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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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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主题为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向您推荐的。学生时期我们经常和作文打交道,作文是我们人向外界表达自己想法的一种形式。好的作文会取得高分,会被当做写作模板。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1

世人总说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我却认为父爱是无声的、父爱如山。在记忆深处,总抹不去朱自清的《背影》,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令人刻骨铭心,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

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地怀念。在《背影》中,一位父亲对儿女至深的爱,在朱自清笔下却溢着独特的伤感。父亲家境贫寒,又遭突变,却依然像每个父母一样默默地关爱着儿女。特别是在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深深地烙在我每个人的心中。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每个周末,我要去外面读书,爸爸总是风雨无阻的送我,我总是看着他那开着车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远去,但我知道,他总是在我走了几步时离开的,他看着我进学校的背影。我们会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但都透露出对对方的爱,就像朱自清和他的父亲一样。

背影,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无论是大是小,是崇高是卑微,都凝聚了水乳交融般的真挚情感,那是自然赋予人类最美的情感——爱!

背影,在我们的心头荡起那爱的柔波,一圈又一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母亲,在犯错是包容,在失落时陪伴,在落泪时安慰,但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父爱,没有华丽的修饰,没有张扬的表现,但却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鼓励我们!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2

朱自清的文章,“不大谈哲理,只是谈一点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不过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捧出来给读者看。”——赵景深还记得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是源于小学课本中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课文的开头,但却是我心中的永恒,那短短的一句话表达了你真挚的情感和万千人的忧伤。

你在《背影》中,语言虽没有以往的华丽,却多了几分朴实和平淡。催人泪下的画面和那平凡而简短的对白,总能激荡起我心里的那一片涟漪。每当读起那篇文章便会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不擅长表达却为自己操劳了大半辈子的父亲。

从你那平易的文字中可以看见那个用心来给予儿子一切的父亲形象,感受什么叫做“父爱如山”在《正义》一文中你问道:人间的正义在哪里呢?你说:“两石白米堆在屋里,总要吃它干净,两箱衣服堆在屋里,总要轮流换穿,一大堆正义却扔在一旁,满不理会,我们真大方,真舍得!看来正义这东西也真贱,竟抵不上白米的一个尖儿,衣服的一个扣儿。”此句话充分的表达了你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试问人间的正义究竟在哪里呢?你让广大人民清楚地明白“正义”不止是挂在嘴上,而是要付出行动的。

朱自清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正如他的名字一样。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可以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后来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现在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起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3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

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4

在散文家,诗人朱自清的笔下,春花的色彩更为绚丽:“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春花散了遍地,在大多数人眼中并不足为奇,也不曾细细观赏它。但是,朱自清先生用他所观察到的春天,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五彩斑斓的春天画卷。

春在何处?

在“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在“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冬去春来,一年四季不断的交替,轮回。让我们从今天起,做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与大作大家朱自清先生俯下身来,观察春天的脚步。一草一木皆为春,让我们将自己瞳孔里煜煜发光的春天描绘下来。

“万紫千红总是春”。要观察春的步伐,不妨先观察处处吐露的春花。读起朱自清先生的《春》,让我不由的追忆起记忆中的春天,放逐梦想与希望的春天!

作者朱自清用动人的笔触来描绘他所看到的春天,为我们呈现春花,春草,春风,春雨,春勤的画面,除了春花,就是满山遍野的春草。它有破土而出的坚韧,以及勃勃生机,活力,作者笔下的春草更俏皮活泼,如:“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在我们欣赏朱自清先生的生花妙笔的同时,又不由的感叹春天的美好,给人带来活力,希望和力量,而春草,又将活力与力量充分的展现。这是一种艺术与自然的完美结合。

时间在一点点溜走,不要再等它消散,赶快,换上一件绿色的衣服,投身到春天的怀抱!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5

《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

我们要想秋天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6

一本好书,是一个心灵的窗户。打开窗户,去欣赏朱自清的散文,是一种享受。每当读到朱自清的文章,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朴素动人、催人泪下的背影,轻盈凝练的匆匆,明静淡雅的荷塘月色、委婉真挚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让人怀念的扬州的夏日……

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匆匆,人生不像“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对呀,正如匆匆中写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法写出了岁月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会毁灭,但会重生。可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倒流。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其中,还有一篇叫背影,虽然只是一篇父亲送儿子的事,大家都会写,但朱自清却把这小小的一件事写得那么催人泪下。读了这样一本精彩的书,收获很大。比如知道如何写一件很朴实的事,知道了时间不可等待,它会流逝,我们要珍惜时间……

读书虽然苦,但收获很甜,读书虽然累,但却乐在其中。读了这么多文章,又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朱自清的散文像一杯清茶,要细细品味。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7

星期六,我缓缓的打开《朱自清散文精选》,看了第一篇文章《背影》。

“我看见他带着黑布的小帽,穿着黑布的大马褂……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每一次看到这几行文字,我仿佛走进了朱自清先生的世界,看到了“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为儿子买橘子的父亲。这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到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远行儿子的经过。在父亲的眼里,儿子是很重要的。

父母对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子呢?从我们一出生到咿呀学语再到走路,这一点一滴不是父母所哺育的吗?当我们在睡梦中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父母为我们做了多少,也许在为我们做早餐,也许是在帮我们准备学习用品,也许是在为我们清洗衣物。

看到这篇散文,我忽然想到了孟郊写的那一首《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写的是慈母缝衣的场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儿女就像区区小草,母爱就如春天阳光温暖了我的心。

我们都拥有像朱自清父亲一样的父母,整天为我们忙这忙那,一路的叮咛……可是,我们对这些爱熟视无睹,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我们的父亲与朱自清的父亲一样,对我们关怀,宁可把坏的留给自己,都要把好的留给我们,宁可自己苦一点儿、累一点儿,也希望儿女能够过得快乐、幸福。他们都有一颗炽热的心——不计较干的任何一件事情,只愿默默付出。

六年来,每一次离家去上学,父亲的叮咛一直都在我的耳边回荡:“和同学们好好相处,多吃蔬菜多喝水,冬天不要玩雪,会感冒的,要好好学习……有时间,记得给爸爸打电话.......”这些千叮咛万嘱咐对于我是多么的重要呀!父亲把他那一颗爱儿女的心都给了我。

我们每一个人作为华夏好儿女,都要爱国家,也要爱我们的父母。父爱是伟大的,我们更要用心去爱自己伟大的父亲。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8

朱自清散文精选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读完了这书后,儿子写了篇读后感如下,我想,我们作为大人也会深有触动吧,谢谢这本好书!------读《匆匆》有感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在匆匆的岁月里,我们除了徘徊外,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每天我都在问自己,时间到底是什么,它仅仅是日月的轮回吗?人生到底是什么,它仅仅是时间的标志吗?其实,我们真的和《匆匆》中所说的一样,匆匆地来到这世界,匆匆地徘徊在世间,最后也将匆匆地回去。在这一来一去之间,我们生前的一切,都融化在了广阔的大地,或给了至爱的亲人。其实,我们能留下的确实太少了,但至少你能将你最宝贵的留下,那就是----精神,只有它才能永远留藏在人们的心中,也只有这样,你才不白白活一生。说到底,人的这一生不就是为了留下些什么吗?当我们上学时,想在老师同学们的心中留下些什么;当我们长大时,便想在社会上留下些什么;而当我们老了时,又想为家人留下些什么。当我们徘徊在学校与家之间,我们经常觉得时间好像比较长,而且感觉会有做不完的事,这便也构成了我的现在,匆匆忙忙的现在;而无数现在被下一秒定格,成为回忆,这又便组成了我的过去,匆匆忙忙的过去,每次它在我脑海中跳跃,我都感觉我的过去好短,有时我甚至不敢相信几十年的生活在回忆中却像做梦一般,闭眼,再睁开。人生苦短,匆匆如梦。当我们在匆匆中徘徊时,不妨想想,我曾留下些什么?如果没有,就朝着曙光升起的东方,为生命留下不朽的光辉吧……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 篇9

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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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日读书笔记如何写


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相信很多读者的内心是难以平静的。您现在是否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推出红日读书笔记。

红日读书笔记【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红日》这本书,

它讲述了我军歼灭了国民党王牌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激昂、壮丽,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热情。描述了我军由弱到强,最终胜利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人民战争的规律,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共产党的坚强斗志。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而努力,多么崇高的工作!就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使国民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

人们常说"团结就是力量",真是一点也不假。就像老师常说的那样"一个人也许会有很多缺点,而一个团队就有可能是完美的",意思就是许多人在一起,互相帮助,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因为有的人的优点你没有,他没有的你有,互相弥补,团结友爱,这么多人联合起来,力量就是完美的。生活中,同学们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互助。有的同学有道题不会,但是你会,那你就应该帮助他;有的同学没有带上课用的工具,而你多带了一把,就应该借他。团结起来的力量一定是跟一个人拼了命的努力所做出的成绩所远远不及的。一个人奋斗太孤独、太寂寞,力量也太单薄了,可是如果有一群人的话,那么,每个人只要出一点力就可以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都知道,朋友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不只是语言所能表达出来的重要,而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他与你共同奋斗,与你分享秘密,陪着你,逗你开心,一个永远为你着想的人,不一定总把"重要"挂在嘴边,而是放在心里,却比那些总把"最宝贵、最重要"说在口头上的人更关心你。但如果你不为别人着想,不为集体着想。却总是单独行动,那你就不会有朋友。只有团结,你才会拥有朋友,才会一直有最重要的人在你的身边陪伴你,与你分享快乐。

 

红日读书笔记【篇2】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此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此刻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应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此刻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简便。这正好对上了此刻年轻人的胃口。此刻的年轻人怕吃苦,都期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当好好学习学习...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此刻,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必须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书笔记【篇3】

我对军事题材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看的《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对书中内容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日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梦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梦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今日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我的梦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情景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日,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很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景还有多起......今日,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团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我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仅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日,我们大家能在一齐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完美。

红日读书笔记【篇4】

《红日》这篇文章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那经过60年沧桑巨变后很少还能体会到的英雄本色。这是一部优秀的军事历史片。它以涟水、吐丝口、孟良崮三次战斗为主线,描述了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条件下消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的故事。史称“莱芜战役”。

家乡沦陷,遭受敌人残酷迫害的苏北妇女阿菊,跋山涉水,来到山东找到丈夫杨军,再一次要求参军杀敌。并且带来故乡亲人的期望:要大军消灭国军七十四师,替乡亲们报仇……危急关头,黎青毅然把孩子交给红姑,让她带着孩子逃命,自己把蔡仁杰等人引到了悬崖边。应对着包围上来的敌人,黎青镇定自若地拉响了手榴弹,壮烈牺牲……一颗炮弹落在沈振新身边,黎青奋不顾身冲上前,扑到沈振新身上。沈振新被炸伤了胳膊,黎青却被击中胸脯,受了重伤,昏死过去。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本色。心的本色本该是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有“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犹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如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肯因噎废食。而他们,却用自己的生命,诠释着一个空前强大的民族的民族本色。

而这天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们————民族复兴的奠基者?如今的人们,只记得网络、股票、债券等诸类时尚的字眼,又有多少人还记得自己骨子里流淌着的革命先驱的鲜血、蕴涵着中华民族的精髓?或许早就忘记了吧,或许只有那些当年冲杀战场如今在家中安享晚年的老人们才会偶尔回忆起当年冲杀于战场时的雄心胆。可能是正因生活太过于安逸了,人们早就把那民族魂深深的埋藏在灵魂的深处了。

醒醒吧,华夏未来的贡献者们,伟大的事业正在等待着我们!敞开我们的心灵,展示中华的伟大,中华的本色。用我们的一切,去塑造祖国的明天,让祖国的未来更加辉煌、更加的灿烂!

红日读书笔记【篇5】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

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书笔记【篇6】

今日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先生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先生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先生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因为有.....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日,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完美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书笔记【篇7】

三红一创,青山保林。这一部部著作应和时代共鸣,给予我们无限精神食粮。

《红日》这部小说为我们成功塑造了革命军人形象。军长沈振新和副军长梁波尤为光彩照人。沈振新是我国经过万里长征锻炼和考验的高级军事指挥员,他身经百战,高瞻远瞩,总是从战争的大局、全局思考问题,作出决定和决策。他率领全军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最后全歼敌七十四师。他是一名优秀指挥员,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对部下关怀备至,处理问题通情达理;对牺牲的战友的沉痛思念;对妻子满怀思念之情…他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副军长梁波性格开朗,平易近人,说话风趣幽默,即使批评人也不疾言厉色。在无数次的战争中充分展现了他的性格,他既有军事指挥员的谋略,又有政治家的气度,既有理论水准,又能平易近人,他们二人在阅读时给我留下了很深刻地印象,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值得我们学习。

人民的军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的;人民也是战争的主力,他们是人民军克敌制胜的基础,离开了人民的支持,人民军将一事无成。

涟水战役的守卫战、莱芜战役、孟良岗战役的包围战、攻坚战…无不写到了战争与人民的关系,突出了人民的力量,各地人民群众对队伍的大力支持正是人民军队战无不胜的最大法宝。人民的军队因为有人民的支持才是真正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正义之师,才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享受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全景式的战场描写,给我带来很大的震撼和感触,血雨腥风的年代似乎就展现在我的眼前,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那种舍生取义,愿意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值得我们学习。

读一本好书,给予无限思奇和启迪,从中我们可以体悟出从未有的那种热血,好书值得我们一读再读。最后,由衷赞美我们的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党!

红日读书笔记【篇8】

从1949到20--、从19世纪跨入21世纪,60个春秋冬夏、60载岁月如歌;从骡马化到摩托化,再到机械化,直至今日的信息化,新中国成立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军步伐走得坚定有力。

此时,我们即将迎来祖国母亲60周岁生日。万众瞩目、举国同庆,踏着红色的足迹、在爸爸的带领下,我看了《我的兄弟叫顺溜》、《潜伏》等一系列“红色”电视剧。战争的残酷、革命人的大无畏、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艰难、伟大领袖的从容睿智,无一不让我为之震撼,撼于那对革命事业的执着和排除万难不畏牺牲的无私奉献精神……

近日,在分公司领导的介绍下,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这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映像最深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红日读书笔记【篇9】

书架上,醒目的红色刺激着我的视觉。这是一本书,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它的名字叫《红日》。

这本书以1947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孟良崮战役中全歼精锐军团——张灵甫的七十四师为背景,通过众多英雄事迹而讲述的一个在中国战争史上举足轻重的战役。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没有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都不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就比如说我。那次,我看见妈妈在打字,“啪啪啪”的击键声不停地传入我的耳朵,不一会儿就打上去很多字,而我打完这些字至少要半个小时。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了:我要练打字。开始,我的兴致很高,还认真地把打错的字母改成红色,可是后来越来越烦躁,才练了几次就把它删掉了。可是,当我看完《红日》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于是,我又把它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练打字。现在,看着红色的字母越来越少,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知难而进才会成功,知难而退的人永远是失败者。

红日读书笔记【篇10】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红日》。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国民党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兄弟们给我冲啊!”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兄弟们跟我冲啊!!”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国民党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腐败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有关红与黑读书笔记如何写


读后感大全小编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红与黑读书笔记。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在阅读了作品后,感到身临其境,如一幅画,优雅的笔触渲染着泼墨之洒脱。书写读后感是我们记录这种心得的一种好的方法。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1

《红与黑》读书笔记

踩着女人上位的男人——于连

巴纳夫曾说:“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

在《红与黑》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充满激情而又冷静,可是依然掩盖不了他的虚伪和自卑。“他笨拙地做出微笑的样子,却更暴露出申请的虚假,他本来就一副无赖相,这下反而欲盖弥彰”,第一次会面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那份清高而显出的虚伪。特别是面对权势的时候,他的那满腔热情仿佛就是付诸于此,无奈于地位的低下,使他受到了一次次的打击!机智的他选择另外一条看似聪明的路,那就是踩着女人上位的,这样的方式使他的野心能得到暂时的满足,却怎么也逃脱不了那个黑暗社会的“淘汰”。

会面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他还是值得我们去称赞,至少那时的他是纯洁的,心跳动着还是年轻的颗心“于连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目光中流露出极端的轻蔑,于连对有钱人的极端仇恨也快爆发了。”殊不知,最后他为了变成那个曾经自己那么鄙视的有钱人而糟蹋了自己的那份真心。“他一点儿也不想强制自己再去演一场虚伪的戏”,可是他为什么在离开了德莱纳夫人之后又勉强自己去爱一个他并不爱的女人呢。先后的矛盾,显得他摇摆不动的真心,以及想搏上位也只能踩着的阴谋。“这就是一种过度文明造成的不幸啊!”在他的眼里,爱情不过就是“爱情就常常不过是一种最令人厌烦的责任罢了”,而在他的心里,爱情连个屁都不是!

他的爱情仍然是一种野心,那是一种占有的喜悦,他,一个如此不幸、如此遭人蔑视的可怜虫。他装作很爱马蒂尔德,那也只是为了更有把握地骗取侯爵的信任罢了,从而获得自己所一直期望能得到的物质上的满足而已。实际上,他也是最终没有使自己的野心得到实现,因为此时他的野心早已随着社会而改变了,再也不是当时那颗单纯地回报社会的心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在人们称为生活的这片自私自利的沙漠里,人人为自己”。

于连他唯一的胜利果实就是得到了德莱纳夫人真心的爱情,可是他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一切都显得来不及了。作为外省人的于连,他对什么都恨。别人有太多的做作,而和他对比,他还远远不够格的,更加嘲讽的是傻瓜们把他也看成了一个傻瓜。他贫穷而又贪婪,靠着比伪君子答尔丢夫还要彻头彻尾的虚伪,通过诱惑一个软弱而不幸的女人,试图获取上等的社会地位,出人头地,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无论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去伤害另一个的心灵来铸造自己的幸福之路,这样的人是可耻的。不仅亵渎了人性,还背叛了自己的纯真的内心,这同样也是可怕的。灵魂的出窍无非也是如此罢了,没有人性又何谈人呢!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2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400字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了《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候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4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红与黑读书笔记 篇6

先来简单叙述一下红与黑小说的剧情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小儿子,因会背诵圣经和懂拉丁语,被虚荣的市长请回家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接着于连和市长夫人有了感情的发展,之后被揭发,于连被迫辞职去了贝桑松的神学院进修,后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在巴黎,德-拉莫尔侯爵的私人 秘书,因出色的表现被侯爵重用。期间也和侯爵女人产生了感情,也有了孩子,此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于连回到韦里安的教堂,想一枪结束市长夫人的性命,哪料枪伤只是轻微伤了市长夫人,自己也因此进入监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认为他的确是一个高洁的、在大事上有思想见解的人。他鄙视贵族中、教会中那些虚伪恶心的人们,他觉得和他们一起呆上一秒他都会窒息。从一开始他只是被生活推着前进当上了家庭教师,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那么美丽的女人,他是彻底被这一种美丽本身所吸引,所以不顾世俗的道德和市长夫人 好上了。至于他爱上莫拉蒂尔,也可能只是觉得她本身是足够美丽的一位女皇,但后面我发现,他想得到的是政府这种骄傲本身,因为莫拉蒂尔在和他的一次相好之后就不再理他了,于连倍感无语,这是失败和屈辱的表现,所以他便采取计谋从新让这个女人有足够的勇气不顾世俗的道德自降一级与于连相爱。直至最后于连本可以不死,但他却没有想活下去的愿望,尽管他只有22岁,我现在还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当时的他只想享受和登-勒那尔夫人在一起的快乐。出生于社会底层的他有那么多次机会飞黄腾达,他却因自己心里那一点小小的虚荣心而摧毁了,这时社会环境对他的`戕害。

小说不仅塑造了于连、拉莫蒂尔小姐、登-勒那尔夫人三个形象,他也间接的描述了这个社会的一些病态。放映了19世纪初法国的社会风气和面貌。其次小说中提及的贵族和教会文化可以去了解一下。

最后引用一句作者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如何写


如何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读了作品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故乡读书笔记。

故乡读书笔记【篇1】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篇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篇3】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书笔记【篇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篇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有关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如何写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1

1. 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

2. 世上的事情本来没有善恶,都是各人的思想把它们分别出来的。

3. 没有思想的言语永远不会上升天界。

4. 虽是疯话,倒也有些道理。

5. 我负疚的灵魂惴揣惊惶,琐琐细事也像预兆灾殃;罪恶是这样充满了疑猜,越小心越容易流露鬼胎。

6. 不过是做作出来的悲哀,只有表面,没有真心。

7. I could be bounded in a nutshell and count myself a king of infinite space。

8. “当然,你想好了,要不你不会这么做的。”

9. 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情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10. 大人物的疯狂是不能听其自然的。

11. 而“顾虑”能使我们本来辉煌之心志变得黯然无光,像个病夫。再之,这些更能坏大事,乱大谋,使它们失去魄力。

12. 这世上从未有我存在。

13. 你倘然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

14. Whether it'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15. 不要只因一次挫败,就放弃你原来决心想达到的目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2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给自己的叔叔,哈姆雷特无法接受这所谓为了减少悲伤而办的喜事。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死亡的真相时,他心里应该是很痛苦的吧,自己的母亲竟然是那样不堪的人,而叔父成了他杀父夺母的大仇人。因此他决定复仇,他所选的办法是很通俗的装疯。为了复仇,他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失去了深爱人;为了复仇,他冷酷的对待性格柔弱的母亲。他内心的那些善良呢?他内心的那些柔情呢?他内心的那些正义呢?在仇恨中,他丧失了这一切。他在真理和仇恨中挣扎,在仇恨中燃烧,在仇恨中呐喊:“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深深的震撼着我们的灵魂。他喊出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敢出口的,但在内心深处都曾思考过的对生命的怀疑。

无法理解哈姆雷特的做法,或许是无法设身处地地进入到情节里,我并不赞同他的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过于优柔寡断,若非如此,有些人的死是不必要的。他很勇敢,但有常人所有的缺点他也拥有了。过于谨慎,不断的在杀与不杀间徘徊,思索着他认为最佳的方法,全副精力的在做决定,而错过了时机,这或许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

虽然,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矛盾的是双重的,但是在我心中,哈姆雷特依然是那个才智过人,内心深处的善良不曾泯灭的高贵的王子!对于那些奉命想从他口中套出他癫狂的真相的所谓同学,他采取的是智斗,用亦真亦假的话混乱他们的视听。对于爱情,我无法评价他起初对奥菲利娅的感情是否出自肺腑,但至少我认为那并非作假,只是他身上背负的仇恨不允许他去爱吧。奥菲利亚是个令人同情的人,她的悲剧可以说是莫名其妙的。父亲不明不白的去世,连丧葬也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她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悲伤,导致精神错乱,她的美丽,高贵,优雅成了泡影,最终失去了生命。这些不必要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它却发生了,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悲所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3

很难说这样的结果是否是一个悲剧。但至少,上场人物死亡率是颇高的。皇室成员更是死的一个不剩。御前大臣一家也全部罹难。

可是,我认为,这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该死的理由。国王的弑兄,王后的不忠,大臣的谄媚就不用说了,典型的该死。

大臣之子勒替斯,在与哈姆雷特比武前,在自己的剑上涂毒,与国王密谋杀害哈姆雷特,即使他有为自己的父亲、妹妹复仇的权力,但是没有做到光明磊落,甚至可以说十分卑鄙。

大臣之女莪菲莉霞,在自己的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后疯掉了。最后投湖自尽。在对待自己的感情上,她似乎完全受到自己父亲的摆布,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想法,是个毫无主意和胆识的蠢女人。

最后是哈姆雷特。虽然,印象中似乎不择手段的报仇在正义一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公平。为了迷惑国王,实现自己报仇的计划,他不惜牺牲莪菲莉霞的感情,不惜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所谓怨有头债有主,上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下一代。然而他却如此行为,令我不齿。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4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5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6

一边欣赏《王子复仇记》的电影一边在揣测莎翁著此书时的心情,这伟大得无与伦比的作家想要将哈姆雷特定位成什么形象。一直认为莎翁的爱情悲喜剧有古希腊戏剧的遗风,且相比起他著名的四大悲剧毫不逊色。其人物对白诙谐俏皮,情节跌宕起伏,最主要是人物个性鲜明,角色多元复杂,还有各种丰富的人物关系。但这也只是一己之见,毕竟《哈姆雷特》是公认的最经典的悲剧,而“生存还是毁灭”这句话又经典得家喻户晓。所以,我必须静默下来用心体会作者在主人公身上倾注的情感和寄望。

我似乎看到的是一个往日吊儿郎当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吃喝玩乐,闲暇时候追逐美丽的姑娘,赠送她昂贵的首饰,诉说着甜蜜的情话。如果不是父王的早逝,母亲的改嫁,他似乎打算永远沉沦下去,和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有的王侯贵族一样。然而我也并不欣赏自他父亲病逝后他过度的哀伤,过于无助和软弱,甚至有点儿做作。虽然并不能站在后人的角度去评价他,但是,过于伤痛毕竟无济于事,作为父亲的独子或许有所作为比自顾自怜更有用。他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男子形象,过于阴柔寡断。在他接受父亲亡灵的点拨之后,他开始着手于复仇,但行为又过于外露张扬,不够沉着冷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必须承认的是,戏剧的夸张有利于突显人物的个性,表现矛盾冲突的激化,但这里哈姆雷特的形象似乎不是一种被赞扬的形象,反而是一种无情的揭露,一个饱食糜烂奢华生活的,心智发育不健全的人。他偏执、敏感、脆弱、暴戾,有一点自傲,又不乏自卑,尽管行为自我,仍难掩任性的稚气。其实这整一部戏剧放在当时那个时代是很合适的,只是一部关于人类诞生就随之产生的争权篡位的故事,由一千多年前的人来主演。体现出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单纯、乏味、极端,和王室继承制下披着民主外衣的残酷、上层社会人情冷淡、形式化交际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哈姆雷特的缺点不是一个人的缺点,也不是一群人的劣性,而是一个时代的弊端。心志单纯而迟钝的先王,狡诈却不懂掩饰的叔叔,愚蠢而无主见的皇后,天真却悲剧的奥菲利亚,他们共同造就了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真实的哈姆雷特。

再想,哈姆雷特的产生只是为了代表一种悲剧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莎翁或许是想借哈姆雷特的不幸与悲哀表达那个时代一种被囚禁、被束缚的统治生活下的人,而后来复仇的过程应该是为了抒发心中愤懑以及不曾做过却梦想去做的推翻统治、打倒压迫的情绪吧!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我却觉得那只是人的一种本能,而莎翁想塑造的正是一个在恶劣、腐朽的环境中残存天性、爆发本能的悲剧人物吧!他的悲剧,是整个时代的悲剧;他的复仇,是一个时代的颠覆;他的死亡,是一个时代的毁灭,是本能天性被残酷谋杀的过程!

当哈姆雷特为“生与死”烦恼的时候,也正是那个时代沉重的叹息。那样迟缓而直白的情感,是西方人的个性,相比之下东方人就机灵狡诈的多了。所以东方没有哈姆雷特,有的是武侠盛行,那是我们中国人心中理想的救世主;却又有皇帝高高在上,居安思危却无甚作为,这便是我们中国皇室的男一种悲剧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7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

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8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这部悲剧中,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得以充分体现。施咸荣先生说:“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提倡人道,反对中古神道,把人比作天神,歌颂人的伟大力量,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自己的理想。”哈姆雷特成了人文主义者理想的代表人物,剧中他与克劳狄斯的冲突真实地反映了人文主义思想与英国现实社会的尖锐矛盾。戏剧一开头,莎士比亚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丹麦发生宫廷政变,老国王被害,王位被野心家和阴谋家克劳狄斯 窃取;在新王的统治下,社会黑暗、政治腐败、外敌压境、民 怨 沸腾,窃取得来的王位岌岌可危。他的宫廷成了当时英国封建阶层混乱时代的写照。

在第一幕的结尾,老王的鬼魂给他“显灵”之后,哈姆雷特就惊叹:“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担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句台词是解开哈姆雷特性格的钥匙。从一开始他就把为父复仇和改造现实的任务结合在了一起。哈姆雷特本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他本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迫使他不得不通过装疯卖傻来替父报仇。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哈姆雷特敢于针锋相对地展开斗争,他先后识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 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以其人之道还 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讲一一毒剑和毒酒还 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在这部剧作中,到处都渗透着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观念,体现出莎士比亚对人性的高尚和爱情的力量的坚定信念。

哈姆雷特才能超众,决心要扭转乾坤,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他总是郁郁不乐,优柔寡断。他曾多次问自己:“除了我倒霉的我之外,谁能改变这“混乱颠倒的时代”?”这就是人文主义者哈姆雷特改造社会的世界观。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过分相信自己,虽然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他们,始终处于孤立的地步,这就注定了他与黑暗势力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莎士比亚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①在人物塑造上,莎士比亚致力于通过人物内心矛盾冲突的描写来揭示人性的深层,他由古典的命运悲剧进人到了现代的性格悲剧,或者说把一个简单的复仇故事,深化成了一个复杂的性格悲剧、心理悲剧,显示出更为深刻的人性思考的容量。②善于运用内心独白将隐藏在人物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欲望等多层次展示出来。如:“生存还 是毁灭”“人是万物的灵长”、波洛涅斯 给儿子的临别赠言,墓地谈话和对白等六处富于哲理、文辞警辟的独白,文学史上流传不衰。③多层次的情节线索,和生动复杂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④成功的对比手法。这尤其表现在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如老王与新王,哈姆雷特、雷欧提斯 、福丁布拉斯 ,霍拉旭、罗森格兰兹、吉尔登斯 吞、奥菲利亚等。⑤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结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9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杯具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感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明白。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终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我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梦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样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齐思考,期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篇10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段话是莎士比亚《哈姆莱特》中最经典的那段话的一部分,也是我对全书印象最深,感触最大的一部分,这虽然是哈姆莱特在特定的环境背景下对他自己的拷问,却也是所有人类普遍面临的人生抉择。《哈姆莱特》这部剧本描写了哈姆莱特这位丹麦王子的命运,同时也影射出了人类在命运面前共有的彷徨和选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哈姆莱特。

父亲离世,母亲改嫁,叔父是杀父仇人,哈姆莱特脆弱的肩膀上担负起复仇的重任。“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莱特面对令人绝望的真相,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出路,在两难问题里做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混乱时代里努力重建价值的体系与起支撑作用的精神大厦。他疯狂,他绝望,他对生命存在的价值已失去了兴趣,他认为命运已预先注定了死生,随时准备好了脱身而去。这些都是他软弱的表现,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

哈姆莱特是不完美的,他的抉择常常充满着非理性因素,是冲动之下的表现。比如他在激怒中刺死了被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他这种不理性的抉择表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冲动、盲目、不计后果,然而正是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让哈姆莱特显得更加真实,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使我们可以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不完美的哈姆莱特对感情却是极其地珍视,他为了躲避国王的迫害,不得已要装疯卖傻,可是他却无法抑制住对爱人奥菲利娅的思念,热烈的爱让他不忍看到奥菲利娅因自己的疯癫而痛苦,于是他冒着受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情诗:“你可以疑心星星是火把;你可以疑心太阳会转移;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话;可是我的爱永远没有改变。”以这首诗来表达自己爱的愁怀。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哈姆莱特身上的闪光点:重情重义。

生活在充满风险的混沌世界里,一系列变故接踵而来,打破了理想,击碎了美好,让哈姆莱特清醒了过来,他看到了现实的丑陋,他变得冷静,凭着为父亲复仇的意念投入到现实斗争中去。他对现实的罪恶认识得越深刻,他那纯净的内心就越痛苦,他面临的每一个抉择都不容易,艰难地选择,努力做到他认为对的。除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再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善恶的世界里,哈姆莱特不再害怕死生的预兆,勇敢地作出了选择,然后坦然接受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哈姆莱特的悲剧来自于他对命运的抉择,而这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他本是丹麦尊贵的王子,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寻找那个鬼魂探寻父王死去的真相,安心地等待着继承王位,在无知无畏无忧无虑中享受荣华富贵。但哈姆莱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在得知真相后,他做出的抉择改变了他和其他一些人的最终命运,他的思想和经验促使他一次次做出他认为是正确的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他在对自己的反省和拷问下选择了“毁灭”,他不愿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他选择了斗争,选择了挺身反抗这人世无涯的苦难,哪怕最终走向死亡,走向毁灭,他也没有为自己的选择感到遗憾。这位曾经忧郁的王子最终完成了沉重的复仇使命,踏进了永久的宁静之中。

《哈姆莱特》这部作品除了从文学的视角来看之外,还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著名的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就从精神分析方面剖析了哈姆莱特的内心世界,探索了其复仇道路上软弱行为背后的心理根源,让我们对哈姆莱特有了更深的了解。弗洛伊德认为哈姆莱特复仇过程中的种种“懦弱”举动与弑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情结”有关。《哈姆莱特》这部戏剧的基础是哈姆莱特在完成指定由他完成的复仇任务时的犹豫不决,但是剧本中并没有提到他犹豫的原因或动机,很多人都做了企图解释它们的尝试,却不能产生一个结果。歌德提出了一种观点:哈姆莱特代表一种人的典型,他们的行动力量被过分发达的智力麻痹了,思想苍白使他们病入膏肓。还有一种观点是:剧作家试图描绘出一个病理学上的优柔寡断的性格,可能属于神经衰弱一类。但是,弗洛伊德提醒我们可以根据戏剧的情节发现与那些观点不符的情形,那就是哈姆莱特根本不是代表一个没有任何行动能力的人。我们在两个场合看到了他的行动:第一次是一怒之下,用剑刺穿了挂毯后面的窃听者;另一次,他怀着文艺复兴时期王子的全部冷酷,在预谋甚至使用诡计的情况下,让两个设计谋害他的朝臣去送死。究竟是什么阻碍着他去完成他父亲的鬼魂吩咐给他的任务呢?答案告诉我们这个任务有一个特殊的性质。哈姆莱特可以做任何事情,就是不能对杀死他父亲,篡夺王位并娶了他母亲的人进行报复,这个人向他展示了他自己童年时代被压抑的愿望的实现,即“俄狄浦斯情结”的弑父娶母的愿望。因为这个原因,在他心里驱使他复仇的敌意,就被自我谴责和良心的顾虑所代替了,它们告诉他,他其实并不比他要惩罚的罪犯好多少,所以哈姆莱特总是在复仇的道路上犹豫不决。

戏剧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复仇故事,其中还告诉了我们一些做人的道理,为人处世的法则,更有不少经典的语句让人印象深刻。以下是我在阅读的时候摘抄的几句喜欢的句子:“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有礼貌,可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身名狼藉。”“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盖一颗魔鬼般的内心。”最后,引用书中的一段序言作为结尾:“谁为自己的或别人的灾难而沉思、而忧郁;谁目睹邪恶如芒在背,身受忧郁如疽附骨;谁只有思想而无行动,越精于思想,越疏于行动,以致一点行动的力量为思想吞噬殆尽;谁眼见白昼的日照为自己胸中升起的怀疑浓雾所遮蔽,前面只剩下白茫茫一片;谁痛感宇宙无垠而个人渺小空虚,最后宁愿将自身向人世孤注一掷——谁就是真正的哈姆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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