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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范文4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盗墓笔记读书笔记范文400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
写在前面: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的想法告诉大家。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摘自《盗墓笔记》
说起《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们的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
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小哥)、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段话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而这段话的确就是对他们三个人最精准的描述,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
吴邪,故事的主角,本书第一人称的我。他是一个平凡人,就如胖子叫的,他是天真的。但也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做的才更显伟大,更让人佩服。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子,但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有着自己的聪明,他懦弱却愿意为了闷油瓶挺身而出,他敏感却无法逃避他所必须要去面对的,因为不想伤害身边的人,所以他必须要经历下去,成熟起来。随着故事的发展,吴邪被重重谜团包围得越来越密不透风,而身在风口浪尖,他就是迎着风浪成长起来了。可是,最难能可贵的也就在其中突显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纯净,像一股清泉,可以看到他的本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地帮他、救他。
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冰山面瘫。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但更让人心酸的是,他并不知道,他忘记了一切往事,甚至在与吴邪、胖子相识十年之后、当他从长白山青铜门后走出来的时候,他会忘记与吴邪、与胖子一起经历的所有事。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甚至在千万次的眨眼中的某一次之后,他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使命,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在本书中,陈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这种孤独感在铁三角的经历后,似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可是这之后,仍是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更甚于从前。三叔没有给他一个完全明确的结局,可我们知道,在青铜门里的十年,他一定是靠着跟吴邪(也许他已经忘了这个人)的约定,继续活下去。
王胖子,盗墓里必不可少的主角,请注意,我说的不是配角是主角!在铁三角中,甚至在整本书中,他代表着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在恐怖探险之外还多了许多逗乐。但他绝不仅仅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思维活跃而敏锐,常常突发奇想,使困境迎刃而解。如果说,吴邪是逃避痛苦的人、闷油瓶是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则是唯一能化解痛苦的人。当然,他也有很多臭毛病,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盗墓笔记》里有两个强大的人,一个是生理强大的闷油瓶,另一个就是心理强大的王胖子。他能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的痛苦,并在心中一一化解。可是,三叔仍然给了他几乎是致命一击,云彩的离世,让一向是快乐的代言的胖子失声痛哭。最后的最后,一切尘埃落定,胖子决定留在巴乃,与这段痛苦的记忆在一起。他强大的内心不允许不好的情绪停留,他会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长出快乐的果子。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省、解语花、黑眼镜、潘子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也有各自不同的色彩。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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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盗墓笔记》 (15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它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因为我平时非常喜欢看恐怖片,所以对这书情有独钟。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章。这里主要介绍了一群盗墓者在某个山底下,发现了一百多个没有身子的人头,脖子上还滴着鲜红鲜红的血让人不禁毛骨悚然,想起了曾经发生过的血雨腥风的场面。

吉林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四年级:谭炳

读《盗墓笔记》400字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读书感悟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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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埃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读《盗墓笔记》有感范文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读《盗墓笔记》有感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灯光》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范文400字


每当夜幕降临,人们有的在灯光下欢聚一堂,诉说亲情;有的在灯光下愉快地作一次书中漫步;还有的则徜徉于五彩缤纷的霓虹灯下。尽情的享受着休闲之乐。

我们今天学了《灯光》这篇课文,它深深的感动了我。它讲的是一个晚上作者在天安门广场散步,听见了一声赞叹而想到了从前1947年的初秋的时候,军队把国民党包围在了一个村子里,作者来到了郝副营长的身边,郝副营长想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下学习。战斗开始了,后续部队遭到了敌人猛烈的阻击,在黑暗里找不到突破口,突然,郝副营长点燃了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路,但是,自己也被敌人打中了。通过读这篇文章,歌颂了革命先烈的献身精神,也赞扬了郝副营长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说明了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那时我上四年级,妈妈要我打扫房间,我就卷在被窝里,不肯打扫。想到这里,我是多么惭愧啊!郝副营长不怕牺牲,而我呢?连打扫房间都不肯。今天我记住了文中讲到的一句话: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在那样亮的灯光下学习,该多好啊!从今天开始,我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向郝副营长学习,学习他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

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 (200字)


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的读后感。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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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2024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

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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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传》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范文400字


古今之成大事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

题记

听着《命运交响曲》,我读完了《名人传贝多芬传》。合上书,闭了眼,贝多芬那不屈于命运的面庞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贝多芬上帝造人的失误。当他一步步向上攀登,挥洒汗水而成功近在眼前时,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双耳失聪。可想而知,对于一个视音乐为生命的人,这是一个何等大的打击!一瞬间,世间万物一切美妙的音律都离他而去了,他每天都活在绝望、痛苦与无奈之中。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他开始抗争,开始重新攀登。就在这时,《第三交响曲》、《悲伤交响曲》在世人面前诞生了,伴随着贝多芬不屈的信念诞生了。

贝多芬就是在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磨练出来的。他的童年可谓悲惨,他的命运可谓坎坷。内心的孤独,生命的苦楚,这些都成为创作的来源,不是吗?在生命中挣扎,在痛苦中创作,谱写着他那非同凡人的命运。贝多芬这一生有多少人能牢记着,让人铭记于心的是那流传于世的乐章。或许当世人听到这宏伟的乐章,会记起做曲人坎坷的一生。

是啊,没有风雨雷电的彩虹,不是美丽的彩虹;没有挫折的人生,不是精彩、美好的人生。

《盗墓笔记》200字


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的读后感。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盗墓笔记》800字


总述。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这就是我们的天真无邪小同志。

小哥。

这是整本书里我最爱的角色,所以私心想给他多写一些。

关于他的描述,最准确的莫过于吴邪给他取的闷油瓶这个外号了,就是闷声不吭的拖油瓶的意思。这种闷乍一看似乎有点呆呆的味道,因为他对外界的人事物表露出的反应甚少。然而我们知道他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只是毫不上心,依旧为了自己的目标独自前行。内心和所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突兀地跟随在人群中,看起来真有些像拖油瓶。

说到这里又想起另一个失踪专业户的称号了。他的目的与所有人都不同,而且必须去做,因此任何人都无法跟他一路同行。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每次众人发现他失踪都是脱离险境之后,也就是说他是考虑过别人的安危的。最让人欣慰的是,他总是会在危急时刻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挽救一大批人,带给你无限的惊喜与安全感。仿佛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什么危险值得害怕,三叔自己也承认有他在的篇幅总能写得格外轻松。胖子那句话说得好:家有一哥,如有一宝。

三叔在后记里评价他说: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佛一般的男人。不仅是指他的身手,也包括他的心灵。淡淡地看着世间百态,却不悲不喜,在斗里像神佛普渡众生一样救同行的一干人等于危难之中。现实点说,他更像一个医生。看惯了生离死别,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救助每一个有生命危险的人,却从不对此产生悲悯的情绪。

其实有时候,我们认为他是不幸福的。因为除了吴邪和胖子,便没有人是真正了解和关心他的想法和作为一个人的情绪的,虽然他自己觉得这些对他是没有必要的。我想,他对吴邪和胖子的感情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很真诚的。从没有期望得到却意外收获了的感情,大概也会让他有一丝受宠若惊吧。这样看来,他又是幸福的(这点在后面瓶邪感情分析中会详细写,先说到此)。

我不能说我很了解他,但我一直在尝试体会他的各种举止中反映的真实内心想法。

胖子。

他是个开心果,书里大部分的笑料都是他贡献的。

他的所作所为让很多人觉得不靠谱,但在没有小哥的篇幅中,他也起到了一定的安心作用。不靠谱却也实力不凡,大大咧咧其实胆大心细,有时候他简单的思考方式反而能找到真相。即使是满嘴跑火车的荤段子,在最紧张的时刻也缓解了很多气氛。最难得的是,铁三角的另外两个成员要由他从中插科打诨。

他,就是铁三角之一的王胖子。我私下里还认为他充当了媒婆+真相帝+电灯泡的角色(笑~)。

潘子。

一直认为除了铁三角他就是最重要的人物,他也是主角。

有很多次他都濒临死亡却奇迹般的挺过来了,我以为他会一直走到故事的最后。可他在张家古楼里还是离去了,以一种很惨烈悲壮的形式。让他的小三爷泪流满面,也让读者红了眼眶。然而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誓死效忠三爷,保护小三爷。在最后唱那支歌的时候,他应该是满怀欣慰的吧。

如果说我对小哥的感觉是爱,对吴邪是萌,那么,对潘子就是一个敬字。他是个真爷们儿!

吴三省﹠解连环。

这两个我写下来纯粹就是用来膜拜的啊。

两个人内外串通,一个地面一个地下,双生子一般,二十年如一日,联手搞垮组织。当然,他们付出的也太多了。

《盗墓笔记》最牛逼角色非他们莫属!

我不是一个话痨,写文章时也是,通常拼凑了很多天才写出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短篇。敲这篇评的时候却是下笔千言但不离题万里,大概是感情到了心里就有无尽的语句一行行跳跃到屏幕上,平时还需要绞尽脑汁挤出词汇现在似乎不需要了。于是乎有了下面这段:

瓶邪。

这是我最想写也是全书最让我震撼的感情。

他们的感情不能简单的用友情、亲情和爱情来定义,因为他们之间这三者兼具,然而又超越了这三者。这仅仅只能说是一种感情而已,似乎只是出于本能。

他们比朋友的关系更深,多了些依恋;他们又比兄弟家人疏远,少了些亲密无间;他们跟爱情相比,多了精神上的默契,少了肉体上的需要。

这是最复杂也最简单的感情,没有任意一种单纯的感情能替代它,也没有哪一种感情能表达得这样简单直白。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范文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我遇见幸福》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范文400字


读书笔记范文400字篇一_《我遇见幸福》读书笔记

书名:我遇见幸福

作者:凯雅瑞德

译者:沈庆瑜

贾斯伯是一只在寻找幸福的狗,他找遍了家里的每个角落,他到了银行,他的朋友到阿拉斯加寻找幸福,原来他的幸福在阿拉斯加啊!但是它会回来吗?他试了所有它想的到的方法,但是仍然没有找到幸福。他难过的接受了这件事。

薇拉也是一只寻找幸福的狗,他翻遍了整个家,到了精品屋买了一堆饰品,吃了香草口味的冰淇淋,问过了他的朋友幸福专家,也到了医院检查,但是,他还是找不到幸福。他失望又沮丧,因此不想再听到任何有关幸福的事了。

失望透顶的贾斯伯和薇拉,不约而同的到公园散步。他们坐在长椅上,因此认识了对方,他们在公园一起玩,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他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高兴贾斯伯和薇拉终于找了自己的幸福。其实他们需要的都只是友情。

世界上有许多人都像他们一样,正在寻找幸福。每个人的幸福都不一样,有人认为好好的吃一顿大餐就是幸福;也有人认为只要能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就是幸福。有很多人认为自己不幸福,可是,我觉得幸福就在我们的四周,只要用心去体会、感受,相信每一个人一定都可以找幸福!

读书笔记范文400字篇二_《我遇见幸福》读书笔记

书名:幸福遇见我我遇见幸福

作者:凯雅瑞德

译者:沈庆瑜

故事大意:

贾斯伯在寻找幸福,他找过了家里,找过了银行,也翻遍了自己身上的毛,甚至连跑车的引擎盖底下也找过了,但还是找不到幸福。薇拉也在寻找幸福,他找过了整个房子,找过了乐琪小铺,也翻遍了购物袋,甚至还去给医生看幸福是不是生病了,但还是找不到幸福。因为没有找到幸福,所以他们两个很沮丧的离开了。最后,他们俩彼此相遇,也因此找到了幸福。

读后心得: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贾斯柏。因为就算他找不到幸福,但他还是很努力的在寻找。我觉得我们应该向他学习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其实我觉得幸福不必去找,只要我们知足,懂得惜福,我相信幸福很自然的就会找上我们。

看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虽然幸福好像很难找到,但事实上,我们每天都过着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不可以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定要好好的珍惜现有的幸福。

红岩读书笔记400字范文


小说《红岩》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一部分,那么,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红岩读书笔记400字范文,希望你喜欢。

篇一:红岩读书笔记400字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

红岩读后感: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篇二:红岩读书笔记400字

《红岩》这本书描写了许云峰领导工人运动,江姐、双枪老太婆开展华蓥山武装斗争,成岗办《挺进报》等情节,展现了共产党领导下国统区人民的爱国民主运动、此起彼伏的状况,又以重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白公馆两处国民党特务的秘密监狱为背景,赞扬许云峰、江姐、成岗等共产党人在被捕后,面对国民党特务的严刑拷打、强行逼迫毫不动摇,坚持到底,死不说出口的精神。

最令我难忘的一次是江姐被捕之后,特务用长长的竹签插入江姐指缝中间逼问的情景,十指连心,那可多疼呀!特务的铁锤高高举起。墙壁上映出沉重的黑色阴影。‘钉!’人们好像看见绳子紧紧绑着她的双手,一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液飞溅……读到这里,我不禁镇住了:特务们残忍得令人发愤,而江姐又是多么的坚强呀!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面对狱中的艰苦困难,江姐和那里的战士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与敌人抗横着。

还有,在白公馆敌人用肉体上的折磨,丝毫动摇不了革命者的的斗志;而在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在他们面前,我感到很惭愧。平时,我总以为自己是个男子汉,走路一不小心跌了跤,换牙的时侯流一点血,都忍不住要大呼小叫;在学习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或小小的挫折,就非常气馁;总以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能过上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的幸福也是他们用生命得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创造出美好的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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