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读好书能帮助我们感悟人生、思考人生,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我们需要保持自己对作品的想法,来进行读后感的写作。怎么才能避免自己写的作品读后感过于普遍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爱的力量读后感分享”,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读了爱与爱的力量我知道了真正的爱。桑顿救了巴克,巴克也渐渐对桑顿充满了爱,这是它从没有感受过的。
当我读到巴克被救后我明白爱其实是可以转化为崇拜的。巴克用自己的眼睛透露出的眼神,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桑顿,巴克十分崇拜他。当我读到就连晚上做梦,他也常常被这种恐惧惊醒巴克甚至已经害怕失去桑顿,可见他对桑顿已经情深义重,已经无法忘记他了。桑顿时常和巴克玩耍,使巴克总是开心的笑,让巴克再也没有办法离开他了。
最令我感动的是他时常听见森林里发出的召唤,声音是那样神秘这种呼唤吸引着它,时常它会奔向森林寻找这种呼唤,但这种心灵深处的呼唤并没有超过它对桑顿的依恋之情,这种依恋之情又把巴克拉回了帐篷,拉到了桑顿的身边。
虽然以前的巴克是无情的,没有任何仁慈,在别的狗心中,巴克十分残暴,但在斯基特和尼格心里,巴克就是伙伴就是朋友,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人约翰 桑顿。
读了《哈利.波特》后,我知道了爱的力量是无比的强大。有了爱,某些事往往会改变。
伏地魔因为一个预言要杀死哈利,可他没成功,因为哈利母亲用一种爱的魔法保护了哈利。长大后的哈利用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魔法师。
爱的力量很强大,它使哈利征服了死神,使伏地魔战败。出于对儿子的爱,马尔福夫妇背叛了伏地魔;出于对小精灵的爱,雷古勒斯也背叛了伏地魔;阿不思说过,伏地魔唯一不懂的就是爱,所以他必定会输......人间往往都需要爱,没有爱,我们无法生活。爱很美好,它让世界拥有幸福。在我们身边,也藏着许多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人爱着我们。爸爸妈妈的爱深藏不露,都融入生活的点点滴滴。多少痛苦和欢乐,都是他们陪我们度过的。别人的关爱和安慰,宽容与理解,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阿不思说过,不要怜悯死人,要怜悯身边没有爱的人。是呀,没有爱,生活是多么痛苦呀。我们要给予爱,接受爱,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读完《哈利.波特》,我懂得了爱。爱,让生活更加美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依赖妈妈的怀抱。依赖妈妈的关心。长大后,离开家。一个人在外面的日子。内心总有最温暖的一股情感,关于家,关于母亲。我们用自己的成长换来的是母亲的苍老。
很久以后。我们才明白,那个最伟大的人、最爱我们的人,一直陪着我们。
友情、爱情,很多时候。抵不住最珍贵的亲情。
选择大爱无言这两本书,是因为它们的第一篇文章都是曾经感动过的好文章。等我真正拥有了它们,才发现里面每一篇都是如此地让人感动。为了孩子,她们忍辱负重,无私奉献;为了孩子,她们坚强勇敢,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同时,她们又是如此的平凡,如果不是被写进了这本书,在茫茫人海中,恐怕没有谁会认为她们。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母亲的身影她没有丰功伟绩,没有惊人的成就,但她用自己的无私奉献成就了一个家庭的和-谐美满,用自己的高深品格铺平了我们人生的道路。感谢这本书,让我们每一个人都重新感悟母爱,重新感悟真情。
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大家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每当唱起这歌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对我的爱。在我心中,母爱永远是最伟大、最无私、最深厚的。
当你啼哭于襁褓时,母爱是温馨的怀抱,当你呀呀学语时,母爱是耐心的教导;当你熬夜备考时,母爱是暖暖的热茶;当你远行时,母爱是声声的呜咽;当你取得成绩时,母爱是激动的泪花;当你病卧在床时,母爱是布满血丝的双眼;当你沾染恶习时,母爱是苦口婆心的劝勉;当你如履薄冰而屡教不改时,母爱是撒在你伤口上疼在她心上的那把盐。
世界上的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时间纵使流逝,青丝变白发,母爱最伟大!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妈妈已是我们不可割据的。儿时,一遍遍妈妈,包含着多少对母亲的爱恋!小时候的誓言你可记得,那握紧小拳头对妈妈说等我长大了,我会保护你!你可曾记得。如今,你也许被生活麻木,可你不要忘记对妈妈的话,她还在等你啊!
母爱,我无法多说,她包含了太多,你看一下大爱无言认真的回想一下吧
母爱是永恒的主题,世人怎么讨论也讨论不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奉献的,是无回报的。我们能在这本书中通过一个个故事去体味人生,母爱是本书,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书。
母爱是一个永远值得赞美的主题。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我们不仅要歌颂母爱,还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如何去爱我们的母亲。
《草房子》是著名的大作家曹文轩所作,这部小说描写了男孩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草房子》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
《草房子》一书中有许多的重要人物;秃头的陆鹤,活泼开朗的纸月,美丽无比的白雀,高高瘦瘦的细马,喜爱学习的杜小康……讲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故事。
“爱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都说母爱的力量最伟大。那父爱呢?从,《草房子》中我终于知道了答案。
说到校长桑乔,大家肯定立刻想到起了那个爱面子的桑桑爸爸,可你们没有想到吧?自从桑桑病了之后,桑乔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自从听到桑桑得了病,桑乔校长就丢了工作,四处背着桑桑去看医生,就才过了几天,桑乔的头发全都是白白的一片,可见这个爸爸十分疼爱他的儿子。桑乔校长不管是恶劣的天气也好,他都坚持带着桑桑去看病,他的心里肯定是这样想的:工作丢了,可以找,奖状丢了,可以争取,可儿子没了,就不能有了。他为了桑桑,做什么事情都可以。看到这里,我眼眶里充满了泪水。这就是孩子们最需要的——爱。
“爱”是无处不在的。爱的力量是最强大的,无法战胜的。
缙云县第二实验小学四(8)班 陈潇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爱的力量——东野圭吾《时生》读后感600字:
“未来不仅仅是明天,未来在人的心中,只要心中有未来,人就能幸福。——东野圭吾《时生》”。《时生》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写的,而这本书中最容易让人动情的是一个“爱”字,书中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
书中有一个人叫做宫本拓实,从小被抛弃。20年前的他一事无成,是一个生活混乱的青年,后来便离开了他养父养母的家,几乎一无所有的他也曾怨恨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凭什么要抛弃自己?
拓实的亲生父亲是一位身体残疾却意志坚定的漫画家,而他的母亲须美子深深地被这位漫画家所吸引,可惜一场大火夺去了拓实父亲的生命。他的母亲因为未婚先孕,被人嘲笑,生下拓实时,实在没有能力抚养他,便只好忍痛把拓实给别人收养。宫本拓实也有喜欢的女友,可是却因为他没有固定的工作,连每天的生活费都不够,甚至要靠自己的女友来维持生活。女友便不得已离开了他。
每个人在高潮时都会享有鲜花、掌声,在低谷时也难免会踌躇徘徊。书中的拓实,在他最迷茫的时候,遇见了一位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在东京的花屋敷游乐园,不断地受到鼓励、影响,并改变了他。这个少年和他一起冒险,使他走出低谷走上正途。那位少年就是时生,拓实的儿子。时生患上一种遗传疾病,这种病过去两三年后,便会导致记忆缺损和思维混乱,出现意识障碍,时有时无直至完全丧失,变成植物人,接下来大脑功能将完全停止,也就意味着死亡的到来。时生穿越到20年前去开导自己的父亲,让父亲得以重生。
时生的命运如此的崎岖、坎坷、悲惨,可是他仍然很快乐,珍惜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不然,他也不会对拓实说,能与你在一起,我就感到非常幸福了。看了这段话,我觉得能生在这个世界上真好,愿我们都能尊重生命的权利,更要让生命延续下去。我想我会永远记住东野圭吾的这句话——确信自己喜欢的人能好好的活着,即使面对死亡也能看到未来。
常言道:“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人的一生,看过许多书,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通常会给我们布置一篇作文,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成一篇读书笔记,读后感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爱拼才会赢读后感1000字集锦”,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酷热难耐,独居斗室,翻看现实主义题材小说《爱拼才会赢》,重温过去一代人奋斗打拼的青春岁月。该剧讲述了以高海生为代表的一群在改革时代大潮中敢想敢拼的年轻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始终都不放弃自己的初心,敢打敢拼,历尽辛苦,从小摊小贩起家逐渐成长为企业家的故事。掩卷沉思,感受颇多。
人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又冥冥之中注定避免不了失败。我们不要抱怨自己的天分不如别人,这世界上的确存在天才,但是那真是太稀少了。即使是天才,缺少了后天的努力,一样是不会成功的。成功的人一定付出很多!不要羡慕别人的成功,我们应该看到别人背后默默付出的努力。尽管社会上有一些伪成功,通过不公平的途径,暂时取得成功。然而,时间是最亮的镜子,总有一天,时间会照出真相的。只有脚踏实地辛勤付出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
爱拼才会赢,这是一种快乐。其实人生哪有那么不快乐呀,只不过想要的太多。一生短暂,何忍浪费,如果你真的难过的话,请你找个没人的地方,痛痛快快的哭出来。你会发现透过泪水的世界,原来是那样的真,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擦干泪,起身,奔跑,一切从头再来。过去痛苦的回忆,淹没在泪水中。你要做的是,好好把握现在。
爱拼才会赢,这是一种动力。人生要的是正能量。我们要拼,即使我们失败了,起码敢说尽力了,无悔了。你可能会感受到别人的白眼与嘲笑。但那不是我们沮丧的理由。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微笑,感谢他们。因为是他们,给了我们一颗坚强的心。一笑而过吧,就当是生命中风雨的洗礼吧。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爱拼才会赢。
爱拼才会赢,这是一种主见。现实生活中,在做决定的时候,我们的确应该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但是不能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要知道,一个人,真正有自己独特看法的时候,那才是成熟的。我们做决定的时候,既要听取他人的意见,也要有自己的主见。那样才会做出最佳的答案。
爱拼才会赢,这是一种韧劲。我们一生就像弹簧一样。总是来回反弹。如果我们一直顽强,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折断的。生活告诉我们,我们要有韧劲,我们要能屈能伸。否则受伤的只是我们自己。弹簧不是软弱,弹簧只是选择另一种生活的方式。有些事,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看,其实并不是那么难。
爱拼才会赢,这是一种自信。人活着,要的是自信,而不是自负与自卑。因为我们不比谁强多少,也不比谁差多少。人与人,本质来说,差的只有付出努力不同而已。我相信世上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不为理想付出努力的人。相信自己,付出努力,敢拼,不惧怕疼痛,不怕前方的困难。即使前方狂风暴雨,雷电交加。我们也要勇敢地走下去。只有无畏者才可以看到,那里是无畏者的天堂。
活一次,拼一次,你不会后悔的。未来不会在某个地方傻傻等你,需要你用双手拼出来。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立足本职工作,给自己一次机会,不留下遗憾。一起拼,累,但快乐,有未来!
同学们,你们一定对这些名字不陌生吧!莎士比亚、莫扎特、爱因斯坦、毕加索……他们的名字宛若星辰一般闪耀着光辉,普照着人类世界!但是,你们对他们的故事熟悉吗?那就先和我一起走进莫扎特的世界吧!
《我叫莫扎特》这本书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莫扎特的精彩生活和非凡成就。莫扎特,1756年生于奥地利萨尔茨堡的一个宫庭乐师之家。从小受到音乐的熏陶,他3岁时就坐到了钢琴前,开始学习钢琴。6岁就开始创作乐曲,并与姐姐南尼尔在欧洲各地进行四手联奏的音乐会,在音乐方面显露出来的才能令世人震惊,成为人们眼中的“神童”;11岁时,南尼尔不再和莫扎特一起学习,莫扎特开始创作第一部歌剧。人们眼中的天才,生活却不一帆风顺。从小就经历着病痛的多次折磨,家庭生活困难重重,经济拮据,但他却靠着自己对音乐的那份执着,没有停下创作的脚步。在他一生中,50余部交响乐、27部钢琴协奏曲、16部弥撒曲、30多部奏鸣曲、5部小提琴曲等多部音乐作品,这一串看似简单而平凡的数字,却成为他生命中最大的财富,让人连连惊叹他非凡的成就。在他的生活里,音乐在他的血液里流淌,他所有的作品都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创作的。在他的心目中,作曲就是生活!
也许,也许上天嫉妒他的音乐才华,35岁就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莫扎特在临死前还带着遗憾,用手指打着《哭泣》的曲子,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对音乐超级热爱的人!他用毕生的精力为音乐付出,用自己的生命谱成一首动人而传奇的伟大乐章!虽然莫扎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创作的乐曲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带给更多人音乐的享受,传遍整个世界,赋予了新的生命力。
我为莫扎特像流星一般短暂的生命而深深叹息,更为他辉煌的巨著而震惊。读完《我是莫扎特》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成功的秘诀:天分+勤奋+坚强的意志+充足的信心=成功!正如人们所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九九的努力,再加上百分之一的天分!有一句歌词说得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当你看到别人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心中生起羡慕之情时,你是否检讨自己也付出与别人同样甚至更多的努力呢?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成功在向你招手,同学们,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自己的成功,快快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吧!
让我们一起走进莫扎特的世界,感受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为自己的未来竖起一座长明的灯塔!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从小就与狗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喜欢漂亮可爱的小狗,欣赏聪明伶俐的小狗,更被一只敢冒险、敢探索、敢奋斗、面对困难从不轻易放手的小狗所折服,它就是多米尼克。
多米尼克是一只勇敢又聪明的小狗,他天性热爱冒险,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绝不犹豫迟疑。在起程的岔道口,巫婆鳄鱼告诉多米尼克,一条路充满险情,另一条路则是坦途。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之路!在这条路上,他和一群无恶不作的恶棍进行了殊死搏斗,还结交了许多朋友:一头姓獾的百岁老猪,一只会写字的大黄蜂,一只姓狐狸的母鹅凭借善良和正义的天性,阴差阳错成了动物们的大英雄。
当我翻过《多米尼克的冒险》这本书的最后一页,读完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如果我是多米尼克,在39个末日帮这样强大的对手面前,我会像他那样选择勇敢地挑战吗?在不小心掉到末日帮的陷阱里,我会像他那样乐观向上吗?在自己身处险境时,我会像他那样义无反顾地帮助朋友吗?
我暗暗地在心里跟多米尼克进行对比,突然想起那次登明月山的经历,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有一次,我在父母的带领下去登明月山,随行的还有几位年龄相仿的小哥哥。在登山之前,有位叔叔告诉我们,到达的山顶的路线有两条,一条是快捷又省力的缆车路线,历时40分钟,另一条是靠自己双腿走的游步道,历时2个多小时。我自然是选择了坐缆车这条安逸的线路,而同行的小哥哥则选择了随大人步行。在到达山顶后,小哥哥兴奋地告诉我,一路上风景美不胜收,大树、野花、怪石,还有瀑布呢,一路走上来根本不觉得累!我可没好意思说,其实坐缆车可真无聊,既没风景看,还被大风吹得发冷!
都说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是的,现在多米尼克已化身为我学习和生活中的向导,他的这种敢于冒险、敢于探索、敢于奋斗、面对困难从不轻易放手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正所谓爱拼才会赢,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会有更多的风雨和坎坷,但只要我们勇往直前,不怕困难,努力拼搏,一定会在人生这场华丽的冒险中,刷新自己的记录,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品尝硕果的甘甜。
常言道:“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学生时代,我们看过许多书,多数老师会让我们记录下读完一本书后的感想,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写好读后感,有哪些关键要点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1984》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我不敢说我看明白了这本书,因为它背后的深刻含义需要从多方面去挖掘,乔治奥威尔确实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在阅读此书之前我去看了很多关于这本书的介绍,不得不说这本书看起来晦涩难懂,但是确实是能够得到启发。
小说描绘的是一个疯狂可怕的世界,人人都喊着\战争就是和平,自由就是奴役,无知就是力量\。
\战争就是和平\:战争就是为了消耗人们多余的物质资料和精神活动,用作者的话来讲,战争就是为了消耗任何满足了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的剩余,这样就能实现和平。战争是每一个统治集团对自己的国民发动的,战争的目的不是占领领土,或者阻止对方占领领土,而是保持社会结构的稳定。因此,“战争”这个词是个误导。也许更准确的说法是,战争因为持续而消亡。
\自由就是奴役\:奥伯良说,奴役就是自由。小说中的老大哥是神秘的存在,在老大哥的领导下,自由就是奴役,奴役就是快乐的天堂。
\无知就是力量\:小说中的\双重思想\是维持无知力量的源泉,\双重思想\就是颠倒黑白,忘记过去曾经相信的事实,这就要求不断地篡改过去,用双重思想涵盖所有一切思想。小说中的\党\为了实现人民的绝对服从,其贯彻的愚民政策从娃娃抓起,将有可能导致怀疑或反抗态度的想法被自幼学会的内在约束事先掐灭了,这就是\停止犯罪\。然而,我认为愚民政策只能维持短期的稳定,它无法阻挡历史前进的步伐,历史每前进一步就伴随着一群人的觉醒,没有人会永远活在无知的睡梦中。梦将醒,山雨欲来。
我认为世界上最可怕的梦魇莫过于我们曾经相信的历史是一场谎言。小说中的历史永远在不断被篡改,不断变化,历史是独裁者的历史。被选定的谎言进入永久纪录,成为了真理,当谎言成为了真理,历史就面目全非。
小说中的社会没有喜怒哀乐的自由,在公共场合或者电幕的视野内出神,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最小的细节也能泄露你的心事。一个紧张的抽搐,一个无意识的焦虑表情,一个自言自语的习惯——任何暗示着不正常心态的细节,暗示着你有不可告人的事的细节。不管怎样,脸上带有不恰当的表情(例如,在宣布胜利喜讯的时候显得不太相信)本身就是一个应当惩罚的过错。新话中甚至有一个关于这个的词:叫做“脸罪”。
温斯顿想要逃离这样的世界,但是在经历了非人的折磨后,他还是屈服了,他背叛了自己。但是,至少他曾经作为人活过,因为他反抗过,只有觉醒之后才会反抗,只有反抗之后才会觉醒。
第三次读这本书。
首次接触是在高中时期。当时是在读斯大林的传记和赫鲁晓夫回忆录的时候从同学处借阅此书,似乎为了加深我的理解,借给我书的那位同学还专门打印了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的报告给我看。一晃好多年过去了吧,现在想想也挺有趣。当时看完此书的唯一感觉就是老大哥是在影射斯大林,大洋国是在影射苏联,书中思想警察、篡改历史、蒸发什么的实际上就是在说内务部、联共(布)党史、大清洗吧。还专门写了一个前大洋国革命领袖现传说中兄弟会领导人,这不就是托洛茨基嘛。讲一句玩笑话,我十分怀疑赫鲁晓夫在做报告时参考过此书。不过即便赫鲁晓夫在报告中关于斯大林的批判属实,那又怎么样呢?换成其他人能不能比斯大林做的更好?恐怕未必。尤其赫氏这种嘴炮型选手,差的似乎更远。关于斯大林的功过这里不多说了。只是觉得此书写于1948年,而两年前丘吉尔发表了铁幕演说,此书在世界范围的流行恐怕跟西方在冷战中宣传反苏意识形态有关,毕竟文化武器西方用了多年,屡试不爽,而今天还在用嘛。这是第一遍看完的想法。
刚上大学那会儿闲得无聊又看了一遍。大概是中国历史方面的东西看的又多了些,我仍然不觉得书中描绘的那种集权主义社会像很多网上书评写的那样有什么特别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不过是监控思想的技术手段先进些,把老大哥的形象搞的神秘虚幻些罢了,远不如读到韩非子写人性之恶和察奸防人之法,读明史写到朱元璋兴起胡蓝之狱、朱棣诛方孝孺十族什么的对我的触动更大。小说毕竟是小说,过于离奇的夸张就透出苍白无力。对于那些所谓\自由主义\人士,即使想批评和讽刺集权主义,倒不如直接举历史上的例子来的方便。这是第二遍读的想法,只是关注的点与第一次看不同,似乎没怎么进步。
今天再看,大概本人资质愚鲁,可能仍没什么进步,依然读不出所谓反乌托邦三经典之一的伟大与精彩。奥威尔从一个\布尔什维克信徒\到被当做\托派分子\受到排挤,在西班牙内战中目睹了大清洗,这使他希望通过小说唤醒人们对集权主义政治的警惕,这很可以理解。问题是,他在小说中所描绘的这种所谓\令人窒息\、\扼杀人性\的社会,究竟是因为它是集权的所以让读者反感,还是因为它是作者所用的这种极度夸张的修辞所描写的从书斋中臆想出来的集权而让读者厌恶?凡事皆有度,物极而必反。无论合理或不那么合理的事物,一旦用离奇夸张的手法来描写,都会变得面目全非。即便是公知们鼓吹的自由主义吧,如果又有一个人,按照奥威尔这种极端夸张的笔法,也写一个2081,也描绘一个个人自由发展到极致,没有法制,没有规则,没有道德的社会,那这样的社会比大洋国更好吗?恐怕又会是另一种让人厌恶、窒息的光景吧,那么人们大概又会因为这部2081对极端自由社会的夸张描写而又一股脑站到左边去吧。
奥威尔想要借他自己写的《1984》所讽刺的苏联,似乎并没有发展出像他自己描写的这般夸张的形态。今天又有些人想借奥威尔这本《1984》所讽刺的中国,离书中的描写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你们讽刺的人尚能够知道有本书叫《1984》,我在这里写书评似乎也没有思想警察要把我带走。希望那些\自由论\者适可而止吧,一部小说爱怎么用极端写法去描写,毕竟无甚所谓;而人要是走了极端,似乎就有所谓了。慎之慎之。
伴随着楼上不绝于耳的装修噪音,终于将这本《1984》看完了。这本书算得上是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了,绝对经典的讽刺小说,不久前还看过作者的另一本书《动物农场》,也是十分精彩。记得当时苹果公司推出一支广告,便是以《1984》为背景进行创作的,那则广告中将处于行业老大的IBM公司比作小说中的“老大哥”,据说乔布斯非常喜欢那支广告。书中那个虚构的世界里,三个超级大国不断地在战争,可是谁也赢不了谁。温斯顿被捕之前的那段日子和被捕之后的日子,让读者慢慢了解到在以“老大哥”为首的党的领导下,每个人的生活是怎么样的,是如何被无处不在的电幕监视着,是如何在“思想警察”的恐惧中担惊受怕地活着。是非黑白被颠倒了,历史被不断地人为改写,它不仅控制所有人的物质,还要控制所有人的思想。无处不在的“老大哥”的画像以及党的口号:
战争就是和平
自由就是奴役
无知就是力量
想要革命的人自然是有的,就像温斯顿。不过革命的人总是孤独的,倒不是人人都麻木和冷漠,而是早已习惯了旁观,失去了敢于思考敢于突破的勇气。渴望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是多么的不切实际。在整个历史上,一种大致相同的斗争不断在重复着。在很长时间内,统治者似乎牢牢地掌握着权力,但是迟早有那么一天,他们要么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要么失去了有效地统治他人的能力,抑或两者都有。于是,中等阶层将下等阶层招至麾下,打着自由和正义的旗号推翻了统治者。一旦达到目的,中等阶层就将下等阶层重新打回奴仆的地位,自己变成了统治者。不久,一个新的中等阶层又从其他某一个或两个阶层中分化了出来,斗争又从头开始。就像《雪国列车》里主人公最后抵达第一节车厢时,他才意识到一切都是在周而复始地进行着。
只有觉醒之后才会反抗,只有反抗之后才会觉醒。
初知这本书是别人给推荐的,刚看到别人对它的评价时有点想放弃,因为别人说是一部挺压抑的书而我并没有看过太压抑的书,或许是好奇吧就慢慢读了下来,前前后后很长一段时间,中断了几次,终究还是看完啦,内容确实有些压抑,在读的过程中难免不会不想我们现在正在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在看这本书的期间,确实在微博上出现了几次小的事故,对于网络传播的东西,我不太信,也是有点相信的(可能因为我是比较容易去相信别人的)但是那几次微博上的东西,是有点负能量的,不能说批判的东西就是不好的,它可能揭露了咱们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问题,或丑陋或不可堪言。其实社会本就是多元化的,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容忍的也有去挑战的,无论那种我感觉人的本能希望都是好的,希望变的越来越好,但我还是认为,对于社会的多元我们或许不能改变什么,但对于自己还是可以改变的,就让自己能够有些警惕,在自己变的好的同时,在去说别人,谈论别人才更有资本,更有能力吧!最后,对于这本书,它如同一个警醒的标志,考虑现在的社会,自己的状态,有着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的情感。不得不说是个挺好的书,挺好的内容,挺好的情节,挺好的。。。
近百年前大战后,全球进行合并重组,最后诞生了三个国家,它们分别是大洋国、欧亚国、东亚国,而男女主人公,便是大洋国的居民。大洋国是由领袖“老大哥”率领的“党”统治的英国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里四处布满监控,街道、家里、厕所里、山洞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覆盖不到的地方。每个人,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被一个叫做“电幕”的装置捕捉监控,若是你的言行,或是表情透露出对党的一丝丝不满,第二天你就会“消失”。所谓消失,就是你从不曾存在过,没人会记得你,你死了,不只是肉体。“电幕”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播放党想播放的图像、音乐、影视,也可以随时向某个人喊话,它也担任着向国民分配劳动任务的工作。
男主是一名外党党员,也就是低等党员,他在国家设立四部:“真理部、仁爱部、和平部、富足部”中的真理部工作,每天就是编辑与党方向相同的文案,或是修改党变卦后以前作废的文案。男主每天回家后都会记日记,但是党不允许这么做,男主的家构造奇怪,有一个凹角,他每天都会窝在那个电幕扫不到的角里记日记。男主思想活跃,他知道党毁灭了人性,在国家里,小孩都是特务,每天都想着揭发自己的父母、邻居、朋友,只因为他们说了错字。有一天男主遇到了奥勃良,一位内党党员,他认为这一定是自己志同道合的反党同志,奥勃良说:“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再见的。”是的,等我们发起革命,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国家不允许有爱情,但是可以有家庭,党鼓励试管生育放弃性行为,因为爱情、亲情对党是无用的。没有感情寄托的男主有一天遇到了女主,一个机械师,他们悄悄的恋爱,悄悄的做爱,以为躲过了电幕的监视。一小段幸福的生活后,男女主角毅然决然前往奥勃良的家中商讨反党事宜。作为内党党员,奥勃良有权关闭自己家中的电幕,反党组织是“老大哥”曾经的伙伴,现在的对立面戈德斯坦率领的,组织中大部分人不得相见,各自做各自的任务。奥勃良接受了男女主加入组织的申请,并将戈德斯坦所著的禁书借给他们阅读,顺便介绍了“安全屋”的所在地。
几天后,男女主在“安全屋”内朗读禁书,随之而来的思想警察逮捕了他们,原来“安全屋”里隐藏着很多电幕,一点都不安全。他们被带到仁爱部分别关押,原来之前消失的很多人都在这里,有些已经死了。仁爱部是一个没有窗的大楼,这里的灯永远不会熄灭,原来,这就是奥勃良所说的“没有黑暗的地方”,原来,戈德斯坦就是“老大哥”,反党组织就是党的一部分,奥勃良就是清扫反党思想的人。
男主在仁爱部受尽折磨,但是却又寻死不得。除了身体的破败,思想罪犯更需要进行思想纠正。在疼痛、恐惧、饥饿、绝望中,男主承认了“2+2=5”,承认了“人只有四根手指”,承认了“党伟大的一切”。男主头秃了,牙齿掉光了,瘦的像皮包骨,皮肤变成了灰色,被驼的接近直角,但是身体的变化远没有思想上的变化大,他成了一个好党员,但是他依然说不出“我爱老大哥”这几个字。奥勃良终于拿出了终极武器——老鼠,男主最害怕的东西,男主拼命挣扎,却只能看见老鼠在脸边划过。他终于忍不住了,他背叛了女主,他喊着求着将老鼠扔在女主的脸上,他背叛了自己。
纠正后,男女主都被放出了仁爱部,有一天他们又相遇了,男主想向前拥抱,但是只看到女主满脸的伤疤和厌恶的眼神,她说:“我背叛了你。”他说:“我也背叛了你。”她说:“当一个人背叛另一个人,他们的感情就变了。”他说“是的,就变了。”她的眼神更厌恶了。他们再没有见过,男主作为优秀党员每天挂念着党和国家的安危,40年后,他被带回仁爱部枪毙,因为“存在即永恒”,在临死的那一刹那,他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爱老大哥。”全书完。
1984,1Q84,很长时间以为这是一本书,后来才明白,原来分属于不同的母亲!若按年代来说的话,1984便为兄长了!
何为1984?一个动荡、窒息的、压抑的、无思想的、失去了本性的社会!简称“英社”(大洋国一个政党)。要了解这个社会,先从以下几点说明!
一、英社的四个政府部门
和平部(战事)
真理部(新闻、娱乐、教育、艺术)
仁爱部(法律、秩序)
富裕部(经济事务)
新语:真、爱、和、富部
二、战争即和平
1984,呈三足鼎立(大洋国、欧亚国、东亚国)的局面。他们采取相同的策略,拥有大同小异的生活状况,蕴含三种无明显不同的哲学思想,支撑着半斤八两的社会制度,存在着相同的金字塔式社会结构。正如三角形具有稳定性一般,他们互相牵制、相对平衡,但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曾聚积起领先其他两方的压倒性力量。
所谓的战争,随着历史的改变,到如今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确并非毫无意义。至少,一方面它消耗掉所有的剩余产品;另一方面,保持现有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与统一性!
而真正的战争,存在于大洋国内部。存在于以“老大哥”为领导,凭电幕来监听、监视,通过政府四个部门来改变语言(新语)、改变历史,形成彻底摆脱个人主义、摆脱人情、本性,完全忠诚于党,完全从敌人身上获取欢笑的高度集权统治的大洋国内部。
三、自由即奴役
政党的三个阶级(核心党员、外围党员、无产者),从心里完全依附于并且深深的爱着“老大哥”,把所有的一切都当成理所当然的存在,然后像奴隶一样听话,那么他自己就会觉得无论从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是自由的!
四、无知即力量
通过私有财产转变为公共财产、持续灌输思想、反面诱导等一系列的举措,来保持靠信仰维系的社会的等级制度始终如一!
在“思想警察”的无处不在的监视下,在连续不断的篡改历史下,在知与不知合一,愤世嫉俗与狂热一起下,在以“双重思想”为核心思想的帮助下,为我们揭开了重大秘密!
背景介绍的差不多,现在回到正文!
本文通过主人公温斯顿(外党人员),最初想到“双重思想”这个词之后,开始对党的思想产生了怀疑,然后通过写日记的方式,与自我进行对话,从最初的不知所云到后来的“倘若世间尚有希望,那么它必寄于无产者身上”。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思想斗争后,与另一名内党人员朱丽亚产生感情,展开了一段地下情,并做了一系列反叛的事情,成为了思想犯!随着秘密的暴露,地下情得以失败告终!
在经历了党的内部的三个阶段的改造(学习阶段、理解阶段、接受阶段)后,成为了一名思想纯洁者!
虽最后温斯顿与朱丽亚的爱情,没能经历住严刑拷打,出卖了彼此!但他们的爱情,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中,依旧给予人以点滴温暖!
注解:
1、思想罪不会带来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
如果犯了思想罪,便意味着当事者已离死亡不远。等待他的不是身体的死亡,而是无休止的清洗、折磨,直至最后灵魂的死亡!
2、老大哥
大洋国的领袖,权力的象征、是党的化身、人们崇拜的对象。
3、新话
大洋国专门发明的唯一的语言。新话的意义在于控制人们的思想。
4、思想警察
揪出思想和行为异端党员的特殊人群!他们无处不在的监视着!稍有不慎,他们就会对你清洗、逮捕、逼供、监禁以及蒸发!
5、双重思想
双重思想,是指一个人的思想中同时存在着相互矛盾的观点,但又对之全都接受的一种认知模式。
看似贯穿全文,实着最难理解!其实到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的理解了这几个字!
压抑亦颠覆三观,但就是这样一个世界,让我们看到了很多个这样类似的事件!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启迪。相信读过作品这本书的人有很多,是时候将自己的心得感悟写出来了,你知道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是如何写出的吗?你不妨看看老子的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真正的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消极等待,只是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万事万物均有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乱为、妄为。
通过阅读,我不仅理解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了老子思想中的辩证法的意味。我特别欣赏老子的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不与人相争,所以天下没有谁能争过他。我在想,非要争什么呢?如果你出色,如果你获得大家的认可,你就不算不与人争,你也照样是出类拔萃的。这不是不思进取,而是对生活,对人与对事的一种豁达的态度。你不争了,倒是胜者,如果争了,有时反而会是两败俱伤。人人都知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针锋相对的后果,往往便是鱼死网破。不争不是没有能力争,而是气定神闲,豁达处事的不想争。
同样的, 宠辱无惊也给了我类似的启发。在《汉语词典》收录的宠辱无惊的解释就是不要计较个人得失。这不跟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的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句有异曲同工之妙吗?
宠指受宠,辱指受辱,无论受宠或受辱都不在乎,指的就是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这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境界。
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宠辱无惊。比如,当你来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你的能力很强,工作很出色,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被委以重任。这个时候算是得宠了吧。通常,在这个时候,心里难免会滋生出一些骄气,甚至还会表现在行动上。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并不可取,你不该更不能对别人颐指气使。生活的路,难免有起伏,有波折,有得宠的时候,你知道就没有受辱的时候吗?也许换一任领导,某件事让他看不顺眼了,炒你鱿鱼了,这也不是一点没可能的事。朝为座上客,夕为阶下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日富明日穷,今日穷明日富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当中的,所以得宠的时候,不可得意忘形,当受辱之时,亦不可失落,更不能万念俱灰,韩信当初都能忍受胯下之辱呢!保持平和的心态,一切都只是生命的一个过程。
其实在我们实施教育的时候,在我们进行班级管理的时候,同样也要做到宠辱无惊。你在教育学生方面取得成绩了,你的班级各方面都比别的班出色,那么,你可以说就处于一个宠的状态中。在这样的状态中,切不可沾沾自喜,固步自封。而反之,则不可自暴自弃,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只有客观冷静地看待这一切,保持平和的心态,才能更为清晰地看出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才能更好地成长。
王蒙说一个人能做到宠辱无惊:他很镇定,他有定力,他有静力,我自岿然不动。不管你对我今天都说好啊好啊,我还是这样,说他不行了,不行就不行了,我还是我。要是做到这一点是太理想了,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完全做到这一点。我想,我们即使做不到理想中的宠辱无惊,那么,最基本的还是要做到的。
好象有的人天赋很高,很容易就做到了。可有人有时候道理讲的很清楚,却做的不是很到位。事业是大局,就不可因小失大。只看到个人,眼前,或者说连实际也不懂,不明白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不懂如何顺势,借势,循序渐进,变通,不仅办不成事,而且会事事受阻。一些根本是天方夜谭的方法,解决现实问题谈何容易。
不知道那些遇事更简单反应的人,如何能走那么远。也许是被当棋子使,枪使的性格,在特殊生态下,更容易利用和驾驭的原故。不过以事业为中心,面对复杂局面,如果没有三下二下,用不好也会成事不足。带兵打仗,性命相关,但不可用这样的人。如果求控制,为舒服,周围弄堆简单的人,会做起事来,处处不得心应手,事事操心,也于已于事没什么好处。还是要用些能成事的可用之人。看大,不看校。
想到藏锋露拙那句古话,这招式其实是深谋远虑的方法。看到那么多人,能够附和,接受指鹿为马的现实,做的那么容易,却也是感慨万分。活在长短不一的人群中,必然要学会这招。为了糊口,也没必要较真;为了做事,较真也没用;为了好玩,也应该逗着玩,错不在你;
忘记招式,少看几步是笨;知道招式,做不到,是应运不老到;远离纷争,静静应对,少言多做,牢记于心,尽量做到,或许会多看几步。先生存下来,才可说往远处走。不要忘记心中的目标,更要学会在环境中灵活,减少阻力,顺应变化,边走边看,保存而后顺势而为。
今年暑假里,我有幸地接触到《老子》,那时小姨来我们家,看到我整日地看电视或玩电脑,无所事事,人没有一点精神,就把我叫到跟前给我讲述了《老子》的历史,还有它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学习《老子》对自身和社会的益处,以及如何学习的方法。
听了小姨的讲述,使我体会到现在的我们,吃穿不愁,但以自我为中心,缺少责任感,以至于到了身心枯竭的地步,都未曾意识到。当时,我就下决心好好地学习《老子》,通过自身的学习健康身心、净化心灵。我最初的学习方法,是每天早上8:00开始,背诵7遍《老子》的“双一章”(《德经》、《道经》第一章),背时全身放松,心无杂念,匀速背完7遍,结束时双手合十,感谢老子。
刚开始背,还感觉不到什么。两个星期以后,感觉早上诵读后,一整天都精力充沛,每次大声诵读后,还能感觉到胸腔里有震颤的`感觉,不但身体有了好转,而且心情开朗、精神饱满,“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不出门户,能知天下大事;不窥视窗外,能知天理人心)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的座右铭,并时刻督促自己向这个方向努力。
《老子》真是包含着无穷的力量和智慧,一个月后,在小姨的指导下,我开始背诵整本《老子》,因为小姨告诉我要想领会《老子》更多的能量和智慧,最好全部背诵下来。于是我就制定了背诵计划,每天除了背诵7遍双一章外,还要背诵下来《老子》中的其他章篇。背下来后再背写一遍,第二天背下一章时复习上一章。在背诵过程中我还真学到了不少。特别是老子无私无欲的精神,如第二十六章《无难》——“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第五十一章《无私》——“不亦其无私与?故能成其私”。以前我喜欢和别人相比较,总羡慕别人吃麦当劳、穿名牌,而自己却远不如别人,整天搞得自己心情很差。但通过以上两句话的启迪之后,自己内心观念上转变过来了,不再老想着去追求那些东西,而是静心地读书学习。不去要求别人对自己付出多少,而是要求自己为别人付出,结果反而得到的更多。
通过一个暑假,我已经把整本《老子》背下来了,现在我的记忆力增强了许多,心也不再浮躁,慢慢地静了下来。在每晚坚持背诵《老子》的双一章,睡觉很香,白天奔忙于多个特长班却不会感觉到疲劳,心情舒畅。
现在,我正在学习《老子》每章后面的注解,希望领悟到更多的真谛,并从中受益,学习老子无私无欲的精神,为人处事的大智慧,依照自然发展的道路,去完善自己的品格,影响身边的同学、朋友。
拖拖拉拉,中间还病了一周,不过还是提前了近半个月看完了这本书。
整体来说,不好不坏。老子先于庄子,庄子属于道家,但也和老子有所区别。用庄子解老子,我实际上是不赞同的。或者说,你可以这样,但请你放上原文,而不是某个版本的白话。
个人认为古文之意,互有见地,说不上绝对的错对,只有理解的角度不同。看着同一份注解,翻译成白话后,或多或少都会带上译者本身的理解。
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注译好。
但当我们要自己理解的时候,反倒是原文更好作比。记得有本书里面说了一点内容,我在此引用
暗示的名言隽语。暗示才耐人寻味。你可以把你从《老子》中发现的思想全部收集起来,写成一部五万字甚至五十万字的新书。不管写得多么好,它也不过是一部新书。它可以与《老子》原书对照着读,也可以对人们理解原书大有帮助,但是它永远不能取代原书。我已经提到过郭象,他是《庄子》的大注释家之一。他的注,本身就是道家文献的经典。他把《庄子》的比喻、隐喻变成推理和论证,把《庄子》诗的语言翻成他自己的散文语言。他的文章比庄子的文章明晰多了。但是,庄子原文的暗示,郭象注的明晰,二者之中,哪个好些?人们仍然会这样问。后来有一位禅宗和尚说:“曾见郭象注庄子,识者云:却是庄子注郭象。”(《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二十二)《老子》二十七章中有这样一句话:
“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读《老子》有感。”
“善人”是“不善人”的老师,这易于被人理解、接受并提倡,但对“不善人”,不但不批评,还要当作我们的镜子,用“不善人”这面镜子照出自身的缺点,以便于改正、提高自己,这不容易做到。
难怪孔子说老子是一条龙。
孔子在《论语里仁》中也说过类似的话: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我们基本上能做到把“善人”当做老师,当做榜样,能做到“见贤思齐焉”,读后感《读《老子》有感》。但若把“不善人”当做镜子,“见不贤而内自省”则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度量,相当高的涵养和精神境界。
我们之所以很难做到“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见不贤而内自省”,一是对坏人深恶痛绝,二是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
惟其如此,我们如果想真正的提高自己,就更应该正视自己、解剖自己,让正义之光照亮自己,让先贤的智慧唤醒自己,让恶者之行警戒自己,让道德的力量约束自己。扫除心灵上的任何藩篱,抹去心境上的所有尘垢,还一颗清纯空明的天然之心,做一个堂堂正正、坦坦荡荡的自然人。
炊者不立。自视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古人有言,“炊者不粒”。意思是说,“炊者”是一个懂得奉献的人,因为她做饭不是只给自己吃,而是给更多的人吃。
即使一个家庭,炊者都是奉献者,不懂得奉献的人也成不了“炊者”。同样的道理。一个以获得显赫名声为目的而奋斗的人,就像做饭只给自己吃的人,成不了“炊者”。也就是,成不了真正“名传千古”的人。
真正“名传千古”的人,获得的名声只是他们在为国家、民族、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后的副产品。一个只为自己能够得到明悟而修行的人,成不了著名的“思想家”。只有自己觉悟了,又能指引更多的人一起觉悟,才是公认的著名“思想家”。
一个只为自己享受炫耀而建功立业的人,成不了大功于社会、国家、民族和人类的人。只有他的功劳深远地影响了很多人,能够被很多人长久称颂,才是真正有功之人。
一个只为个人荣誉而修炼技能的人,成不了绝世高手。只有用自己的才能做出更多贡献,让人折服,才是绝世高手。
上面五句话都包含着“道”,它们共同的道理,可以归结为:“做多余的饭,做多余的工作,是只有奉献,没有直接回报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人厌恶,所以一个只为名利而奋斗的有欲者,不会去做这些多余的事情”。
故唯有馁心平静有力的人,才能活的优雅、从容,活出生命的质感和丰富意义。
《老子》读毕
《老子》读毕。《老子》凡五千余言。去年数次欲读,数次搁置。遂拖至今年始读。五千言,读来并不费事。然要真正悟透学懂,谈何容易!掩卷细思,颇多感慨。
司马迁《史记》之《老子韩非列传》曰:"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由此可知,老子著书,其目的,乃是"见周之衰".老子所在之春秋时期,就学术而言,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就社会而言,则是礼崩乐坏,世风日下;各诸侯国战争不断,民不聊生。老子不愿意见到社会之如此。便倡导无为而治,返璞归真,崇尚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传世,两千余年。自其传世,则与儒家一道,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社会道德、政治理论、伦理教育方面,儒家占统治地位;然在哲学、美学和艺术创作方面,道家之思想的影响远远大于儒家。亦即,儒家文化在与现实社会联系紧密的学术领域中具有主导地位,然而,道家则在那些具有强烈思辨色彩和需要丰富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学术领域中发挥重要的影响。这一点,可在《庄子》中得到最好的证明。《庄子》其想象之丰富,语言之精美,于先秦诸子,当属第一流。
以道家思想为主发展而来的道教,也是中国本土产生的土生土长的宗教。在道教的发展过程中,与儒家、佛教,相互融合,相争相竞,最终形成了儒释道"三足鼎立"的局面,不可谓道家之作用和影响力之不大。
两千年来,注述《老子》,成了一门没有尽头的研究领域。注述《老子》也成了古今许多研究者的终生事业。然很少有人能够真正诠释《老子》的真意。五千言之《老子》,后世注者恐怕不止五十万,五百万言。其精义之深之广,夫可见尔!
《老子》无为而为,深奥难懂,作为道家的开山鼻祖,实在是玄之又玄。然而,不读《老子》,终将是一生之遗憾。读之而不懂,就像吾辈,则在意料之中。
著名史学家吕思勉说,道家之学,实为诸家之纲领。诸家皆专明一节之用,道家则永揽其全。诸家皆其用,而道家则其体。寥寥数句,近言《老子》之真义。
《老子》于我
我读《老子》,只为知其大意,非为深入研究。故粗粗略读而已。与《庄子》、《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一样,该等经书,非长期研读、反复研读、静心研读,而不能知其精华者也。苦于古人著述,今人书籍,外加电子信息,浩如烟海,充斥各个空间,人目力之所及仅九牛之一毛而已!于是,感昔日光阴虚度之太多,慨人生在世时间之太短。唯有不再虚度,抓紧一切时间,日日研读经史子集,时时关注时事变化,方能读得自己称心如意之书籍,也不至于活在历史中而与当下决裂也!否则,真的成了活在当下的古人了,成了食古不化的古董了。
由是,我倍感人生于世,经事之少,读书之少,学问之浅。又观世人宥于抱怨焦虑,徒耗时日,浪费生命,实是可惜可叹。故唯有馁心平静有力的人,才能活的优雅、从容,活出生命的质感和丰富意义。《老子》曰:"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又云:"致虚极,守静笃……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又云:"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此之谓也。
人生的真义,到底为何?以守道不争处世,则天下莫能与之争,概为待人处事之原则。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概为生活之原则。功遂身退,上善若水,处众人之所恶,概为对功名利禄之原则。
《老子》实为一本修身处世、待人接物、齐家治国之大百科全书,虽深奥玄黄,却一定能常读常新。经典之为经典,于此可见!
我读了这本《老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看似虚幻无边,其实蕴藏着许多实实在影响我们生活的人生哲理。老子是生于春秋战国初期,是一位大思想家,老子的智慧读到最后,让我看到的不是一堆文字,而是一颗心灵。老子的智慧耐人品味,在如今人心浮躁的社会,让我们以一颗平常的心去感受老子的一字一句:
一、对比相生。我们都知道美之所以美,那是因为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善,那是因为恶的存在,老子认为事物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在工作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无论日子是幸福还是痛苦,我们必须一天天的过,即使我们不愿意又怎么能够阻止太阳的升起和降落,面对这人生路上的矛盾,我们无奈、迷茫,到头来仍是同样的结局,那又何苦给自己制造那么多的苦恼呢?
二、上善如水。这句话的含义是人最高的德行就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最善的人,心胸象水一样清明沉静,待人真诚仁义。与人为善,即使自己不说,别人也会记得你的好处,总有一天你也会需要别人的帮助,也就是说,种善因才能得到善果。
三、功成身退。一件事做到圆满了,就要学会含藏收敛。水盛在器皿里太满就会溢出来,刀磨得太快就容易折断,人生在世,处世不宜过于冲动、刚强,凡事不要做得太过,要留有余地。树叶到了秋天就会凋落,因为这时候的树木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养分,这就是大自然中的功成身退。
四、有无之道。这句话的含义就好像,搓揉陶土来制造器皿,中间要保留空间,才能有盛物的功能,盖房子开窗户,房中要保留空间,才能起居住的作用,所以有带来便利,无带来功效。不要被事务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在管理中更是不能只看到有,而忽略了无的存在和作用。就好比大米,是我们来填饱肚子的,是让身体产生出力量的,但米以物的方式存在,它就永远是米,要想变成力气,则必须被人嚼碎吞下消化,才能产生能量。
五、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老子管理思想中的核心之处,是老子最经典的智慧。无为不是消极、无所事事、不做事情,而是强调不任意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要求人们的思想及行为顺应自然、符合自然,但又决不能消极的听任自然,而是认为人要在符合自然要求的情况下行动,才能在花费力气较少、遇到挫折较小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目的。将这一管理智慧应用到现代管理中,就是强调管理者要顺应自然、顺应趋势、不违道、不随意而为,踏踏实实地寻找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达到无为而治的目的。
六、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老子的思想中蕴含着很多做事的智慧,如:道可道,非常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等等。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老子做事智慧之一,就是要求做事要从根本做起、从小事做起。换言之,天下之事都必须从简单、细微处入手。所以想成就大事者,需要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手,这样大事、难事慢慢就会变成小事、易事。
七、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在老子看来,真正的智者应具有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内敛功夫,如此既能在立身处世等方面表现的从容自若,有能避免事端。大智若愚,大巧若拙是一种大境界,要想做到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一方面要修,加强自己的内在修养,以海纳百川的胸襟看待世间人事;另一方面要练,注意积累经验,掌握、顺应事物的本质规律,不苛求抱怨,以自己的参悟身体力行,以求的更大的发展。
总之,细细品味老子的智慧,吸取其精华来加强我们的营养,对于我们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充电!
中华上下五千年,出了无数的英雄豪杰、文学大师。在这众多文学大师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儒家的孔子、道家的老子、法家的韩非子等等。而现在我读的这本书,就是那闻名天下的老子毕生的道义总结,让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
这本《听老子讲道》总共可以分为几点来诉说。
一、大智若愚
大智若愚这个词很多人都听过,但是真正去理解它的却寥寥无几。许多人字面解释说:大智若愚,就是非常聪明的人好像很笨一样。然而这个解释对不对呢?答案是肯定的,没错,大智若愚就是看上去很傻,不介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愿意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这也就是成功者所为。别人不愿意操练,他就要更加努力地去操练;别人不愿意做准备,他却更加勤奋地做准备;别人不愿意多付出,他就多付出。所以,他成功了,而那些天才,聪明的人却没有成功,这就是大智若愚。
二、“无”胜于“有”
看着我这个标题,很多人会嗤之以鼻。无怎么可能会胜于有呢?无不就是什么都没有,一个穷光蛋吗。我只想对这些人说:“是的。”没错无就是一无所有,但是,一无所有也意味着没有痛苦、悲伤、悔恨等。我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少妇坐在河边哭泣,哭得非常伤心。一个路人看见了,就走过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少妇哭着说:“我的儿子死了,丈夫把我赶了出来,如今我走投无路,一无所有了,我觉得生活实在太痛苦了。”那个路人问:“那你出嫁前,觉得痛苦吗?”妇人说:“那个时候我无忧无虑,过的非常快乐,不知道痛苦是什么。”路人就说:“对啊,在你出嫁之前,也没有丈夫和儿子,但是你一样过的十分快乐。如今你这么痛苦,可见不上没有丈夫儿子这件事让你痛苦,而是你自己的心。”人生便是如此,我们总是去定义人生:拥有是幸福,失去是痛苦;得到是快乐,放弃是哭泣。所以我们才会去害怕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怕这一切不能永恒,所以就紧紧地去抓住它,不让他离我们而去。但是,抓的越紧,失去的也就越快。所以“无”看似一无所有,但是它却比“有”要拥有的多得多。
三、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是老子思想中十分重要的一门,上善若水的意思大多数人知道,我就不多说了。人们常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就很好的说明了人的天性,人都是喜欢往高处走的,没有人喜欢鞠躬尽瘁,谁不想当大哥。但是,做人不能总想着当大哥是把,做人就是要像水一样,甘居下位,有容纳百川的胸怀,与世无争。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非常难的,也正是因为这般的困难,凡是能达到这点的,已经算是超凡脱俗了。
四、适可而止,学会止步
适可而止,这四个字,说起来十分容易,可是做起来,却很少有人可以做到的。我们当今的生活,比起我们的父辈、祖辈,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好太多了。但是当你去问“你幸福吗”这个简单的问题时,却很少有人能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点头称是,因为人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没有完成的事上,如婚姻不理想、工资不够多、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饭菜不好吃等等。人们总是在抱怨自己得到的还不够多,总是想得到的更多、更好。人生最大的祸害就是不知足。著名的股神巴菲特曾经说过:对于一个人来说,生活需求是很容易满足的,无非就是一日三餐,一个房子,一张床等等的小东西。但是永远都填不满的是人们那无边无尽的贪念。其实,人生在世,所需不多,因为,你只有一个胃。”可悲的是,现代生活中不知足者总是多过知足者,他们往往认为幸福等于财富。然而过度地去追逐名利,就好像多米诺骨牌,一个贪念升起,就会产生一连串的贪念,环环相扣,没有尽头,但那无穷无尽的欲望只会让心越来越累。财富究竟是什么?永远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身外之物!
在这之后,我这想说一个道理:舍得,舍得,有舍才会有得。有得必有失,有舍必有得。得到的时候,想不失去,拼命保护,也是留不住的。舍弃的时候,想不得到,一直拒绝得到,上天也会在下一次给你更大的礼物,你逃也逃不掉。这就是一句话说的“是你的总是你的,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所遁形;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你拼命争取也无济于事。”你只有失去了,才会得到,懂得得到的道理。
读《听老子讲道》,笑对幸福人生。《听老子讲道》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财富,还有那对灵魂的升华。
常言道:“传屐朝寻药,分灯夜读书。”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书,通常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要求学生写一篇文章,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后感有哪些?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白鲸》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平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平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枪手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勒死,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 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最近,我读了赫尔曼·梅尔维尔写的一部小说,名字叫做《白鲸》,讲述的是船长亚哈在一次捕鲸过程中,被凶猛的白鲸莫比·迪克咬去了一条腿,从此心怀仇恨,竭尽全力搜索迪克的下落,最终相遇,他用鱼叉插中了迪克,迪克在愤怒中把“裴廓德号”咬沉了。
其实,文中的角色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人类,一个是鲸。鲸的全身都是宝,不知多少西方文学著作在鲸油的照耀下诞生,鲸肉是美味佳肴,鲸的内脏也是上好的食材,鲸须可以制作珍贵的鲸须刷,鲸皮还是优质的皮料,可以说是没有一处地方有被浪费的嫌疑。种种对白鲸的破坏,最后的受害者是谁?不还是人么?所以,我们要对大自然加以敬畏,而不应该肆无忌惮,最后弄得个亚哈船长一般同归于尽的下场。
这样的悲剧还在不断地上演着,例如长江独有的江豚、日益缩小的青海湖、填湖造地的杭州……相似的破坏不胜枚举,但我们是否应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谁能保证当大自然花费百万年继续(积蓄)的资源消耗殆尽(时)是不是我们人类的末日?停止吧!愚蠢的人们,你们难道就没有听见大自然的哭泣么?你们难道就没有想象以后那不堪设想的未来么?随意的破坏得到的只有毁灭!“不作死就不会死!”
今天学了《喜爱音乐的白鲸》,老师一边播放轻快的音乐,一边绘声绘色地朗读课文,我们也都陶醉其中,仿佛看到了白鲸在大海中快乐地玩耍,这时,向来厌倦语文课的我,突然来了兴趣。
接着,老师提出一个问题:读了这篇课文,有谁知道,这篇文章写了一件什么事?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中心呢?老师的话音刚落,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各抒己见,我也认真地思考着:事情是写一群白鲸遇难了,在人类的帮助下顺利脱险的故事以此激发我们探索生物奥秘的兴趣。我心里这样想着,但不知对不对?看同学们纷纷举手,我犹豫再三后,终于举起手来,还生怕老师看不见,忍不住让屁股离开了椅子,这可是我在课堂难得的表现。终于,老师把我叫起来,我兴奋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你的回答很正确老师说。同学们也都投来赞许的目光。这时我的心里就想吃了蜂蜜一样,甭提有多甜了。
读了喜爱音乐的白鲸,我想对这些救援的人们说:你们真聪明,懂得利用白鲸的爱好来帮助它。这值得我们学习。
美国人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混合着全世界各民族的血!
信仰和哲学是吹出的气,而事件则是铜管乐器。
勇敢是所有美德中最普遍最平庸的一种。
很多年以前,那时我的钱包瘪瘪的,陆地上看来没什么好混的了,干脆下海吧,去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占绝对面积的大海里逛逛吧!
大海是冷酷恶毒的,它有幽灵似的白浪滔滔的洋面,即使晴朗的天气,在它那一派蔚蓝的、柔和的底里,隐藏有一种邪恶的魔力。这就是大寿衣似的海洋。
亚哈船长对斯巴达克说:你这个只关心拆帐的人,给我好好听著,在这个世界上,人所看见的有根有据的东西,都不过是面具.在那些无根无据的事物里,倒是隐藏著真实。人总是不愿意打破这个面具,像囚犯走不出大墙一样。人的本性在这个束缚里是多麼痛苦啊!对我来说,这白鲸就是一堵墙,一堵紧紧逼著我的墙。它使我的生活全变了,我成了苦役犯,生活沉重不堪。这条腿使我天天看到一股凶暴的力量.在这凶暴的力量后面,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恶念支使著它,我最痛恨的,就是这种恶念。不管这白鲸是恶念自身,还是它仅仅执行这种恶念,我都要向它报仇.我这个人就是有这种意念,不管是谁侮辱了我,我都要向它报复。哪怕是太阳这样做,我也要报复它。
鲸:生灵中的最大者,它伸展在一片海洋中,它沉睡时犹如一座海岬,洄游是则如一片浮动的陆地;它从腮中吸进一座大海,吐气时又把大海喷出去。
《白鲸》出版后,麦尔维尔曾给霍桑写过一封信。他在信中称:我刚刚写了一本坏书,现在我感到自己像羔羊一样纯洁。
寓言杰作《白鲸记》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英国作家毛姆认为梅尔维尔的《白鲸记》是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地位更在马克吐温等人之上。梅尔维尔也被誉为美国的莎士比亚。
劳伦斯曾称《白鲸》为无人能及的海上史诗。
1846~1875年之间,约有900多万人离开欧洲,其中大部分到了美国。大批欧洲移民移居美国的后果,在1867~1883年短短的十几年间显现出来,这就是大约1300万印第安人惨遭屠杀(包括欧洲人带入的天花、霍乱等疾病给原住民造成的生态灾难),甚至连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几百万野牛也在新移民的枪口下灭绝。
1851年前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对海洋的征服,对海洋生物的围剿与同一时期惨杀美洲印第安人的行动相比,同等的血腥、同等的疯狂。
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xx8月1日1891年9月28日),美国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由于家境不好,做过农夫、职员、教师、水手、海军等职务,后来成为小说家。梅尔维尔的小说作品还有《皮埃尔》(1852)和《伊斯雷尔波特》(1855)。他的短篇小说和散文有《代笔者巴特贝》(1853)、《迷惘的岛屿》(1854)、《班尼托西兰诺》(1855)等,后来集成《广场故事》于1856年出版。185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骗子的化装表演》。他去世前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毕利伯德》(1924),在他死后30多年才出版。梅尔维尔晚年转而写诗。
《白鲸》,又称《莫拉·迪克》。因为莫拉·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出名,因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这是美国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自己的经历。
麦尔维尔在当捕鲸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馆里认识了土著标枪手魁魁格,魁魁格对他很友好。后来,他们先后当上了“裴廓德号”的标枪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号”的船长叫亚哈,已经58岁了。在40年以前,他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的时候,就被白鲸莫拉·迪克咬断过右腿。所以,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灭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开始。
“裴廓德号”沿着赤道,航行了几个星期,捕了很多鲸鱼。
随后,“裴廓德号”来到了日本海。亚哈船长用多年的经验判断,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觉到了危险,多次劝说亚哈船长,掉头回美国。亚哈船长不但不听劝告,还指责他们:“你们这群胆小鬼,以后捕鲸的事情你们就别来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现了,它在悠闲自得地跳舞呢。水手们不知道它是没有看见他们,还是摆下了“八卦阵”。麦尔维尔不管怎么样,赶紧报告给了亚哈船长:“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亚哈船长立刻下令:“抓住它!”许多水手用标枪投它,然后再用捕鲸绳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们大好多倍,它挣脱了绳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聪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亚哈船长和水手们一命呜呼了,只有麦尔维尔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幸存活了下来。
一句话,如果亚哈船长听了水手们的劝告,就不会导致今天的惨败。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令人兴奋和不受欢迎的书,名叫《白鲸》,是赫尔曼·梅尔维尔写的。这是一个关于亚哈船长的故事,他领导了一艘捕鲸船。他和他的船员追赶白鲸,并与白鲸战斗,白鲸被称为白鲸。故事既激动又悲伤,因为最终所有的人都死了,包括鲸鱼。
阿哈,船长,是如此的坚定,他冒险一切为了报复和杀死白鲸迪克。在过去,白鲸咬掉了他的腿。就好像亚哈在故事里疯了一样。杀死莫比·迪克是他唯一的想法。他的疯狂让我想起了10多年前我第一次被介绍到这个叫做暗黑的游戏时的疯狂经历。我很投入,一直玩到凌晨2点。第二天由于睡眠不足,我感觉很糟糕,但晚上我又玩了一次。玩了之后我觉得很遗憾,但我不能停止玩!这种疯狂持续了大约10天。最后,我决定永远终止这个游戏,将这个游戏从我的电脑中彻底删除。我很高兴那时我做到了。尽管有时我真的很想再次下载游戏,但我还是设法通过做一些有趣的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比如看电影或做运动。
想想看,如果我再这样做一段时间,会对我的健康和事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适度行事。我们不应该像亚哈船长那样极端。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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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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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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