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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读后感

老实人读后感

2022-12-30

老实人读后感1000字集锦。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人是需要读书来摆脱蒙昧的,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通常会给我们布置一篇作文,这样可以将我们阅读时的感触记录下,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老实人读后感1000字集锦,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老实人读后感【篇1】

《老实人》,初听这本书名,我觉得这一定是一本乏味的书,我也就没了读下去的兴趣了,知道后来,我五一翻开《老实人》后,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并且无法自拔的读完了。

读完《老实人》,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人人都感到痛苦与不幸?答案也许并不唯一,但我得到的解释是:世界是一个零和博弈,生活中有人谋到了好处,得到了一时的快感,同时必定有人为此付出了代价,承担了痛苦;同一个人此时受益,彼时可能就受到了伤害,此二者一正一负本应是可以相互抵消的,而人类的生活却并没有因此平静下来。

人是一种古怪的动物,他与朝三暮四的猴子恰恰相反:他们得了好处,常常并不在意,觉得理所当然(更不可能想到有人为此受了害处);而一旦他们受到伤害,他们的反应却异常强烈,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了人了,怨恨老天不公(同样他们也不会记起自己曾经得到的利益),于是才有了《老实人》中无数的“诅咒自己生命”的人。

《老实人》这本书,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着自己的信仰,不要在这个名利的社会中失去自己。

老实人读后感【篇2】

在读过傅雷的老实人之后,我深深感慨。读完《老实人》,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人人都感到痛苦与不幸?答案也许并不唯一,但我得到的解释是:世界是一个零和博弈,生活中有人谋到了好处,得到了一时的快感,同时必定有人为此付出了代价,承担了痛苦;同一个人此时受益,彼时可能就受到了伤害,此二者一正一负本应是可以相互抵消的,而人类的生活却并没有因此平静下来。人是一种古怪的动物,他与朝三暮四的猴子恰恰相反:他们得了好处,常常并不在意,觉得理所当然(更不可能想到有人为此受了害处);而一旦他们受到伤害,他们的反应却异常强烈,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了人了,怨恨老天不公(同样他们也不会记起自己曾经得到的利益),于是才有了《老实人》中无数的"诅咒自己生命"的人。

其实,不应诅咒生命,而应当在生命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争斗,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欺骗、互相倾轧,其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也许有的人一时占了便宜,但等待他的将会是道德的惩罚。不仅如此,当人们把心思放在如何与人为敌的同时,自己的园地却早已荒芜。平心静气地生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才是人类寻找幸福的出路,这也许正是伏尔泰要告诉我们的。否则,却只能应验了玛丁的断言:"人天生只有两条路,不是在忧急骚动中讨生活,便是在烦闷无聊中挨日子。"

伏尔泰的黄金国是享受生活;黄金国的臣民是自愿封闭以保证他们的"纯洁和快乐"黄金国中的任何一个人很轻易的就能富可敌国。追求快乐,前提是保持纯洁,而保持纯洁其本身就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信仰!

而一旦信仰缺失,再没有可以凭籍的理想和追求,保持纯洁被视为蠢蛋,与此同时,人们永远失去了本可以获得的无穷财富,也与快乐失之交臂。他们投机取巧,似乎每天都在追逐,却又不知所终;他们成了生活的奴隶,却依然乐此不疲。在伏尔泰眼中,黄金国外面的世界就是如此,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许还是一样!

老实人读后感【篇3】

《不要欺负单位中的老实人》读后感1000字:

看到吴董事长推荐阅读的一篇文章《不要欺负单位中的老实人》,通篇读完之后,笔者不禁心中感慨万千。文章标题就提到了不要欺负单位中的老实人,那么到底是谁欺负了老实人?我忍不住想到小时候玩过一种叫做“击鼓传花”的小游戏,数人、十数人或数十人围成一个圆圈席地而坐,另外一个人背对着人圈以槌击鼓。鼓响时,开始传花,至鼓停止为止。最后花在谁手中,谁就上台表演节目。在当前的工作中,就有一批文章中批评的“官油子”,这些人“童心未泯”,把事业也当做“击鼓传花”的游戏,泯灭了责任心,遇到应该自己负责的工作,只想着把“花”传出去,然后等鼓停了看热闹。时间长了,人浮于事、推诿成风,正是这些人欺负了“老实人”,危害了整个公司的企业环境。

保护“老实人”是打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需要。之所以出现“击鼓传花”的问题,究其根本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地作祟,把责任当“皮球”,一味的高调拍板,可是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将责任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没有将好事干好,正如吴董事长多次批评的,公司推行的工作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中温”,部分管理者不去考虑事情能不能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变成了层层推卸责任,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只要“面子”不要“里子”。

保护“老实人”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什么样的企业环境,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员工。企业如果不能够保护“老实人”,让“老实人”总是吃亏,那无疑就形成了一种不好的风尚。失去了公平正义,一些不良的“官场文化”兴起,势必会让“官油子”越来越多,老实人越来越少。不好的企业风尚,如同一把筛子,当一群“官油子”在玩击鼓传花的时候,“老实人”就成了“倒霉蛋”,企业的不正之风只会愈演愈烈。而只有对“老实人”形成了很好的保护,严厉打击“官油子”,如此一来,自然会形成好的企业文化导向,大家纷纷乐于做“老实人”,以做“老实人”为荣,将做“老实人”成为一种时尚,如此一来,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人人勇于干事担当,企业发展前景定然无比光明。

保护“老实人”是当前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致力非凡之事业,定有非凡之精神、非凡之担当。当前的皖维无论是生产经营业绩、员工福利、发展前景,都远超历史上任何时期。当前,皖维进入发展的新阶段,站在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上,摆在我们面前的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工作更伟大,迫切需要有更多的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的“老实人”站出来,撸起袖子加油干,凝聚力量闯关夺隘披荆斩棘、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为建成行业世界一流品质皖维注入强劲动力。

老实人读后感【篇4】

这是一部讽刺现实社会的作品,语言平凡而又意味深远。

其中的主角当然是一个被称为老实人的人,但依旧被邦葛罗斯称为"十全十美"的法国社会变得虽老实便还是被染上了不好的社会风气。

随着剧情的推移,邦葛罗斯起初的想法虽到最后一直没有改变,但在其骨子里早已被现实摧残得飞灰烟灭,在此等社会中,什么人格分裂、十恶不赦、偷天换日、阿谀奉承……都不足为奇。

一个本该作为一名老实人活下去的老实人说过这样儿一句话:"哎呀,我杀了我的旧主人、我的朋友、我的小舅子了,我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我却杀了三个人,哎呀!"老实人曾问一名学者:"你大概认为世界是十全十美的吧?"这位学者的回答是:"才不呢,除了在饭桌上还算痛快、团结,其他的时间大家都在喧哗争辩、无理取闹、互相攻击,简直是一场无休止的战争。"

反观古往今来不都正如以上所说的吗?比如说鸿门宴,酒桌上不是说得很尽兴吗?不过暗地里是你斗过来,我斗过去,他想着怎么来除掉你,你想着先怎么逃出去再来干掉它,这种恶性循环周而复始,始而再来滚过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直至当今,依旧是"生生不息".平常为什么我们没有看见呢?为何未察觉?只因为我们经历社会的时间不够长,所行进的范围还不够大,所以看见的也就很少,自当不明白其中的真真假假。我们现在的主要消息来源,主要是通过别人说或者是记者摄像,然后转发给我们看。好东西好事情好人还是有的,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大多也是这些,这些东西我们可以接受,可以学习,但不要被迷惑。不要把我们现在的文明想像成科幻片中,未来世界故事中那么发达、那么和谐、那么美妙,因为目前这只是空话、幻想,我们所处的现状是在向那个伟大的目标努力,想想让十几亿人、几十亿人统统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纯洁正直是多的巨大的工程,这肯定不是几代人的努力能达到的,而是几代人都不一定能够达到的,这可比修长城堆金字塔做空中花园难不见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简直是遥不可及只可想象。所以了解一下现实的好处实在是大,不仅可以帮助别人,也可以免受一些小人的搔扰与迫害,一些坏人所做的坏事,我们必需去了解,但一定不要去效仿,不然的话,就可以等待着退出这个人生的游戏了。

这个故事的整个剧情也不是很长,是一部图文并茂的一部小说,但真真切切的反映了一个现实社会所必需具备的几大元素,在我看来其一是不幸、其二是痛苦、其三是失爱、其四是诺言、其五是反抗、其六是脏臭、其七是逼迫、其八是一小点清静安闲。一定还有更多,但我的阅历并不是很多,但作为一名高中生的我,对这个社会也初步的感性,对这个社会我还是个菜鸟,就学业来说我还尚且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追赶,这是现在作为一名学生该做的事。而所谓的社会学业,是我未来所要追赶实践的。但对于这些目前与将来、过去与未来作为我个人而言都喜欢,而电子产品、电子工艺游戏,我也非常喜爱,我个人喜欢全面发展,我喜欢的我感兴趣的我全要去做去了解,让自己更加快乐、充实与无悔,也为将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麻烦旁开几条道,更好地走下去,也不会因为它们而纠结住。

现实是残酷无情的,就像刀一次次砍在你的身上,的确如此。几千万学业子争夺几所一流大学,能不让你被打得眼冒金星还往前冲?几亿人一起争夺几个好单位,能不让你失望痛苦烦恼?几十亿、十几亿人都想有一个美好幸福的生活,能不让你被挤得够呛?

现实是美好的,如同上帝给你的伊甸园,让你健康、幸福、快乐的,的确如此,在我们的学海之中难道没有过一次进步,一次好成绩?在我们的生活中难道没有过父母的爱或亲朋友好友的支持与鼓励?难道没有努力奋斗拼搏过的那些日子?等等、等等我想你一定能找得到一些的。

世界上有白天、也有黑夜;有红色也一定有着其他的颜色;没有绝对的正义,也没有绝对的邪恶……假如不是如此,世界不就乱了套吗?我们的共同目标是让更多的人幸福,这样世界才会更加的太平与安康。如果你实在没有这个志向,作一名普普通通的人,也是对文明的进步与发展的供奉,每天平凡地做着相同的事,维持着这个社会的发展,耕种着属于自己的那块田地,不问世间的变幻、高官的跌落、富商的恶行、国家之间因为利益而产生的战争,这样儿不是很好吗?只图一个安贫自乐、清静自在,也不为这个社会拖后腿,充分地享受着一个简单、低调但充满幸福不饥饿的生活。

这正如老实人最后所组建的家庭一样,居内贡成了做糕饼的能手、巴该德管刺绣,老婆子管衣裤被褥,巴该德的修士也成了一个能干的木匠。

老实人读后感【篇5】

最近,我无意朋友家中借来了《老实人》这本书,之所以会借这本书,我也是因为以前听过。

《老实人》是伏尔泰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讽刺现实社会的作品,语言平凡而又意味深远,主人公是被称为老实的人,但最后还是被染上了不好的习气。

这是一部讽刺现实社会的作品,语言平凡而又意味深远。其中的主角当然是一个被称为老实人的人,但依旧被邦葛罗斯称为“十全十美”的法国社会变得虽老实便还是被染上了不好的社会风气。随着剧情的推移,邦葛罗斯起初的想法虽到最后一直没有改变,但在其骨子里早已被现实摧残得飞灰烟灭,在此等社会中,什么人格分裂、十恶不赦、偷天换日、阿谀奉承……都不足为奇。

看完《老实人》后,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分清理想和现实的区别,并且要在现实中,坚持自己的信仰,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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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1000字集锦


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在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也产生了一些全新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什么是作品呢?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1)

命运轮回,谁是你弧寂灵魂的摆渡人?假若你正处在人生河流的谷底时,谁又是将你摆渡到幸福彼岸的摆渡人呢?读罢《摆渡人》这本书后,犹如醍醐灌顶,心胸一下子豁然开朗。原来我们生活中的各种困扰和磨难皆因己起,也须由己来解脱。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版权销售33个国家。故事内容讲述的是单亲家庭成长的女孩迪伦正处在青青叛逆期,15岁的她在家与母亲无话可说,在学校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岐视,唯一谈得来的好朋友又转学离开了她。孤独、压抑、寂寞的迪伦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所处的'生活环境让她感到痛苦不堪。为了逃避这种令人窒息的生存环境,她决定坐火车去看望十几年不曾谋面的父亲,想得到亲人的些许安慰。然而,她所乘坐的这列火车在通过隧道时突发了交通事故。等迪伦拼命爬出火车残骸时,她惊恐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唯一的幸存者,摆在她眼前是一片死寂般的荒原。在不知何去何从,绝望到极点的迪伦在这时遇到了她灵魂的摆渡人——崔斯坦。在共同经历了荒原上种种恶魔的追打、噬咬、围攻,随时都有可能被疯狂的恶魔撕裂、拖入永不超生暗无天日的地狱等等磨难的过程中,崔斯坦一路上拼命保护迪伦。这让缺失爱怜的迪伦渐渐喜欢上了他,在崔斯坦的一路保护和引导之下,迪伦来到了灵魂归宿地一一天堂。然而在迪伦跨越分界线后,却再也见不到崔斯坦。没有崔斯坦的日子对迪伦来说没有一点生活情趣,毫无意义。对崔斯坦的无比思念和发至肺腑的真爱,让迪伦明白了她内心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逐渐坚强起来的迪伦终于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真爱。为此她冒着魂飞魄散的代价,决定回到危险重重的荒原去找崔斯坦。变得坚强起来的迪伦,以她自身坚韧的意志击败了荒原上恶魔对她的无数次进攻后,终于到达了安全屋,等来了崔斯坦。她又耐心地解开了封存崔斯坦多年的思想禁锢,并勇敢地引导着他和自己一起尝试着重返人间。依靠着坚韧不拨的坚强毅力、义无反顾的坚定信念和强大、独立的内心世界给予的力量,他们终于战胜了种种困难,成功地重返人间。他们的感情经历了生死的洗礼,两颗纯真的心真切地感悟到了生命的真谛,最终得偿所愿——收获了人生中最美好的爱情。

这是一部贯穿着爱、艰辛、信念和勇敢的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渡人渡己让人灵魂和精神升华的励志小说。小说虽说是从少年人的角度来洞悉人性的温情,道出了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终极幸福的向往。可以说在迪伦被崔斯坦引导着来到到天堂分界线前,崔斯坦是迪伦战胜困难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摆渡人。而在迪伦决定为了真正的爱情,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从天堂回到险象迭生的荒原时,爱的力量已经让她内心强大到可以面对任何困难时,迪伦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的摆渡人,渡己的同时又成了摆渡崔斯坦打破思想紧锢的引导人,最终才有了完美的结局。刚开始看这本书时,还觉得有一些玄幻的成份充斥其间。然而读着读着却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更有一种来至于文字力量传递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在心中激荡。《摆渡人》让我们读懂了,在生命的过程中,每个人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当我们处于人生逆境时,就必须要学会坚强。人生中有些磨难和孤独必须自己去面对,我们只能做自己人生的摆渡人。这可能就是好的文学作品给予人的巨大力量吧!它适宜所有人阅读,读时能引起人的灵魂震撼,思想上的升华和精神上的共鸣,具有一种催人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引导作用。文学作品的强大生命力常常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深思生命价值的真正意义何在?

而在我们的人生长河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挫折,那么谁又是我们生命长河中的摆渡人呢?小时候,我们需要父母的呵护陪伴,父母便是我们成长时的摆渡人;刚参加工作时,我们需要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与引导,及时鼓励和正确引导我们的同事是我们那时的摆渡人;而当我们为生活琐事不堪其扰,心情苦闷、低落时,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挚友是帮我们渡过人生低谷时的摆渡人。然而反过来,当父母逐渐老去,我们承欢膝前,细心照料父母的吃穿住行时,我们又成了父母的摆渡人;当我们心存良善,用心做事和善意待人时,无意间我们又成了别人人生中某个时刻的摆渡人。

在生命的长河中,有时需要别人来摆渡我们走过人生的低谷。我们感恩生命中遇到的摆渡人,感恩生活中一切让我们心情变得美好的人和事——或许是别人一个善解人意的笑脸;或者是一句真诚的安慰;或许是引起我们内心世界共鸣的一篇妙文;或许是一本让人有所启迪,给予你精神力量的好书……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自己摆渡自己的灵魂不断成熟、升华,让自己的内心越来越强大。就如书中的主人公迪伦一样,只有自己坚强起来,内心真正的独立强大起来,才会打败人生荒原上的种种困难和磨难,才会体悟到生命负重而行的真正意义,才会收获内心的安静祥和。

其实,生活中哪来那么多美好如意?只不过是心存善良,心存美好。在人生的长河中不断地加强学习的过程中,进一步砺炼自己的心智,提升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越来坚强,尽力做一个能让"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之人,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罢了。但不管何时,我们每一个人在穿越人生荒原的过程中,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那个摆渡人,永远只能是你自己。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2)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呆在你的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

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它还只是个睡前故事,静静地躺在张嘉佳的微博界面。世事难预料,有一天它就被张嘉佳搬上了电影院的银幕。故事被改编了很多,但依旧感人。

电影被各位明星表演得充满了无厘头的喜感,梁朝伟依然风度翩翩,金城武还是那个温暖的大男孩,熊黛林的气质足够铺满整个屏幕,而BABY的演技还是令人不忍吐槽。可是,当初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让我落泪的是小玉,如今看电影的时候,让我落泪的依然是小玉。那个像女汉子一样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女孩子,却将所有的温柔和包容都给了马力。

曾经有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本不是个温柔的人,却为你做尽了温柔的事。

我对B便是如此。他是我求之,不得的人。是我空窗4年深藏的秘密。我还记得他说,你要是高一点瘦一点白一点,脾气再好一点,就好了。那样你就会爱我了吗?我没有问过,也没有勇气去问。我害怕听到他的答案。无论是与不是,我都害怕。有时候我们心甘情愿地付出,并不是想要一个答案,只是为了不辜负自己的青春。我曾经说过,一个看上去很花心的人,要么是还不懂爱情,要么是心里有一份很坚定的爱情。我说的不是我自己,是他。我认识的他,曾经放纵不羁像个登徒浪子,我很讨厌他,鄙视他,嫌弃他,直到他告诉我他很想她,很想很想。很多个失眠的夜晚,不知是他陪伴我还是我陪伴他,我感受到他的难过和心痛,却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些什么。我只知道,我难过着他的难过。

仔细想想,似乎应该感谢她,给了我接近他了解他的机会。只有他难过的时候,疲惫的时候,才会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一些安慰。我就像小玉一样,像一轮超级大的备胎一样存在在他的世界里,他失眠的时候和我说的话,原本都是想要告诉她的吧,他从凤凰古镇寄来的明信片,原本也是想要寄给她的吧,尽管他说他选了很久却最终没能寄到我的手上,他说想来成都陪我过情人节也不过是因为和她吵架了,他说他妈妈很想见我其实他更想他妈妈能喜欢她吧…

我去过很多很多城市,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寄一张明信片给他,我所见的风景都只想和他分享,没有他,我宁愿一个人走遍千山万水。直到有一天,我决定不再给他寄明信片了,我告诉自己,该放下了。可是我放不下我自己。我们都只是一个冬夜送奶茶的傻瓜,感动了自己,却改变不了世界。何况他根本不会想要一杯冷掉的奶茶。

李宇春紧紧握着冰块的那个镜头让我差点哭到崩溃。回想4年间的所有,我何尝不是握着一块冰,以为紧紧握住就不会失去,其实根本就没有拥有过。尽管身边的朋友都安慰我说,我只是来晚了,如果没有她,他会爱我的,可是世界没有给我们如果,是与否都无从求证。马力送江洁回家的时候,我心里很暖,我知道剧情应该是这样子才对,不然他又怎么会被小玉珍藏在记忆里。就像他无数次地告诉我,他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给她一个更好的未来,哪怕是吵架哪怕是分手他也从没想过要放弃她。我告诉自己,我放不下他,是因为我得不到他。于是我就那样把他放在那里,等待自己变心,死心。

我不能否认,和他做了多年朋友,他偶尔的一个电话还是足以让我心痛。只是我想,那种心痛,已经无关爱情。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3)

在图书室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这句“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深深吸引,再一看封面插图,一人在平静的湖面上摇着船,金色的阳光穿过厚厚的黑压压的乌云照在湖面上,把湖面染上一层暖意。本以为就是一本爱情的小说,读完之后才明白,这本书更是一部治愈灵魂的小说。

作者描写了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奋、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用夸张而富有想象力的文字把人物的心理活动通过环境表现出来,画面感强烈,引人入胜。

15岁的迪伦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女孩,她与母亲无话可谈,校园生活不如意,唯一的好友转学离开,在这个一片狼藉的世界里,迪伦痛苦地挣扎着。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满怀希望地踏上火车,但路上突发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荒原。直到迪伦来到摆渡人崔斯坦的身边,她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他们怀着恐惧走向荒原,攀过山峰,闯过山谷,越过恶臭的湖水,躲过无数恶魔,相处中,他们之间的感情随着共同经历的艰难险阻而慢慢升温。迪伦渐渐爱上了这个属于千千万万个灵魂的摆渡人,而崔斯坦也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天真无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当他们到达终点,崔斯坦别无选择的去迎接下一个任务。迪伦始终忘不了崔斯坦,她决心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回去那片荒原,她是幸运地,凭着倔强、坚毅、果敢,挑战未知,和崔斯坦一起逃离了那如死一般沉寂的世界。崔斯坦摆渡了迪伦,迪伦也摆渡了他。

整部小说最让我震撼的就是迪伦的蜕变,一个胆小、缺乏亲情的女孩,在经历过各种冒险后变得坚韧、勇敢,大胆的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正是因为她的坚持,她才能让崔斯坦有自己的选择,才能把崔斯坦来带到她的世界。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永远躲在安全屋里,躲在父母的羽翼下,要像迪伦一样勇敢的走出去,挑战未知,披荆斩棘,哪怕迷路,哪怕受伤,走该走的路,过喜欢的生活,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4)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十五岁女孩迪伦的经历。迪伦是一个在学校里很不合群的女孩,孤独而混乱。她最好的朋友转学了,身边剩下一帮只会冷嘲热讽的同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一直期待着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摆脱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窒息的生活。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迪伦十分缺少父爱。身边的环境使她更加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这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于是她决定起身去找父亲,寻找那份父爱。不幸的是,迪伦乘坐的列车发生了意外。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自信地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那是崔斯坦。男孩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迪伦而等待着。是的,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已经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了,崔斯坦就是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迪伦找到回家的路。现在他的任务是陪伴迪伦走过最艰难的这段路。崔斯坦对迪伦来说很特别,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迪伦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崔斯坦陪伴着她。他们一起经历艰难险阻,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

两人在荒原中相伴相行的故事深深地温暖了我:他们相互陪伴,相互照顾,从陌生变得互相有好感,争吵,拥抱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但一切事物就算再美好也躲不过分别,到了路途的终点,再向前就是天堂了,也就是在这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但他不能,剩下的路他无法陪她走下去,他不是救世主也无法改变自己和迪伦的命运,所以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他新的任务。而迪伦却执意放弃轻松的生活,重回险象环生的荒原,只为找到他,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顾他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小说的结局美好且温馨,崔斯坦来到了她的世界。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共同面对困难,也让她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敢于追求自己渴望的,使迪伦从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变得无懈可击。迪伦不再惧怕死亡,是她的勇气清除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有形或无形的羁绊。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让他认清了自己,他不再是那个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活着的那个崔斯坦,他也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和情。

为了再次拥有这份感受,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值得。

真正的摆渡人也可以是你自己,只有你不敢做的,没有你不能做的。一直以来禁锢我们手脚,不去行动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内心的胆怯和懦弱。你是你的向导,一直都是。只有无所畏惧的前进﹑向往自由的内心,才能使你得到自己渴望的。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5)

这是一个摆脱现实的感人故事,引人深思。故事展示出摆脱现实的勇气和信念,让现实中的人羡慕拥有这种坚持的人。

15岁的迪伦,平时生活在单亲母亲的唠叨下、学校同学的不友好、自己仅有的一个可以说知心话的好朋友还因为家庭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唯一让她感到生命中还有所惊喜的是约好了去见自己从小未曾见面的父亲。

可是意外比惊喜更早的到来,在去往与父亲见面的火车上,火车发生了意外,意外发生在一条长长的隧道内,隧道内没有任何的光源,她只能依靠想象和身体去探索着找到出口。在自己到达出口后,见到了他。

崔斯坦,一个与迪伦年龄相仿的男孩,但却是掀起迪伦一生中惊天骇浪的角色。走出隧道出口的迪伦,发现了种种不同寻常的现象,原来的景色瞬间变得模糊,而眼前的一切变成了荒原。在众多疑惑下,迪伦通过崔斯坦并不耐烦的讲解,知道了自己并非是火车事故的幸存者,而是遇难者。

但是年轻的迪伦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遭遇感到遗憾,这跟她在生活中的处境一定是有关的,并没有表现出对失去生命的眷恋。反而平静的接受了现实,开始了一段由崔斯坦陪伴的旅程,旅程的终点是一个空空的另一个世界。而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他的职责就是帮助无数灵魂到达另一个世界,然后再去摆渡另一个灵魂,周而复始,经历过了无数次的循环,而迪伦只是他的任务中的一个。

这一段旅程十分艰辛、危险,因为随时可能会遇到路上的恶魔吞噬掉迪伦的第二次生命,也就是会让迪伦彻底的消失,从而无法到达另一个世界。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在不断的接受着旅程中的意外,而最大的意外是,迪伦和崔斯坦相爱了。

迪伦和崔斯坦的相爱,让故事变得更加迷人,因为崔斯坦知道自己的职责只是送迪伦去另一个世界,而他并不属于任何世界,他无法跟迪伦一直在一起。在到达另一个世界的入口时,迪伦必须自己一人走进去,但是显然两个相爱的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崔斯坦为了让迪伦自己走进去,欺骗了迪伦,他告诉迪伦会在身后跟着她,一直陪着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崔斯坦在进口的外面,看着迪伦因为伤心而痛哭,崔斯坦感受到了无比的心痛,但他却无能为力,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属于任何世界。一个明知道会是无法在一起的结局,耐何却发生了爱情,看似很美,实却残忍。

迪伦在和崔斯坦分开后,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但是迪伦并没有放弃,既然自己能够来到这个世界那是不是也可以回去原来的荒原。最终迪伦打听到了如何回到原来的荒原,甚至回到原来的真实世界。她下定决心,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危险,她要回到荒原去找崔斯坦,她愿意永远和崔斯坦一起生活在荒原。而此时她有了更大胆的想法,她要和崔斯坦一起返回那个真实的世界,那个可以发生爱情的世界。

迪伦鼓起了勇气,往回了荒原,而荒原对她意味着随时会发生第二次死亡,意味着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但是为了崔斯坦、为了爱情,她愿意冒险。崔斯坦在完成了迪伦的摆渡任务后,又迎来了自己的任务——另一个灵魂。但崔斯坦却把心留给了迪伦,他开始对任何事情都变得毫无兴趣,崔斯坦知道自己是爱上了迪伦,而且爱上的是一个永远无法再见的人。

经过了无数的危险和困难,迪伦意外的出现在了崔斯坦的眼前。

两人见面后,重温爱情的味道。迪伦告诉崔斯坦她的想法,她要带领崔斯坦返回自己的世界,虽然她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但是她要和他一起去尝试。崔斯坦始终无法相信这种方式,但是还是听从了迪伦的建议。

这是一次返回原来火车事故地点的旅程,这次的旅程要比原来顺利得多,但是绝望的多,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意义,而迪伦的坚持让这次旅程最终有了结果。

最终的结果,迪伦找到了原来的自己,在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救了,回到了原来的世界,身体的伤痛让她无法正常思考,但是她知道这次回来是为了崔斯坦。在迪伦被抬出隧道,正要送到救护车上时,她看到了他。

“嗨”崔斯坦走过来向迪伦打着招呼。

“嗨”迪伦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

“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故事结束了。

故事结束的很美好,一句“原来你在这里”一句“我在这里”,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美好的结局。迪伦的现实世界受尽了唠叨和嘲笑,感受到了离别的痛苦,所以到了荒原的世界她需要一个爱她的人,因此崔斯坦出现了,迪伦和崔斯坦相爱了。

崔斯坦在知道爱上了自己无法在一起的迪伦,内心非常矛盾,这种矛盾让他必须用谎言让迪伦去做正确的事。迪伦在到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为了自己的爱情,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要去寻找崔斯坦,而这里面的危险在爱情面前,迪伦选择了爱情。面对爱情时的勇气和执着,让迪伦看谈了生存、死亡,不管遇到任何危险,自己都有足够的信念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迪伦与崔斯坦重逢后,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在爱情面前却不值一提,而迪伦也用自己的坚持让崔斯坦愿意跟她去尝试,去创造在一起的机会。

佩服崔斯坦在面对明知无法再见,却用善意的谎言让迪伦开心离开的勇气。佩服迪伦可以用再一次的“生命”去“豪赌”一个无法遇见的结果的坚定。佩服迪伦可以用自己的信念让崔斯坦相信可以成功的坚持。

最终,迪伦成功了,崔斯坦成功了,他们成功了。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6)

其实,我不是个爱阅读的'孩子。从小到大,我真正能阅读下来的整本书籍少之可怜,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不会超过40本。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在社会中的摸爬滚打,随着整个社会弥漫着的浮躁气氛,我渐渐觉得,能够静下心来学会阅读,或许对自己来说应该是件幸事,也是能够沉静自己的最好方式。于是,我在看到x金融团工委推荐的书单后,首先选择了《摆渡人》这本书。

这是一本你想放手却无法放手的书籍,从一开始故事情节的设置,到最后故事的结尾,你总是想知道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忍不住跟着这本书的思路在走,你总是在思考这本书的主题到底在给大家讲述着什么。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迪伦的小女孩在去看往父亲的火车上突遇车祸,全车的人只有她不幸遇难,但她并不知道实情,直到她碰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告诉她,她已经不在人世,需要跨越荒原才能达到极乐世界,否则就会被恶魔拖入无底的深渊;于是崔斯坦带领着她冲破种种阻碍和困难,艰难跋涉终于跨越荒原,帮助她安全到达极乐世界;但这期间迪伦与崔斯坦暗生情愫,迪伦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所以已经跨越荒原的迪伦决定再次返回到荒原中寻找崔斯坦;迪伦执着地找到崔斯坦后,她带着崔斯坦穿越荒原折返回到出事地点,当迪伦再次登上火车跌跌撞撞寻找到自己的尸体时,让人惊奇不已的是迪伦竟然活了过来,故事就在此画上了句号。

乍一看像一个魔幻故事,又像一个爱情故事,但是通读全书后,你会发现这是一本以爱为基础的著作,这种爱贯穿全书,也是全文的主线,它支撑着女主角的执着,支撑着女主角在穿越荒原时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遇到困难不抱怨、不妥协,哪怕明知前途困难重重,哪怕自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自己也勇敢地跟着爱前行;在我看来,这种爱是一种超越爱情的爱,是一种大爱,不仅是爱情,也是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爱指引着我们前行,为我们带来了光明与感动,所以作者设置灵魂摆渡人的意义就在于此。

所以有人会说,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也正如书的封面上的一句话写的这样,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7)

首先,我想说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又是一本非常值得人深思的哲理书。

它是一个关于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

是一个关于灵魂摆渡的故事。

是一个关于生存、死亡和爱情的故事。

15岁的小女孩迪伦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故事的开始他们谁也不敢跨过各自的宿命,深深的相信着宿命论,随着一路上灵魂的交流,迪伦想要打破这种宿命,和爱人在一起,可是当迪伦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一起离开的崔斯坦,痛苦欲绝的迪伦最终决定冒险尝试任何灵魂都没有做过的事情——返回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自己的爱人。

又是一条充满未知和艰险的路,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自己灵魂灰飞烟灭的豪赌,尽管前途未卜,可她依然步履坚定。

上天还是眷顾了这对有情人,在茫茫荒原,迪伦找到了朝思暮想的崔斯坦,她极力劝说崔斯坦跟随自己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未有过的事情,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悖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尝试,只因他曾答应过迪伦绝不会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带领着他义无反顾地找到了自己身故的那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身体。迪伦进入火车残骸后还是不小心丢开了崔斯坦的手,再次醒来的迪伦如愿地回到了人间,却失去了崔斯坦,她懊悔不已,却看见向自己走来的崔斯坦对着她说:原来你在这里。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们彼此灵魂的摆渡人?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的行动,互相扶持彼此的灵魂,陪伴抵达幸福的彼岸。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8)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将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15岁的迪伦,在糟糕的氛围中,满怀期待的去见素未谋面的爸爸,然而,火车出了事故,迪伦死了,灵魂的摆渡人崔斯坦带着迪伦的灵魂,行走在荒原这个可怕的中立世界。最终又返回人世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仅仅有迪伦和崔斯坦,但在这段长达十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也只有他们两人相伴。书中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所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有深不可测的黑水。迪伦在崔斯坦的带领下,终于从荒原进入了天堂。当迪伦说,她不再害怕看到恶魔了,那是因为,心里有了坚定的爱。她不屈于命运,从天堂里逃出来。终于再次见到崔斯坦是,他们的角色互换了,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我们一定要回去!迪伦坚定的说。她再也没有了是不是应该带小熊的犹豫不决,再也没有了面对不符合心愿的生活环境而在心底产生的怨怼,她只有对爱的向往和坚守!

联系实际,我们灵魂的摆渡人会是谁?灵魂的摆渡人当然是自己,因为只有你自己才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我记得我们语文老师对我们意味深长的说过一句话:你现在苦一阵子,你将来幸福一辈子;你现在不吃苦,将来苦一辈子。是啊,中学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命运理所应当掌握在自己手中,依靠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正如欧里庇得斯所说:向命运大声叫骂又有什么用?命运是个聋子。只有你自身的努力,才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空谈什么梦想,空谈什么生活,有什么意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联系社会价值主义观,这是友善和诚信。友善是指谦虚礼让,互相帮助;而诚信是讲信任,不说谎,不弄虚作假。待人友善,待人诚信,在这个社会不仅是重要的品质,更是做人的根本。友善。待人没有意见,与人良好相处,纵使那人是多么坏,打过一次交道,你可以不理他。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与人相处,更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对人有意见。更不能有脾气,说脏话。当然,要远离损友,结交益友。这便是友善。诚信。待人诚实,不说谎,与人约定好的事情要做到。不弄虚作假,特别是经商,最重要的是口碑。如果你口碑不好,那你还会有生意吗?对人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你没做到答应别人的事,人家还会在相信你吗?人家还会和你做朋友吗?

实践社会价值主义观,要从小事做起。友善,那你则多与人交流,学会从公车上有礼貌的让座,学会有礼貌的与人打招呼。诚信,那你则要遵守好与朋友的约定,要诚实有信,不说谎话。例如:你与朋友要互相保守秘密,而你向他人说出你那个朋友的秘密,并且一个说完又一个,那么,这叫诚信吗?

读了《摆渡人》我明白了:

一、你现在不努力,打算什么时候努力;

二、待人要诚信,友善。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9)

晨光透过半掩着的窗帘,射进房间。桌上的《摆渡人》静静地躺在那儿,吸引着我的眼球。那神奇的故事,那浪漫的爱情,依然在我眼前回荡……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女孩儿在看望了父亲的道路上遭到了车祸,成为了唯一一个死去的人。她的灵魂来到了“荒原”,并在那里遇到了她的摆渡人。摆渡人带她穿越荒原,躲避恶魔。在这期间,女孩儿和摆渡人渐渐相爱。但是,当女孩来到灵魂所在的地方时,却不得不与摆渡人分别。而后,她又重新返回了荒原,寻找那消逝了的爱情。在荒原上,她遇到了自己曾经的摆渡人。他们回到女孩死去的那列火车边,女孩儿进入了自己的身体,活了过来,摆渡人也由此拥有了自己的生命。

这,让我感受到了生与死的界限。有时,他们只是一秒钟的区别,却把人划分到两个不同的世界。许多人都惧怕死亡,而死,又何尝不是新的生命的开始?它人们想象中的冷血,残酷,可怕,它只不过是一场冒险,一场时间的把戏,一个新的起点。当摆渡人诉女孩,她已经死去了的时候,女孩并没有害怕。事实如此,你又能怎么能改变?生与死,不足以为奇,不足以为惧也!

对于许多人来说,死亡更是一种解脱,一种赦免。

记得小时,好朋友笑笑的爷爷生了重病,医生说到剩下的时间不多,笑笑的家人都唉声叹气,天天吃不香,睡不好。她的爷爷时而发高烧,时而高血压,又忽然低血糖,天天泡在药汤子里,痛苦极了,有一次我去看笑笑时,正撞见她在探望爷爷说话:“我倒是觉得,死亡对我来说,是一种快乐,释然。不计自己的病痛,光是家人们的关心,我就无以回报了……”

文中的女孩,更是坦然,她对死的麻木,让见多识广的摆渡人都都为之震撼。

不只是她面对死亡的平静,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的勇气。

爱的力量有多大?我不曾去衡量,也不敢去衡量。也许,有比为爱而牺牲更为强大的力量吧。

当然,爱一个人。不只是要一颗有热量的心,更是需要勇气。女孩在来到灵魂聚集之地时,她还是忘不了那段美好的日子,十分想念那失去的爱情。她离开安全之地,独自踏上危险的道路的勇气是多么感人!她的爱,是多么伟大,以至于不顾千辛万苦去寻找摆渡人。她的勇气给了她希望,虽然可怕的恶魔给她留下了阴影,但她依然是那么坚定!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梁山伯对祝英台的热爱,以至于年轻轻轻就忧郁的死去。而祝英台对梁山伯的一片痴心,给她反对父母的勇气,让她愿意跳入坟墓,与爱人在一起。当两人化作蝴蝶双双飞去,这是否让他们感到幸福?

这,就是勇气,就是爱的力量。女孩宁愿身处危险,也不要放弃,她和摆渡人的爱情之路是那么坎坷而又甜蜜。

阳光依旧,摆渡人已翻到最后一页。眼里的潮湿,仿佛还未离去,生、死、爱情,让人尝尽世间五味,留下挥之不去的记忆!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10)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以为这是一部简简单单的青春小说,然而当故事开始进入正题,所有情节开始明晰的时候,不止一次流下了眼泪,伤心到不能自已。

多少次,我把自己代入到迪伦的心境中,才发现迪伦她是多么的悲伤,让人心疼。一次隧道事故,凭什么大家都能逃生,却偏偏剩下她一个,而这场劫难,就发生在她满怀期待去见自己朝思暮想的父亲的前几个小时。如果这是人世对迪伦的不公,那么崔斯坦一定是命运对迪伦的补偿。

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宠儿,在这个世界里亏欠你的东西,会在另一个世界加倍地补偿给你。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需要确保你有一个正义又善良的心。

世事无常,万物错综复杂,却又有迹可循,所有的世界都遵循着一个准则,善良与爱。

去程,你是我灵魂的摆渡人,似乎在指引着我,去到我该去的地方,听说只需轻轻一跳,越过那道分界线,所有恶魔都将对我无计可施,迎接我的将会是另一个世界的安宁与美好,是我梦寐以求的家,然而有你的地方才是家,无论是屋宇还是荒原,有你在,那里才是我灵魂的归宿。

归程,我是你心灵的摆渡人,衷于内心,衷于情愫,与子携手,所以敢于探索从未经历过的一切,所有的摆渡者都伪装表情,匆匆前行,只有你逆道而行,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勇敢地与我踏上这未知的旅程。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摆渡人读后感精选范文(篇11)

在微信读书公众号里有《摆渡人》电子书,就挤时间看完了这本书。这是一本畅销欧美33个国家的书,故事梗概是:单亲女孩迪伦,15岁的她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男孩将她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迪伦很快意识到,男孩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候。命运,从他们相遇的那刻开始,发生了无法预料的转变……最终,迪伦在她的心灵摆渡人崔斯坦的引领下,从另一个世界回到了人间。故事结局完美,让我感受到了真情的美好,同时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1、主人公迪伦渴望亲情的关注。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家里没有体味到母爱的温暖,到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也没有品尝到好朋友之间玩耍的快乐,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虽然没有感受过父爱,但是内心深处,她渴望亲人的关怀,也许当她看到别的孩子牵着父亲的手,幸福地走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当她望着有的孩子骑着父亲的脖子上快乐地撒娇的时候,当她羡慕地盯着坐在父亲开着的汽车被送到学校的时候,她也期待着自己这一天的到来,于是不顾母亲的反对,依然坐车去与父亲见面。事故发生后,在荒原中,摆渡人崔斯坦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让她感受到爱情的甜蜜和亲情的关怀,于是她也真心相待,在迪伦走出荒原后,她觉着不值得一生等待与母亲和家人见面,心里一直忘不了崔斯坦,于是又不顾一切重返荒原,再次与崔斯坦重逢,两人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人间。此时我想到了生活中亲情、友情、爱情的重要,没有爱的日子,简直令人无法想象生活会有多么悲惨!

2、摆渡人的真诚善良、无私伟大。

迪伦在荒原中,不知所措时,遇到了她的心灵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是一种职业,崔斯坦一直做着引领千万人从荒原中走出,拯救着死亡后孤独寂寞的灵魂,摆渡着他们走向光明世界,这种职业是神圣无私而伟大的!崔斯坦等候着迪伦孤单的灵魂,在荒原中关心照顾着陌路相逢的迪伦,遇到恶魔疯狂想吞噬她时,舍命保护着她,真心照顾着她,全心全意带领着她,完全为他人着想,没有一点儿私心杂念,不曾拥有自己的生活,即使是自己的相貌、名字、年龄都是随着他摆渡的灵魂的需求而改变,为他人忙忙碌碌,尽职尽责,始终把别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真是太无私而伟大了!我想到的当今社会上许许多多平凡的而无私奉献的人:救死扶伤的医生、教书育人的老师、指挥交通的交警、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他们都是在普通的职业中,为他人服务,辛苦自己,快乐他人。

3、婚姻不幸,对孩子的成长影响很大。

“迪伦对此不知该说些什么。她觉得,自己既没有回到爸妈离婚以前的家里,也没有到奶奶家里,本应感到难受才对。可是她并不觉得难受,而是感到了一丝宽慰。她本就应该和崔斯坦在一起,自己的脑子里就是这么想的。虽然自己憎恶那片荒原—讨厌那里冰冷刺骨、寒风凛冽,而且总是要爬山,但那里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迪伦的父母离婚,迪伦和母亲无话可说,心里孤独寂寞,父亲的几句和蔼可亲的话语,让她感动不已,决定自己去找父亲。在她历尽千辛穿过荒原后,许多灵魂都渴望回到自己的家,等待自己的家人团聚在一起,而迪伦觉得亲人不值得留恋、等待。迪伦的父母婚姻的不幸福,导致迪伦对他们没有依恋,不渴望等待着与他们重逢,却真心盼望想念着崔斯坦,此时,我想到离婚,对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他们的内心世界是阴暗的!我想到了我们班级里的两个单亲家庭的男孩子,爸爸长年在外打工,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缺少父母关爱的他们,家庭的不完整,不知道给他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4、情节曲折离奇,主旨鲜明。

这本书情节曲折离奇,故事开头主人公迪伦遭遇火车事故,在荒原途中,一路困难重重,历尽磨难,灵魂随时都会被恶魔抓走,让我们的心也随着情节的起伏跌宕而惊心动魄。小说的主旨很明确,赞扬了迪伦的摆渡人,“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所以我们终会遇见自己的摆渡人?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其实,若说是摆渡人摆渡自己,不如说是自己在境遇中摆渡了自己。崔斯坦摆渡了迪伦的灵魂,但是迪伦从一个需要被摆渡的灵魂又摆渡了她的灵魂摆渡人。他是她的摆渡人,她又何尝不是他的摆渡人呢。几千年来,因为迪伦的到来,崔斯坦第一次思考了自己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她带给他喜怒哀乐,带给他不一样的体验和感觉。他们两个人互相给对方战胜困难的勇气,互相帮助,拯救着对方的灵魂。有时我想:“在生活中,谁又是我们的灵魂摆渡人呢?”答案只有一个:只有我们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当遇到苦难和挫折时,只有自己可以拯救自己,给自己信心,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乐观地面对现实,勇往直前,到达胜利的彼岸。所以,给自己爱的力量和希望,让自己的心灵可以带领着我们走过人生的荒原,做自己心灵的摆渡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是不幸的,得不到父母的疼爱,在去父亲的见面的火车上遭遇车祸,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在穿越荒原的途中,遇到了她的灵魂的摆渡人——崔斯坦,得到了他的真心相助,终于又重返人间。我们在生活中也要真诚相待他人,渡人渡己,乐观面对困难,做自己心灵的摆渡人!

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华尔街读后感”。

华尔街读后感【篇1】

圣诞期间,又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上映。这部由派拉蒙(Paramount)公司制作,MartinScorsese导演,著名演员LeonardoDiCaprio主演的影片,耗资一亿多美元。在此同时,华尔街之狼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提名,LeonardoDiCaprio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华尔街之狼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JordanBelfort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华尔街上的一名股票经纪。九十年代初,他创立了StrattonOakmount公司,以大力推售廉价分币股票(pennystock,在华尔街这类股票被称为垃圾股)而大获利润。在StrattonOakmount公司鼎盛时期,它有超过一千名的雇员,股票出售总价超过了十亿美元。但是,这种所谓的廉价分币股票完全是一场骗局,它造成了投资者两亿美金的损失。JordanBelfort于1998年因交易欺诈与洗钱被起诉,在他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并提供他人犯罪的证据之后,他被轻判,只服刑22个月就出狱。在狱中,他起了写书的念头。出狱后,他的两本回忆录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和抓住华尔街之狼(CatchingtheWolfofWallStreet)先后出版。电影华尔街之狼就是根据Belfort的回忆录改编的。

自从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对华尔街的批评不绝于耳。而华尔街之狼是自那以后第一部最为真实,深入地挖掘华尔街丑闻,披露华尔街蛀虫的影片。

华尔街之狼全片长达3小时,大大超过一般影片的长度。但我在观看过程中,丝毫不觉得影片沉闷,冗长。全片结构紧凑,情节起伏,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灵。

全片对华尔街丑闻的揭露确实是触目惊心的。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年轻股票经纪时,他的老板午间带他到高档餐厅用餐,并告诉他在这里,成功的关键是:手淫(masturbation),毒品(cocaine),***(hookers),并当场在餐厅吸毒。这样的启蒙教育令人不寒而栗,而Belfort也是遵循这样的启蒙教育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Belfort到廉价分币股票公司任职时,已能将他在以前学到的推销技巧熟练运用,他在电话中口舌如簧,向不知情的顾客推销垃圾股的一幕,连同事都听得目瞪口呆。

当Belfort自开公司后,立即向雇员面授一套欺骗顾客,鼓动他们买入垃圾股的基本程序。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到,股票经纪那一套信誓旦旦,貌似诚恳的语言,都是骗人的鬼话。Belfort的公司初获成功之后,他与前妻离婚,在将与模特儿结婚前夕,决定举办一个单身汉派对(BachelorsParty)。他包了一架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机上,除了公司的员工外,还有多名***。不但飞机的钱,连***的钱也是公司支付的。但如果观众细细一想,就会想到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机上,公司员工与赤身裸体的***胡闹的一幕,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事实上,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给人以强烈刺激的镜头。这其中包括Belfort多次的吸毒镜头,吸毒之后的疯狂,和***鬼混的镜头,让女人全身上下绑满钞票准备将朝钞票带往瑞士的镜头,以及豪华游艇在地中海风浪中沉没的镜头。全剧对豪车,豪宅,豪华游艇,美女,奢侈的生活方式,有许多描写及渲染。

华尔街之狼上映后,引起了一阵批评之声。有人认为,影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受害者,即那些买进廉价分币股票而损失惨重甚至是终身积蓄的投资者,没有展现这骗局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些受害者绝不会有心情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有人还认为,影片不但没有谴责Belfort的丑恶行径,反而将他作为影片的主角,美化和渲染了他的敛财能力和奢侈生活。有人更进一步认为,今日的青少年看这部影片,会崇拜剧中的主角,羡慕他的成功和生活方式。

这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尽然同意。毋庸置疑,全片对豪华奢侈,挥金如土,美女加毒品的生活方式,确有过分渲染之处。但这些描写,毕竟与剧情和人物有关,同时,这也是多数好莱坞大片的共同特点。一部影片,毕竟不是一部明确地告诉观众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教材。影片,是用艺术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真实的生活,让观众自己来作出判断。我觉得,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全片描写了Belfort是怎样从一个尚带几分天真的年轻人,在华尔街的教育下,变成一个贪婪,狡诈的金融业蛀虫。

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和他的第一个老板吃饭时,还带着几分稚嫩,一点都不懂华尔街的规则。当Belfort应聘廉价分币股票公司,听到出售这种股票的佣金高达50%时,大为惊讶。但是,渐渐地,他学会了华尔街的规则,再加上他巧舌如簧的才能,最终他成为了华尔街的顶级蛀虫。他不但会骗顾客,也会骗员工,还会脸不红,心不跳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周旋。这种演变的进程,令人震惊。这使观众看到了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在华尔街这样的环境里,从人变为魔鬼是多么容易。我觉得,作为成人观众(顺便说一句,这确实是一部青少年不宜的影片),我们能通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到这一残酷的现实。

当然,有人会认为,在片中,受害者完全未出现,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形象也显得单薄,苍白,正义未得到伸张。但是,如果在影片中展现大快人心的场面和结局,反而会消弱影片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Belfort被法院判决赔款受害者1.1亿美元,但他只支付了一千一百万元。在他出狱后,他靠出版两本回忆录又赚了一百七十万(电影版权还能赚钱),但只有一小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者。金融诈骗,隐蔽复杂,查处此类案件,费时费力,取证艰难,往往诈骗者难于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者最终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20xx年的金融危机,成千上万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华尔街上,只有寥寥几人入狱,而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也无法追回。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值得一提的是,LeonardoDiCaprio在影片中的表演颇为出色。我们最早记得的他,是Titanic中那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而这部影片中,他展现了成熟的演技,把一个金融蛀虫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特别是醉酒和吸毒品后的疯狂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被提名为最佳男演员奖,确实名副其实。

华尔街之狼作为一部好莱坞大片,比之其他大片,其最大的特点是它贴近生活,揭露了华尔街隐秘不宣的一面。许多好莱坞大片,包括指环王,哈比人等,距离当今的现实生活,实在是太远了,尽管这些大片耗费巨资,有精致的情节,宏伟的场景,有卓越的特技造成的令人惊叹的效果,但是,它们难以真正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我不知别人如何,就我而言,我甚至不能记住这几部大片的基本情节。我更愿意欣赏华尔街之狼这样的影片。

华尔街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求学美国,经过数年奋斗,成为华尔街交易员。本以为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却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海啸,将世界经济推到了悬崖边缘,也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到风暴眼——华尔街上。身为华尔街一线交易员,作者从市场交易冷暖的角度,看出华尔街乃至全球经济的风云变化,带领读者体会“风起于青萍之末”的细微、“火烧连营船”的惨烈、“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崩盘。以冷静又还些诙谐的笔触,将海啸原由一一细数。鲜花基金凋谢、夏季风暴、次贷危机、华尔街投行大佬依次蒙?,直到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引出保尔森救援计划。峰回路转,作者更描画出后海啸时代华尔街的新秩序、新市场、新思维,让读者对现在的华尔街有更深层次认识和了解,其目的在于,不是为了简单的再回首,而是警示当下,在美联储量化货宽松币政策之下,新一轮隐患又埋下伏笔。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有三个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其一,作者用风趣诙谐的笔触描写了投行交易员的日常工作,读起来像一部关于投资银行的漫画版教科书,引入入胜;其二,书中关于金融危机前后美国债券市场动荡的细致描述,不亚于一部生动鲜活的纪录片;其三,书中不乏对本次金融危机起源和欧美金融体系制度缺陷的深刻感悟,发人深思。现在这种寓教于乐、确有助益的金融书籍实不多见,值得一读,特此推荐。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渔阳从一位业余的“赌徒”,到华尔街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高级“赌徒”。他以复杂深奥的衍生工具,结合自己交易的亲身经历,揭示了华尔街的一个常识性密秘:从全世界低息借钱,到全世界投资回报最高的生意。为什么整个华尔街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合法“赌场”,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美元在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与美国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结合,使华尔街成为美国的金钱机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渔阳能通过自己的交易实践,直观而有趣地观察金融危机前后华尔街市场的变迁——据我所知,这是国内出版的有关华尔街著作中分析得较早和最具可读性的。

华尔街读后感【篇3】

今天偶尔看到同学的空间,内面有20部大学生应该看的电影,浏览了一番,真是自己从来都没看过,所以就先看了第一个《华尔街》,看到他们匆忙的生活,我真的是很同情他们,他们确实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更多的是害怕,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不是与我的,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激烈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太快了,真的是适者生存,没有力能就是失败者,就要被淘汰,而掌握这种节奏的不是我们心中的上帝,而是有钱人,戈德和盖,还有后期之秀巴德,一面是朋友一面又是敌人。

如果你不是个聪明人,你连做他们的玩物都没有资格,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在没有价值的人身上,他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无论你用什么过程,只要你能达到他们的目标就可能就有在继续下去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美国人都能合理的利用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更不是长久的,你也不一定就是永远的赢家,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成功,我们都很想成为赢家,成为龙头,但是你是否有这样的资本,你是否有这样的胆量,你是否能够抓着这样的机会。

在你有这样的机会时,你是否在在明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玩物时还是讲继续,不知道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我很佩服盖,他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的心很手辣也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但是有人说多个徒弟就是坏掉师傅的一条生路,真是很不错,巴德的成长让我们见识到这一点,但是巴德的理智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要总是靠别人,还是自己创造些东西吧,鱼是短暂的,而捕鱼之术才是收益不穷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一夜之间成为富翁,但是也有很多人霎间破产,不知道是世界无情还是人无情还是世界就应该这样循环,但是我知道只要是没有能力,只要是不得人心,那就不会长久的成为霸主。

华尔街读后感【篇4】

全书都在围绕股指基金强调风险分散。

以前,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所有投资类的书全是在强调怎么去分散风险,最近再看,说的都是一个思路,就是每一次波动都尽力保持稳健,然后再把这个时间线放长,然后到了年老的时候,就出现一笔时间带来的额外积蓄。

书中前两部分都是介绍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一些技术分析的术语,我觉得精华部分从第八章开始,讲投资组合,即平滑风险的资产配置。

有点像我们每天的饮食结构,要有多少蛋白质、多少碳水化合物和多少粗纤维,才是一个营养健康的饮食结构。当然,不可能每个人的饮食结构都和营养师计算出来的一样,每个人的口味和习惯不同,就有了不同的饮食结构,比如观察超市里不同人的购物车,有人车里全是青菜,有人全是零食和深加工食品。

当然,说到市场风险,肯定就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衡量系统性风险的贝塔系数,是讲总有一部分风险是通过多样化消除不了,也很难预测的。很像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可以通过多样化平滑非系统性风险,比如不靠谱导致的意外或者损失。

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重点看,讲不同人生阶段的资产组合配置和购买股票的规则,都是特别具体的操作方法。不过,我觉得书里推荐的股票占比还是太高,即使65岁以后,股票在投资组合里的占比还有40%,即使全是股指我也觉得不踏实。

华尔街读后感【篇5】

其实他也不过是华尔街万千投行中的一个,只不过赶上了股市泡沫的浪潮赚了一笔。说到底他只是卖不靠谱的pennystock,只不过做了一家公司的IPO,和真正的大投行家根本就没法比。但电影的三个小时也给我们展示了足够多的花花世界,让我们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多么荒淫与荒谬。

Jordan的成功有两点,一个是他的salesskill,另一个则是他的欲望。

不得不说Jordan永远都是一个最棒的salesman,他一开始把自己推销给了华尔街,接着把股票推销给了客户,再接着把挣钱的理念与技巧推销给了公司的初创团队,然后是每次当中演讲让大家打鸡血式的推销,最后到出狱后仍然靠着兜售自己的成功学为生。这种能力给了他成功的基础。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更坚定了自己不入金融这一行的想法。因为有的时候钱生钱是需要欲望的,对钱欲望强烈的人才适合做这类事情,才会让你在面临许多机遇时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选择利益更大的那一个。对金钱强烈的欲望可以让你成为顶级的交易员,而对金钱有这么强的欲望的人在毒品和性欲望自然也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片中看到Jordan会有如此表现。

究竟是男人要变坏才有钱,还是有钱才变坏谁都说不清楚。他开始并不吸毒,对老婆也都还不错,一个蓬勃向上的青年,但有钱以后诱惑就会越来越多,他也就逐步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有时候钱会蒙蔽人的眼睛,当Jordan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的时候也是他真正走向灭亡的时候。

我们挣钱究竟是为了什么?影片里面给了两种价值观供我们选择,一种是Jordan的戏剧般的人生,另一个则是FBI的那个警长。两人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便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你究竟愿意贪婪又随时提心吊胆地过着富人的生活还是像警长那样正直地过着每天只能坐地铁勤勤恳恳工作挣着卑微的工资的生活。虽然最后警长成功地让Jordan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主动权似乎总是在Jordan这一边,是他放弃与SEC达成deal,选择不quit探长才有机会继续去调查他,是Jordan主动去选择做污点证人才让警长的这个case如此成功,影片刻意弱化了警长的整个调查过程,而突出了Jordan得到了他的审判之后探长独自坐地铁回家的场景,Jordan风光了整部片,而探长只有咚咚咚你好请不要动我们是FBI的那一刻是真正风光的。

不是说这部片价值观扭曲,而是我自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电影中Jordan说AtleastasIwasarichman,whenIhavetofacemyproblems,Ishowoffatthebackofthelimo,wearing2000$suitand14000$goldfuchingwatch.这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我最近在思考的是究竟一个放荡不羁把所有该玩的都玩遍但最后把自己玩死的人生更精彩还是一个中规中矩平淡是福的人生更精彩,或许放荡的生活是荒诞的,但似乎一个浪子回头的人比一个老好人更有吸引力,回头之前的人生呢?不管它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探长说Jordan你和华尔街的那些混蛋们不同,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混蛋,而你现在的成功是真正地通过你的努力得来的,为什么现在要这样呢?

Jordan说你在做警员之前也报过股票培训班,如果你当时坚持把那个班上完,你的生活会是怎样?

Jordan和警长,你选择哪个?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

华尔街读后感【篇6】

《华尔街》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被加了很多标签的电影,比如说:学金融之人必看电影之一,比如哈佛大学商学院新生必看电影等等。被金融、商业包装着,对于非专业教育背景的普通大众如我,尽管这是常被提及的经典电影,仍然是没有很大兴趣专门找出来看的。

在这个情况下,观影感反差也比较大。课堂上观影时,起初漫不经心的一瞥,到目不转睛的关注剧情如何发展,剧中的情节设置,人物对白,突显的人性在电影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片段式的在脑海里闪过,而内心的感悟一直在心头盘旋着,隐隐现现。《华尔街》原来也并不全充斥着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听得懂的金融术语,还有让人唏嘘不止的境遇及反观自己的镜面效应。

其实用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思维来想,谁都希望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随便都可以有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何况是像主角巴德在发迹后拥有的生活,美女,豪车,豪宅,上流社会等等的以前不敢奢望的生活。然则一个人对于从无到有和一开始就有的两种生活形成的价值观是无法一致的。

我一直都认为所得到世间的一切皆为交换所得,如果你是形象一般的人,想得到美貌,需在化妆盒保养甚至整容上下功夫;如果你是普通职员,想要升职,需在不断花费时间在写计划书、陪客户,在办公室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获得;如果你是穷人,想要有钱,如本片主人公一样,需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及心理接受得了拒绝和考验,同时也需要配的起自己志向的智力来配合才能成功,甚至这只是迈进这个圈子的第一步罢了。如果主人公没有纽约大学的科班背景,任凭他运气再好,戈登盖柯,这个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断不会把自己的事业的'某部分成败交予一个无知的人手里的。

戈登是一个商人,有着成功商人精明的头脑和长远的眼光,明白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利己利人,不会因为受到外界质疑或者谩骂就停止自己的计划,没有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旁骛。所以有些类似圣人的虚假客套,谦让他是没有的,所以他不会去思考刺探某种情报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什么后果,不回去思考收购然后在解散卖出一个公司会有多少人失业的问题,即使这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巴德父亲的事业,不会去给巴德这个面子。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解散后拆分卖掉是唯一赚钱的办法,谁会去用别处得来的收入赔钱养活这里的员工?!这是作为戈登,一个长期在华尔街各种金融战争中胜利的金融大亨的的思考方式,理所当然的理智又绝情。

问题在于与戈登盖柯的另一种程度的简单直接的价值观不同,对于刚开始做有钱人的巴德,在享受过一切似乎是梦境的奢靡生活后,在有了美女、豪车、看不懂却要假装欣赏的艺术展后,人生的美好也许已经到此了,还需要什么呢?利用身边一切可利用的人来刺探商业情报,换来的真的会心安理得?作为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巴德,骨子里仍然是有很多柔弱的地方,他尚没有修炼成戈登的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戈登的绝对理智,就算曾经为取得情报不折手段,在外人看来,巴德不过是和戈登一个货色而已,然则却有本质的区别。面对上司要借着自己之手毁掉父辈一生钟爱的事业时,不可能无动于衷,更无法袖手旁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这句老话在商场上不断被演绎着,巴德运用戈登教给自己的所有本事在戈登老对手的帮助下成功挽救了父亲的公司,也因为如此,违法操控股票内线交易,巴德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常胜将军戈登,因为巴德的供词是否也会栽跟头不得而知,但可以揣摩。这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即使戈登继续逍遥着;也没有失败者,即便最后巴德要坐牢。在这样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两个人物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才是令观众深思的。

看完这部片子后,脑子里存在那个镜面,在想如果我是巴德,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如果巴德没有遇到戈登收购自己父亲的公司,那么他会不会还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说不定。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觉得那才是最好的,总是去羡慕别人有车、有房、有事业,有很多我们自身没有的东西,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下,如果要你去替代他去过你此前羡慕的生活,我们是否仍能承受住外人前风光,实则只有自己明了的生活呢?

华尔街读后感【篇7】

波顿G马尔基尔首版于1973年的《漫步华尔街》,是随机行走派开山派之作,是半个世纪以来,真正能够称得上经典的投资理财书之一。

马尔基尔基于学院派的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提出了金融投资随机行走理论,并以指数化投资实践策略在市场中连续多年实现了骄人业绩,证实了自己的理论。

这本书对证券市场的解释全面、客观、理性,读后让人对市场的认识更加深刻。只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战略,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持之以恒,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人,我们也能够实现睿智与财富兼具于一身这一点甚合我意,亦令我我深信不疑。

自马尔基尔提出指数化投资策略之后,指数类基金便开始大行其道,三十年来已经成为机构主力们所主打的投资策略。可以说,随机行走是战略,指数化策略则是具体战术。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华尔街读后感【篇8】

彼得林奇《战胜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

大局观:

我们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样的呢?那就是始终坚信国家会继续存在发展下去;相信人们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样起床吃饭工作睡觉;相信不创新的老企业终将丧失活力而被淘汰…..而不是每天在担心人民币大幅贬值,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消费者贷款负担过重而无力购买商品。想要取得投资成功,就不要让焦虑症影响到自己的投资策略。

耐心终有回报:

投资零售业公司风险相对低的原因:如果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开发出一种更好的产品,那么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值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损失一半,但是对于一家连锁超市来说,要用上10年的时间,竞争对手才可能发展到把分店开到自己的地盘,投资者也才能看到竞争对手开始对公司产生威胁。也就是说,波特五力中“新进入者”和“行业竞争者”的威胁对零售业目前的佼佼者影响较小,竞争只在于“买方”、“供应商”和“替代品”的威胁。此前一直认为电商是实体零售业的替代品威胁,但时间证明了电商不是替代品,而是一种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

周期型股票策略:

投资周期型股票,重要的是要抓住正确时机及时抛出,获利了结,不然的话,好股票就会变成懒股票。对大多数股票而言低市盈率是好事,但周期性股票并非如此。如果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开始变得很低,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它们已经接近高潮的尾声。

投资周期性公司,要问的最首要问题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否稳健到足以抵御下一轮的低迷时期。

失败是成功之母:

如果发现公司基本面恶化,还死死抱住这家公司的股票不放,甚至还错上加错进一步追加买入更多股票,那就应该感到羞耻了。这正是我一再努力避免犯下的投资错误。

零售业选股之道:边逛街边选股

单店营业收入是分析零售行业的重要指标。零售商扩张过快,会出现严重问题,尤其是依靠借债进行告诉扩张更加危险。对于连锁零售业或连锁餐饮业来说,迅速扩张是推动收益增长和股价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读后感·只要单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没有过度举债,并且正在按照公司年报向股东所描述的发展规划进行扩张,那么长期抱牢这只股票肯定就会大赚了。

员工流动率太大、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培训不到位或者工作易受情绪影响等问题是扩张中会存在的问题。

后记:

股票的挑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己需要保持独立研究,更多的实地调研。最值得买入的好股票也许就是你已经持有的那一只股票。要成功投资,你必须努力学会克服这种畏惧:对于那些你曾经持有过后来卖掉了的股票,尤其是那些你卖掉后却一直涨个不停的股票,你肯定会有意回避去关注以避免产生痛苦的回忆,这是人的本性。详细记录自己对每一只股票的投资过程,包括基于什么信息或原因或分析决定买入和卖出。

华尔街读后感【篇9】

在纽约最大的金融财团位于华尔街的摩天大楼顶部,这家公司的股东们正召开一年一度的总结会议。突然,坐在主席位置的财团总裁不理会席间热烈的讨论,爬到了会议用的长桌上,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正当其他董事们对这个举动目瞪口呆之际,他说了一句,“我要从这架巨大的旋转木马上下来了。”说完,他便以长桌为跑道,奋力一跃,穿过窗玻璃,向底下人流穿梭的华尔街坠去。

以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科恩兄弟1994年电影《金钱帝国》的开头。“一架巨大的旋转木马”,这是我迄今听到过的关于金融资本周转过程最生动、贴切的比喻。当资本增值的时候,那飙升的数字就像游乐园里的旋转木马那么华丽、吸引人,让人忘乎所以;可一旦当资本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拥有者的幸福感却开始停步不前,或许资本仍旧在增长,就像木马仍旧在旋转,但幸福却停留在原地。对此,有些人能够用资本增长所带来的快感代替幸福,有人却被这种幸福的虚无感逼得只能跳楼。

在揭露资本的贪得无厌和金融系统的黑幕、方面,奥利弗·斯通1987年的《华尔街》是一部比《金钱帝国》更深刻、更尖锐的电影。它的成功首先在于身为金融掮客之子的斯通为电影中的金融运作注入了足够的细节。电影中涉及的金融系统内部的暗箱操作、欺诈和争夺现象显得错综复杂,而斯通能使其中的每一步都合乎逻辑、有据可循,整部电影就相当于一本揭示华尔街幕后运作规律的教科书。

电影主要的悲剧感则体现在青年的理想在意向不到的现实面前幻灭的事实中,这方面沿用了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开始好莱坞电影惯用的母题,构成了对美国梦的批判。当然,电影最出色的地方仍在于迈克尔·道格拉斯对股市大亨戈登·盖柯生动的演绎。戈登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恐怕就在于他能够真正地沉醉于旋转木马带来的快感。当巴德问他什么赚多少钱才算够,什么时候会停止时,他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或者说,这是一种赌博,资本的增值就如同赌博赢钱那样能给人带来快感。

如果说《华尔街》的意图主要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么20余年后的续集《华尔街2》则把抚慰在次贷危机中受伤的美国心灵作为首要任务。电影的副标题是“金钱永不眠”,或许改为“亲情用不眠”更为恰当。对于那些在次贷危机中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家庭和亲情成了唯一的安慰和避风港;而对于在第一部电影中把才华和意念都用尽了的奥利弗·斯通来说,如何为续集找到新的重心便成了电影成功的关键。于是,把美国主流价值观中家庭和亲情至上的观念放入到续集中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

尽管实际上,亲情、家庭和交易、买卖在电影里的关系一直都很混乱,有时分不清彼此。在电影的结尾,为了安慰观众,导演试图使戈登·盖柯这样一个严格恪守商业理性的角色产生真正的情感松动,主动从旋转木马下来走向家庭的温暖,但在实际效果上,女儿对他的谅解、甚至女儿与她未婚夫的重归于好,仍旧是以盖柯一次不无私心的捐赠(交易)为前提的,它们显然缺乏其他的情感诱因,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华尔街2》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有力的故事。电影的整个叙事松散、缺乏要点和结构,完全像一个二流编剧对于二十年前那个精彩故事在今天可能延续的二流想象。由于在家庭情感上耗费时间过多,电影对于今天华尔街金融面貌的展现显得模糊而缺乏细节。唯一有意思的一点是它调侃了二十年前盖柯的名言“贪婪是好的”。盖柯在出狱后的演讲中戏谑地称他的名言在今天已经“合法化”了,以指称导致次贷危机的借贷消费、借贷投资等现象。电影中数次出现的有关“道德风险”的话题显然也是为了与次贷危机后人们的投资心态形成心理互动。除此之外,《华尔街2》中便找不到什么新颖的意念来表现一个今天的美国金融社会。电影甚至让一个新的菜鸟再次问一名老手“赚多少才算够,什么时候你才会停下来”,并让盖柯再次老练地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当然,你可以说这么经典的答案是永远不怕用第二遍的。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续集中戏份不多,但他无疑仍旧是最出彩的一个。即便没有第一集,道格拉斯一出场便能使人感到华尔街金融大亨的作派,感受到他的不可一世和老奸巨猾。这几乎没有诉诸太多表演因素,这是他的天赋。这种风度也在大卫·芬奇《心理游戏》中他饰演的尼克身上找到。有趣的是,在那部电影里,道格拉斯那种旋转木马上的毫无幸福感可言的生活才真正表现得让人难以忍受,以至于他要寻求一种更刺激的游戏。从内容上来看,把芬奇的电影与斯通的华尔街系列作一种比较观赏将是件有意思的事。

斯通的两部华尔街都在美国两次严重的经济危机之后上映(1987年10月美国爆发了严重的股灾,并进而席卷全球),第一部保持了批判的锋芒和反思的力度,第二部除了炒炒冷饭之外忙于推销亲情和家庭等美国主流价值观,以安慰人心为己任。差异的原因何在?是这次危机更严重,人们变得过于脆弱而更需要安慰,还是斯通连“半个作者”的身份也不要了,完全成了一个商业化导演?又或者,今天的商业电影越来越以向观众提供娱乐和安慰为己任,缺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好莱坞许多优秀电影中的反思精神和公众责任感了?

夏至读后感1000字集锦


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更具有感染力呢?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辗转反侧,还是决定记录下来,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夏至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夏至读后感(篇1)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

我们也要恨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

--题记

曾经的曾经,还是个孩子,天真的以为世界永远的天蓝色。

开始的开始,还是个天使,单纯的以为世界永远没有泪落。

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迷了路,世界瞬间消失的光和线,灰色、寂寞、孤独、日落。

泪水流成了河,在深深深几许的华年里,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离开变得软弱,仿佛一个任性的孩子被拥抱住,却又被狠狠的摔落。

走在夏至未至的日子里,透过暖阳,

我看到了一树树墨绿的香樟,像绿色的大海,翻腾着白色的海浪;

我看到了浅川,看到了九五年夏天,那些最纯真的笑脸;

我看到了一种心痛散尽在一寸一寸的阳光里,无法丈量;

我看到了屋顶天台上一双熟悉的柔眸,斜斜的打在夕阳里,仿佛一种疼爱变成依赖,永远都不会分开;

我看到山坡上的青青草肆意地生长,如同夏季的记忆,在日光直射下越发清晰;

我看到了立夏、七七,看到了傅小司,陆之昂,

我看到了单薄的青春在某场大雨里淋湿,再也拼不起当初最弥纯的模样。

我看到了十六岁的夏天,还很孩子气的自己。

是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只可以是记忆

是不是在年少时总有些人要离去,即是对我而言很重要

是不是青春就像烟火,绚丽了夜空却没办法永恒

是不是雪下整整一夜,天亮之后世界就会依旧如初纯白色

是不是蒲公英盛开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去处了

是不是风筝断了线,就永远也飞不上蓝天

是不是我们没了联系就再也不会相见

那一整个夏天,我们到再也回不去了。

我讨厌书上说的沧海桑田。

可是我们都留不住时间,因为时间也留不住我们。

多希望人生只如初见,亘古不变。

小司说,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里,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带给你幸福,教会你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以为,我可以不哭。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软弱永远留给夜里的自己。

当熟悉的旋律,盘旋在静谧的华月之下,

我才发现睫毛根本承受不住泪水的力量,

用泪水祭祀过的那个失去的夏天,

那一整片星海却怎的也忘不掉。

凌晨五点半的星月夜,

我逃不掉那颗最亮的星星。

那颗星星的出现是在遇见一个人之后;

那颗星星的消失是在一个人离开之后;

当再一次仰望星空,我看到这颗星星是在学会坚强之后;

我不得不承认,青春里的有些人就是用来成长的。

但有些习惯却没办法改掉。

初冬的天空,最后一次放晴。

几只飞鸟掠过错杂的电线南飞,

轻描淡写的悲伤凝结成了霜。

飞鸟在天空中消失了。

带走一个冗长的夏天。

却没带走华丽的记忆,忧伤的空气。

你说,明年夏天这飞鸟还会飞回来吗?

夏至读后感(篇2)

隔了许久,我还记得傅小司那双迷离的,毫无焦点的大雾一般的眼眸。还有为他付出所有的淳朴女孩儿,立夏。

永远铭记着那连成一片的香樟树,绿色的波浪下,伫立的那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儿-陆之昂。身旁默默低着头的傅小司,他们彼此依偎取暖,彼此安慰扶持。我还会回想起,他们身下翻飞的尘土还有那永远脏兮兮的CK外套。

记得他们雍奢的家境,微笑的脸颊。

第一次,立夏撞到傅小司,他们的命运齿轮就随之开启,好像是天生的契合,天生的依偎。直到“祭司”的出现,才让立夏看清了自己身边的男孩。不苟言笑的皮层之下,是她无法触及的才华。

他们身边出现过太多的人:遇见,断桥,青田,颜末,李嫣然,程七七以及那些他们身后的支持者。他们给足了小司磅礴的勇气,撑起了足够强大的臂膀,来守护着他,而他却还是那个寂寞如从前的孩子。

即便拥有了一切。

即便生活一帆风顺。

即便后来,他们走的走,散的散……

我想,小司一定暗暗哭过很多次,就像他寻不到立夏那般焦灼的眼泪。为傻傻的陆之昂,为遇见的失去梦想……

但生活还在继续,哪怕所有人都不在了,它也会无情的转走,流向不知名的哀伤。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读后感(篇3)

夏至未至读后感:追梦

记忆里无数个清晰而氤氲的夏天。

夏至将逝时,你知道我对你掩饰不住的想念么?还是,只有香樟看到了。

——题记

故事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一个离夏天最近的地方。一群追梦的少男少女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他们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一切都似乎格外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

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生活的打击、人的生老病死、高考的中榜落第,无不牵动情续的心弦,生出许多的愁丝,于是天空不再晴朗。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在何方?只换得一声重重的叹息。

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这一切,即将到来的夏天,似乎早已有了结局。心田某个地方被拨了一下,引起阵阵涟漪,向远方传去。没有高涨的情绪,甚至是在很平静的时候,接受这个结局,可心里却泛起了淡淡的忧伤。

遇见,这个坚强的女孩在我的心间难以忘怀。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与青田一段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成为全国的青春偶像,然而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艰难地生活着。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脸庞,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歌手的梦想……

寻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背脊历尽无数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道道丛生的荆棘。这,就是追梦,也是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中学生,也曾有过不想放手的梦想,也为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固执地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曾以为梦想,就是我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间之洋中,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巨浪,公平的上天在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也会迷茫,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是否应该像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陆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最后终于明白了在人生的河流里,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我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只有长长的叹息。

抚摸那发黄的扉页,泪从眼角不自觉地滚落,一滴一滴打在记忆深处,化成了一个个圆型的水印,然而我却不敢再揭开那青纱笼罩下的结局,记忆,画面,害怕它会刺痛眼睛。

只听见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

——你好吗?

夏至读后感(篇4)

陆之昂是陆之昂

傅小司是傅小司

他们都不是天使,他们只是两个比平凡人优秀的普通人,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

小四笔下的他们,那么的令人怜爱。

那个笑容如朝阳般灿烂,每天笑嘻嘻,玩世不恭的可爱的少年。

那个眼眸中总有一层散不去的薄雾,性格淡淡,笑容却如煦日般温暖的少年。

他们不过是平凡人眼中的“神奇物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

那时,硪以为,他们那淡淡的幸福,会一直到永远。

可他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立夏。

那个平凡、善良、刻苦、纯朴、安静的女孩。那个深深爱着傅小司的女孩。

立夏的生活中,忽然就出现了遇见。

硪还记得立夏説,她觉得遇见就像一只美丽的燕尾蝶。那时,硪也以为,遇见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那个帅气、善良、低调、爽快的女孩,那个个性鲜明的女孩,那个勇敢去追梦的女孩,我以为,她真的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为她的人生,绘出绚丽的图画。

那时,硪以为,陆之昂永远会是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可爱单纯的陆之昂。傅小司永远会是那个没有表情,目光朦胧,善良而无忧的傅小司。立夏可以静静地陪在傅小司身边,默默守护他,读后感《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而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仅此而已。

只是,硪想,是硪低估了小四。

小四其实是喜欢看人家流泪吧。不然,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脆弱、无助的傅小司,又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冲动那么悲惨的陆之昂?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轻轻一挥手,就将这么多人用了十年抑或更长的时间拼凑出来的幸福打碎。那么轻易的.......就让一切都没了。

陆之昂真是个大笨蛋。他怎么可以,为了傅小司,就那样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的人生摧毁,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奋不顾身?他还有那么多爱他的人,他怎么舍得让他们伤心?

其实,自始至终,他爱的,都只有傅小司而已。

而傅小司,最在乎的,莫过于陆之昂。

他们的世界,任谁也无法踏足。即使是立夏,也无法接近一丝一毫。

那种偏执到近乎疯狂的友谊。

他们,那么多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时光老人偷走,留下的,是那满满的回忆。

小司説:

那个男孩,教会硪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硪爱。

陆之昂和立夏,那两个用最美的时光陪伴他的少年,他爱他们,就如他们爱他一般。

硪最爱的,是陆之昂。那个笑容灿烂到令人心疼的少年。那个穿着白色CKT恤,潇洒、张扬的少年。最后,他如同一个乞丐一般,最后的最后,他永远只能面对那一片蓝天。硪记得,看这段时,硪坐在教室。看完时,硪早已泪流满面。硪就那样在全班面前,狼狈的哭泣。止不住的泪水,微微心痛。陆之昂,你怎么可以这样.......令人心疼。

那条满是香樟的小道上,两个穿着白色CKT恤的少年,身姿挺拔。风轻轻吹动,托起他们的衣角。他们,就一直这样静静走着,硪看着他们的背影,硪感觉的到,他们在笑。

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尽头,然后,走向幸福。这是硪送给硪爱的那两个少年的结局。硪想要他们幸福。

夏至读后感(篇5)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时间的齿轮在转动中也颠覆了他们的人生。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大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在整个黑色的世界里,唯独陆之昂是纯净的白,所以我才会觉得刺痛的难受吧。在周围嘈杂的人群中,陆之昂像一个纯白而安静的悲伤牧童。

后来傅小司看到陆之昂和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的时候,陆之昂看到傅小司被身旁的武岳掐着下巴的时候,陆之昂的心里瞬间火大了。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简单又朴实的女生,她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又不做作。在李嫣然的衣服被弄脏之后,遇见替立夏出头并提出为李嫣然买一件新的赔给她。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价格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看过了你们十年的成长,看过了你们这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按原样发生,阳光的角度、空气的味道,还有迅速消失在树林中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变化的只是身边这一群要告别的人。那么,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夏至读后感(篇6)

惊讶地抹去了看完小说最后一章后残留的泪痕。像是一场庞大的舞台剧,所有的人都在灯光亮起时渐次消失,剩下一个空旷的剧场,凌乱的座椅,满地的可乐罐和爆米花纸袋,我站在中间,留下滚烫的热泪。

第一次如此渴望这个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多么希望我可以一直看着傅小司而微微脸红,看见陆之昂而心情愉快,看见立夏就想轻轻挽起她的胳膊……那些笑容像散落的桃花一样,全部飘洒在我的记忆里,他们似从来不曾远离。

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浅川的城市,傅小司、陆之昂、立夏是浅川高中的学生。总是没有焦点的瞳孔便是傅小司的眼睛,他安静、不炫耀,每天与陆之昂一起骑着单车,在一排茂盛的香樟旁穿行。陆之昂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调皮地冲路过的女生吹口哨,即使后来去日本留学回来,穿着笔挺的西装,他也依然会习惯性地坐在马路边的护栏上,惹来傅小司一记白眼。而立夏,她是一个叫人心疼的女子。她总是会熬夜到凌晨,复习当天上过的功课,她会很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她为小司用双手撑起过一片天空,很低矮,很低矮的天空,却是立夏全部的力量,尽管她知道,小司的天空在无穷高远的地方,那里的浮云总是无法攀越,可是她还是安静地努力着。

小司热爱于画画,仿佛绘画便是他的生命。以前总是之昂陪着他,在一个空旷的小山坡上写真,后来又多了立夏。小司的梦想是就读美术学院。后来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他的一副《从未出现的风景》立刻将他——傅小司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美术界。大学,立夏陪着他就读美术学院,因为小司拥有了太多的粉丝,通告接二连三地邀他去做节目,像是这样,他们掉入了娱乐圈,一个看似光鲜亮丽却充满邪恶的是非之地,立夏充当了他的经纪人。当小司无意间接了一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噩梦便开始了。接完电话后的第二天便有报纸刊出小司听电话时的回答,只是在“字面上”被增减了几个字,就区区几个字,小司的名声一跌再跌。甚至有报纸刊出,小司呕心沥血的绘画集是抄袭一位没有什么名声的画家的。小司、立夏、之昂想过很多办法应对,结果却让误会更深,最后连他们唯一寄托希望的官司也打输了。小司变得越来越沉默。

后来,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小司的新书发布会,算是比较顺利地进行着,眼看着小司快要成功地挽回他所失去的,那位在绯闻中受益匪浅的画家戏剧般地出现了,后来的现场,混乱不堪,而她却站在一旁冷笑,一切都是她安排好的!她享受着这份凌乱,忽略了站在身后举起酒瓶的之昂,最后,她不省人事……

结局,立夏离开了,之昂因为故意伤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小司也像人间蒸发般没有消息……数年后,小司通过努力,终于再次成为了大画家,立夏在浅川,默默地关注着他的成长,之昂在牢中看见小司的画刊,喜极而泣……

小说一直平淡地述说着他们的故事,从纯真无邪的他们到后来他们离散的结局。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他们都是出现在我梦中的天使,梦中的他们总是爱对我说话。

当自己再次沉浸于小说时,还是再一次痛恨世人的势利、无知、幼稚、虚伪,却也总是被主角们纯真的情感所打动,那就是爱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也是现如今最缺乏的情感。

夏至读后感(篇7)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读后感(篇8)

年轻是什么样的呢?

哪个少女不怀春?立夏爱上了傅小司,等了他陪了他好多年。可是年轻时候他有李嫣然这个未过门的媳妇。傅小司不喜欢门当户对呀。

香樟树长了一年又一年,在郭敬明的笔下绽放、枯萎。重复写着一年又一年的夏天。

不得不说他的文笔真是美啊,比诗歌还要优美的句子深深震撼了我。

如果我再年轻15岁,我也是喜欢傅小司这样的男生的。

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呢?都喜欢才是真心。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来来回回地此起彼伏。换掉爱过的人,是每个真心爱过的人,当时都不能承受的痛。

被遇见感动到了。因为她在伤痛的时候,会自己给青田写下永远寄不出的信。很喜欢段桥,因为他在我心里就是天使,可是死于非命是后来一定会上天堂的。

像傅小司这样的男神,我是会喜欢会暗恋却不敢表白的人。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立夏不是个幸运儿。因为现实中的爱情,真的有很大落差的时候,都不会长久。何况一开始就知道这是场悲剧?

所以啊,对我来说的意义依然如此,那就是不要追求门不当户不对的男神好吗?因为爱他的人很多,要劝退敌人可没那么简单,我这种心理素质不好精神洁癖的人可没那个本事。

还有后来遇到抄袭的事,我想大概小四就是在说自己像小司一样被告了抄袭。但可惜的是,我现在经历过认识过的事情是,真的被告被侮辱是大明星绝对会发生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事。就连现在的流量明星当红肖战也出了事故。所以小四把这种黑暗放大了夸张了是为了文字好看吗?

还有,绝对不要发生的事情就是泡酒吧的时候喝醉啊,不然为什么程七七有了机会呢?我认为就算傅小司不是渣男也难辞其咎啊。我也会离开他。因为我的理由绝不是怀孕,因为劝退小三我虽然不懂,但是我理解的是,和傅小司在一起会有更大的麻烦。也许一辈子都会被野女人纠缠吧。

嗯,虽然他们的青春时代很美,但是翘课啊之类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所以啊,这本书让我在虚无中理解了青春期朦朦胧胧的情感。但依然离我很遥远。

我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事情是,傅小司真的有爱过立夏吗?如果没有爱过或者爱过了,最终结局都是没有在一起都令人怅惘。而且,人结婚了以后就是一日三餐的话,我不能承受男神。

还有,画画会被指责抄袭我这个神是早就看透过的,那就是世界越进步,撞画风的事情就越明显。要超越前人和今人已经太难了。

夏至读后感(篇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永无止境的学习似乎模糊了我的视线,连眼前微薄的感动也突然变得若隐若现,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因为爱,小司,之昂,立夏,遇见,他们走到一起,因为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治愈师,你相信么?

有些记得,有些不记得,都是所在身体或深或浅的刺。提醒我们,要珍惜彼此相依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丽和记忆。

泪眼迷蒙中,我突然想起小学毕业同学分离的场景。小学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我们尽情的放纵,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当时已经忘记眼泪是什么了,只有以前的记忆在彼此的脑间跳动。而那些记忆或许早已以往在那个夏天……但那个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对得起失去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

夏至读后感(篇10)

这是我看过的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1995-20xx夏至末至》第一篇是《悲伤逆流成河》在敬明的作品集封面中,清晰地留下他的自评: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崇拜自由的生活和善良的人性,《夏至未至》——读后感。可是在他的小说中我却只看到了“悲”字,似乎他所有的小说都会“悲伤逆流成河”了。有人说:大团圆结局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最喜爱,最推崇的结局。说实话,我也喜欢一个较美满的结局。难道是现今小说家反其道而行之,走起悲剧的路线。这样更引人注目?看了让人“伤心泪留成河”?才好让别人永生难忘,因为悲伤的记忆更另人深刻,储存期更长。? 小说前大部分都描绘了一幅甜美的画卷,好似平静的西湖上偶尔有人在诗情画意地泛舟,而后是有人不慎坠湖,却再也没爬上岸。越是接近尾声,我心里就越开始骂郭敬明,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样悲惨呢?让我的心率变得不齐,让我的眼眶微微湿润,直到近结局我的泪水没过我的眼眶,但也仅此而已。我讨厌郭敬明这样写文章,把生活写得没有希望,在一切似乎已经播种下幸福的种子的时候,却总是会有一阵暴风雨刮过,将种子冲回地面,而且这不是一两回的凑巧,而是三翻两次,毫不厌倦地重复着。? ? 哎!郭敬明的计划算是得逞了,小说使我伤心了好几天,想忘都难呐!? ? 这篇小说我总觉得有点夹杂着郭敬明的自转性内容。像年纪轻轻就出版了小说,让很多界内老前辈失去了光彩,很可能遭到被人的嫉妒、羡慕或种种的诽文等。小说中男主角的内心变化完全像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一个是画画,一个是写作,然而遭受环下的人们的情况大同小异。作者只是借用了第三人称来诠释自己,也是为了所有活在光鲜漂亮的光环下的人们抱“不平啊!”

夏至读后感(篇11)

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泪眼婆娑,而我偏偏喜欢看这样的文字,因我觉得总会从字里行间寻找些共鸣的东西!以前总跑到一个叫诗曼的网友空间,去看她充满感伤的日志。也总能从文字里看到熟悉的影子,偶尔留言劝阻两句或直接转载她的作品……只有有共鸣的人才能体会到文字里蕴含的深意!

看到书结尾部分,眼睛里布满泪水。我是很感性的人,而总会融入的情节中去,似乎我是故事里的一员!当看到之昂为了小司把碎玻璃瓶扎向那个恶毒的女人,心为之一震两个才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当立夏得知七七怀了小司的孩子,毅然收拾行囊离开了北京,当段桥告诉遇见他有个八年英国留学的机会,让遇见等八年……?遇见选择了短痛,那刺耳的刹车声是段桥的灾难么?……开始的平淡情节是作者设置的迷阵……遇见最后牵手青田,之昂看到成名后的小司封笔之作上一段文案后结束流亡生涯,立夏与新婚夫挑选着小司的画……这是作者的给的结局!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他的天使:“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你生命中的天使还记得么?

夏至读后感(篇12)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汪曾祺读后感1000字集锦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可以怎么写呢?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这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倾注笔尖。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汪曾祺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看汪老先生这本书,像看一幅清明上河图。

各色行业人赖以为生的技能本领;人喧兽鸣乐器音;人香物香川树花草香;酸甜苦辣咸的经典吃食。皆明明白白送到你眼前。不但五感俱全,更有一片浓郁乡色打底,兼第六感心觉——情。

汪老笔下的小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就像他正亲口对你讲一样。他看见了你也看见了,可又忍不住再对你说一遍。因为这里的人事物让他不由不热爱。那个年代生存的艰辛和风霜经过老先生的画笔,都蕴在美里了。使我们只管欢畅的去欣赏画,而不用为画中的人事忧愁。

我想汪老就像一座空城,因为城空可以容纳各色建筑,可以接收各类人等,可以展示各种稀奇物件,更可以使风霜雪雨随时节过路暂歇。真是一幅容纳万物不着忧伤的画卷!怪不得老先生说,他写旧时,是涤澄过的。新时不写是由于现在的生活还使他耗费许多精力。这样客观真挚的态度,作品是可以通过时间检验的。

汪老的爱,简单又深刻。简单在平凡人物的忠厚日常里,也深刻在平凡人的精神气里。有送果子的,一年四季按时挑鲜,足金足两风雨不歇。但却爱画守信,身老年迈也愿为知己一人送果,珍藏字画带进自己的棺材;有捡字纸烧化的,每张细细撸过为捡出重要字据送还人家;有做炮仗的,逢年过节不忘给孩子们挨个削竹做弹弓;有卖卤味的,勤勤俭俭积少成多,又和众邻割舍不下的互助友爱;有银匠,做香火的,做瓷器的,开茶馆的,挑竹箩的,吹唢呐的,管宗庙的,卖米的,开眼镜摊的…,无一人不辛苦操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还都有些道不明的精神气儿,像一个个行走端正的竹骨架。这就是作为人的尊严所在吧。汪老对女性自由的追求也是大加赞赏的,“爱谁谁,人活一辈,草木一秋,不偷不抢两厢情愿,我高兴就成!”也有些偷鸡摸狗的,伤春悲秋的人物,但是经过汪老的笔色一润,倒品出了冷眼看戏和庄周梦蝶的滋味。

这洋洋洒洒的各类人物,牵丝带线,一水的生活在高邮这个神奇的地方。

很庆幸看到了这本好书,一个人要多么的热爱家乡,观察细微,才能写出如此动人的篇章呢。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终于看完这本书,一共四本小说合集:《矮纸集》《菰蒲深处》《晚饭花集》《邂逅集》。前前后后大概花了一个多月才看完,说实话,这是第一本影响了我说话方式的书。汪曾祺先生的字里行间没有半句甚至半字的废话,而且善于描景,营造氛围。你可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这么说,可是你就真真切切地感受他想传达的意境。可能这也是因为汪先生也是意识流写法的高手,描绘起来信手拈来,全跟着意识走,文字精炼又传神,画面跃然纸上。有时候我也在想,这是个多么难以描述的画面,如果换做我,可能反反复复斟酌语言都无法解释清楚。你看汪老,寥寥数语,画面便瞬间勾勒于纸上,栩栩如生。可偏偏他用的词也不是什么生僻难词,却是他自己的词。印象很深刻的一个词是“苍青赭赤”,明明也就四个字,可是高山的那种陡峭,矗立云海的感觉便扑面而来,生生地浮现在眼前。可想而知,欣赏这种几十万字全是如此传神蕴意丰富词藻的书该是一种怎样的享受。

如下为例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仿佛看到他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低头,又抬头;看一看天,又看一看路;路,画过去,画过去;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蒲公英的絮子沾在他衣服上,他带它们到更高的远处去;一开眼,只一只鸟横掠过视野;鸟越来越少,到后来就只有鹰;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是亘古不变的。

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的对生活场景的描写也是非常有趣的。前街卖木头的,后街卖早点的,还有隔壁卖卤猪蹄的,正是这些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故事,汪先生能将普通故事里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描写得生动有趣。小女子脖子后面朱红的血痣,晚饭后院子里飘来的树叶的清香……读起来仿佛觉得这样的生活应该幸福,反念一想,这不正是你我每天的生活吗?可是汪先生的书就有这样的魅力,从平凡生活中写出了不平凡,让人欲罢不能。

由此不禁感叹,大家就是大家,经典就是经典,读这种书你一定有所收获。

因为是四本书的合集,有些长,但一定要坚持看完哟~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0字:

手头所拿的这本是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文化部、财政部2005年度送书下乡工程书目之一。这是近日从乾县图书馆借的。

以前自己读书一般都是直接用电脑写读后感,很少存留纸质版的,总觉得比较麻烦,因为自己读书的目的还是要将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的,如果先要弄一个纸质的笔记,再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就有点重复啰嗦了。这次因为一个活动的影响,自己还是决定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把自己对于书中片段的点滴感受记录下来,到后边整理电子版的时候也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所以这篇文章和我在笔记本中所做的摘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因为这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在其中。

知道汪曾祺,大约是因为那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自己十七八年前就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来惭愧,那时候自己孤陋寡闻得厉害,还真的不知道汪曾祺是何许人也。

只是一看到这个题目我有一种深深地震撼感,我觉得肯定会有所收获的。因为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男人们大多数有恋母情节,与恋母情节相反的,就是父子成仇。而且在中国,受封建社会礼法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的影响,父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就是山,是和严厉、古板、不苟言笑相结合起来的。至于说,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能够广为流传,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反常态的讴歌了父亲,一个在自己母亲去世、差事交卸、身处困境、却仍然能对和自己发生矛盾的长子心细如发的父亲。所以,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理念上的严峻挑战,而能提出这样的说法的人,在我想来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果然令我耳目一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汪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至少我看到了包括汪先生的父亲在内的四代人其乐融融的感人场面。多年父子成兄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人生启示,要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和理解每一个关爱或者伤害过自己的人。普天之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在自己的因缘之中。

再次了解汪曾祺,是因为他关于美食的文章,读汪先生的文章能够感悟到他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其中有对物质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细化追求,也有对人生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追求。所以写下了《四方食事》《手把肉》《五味》等精彩篇目。更因为先生对于这些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的敏锐感知力,成就了作者,造福了一批又一批有心之人,使我们能够欣赏到先生的《烟赋》《寻常茶话》《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精美文章。

读汪先生文章,有一种闲适的感觉,仿佛在听人侃大山,在摆龙门阵,娓娓道来,声声入耳。尤其是在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能够静下心来读汪先生文章,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个缓歇的机会,这简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汪先生文章只要你认真阅读,沉浸其中,定有收获。让自己的生活更有品味,让自己的心灵从此不再寂寞,从阅读汪先生散文开始。

最后,要谈到的是这次在阅读先生散文集是的收获:第一就是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和一些虽然平凡但是很真实的人。汪先生是沈从文大师的得意弟子,与金岳霖大师往来甚密,在他的笔下这些大师们褪去了华丽的光环,存留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真性情、真趣味、真自我。沈从文先生是这样,金岳霖先生也是这样。读这本散文集,我也知道了年度大片《无问西东》中“跑警报”片段的由来。明白了汪先生的文章不只是用来耳目一新的,而是要用来走心。

近年来,对于沈从文先生的评价不断提升,但这其中也却有很多的误解。通过汪先生的抽茧剥丝般的述说,我们得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沈从文先生,认识他认真做事的精神。无论是他在讲授习作课,还是他对后辈的提携,对于学生友人借书或者文玩相赠时的大方慷慨,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确如张充和为沈先生撰写的挽联中所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即使晚年在研究文物时,也非一般的文人雅士们的将文化精品据为己有,而是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满腔热忱,在研究终结以后,将大部分赠与科研院校,这种气度与豁达几令后辈星爷们羞愧欲死,颜面无存。

通过汪先生的讲述,我们还知道了沈先生对与衣食的不甚讲究,他的不慕名利,这在他对于葬礼的要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必然伴随着对于假丑恶的揭露和批判,这一点,这师徒仍然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沈从文是一种消极的“躲避”,所以他写了《湘行散记》;而汪曾祺先生是用文字来控诉,《钓鱼台》就是汪先生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录和控诉。

其次,王先生对于人生苦难的豁达与大度,这在《牙疼》《随遇而安》等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对终年往事有所不满和愤恨,也是淡淡的“为政治民者,可不慎乎”一句轻轻点过,这需要多少的人生历练才能练就。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汪先生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小市民、对待胡同、写下水母娘娘的颂歌、赞美白马庙中的哑巴,叙写胡同中的大妈,以及闹市中的闲人。但是闲人不闲,闲人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和追求,这就使得闲人变得有趣了。从这些卑微的人、平常的事中感悟人生、汲取动力,这是汪曾祺先生的感人之处。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飘》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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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哪些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借鉴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飘》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飘》读后感(篇1)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后感(篇2)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篇3)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篇4)

作为一部美国内战时期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飘》这一小说作品对主人公郝思嘉追求爱情、事业、金钱的描述中渗入了很多女性主义思想,这些女性主义思想较好的表现了主人公对当时男权社会的不满,而在笔者对这一作品的阅读中,同样深深体会到了郝思嘉身上所蕴含的浓浓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我认为想要真正理解小说《飘》的内涵,就必须明晰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为了更好的理解小说《飘》中的女性主义思想,笔者特意对女性主义思想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调查,照西蒙·波娃的认知,笔者任务女性主义思想可以定义为“独立于阶级斗争之外,专门为女性问题而奋斗的主义”。不过在不同时代与社会背景中,所产生的女性主义理论往往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其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批判与改造父权文化,所以全球的女性主义者事实上都有着共同的追求,即“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必须加以解放”。结合这一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我们就可以较好的理解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所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中,女性作为爱情与婚姻的主宰正是这一女性主义思想的最佳体现之一,这一点在小说《飘》中主人公郝思嘉的婚姻历程中有着较为直观的体现。在传统的思想中,女性频繁改嫁、决定自身的婚姻在很多国家都被视作是一种丑闻,人尽可夫、公车等词汇的发明就属于这一对女性迫害的最直观体现,而小说《飘》中女主人公年轻时勇敢的表白、与自身追求者结婚对深爱对象的报复、照顾所爱之人妻子的行为、自身对爱情幻想的破灭、生活逼迫之下抢走妹妹的情人、为了钱嫁给他人,这些行为哪怕在当时的美国也广受舆论的迫害,在很多国家甚至会受到家人的鄙视与刚刚提到的女性侮辱词汇的责骂,但笔者从郝思嘉不遵从传统的道德伦理、不顾及他人想法、注重自我主动追求爱情的行为,却能够感受到新女性的光辉。事实上只是通过笔者的论述,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郝思嘉这一位女性主人公,但将相同的事情放在男性身上,感到反感的人数就将大幅降低,这种心理情感正表明了我们还没有脱离男权社会思想的束缚,对于性生活不检点男性与女性的差别对待就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表现。笔者认为之所以小说《飘》的作者安排了主人公郝思嘉如此坎坷的爱情经历,以期更好的体现主人公对传统思想的颠覆,展现出对爱情的追求恐怕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一。

除了爱情与婚姻的主宰者,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也是小说《飘》中女性主义思想的渗透表现,这点同样体现在主人公郝思嘉身上。在郝思嘉的一生中,拒绝父亲的要求去做乖乖女、抛头露面经营生意、在战争中的伤痛中快速振作起来、独自经营庄园,这些行为事实上都属于对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在小说所描绘时期的美国,女性的人生任务就是做一名贤妻良母,当时的美国人认为,顺从和依附于男性是女人的天职,但郝思嘉对男权压迫的觉醒和反抗却使得其真正作为一名女人站立起来。在全书中,主人公郝思嘉不畏苦难,逐步实现了自身经济上的独立,做到了婚姻中夫妻经济地位的平等,这使得着其本人从男性的附属物中脱离出来,摆脱了男性为了统治女性而专为她们设置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将郝思嘉视作男权社会的反叛者,因为她的一生浸透了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中,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将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知融入其中,塑造了郝思嘉这一经典的女性主义者形象,为20世纪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撑起了一面旗帜,这也使得美国女性主义思想发展日渐完善,但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当下仍旧存在着很多对女性的压迫,这就使得想要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飘》读后感(篇5)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篇6)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飘》读后感(篇7)

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飘》读后感(篇8)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篇9)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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