长,不需要谁来施肥,更不用谁来灌溉。一颗种子,可以掀翻压着它的石块,顽强的向上生长·····我们该从现在做起,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为国家做出贡献。我认为有些同学整天沉迷于网络,辜负了家长对你的期盼,又伤了家长的心。我想对那些不珍惜时间的同学说:珍惜时间吧!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渊明)我们要珍惜生命,引用一句雷锋叔叔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们一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生命读书笔记范文(篇6)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资。”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鲁滨孙读书笔记700字6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鲁滨孙读书笔记”。

古人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鲁滨孙读书笔记》,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鲁滨孙读书笔记 篇1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来评论这位鼎鼎有名的鲁滨逊,他是著名作家福笛写的《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和聪明机智的现代文明人。在一次航海中,船在荒岛触礁,船身破裂,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他被海浪卷上了一个无人岛,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荒岛历险生活。鲁滨逊做了一艘木筏,将沉船上的必需品搬到孤岛。他靠自己的智慧种植农作物,养羊作为肉吃,养鹦鹉取乐,自制家具摆在住的山洞。若干年的一个晚上,鲁滨逊发现并解救了一个被一群野蛮人抓获的俘虏,并取名为“星期五”。“星期五”告诉鲁滨逊曾有十七白人来过这个岛,鲁滨逊解救了他们,其中包括一个被闹事的船员抛弃的船长,还帮助船长夺回了船只,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我非常喜爱鲁滨逊这个人物,他是个有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作者福笛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的确如此:一个有鲁滨逊般无畏冒险的人,即便在恶劣环境下,只要勇往直前、百折不挠,无需惧怕艰险,那他必是一个强者,一位英雄,值得世人所尊敬与爱戴。

我想,我们学生就是喜欢读这样富于冒险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文字时时刻刻吸引着我们!

鲁滨孙读书笔记 篇2

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开垦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面对困境,要用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去战胜它!这是一本充满斗志的书,也是体现人类无穷智慧的书!

鲁滨孙读书笔记 篇3

说到鲁滨逊,大家就一定会想到他的漂流生涯,在这个暑假,我就阅读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非常热爱航海事业,但父母却不同意。于是,他自己在没和父母商量的情况下,就擅自做主当了一名水手。前几次的航行还算顺利,但就在后面的一次航行中,不料意外却发生了,他们驾驶的船突然翻了,幸运的是只有他活了下来并来到了岛上。在这座岛上,他制造工具、建造房屋,种地和驯养动物。再后来他营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最后救下船长,回到英国。

当看完这本书,我心中不禁感叹:鲁滨逊真是太勇敢了!如果我是他,那么我一定不会像他那样到船上寻找可用的工具,因为我没有那份信心。

如果我是他,那我一定不会遇难后在山洞中挖一个新家,因为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类,我一定不会冲上去,因为我没有那份勇敢。

回头想想,现在的我们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的生活。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父母辛辛苦苦挣钱的来之不易呢?每次只要碰到一点点挫折就放弃,这难道是我们应该做的吗?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震撼,因为我体会到了人生的坚强与坚持,在经过这次伟大的航行后,鲁滨逊在我心中铸就了坚强不屈的性格,拥有一颗不为困难的心。同时我也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必须勇往直前的道理。

生活就像是一副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茵,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效果如何,取决于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

鲁滨孙读书笔记 篇4

按部就班的生活是枯燥乏味的,只有自己开创的天空才是最独具魅力的,只有独立与自主编织的蓝天才是最美的!——题记

温室里的花朵就如井底之蛙般眼界狭窄,而搏击长空的雄鹰则是独立与自主的象征,所以它们才这般雄伟。有家却不想过多地沉浸在家的温暖中,渴望摆脱一成不变一字一板的生活,偏不像别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喜欢上了航海,在一次航海中漂流到荒无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使自己多了对生存能力的加强,少了之前笨手笨脚的生活习惯;多了对世界丰富的见识,少了之前天马行空的幼稚想法,多了对人生的感慨,少了对生活玩世不恭的心态,这就是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的笛福所作《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文章主要讲了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不幸漂流到荒岛上生活了28年,用自己的智慧才干和丰富的生存经验克服重重困难,回到英国的故事。读罢全文,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憾与思考。鲁滨孙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一个荒无人寂、没有任何人力与物质资源的孤岛快活地生活了28年,这是多么强的生存能力,这是多么丰富的创造结晶,这是多么勇敢坚强的独立历程,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一次全新体验!为“人生之书”添上了一页全新的阅历!而我们呢?我们这些在保护伞下成长的人呢?不能独立也不想依靠自己的能力书写自己的人生,全都是父母踩好的脚印,然后仅仅是再踩一遍,如法炮制,仅此而已,并没有强的自控力。创造力与独力自主的意识。去爬山啦,爬到半山腰,抬头望望离自己有“十万八千里”的山顶,马上退缩。考试复习啦,自己不知道去温习一遍,而是把心思放在了打游戏上了。还有些人“一心只读圣贤书”,洗个碗把碗打碎了,扫个地地上还布满灰尘,叠个被子还把被子弄得像揉皱的纸一样,这些都是娇生惯养的结果。将来的路是要靠自己来走,如果你现在还在做一个笼子里的小鸟,温室里的花朵,看似娇艳却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将来,你该怎么办呢?做个“依附虫”吗?像海伦、凯勒、杏林子、霍金一样,他们都是些残疾人,他们拥有不幸的人生,却拥有放射光彩的生命,成为家喻户晓的名人,那是因为他们懂得了生命的重要,变得独立、自主,勇敢地面对一切风风雨雨。

“折翼的天使”能够飞翔,是因为它们的独方与自主;顽强的鲁滨孙能在一个孤岛上生活28年,是因为他的独立与自主、勇敢与无畏。而我们呢?让心灵芳菲,让智慧与勇气并存,让独立与自主同在,展开“梦之翅”,飞翔在“梦”的蓝天吧!

鲁滨孙读书笔记 篇5

在众多的励志作品当中,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了。这本小说是我人生当中接触的第一本流浪类型的外国小说,同时,这也是让我很受感动的一部小说。之前对励志小说接触地比较少,看了这本小说后,觉得原来一本书的力量那么大,之后很久这本书对我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我想在我今后的人生里,他会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今后的道路,时时提醒我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只要坚持,对生活仍然充满信心,就没有什么事无法完成。

在整个的小说当中,整个的故事都是围绕着鲁滨逊的漂流过程进行的。从一开始满是绝望,对于未来没有希望到最后很好地适应了整个的环境,并且能够与星期五一起在这片荒岛当中守候。有的时候,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是经常遇到各种各样让我们的绝望的情况。

在绝望当中,我们往往有两种方向可以选择。一种是完全放弃,让自己堕落下去。另一种就是保持永不放弃,努力地从绝望当中找到一份能够很好脱离出来的希望之光。同时,在困难当中,在对于未来充满希望的时候,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这份比较绝望的困境当中能够很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帮助自己能够很好地坚持到最后希望出现的那一刻。

这就好像当鲁滨逊能够在荒岛当中找到保证自己生存的食物一样,能够很好地帮助自己不在绝望的环境当中失去最基本的体力支持。同时,苦中作乐也是一种必要技能。在那样寂寞的环境之下,鲁滨逊没有任何的说话对象,承受着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承受的精神压力,最后还是成功找到了星期五。因此,希望确实是一直都在的,只要我们能够保持一种对于生活的乐观和希望。

鲁滨孙读书笔记 篇6

他,是一个被人们广为传颂的传奇人物;他,是一个屹立于世界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他就是鲁滨孙,一个由英国作家笛福写出来的大名鼎鼎的人物!自从我在课本上学习这篇著作后,就对鲁滨孙机智坚强,不畏艰险的精神所敬佩。

故事主要讲述了鲁滨孙为了追求梦想,决定要扬帆远航。他在一次海难中,幸存被巨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尽管那是一个没有任何生存工具的地方,但他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了这一切,依靠他的智慧与坚强,做帐篷、围篱笆、制器具、种庄稼、养牲畜,一个人在荒岛上创造了奇迹。后来,鲁滨逊在危难中挽救了一个善良的野人,从此,他就有了一个伴。最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算了一下,竟然在孤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

鲁滨孙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我想了很久,在文中鲁滨孙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态度,能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并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并不向死神认输,这一点与汤姆在山洞迷路一样。他列出的表幸与不幸,好处和坏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激发自己战胜困难的“动力”。《鲁滨孙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它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

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正如鲁滨孙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例子。记得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因加班,要暂时晚回来一会儿,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在写作业。到了中午,我熟悉的开门声始终没有传入我的耳朵中,我有些心急如焚,心想:“怎么办呀,我一点也不会做饭,难道就这样饿着肚子?”唉,之前爸爸妈妈视我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做饭了,连小小的扫地也不让我做,天天总是说:“孩子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没办法,我不会做饭,只好饿着肚子了。晚上,妈妈下班回来了,看我一脸苍白的样子,急忙问我怎么回事,我如实回答了。

现在看来,如果我在当时的逆境中,像鲁滨孙一样,在绝望中找到希望自己学着做饭,总比饿着肚子强吧!

这本小说不仅有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情节,还蕴含了深刻的哲理,令人回味无穷、终生难忘。使我永远也忘不了鲁滨孙不畏艰险、机智坚强、聪明能干、积极乐观的精神与态度……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6篇)


《城南旧事》这本书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讲述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又像首悠悠的思乡曲,唱说着童年的酸甜苦辣。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1)

《城南旧事》,作者林海音,原名林寒英,他出生于台湾,在北京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城南旧事》描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个北京四合院里英子一家温馨而又和睦的生活故事。故事以英子这个孩子的眼光,看透社会的冷酷,看透人情的冷暖。

《城南旧事》被评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在八十年代,这本书被导演拍摄成一部电晾,搬上银幕,获得金鸡百花奖等各种奖项。

这本书分成五个场景:惠安馆里秀贞和英子纯真的友谊,与同学一起约定去看海,不堪忍受毒打逃家避难的兰姨娘,保姆宋妈疯狂地寻找女儿,爸爸去世和院里花儿落了的故事。

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英子他爸爸去世时候的情景。英子拿到毕业证书,进了家门,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夹竹桃和石榴散散落落很不像样。厨子老高低声说:英子啊,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趟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已经他为什么说不下去去了,英子一下子着急了:你说什么?老高说:这么就数你大了,劝劝你妈吧!我突然镇定下来,出其的镇定,走出家门,深吸一口气: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读到这里,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一个小学生,怎么能承受的了失去父亲的痛楚,想想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电视、电脑、手机。吃喝玩乐,一应俱全。

从英子身上,我学到了坚强,学会了勇敢,还学会了挑战,这些精神品质让我一生受益。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2)

《城南旧事》是作者林海英的一本自传体小说。她五岁时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居住,一住就是二十五年,老北京城南幽幽的小巷,残阳骆驼、城垛古墙这一切都让童年的林海英感到新奇入迷。1948年30岁的林海英才返回故乡台湾,从此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文学生涯。童年的记忆让林海英在1960年推出了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故事是以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城南为背景,透过一名伶俐的小女孩英子纯稚眼光看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温馨动人,启发人性。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她纯真善良,对生活充满了好奇心,愿意用真诚去接触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书中《惠安馆》这个章节里,记叙了英子和妞儿纯真的友谊。她俩真快乐,胡说胡唱胡玩,西厢房是她们快乐的窝,连做梦都想着它。英子对疯子母女的亲近与同情帮助,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情,而疯子母女悲惨的命运又让我痛心。

《城南旧事》这本书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讲述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又像首悠悠的思乡曲,唱说着童年的酸甜苦辣。我喜爱《城南旧事》,它让我懂得了爱心,善心,真心;我喜爱作者林海英,她让我了解了文学的趣味;我喜爱活泼可爱的英子,她让我学会了坚强。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3)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就像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找到了方向。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属于我们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4)

这是一个很久以前发生在北京的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叫英子的小女孩,一天英子的爸爸、妈妈带英子去看骆驼队,打头的骆驼,总会有一个铃铛,英子问爸爸:为什么打头的骆驼都会有一个铃铛呢?爸爸说:要是骆驼们碰见远处的狼,铃铛在响,狼就知道是有人在保护着骆驼呢。英子说:不对,爸爸,是因为打头的骆驼太寂寞了,所以才用铃铛的。

一天,她们家的奶妈--宋妈要去买菜,英子跟着一起去了。走到惠安馆,她们看见了一个疯子。这个疯子是个女的,她总是站在门口整理她的麻花辫,她的名字叫秀贞。秀贞是因为她的孩子小桂子丢了,才疯的。英子看呆了,疯子招手叫她过去,她就顺着疯子的手势,慢慢地过去。这时宋妈说:孩子,快走啊!说着,就拉起了英子的手。走到一口井边,她看见一个叫妞儿的小朋友,她刚打完水,一些坏孩子说:唱个歌,才让你走。妞儿哭了,英子忍不住大叫:你们为什么要欺负她?从此以后,妞儿和英子成了好朋友。一天,妞儿告诉她:我的爸妈都不是亲的,他们老是打我。

妞儿一笑,总是有一个泪坑,英子看见秀贞脸上也有一个泪坑,她怀疑妞儿是不是秀贞的孩子。有一次,妞儿走到横胡同,后面跟着高高的男人,那是妞儿的爸爸啦,英子看见妞儿来,她很高兴,可是妞儿并不高兴。她还拿手把英子推走。第二天,妞儿到她家,撩起裤腿,给英子看她爸爸给她打的伤,妞儿的肩膀也被她爸爸打肿了。一天,英子偷偷溜出门,到惠安馆去找秀贞,秀贞拿了一件还没缝完的衣服,在英子的身上左比右比,还托英子帮她找齐化门的小桂子。英子最后帮她找到了妞儿,原来妞儿就是小桂子。

英子生病住院了,刚可以下床,她爸爸就把她接回新家了。英子就上学了。有天,她爸爸睡着了,刘平他们在墙上踢球,踢的乒乒乓乓响,英子的妈妈说:英子,下去让他们到空房子那边踢,告诉他们你爸爸在睡觉。刘平他们把球踢到了草丛里,他们请英子去捡球,英子没说话,只是拨开草,往草丛里走去。英子左翻右翻都翻不到,她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堆东西,后来她知道这些东西是一个小偷的。这个小偷跟她是好朋友,有一天,刚下完雨,她到草丛里去看那里的东西还在不在,她看到那个人还在那里,可始那个人低着头,仿佛没有看见英子一样,英子走过来,他才看见。那个人说:我不能在这儿长呆了,你快回家吧。后来,那个人被抓住了。英子很伤心,她抱在妈妈怀里,想哭一通。

英子是六年级的同学了,今天她该毕业了。是她代表大家去领毕业证书,英子想请爸爸去参加。可是,叔叔被日本人害死了,爸爸急得吐了血,住在医院不能下床。领了毕业证书,她兴冲冲地跑回家,她看见夹竹桃都谢了,几个妹妹在玩土,她就说:是谁把爸爸的花都给摘下来了?我要告诉爸爸。这时,老高过来说:英子,你快去医院吧,去安慰安慰你妈妈。你爸爸他。说到这儿,他再也说不下去了。英子从来没有这么镇定过,她说:好,我去医院。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5)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个好故事可以把人们领回童真的地带;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现实生活中,就有这么一本书像清水般折射我心中的太阳,你想知道它是谁吗?它就是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城南旧事》。

在书中,我明白了旧的意义,看那古老的服装,老套的发式,古老的方言,老式的跨院,老旧的门匾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们天真活泼的小英子,她的童年虽不像现在拥有如此高科技,但是她的童年充满了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在英子记忆的开始,都有过那么几个熟悉的面孔,像惨死在火车下的、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和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不,妞儿,不,小桂子;如介于好人与坏人之间的不好不坏的厚唇年轻人;像爱笑漂亮的兰姨娘和四眼狗德先叔;还有爱开玩笑的宋妈和她的黄板牙儿丈夫英子之所以能成功地在离别中度过了整个童年和整个小学时代,是因为她不是用眼睛来看这个世界,而是用一颗心来对待世界,一颗天真的清纯的童心!英子的心像白雪般纯洁,被窝般温暖。终于,爸爸的花落了,英子也告别了童年

虽然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是那样的无忧无虑,可我是多么的羡慕英子的童年,羡慕她那精彩的日子,羡慕她那快乐的时光。不过,童年总是有始有终的,在英子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爸爸和童年就离她越来越远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700字(6)

我读了林海音《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难忘,它像一个指路标一样,为我指引成功的道路;像一束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小时的英子原本与普通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妞儿与秀贞的离去后,在兰姨娘与德先叔的离去后,在宋妈的离去后,在草丛中那个陌生人的离去后,在爸爸与自己天人永隔后,长大后的她,更成熟了。但在那样的一个旧社会里,虽然经历苦难的她,却依然保留一颗快乐的童心。我明白了,英子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她把我带进了另一个童趣的世界,天真无邪,童稚青涩,那样的世界里仿佛看不到旧社会的黑暗,而仅仅是一个孩子快乐,纯真的生活。历尽人间悲欢离合的英子懂得了离开朋友的难过,懂得了失去亲人的哀伤,懂得了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了别人的不幸后的深深的歉疚之情

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东阳下的骆驼队,疯女人秀贞,厚嘴唇小偷,兰姨娘,妞儿,德先叔,和宋妈以及去世的父亲。不管人或物,它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浓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慢慢的它们都在英子的童年中离去了甚至消失了,童年的故事,也就这样的悄悄地流逝。然而,童年的每一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而且刻骨铭心。相比英子有趣、精彩且有些哀伤的童年生活,我们的生活则显得单纯且无忧无虑。她的故事非常淳朴、真实,更勾起我们对正在溜走的童年生活依依流连,使我们更加珍惜现在拥有的日子。

现在,我已经5年级了,可是童年却像一股春风,一旦吹过,就再也回不来了,花谢了可以再开,但是童年过了就不会再也回不来了。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6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背影读书笔记”。

经过搜索和整理,我们为大家呈上背影读书笔记精选,通过品读作者的作品我产生了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1

每当我读《背影》时,总会被这一段朴素自然,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所打动,从作者笔端流淌出来的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和一份沉甸甸的爱,它将我拉回到了两年前。

还记得两年前冬天的那个下午,天空飘着细密的、牛毛似的小雨,本来爷爷去金坛体检,约好不能来接我。放学后,夹着冰冷细雨的寒风吹得我不停地打着寒颤,我蜷缩着身子,用羽绒服的帽子紧紧地裹住头正准备向公交车站跑去。这时远处跑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爷爷?!爷爷大口喘着粗气,腋下夹着雨伞,寒风吹着他花白稀疏的头发,鼓起他厚厚的羽绒服,冰冷的细雨淋着他冻得发紫的脸颊,臃肿的衣物让他看起来跑地很吃力。我欣喜的大喊:爷爷!爷爷用颤抖的双手从他的羽绒服里面拿出一个用手套包裹地密不透风的袋子,里面是一个包子,爷爷笑眯眯地递给我说:快吃吧。

因为没有戴手套,爷爷的双手冻地不停地发抖,但包子却因为得到了保温,像刚出笼一样热气腾腾的。我不禁眼睛一酸,背过身去,假装吃包子,偷偷擦去忍不住的泪水。爷爷告诉我,因为下雨,他担心我没带伞,所以他一体检完就马上赶回常州,因为打不到车,又急着来接我,就跑了过来。后来爷爷在我五年级时就回老家了,因为学习越来越紧张,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回老家去看他,似乎这份浓浓的情也慢慢地淡了。但每当我读到《背影》时,便会忆起那个冬天的下午,便会唤起我心灵中最脆弱的一隅。

虽然时空不同,虽然场景不一,虽然背景不然,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这一份相同的爱呢?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2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靑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3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4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潸然泪下。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笔下却含有伤感之情。父亲失业,祖母又离去,家底又亏空,只得外出谋生。

火车站上,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而爬上爬下,肥胖、年老的身影烙入我心里,不经泪下。

真正感动他的不是这次买橘子,而是其中包含的父子亲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笔下,父亲原本有些肥胖、臃肿的身姿是那样高大。给予我们不仅是要感动,而是会感恩。

孟郊母亲的“临行密密缝,竟恐迟迟归”的离别不舍。孟母的“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抒”的教子方针。韩母“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伤心不舍,一直到今天朱自清《背影》中父亲吃力为儿买橘的关心。从古至今,哪个孩子不享父母之爱,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越是平凡,越是有令人俯首的震撼力。

父母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爱,在我们眼里却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

忘记父母在自己外出前吩咐带上指南针时的不屑。在迷路后,焦急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忘记父母考前种种叮嘱,自己只是敷衍了事。在取得好成绩后,得意的炫耀着。

忘记天冷时,父母为自己添衣,自己执意不用。生病后匆忙为自己送水递药身影。

我们所要学习的感恩,并不是口头上的言语,更多是要付出的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5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没有言语、没有表情,仅有最朴实的动作,写出了一位父亲在儿子去外地读书临上车前,放下最要紧的事情亲自送儿子上车,多次叮嘱茶房照顾好孩子,有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橘子。在人们眼中留下了一个忙碌的身影,这个背影深深感动了儿子和我们。

那时候正是一家人最困难的时候:祖母的去世,父亲失去工作,他没有落泪,但当他看见父亲的背影时却留下了眼泪。唯有父亲那坚强有力的话在耳边响起:天无绝人之路。即使是天崩地裂父亲也能够用肩膀撑起一片天。

“他用手攀着上头,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当儿子看到父亲这样疲惫的身影时,才发现坚硬的外表下那颗温柔的心。

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这样一个属于自我的“背影”。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一个冬天放学异常晚,天又黑的很快,站在校门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姥爷,回到家又一个熟悉的身影闪动在厨房里——那是我的姥姥。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篇6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孔乙己》读书笔记(精选6篇)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孔乙己读书笔记”,敬请浏览。

以下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有所提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让我们感叹作者精彩绝伦的布局。简单的介绍你所看的书或是课文是什么内容,看后写总体感受。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1)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2)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3)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杯具的必然性。

经过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述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经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4)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5)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篇6)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6篇


《繁星春水》里充盈着许多精美,而富有哲理的小诗,每一首都宛若夜空中的繁星,宛若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一《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

《繁星春水》不止有爱的篇章,还有蕴含生活哲理的乐章:

我不会弹琴,

我只静默地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沉寂地看着;

我不会表现万全的爱,

我只虔诚地祷告着。

是的,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就是最好的办法!

当我们漫步山林,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大山,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你用心去欣赏,去感受,那夕阳倾泻的山林和飞流而下的瀑布带给你美的享受。

《繁星春水》如一杯茶,似浓又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枝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醇香、甘美的茶。

篇二《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

生活中,幸运娃娃无处不在多彩缤纷的小学,遇到一位优秀的老师,是幸运的;交到一位知心的好朋友,是幸运的;读到一本好书,更是幸运的。翻开《繁星春水》,我就成了一个幸运儿。

《繁星春水》里充盈着许多精美,而富有哲理的小诗,每一首都宛若夜空中的繁星,宛若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有着独具特色的艺术美感,令人迷醉其中,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而书中最触动我心灵深处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那永恒的爱。在《繁星》里有这样一段,令我热泪盈眶: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它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多么情真意切呀!冰心奶奶的原名是谢婉莹,冰心是她的笔名,是根据莹字的含义而取的。冰心奶奶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都是依偎在母亲怀抱里的。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的植入冰心的心灵中,成为了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的确,母爱是伟大无私的当妈妈给我盛好一碗饭时,当妈妈做我爱吃的菜时,当妈妈给我盖被子时,我知道这是妈妈的爱,它时刻萦绕在我耳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篇三《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

上个星期,我品尝了一本书,使我到了冰心先生的诗国里遨游了一圈。

这本书叫做《繁星春水》,是冰心先生的着作,虽然是几首诗,但里面却蕴含了许多珍宝。

在春水这首诗中,蕴藏了对孩子的喜爱;对青年人的关心等,不同的诗都融入了冰心先生的爱,与其说这是一首诗,还不如说是冰心先生真挚的爱

从这首诗中,我可以从中看出冰心先生对孩子的爱,从小麻雀!休飞进田垄里。垄里,遍地弹机正静静地等着你。这首诗里小麻雀暗指儿童,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孩子的呵护与爱的感情。

请大家也来读一读!

篇四《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我认为这节诗写得很好,语言精炼,却饱含真理。字里行间,透露着生活的讯息。人人都想成功,但成功却不太愿意眷顾他们。唯有那些勤勤恳恳,坚持不懈,并愿意为此付出代价的人,才有可能获得成功的光顾。古今中外,多少成功人士,人们只看到他成功时的笑容,却看不到他奋斗时的汗水。匡衡凿壁偷光,祖逖闻鸡起舞等等,甚至是金庸笔下的郭靖,都是一个个鲜明的例子。我觉得,那些成功人士并不是因为他现在所获得的荣誉而笑,对他们而言,真正值得珍惜,值得骄傲的,是他们奋斗时的汗与泪。

范仲淹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他是北宋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提出的先为天下,后为个人的思想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范仲淹小时候家里穷,但他很有志气,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母亲无法维持生计,只好改嫁。那个人家已有两个孩子,他们挥霍浪费,范仲淹努力读书反被嘲笑。于是他告别母亲,来到一个寺庙中。在庙里,他经常一个人读书到天亮。每天煮碗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早两块晚两块,就这样生活下去,终成一个有学问的人,为国家和百姓做了很多好事。

就像歌里唱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我们要珍惜现在的青春年华,刻苦学习,积极奋斗,努力拼搏,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篇五《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

暑假里我有幸拜读了冰心奶奶的诗歌集《繁星春水》,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短短的一首小诗,冰心奶奶以她独特的视角,把伟大的母爱诠释的淋漓尽致。当孩子遇到了烦恼,会找母亲倾诉,当孩子受到伤害,母亲会义不容辞的保护,当孩子生命受到威胁,母亲会竭尽所能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8.24的空难中的一位母亲,出事时飞机里乱成一团,年轻的妈妈托着儿子,把儿子从舷窗送出来,嘴里还哄着儿子:宝贝别怕,妈妈在这儿呢!紧急关头,她把孩子留在了人间,而自己却永远留在了天堂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她只是毫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的春光。诗歌集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这首诗了。我曾经是个爱幻想的人,沉迷于对未来的幻想,而不能明智地面对现实。经常幻想自己的未来多么的成功,多么一帆风顺、无与伦比,但那仅仅就是幻想中的开得一朵尤其艳丽而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我因为幻想变得

爱想而不爱做变得一点也不用心,成绩也是日益地的下滑。天天幻想,很多难得的好机会都和我擦肩而过,冰心奶奶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应该把幻想的花扔掉,靠自己辛勤的劳动去摘真的鲜花!

《繁星春水》勾勒出一幅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画面,这样的诗歌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哲理。冰心奶奶去了,却把美留给世界,让世代的读者欣赏到文学无穷的魅力

篇六《繁星春水》读书笔记700字

在上个学期,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收获非常大,感受也非常深。冰心,原名为谢婉莹,福建福州长乐横岭村人。取一片冰心在玉壶为意,笔名为冰心。被称为世纪老人。现代着名诗人、作家、翻译家、儿童文学家。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在冰心看来,母爱是伟大的,是可歌可颂的。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这首诗是当诗人冰心在雨天看见一片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的。更加说明了母亲在她的心中,是人生中唯一安全而又可靠的避难所。在《繁星?春水》中,除了赞颂母爱的伟大,与母爱紧密相联的便是童真、童年了,一切新生、萌发的事物都是天真无邪的。在写童真、童年的诗歌当中,我最喜欢的一首就是: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从这首诗歌可以看出,随着我们的年龄慢慢长大,烦恼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但是童年时代的我们会为了这些而耿耿于怀吗?相信不会吧。长大后,我们会去向往童年时代的生活,所以说童年是真中的梦。而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世界,很多人都带着虚伪的面具,分不清是真是假。这时只有梦中的童年生活才让人感觉到是真实的。常人的批评和断定,好像一群瞎子,在云外推测着月明。我非常喜欢这首小诗,这首小诗其实是在讽刺一些不懂装懂的人,自己明明就不是很厉害,还来批判其他人,就像是瞎子,在云外面推测着天堂的天气如何?然而不懂装懂的人在聪明人面前表现得总是如此的虚伪。冰心奶奶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她的独具匠心。读完这本诗集,我觉得这本诗集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在冰心奶奶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啊!

《名著》读书笔记(精选6篇)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名著》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名著》读书笔记【篇1】

再说说黛玉,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

《名著》读书笔记【篇2】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经典,我最先被书名所吸引。《小王子》虽然是一部童话,但其中却蕴含着令人受益终生的真理。他告诉我们要时刻拥有一颗天真纯洁的童心,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世间是非。

书中小王子生活在一颗编号为B-612的小行星上,小王子是那里的唯一居民。小王子生活的中心就是那朵美丽动人的玫瑰花,然而,不久小王子便看透了玫瑰花—她虚荣、骄傲,疑心重还喜欢说谎。这令小王子十分失望,于是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在宇宙中长途旅行,途中他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点灯人、地理学家和狐狸,也见到了人世间种种的虚伪、愚蠢、妄自尊大,最后来到了地球上的撒哈拉大沙漠,小王子在此遇到了作为飞行员的作者,与作者成为了至交。书中,小王子是天真无邪、希望、爱和埋没在我们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虽然小王子在旅途中认识了不少人,但他从没有停止过对玫瑰的思念。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十分悲伤,他非常怀念与小王子共度的时光。为纪念小王子,作者写了这部童话小说。

《小王子》有别于一般的童话作品,作者用孩子般的眼睛观察与解读着成人世界的种种现象。流浪中,小王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迷失了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于人们心间。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以及还吃有一颗童心的大人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从它们身上我学会了要更多的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气馁,要勇敢而坚强的去面对。

《名著》读书笔记【篇3】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之后,它的故事情节还经常在我脑海浮现。

《鲁宾孙漂流记》讲述了出生于中资产阶级家庭的鲁宾孙不顾海上的风险及父亲的反对三次出海经商,在巴西建立了种植园。不安分的天性促使他将种植园托付给友人,从巴西再度搭上商船前往非洲。途中商船遭遇飓风,触礁沉没,船上人员悉数遇难,仅鲁宾孙一人幸存。他漂流到南美洲海上的一个荒岛,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气,利用破船上残留的一切物质及工具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工具,缝制衣服,并多次伐木做舟,试图回到大陆。一次,他从一群吃人的土著人手中解救了一个野人,并且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宾孙教他说英语,向他传播基-督教义,使“星期五”成为他忠实的仆人及朋友。后来他们帮助一个被叛变的水手抛弃的船长,巧施计谋,夺回了船只。鲁宾孙终于结束了他为期28年的与世隔绝的生活,重返故土。

读过《鲁宾孙漂流记》我读到了鲁宾孙的永不满足、永不安生及永不相信命运,他是个永不言败的行动者,他能将自己的思维活动付诸于实际行动,这是作为年轻人的我们所缺少的,现今,许多年轻人只会空谈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而付出的行动少之又少。鲁宾孙的父亲常用知足常乐的哲学教育他,要他满足现状,不要出海,可是鲁宾孙的心中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左右着他,使他勇于开拓,决意抛开安逸的生活出海闯天下。鲁宾孙的开拓进取的精神是当代年轻人所没有的,是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的,

想到“知足常乐“我想到了自己,我经常以“知足常乐”来自我安慰,读过《鲁宾孙漂流记》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鲁宾孙的精神与意志也使我坚定了以己之长补己之短的决心。

鲁宾孙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没有怨天尤人,坐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利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花费很多精力与时间,但是他有耐心有毅力,从不放弃,鲁宾孙的无限勇气与坚韧不拔的实干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鲁宾孙的这种对于目标的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是值得称颂的。

鲁宾孙在外漂泊多年。历经磨难,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最终完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从鲁宾孙的人生经历中我体会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真正内涵,;鲁宾孙的人生是充满探险与挑战的人生,鲁宾孙的人生是勇于挑战的人生,从鲁宾孙的身上我看到了人类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看到了他勇于向自己的目标前进的战斗力。

生命的可贵在于坚持不懈地向自己的目标努力,也许在通向成功的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艰辛与困苦,象鲁宾孙一样,会有惊涛骇浪,甚至是飓风,更或许有失去生命的危险,遇到艰辛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度过这一段前方有成功的喜悦在等待勇于探索的人们!

《名著》读书笔记【篇4】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即使家财万贯,也舍不得花费一分钱;而现在的人纵使有一毛钱,他也会装着有家财万贯。不过别误会,我这里并不是夸葛朗台低调,而是说现在有些人的虚伪。巴尔扎克因《欧也妮葛朗台》而出名,如果我也塑造一位与葛朗台相反的人,那么我应该也会出名吧!

在许多人心目中,“葛朗台”就是吝啬鬼的代名词。通过与其兄弟——一位巴黎商业巨头的财产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他富可敌国,然而他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毫。其居住场所之简陋,饭食之节俭无疑会让每个人感到吃惊。我在阅读时总会问自己:他只得这么做吗?财产又带不到他们所谓的天堂里去。他有这么多的财产起码也要过一位中产阶级的生活吧。起码要用其中的一些钱为自己的家人提供一定的条件吧!虽然有钱不一定就会幸福。平时吝啬一些也就算了,自己的侄子遇难了,这时候就应该帮些忙吧,可他没有。我觉得他一生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他临死前竟然还想着钱——在神父为他念弥撒时,他竟然夺神父的金十字架。而他的吝啬给亲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夫人的死与他有莫大的干系,图尔的变心也是他提供了很大的条件。因为一个“钱”字,他过得何其辛苦。

然而欧也妮小姐是伟大的。起初,她善良纯洁:后来她在自己的生活中虽然很吝啬,但她把钱花在了公共建设以及穷人身上了。

葛朗台死了,他的女儿只在私人生活上继承了他的吝啬,然而欧也妮没有子女,受他影响大的人不存在。葛朗台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如今,与他相反的人的队伍却逐渐壮大了起来,我暂且叫这些人为“反葛朗台”。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她们渴望财富,地位与荣耀。有些人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但别人却不知道他的深度,这样的人也往往能成就大事。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她们不仅在财富上表现出来强烈的虚荣心,还刻意“提高”自己的地位。徒劳的增加自己的“闪光点”,最后只会落到被别人厌弃的地步。这样的人便是“反葛朗台”了。

“ 葛朗台”可怜,“反葛朗台”更可怜.......

《名著》读书笔记【篇5】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十分爱看,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携带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齐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拯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齐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我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不听话和冒险的,我期望大伙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一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漂亮,生活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大家为自我的童年,自我的生活,打下好的基础,让大家一齐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名著》读书笔记【篇6】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xx。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xx。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观音菩萨见孙悟空神通广大,推荐玉帝外甥,显圣二郎真君杨戬去拿孙悟空。二郎神与梅山六兄弟到花果山,与悟空赌斗变化,大战三百回合不分高下。李天王趁花果山后方空虚,放火烧山,孙悟空无心恋战,被二郎神与其兄弟围困,被太上老君偷袭,另外被哮天犬咬了一下,于是被擒拿。

悟空被擒,到斩妖台问斩。因先前偷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成金刚不坏之身,所以任何死刑均无效,最后被太上老君带到兜率宫冶炼,反而练成火眼金睛,于是蹬倒火炉,开始大闹天宫,打到灵霄宝殿,佑圣真君遣王灵官与三十六员雷将围困孙悟空,正在争斗时,如来佛祖出现,将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五行山,又说两界山)下五百年(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字)。

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所救,拜其为师,踏上西天取经之路。收服猪八戒,沙僧与白龙马,做为师弟,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两番被唐僧误会而赶走,不过最后仍然回来,终于大功告成,封为斗战圣佛。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700字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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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经过收集,编辑为您献上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篇1】

梦想成真讲了一个冬天的下午,怀着宝宝的的王后坐在窗前,欣赏着外边那迷人的雪景,她向上帝祈祷:希望我能生一个心地善良、相貌美丽端庄、皮肤像雪一样白的孩子。不久,王后果真生了个心地善良、相貌美丽端庄、皮肤像雪一样白的女孩子,并给她取名为“白雪公主”。可是,没过多久王后就病死了。

一年后,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王后,他虽然美丽但他的心肠坏,他又从女巫那里得到了一面魔镜,每天都会问它,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魔镜回答,王后最美丽。

白雪公主长大了,无情的王后像对待仆人一样对待白雪公主,一天一天的,白雪公主长大了,长得愈来愈漂亮了,一天早上,王后问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魔镜回答:白雪公主比你美一千倍。王后生气了,于是,她就命令宫廷的武士说:“我不想再看到白雪公主了,你找个借口,把她带到森林里偷偷杀掉。杀了以后,把她的心和舌头带回来,做为你杀死她的证据。听到没有?不可以有差错……”“是的,王后……”

武士听了这话之后,就真的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去了。当武士抽出刀来杀公主的时候,他看到正在采花的公主,纯洁,善良,有如天使一般,武士不忍心杀她,就向白雪公主说:“皇后命令我杀掉公主你,可是我实在狠不下心,所以你还是往森林里逃走吧!”说完武士回皇宫去了。

新王后以为白雪公主已经死了,有一天她又问魔镜说:“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呢?”魔镜回答王后说:“王后,你很美丽,可是白雪公主比你更美丽,她现在在森林中和七个小矮人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王后听了这个回答之后,才知道白雪公主并没有死,她感到很愤怒。

就想尽一切办法,对付着白雪公主。

读了这个故事我校到家都有感受,我的感受是我们要勇敢。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篇2】

《白雪公主》是《格林童话》中的一个故事,它写的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一个王后坐在窗边,望着大雪心想:我要是有个女孩,皮肤像雪一样白,脸蛋像苹果一样红,头发像乌檀木一样黑,该有多好啊!

不久,王后果真生了一个皮肤像雪一样白,脸蛋像苹果一样红,头发像乌檀木一样黑的女孩。王后很喜欢她,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白雪公主。

王后生下白雪公主不久,就因病离开了人世。国王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新王后。新王后虽然年轻艳丽,但高傲自负,嫉妒心特别强。她有一面镜子,那是一面魔镜。每天早晨,王后总要问镜子:魔镜魔镜我问你,世界上的女性谁最美丽?如果镜子回答说:是你,美丽高贵的王后。王后就会心情舒畅,愉快地度过这一天;要是镜子回答是别的女性的话,王后就会觉得非常不舒服,如同针扎在心上一样,非要置那个女性于死地不可才会安心。

王后不但对别的女性这样,而且她对白雪公主也是如此,一心想要害死白雪公主。白雪公主虽然历经了千辛万苦,但是后来她在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仅要外表美,更重要的是心灵美。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篇3】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喜欢看书,尤其爱看童话故事书,在我读过的童话故事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格林童话》里的《白雪公主》。它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书,里面主要写一位国王生了一个女儿,非常漂亮,可是王后死了。过了一年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她好坏。她有一块魔镜,她问它,谁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人,魔镜告诉她是白雪公主。于是,她总是想方设法设计谋要杀她,白雪公主到了七个小矮人那里,王后还要杀她,经过无数次折磨,白雪公主终于和王子结婚,王后被气死了。

这故事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不要计谋害别人,看到别人好就嫉妒别人,就想要去害他,是没有好结果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也有相类似的事情,例如学习,如果你身边有一个很聪明的人,学习特好,样样都行。你很羡慕他吗?你肯定在想:为什么他会这么聪明啊!他真幸运。其实你不必羡慕他,你自己也行的。难道学习好的人就是天生的吗?不是的,其实他们也是每天认真听课认真做作业。只要你在上课时认真听讲,不懂就问,虚心学习,相信你一定会考出好成绩的。即使你还不如那些学习好的同学,但肯定也会进步的,只要以后更加努力学习就一定能胜过他们的。所以,不必羡慕别人,更不能嫉妒别人,只要我们自己付出努力,相信自己必定会更加优秀的!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篇4】

以前,我不懂得体贴别人,宽容别人,不能让别人喜欢我。每一次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做一些他们不情愿的事。对此,感到理所当然。可自从我从图书馆里看到这篇《白雪公主》后,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个童话说的是一个叫白雪的公主,她出生不久,就失去了母亲。然后,他的父王,就又娶了一位王后,她非常美丽,但她的心如石心般冷酷,妒忌任何一个比她美丽的人。

白雪公主渐渐长大了,长的又漂亮又善良。无情的皇后从魔法师那里想方设法地得到了一面魔镜。王后每天都问魔镜:“这个世上谁最美?”魔镜都回答说:“皇后最美。”皇后听魔法师说黑森林里边的小溪水用来洗脸,可以使她更美。皇后像对待仆人一样使唤着白雪公主,每天命令公主到黑森林边的小溪中为她打水洗脸。黑森林被浓浓的雾笼罩着,水也不敢往里踏一步。但白雪公主的歌声驱散了浓雾,引来了欢乐的小鸟,就连最凶猛的动物听见后都变得温顺了……

读了上面的故事,我深深地被白雪公主那颗善良、纯洁的心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更加快乐,就要学会如何接受别人,如何去关心别人。

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用一颗善良的、宽容的心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篇5】

《白雪公主》在大家固有的思维模式里应该是一部童话故事,而我今天有感而发的《白雪公主》则是沈石溪伯伯笔下的《白雪公主》。

故事待从这里说起,在中国边境线有一座神鸡岭,传说这座山岭因远望婉然像一只鸡而得名。在神鸡岭的主峰脚下,有一幢石棉瓦钢架营房,这里住着解放军某部卡冲前哨排,哨所里有一群军鸽,饲养员是侦察班长范小宇。这群军鸽十分惹人喜爱,其中有一只鸽子非常美丽,全身洁白,落在地上就像一抔春雪,飞在天上犹如一朵白云,范小宇的排长給它取了一个典雅的名字——白雪公主。

一次邻国军队突然袭击,抢占了神鸡岭旁的鸡尾山,并在山上建了一个名叫"红箭"的导弹基地。为了防止敌方破坏我国,指挥部把侦察"红箭"方位的任务交给了范小宇和白雪公主。于是他们便潜入了鸡尾山,经过两天的侦察,他们发现了"红箭"导弹基地,但不幸的是敌人发现了他们,当时范小宇中了两弹,牺牲前他不得不把画好的方位图系在白雪公主的脚上,对白雪公主说:快把情报带回哨所,给我报仇!白雪公主留恋又不舍地在他身边转了几圈便飞走了,此时敌人也放出了两只鹰,分别是"黄旋风"和"霹雳"去拦截那只鸽子,一路上,白雪公主用机智的方法消灭了霹雳,又把黄旋风引入烟囱,使它无法动弹,但是由于为了躲避黄旋风自己也被烟囱里的煤灰弄的墨黑,而且还身受重伤。

一路上白雪公主带着伤痛时飞时落,非常艰难飞向哨所,好不容易它飞到一个村里,想寻求帮助,可是那里的人们看它一身污黑的样子,竟说它是一只乌鸦,有人甚至用枝干和石头扔它,白雪公主只能忍受着巨痛无奈的继续往前飞,在离哨所一华里时突然天空刮起了猛烈的山风,山风像把刀子,差点折断了本已受伤的翅膀,此时的白雪公主真的飞不动了,想停下来喘一口气,修整一下伤痛的身躯!但它一想到范小宇诀别时的期望与嘱托,想到自己携带着的那张带血的图纸,便又一次振作起来,忍着巨痛一次次拍打着受伤的翅膀,白雪公主终于飞回了哨所,在空中咕咕撕裂地叫着。

排长听得岀来这是信鸽的声音,虽然白雪公主看上去满身污秽漆黑,但他一眼认出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终于完成了任务,排长拿到了情报,随后所有战士都相迎了过来,白雪公主感动的落泪了……它快不行了!也许它是不愿意带着污秽煤黑的身体离开这个世界,终于白雪公主拼尽它最后的一丝力气,艰难蹒跚地飞扑倒在水池里,水洗去了它一身的黑色,白雪公主渐渐的露出了洁白美丽的身体,战士们不禁流下了伤痛的眼泪……

凭借着白雪公主带回的,用范小宇生命与鲜血换回的地图。战士们成功摧毁了"红箭"。最后战士们把范小宇和白雪公主埋在了鸡尾山顶,周围种上了许多白菊花、白玫瑰、白海棠、白茉莉、白梨花、白水仙…!一年四季,白花绽放,就像洁白的鸽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有太多的感受,我既为范小宇那英勇抗敌的精神而感到骄傲,又为范小宇与白雪公主的牺牲而感到悲伤,最让我动容的是白雪公主,为了护送情报不顾生命危险,先是用它超高的智慧甩开了两只凶猛的老鹰,在追逐的过程中不惜折断自己的翅膀也要拼命的完成任务;甚至在那个村庄里,被人当成乌鸦唾骂、用石头扔砸,仍然毫无怨言勇敢坚强的执行任务。你伤痕累累,却并没有向伤痛屈服!为了完成使命,你殚精竭虑飞回营地!不完成任务就决不倒下!是啊,连动物都有那么高贵的责任心和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的顽强信念,更何况我们人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这样强大的精神与信念!

今天是八月一号建军节,这不禁让我又想到了过去为了保家卫国的军人们,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智慧、坚持、忠诚以及鲜血成就了铁血军魂,九十年的浴血光荣,九十年的红旗漫卷,成就了我们伟大而繁荣昌盛的祖国!

在现实生活中,愿大家都能学习信鸽白雪公主这种智勇双全不畏艰险,用生命与鲜血完成使命的精神!

白雪公主的读书笔记简短【篇6】

在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白雪公主最终打败了邪恶的继母,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魔镜经常被拿走,并被骗去暗中杀害证据。美丽可爱,他们有逃跑的心。他们告诉我们,他们极度恐惧。他们惊喜交集。他们推门回答问题。他们很累,也很漂亮。他们醒了。他们在一场干净而愤怒的比赛后醒来。他们弯下腰,忍不住休息。他们高兴得跳了起来。

白雪公主每天打扫小屋。七个小矮人从森林回来后,仍然有美味的晚餐等着他们。日复一日,白雪公主和小矮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小矮人们高兴得跳起来,兴奋地大喊大叫。王子满心欢喜地说:“太美了!白雪公主重生了!”

我的看法:善良是人类的天性,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善良,那么她就没有希望了。虽然展现外在美很重要,但一个人的内在修养要比外在美好几千倍甚至几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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