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名著读书笔记精选”,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一一《昆虫记》,作者用鲜活的语言、幽默的笔调描述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婚习、繁衍和死亡,记录了昆虫真实的生活,是一本包涵着丰富知识的科普读物。
要了解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想必要花很长的时间与精力去观察他。那对于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去了解一只昆虫的生活习惯,那不是比去了解一个人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吗?可以感受到这本书的来之不易。在译后记中,说道:法布尔行走在田间,双手十分灵巧,时而拨开草叶和石头,寻找昆虫的踪迹,时而趴在地上,盯着昆虫洞穴如痴如醉地看上半天。法布尔竟然能对这些毫不在值得一提的昆虫这么感兴趣,是为什么呢?
在研究中,他细心观察每一个小小的昆虫,他对于一件事情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是什么勇气,让法布尔如此仔细,如此醉心地观察昆虫们的习性生活。原来是那颗热爱科学的心!为了得出正确的结论,他需要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一次实验失败了,转身又设计下一次。这种严谨审慎、坚韧不拔的科学态度是多么令人佩服!
对于我们,也要学他的精神,对学习也同样热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利用时间。总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抱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学习,也会像法布尔一样大有所为!
再一说到昆虫,我就很讨厌,比如蚊子、蝉、蜘蛛……但读了这本书,就会对他们有了其他的了解。我就来说说蝉吧,蝉在夏天总是在“唱歌”,虽然在作文中经常写到蝉总是在夏天唱着交响乐,委婉动听。但我认为它越唱就越令人生厌!后来才知道,因为蝉成长到能叫的时候是要经过很多年的蜕变的,非常不容易。所以一旦能叫就叫得大声,因为夏天一过,它们就会死去的。现在就算是生命中最灿烂的时候,蝉天热的时候正是时机,它们不停的鸣叫是为了获得异性的关注,以求配。现在正是暑假,的确蝉唱的很大声,我只能静静的欣赏喽!
在这本书里学到了作者法布尔的科学精神,还有小昆虫有关它们的故事和秘密,世界上还有许多没被发现的昆虫,就等着我们去探索和发现了!
昆虫是生物世界中最常见的小生灵,它们与人们有着丝丝缕缕的相通之处,最近通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对昆虫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从中也让我认识到对待科学的严谨的治学态度。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选自法布尔《昆虫记》中的一篇文章“绿色蝈蝈”中的“主人公”绿色蝈蝈就被赋予了人的思想,在文中,作者先后根据一小节中主要讲的事情而不断地对绿色蝈蝈变换称呼:音乐家、歌手、狩猎者、进攻者……这样就是文章显得更生动有趣。在写塔蓝图拉毒蛛时,作者也曾变换称呼:蠢家伙、囚徒……这是《昆虫记》中的一大亮点,也是独特之处。
法布尔是一位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伟大昆虫学、生物学家;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领略到的是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以及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我想这也是我们这代人学习的榜样。
作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个活泼大方,美丽与智慧并具,不屑于攀权附贵的女孩。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尊自爱,不论于当时那个年代,还是于当代来说,这种品格都是很难能可贵的。而男主角达西是个多金多才,俊美潇洒的完美男人,但性格拘谨严肃,不擅言辞,因此给人傲慢自大的印象,故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形成偏见,并逐渐加深。
但在相处的时间里,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逐渐加深,但由于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屡遭挫折。最终伊丽莎白还是读懂了达西的为人,知道自己之前的偏见仅仅是因为误会和别人的有意诋毁,最终两人喜结良缘,大团圆结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姑妈的两次交汇,一次是她们一起共进晚餐的那一幕,进餐过程中达西姑妈因为伊丽莎白的出身和技能不足而故作刁难,但伊丽莎白还是给以礼貌有力的反击,不仅捍卫了自己和家人的尊严,还展现了社会中下阶层应有的骨气。
另一次是达西姑妈发现达西爱上伊丽莎白而不愿与自己女儿结婚后,前往去找伊丽莎白,让她不再与达西往来时,伊丽莎白同样地不肯屈服在权贵下,仍然坚持自己所想。正是伊丽莎白这种自尊,不屈于权贵的品格吸引了达西,也造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童年对于我来说是美且充满无限乐趣的。每当记忆的闸门打开,一个又一个场景跳跃着显现出来,我总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难忘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痛苦。正是这些艰难的经历磨练了他超与常人的毅力,最终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人。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以高超的技艺,反映了当时俄国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心地善良,刻苦耐劳的孩子。他三岁时丧父,无奈母亲带着他住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他脾气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生了一场大病。他爱财如命,暗地里放贷,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工人们到市场上偷窃。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自私,阴险,总会因为争夺家产而争吵不休,以至于毒打,折磨死了舅妈。
阿廖沙在一个令人窒息的,痛苦的环境里艰难地人生着。母亲的再婚,让他孤单又孤僻,对人生失去信心。
人生总会有光明的,而给与阿廖沙阳光的人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位善良,乐观,心里充满了爱的慈祥老人,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阿廖沙在外祖母爱的哺育下,变的爱憎分明,敢爱敢恨。人生的苦难并没有让阿廖沙退缩,他相信所有苦难终将过去,迎来的将会是一片光明。
我们人生在一个物质丰富的时代,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享受着祖辈和父辈绵绵不断的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惬意人生。我们终将长大,这种溺爱会让我们像温室的花儿,无法经历暴风雨的洗礼。
《童年》给了我深深的启示,人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让人坚强、勇敢和自信。成长的路上我会带着这些金玉良言,披风斩棘,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飞翔,永不言弃。
暑假读了这本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在孤单一人在孤岛上生存下来,并成为航海家的愿望。
鲁滨逊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在风暴海啸中,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但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背影读书笔记”。
经过搜索和整理,我们为大家呈上背影读书笔记精选,通过品读作者的作品我产生了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每当我读《背影》时,总会被这一段朴素自然,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所打动,从作者笔端流淌出来的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和一份沉甸甸的爱,它将我拉回到了两年前。
还记得两年前冬天的那个下午,天空飘着细密的、牛毛似的小雨,本来爷爷去金坛体检,约好不能来接我。放学后,夹着冰冷细雨的寒风吹得我不停地打着寒颤,我蜷缩着身子,用羽绒服的帽子紧紧地裹住头正准备向公交车站跑去。这时远处跑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爷爷?!爷爷大口喘着粗气,腋下夹着雨伞,寒风吹着他花白稀疏的头发,鼓起他厚厚的羽绒服,冰冷的细雨淋着他冻得发紫的脸颊,臃肿的衣物让他看起来跑地很吃力。我欣喜的大喊:爷爷!爷爷用颤抖的双手从他的羽绒服里面拿出一个用手套包裹地密不透风的袋子,里面是一个包子,爷爷笑眯眯地递给我说:快吃吧。
因为没有戴手套,爷爷的双手冻地不停地发抖,但包子却因为得到了保温,像刚出笼一样热气腾腾的。我不禁眼睛一酸,背过身去,假装吃包子,偷偷擦去忍不住的泪水。爷爷告诉我,因为下雨,他担心我没带伞,所以他一体检完就马上赶回常州,因为打不到车,又急着来接我,就跑了过来。后来爷爷在我五年级时就回老家了,因为学习越来越紧张,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回老家去看他,似乎这份浓浓的情也慢慢地淡了。但每当我读到《背影》时,便会忆起那个冬天的下午,便会唤起我心灵中最脆弱的一隅。
虽然时空不同,虽然场景不一,虽然背景不然,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这一份相同的爱呢?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靑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潸然泪下。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笔下却含有伤感之情。父亲失业,祖母又离去,家底又亏空,只得外出谋生。
火车站上,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而爬上爬下,肥胖、年老的身影烙入我心里,不经泪下。
真正感动他的不是这次买橘子,而是其中包含的父子亲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笔下,父亲原本有些肥胖、臃肿的身姿是那样高大。给予我们不仅是要感动,而是会感恩。
孟郊母亲的“临行密密缝,竟恐迟迟归”的离别不舍。孟母的“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抒”的教子方针。韩母“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伤心不舍,一直到今天朱自清《背影》中父亲吃力为儿买橘的关心。从古至今,哪个孩子不享父母之爱,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越是平凡,越是有令人俯首的震撼力。
父母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爱,在我们眼里却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
忘记父母在自己外出前吩咐带上指南针时的不屑。在迷路后,焦急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忘记父母考前种种叮嘱,自己只是敷衍了事。在取得好成绩后,得意的炫耀着。
忘记天冷时,父母为自己添衣,自己执意不用。生病后匆忙为自己送水递药身影。
我们所要学习的感恩,并不是口头上的言语,更多是要付出的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没有言语、没有表情,仅有最朴实的动作,写出了一位父亲在儿子去外地读书临上车前,放下最要紧的事情亲自送儿子上车,多次叮嘱茶房照顾好孩子,有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橘子。在人们眼中留下了一个忙碌的身影,这个背影深深感动了儿子和我们。
那时候正是一家人最困难的时候:祖母的去世,父亲失去工作,他没有落泪,但当他看见父亲的背影时却留下了眼泪。唯有父亲那坚强有力的话在耳边响起:天无绝人之路。即使是天崩地裂父亲也能够用肩膀撑起一片天。
“他用手攀着上头,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当儿子看到父亲这样疲惫的身影时,才发现坚硬的外表下那颗温柔的心。
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这样一个属于自我的“背影”。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一个冬天放学异常晚,天又黑的很快,站在校门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姥爷,回到家又一个熟悉的身影闪动在厨房里——那是我的姥姥。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孔乙己读书笔记”,敬请浏览。
以下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有所提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让我们感叹作者精彩绝伦的布局。简单的介绍你所看的书或是课文是什么内容,看后写总体感受。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杯具的必然性。
经过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述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经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选《边城》名著读书笔记(精选11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一个简单质朴的故事,有淡淡的忧伤和些许无奈,把我们带入一个湘西边境的小山城。《边城》讲述了一些普通人的生活故事,有翠翠与祖父的挚爱亲情,有傩送与翠翠的纯真爱情,还有邻里乡亲的淳朴民情……
十七年前,翠翠的母亲同一个屯防军人发生暧昧关系,军人不愿违背自己的责任,而翠翠的母亲也无远走的勇气,于是他们都选择了离开人世。祖父含辛茹苦将翠翠抚养大,每天管理渡船,不厌其烦地过渡来来往往的人。翠翠则很懂事,每次都给祖父帮忙,有时干脆不让祖父起身,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这一老一少相依为命,这份浓浓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祖父在一个雷雨夜去世,翠翠绝望的眼泪触动了我的心弦,让我想到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每一个做子女的都应该好好珍惜父母长辈,善待他们,回报他们。
翠翠的祖父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小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来回回渡了多少人。年纪虽然那么老了,但骨头却是硬硬的,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同这样的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不求任何回报。代替了天,使他在太阳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太阳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和太阳同时离去的,是那个近在他身旁的女孩。他唯一的伙伴是一只渡船和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是那个女孩。当今社会有多少人会不求回报地为他人服务,甚至是一辈子呢?不考虑工作对自己本身的意义,只是单纯地履行自以为是命中注定的义务,我想我也做不到这样。的确,时代不同了,但我们至少可以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努力做到最好,能帮别人的时候就帮一把,让人们行走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时还能嗅到人性的芬芳。
其实,边城里的人们都是很质朴的、很有人情味的。船总顺顺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的家境很好,但是从不炫耀,总是很低调地为人处事。谁家有困难了,他就主动去帮忙解决。祖父去世后,只剩翠翠孤身一人,顺顺看着可怜,就请翠翠去家里住,只是翠翠不肯去。溪边的白塔被雷击到了,乡亲们又凑钱重修白塔,祖父的丧事也是大家帮操办的……这使我想起了家乡的人们,他们就是这样,没事的时候一起聊天开心,谁家有事了就都来帮忙,团结起来力量大。现在有些人急于否定这、否定那,说现在人情味多么单薄,其实并不见得那么糟糕,只要我们都有这种好的意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还是很有希望的。
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他们在书中,也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个带着淡淡忧伤的故事影响了很多人,带我们去呼吸泥土的气息和人性的芬芳。
在一个清幽的小城里,住着这么一户人家,硬朗勤劳的祖父携灵动活泼的孙女相依为命。从他们流淌出来的是茶峒人的质朴纯善,是劳动人民的勤劳能干,是底层人民的清贫单一,更是那个时代——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糅杂在这个时代里了。
许是劳动人民独有的单纯。祖父坚守渡船一五十年。这是忠于职守的体现,还是别无出路不得已而为之?没有人不想成为船总顺顺、王乡绅那样生活富足的人,“他管船,管五十年的船——他死了啊!”我听到了翠翠撕心裂肺的哭喊,翻书的手停顿了下来,一种浓烈的悲伤缠绕住指尖,飘散开去,祖父与翠翠太单纯了,单纯到得到过渡人一个铜板的赠予都觉得是对公职的一种亵渎,甚至至死都留在小屋中,大概是至死都惦念着渡船吧?
又许是底层人民的孤苦,一个意外造就了翠翠。她灵动,跳脱,却不敢染指渡船意外的一切,因为她清苦,她会羡慕大家女儿受伤的银镯;因为她清苦,她不得不自立自强,祖父和渡船便是她的一切。“翠翠,爷爷不在,你将怎样样?”还是那种浓烈的悲伤,在瞬间攫住了我的心,这句话在我看来完全变成了“翠翠,爷爷不能许你更好的,倘若爷爷去了,你又该怎样在那里立足?”一种至深的爱晕开来了,一种质朴的、微带苦涩的爱。
更许是天命。天命,多么简单的两个字,我却从《边城》中领略到一种酸楚的天命。翠翠未能收获属于自我的感情,天保出意外溺死了;翠翠本能再找回自我的感情,祖父被困在了王乡绅下人编织的谎言中;翠翠本能抓住最终的机会,她逃避了。一切的一切不正是天意弄人么?她没有输给辗坊,没有输给王乡绅,她只是输给了天命。这份天命,痛楚到令人不能自已。我想同情她,但我明白,掉一切,也有她的怯懦与不谙世事在作崇。
怨谁呢?怨天吗?沈从文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幅画卷,这幅画卷极生动地展露了一代人和一个时代。“这作品或许只能给他们一点怀旧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过着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和信心!”沈从文如此说道。
是啊,从《边城》的苦痛中,我开始反思,人为什么不与命搏呢?一味的怯懦与逃避只会造就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隔阂,失掉一个又一个的机会。人是不是应当怀一份执着的心,去争取本该属于、本能属于自我的东西呢?
为什么不能呢?为什么不去呢?
犹记得小说开头写了这样一段话:“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山水之间亭亭立着一座房屋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多个“一”字的运用,既有落寞孤寂之感,也有恬静闲适的意味。
就整部作品来看,整个书中世界如一个仙境,古朴实诚的人情风味,字字句句里都透出一种淡雅、宁静的香气。乡民同甘共苦,乐于分享,互帮互助,好像大家都是一家人。每每读到这样和谐的画面,我都会感慨如今社会的复杂与冷漠,也会幻想着自己也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大家相亲相爱,不会为一己私欲丧尽天良,丢失了最美的人性。这时,我不禁会想: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到底为人类带来了益处还是痛楚?我们的地球文明到底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说到小说中的人物,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爷爷。大老要求亲,他似是在鼓励大老时的温柔和蔼,他奔走于市里与小山城之间的疲惫与劳累,他笑脸相迎问到别人关于大老、二老时的恳切,他收了人家免费送的猪肉却把钱放进人家竹筒里的真诚……一幕幕影像,都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多么善良温和的老人,为可爱的小孙女操碎了心。他怕自己一把老骨头挺不住了,丢下可怜的小姑娘独自一人没有人来照顾,又怕她照顾不好自己;他身体开始不适的那次,强忍着苦痛也要给孙女一个笑脸,舍不得她有半点担心;他戴着一顶草帽,顶着烈日去问大老时,汗珠颗颗分明地挂在他脸上,愁闷的神情散不去,却仍是那样温柔地面对小孙女;他尊重翠翠,不强求她做不喜欢的事;他爽朗的笑如可口多汁的脆梨……这是一份如此纯净的爱。
即使再爱,爷爷终是离开了。顺顺家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性格、当年女儿的惨死……白塔坍塌,人未还。爷爷走了,翠翠恸哭良久,也明白了爷爷生前没提到的一切,终日守着渡口等候二老回来。结尾是开放式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爷爷的淳朴、对孙女浓浓的疼爱让人心疼,令人感动;翠翠的纯美、善良、坚强,不仅吸引着大老、二老,更成了人们心目中纯洁美好的象征。这本小说中,每个人、每件事,都那么打动人心,与当今这嘈杂、欲望化的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更是我如此喜欢《边城》的原因。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边城美好的恰似一个令人浑然不觉的梦境,当你试图用“朴实”“纯真”来形容他时,都会略显矫情做作,别有用心,但恰恰又没有更贴切的词来概括这个茶峒小城了。
茶峒的青山绿水与淳朴民风孕育了翠翠,雨露甘霖滋润着她的脸庞,白塔渡船带给她无忧无虑的心境,爷爷的陪伴更是撑起了她的美好世界,但成长必定带来困惑,时间必定洗刷去生命,梦境中也有苦痛挣扎,爱情的突如其来不曾谙世的小姑娘猝不及防,只是默默的低下头去,红着脸,继续若无其事的剥着手里的毛豆。
她遇到了生命中爱我之人与我爱之人,两兄弟的追求与爱慕使他慌了阵脚。虽然她也曾向往着那不知名的东西,会默默向往着新娘的红唇与头盖,但在青春的悸动中,她选择了沉默与矜持——这便是一切悲剧的引线,或者说命运注定了她与母亲命运的再次重叠,注定了这秀美风景下暗藏的孤寂与悲伤,注定了这一连串苦痛现实的降临。天保做了爱情的殉葬者,沉没在了滔滔水浪之中。爷爷在责任与愁苦中随着白塔倒在了雨夜。摊送远走,毫无归期……留下翠翠一人,守着渡船,重复着老渔夫的命运。
父母间的一首情歌唱出了翠翠,但也夺走了父母的性命。爱情之重,生命之重,这个美丽的地方是个梦境,要醒来逃离这发生的一切,然而无奈一切已成真实。“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这仿佛是既定的命运,但“也许明天回来!”当故事在凄苦处戛然而止,然而那绵长的尾音却仍就再脑海里飘扬。面对凄苦人生所能做的是什么?是坚强执着的等下去,义无反顾的为那梦中的歌、梦中的老虎草。纵然失去一切,但又有什么比重燃希望更令人鼓舞呢?白塔不止何时又修好了,抑或人生又编织起了一个新的梦。
翠翠的故事留下了无限的悬念与遐想,每个人在自己的道路上也多会遇上此类难事,但故事背景却更为阴暗,或许为所有人所需要的,仅是一颗单纯的心:为爱我之人,为我爱之人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祖父。或许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所以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予了他们俩相同的命运。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消亡,也总会有继续。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出现。也如继承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仍然在做着摆渡人的事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美丽的湘西凤凰的风景是动人的,山城凤凰,山水环抱,静静地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记数,常年深翠绿色的细竹,逼人眼目。
尽管凤凰有着桃花源的美好,——芳草鲜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怡然自乐。单作者却有一种陌生感。回想一下,山还是那么的高峻,水还是那么的清澈,人还是那么的勤劳,天还是天,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而变的是人的心。人的心在顽童时是纯洁无暇的,天真的,那时侯未看到现实生活的丑陋,无奈。看到不仅仅是眼前看到的了。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作为图景,有永不退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的边城,我找到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她坚强,水赋予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一处人间天堂,一份平凡而不完美的爱情,在沈从文先生的笔下成就了一曲经典。没有海枯石烂,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或许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所造成这份不完美的爱情,或许是男女双方都太腼腆害羞,都不敢对彼此表明心意。对于这份情,我没有资格去评论什么。但我有一个问题:若当初翠翠敢大胆一点,向傩送表明心意,傩送是否就不会远走他乡?
21世纪的我们,抛弃了封建社会,婚姻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若你真的喜欢上某一个人的话,应要想他(她)表明心意,即使他(她)最后是拒绝你。因为如果你说的话你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若你埋在心里的话,你连百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就好像柯腾和沈佳宜一样,明明互相喜欢,却不敢承认,不敢向对方说,导致最后沈佳宜的新郎不是他。
或许有人会认为,爱一个人,只要在他(她)的背后默默地为他(她)付出,因他(她)高兴而高兴,因他(她)伤心而难过。但你是否想过,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正等着你和他(她)一起迈进婚礼的殿堂?
新的社会,愿翠翠般的恋人越来越少,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那个人一定会来,他明天就会来。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真挚的感情,优美的语言,诗意的情绪,把我们带入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陶醉于一曲清新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工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曲折复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茏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凄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宁静古朴的湘西乡间景致,展现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憨厚的本性,与那善良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幸运的人是《边城》的读者,因为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习惯了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了。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了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了,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和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了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了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了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了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和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和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了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了更深的思考和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和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了。
《边城》是中国乡土文学的典范,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荣登20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第二名。
《边城》包含了很多爱,夫妻之爱,兄弟之爱,祖孙之爱,邻里之爱。这些爱,无一不让人感动,无一不让人落泪。
夫妻之爱:翠翠的父母相爱了,却不能结婚。经过一番考虑后,翠翠的父亲就心想一同去生即无法聚首,一同死去应当无人可阻拦,首先服了毒翠翠的母亲等待腹中小孩生下后,到溪边故意吃下许多冷水失去了。
兄弟之爱:大老和二老同时喜欢上翠翠,便决定公平竞争。后来,大老退让,想把翠翠让给二老,于是出走,意外溺水。二老受到哥哥死去的阴影,也离家出走了。
祖孙之爱:祖父把翠翠抚养大,又想翠翠幸福,便到处找人,却不想得罪了二老和顺顺。祖父在临死前还说:翠翠,打雷不要怕!
邻里之爱:老船夫死去了,邻居都来帮忙,有几个甚至陪着翠翠守灵,杨马兵甚至跟着翠翠,在碧溪岨生活。
这些爱,在《边城》里随处可见,希望,将来有一天,在现实社会中,也处处可见!
读书笔记《《名著》读书笔记(精选6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读后感大全网”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书笔记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名著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