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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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读《背影》时,总会被这一段朴素自然,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所打动,从作者笔端流淌出来的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和一份沉甸甸的爱,它将我拉回到了两年前。
还记得两年前冬天的那个下午,天空飘着细密的、牛毛似的小雨,本来爷爷去金坛体检,约好不能来接我。放学后,夹着冰冷细雨的寒风吹得我不停地打着寒颤,我蜷缩着身子,用羽绒服的帽子紧紧地裹住头正准备向公交车站跑去。这时远处跑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爷爷?!爷爷大口喘着粗气,腋下夹着雨伞,寒风吹着他花白稀疏的头发,鼓起他厚厚的羽绒服,冰冷的细雨淋着他冻得发紫的脸颊,臃肿的衣物让他看起来跑地很吃力。我欣喜的大喊:爷爷!爷爷用颤抖的双手从他的羽绒服里面拿出一个用手套包裹地密不透风的袋子,里面是一个包子,爷爷笑眯眯地递给我说:快吃吧。
因为没有戴手套,爷爷的双手冻地不停地发抖,但包子却因为得到了保温,像刚出笼一样热气腾腾的。我不禁眼睛一酸,背过身去,假装吃包子,偷偷擦去忍不住的泪水。爷爷告诉我,因为下雨,他担心我没带伞,所以他一体检完就马上赶回常州,因为打不到车,又急着来接我,就跑了过来。后来爷爷在我五年级时就回老家了,因为学习越来越紧张,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回老家去看他,似乎这份浓浓的情也慢慢地淡了。但每当我读到《背影》时,便会忆起那个冬天的下午,便会唤起我心灵中最脆弱的一隅。
虽然时空不同,虽然场景不一,虽然背景不然,但是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这一份相同的爱呢?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靑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潸然泪下。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笔下却含有伤感之情。父亲失业,祖母又离去,家底又亏空,只得外出谋生。
火车站上,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而爬上爬下,肥胖、年老的身影烙入我心里,不经泪下。
真正感动他的不是这次买橘子,而是其中包含的父子亲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笔下,父亲原本有些肥胖、臃肿的身姿是那样高大。给予我们不仅是要感动,而是会感恩。
孟郊母亲的“临行密密缝,竟恐迟迟归”的离别不舍。孟母的“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抒”的教子方针。韩母“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伤心不舍,一直到今天朱自清《背影》中父亲吃力为儿买橘的关心。从古至今,哪个孩子不享父母之爱,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越是平凡,越是有令人俯首的震撼力。
父母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爱,在我们眼里却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
忘记父母在自己外出前吩咐带上指南针时的不屑。在迷路后,焦急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忘记父母考前种种叮嘱,自己只是敷衍了事。在取得好成绩后,得意的炫耀着。
忘记天冷时,父母为自己添衣,自己执意不用。生病后匆忙为自己送水递药身影。
我们所要学习的感恩,并不是口头上的言语,更多是要付出的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没有言语、没有表情,仅有最朴实的动作,写出了一位父亲在儿子去外地读书临上车前,放下最要紧的事情亲自送儿子上车,多次叮嘱茶房照顾好孩子,有爬上爬下为儿子买橘子。在人们眼中留下了一个忙碌的身影,这个背影深深感动了儿子和我们。
那时候正是一家人最困难的时候:祖母的去世,父亲失去工作,他没有落泪,但当他看见父亲的背影时却留下了眼泪。唯有父亲那坚强有力的话在耳边响起:天无绝人之路。即使是天崩地裂父亲也能够用肩膀撑起一片天。
“他用手攀着上头,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当儿子看到父亲这样疲惫的身影时,才发现坚硬的外表下那颗温柔的心。
其实,每个人都拥有这样一个属于自我的“背影”。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一个冬天放学异常晚,天又黑的很快,站在校门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姥爷,回到家又一个熟悉的身影闪动在厨房里——那是我的姥姥。
朱自清在文中写到“我那时太聪明了”是啊,年少,血气方刚,怎样会静下心来体会父母的不易这时回想,那一次次出此刻眼前的身影,是多么深沉有力啊。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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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有所提高,所以我们要多读书,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让我们感叹作者精彩绝伦的布局。简单的介绍你所看的书或是课文是什么内容,看后写总体感受。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杯具的必然性。
经过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述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经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名著》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再说说黛玉,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经典,我最先被书名所吸引。《小王子》虽然是一部童话,但其中却蕴含着令人受益终生的真理。他告诉我们要时刻拥有一颗天真纯洁的童心,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世间是非。
书中小王子生活在一颗编号为B-612的小行星上,小王子是那里的唯一居民。小王子生活的中心就是那朵美丽动人的玫瑰花,然而,不久小王子便看透了玫瑰花—她虚荣、骄傲,疑心重还喜欢说谎。这令小王子十分失望,于是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在宇宙中长途旅行,途中他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点灯人、地理学家和狐狸,也见到了人世间种种的虚伪、愚蠢、妄自尊大,最后来到了地球上的撒哈拉大沙漠,小王子在此遇到了作为飞行员的作者,与作者成为了至交。书中,小王子是天真无邪、希望、爱和埋没在我们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虽然小王子在旅途中认识了不少人,但他从没有停止过对玫瑰的思念。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十分悲伤,他非常怀念与小王子共度的时光。为纪念小王子,作者写了这部童话小说。
《小王子》有别于一般的童话作品,作者用孩子般的眼睛观察与解读着成人世界的种种现象。流浪中,小王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迷失了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于人们心间。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以及还吃有一颗童心的大人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从它们身上我学会了要更多的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气馁,要勇敢而坚强的去面对。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之后,它的故事情节还经常在我脑海浮现。
《鲁宾孙漂流记》讲述了出生于中资产阶级家庭的鲁宾孙不顾海上的风险及父亲的反对三次出海经商,在巴西建立了种植园。不安分的天性促使他将种植园托付给友人,从巴西再度搭上商船前往非洲。途中商船遭遇飓风,触礁沉没,船上人员悉数遇难,仅鲁宾孙一人幸存。他漂流到南美洲海上的一个荒岛,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气,利用破船上残留的一切物质及工具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工具,缝制衣服,并多次伐木做舟,试图回到大陆。一次,他从一群吃人的土著人手中解救了一个野人,并且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宾孙教他说英语,向他传播基-督教义,使“星期五”成为他忠实的仆人及朋友。后来他们帮助一个被叛变的水手抛弃的船长,巧施计谋,夺回了船只。鲁宾孙终于结束了他为期28年的与世隔绝的生活,重返故土。
读过《鲁宾孙漂流记》我读到了鲁宾孙的永不满足、永不安生及永不相信命运,他是个永不言败的行动者,他能将自己的思维活动付诸于实际行动,这是作为年轻人的我们所缺少的,现今,许多年轻人只会空谈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而付出的行动少之又少。鲁宾孙的父亲常用知足常乐的哲学教育他,要他满足现状,不要出海,可是鲁宾孙的心中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左右着他,使他勇于开拓,决意抛开安逸的生活出海闯天下。鲁宾孙的开拓进取的精神是当代年轻人所没有的,是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的,
想到“知足常乐“我想到了自己,我经常以“知足常乐”来自我安慰,读过《鲁宾孙漂流记》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鲁宾孙的精神与意志也使我坚定了以己之长补己之短的决心。
鲁宾孙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没有怨天尤人,坐叹命运的不公,而是利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花费很多精力与时间,但是他有耐心有毅力,从不放弃,鲁宾孙的无限勇气与坚韧不拔的实干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鲁宾孙的这种对于目标的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是值得称颂的。
鲁宾孙在外漂泊多年。历经磨难,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最终完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从鲁宾孙的人生经历中我体会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真正内涵,;鲁宾孙的人生是充满探险与挑战的人生,鲁宾孙的人生是勇于挑战的人生,从鲁宾孙的身上我看到了人类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看到了他勇于向自己的目标前进的战斗力。
生命的可贵在于坚持不懈地向自己的目标努力,也许在通向成功的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艰辛与困苦,象鲁宾孙一样,会有惊涛骇浪,甚至是飓风,更或许有失去生命的危险,遇到艰辛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度过这一段前方有成功的喜悦在等待勇于探索的人们!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即使家财万贯,也舍不得花费一分钱;而现在的人纵使有一毛钱,他也会装着有家财万贯。不过别误会,我这里并不是夸葛朗台低调,而是说现在有些人的虚伪。巴尔扎克因《欧也妮葛朗台》而出名,如果我也塑造一位与葛朗台相反的人,那么我应该也会出名吧!
在许多人心目中,“葛朗台”就是吝啬鬼的代名词。通过与其兄弟——一位巴黎商业巨头的财产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他富可敌国,然而他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毫。其居住场所之简陋,饭食之节俭无疑会让每个人感到吃惊。我在阅读时总会问自己:他只得这么做吗?财产又带不到他们所谓的天堂里去。他有这么多的财产起码也要过一位中产阶级的生活吧。起码要用其中的一些钱为自己的家人提供一定的条件吧!虽然有钱不一定就会幸福。平时吝啬一些也就算了,自己的侄子遇难了,这时候就应该帮些忙吧,可他没有。我觉得他一生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他临死前竟然还想着钱——在神父为他念弥撒时,他竟然夺神父的金十字架。而他的吝啬给亲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夫人的死与他有莫大的干系,图尔的变心也是他提供了很大的条件。因为一个“钱”字,他过得何其辛苦。
然而欧也妮小姐是伟大的。起初,她善良纯洁:后来她在自己的生活中虽然很吝啬,但她把钱花在了公共建设以及穷人身上了。
葛朗台死了,他的女儿只在私人生活上继承了他的吝啬,然而欧也妮没有子女,受他影响大的人不存在。葛朗台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如今,与他相反的人的队伍却逐渐壮大了起来,我暂且叫这些人为“反葛朗台”。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她们渴望财富,地位与荣耀。有些人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但别人却不知道他的深度,这样的人也往往能成就大事。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她们不仅在财富上表现出来强烈的虚荣心,还刻意“提高”自己的地位。徒劳的增加自己的“闪光点”,最后只会落到被别人厌弃的地步。这样的人便是“反葛朗台”了。
“ 葛朗台”可怜,“反葛朗台”更可怜.......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十分爱看,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携带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齐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拯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齐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我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不听话和冒险的,我期望大伙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一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漂亮,生活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大家为自我的童年,自我的生活,打下好的基础,让大家一齐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xx。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xx。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观音菩萨见孙悟空神通广大,推荐玉帝外甥,显圣二郎真君杨戬去拿孙悟空。二郎神与梅山六兄弟到花果山,与悟空赌斗变化,大战三百回合不分高下。李天王趁花果山后方空虚,放火烧山,孙悟空无心恋战,被二郎神与其兄弟围困,被太上老君偷袭,另外被哮天犬咬了一下,于是被擒拿。
悟空被擒,到斩妖台问斩。因先前偷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成金刚不坏之身,所以任何死刑均无效,最后被太上老君带到兜率宫冶炼,反而练成火眼金睛,于是蹬倒火炉,开始大闹天宫,打到灵霄宝殿,佑圣真君遣王灵官与三十六员雷将围困孙悟空,正在争斗时,如来佛祖出现,将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五行山,又说两界山)下五百年(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字)。
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所救,拜其为师,踏上西天取经之路。收服猪八戒,沙僧与白龙马,做为师弟,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两番被唐僧误会而赶走,不过最后仍然回来,终于大功告成,封为斗战圣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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